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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資源稅開征時,理論界有各種觀點,但主要的理論依據是受益原則、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三方面。從受益方面考慮,資源屬國家所有,開采者因開采國有資源而得益,有責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從公平角度來看,條件公平是有效競爭的前提,資源級差收入的存在影響資源開采者利潤的真實性,或偏袒競爭中的劣者,或拔高競爭中的優勝者,故級差收入以歸政府支配為好。從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資源應由社會凈效率高的企業來開采,對資源開采中出現的掠奪和浪費行為,國家有權采取經濟手段促其轉變。但這些解釋只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開征資源稅的意義和重要性,其理論依據并不充分,其中缺失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地租理論。
馬克思的地租理論把地租分為了絕對地租和反差地租兩種形式。絕對地租產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權的壟斷。而級差地租是指經營較好的土地所獲得的、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其產生的原因是土地的資本主義經營壟斷。
地租理論在當今西方主流經濟學中得到了發展。當代西方經濟學告訴我們,只要存在壟斷,就有超額利潤存在,這種超額利潤就體現為“地租”,因此,地租不再是土地特有的東西,它的外延被延伸了,凡是處于壟斷地位的要素都可以得到超過機會成本的剩余或者余額,即地租。礦產資源的價值理論就源于地租的普遍化。由于其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國家憑借強制力的所有權壟斷,也會產生地租,礦產資源的地租表現為礦產資源的租金。礦產資源的租金體現了礦產資源的價值。這種價值不是礦產企業在開采礦產資源過程中的“勞動凝結”,而是礦產資源無以復加的使用價值的“國家所有權壟斷”的體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國家允許,都不可能實施礦產資源的開采經營權,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規定取得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所以,任何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是礦產資源開采權,實際上是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部分讓渡。
(二)礦產資源地租的區分
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礦產資源的地租也可區分為絕對地租和級差地租兩部分:
1.礦產資源的絕對地租。當前,礦產資源絕對地租存在的兩個條件:一是存在礦產資源的有限性和所有權的壟斷,資源所有者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必然要在經濟上得到補償;二是采掘部門的資本有機構成低于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使得礦產品能夠獲得相應的收益。所以,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必須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使用權出讓獲得的報酬。
2.礦產資源的級差地租。在我國現階段的采掘工業中,同類礦產資源在不同地區由于稟賦優勢存在很大的差異,投入同量的勞動和資金,產出的礦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是不同的。開采品位高、品質好、易采易選的礦產資源,所取得的礦產品數量多、質量也好;反之所取得的礦產品數量就少、質量也差。因此,礦山企業在從出售礦產品的收入中扣除生產費用以后.就會按上述礦產資源的不同豐度、品位和位置差別形成不同的超額利潤,產生礦產資源級差地租,其中又包括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Ⅱ兩部分。級差地租I由兩種情況形成:一是開采優等礦山的工人所創造的超額利潤;二是運輸條件(或地理位置)優等或中等情況下工人創造的超額利潤。正是由于級差地租I不是靠采掘企業職工本身努力經營而提高勞動生產率所創造出來的,而是由于礦產資源自然條件好、運輸條件好形成的,因此,這一部分收益應當計入礦產資源總價值中,并收歸國有。級差地租Ⅱ則是由于對同一礦床連續追加投資而導致勞動生產率提高,進而獲得超額利潤轉化而來的,對同一礦床追加投資,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設備和工藝,這不僅可以提高礦產資源的可利用程度(如礦石邊界品位、采礦損失率和礦石貧化率的降低、開采深度的加大、有效資源綜合回收率的提高等),而且可以改善礦床所在地的經濟條件.從而在原有的自然資源基礎上,取得更多的資源總回收量,獲得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和更大的礦產收益。由于礦產資源是一種可耗竭資源,所有權客體逐漸消失,對礦床追加投資可能會使資源耗竭速度和強度提高。但是,為了鼓勵礦業經營者充分利用資源,使之避免被廢棄,將這部分超額利潤部分地留給經營者仍是合適的。另外,由于礦產資源價值對于未開采的礦產也難以確定,因而其總價值量不應受礦產資源開采與否的影響,故級差地租Ⅱ不應計入礦產資源總價值中,而應該留給開采企業,以利于其提高開采效率。
(三)資源稅征稅對象應是級差地租I
礦產資源的地租理論為資源課稅提供了理論依據,但資源稅應該就所有地租還是僅對其中一部分課征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體現礦產資源所有權的絕對地租不宜用資源稅的形式。資源稅是稅收的一種,具有“強制、固定、無償”的稅收性質,而絕對地租是所有權的讓渡所得到的報酬,具有鮮明的交換和有償的特征,與資源稅的“無償性”相矛盾,故不適宜采用征收資源稅的形式解決這一問題。三、從可持續發展角度對資源稅定位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特別從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角度提出的關于人類發展的戰略和模式,它的重要標志是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強調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長期承載力對發展進程的重要性。因此,節約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遏制對資源的過度開發,對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國外的資源稅大都通過特定的稅制設計,使稅收參與資源價格形成過程,從而有效地遏制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維持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我國當前的資源稅幾乎沒有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進行制度設計,甚至不少規定還與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相抵觸。如稅額高低與資源的利用效率無關,與資源開采的耗竭影響無關,沒有把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不利于促進企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節約利用資源。所以,在下一步資源稅改革中,我們要站在可持續發展這個高點上來考慮。
(一)資源稅要體現企業因資源開采而產生的社會成本
外部性的經典理論告訴我們,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在外部性存在的情況下將發生背離。在資源開采使用過程中,外部性的存在使得開采企業的私人成本低于社會成本,如果按照私人成本定價,必然導致過度開采.難以實現資源的最有效利用。所以,我們要把外部成本主要是環境成本內部化,理論上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按照社會成本給資源定價,雖然在現實中存在諸多難點,比如外部性損害的確認、稅率的確定等等.但至少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如何盡可能提高資源稅調節效率的思路。
(二)資源稅的設計思想中要關注代際間的外部性問題
資源稅改革除了要考慮到開采企業的環境成本內部化,對資源的定價更要考慮到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即要考慮對于未來人產生的代際外部性。如果將可持續性考慮進去.當代人開采資源時必然對后代人產生影響,后代人為了使其資源使用水平不低于當代人必須進行一定投入;或者為保持資源完整,當代人必須為后代人付出相應的投入。這種投入從理論上應等于由于使用或開采資源而放棄的未來收益的現值。這部分也應主要通過資源稅征收來實現。
所以,總結起來,資源稅的定位應該是:在可持續發展的視角下,以資源級差地租l為征稅對象,以調節資源級差收益為手段,以提高資源開采使用效率、降低社會成本、促進環境改善、縮小代際外部性為目標的經濟手段。
二、從資源稅的幾次調整看對資源稅定位認識的變化
從上個世紀80年代初第二步“利改稅”開始征收資源稅以來,我國的資源稅經歷了數次調整,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國對資源稅功能定位的認識及相應的政策傾向。
1984年10月1日,為調節開發自然資源的企業(單位)因資源結構和開發條件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以正確反映開發單位的勞動成果,妥善處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國務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條例(草案)》,決定對開采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的企業開征資源稅,征收基數是銷售利潤率超過12%的利潤部分。這說明隨著對資源價值探討的深入,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理應取得相應收益的受益原則逐步得到大家認同。在這種背景下建立起來的資源稅體現了一定的資源級差收益調節的思想,在客觀上維護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部分權益,但其極少的征稅對象以及統一的銷售利潤率又體現了其過渡性的特征。
從1984年開征資源稅到1994年稅制改革期間,資源稅制也進行了不少調整。但都屬于微調。1994年的調整應屬于第一次大調整。此次調整擴大了征稅范圍,改變了計稅依據,不再按超額利潤征稅,而是按礦產品銷售量征稅,并且為每一個課稅礦區規定了適用稅率。可以說1994年伴隨著稅制改革而出臺的資源稅有著較準確的定位,就是在1984年資源稅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和調節資源開采企業因資源條件差異形成的級差收入。
但是這次資源稅的大調整同樣留下了不少遺憾。首先,征稅范圍仍然偏窄,扭曲了應稅資源和非稅資源的價格比.進而造成開采使用的無效率:其次,計稅依據按銷售量或自用量鼓勵了企業和個人對資源的無序開采,無法體現其有效利用和保護資源的應有功能;再次,單位稅額過低,且不與利用率相掛鉤,導致進入市場的資源成本過低,嚴重抑制了資源稅調節級差收益的作用,而且不利于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資源稅在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在很長時間內保持了穩定。但從2004年起,我國陸續調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氣、錳礦石等部分資源品目的資源稅稅額標準。這些調整力度較大,說明我國稅務主管部門對資源稅的地位和作用認識的不斷深化.運用資源稅改變過度開采資源現狀的意圖也日趨明顯。尤其2007年上半年對煤炭、有色金屬的稅額調整是在中央大力倡導節約型社會建設、大力促進節能減排的形勢下提出的,針對性較強。另外國際市場資源產品的價格不斷提高,資源開采企業利潤水平也不斷提高,但企業收入增長中政府通過資源稅形式取得的收入并沒有得到相應增長,此次資源稅額的調整有提高政府在資源收入中分配份額的意圖。盡管新的稅額標準實施時間不長,但從稅額調整對主要資源開采企業的利潤影響看影響還不大,其效果在可以預見的范圍內來看將不會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資源稅改革并沒有觸及實質。盡管不斷提高的稅額幅度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對資源的掠奪性開發和利用,可是如果不改變當前過窄的征稅范圍、不合理的計稅依據等決定資源稅實質的根本因素,不轉變資源稅的設計思想,僅僅靠稅額幅度的提高顯然難以奏效。
通過對資源稅調整歷史的回顧.我們不難看出,資源稅雖經歷次調整,但其應有的保護資源、促進資源合理開采、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等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主要原因在于資源稅的改革缺乏一個全局的視角,僅僅是對原有資源稅政策的修補或對國外經驗的簡單借鑒。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全局性的改革視角呢?關鍵在于對資源稅本身的準確定位。
四、資源稅改革在稅制改革中的地位
(一)從執政理念角度來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需要財稅政策的積極介入,而資源稅是稅收參與此項建設工程的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稅種
通過稅收手段促進資源節約、節能減排主要從征稅和稅收支出兩個方面來實現。征稅中除了有些國家專門針對某些污染源和污染項目征收的環境稅收外,從能源消耗角度,從資源消耗的源頭就開始介入的稅種就是資源稅。通過合理設計資源稅的征稅范圍、稅率可以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效率的提高進行促進,通過稅收介入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提高資源的使用成本.對資源的最終消費也起到調節作用。我國是一個資源短缺與資源浪費嚴重并存的國家.資源的戰略地位已經得到共識,但實際開采、使用中卻并沒有達到高效率,其核心原因之一是資源價格的不合理即長期低價格。資源稅及其以后有可能開征的環境稅一起將全面影響資源價格,并通過價格及其他直接的環境稅影響生產者、開采者和消費者的行為,從而促進資源節約。
(二)從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稅制結構變動的趨勢來看,進入21世紀以來,稅制結構中一個最重要的變化趨勢就是“稅負轉移”,即將稅負從傳統的對資本、勞動、財產等的課稅轉向對高能耗行為、對環境污染行為的課稅
OECD國家中歐盟國家較為典型.如瑞典、挪威、荷蘭、德國等,這些國家所謂的綠色稅收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在不斷提高。瑞典已經達到大約12%左右。盡管由于統計口徑的不同各國有比較大的差異,如果將我國的能源類產品征收的消費稅、資源稅及排污費等加在一起我們的比例可能不低,但我國稅制結構調整中還沒有明確提出可持續發展稅制的概念。所以在全面進行環境稅改革以前,有必要從資源稅開始明確提出我國稅制改革已經全面引入可持續發展概念,稅制將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作用。這也是資源稅可以發揮作用的一個重要領域。
