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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總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則,在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根據《xx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規定:經開區高速環道以北,白沙大道、南站大道以南的那洪及金凱街道為限制經營煙花爆竹區)符合安全條件的地點設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具體布設地點詳見附件3;限制區域外(包含吳圩鎮、明陽農場等)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布設數量不超過去年總數。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經開區消防大隊等部門統一布設;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采取由申請人報名,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根據報名順序進行審核確定。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須具備的條件
(一)符合經開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布點規劃。
(二)設置專柜銷售,專柜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距離,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四)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五)零售場所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六)周邊10米范圍內無使用明火設施。
(七)零售場所內嚴禁煙火,不得同時銷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的確定
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采取申請人先報名再抽簽的方式確定;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采取申請人報名,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根據報名順序審核確定。
(一)報名要求
1.本方案公示時間:2018年1月23日-1月25日在經開區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3天。
2.報名時間: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如有變更另行通知。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3.報名條件:
(1)經營人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有《安全資格證》證書。
(3)近1年內未被列入xx市城市管理領域單位(個人)失信行為黑名單。
(4)近3年內在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或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等情形。
4. 報名材料:
(1)煙花爆竹經營攤點申請表1份。
(2)報名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復印件)。
(3)擬報經營點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書須在有效期內;收原件,抽簽結束后未取得經營權的退還原件)。
為規范市場秩序,避免壟斷經營,每個申請人只能報名一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
5.報名受理:限制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在經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址:xx市洪勝路5號麗匯辦公區710辦公室)統一受理;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在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地址:吳圩鎮政府舊計生樓二樓203室)統一受理。
(二)抽簽辦法
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按照“公開規劃經營點、公開接受報名申請、公開抽簽確定經營者”原則,通過兩輪抽簽確定,具體抽簽辦法詳見附件2。
(三)抽簽時間和地點
1.抽簽時間:2018年1月27日上午9時。
2.抽簽地點:xx市洪勝路5號麗匯辦公區710辦公室。
抽簽時間和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四)相關要求
有效申請者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后,需在2018年2月9日(星期五、農歷十二月二十四)前完成辦理占道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否則視為放棄該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如已確定經營權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因市政施工占用,有效申請者需無條件服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局協調變更經營地點。
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的審批
(一)有效申請者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后,應先辦理占道經營許可證(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占道經營許可證在城市管理局辦理,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占道經營許可證由吳圩鎮人民政府組織辦理),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最后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申請材料如下: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1份。
2.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
3.負責人《煙花爆竹經營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4.零售場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責任制、操作規程、事故應急預案各1份。
5.占道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
6.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煙花爆竹批發單位配送協議復印件1份。
8.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1份。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做出核發或不予核發許可證的決定,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只發放臨時《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經營時間為: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2日;限制區域外符合安全條件的攤點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短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規范城市管理,維護市容市貌。臨時經營點需統一使用紅色帳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需定期對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10米范圍內進行清掃,確保經營攤點符合xx市市容管理相關要求。
五、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
(一)煙花爆竹銷售具有一定的安全風險,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轄區各派出所、經開區消防大隊等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每個網點必須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人身傷害意外保險。
(二)煙花爆竹經營者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不能一證多攤或搭攤,不能經營超許可范圍的品種。經營者必須從合法的批發企業進貨,如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物品及違法所得,并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六、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一)煙花爆竹燃放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經開區實際,設置金凱工業園、銀凱工業園、明陽工業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駐區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吳圩鎮人民政府、那洪街道辦事處、金凱街道辦事處要督促各村(居)委會、各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和疏導;綜治辦、轄區各派出所要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重點查處在以下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
1.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其他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2.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3.商場、超市、影(?。┰骸⒉叫薪值热藛T密集的公共場所。
4.房屋室內及其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
5.城市主次干道、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
(二)經開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高速環道以內快速環道以外),在下列時間準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
1.農歷除夕、正月初一。
2.農歷正月初二至初七以及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2時。
3.“壯族三月三”、清明節假日期間。
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七、煙花爆竹打非治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按照“規范、準入、引導、便民”的工作原則,嚴格落實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轄區政府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上下齊抓共管監管體系,完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長效管理工作機制。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整治為抓手,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實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覆蓋面100%。
二、職責分工
鎮(街道)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各職能部門按照環節監管要求,負責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
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生產規模較小、從業人員較少、生產條件簡單,依法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個人(不包括食用農產品生產者,不含現做現賣),由質監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根據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市純生產加工類食品小作坊生產核準程序的通知》要求,審查、核發食品小作坊生產核準證書。
(二)關于前店后坊(廠)式小作坊的監督管理
(1)在商場、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場(含市場建筑隸屬店鋪,以下簡稱有形市場)內現場制售食品的非獨立法人單位,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根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貫徹〈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并建立責任制的意見〉的意見》要求,審查、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2)在商場、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場(不含市場建筑隸屬店鋪)外現場制售食品的,由衛生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現場制售食品小作坊申請表〉和相關衛生審查標準的通知》要求,審核、簽署審查意見。
(3)在有形市場外現場銷售食品的,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三)關于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
現場制售食品的攤販,由衛生部門負責監督管理?,F場銷售食品的攤販,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城管部門負責定點設攤的審批,審批發證情況及時報衛生和工商部門,依法查處違章占道(場)的食品攤販。
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食品小作坊申辦程序
擬申辦食品小作坊業主到轄區所在地工商部門核準名稱小作坊業主到鎮(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申領申請書鎮(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進行形式審查(資料初審)市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資料審核和現場核查,發放許可憑證或簽署意見工商部門發放營業執照,并作定期反饋。
三、工作要求
