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8 0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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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勞動信息管理系統”一般情況下都做成數字表格、文字描述、圖形顯示等形式?!皵底直砀瘛奔淳唧w的人員、工資數據的結構化描述;“文字描述”即用一段文字敘述或補充說明情況等;這里的“圖”包括兩類,即照片圖(例如BMP位圖等)和動態生成的指標描述圖(如折線圖等)。筆者在選擇開發工具和數據庫方面,經過詳細調研后,覺得用PB6和ORACLE8最為合適,現將開發和應用中的一些體會總結成文,供讀者參考。
2系統的運行環境
本系統在CLIENT/SERVER結構上運行,SERVER平臺為UNIX,裝有ORACLE8數據庫。CLIENT端通過HUB、ROUTER與SERVER連接,CLIENT端的開發、運行平臺是WIN95/98/2000,前端開發工具為PB6,總體網絡協議為TCP/IP。
3系統功能介紹
該系統包括勞動管理信息的維護和查詢兩部分,內容充實,立足于應用。表、文、圖具全,對比圖形由數據自動生成。同類型的數據查詢采用了窗口繼承的開發方法和動態數據窗口,查詢界面統一、清晰。文字部分存入ORACLE庫的LONG字段中,用MLE(多行編輯器)作為輸入、輸出的中間編輯、查詢界面。一些原始資料,如照片、背景圖等做成了BMP圖片,以BLOB數據方式存入ORACLE庫中,或存至NFS(網絡文件系統)的“虛”盤上,查詢時調入圖形框(如P_1)內。
4技術難點及解決的方法
4.1字符集的選擇
如果字符集選擇錯誤,會出現漢字顯示成亂字符的現象,需要從注冊表中選擇正確的字符集,具體方法是:在WIN95/98/2000下運行注冊表編輯程序regedit.exe,選擇HKEY_LOCAL_MACHINE,再選擇SOFTWARE,再選擇ORACLE,然后選擇NLS_LANG(語言的國際支持),鍵入和服務器端相同的字符集。例如服務器端的字符集為AMERICAN_AMERICAN.US7ASCII,在此也輸入此項就行了。
4.2PB6和ORACLE8的連接
PB6和ORACLE8的連接是一項很重要的內容,很多導致調用數據庫失敗的原因就出于此,根據不同的用戶需求和硬件環境,可靈活選擇客戶端的接口軟件,下面舉例子來說明連接方法:
4.2.1//通過NET8連接數據庫,支持32位的數據訪問,安裝ORACLE8的NET8軟件
//目前PB6支持到ORACLE7.3,但是也支持ORACLE8,所以設置如下
SQLCA.DBMS="o73"
//要訪問的ORACLE用戶名
SQLCA.LogID="lz"
SQLCA.LogPass="lzpwd"
SQLCA.UserID="lz"
//通過SQL*NETV2和ORACLE庫連接
SQLCA.ServerName="@net80"
Connectusingsqlca;
4.2.2//通過SQL*NETV2連接,可支持16位的數據訪問,客戶端可選擇ORACLECDE的SQL*NETV2
SQLCA.DBMS="o71"
//要訪問的ORACLE用戶名
SQLCA.LogID="lz"
SQLCA.LogPass="lzpwd"
SQLCA.UserID="lz"
//通過SQL*NETV2和ORACLE庫連接
SQLCA.ServerName="@snv2"
Connectusingsqlca;
以上的Script語句描述了和SERVER的連接過程,也可以將上述Script語句存入文件(如pb.ini)中,通過調用文件和數據庫做連接。
若PB6和ORACLE8連接不通,可查一下C:\AUTOEXEC.BAT里邊的路徑是否包含c:\orawin95\bin(或相應的路徑),如果沒有此路徑說明,PB6和ORACLE8不能連通。
4.3文字類數據(文本)的入庫和查詢
文本入庫和查詢可采用PB6的MLE(多行編輯器)作界面,編輯完成后存入ORACLE8的LONG字段中,查詢時從LONG字段中取出,放入MLE中查詢,下邊是一個例子:
//文本的預處理(以去除文本文件中的回車換行符為例說明)
//將文件讀入BLOB型變量text中fn=fileopen(txtname,streammode!)
iffn<>-1then
fileread(fn,text)
fileclose(fn)
//將讀入的數據流組合成字符串
article=string(text)
s=len(article)
forv=1tos
t=pos(article,char(13)+char(10),v)
ift>0then
article=replace(article,t,2,"")
else
endif
next
mle_1.text=article
//將處理后的文件c:\ldxx.txt存盤,文件中的回車換行符已全部去掉
text1=blob(article)
filname="c:\ldxx.txt"
fn=fileopen(filname,streammode!,write!,lockwrite!,replace!)
iffn<>-1then
filewrite(fn,text1)
fileclose(fn)
endif
//文本入庫
bigtext1=blob(mle_1.text)
updateblobldxxwjsetbigtext=:bigtext1wherebh=:varbhandrq=:varrqusingsqlca;
commit;
//從庫中提出放入MLE中查詢
selectblobbigtextinto:bigtext1fromldxxwjwherebh=:varbhrq=:varrqusingsqlca;
mle_1.text=blob(bigtext1)
//從庫中重新生成文本文件filename.txt并存盤
selectbigtextinto:varfilefromldxxwjwherebh=:varbhandrq=:varrqusingsqlca;
fname="c:\filename.txt”
fh=fileopen(fname,streammode!,write!,lockwrite!,replace!)
iffh<>-1then
filewrite(fh,filen)
fileclose(fh)
endif
4.4處理圖象文件(大的二進制文件)
職工照片-圖象文件(例如BMP位圖文件)是二進制文件,將其以數據流方式存入ORACLE8的LONG字段中,查詢時從LONG字段中取出,放入圖象框(如p_1)中查詢,下邊是一個例子:
//將圖象文件讀入BLOB型變量pict中
fn=fileopen(picname,streammode!)
