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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蘋果汁突遇美傾銷指控
1999年6月7日,美國樹頂公司等5家蘋果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方”)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對從中國進口的幾種未經冷凍的濃縮蘋果汁展開反傾銷調查,并征收51.69%到65.64%的反傾銷稅。
美國商務部發起調查后,煙臺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安德利)、陜西海升鮮果汁有限公司(海升)等12家中國生產/出口企業通過律師報名參加應訴。由于涉案企業眾多,美國商務部決定實行抽樣調查。8月17日,美國商務部決定抽取北方安德利、海升、東方、南南和陜西機械等5家企業作為強制調查對象。隨后,美國商務部向這5家企業發放了全套問卷,并向其他企業發放了A卷。8月18日,湖濱和中魯要求作為自愿應訴企業參加調查。美國商務部同意了它們的請求。
11月23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報》上公布初步裁定結果,除了北方安德利獲得零幅度之外,其余10家企業的傾銷幅度為9.85%至54.55%不等,而所有其他未應訴中國公司的傾銷幅度則為應訴企業中的最高數――54.55%。
初裁結果公布后第二天,應訴企業對美國商務部初裁計算中存在的錯誤提出異議。美國商務部承認初裁在對所有企業計算方面存在錯誤。但是,根據美國商務部規則,初裁后只有出現顯著的傾銷幅度變化時才考慮予以糾正。12月27日,美國商務部公告更正初裁結果,湖濱的傾銷幅度由54.55%降低為29.89%,其他企業則保持不變。
初裁公布之后,美國商務部開始最終階段調查。2000年2至3月,美國商務部對安德利、海升、東方、南南、湖濱和中魯等6家企業(陜西機械初裁后退出,在終裁中被作為不合作公司列入“所有其他中國公司”)進行了實地核查。3月17日,美國商務部舉行了聽證會。
4月13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報》上公布了其最終裁定結果。隨后,應訴企業和原告都對終裁中的計算提出異議。美國商務部經過審查后,于6月5日公布了修改后的最終結果。終裁除了北方安德利繼續為零幅度外,其余9家企業(其中1家企業初裁后退出)獲得9.96%至27.57%的傾銷幅度,而所有其他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則為51.74%。
2000年5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五名參加投票的委員一致表決:被美國商務部裁定傾銷的、從中國進口的未經冷凍的濃縮蘋果汁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損害。隨后,美國商務部反傾銷稅令,要求美國海關對中國進口的未經冷凍的濃縮蘋果汁征收反傾銷稅(北方安德利除外)。
除了北方安德利之外,其余9家中國應訴企業對美國商務部的裁決不服,隨后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上訴。由此,一場中國企業對抗美國政府的國際官司開始了。
第一回合:中國蘋果汁企業向國際貿易法院上訴
在向國際貿易法院中,煙臺東方果汁有限公司等9家中國企業(原告)主要就替代國的選擇、蘋果的價格、煤的價格、銷管費和間接制造費率等問題挑戰美國美國商務部。
替代國
在初裁和終裁中,美國商務部堅持以印度作為替代國。根據美國商務部規則,選擇替代國應當遵循:(1)經濟發展水平與該非市場經濟國家具有可比性;(2)是可比產品的重要生產國。原告認為,在本案調查期間美國商務部的存檔記錄無法證明印度是可比產品的“重要生產國”,因為其所依據的數據是方聘請的私人咨詢員提交的《市場調查報告》,而且相關數據顯示的也僅僅是印度的一家政府控制的濃縮蘋果汁簡易加工企業。
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所謂印度是濃縮蘋果汁主要生產國的結論不符合法律規定,或是沒有事實依據。首先,美國商務部采用方提供的《市場調查報告》于法不符。根據美國的法律和判例,在面對類似《市場調查報告》之類的第二手信息時,美國商務部應當盡可能地驗證其證明力。但是,美國商務部沒有對方提交的《市場調查報告》足以證明印度是濃縮蘋果汁重要生產國作出解釋。相反,它只是采納了方提交的材料,然后指責“應訴方沒有提供足以使美國商務部否決該份調查報告的信息”。其次,美國商務部根據方提交的《市場調查報告》斷定印度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國缺乏事實依據。最后,美國商務部認為印度生產企業HPMC的財務報表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印度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國缺乏事實依據。因此,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得出的“印度是可比產品重要生產國”的結論既不符合法律,也缺乏證據支持。法院要求美國商務部重新作出裁決。
蘋果的價格
