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9 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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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人WTO以后、為扶持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發揮稅收調節職能,國家稅務總局在2002年把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抵扣稅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隨著一般納稅人對農產品收購憑證需求量的增大,其稅收、財務管理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監督。
一、當前農產品收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虛增農產品收購價格和數量。有的企業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時搜自提高購進價格,或增加購進數量,擴大抵扣金額,多抵增值稅。在調查中發現有3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提高價格或虛開數量的問題。
1.2項目鎮寫不全。有的企業在開具收購憑證時不填“計量單位”、“收購數量”和“單價”、有的不填“收購單位名稱”和“驗貨員”欄。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實。企業為能抵扣稅款,就虛擬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農產品收購業務數量多,而且大部分為現金交易,因而稅務機關在核查收購憑證時也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銷售的,對收購憑證的真實性難以掌握。
1.3拉自擴大抵扣范圍。有些企業為了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憑證的購進貨物行為,或根本不屬于農副產品收購范圍的開支,如運費、差旅費、加工費、其他勞務,甚至連部分工資支出都用非法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出。這樣既可以多抵扣進項稅,又能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不影響其利潤核算。這種偷稅的手段很隱蔽,且查證難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染色費開進農產品收購憑證中、以抵扣增值稅進項。還有企業將32萬元的工資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付,并進行了增值稅抵扣。
1.4收購憑證開具時間上不娩范。有的企業利用提前或滯后開具發票的方式,來調節當期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減少當期應納稅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開具了16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銷售額陸續進行增值稅抵扣。
1.5把收購憑證作為調節稅負的工具。有的企業根本不按規定將農產品收購發票開給收購對象,而是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憑證金額,并自行填開,人為調節產品成本率,以達到多抵扣稅款的目的。
1.6免稅農產品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梢售的。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分析,通過中間載體購人的農產品所占比重應大于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比重。這在以農產品加工行業的企業和從事農產品零售的商貿企業中反映尤為突出,當前部分行業收購企業較少直接從農戶收購農產品,其進貨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存在個體流動商販直接上門送貨現象。原因是企業直接收購農產品,耗時費力成本高,同時農戶受地理和交通條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貨上門。因此,簡單靈活、貨物周轉快、投入少、費用低的個體商販應運而生,成為農戶和企業之間聯系不可缺少的橋梁。由于他們季節性強,無固定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無證業戶,無發票開具。二是存在從經營企業購進和異地調撥現象。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作為農產品加工行業出口企業,由于國內需求有限,產品主要供應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單時難以及時組織貨源并保證產品規格和質量,只能采取從其他企業調撥或異地調撥的形式,調撥企業有時不開具銷售發票。
二、問題的癥結
2.1收的憑證功能異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農產品收購憑證成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削弱了增值稅通過專用發票環環相聯、互相制約的優點;二是虛開、多開現象的出現,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購企業擅自擴大抵扣范圍,另一方面造成無證戶偷逃增值稅。一些企業從農產品經營單位購進農業產品時,為了擴大抵扣額,一般不向對方索取發票,而是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不僅造成收購企業擴大收購憑證使用范圍違規抵扣進項稅,而且給經營單位進行賬外經營提供了便利,造成企業小金庫的存在。
2.2虎開收的憑證畏抽增位祝稅基。由于收購憑證是收購單位即用票單位自行填開,自行申報抵扣,因此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存在虛開、多開及調整當期應納稅款的現象,同時稅務機關對其開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監控制度,這為不法分子藉此偷稅提供了可趁之機。盡管我們現在采取了一些諸如憑身份證抵扣、本人簽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實上,這些規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于不法分子而言,虛擬一個銷售方易如反掌,而稅務機關由于時間、地域等客觀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實每一筆“收購業務專用發票”內容的真實性也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外埠收購業務。因此。從目前對企業“收購憑證”的征管狀況來看,稅務機關的監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學性。
三、加吸對農產晶收購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3.1加強稅收政策的宜傳、培訓。少數企業漏報、少報銷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稅收政策,收購憑證、運費發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觀念不強、稅收政策掌握不嚴造成的.因此,加強對納稅人,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傳、培訓、輔導,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日納雙方的溝通已成為當務之急。
3.2嚴格一般納枕人收勸憑征使用資格的審批制度。稅務機關應從各個方面對申請使用收購憑證的企業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使用收購憑證資格的審批不流于形式。同時要加強日常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對賬簿不齊全,會計核算不健全,特別是庫存農產品的原始資料不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領購和使用收購憑證,已領購使用的,停止供應并收回收購憑證。
3.3改進農產品收的憑證的抵扣條件和方式。改購進扣稅法為實耗扣稅法。將計提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列人“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企業在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時,按實際耗用或銷售的農產品成本,以及規定的扣除率,計算出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將這部分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從“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轉人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實行實耗扣稅法可以有效控制虛假申報,納稅人只要不作銷售,其庫存商品(產品)就無法減少,進項稅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納稅人一方面抵扣稅款,另一方面又不計提銷項稅的雙向逃稅行為。
3.4修定《農業產品征祝范圍注釋》,對不含枕的農產品不允許抵扣。目前我國的農業生產也向規?;?、機械化、集約化發展,大部分農產品均進行了工業性的深加工,以前農產品收購憑證的虛擬抵扣制度客觀上使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不辦理登記,使大量稅款流失,為稅收征管帶來了漏洞。因此我們認為今后國家政策應是在廣泛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基礎上,以金稅工程為主線,真正實現增值稅的“憑票抵扣”制度,由市場規則來調節市場運行,而不是以稅收的讓步來保證某產業的發展,對國家確需支持的,可采取轉移支付手段予以補貼。:
3.5加強對企業收購農產品數童及進出倉的檢查與管理。
我國加人WTO以后、為扶持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發揮稅收調節職能,國家稅務總局在2002年把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抵扣稅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隨著一般納稅人對農產品收購憑證需求量的增大,其稅收、財務管理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監督。
一、當前農產品收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虛增農產品收購價格和數量。有的企業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時搜自提高購進價格,或增加購進數量,擴大抵扣金額,多抵增值稅。在調查中發現有3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提高價格或虛開數量的問題。
1.2項目鎮寫不全。有的企業在開具收購憑證時不填“計量單位”、“收購數量”和“單價”、有的不填“收購單位名稱”和“驗貨員”欄。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實。企業為能抵扣稅款,就虛擬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農產品收購業務數量多,而且大部分為現金交易,因而稅務機關在核查收購憑證時也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銷售的,對收購憑證的真實性難以掌握。
1.3拉自擴大抵扣范圍。有些企業為了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憑證的購進貨物行為,或根本不屬于農副產品收購范圍的開支,如運費、差旅費、加工費、其他勞務,甚至連部分工資支出都用非法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出。這樣既可以多抵扣進項稅,又能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不影響其利潤核算。這種偷稅的手段很隱蔽,且查證難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染色費開進農產品收購憑證中、以抵扣增值稅進項。還有企業將32萬元的工資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付,并進行了增值稅抵扣。
1.4收購憑證開具時間上不娩范。有的企業利用提前或滯后開具發票的方式,來調節當期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減少當期應納稅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開具了16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銷售額陸續進行增值稅抵扣。
1.5把收購憑證作為調節稅負的工具。有的企業根本不按規定將農產品收購發票開給收購對象,而是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憑證金額,并自行填開,人為調節產品成本率,以達到多抵扣稅款的目的。
1.6免稅農產品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梢售的。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分析,通過中間載體購人的農產品所占比重應大于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比重。這在以農產品加工行業的企業和從事農產品零售的商貿企業中反映尤為突出,當前部分行業收購企業較少直接從農戶收購農產品,其進貨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存在個體流動商販直接上門送貨現象。原因是企業直接收購農產品,耗時費力成本高,同時農戶受地理和交通條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貨上門。因此,簡單靈活、貨物周轉快、投入少、費用低的個體商販應運而生,成為農戶和企業之間聯系不可缺少的橋梁。由于他們季節性強,無固定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無證業戶,無發票開具。二是存在從經營企業購進和異地調撥現象。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作為農產品加工行業出口企業,由于國內需求有限,產品主要供應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單時難以及時組織貨源并保證產品規格和質量,只能采取從其他企業調撥或異地調撥的形式,調撥企業有時不開具銷售發票。