一是嚴格屬地管理。各鎮(街道)要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屬地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本轄區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業主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和辦理相關手續,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長效監管機制和集中加工區建設。要逐一梳理完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基本信息,并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是嚴格市場準入。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申辦程序予以核準許可;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限其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相關要求,嚴格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370號令)規定,堅決予以取締。
三是嚴格限制銷售。嚴格限制食品小作坊產品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措施,不得進入商場、超市等。如需銷往外市或進入商場、超市,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對超出限制銷售區域的產品,各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四是嚴格日常巡查。各鎮(街道)、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日常巡查,重點巡查是否持續滿足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食品原料使用情況、添加物質使用情況等,落實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業主主體責任,嚴查違法違規行為。日常巡查情況要詳細記入監管檔案。
五是嚴格產品檢測。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銷售的豆制品、糕點等食品的抽樣檢測,納入部門年度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對不合格品種及時分析原因,提出質量安全控制措施。
中圖分類號:F540.3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公路的使用過程中,其不但承受著交通壓力還受自然界的影響,日曬、風沙和雨雪等的自然天氣因素會對公路的質量造成很多負面影響,再加上道路質量本身就已經存在缺陷,在車輛負載過重的情況下常常會使道路損毀更加嚴重。路面松散、沉陷、坑槽、路面的網裂和龜裂以及橋頭跳車等均是公路常常出現的質量問題,也是公路養護的重要內容和關鍵所在。
一、公路養護的施工工藝
1、公路養護的乳化瀝青技術
乳化瀝青技術是公路養護中使用頻率較高的技術,施工難度較低,程序較少,并且養護效果較好,受到了公路養護部門的歡迎。此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具體實施方法。
1.1直接攤鋪法
此方法的主要材料是瀝青乳液以及其他各種級配的骨料經過合理比例搭配后形成的。具體施工操作是將瀝青乳液同其他規格級配骨料拌合成混材料,經過充分的攪拌,保證所有材料混合均勻之后經過攤鋪碾壓成型。為了保證攪拌均勻及拌合的效果達標,對拌合機械的選擇具有很高要求,施工中應該選擇強制機械進行拌合。此方法的典型特征是施工簡單,不需要在施工前對材料進行烘干。因此,在經過拌合之后破乳的時間大大延長,給施工帶來很多便利。未使用完的攤鋪料可以存放于合適條件下3~4d。但是,應該選擇陰涼的地方進行保存。
1.2灑布層鋪法
灑布層鋪法對于乳液噴灑的要求較高,這也是其施工的難點所在。因此,應該對其操作的流程和基本原則進行嚴格控制。此種方法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對包括乳液用量在內的各種指標進行嚴格控制,保證噴灑均勻,將灑布的寬度等保持在正常范圍內,避免出現寬度過大和噴頭力度過大的現象。
1.3下貫上拌混合法
此方法的使用范圍較小,一般情況下路面厚度在5~10cm的工程較適合使用這種方法。
2、修補公路路面坑槽
2.1首先對需要修補的范圍進行合理的劃定,并且對修補的深度做出科學估計。此步驟的關鍵在于如何劃出與修補深度和范圍一致的修補輪廓線,這是坑槽填補質量的重要影響因素。修補的輪廓線還應該達到必須與原路中心線垂直或者是平行的基本要求。
2.2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通過運用熱再生修補車上的液壓進行機械壓槽,但是鑿出坑槽的深度應該保持在10cm左右。為了保證公路路面的修補質量,必須使用吹風機等外界力量將坑槽周圍清理干凈,以便于灑布粘結油。
2.3進行科學的封層處理。封層處理技術的關鍵是對瀝青混合料進行均勻的處理。如果不均勻將會導致修補后的瀝青混合料與原來路面之間形成縫隙,無法進行很好的粘合。另外,對平整的時機應該進行科學的判斷,通常情況下乳化瀝青固化粘結,熱拌的瀝青混合料完全填入坑槽時,可以作為較好的平整時機,這是關系到修補后的路面是否平整的重要因素。如果這一步操作失誤,將無法達到修護路面平整度的基本要求,無法滿足后期的運輸需求。
二、公路養護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1、施工安全在組織工作上薄弱
有些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單位,將經濟效益看的太重而對于安全生產卻不夠重視,不能夠按照相關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導致養護工作缺乏安全意識,并且存在著僥幸、懶惰的心理,認為在承包的路段進行養護作業,往往覺得對路況已經很熟悉,就忽視了對自身安全的考慮,施工過程中沒有規范的擺放警示牌,甚至就不擺放施工警示牌。另外在工程量相對較大時,施工人員往往為了施工的方便,隨意對警示區域進行擴大,這樣就導致了通車道比較窄,影響車輛的通行速度,甚至會導致交通事故。
2、施工現場的管理不規范
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常常為了節省經費,而沒有安排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員,有些養護單位雖然設置了相應的安全員,但卻沒有發揮安全員的作用,僅僅是個擺設作用;有些養護施工人員沒有按照統一的要求進行著裝,養護工作人員在施工區域之外隨意走動、休息的情況較多,甚至有的工作人員騎車橫穿高速路,而造成交通事故;有的養護工人在工作區域外隨意堆放材料和雜物,有的還在沒有經過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的情況下隨意打開中央分隔帶的護欄進行逆行、掉頭等現象;有的施工作業車沒有設置醒目、鮮明的作業標志。
三、加強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管理的對策
1、完善養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1.1安全培訓工作的具體內容
要熟悉和高速公路有關的技術操作要求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養護施工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方法和事故的應急急救方法;要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進行施工安全的預案培訓方法。
1.2安全教育的方式
采取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教育、日常的教育、特殊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方式。養護工人在被聘用后進入現場前,要經過施工單位組織的崗前培訓和教育,保證養護人員能夠明確自己的工作任務、特點和內容,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預防的措施,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等。并采用多種形式對養護工人進行技術、思想和遵章守紀教育,提高養護工人的法制管觀念和安全意識,可以采取班前會、安全例會等形式不斷加強對養護工人的教育。對于那些操作特種機械的養護工人,進行特殊專業的培訓,如果有必要要聘請專門的技術人員來開展培訓工作,保證以養護工人的操作技能。
2、加強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1做好養護施工的準入工作
如果需要在告訴公路進行養護作業,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占道的封閉施工手續,路政部門要給與協助和知道;如果施工單位沒有取得相關的手續,那么路政部門有權拒絕施工隊進入施工現場;如果養護作業施工超過了申請的時間,那么需要重新辦理手續后才能再進行施工。
2.2加強對施工單位審核工作
如果施工單位要辦理臨時占道封閉施工手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請書,抓喲包括封閉施工的理由、施工時間、施工起始樁號、期限等;養護單位的身份證明材料,如果是人申請,那么需要提供相應的授權委托書;施工現場的的管理和封閉措施,包括具體工作的介紹、作業地點、施工期限、計劃和進度、施工現場的管理方案、施工現場封閉的圖示、安全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聯系方式等。
2.3晚上對施工作業的車輛的管理
相關的進行養護施工的作業車必須按照相應的規定設置醒目、鮮明的作業標志,并辦理作業車通行證。尤其是在中央帶工作的車輛,在車輛的尾部必須安裝發光標志牌;道路檢測車進行工作使行駛速度小于50km/h時,需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發生追尾事故。
2.4加強對隧道養護作業的管理
在隧道內進行道路養護作業前,施工單位需將封閉施工的時間通知路政部門,使信號燈能夠及時的變更。在擺放交通標志時,應在隧道的入口的上方向1,600m處開始擺放警告標志,兩個相鄰的警告標志之間的距離要小于300m,一般在100~300之間,如果作業區在彎道范圍內,需將警告區的開始位置移到直線路段,在隧洞進行封閉施工的入口處,安排專門的安全員來指揮交通,并且自隧道口用交通標志封閉相應的車道,交通標志之間的距離要小于10m。
結束語
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各種車輛的不斷增加,也給公路交通帶來了很多壓力,公路道路養護面臨更多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公路路面損毀程度在不斷加大,養護難度也在不斷加大,養護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傊?,應該對公路道路養護的重要性有更加清醒的認識,積極做好公路養護的各項措施,不斷改善和加強公路養護管理,保證公路的運輸功能正常發揮。
參考文獻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人民防空工程是指我縣已建成的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設施。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人民防空工程隸屬單位(以下簡稱工程隸屬單位)是指:所有權明確的人防工程,所有權單位即為隸屬單位;所有權不明確的人防工程,現實中擁有最終管理權和收益權的單位即為隸屬單位。
第四條人民防空工程平時應當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戰時由縣人民政府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五條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時使用實行有償使用、用管結合的原則,在使用中加強維護管理,確保戰時防護功能完好。
第六條縣人防辦負責本行政區域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時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
第二章平時使用管理
第七條工程隸屬單位對所屬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時使用、維護負有管理責任,承擔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消防、防汛、治安等工作和使用中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租賃或受委托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實行合同管理制度。使用單位或個人應當與工程隸屬單位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格式參照國家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自用的人民防空工程應訂立內部委托協議,約定維護管理等相關責權關系。
第九條承租或受委托管理人民防空工程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承租或委托管理合同履行使用和維護管理責任,接受隸屬單位的管理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平時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使用單位在與工程隸屬單位簽訂《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后5日內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使用申請書;
(二)《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況登記表》;
(三)使用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證件;
(四)與工程隸屬單位簽訂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
(五)與工程隸屬單位簽訂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十一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對工程隸屬單位提交的登記資料進行審查,并在10個工作日內頒發《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或告知不予發證的理由。
人民防空工程隸屬單位、使用單位或個人必須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含副本),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禁止無證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轉讓《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
第十二條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員由工程隸屬單位指派(住宅小區人民防空工程由物業管理部門指派),平時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做好所在單位人民防空工程的日常維護管理,戰時服從人民防空指揮部的指揮,履行人民防空引導職責。