iffn<>-1then
fileread(fn,pict)
fileclose(fn)
//將圖象放入圖象框p_1內查看
setpicture(p_1,pict)
endif
//將圖象存入表pic的LONG字段bmpt中
updateblobpicsetbmpt=:pict;
commit;
4.5使用動態數據窗口
動態數據窗口指的是在程序的運行過程中通過SQL語句的改變動態地創建、修改數據窗口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它多用在對同類型的對象的描述過程中,“勞動信息查詢系統”的一些類似的內容可用動態數據窗口來編制,表現形式一致、構造界面統一、編程效率高,當然還有其它一些優點。下邊是一個創建動態數據窗口并由此繪出趨勢圖的例子(動態數據窗口dw_1,圖形框gr_1):
dw_1.Create(SyntaxFromSQL(SQLCA,"SELECTsj,val01FROMtab01whereytmh=''''"+rowcha+"''''ORDERBYsj","style=(type=grid)",err))
//執行上述語句會動態地產生類型為grid的數據窗口dw_1。
//由下邊這段程序做出趨勢圖:
//將數據調入數據窗口
dw_1.SetTransObject(sqlca)
dw_1.Retrieve()
rows=rowcount(dw_1)
ifrows>0then
gr_1.SetRedraw(False)
gr_1.reset(all!)
gr_1.addseries("dz1")
fori=1torows
xis=mid(getitemstring(dw_1,i,1),3,2)
yis=getitemnumber(dw_1,i,2)
ifisnull(yis)then
yis=0
endif
gr_1.adddata(1,yis,xis)
next
gr_1.SetRedraw(True)
sum=sum+sum1
st_1.text=string(sum)
endif
//圖的類型可根據不同需要隨意選擇,如選擇餅圖、柱狀、折線圖等。
4.6變量的定義和賦值要正確
一些整型數值盡量不要定義成INT類型,因為一旦超過32767就會出錯,一定要定義成LONG類型;帶小數的數據變量要定義成DOUBLE型,若定義成LONG類型,會自動設去小數部分,出現精度錯誤。
PB6中的日期類變量賦值方式比較固定,若日期變量定義錯了,執行有關的SQL語句時會出錯,錯誤現象非常隱蔽,不容易調試,這是編程過程中的常見錯誤,在此特別強調一下。
舉例如下:
rqnum1=”2000-06-31”
建國以后,經過民主改革,所有國營企業也建立了與當時蘇聯體制相仿的管理體制。1953年開始執行第一個五年計劃以后,我國的國民經濟體制大體效仿前蘇聯,形成了對國營工業、基本建設、物資供應等部門的管理體制。論文百事通而我國的通過勞動立法及有關的勞動政策,形成在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幾方面相互配套、高度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這一階段對勞動關系的認識,基本停留在行政認識論的階段。
在這種體制下,勞動關系被當作一種依附于行政關系的社會關系來看待,在理論和實踐上對勞動關系和勞動行政關系往往不加區別,許多勞動法規對這兩種關系的調整也往往是融合在一起。雖然,以后我國開始實行市場經濟,但勞動關系行政認識論的影響依然存在,這種影響,造成了人們對勞動爭議的性質產生錯誤認識。例如,在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過程中,很多勞動者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希望通過這種合同,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而長期的勞動關系。而事實上這種想法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固定工制度給人們留下的影響。又例如在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人數眾多的團體性爭議,當事人往往更愿意直接通過行政部門來解決,而不是通過法律途徑。因為按他們的理解,這不是簡單的勞動爭議,而是國家對勞動者的就業分配問題。而這種對勞動爭議性質的錯誤認識,又導致對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錯誤認識。例如,有很長一段時間內,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竟然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為被告,將其訴訟到行政庭作為行政案件處理。這顯然是把勞動爭議仲裁制度錯誤理解成行政制度的結果。
二、民法認識論
我國在八十年代初開始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路。市場經濟是自由經濟和平等經濟。與此相一致的是,注重平等、自愿原則的民法理論開始在我國得到重視。這一理論進而被用來調整各種社會關系,包括勞動關系。這一理論把每一勞動者都視為他自己的“勞動力”的所有者,作為平等主體,勞動者可以“自由地”把他的“勞動力”轉讓給任何一個雇傭他的人。這時就出現了所謂“自由”的勞動關系。很多民法學者主張將這種勞動關系視為民法的調整對象。
這種看法忽視了勞動力所有關系背后的資本增殖關系,在表面平等掩蓋下的事實上的不平等,因而具有局限性。持這種理論認識的學者往往將勞動爭議看作一般民事爭議,或者將勞動爭議與一般民事爭議相混淆。例如,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很多學者就認為應該以民法上的人身傷害賠償來追索用人單位的責任。而事實上,一旦將此案件作為人身傷害賠償案來處理,對勞動者并不公平。因為,在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執行過錯責任,也就是用人單位有過錯才承擔責任。而事實上很多工傷案件,用人單位是沒有過錯責任的,過錯往往在勞動者一方。如果用民法理論,將此案件視為一般民事案件,而不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的權益很難得到“平等”的保護。
正是這種民法認識論的影響,導致我國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采用了民事訴訟制度。而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許多制度沿襲了民事訴訟制度,導致勞動者在看似平等的訴訟制度下,得不到真正的保護。例如,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案件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處理民事案件,法院主動調查的職能極其有限。而勞動爭議案件中,這一原則被機械地套用,導致在勞動關系中處于被管理一方的勞動者無法提供證據,同時,法院又不主動調查取證。這種結果顯然是對民法原則適用勞動爭議案件的一種否定。
三、社會法論
社會法是國家為保障社會福利和國民經濟正常發展,通過加強對社會生活干預而產生的一種立法。公法一般以國家利益為本位;私法以個人利益為本位;社會法以社會利益為本位。而勞動法就是一種社會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質。
一般意義上,關于勞動關系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勞動關系是人們在勞動中結成的相互關系。從法律研究的角度,這一定義并沒有揭示勞動法學所要研究對象的特點,與“經濟學”上對勞動關系的定義差別不大。從狹義上說,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勞動力使用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這一定義從勞動法學研究的角度,揭示了所要研究的勞動關系的主體為勞動者、勞動力使用者,勞動關系的性質為社會關系,而且是勞動過程中的社會關系。這就排除了很多勞動過程以外的許多勞動行政關系和社會保障關系。而從社會法的角度,我們將進一步分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以及勞動關系的主要特征。
(1) 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所有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
根據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基本理論,生產力是社會發展的最根本的決定因素。而生產力是在勞動過程中形成的,是勞動者憑借勞動資料作用于勞動對象時發生的生產物質資料的能力。因此,勞動對象、勞動資料和勞動者構成生產力的基本三要素。在這三要素中,勞動者是主導因素,因為勞動者是最活躍的能動的要素,物的因素(包括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歸根到底要為人所用,而且物的作用的發揮取決于人的勞動技能及其勞動過程中的發揮程度。因此勞動者是生產力的主導因素。但是,在現代社會,勞動者往往不是勞動資料的所有者。勞動資料通常為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所掌握。這時,勞動者與勞動資料的結合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必須通過生產資料所有者才能實現。
在目前階段,對于勞動者而言,勞動仍然是謀生的手段,而不是可有可無的活動。因此勞動者只能通過與生產資料相結合,以獲得生活的條件。而對于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其不存在謀生的問題,而存在獲利與否的問題。因此兩者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地位上的差別,可以說這種差別是先天的,同時又是滲透在勞動關系的每一個方面。其次,這種不平等的地位決定了勞動者依附于生產資料所有者,而不是生產資料所有者依附于勞動者;第三,這也決定了勞動力依附于生產資料和勞動對象,而不是生產資料和勞動對象依附于勞動力。