二、問題的癥結
2.1收的憑證功能異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農產品收購憑證成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削弱了增值稅通過專用發票環環相聯、互相制約的優點;二是虛開、多開現象的出現,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購企業擅自擴大抵扣范圍,另一方面造成無證戶偷逃增值稅。一些企業從農產品經營單位購進農業產品時,為了擴大抵扣額,一般不向對方索取發票,而是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不僅造成收購企業擴大收購憑證使用范圍違規抵扣進項稅,而且給經營單位進行賬外經營提供了便利,造成企業小金庫的存在。
2.2虎開收的憑證畏抽增位祝稅基。由于收購憑證是收購單位即用票單位自行填開,自行申報抵扣,因此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存在虛開、多開及調整當期應納稅款的現象,同時稅務機關對其開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監控制度,這為不法分子藉此偷稅提供了可趁之機。盡管我們現在采取了一些諸如憑身份證抵扣、本人簽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實上,這些規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于不法分子而言,虛擬一個銷售方易如反掌,而稅務機關由于時間、地域等客觀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實每一筆“收購業務專用發票”內容的真實性也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外埠收購業務。因此。從目前對企業“收購憑證”的征管狀況來看,稅務機關的監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學性。
三、加吸對農產晶收購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3.1加強稅收政策的宜傳、培訓。少數企業漏報、少報銷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稅收政策,收購憑證、運費發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觀念不強、稅收政策掌握不嚴造成的.因此,加強對納稅人,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傳、培訓、輔導,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日納雙方的溝通已成為當務之急。
3.2嚴格一般納枕人收勸憑征使用資格的審批制度。稅務機關應從各個方面對申請使用收購憑證的企業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使用收購憑證資格的審批不流于形式。同時要加強日常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對賬簿不齊全,會計核算不健全,特別是庫存農產品的原始資料不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領購和使用收購憑證,已領購使用的,停止供應并收回收購憑證。
3.3改進農產品收的憑證的抵扣條件和方式。改購進扣稅法為實耗扣稅法。將計提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列人“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企業在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時,按實際耗用或銷售的農產品成本,以及規定的扣除率,計算出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將這部分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從“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轉人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實行實耗扣稅法可以有效控制虛假申報,納稅人只要不作銷售,其庫存商品(產品)就無法減少,進項稅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納稅人一方面抵扣稅款,另一方面又不計提銷項稅的雙向逃稅行為。
我國加人wto以后、為扶持農業生產的持續 發展 ,發揮稅收調節職能,國家稅務總局在2002年把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抵扣稅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隨著一般納稅人對農產品收購憑證需求量的增大,其稅收、財務管理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監督。
1當前農產品收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1虛增農產品收購價格和數量。有的企業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時搜自提高購進價格,或增加購進數量,擴大抵扣金額,多抵增值稅。在調查中發現有3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提高價格或虛開數量的問題。
1. 2項目鎮寫不全。有的企業在開具收購憑證時不填“計量單位”、“收購數量”和“單價”、有的不填“收購單位名稱”和“驗貨員”欄。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實。企業為能抵扣稅款,就虛擬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農產品收購業務數量多,而且大部分為現金交易,因而稅務機關在核查收購憑證時也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銷售的,對收購憑證的真實性難以掌握。
1. 3拉自擴大抵扣范圍。有些企業為了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憑證的購進貨物行為,或根本不屬于農副產品收購范圍的開支,如運費、差旅費、加工費、其他勞務,甚至連部分工資支出都用非法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出。這樣既可以多抵扣進項稅,又能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不影響其利潤核算。這種偷稅的手段很隱蔽,且查證難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染色費開進農產品收購憑證中、以抵扣增值稅進項。還有企業將32萬元的工資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付,并進行了增值稅抵扣。
1. 4收購憑證開具時間上不娩范。有的企業利用提前或滯后開具發票的方式,來調節當期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減少當期應納稅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開具了16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銷售額陸續進行增值稅抵扣。
1. 5把收購憑證作為調節稅負的工具。有的企業根本不按規定將農產品收購發票開給收購對象,而是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憑證金額,并自行填開,人為調節產品成本率,以達到多抵扣稅款的目的。
1. 6免稅農產品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梢售的。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分析,通過中間載體購人的農產品所占比重應大于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比重。這在以農產品加工行業的企業和從事農產品零售的商貿企業中反映尤為突出,當前部分行業收購企業較少直接從農戶收購農產品,其進貨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存在個體流動商販直接上門送貨現象。原因是企業直接收購農產品,耗時費力成本高,同時農戶受地理和 交通 條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貨上門。因此,簡單靈活、貨物周轉快、投入少、費用低的個體商販應運而生,成為農戶和企業之間聯系不可缺少的橋梁。由于他們季節性強,無固定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無證業戶,無發票開具。二是存在從經營企業購進和異地調撥現象。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作為農產品加工行業出口企業,由于國內需求有限,產品主要供應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單時難以及時組織貨源并保證產品規格和質量,只能采取從其他企業調撥或異地調撥的形式,調撥企業有時不開具銷售發票。
2問題的癥結
2. 1收的憑證功能異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農產品收購憑證成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削弱了增值稅通過專用發票環環相聯、互相制約的優點;二是虛開、多開現象的出現,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購企業擅自擴大抵扣范圍,另一方面造成無證戶偷逃增值稅。一些企業從農產品經營單位購進農業產品時,為了擴大抵扣額,一般不向對方索取發票,而是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不僅造成收購企業擴大收購憑證使用范圍違規抵扣進項稅,而且給經營單位進行賬外經營提供了便利,造成企業小金庫的存在。
2. 2虎開收的憑證畏抽增位祝稅基。由于收購憑證是收購單位即用票單位自行填開,自行申報抵扣,因此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存在虛開、多開及調整當期應納稅款的現象,同時稅務機關對其開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監控制度,這為不法分子藉此偷稅提供了可趁之機。盡管我們現在采取了一些諸如憑身份證抵扣、本人簽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實上,這些規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于不法分子而言,虛擬一個銷售方易如反掌,而稅務機關由于時間、地域等客觀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實每一筆“收購業務專用發票”內容的真實性也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外埠收購業務。因此。從目前對 企業 “收購憑證”的征管狀況來看,稅務機關的監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 科學 性。
3加吸對農產晶收購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3. 1加強稅收政策的宜傳、培訓。少數企業漏報、少報銷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稅收政策,收購憑證、運費發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觀念不強、稅收政策掌握不嚴造成的.因此,加強對納稅人,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傳、培訓、輔導,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日納雙方的溝通已成為當務之急.
3. 2嚴格一般納枕人收勸憑征使用資格的審批制度。稅務機關應從各個方面對申請使用收購憑證的企業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使用收購憑證資格的審批不流于形式。同時要加強日常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對賬簿不齊全, 會計 核算不健全,特別是庫存農產品的原始資料不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領購和使用收購憑證,已領購使用的,停止供應并收回收購憑證。
3. 3改進農產品收的憑證的抵扣條件和方式。改購進扣稅法為實耗扣稅法。將計提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列人“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企業在抵扣農產品進 項稅額時,按實際耗用或銷售的農產品成本,以及規定的扣除率, 計算 出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將這部分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從“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轉人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實行實耗扣稅法可以有效控制虛假申報,納稅人只要不作銷售,其庫存商品(產品)就無法減少,進項稅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納稅人一方面抵扣稅款,另一方面又不計提銷項稅的雙向逃稅行為。
3. 4修定《農業產品征祝范圍注釋》,對不含枕的農產品不允許抵扣。目前我國的農業生產也向規?;?、機械化、集約化 發展 ,大部分農產品均進行了 工業 性的深加工,以前農產品收購憑證的虛擬抵扣制度客觀上使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不辦理登記,使大量稅款流失,為稅收征管帶來了漏洞。因此我們認為今后國家政策應是在廣泛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基礎上,以金稅工程為主線,真正實現增值稅的“憑票抵扣”制度,由市場規則來調節市場運行,而不是以稅收的讓步來保證某產業的發展,對國家確需支持的,可采取轉移支付手段予以補貼。
3. 5加強對企業收購農產品數童及進出倉的檢查與管理。