第十三條《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實行年度審驗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每年年終對《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進行審驗。工程隸屬關系或工程管理員發生變更時,當事人雙方應到當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同步辦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登記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實行現場輪檢抽檢制度,年度輪檢抽檢率不得低于管轄區內人防工程總量的30%。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登記不實、違規使用和疏于維護的行為應當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直至予以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使用單位或個人在合同期內不得擅自轉租、轉讓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權。因故確需轉租或者轉讓的,必須報經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批準,換發《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六條人民防空工程隸屬單位、使用單位或個人不得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使用單位或個人需要對人民防空工程進行裝修時,應向工程隸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須經工程隸屬單位和消防部門審核同意,并報縣人防辦備案。工程隸屬單位應當保證人民防空工程的防護功能不受損害,并注意控制臨戰平戰功能轉換的工作量??h人防辦有權對人民防空工程的裝修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平時使用僅限于城市防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之用。
第三章平時維護管理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是指對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修、保養、保護的計劃、實施、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十九條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時維護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要求、分工負責、定期維護、保障使用、損壞賠償、折除補建的原則。
第二十條人民防空工程實行維護管理責任承諾制度。工程隸屬單位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要求簽訂維護管理責任承諾書,對維護管理負總責;使用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合同或委托協議的約定,對維護管理負相應責任。對人民防空工程不承擔維護管理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不能取得使用資格。
第二十一條工程隸屬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和不同運行機制落實維護管理經費。有平時收益的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經費從收益中提??;無平時收益的,由工程隸屬單位負責籌措。
第二十二條工程隸屬單位應當對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實行下列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制度;維修保養檔案制度;維護工作自查報告制度;隸屬關系發生變更時維護責任移交和備案制度。
第二十三條維修保養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必須達到下列標準:
(一)工程結構完好;
(二)工程內部整潔、無滲漏水,空氣和飲用水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防護密閉設備、設施性能良好;
(四)風、水、電、暖、通信、消防系統工作正常;
(五)金屬、木質部件無銹蝕損壞;
(六)進出口道路暢通,孔口偽裝及地面附屬設施完好;
(七)防汛設施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條保護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組織和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公民和社會組織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內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廢水、廢氣,傾倒廢棄物,堆放雜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與人民防空無關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的道路;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產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損壞人民防空工程設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圍內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樁、埋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
第二十五條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影響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時,必須采取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報經縣人防辦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造人民防空工程。經縣人防辦批準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得降低防護等級和影響其防護效能,按規范完成設計后,報經縣人防辦批準實施。
第二十七條嚴禁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或其防護設備設施。因城市建設或其它原因確需拆除時,必須向縣人防辦申報,由縣人防辦按照審批權限逐級報批。
經批準拆除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須由拆除單位按原面積限期予以補建,補建工程的位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按照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予以確定。補建工程的等級和相關要素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確定。經批準拆除的防護設備設施,必須由拆除單位予以更新,更新的防護設備設施不低于原設計性能。受條件限制難以補建的工程,報經縣人防辦批準,按應補建工程面積所需造價繳納易地建設費,由縣人防辦統一建設。
第二十八條報廢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從嚴掌握。需報廢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須向縣人防辦申請,由縣人防辦按照權限逐級上報審批。經批準報廢的人民防空工程,其隸屬單位予以回填處理,不得留有隱患。
第二十九條縣人防辦應當對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進行培訓和指導,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檢查評定標準對維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的安全管理由工程使用單位或個人承擔直接責任,由工程隸屬單位承擔管理責任,實行消防安全工作承諾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工程隸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定期組織培訓和安全檢查,監督使用單位或個人落實安全措施。縣人防辦協同公安消防部門對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認真落實下列安全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治安組織,落實責任,履行職責;
(二)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火災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定期組織在崗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講評考核;
(四)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發現的治安和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五)消防栓、防火卷簾門、手動報警按鈕等處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圈占、遮蓋,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
(六)人員避難通道、疏散通道及疏散出口處,要設置火災疏散指示標志和標志燈,不得擺設柜臺、占道經營;
(七)消防、高壓電器等特種從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職業資質,持證上崗;
(八)建立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加強巡查,對影響安全的行為及時制止。
第三十二條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用電管理,定期對電路電器設備進行檢查,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第三十三條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單位或個人應當制定防汛方案和應急措施,做好防汛排澇等工作。
第五章平戰功能轉換
第三十四條需做平戰功能轉換的人民防空工程,其隸屬單位應當制定并妥善保存平戰功能轉換方案,平戰功能轉換工作由隸屬單位負責臨戰實施,使用單位或個人必須按照縣人防辦平戰功能轉換方案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轉換工作。
參照《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云財綜〔2008〕114號)的規定,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城市道路占用費中的經營性占道及經營性臨街雨棚收費,以及中央和省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大學畢業生、農民工在我省創業并從事個體經營的稅收優惠。
從2009年1月起,大學畢業生、農民工在我省創業并從事個體經營,且月營業額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內的,2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大學畢業生、農民工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或《云南省農民工服務手冊》(以下簡稱《農民工服務手冊》)及相關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三)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稅收優惠。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在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
(四)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
1.我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含未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失去土地的人員、殘疾人)、軍隊退役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和返鄉創業的農村人員等,申請辦理個體經營、創辦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具體操作按照《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于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辦法推動創業促進就業的通知》(云勞社辦〔2008〕322號)文件規定執行。
2.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同意,教育部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構組織可以參照勞動保障部門經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辦法,開展小額擔保貸款的放貸考察、審核、建立個人信用檔案、跟蹤監管、追收到期貸款等經辦業務,并按規定給予獎勵性補助資金和經辦服務補貼。
3.財政部門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用于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和對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貼息資金補助。其中:屬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屬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由各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其中,中央財政貼息25%、省級財政貼息50%、州(市)財政貼息25%。小額擔保貸款中,微利項目的范圍放寬到除國家限制行業(指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項目。上述所指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由各經辦銀行向同級財政部門辦理申請,財政部門負責貼息資金的審核撥付。具體申辦程序和要求,按照《云南省財政廳、財政部駐云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云財金〔2008〕117號)以及《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于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辦法推動創業促進就業的通知》(云勞社辦〔2008〕322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我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和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可申請參加創業培訓。參加創業培訓考試合格后,由培訓機構憑培訓補貼申請、培訓人員名單(附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我省《就業失業登記證》使用前,《云南省失業人員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繼續使用,下同)、代為申請協議、工商營業執照和培訓機構的銀行基本賬戶證明等,向核準其承擔創業培訓工作的當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按每人最高不超過1300元的標準申請創業培訓補貼。
(六)給予首次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1.在我省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首次創業人員,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招用具有我省戶籍勞動者3-5人(含5人)就業、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首次創業人員1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其中招用具有我省戶籍勞動者6人以上的,給予首次創業人員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2.上述首次創業人員是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大學生的,再增加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元。
