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19 1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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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準入監管法制不足完善
一、我國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監管法制的不足
我國對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的監管主要是通過對外資銀行的組織形式、開業條件、業務范圍等方面對外資銀行的市場準入實施規制。但我國并未樹立明確的監管原則,政策上寬嚴不一,某些存在的模糊性給實際操作帶來麻煩,而有些真空地帶又為經營者留下可乘之機。
1.立法層面上?!吨腥A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與我國的《商業銀行法》相比,前者更多的是原則性的規定,且其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其立法層次低于《商業銀行法》。同一監管當局對外資銀行和內資銀行所依據的監管法律在效力層次上的不一致易使被監管者對執法的公平性和可靠性產生懷疑,破壞法律權威,導致執法環境的惡化。而且,在很多新型的準入問題上如海外市場的準入等問題,我國尚未有配套的管制措施,立法漏洞明顯。
2.監管內容上。我國法律的規定過于籠統,監管體系并不完備。從《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縱觀從申請到審批的整個過程,主體主要為申請人和監管機構,經監管機構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正式申請參與專業性問題的審計,程序的封閉性問題暴露出來?!锻赓Y銀行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申請人應當自獲準籌建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的,應說明理由,經擬設立機構所在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再延長3個月。在延長期限內仍未完成籌建工作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做出的批準籌建決定自動失效。而在申請批準和批準程序之后,相應的修改和撤銷程序缺位,其顯然不符合正確的立法邏輯。
二、我國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監管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的立法
我國現在并無完善的《外資銀行法》或者《外資銀行監管法》,根據實際問題處理的需要,可以在適當時機出臺上述法律,也可以對《商業銀行法》進一步做出修改,完善有關市場準入的制度規則。針對實踐中可能出現的申請人的申請及對其核準存在錯誤或者因事實或者環境變化導致核準不符合實際的,有必要規定核準的修改和撤銷程序。對于外資銀行通過收購股份進入中國市場的問題,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對外資股權占有的最高比例進行限制,采用資本控制的標準,并對投資者的經營實力從資產與資本兩方面進行要求,以資本總額為主要標準,在時間上有所延續。
(二)市場準入方面具體制度的完善
市場準入方面的具體制度主要涉及組織形式、開業條件、地域限制、業務范圍等方面。
1.組織形式的改進。如果說銀行業開放之初傾斜于分行的政策其客觀需要和可取性,那么時至今日,這種外資銀行準入的形式未免顯得單一,分行占絕對比例的狀況有待改善?!安灰阉械碾u蛋放進一個籃內”,風險的分散是防范和控制風險的良方。我國應提倡準入形式的多樣化,特別是鼓勵以中外合資的形式引進外資銀行。
2.開業條件的放寬。我國對外資銀行要求較高的資本標準,但僅有這樣的一項高標準顯得過于單調。以美國作比較,美國大銀行的平均資產是265億美元,盈利占31%。這就是說并不是只要財力雄厚、規模龐大的銀行就可以經營有道、盈利性強。相反,很多資產規模不大的中小型銀行反而異軍突起,單純的限定高額的資本金意義不大。此外,外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明顯少于內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這種規定給予外資銀行以超國民待遇,反而不利于內資銀行與外資銀行在平等條件下的公平競爭,給本來就處于劣勢的內資銀行加重了法律上的負擔。亟待解決的便是適當調高擬設立機構的最低注冊資本,至少與內資銀行的注冊資本基本一致。
3.地域限制的開放。我國在入世承諾中明確了地域限制的逐次開放。具體如下:外匯業務,自加入時起無地域限制;本幣業務,地域限制按下列時間表逐步取消:加入時起,開放上海、深圳、天津、大連;加入后一年內,開放廣州、珠海、青島、南京、武漢;加入后兩年內,開放濟南、福州、成都和重慶;加入后三年內開放昆明、北京、廈門;加入后四年內,開放汕頭、寧波、沈陽和西安;加入后五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表面上看,這是對外資銀行的一種限制,但實際上這些提前開放的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反而減輕了外資銀行的發展顧慮。外資銀行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一般只愿選擇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金融中心發展。我國應該著手調整外資銀行的市場分布,結合我國的中西部大開發戰略,從市場準入方面為中西部的外資銀行準入提供相對優惠的條件。
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應由政府監管為主導、保險機構內部控制為依托和社會監督為補充三位一體的立體監管層次組成。只有讓每一個層次都發揮出自己的作用,我們的保險監管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實現保險業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我國保險業監管體系建設應重點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完善保險監管中政府監管組織體系
要強化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系統,進一步樹立風險監管為本的監管理念。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專業保險監管機構,肩負著保險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任,強化保監會監管地位是新時期強化保險監管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目前我國保險監管系統存在的問題
1.存在無監督的真空地帶。如對保險公司利潤有很大影響的準備金項目缺乏審計。目前,多家保險公司都在積極準備上市,投資者會極為關注其經營成果即利潤情況。而對利潤數字存在極大影響的因素——準備金項目數額是否真實、準確顯得尤為重要,目前的狀況是準備金數字由各家保險公司精算部門自己提供,鑒于準備金需要精算師根據一定方法評估算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人為調節,從而調節利潤,影響損益的真實性,有可能對投資者的判斷產生影響,并且各保險公司準備金是否充足,影響未來的償付能力,對利益相關者,即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的另一方——保戶也有巨大的影響。同時,由于準備金精算方法較為專業,國際上是由獲得資格認證的專業精算師提供的,而目前國內的相關人才緊缺,政府監管部門和保險公司內部監督管理部門很少涉及對其進行審計。
2.監管方式、手段尚需改進。目前保監會的監管工作依然主要是靠手工操作,有關信息依然是通過現場收集和保險機構填報報表兩條渠道獲得,這顯然與目前保險業相當程度的電子操作的現實不相適應,開發保險監管報表的電子報送系統成為必需。
(二)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應承擔的三大監管任務
1.制訂資本金監管機制
充分認識到資本是防范風險、彌補風險損失的防線,將其與風險的載體(即資產)有機相聯,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監管思路。資本金監管的生命力在于突破了單純追求資本金數量規模的限制,建立資本與風險兩位一體的資本充足率監管機制。以不同的風險權重將不同風險的資產加以區分,資本的保障能力隨資產風險權重的不同而異,使得同樣規模的資產可以對應不同的資本量,或者說同樣的資本量可以保障不同規模的資產,達到對資本金進行動態管理的目的。在這個機制中,首先需要確定的是資產的風險權重,其次確定每項資產對應的最低資本金規模,最后得出總的所需資本量。
2.監督檢查
強化監管當局的職責,制訂較為詳盡的配套措施,增強監管效能。重視保險公司作為利益主體,可能利用信息不對稱做出違背監管規則的逆選擇,并由此產生道德風險的問題。監管機構應擔當起三大職責:一是全面監管保險公司資本充足狀況??煞秩齻€步驟進行,首先是判斷保險公司是否達到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判斷的依據主要有公司所處市場的性質、收益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公司的風險管理水平以及以往的風險化解記錄;其次是根據保險公司風險狀況和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提出高于最低限度的資本金要求;最后在資本規模低于最低要求時,適當進行必要的干預。二是培育保險公司的內部信用評估體系。三是加快制度化進程。如要求各保險公司向監管當局提交完備的資產分類制度安排,內部風險評估制度安排等,從而使得與新形勢相適應的新方法得到有力的制度保證。至于監管方法,應該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二者并用的方法。
3.市場約束
信息的不對稱應該是保險公司可能損害社會利益從而需要監管的重要原因,而市場是一股強大的推動保險公司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并全面控制經營風險的外在力量,具有內部改善經營、外部加強監管所發揮不了的作用。作為公眾公司,只有建立起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理順委托關系、確立了內部制衡和約束機制,才能真正建立風險資產與資本的良性匹配關系,從而在接受市場約束的同時贏得市場。資本充足狀況和風險控制能力及控制記錄良好的保險公司能以更優惠的價格和條件從市場上獲取資源,而風險程度偏高的保險公司則往往要支付更高的風險溢價、提供額外的擔保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市場約束方法是以推進信息披露來確保市場對保險公司的約束效果。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是指認為不僅要披露風險和資本充足狀況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風險評估和管理過程、資本結構以及風險與資本匹配狀況的信息;不僅要披露定性的信息,而且要披露定量的信息;不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其次是對信息披露本身也要求監管機構加強監管,并對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體系進行評估。
二、強化保險公司的內控機制
有效的金融監管,必須注重外在約束和內在約束的有機統一。入世后,在不斷完善國家保險監管機構監管的同時,還需要各商業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科學、嚴謹、有效的內控機制。
(一)解決商業保險公司強化內控機制的動力問題。要使保險公司所有者真正具有強化內部風險控制的內在動力,就必須積極推進我國商業保險公司的產權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商業保險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使保險所有者成為真正的所有者;而保險管理者和員工重視內部風險控制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要將由于內控不力給保險公司造成的風險損失與他們的切身利益建立一種直接關聯。
(二)進一步明確商業保險公司在保險監管中的職能定位。商業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明確哪些是商業保險公司自己要管好的事情;明確在經營中的風險情況怎樣,應當承擔控制和化解風險的職責。
(三)法律和政策上的有效支持。國家應在法律和政策上給予商業保險公司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經營風險的大力支持;還要求監管機構在監管方式和手段上予以配合,逐步減少行政干預。
三、社會監督是保險監管的潛在力量
社會監督廣泛存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輿論監督、公眾監管等等。如果能夠有效地利用這些職能,社會監督可以成為金融監管的一支重要補充力量。發揮好社會監督力量,保險監管機關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充分發揮保險監管機構以外的獨立第三方(如注冊會計師、審計師、律師等)的專業力量進行監管
隨著保險經營的復雜程度不斷提高,新型的保險品種如分紅型產品、投資連結產品等不斷推出,有效的監管必須隨之加強,而加強管理的要求又會進一步加劇勞動力市場上有經驗、有能力的從業人員的稀缺性。要解決這一問題,在一些特定的適合的技術領域向注冊會計師尋求幫助已經成為必然。
