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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監督檢查工作由財政局統一組織領導,各業務科室、二級單位、財政所分別負責,財政監督專職機構牽頭實施。采取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查工作由各業務科室負責人、二級單位負責人及財政所所長負責,自查面要達100%,重點檢查人員由財政監督檢查局、鄉財局、預算股人員組成。
二、檢查時間
財政所內部監督檢查:自查階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點檢查階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業務科室及二級單位內部監督檢查:自查階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點檢查階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級交叉檢查。
三、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各鄉鎮財政所檢查范圍和內容:2011年度鄉鎮財務收支及本單位財務收支、財政資金(含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及會計基礎工作的執行情況、資產和財務管理情況,有無違反財經紀律及其他違規行為,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局各業務科室及二級單位檢查范圍和內容:財政專戶管理與資金安全檢查,科室全面履職、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帳冊是否健全、登記是否合法、資金狀況是否全面、對賬手續是否齊全等和二級單位2011年度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情況及資金安全,財政專戶撤并情況的“回頭看”。
四、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一)檢查的方法
以財政資金流向為主線,采取內查與外查相結合、檢查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內查外調,提高檢查效果,進而增強查處問題、改進管理的針對性和說服力,從而提高內部檢查的有效性。
(二)檢查的步驟
1、自查階段(2月25日—3月4日):各業務科室、二級單位及鄉鎮財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權限對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進行自查、自測。特別是資金管理環節、財務管理核算情況等。自查結束后,及時向財政監督檢查局報送自查報告及自查表。
2、重點檢查階段(3月5日—3月30日):結合各鄉鎮具體情況,對財政資金((含專項資金)的撥付情況、銀行帳戶管理、財政財務收支與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信息質量及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檢查結束后提出相關整改落實建議,形成專題材料。
3、整改落實階段:局各科室、二級單位及財政所要針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進行整改提高,對內部監督檢查建議逐條進行落實,并向財政監督局提報意見反饋,整改情況作為目標管理考評的重要內容。
五、檢查工作要求
1、被檢查單位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和檢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工作,自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本科室、二級單位自查報告,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財政監督檢查局,財政所需一并報送自查表。
2、被檢查單位要全面、及時地提供檢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帳表、憑證等相關資料,積極配合財政監督人員搞好檢查工作。
以促進依法行政、高效執政、廉潔從政為目標,以加強各單位的效能建設為重點,以打造優質的投資環境為切入點,從而達到強化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目的。
二、評議對象(14個)
民政所、財政所、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學校、衛生院、農村合作銀行分理處、電管站、業工作站、出所、森林公安彭山派出所、交警中隊、工商分局、地稅分局、國土所
三、參評人員
鄉機關干部、各村支書、村主任、副書記,鄉人大代表群眾代表及企業代表。
四、評議內容
1、廉潔辦事方面: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廉潔奉公,忠于職守等方面的情況。有無“索、拿、卡、要”及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象。
2、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依法審批、依法收費、照章辦事情況;有無執法、辦事不公,的問題。
3、服務質量方面:是否執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服務態度是否文明禮貌、認真負責;是否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效率低下等現象。
4、服務環境方面:是否服務設施齊全,辦事指南清楚,政(事)務是否公開完善;工作環境是否整潔,無臟、亂、差現象
5、長效機制方面:是否落實政風行風建設領導責任制和教育、監督、考核、獎懲等制度;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紀律是否嚴明;監督機制是否健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處理,認真整改。
五、活動要求
1、評議對象單位負責人在行風評議會上向大會報告今年以來的工作、履職和效能情況,發言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發言材料須在會后以書面形式交至鄉紀委)。
一、“家電下鄉”的總體進展