法院接著審理蘋果汁生產的最主要的原材料――榨汁蘋果的替代價格爭議。在初裁和終裁中,美國商務部根據HPMC實際支付的“市場價格”確定中國蘋果的替代價格為2.25印度盧比/公斤。中方提出,即使以印度作為替代國,美國商務部采用印度的蘋果價格作為替代價格也是不適當的,因為印度市場的蘋果價格受“市場干預項目”的影響――印度中央和地方政府為了給蘋果種植業提供補貼,通過政府行為人為地提高了蘋果的價格。
這一結論難以令人信服――負責審理此案的國際貿易法院法官里查德?K?伊頓(Richard K. Eaton)直截了當地表明他的態度。他認為,美國商務部似乎沒有考慮到“市場干預項目”可能提高的正常價值會不利于原告?!笆袌龈深A項目”確定的是榨汁蘋果的最低價格為2.25印度盧比/公斤。確實,美國商務部在本案中解釋了它主要關注的是“降低生產商的價格造成其價格不再反映公平市場價值的補貼”。據此,美國商務部的目的是尋求因為補貼降低了的價格數據,而不包括因為補貼提高了的價格數據。由于美國商務部的解釋既沒有“在認定的事實和作出的判斷之間建立合理的聯系”,又沒有證明其據此所確定的傾銷幅度“盡可能的準確”,因此,該結論既缺乏事實依據,又與法律不符。
至于美國商務部所謂2.25印度盧比/公斤“不是蘋果種植者收到的‘市場干預項目’價格”,而是印度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實際支付的價格的說法,伊頓法官認為缺乏事實根據。相關證據顯示,美國商務部據以確定榨汁蘋果替代價格的HPMC是一家政府控制企業,負責通過以補貼價格購買蘋果來執行“市場干預項目”。而且,HPMC從來沒有贏利過,其長期虧損也是依靠地方政府機構貸款才能支撐。因此,HPMC的行為算不上市場主導行為。HPMC自己也承認,每年虧損的原因包括“市場干預項目是公司的主營活動”,而“以每公斤2.25盧比的高價收購蘋果使得濃縮蘋果汁的成本上升,公司也就難以在國際市場上競爭......事實上,僅僅這一點就造成公司過去四年虧損4610萬盧比?!币虼耍摴尽皩嶋H支付”的價格是否為市場價格也就存在疑問。
煤的價格
作為原告的中國企業挑戰美國商務部另一個關鍵問題是煤的替代價格。在反傾銷調查中,美國商務部拒絕采用印度國內市場上煤的價格,而是根據印度《統計月報》上的進口煤價格作為替代價格。對此,原告提出異議。原告認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印度國內的煤價格不準確或者扭曲。相反,事實表明進口價格對于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是不現實的,因為它們沒有必要采購更高價格的進口煤?!泵绹虅詹縿t辯稱,它選擇《統計月報》上的進口煤價格是公正的,因為“該信息與調查期間最為接近”。
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沒有解釋進口煤價格最能反映印度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在調查期間內使用的煤的成本。美國商務部聲稱其采用的價格與調查期間“最為接近”,而且并非“異?;蛘卟豢尚拧保沁@些事實并不能得出結論――此類數據正確反映印度國內生產企業在調查期間內支付的價格。美國商務部也沒有解釋采用這些――似乎更高的價格是確定印度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的實際成本的最佳可獲得信息。
因此,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關于進口煤價格是“最佳可獲得信息”的結論缺乏證據支持。
在反傾銷調查中,美國商務部采用1997年1月《印度儲備銀行公報》中大量企業1992-93年財務數據來確定中國調查企業的銷售管理費用和間接制造費率。原告認為,既然方已經向美國商務部提供了印度最大的已知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MPMC的1998-99年度審計財務報表,而且美國商務部也部分采用了該公司報表中的信息,那么,美國商務部不采用該報表中的數據確定銷管費和間接制造費率,而是選擇6年以前的許多非關聯產業的財務報表數據,顯然缺乏法律依據和證據支持。
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舍棄HPMC的財務報表卻采用印度儲備銀行的數據確定銷管費用和間接制造費率的做法與本案事實相違背。為此,法院要求美國商務部重新審理。
第二回合:美國商務部重新裁定
根據國際貿易法院的發回重審令,美國商務部重新考慮替代國的選擇等問題。
替代國
根據國際貿易法院的重審令,美國商務部更為仔細地重新審查了調查存檔證據。美國商務部承認缺乏充分的證據支持印度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國的結論。美國商務部調查了聯合國糧農組織網站數據庫,確定了世界濃縮蘋果汁凈出口占前10位的國家,發現印度并不在其中。相反,數據顯示1998年印度是濃縮蘋果汁凈進口國。據此,美國商務部要求利害關系方就替代國的選擇問題發表評論和提供證據。
中國企業要求美國商務部以土耳其作為替代國。原告認為,本案存檔記錄已經證明土耳其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國,美國商務部收集的信息也證明土耳其在10個濃縮蘋果汁凈出口國中位列第三。而且,原告在調查期間提交的土耳其信息完全可以作為美國商務部裁定的依據;方則建議美國商務部以波蘭作為替代國。