(三)從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來看,資源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過低,不能體現其應有的功能定位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現行資源稅制體現的是調節級差收入這一立法精神,沒有充分表達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更沒有體現運用資源稅促進合理開采利用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我們認為,在目前我國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資源形勢緊張的情況下,資源稅制如果不能體現利用稅收杠桿促進合理開采自然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則開征資源稅的目的就難以達到。
(二)資源稅地位不突出,稅收功能難以發揮
現行資源稅制由于稅基窄、課稅體系不健全等所帶來的稅收調節功能的缺陷已日益突出,特別是資源稅收入偏低,地方政府、稅務部門對其重視程度相對而言就不高,制約了資源稅作用的發揮。從下表可以看出,1994年稅制改革后,全國稅收總收入以年均16.77%的幅度增長,到2003年達到了20461億元,而全國的資源稅收入年均增幅僅為7.00%,到2003年收入也僅為83.94億元,資源稅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僅為0.41%,占地稅收入的比重也僅為1.32%。全國資源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0.89%下降到2003年的0.41%??梢?,資源稅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地位明顯偏低,限制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三)資源稅覆蓋面太窄,難以充分發揮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
現行資源稅制在稅目的設計上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僅列舉了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而對土地資源、水資源、林木資源等均沒有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覆蓋面過窄的資源稅制,難以發揮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從而使大量自然資源受到野蠻的掠奪和無情的破壞,資源開發中“重利用輕環境”的現象突出。
因為資源是商品價格構成的基礎,應稅資源的后續產品價格比非稅資源后續產品的價格相對就高,不合理的商品比價必然導致對非稅資源的掠奪式開采。如浙江省由于未對建筑用砂、石開征資源稅,難以利用稅收對砂、石資源開采加以限制,再加上砂、石開采管理上的問題,致使許多河道采砂陷入無序開采,嚴重破壞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再如浙江省麗水市為經濟發達省份的欠發達地區,該市現有持證開采的礦山341家(不包括河道采砂),其中甲類礦種以地下開采為主,乙類礦種(砂、石、黏土)基本是露天開采,目前共有廢棄礦山200多處,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就有1.2處,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開采大大加重了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任務。
(四)稅率設計不合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一是稅率明顯偏低?,F行資源稅稅率設計于1993年,是按照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當時的產品價格來設計的,既沒有考慮經濟社會發展之因素,也沒有考慮同一自然資源在不同開采時期的品位等級可變性特征,且單位稅額明顯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場價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資源稅額自1994年以來卻一成不變,因此,國家并沒有因經濟的發展、物價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二是對確定適用稅額的權限過分集中?,F行資源稅制采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即對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由國務院決定,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稅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但是礦產開采單位和個人開采的資源品位、開采條件及負擔能力卻在不斷變化中。一般來講,資源條件3-5年(或更長一些)會出現一次較大的變化。而資源稅條例除確定了7類應稅資源的幅度稅額外,還對全國的原油、天然氣、煤炭、鐵銅鉛鎢錫鎳資源的大的開采企業,以及部分非金屬礦原礦的適用稅額,做出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自1994年以來變化不大,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靈活的選擇,也難以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三是未能充分體現組織收入的功能?,F行資源稅實行的是從量定額計征辦法,即按應稅資源產品課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征辦法,如每噸原油的單位稅額在8-30元之間,每噸煤炭的單位稅額在0.3-5元之間,然后再在此范圍內按不同區域、不同等級確定具體的單位稅額,這只反映了優質資源與劣質資源的單位級差收入,未能考慮自然資源的環境價值和財政價值,對資源輸出大省(區)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因為資源大省(區)并未能從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稅收收入,而對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卻需大量的投入,產出投入比例失衡,嚴重阻礙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五)稅費并存,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
我國目前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除了實施必要的稅收調節之外,還輔之以大量的費,處于稅費并存的局面,如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所涉及的稅費就有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且土地出讓金大大高于土地利用所涉及的稅收收入;對同一礦產品的開采也存在稅、費重復征收等問題,如對礦產資源的開采利用,既涉及到資源稅,也涉及到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等。稅費并存、以費擠稅的局面,嚴重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作用。
二、資源課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
對自然資源的開采、使用,除按正收一般的直接稅(如所得稅)和間接稅(如增值稅)外,不少國家還對其征收一些特別稅費,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礦區使用費
一是根據產量價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礦區使用費;二是按礦區面積征收礦區費;三是以租金、特許
本文原文權使用費等形式對某些礦產和石油開采征收使用費。如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亞、阿根廷等國家。這些國家征收的礦區使用費類似于我國目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等,具有對國有礦產資源開采以收費形式進行補償的性質。
(二)特別收益稅
部分國家對資源開采實現的利潤,在征收普通公司所得稅的同時,另征特別所得稅,主要體現在石油資源。如:安哥拉對石油生產企業,除按40%普通稅率征收一般公司稅外,還征收石油稅,其基本稅率為50%,并另征15.75%的附加稅(合計稅率為65.75%);挪威對來自油氣生產和石油管道運輸的所得課征50%的石油收益稅,且不能在公司稅前扣除。
(三)資源開采稅
目前,有不少國家或地區對資源開采活動按資源開采量或價值征收屬于間接稅性質的開采稅,稅率往往因不同資源類型而不同。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對不同的自然資源分別開征開采稅,對石油征收石油開采稅,對天然氣開征天然氣開采稅,對煤、礦石、鹽、硫等征非石油礦產開采稅。其中除石油開采稅實行從價定率征稅外,其他的實行從量定額征收。這同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制基本相同,只不過我國對應稅資源均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沒有實行從價定率征收
根據我國是個自然資源較為稀少,尤其是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這一特點,應該在開采消費自然資源的環節征收資源稅,并且對不同的資源采用不同稅負的方法。
三、資源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經濟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要求,通過擴大資源稅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合理設計資源稅率,確立資源稅制的應有地位,充分調節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明確納稅主體,抑制資源無序開采
現行資源稅制將納稅主體界定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此規定,在采礦領域,應認定不管是何種單位還是個人,誰開采即由誰繳納資源稅。而現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則明確由采礦權人繳納。納稅人與納費人的界定不盡一致,容易導致開采人與采礦權人在資源稅納稅義務的確定上相互扯皮。從法律角度來考慮,應將納稅主體界定為所有權人即采礦權人,誰擁有,誰繳納,便于資源稅的日管和法律責任的追究。
(二)拓寬稅基,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借鑒其他國家實施資源稅制的成功經驗,按照資源稅的稅種屬性,應將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應予保護的自然資源,包括: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地熱資源等自然資源,但考慮我國全面開征資源稅還有一定的難度,可采取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辦法,逐步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一是盡快開征水資源稅。水為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要素。有關資料表明,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僅相當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國600多個城市有400多個供水不足,其中嚴重缺水的城市有100多個,年缺水總量達60億立方米。就我國的現狀而言,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缺乏;另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率低、浪費嚴重。據此,我們認為,應盡快在全國范圍內開征水資源稅,對所有開采或取用各種天然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礦泉水、地熱水等)的均納入征稅范圍,按照開采量或取用量在開采或取用環節征收,在稅率的設計上,應考慮我國幅員遼闊、水資源分布極不平衡的實際,可確定較大的稅率幅度,在幅度范圍內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具體稅率,同時,取消目前的水資源費,通過稅收真正起到保護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二是盡快開征砂石料資源稅。隨著建筑業、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建筑砂石料開采量、使用量居高不下。由于對砂石料開采管理不嚴格以及稅收調節不到位等,致使砂石料無序開采,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并造成大量稅收流失,國有資源的價值難以體現。我們認為,開征砂石料資源稅已成當務之急,可將所有在陸、江、河、海開采的建筑用砂、石料納入砂石料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合理設計稅率,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環境發揮應有的稅收調控作用。
三是適時開征土地資源稅。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鑒于我國現行對土地課征的稅費過多、范圍過窄、減免過寬、稅率過低、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等狀況,可將現行的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歸并為土地資源稅,并在現行土地開發利用稅費負擔的基礎上,合理設計土地資源稅的稅率,擴大土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以土地資源稅來調控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三)調整計稅依據,明確資源稅的屬性
資源稅是對開采利用國有資源而征收的一種稅,只要有開采國有資源的行為發生,只要開采了國有資源,均應繳納資源稅。而我國現行資源稅是以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中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的,這顯然很不合理。因為自然資源被開采后,無論納稅人是否從開采資源中獲得收益,自然資源實際上都已經被“利用”,鑒于此,應本著簡化稅制的原則,將資源稅計稅依據從現行的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改為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產量計征。這一方面更能體現國家對國有資源的調控和保護思想,進一步明確資源稅的屬性;另一方面促使納稅人能從自身利益出發,合理開采自然資源,盡可能減少所開采資源的積壓和浪費,使有限的資源能夠得以更好的開發利用。