3.創業人員申請創業補貼時需提交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聘用人員的勞動合同,每季度終了后10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所在地的州(市)、縣(區)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各項創業補貼申請材料由州(市)、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受理后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7日后,在3個工作日內報州市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州(市)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自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提出資金用款計劃、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資金撥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將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撥給申請者本人。一次性補貼資金從我省創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4.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發揮優勢,幫助創業人員提出創業補貼申請。
(七)首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優惠。
1.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人員及其所招用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均可享受社會保障優惠。
2.在3年內可按上年度統籌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依照當地政府規定的費率繳納單位和個人的醫療保險費。登記參保時,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的,可暫時使用上前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繳費,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后即行調整。招用人員的醫療保險費按照當地規定的比例,由經營業主和招用人員共同繳納。
3.首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人員為雇工申請參加工傷保險,采取一類行業選擇以工資總額、經營面積的一定比例或定額等方式參加工傷保險;也可按工程總造價或噸煤等定額的方式參保。參保人員實行實名制的動態管理辦法。
4.申請人在進行工商登記后,應及時到登記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社會保險優惠申請書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繳費并領取社會保障卡后享受有關待遇。
(八)省級創業專項資金扶持創業。
省財政安排的創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安排一次性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補充小額擔保貸款擔?;穑a充創業培訓補貼資金,創業項目庫建設及創業項目評估補貼等支出。為管好用好創業專項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完整,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省財政將創業專項資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提出創業專項資金用款計劃報省財政部門,省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資金劃撥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其按規定用途支付。
二、關于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一)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
在2009年內,參保地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對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允許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緩繳執行期截止時間為2009年12月31日。
1.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以提出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2.經批準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在批準后10個工作日內與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稅機關簽訂緩繳及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協議。地稅部門可以要求困難企業提供擔保、抵押。
3.經批準緩繳期間,困難企業應繼續按月申報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
4.經批準緩繳期間,困難企業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發生死亡、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等情況時,為了不影響辦理正常退休手續、計發基本養老金和辦理相關業務,企業應將涉及職工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補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按規定記錄個人賬戶后,應及時辦理職工退休手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或辦理轉移手續。
5.經批準緩繳期間,困難企業職工發生退休、辭職、裁員,企業應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接續轉移或增減手續,涉及職工本人在緩繳期間應繳納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保險費應一次性補清。
6.經批準緩繳期間,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按規定享受或計發。
(二)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
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按時足額支付、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在2009年之內可適當降低參保單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執行時間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不得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存(扣除一次性躉繳部分)可支付時間超過12個月,并實行雙基數繳費的(退休人員退休金計入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的統籌地區,在2009年實行單基數繳費(退休人員退休金不計入用人單位繳費基數)一年。
2.失業保險基金至少確保2009年至2010年不出現缺口的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繳費費率下調不超過1.5個百分點(單位不超過1個百分點,個人不超過0.5個百分點)。失業保險費率降低方案,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研究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備案。
3.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時間超過12個月的統籌地區,繳費費率可下調0.1―0.2個百分點,實施浮動費率的統籌地區一類行業下調基準費率,二、三類行業下調浮動費率。
4.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時間超過12個月的統籌地區,繳費費率可下調0.1―0.2個百分點。
5.社會保險基金存在缺口的統籌地區,不得降低繳費費率。
(三)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在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經州市勞動保障部門商財政、國資等部門同意,可對采取協商薪酬、縮短工時輪班工作、在崗(轉崗)培訓等辦法穩定員工保崗位,減薪后工資低于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困難企業,按減薪人數、縮短工時人數、在崗培訓人數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1.實行崗位最低工資差額補貼。2009年對困難企業給予崗位補貼,穩定10萬人就業(任務分解見附件)。
對參加失業保險已履行繳費義務的企業,符合法定裁員條件但按統籌地政府失業調控要求未裁員,企業在規定期間內不能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的,經失業保險機構確認,報州市政府批準,可按不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補助,補助時間不超過6個月,但最高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
2.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貼比例不超過實際繳費額(不含個人繳費部分)的55%。
3.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標準由統籌地區根據困難企業戶數、人員、減薪幅度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具體制定。補貼月數與減薪、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的月數相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同一企業只能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中的一項,已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4.崗位補貼或社保補貼由困難企業按月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附穩定員工隊伍計劃措施和相關憑證,由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經貿)部門審核批準。崗位補貼資金由勞動保障部門按月劃入企業賬戶,社會保險補貼先繳后補劃入企業基本賬戶。
5.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周密的失業保險基金用款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備案。
(四)鼓勵困難企業通過開展職工在崗、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職工隊伍。
指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組織待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或轉業轉崗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嚴格標準和程序的前提下,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補助標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云政發〔2006〕97號)執行。
依托技工院校和企業職工培訓中心開展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培訓,努力推進校企合作、訂單式培訓等多種培訓模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培訓質量。培訓結束組織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合格者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五)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
1.困難企業確需依法經濟性裁員的,可以采取分期或延期支付經濟補償的方式。
2.采取分期或延期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事先向本企業工會和勞動者說明情況,制定經濟補償分期或延期支付方案,并征求本企業工會或全體被裁減勞動者的意見,方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后,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簽訂書面經濟補償分期或延期支付協議。
3.分期支付的總期限及延期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
(六)困難企業的認定條件。
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且2008年12月31日之前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支付在崗職工工資已連續6個月低于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60%的;企業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采取協商減薪等措施保崗位,沒有裁員或2009年內裁員比例低于在職職工總數5%的。
納入關閉破產計劃和節能減排計劃的企業,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環保政策限制的企業,2008年7月1日以前已停產半停產的企業,不列入享受本文件優惠政策的困難企業的范圍。
困難企業的認定時間定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困難企業的具體認定條件和范圍由州市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具體工作由統籌地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經貿、國資、稅務等部門負責。
(七)規范企業裁員行為。
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企業裁減人員超過100人以上的,州市應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三、關于擴大就業