農業財政政策是國家財政通過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進解決“三農”問題一系列政策的總和。通過運用農業財政政策,為我國“三農”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財力支持。財政支農政策的存在不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適應現階段我國農業的發展。而現行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體系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應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支農政策體系迫在眉睫。
一、我國財政支農政策的現狀分析
經過多年來的不斷調整、創新,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適應,以推動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農村改革、加快新農村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財政支持“三農”政策框架體系已經顯現,但該體系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一是財政農業絕對兩周增加,相對量趨于下降。表現在我國財政支農支出的比重呈現出下降、徘徊和增長緩慢的趨勢。二是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兩個主要方面:1.財政支持對象不合理;2.農業內部支持結構不合理。三是財政農業投入體制不完善。政府對農業的投資渠道較多,不同渠道的投資在使用方面、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相當程度的重復和交叉,造成重復投入等問題,這種投入體制使整體目標不明確,有限的資金無法形成合力。四是財政支農力度小一些。這必然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農民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影響到農業的均衡發展。
二、財政支農政策的完善
進一步完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必須立足穩定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快促進農民收入增加這兩個主要目標,不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長幅度,體現公共財政資源分配向農村傾斜;而且要合理確定支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有效配囂公共財政資源。
(一)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展望
1.切實加大國家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傾斜力度。
加強政府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資,建立公共財政與WTO框架相適應的農業支持政策體系,切實加大國家對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
2.建立規范的支農資金管理機制。
積極推進支農資金的,積極創新財政支持和民辦公主的機制,規范和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
3.著力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擴大“省直管縣”、“鄉財縣管”財政體制和方式改革試點范圍,完善縣鄉財政收入體系,加強縣鄉財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現代稅收制度。
統一城鄉稅制的目標是:強化城鄉稅收協調,公平城鄉稅負,規范和統一城鄉稅收管理體制,徹底消除城鄉“二元”稅制結構,最終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與工商業、城市居民適用稅制的完全統一。在稅收政策上體現對“三農”的扶持,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創造良好的水質環境,為實現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二)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具體措施
1.穩定農業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
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人,必須建立在用法律、法規進行制約的基礎上,切實做到依法投資,真正落實。同時,各級對農業的投資總額、投資方向、資金匹配額都應制定具體標準和辦法,以分清責任,強化對農業的投入。要積極利用政策作用,引導集體、農民和其他有關渠道增加對農業的投入。
2.改革農業補貼政策。
要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的政策法規,使財政對農業補貼成為一項長期穩定的制度。要改變目前國家對農業補貼絕對額逐年減少、相對數明顯下降的狀況,逐步增加對農業的補貼額度。
3.利用好財政貼息政策。
財政貼息作為一種特殊的財政補貼方式,是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種形式,它既能彌補財政資金的不足,又能發揮銀行信貸資金的優勢,它是在市場基礎上維持有效率的農業需要。目前,我國的財政貼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銀行的貸款貼息。但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是有限的,遠遠不能滿足全部政策性貸款的需要,故還有必要對一部分商業銀行的農業貸款進行貼息。財政通過貼息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更多地投資到農業上,以解決當前農業投資整體資金不夠的問題。但應注意的是,按照wI'o規則,財政貼息是屬于應予減讓的政策,這一數額不宜過大。轉貼于
4.整合農業稅收政策。
要進一步推進農業稅費改革,建立新的農業稅制,然后做好新農業稅制試點的配套改革。
5.加強財政扶貧開發的力度。
首先以促進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為目標,加強對貧困農民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就業能力。然后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扶貧移民開發力度,支持貧困地區農產品加工、運銷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壯大,支持貧困人口教育和醫療衛生。
農業財政政策是國家財政通過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進解決“三農”問題一系列政策的總和。通過運用農業財政政策,為我國“三農”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財力支持。財政支農政策的存在不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適應現階段我國農業的發展。而現行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體系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應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支農政策體系迫在眉睫。
一、我國財政支農政策的現狀分析
經過多年來的不斷調整、創新,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適應,以推動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農村改革、加快新農村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財政支持“三農”政策框架體系已經顯現,但該體系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一是財政農業絕對兩周增加,相對量趨于下降。表現在我國財政支農支出的比重呈現出下降、徘徊和增長緩慢的趨勢。二是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兩個主要方面:1.財政支持對象不合理;2.農業內部支持結構不合理。三是財政農業投入體制不完善。政府對農業的投資渠道較多,不同渠道的投資在使用方面、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相當程度的重復和交叉,造成重復投入等問題,這種投入體制使整體目標不明確,有限的資金無法形成合力。四是財政支農力度小一些。這必然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農民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影響到農業的均衡發展。
二、財政支農政策的完善
進一步完善財政支持“三農”政策,必須立足穩定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快促進農民收入增加這兩個主要目標,不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長幅度,體現公共財政資源分配向農村傾斜;而且要合理確定支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有效配囂公共財政資源。
(一)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展望
1.切實加大國家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傾斜力度。
加強政府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資,建立公共財政與WTO框架相適應的農業支持政策體系,切實加大國家對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
2.建立規范的支農資金管理機制。
積極推進支農資金的,積極創新財政支持和民辦公主的機制,規范和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
3.著力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擴大“省直管縣”、“鄉財縣管”財政體制和方式改革試點范圍,完善縣鄉財政收入體系,加強縣鄉財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現代稅收制度。
統一城鄉稅制的目標是:強化城鄉稅收協調,公平城鄉稅負,規范和統一城鄉稅收管理體制,徹底消除城鄉“二元”稅制結構,最終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與工商業、城市居民適用稅制的完全統一。在稅收政策上體現對“三農”的扶持,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創造良好的水質環境,為實現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投入。轉貼于
(二)完善財政支農政策的具體措施
1.穩定農業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
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人,必須建立在用法律、法規進行制約的基礎上,切實做到依法投資,真正落實。同時,各級對農業的投資總額、投資方向、資金匹配額都應制定具體標準和辦法,以分清責任,強化對農業的投入。要積極利用政策作用,引導集體、農民和其他有關渠道增加對農業的投入。
2.改革農業補貼政策。
要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的政策法規,使財政對農業補貼成為一項長期穩定的制度。要改變目前國家對農業補貼絕對額逐年減少、相對數明顯下降的狀況,逐步增加對農業的補貼額度。
3.利用好財政貼息政策。
財政貼息作為一種特殊的財政補貼方式,是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種形式,它既能彌補財政資金的不足,又能發揮銀行信貸資金的優勢,它是在市場基礎上維持有效率的農業需要。目前,我國的財政貼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銀行的貸款貼息。但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是有限的,遠遠不能滿足全部政策性貸款的需要,故還有必要對一部分商業銀行的農業貸款進行貼息。財政通過貼息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更多地投資到農業上,以解決當前農業投資整體資金不夠的問題。但應注意的是,按照wI’o規則,財政貼息是屬于應予減讓的政策,這一數額不宜過大。
4.整合農業稅收政策。
要進一步推進農業稅費改革,建立新的農業稅制,然后做好新農業稅制試點的配套改革。
5.加強財政扶貧開發的力度。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1)04-0065-02
1、縣鄉財政困難的主要表現
1.1縣鄉財政實力弱,經濟發展緩慢,后勁乏力
縣鄉財政來源單一,大部分縣鄉財政來源主要還是農業,在實行稅費改革后全國許多縣鄉明顯感覺到財政收入緊張。目前我國許多縣域經濟缺少充滿活力、市場前景廣闊的支柱產業,民營經濟比重低,經濟增長緩慢,經濟總量小,財政收入以農業收入為主,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縣鄉財政收入總量必然減少。在鄉鎮財政收入中農業稅收入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越是財政困難的地方,農業稅占的比重越大。在中國取消農業稅后,縣鄉的財政收入情況更加緊張。大部分鄉鎮的財政收入只有幾十萬,乃至十幾萬,主要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過日子。
1.2縣鄉的基本支出與建設的矛盾突出
縣鄉組織財政收入的渠道減少,功能減弱。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和取消農業稅后,縣鄉可以組織收入的渠道比原來減少。但同時隨著農村義務教育、文化、公共衛生等其他公共事業受到普遍關注,財政支出日益增加。而目前我國大多數縣鄉的財力只夠發工資和一般的運轉,公共建設資金不足,基礎設施落后。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縣鄉里不搞經濟建設會更加落后,財政更加困難,這樣就會導致縣鄉財政收入更少,而收入更少會導致縣鄉沒足夠的資金搞經濟建設。
2、關于我國縣鄉財政困難問題的原因分析