(四)提高稅率,充分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
1.要充分體現資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對該類資源開采的限制程度。對不可再生的稀缺度高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強,在稅收上就應設置較高的稅率;反之,對一些可再生的稀缺度不大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相對弱一些,在稅收上可設置相對低一點的稅率。
2.增強資源輸出地區的經濟發展能力。比較而言,資源輸出型地區的經濟相對不發達,如我國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入地,而西部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出地,要提高資源輸出地的經濟發展能力和水平,就應該運用稅收政策來提高資源輸出地的財力,提高資源稅稅率是一種最簡捷的辦法,這也是符合國家支持西部大開發政策的。
3.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某一稅制的地位高低,除了稅收立法層次高低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還是組織收入量的多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高低,這也是地方政府所關注的。現行資源稅不被看重,同資源稅稅率過低,且10年不變,組織收入的功能弱化是相關聯的;而要提高資源稅制的地位,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就必須提高資源稅的稅率。
4.調整資源開采的級差收入。資源市場遵從的是優質高價、劣質低價的價值規律,因此,在稅率設計上,也應體現優質資源稅率從高、劣質資源稅率從低的原則。
5.反映資源開采的外部成本。按照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資源的有害物質含量越高,在開采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就越大,國家對環境治理的投入就越多,而這種投入必須通過以稅收的形式來籌集資金,因此該類資源的資源稅稅率就應越高,反之則設計相對低的稅率。
根據以上原則,在擴大資源稅覆蓋面的基礎上,對原油、金屬類礦產資源、礦泉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稀缺度高的自然資源應從高設計稅率,其他類資源可相對從低設計稅率,以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以及國家對自然資源稀缺度的調控度。在具體的稅率設計上,考慮我國幅員遼闊的實際,一方面要拉大稅額幅度,由地方政府(省級)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的稅額,有利于資源大省在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經濟利益,來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總體單位稅額,實行差別稅率,對稀缺或環境破壞力強的資源,應確定其資源稅的稅負不能低于10%,一般資源的稅負不低于5%,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清費立稅,充分發揮稅收調節功能
通常收費的理論依據是公共部門為社會成員提供特定服務和特定設施而收取的經濟補償。但從目前應稅的資源產品稅、費負擔情況看,過多的收費必然導致資源稅功能的弱化,且許多收費從其性質看,是屬于稅收范疇,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收取的,如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出讓金、水資源費等。因此,我們認為,應從清費立稅、減輕負擔、強化稅收功能的角度出發,全面清理現行開采利用國有資源的各類收費項目,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行費改稅,目前可將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歸并進礦產資源稅,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等,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六)規范減免,保護資源合理開采利用
稅收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征稅,在社會進行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從而調節人們的社會經濟活動,實現國家的各種目標。在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經濟體制下,要實現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長遠目標是不能完全靠市場機制來實現的,國家的適當干預必不可少,而稅收這一重要的經濟杠桿在資源保護中將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合理的資源稅收政策,不僅會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還能起到保護資源及宏觀控制的作用,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資源經濟政策的總體目標就是促使社會經濟活動中產生的資源社會成本(外部成本)內在化,即有效實現資源價值的最大化。筆者認為稅收調節手段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之一:如通過對可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行為進行稅收減免優惠措施來鼓勵再生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增加不可再生資源的稅賦比重來引導消費群體對可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以培育成熟的循環經濟等稅收調節手段,能有效防止不可再生資源(特別是希缺資源)的過早滅失。資源稅收的價值在于為人類持續發展加注利益的燃料,所以資源稅收制度是一種利導性制度。將資源保護納入稅收制度,利用稅收杠桿保護自然資源,已經成為許多國家稅制改革的發展趨勢。
二、資源稅制建構的法理基礎
1.法治理論
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收的征收和繳納必須基于法律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依據,國家就不能征稅,任何人也不得被要求納稅。稅務機關不能在找不到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征收稅款。這里所指的法律僅限于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F代各國普遍把稅收法定主義作為憲法原則加以規定:如美國憲法就規定征稅的法律必須由眾議院提出。法國憲法第34條規定“征稅必須以法律規定”。日本憲法第84條規定“征收新稅或改變現行稅收,必須以法律定之”。等等2.我國也已明確規定了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納稅人和征稅機關都必須按照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力,征稅機關并不具有自由裁決權,更沒有法律規定之外的任何權力?;诂F代法治社會的要求,資源的有償使用應摒棄行政手段的不當干預,通過征收資源稅,用法律來確保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順利進行,以防行政部門利用行政手段收取資源費的隨意和無序。
2.公平理論
公平一直都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價值。公平應屬于正義的范疇,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述“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社會各種資源、利益以及負擔之分配上的正義,可稱為“實體正義”;二是社會利益沖突之解決上的正義,可稱為“形式正義”或“程序正義”
3.資源稅作為國家調節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必要手段,應優先考慮公平,在全體社會成員中平等的分配資源。資源稅所追求的公平充實了傳統的法律公平價值觀念,并對后者造成了沖擊,極大地拓寬了法的價值空間。有學者認為,“環境法則以現實的不平等為基礎來建立公平體系,在承認市場主體資源稟賦差異的前提下,給每個主體以‘相對特權’,追求結果大體公平,即以不公平求公平,在這種公平觀下,財產和收入差距太大是不公平的,因而應該適當遏制;犧牲當代人和后代人的環境利益的單純經濟發展是不公平的,必須加以控制。
4.因此根據此觀點,筆者認為資源稅收制度所追求的公平應當包括代內公平、代際公平以及權利公平。從公平性角度出發,資源稅是調節資源數量和質量差異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手段。
三、中國資源稅制的完善
要建立完善的資源稅制,有必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根據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我國的資源稅收體系進行綜合重構。這無疑是一項長期、艱巨和復雜的任務。筆者認為,改革和完善資源稅收管理體制的新舉措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實行資源稅收調控的制度性手段和臨時性手段相結合,以制度性手段為主,臨時性手段為輔。
基于稅制的穩定性、公平性、簡化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資源稅收調控手段的運用應盡可能地在稅制設計時全面考慮政府調控的要求,將調控措施體現在規范的稅制中,使其形成一種對自然資源有效運行的制度化調控。當然,市場經濟的運行有許多不確定性,很多情況下需要采取一些臨時性的稅收調控手段。但應盡可能少地采取臨時性的稅收調控手段,其只能作為一種拾遺補缺,不能對其形成長期依賴,更不能動輒采取臨時性的優惠措施。
2.根據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實行差別稅率和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使我國的稅收制度向著與資源更友好的方向轉化,今后應更充分地利用稅收優惠和稅收差別的手段來體現環境政策的要求。筆者認為首先應將資源稅分成兩大類即可再生資源稅和不可再生資源稅,分別確定其相應的基本稅率,在這種“兜底稅率”的基礎上再考慮其相關的稅額幅度和減免優惠措施。同時在對某類資源實行減免優惠措施時,必須遵照資源稅收法律的有關規定和法定程序進行,沒有法律規定的不得進行任意減免優惠,而且還應該有相應的年限設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資源稅收法制化,也才能有效的避免稅收職能部門的尋租行為。在基于以上規劃的范圍內,分別在以下幾個環節進行不同的稅收法律制度構建:一是在投資環節,鼓勵企業進行不可再生資源的替代資源的開發與可再生資源的節能降耗環保的固定資產投資,對此類投資減免固定資產投資方面的調節稅或允許此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鼓勵企業投資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等;二是在生產環節,鼓勵企業進行高效、節能與清潔生產,對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安裝節能設備進行生產的企業以及綜合回收利用廢棄物進行生產的企業在增值稅、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對生產中嚴重損害資源、浪費資源的企業加重稅收。三是在消費環節,鼓勵資源節約型消費行為,對利用可循環利用物資生產的產品、可再生能源以及廢舊物資生產的產品等征收較低的消費稅,對稀缺資源或以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材料的消費品征收較高的消費稅;四是在資源的研制和開發、技術的革新等領域給予所得稅上的優惠等,以鼓勵和促進科技的進步和發展??傊?,通過稅收的差別來引導人們選擇對資源友好的生產和消費方式,保障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
3.推行稅費改革,綠色資源稅制
目前,我國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大多還是以收費的方式來進行管理,而以稅收的手段特別是具生態效益的資源稅在我國還處于十分幼稚的階段。在我國當前資源被濫用而危及資源安全的嚴重局面下,實行稅費改革(如水資源費改為稅)、綠色資源稅制是我們必須加以研究和強化的重要課題。
4.在進出口環節征收資源調節稅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貿易交往日趨密切,外資企業如潮水般涌向我國這片資源富集的土地。為了吸引大量的外資,我國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當然也包括稅收優惠等經濟措施。在技術、資金短缺時期,這些方針措施無疑是正確的。但是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隨著我國資源短缺壓力的增加和對資源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國也有必要在進出口環節征收資源產品調節稅。對進口的那些我國急需稀缺的資源產品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而對那些出口的消耗國內大量的自然資源,或者是進口具危險物質性的原材料、初級產品和成品征收進口或出口環節的資源調節稅。
5.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提高征稅標準,以增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控力度
首先,堅持有償開采原則,實行等同納稅,普遍征收,使資源稅成為對所有生產企業和用戶都有監督作用的經濟措施??煽紤]將實行保護性開發的林業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草場資源等納入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有效地控制人為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行為發生。其次,資源稅的單位稅額普遍較低,不足于影響納稅人的經濟行為。在理順資源價格體系的同時,適當提高資源稅的征收標準是很有必要的。對污染程度較重的資源以及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特別稀缺的資源要課以重稅。
對于礦業領域內的投資者或潛在投資者,了解并熟悉現行法律法規甚至是地方性規定對于礦業稅收的具體要求,是極為重要的。因為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或影響著投資者投入成本與資本回收之間的比例,資金壓力大小,以及收回成本時間等諸多方面,進而左右著投資者是否進入礦業領域或具體進入哪個礦種領域。