(2)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勞動關系中的不同地位決定了勞動關系的主要特征
勞動者為了謀生,將自己所有的勞動力與生產資料所有者進行商品交換,這種交換應具有商品經濟的共性,即平等性。但由于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差異,又決定了這種交換過程具有隸屬性。這種商品交換使勞動者一方獲得了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因此具有財產性。但同時,這種商品交換過程,是勞動者的活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的過程,應此具有人身性。
a、 勞動關系兼有平等關系和隸屬關系的特征
在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勞動者作為自身勞動力的所有者,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所滿意的用人單位。而用人單位在選擇應聘者時,也可不受干預的作出選擇。因此,從這一角度看,雙方是平等的。但這種平等是相對的。從總體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經濟利益上是不平等的。但作為個體的勞動者,盡管其在經濟利益上弱于用人單位,但由于用人單位的數量很多,因此他可以選擇一個相對平等的用人單位。因此,這種平等性是在總體上的不平等而給予的部分的平等,或者說是受限制的平等。
正是因為這種平等是有限制的,而要勞動者正真要享受到這種有限的平等,還需具備一定的外部條件。而在勞動關系中,如果所有的用人單位達成一致,以非??劭说拇鲋Ц秳趧诱?,則無論勞動者作出何種選擇,其結果顯然是不公平的。而用人單位是否有可能達成如此廣泛的一致呢?歷史與現實均證明,這是可能的。由于用人單位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而給予勞動者的待遇越低則越能實現這一目標。于是,用人單位在市場經濟中很容易達成這種默契。這種情況,類似于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的平等選擇權。商家與消費者在地位上是天然不平等的,如果任由雙方采取貌似平等的方式進行交易,則商家為了獲取利益,必然會出現標準合同、除外責任等損害消費者的做法。因此,為了保證勞動者有限的平等,國家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干預,以確保任何用人單位提供的條件不低于勞動者的生活底限,以此確保勞動者選擇就業時的相對公平。
勞動關系的平等性,一般只體現在勞動關系建立前;而且這種平等性具有觸發性,即一旦勞動關系正式建立,勞動關系的平等性即為隸屬性所替代。當然,這種替代是一個量變的過程。以勞動合同的簽訂為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條件和勞動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進行商榷,這一過程主要體現了勞動關系的平等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隸屬關系(這是由雙方的經濟差別所決定的。)當勞動合同簽訂的一瞬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轉變為隸屬性為主,平等性為輔。勞動者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成為被管理者。
商品經濟是一個社會化大生產的經濟。個體的勞動力歸用人單位所支配,以使他的勞動力現實地成為集體勞動要素的一個組成部分。由于勞動力與勞動者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用人單位成為勞動力地支配者,也就成為勞動者的管理者。這種隸屬性體現在多個方面。在生產過程中,個體勞動者作為整個用人單位地一部分,必須服從于用人單位的生產需要;在分配過程中,個體勞動者必須依賴于用人單位整體的分配制度,而不能自行決定。只要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的一員,則這種隸屬性就會保持下去,直至勞動者脫離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但勞動者隨即又會尋找新的用人單位。如此反復,因此勞動者是不斷地由勞動關系地平等性走向隸屬性,再由隸屬性走向平等性,不斷循環。在這個循環中必須保持其連續性,這是勞動關系的重要特點。任一環節的中斷,對勞動者均會產生損害。
b、 勞動關系兼有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性質
人身關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而產生的,體現的是人精神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從權利角度,與人身關系相聯系的是人身權,它分為身份權和人格權。人格權是主體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權利。它一般包括姓名權、名譽權、隱私權、權等。身份權是指一定主體依一定的行為或身份關系所產生的權利,如親權、配偶權等。
二、慎用“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法》有關“不能勝任工作”的條款有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同工種、同崗位人員能完成的工作量或工作內容的,考慮到勞動關系是雙方相互信賴的長期性合作關系,企業必須提供相應的培訓或者進行調崗處理,在這兩項措施實施完畢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企業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另,企業實行對“不能勝任工作”的職工調崗調薪制度的,應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予以約定,并能讓職工事先知曉調崗后相應的薪酬變化情況,崗位調整的程度應合理,可橫向調崗也可縱向調下一個級別,不可顯失公平。同時應事先掌握動態上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據,與職工協商確定。
三、動態證據的收集
在勞動爭議的仲裁與法院判決過程中,對動態證據的要求很嚴謹,對證據的針對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日常管理中,企業應該要有收集證據材料的習慣,不僅要收集異常情況下的證據,還應關注正常情況下的證據收集。一般來說,企業需要收集的證據包括工作記錄、調查記錄、事實證據、文件資料的簽收記錄及有載體的聊天記錄等,形式一般有文件資料、監控與錄音等聲像資料、數據電文和內部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等。同時,收集證據時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一要合法收集,二要及時收集,特別是對于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收集當事人與證人的證言證詞及相關的物理證據,確保其真實有效。在數據電文證據的收集時可按照《上海市高院人民法院關于數據電文證據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提到的方法收集并保存。
四、勞動爭議處理響應
二、法律適用方面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勞動關系主要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類似法律法規。勞動關系一部分代表的是社會利益??v觀整個勞動法,我們就會發現,勞動法賦予了勞動者較多權利的同時,給用人單位規定了較多的義務。雇傭關系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雇傭關系因雙方主體的平等性,完全屬于私法自治范圍,所以適用私法。私法的核心價值就是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國家無權干涉。這個特點的一個體現就是國家并沒有規定雇員的最低保障。2、爭議處理不同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適用的法律不同,引起糾紛時適用的解決方式也不同。當出現勞動糾紛時,當事人首先應當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當事人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知道,勞動糾紛解決的方式是勞動仲裁程序前置。可是,當出現雇傭關系糾紛時,一方當事人既可以依據仲裁協議或者仲裁條款選擇仲裁,也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傊蛡蜿P系糾紛的解決不是仲裁程序前置。
三、承擔責任的區別
盡管國內在勞動關系評價指標方面的研究較西方還有較大差距,然而隨著我國企業中勞資矛盾問題的凸顯,相關研究近年來進展很快,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詹婧(2006)構建了包括對工資的滿意程度、對領導層的評價、對職位的評價、對工會的評價以及民主參與狀況等指標的勞動關系評價體系,并以此來全面評估企業的勞動關系狀況。趙海霞(2007)通過實證研究設計了一套包含三級指標的勞動關系評價指標體系,其中有四個一級指標,分別是民主參與管理等權利的分配情況、勞動關系確立與變更的情況、勞資雙方的合作與對抗情況和企業勞動關系的其他影響因素(如員工對公司價值觀的認同度等)。周戀(2013)等在心理契約理論的基礎上,通過實證研究設計了一套包含五個一級指標的勞動關系評價體系,推動了該理論在改善勞動關系等方面的應用。其評價體系包含員工行為合格情況、員工行為優秀情況、員工基本權益保障情況、工作及生活環境情況、發展前景及受尊重情況等指標。孫波(2014)基于我國勞動關系的現狀,構建了包括管理行為和管理結果兩個一級指標的勞動關系評價體系。該指標體系包含46個具體指標,能夠較為全面地評估企業勞動關系現狀。