總體上看,重慶市家電下鄉工作從2008年底啟動以來,全市上下行動迅速,工作進展較為順利。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備案確認家電下鄉指定店4898個,所有區縣均有網點分布,95%以上的鄉鎮設置了銷售網點。據網上錄入信息統計,全市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產品105751件,銷售金額達到17437萬元。工商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強化對家電下鄉銷售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特別加大了對家電下鄉銷售中虛假違法宣傳、以舊充新的查處力度,及時調解消費糾紛和跟蹤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自家電下鄉工作開展以來,工商部門出動執法人員1.8萬人次,檢查家用電器經營戶11512戶,取締無照經營19戶。查處家電下鄉違法案件25起,受理農民消費者投訴23件,為農民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萬余元。
但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特別是由于已出臺的政策中對補貼發放程序及稅收的制度性設計,在充分保證補貼資金安全性的同時,對經銷商銷售積極性和農民朋友受惠的便捷性考慮不夠,導致此項工作在實際執行中存在諸多問題,直接影響了家電下鄉的效果。工作開展以來,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產品105751件,應發放補貼2266.81萬元?,F有65622件家電下鄉產品申報補貼。占應補貼件數的62%,申報金額1447萬元,占應補貼金額的63%;已補貼30666件,僅占應補貼件數的29%,已發放補貼金額678萬元,僅占應補貼金額的30%。銷售額、申報率、發放率與市政府預期目標有較大差距。
二、制約家電下鄉的制度因素
一是宣傳發動欠深入。雖然各個區縣在家電下鄉的宣傳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農村交通不便、信息閉塞,農民文化程度普遍較低,部分鄉鎮、村組干部重視不夠,沒有將家電下鄉的目的意義,具體好處和操作辦法等內容宣傳到位。根據蘇寧電器日前的《2009中國農村家電消費調查報告》顯示,目前仍有39.2%也就是近四成的農民沒聽說過國家家電下鄉政策。在重慶豐都的社壇鎮、虎威鎮,墊江的太平鎮、澄溪鎮,先后隨機調查了25位農民中,只有15位聽說過家電下鄉,但對相關政策大都一知半解,有的心存顧忌,認為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差,有的認為這只是企業的促銷行為,向農村傾銷過時、滯銷產品,不愿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另有10位農民從未聽說過家電下鄉。
二是網點規劃欠科學。部分地區經營網點布局不夠合理,一些邊遠鄉鎮沒有銷售網點。給該地區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帶來不便。部分銷售網點店面設置、產品擺放不規范,家電下鄉宣傳標志不明顯,未按要求將國家有關政策、家電下鄉品種、型號、價格張貼上墻進行公示。店內家電下鄉指定店標牌五花八門,尺寸、材質、內容均未按照規定制作,所銷售的家電下鄉產品與其他產品混雜在一起,容易對農民消費者造成誤導。
三是信息錄入欠規范。部分鄉鎮銷售網點沒有配置電腦。需到網吧或別的備案經銷點進行代錄和打印相關信息,同時一些中標流通企業至今還未給其授權的經銷網點發放密鑰,造成銷售信息錄入滯后。還有部分經銷商素質較低,對家電下鄉信息錄入的操作不熟練,有的甚至只能將所有銷售信息筆錄下來,隔很長時間才拿到縣城上級經銷商處進行信息錄入。從涪陵、石柱、長壽、梁平、忠縣等地十余個鎮、數十個銷售網點的調查情況看,已錄入的家電下鄉信息系統的產品只占到這些網點已銷售家電下鄉產品的20%-30%,導致實際銷售信息不能及時錄入家電下鄉系統,影響了補貼兌付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是稅收政策欠靈活。目前大多數鄉鎮家電經銷商都是小額納稅人,實行月定額納稅。而家電下鄉的產品銷售需開具正式發票,銷售方需額外承擔3%的營業稅。由于家電下鄉指定產品的價格是國家商務部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利潤空間非常小,再加上繳納營業稅,經銷商利潤空間更小。如一臺TCL NT2186N型號的彩色電視,進價615元,銷售定價669元,花去運費和送貨費用近20元,開發票交稅20.07元,毛利潤僅為13.93元。此外經營者還必須承擔資金利息、產品的送貨安裝費用、網點專用電腦上網費等。由此造成經營者積極性不高,不愿意銷售家電下鄉產品或者在銷售家電下鄉產品時不愿意開具發票,還有一部分經營者持觀望態度拖延開具發票的時間,農民消費者不能及時拿到補貼。
五是補貼程序欠簡便。家電下鄉財政補貼實行的是“申報一審核確認一兌現發放”程序,在實際操作中,農民消費者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后要得到補貼。必須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農村商業銀行儲蓄存折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鄉級財政部門初核后,報縣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發放到農民儲蓄賬戶上。此過程往往需要花費1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很多農民消費者需要多次往返于其住地與財政所提交資料,造成其購買成本增加補貼縮水,有的農民消費者甚至因此放棄政府補貼,大大挫傷了農民消費者的積極性。如黔江某農民消費者購買了一臺長虹電視機,應該獲得政府補貼116.87元,但是由于手續繁雜,3次往返于其住地與財政所提交資料,路費就花去了36元。
六是產品種類欠豐富。目前中標的家電下鄉產品品種、型號不豐富,款式不新穎,選擇余地不大,農村地區也因地域不同,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對家用電器的需求就不相同,家用電器的普及率也有高有低,家電下鄉產品在政策上受最高限價的制約,往往是價格較低、款式陳舊、品種單一,不能滿足農民消費需求。農民消費者迫切需要款式新、功能全、經濟適用的產品。
七是產品價格欠優惠。此次家電下鄉,是由政府協定家電下鄉產品價格,而家電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價格波動很大。各家電銷售商為擴大銷售,往往采取送消費券、打折、送贈品等方式,進行大幅降價促銷,導致部分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價格比其它同類家電產品價格還高,導致農民不愿意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在長達4年的家電下鄉期間,家電企業還會不斷有創新換代產品的推出,市場也會不斷地進行升級淘汰,已經有部分農民擔心,現在買到的產品,也許城里面已經降價得更便宜了。