(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購買公益性就業崗位。2009年用就業專項資金開發3萬個公益性崗位,幫助3萬名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1.公益性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主要包括:在社區開發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公益性崗位;街道、社區等提供的公用事業服務性崗位;城市管理、社會治安、交警等部門提供的協管崗位?;I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主要包括:在社區開發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公益性崗位;街道、社區等提供的公用事業服務性崗位;城市管理、社會治安、交警等部門提供的協管崗位。
2.我省就業困難人員中的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人員、殘疾人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被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
3.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100%。具體補貼金額由各州市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根據不同性質崗位的公益服務程度、服務時間確定。發給在公益性崗位(含社區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單位可憑符合享受公益性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錄用登記表、上季度為這部分人員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單位和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證明等,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崗位補貼申請材料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由勞動保障部門按規定直接將補貼資金撥入單位或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上述人員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最長不超過3年。
(二)給予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
1.招用我省就業困難人員中的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人員、殘疾人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單位),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社會保險補貼實行按季補貼,每季度終了后,企業(單位)憑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或就業錄用登記表)等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企業(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證明等,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上季度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補貼。
3.上述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最長不超過3年。
4.補貼申請材料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由勞動保障部門直接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給予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是對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給予的補貼,不包括本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勞動保障部門應及時將補貼情況在有效證件的原件上記錄,并將申請資料和批準手續留存備查。
(三)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
(四)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五)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1.積極開展特別職業培訓計劃。進一步強化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通過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做好技能提升培訓、轉業轉崗培訓、實用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再就業培訓和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工作,組織引導退役士兵免費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
2.我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和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可申請參加職業培訓。參加職業培訓并取得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不超過800元、其他人員按不超過6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按不超過上述補貼標準的60%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憑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申請材料,向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申請。對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的,申請材料還應附培訓人員名單、代為申請協議和培訓機構或創業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證明等。
3.創業人員創辦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吸納我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其務工人員進行培訓的,給予用人單位每人不超過培訓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4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具體標準和操作辦法,由各州市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
4.培訓對象符合失業保險有關規定的,上述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培訓補貼等項目支出,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
5.開展創業培訓的培訓機構,須由省就業局認可。承擔由政府提供培訓補貼工作任務的培訓機構,通過招投標方式等擇優確定并報省就業局備案。
四、確保就業形勢基本穩定,大力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
(一)切實把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穩定企業就業崗位,努力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將幫扶困難企業與穩定就業崗位相結合,做好企業職工穩定就業、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工作,規范企業裁員。
(二)著重做好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工和復轉軍人等重點人群的就業工作。完善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把大學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力度,引導和幫助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積極鼓勵復轉軍人自主創業。
(三)繼續完善目標責任制,把擴大就業和穩定就業作為重要目標,把新增就業人數和控制失業率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繼續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努力提高就業資金使用績效。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在服務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競賽、創業輔導、創業宣傳、創業培訓、創新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等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中的作用,努力營造支持創業、服務創業、人人爭先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在申請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地方稅務和工商等相關部門拒絕受理其申請。不得涂改、出租、轉借、冒用、轉讓、買賣和偽造相關證件證書,一經發現,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并責令其退回非法所得,違法情節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地方稅務和工商部門的工作人員執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三項制度”不力的,將按規定進行問責;存在、非法收費、、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違法情節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中圖分類號:U41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9-0142-01
路橋對于交通的順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其投入運行很長時間以后,如果不及時的進行養護,很容易影響交通的正常運行,造成一些安全事故的發生,這種情況下,對路橋進行養護是十分必要的。路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要高度的重視,才能夠順利完成養護施工。下面本文就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詳細的論述。
一 路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路橋養護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產生諸多問題,下面本文就進行簡單分析。
(一)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管理
一些路橋施工企業在進行養護施工中,片面的追求經濟利益,輕視養護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得在養護施工過程中不能夠制定出切合實際的施工檔案和施工制度。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養護施工管理者減少管理費用的支出,對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不進行正常的調配,只是出于形式的設置而不能夠真正的管理者的功效。
(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低下
養護施工安全管理者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了工程的施工進度和功能發揮,但是根據調查發現,一些施工企業對于安全管理者不進行上崗前的專業技能培訓就直接投入到工作中,使得養護施工管理的工作人員存在著一種懶惰和特權的心理,在養護安全管理中,往往會出現低級的錯誤,如施工警示牌不按照規定擺放,不清楚養護施工的各個工序造成管理漏洞出現等。而當遇到工程量較大的養護施工時,為了施工方便隨意擺放施工警示牌,使得同行車道變窄,對交通的通行量造成影響,嚴重時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綜合來看,以上問題的出現都是由于管理者管理意識欠缺,管理技能低下的原因,在今后的管理中需要重點加強。
(三)養護施工安全管理現場混亂
對路橋養護施工的安全管理除了要有專業的管理者和管理意識之外,還需要確保管理現場的秩序,為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但是目前由于管理體制的不完善,造成了養護施工安全管理現場較為混亂,管理效果不能夠充分發揮。
二 路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路橋工程對于城市交通的順暢起著關鍵的作用,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帶動城市經濟的發展,對于路橋進行養護施工能夠保證其運行壽命。上文中對于路橋養護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下面本文就針對問題指出幾點解決措施。
(一)正確處理好經濟效益和安全管理的關系
路橋施工企業進行養護施工的最大目的是獲取經濟利益,但是對于路橋工程來說,在養護施工中加強安全管理也十分必要,這樣既能夠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還能夠帶動企業發展,為此在路橋養護施工中需要正確處理施工企業經濟效益和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達到一種和諧的狀態。為此,首選需要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將安全管理放到重要的地位,依靠法律的強制力保證其順利實施;其次需要加強管理者的安全意識,使其深入認識對路橋進行施工的重要性,明白養護工程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帶動企業的發展,增加經濟效益。
(二)加強施工安全培訓,實現規范施工
為了提高路橋養護施工者的安全技術以及施工技術,需要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實現規范施工,并有效地防止施工違規現象的出現。由于大多數的施工者是來自農村,技術素質較差,法律意識淡薄,有沒有進行過專門的培訓,因此說對于養護施工的安全管理很難完成,只有通過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養護意識,才能夠為今后的養護管理工作打下基礎。同時,路橋養護施工中的一些不安全行為以及施工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是誘發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說加強管理者的安全技能培訓,還需要提高其安全生產的意識,增強安全生產技術,保證安全管理工作實現施工單位內部和施工過程的同步進行,同時管理,一方面要抓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另一方面抓施工行為、施工技術以及管理措施,雙管齊下,保證路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者意識的增強,技能的提高,充分發揮管理工作的效果。
(三)規范好施工現場安全標識牌,及時提供道路安全信息