礦山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繳納多項稅收。歷經多次稅收政策改革,對于礦業領域內稅收的征收種類,征收范圍,征收幅度等,我國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備的法律體系。盡管相關政策從理論層面仍然存在諸多爭議,實踐操作上也受到眾多質疑。然而,從實務角度來講,相關法律政策并不因為爭議或質疑而不被執行。一旦在稅收方面出現漏洞,礦山企業將會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二、現行礦產資源開發稅收法律政策體系概覽
對于礦山企業來說,其需要繳納的稅種既包括一般企業可能面臨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以及營業稅等稅種,也包括只有本行業內企業才需要繳納的資源稅,具體來看,礦山企業需要繳納的主要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筆者將于下文這些稅種的征繳的范圍以及征繳標準等諸多問題進行詳細闡述。
(一)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顧名思義,只有取得所得,才需要繳納該稅種。詳細來講,就是企業就其每年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向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說,目前內外資企業的稅率統一調整為25%.如果外國企業在華從事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持續時間超過該外國企業所在國與中國在雙邊稅收協定中約定的期限,則從稅法角度來看應視其已在中國設立了機構場所,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同樣為25%.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外國企業在華從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生產經營活動,通常應到區域主管的海洋石油稅務分局而不是普通的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
(二)營業稅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對于礦產勘查企業來說,如果接受委托對外提供除鉆孔打井之外的簡單勘探服務,則應按照“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如果企業接受委托從事地質鉆探、打井、爆破等其他工程作業以及為礦山企業提供建筑物、構筑物、礦井、與礦山不可分割的采礦機電和其他機器設備修繕所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建筑業”稅目來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三)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只要在境內銷售貨物,就是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普通稅率為17%.如果銷售的產品為煤氣、石油液化氣、沼氣或者居民用煤炭制品,稅率則為13%.國家為了鼓勵某些行業的發展,還專門制定了增值稅的減免政策。例如,自1994年稅收體制改革以來,我國對黃金礦山、冶煉企業生產、銷售的黃金一直免征增值稅。
(四)資源稅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從事特定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繳納資源稅,征收范圍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金屬原礦,鹽等?,F行政策對上述不同的礦種實行不同的稅率政策,從量征收,銷售產品的量越大,需要繳納的資源稅越多。
資源稅稅率一覽表礦種稅率原油14—30元/噸天然氣7—15/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噸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黑色金屬礦原礦2—30元/噸有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固體鹽10—60元/噸液體鹽2—10元/噸盡管,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只有國務院才能決定資源稅稅目以及稅額幅度的調整。但是現實中,很多地方稅務部門都向國家財政部以及國稅總局申請調整某一種或多種礦產資源的資源稅稅額。例如,山西省境內的煤炭資源稅稅額于2004年就已經調整至3.2元/噸,今年新疆境內的煤炭資源稅稅額也調整到3元/噸。
1.2設計暴雨及洪水采用面積加權平均法計算望謨河流域(敢賴以上)多年平均降水量,經初步分析計算,望謨河流域多年年平均最大一日降水量均值為106.4mm,相應年最大24小時降水量均值為119mm,Cv取0.45。結合貴州省水文水資源局最新的有關等值線圖,本次設計采用的設計暴雨參數為:確定多年平均年最大24h降水量均值(H24h=1.12H1日)為119mm,Cv為0.45,Cs/Cv為3.5。新屯水庫壩址集水面積35km2,幾何特征值θ=17.4<30且25≤F<300km2。根據“雨洪法”計算公式及相關參數計算,新屯水庫壩址設計洪水計算成果表2所示。
本次設計在新屯水庫壩址上游納過水庫調查到2011年歷史洪水,洪峰流量為220m3/s,比擬到壩址處洪峰流量為243m3/s,重現期為20年一遇。根據雨洪法洪水計算成果,新屯水庫壩址斷面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為247m3/s,比本次工作調查到20年一遇洪水大1.6%。由于設計流域集水面積小,洪峰流量不大,歷史洪水位差異不大,洪水位的準確性及河道糙率的取值大小對洪峰流量的影響較大,本次設計采用雨洪法計算的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比歷史洪水大1.6%,本次洪水設計成果基本合理。
2工程建設規模符合性論證
2.1水資源利用規劃符合性論證根據《望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五規劃綱要》,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左右,因此本工程現狀水平年2010年至規劃水平年2020年供水區域內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取9‰。經預測,規劃水平年設計供水人口8萬人。設計用水量按照《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SL310-2004)的規定進行計算。根據需水量預測,2020年新屯水庫供應區內望謨鎮人飲總需水量為3.667萬立方米/天(最高日),年均總需水量為1338萬立方米/年。人均需水量為167.25m3(/人•年),人均綜合用水量458L(/人•天),日變化系數1.3。根據《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2006),結合生活用水現狀,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居民生活消費水平提高、節水器具普及、水資源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水價政策及水價調整、暫住人口變化等因素,供水范圍2020年綜合生活人均凈用水量為458L/人.d。用水定額在南方地區村鎮是屬于合理水平。因此新屯水庫P=95%城鎮供水488萬立方米,納壩水庫P=95%城鎮供水679萬立方米,新屯水庫和納壩水庫聯合起來能滿足望謨縣城需水量,供水規模符合規劃要求。
2.2防洪規劃符合性論證望謨縣防洪能力需達到5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橄欖橋~兩庫區間考慮為同頻率洪水,新屯水庫和納壩水庫考慮為相應洪水。區間50年一遇洪峰流量為653m3/s,故上游兩庫總安全控制下泄量為40m3/s。經計算,納壩水庫控制下泄流量為23.5m3/s,新屯水庫下泄流量為16.5m3/s。根據本流域的洪水特性,本次擬定8月~次年5月為汛后洪水,正常蓄水位730m,對應的庫容560萬立方米,汛限水位720m,對應的庫容321萬立方米,防洪高水位731m,對應的庫容589萬立方米,防洪庫容268萬立方米,滿足望謨縣城市防洪要求。
二.問題的分析
2.1關于背景的分析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且分布很不均勻,南方地區水資源較為豐富,占到全國的80%以上,而處于干旱半干旱的北方地區,水資源十分匱乏,許多學者調研提出要徹底解決中國北方水資源短缺的問題,不需采取跨流域調水,即“南水北調,南水北調工程2002年末正式動工,此舉將極大化解北方城市的供水壓力,在為工業服務業提供水資源的同時,也將大大提高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環境,它不僅可以長生巨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其長遠的社會和生態效益更無法估量。
2.2問題一分析
要綜合考慮各種情況,給出2010年每個城市的調水分配指標,使得各城市的總用水量情況盡量均衡,我們考慮讓每個城市都能供上足夠的水,首先假設110噸全部用來解決這20個城市的用水問題(其中包括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及其服務業用水),“盡量均衡”的意思就是說讓更需要水的城市多得到供水。由此為了更好的分配110噸水資源我們分別預測2010年的人口,工業情況以及服務業情況,再假設人均生活用水量,萬元,服務業用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均保持不變,即可預測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及其服務業用水的情況,再根據相加求和即可得到該城市總用水量,再根據求權重依次分配。
2.3問題二分析
由于各城市的基本狀況和自然條件不同,對相同的供水量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不同,從經濟效益的角度,要注意到,每個城市的工業和綜合服務業的發展受產業規模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時間內無限制的增長這一特點,我們采用logstic模型進行分析。工業產值及其服務業均可用灰色系統模型進行預測。
三.模型的建立
3.1預測2010年人口的模型
3.1.1模型的假設
1)假設各個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保持不變。
2)假設個個城市間人口數相對平衡,相互獨立,互不影響。
3.1.2符號說明
1)x(t)為第t年某個城市的人口數
2)r(x)為自然增長率,是自然資源和環境條件所能容納的最大人口數量。
3.1.3模型的建立
于是有:
(1)
對的一個最簡單的假定是,設為的線性函數,即
(2)
設自然資源和環境條件所能容納的最大人口數量,當時人口不再增長,即增長率,代入(2-2)式得,于是(2-2)式為
(3)
將(2-3)代入方程(2-1)得:
(4)
解方程(2-4)可得:
(5)
3.1.4模型的求解
為了對以后一定時期內的世界人口數做出預測,我們首先根據所給的數據依次求的全部城市的人口數。記為x=x(i,t)為第i個城市在第t年的人口。
將2000年看成初始時刻即,則2001為,以次類推,以2010年為t=10作為終時刻。用函數(5)對表3.1.1中的數據進行非線性擬合,運用Matlab編程得到相關的參數,可以算出可決系數(可決系數是判別曲線擬合效果的一個指標):
3.2預測2010年工業總產值和服務業總產值的logstic模型
3.2.1模型假設
1)工業產值和服務業產值也按logistic模型增長。(經過大量的資料證明工業產值和服務業產值的增長率在前面是逐漸的變大,后逐漸變小這符合logstic模型的增長趨勢。)
3.2.3模型的建立
把上面第i個城市第t年的工業產值和服務業產值分別記為I(i,t){industry}S(i,t)[],則把第i個城市的人口增長模型中的x(t)改寫成工業總產值和服務業總產值的logstic模型。
3.3綜合調水問題
3.3.1模型的假設
1)個城市之間相互獨立互不影響。
2)假設個城市人口,工業產值,服務業產值增長率保持不變。人口用水量不隨時間變化,工業萬元增長用水不變和服務業萬元用水不變。
3)水只能一次性利用,不考慮循環利用。
4)個城市都處于缺水狀態,都從外地調水,之間并不存在互不調水的問題。
3.3.2符號約定
3.3.3模型一的建立
為了使最大限度的使該地區的經濟達到快速發展即
已知生活用水,工業用水以及服務業用水分配時所占的比例0.4,0.38,0.22
所以得
我們將人的生活用水按個城市所占人口平均分配,即
設人均產值為k則
(其中x為工業產值,y為綜合服務業產值,rwei人口數)
設第i個城市的人均產值增加為
則
令為第i個城市在第n年的人均產值
(式中的n不是次方,而是第n年的含義)
設c為貧富差距,(一常數)為起初的貧富差距
貧富差距C定義為
為了不使貧富差距拉大我們要求
則得到一個規劃問題
目標函數:
然而,我們考慮到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工業用水以及綜合服務業對水的污染程度有所不同,我們的出了第二個模型如下
3.3.4模型二的建立
三者對單位體積的水所帶來的污染程度(污染后單位體積的水的凈化費用)分別記為,則總的污染損失
第i個城市的總污染程度記為則
目標函數則為
即
設(其中除去污染因素損失的凈經濟效益)
則優化模型改寫為
四.模型的求解
4.1生活用水的分配
生活用水我們按人數平均分配已知生活水的比例0.40,則
根據得出下表如下:
五.模型檢驗及其結果分析
5.1模型的檢驗
隨著時間的增長我們發現人均產值在變小,人民生活用水質量不會差異很多,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小。
5.2模型結果分析
結果較為準確,到2010年20個城市工業調水最多的是第20個城市
六.模型優缺點分析
6.1模型的及其不足之處之處
模型一中按城市人口平均分配生活用水,雖然有所不足,但是能化簡問題,使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模型一可以看成模型二的特例,當很小時,可以忽略。的值要具體分析應用,由于地域不同可能會不一樣。
模型沒有考慮增速變化的情況,而且沒有考慮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問題,在全國實行科學發展觀的今天我相信的值會越來越小。
6.2模型的優點
1)用logstic模型人口,預測工業和服務業較為準確,因為增長率按照時間在降低,就像美國的經濟一樣,總有一天會出現停滯狀態,也就是說增長了最后會變成0,但是不是說絕對的這只是一個階段的變化而已。
2)本模型考慮了環境污染的問題,用單位體積凈化的成本來表述污染的程度,此處為本模型創新之處。
七.模型的改進
7.1關于2010年個數據的預測
可以用灰色系來預測2010年的工業產值及其綜合服務業總產值,由于計算復雜所以采用簡單的logstic預測。
7.2關于線性規劃模型
計算過程中遇到了的的大小,可已經一步修正。
7.3運算運用矩陣
可以用matlab7.0直接求出二十個城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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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區屬淮河流域湖東京杭大運河水系,區內大小河流共17條,多發源于山丘地帶,均屬季節性河流,自東向西,自北向南分別注入京杭大運河和微山湖。區內主要河道為薛城大沙河、周營沙河以及位于常莊、沙溝、周營等鎮內的小河流。