2.1縣鄉財源薄弱。財力不足,嚴重依賴于轉移支付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全國共有2800多個縣,其中大部分都是農業縣,以農業收入為主,農業收入基本上是靠天吃飯,本來收入就少之又少。另外,縣鄉財力不足的直接經濟原因就是缺乏穩定可觀的稅源,這與我國縣鄉的地域分布不無關系。我國縣鄉主要分布在農村地區,基礎產業多以財政收入能力不強的農業為主,工業基礎相對薄弱。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加速,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日益受到挑戰,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要求淘汰了一大批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如小煤炭、小鋼鐵、小水泥、小玻璃、小煉油、小煙廠等企業。這些企業大多數集中在縣鄉層次,加劇了縣鄉工業轉型的難度,也因此削弱了財政收入能力,增加了縣鄉的就業和社會救助壓力。
2.2地方稅收體系存在缺陷,制約了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
地方稅收總體規模偏小,缺乏主體稅種。目前,我國地方稅種數量雖然不少,但收入規模小,且地方稅沒有稅基寬厚的主體稅種。除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可以視為主要的地方稅種外,其余多屬于小稅種。同時隨著增值稅的改革,作為地方稅主要稅種的營業稅中有部分將劃為國稅局征收,弱化了地方政府組織稅收收入的能力,與地方政府所應該承擔的事權不相適應,從而制約了地方政府有效履行其職能。
2.3財政體制的改革有待完善
現行財政體制存在財力層層向上集中的機制。表現在;(1)中央集中的程度顯著提高。1993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是22%,到2006年上升為52.8%。中央財政比重提高就意味著地方財政比重下降。適當集中財力和財權,增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是必要的,但如果集中的程度過大,集中的速度過快,必然會對縣鄉財政造成負面影響。(2)分稅制改革后,省、市兩級政府的財力集中程度也在不斷加大。省以下財政體制的一個共同點是采取層層集中的策略,盡可能多地從下級財政抽取資金,將收入多、增長潛力大的稅種全部或高比例地上收。這樣,處于基層的縣鄉自然困難。從縣鄉財政與中央財政的關系看,縣鄉財政需要將75%的增值稅、100%的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及部分營業稅上繳中央財政;從縣鄉財政與省市級財政關系看,省市級政府在中央財政集中一部分財力的基礎上,對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進行了分成,又對縣鄉財力進行了集中,由此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顯著提高,約占50%左右,如果再加上省本級財政收入,中央和省的財政收入在整個國家的財政收入中占有絕對支配地位,超過60%,而縣鄉基層財政收入比重一般為20%左右,可容支配的財力過少。另一方面,支出下移。在中央及省市財政縣鄉財政的關系上,將部分應由上級財政負擔的財政支出全部或部分下放給基層地方政府,省級以上財政用于農村義務教育、農村醫療衛生、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及科技投入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很少,基本由縣鄉財政負擔。
2.4縣鄉財政運營成本增加
人員支出是縣鄉財政支出的大頭,在縮減縣鄉財政支出方面,提出最多的建議也是要求精簡機構、縮小財政供養人員規模。但在實際中,短期內達到這樣的目標很難。一方面是機構臃腫、人員眾多積重難返,還涉及到很多體制性因素,很難簡單地精簡人員,縮小開支。目前,我國有4500多萬行政官員和公共事業單位人員要靠國家財政供養,相當于每28個老百姓上繳的稅收養1個公務人員,財政支出的大部分都被“人頭費”吃掉了。目前我國2070個縣中,赤字縣的比重已經高達73%,赤字總量占這些地方財政收入的77%,成為典型的“吃飯財政”。據國家統計局對1030個小城鎮的調查,每個鎮的機構一般都在30-40個。其中鎮屬機構的干部人數平均為158名,上級政府派出機構的干部人數為290名,都超出編制人數的數倍。另一方面,即使采取了精簡機構、分流人員的措施,離開政府部門的人員也不能馬上脫離財政供養人員的行列,一段時期內,財政還是要負擔其生活、安置費用,不可能撒手不管。再則,國家近幾年漲了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使原本就不堪重負的縣鄉財政雪上加霜。
3、關于我國縣鄉財政困難問題的政策建議
3.1發展縣域經濟,加強財源建設。增加財政收入
經濟決定財政,解決中國縣鄉財政困難的根本途徑在于發展縣域經濟,壯大財源。首先,把三農工作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著眼于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強各級財政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夯實農業發展基礎,優化種植業結構,突出發展特色農業;其次,重點發展鄉鎮企業,為鄉鎮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尤其是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促進農村產業結構升級,依托資源優勢,壯大主導產業,實施項目牽動,擴大縣域經濟總量;第三,搞好招商引資,加快經濟外向化。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加快推進外
向型經濟發展,增強縣域經濟活力;最后,要抓住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機會發展第三產業,把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增加農民的收入,提高農民的購買力,搞活農村市場。
3.2積極尋找稅源,培植稅源,抑制偷逃稅
地方主體稅種的建設應該著力于完善現行流轉稅,以稅源廣泛、稅基較廣、稅制較規范的營業稅為主體稅種。完善地方稅收體系,不斷提高稅收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清理以基金、附加、集資攤派等形式存在的非稅收入,規范地方政府的分配行為,通過對政府非稅收費的清理,為稅費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并可以將一些具有稅收特性的收費項目改為規范的稅收收入。強化地方稅的征收管理,堅決打擊偷逃稅款現象,縣鄉政府要支持稅務部門加強稅收征管,加大協稅護稅力度,確保轄區內稅款應收盡收,同時防止收過頭稅,堅持依法治稅,確保地方稅制的嚴肅性和規范性。
3.3提高財政收支質置
一是強化收入征管,認真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收入征管要體現公平稅負,鼓勵競爭和應收盡收的原則,嚴格依法辦事,堅持依法征管,既嚴厲打擊偷、逃、騙稅行為,杜絕“跑、冒、滴、漏,確保應收盡收。二是加強支出預算管理。要實行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的透明度;要實行綜合預算,提高預算的完整性;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監管,把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都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捆起來統一使用,增強財政預算的統一性;要實行零基預算,提高預算的準確性;要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采購應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共利益,力爭做到競爭、擇優、公正;要逐步拓寬政府采購范圍,包括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租用、委托或雇傭等方式獲取的貨物、工程或服務;要切實搞好政府的采購招標工作,注重把競爭機制引入招標中。四是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財政投資要逐步退出一般競爭性投資項目,集中財力支持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以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在調整經濟結構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實行綜合平衡。嚴格執行《預算法》,依法理財。對各種資金的來源、投向、規模和結構,按照縣鄉經濟與社會最優發展要求,實行綜合財政預算,在預算執行過程中不隨意開口子,盡可能壓減財政支出,年初不打赤字預算,年底預算不出現赤字。
3.4精簡機構,節約開支。建立地方財政運行監督和績效評價體系
基層財政困難的主要表現是支大于收。因此節約開支,尋求節流的方法是解決問題的要害。為此,縣鄉機構精簡已成必然。目前我國法律對于鄉鎮政府機構設置的審批程序還沒有嚴格的規定,這也是造成機構臃腫,人員膨脹的主要原因。因此,今后有必要用法律的形式對縣鄉政府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編制進行規定,盡量減少機構數量,用綜合性機構取代專業性機構。人員編制上嚴格按照人事部門核定的定員定額標準,清退分流超編人員,取消人事任命制度,貫徹公務員制度。實際上地方的財政運營,非常大程度上受政績觀以及黨政官員業績考核制度的影響。今后,隨著公共治理理念的深化,老百姓是否滿足、決策是否科學民主才是最終衡量政績的重要標準。因此,應因地制宜制定科學的官員業績考核制度,突出地方特色,把人民的滿足度、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等作為考核的重點,促使基層政府官員認真解決老百姓碰到的困難和問題,營造老百姓真正滿足和擁護的政府。制定問責機制,切實科學依法規范縣鄉理政行為。
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的宏偉目標,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這也對財政和產業的和諧發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來,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大幅提升,經濟實現了平穩較快發展,然而發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協調、短期性問題仍然突出。研究湖北省分稅制改革以來產業結構狀態及變化趨勢,理順產業結構對財政收入影響的量化關系,對于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保證財政收入的持續穩定發展,實現兩者的良性、和諧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文獻綜述
產業結構和財政收入之間關系密切,對于其影響關系的研究,國內許多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觀點。關于產業結構與財政收入之間的相互關系,李平(2009)通過回歸分析發現產業結構變動率及稅收總量增長之間存在正相關性,同時運用格蘭杰因果關系證實產業結構優化與稅收增長之間存在相互促進作用;高鳳鳳(2012)采用多元回歸分析的方式發現全國第二、三產業產值與稅收正相關,且第三產業產值對稅收的影響更大,而第一產業的國內生產總值與稅收呈負相關關系;張華(2008)提出上海市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存在稅收超常增長的現象。關于產業結構對財政收入的影響,徐菁(2008)認為可以通過增加GDP和調整產業結構兩種方式促進財政收入增長,而GDP總量的提高主要來自產業結構的優化,所以,產業結構優化是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財政收入增長的需要(潘璇,2010)。關于財政收入對產業結構的影響,王春香(2008)認為稅收通過影響企業盈利將進一步影響行業市場的均衡和行業規模,進而影響國家的產業結構;邊曦(1991)認為過于強調收入目標的財政政策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處理產業結構調整與財政收入的關系,必須要有全局和長遠的觀點。以A·拉弗和J·溫尼斯基等為代表的供給學派提出了一個衡量體系,只有合理的財政收入水平才能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可以看到,關于產業結構和財政收入關系的研究比較豐富,眾多學者選取國內部分省份數據進行了實證研究,而各省份經濟發展模式、產業結構、財政政策等都有很大不同,湖北省產業結構對財政收入影響的定量研究存在空白。根據湖北省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數據模型,客觀認識產業結構對財政收入影響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二、實證研究
(一)產業結構與地方財政收入的數據特征
產業結構情況分別選取湖北省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及其比例關系來衡量,而地方財政收入主要以湖北省財政總收入進行衡量。為了便于研究,本文從湖北統計年鑒獲得湖北省1978—2011年共34年的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和財政收入數據,分別將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記為AGR、MNU和SER;財政收入記為REV。
1.各組數據的統計性質描述
在進行計量檢驗分析之前,有必要對涉及到的各組數據進行系統的統計性質描述,為進一步的數據分析提供參考,具體統計性質描述如表1所示。
2.各組數據的發展趨勢描述
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宏觀政策的大背景下,通過優先發展農業和輕工業,加強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第三產業發展等系列政策措施,湖北省三種產業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通過對1978—2011年共34年三種產業的增加值變化可以看到,從1978年至1995年湖北省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總體較低,且差距不大。2000年后第二、三產業增長速度開始明顯高于第一產業,尤其是近五年來,第二、三產業呈現指數式上升的發展。財政收入從1978年至2000年,一直保持平穩增長,并隨著2000年后三種產業的快速發展,財政收入也呈現快速上升的特點。從圖1中可以看到三大產業增加值提高對財政收入有明顯的拉動作用,且財政收入增速與GDP增速基本一致。
由圖1還可以看出,1978年以來,湖北省經濟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第一產業所占比重呈整體大幅下降的趨勢,1979年其所占比重達到45.2%,而到了2011年其所占比重僅為13.1%。第二產業所占比重總體比較平穩,主要在40%左右波動,而近五年來第二產業逐年發展迅速,2011年所占比重達到50.0%。第三產業起步較晚,1978年所占比重僅17.3%,經過30多年快速發展,其所占比重也大幅增加。但就目前總體而言,湖北省第二產業比重過大,占據了產業結構的半壁江山,第三產業份額與世界發達經濟體60%~80%的產業份額相比,仍有相當的距離,有待大力提高。