考慮相關證據和利害關系方的意見后,美國商務部決定以土耳其作為替代國。首先,美國商務部考慮了所有國家的意見,認為盡管波蘭凈出口量超過土耳其,但是二者都是前10名之列。其次,盡管土耳其并不是美國商務部認定的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可比性的國家之一,但與波蘭相比,土耳其的人均GNP與中國更為接近。第三,從數據的可利用性角度考察,美國商務部也認為選擇土耳其更為恰當。
國內煤的價格
在最終裁定中,美國商務部選擇進口煤價格作為替代價格,因為該價格在時間上比原告提供的印度國內煤價格更接近調查期間。在重新裁定時,美國商務部仍然堅持在選擇替代國價格時時間上具有同期性是一個重要的標準。美國商務部重新審查了相關資料,認為進口統計數據和原告提供的印度國內數據都在調查期間之前。而且,沒有證據表明印度國內價格存在扭曲。因此,美國商務部同意采用印度國內煤的價格作為替代價格。
HPMC的財務資料
法院要求美國商務部要么采用HPMC的財務資料重新計算正常價值,要么解釋其沒有這么做的理由。由于美國商務部決定采用土耳其公司的信息確定間接制造費用、銷售管理費用和利潤率,因此這個問題已經得到解決。
根據以上裁定,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了原告的傾銷幅度,東方等5家強制調查或者自愿調查企業都獲得零稅率,但是福安等4家合作公司(指參加應訴但是沒有被美國商務部抽中,也沒有申請自愿參加調查的企業)的傾銷幅度卻由14.88%提高到28.33%,其余未應訴公司的稅率則保持不變。
第三回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再審
美國商務部重新裁定盡管已經糾正了其大部分錯誤做法,由此確定5家強制調查或自愿調查企業的傾銷幅度為零,但另一方面,美國商務部又大幅提高了福安等4家應訴但是沒有被美國商務部抽中作為強制調查對象企業的傾銷幅度。對此,原告表示不服,再次向國際貿易法院提訟。
鑒于重新裁定中所有全面調查企業的傾銷幅度都成為零幅度,因此,美國商務部認為有必要采用一種新的方法確定這4家企業的傾銷幅度。
美國商務部根據零幅度和51.74%加權平均計算出這4家企業的傾銷幅度為28.33%。
中方反對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其余4家合作公司傾銷幅度的方法。中方認為,盡管美國商務部在非市場經濟國家案件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采用新的方法,但是正如上訴法院所要求的,“問題關鍵在于美國商務部所采用的方法是否是根據最佳可獲得事實,是否盡可能準確地裁定傾銷幅度?!憋@然,美國商務部的所謂新方法使合作公司不能得到盡可能準確的傾銷幅度。而且,在所有其他公司的傾銷幅度都降為零的情況下,這幾家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卻翻了一倍,這讓人難以理解。
美國商務部堅持認為其在重裁中采用的計算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的方法是適當的。美國商務部辯稱,法律規定了計算沒有被抽中企業的傾銷幅度的兩種方法,而重審導致這4家企業的傾銷幅度的上升則是美國商務部遵照國際貿易法院的判決和法律規定的結果。
里查德?K?伊頓再次駁斥了美國商務部認為新的計算方法適當的辯解。首先,證據顯示這4家合作公司全面和完整地遵守了美國商務部提供信息的有關要求。其次,在所有全面受調查企業――甚至包括曾經被裁定為傾銷幅度高達27.57%的企業的傾銷幅度都降為零的情況下,這四家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卻反而大幅上升,這實在難以置信,也不太可能。
更重要的一點,美國商務部這樣計算合作公司傾銷幅度時,沒有對照《政府行動聲明》檢驗其采用新方法的公正性?!墩袆勇暶鳌饭倘辉试S采用零幅度和利用可獲得事實加權平均的方法,但是,當該方法不可行,或者通過該方法計算得出的傾銷幅度無法合理反映未被抽中調查企業可能的傾銷幅度時,美國商務部可以選擇采用其他方法。正如《政府行動聲明》所要求的,在考慮確定傾銷幅度的方法時,美國商務部不能簡單套用在其他案件中可行的方法。美國商務部必須確保其在具體案件中采用的方法“是根據最佳可獲得信息,而且盡可能準確地裁定傾銷幅度?!狈扇绱嗣鞔_地指示美國商務部靈活地采用各種方法,但是,美國商務部并沒有解釋其選擇的方法“盡可能準確地”裁定了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也沒有在“認定的事實和作出的選擇之間建立合理的聯系”。因此,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對其他4家合作公司傾銷幅度的計算既無事實證據支持,也與法律不符。
根據以上分析和結論,法院要求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
第四回合:美國商務部第二次重審裁定
根據國際貿易法院第二次發回重審令,美國商務部重新計算了4家合作公司的傾銷幅度。美國商務部拋棄了被全面調查企業和利用可獲得事實裁定企業傾銷幅度的加權平均的方法,而是根據這4家公司在回答A卷中提供的銷售數量和金額,以及方在書中提交的生產要素,推算出這4家公司的傾銷幅度。
美國商務部首先計算這4家公司的正常價值。美國商務部選擇方在書中包含的生產非冷凍濃縮蘋果汁的單位生產要素,根據土耳其榨汁蘋果、銷管費、間接制造費用和利潤率等替代價格計算出正常價值。隨后,美國商務部再根據這4家公司A卷答復中提供的銷售總量和總金額計算銷售價格。美國商務部參照6家被全面調查企業提交并經過核查的運費、手續費、包裝費等成本計算出4家合作公司的凈出廠銷售價格。通過與正常價值的比較,美國商務部計算出這4家企業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為3.83%。