全區面積506平方公里,轄六鎮一街,361個行政村,至2002年底,總人口達44.91萬人,其中薛城南部地區主要包括沙溝鎮和周營鎮,人口18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40%,共有耕地20萬畝,約占全區耕地面積的58%,而水資源量僅占全區水資源總量的24%,水資源的貧乏嚴重制約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水資源資源的可持續利用。2.水資源狀況
南部地區河流主要有周營沙河以及位于常莊、沙溝、周營等鎮內的小河流,發源于山丘地帶,均屬季節性河流,自東向西,自北向南分別注入京杭大運河和微山湖。該區域無大中型水庫,50年代后期先后興建了小營、南常三村、九隊等5座小型水庫,塘壩110座,總有效蓄水能力為300萬立方米。2.1地下水
薛城南部區域地質屬薛南變質巖區,總面積217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43%,區域內隱伏著太古界片麻巖,花崗片麻巖,地下水賦存于風化裂隙中,巖層風化深度較淺,貯水條件較差,水量很小,單位涌水量小于10m3/d。地下水主要為附近農村生活及生產用水,對工農業取水無集中開采價值。
參考2001年棗莊市水資源試驗站提交的《棗莊市地下水資源評價報告》和1997年省水利廳科教處組織專家評審驗收的《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地下水規劃管理研究》成果有關成果數據:薛城區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9000萬立方米,其中薛城南部地區1350萬立方米,可開采量僅700萬立方米。
根據棗莊市歷年地下水資源量計算成果,統計為地下水資源量豐水年份有15年,平水年份有16年,枯水年份有13年(特枯年份有6年)。2.2地表水
依據1993年《薛城區水資源長期供求計劃編制》以及棗莊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01提交的《棗莊市地表水資源分析評價報告》有關成果數據:薛城南部地區多年平均降雨量803.7mm,多年平均降水總量為1.75億立方米;薛城南部地區多年凈流量4375萬立方米,其中周營大沙河年凈流量2160萬立方米。
根據統計資料,薛城區1956~1999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104億立米,折合徑流深230毫米,其中周營大沙河年徑流深為217.1毫米,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800萬立方米。2.3水資源特點
一、降水特征:薛城南部區域降水量具有以下特征。
1、降水季節變化大。年降水量的70~80%,集中在汛期6~9月,且7、8月份降水量又占全年降水量50%左右。
2、降水量年際變化大,存在著豐枯交替,連枯、連豐的現象。
二、地表徑流特征:地表徑流在地域時空分布的特點,總趨勢同年降水量基本一致。
1、區域分布不均勻,山區為高徑流區,平原區為低徑流區。
2、季節變化大,徑流量年內變化劇烈。汛期暴雨產生洪水,發生洪澇災害,枯季徑流量小,時常發生河道干涸,水源十分不足現象。
3、年際變化大,豐枯交替,連豐和連枯水的情況經常發生。
三、地表水資源特點:由于汛期降水集中,造成地表徑流量可利用率較低,流失量大,盡管興建了一批攔蓄工程,但攔蓄量不足地表徑流量的10%,存在一定的開發潛力。
四、旱澇災害頻繁:由于降水特征季節性強,年內、年際變化大,地域分布不均,年內變化反映夏多冬少,秋多春少;年際變化反映偏旱年多于豐水年,旱多于澇。據史料記載,大面積洪澇災害平均5年一次。干旱危害經常發生,其中春旱危害面積大,持續時間長,給農業生產、人畜用水造成困難,2002年干旱造成該區域內大面積糧食減產,嚴重區域出現絕產現象。2.4水資源總量
南部地區平均年徑流總量為3430萬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資源量為2730萬立方米,地下水資源量為700萬立方米。由于徑流主要由降水形成,因此徑流變化特征與降水相似,汛期來量集中,約占全年的58.2%,攔蓄工程少,造成徑流大量流失,容易發生洪澇災害。
隨著人口增長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薛城區南部水資源短缺問題,將使工農業用水更加緊張,將嚴重制約南部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3.存在的問題
由于薛城南部所處的地理位置,降水年際、年內分布極不均勻,經常出現旱澇災害同地持續發生。汛期面臨洪澇災害嚴重,旱季又面臨水資源緊缺的問題。近幾年連續干旱,造成薛城南部地區嚴重缺水,絕大部分河道斷流、水庫塘壩干涸,大面積糧食作物因缺水減產、甚至絕收,嚴重影響了南部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從長遠的角度看,隨著城市的發展,缺水問題將更為嚴重。為此,我們必須根據薛城南部地區的實際情況,防汛與抗旱、攔蓄與防洪相結合,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水資源的關系,在跨流域調水工程沒有建設配套前,充分利用洪水資源緩解缺水問題成為可能和必要。4.利用洪水資源的措施4.1進一步擴大控制洪水的能力
薛城南部地區是我區旱災高發地區,水資源人均占有量約占全區的24%,年降雨量的60%左右集中在汛期兩三個月,洪水峰高量大,特別是較集中的幾場大雨的洪水流量甚至高達40%~60%。目前所建設的攔蓄工程只能控制年總徑流量的10%,洪水控制能力很低,致使大量的洪水資源得不到利用而白白流失。由于沒有攔蓄,大量洪水短時間內排走,洪水過后,隨之而來的便是干旱。為此,解決缺水問題,首先要對現有水庫進行加固處理,在保證水庫運行安全和來水量充足的前提下,進行必要的擴容,增加現有水庫塘壩的攔蓄水能力,經薛城區水務局統計、分析、論證南常系列水庫有較大擴容的潛力,其中小營水庫擴容能力最大,可增加興利庫容46萬立方米;其次,在攔蓄條件好的區域新建攔蓄洪水工程,特別是在沙溝南常山區丘陵區域內,新建一些小水庫、小塘壩,進一步增強控制洪水和利用洪水資源的能力。
在進行攔蓄洪水的同時要建立健全水庫、塘壩等攔蓄工程洪水調度機制。目前薛城區已建立自動化量雨系統,但是還不是全面自動化雨情雨量監控,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的進步,薛城區防汛指揮系統的將逐步建立并完善水庫、塘壩等攔蓄工程的自動監測,不斷提高水利工程攔蓄洪水的能力。因此,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建設水庫、塘壩洪水自動化監測調度工程,最大限度地發揮水庫、塘壩的攔洪、蓄水、供水作用,科學調度,減少資源浪費。4.2充分發揮河道蓄洪作用
薛城區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為804毫米,其中夏季占59.2%,薛城南部地區大小河流年總徑流量約3430萬立方米,其中汛期洪水總量約占河流總徑流量的60%。區域內河流一般源短流急,河道有水期往往集中在汛期某個洪水過程,如果不抓緊攔蓄洪水,一場洪水短短幾天就流走,因此,要充分發揮河道天然蓄滯洪水的作用。目前國內外許多地區對河道進行多級開發,修建多級攔河壩,一方面利用河道攔蓄洪水,減少下游防洪壓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洪水資源,改善周邊環境,增長洪水與地面的接觸時間,增加地下水的補給。周營大沙河是南部最大的河流,多年評價徑流量1800萬立方米,除上游有小型水庫1座外,基本沒有攔蓄工程,河水利用率不足5%,開發的潛力很大,如果攔蓄量達到20%,通過灌溉工程配套建設,可改善灌溉面積1.5萬畝,有效改善沿河兩岸的水利條件,緩解用水緊張的局面,減少引湖灌溉的費用。根據周營大沙河的長期規劃治理方案,該河道經綜合治理后攔蓄量將達到40%,可有效的改善河道沿岸水環境,緩解嚴重缺水的局面。山東省膠東地區連續兩年嚴重干旱,河道攔洪工程發揮很大作用,威海、煙臺兩地攔河壩共攔蓄洪水約1000萬立方米,使膠東地區缺水緊張局面得到緩解。這些成功攔蓄洪水的例子為薛城南部的水資源提供發展模式,使攔蓄汛期洪水資源緩解薛城南部缺水問題成為可能和趨勢。4.3建立水資源價格機制
水作為重要的生產資料,與原料、工具有同等的意義,都是商品,應具有其本身的價值。在市場經濟杠桿調節作用和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水價格的配置資源的功能,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制訂水資源的價格政策。
2松遼委審核成果
2012年12月31日,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以松遼規計[2012]340號文下發了《松遼委關于黑龍江省通河縣二甲溝水庫建設項目審核意見的函》,其中:水資源配置方案中的二甲溝水庫建成后,從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量4352萬m3(實際為多年平均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占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年徑流量38269萬m3的11.37%;二甲溝水庫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應該為供水量)5062萬m3,扣除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入庫水量3233萬m3,水庫利用本流域(指富拉渾河)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1829萬m3,占壩址以上多年平均年徑流量4520萬m3的40%。
3分析與討論
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
3.1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
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處,該工程地點以上流域面積1307km2,占全流域面積的71%,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取水口引水能力17m3/s。該取水樞紐處在首先滿足岔林河灌區和生態環境用水量的前提下,剩余的流量,采用二甲溝水庫近期調度運用圖,按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結果:引水口的多年平均實際取水量11189×104m3,占總來水量的29.2%;考慮輸水損失水量10%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占總來水量的26.3%。由于該工程地點引水期為每年的暢流期,一般情況下,每年灌溉期結束后(9月—10月)引水,故按Tennant法標準衡量,該取水樞紐工程地點的引水比例29.2%,即岔林河剩余水量比例為70.8%,正位于Tennant法對棲息地質量和流量關系表中的最佳范圍(60%~100%)。
3.2二甲溝水庫
二甲溝水庫壩址處總集水面積1492km2(實際集水面積約567km2),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水庫壩址以上流域面積185km2,占總集水面積的12.4%(實際集水面積的32.6%);岔林河引水口以上流域面積1307km2(分流面積約382km2),占總集水面積的87.6%(實際集水面積的67.4%)。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57.3mm),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年徑流量為4521×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44.4mm),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63.6mm),占總來水量的69%。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總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17.2%),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7×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2.93%;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55.19%。該水庫遠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4%),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76.61%;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8×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2.93%;多年平均棄水量2985×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20.46%。在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中,遠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的62.9%,該棄水利用量相當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說,在工程投資不增加的情況下,經過多水源、多水庫聯合調度運用后,二甲溝水庫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1]。
3.3水資源利用量
為了滿足水資源論證的需要,下面重點分析本流域富拉渾河和岔林河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二甲溝水庫總來水量由壩址以上本流域富拉渾河年徑流量和岔林河干流取水口處引水量,共兩個部分組成,故二甲溝水庫的本流域富拉渾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岔林河干流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不能按常規方法計算,應該采用多種方法,綜合分析后,合理選用。具體的計算方法簡單介紹如下:
1)方法1:單一水源估算法。具體為只考慮本流域富拉渾河來水情況下,采用二甲溝水庫近期調度運用圖,按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后,推求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然后,再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該方法雖然較準確,但前提條件不同(來水量和灌溉保證率等),計算過程復雜,環節較多,計算工作量較大,方法復雜,不易掌握[2]。采用方法1,本次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后,求得的二甲溝水庫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4130×104m3(其中:灌溉供水量3081×104m3,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91.4%,灌溉保證率為P=65%;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252×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5.57%;多年平均棄水量137×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3.03%。