1國庫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1)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的充分性:我國中央銀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建設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財政體制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要與世界經濟、金融、財稅發展的趨勢接軌;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穩定的需求,體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金融環境、生態財稅環境需求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民族生活質量的要求;保證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執行的有效性;保證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國庫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
(2)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要達到控制的目標就必須得到有效實施。國庫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要保證有效地履行經理國庫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完善結算手段、保證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可操作性:國庫風險控制必須具有可操作性,能夠滿足各國庫的內部風險管理、風險控制和風險治理工作需求,只有可控的才是可行的,才能確保證國庫資金安全。
(4)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目標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是為實現國庫工作目標體系服務的,國庫的資金風險控制必須保證更好地履行職責,實現央行國庫工作目標。
(5)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科學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實際上是方法和程序的結合,只有保證風險監測與控制的科學、合理,才能保證方法的可行、程序的適用,否則南轅北轍,達不到預期效果。
(6)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效率性: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要有講求效率,只有高效的監測與控制機制,完善的組織結構,才能保證目標的實現。
2國庫監管要素
2.1控制環境
影響國庫資金安全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內部因素,對建立和實施控制這些因素的內外態度和采取行動總稱就是控制環境。
(1)誠信和道德價值觀;無論是國庫組織最高管理層(庫主任、庫副主任)、中層(部門負責人)、還是一般業務人員都應當嚴格一致地保持誠信行為和道德標準。通過加強央行的內部審計、紀律監察機構的監督職能和國庫的實地,使其客觀監督國庫管理者和員工,并提供道德方面的指導,通過制定國庫行為準則和業務標準,使所有員工在一般和特定環境下能夠保持正確的操作行為,規避不誠實、非法和不道德行為。
(2)管理理念和管理風格;央行國庫內部無論高層、中層、還是一般管理者都必須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提高內部控制重要性認識,支持、配合、參與機構內部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加強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
(3)組織結構控制:國庫組織結構是指為國庫活動提供計劃、執行、控制和監督職能的整體框架。具體應考慮:組織結構的合適性,及其提供管理國庫所需信息的溝通能力;各主管人員所負責任的適當性;按照主管人員所擔負的責任,判斷其是否具備足夠的知識及豐富的經驗;當環境改變時,配合改變其組織結構的程度;員工、尤其是負責管理及監督職能的員工人數的充足程度。組織機構要科學、可行,具有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
(4)權力的分配和責任的劃分:國庫部門敏感職位較多,因此權力分工要準確明晰,只有明確授權和分配責任的方法,才可以大大增強國庫部門的風險控制意識,以規避管理風險和操作風險。
(5)人力資源政策和慣例:建立有效的員工調配、培訓、待遇、績效考核、提升政策和執行機制,才能保證央行國庫員工的勝任能力和正直品行。
(6)人員的能力:包括領導在內的全體員工,都必須具備相應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業務操作技能,只有具備相應的能力,才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實。
(7)完善的內部檢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國庫內部檢查制度是促進國庫履行職責的需要。檢查方案要完善、科學,檢查內容全面、完整,檢點準確,檢查方法和程序要符合效率、效益的原則。
此外,金融生態環境、財政、稅務政策和地方利益分配也將對各級國庫的內部資金風險監測和控制產生重大的影響,各級國庫組織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加強轄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妥善處理與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關系。
2.2國庫會計業務核算和資金清算系統
(1)國庫會計核算系統。規定各項國庫會計業務的鑒定、分析、歸類、登記和編報的方法,明確預算收入收納、劃解、入庫和支付的管理責任。健全的國庫會計系統應實現下列目標:鑒定和登記一切合法的核算業務;對各項業務按時進行適當分類,作為編制財務報表的依據;確定國庫業務發生的日期,以便按照會計期間進行記錄;在財務報表中恰當地表述核算業務以及對有關內容進行揭示。
(2)國庫資金清算系統。國庫資金清算系統包括:資金支付系統、內部行來系統和同城清算系統。
2.3控制程序
控制程序指各級國庫部門所制訂的用以保證達到資金安全目的的方針和程序。它包括下列不同的控制程序:
(1)業務授權:國庫各項業務和活動通過依法授權,合理界定各級國庫的業務權力,確保各級國庫依法治庫。
(2)責任劃分:明確各個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崗位互控,防止有關人員對正常業務圖謀不軌的舞弊行為。
(3)憑證與記錄的控制:指派不同人員分別承擔記錄業務和保管重要憑證的職責;憑證和賬單的設置和使用,應保證業務和活動得到正確的記載。
3國庫監管的內容
從中央銀行國庫職能和業務性質看,央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職務崗位分離控制:中央銀行國庫的各項業務崗位要達到互相制約,相互牽制要求。責任的分配與授權,強調對于國庫內部的全部活動要合理有效地分配職責和權限,并為執行任務和承擔職責的工員、特別是關鍵崗位的人員,提供和配備所需的資源并確保他們的經驗和知識與職責權限相匹配,要使所有員工知道:他們的工作行為,以及職責擔負形式和認可方式,與達成央行國庫資金安全目標的聯系。
(2)金融政策、法規的執行監督控制:建立健全央行國庫依法行政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保證國家各項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使國庫所有的員工都能夠掌握國庫業務所必要的法律、法規知識,成為金融政策、財政政策的忠實執行者和監督者。
(3)授權批準控制:授權必須符合實際,過度授權可能造成下級機構權力過大,風險難以控制,一旦出現權力亂用、濫用現象,就會造成較大的損失;若權力收縮過大,易影響下級機構的工作積極性,造成工作效能低下。只有通過合適的授權程序、方式進行適度的授權,才能保證權力的可控、風險的可控。
(4)業務程序控制:包括預算收入收納、劃解、入庫、退庫、撥付和國債兌付等業務的會計核算控制、國庫資金清算控制等。員工必須充分掌握所從事工作的業務操作規程,知道不按規定業務程序操作的危害,能夠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業務操作,就可以有效地防范國庫操作風險。
(5)網絡系統控制:國庫網絡系統要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優化,加強網絡登錄的管理與權限控制,加強計算機病毒實時監控,提高網絡核算的可控性。4國庫監管手段的類型
中央銀行國庫風險業務是以序時操作為基礎的,這就決定了其內部監測與控制也應是以序時控制為主。具體可分為事前控制、過程控制和結果控制三類
(1)事前控制:就是為了保證央行經理國庫職責在履行中不發生偏差,進行的事前控制。如:各項預算收入退庫審批業務、預算收入的更正審核業務、大額預算支付的審核業務、國債兌付的審批業務等等;
(2)過程控制:就是對央行國庫業務活動中針對正在發生的行為進行的控制。如:會計核算記錄、重要事項的登記、重要空白憑證的登記等等;
(3)結果控制:對國庫會計業務活動最終結果采取的各項控制措施。如:對會計核算業務的事后監督、國庫風險業務的定期排查、國庫的內、外部對帳等等。我國中央銀行國庫的業務活動應逐步建立事前、事中控制機制。國庫核算事前控制有利于國庫資金的風險預防;過程控制往往能在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比結果控制更可靠、更完善,更符合國庫資金風險大的特點。
5對國庫監管體系的評價
對國庫資金控制所作的研究和評價可以分為三個步驟:①調查了解資金風險監測控制情況,并做出相應的記錄;②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證實有關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效果;③評價資金監測與控制的風險,確定資金監測與控制的薄弱環節和領域,實施擴展監督領域,降低風險。
5.1了解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方法
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觀察記錄關鍵控制活動、潛在的關鍵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情況。
流程圖法:就是用符號和圖形來表示中央銀行國庫部門業務和憑證在組織機構內部有序流動情況。
調查表法:就是將與保證業務記錄正確性和可靠性以及與保證業務完整性有關的事項列作調查對象,并列表由有關人員填寫。
5.2進行符合性測試
符合性測試:為了確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而實施的程序。主要包括:實質測試、憑證測試和模擬測試;
實質性測試:對央行國庫的控制程序檢查、業務處理程序檢查、數據信息可信程度檢查。
憑證測試:就是要查閱國庫內部有關文件、資料;查閱國庫業務、會計帳目;核對有關帳證、賬賬、賬表;進行對比分析,進行科學的判斷與評價。
模擬測試:就是按實際業務處理過程進行模擬作業,核查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執行情況。
5.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評價
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風險評價步驟:(1)確認國庫政策執行、業務管理、操作中可能發生哪些潛在風險;(2)確認哪些控制可以防止或者發現這些風險;(3)執行符合性測試,獲取這些控制是否適當設計和有效執行的證據;(4)評價所獲得的證據;(5)評價該項認定的控制風險。
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的風險評價: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風險可評為高水平,也可以評為低水平。
評價為高風險內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與認定不相關;(2)控制政策和程序無效;(3)取得證據來討價控制政策和程序顯得不經濟。
評價為低風險內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與認定相關;(2)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
5.4控制風險評價的記錄
中圖分類號:F2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7-0045-02
1國庫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1)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的充分性:我國中央銀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建設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財政體制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要與世界經濟、金融、財稅發展的趨勢接軌;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穩定的需求,體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金融環境、生態財稅環境需求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民族生活質量的要求;保證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執行的有效性;保證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國庫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
(2)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要達到控制的目標就必須得到有效實施。國庫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要保證有效地履行經理國庫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完善結算手段、保證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可操作性:國庫風險控制必須具有可操作性,能夠滿足各國庫的內部風險管理、風險控制和風險治理工作需求,只有可控的才是可行的,才能確保證國庫資金安全。