路橋養護施工會對交通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保證車輛安全順利的通過施工區域,需要在恰當的地方擺設安全標志牌,對于這一點,管理者需要格外注意,避免因為細節問題誘發安全事故。為此,養護施工現場管理者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對于路橋養護施工工程量較小的,,當需要占用車道時,應該在顯眼的地方設置方形警示牌,或者是限速標志,提醒行人前方施工,對于夜間施工期間,需要在上游的過渡區內設置好黃色的頻閃燈警示信號,施工區域內需要有照明燈。對于這些,安全管理者都要進行細致檢查,不能夠放過一處細微之地,埋下安全隱患。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惡劣的天氣下禁止施工,在工程竣工后,需要將作業區內清理干凈,逆流方向快速清理拆除所有的標志。安全管理者一定要監督這些工作的操作,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促進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工程的施工安全。
(四)規范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秩序
養護施工現場的混亂局面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施工作業者以及養護管理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此,要避免混亂局面出現,規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秩序,首先需要嚴把養護施工作業人員的準入關,確保每個施工單位在施工之前都辦理了臨時占道施工的封閉手續;次需要加強對養護施工單位的審核力度,需要養護單位提供企業證明材料、申請書、相關的批準材料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的方案,全部符合規定之后才能夠允許施工,這樣能夠避免混論局面的出現;再次,需要保證養護施工作業控制區域的布置方式明確可行,當布置好后不能隨意更改拆除,保證施工現場的秩序;最后,管理者需要加強對施工車輛的管理,要保證其能夠有養護施工作業車輛通行證以及具備作業標志,且需要醒目,以便起到驚醒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的作用。
(五)建立安全管理獎懲機制
建立路橋養護施工安全管理的獎懲機制,能夠最大限度的調動起管理者的積極性,充分挖掘其管理潛力,這樣既能夠促進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又能夠實現施工企業的長遠發展。為此,施工企業相關負責人需要在準確考察管理者實際情況以及工程施工情況的基礎上制定符合自身工程的獎懲機制,并確定負責人,實現獎懲機制和管理責任制的結合,保證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
結束語:路橋是保證城市道路交通暢通的關鍵因素,其安全性能和運行狀態至關重要,因此說加強對路橋養護施工的安全管理勢在必行。本文就是從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兩個大方面進行論述,希望對于今后的施工管理有所幫助,使得管理者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和關注安全生產以及安全管理問題,促進企業的發展,保證路橋的安全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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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支隊先后獲得“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全省交通法制工作先進單位”、“省級文明路政隊”、“市級最佳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從20__年至今年6月,全市路政系統共查處損壞公路及其設施、占用公路及其留地、公路違章建筑、公路接道、埋設桿管線、亂設廣告牌等案件84300余起(處),案件查處率達99.3%,結案率達100%,無行政復議和敗訴案件發生;處理超限運輸車輛80余萬臺(次),對危害公路橋涵安全的6萬余臺嚴重超限運輸的車輛實施了卸載,共卸載17多萬噸,每年均完成了省、市政府下達的“治超”目標任務;取得了連續5年全市公路無“三亂”行為產生的好成績;全市各路政單位年平均巡查率達到83%以上;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進一步規范;路政宣傳的形式、內容每年均有創新,宣傳效果明顯;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維穩、綜治等工作每年均扎實開展并得到上級相關部門的充分肯定。
(二)工作措施
1、加強隊伍建設,規范路政執法行為。
(1)加強隊伍建設。路政執法人員直接在一線為群眾、為企業、為社會服務,隊伍的綜合素質的強弱直接關系到路政管理工作的好壞,路政隊伍的形象不僅代表著交通形象,而且也代表著政府形象。為此,加強路政隊伍建設成為了我們的一個永恒主題。每年舉辦一次業務技能大比武、大競賽成為了支隊的慣例。
5年來,支隊后先開展了“路政管理業務知識綜合運用競賽”;“路政管理‘一二一’競賽活動”(即:每位路政執法人員寫100篇小字;結合路政管理和自身工作實踐寫兩篇文章;根據試題案例模擬制作一套規范的路政執法文書);“以交通手勢指揮信號、隊列會操及路政管理知識問答為主要內容的‘強素質、塑形象’崗位練兵大比武”;“路政模擬案件現場辦理大比武”;“全省路政精英比武選拔賽”等活動。通過支隊每年一次業務技能大比武、大競賽活動的舉辦,全市路政職工隊伍的文化素質、法律素質、業務素質、綜合能力有了質的飛躍,這為我們依法治路、文明執法、服務__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基礎、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2)規范執法行為。全系統路政執法人員按支隊的要求,積極在優化__經濟社會發展大環境中努力規范執法行為。一是實施的路政管理具體行政行為,做到了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執法文書制作規范;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執行,做到了由領導集體研究討論決定。二是各路政執法單位、治超站(點)做到了主動公示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處罰或收費標準;將執法人員姓名、照片、職務、執法證號等公示上墻;設置了意見箱,公開了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三是在辦理路政處罰案件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支隊的要求,積極保護__經濟社會發展的大環境,在執行《__省交通廳規范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時,盡量對違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的行以教育為主,低限、從輕或免除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四是執法人員基本做到了按規定著交通執法服裝,佩戴路政執法標志,攜帶并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基本做到了舉止文明禮貌,語言規范準確;五是保證了路政執法車輛標志、警示燈具及其他裝備設施等齊全完好,運行可靠。
2、規范超限運輸治理。超限運輸,是指運輸車輛的車貨總質量、軸載質量或者外廊尺寸,超過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現有公路技術荷載標準規定的一種違法運輸行為。市路政支隊履行好“保護路產,維護路權,保障公路完好、安全與暢通”的職責,使支撐__經濟社會發展的硬環境、硬條件不被嚴重損壞,就必然與駕駛員“多拉快跑,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產生矛盾。5年來,全市路政部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來化解治超矛盾。
一是大力宣傳超限運輸的危害性和治超的重要性。全系統各單位主要采取在公路堡坎、擋墻刷寫標語、在公路上空懸掛橫幅、上街發放宣傳資料,向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效能等部門專題匯報,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廣泛宣傳超限運輸帶來的路爛、車毀、人亡的人間悲劇和國家的“治超”政策,進而優化“治超”環境。通過多年的努力,治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本得到了社會各界認可,嚴格“治超”與優化_
_發展環境的辯證統一關系基本得到確認,我們的治超工作也得到了廣泛的理解和支持。社會各界認識到沒有把超限運輸車輛治理好,__的公路就會破爛不堪;而__交通運輸硬環境不好外資(外商)就會望而卻步,__要推進“兩個加快”、實現“兩個翻番”就會困難重重。
二是切實把握好超限運輸治理的度。路政部門對運輸農產品、農用品、電煤、搶險救災物資等的車輛落實政府“治超”優惠政策,對只要不是惡意的超限運輸行為,在保證__公路及橋梁安全的前提下一律放行,從而確?!熬G色通道”和“黑色通道”暢通;對__范圍內的超限車輛嚴格執行“一票通”和“一事不再罰”制度;對惡意嚴重超限運輸行為,車貨總重達到55噸以上的,堅決缺載至規定軸載質量以下才放行,切實保護__公路橋梁的安全;對為躲避超限運輸檢測而繞行__農村公路的嚴重超限運輸車輛實施了從嚴處罰,切實保護好了__交通建設成果(因鄉村公路建設質量和技術等級均低,一輛嚴重、惡意超限車可以一次性摧毀一條鄉村公路,嚴重超限運輸的車輛被稱之為“公路殺手”)。
三是積極引導和培育多軸運輸車投入營運,從源頭上保護好__公路的完好。多軸車因輪胎多,受力面積大,對公路的危害相對較小,發展多軸運輸車對保護__公路的完好、安全與暢通意義重大。全市路政部門在宣傳國家降低多軸大型貨車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和運輸成本,優化道路運輸結構,提高道路運輸效能,保護公路完好、安全與暢通的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3、規范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和建筑控制區的管理。20__以來,市路政支隊每年均要開展幾次大的專項整治行動。運用路政執法車的高音喇叭流動宣傳公路管理法律法規;派出路政執法人員深入鄉鎮村社送法上門,主動宣傳講解路政管理規定;出動執法人員、車輛和機具集中處置路政管理問題突出的路段,對久治不愈的路政管理“頑癥”下猛藥、出重拳。如:占用公路加水洗車專項整治、打場曬糧專項整治、公路接道專項整治、廣告標語設置專項整治、在公路上亂堆亂放物品專項整治、場鎮過境公路腸梗阻專項整治等,通過各項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示范和帶動,全市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步入了規范化管理軌道。對公路建筑控制區的管理,嚴格執行“三早一嚴” 制度,即:早宣傳、早發現、早制止,嚴格依法處理,同時,積極爭得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國土、規建等部門的配合,嚴格控制建筑“紅線”。
4、以實際行動支持企業發展和民生工程建設,做富民惠民實事。20__年以來,支隊和各縣區大隊、直屬大(中)隊積極響應黨委和政府的號召,切實支持企業發展,切實關注民生,做了一件件“富民惠民”實事。一是免收路政許可案件辦理手續費。我們向社會公開承諾免收辦理“超限運輸通行證”的工本費,免收各類路政許可案件辦理的手續費;二是減免超限運輸費。只要在不違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規、保證公路完好、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我們都盡量少收車輛的超限運輸通行費。如為支持我市的支柱企業川威集團發展,支隊就減免了該集團部份車輛的超限運輸賠(補)償費;三是以特殊優惠政策支持“三農”和企業發展。支隊按規定對鮮活農產品、電煤運輸車輛,落實了不卸載、不罰款、不勸返的“三不”政策,同時,還免收了這些車輛的超限運輸路產損失賠(補)償費;四是重點支持關系民生的行業發展。我們對電力、通訊、燃油、燃氣、自來水輸送等關系民生行業的發展,采取特事特辦,重點支持,提供優質服務。以20__年為例:在“白馬60千瓦循環流化床示范工程”的廠址、水源及灰場選擇、交通運輸保暢等方面,涉及路政管理事項,支隊共主動上門服務7次,免收自來水管道安裝的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120萬元。又如:今年初,市中區水務局在省道206線126k+ 200m — 400m?。ò遵R鎮)開挖公路,并在公路及公路用地內埋設自來水管道,對納入市中區委、區政府的急難險重任務進行目標考核的白馬鎮惠民工程,支隊全部免收了公路路產占用補償費24.92萬元。
5年來,僅市支隊本級每年都要減免各項路政規費200—300萬元,有的縣(區)大隊減免的路政規費也達到了數十萬元。為__經濟社會發展我們犧牲了部門利益,為優化__發展環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5、強化作風效能建設。自全市開展作風效能建設以來,支隊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建設,主要做法有五項。一是簽訂作風效能責任書。每年年初,支隊就與各單位簽訂作風效能責任書,將作風效能建設責任落實到基層。二是全面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形成了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機制。三是堅持從經濟發展和社會公眾的需要出發,創新思路,創新公共服務載體,豐富和深化公共服務內涵,努力抓好路政服務示范窗口、路政管理示范路創建活動,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四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和市民熱線受理工作,向社會提供優質服務。五是加強督查。支隊督查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強了對全市各路政單位人員的依法行政、依法辦事、遵章守紀、工作績效等情況的督查。對公車私用、票據管理不嚴、個別執法人員行為不規范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和績效問責,對嚴重違規的協助執法人員開除出了路政執法隊伍。
(三)20__年上半年路政支隊的特色亮點工作
——加強作風紀律整頓,強化行政效能建設。根據去年全市企業測評機關行政效能的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支隊行政效能建設,從年初開始,支隊在全系統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作風紀律整頓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活動,下發了《關于在全系統深入開展作風紀律整頓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的實施意見》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1月份,召開了全系統作風紀律整頓,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干部職工大會;3月初,支隊又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作風紀律整頓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的通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達到的效果,以及如何建立長效機制等提出了具體要求;5月份,支隊又在市人大、政府、政協、紀檢、監察和規模以上企業中廣泛
聘請了行風監督員16名,讓他們為路政管理工作“把脈”和獻計獻策。