2)方法2:入庫水量比例法。具體為按總入庫水量中所占比例,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該方法簡單易用,概念清楚,比較直觀。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來水量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占總來水量的69%。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56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881×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34.7%;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綜合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
3)方法3:灌溉供水典型年法。具體為先選擇某一年型作為典型年后,計算相應的灌溉供水量,再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該方法典型年的代表性直接影響計算精度,而且選擇的典型年不同,求得的灌溉供水量就不同,故任意性較大,不易掌握。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82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23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4352×104m3,應該為3592×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34.7%;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綜合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
3.4成果比較
上述的松遼委審核成果可以寫成: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實際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4352×104m3,考慮輸水損失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233×104m3,多年平均輸水損失水量1119×104m3,占多年平均實際水資源利用量的25.7%。該成果中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233×104m3,就是上述的方法3成果,但是輸水損失率方法3取10%,故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592×104m3,符合可研的采用成果,而松遼委審核成果中的輸水損失率為25.7%,偏大較多,與實際情況不符。本次分析成果(方法2):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實際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3881×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小10.8%;考慮輸水損失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493×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大8%;多年平均輸水損失水量388×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小65.3%。
4實際興利調度運用
擬建引調水工程建成后,水庫壩址以上及引調水口控制斷面以上實際來水量是未知的,而且是隨機的,因此,引調水蓄水工程實際興利調度運行時,采用試算法確定的引調水限制線Ht作為控制條件,為滿足各行業的用水要求(上限為設計用水量),進行興利調節計算,具體操作過程中,若各時段的庫水位Hj≤Ht,則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全力蓄水,否則立即停止引調水。為了不影響岔林河灌區及生態環境用水量,引岔入富工程在灌溉期(5月—8月)不引水,故每年具體的引水時間初定為4月中旬、下旬、8月下旬、9月、10月,共92d。具體的興利調度運用時,一般情況下,每年灌溉期結束后(9月—10月),盡量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多蓄水,并要求到每年10月15日左右時,水庫盡量蓄滿,供翌年枯水期用水;當遭遇特枯年時,若到了11月份水庫仍然蓄不滿,則翌年的4月份繼續引水,一直到水庫盡量蓄滿為止。在實際的水庫調度運用過程中,當庫水位落在洪水控制區(A)時,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及補充地下水要求全力供水的同時,立即停止引調水,而且打開泄洪閘進行控制泄洪,使庫水位始終保持在汛限水位附近,并隨時承擔攔蓄洪水的任務。當庫水位落在停止引調水區(B)時,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正常灌溉供水區(C)時,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量多蓄水,而且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正常城鎮供水區(D)時,仍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量多蓄水,而且城鎮供水按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灌溉用水在一般情況下,按設計用水量的50%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城鎮供水破壞區(E)時,繼續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可能多蓄水,而且城鎮用水在一般的情況下,按設計用水量的80%供水,并停止灌溉供水。當庫水位繼續降落至死水位H死以下時,全力以赴盡可能多引調水,并停止灌溉供水,然后按城鎮居民最低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控制供水的同時,采取其他應急措施,盡量解決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5結論與建議
5.1結論
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總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17.2%。二甲溝水庫遠期灌溉面積2.33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4%。在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中,遠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的62.9%,該棄水利用量相當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說,在工程投資不增加的情況下,經過多水源、多水庫聯合調度運用后,二甲溝水庫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處的多年平均實際取水量11189×104m3,考慮輸水損失水量10%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年徑流量為4521×104m3,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占總來水量的69%。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6111×104m3,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7×104m3,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總供水量6111×104m3,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其中: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56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881×104m3,占實際總引水量的34.7%。
隨著人類的進步和工農業生產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水并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而是人類社會正面臨的緊缺資源。日益嚴重的水資源短缺和嚴重的水環境污染困擾著國計民生,而且也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缺水,其中嚴重缺水的國家已達四十多個。我國同樣面臨水資源緊缺的現實。我國人均占有水資源2700m3,僅相當于世界平均值的1/4。近年來,生產和生活用水需要量不斷增加,因此甚感水資源之不足。
一、我國水污染的狀況
1.1地表水體污染。我國污水的年排放總量已達600多億噸,其中80%以上是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排入水域的污水。污水排放量的加快,使地表水體環境質量急劇惡化,江河湖海普遍受到污染,全國7大河流經過的主要大城市的河段,大部分水質污染嚴重,75%的湖泊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有的已經不適宜作為飲用水源。
1.2地下水體污染。地下水污染的特點“三氮”污染,硬度升高,酚、氰化物、砷、汞、鉻、氟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升高。這類物質不易分解,不易沉淀,并且容易被生物體富集轉化成毒性更強的有機化合物,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危害。
1.3降水酸化日趨突出。全國已有不少地區降落酸雨,并呈由北向南擴展之勢。近年來,全國降水年平均PH值低于5.6,導致酸雨地區城市地下水的PH值也明顯下降。水質酸化造成地下水總硬度增加、重金屬污染和有機物污染加劇。
1.4飲用水安全問題日益凸顯。按照國家衛生部頒布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規范》和國家建設部頒布的行業標準《城市供水水質標準》,我國有近一半的城市居民在使用不合格的飲用水。飲用水安全問題嚴重威脅到居民身體健康,成為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二、造成我國水資源破壞和水污染的原因
2.1工業廢水污染水在工業上主要是用于洗滌產品、冷卻設備、產生蒸氣、輸送廢物和作為生產原料以有稀釋等方面,幾乎沒有一種工業能夠離開水。而且工業的用水量非常大,要占人類整個用水量的80%左右,這么大量的工業用水,相應也有大量的廢水產生,工業廢水排放量約占總廢水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2.2城市污水污染隨著工業的發展又帶來了城市化,大量人口和工業高度集中于一些很小的地區,人們日常生活所產生的生活污水,據統計每人每天約有數百升左右,污濁負荷量為幾十克BOD。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氨基酸、動植物脂肪、尿素和氨、肥皂及合成洗滌劑等物質外,還含有細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2.3農業回流水污染農業上最大用水是灌溉,其中60%-90%蒸發損失,其余10%-40%滲入地下或從地表流走。由于耕種、噴灑農藥、施肥等工作,使這種灌溉回流水中含有較高嘗試的礦物質、富養肥料的有毒農藥,也會使水體污染。
2.4固體廢物污染及其它污染農業廢物、工業廢物和城市垃圾的數量和種類都非常多,如果轉入水中,也會污染水質,這類污染情況相當復雜。
三、針對原因采取的對策
3.1減少耗水量當前我國的水資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資源緊張,另一方面浪費又很嚴重。同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許多單位產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僅造成了水資源的浪費,而且是造成水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3.2建立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為了控制水污染的發展,工業企業還必須積極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拜謝必須單獨處理或預處理。隨著工業布局、城市布局的調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網的建設與完善,可逐步實現城市污水的集中處理,使城市污水處理與工業永治理結合起來。
3.3產業結構調整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業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環境的自然能力,變惡性循環為良性循環,起到發展經濟,控制污染的作用。關、停、并、轉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價高的企業。也要對耗水大的農業結構進行調整,特別是干旱、半干旱地區要走節水農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3.4控制農業面源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包括農村生活源、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的污染。要解決面源污染比工業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難度更大,需要通過綜合防治和開展生態農業示范工程等措施進行控制。
3.5開發新水源我國的工農業和生活用水的節約潛力不小,需要抓好節水工作,減少浪費,達到降低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調工程的實施,對于緩解山東華北地區嚴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庫、開采地下水、凈化海水等可緩解日益緊張的用水壓力,但修建水庫、開采地下水時要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影響。
3.6加強水資源的規劃管理水資源規劃是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工農業發展規劃的主要組成部分,應與其他規劃同時進行。
四、結束語
水是一種資源,取之于自然,用之于社會。過去由于人類活動的規模小,因而水資源相對較豐富,使人們認為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但是,由于經濟建設的發展,人類活動的規模的范圍擴大,水資源短缺與需求日益增長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無償采取,用之棄之,既是一種落后的社會觀念,也是對資源的一種浪費。人類依賴水而生存,水環境亦需要人類的保護而完成循環,兩個方面相互依存。保護水環境、珍惜水資源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水,滋潤萬物,與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水是甘甜的。但有時又是苦澀的;水是寶貴的,但有時它又泛濫成災;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卻變得污濁不堪;一切生物都離不開水,但在一些特別需要水的地方,它卻變得那樣吝嗇……面對我們日日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源一-水,我們知道的到底有多少?