(4)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目標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是為實現國庫工作目標體系服務的,國庫的資金風險控制必須保證更好地履行職責,實現央行國庫工作目標。
(5)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科學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實際上是方法和程序的結合,只有保證風險監測與控制的科學、合理,才能保證方法的可行、程序的適用,否則南轅北轍,達不到預期效果。
(6)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效率性: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要有講求效率,只有高效的監測與控制機制,完善的組織結構,才能保證目標的實現。
2國庫監管要素
2.1控制環境
影響國庫資金安全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內部因素,對建立和實施控制這些因素的內外態度和采取行動總稱就是控制環境。
(1)誠信和道德價值觀;無論是國庫組織最高管理層(庫主任、庫副主任)、中層(部門負責人)、還是一般業務人員都應當嚴格一致地保持誠信行為和道德標準。通過加強央行的內部審計、紀律監察機構的監督職能和國庫的實地,使其客觀監督國庫管理者和員工,并提供道德方面的指導,通過制定國庫行為準則和業務標準,使所有員工在一般和特定環境下能夠保持正確的操作行為,規避不誠實、非法和不道德行為。
(2)管理理念和管理風格;央行國庫內部無論高層、中層、還是一般管理者都必須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提高內部控制重要性認識,支持、配合、參與機構內部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加強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
(3)組織結構控制:國庫組織結構是指為國庫活動提供計劃、執行、控制和監督職能的整體框架。具體應考慮:組織結構的合適性,及其提供管理國庫所需信息的溝通能力;各主管人員所負責任的適當性;按照主管人員所擔負的責任,判斷其是否具備足夠的知識及豐富的經驗;當環境改變時,配合改變其組織結構的程度;員工、尤其是負責管理及監督職能的員工人數的充足程度。組織機構要科學、可行,具有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
(4)權力的分配和責任的劃分:國庫部門敏感職位較多,因此權力分工要準確明晰,只有明確授權和分配責任的方法,才可以大大增強國庫部門的風險控制意識,以規避管理風險和操作風險。
(5)人力資源政策和慣例:建立有效的員工調配、培訓、待遇、績效考核、提升政策和執行機制,才能保證央行國庫員工的勝任能力和正直品行。
(6)人員的能力:包括領導在內的全體員工,都必須具備相應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業務操作技能,只有具備相應的能力,才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實。
(7)完善的內部檢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國庫內部檢查制度是促進國庫履行職責的需要。檢查方案要完善、科學,檢查內容全面、完整,檢點準確,檢查方法和程序要符合效率、效益的原則。
此外,金融生態環境、財政、稅務政策和地方利益分配也將對各級國庫的內部資金風險監測和控制產生重大的影響,各級國庫組織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加強轄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妥善處理與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關系。
2.2國庫會計業務核算和資金清算系統
(1)國庫會計核算系統。規定各項國庫會計業務的鑒定、分析、歸類、登記和編報的方法,明確預算收入收納、劃解、入庫和支付的管理責任。健全的國庫會計系統應實現下列目標:鑒定和登記一切合法的核算業務;對各項業務按時進行適當分類,作為編制財務報表的依據;確定國庫業務發生的日期,以便按照會計期間進行記錄;在財務報表中恰當地表述核算業務以及對有關內容進行揭示。
(2)國庫資金清算系統。國庫資金清算系統包括:資金支付系統、內部行來系統和同城清算系統。
2.3控制程序
控制程序指各級國庫部門所制訂的用以保證達到資金安全目的的方針和程序。它包括下列不同的控制程序:
(1)業務授權:國庫各項業務和活動通過依法授權,合理界定各級國庫的業務權力,確保各級國庫依法治庫。
(2)責任劃分:明確各個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崗位互控,防止有關人員對正常業務圖謀不軌的舞弊行為。
(3)憑證與記錄的控制:指派不同人員分別承擔記錄業務和保管重要憑證的職責;憑證和賬單的設置和使用,應保證業務和活動得到正確的記載。
3國庫監管的內容
從中央銀行國庫職能和業務性質看,央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職務崗位分離控制:中央銀行國庫的各項業務崗位要達到互相制約,相互牽制要求。責任的分配與授權,強調對于國庫內部的全部活動要合理有效地分配職責和權限,并為執行任務和承擔職責的工員、特別是關鍵崗位的人員,提供和配備所需的資源并確保他們的經驗和知識與職責權限相匹配,要使所有員工知道:他們的工作行為,以及職責擔負形式和認可方式,與達成央行國庫資金安全目標的聯系。
(2)金融政策、法規的執行監督控制:建立健全央行國庫依法行政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保證國家各項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使國庫所有的員工都能夠掌握國庫業務所必要的法律、法規知識,成為金融政策、財政政策的忠實執行者和監督者。
(3)授權批準控制:授權必須符合實際,過度授權可能造成下級機構權力過大,風險難以控制,一旦出現權力亂用、濫用現象,就會造成較大的損失;若權力收縮過大,易影響下級機構的工作積極性,造成工作效能低下。只有通過合適的授權程序、方式進行適度的授權,才能保證權力的可控、風險的可控。
(4)業務程序控制:包括預算收入收納、劃解、入庫、退庫、撥付和國債兌付等業務的會計核算控制、國庫資金清算控制等。員工必須充分掌握所從事工作的業務操作規程,知道不按規定業務程序操作的危害,能夠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業務操作,就可以有效地防范國庫操作風險。
(5)網絡系統控制:國庫網絡系統要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優化,加強網絡登錄的管理與權限控制,加強計算機病毒實時監控,提高網絡核算的可控性。
4國庫監管手段的類型
中央銀行國庫風險業務是以序時操作為基礎的,這就決定了其內部監測與控制也應是以序時控制為主。具體可分為事前控制、過程控制和結果控制三類
(1)事前控制:就是為了保證央行經理國庫職責在履行中不發生偏差,進行的事前控制。如:各項預算收入退庫審批業務、預算收入的更正審核業務、大額預算支付的審核業務、國債兌付的審批業務等等;
(2)過程控制:就是對央行國庫業務活動中針對正在發生的行為進行的控制。如:會計核算記錄、重要事項的登記、重要空白憑證的登記等等;
(3)結果控制:對國庫會計業務活動最終結果采取的各項控制措施。如:對會計核算業務的事后監督、國庫風險業務的定期排查、國庫的內、外部對帳等等。
我國中央銀行國庫的業務活動應逐步建立事前、事中控制機制。國庫核算事前控制有利于國庫資金的風險預防;過程控制往往能在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比結果控制更可靠、更完善,更符合國庫資金風險大的特點。
5對國庫監管體系的評價
對國庫資金控制所作的研究和評價可以分為三個步驟:①調查了解資金風險監測控制情況,并做出相應的記錄;②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證實有關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效果;③評價資金監測與控制的風險,確定資金監測與控制的薄弱環節和領域,實施擴展監督領域,降低風險。
5.1了解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方法
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觀察記錄關鍵控制活動、潛在的關鍵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情況。
流程圖法:就是用符號和圖形來表示中央銀行國庫部門業務和憑證在組織機構內部有序流動情況。
調查表法:就是將與保證業務記錄正確性和可靠性以及與保證業務完整性有關的事項列作調查對象,并列表由有關人員填寫。
5.2進行符合性測試
符合性測試:為了確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而實施的程序。主要包括:實質測試、憑證測試和模擬測試;
實質性測試:對央行國庫的控制程序檢查、業務處理程序檢查、數據信息可信程度檢查。
憑證測試:就是要查閱國庫內部有關文件、資料;查閱國庫業務、會計帳目;核對有關帳證、賬賬、賬表;進行對比分析,進行科學的判斷與評價。
模擬測試:就是按實際業務處理過程進行模擬作業,核查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執行情況。
5.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評價
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風險評價步驟:(1)確認國庫政策執行、業務管理、操作中可能發生哪些潛在風險;(2)確認哪些控制可以防止或者發現這些風險;(3)執行符合性測試,獲取這些控制是否適當設計和有效執行的證據;(4)評價所獲得的證據;(5)評價該項認定的控制風險。
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的風險評價: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風險可評為高水平,也可以評為低水平。
評價為高風險內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與認定不相關;(2)控制政策和程序無效;(3)取得證據來討價控制政策和程序顯得不經濟。
評價為低風險內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與認定相關;(2)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
5.4控制風險評價的記錄
城市規劃是城市發展的龍頭,而在城市規劃中,規劃紅線至關重要,因為城市的規劃紅線是城市規劃目的在有限的城市地域空間上的具體落實,由于城市空間的有限性、差異性等,城市復雜的自然、經濟和人口等諸多因素隨著城市化發展相互影響制約,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規劃紅線成為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行政管理的法津依據。
規劃紅線是按城市規劃的要求,以圖形、文字、數據〔紅線點坐標、距離、方位等〕表示規劃項目的地理位置和規劃區域。它是實施城市空間準入和空間管制的依據,具有法律效力,長期以來傳統的規劃紅線資料均以圖紙的形式保存,有許多缺點。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城市正在鋪設信息高速公路、構筑數字城市。傳統的規劃紅線管理已不能滿足現代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城市規劃紅線管理與決策支持已成為新的課題。探索全新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勢在必行。
地理信息系統是融計算機圖形和多種數據庫于一體。存儲和處理空間信息的高新技術,它可以把規劃紅線等具有空間特征的管理對象的地理位置和相關屬性有機結合起來,具有空間數據的查詢與顯示、屬性管理、統計分析、制圖和連接多媒體等功能??山柚涮赜械目臻g分析功能和可視化表達,進行各種輔助決策分析。地理信息系統的上述特點使之被公認為城市數字化建設最為理想的技術之一。
本文研究開發基于嵌入式GIS的城市規劃紅線管理信息系統,可為政府城市規劃等部門決策提供多要素、多層次、多時態的城市規劃紅線以及自然、人文、社會與經濟信息,使其能更好、更有效地實現城市空間管治目標。
1嵌入式GIS城市規劃紅線管理系統設計
1.1系統目標
城市規劃管理人員主要根據以文字及表格的形式提供規劃紅線的信息資料作出決策。如用地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地點、面積、國土文號、城規文號、調查情況及建議等,這些抽象的文字資料,難以全面地反映紅線情況,如紅線形狀、附近街道、鄰近大型機構、現場拆遷狀況等,缺乏直觀性和可視化。隨著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規劃管理迫切需要一種能夠隨時隨地將紅線信息以電子地圖、幻燈、照片、錄像等多種媒體方式清晰地表現出來的決策支持系統,使決策者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受,提高現場辦公速度和決策的準確性,本系統為此而研發。
城市規劃紅線管理信息系統(eURIS)是利用嵌入式GIS開發的一套輔助城市規劃管理決策的信息子系統。利用它可以實現城市規劃紅線規劃設計與管理的現代化;真正提高紅線規劃決策的科學性;更好地建立與完善城市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城市規劃與管理的技術手段,以適應現代城市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系統目標是能夠方便查詢紅線的圖形和屬性信息,充分利用GIS技術對規劃紅線的空間信息、屬性進行管理,在PDA等移動計算機平臺上實現方便、快捷的紅線圖形、屬性互動查詢及規劃紅線相關的量測統計工作;能夠對紅線數據作修正和添加;提供方便的輔助設計工具,用來繪制規劃紅線、標注規劃紅線、分割及合并用地紅線,能夠對紅線范圍內的建筑設施、道路與交叉口的特征指標作統計與分析;方便、準確地查詢與記錄紅線和放驗線圖歷史檔案,提供用地紅線圖輸出功能;要充分利用Internet技術,進行無線遠程多媒體規劃紅線信息交換與收發,針對規劃紅線管治進行實時網上及網上辦公,這對提高政府規劃辦公效率及辦公透明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1.2系統結構棋童