2003年5月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第二次重審裁定,并提交國際貿易法院裁決。
第五回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第三次審理
針對美國商務部的第二次重審裁定,原告主要反對美國商務部選擇的方法和計算合作公司傾銷幅度時采用的信息數據。首先,原告認為美國商務部的裁定不當,因為其計算不是根據“最佳可獲得事實”作出的。其次,原告認為美國商務部通過不明確和不適當的材料投入提高了這4家公司的正常價值。
劉明的心里隱隱地有些作痛。
劉明離開“壹支筆”已有半年多時間,雖然離開“壹支筆”是情不得已,他心里甚至還有一些恨意,但他畢竟在“壹支筆”工作了七八年時間,自己總是對它有著一份關注、一份牽掛。
劉明下榻在一家四星級酒店,往年一進房間,他就能看到自己熟悉的“壹支筆”。以往,在全國糖酒會上,“壹支筆”的出手是很闊綽的,為了讓參展商能夠認識、品嘗“壹支筆”飲料,“壹支筆”會對糖酒會會場附近的酒店進行公關,在酒店的每個房間放上萊陽梨汁??涩F在,劉明手端茶杯,心有戚戚焉,陷入了沉思……
問世:1998
“煙臺蘋果萊陽梨,樂陵小棗甜如蜜?!比R陽盛產梨,距今已有千年歷史,萊陽梨以個大質脆、甘甜適口、潤腸止咳、營養豐富而馳名中外。然而萊陽梨卻不宜久放,因此世人往往只知其名,難享口福,這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1998年,天佑集團投資120多萬元,聘請德國專家、韓國工程技術人員與本企業技術人員合力進行科技攻關,解決了萊陽梨深加工中的4個關鍵課題:保持萊陽梨的原汁原味;保持萊陽梨特有的消炎、降火、止咳、潤肺、化痰等保健功能;保證萊陽梨汁能長期儲存;保證產品的高附加值和由此所帶來的社會效益、企業效益和果農效益。經過8個多月的研制開發,天佑集團“壹支筆”萊陽梨汁面世了。
提起“壹支筆”萊陽梨汁,人們自然會問:“筆”與“梨汁”風馬牛不相及,怎么會用“壹支筆”來命名萊陽梨汁呢?
對此,天佑集團總裁江山是這樣回答的:“筆,自古有之,用來傳承歷史和文化,現在,我們的政府官員和企業老總手中都握有‘壹支筆’,這支筆是權威的象征,更是高貴品質和高尚境界的象征;這支筆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是用來譜寫經濟發展美妙華章的!我們把萊陽梨汁的品牌命名為‘壹支筆’,就是要告訴人們,我們要培養出高尚境界的‘壹支筆人’,來傳承萊陽梨名揚四海的光榮歷史,生產出質量一流的萊陽梨汁,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求,創造財富,回報社會?!?/p>
崛起:2001
從2000年1月起,天佑集團投入5000多萬元,在央視黃金時段和其他各大媒體“壹支筆”廣告,其廣告語“新鮮純正百分百”響徹大江南北;與此同時,“壹支筆”還大力開展公關和公益活動,在全國形成了轟動效應。一時間,“壹支筆”萊陽梨汁在市場上聲譽鵲起,成了“皇帝的女兒不愁嫁”。在大好形勢面前,天佑集團抓住時機著力建立、健全營銷網絡,兩年內在全國各地設立了36個銷售分公司,構建了一個由1000多家商和1000多家分銷商組成的銷售網絡,還分別在荷蘭、馬來西亞設立分公司,把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天佑集團不但創出了“金效益”,而且牢固地樹立了“壹支筆”一流的品牌形象。據《中國經營報》2001年市場調查和中央電視臺報道,“壹支筆”當時在全國果汁果料中排名第九,然而短短3個月后,其排名就上升到前五名,成為我國果汁飲料行業中異軍突起的一匹黑馬。
這一年,天佑集團首次獨家冠名贊助全國糖酒會,在糖酒會上交易額高達3億多元。江山非常興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感嘆道:糖酒會確實是個好媒體,它給企業提供的展示機會非常好。此次糖酒會后,“壹支筆”就放棄了在其他媒體上做廣告。
擴張:2002、2003
為了滿足中外市場的需求,“壹支筆”開始迅速膨脹企業規模。2002年,一個總投資6億元、占地1000畝、高起點、高標準、智能化的天佑工業園在山東省萊陽市開工興建。該園計劃用3年時間建成,一期工程投資2億元,園內規劃有年產4萬噸的濃縮果汁生產區、20萬噸果汁飲料罐裝區、年產2億個瓶罐的制瓶制桶制罐區,還有水氣暖配置中心;并與英國APV公司、意大利薩西布公司、瑞典利樂公司、中國臺灣益華公司等10家大公司簽訂了合資、合作協議,要讓天佑工業園的設備、設施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天佑工業園建成投產后,據核算,年銷售收入將達到15億元,實現利稅2億元。
2003年天佑工業園二期FD工程動工。所謂FD,就是脫水蔬菜,這一項目投資5000多萬元。同時,三期濃縮果漿工程也開始大興土木,先期投入近3000萬元。
為了充分發揮“壹支筆”的品牌效應,利用”壹支筆”的品牌資產,天佑集團又相繼推出了“壹支筆”二鍋頭、“壹支筆”紅葡萄酒;在果汁飲料方面,推出了萊陽梨汁系列、復合果汁系列、果汁奶三大系列產品。
噩夢:2004
2004年,不知是不是沾上了一個不吉利的“4”字,對于“壹支筆”來說,噩夢降臨了。
首先是資金困局。