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十分有限據世界銀行1998年對132個國家的統計,我國水資源總量占世界第4位,但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卻排到了82位。按照國際標準,人均水資源量2000立方米為嚴重缺水邊緣,人均1000立方米為人類生存起碼要求。目前我國有15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嚴重低于缺水線,有7個省、區(寧夏、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遼寧、江蘇)人均水資源量低于生存的起碼要求。
水污染程度嚴重,損失巨大據水利部對全國700余條河流約10萬公里河長開展的水資源質量評價,46.5%河長受到污染;10.6%的河長嚴重污染,水體己喪失使用價值。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嚴重。在全國七大流域中,太湖、淮河、黃河流域均有70%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海河、松遼河流域污染也相當嚴重,污染河段占60%以上,全國有1/4的人口飲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水。水污染直接影響著我國民眾生活、生存環境。
河湖萎縮,黃河斷流黃河從1972年開始出現斷流到1998年的27年間,黃河利津站共有21年發生斷流,斷流頻率已達四年五斷,共計斷流1050天,平均每個斷流年份50天,其中1997年斷流226天,斷流河段長達704公里,占下游河段總長的90%。海河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區的河流基本干涸,河口淤積加劇,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由于徑流劇減,城鎮排出的污水得不到稀釋。形成不少污水河,被形象地稱為:“無河不干,有水則污?!闭{查表明,近30年來,我國湖泊水面面積已縮小了30%。
西北地區水環境惡劣目前,我國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區湖泊于涸現象十分嚴重,部分湖泊含鹽量和礦化度明顯升高,特別是西北湖泊咸化趨勢更為明顯。新疆博斯騰湖,由于上游修建灌溉工程,導致人湖水量銳減,含鹽高的灌區退水又不斷入湖,因此,該湖在短短的10多年內就由淡水湖演變成咸水湖,湖水礦化度上升了6倍,水面減少120平方公里,水位降低3.54米。素有“綠色迷宮”之稱的準噶爾盆地西部的艾比湖,因60年代在湖區毀林開荒,70年代截流斷水,至今艾比湖湖面已由過去的1300平方公里減至600平方公里,干涸的湖盆已淪為鹽漠。曾為我國歷史上最大的咸水湖--羅布泊也已干涸。
濕地面積萎縮,生態蛻化由于人口增長,耕地擴大,生態類型擅變,我國濕地面積嚴重萎縮。北大荒的連年墾荒使這塊我國最大的濕地面積縮小了60%,三江平原的濕地面積已由建國初期的443萬公頃下降到190萬公頃。如不采取緊急保護措施,十幾年內三江平原的濕地將喪失殆盡。
南方圍湖造田后果嚴重圍湖造田是導致南方湖泊面積萎縮的首要原因。曾經蔚為壯觀的江漢湖群因圍墾而消失湖泊983個,面積減少2041平方公里,目前僅存湖泊83個,浩浩蕩蕩的800里洞庭在不到40年的時間內,圍墾面積達226萬畝,淤積與圍墾互為因果,導致湖區生態惡性循環。
地下水超采過量,引發環境問題由于地表水資源貧乏和水污染加劇,致使一些地區對地下水進行掠奪式開發,地下水超采十分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形成地下水域性降落漏斗149個,漏斗面積15.8萬平方公里,其中嚴重超采面積6.7萬平方公里,占超采面積的42.3%。多年平均超采地下水67.8億立方米,有的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已達60--80米,有些城市還出現了地面沉降,造成嚴重后果。
水土流失面廣量大,后果堪優我國己成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6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38%,其中水力侵蝕面積179萬平方公里。此外,每年流失土壤50多億噸,全國每年因水土流失新增荒漠化面積2100平方公里,因同樣原因而損失的耕地面積達7萬多公頃。黃土高原每年水土流失帶走的氮、磷、鉀就達4000萬噸,相當于全國一年的化肥產量。贏水污染事故頻發。近些年,全國各地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平均每年在1600起以上。1994年淮河特大污染事故,造成蘇皖兩省150萬人飲水困難。1996年春節后,淮河再次發生污染事故,使蚌埠市70萬人陷入水荒。近10年來,僅海河流域的水污染事故就達數百起,由水污染導致的地區間糾紛不斷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閱讀一份沉甸甸的水資源報告。
讀了這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你覺得我國的水資源存在那些問題?
地球的儲水量是很豐富的,共有14.5億立方千米之多。地球上的水,盡管數量巨大,而能直接被人們生產和生活利用的,卻少得可憐。首先,海水又咸又苦,不能飲用,不能澆地,也難以用于工業。其次,地球的淡水資源僅占其總水量的2.5%,而在這極少的淡水資源中,又有70%以上被凍結在南極和北極的冰蓋中,加上難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凍積雪,有87%的淡水資源難以利用。人類真正能夠利用的淡水資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約占地球總水量的0.26%。全球淡水資源不僅短缺而且地區分布極不平衡。按地區分布,巴西、俄羅斯、加拿大、中國、美國、印度尼西亞、印度、哥倫比亞和剛果等9個國家的淡水資源占了世界淡水資源的60%。約占世界人口總數40%的80個國家和地區約15億人口淡水不足,其中26個國家約3億人極度缺水。更可怕的是,預計到2025年,世界上將會有30億人面臨缺水,40個國家和地區淡水嚴重不足。
中國水資源總量為2.8萬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萬億立方米,地下水0.83萬億立方米,由于地表水與地下水相互轉換、互為補給,扣除兩者重復計算量0.73萬億立方米,與河川徑流不重復的地下水資源量約為0.1萬億立方米。按照國際公認的標準,人均水資源低于3000立方米為輕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2000立方米為中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1000立方米為嚴重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500立方米為極度缺水。中國目前有16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量(不包括過境水)低于嚴重缺水線,有6個省、區(寧夏、河北、山東、河南、山西、江蘇)人均水資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中國水資源總量并不算多,排在世界第6位,而人均占有量更少,2240立方米,在世界銀行統計的153的國家中排在第88位。中國水資源地區分布也很不平衡,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國土面積只占全國的36.5%,其水資源量占全國的81%;其以北地區,國土面積占全國的63.5%,其水資源量僅占全國的19%。面臨這嚴峻的水資源形勢,我們是該做些什么了:
1、要有惜水意識,長期以來,人們普遍認為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知道愛惜,有的甚至將水白白浪費。應當知道我國水資源人均量并不豐富,地區分布也不均勻,而且年際差別很大,年內也變化莫測,再加上污染,使水資源緊缺,自來水更加來之不易。愛惜水是節水的基礎,只有意識到“節約水光榮,浪費水可恥”,才能時時處處注意節水。
2、養成好習慣,據分析,家庭只要注意改掉不良的習慣,就能節水70%左右。與浪費水有關的習慣很多,比如:用抽水馬桶沖掉煙頭和碎細廢物;為了接一杯熱水,而白白放掉許多冷水;先洗土豆、胡蘿卜后削皮,或沖洗之后再擇蔬菜;用水時的間斷(開門接客人,接電話,改變電視機頻道時),未關水龍頭;停水期間,忘記關水龍頭;洗手、洗臉、刷牙時,讓水一直流著;睡覺之前、出門之前,不檢查水龍頭;設備漏水,不及時修好。
3、使用節水器具,家庭節水除了注意養成良好的用水習慣以外,采用節水器具很重要,也最有效。為了省錢,很多人寧可放任自流,也不肯更換節水器具,其實,交這么多水費長期下來是更不合算的。使用節水器具,既省錢,還能保護環境,豈不是一舉兩得?節水器具種類繁多,有節水型水箱、節水龍頭、節水馬桶等。隨便用上幾個就為節水做出了不少貢獻啊!