——持續治理“五亂”,把城鄉交通環境整治向縱深推進。為使整治工作向縱深推進,支隊在“細、深、敢、建”四個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細”字上狠下功夫。上半年,各單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路政人員加大了公路巡查的力度和密度,每天都細心觀察有無占道經營、違章堆物、亂搭亂建等影響交通環境的苗頭,一經發現依法進行了處置。二是在“深”字上狠下功夫。各單位領導均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深入實際解決具體問題;深入向群眾宣傳了城鄉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的目的、意義和要求,以及路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當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使整治工作得以扎實推進。三是在“敢”字上狠下功夫。整個整治工作始終堅持"敢"字當頭。單位領導作表率,敢于喊向我看齊,敢于承擔責任;路政人員敢于出實招,敢于啃硬骨頭,敢于向久治不愈的“頑癥”開刀。 四是在“建”字上狠下功夫。各單位均建立了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的長效機制,防止出現反彈。簽訂綜合整治目標責任書,做到了分片分段包干,使每個路政人員都有具體的目標責任,并將整治的成效與個人的工作績效掛鉤,獎懲兌現。據統計截止6月底,全市路政部門專項整治中出動執法人員560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5568份,清理拆除“桿、管、線”144處,清理公路用地內非交通標志牌48塊,清理公路周邊亂占亂堆建筑垃圾602處,清理整治加水洗(修)車站點293戶,規范場鎮過境公路585公里,清理場鎮公路占道擺設攤點1852處,查處超限超載車輛6.9萬臺次,卸載1069臺次,城鄉交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下大力加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和建筑控制區的管理。上半年,支隊開展了幾次大的專項整治行動。運用路政執法車的高音喇叭流動宣傳公路管理法律法規;派出路政執法人員深入鄉鎮村社送法上門,主動宣傳講解路政管理規定;出動執法人員、車輛和機具集中處置路政管理問題突出的路段,對久治不愈的路政管理“頑癥”下猛藥、出重拳。如:占用公路加水洗車專項整治、打場曬糧專項整治、公路接道專項整治、廣告標語設置專項整治、在公路上亂堆亂放物品專項整治等,通過各項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示范和帶動,全市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步入了規范化管理軌道。對公路建筑控制區的管理,嚴格執行“三早一嚴” 制度,即:早宣傳、早發現、早制止,嚴格依法處理,同時,積極爭得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國土、規建等部門的配合,嚴格控制建筑“紅線”。如:今年5月19日,支隊直屬一大隊在巡查中就及時發現并制止了一起在國道321新線72k+280m左側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地面構筑物的(圍墻)的違法行為。該建筑物為東興區鼎森木材市場修建的市場護欄,距公路水溝3.5米,長200米,高2米,磚混結構。通過路政部門細致地講解公路管理法律法規,耐心做教育說服工作,當事人自行拆除了該違法構筑物。
——竭盡全力保在建重點工程321線的交通暢通。一是把保通保暢率納入目標管理。支隊在制定年度目標考核指標時,把在建重點公路的保通保暢工作作為每個單位的“急難險重”任務進行專項考核。二是加強對保通保暢工作的領導。全系統成立了以支隊長任組長,各縣(區)路政大隊、直屬大(中)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重點在建公路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與市、縣(區)“321辦公室”、建設施工單位、當地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及時化解群眾與施工單位的矛盾,防止阻工事件發生。三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和密度。重點防范并查處公路新(改)建到哪里違法建筑物就建到哪里的問題;公路行道樹被盜伐和雖經過審批但擴大化砍伐的問題;新改建公路沿線村、社亂接道的問題;碎石、條石、河沙等建材物資亂堆亂放影響公路暢通的問題;車輛不服從管理占道、搶道影響通行和正常施工的問題。四是全力為在建重點公路工程建設服好務。凡發生阻工現象時,路政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依法、文明處置,切實為重點公路工程建設保駕護航;凡涉及公路及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桿、管、線拆遷等事宜,各路政單位要統籌安排好路政管理力量,做隨叫隨到、特事特辦,深入一線熱情服務。如:321國道資中縣球溪河大橋、省道305線8號橋等發生險情時,路政部門均派出路政員24小時專門值守;再如:在建中的國道321線椑南、椑木、雙鳳、太平、板栗埡等過境場鎮公路改建中,支隊抽調了大部分路政人員到施工現場維持秩序,全力為市重點工程服務,確保了行人、車輛的通行安全。
今年上半年,__國道321線、省道206、207、219、305線等國省干線的維修施工作業繁多,在建公路戰線長,路政部門保通保暢責任重、壓力大,為保施工路段公路安全暢通,支隊各直屬大、中隊先后派出路政員100余人(次)頂烈日,堅持24小時執勤。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二是執法保障還未完全到位;三是執法手段還顯得弱化;四是全社會的愛路護路意識還有待加強。
二、“十二五”全市路政管理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來安排部署全市的路政管理工作,將繼續抓好抓實“一支隊伍,兩個基礎,三個保障,四個規范”,努力建設“高效、創新、和諧、服務、廉潔”型路政隊伍,努力為__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服好務,努力為“實現新跨越,建設新__”營造更加安全快捷、高效暢通的交通運輸環境。
(二)發展目標
1、扎實推進全市路政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把全市路政系統建設成為市級文明行業。
2、加強隊伍建設,繼續抓好理想信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專業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訓工作,努力建設“高效、創新、服務、廉潔、和諧”型路政隊伍。
3、進一步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增強執行力,為優化__服務、發展環境作出路政部門的貢獻。
4、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使路政巡查率達78%以上,路政案件查處率達90%以上,路政案件抽查合格率達90%以上;正在建設中的國、省道的保通保暢率達90%以上,努力超額完成年初下制定的目標任務。
5、進一步規范超限運輸管理,努力實現省、市政府提出治超目標。
6、積極參與公路“三亂”治理工作,鞏固已經取得的公路無“三亂”成果。
7、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領導評價、縣(區)和機關評價、社會公眾評價路政管理各項工作。
8、厲行節約,減少開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9、全面完成黨建、效能、維穩、計生等其他各項路政管理目標任務。
10、進一步加強路政安全工作,全面完成安全目標任務。
(三)工作措施
1、強力推行“四零”制度,樹路政新形象
一是路政服務“零距離”。建立上門服務制,與上規模企業、施工現場、砂場、采石礦、貨場等建立聯系制度,主動上門服務,變事后查處為事先控制,加強源頭管理;健全利民服務制,為辦事群眾提供免費打電話、復印資料服務,對在本市內運輸不可拆卸大型設備的超限車輛,根據需要提供免費派車護送服務,對在上路巡查途中發現故障車輛、交通事故車輛盡力提供方便及服務;實施下班延時制,凡是下班而未結案的,一律延時下班,實現零距離、無障礙、隨到隨處理,做到讓群
眾方便、滿意;建立迅速反應制,因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道路阻塞的,支隊和各大(中)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趕赴現場認真履行職責,并支持、配合相關部門處置險情;公路養護與路政管理零距離,支持和配合公路養護部門及時清理路面堆積物、非公路標志標牌,確保公路完好、暢通。
二是路政案件處理“零拖延”。嚴格執行首問責任、限時辦結制度,對路政許可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國、省道的路政許可通過電話或網絡向路政支隊預報,簡化審批程序,或者派車送支隊審批,縮短審批時間;農村公路路政許可在接到申請書后當天或者3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盡量使申請人滿意;對市政府“明星企業”或市領導定點聯系的企業,路政部門將向其辦理“路政綠卡”,實施“綠色通道”,進行特事特辦;對證據保存暫扣的車輛或者有效證件,因涉嫌違法違章行為,按法定程序、時限盡快做出處理決定,在下班前能處理決不無故拖到第二天或者無故拖延處理時間。
三是路政事項咨詢“零差錯”。對廣大群眾來信、來訪、來電、來函等方式對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路政許可事項等一系列內容提出的問題或者要求咨詢的,做到及時、準確無誤,能當場答復的立即答復或辦理,不能當場答復或辦理的,登記內容、姓名、地址、電話等,向對方說明原因,對來訪者口頭答復,對來電來信、來函者以書面形式及時答復。對不屬于路政管理范圍的不拒絕,不說不知道,負責給予咨詢、指導、并引導對方到相關部門,或者幫助辦理,直至事情辦好,問題解決。
四是路政執法行為“零投訴”。堅持亮化執法,做到執法依據公開、執法程序公開、執法身份公開、處罰標準公開、處理(罰)結果公開、執法規范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公開、財務收支情況公開等“八公開”;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制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媒介的公開監督、群眾的公平監督;杜絕、、,不辦人情案、不辦錯案,做到有錯必糾,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技術)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為本、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協調、監督、檢查的職責,應當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條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h(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所屬學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等學校主管部門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文化、衛生、工商、建設、規劃、城管和行政執法、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國土資源、環保、地震、氣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第六條學校對本校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學校安全經費由學校的舉辦者予以保障。
第二章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八條學校應當建立下列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二)安全保衛、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三)消防、衛生、食品、自然災害、交通等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報告和處理制度;
(四)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五)餐飲服務、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六)藥品、危險品、實驗室物品管理制度;
(七)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的預防和處理制度;
(八)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九)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申報審批制度;
(十)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十一)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條高等學校應當設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門的安全保衛人員和設備。
中小學校和其他學校應當配備經過保安培訓的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
第十條學校安全保衛機構和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維護學校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校內違法犯罪活動;
(二)做好學校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治安事故工作;
(三)查驗出入學校人員的證件和車輛、物品的有關手續;
(四)管理學校安全防范設施,及時排查、報告安全隱患,并采取整改措施;
(五)保護在學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災等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學校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工作,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學校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學期、學年安全教育計劃,開設安全教育課,配備必要的安全教育教材,每學期安全教育課時折合不少于8課時。
根據學生的不同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責任能力,采取安全管理保護預防措施,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應急演練活動。
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心理咨詢輔導員,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程或者講座,對學生開展心理健康咨詢輔導。
第十二條學校每學期放假后第一周為安全工作隱患排查周;學校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為安全教育宣傳周。
第十三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學計劃,定期開展學校安全保衛人員的培訓教育活動,根據學校安全教育需要,聘請公安、消防、地震、電力等有關專家組成學校安全教育專家庫,定期組織專家對學校開展專業安全教育,指導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幫助中小學校從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律師事務所、高等學校等單位中選聘有經驗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對學校師生進行法制教育,協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每學期不少于兩次。