(二)指標選取與計量檢驗
在經濟系統中,產業結構影響著財政收入的數量和質量。為明確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AGR、MNU和SER)對財政收入(REV)的影響關系,選取分稅制改革后1995—2011年17年數據進行研究,模型設定為P階向量自回歸模型:
yt=Atyt-1+…+Apyt-p+Bxt+εt
(1)
式中,yt是m維非平穩I(1)序列;xt是d維確定型變量;εt是信息向量。
先對四個變量做自然對數處理,消除異方差使其更為平穩。為了確保準確分析數據之間的相互關系,分別進行單位根、協整關系檢驗和方差分析。上述數據計算處理均通過Eviews 6.0軟件完成。
1.單位根檢驗
由于VAR模型要求變量數據為平穩的,且對變量之間的協整關系檢驗、脈沖響應函數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也是建立在各變量單整階數相同的基礎上,所以下面通過ADF方法,對四個變量進行序列單位根檢驗。其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
根據以上檢驗結果可以看到,四個變量的原序列是不平穩的,而二次差分序列是平穩的,即都為二階單整序列。這說明四個變量的原序列各有一個單位根,且都在1%的顯著水平上通過ADF平穩性檢驗,即都是I(1)的,滿足協整檢驗條件。因此,本文采取變量的二階差分形式。
2.滯后階數選擇
由于樣本限制,需要選擇合適的滯后階數,本文使用LR檢驗統計量、最終預測誤差FPE、AIC信息準則、SC信息準則和HQ信息準則這五種方式確定滯后階數,根據表3可以看到最小滯后期為2的評價統計量數量最多,故確定滯后階數為2階。
3.協整檢驗
為判斷變量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采用Johansen協整檢驗對序列進行協整分析。根據上述單位根檢驗的結果,四個變量的二次差分序列是平穩的,且都有相同的單整階數,故而可能存在著協整關系,又VAR模型中變量的滯后階數為2階,可以得到協整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由檢驗結果可以看出,無論是跡檢驗還是最大特征值檢驗,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都拒絕了“沒有協整方程”的原假設,而不能拒絕“至多有1個協整方程”的原假設,因此湖北省財政收入與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
協整方程如下:
lnREV=-0.3815lnAGR+1.4589lnMNU+0.1651lnSER
+■t
(0.0812) (0.0639) (0.0576)
從上述方程可以看出,變量InREV和InAGR、lnMNU、lnSER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其中第一產業對財政收入為負增長作用,第一產業增加值的對數增加1%,財政收入會減少0.38%;第二、三產業對湖北省財政收入的增長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第二產業增加值的對數增加1%,則財政收入增加1.46%;第三產業增加值的對數增加1%,則財政收入增加0.17%。
由于農業稅負一向較輕,特別是2006年全國取消農業稅后,農業不再對稅收產生直接貢獻,加上農業受土地自然條件等因素制約,投資報酬率低、生產周期長,致使農業對財政收入呈負相關性。以工業和建筑業為主導的第二產業受自然條件約束相對較小,其占GDP比重較大,其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也較大。以貿易、服務、金融為主導的第三產業,稅收增長彈性強,稅基寬廣、稅源廣泛,理論上對財政收入的貢獻更大,但是長期以來,湖北省為鼓勵第三產業發展,對其常課以低稅負。此外,剩余勞動力還未充分注入第三產業,第三產業中生活型服務業占主導,生產型服務業發展落后,使第三產業對財政收入的貢獻能力不如第二產業。
4.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是將VAR模型中每個外生變量預測誤差的方差按照其成因分解為與各個內生變量想關聯的組成部分,即分析每個信息沖擊對內生變量變化的貢獻程度,從而了解各信息對模型內生變量的相對重要性,結果見表5。
在表5中,lnREV列是湖北省財政收入預測方差中由財政收入自身引起的部分百分比;lnAGR列是湖北省財政收入預測方差中由第一產業引起的百分比,其他的列類似,這四列的百分比之和為100。從表中可以看到,在第一期預測中,湖北省財政收入預測方差全部是由財政收入自身擾動所引起的。隨著預測期的推移,財政收入預測方差中由非財政收入擾動所引起的部分增加,而由財政收入自身擾動引起的部分下降但是其所占的百分比還是比較大的。大約在第五期左右,財政收入的分解結果基本穩定,其預測方差中大約有48.1%是由自身擾動所引起的,51.9%是由非財政收入擾動所引起的。
三、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
數據檢驗與分析表明,在過去30多年里,湖北省產業結構的演進是沿著以第一產業為主導轉變為第二產業為主導,再向著以第三產業為主導的方向發展,整體變動趨勢基本符合工業化發展的基本規律。分稅制改革后,湖北省產業結構與財政收入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其中第二、三產業增加值與財政收入呈正相關關系,而第一產業增加值與財政收入呈負相關關系,三次產業增加值提高總體對財政收入有明顯的拉動作用。
(二)政策建議
黨的十報告指出,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必須扎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皟扇σ粠А睉鹇允呛薄笆濉蓖苿涌茖W發展的載體,全省應通過大力實施“兩圈一帶”總體戰略,優化產業結構布局,著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促進區域聯動協調發展。為此,湖北省要通過推進農業現代化,鞏固農業為第二、三產業發展提供重要的物質保證的基礎地位,促進其以間接的形式推動第二、三產業發展,提高財政收入。在加快傳統工業改造升級的同時,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保持工業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和其對財政收入的貢獻能力。要充分利用湖北區位優勢,發展面向生產的現代服務業,促進現代制造業與服務業有機融合,加快調整第三產業的內部結構,增加其對財政收入的貢獻。
在后國際金融危機時期,粗放式的增長模式將難以為繼,產業結構調整迫在眉睫。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鍥而不舍地推進先進制造業、不失時機地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富有特色地發展現代農業,并通過財政政策引導保持產業之間比例協調,促進財政收入的增加,將成為湖北省產業結構調整的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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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縣的調查
##縣地處五嶺北麓,瀟水源頭,位于湘、粵、桂三?。▍^)結合部,是某省省的南大門。全縣總面積====平方公里,其中山區面積===萬畝,耕地面積==萬畝,人平耕地=.==畝,共轄==個鄉鎮,=個林業采育場,===個村(居)委會,總人口==萬。全縣林地面積====多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積量====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是一個林農參半的全國重點林業縣之一。
====年,##縣開始全面貫徹實行對農業稅全免的扶農、惠農政策。取消農業稅后,作為一個林農參半的林業大縣,免征農業稅后,農村工作應該怎么管?鄉鎮干部干什么?鄉鎮工作的重心往哪里轉?=月份,我帶領有關人員圍繞這些問題,采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現場查看等形式,在全縣==個鄉鎮的==個村進行了為期==余天的調研。調查顯示,政府取消農業稅后,與之衍生相伴的一些新動向和新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對待和加以研究解決。
一、全縣免征農業稅前后的基本情況
免征農業稅前,====年,全縣農民負擔農業稅、三提五統各項集資等稅費總額====.==萬元,人平負擔==.==元,畝平==元,====年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萬元,按====年底==.=萬農業人口計算,農民人均負擔==.==元,畝平==.=元,較改革前人平減少==.==元,減幅==.==%,畝平減少==.=元,減幅==.=%,====年農業稅全免,總額====余萬元,人平==.==元。
二、農業稅取消后的新氣象
(一)農民負擔有效緩解。免征農業稅后,國家與農民之間分配關系由過去的“多取、少予”開始向“多予、少取”轉變,====年全縣農民人平直接減負==.==元,加上糧食直補資金===萬元,良種補貼===.=萬元,農民人平減負==.=元。全額免征農業稅,杜絕了一切向農民伸手的借口,堵死了向農民搭車收費的路子。調查對象中,均未出現收費現象,基本實現了“零負擔”。
(二)干群關系得到改善。免征農業稅前,鄉村干部強制征收和暴力征收時有發生,干群關系緊張,直接導致了農村非穩定因素的增加。農業稅全免后,職責發生轉變,鄉鎮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隨之而變。鄉鎮干部在工作形式上,從過去“索取型”向“給予型”轉變;工作職責上,從“任務型”向“服務型”轉變,從過去向農民“要錢、要糧、要命(計生)”的矛盾焦點中解脫出來;群眾關系上,從“油水關系”向“魚水關系”轉變,受到農民的歡迎。==%以上調查對象對免稅后的鄉鎮政府表示滿意。
(三)種糧積極性得到提高。免征農業稅后,加上“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的不斷落實,農民種田積極性大大提高。棄田拋荒的少了,復墾耕種的多了;粗放經營的少了,精耕細作的多了;撂荒面積減少了,種田大戶增多了。====年水稻種植==.==萬畝,同比增加=.==萬畝;烤煙種植=.==萬畝,較上年增加====畝。
三、農業稅取消后面臨的新問題
(一)鄉鎮及村組干部的角色轉換尚未及時到位。
=、思想觀念不適應。長期以來,鄉鎮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收稅,能把稅費收齊就是最大的成績,其他行政職能逐漸弱化?,F在沿襲幾千年的“皇糧國稅”取消了,鄉鎮工作==%—==%的工作對象沒有了,鄉鎮工作人員人浮于事的現象更加突出。調查中,==%以上干部認為“農民全部減負,干部如釋重負”、“農民種田不交錢,農村工作何去何從”。免稅后,鄉鎮干部幫助農民抓調整,首先就喪失了動力機制,因為農民收入增長的快慢跟鄉鎮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沒有直接的利益聯系。除計生工作外,鄉鎮干部大都產生了盲目感,對農業稅取消后的工作心里沒底。=、工作方法不適應。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土地經營權進一步明確,各項政策深入人心,農民的經營主體意識、民主法制意識明顯增強,單純靠行政命令開展工作已沒有了市場和空間,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和意義。涉及到新形勢下如何創新工作方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搞好公共服務、促進農民增收等問題,==%以上鄉鎮干部表示心里沒底。=、發展思路不適應。農業稅費一直是鄉鎮賴以運轉的財源,農業稅取消后,雖然有基本相當的轉移支付,但轉移支付是一個定數,只能維持鄉鎮基本運轉,根本談不上償還債務、發展公益事業等。農業無稅,鄉鎮財源何來,怎樣發展?這對于長期習慣就農業農村抓農業農村的鄉鎮決策者來說,是最大的難題。有的鄉鎮領導反映說,農業稅取消后,就發展思路角度來講,鄉鎮干部的擔子不輕反重。
(二)鄉、村兩級組織正常運轉更加困難。一是財力大輻減少。免征農業稅后,一般鄉鎮減收==余萬元左右,多的==余萬元,財力缺口大,==%以上的鄉鎮干部誤餐補助和其它津貼無法兌現;村級收入較取消農業稅前平均減少==%左右,每個村的收入包括各級轉移支付平均不足=萬元,只占正常運轉所需支出的==%。調查顯示,全縣僅有==%左右的村組織有收入,其中收入上萬元的村僅占=%,==%左右的村級組織沒有收入。以湘江鄉調查的三個村情況來看,====年總收入=====元,總支出=====元,結余=====元,被迫還舊借款=====元,赤字=====元。二是債務積重難返。免征農業稅前,==%以上的鄉村由于墊稅、村級集體企業虧損、重點建設及招待等諸多因素,致使鄉鎮和村級組織負債現象較為普遍,不堪重負。據不完全統計,全縣鄉、村兩級債務高達====余萬元,其中鄉鎮負債====萬元,村級負債===萬元,平均每個鄉(鎮)在===萬元以上,每個村在====元以上;其中負債最嚴重的沱江鎮累計債務高達===萬元。鄉村債務久拖難解已成為一些地區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三是村干部隊伍難穩定。免征農業稅后,村級唯一的集體收入來源被卡斷,村級資金嚴重不足,各村正常支出難以保證。全縣村干部年平均工資不足====元,==%的村干部表示每年招待鄉里干部的開支就不止====元,村干部成了“倒貼”干部,工作積極性嚴重受挫。湘江鄉村民小組長在取消農業稅前人均年發放===—===元,免征農業稅后由于經費緊張已取消。四是農業稅征收遺留問題多。過去在農業稅征繳過程中迫于“雙過半”和“結硬帳”,鄉鎮、村級組織通過借、墊等辦法完成任務,有的向銀行貸款,有的用鄉村干部的工資墊付,目前全縣農業稅尾欠仍有====萬元不能收繳到位,平均每個鄉鎮==萬元左右,致使鄉、村債務難以化解,鄉、村干部陷入兩難境地。鄉村償債壓力很大,且因為==%以上是貸款,考慮到利息等因素,債務有上升的趨勢。五是農民土地矛盾糾紛增多。由于取消農業稅,土地收益增值,一些地方出現了農民爭田要地的現象,由于國家土地承包政策明確規定“土地一定==年不變”,也使部分農戶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農村人平占地懸殊竟在=倍以上。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的遺留問題日漸顯露,農戶之間因界端不詳、面積不實、權屬不明產生矛盾,一些原來已退田的農戶又要求收回土地自己耕種,少數村將閑置地集中租賃給種田大戶或外來戶經營,農民現在又要求發包到戶或提高租賃費或重新分配。六是公益事業開展困難。免征農業稅前,村級集體收入主要來源是農業稅附加。免稅后,村級的道路維修、塘壩溝渠修整、學校建設等村級公益事業的資金來源驟減,由于資金短缺,農村開展的“一事一議”存在“有事不議,有事難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現象,加上外出務工人員增多導致的投工投勞不足,造成村級公益事業幾乎處于停滯狀態。