手持式PC等嵌入式移動設備設計系統面向掌上型PDA,采用辦公自動化系統(OA)親切友好的人機交互式界面設計思想,以功能模塊化形式組織信息,有效地集成系統管理模塊、規劃紅線管理模塊、網絡信息交換模塊。系統呈樹狀結構,層次數據模型。各種類信息以事件工作簿的形式分類裝入電子文件庫,海量信息關系清晰,層次分明,易于檢索,有利于系統的動態信息管理,隨時增加和變更信息,擴充信息層,實現系統功能需求。嵌入式城市規劃紅線管理系統總體結構如圖1所示。
2嵌入式規趔紅線管理系統的功能實現與關健技術
2.1系統開發平臺與技術路線
城市化進程強化了城市空間管治,多元化的嵌入式規劃紅線管理系統需求將擴大,用戶將增多,這一領域需求一種價格低廉、功能齊全、性能良好、功耗低、體積小的規劃紅線管理信息系統。隨著IT技術的發展,設計這種廉價的嵌入式規劃紅線管理模塊成為可能。城市空間管治規劃紅線管理信息系統開發以智能終端PDA(PersonalDigitalAssistant),GPS接收機或其它專用智能設備為硬件載體;建立規劃紅線智能輔助設計與分析模型庫;在WindowsCE3。0環境下采用MicrosoftWindowsCETooltikforVisualBasic(eVB)開發工具和嵌入式GIS控件MaplnofMapXActiveX開發實用的、適合移動城市空間管治規劃紅線管理現場辦工的實用軟件平臺。通過綜合運用PDA、PC、通信、網絡等多方面技術,使整體工作更高效,更具實時性。
2.2紅線查詢功能開發與實現
設計了靈活地從屬性查圖形、文本和多媒體信息及從圖形中直接查屬性的功能。從屬性查圖形:系統提供了用地規劃和建設工程審批辦案過程中的道路紅線、征地紅線、拆遷紅線、用地紅線、建筑紅線及放驗線圖歷史檔案等。根據用戶輸入的屬性條件,如記錄用地紅線審批表“案卷編號”、“申請單位”等信息,系統自動檢索符合條件的紅線圖在屏幕上閃爍反色區別于其它紅線點顯示。從圖形查屬性:根據選擇的一宗規劃紅線可以查詢該紅線的審批表的信息及相關附件。用光筆在圖形上點取所需查詢紅線點層的空間位置,如路段或交叉路口,則很快將其屬性顯示在屏幕上。圖形選擇方式有直接鼠標點取、窗口范圍選擇和多邊形范圍選擇。紅線屬性查詢子模塊在WinCE環境下采用高級編程工具WindowsCETololtikofrVisualBasic6.0實現,空間信息查詢子模塊,采用MapXMobile控件管理規劃紅線管理模塊,創建或插入記入當前工作薄數據庫中的shapeifle文件(Tab表),實現對數據庫中所有shapeifle文件的放大、縮小、漫游等嵌入式GIS的圖形操作功能以及空間屬性信息互查。圖形中的每一個基本元素對應著數據文件(Tab表)的中一個記錄。二者之間通過用戶標識符建立起內在聯系。在Maplnfo中主要通過Tab表實現圖形數據和屬性數據之間的相互連接,這樣通過圖形可以檢索、調用屬性數據。同樣,由屬性數據也可以顯示檢索圖形。
空間信息查詢需要選擇查詢信息所在圖層,例如點查詢根據carsearch—layer的值判斷筆點查看的是哪一圖層實體信息。區域查詢需要首先在主圖形窗口中畫出多邊形區域,再判斷carsearch—layer值落入多邊形區域內的實體信息。清除選擇即釋放被選中的實體。WinCE環境仿真模擬器下空間信息查詢測試結果與源代碼表如圖2。
2.3紅線生成功能開發與實現
規劃紅線生成子模塊開發直接在高級編程工具eVB環境中編程實現。生成規劃紅線模型有:條件紅線生成和無條件紅線生成兩類。
(1)無條件紅線生成
坐標紅線生成、圖形紅線生成都屬于無條件紅線生成。坐標紅線生成是根據用地紅線圖坐標的文本文件生成用地紅線圖,通過PDA屏幕窗口直接箱入紅線點解析坐標的精確紅線生成方法;圖形紅線生成是在PDA屏幕上用光筆拾取紅線點坐標,記入紅線圖層數據庫,加入紅線屬性信息直接生成紅線Tab(MapInfo)表,將選中的點編輯連成多邊形,生成一宗用地紅線圖;并使紅線點互相連線顯示。
(2)條件紅線生成
條件紅線生成是在PDA屏幕窗口上用光筆采集集中紅線區域邊界點坐標,先暫存WinCEAccess動態數據庫。根據箱入的紅線生成條件,利用區域邊界點坐標,按條件生成多邊形紅線的數學模型計算各點坐標。在該區域內生成多塊條件紅線圖形,并將新生成紅線圖形輪廊坐標依次記入紅線圖層數據庫,再分別加入紅線屬性信息生成紅線Tab(MapInfo)表。
例如,面積條件紅線生成之一:三邊形地塊按面積條件生成3個多邊形紅線的程序與數學模型,如圖4所示,巳采集待分紅線點地塊區域邊界點坐標A(X,,,Y,,)、B(XB,YB)、
2.4紅線管理決策支持功能開發與實現
(1)地圖量算功能:分為長度量算和面積量算,分別采用MapXMobile控件支持實現量算結果的顯示。
(2)規劃紅線統計功能:實現背景數據圖層與當前工作薄新建圖層的信息疊加空間信息比較分析功能,獲取城市空間結構變化的量化指標??臻g分析子模塊開發直接利用嵌入GIS控件MapXMobile,對Tab表中所需信息查詢顯示即可。如統計道路紅線范圍內拆遷的房屋情況,包括房屋全部包含在紅線范圍內,與紅線相交,距離紅線多少米范圍等,執行GIS緩沖區分析操作后、在圖上用黃色顯示要拆遷的房子。
(3)規劃紅線指標分析功能:子模塊在高級編程工具eVB環境中編程實現。程序流程是依據紅線點“點名”關鍵字段計算該點當前采集坐標與歷史圖層(插入工作圖層)對應紅線點坐標之差,并在狀態欄顯示差值大小?!包c名”信息存于工作薄數據庫Tab表中和插入工作圖層數據庫中。兩次搜索獲取坐標數據。并設紅線閉值,當兩坐標差值超過閉值時,加紅色圓圈,閃爍顯示警告信息。規劃紅線指標分析子模塊如圖So
(4)工作草圖繪制功能:在WinCE環境中開發工作草圖輔助決策工具直接利用Microsoft第三方支持提供的一個優秀的PDA繪圖ActiveX組件,即提供的S309PictureBOXActiveXControlModule控件。子模塊在高級編程工具eVB環境中編程實現,開發的工作草圖繪制子模塊在WinCE環境仿真模擬器下測試結果。
部分模塊程序源代碼及ActiveX組件參數聲明如下:
(1)先聲明幾個城市區域中會使用到的變量。字符串變量strFileNane是用來儲存圖形文件的名稱的。變量PenColor是用來記錄畫筆的顏色的。變量intOldX,intOldY是用來儲存舊的坐標點位置(在畫圖的時候會用到)的。
(2)在MenMBarl對象當中加入[Open]以及[Save]按鈕。接著再加入[PenSize]menu,在[PenSize]menu中,加入5個項目,分別代表5種大小的畫筆。之后再加入[[Color]按鈕,用來顯示調色盤。
測量標志管理信息系統采用Browser/Server架構,分為三層框架體系,即數據層、服務層和應用層。其中數據層主要包括控制點信息空間數據、屬性數據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刂泣c信息空間數據來源于原始資料的矢量化,屬性數據則由相關部門提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主要來源于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服務層是這些數據的服務和函數。應用層主要指客戶端利用服務進行的訪問和查詢。系統使用不需要開發和安裝特別的應用程序,所有應用開發都集中在服務器端,從而使信息共享變得更為簡單,系統建成后將在內網環境中運行。系統總體框架如圖1所示。1)數據服務層:基礎數據源于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選取必要的要素如行政區劃、水系、居民地、主要道路等形成省測量標志分布略圖的底圖數據,由ArcGISServer制作切片,為緩存地圖服務。控制點數據包括控制點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空間數據通過建立要素圖層,由ArcGISServer封裝和成符合OGC標準的WMS服務和WFS服務。屬性數據儲存在服務器的Oracle數據庫中,以數據庫的方式提供服務。
2)邏輯服務層:系統采用SOA技術進行服務封裝和,空間數據和功能使用ArcGISServer,在客戶端使用ArcGISRESTAPI進行解析,實現地圖服務和空間查詢。Web服務則通過IIS(InternetinformationServer)服務,Web服務通過網絡協議發送到客戶端后通過瀏覽器(或插件)提供瀏覽。
3)界面表現層:客戶端采用Silverlight富客戶端技術,通過調用邏輯服務層提供的各類服務完成各個模塊的業務功能,將查詢、錄入、更新等操作分布到客戶端執行。此方案可以減少客戶端與服務器的交互次數,便于多用戶同時對系統進行管理和維護,并提高了瀏覽與查詢速度。
系統功能設計
1系統總體功能結構
測量標志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地圖瀏覽模塊、控制點信息查詢模塊、控制點信息管理模塊、測量標志普查成果匯交模塊和用戶管理模塊。系統總體功能結構如圖2所示。
2地圖瀏覽模塊
地圖功能為用戶提供了最基本的GIS功能,包括放大、縮小、漫游、全圖顯示、導航和圖層管理等功能。系統提供地圖打印功能,可以對當前地圖范圍打印出圖。
3控制點信息查詢模塊
該模塊可為所有用戶使用,系統提供空間查詢和屬性查詢兩種方式。空間查詢即在地圖上選定區域,查詢該區域內所有類型的控制點。屬性查詢則通過輸入點名或選擇所在地進行查詢,此查詢支持模糊搜索。查詢結果均通過圖形和列表的方式予以展現。
4控制點信息管理模塊
控制點信息管理模塊主要包括控制點信息錄入、控制點信息更新和控制點信息審核三個部分??刂泣c信息的管理分為空間數據管理和屬性數據管理兩個部分??臻g數據作為系統的主要空間依據,通常只允許在服務端進行統一更新維護。屬性數據的錄入和更新必須依據空間數據進行,在空間數據導入或更新后,信息管理用戶通過查詢需要錄入或更新屬性數據的點進行數據管理操作。
1)控制點信息錄入模塊
該模塊用于對已具有空間點位的控制點信息進行補充完善。擁有錄入權限的用戶登錄系統后,可查詢未錄入信息的控制點,在控制點信息錄入界面上逐項錄入控制點信息,錄入完成后上傳至審核表。
2)控制點信息更新模塊
該模塊用于更新控制點信息數據,信息管理用戶可對該控制點信息進行更新,更新完成后上傳至數據庫中的審核表。
3)控制點信息審核模塊
該模塊用于對已執行錄入和更新的控制點信息進行審核操作。數據錄入或更新后會暫存于審核表,審核狀態為“未審核”,不能提供用戶進行瀏覽。擁有審核權限的管理員登錄后,可瀏覽待審核的控制點信息,審核通過的記錄,審核狀態變為“通過”,將更新至對應的數據表中。審核不通過的記錄,審核狀態為“不通過”,不會更新至對應數據表,并通知相關人員重新進行錄入或更新。
5測量標志普查成果匯交模塊
測量標志普查成果匯交是特殊的控制點信息更新功能,用于在某行政區域進行集中性測量標志普查時使用。該功能可方便查詢某一行政區域的各類控制點,在普查工作開展前輸出已錄入的控制點信息作為普查資料。在普查工作結束后,可通過該功能進行對普查區域的控制點信息進行更新。該模塊主要包括普查資料分發、普查成果更新和舊水準點標注。
6用戶管理模塊用戶管理模塊主要是管理員對不同權限用戶進行管理操作。該模塊只有最高權限的管理員可以使用,管理員可以添加或刪除低級別的用戶。
系統數據庫設計
1數據庫邏輯設計
數據庫設計是測量標志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中至關重要的一項工作,它是整個系統的運行基礎,測量標志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設計包括空間數據庫設計和屬性數據庫設計兩個部分。
空間數據庫的存儲與管理借助于ESRI公司開發的空間數據庫引擎ArcSDE,運用ArcCatalog管理工具將數據導入到ArcSDE數據庫中。屬性數據庫管理工具則采用Oracle大型數據庫管理系統,由Oracle統一對各類數據進行高效地管理,從而保證其可以緊密結合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發揮最高的性能和優勢??臻g數據庫和屬性數據庫獨立分布存放,彼此之間通過關鍵字相關聯,為測量標志信息的存儲和管理提供空間及屬性信息服務。
2數據庫表結構設計
1)控制點信息數據庫
控制點信息數據庫主要用于存儲控制點相關信息??刂泣c信息數據庫分為控制點信息表、控制點信息審核表和控制點操作日志表??刂泣c信息表是系統的基礎,用于儲存控制點詳細信息。其表結構如表1所示??刂泣c信息操作審核表用于存儲對控制點信息進行的錄入、更新等操作的全部字段記錄,以供管理員審核使用,其表結構與控制點信息表結構相同,審核通過后的數據才能錄入或更新至控制點信息表。
控制點操作日志表用于存儲用戶錄入、更新和審核控制點數據時的操作記錄。日志表中的每一條記錄都與審核表中的某一條記錄相對應,二者通過ID計數器生成的隨機六位ID相關聯。控制點操作日志表結構如表2所示。
2)控制點點位空間數據庫
控制點空間數據庫儲存控制點點位空間信息,字段“CODE”是根據空間點的位置進行編碼的,具有惟一性的特征,該字段用于和屬性數據相關聯??刂泣c空間數據表如表3所示。
3)用戶數據庫
用戶數據庫用于儲存用戶信息,可對不同用戶進行權限控制。用戶信息表結構如表4所示。
系統功能實現
1系統實現關鍵技術
系統采用Browser/Server架構,在服務器端基于省基礎地理數據庫提供的基礎數據,建立控制點信息專題空間要素數據,由ArcGISServer10進行??蛻舳瞬捎肁rcGISAPIforSilverlight2.1進行開發,利用RIA技術(RichInternetApplication)提高瀏覽查詢的速度,增強用戶體驗。本系統的實現技術創新點表現在3個方面:
1)WCF應用
WCF是面向服務的產品,利用WCF可以解決統一性、安全、可信賴、互操作和跨平臺通信等應用需求。系統通過采用Silverlight富客戶端開發技術,運用RIA技術調用WCF服務來實現對空間數據庫的管理,該技術的采用既可以降低服務器的壓力,又可以減少客戶端與服務器端的交互次數,提高客戶端的瀏覽與查詢速度。
2)屬性數據庫設計
本系統中的屬性數據庫設計思路也是一大亮點。在數據庫設計方面,它與已建成的同類系統的本質區別在于設計了控制點信息操作審核表作為成果過渡表,此設計方式的合理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可以為控制點信息表傳遞數據,另一方面它為用戶查詢控制點錄入或更新的歷史記錄提供了可能性。
3)空間庫與屬性庫關聯
系統中涉及到對空間數據的查詢和管理操作,因此首先必須解決空間數據庫和屬性數據庫之間的關聯問題,本系統是通過字段“編碼”將其關聯起來的,該編碼是利用程序根據控制點所在地、類型和等級進行統一設計的,具有惟一性的特征。
2系統成果展示
1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尋租行為的大量存在產生了金融監管的要求。在金融交易中,金融機構的腐敗體現為利用資金配置權進行兩類尋租行為。一是通過對企業配置信貸資金獲得第一類尋租收入。這在金融監管當局的現場檢查中體現為直接從信貸額度中扣除部分金額作為好處費:二是信貸配置上的定價權收入.這實際上是企業在獲得貸款后為了維持長期信貸關系交易而支付的持續性成本。銀行的尋租程度取決于改革進程中中央銀行和財政對銀行的轉移支付和內控制度的相對力度比較.企業借款行為是在自籌資金和銀行借款問進行的相對成本比較。
金融創新要求加強金融監管。國際上.一般將金融不穩定分為兩類:一類是金融危機.特征是儲戶向金融機構擠提存款.導致銀行流動性不足,加上市場大量拋售本幣。引起貨幣大幅度貶值。另一類是金融惡化,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貸款以及金融體系的資本充足率過低。在近10年的時間里世界上發生了15次金融危機.金融惡化則更為常見。為了維持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在中國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穩定機制,是非常必要和緊迫的任務。