其實2003年,對于“壹支筆”來說,已經出現了不祥征兆:這一年全年的收入只有3000多萬元,是2002年全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了2004年,各大區經理紛紛向總部反映終端出現了怪現象:不促銷產品就銷不動。于是總部給了各大區促銷政策,可是這一做法卻招致了個別大區經理的不滿,不滿的原因是總部給各個大區的促銷政策不一樣,與總部領導的關系親疏好壞決定了給予政策的厚薄。一些大區經理便以銷售業績不理想為由辭職而去,這就導致銷售形勢更加嚴峻。
由于收入大幅減少,加上天佑工業園的投入太大,流動資金開始捉襟見肘。江山只好求助于銀行,然而銀行的答復很明確:你前兩年貸款的本息還沒有還清呢,再加上銀根緊縮,我們是不會再給你們貸款了。
其次,是新產品突圍也遇到了麻煩。
“壹支筆”只所以會身陷困境,都是產品銷售狀況越來越惡化所致。為了扭轉被動局面,“壹支筆”只能不斷加大投入力度,營銷管理費用已由銷售額的40%增加到58%,現在已經達到了60%多,可銷售仍然不見起色。這邊的收入在減少,而那邊的工業園工程卻像個吸血鬼??吹劫~面上的資金日益萎縮,江山心里甚至有些恐慌,他不得不做出決定,讓工業園工程下馬,并責成市場部對飲料市場進行調研,找出銷售不暢的癥結所在。
調查結果出來了,市場部認為,銷售不暢的主要原因,是近年來果汁飲料競爭激烈,產品及促銷、宣傳手段趨同,果汁飲料進入微利時代。要擺脫困境,市場部認為應該開發運動(功能)飲料,并提交了詳細的《市場調查報告》。
《市場調查報告》的核心內容如下。
■市場分析
飲料市場競爭空前激烈,產品細分加快。
耐酸飲料市場份額連續下滑,“兩樂”對終端市場開發的深度越來越大。
水飲料市場每年以5%的速度增長。
果汁飲料市場份額迅速膨脹,促銷力度逐漸加大,產品呈現出降價趨勢。
運動飲料2003年6月開始出現旺銷勢頭,“脈動”成為行業領頭羊,產品供不應求,陸續有五六個廠家跟進,運動飲料有很大的市場空間和很好的發展前景。
許多企業在擴大產品線,包裝物不斷翻新,有代表性的是“脈動”“農夫果園”“景田純凈水”“爆果汽”。
國內飲料市場競爭激烈,新品層出不窮,“壹支筆”為進一步擴展銷路,提高產品知名度,必須加強對新品的開發和推廣力度。
■問題分析
功能飲料顧名思義是具有某種功效,因此消費者在消費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這就決定了功能飲料的特定空間。但就目前狀況看,功能飲料的發展存在諸多問題,而這些問題恰恰是影響其不能迅速被消費者接受的直接原因。
功能飲料最近一年來才興起,還沒有得到消費者的特別青睞,仍需要進行引導消費。
功能飲料百花齊放,廠家在宣傳上花了很多工夫,但所宣傳的賣點含糊,導致消費者茫然不知所措。
功能飲料廠家并沒有細分市場,所走的銷售路線和普通飲料沒有區別,消費者難以分辨功能和非功能飲料有何不同。
功能飲料由于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因此在價位上比普通飲料要高0.5~1元,其中紅牛、力麗的價位比同等規格的普通飲料貴一倍多,但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可。
■結論
2003年是功能飲料增長最快的一年,市場上一下冒出來很多功能飲料品牌,加上功能飲料本身所具有的附加值,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就全年表現來看,大多數功能飲料在2003年并沒有成為市場上的主流產品,不過火爆的脈動給功能飲料撐起了門面,讓更多廠家看到飲料行業細分市場的魅力。
如果說國內幾家大企業的介入是因為看中了功能飲料的市場前景,那么國外企業不惜投入巨資的搶灘行為,則完全是看中了中國市場的發展潛力。除了新進入的品牌外,功能飲料的品牌還有很多,如紅牛、力保健、怡冠、維體等。這些產品幾乎都有其特定的功效,但其中運動型飲料占據了主導地位。
雖然功能飲料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但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在3~5年內功能飲料必將成為大眾飲品,2003年功能飲料如雨后春筍的成長足以說明一切。而促進功能飲料市場發展的關鍵因素是消費者的需求,雖然銷售勢頭并沒有呈現出大幅度增長,這只能說明功能飲料作為新產品教育消費者、引導消費者的工作還沒有完成。這僅僅是一個開始,美好的的前景還在后面。但無論前景有多么美好,重要的是一步一步把市場做好、做穩。
因為沒有更好的選擇,“壹支筆”只能通過搭上運動飲料的順風車,以便快速圈錢,解決現金匱乏這一燃眉之急。
于是,“壹支筆”動感一代運動飲料誕生了:口味清爽、微甜,分為清檸口味、西柚口味、菠蘿橙口味;含有電解質物質及多種維生素,能迅速補充人體所需的能量;內包裝,飲料瓶為38mm口徑,淡藍色,整體設計充滿動感;外包裝與內包裝相似,清爽宜人,足以引領時尚;零售價格為2.8元至3元;目標消費群為15~25歲的年輕男士。
為了提高“壹支筆”動感一代運動飲料的知名度,江山非??春?004年3月在成都召開的全國糖酒會,盡管恨不得一分錢掰兩半花,他還是投入巨資對糖酒會進行獨家冠名贊助。于是,“壹支筆”動感一代“動起來,更精彩”的廣告布滿了糖酒會的主會場、分會場乃至成都的大街小巷。
為了讓更多的參展商不僅能夠看到,甚至喝到動感一代,公司還通過公關手段,把飲料送到了會場附近的三星級以上的酒店,讓住客免費嘗試。
然而,盡管“壹支筆”在業界是一個響當當的牌子,但商家好像對“壹支筆”動感一代并不買賬。
不過,“壹支筆”并沒有放棄希望,通過全國自己在各地的分公司和辦事處將“壹支筆”動感一代鋪到了終端渠道,制定了一系列終端政策,舉辦試飲、購買2瓶即可參加“心動2004”抽獎活動,張貼POP宣傳畫,沿街贈送宣傳小旗……結果是野地里燒火一面熱,消費者并不買賬。