(二)研究啟示
縱觀國內外學者的相關研究可以發現,學者們設計的評價指標體系非常繁雜,不同學者間的研究指標存在較大差異,選擇的指標大部分也都是基于主觀因素。并且構建的指標涉及面非常廣,缺少一致的標準指標,實證研究也很少。此外,學者們的研究對象大多是社會整體勞動關系,少有專門針對某一行業或地區的細化研究。因此,針對同一行業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實施抽樣調查來構建微觀層面的勞動關系評價指標,則更具實踐意義。通過回顧以往學者的研究,筆者認為企業勞動關系評價指標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勞資雙方確立的一些契約關系指標,如勞動合同期限、工作時間、辦公條件、員工薪酬等,這些指標類似于赫茨伯格雙因素理論中的保健因素,企業在這些指標方面做的比較完善能有效地消除員工的消極與不滿情緒,有助于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因此借鑒雙因素理論中的保健因素,將這類能消除員工不滿的指標總結為契約型勞動關系評價指標。如同雙因素理論中所提及的那樣,這些契約型指標的改善雖然能消除員工的不滿,但卻往往不能給員工帶來滿足感和激勵感。真正能夠給員工帶來積極情緒轉變的是企業的晉升機制、企業的授權程度、企業對員工的職業生涯管理、企業的民主管理水平等因素。這些指標類似于雙因素理論中的激勵因素,是能滿足員工較高等級需要的評價指標,這些指標的改善能有效提高員工的滿足感,激勵員工更好地工作,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有力保障。因此,借鑒雙因素理論中的激勵因素,將這些能激勵員工、給員工帶來滿足感的指標總結為發展型勞動關系評價指標。本文基于上述分類來設計勞動關系評價問卷,并依此來設計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該指標體系評估各勞動關系指標對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的影響。
二、研究設計
(一)評價指標體系設計
本研究所選用的評價指標來自于勞方和資方,即員工和企業兩個方面,由于員工在勞資關系中往往處于劣勢,故本研究的評價指標大多來源于普通員工,以使評價指標更加準確合理。同時為保證評價指標體系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本研究在指標體系的設計過程中綜合運用了文獻檢索、訪談調查、問卷調查等多種方法。首先進行文獻的檢索,獲得相關的調查問卷,如勞動關系調查問卷、員工滿意度調查問卷等,總結歸納出勞動關系評價指標的原始題項。其次,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者和基層員工分別進行走訪調查。在研究過程中先對來自南京、蘇州、揚州等地9家制造企業中的9名人力資源管理者和36名企業基層員工進行訪談研究。訪談內容主要是關于員工所在企業的勞動合同履行情況、薪資狀況等勞動關系影響因素的現狀以及員工對這些影響因素的看法,同時讓員工提出改進勞動關系的建議。隨后依據文獻檢索和訪談調查的結果,編制出勞動關系影響因素的初始調查問卷。然后根據初始調查問卷,隨機抽取來自不同制造業企業不同職位的普通員工進行預測試。最后根據回收的問卷,對初始問卷中的一些條目進行刪減和修正,最終形成了本文所用的調查問卷,共包含22個題項。
(二)樣本選擇
近年來江蘇省制造業企業擴張迅速,但這些企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企業的勞動關系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故本文選取江蘇省機械加工、電器制造、紡織等制造業企業為調研對象。問卷在各企業人力部門的幫助下進行發放,調研對象為各企業隨機抽取的普通員工,涉及生產、營銷、研發等部門。本次調研總共發放270份問卷,回收258份,去掉漏填較多以及填答有明顯錯誤的問卷后,本次調查共收集到235份有效問卷,問卷有效回收率為87.04%。
三、實證分析
(一)問卷信度分析
運用SPSS16.0對本文所使用的調查問卷進行信度分析。整體問卷由契約型勞動關系問卷和發展型勞動關系問卷組成,采用Cronbach''''sα值分別對整體問卷和兩個分問卷進行信度檢驗。分析結果表明整體問卷Cronbach''''sα值為0.863,發展型勞動關系和契約型勞動關系問卷的Cronbach''''sα值分別為0.790和0.722,都超過了0.7的研究標準,結果表明通過此問卷收集的數據具有較好的信度。
(二)因子分析
1.評價指標萃取和效度檢驗
利用SPSS16.0進行數據處理,得到契約型勞動關系部分KMO值為0.759,發展型勞動關系部分KMO值為0.789,同時,兩者的Bartlett球度檢驗統計量的值都在p<0.001水平上顯著,結果表明本文使用的調查問卷適宜做因子分析。首先利用SPSS16.0對契約型勞動關系問卷實施主成分分析,通過極大方差法旋轉后,該部分問卷共提取出3個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累計方差貢獻率為62.43%,并且所有題項的標準化因子載荷均大于0.5,說明此問卷具有較好的結構效度。本研究將因子一命名為“薪酬福利”,其由薪資發放狀況、保險繳納情況、薪資分配水平、員工津貼補助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80、0.73、0.77、0.70,基本體現了員工所在公司的薪酬福利狀況。因子二命名為“工作環境”,其由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工作強度、勞動安全保障狀況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82、0.85、0.68,大致體現了企業辦公場所的硬件條件、企業對員工休息休假權利的保障情況以及企業對員工健康和安全的保障程度。因子三命名為“合同管理”,其由勞動合同期限的合理性狀況、合同履行情況、合同條款的合法合規情況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85、0.75、0.72,體現了公司的合同管理狀況與水平。同理,利用SPSS16.0對發展型勞動關系問卷實施主成分分析,通過極大方差法旋轉后,該部分問卷共提取出3個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累計方差貢獻率為52.66%,且所有題項的標準化因子載荷也都大于0.5,說明此問卷也具有較好的結構效度。本研究將因子四命名為“職業成長”,其由技能提升、工作指導與幫助、職業生涯管理、培訓計劃體系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80、0.71、0.73、0.67,體現了公司對員工職業成長的幫助情況以及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管理狀況。因子五命名為“民主參與”,其由員工參與公司相關政策的制定、員工得到授權、企業與員工就工作目標進行協商、公司為員工的創新性工作提供幫助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61、0.61、0.77、0.54,體現了公司的民主管理狀況與水平。因子六命名為“企業文化”,其由公司對員工的尊重和關心、公司的溝通機制、公司的人性化制度、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度等指標構成,各指標的因子載荷依次是:0.81、0.68、0.58、0.54,主要體現了公司在企業文化建設方面的情況。
2.因子分析確定指標權重
對于各勞動關系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本文選取因子分析法對相關的指標實施客觀賦權。對于6個一級指標權重的確定,選用特征值作為定權的依據。通過運用SPSS16.0進行因子分析得到6個因子,即6個一級指標各自的特征值,分別以各一級指標相應的特征值占全部6個一級指標特征值總和的比值來計算得出各個因子的權重值,即將6個一級指標各自的特征值實施歸一化處理,再計算出各個指標的特征值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此比例值就是各個一級指標的權重。對于二級指標權重的確定,選用共同度作為定權的依據。共同度是指某個指標在其公因子上的因子載荷量的平方和。具體方法是對某個公因子下的各個二級指標的共同度進行歸一化處理,計算出各個二級指標的共同度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此比例值就是相應的二級指標的權重。
(三)相關分析
為探究上述一級評價指標和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之間的相關關系,我們對二者進行了相關性分析。相關分析的結果表明契約型勞動關系的3個影響因素,即薪酬福利、工作環境和合同管理與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感知之間的Pearson相關系數分別為0.65、0.48、0.46;發展型勞動關系的3個影響因素,即職業成長、民主參與和企業文化與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感知之間的Pearson相關系數分別為0.55、0.54、0.65,并且6個相關系數的p值均在0.01的水平上顯著。上述結果表明該勞動關系評價指標與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之間具有顯著的正相關。
(四)回歸分析
為進一步驗證上述6個一級評價指標與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之間的關系,我們對二者進行了層級回歸,回歸分析的結果如表4所示?;貧w分析的結果表明薪酬福利、合同管理、工作環境、民主參與、職業成長、企業文化這6個一級指標的標準化回歸系數分別為0.30、0.13、0.17、0.09、0.23、0.28,且這6個回歸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貧w方程總體的F值為89.91,且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進一步驗證了上述6個勞動關系評價指標對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四、結論與討論