4、查漏塞流,在家中“滴水成河”并非開玩笑。要經常檢查家中自來水管路。防微杜漸,不要忽視水龍頭和水管節頭的漏水。發現漏水,要及時請人或自己動手修理,堵塞流水。一時修不了的漏水,干脆用總開關暫時控制水流也好。管好水龍頭,把水龍頭的水門擰小一半,漏水流量自然也小了,同樣的時間里流失水量也減少一半。
就生產而言,特別對一些高消耗水的行業,我們要圍繞如何優化水系統的運行,如何提高循環水的濃縮倍數,如何提高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等作為節水工作的重點,積極組織技術攻關,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制度,對產品水消耗實行定額管理,并作為一項技術經濟指標進行考核,減少浪費現象。
長期以來,大多數人有節約用水的理念,但缺少具體的行動,大手大腳的現象還比較普遍。一些人認為家大業大,再加上身處長江邊,總認為這源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缺少節水的緊迫感和憂患意識。如果真正到了“水比油貴”之時,我們再抓節水工作就悔之晚矣。
在約翰內斯堡的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上,在水資源管理問題上有兩個堅持、一個反對之說。即堅持水資源統一(綜合)管理(以下統稱為水資源統一管理),堅持權利下放的用水管理,反對水資源的分割管理。
1.水資源統一管理模式
水資源統一管理目前正在成為世界各國廣泛認同的科學管理的模式。聯合國水行動框架[1]中論述了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六個方面的內容: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水資源政策、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水資源信息系統;國家層次和流域層次的水資源配置框架和實施方案;水資源管理和開發利用中的投資機制和執行效果的監測和監督機制;一種“良政”機制確保水資源管理的透明性、公共參與和落實責任;一個統一的機構對如上所述的各項內容負總責。從上述的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內涵可以看出,水資源統一管理的落腳點在于對水的資源管理。重點要求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要從以往注重提供工程和水服務為主的管理模式,向資源管理的模式轉變。核心問題是讓社會充分認識水在生活、生產和生態等各個領域的綜合資源價值,統籌規劃,實現水資源在區域間和生活、生產、生態等各用水領域的優化配置,通過資源管理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
2.權限下放的用水管理模式
堅持權限下放的用水管理模式,主要指在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基礎上,在實現了國家和流域水資源配置的基礎上,用水管理的權限要盡可能下放到地方政府。根據區域的不同特點,這種用水管理權限下放的管理既包含了資源管理,又包含了用水服務管理。地方政府對水資源的管理,主要是在國家和流域配置的水資源基礎上,建立區域的水資源利用宏觀指標體系[2],實現水資源在不同用水行業之間的合理配置,維系良性生態必需的水量和水質,實現水資源的最大綜合效益。水管理權限下放的另一個重要領域是地方政府對用水服務的管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保障全體居民,尤其是貧困群體的基本用水權利;二是運用價格原理和需求管理,通過市場機制協調用水供需矛盾,充分發揮水的利用效率;三是創造條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用水服務和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服務的質量。總之,用水服務管理權限下放,一要進一步細化水的資源管理,二要通過政府的、市場的和社會的合力,在提供水服務和用水過程中實現水資源的高效利用。
3.水資源的分割管理
水資源的分割管理是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反面,即片面地強調生活、生產、生態各自的用水利益,片面地強調各行業本身的用水利益和各行業本身的水的管理權限,片面地強調各個區域本身的用水利益和各區域自身的水的管理權限,激化各地區、各行業用水之間的競爭矛盾。其結果是水資源短缺、水資源浪費和生態系統惡化在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時期同時產生。因此,水資源的分割管理模式已被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擯棄。
二、水資源配置與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汪恕誠部長曾經指出,水利工作的核心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3]。如何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必須抓住兩個環節[4]:一是從資源的統一管理中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從提供用水服務和用水過程中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以往我們主要是從供水和用水的環節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如農業節水,主要進行灌區改造,提高渠系水的利用系數;工業節水主要是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城市節水主要是提高水價,對管網系統的跑冒滴漏進行處理,提倡使用節水器具等。但是對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對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貢獻和影響研究的不夠。事實上,水資源管理對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作用巨大,應受到高度重視。
從水資源的管理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必須實行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反對水資源的分割式管理,核心內容是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即根據流域水資源的可利用量,在保障人的生活基本用水需求和維系生態系統平衡的基本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在區域間和不同用水行業間進行公共河流水資源使用權的合理分配,明晰初始水權。水資源優化配置對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主要功能在于通過初始水權的確定,界定區域及行業的用水上限,抑制用水需求的無限制膨脹,防止區域間對水資源的爭奪而造成無序開發,平抑各行業對用水的無序競爭,保障所有人的基本用水權益,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水資源市場機制的建立,充分發揮水資源在生活、生產和生態最大的綜合資源價值,從資源管理的過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我國水資源配置工作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在全國的諸多河流中,只有黃河和黑河流域具有國務院批復的水量分配方案。黑河流域的張掖地區作為全國節水試點單位,在流域分配的水量的基礎上,按照制定行業宏觀用水指標體系的方法,正在試行用水行業間的水資源配置。
水資源配置工作的落后狀況,往往是造成水資源不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災害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紀70年代起的塔里木河下游斷流、河道湖泊干枯、綠色通道逐漸消亡、沙漠入侵的生態災害,黃河在20世紀90年代的持續斷流,海河流域由于水資源過度開發造成的“有水皆干、有河皆污”的生態災害,以及2002年山東南四湖在幾個月內無序引水7億m3,造成湖泊干枯,都是水資源管理中沒有配置或配置失敗的實例。同樣是黃河、黑河和塔里木河,近幾年由于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強化水量統一調度,在持續大旱之年實現了黃河不斷流,塔里木河下游的臺特馬湖、黑河下游的居鹽海在干枯多年后重新恢復了湖面,恢復了綠色生機,又是通過水資源統一管理實現水的綜合資源價值的有力證據。
三、把握水資源的基本特征,實現水資源的科學配置
1.水資源的基本特征要求科學配置水資源
資源的配置方式要考慮資源自身的特點。一般性的生產要素資源,往往通過市場機制達到資源優化配置的目的。水資源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屬于自然資源中的生態資源,與生態系統與榮共榮,與損俱損。水資源又是戰略性的經濟資源,與人民生活、經濟生產息息相關。對這樣的資源進行配置,應該首先了解我國水資源的基本特征,具體體現在它的自然特征和經濟社會特征。
從自然特征上講,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以流域為基本單元。無論是地表水還是地下水,均以流域的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為依托,形成自然水系。如果不是人為的調水,流域之間的水資源是獨立的。二是時空分布不均勻。如果地球上的淡水資源在時空上均勻分布,水資源可以滿足人類的全部需求。但是水資源時空分布是不均勻的,這就造成了世界上有的地方、有的時間出現水資源短缺和洪水問題,同時也增加了資源配置的成本。我國的水資源時空分布尤其不均勻,這是我國洪澇災害嚴重、水資源短缺和水生態環境易遭破壞的主要自然原因。
從經濟特征上講,水資源除了反映出一般的生產要素資源的經濟特征外,又反映出以下特有的三個基本特征:一是水資源是公益性突出的經濟資源。水資源不僅要與其他生產要素合理配置,促進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更要首先從量與質上滿足人類生活的基本需求,保障社會穩定,尤其是大型城市在特枯年份的供水保障,同時政府對農業、公益環境等行業用水還要采取保護措施,防止和減少市場競爭對其產生的破壞作用。二是水資源是與生態系統關系密切的經濟資源。與人力、資金、技術和信息等經濟資源不同,甚至與礦產等自然資源不同,水與生態系統密切相關。沒有任何一種資源像水那樣處于生態系統與人類經濟活動之間的激烈競爭之中,而截止到目前,生態系統往往是競爭中的失敗者。此外,水資源還是極易受到破壞的經濟資源,幾乎各種行業的經濟活動,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對水體造成污染,從而加大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成本。因此,滿足維系生態平衡對水的基本需求,要防止經濟競爭中對水資源的無序開發利用;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同時,要更注重對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三是水資源是各類經濟社會活動中基礎性的要素資源,并且是難以替代的要素資源。對能源的依賴可以是多樣的,比如石油、煤炭、水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能源等,可以相互替代,緩解競爭的緊張局面。但對水資源的依賴往往是惟一的,我們可以節水,但是不能不用水。因此,水資源這種不可替代的特征加上區域的經濟發展對流域水資源的依賴關系,往往是造成國與國、區域與區域對公共河流水資源的爭奪非常激烈的主要原因。因此水資源的合理配置變得尤其重要。
2.應充分發揮政府配置和市場配置雙重作用,建立以兩級政府為主、市場調節的水資源配置機制
正是水資源這種公益性特征、生態特征和不可替代的特征,使得水資源配置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不僅要滿足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維系生態系統平衡的基本需求,還要協調各用水競爭領域的利益和目標,發揮水資源最大的綜合效益。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配置和市場配置的雙重作用,保障水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根據《水法》,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因此首先要由中央政府組織對全國水資源進行科學評價,計算我國水資源總量、最大可利用量和分析我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建立起我國水資源真實的、準確的和權威的數據平臺;在水資源科學評價的基礎上,實行以兩級政府(既中央和地方政府)為主、市場調節的水資源配置機制。
首先由中央政府組織進行跨省、直轄市、自治區(簡稱省市區)河流的可利用水資源量分配,或稱為初始水權(使用權)的確定。關于水資源配置的原則,一些文章上已有介紹,比如民眾基本生活用水原則、保障社會穩定和糧食安全原則、地域優先原則等[5]、[6]。但是從國家級的水資源配置來講,應該突出的是公益用水領域優先原則和競爭用水領域的公平原則。公益用水領域優先原則是指在水資源配置中要優先考慮滿足人民生活、維系生態系統、保障社會穩定、保證糧食安全等公益性的基本用水需求。競爭用水領域的公平原則就是在滿足公益性用水領域基本需求的基礎上,要轉變以往采用的需求預測加供給的水量分配模式,對競爭用水領域實行公平配置水資源。競爭用水領域的公平原則是水資源配置中的一條重要原則。對于許多國家和地區,水資源屬于稀有資源。面對水資源這種稀有資源,需求預測往往是放大的,我國一些地區目前編制的一些水利發展規劃,一些供水項目,對水資源的需求預測往往高于實際需求,這就加劇了對本已稀缺的水資源的競爭狀況。因此,對于競爭用水領域的水資源配置不能簡單的以需求預測為依據,而應以公平原則為依據。在公平配置的基礎上,鼓勵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并在此基礎上,對于省市區競爭用水領域出現的供需中短缺現象,通過開辟節水、污水處理再利用等非常規水源或通過省市區之間的水權交易市場解決。中央政府對競爭用水領域的水資源配置不是直接配置到用水行業,而是配置到省市區。
在跨省市區的流域水資源配置的基礎上,地方政府根據公共河流分配的水資源和自產的水資源,對水資源進行二次配置,不僅進行地區間的水量配置,還要通過建立宏觀水量分配指標體系和微觀用水定額指標體系,實施用水行業間的水量分配[3]。二次配置除了遵循公益用水領域優先原則外,對于競爭用水領域還要堅持效益原則,鼓勵用水行業不斷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針對用水行業的水資源的配置并不等于用水行業就此獲得初始水權,還要依法獲取取水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