(三)農資上漲,免征農業稅后農民增收不樂觀。調查表明,化肥等農用物資價格上漲,生產成本“水漲船高”,直接影響農民增收。以沱江鎮山口鋪村==組農戶饒家杰為例,====年發現化肥等各項費用明顯上漲,購買同樣的化肥平均每畝上漲==元,農藥平均每畝上漲==.=元,翻耕、抗旱抽水費每畝上漲==元,地膜、農具等其他物資價格全面漲價。同樣的一畝耕地面積所需的農資費用,比上年漲價就超出===元。因此,因漲價而超出的各項費用高出了農業稅免稅額。調查中,有的村民埋怨說:“上面在騙我們,免了農業稅,每年我們要出更多的錢(購買農資)”。
(四)取消農業稅對林區發展意義不大,林農返貧未能得到扼制,林農區的經濟差距日益加大?!叭帧眴栴}是“三農”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林區水田面積少,種田方面的農業稅本來就不多,免除農業稅政策并沒有給林農帶來多大的實際意義,國家的扶農、惠農政策為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致使糧食價格高位運行,加上自然條件限制、林業保護性政策不到位、林業稅費居高不下、部分惠林政策被取消、現行的惠農政策不能充分享受等因素,致使林農返貧更加嚴重,林區與純農區的經濟差距進一步拉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糧食嚴重不足,吃飯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林區耕地少,人均水田=.==畝,糧食直補政策人均實得僅=.=元。相反由于國家采取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主要靠買米度日的林農為此每年人均增支購糧款在===元以上。====年以前林農每年自產糧====.=萬公斤、林區平價定銷糧===.==萬公斤、造林撫育補助糧===萬公斤,三項====.==萬公斤,人均年口糧達===公斤,吃飯問題已經解決。====年以后,林區平價定銷糧、造林撫育補助糧被取消,林農吃自產糧和市場購糧。====年===個林業村自產糧===萬公斤,人均===公斤,比====年人均減少===公斤,人均年缺糧=個半月。吃“三夾飯”(包谷、紅薯條、大米合煮)的現象重新反彈。二是經濟來源單一,收入仍然較低。林農基本靠木材采伐銷售為生,====前人年均木材指標=至=.=立方米,由于木材徑大質高,木材銷售價高,林農人均實得===至===元。====年后,采伐指標逐年減少,人年均=.=至=立方米,加之木材市場疲軟,銷售價降低,兼之受山高路遠、交通不便的影響,扣除一定的運輸成本和上交的稅費及勞務開支后,林農人均實得僅有===至===元,比====年人均減少===至===元。加上國家實行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木材限額采伐等林業政策,林農從生態公益林中所得補助僅為=元/畝(扣除管護費,實得=.=元/畝)。且由于生態公益林的劃分,導致林農對林木和林地缺少了經營自,祖祖輩輩沿襲下來的“砍一輪樹種三年土,解決三年雜糧”的生產生活門路也沒有了。霧江鄉龍虎村謝沖小組共有林地====余畝,其中====畝被劃為公益林,此后,該小組幾無樹可伐,全組===多人每年僅靠國家按=.=元/畝實得的=====多元補償度日,人均不足==元。據統計,====年全縣林農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其中水口鎮僅為===元。目前林區現有貧困戶=====戶,貧困和低收入人口=====人,占全縣貧困和低收入人口的==.=%。三是基礎設施差,發展仍然缺乏后勁。目前林區==個組未通電,===個村未通電話,==個村未通公路,===個組未通小四輪、板車路。由于交通不便,林農每年支付木材陸運費===多萬元,買米交通費===多萬元,人均增支===多元。====年,林區有過伐組===個,占==.=%,這些村組由于無樹可伐收入銳減。由于林農用于吃糧、購買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占收入的==%以上,致使林農發展生產投入嚴重后勁不足。
三、對策和建議:
(一)積極反映“三林”問題、呼吁國家調整現行有關林業政策。(=)建議恢復已經取消,但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林糧掛鉤、造林補助等林業優惠政策。這對調動林農營林積極性,保障林農基本口糧,維護林區林政和社會秩序意義重大。(=)制定調整有關林業政策。建議對林農實行“一取消、一補償、一補貼”政策。一是取消育林基金,讓林農直接在林木交易中增加收入。同時,對因取消育林基金后給地方政府減少的收入缺口由中央和省級財政予以彌補。二是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對現有公益林的林木資源進行價值評估,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分期補償。對絕大部分山林劃為公益林、耕地嚴重不足、生存條件特別困難的林農,實行生態移民,將公益林木補償費和林地征用費一次性補償到位。公益林林地的補償標準應基本上按照市場機制確定,以不低于每畝林地每年能為林農產生的經濟收入為參照進行補償。改變現行補償(=元/畝)過低的狀況。三是建立對林農實行生態直接補貼機制。參照種糧直補政策,可根據林木采伐指標或造林撫育面積,對林農進行糧食補助。(=)配套完善有關林業政策。為了確保政策落實,建議從水力發電、森林旅游、消耗森林資源的企業、排放污廢物破壞生態的部門、企業和個人收取生態資源稅,作為對生態營造、管理、保護的經濟補償,使生態資源補償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建議對林業實行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政策,并給予一定的財政貼息;對被劃定為國家生態公益林的營林貸款實行減免或掛帳停息政策;在明晰林業產權的基礎上,實行林木、林地資產抵押的金融扶持林業政策;加大對林區縣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推進林區健康穩步發展。
(二)不斷加快配套改革步伐,深化調整和完善涉農政策。
=、進一步推進縣鄉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和人員。根據中央機構改革方案及省里的要求,各個鄉鎮將分流=/=—=/=的富余人員。因此,必須大力推進機構改革。(=)要撤并機構??茖W設置鄉鎮機構,并實行黨政領導交叉任職,要改革村組機構,大量精簡村組干部,實行聯組合片,由村干部兼任片長。(=)要分流人員。下大力氣清退編外人員,壓縮在編人員,解決好富余人員的出路。一是鼓勵鄉鎮干部帶薪帶職離崗發展經濟;二是選派鄉鎮干部到村組任實職;三是對==歲以下,沒有達到大專以上文憑的鄉鎮干部實行脫產輪訓,學習培訓期間工資不變,培訓費用自理。
=、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管理,還利于農民。同時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政府要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投入,特別是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幫助農民科學種田,提高產量,增加收入。要鼓勵和促進農資生產企業開發高效、高能、價優的農資產品投入市場,盡可能地滿足農民的需要,使農民既能增加產量,更能增加收入,實現農資企業與農民雙贏的效果。同時,政府要引導農民改變產業結構,種植優良品種,提高農產品檔次,提高耕地的綜合效益;引導農民廣泛使用有機土雜肥,這樣既能改良土壤結構,又能降低農業投入的成本,還能減少農村因自身環境污染給農業生產、生活帶來的損失。
=、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依法完善二輪延包等土地流轉方式。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和國家各項補貼政策的出臺,土地問題逐漸凸顯為農村的突出問題,更顯示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極端重要性。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的新情況和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出現的新問題,要用活用足黨的農村政策,努力化解國家土地政策與土地承包現狀之間的矛盾,及時依法完善二輪延包,調處各類土地糾紛,簽訂承包合同,頒發經營權證,做到“四至”清楚,權屬明確,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同時,對農民在拋荒地重新耕種的,要合理引導,做到有序開發,不得亂砍濫伐、過度復墾。對長期外出務工農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引導其通過代耕代種、轉包、租賃等方式流轉到人多地少的農戶。對外來經營業主以協議方式開發村集體空地,也應通過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經營權,采取土地使用權入股、有償轉讓等形式,既保護承租者的合法權利,又適當考慮農民的既得利益。
(三)進一步搞好鄉鎮職能的重新定位,轉移工作重心。
農業稅免征僅僅是“少取”,鄉鎮應該在“增收”和“多予”上對農民給予更多關注,主要職能應是發展經濟、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重心由就農業抓農業向以工帶農、以工促農轉變,突出抓好農副產品加工業。一是要履行引導農民入市的職能。鼓勵發展以農民為主體的農產品銷售隊伍,推動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二是要履行發展農村公益事業的職能。鄉鎮要花大力氣制定出操作性強的農村建設規劃,并認真付諸實施,探索多種途徑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引導農民自愿協商投工投勞,大力加強農田水利、鄉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農業抗災能力,徹底改變農村臟、亂、散、差的舊面貌。三是要履行引導生產發展的職能。鄉鎮政府要引導村組干部轉變觀念,為農民解除后顧之憂。當前,農民最盼的是快富,最缺的是資金、技術和信息。可采取選派鄉鎮干部到村組任實職,或鄉鎮干部身份和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鄉鎮派駐企業服務、引導外出務工、參與支農中介服務組織等形式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四是要履行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及時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我國加入WTO后,各類企業將面臨國際市場更加直接的競爭。目前,我國地方不僅缺乏適應現代經濟要求、具有顯著規模效益、能夠強有力拉動經濟增長的大企業、大集團,而且許多地方企業的產業結構層次低、技術裝備和工藝水平落后,產品市場競爭能力差,加入WTO,不可避免地會面臨生存危機,在它們破產、重組、轉型、升級過程中,勢必減少地方財政來自于企業的稅收。而對于勞動密集型、資源型企業以及技術實力和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來說,入世造成的沖擊相對較小,它們面臨更多的是發展機遇,但這類企業大都缺乏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難以形成快速增長的地方稅收。
2.地方基礎財源農業應對于入世挑戰
農業是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地方財政收入又一重要來源。加入WTO后,大宗農產品市場必然受到國外商品的強烈沖擊,我國的農業生產率低,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大多具有質次價高的特點,國內市場價格往往比國外同類產品的到岸價還要高許多,而且,國家對農產品市場的各種保護措施將逐步取消,這大大降低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和出口的可行性。論文百事通這又必然會減少農業稅以及與之相關的各項農業稅費收入,給本來就已十分困難的縣鄉財政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加入WTO在一段時期內會降低農民收入水平。這是因為,農民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收入和非農業收入,農業收入由于農產品市場占有份額減少而無法在短期內得以提高,而作為非農業收入主要來源的鄉鎮企業,由于受到入世的巨大沖擊,在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過程中,效益下滑也在所難免,因此,非農業收入亦將大幅度下降。農民收入的下降將導致消費需求的下降,農民收入、農民消費需求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舉足輕重。據統計,目前,我國居民消費占GDP比重較國際水平低14個百分點,而其中大約有9個百分點可以用城鄉收入不合理差距來解釋,是農民收入過低和消費水平過低的結果。
(二)加入WTO對地方財政支出的影響
1.逐步規范地方財政支出
入世對財政支出的影響不僅在于數額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在于支出內容的規范與支出結構的調整。因為,入世就意味著政府的經濟行為必須符合WTO的若干規定。WTO協議框架中的《補貼和反補貼措施協議》對政府補貼支出作了明確的規定。該協議規定的補貼,是指財政提供資金使得有關企業或個人因此獲得了正常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獲得的利益的政府行為。同時該協議也允許政府采取一些非專向型補貼,如對公司、企業研究活動的補貼、貧困地區補貼、為適應環保要求對現有設施改造工程費用補貼等。但這些補貼范圍和金額有嚴格的限制和明確的規定。這樣,政府的經濟行為,尤其是地方政府的經濟行為,將不得不改變,否則就會受到WTO其他成員國的。一些不規范行為,如企業為爭指標、尋機會而“跑部攻官”的現象會得以遏制。由此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地方財政支出困難。這主要是由于不合乎WTO協議的財政補貼將被取消。目前地方財政支出中包括諸多不利于市場平等競爭的財政補貼,如企業虧損補貼、農產品價格補貼、產品出口補貼等,加入WTO后都將逐步減少或取消,這對地方財政困難有一定的緩解作用。
2.不斷增加地方財政支出
加入WTO,政府觀念和行為必須向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靠攏,公共財政格局建立的步伐要求加快,相應地公共開支必然會增加。據研究,世界經合組織國家公共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0世紀初的10%提高到了現在的40%以上,有的甚至達到50%。目前我國地方公共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不到10%。從發展趨勢上看:第一,各地區為吸引外國資本投資,將格外重視公共基礎設施、社會人文環境等投資環境的建設,投資環境的優化必然是以提高公共開支來保障的。第二,加入WTO后,隨著企業競爭的加劇和產業的升級,工業要不斷的提高資本的有機構成,不斷的減員增效,就業者就會出現結構性失業,再加上行政事業單位的分流,較低的就業水平必然要求財政增加社會保障支出。第三,為了提高農業綜合素質,地方政府必須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同時,隨著鄉鎮企業的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資本的有機構成和生產率的提高,將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大大增加,部分農民收入水平下降,會給社會增加不穩定的因素,因而,增加對農民的保障支出又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二、加強地方財政建設的對策分析