(一)研究結論
本文以江蘇省制造業企業為研究樣本,借鑒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將影響企業勞動關系狀況的因素分為契約型勞動關系影響因素和發展型勞動關系影響因素兩種類型,并依此設計了一套較為系統和全面的企業勞動關系評價指標體系,包括6個一級指標以及22個二級指標。實證研究表明契約型勞動關系的三個評價指標(薪酬福利、工作環境、合同管理)及發展型勞動關系的三個評價指標(職業成長、民主參與、企業文化)都與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之間存在中等程度的正相關(0.4<r<0.7),且6個一級指標均對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的感知產生顯著正向影響。從各個勞動關系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系數來看,“薪酬福利”指標在整個評價體系中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且其對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的影響力也是最大的。
(二)管理啟示
江蘇省制造企業在當前經濟轉型時期面臨諸多勞資矛盾和沖突,企業勞動關系質量普遍不高。為改善企業勞動關系,依據本文構建的勞動關系評價體系,企業可以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從而提高勞動者的忠誠度和歸屬感,進而提升企業經營績效。
1.提高員工的薪酬福利水平。
“薪酬福利”指標作為權重系數最高的評價指標,其對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起著關鍵作用。然而江蘇省制造業企業普遍存在員工工資偏低、福利水平不高、社會保險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先期的走訪調查也表明有超過50%的制造業企業員工對自己的薪資待遇感到不滿。因此企業應通過提高員工的工資和福利水平、給員工繳納足額的社會保險等措施來滿足員工基本的物質和精神需求,為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奠定基礎。
2.創造舒適的工作環境。
訪談調查的結果表明,江蘇很多制造業企業工作強度較大、加班加點問題突出、勞動保護措施不得當,其中民營企業尤其突出。這使得企業與員工之間關系比較緊張,員工抵觸情緒較大,極易誘發。因此,為緩解勞資矛盾,企業應嚴格遵守法定工作時間制度,保證員工應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同時企業應提高勞動保護措施,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筆者通過研究發現,江蘇省制造業企業的合同管理相對比較規范,但仍有超過六成的員工對合同期限感到不滿,短期合同現象較為普遍,同時半數以上員工對企業的合同執行狀況表示不滿。因此為提高勞動關系質量,企業應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要嚴格履行合同中的相關條款。當勞動合同中的條款存在爭議時,要積極與員工進行溝通和協商,保障員工的基本權利。
4.完善員工職業生涯管理。
“職業成長”指標的權重系數僅次于“薪酬福利”指標,并且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其對企業現實勞動關系狀況的影響也僅次于“薪酬福利”和“企業文化”。但筆者在走訪中發現,制造業企業的員工職業成長空間普遍不足,具體表現為企業給員工的工作指導較少、企業培訓過于簡單,培訓流于形式、企業沒有給員工制定清晰的職業生涯規劃等,這導致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不強、勞動關系不穩定等問題。因此,為改善勞動關系的現狀和水平,企業應給予員工相應的工作指導、加大培訓的力度、提供更多學習的機會,同時企業應為員工制定清晰的職業生涯規劃,建立明確的人才晉升機制,從而多方面多渠道的保障員工的職業成長。
5.強化民主參與意識。
相關研究發現很多江蘇制造企業存在工會制度缺失、職工代表制度不健全、企業管理者集權思想嚴重等問題,民營企業表現尤為突出。并且很多一線員工的工作缺乏自主性,機械勞動現象突出。企業民主意識不足、員工參與意識薄弱使得雙方很難建立高質量的勞動關系,員工怠工現象較為嚴重,甚至罷工事件也時有發生。因此,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應給與員工一定的工作自,鼓勵員工民主參與。同時企業應加強工會制度建設、強化職代會職能,讓員工參與工作目標和相關政策的制定,從而增強員工的民主參與意識。
6.加快和諧企業文化建設。
本研究的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員工在“企業文化”指標上的評分普遍很低,說明企業在文化建設方面存在問題,這符合當前江蘇省制造業企業的現狀。因為這類企業一般重生產管理輕文化建設,看重效益和效率,而對于員工的管理則缺乏人性化,甚至有的企業形成了獨特的“打罵”文化。并且員工之間因缺乏必要的溝通,導致制造企業員工關系普遍比較冷漠。員工在遇到問題時,申辯渠道往往也不暢通。因此,為改變當前現狀,依據本文的研究結果,企業應堅持以員工為本的基本理念,努力營造一種尊重、共融的和諧企業文化氛圍。企業應設立扁平化的組織結構來加強員工之間、員工與企業之間的交流和互動,從而增強彼此間的情感和信任。同時企業應以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來取代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為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奠基鋪路。
依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必須依靠勞動合同這一法律形式。勞動合同是確立和調整勞動關系的基礎,是現行勞動法律所確定的核心法律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和依據。2008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實行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重要性重視不夠,使得勞動合同在實施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如:不訂立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等。當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迫切需要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一、堅持正確的原則
(一)不例外原則。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作為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和機制,所有企業都應該實行,不能例外。不能認為只有經營狀況好的企業才可以實行這一制度,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就不能實行。事實上,越是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涉及職_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越突出,遇到的勞動關系矛盾越尖銳,越需要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來調整勞動關系,化解矛盾,凝聚職工和經營者的力量,齊心協力搞好企業。當然,企業性質、規模和經營狀況不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的具體內容、形式、范圍和重點可以有所不同,適當靈活。在新建企業和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行業,可以推行區域性、行業性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二)平等協商原則。堅持平等協商與簽訂集體合同相協調,重在平等協商。平等協商是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圍繞勞動關系問題進行廣泛討論、溝通協商的重要機制。平等協商的過程,就是勞動關系雙方、逐步達成共識的過程。勞動關系的許多矛盾,就是通過雙方的平等協商來解決的。集體合同是平等協商的結果,平等協商是簽訂集體合同的前提和基礎。平等協商的水平決定著集體合同的質量。如果平等協商機制不健全,協商不充分,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集體合同。平等協商不僅是簽訂集體合同必經的法定程序,也是履行集體合同過程中處理發生的矛盾和遇到的問題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充分認識平等協商的重要性,在調整勞動關系的全過程中都要抓好平等協商。必須明確:集體合同的條款,不經過平等協商,企業和職工都不能單方面修改或拒絕執行。