八是整體推進欠合力。在家電下鄉的全過程中,涉及商委、工商、質檢、稅務、財政、宣傳、物價、鄉鎮政府等多個部門的政策銜接和執法協調,迫切需要引起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增強整體合力。調研中,還反映出部分區縣人員、經費落實不到位,少數鄉鎮基本上沒有人員負責家電下鄉工作,宣傳、培訓、檢查等工作開展不好。特別是鄉鎮機構改革、實行鄉財縣管后,鄉鎮財政所職能變化,人員頻繁變動,業務不熟悉,設備沒保障,影響了工作效率。
三、促進家電下鄉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加大家電下鄉宣傳力度,力爭讓農民家喻戶曉
建立由地方政府牽頭的宣傳工作長效機制,結合農民實際,整合中標企業和銷售網點,通過有線電視、報紙雜志、鄉村專欄、網點標語等方式,持續、廣泛、深入宣傳家電下鄉活動,將政策宣傳到每個農戶,做到家喻戶曉,增強農民朋友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信心。
(二)加大銷售網點規劃管理力度,力爭讓農民放心購買
建議家電辦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消費特點,多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合理設置經營網點。同時,應研究制訂統一的家電下鄉經銷網點的店面規范,產品陳列規范,宣傳規范,價標規范等,方便農民確認。督促銷售網點設立家電下鄉產品專區(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搞好維修服務,并做好銷售信息的登錄工作,讓農民買得放心,用得稱心。對店面不規范、業務不熟悉、銷售業績不好的網點應予以淘汰,并根據執法部門提供的黑名單,對于在銷售過程中弄虛作假、搞虛假宣傳以及坑農害農、擾亂流通秩序行為的,堅決取消其銷售資格。
(三)加大財稅政策激勵力度,力爭讓經銷商有為有利
調研中,很多終端銷售商建議政府部門加大政策激勵力度,由財政會同稅務部門出臺政策,統一取消3%營業稅,即實行政策讓利于經銷商,以此促進其銷售積極性。經與市國稅局銜接,為解決經銷商出具發票影響其利潤的顧慮,提出具體措施以降低經銷商稅務負擔,在終端銷售不再征稅。一是允許家電下鄉中標企業、特許銷售商和準予銷售的家電下鄉產品統一使用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并加蓋家電下鄉專用章及銷售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有效。二是由家電下鄉中標企業、特許銷售商開具隨貨同行蓋有家電下鄉專用章的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并認定其在重慶市范圍內隨貨同行攜帶合法有效。三是重慶市國稅機關保證家電下鄉所需的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正常供應。
(四)加大財政補貼流程簡化力度,力爭讓農民便捷受惠
鑒于廣大農民消費者和銷售商對改進補貼程序呼聲強烈,建議市政府就簡化程序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在保證補貼資金安全性和農民朋友受惠便捷性中找到平衡點,一切從實際出發,盡量減少中間環節,簡化程序,由現在每月一次的兌付時間加快為10個工作日以內兌付一次,確保農民消費者能及時領到補貼,讓惠農政策及時兌現。
(五)進一步擴大家電下鄉品種,力爭讓農民稱心如意
建設民生財政,要重點關注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工作著力點,切實保障關系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民生政策落到實處,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長效機制的完善。
(一)加強基層財政監管目前,越來越多的財政資金用在基層、用于民生,發揮好基層財政特別是鄉鎮財政所對資金的監管作用越來越重要。應制定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意見,健全鄉鎮財政職能,明確鄉鎮財政機構對轄區內財政資金的監管職責,理順鄉鎮財政機構人員管理體制,逐步實現縣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機構人員和業務,并配足編制、配齊人員,為鄉鎮財政發揮監管職能創造條件。
(二)加強民生資金監督檢查著力構建起涵蓋公共教育、就業服務、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領域的民生財政政策體系,將民生資金政策落實及資金監管作為當前財政監督工作重點。重點關注“三農”、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等涉及人民切身利益方面問題,深入到市、縣、鄉、村進行監督檢查、督導和調研,及時反饋政策執行情況。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從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強監督等方面入手,有針對性地出臺相關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推進改革,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民生資金的安全、規范、高效使用。
二、著眼于建設綠色財政,保障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建設綠色財政,要重點關注在經濟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等方面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及時反映和糾正財政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保證財政政策的有效執行,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樹立財政監督持續科學發展理念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努力做到“四個統一”,即依法監督與科學求證相統一,經常監督與重點檢查相統一,發現問題與促進整改相統一,改革創新與提高實效相統一。