從金融系統的中堅力量——銀行的特點看.在信息不對稱以及銀行業不完全競爭的作用下,銀行業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和脆弱性,需要外部監管力量的支撐來維護穩健經營。這種脆弱性體現在貸款客戶可能由于信息優勢而欺騙銀行、存款客戶擠兌行為具有傳染性.以及銀行自身受到利益誘惑并伴隨監管力量弱化而產生冒險沖動。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可能導致銀行發生流動性危機以至破產,而一家銀行破產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遠遠高于其私人成本。具有明顯的負外部性。銀行業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天生的信息不透明特性.市場各方參與者難以準確判斷銀行的實際經營情況,無法起到有效監管的作用,因此僅憑市場的外部約束不足以保證銀行經營的穩健性。為了避免銀行破產對客戶造成的損失以及對金融穩定的威脅.有必要引入強有力的外部監管者。
從保險業的情況來看,保險監管體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預警系統、應急系統以及償付能力監管系統的戰略規劃,這些規劃是提高監管水平.加強監管力量的重要保障。從證券業來講,監管當局對券商的監督和約束,是規范券商行為,防止券商違規失信的外部約束機制。
2金融競爭與監管的辯證關系
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從歷史的角度看,金融監督管理(簡稱金融管理或金融監管)制度先于中央銀行制度.它是伴隨商業銀行競爭而產生、發展的。商業銀行天然是競爭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競爭必然會危及金融業的安全穩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監管措施。商業銀行發展到相當高度便產生出中央銀行.金融監管遂成為中央銀行重要的職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發展過程中,非中央銀行金融機構為攫取高額利潤.總是千方百計設法逃避當時金融法規的管制。謀求競爭優勢,而中央銀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穩定金融秩序、保障債權人權益、促進經濟繁榮,則總是根據金融競爭的不同性質不斷修正現有金融法規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規進行新的金融監管。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循環往復矛盾斗爭直接導致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和金融結構的不斷變動.從而推動金融業不斷向前發展。因此,可以說.金融競爭與金融監管相對立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乃是近現代金融領域中的一個普遍規律。
3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
3.1我國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
(1)專業銀行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教、設立機構、擠占結算資金等方面展開了一系列的不正當競爭活動:采取發放高比率攬儲費(有的高達50%)、協儲費、實物獎品及以貸引存等方式拉儲蓄存款或利用對單位實權人物發業務聯系費、多種形式的請客送禮、放松開戶條件等手段爭奪單位存款;在貸款方面主要表現為:采取拆借同業、搞假“委托貸款”、利用“存放同業”科目通過房地產信貸部等附屬機構以及勞動服務公司等自辦經濟實體發放貸款等隱蔽方式,問接避開人民銀行的規模管理;使用額外收取利息或利潤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等手段,謀取高利,為照顧地方政府關系、單位關系、人情關系,不惜放松貸款條件發放關系貸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匯等投機活動:企圖為商業銀行化撈取資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計開后門,大肆增設儲蓄網點、信用卡代辦處之類的附屬外設金融機構,有些銀行甚至大興土木建賓館、辦商場等,展開激烈的地盤爭奪戰。
(2)金融市場各主體競爭活動混亂無章,其突表現有:違章拆借;社會亂集資行為盛行。
(3)各級人民銀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執法犯法的問題。如自辦經濟實體,參與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機活動,更加劇了不正當競爭。
3.2我國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的成因
(1)各商業銀行桀驁難馴。我國商業銀行都是機構遍及全國的龐大壟斷組織.長期以來習慣于同人民銀行平起平坐,對央行監管心懷不敬。現有商業銀行風險約束極差.根本不存在破產倒閉、喪失產權的后顧之優.用不著對自身的競爭行為負責。因此商業銀行敢于藐視金融法規,不惜代價哄抬利率.爭奪地盤,盲目競爭。
(2)人民銀行監管乏力。這一點可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證明:一是觀念誤差;二是人民銀行缺乏獨立性:三是人民銀行特別是基層行權力與責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預。地方政府特別是落后地區政府從本地利益出發,時常縱容、鼓勵甚至通過所轄地區金融機構從事違反金融法規的活動。有些地方政府還制定了不少存在保護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規定.在較大程度上阻礙了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工作。
(4)金融市場機制不健全。我國的金融市場尚處于起始和發展階段,各種法規尚未健全和完備,利率、匯率機制還沒有完全市場化,金融市場主體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規觀念,人民銀行監管操作尚不熟練,難以防范和制止不正當競爭。
4強化金融監管的建議
4.1加強人民銀行自身建設
人行自身的高效與廉潔是搞好金融監管的關鍵。當前,人民銀行應注意如下幾點:樹立正確的金融監管思想。糾正“各級政府的銀行”觀念,牢固樹立“中央政府的銀行”思想。堅持“全國一盤棋”.克服地方主義思想;堅持依法監管、執法必嚴的原則,克服畏難退縮、息事寧人的無為思想;擺正兩大職能的關系.明確堅持“穩定貨幣為主.兼顧經濟增長”的原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及時迅速總結各地金融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提出規范管理的建議,使之成為新的金融法規從而為新的金融監管提供依據:力爭相對獨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國暫時不能放棄政府對人民銀行控制的情況下.應盡可能界定一些技術性指標以避免政府隨意干預人民銀行操作。人民銀行應徹底放棄一切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集中全力當好“裁判員”:完善人民銀行機構建制。完善內部與社會雙向監督制約機制,確保高效廉潔:努力提高金融監管隊伍素質。
4.2強化管理,確保銀行監管與央行維護金融穩定的協調
(1)包括審慎銀行監管在內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對實現金融穩定目標舉足輕重。這些金融基礎設施除包括審慎的銀行監管、運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統外,還包括司法制度,會計與審計標準、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辦”的信貸文化等。而且這些因素間相互聯系.共同發揮著作用。因此.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對于實現金融穩定的目標意義重大。
(2)銀行監管機構的盡職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穩定職責的一個基礎。在金融體系中,資產比重最大的銀行體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單個銀行機構倒閉的風險很容易傳播而引發系統風險。因此,獨立于央行的銀行監管機構的盡職工作.無疑是央行賴以履行金融穩定職責的一個重要基礎。
(3)銀行監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觀政策分析。一說到銀行監管,一般會將監管者與審慎監管的微觀層面相聯系。審慎監管的微觀層面是為了減少單個銀行機構的倒閉.目標在于控制銀行機構的具體風險.對存款人提供保護。但它會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觀層面(其目標是控制系統風險,避免銀行體系崩潰以及由此帶來的相應成本)。從宏觀層面來看,金融不穩定與個別銀行機構偶爾倒閉的現象可能是一致的,因為個別銀行機構的倒閉在妨礙金融體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時就影響了金融穩定。
(4)銀行監管機構與央行應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協調機制。在負責銀行監管的央行中,監管部門與貨幣政策部門往往是隔離的,部門之間的協調由央行最高層負責,高層官員之間的不同意見在央行內部能悄然得到解決。機構分設后,協調這兩種職能之間沖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銀行監管機制之間建立協調機制。在此情況下,協調機制的運行成本和效率就決定著分設體制能否有效地協調央行職能和銀行監管職能之間的沖突,也決定著分設體制是否能優于集中制。
4.3規范、整頓、完善金融市場
關鍵詞:證券監管體制監管風險自治能力風險轉移
一、我國證券監管體制概述
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大致經歷了三個大的階段:一是在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前,證券市場由人民銀行和地方政府管理;二是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成立后.由他們和有關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管理;三是證券法實施后的階段。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總體而言是國家型監管體制和自律型監管體制的復合體。隨著證券業的發展,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的缺陷愈加明顯,表現為:
第一,證券監管主體定位不明確。在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中,國務院證券委是國家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的臨時議事機構,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委的監督管理執行機構,屬于國務院的直屬事業單位。憲法并沒有把相應權力授予非部委機構和事業機構。證券委和證監會存在的法律依據和作為政府部門設置的依據不足。
第二,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不明確。就我國目前的現狀來講,證券市場出現許多問題,如公司造假案、上市公司高管失蹤案或攜款潛逃案、大股東侵占公司資金案、非法操縱挪用客戶資金案等無一不與監管不利有關,其主要癥結是證券監管機構不積極作為造成的,原因是監管機構職責不明確,本該是積極作為的職責變為一種消極職責。
第三,我國缺乏集中、統一、權威的證券監管主體。國務院證券委是全國證券市場統一宏觀管理的主管機關,但是他沒有專職人員,很難履行管理職責;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委的監督執行機關,其他有關部委如國家改革發展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地方政府等雖各有分工,但很難協調,出現政出多門現象。沒有集中、統一、權威的監管主體則會出現互相制肘而又互相推諉的情況,使證券參與主體:j己所適從,證券規則之間互相矛盾,造成證券市場混亂。
第四,證券自律組織的自我規范、自我約束程度極為軟弱。我國的證券業協會形同虛設,上交所和深交所作為同一層次的交易場所,為爭奪上市公司,互相之間展開惡性競爭,無法對會員公司實行自律管理。這是因為自律規則不完善。證券組織內部機構不健全,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證券監管機構的過多干預抑制了自律組織自身的發展和完善,沒有把本該他們自己解決的問題放開手,使他們自身產生了依賴性和惰性,當然同時也抹殺了他們自身的創造性。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變革的具體措施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我國現有證券監管體制的最大癥結是政府和市場不分,證券監管機構職能和自律組織的本職不分,證券監管機構管的過多、過寬。筆者認為,我們應借鑒英美國家的成功經驗,明確界定自律組織和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分工,凡是能通過行業自律組織解決的問題就由自律組織解決,充分發揮自律組織在風險防范中的一線緩沖作用,避免證券監管機構始終站在風頭浪尖,承受過大的社會壓力,逐步建立以自律為基礎,政府監管為主的監管體系。《證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訂就是這一思路的極好體現。