(三)重點突出原則。堅持把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實施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重點,這是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如果職工群眾最關心的勞動關系問題,協商中沒有提出,集體合同沒有涉及,合同條款看起來很多,但大多無關痛癢,這種合同不會起到調整勞動關系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企業和職工也不會滿意。因此,必須把堅持勞動標準與適應企業實際情況統一起來,立足企業的具體現實,把勞動關系中最重要、企業和職工最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工資收入問題、社保問題等作為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的重點,并在協商過程中努力加以解決,在集體合同條款中加以具體體現,不斷增強這一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各級政府要重視勞動合同工作,把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議程。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把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作為深化勞動用人制度改革、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實抓好。要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合同制度的正常運行,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深化改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隨著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的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特別是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用工管理的內容明顯增多。為此,要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必須建立和完善以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導、社區為基礎、企業和工會為主體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在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重新設立勞動管理科室,同時在鄉鎮及社區建立勞動管理站,形成各個層級相互維系的勞動管理體系。南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同時,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勞動管理部門應對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錄用備案,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梳理,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序運行。還要建立勞動合同簽訂登記、變更、解除、終止預報制度及存檔管理制度、履行檢查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制度規范有序的實施。勞動保障部門還應配合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錄用備案:作,同時,還要發揮豐十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負責做好本區域的合同簽訂臺賬、個人勞動合同簽訂臺賬,并及時將每年勞動合同、錄用資料裝訂歸檔。要充分運用計算機來管理勞動合同,建立企業和個人勞動合同數據庫,及時將錄用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情況輸入數據庫中,并要實現社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與勞動保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二)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應針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抓住《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良好機會,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及工會等群眾組織要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使《勞動合同法》進入社區、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的氛圍。在宣傳教育中,尤其要注意結合一些企業主和管理者的錯誤認識和疑惑,深入具體地宣傳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意義,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把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相關知識,明確主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察力度。運用勞動監察的職能對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完備、合法,程序是否合法,合同續簽、解除、終止是否合法,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依法給付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及變更情況等。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要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令其限期補簽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主要條款不完備及內容顯失公平的,應令其限期與職工協商修訂。對勞動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出擊,及時檢查,通過年檢、日常巡視和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三)為企業和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據此為企業、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應免費為勞動者、企業提供勞動合同規范文本、錄用及備案服務、勞動合同簽訂服務及《勞動法》等有關宣傳資料。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勞動合同數據庫中企業和勞動者的名單,提供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各項服務。包括企業工效、技術職稱的評定、工傷認定、工資調整、勞動糾紛處理等項目,凡是需要行政部門服務的,勞動合同數據庫中必須有其基本信息。通過政府各部門開展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服務,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實施。
(四)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按照國務院貫徹實施《勞動法》的部署,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全國城鎮企業已經基本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度,非國有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工作也有了重大進展。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勞動合同制度過程中也存在著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履行勞動合同不全面、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目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又遇到一些阻力。勞動關系的矛盾成為當前最為主要的社會利益矛盾之一。這樣的客觀現狀對我們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和諧社會的建立提出了重大的課題和嚴峻的考驗,這就要求我們各級政府應本著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來審視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要對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的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及時了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辦法,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完善。同時,還應深入基層,到問題多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切實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通過下基層調研,提出一些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議,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得到完善。