(一)盡快構建地方公共財政格局
1.轉變財政職能,調整支出范圍
加入WTO就是要盡快調整政府與市場關系,使政府行為適應國內國際市場發展,遵循市場規則,從一般競爭性生產領域退出,致力于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市場的公平與公正,這不僅符合WTO“國民待遇”原則,而且有利于緩解過去地方財政“越位”、“缺位”并存,“不該管的管,該管的沒管好”的現象,使財政有能力把投資重點轉移到市場失靈領域,為入世后的激烈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調整支出結構。要加大對國家政權建設的支持力度,保證科技、教育、社保、農業、生態建設等重點領域和項目的支出增長的需要,逐步規范財政資金供給范圍,對營利性、經營性的事業單位要推向市場,停止財政供給和財政投入。財政支持企業發展主要體現在:制定科學、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2.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規范轉移支付制度
分稅制是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財政管理體制,亦是公共財政的重要內容。1994年國家以極大的魄力和決心在全國推行了分稅制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1998年朱róng@①基總理對財稅體制改革曾作過這樣的評價:“1994年進行了財稅體制改革是及時的,成功的,對當前經濟的好形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漸進式的改革方案,隨著WTO的進入,必將進一步完善。況且,在當時大部分地方財政都采取了新舊體制自然轉換的方式,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在堅持現行分配制規則和基本內容的基礎上,進一步合理確定政府事權,并在各級政府間進行清晰劃分,與之相應地劃分稅種,確保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相一致,已勢在必行。
(二)加速地方財源建設
1.穩定壯大農業基礎財源
一是要引導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在繼續保證國計民生農產品產量的同時,把發展的重點放在因地制宜扶持地方性特色農業、扶持能適應現代生活結構與質量變化要求的農業,扶持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的農業。這樣,一方面為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和農民脫貧致富提供有力支撐,另一方面可大幅度增加歸屬地方的農業特產稅收入,有效的改善地方財政狀況。二是推進農業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農民提高科技意識和科技水平,從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將“質量第一”的觀念引入農業,增強農產品的競爭力。三是延伸和完善農業鏈條,加速農業產業化進程,緊緊圍繞農業產業化這個核心,轉變單一的農業經營形式,大力發展農產品多渠道、多環節的商品化經營和深加工,并注重培植龍頭企業,逐步形成種養加、產供銷、農工貿一體化的生產經營體系,實現“農產品增值—農民增收—財政增稅”的良性循環。
2鞏固提高地方主體財源
鑒于地方經濟中大企業較少、中小企業較多且分散的狀況,要加大財政對地方中小企業的支持,一方面要以產權為紐帶,培育和組建跨地區、跨所有制、跨行業乃至跨國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以迎接國外大型企業集團的挑戰;另一方面要加快企業技術改造,抓好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的競爭力。當前的重點是要重視新產品的開發,通過以新取勝的競爭戰略,搶占市場營銷的先機,要抓緊研究和了解市場,完善信息網絡建設,逐步擁有把握信息源頭的調研隊伍和現代化反饋手段,科學論證,快速反應,正確決策,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的比較優勢。目前的關鍵是要打好“時間差”,充分利用入世后的過渡期,調整政策,促進國有企業脫困,促進國有經濟上一個新臺階,占領支柱產業的制高點。同時,還應大力發展非國有經濟,使之成為地方財政增收的重要支點。
(三)完善地方財政收支體系的建設
1.強化財政收入規則意識
一是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確立、鞏固地方稅主體稅種,這既符合依法治稅、依法治國的要求,也符合加入WTO的基本要求。二是調整涉外稅收優惠政策,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實施稅收等同國民待遇原則,發揮市場公平競爭功能,全面提高經濟運行質量。三是稅收優惠不再局限于涉外稅收優惠體系,而是擴展到整個稅收體系之中,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地方優惠為輔的政策。四是清理地方預算外、制度外收入,使其納入統一預算管理,尤其是要制止各地方亂收費、隨意添加企業和百姓負擔的行為,清費立稅,既有利于增強地方政府對經濟的調控能力,也有利于緩解入世對地方財政的沖擊。新晨
2.改革財政支出管理體制
一是強化預算約束,逐步推行零基預算,強化一些難點支出,如人員經費、車輛購置使用費、會議費等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制度,樹立成本—效益觀念,注重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評估。盡管為保證公平競爭,WTO對政府采購作了一些規定,但從目前看,政府采購仍然是保護本國工業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國至今還未建立起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目前應全面總結試點經驗,抓緊完善政府采購有關機構,加快政府采購的法規及相應制度建設。三是穩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設。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WTO成員國關于財政支出管理方面的通行做法,有利于減少撥款環節、提高資金使用率、增加資金透明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對地方財政而言,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取得飛躍發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帶來一些問題城鄉,其中居民收入差距大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如果解決不好這個問題,就會影響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
一、居民收入差距問題主要表現
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問題主要表現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東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行業居民收入差距大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取得飛躍的發展,中新網10月31日電據中國國家統計局31日的報告顯示,1978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只有133.6元城鄉,到2007年達4140.4元,比1978年增長近30倍,年均增長12.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7.1%。然而我國目前仍然是典型的城鄉二元結構的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盡管在國家多種惠農政策密集出臺的情況下,2004年以來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很快城鄉,走出了此前的‘八年徘徊’,但城鄉差距依然在擴大。2008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5 781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761元,城鄉絕對差距首次突破萬元。城鄉收入比也達到3.31∶1,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這一比率不過1.5∶1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1]
(二)東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個?。ㄊ校?。由于經濟基礎和條件的不同,我國東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我國東、中、西部地區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若中部地區為1,則東中西部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比從1978年的1.28:1:0.88擴大到2005年的1.57:1:0.80。而東中西部城鎮居民收入比例也從1978的1.10∶1:1.01上升到 2005年的1.52∶1:0.997。若考慮東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醫療、住房、社保等社會福利因素,實際上東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會更大論文參考文獻格式。”[2] (三) 行業收入差距大
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另一個突出表現就是行業差距,按照馬克思的平均利潤觀點城鄉,各行業的利潤應該趨于一致,但是目前我國由于壟斷和各行業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等原因,不同行業的居民收入差距很大。“根據2006、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的統計數據,我們可以得出,2006年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排名前5位的行業分別為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它們的工資分別為平均工資的2.13倍、1.87倍、1.52倍、1.37倍、1.24倍。排名后5位的行業分別為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它們的工資分別為平均工資的0.45倍、0.72倍、0.77倍、0.78倍、0.84倍。”[3]
二、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問題成因解析
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問題形成的原因是很復雜的。下面就問題主要表現進行簡單的分析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一)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問題,一個突出的原因是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的問題。我國在建國后,由于資金薄弱,為了實現工業化城鄉,壓低農產品的價格,而抬高工業產品的價格,也就是工業產品的價格高于其價值,農產品的價格低于其價值,從而形成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問題。“據有關研究表明,從1950年到1978年,國家通過剪刀差從農業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城鄉,平均每年176億元,是同期農業稅收978億元的5倍。1979年到1994年,國家通過剪刀差又從農業提取了15000億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億元,是同期農業稅收為1755億元的8.5倍。90年代以來,每年剪刀差都高達1000億元論文參考文獻格式。”[4]
(二)經濟基礎和條件不同造成東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在古代,中原地區是我國的經濟中心城鄉,可是由于中原地區戰亂和對生態的破壞的影響,到了南宋以后,長江三角洲的江南地區成為我國的經濟中心。建國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政策加強了對東部地區的政策扶持,這樣造成了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盡管九十年代以來城鄉,我們實行了西部大開發政策,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教育、經濟基礎等各種原因的影響,東中西部的經濟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
(三)壟斷是造成我國不同行業居民收入差距大主要原因。
我國行業收入差距大,除了有些新興行業是高技術行業,例如: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行業,但是造成我國不同行業居民收入差距大一個主要原因是壟斷。“目前的高職工收入行業大多是屬于壟斷性質的行業,如航空運輸業、郵電通訊業,以及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這些行業職工過高的收入并不是由于勞動者的勞動素質、勞動強度、工作積極性造成的,而是憑借壟斷特權、不合理的定價機制實現的壟斷高利潤的結果論文參考文獻格式。”[5]
三、居民收入差距問題對策探究
對于居民收入差距問題的解決需要對癥下藥,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廢除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
的價值學說城鄉,揭示的價值規律是:商品的價值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依據價值進行。馬克思對農產品價格的看法是:農產品按社會生產價格出售,農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由劣等土地的生產條件決定。在建國初期,為了進行工業化建設,實行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讓農業補給工業也是迫不得已,但是目前我國工業已經取得飛躍發展城鄉,是應該到了逐步廢除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實行工業反哺農業,縮小城鄉差距的時候。