第一,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公司實現自治的基礎。(1)修訂后的《公司法》突出了董事會的集體決策作用,不僅增加了董事會的決策范圍,而且《公司法》根本改變了董事會的決策機制,公司的董事會再也不是董事長一人說了算,而是集體決策,既防止公司個人專斷,又導致公司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從另一方面說,也強化了對董事長的權力制約,保護了其他董事的利益和決策權。(2)修訂后的《公司法》強化了監事會的作用?!豆痉ā吩黾恿吮O事會的職權,還明確規定監事會有對董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的權力。這樣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合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者之間形成了相互分工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使公司的法人機制更加健全,為公司自治奠定了基礎。
第二,增加公司自治內容,這是開啟公司自治的開端和嘗試。(1)改變原有的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這不僅活躍資本市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市場,也給予公司更大的活動空間,無疑對公司的自治能力提出更高要求。(2)修改后的《公司法》把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提高到70%,這一改變既保護了交易相對人的利益,也便利了公司的投融資活動,賦予其更大程度的自治,政府及監管機構不再過多的加以干預。(3)公司的上市、暫停和停止不再由公司法規定,而把決定權交給了證券交易所,這是一個極大的轉變,這也就是說中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要以更加超脫的地位來對證券市場進行管理,不再干預。
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這是證券市場自律性的基礎。所以,《證券法》的修訂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1)在法律上確認證券發行保薦人制度,保薦人制度的實質就是證券發行擔保制度,其目的在于減少證券發行風險。(2)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誠信義務的規定和法律責任,以防其通過各種手段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減小證券市場風險。(3)引入預披露制度,拓寬社會監督渠道,要求首次公開發行的申請人預先披露申請發行上市的有關信息防范發行人采取虛假手段騙取發行資格。
關鍵詞: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問題分析;對策建議
作者:李亞慧1 劉一鳴2 李瑞峰3(1.內蒙古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內蒙古財經大學人力資源研究所 2.內蒙古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3.內蒙古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一、人力資源市場概述
(一)人力資源市場。
傳統的勞動力市場,是體現經濟運行規律,按照市場機制來調節勞動力供求關系,從而實現勞動力合理配置的場合。在傳統的勞動力市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勞務市場中,主要是體力勞動者從中尋找職業機會。發展到現在,不少城市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低端勞動力也從中尋找職業。
而人力資源市場,在狹義上講,是將勞動力看做一種商品來進行買賣和交換的地點;在廣義上說,是勞動力交換場所、機制和關系的綜合概念,是勞動力擁有者出賣勞動力和勞動力需求者以物質交換為手段得到勞動力,并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的場所。除此之外,人力資源市場還要履行調控監管、公共服務和市場配置服務的職能,囊括了勞動者從求職、就業、培訓、退休到用人單位招聘、福利待遇、勞動安全的全過程,并且還涉及勞動力的跨區域流動以及勞動關系調節、社會保障、勞動立法等諸多方面。
從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傳統的勞動力市場的服務維度是簡單的,因此監管也是簡單的。而人力資源市場涵蓋內容復雜,考慮維度較多,在監管上也是復雜的,需要下力氣去做的。
(二)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
與人力資源市場相一致,其中的監管同樣存在狹義以及廣義層面上的解釋。狹義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是指對參與勞動力交換過程雙方以及發生勞動力交換地點的監管。包括了對勞動力資質條件求職結果等、用人單位招聘資質、用工環境等和交換場所日常事務及安全等的微觀層次的監管。而廣義上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則是涵蓋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從進入到勞動力市場到退出勞動力市場所有行為,以及勞動關系調解、立法、跨區域人才流動等方方面面的監督和管理。并且側重于構建一個公平、合理的人力資源市場是廣義上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目標。本篇論文討論的主要是幾點:首先是在整體層面上監管的主體涵蓋了政府以及非政府方面,其次就是在微觀層面之上監管部門具體的職能以及目標針對,最后就是按照人力資源市場的覆蓋性所決定的監管需要囊括到的一系列因素。
二、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發展現狀
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后,才形成了人力資源市場,因此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是在改革開放之后形成的。主要包括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改革開放到21世紀初,在這一階段中,我國的人力資源市場仍然是以勞動力市場為主,對其的監管主要是側重于日常的一些事務性的監管過程中,履行監管義務的主要是勞動部門下設的勞動監察大隊,每年定時定點的到勞動力市場上巡視并負責調節勞資糾紛等問題。
第二階段是2001年至今,政府的角色從辦市場向管市場轉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措施,客觀上促進了現代人力資源市場的行程和完善,促進了人力資源的跨區域流動,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行程。在這一階段,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主要內容從日常的事務性監管,朝向勞資矛盾調節、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法律的調研而制定等宏觀層面進行。在這一階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了主要責任。責任主體的提升,使得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地位、程度和范圍有了較大改善,在客觀上講,一個成熟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已初具雛形。
(一)人力資源市場監管職能。
1.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能?,F階段我國對于國內人力資源市場進行主要監管工作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就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其在日常的監管之中基本是按照相關法規政策來進行行政層面上的決策、執法以及監管的一系列職能。在這之中涵蓋到了幾項內容。首先需要對于進入市場的準入標準進行監管,包含了對于用人單位、第三方機構以及勞動人員的資質審核;其次就是針對招聘以及第三方中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進行監管;然后是對于一系列合同行為進行監管;另外就是對于勞務用工的整體過程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此外還需要負責勞務糾紛的相關協調以及仲裁;最后就是需要進行案件監察督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職能。這一部門是國務院方面對于市場進行具體監管以及執法的下屬部門,其肩負的職能就包含了這幾項:對于市場的主體方進行資格審查以及信息登記;對于不具資質的機構進行審查和處理;督促勞務中介各個機構依法運營;對于市場之中一系列交易進行監管;對于相關部門的資質進行定期的審查以及管理;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理;打擊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3.其他部門監管職責。在前文之中提到的兩項機構以外,還有一系列部門也肩負著監管人力資源市場的職能。舉例來說物價部門就需要針對第三方中介的各個機構的一系列收費行為以及具體標準進行審查管理;安監局需要監管勞動人員的職業以及個人健康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公安系統需要監管勞動人員在不同地區的相關事項,并進行治安維護以及犯罪打擊。
(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內容。
1.監管市場準入資質。政府相關部門針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的準入資質監管,主要就是對于相關的各個主體的資質進行審核并確定準入或者是禁入。這項監管有著兩個方面的目標。首先就是在經濟視角之下,對于市場之中的供給以及需求進行一種有機的均衡調節并確保資源進行配置的效率。另外就是為了確保公共群體的利益。這一監管主要涵蓋的內容就是針對第三方勞務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查、交易所在場所的相關許可、企業是否具備招聘許可以及勞動人員是否具有進入人力市場的資質。
2.監管日常運營行為。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主要受到監管的運營行為有三項。首先就是對于市場之中任一主體為了自身利益通過不當手段進行競爭,導致了其他主體方應有利益受損,打亂了市場運行的行為;其次就是任一方面給出的產品或者是某項服務造成了消費者合法的相關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最后就是對于公共層面的利益以及安全造成了損害的行為。針對這一系列人力資源市場之中進行的一系列運營行為進行的監管工作是由數個部門來共同完成的。
3.監管勞務用工整體過程。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勞務用工整體過程的監管涵義就是針對用人單位在于勞動人員建立勞動關系之后是否遵循先關法規政策、勞動人員職業以及個人安全權益是否得到保證進行監管,如果在這之中發現違反法規的相關行為與需要進行懲處的一種監管行為。這種監管職責現階段石油勞保監察局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督察局兩家機構負責。前者主要負責的內容就是:對于勞務相關的法規政策進行宣傳,并監督用人單位做到落實;對于用人單位法規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受理一系列勞務相關的舉報投訴;對于違反法規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后者的主要職責內容就是:對于安全生產相關的一系列法規政策進行規劃制定,同時督促相關方面做到準確落實;對于相關一系列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審查以及指導;對于一些違反相關法規政策的方面進行依法處理。
(三)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手段。
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針對進入準許標準的監管主要是分成兩個類別。首先就是事前監管,舉例來說要針對第三方中介機構的資助條件進行審查;對于特定類別的機構作出限制;對于交易承載媒介屬于無形物質的相關標準進行規定等。另外就是時候的審查,距離來說要對于已經進入的各個機構進行定期的再次審查;對于沒有取得許可也未作登記的組織以及個人進行依法處理等。在這種監管行為之中,使用的各項手段就集中在:行政層面的準許以及登記、進入市場前的批準、定期的審查監督、對于各項標準進行設定、對于資質進行評估分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必要的強制性措施以及依法進行的行政懲處等。
三、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問題
(一)配套法規不健全。
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為了能夠充分有效的確保勞動人員的切身利益能夠得到依法實現,配套的監管法規體系的建設完善無疑是具有極為重要的關鍵性意義的。在這一配套的法規制度之中一系列的條例規制是能夠確保勞動人員相關的一系列權益能夠最終實現的關鍵保證。然而現階段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過程之中,對于配套的一系列法規制度的建設十分的不健全,這體現在了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監管體系配套的法規之中處于確保勞務關系具有足夠穩定性的目的,會出現一系列解雇保護相關的條目,盡管現階段在相關勞務法規之中對于用人單位在解雇之中所涉及的事由做出了禁止,但還不夠全面。舉例來說,很多會引發用人單位針對勞務人員出現憎恨情緒并加以報復而出現的一系列事由就沒有涵蓋其中,勞動人員對于用人單位一系列違法的命令不作出執行、對其違反法規的事項進行投訴舉報、參加到與用人單位利益出現沖突的其他組織之中等等,均會造成這種報復性的解雇行為。