(五)進一步完善集體合同制度。企業依法經過平等協商所簽訂的集體合同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要在普遍開展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積極推動不同類型的企業建立和完善集體合同制度,指導企業從各自的實際出發,因企制宜,合理確定集體合同具體內容和標準,增強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對暫不具備條件簽訂綜合性集體合同的企業,可以就工資分配等問題簽訂單項集體合同或協議。在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由工會組織代表職工與相應的企業組織代表或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六)建立健全履約監督保障機制和平等協商爭議處理制度。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提出平等協商的要求,另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執行。政府相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履約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度,把履約責任制同崗位目標責任制結合起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集體合同的履行要接受工會和職工群眾的監督。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集體合同制度履行情況的行政監察工作,把勞動保障監察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緊密結合起來,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平等協商、違反集體合同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處理。要積極探索建立平等協商或簽訂集體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制度,及時引導爭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調解處理。
三、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我國《勞動法》應根據不斷變化的新情況,在勞動關系主體的范圍、勞動者人格尊嚴的保護、工資約定制度、職工培訓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進行一定的調整和完善,以利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將“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作為立法宗旨,在1994年《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為勞動關系的調整提供了詳細的、可操作的規范。
一、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994年《勞動法》沒有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期限以及簽訂次數予以規定,而且勞動合同終止也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的立法漏洞使我國勞動合同呈現短期化的趨勢,用人單位寧愿一年接一年地與勞動者訂立短期勞動合同,也不愿意與勞動者訂立一個較長時間的勞動合同。這一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職工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影響了其為企業長期服務的工作熱情和職業規劃,對企業的長期發展、社會的穩定也產生了不利影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沒有約定明確的到期時間的合同,用人單位要想結束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就只能采取依法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與《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相比,《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不僅擴大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而且也降低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在立法技術上增加了用人單位規避法律的難度。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6條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然終止后(包括勞動者死亡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兩種情形),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根據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兩項規定進一步鼓勵用人單位選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強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994年《勞動法》雖然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在具體責任和可操作性方面規定不足,缺乏強制執行力。在《勞動法》施行十余年后,用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現象仍然很普遍,這導致勞動者在追索勞動報酬、主張合法勞動權益時經常陷入證據不足的被動境地。
為了從源頭上完善勞動用工制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秳趧雍贤ā吠ㄟ^這樣的利益分配和驅動機制,不但增加了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而且也調動起了勞動者維權的積極性。這樣一來,真正督促實施這部法律的不是勞動行政部門而足勞動合同的直接當事人——廣大勞動者
三、規范了試用期間的用工制度
針對有些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變相盤剝勞動者的現象,《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和工資待遇作了詳細的規定。該法第19條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分為1個月、2個月和6個月三種,而且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嚴格限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約定條款的適用
1994年《勞動法》對于能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了留住人才,不是從提高待遇、改善用工環境等方面人手,而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高額違約金,例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每提前1年解除勞動合同,就支付用人單位相當于一年工資標準的違約金,至于是否對用人單位實際造成經濟損失、造成多少經濟損失,則在所不問。而勞動者迫于生計不得已接受,其意思自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限制。簽訂這樣的合同實際上是剝奪了勞動者自由擇業的權利,違背了現代勞動法上的“勞動者勞動自由”和“不得強迫勞動”的原則,因而許多國家的勞動立法明確規定不允許對勞動者設立違約金,例如《韓國勞動基準法》和1976年《日本勞動標準法》。
我國《勞動合同法》也順應了勞動立法的這一發展趨勢.在第25條中規定,除j,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后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兩種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五、擴大了經濟補償的適用范圍