(二)加強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財政工作涉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方方面面,職責主要是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財稅政策的落實等。要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節能減排、醫改、教育、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政府投資的監督檢查。按照“全面監管、重點檢查”的原則,選擇部分投資項目資金,從資金籌集、撥付和使用、管理方面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或調研。加大對政策效應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調研力度,及時反映政策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完善政策、規范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三)促進完善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要始終堅持從制度安排入手,從宏觀和全局的角度,去認識和審視監督檢查掌握的情況,去分析和反映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去研究和揭示政策、制度和管理中的問題和漏洞,提出深化改革、規范管理和健全制度的建議,促進完善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
三、著眼于建設活力財政,推進財政監督科學化精細化
建設活力財政,要統籌規劃設計財政監督改革,協調推進財政監督機制、制度和手段創新,全面提高財政監督服務科學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
(一)創新財政監督機制強化事前審核預警、事中跟蹤問效、事后監督檢查,建立起涵蓋財政收支、體現財政管理特色,對財政運行全過程進行監測、預警、分析、保障和規范等多功能、全員參與的財政監督體系。以構建全員參與、全方位監督、全過程監督工作機制為目標,按照建立預算、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工作機制的要求,明確廳內各處室財政監督職責,建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運轉協調、順暢高效的財政監督工作機制。
(二)完善財政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制度建設的根本性、保障性、穩定,完善以理順財政監督工作機制為核心的財政監督制度體系,力爭在三個方面有新的進展:制定《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問責辦法》,構建責任追究長效機制;制定《構建“大監督”機制辦法》,著眼于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明確各處室監督職責、理順監督工作關系,完善財政監督工作制度;制定《財政監督檢查人員工作質量考核辦法》,規范監督檢查程序、內容及報告格式,提高監督檢查效果。
(三)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根據外部審計重點,加強對廳內有關處室和事業單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規性以及制度建設和內控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要通過內部重點檢查,剖析評價被檢查單位履職和管理情況,突出財政部門內控機制的監督評價,揭示存在的管理風險,促進財政部門內控機制的完善。加強對審計署和審計廳外部審計工作的協調,建立內審和外審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對審計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發揮內外監督的整體推進作用。
(四)推進財政監督信息化建設財政監督信息化建設是實現“業務機構對專項資金承擔即時監控職責,監督機構承擔再監督職責”的有效手段,是貫徹落實財政部提出的“大監督”理念的重要保障。要按照監督關口前移、加強全過程監督理念,加強需求分析和功能設計,逐步解決目前財政監督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市、縣兩級運行不暢、應用不深、功能有限等問題,實現對財政資金審核、撥付以及資金使用等環節管理不規范時的自動識別、自動預警和提示,對財政資金運行進行全過程科學、規范、有效的動態監控,促進財政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結合必要的流程與機制設計,初步建立起資金分配、下達、使用、系統預警、問題處理、資金監督檢查、責任考核等各環節緊密銜接、相互制衡的專項資金管理運行機制,全面提高專項資金監管的自動化、科學化、規范化。
四、著眼于建設效益財政,提高財政監督實際效果
建設效益財政,要強化效益意識,通過改進方式方法,加強財政監督,全面提高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效益。
(一)運用科學、規范的績效監督方法,促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按照“先易后難、分期試點、循序漸進”的原則,選擇教育、科學、文化、農業、社保等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資金,把項目績效監督作為切入點,通過試點逐步積累經驗,然后再逐漸推進到部門績效監督、綜合績效監督方面。按照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學合理并行之有效的監督方法、指標體系和標準,完善績效監督工作制度。建立績效監督工作專家庫,實現省、市、縣(區)專家庫聯網,充分利用專家的知識,以期達到科學的監督結果。通過績效監督,建立起自我評價、自我監督、外部評價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約束機制,促進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機制。
按照“嚴密排查、問題導向、標本兼治、鐵腕治患、嚴厲問責”的總要求,立足監管實際,聚焦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基地、食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學校、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和無證照黑窩點等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通過開展百日行動,力爭做到嬰幼兒配方乳粉、大米、飲料等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100%覆蓋、整治100%到位,堅決預防、杜絕源發性、系統性、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當好老百姓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堅強衛士,保證廣大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二、整治重點