(二)加強對中西部地區的開發建設
為了縮小東重西部居民收入的差距,必須繼續實現西部大開發政策,同時也要加快中部發展,國家應該從政策方面扶持西部和中部的經濟發展,在財政投入方面城鄉,我們更多地應該雪中送炭,而不是一味地強調錦上添花,不能為了東部的效率,而減少西部的公平。
(三)逐步解決行業壟斷問題
壟斷必然產生壟斷利潤,壟斷必然妨礙公平,對于目前行業壟斷問題,國家應該逐步讓社會資本進入相關壟斷行業城鄉,實現公平競爭。當然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對于那些涉及到國家經濟命脈和安全的行業,我們應該加強監督,適當降低員工的工資使員工收入合理化。
目前,我國社會處于由小康邁向現代化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一個矛盾多發期,在這個時期我們必須面對收入差距問題,妥善解決這個問題,這樣可以有效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有利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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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嚴重滯后,導致農民行路難、通訊難、就醫難、上學難、飲水難、用電難等不良后果,制約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導致當前我國“三農”問題的重要原因。因而,增加和改善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應成為當前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著力點和突破口。在統籌城鄉發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背景下,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方針,加大了改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政策力度。本文主要從財政體制改革的視角討論增加和改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
一、我國縣鄉財政困難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問題同時并存
雖然增加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可廣開渠道、多方籌資,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也可嘗試公共產品供給的市場化運作方式,但不容置疑的是,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依然只能是縣鄉政府。然而,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我國縣鄉財政日益陷入困境,縣鄉一級政權的財政收支矛盾相當尖銳,主要表現為工資欠發、赤字規模不斷擴大、實際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日漸膨脹等,縣鄉財政多維持在“吃飯”的水平上,用來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能力非常有限。據推算,目前中國平均每個鄉鎮負債約400余萬元,共計2200億元左右(許正中,2004)。鄉鎮負債規模龐大,來源復雜,債務利息高,累積時間長,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形勢極為嚴峻。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城鄉分離的二元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城鎮實行由政府供給為主導的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城市的公共產品完全由政府保障,并列入財政預算;而對農村的公共產品來說,政府投入很少,導致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嚴重不足,農田水利和農村道路常年失修,農村公共衛生、基礎教育、社會保障均十分落后,城鄉差距日益擴大。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財政自籌制度取消,縣鄉財政主要依賴農業稅來應付日益龐大的財政支出,縣鄉財政更顯困難,無力提供農村基本的公共產品和服務。而隨著取消農業稅改革的實施和落實,以農業為主的縣鄉財政失去了其主要收入來源,縣鄉財政尤其是大部分鄉鎮財政更加困難。
我國縣鄉一級政府和財政是面向農村、服務農村、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主體。尤其在當前“三農”問題日益凸出、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背景下,如何加強縣鄉一級財政,實現縣鄉財政解困,增強其服務農村和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能力,是財政體制改革必須面對的問題。為此,我們應從現行財政體制的內在弊端著手,找出當前縣鄉財政困難的體制原因,以明確縣鄉財政解困和財政體制改革的方向。
二、我國現行財政體制的缺陷
1994年形成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雖然比財政包干制是一個進步,但遠不是一種成熟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還存在較為明顯的非規范性和過渡性質,其固有的內在體制缺陷直接導致了當前縣鄉財政的困難,也制約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改善。
1.政府間的財政關系缺少法律規范,財政分權與政治集權存在矛盾。由于行政垂直集權和政府間財政關系缺少法律保障,導致政府間財政關系極不穩定、極不規范,而基層政府在責、權、利的分配上則處于不利地位。這種財政分權與政治集權并存的體制,極易導致各級政府“上收財權”與“下放事權”的機會主義行為。事實上,我國各級政府在財力分配上層層“抓大集中”,將大稅種、大稅源抓到手中,到了基層財政也就基本沒有大稅可分,稅種雜而收入規模小,造成基層財政收入來源極不穩定。同時,上級政府通過各種形式的“事權下放”,加重了基層的財政負擔。
2.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側重“收入”的劃分而缺乏對于各級政府事權責任的清晰界定。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明確了各級政府間的收入劃分,但對各級政府的事權范圍則沒有做出清晰的界定,導致各級政府間事權責任不清乃至于相互推諉,而基層縣鄉財政尤其是鄉鎮財政則不合理地承擔了過多過重的事權責任。目前,縣鄉財政承擔了許多本該由中央、省級財政承擔的事權負擔,比如,民兵訓練、優撫、計劃生育和義務教育等。無論是根據財政分權的“受益”原則,還是參照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做法,這些事項都應劃歸中央和省級政府的事權范圍,或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大部分責任。而在我國卻都壓到了基層財政頭上,由此形成縣鄉財政的困難局面。同時,也造成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目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的投人中,鄉鎮財政負擔78%左右,縣級財政負擔約9%,省級財政負擔約11%,而中央財政只負擔約2%(陳紀瑜、趙合云,2004)。如能將農村義務教育的投資主體上升到中央和省級財政,僅此一項便將大大減輕縣鄉財政的支出負擔,也將更有利于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的財力保障和長遠發展。
3.省級政府對下級地方政府轉移支付制度不健全是縣鄉財政困難的重要原因。分稅制改革后,按照中央對省的體制模式,各地在省內建立起的轉移支付制度很不完善,直接制約了基層財政獲取必要財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各省級政府對下級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資金總量有限,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基層財政運行困難的問題。二是轉移支付形式以稅收返還、專項撥款為主,這兩種形式在財力分配上都有利于富裕地區,不利于調節地區間財力差異。三是各省通過“因素法”分配財力的資金非常有限,無法在貧困地區、富裕地區間實現財力均等化。
三、改革我國財政體制,增加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對策
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現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加快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步伐,在各級政府間合理劃分職責范圍和收入,做到財權與事權相統一,是加強縣鄉財政、改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體制保障。 轉貼于
1.以法律形式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職責范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是一種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鎮政府的多級供給體制。其中,縣鄉政府作為國家財政體系的基礎環節,直接為農村居民提供各種類型的公共產品。而農村公共產品構成上的層次性,決定了作為供給主體的各級政府間的責任劃分:屬于全國性的農村公共產品由中央政府承擔,屬于地方性的農村公共產品由地方政府承擔,一些跨地區的公共項目和工程可由地方政府承擔為主,中央一定程度上參與和協調。依據這一原則,諸如環境保護、大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項支出應由中央、省級政府承擔,縣級政府負責管理,縣鄉政府承擔具體事務;農村基礎教育、基本醫療服務的支出應由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共同承擔;縣鄉政府作為基層政權,主要承擔本轄區范圍的行政管理、社會治安和本區域內小型基礎設施方面的支出責任。這種政府間職責的劃分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以杜絕上級政府下放事權的機會主義行為,防止增加縣鄉財政的負擔。
2.大力培植以財產稅為主體稅源的縣級財政稅收體系??h級財政缺乏大宗、穩定的主體稅源,是財政困難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省以下政府大宗收入是營業稅,而從前景看,應注意發展不動產稅,逐步形成省級以營業稅為財源支柱、縣級以財產稅為財源支柱的格局。不動產稅是最適合基層地方政府掌握的稅種,是非常穩定的稅源,只要地方政府一心一意優化投資環境,自己地界上的不動產就會不斷升值,每隔3年至5年重新評估一次稅基,地方政府的財源就會隨著投資環境的改善而不斷擴大,地方政府的職能和財源的培養便非常吻合,這正適應政府職能和財政職能調整的導向。我們應借鑒國外的經驗,逐漸把不動產稅調整為統一的房地產稅來征收,同時考慮不同地段的因素并幾年一次重評稅基。這樣,不動產稅就會逐漸隨經濟發展而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支柱性的重要稅源(賈康,白景明,2003),從而緩解基層政府的財力困境,為改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提供保障。
3.建立規范化的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一是簡并轉移支付制度形式,規范專項撥款,逐步取消稅收返還和體制補助,進一步加大均等化轉移支付資金力度。1994年以來建立起的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盡管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地區間的財力差距,但并沒有從根本上緩解基層財政的困難,基礎教育等最基本的社會公共服務在各省內部也未實現“均等”。因此,應進一步增加均等化轉移支付資金規模,確立均等化轉移支付在地方政府間轉移支付中的主體地位。二是進一步調整不合理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格局。將調整“既得利益”的資金用于均等化轉移支付,有助于增強中央、省對下的調控力度,進一步緩解基層財政困難。三是建立基礎教育、公共衛生等專項性轉移支付制度,解決在基礎教育和公共衛生上的社會公共服務不平等問題。四是建立穩定的均等化轉移支付資金,資金分配要高度重視解決縣級財政困境問題。
4.改進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決策程序和方式。傳統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這難免會造成農村公共產品供求失衡的現象。在建設農村公共財政體制過程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建立農村公共產品的需求表達機制,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由“自上而下”轉變為“自下而上”是非常重要的。要實行鄉、村兩級政務公開、事務公開、財務公開,增加公共資源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向村民公布收支情況。此外,根據公共財政學說的一般理論,很多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的農村公共產品可采用政府與市場混合的方式提供。在政府財力有限的條件下可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動員社會資源進行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建立起以財政為主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比如,由政府和私人通過談判的方式聯合供給公共產品,這種公共產品通常可通過產權界定賦予私人部分收益權,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這樣,有助于將投資于農村公共產品的各種積極因素調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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