“壹支筆”動感一代的推出以失敗告終,不僅沒能幫助“壹支筆”走出困境,反而使其雪上加霜,以致連工人的工資都無法發放。
至今劉明還有半年的工資沒有拿到手。前途無望,他不得不選擇了離開。
2004年10月,“壹支筆”又繼續獨家冠名糖酒會,這一次是把經銷商打的貨款賭了進去。
自從1980年薄荷醇案以來,美國對中國出口產品已經發起近120起反傾銷調查。在這些反傾銷調查案件中,中國產品多數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最終被迫退出美國市場。究其原因,最核心的當屬美國對華反傾銷法律與實踐的不公平性。本文試從若干有令人質疑的一般反傾銷規則入手,通過對其對華反傾銷法律與實踐的分析,簡要評述其不公平性。
一般規則:頻頻“違章”
美國最早出現反傾銷條款的是《1916年關稅法》。經過多次修改,美國現行反傾銷法律主要包括在1994年修改的《1930年關稅法(修訂)》內。在此基礎上,負責傾銷調查的機構商務部和負責損害調查的機構國際貿易委員會分別制訂了《反傾銷條例》和《反傾銷調查規則》等規則,構成目前世界上最為完善的反傾銷法律體系。
勿容質疑,美國是目前反傾銷法律制度最完善,規則和調查程序最透明的國家。但是,美國也是反傾銷法律與實踐被指違反WTO規則最為突出的國家,成為WTO這個美國全力推動成立的“經濟聯合國”的頻繁違規者,在反傾銷法律與實踐方面屢遭其他成員指責。
《1916年反傾銷法》
盡管有了后期比較完善的《1930年關稅法(修訂)》,但美國《1916年反傾銷法》并沒有失效。畢竟是近一個世紀之前的法律,《1916年反傾銷法》對反傾銷調查程序、損害評估指標等方面缺乏明確的規定。尤其是,該法規定對傾銷征收3倍罰款或者判處刑罰――而非征收反傾銷稅――這顯然不符合現代反傾銷法律精神,也與《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和《反傾銷協定》不符。1998年6月4日,歐盟要求與美國就該法進行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磋商。1999年2月10日,日本也提出磋商請求。經過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審理,WTO爭端解決機構裁定美國《1916年反傾銷法》與WTO規則不符,建議其修改相關條款(DS136和DS162)。
《伯德修正案》
2000年10月28日,美國總統簽署《繼續傾銷和補貼補償法案》(又稱《伯德修正案》),授權美國反傾銷和反補貼申請企業可以從實際征收的反傾銷或反補貼稅中申請并獲得補償。2000年12月21日,澳大利亞等9個WTO成員提出質疑,要求WTO爭端解決機構裁定該法違反《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反傾銷協定》等條款。2003年6月13日,WTO上訴機構散發最終裁決,認定《伯德修正案》與WTO規則不符,建議其予以修改(DS217)。
“歸零”方法
所謂“歸零”方法,是指在根據不同規格產品逐個比較從而計算某企業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時,調查機關將高于正常價值銷售的產品規則作“零”看待,而根據低于正常價值銷售產品的傾銷金額計算傾銷幅度――不允許獲利或者不傾銷規格產品與傾銷產品相互抵消?!皻w零”方法首先在印度訴歐盟床單反傾銷爭端案中被WTO爭端解決機構裁定違反WTO規則(DS141)。2003年和2004年,歐盟和日本分別向WTO爭端解決機構就美國“歸零”方法提請裁決,后者也裁定美國“歸零”方法與WTO規則不符,建議美國予以修改(DS294和DS322)。
其他方面
在傾銷確定和傾銷幅度計算、損害認定和因果關系等方面,美國同樣多次受到其他WTO成員的質疑。例如,在日本訴美國熱軋鋼案中,WTO爭端解決機構裁定美國在計算應訴但未被抽樣調查企業加權平均稅率時僅排除零稅率和全部根據可獲得事實裁定的稅率,而不排除部分根據可獲得事實裁定的企業的稅率與《反傾銷協定》不符(DS184)。根據筆者統計,WTO成立以來美國先后24次因反傾銷法律或具體案例實踐被訴WTO爭端解決機構,為各國之最。
非市場經濟國家規則:制度歧視
《1930年關稅法(修訂)》及相關規則沒有專門針對中國產品反傾銷的條款。但是,通過一系列的反傾銷實踐和法律修改,美國逐步建立了針對所謂的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獨具法律制度:(1)通過個案評定將中國等10余個國家確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不得適用一般反傾銷規則;(2)非市場經濟國家特定產業可以主張市場導向產業,但是必須符合嚴格的程序和實體條件;(3)采用生產要素法確定非市場經濟國家應訴企業的正常價值。
非市場經濟國家
根據《1930年關稅法》,“非市場經濟國家”是指不以成本或市場原則定價,因而其商品的國內銷售價格不能反映該商品的公平價值的國家。在具體適用上,美國法律授權商務部進行個案認定。截止目前,商務部認定的非市場經濟國家包括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白俄羅斯、喬治亞、摩爾多萬、中國、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和越南。