1.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
2.大米、白酒、食鹽、食用油、肉蛋奶等影響面廣的大宗食品。
3.含“生物”“科技”“醫藥”“營養”等字樣,獲證類別為飲料、糖果、果凍、代用茶、茶制品、辣條、其他酒、蜜餞、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等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委托生產者。
4.無證無照食品經營者。
5.生產經營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質、藥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
6.食品標簽、說明書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廣告、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7.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話營銷、直銷等方式違法營銷食品,將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進行混放銷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銷售等違規銷售行為。
三、整治內容
要深入匯總梳理歷年來本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日常監督管理、抽樣檢測結果、群眾投訴舉報等情況,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集中消毒餐飲具等環節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針對性抽檢,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找準問題癥結,提出解決對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一)食用農(林)產品種植養殖環節
推進標準化生產和推進綠色生產,建立健全食用農(林)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信用體系,嚴厲打擊農(林)業投入品違法行為。以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農藥和養殖環節使用禁用藥物的行為,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成分的行為。
責任單位: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林業站、各村委會
(二)食品生產環節
1.生產許可情況。重點排查整治嬰幼兒配方乳粉、大米、飲料等食品,以及以固體飲料等許可類別超范圍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2.過程控制情況。重點排查整治采購使用無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未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設立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的控制措施及操作規程,無產品標準受托生產食品,未按照規定留存樣品并做好記錄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3.非法添加情況。重點排查整治食品原料來源不明確、標識不清楚,無專人管理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中未按照產品配方進行投料,原料領用、投料等記錄不齊全,違法添加藥品、非食用物質、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質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4.標簽標識情況。重點排查整治產品名稱未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使用藥品名稱命名食品,營養信息不真實客觀,未執行相應食品安全標準或標注適用嬰幼兒等特殊人群,標注或暗示有疾病預防、治療或保健功能及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鎮市場監管所、各村委會
(三)食品流通環節
1.資質條件情況。重點排查整治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證照未在有效期內,載明的經營項目與實際銷售產品不相符、地址與實際場所不一致,證件未在其經營場所或者網站活動主頁面的顯著位置懸掛或公示,產品貯存和經營場所未持續保持許可條件。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絡交易經營者未獲得相關部門批準備案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2.進貨查驗情況。重點排查整治未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無查驗、記錄并留存供應商和生產商的許可資質、產品注冊證書、產品全項目合格檢驗報告、進口產品檢驗檢疫證明、供貨商供貨票據等文件資料,銷售的產品未經注冊批準備案、與資質文件、產品合格證明不一致,批發企業未建立并嚴格落實食品銷售記錄制度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3.產品追溯情況。重點排查整治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特別是進口產品刮碼貼標問題,即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批次號等標注被人為破壞或篡改,產品電子信息追潮二維碼(物流碼)、真偽查詢二維碼、積分碼等被人為損壞或重新貼標,不能通過掃碼實現準確追溯和有效驗證真偽。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產品信息存在刮碼貼標、刮碼無積分、正品刮碼現象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4.