其次就是針對勞動報酬結算方面的法規不完善?,F階段監管體系的配套法規之中規定了針對全日制的勞動人員,用人單位需要以月為單位及時進行勞務報酬結算;針對非全日制工作性質的勞動人員,進行報酬結算的單次周期也需要控制在15天之內。然而在實際情況之中,勞動人員報酬結算普遍出現的現象就是要等到次月勞動人員才可以收到前一個月的報酬結算,用人單位也會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最大限度的進行拖延。這樣的現象進而導致了勞動人員難以及時有效地取得自身應有的勞務報酬,是一種對于勞動人員報酬獲取權以及辭職自由權的侵害。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相配套實行的法規體制之中存在不健全這一弊端是受到多項因素影響造成的,在這之中,最為本質的因素就在于法規制定過程之中,更多的是將關注點放在了用人單位方面所擁有的運營自由以及用人自主的相關權益的確保這種立法考量實際上是受到國內現在所處的經濟環境所影響的。在當下國內最為主要的企業群體就是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這類型的企業在運營過程之中會受到眾多因素的阻礙局限,如果在用人以及勞務報酬方面限制過量很可能會加重其負擔,產生不利影響。但是這種考慮應該是適度的,過分的關注于此,卻忽視了勞動人員的個體權益,無疑就會造成法規體制的不均衡、不健全,阻礙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建設完善。
(二)監管機構缺少足夠的獨立性。
現階段國內的人力資源市場之中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來進行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社保政策的管理以及制定,承擔著不斷優化完善公共就業的相關服務體制、改善勞動收入分配體制以及對于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管的一系列職責。因此這一部門就同時兼顧了政策的宏觀層面之上的規劃制定,以及市場整體的監管職責,他自身行政以及監管相互融合的特性下的結構形式是極具代表性的。然而受到這一結構形式的影響,哪怕于部門之內進行獨立的一個監管機構的設置,也會因為層級關系的層層局限,而導致其應有的獨立性消失。監管機構也許就會因為過度的關注與宏觀角度的利益權衡卻忽略了在微觀角度之上監管工作的客觀性以及公正性;監管機構內部的一系列人事任免以及機構運營的經費因為受到行政層級的領導以及整體預算的限制,也會大大影響到部門的獨立性。
(三)監管體系配套機制不健全。
對于人力資源市場進行一系列監管工作,覆蓋到的范圍極廣、工作鏈非常的長,如果僅僅依靠一個部門來進行所有任務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工作需要由數個部門一起進行,將各自優勢相互融合互補,達到相互的工作職員以及權責制衡?,F階段國內針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的監管工作是一種分權的模式,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主管部門所具備的上述監管職能和剩余的各個部門所具備的市場監管職能相互之間是分離開的。
這樣的監管機制之下,就會出現監管職能難以做到統一領導,整體統籌協調上存在不協調不健全的情況。這樣就會進一步造成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工作之中存在有盲區以及監管不到位、工作失誤后對于責任相互推諉等等問題。舉例來說,人力資源市場相關的監管工作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勞動保護以及職業健康。近些年來各式各樣的新型行業不斷出現,很多對于勞動人員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潛在危害不斷凸顯,在勞動保護的監管上需要開展更多新的內容,然而監管機構卻并沒能夠對此投入足夠的關注。這樣的現象在反映出了當下時興的勞動保護監管機制不能夠匹配時代進步下的新的需求的同時,也一樣反映出了監管工作的不力。而這一現象的產生因素最主要的就在于監管體系之中的職能分割問題,難以站在人力資源的全局化角度之上,結合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新型職業的產生具體情況,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一系列監管工作進行有效的統籌規劃。
四、建設完善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議
(一)完善配套法規體制。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能夠有效建設并充分完善就需要一個健全的完善的配套法規體制作為保障。對于配套法規體制的完善優化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
首先就是在現在實行的法規制度整體結構的基礎之上,進一步進行相關專項的具有問題針對性的細分法規以及制度的規劃制定以及實施,對于人力資源整體監管、第三方勞務派遣、部分非正規就業行為、就業過程中各項歧視、一系列職業培訓等部門進行專門的法規制定以及落實。
此外就是針對社會發展過程之中不斷出現的新的情況變化進行及時有效的新的配套法規的規劃制定,對于現有的法規內容進行科學有效的內容增加或者條例調整,做到與實際的人力資源市場訴求相吻合匹配。
(二)提升監管機構獨立性。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設完善需要監管機構具有足夠的獨立性才能夠最終實現,在這方面國外的發達國家已經發展的較為成熟,但綜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來看,因為正處于一種制度轉軌的階段之內,缺少足夠的市場競爭性,也沒有一個有效的機制進行制衡,所以對于發達國家的已有經驗是不能夠直接借鑒的。我國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實施,具體集中在兩點。
首先就是要建設起一個由行政主管部門所下屬管理的具有足夠獨立性的監管機構,在內部設立的各個監管機構與要做到與其監管目標所屬組織相互的獨立分離。要著手規劃制定一個有效科學的機制來充分保證監管機構具有足夠的獨立性來進行職權行使,保證監管機構在行政層面之上不會受到干預,尤其要確保監管機構之中能夠擁有對于人事以及經費兩方面的獨立性。
另外就是由國務院來進行管轄的負責監管體系之中各職能之間相互統籌協調工作的機構組織,對于不同部門之間針對人力資源市場所具備的監管職能進行有機的協調統籌,這一機構同樣需要在結構形式、人事任免以及運營經費方面具有足夠的獨立性。
(三)強化監管體系統籌力。
目前還需要著重進行的一項工作就是在維持現有的機構結構的基礎之上,對于人力資源市場組織監管體系的各項職能進行統一化的管理。首先就要不斷推進法治進程,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主管部門針對市場監管所具有的統籌協調管理的職權進行充分明確,并設立一個科學有效的協同機制。另外就是針對必須通過數個部門來一同進行管理以及執法的一系列監管職能,在法治程序的規定之下,對于其具體的分工進行科學有效、清晰明確的確定,將共同監管的職能結構整理明確。此外針對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勞動人員切身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進行的監管,可以參考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來進行完善。
(四)建設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全球范圍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歷史告訴我們,市場調節以及政府監管這兩項市場監管手段都不可避免地有著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所以在建設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過程之中,非常必要的一點就是要通過社會監管機制來進行補充。社會監管機制之中的主體方涵蓋了不同行業之中的而自律性組織、各種形式的媒體、社會群眾以及各項社會機構。社會監管機制盡管并不能夠擁有政府監管機制所具備的法治強制性以及權威力,仍然能夠通過其群體繁多、覆蓋廣闊的特性,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存在的問題做到最為真實有效以及及時的反應,能夠充分填充市場調節以及政府監管工作之中的漏洞部分。
社會監管機制的建設以及進一步的深化發展主要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首先需要對于政府的職能做出進一步的變更,將政府手中掌握的一部分行業管理的相關權力進行下放,進而幫助行業之中的各個自律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幫助行業自律這一制度的最終形成。另外就是需要建設完善社會監管所需要的整體制度環境,將社會監管所需要的各項渠道進行有效疏通,建設發展社會監管的信息交流平臺,科學合理的設計社會監管整體程序。
(五)加強行業協會作用。
西方發達人力資源市場國家的監管體系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監管部門是來自于非政府方的行業協會。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中,行業協會可以協調會員單位展開就業服務和培養行業自律。因此,我國應當加強行業社會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的地位。現階段我國行業協會多數在于提出行業標準和舉辦一些行業比賽之類的工作,較少參與到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來,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說,是存在弊端的。
五、結論
國內現在實行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不可否認的對于國家的整體發展、政經體制的深化改革、經濟環境秩序的維護等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之上的貢獻,然而這一體系整體來說仍然屬于一種初始狀態,完善性不足,體系之中有著種種弊端,阻礙了進一步的深化發展。本篇文章對于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設以及完善做出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分析,對于現階段實行的監管體系的主要內容結構、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針對監管體系現階段存有的一系列問題應該如何改進完善提供了建議對策,以期能夠為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最終建設完善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司書軒:《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運行現狀與發展對策研究》,云南大學2015年學位論文。
[2]畢小軍:《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問題及策略研究》,沈陽大學2015年學位論文。
金融監管是指是指為了經濟金融體系的穩定、有效運行和經濟主體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監督部門依據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準則或職責要求,以一定的法規程序,對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活動的參與者,實行監督、檢查、稽核和協調。調整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為金融監管法,當其參加整個國際社會金融活動時,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也直接或間接地成為該國金融法律監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機后西方金融監管的新趨勢
1.監管目標的新趨勢——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由于各國的歷史、經濟、文化背景和發展水平不一樣,一國在不同的發展時期經濟和金融體系發展狀況不一樣,金融監管的具體目標會有所不同。2O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監管的目標更注重效率,主張放松對金融的監管。2O世紀90年代以來,關于金融監管的目標,有些學者認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實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應,這樣的表述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監管的重點。這一時期金融監管的目標是以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這是因為美國暴發的次貸金融危機已經清楚地揭示出:就經濟與金融的長期發展來說,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和效益與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問題。
2.監管主體的新趨勢——主體的全面性。戰后,由于中央銀行越來越多承擔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執行宏觀調控職能的加強,以及20世紀六七十年代新興金融市場的不斷涌現,金融監管主體出現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趨勢。其主要表現是:中央銀行專門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督,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等則由政府專門機構,如證券市場委員會、期貨市場委員會等行使管理職能,對保險業的監管也由專門的政府機構進行。