第三章學校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校舍、相關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問題的,及時督促學校予以維修、改造。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檔案,對校舍、場地、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完成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予以維修、改造。
第十六條新建學?;蛘邔F有建筑物改建為學校,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管理程序和有關規定,通過規劃、消防、環保、國土等部門驗收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備案。未通過驗收和備案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辦學許可證。
第十七條學校舉辦者和學校不得采購、使用無生產許可證或者無相關安全性能證明的教育教學設備和生活用品、用具。
第十八條 學校對教學、科研、社會實踐等活動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危險品,應當設立符合條件的專門場所,指派專人保管,并制定購買、運輸、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的安全管理措施。
學校在進行物理、化學、生物等實驗、教學演習、實訓課和體育課教學前,應當對儀器、電路、化學試劑、藥品、體育活動設施、場所進行檢查,確保其安全。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在校內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設備、建筑物、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或者安全警示圍欄;在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等場所配備應急照明裝置,設置安全出口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有條件的學校應當在學校門口、學生宿舍門口、教學樓門口、圍墻邊界及其它需要監控的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報警等技防設施,并與公安機關聯網。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在學生上學、放學、課間以及遇緊急情況需要疏散學生的時段,安排教職工引導學生有序通過校內易發生人群擁擠的通道,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 學校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依法進行安全檢測,保持良好的車況;學校不得借用、租用沒有有效安全檢測證明的車輛接送學生。
學校應當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上噴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的顏色和標志。
在接送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車內秩序和保障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5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最近3年內任何一個記分周期無違章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勞動、郊游等各種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并按照每班至少兩人的數額安排教職工進行全程陪護和管理。
學?;蚱渌麊挝徊坏米寣W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從事不安全工種的作業;不得組織學生在公路上進行體育鍛煉和體能測試等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任何商業性慶典活動。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軍事訓練時,應當與軍事部門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有實彈訓練項目的,必須按照訓練規程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制定住宿學生安全管理措施,指定正式教職工專門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網吧、歌廳等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
公安、工商、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對學校周邊地區有關經營場所進行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第二十四條學校門前及其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集貿市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不得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上搭建違章建(構)筑物。
工商、城管和行政執法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占道經營、無證經營攤點。
規劃、建設部門應當對學校周邊違章搭建及時進行清理,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在學校校園和周邊不得從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活動,以及設立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協助建立聯防機制,把學校及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設立治安崗亭或者執勤點,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
第二十七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置完備的警告、限速、讓行等交通標志和交通安全設施,并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劃定人行橫道線;有條件的地方還應當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
城鎮交通復雜路段的中小學校、幼兒園上學、放學期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安排交警或者交通協管員,維護學校校門附近道路的交通秩序,必要時應當增加警力。
學校應當按照交通規則在校園內設置交通標志和交通安全設施。除緊急救助車輛外,未經學校同意,任何機動車輛不得進入學校教學區、運動區和學生生活區。在校園內因車輛行駛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協助處理。
第二十八條食品藥品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實施監督抽驗。學生用餐應當符合相應的營養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
向學校供應食品的單位應當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證和檢驗檢疫報告,并接受相關檢測。
第二十九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學校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學校保障生活飲用水衛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學校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第三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學校周邊的污染源進行監督檢查,對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的,應當依法責令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限期治理。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學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學校應當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每學期對學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
第三十二條 教職工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規程和其他有關規定;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有侮辱、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傷害學生的行為;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告知學校及學生監護人。
第三十三條學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攜帶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動物進入學校;不得從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發現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應當告知相關教師、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并在學習和生活中給予關注和照顧;發現學生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學校繼續學習的,可以建議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患有不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疾病、心理疾患的教職工,學校不得安排其從事教育教學及教學輔助工作。
第三十五條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義務,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第四章學校安全事故救助與處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安全事故處理應當遵循及時、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根據發生事故的性質,立即向學校主管部門和事故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主管部門和事故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救助,進行現場處置。學校應當予以配合,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或拖延報告。
第三十八條學校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行政責任調查和處理。屬于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和處理。
學校應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不得對安全事故調查進行阻撓和妨礙。
第三十九條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責任、范圍和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十條 對學生人身損害賠償的處理,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或書面請求學校主管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訟。學校主管部門主持調解的,應當在收到書面調解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辦結。
第四十一條 在學校安全事故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以及其他當事人,應當與學校或處理安全事故的部門予以配合,不得辱罵、毆打教職工,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投保校方責任保險。政府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校校方責任險費用由市、縣(市、區)財政負擔;政府舉辦的其他學校校方責任險費用由學校負擔,市、縣(市、區)財政給予一定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校方責任險費用由舉辦者負擔。
學校參加學校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應當依據合同約定,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鼓勵和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學??梢詾閷W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提供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依據管理職責,追究相關政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已發現或者群眾舉報的重大、特大學校安全事故隱患不及時治理或者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未按有關規定安排學校安全工作經費,導致發生學校安全事故的;
(三)學校安全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的;
(四)其他未依法履行職責而發生學校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五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履行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級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導致學校安全事故發生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學校及其教職工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主管部門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瞞報、緩報和謊報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有前款情形之一的,由學校審批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學校舉辦人、學校安全責任人或直接責任人五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學生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人員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違反本條例規定,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所稱學校安全是指校園和周邊環境安全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安全。
本條例所稱學生是指在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學校中就讀的受教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