從第一起薄荷醇反傾銷調查案開始,商務部將中國作為“國家控制經濟國家”。在1988年縫制帽子反傾銷調查案中,中國政府要求商務部將中國作為市場經濟國家看待,但遭到拒絕。在2005學生用格子紙反傾銷調查案中,中國應訴企業渡邊集團提出申請(該申請得到中國商務部支持),要求商務部認定中國為市場經濟國家,但是同樣遭到商務部的拒絕。盡管目前中美雙方就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進行了積極的談判,但從有關信息來看,短期內美國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希望不大。
商務部拒絕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不公平的。首先,經過20余年的改革,中國已經建立了以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確定和分配資源的經濟體制。2003年4月,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所報告,認為到2001年底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程度已達到2.51,按百分制算法為69%,已經滿足了市場經濟國家60%的最低要求。其次,相比之下,被公認市場化條件不如中國的俄羅斯卻在2002年6月被商務部認定為“市場經濟國家”,這說明市場經濟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基于對市場程度的客觀評價,更多的只是政治考量。
市場導向產業
根據美國法律,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采用市場經濟方法確定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產品的正常價值。在實踐中,商務部確定了市場導向測試法(簡稱MOI測試),即如果被指控傾銷的非市場經濟國家的一個產業被認定為“市場導向產業”,那么就可以運用出口國企業的國內銷售價格、出口第三國價格或者生產成本――而非根據替代國的數據來確定正常價值,最終確定是否構成傾銷和傾銷幅度的高低。在確定一個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特定產業是否為市場導向產業時,商務部要求滿足三個條件:①調查產業在制定價格和確定產量方面不存在政府實質性介入或干預;②相關產業以私有或者集體所有為特征;③所有的主要投入,包括原材料、能源和人工等投入,以及絕大多數投入都是根據市場決定的價格供應。
在20世紀90年代初鍍鉻螺母反傾銷調查案中,商務部曾經在初裁確定中國鍍鉻螺母產業為市場導向產業,但面臨美國國內產業強烈反對之下的商務部在終裁中取消了這一認定。隨后10余年,中國應訴企業和相關組織多次提出市場導向產業申請,但無一例獲得成功。在2003年彩電反傾銷調查案中,商務部認為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提交的申請不能證明是代表所有或者實質上絕大多數生產企業提出的,而且申請本身也不能滿足市場導向產業的要求,因此駁回了中國企業的申請。在2003年木制臥房組家具案中,商務部同樣以申請遞交時間太晚以至無法進行復雜的分析為由駁回了中國輕工產品進出口商會家具分會和中國家具協會的市場導向產業申請。
由此可見,美國所謂MOI測試從表面上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應訴企業提供避免使用替代國從而獲得公平裁決的機會,但實際上它只不過是“水中的月亮”。首先,它要求非市場經濟國家所有生產企業或者占絕大多數的企業提出申請,從而根據不同情形堵截市場導向產業申請之路:在相關產業涉及少數或者單個企業的情況下,商務部對于申請者是否為全部生產企業持懷疑態度,甚至要求中國政府提供生產企業名單;在涉及大量企業的情況下,商務部則以申請的代表性或時間等為借口拒絕實質審查。其次,除了需要證明相關產業以私有或者集體所有為整體特征之外,申請者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原材料等主要供應商及其所在產業也是以市場為導向,這種追根溯源的方法實際上為市場導向產業申請施加了不可逾越的障礙――實際上,在有限的時間內要求一個產業及其上游產業鏈的所有或者絕大多數生產企業提交證據和全力合作是不可能的。第三,因此即使在中國企業能夠眾志成城拼力一搏的情況下,商務部仍然以反傾銷調查時間有限、沒有時間進行復雜的分析和供各方評論為由拒絕考慮市場導向產業申請。盡管商務部表示反傾銷調查案結束后MOI測試的大門仍然敞開,但實際上這只不過是另一個美麗的陷阱。因此,迄今中國沒有一個產業通過MOI測試,一些企業或組織在信誓旦旦力爭市場導向產業之后偃旗息鼓也就不足為奇了。
生產要素法
根據《1930年關稅法》,對于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進口產品,商務部可根據該非市場經濟國家生產企業生產單位產品需要耗用的要素和一個或多個市場經濟國家的替代國價格確定正常價值,以此與其出口價格比較確定傾銷幅度。為此,商務部選擇的替代國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與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可比性;和(2)是被調查產品的重要生產國。