美國1999年《金融現代服務法案》掀起了金融綜合化的浪潮,金融監管的主體得到了一定的擴大,在新的金融危機下,美國新的改革方案中,財政部建議設立按揭貸款監督委員會、聯邦保險監管機構、審慎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商業行為監管機構,這說明美國金融監管的范圍是在不斷地擴張,力圖填補過去監管部門之間銜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構的建立需要專門的知識和資源,必須在確保此要求的基礎上才能建立一個相對全面的監管體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國家也不同的對本國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機中全身而退。
3.監管對象的新趨勢——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在美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除了證券機構、保險機構和信托機構外,還有各類投資基金公司、投資顧問公司、消費信用機構、儲蓄貸款協會、住房銀行等,從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時間里,非銀行金融機構總資產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國在加強對非金融機構的監管中擬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擴大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成立按揭發放委員會,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權力,撤銷存貸監管機構,由美聯儲監督支付與結算,合并期貨與證券監管等等。
二、西方新趨勢對我國的啟示
1.加強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依法監管是監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嚴格的金融立法是銀監會行使金融監管職能的法律保證,是金融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必要依據,不能用行政的隨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監管法律能面支持未來金融監管的需要。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兩部基本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金融監管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委、中央銀行制定的部門規章,包括“規定”、“辦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構成。這些法律法規之間有諸多重疊、不協調甚至直接抵觸的地方,銀行業務管理規章之間的內容重疊更為嚴重,還有部分法規和規章因未及時修訂己明顯過時的內容,有的內容甚至與現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從世界范圍來看,我國在努力構建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同時,世界各國已經從分業監管體制轉向混業監管體制。在經濟市場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國金融傳統的分業經營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業經營方式轉變,外資金融構大量地涌入我國,又加快了金融經營方式轉軌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義。
2.完善監管主體制度。監管當局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駕馬車”組成,由于現代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各金融領域的邊界越來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涇渭分明,一些業務難免會出現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F行“分業經營、分行監管”的監管體制雖然在一定時期發揮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種模式也存在相應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創新、不利于金融業的全面發展,也與國際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趨勢不相適應,如保險基金進入證券市場時,保監會對流入證券市場的資金風險就無法監管。
在傳統水利建設管理體制下,項目建設單位同時又是使用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制約,建設單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門的利益,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導致項目投資“無底洞化”。
一般來講,解決管理體制問題的途徑有兩條:一是進行嚴密的制度設計,解決好權力和利益之間關系;二是實行政企分離,政府主要從事宏觀決策和監管,企業從事具體的建設管理事務。目前,我國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正沿著這兩條途徑前進。
這種管理模式是以組建臨時管理機構如某某工程指揮部等形式來進行工程建設的管理。其優點:在計劃經濟時代,這種管理模式曾發揮了很大作用;其缺點:沒有明確投入、產權、分配的關系,當資金、質量、工期等出現問題時,不便于明確和追究主體責任。
20世紀90年代,建設管理體制開始了明晰產權改革,實行政企分離體制,許多建設單位改制成為獨立法人,從而形成了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管理模式。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質是通過第二條途徑進行制度改革,它具體表現為“建管結合、貸還結合”。項目法人責任制確立了業主在整個投資過程的核心地位,它以業主負責制、招標承包制和建設監理制三項制度為標準制度。我國三項制度從80年代之后在我國的整個建筑市場就開始試點,不斷推廣,水利建設市場也在探索。特別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們有能力由過去水利工程以歲修為主改變為以大規模的基本建設為主,所以以“三項制度”為核心的水利建設管理體制在水利建設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為保證大規模水利建設的順利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
2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項目法人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三項制度”的核心問題,但是部分項目法人組建不規范,甚至根本未組建項目法人,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干預,違反建設程序,只抓工期,不顧質量,資金不能按時到位。
2.2招投標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
許多工程在招投標中,委托沒有資質或低資質的單位招投標,從而使低資質或無資質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參與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不夠規范,違規操作,虛假招標或直接發包工程導致部分工程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同體”問題嚴重,主要表現在質量監督機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相互隸屬同一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其中監理單位歸屬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管理。
監理隊伍不足,素質較低,部分人員無證上崗;監理工作不到位,比較突出的是作假賬。不該簽單的簽單,應該核實的不去核實。部分工程項目設計前期工作不充分,設計人員設計水平低,不能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設計因素考慮不到位,設計質量不高,設計質量缺乏有效監督
2.3監督檢查,加強質量檢測
稽察的影響范圍相對較小,威懾能力不夠;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監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質量監督機構還沒有完全獨立建制,政府質量監督機構的定性還不明確,質量管理職能責任不明,質監人員不足,監督缺乏規范統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監督機制失靈的現象,質量檢測工作有待加強。
2.4驗收工作以及偷工減料問題
實施的建設項目多,但正規驗收的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由于驗收率低,已影響到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整體進度,影響到新的項目的實施。
工程多次轉分包,層層收管理費,工程實體資金流失,從而導致部分企業在經濟利益驅使下偷工減料。為節約顯成本,施工不按規范操作,最終導致隱成本大大增加。質量控制體系落后,有待健全,質量把關不嚴。
3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3.1依法規范項目法人職責
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主體,對工程項目負總責。進一步加強對項目法人基本條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對項目法人建設行為的考核管理制度,規范和約束項目法人的建設行為。
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標底形成機制和評標決標的標準、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價中標,防止惡意低價中標行為,遏制轉包和違法分包現象,加強對招標機構和評標專家的管理。
3.2提高監理人員素質,積極推進監理改革
工程監理主要任務是對工程質量、工期、投資進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單位的技術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體制改革,增加監理企業活力,積極引導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開展綜合性工程咨詢服務業務方向發展。
3.3健全施工圖紙的審查制度,提高設計水平
嚴格按照勘察設計的有關條例及規范進行設計;提高設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建立健全施工圖紙的審查制度,防止隨便變更設計圖紙。
質量監督是代表政府對工程參建各方進行強制性監督而設立的,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就要加強質量監督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業務培訓,建立敬業、專業、高效的質量監督隊伍;質量監督將采取“誰驗收、誰監督”的原則,或采取“上級監督下級”的原則,不斷完善質量監督體制。工程建設評優和優質工程評審工作全部轉由行業協會制定評優標準和優質工程評審辦法。
3.4整頓規范水利建筑市場,廣泛融資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設監督管理制衡機制,建立“同體”回避制度,同時規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加大對市場主體特別是項目法人監督力度;強化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嚴格管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資質;嚴格檢驗進場材料、產品、設備,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健全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三項制度標準;全面推進三項制度的實施。
水利建設資金籌集來源多層次,結構復雜,這就使項目工程資金完全到位的難度大。而最關鍵的還是這些資金來源對政府的依賴性強,不可預測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資金來源依據不明容易產生糾紛。雖然水利項目資金籌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據,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臺集資辦法缺乏法規依據,這導致資金到位不穩定。因此我們應該積極立法,以法律為依據,出臺籌資政策,依法籌集水利資金。
4結語
目前來看,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日趨成熟,為籌集水利資金提供了全新渠道。對那些投資大、周期長、收益高的水利建設項目,我們可以通過成立股份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籌集大量水利資金,這樣做不僅可以緩解企業對資金的饑渴,還引進了市場競爭機制,有利于培育現代市場經濟。如今,經濟全球一體化和金融證券化,水利工程項目也完全可以在資本市場通過發行水利金融債券籌集水利建設資金。
另外,我們還可以在運作機制上下功夫,通過對水利建設投資體制改革,吸引社會各方面閑置資金。
參考文獻
[1]劉湘寧.水利基本建設管理法規匯編[G].北京:兵器工業出版社,2005.
[2]梁天佑.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與驗收概論[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