過程控制情況。重點排查整治銷售的特殊食品未經注冊備案;產品陳列和銷售未設立專區或專柜并設置醒目提示牌,與普通食品、藥品等其他商品混放銷售等;經營者未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對距離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未及時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處理措施。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建立、公開并嚴格履行入網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和義務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5.標簽標識情況。重點排查整治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經營者銷售的產品包裝及標簽標識未完好清晰,與注冊證書內容保持不一致。標簽、說明書、宣傳資料含有虛假和夸大宣傳、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內容,有明示或暗示產品有益智、增強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進口產品無中文標簽,與原標注信息不一致,未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6.宣傳和銷售情況。重點排查整治在銷售中利用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專家推介、虛假廣告等形式向嬰幼兒、兒童、老年等特殊人群進行虛假宣傳,未經許可或在許可登記的經營場所外利用網絡、會議、電話營銷等突出問題和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鎮市場監管所、鎮民政辦、各村委會
(四)餐飲服務環節
以學校、旅游景區、建筑工地、單位食堂、小餐飲等為重點,加強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原料采購、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儲存等全過程的監管;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無證經營、無健康證行為和采購、使用病死、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鮮肉及肉制品,嚴厲打擊現場制售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廢棄油,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強學校周邊非法食品流動攤點專項整治。
責任單位:鎮市場監管所、鎮文廣站、鎮建管站、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學校、各村委會
(五)畜禽屠宰環節
嚴格生豬屠宰行業準入和管理,嚴格查處屠宰企業違法違規生產、不嚴格執行生豬屠宰規程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的行為,加大對私屠濫宰生豬、屠宰病死畜禽、屠宰企業收購宰殺“瘦肉精”生豬等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生豬屠宰,做好產品來源流向登記,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流入市場;切實做好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屠宰環節檢出的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
責任單位: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各村委會
(六)食品相關產品
重點排摸整頓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行為。嚴厲打擊食品相關產品無證生產、使用回收原料、違規使用增塑劑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使用無衛生監督合格證的集中消毒餐飲具。對食品相關產品企業,要從嚴進行監督檢查,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履職到位。
責任單位:鎮市場監管所、各衛生院、各村委會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6月20日前):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
(二)集中行動、專項整治階段(2020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對標對表,逐項推進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鞏固提升、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30日):開展全覆蓋的督導檢查,通報問題、推廣經驗,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黨政同責、縣鄉聯動工作機制的要求,成立鎮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鎮長張宏武任組長,政協聯工委主任潘東方任副組長,鎮宣傳部門、鎮市場監管所、鎮派出所、鎮財政所、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林業站、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學校、衛生院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鎮市場監管所,張應滿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嚴懲重處,行刑銜接。對大排查大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突出問題要及時依紀依規依法處置,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對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線索收集、及時移送立案,落實違法行為“處罰到人”、問題整治“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