在確定替代國和替代國價格時,商務部一般遵循以下原則:(1)優先選擇經濟發展水平與中國具有可比性的國家,但不排除使用其他國家作為替代國的可能性;(2)所有替代國價格都必須是來源于一個或多個替代國的公開可獲得信息;(3)參考市場經濟國家的工資率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推算工資率;(4)采用替代國同類產品生產企業或者相關行業生產企業可公開的財務報表的數據確定制造費用、銷售管理費用和利潤率。
拒絕采用中國出口企業的價格與成本,而采用生產要素和替代國價格的方面固然有對該國內價格與成本可能存在扭曲的擔憂,但勿容質疑,生產要素方法導致中國企業多數情況下和很大程度上無法判斷其應訴結果,因為其正常價值更多取決于替代國價格的高低。換言之,由于從眾多可供選擇的替代國價格中存在較高的一個,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就會大幅度上升――而這正是商務部在一些反傾銷案件中的實踐。
對中國產品反傾銷實踐:阻截“中國產”
由于不承認市場經濟地位,同時又沒有認可過市場導向產業,商務部對中國產品反傾銷調查無一例外地采用替代國方法。在具體選擇替代國和替代國價格方面,商務部充分利用其自由裁量權,在多數案件中武斷裁決,從而達到提高傾銷幅度的目的。
替代國
大量案件表明,替代國的選擇就已經大體決定中國企業應訴的成敗,而這一生殺大權卻大多掌握在商務部的手中,成為其操縱稅率的重要武器。以濃縮蘋果汁反傾銷調查案為例。在原調查期間,申訴方主張以印度作為替代國,并提供一份市場調查報告試圖證明印度是蘋果汁重要生產國。但中國應訴企業認為,申訴方提交的調查報告乃是受其資助提供的,商務部不應采用該信息。其次,調查資料顯示印度只有一家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申訴方所謂的印度是重要生產國的論斷不能得到相關資料的支持。為此,應訴方要求以土耳其作為替代國,因為土耳其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與中國接近,同時也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商。但是,商務部沒有接受中國應訴企業的建議,堅持以印度作為替代國,最終裁定中國公司的傾銷幅度為9.40%-51.74%(安德利除外)。
對此,煙臺源通水果公司等9家應訴企業不服,并于2000年7月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訟,就替代國價格等問題挑戰商務部。法院認為商務部既沒有對申訴方提交的市場研究報告進行查證,也沒有解釋該報告和印度公司年報如何足以推斷出印度是被調查產品重要生產國這一結論。為此,法院要求商務部重新審查案卷證據材料,要么進一步闡釋印度是濃縮蘋果汁的重要生產國的法律以及證據支持,要么重新選擇適當的替代國。2003年11月20日,CIT審查并肯定了商務部的再審裁決:10家應訴企業中的6家獲得“零稅率”,其余4家的稅率則為3.38%(未應訴企業稅率仍然為51.74%)。
從該案可以看出,商務部選擇的替代國不同,中國應訴企業的稅率也就發生重大的變化。在這方面,商務部除了習慣性地選擇某些國家(如印度)之外,還隱含著其選擇不利替代國從而操縱反傾銷稅率的目的。本案中國企業堅持數年抗辯才最終促使商務部糾正錯誤,但在更多的反傾銷案件中,中國企業都放棄了司法救濟的權利,從而使得商務部的枉法裁判發生法律效力。
替代國價格
一旦替代國選定,如何根據替代國信息選擇替代價格成為另一個爭議的焦點。在2003年燙衣板反傾銷調查案中,商務部選定印度作為替代國,但在確定替代價格時不顧應訴企業的反對和明顯扭曲的事實,堅持采用《世界貿易地圖》公布的印度海關進口統計數據,最終裁定廣東順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傾銷幅度高達113.8%。如下表所示的生產燙衣板的主要鋼鐵材料為例,商務部選取的替代國價格十分荒謬:(1)從基本常識來判斷,商務部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替代國價格與國際市場相去甚遠,尤其是最終確定的鋼管價格是熱軋鋼板價格的6-10倍;(2)初裁中商務部采用的熱軋鋼替代價格比冷軋鋼高出接近1倍,具備產業常識的人都能夠意識到其不合理性。
在2003年冷藏及罐裝暖水對蝦反傾銷調查案中,商務部拒絕接受中國應訴企業提交的印度海產品出口商協會提供的Andhra Pradesh和Tamil Nadu 兩個省份不同規格原料蝦的實際成交價格(4.38-5.37美元/公斤)和印度水產品鑒定委員會在其網站上公布的原料蝦歷史價格(5.05美元/公斤),堅持采用申訴方提交的一家印度對蝦生產企業――Nekkanti的財務報表計算生產對蝦的最主要原材料――原料蝦的替代國價格(5.97 美元/公斤),最終計算出中聯和宜林兩家強制調查企業的稅率分別為80.19%和82.27%,而其他沒有應訴企業的稅率則高達112.81%。
中聯和宜林對商務部的終裁不服,先后向國際貿易法院提出訴訟。經過審理,法院認為案卷證據不能明確表明Nekkanti公司的原材料采購成本不包含其它海產品原料和經過加工的原料蝦的成本,商務部采用該公司財務報表確定原料蝦替代國價格違反了商務部規則確定的“最佳可獲得信息”原則。2006年6月12日,CIT命令商務部根據法庭裁決重新審查和確定原料蝦替代國價格,并在90天內重新做出裁決,提交CIT審查。
與其他國家比較
由于替代國和替代國價格選擇方面的自由裁量權,商務部在對中國產品反傾銷調查裁定的稅率比其他國家高似乎已經成為一個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