1994年《勞動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主要適用于用人單位依法行使單方解除或者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于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這樣的規定導致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明為勞動者主動解約,實為用人單位變相解約”、通過規避法律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為了彌補法律規定上的漏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01]14號)第l5條曾經規定了用人單位迫使勞動者主動解約,勞動者仍可依法獲得經濟補償的五種情形。《勞動合同法》吸收了這一先進的司法解釋。根據該法第38條、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六種情形之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在勞動合同終止的某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也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對經濟補償金的法律性質,盡管理論分歧較大,但法學界普遍認為它是用人單位在一定情況下應當履行的“強制性義務”,充分體現了勞動法追求勞動關系實質公平的瓿法理念和傾斜保護勞動者的立法技術因而,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解除勞動關系前事先約定勞動者對該經濟補償金有所放棄或者與勞動者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相抵銷的條款。
六、明確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的責任形式和賠償標準
一、現代企業管理的現狀
企業可持續發展指企業能穩步永續發展,在西方企業管理理論中有系統的概述和研究。其中主要理論有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學習型組織理論、企業能力理論和創新管理理論。其中,愛迪思的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對我國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在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進一步作出詳細的探討;在日本,野明針對企業管理論述的企業發展戰略觀點與本論文所闡述的觀點相關聯,在此書中,確立了經營哲學、開發和設備投資、培養人才開發和接班人;開展多元化和國際化經營;創新型財務管理體制;對企業形象引起重視。美國彼得、華特曼在一書中總結了行動至上,重視實踐;服務至上,接近顧客;讓員工發揮自主性和創新精神等等,都做出了一系列的講話。
二、中國現代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經營理念和產業定位。根據相關調查和研究,我國企業還是新興企業或者處于發展起步階段的時候,在企業管理上還未制定出一整套比較完整合理性經營管理理念。根據實際現狀分析,從公司的發展目標比較長遠來看,在初期階段基本上是為以后發展奠基作準備的,要想企業能夠長期處于發展,與其公司的經營理念離不開的,而這種經營理念是在企業發展歷程中逐漸積累而成,雖然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戰略與規劃有所改變,需要適當合理性調整,不過在企業運作的經營管理理念方面固定不變,持續保持穩定。針對于企業經營環境來說,其穩定性不容易發生變化,而且其變化相當迅速,這時需要根據其變化換位思考其經營管理方向,不過,不能過于靈活,否則企業的主營方向都難找到。在我國現代化企業中有不少失敗的企業在處于創業初期和邁向發展期的時候,還是無法確定自己的企業管理理念與產業定位,總是在市場上隨波逐流、盲目從眾,這樣易導致產品剛處于上市階段,整個市場就處于飽和狀態,致使產品積壓和庫存,企業的損失相當慘重。
2.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針對企業員工和管理者方面,一般對其進行激勵方式是行為,在滿足其心理需求考慮到物質與非物質,靈活運用其激勵手段。滿足其心理需求上主要表現在薪酬與全面薪酬方面。其中,薪酬是指員工在企業勞動所獲得的等價勞動報酬;全面薪酬是企業在薪酬分配上分為外在與內在兩大部分。其外在是指可量化的貨幣性價值,例如激勵的表現在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股票期權、分紅。其內在不能以量化的貨幣價值所表現的激勵形式,外在和內在都彼此相關聯,都具有各自特有的激勵功能,構成一個完整的激勵機制。而有些企業在激勵方面分配還不夠完善,薪酬不僅僅是企業員工的收入分配方面的問題,其重要還在于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一種實現自身價值和工作業績的體現。而不少企業就是在企業管理上缺乏合理的分配機制,導致企業管理水平低下。
三、提高我國的現代企業管理機制
1.建立市場定位管理機制。針對市場定位機制而言,主要確定客戶是誰,能為客戶做些什么?經過對市場的初探,分析客戶間的差異,分別分析其長期用戶、潛在用戶,在了解市場的同時還要充分考慮到競爭對分攤市場的比例,評估企業在同行業之間的競爭地位。對市場的細分后,從中找出市場空隙,并尋找有利的市場優勢。企業的長期發展需要考慮到企業的產品和經營狀況,才能對此進行評估,作出初步的市場定位計劃。要想在企業經營戰略上獲得成功,就得認識到市場定位的一些方法。首先,我們要明白產品面向的對象和群體,對此產品的獨特點進行詳述,在市場競爭體制下尋求產品的重要賣點所在,并且善于辨別同行競爭者的市場地位所在與其產品定位的方法,擬定幾個可供選擇的方案,最終選擇最佳方案予以實施。
2.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激勵機制。激勵作用主要有物質、精神與競爭性。大多數企業利用物質激勵手段來實行企業管理。不過,所有者行為人和各層經營者兩者間的行為結果還不能作出準確的評價,在物質激勵中難免會出現不公平制,所以也增加了成本。所以,在物質激勵方面的力度還是受到限制,企業應當對員工的精神上給予激勵,注重培養人才。當然,在培養員工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管理者的素質水平,還激發了領導者一種敬業和服務精神,使其對自己經營的產業有種追求成功的事業心,正好滿足了企業家的在事業上的自信心,使其產生前進的動力。除此之外,還需要對市場競爭的激勵,對當前的管理、評價制度和選拔制度,在授權方面應當科學、合理、充分利用人事資源,通過競爭選聘企業管理人員,引進優秀人才,促使他們在企業管理中認識到自身實現的價值,在心理上也得到滿足。另外,對產品市場的競爭激勵要予以重視,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讓企業管理者認識到外界對企業發展的壓力和市場競爭重要潛在因素所在,激勵他們降低成本,做好本職工作、了解到企業力求發展的緊迫感。所以,要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需要注重物質激勵、人才激勵、市場競爭激勵等,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激勵機制。
三、總結
總而言之,我國企業管理機制是企業發展的新動向,由于企業管理機制研究在世界各國的研究歷史較短,在此領域探討還不夠廣泛,還需要進一步探索。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企業管理的重要性,了解國內外企業管理機制的現狀和問題,制定出合理的企業管理機制,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會制定出有助于我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科學合理化企業管理機制,完善我國企業管理。
參考文獻:
[1]紀元.企業民主管理的新制度經濟學視角[J].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2008,(03)
一、信息化概念
人力資源信息化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HR信息軟件的管理,很多公司在未統一軟件系統前,內部人員信息資料缺乏共享途徑,局域網雖然一定程度上可以實行信息共享,但局限于資料上傳的及時性以及資料保管的問題,實施效果及日常工作開展的及時性都將大打折扣。HR軟件開發工作的目標是通過VPN建立了公司各分支機構的鏈接,擁有人力資源信息化的硬件基礎,從而搭建一個整體的數據庫,構建符合公司管理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提升現有應用系統業務功能,驅動公司HR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消除信息孤島;并且通過集成系統應用,實現公司HR業務需求,以及HR業務流程的持續優化,適應未來公司發展對HR系統的擴展應用需求,為公司戰略目標與遠景達成提供人力資源信息管理支撐。
二、工作步驟與目標
1.人力資源信息整理完善。HR系統開發工作的一個重點項目就是整合各單位人力資源信息,并通過一定方式載入軟件模塊,在匯總各項資料的基礎上,按照軟件開發工作要求,添加單位組織機構代碼、人員崗位與職位編碼等,整合人員身份及基本信息、工作簡歷、任職歷史、薪酬資料、勞動合同信息、績效考核歷史記錄、培訓項目等,意求最大限度完善人力資源數據,并規范人力資源數據統計及記錄格式。
2.規范數據出入及報表功能。HR軟件模塊附載的相關信息不是孤立存在,而是與財務、OA及辦公管理等其他模塊有著很大聯系,考慮到其他模塊及整個系統的穩定,HR相關資料的進入輸入及調整修改與以往做法會有很大區別。人力資源管理事務按照一般理論,可以分為六大塊:人力規劃、招聘、培訓、績效、薪酬、勞動關系,這六大塊都有相對獨立的數據信息。為了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規范人力資源數據統計,公司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報表體系,但是,這絕大多數的報表都需要人事工作人員手工填入或匯總。HR模塊開發工作需要歸類整理各類人力資源信息資料,借助軟件系統的實時更新及信息共享平臺,需要重新設定系統中的人力資源報表內容,通過規范各項數據匯總格式,整合并重新設置相關報表,達到人力資源管理者對各項數據了然于心。
3.實時分析與決策。一方面,報表功能需要倚照人力資源原始資料的完善,另一方面,生成的報表靜態存在也毫無疑義,這就引申到數據及報表功能應用的第三步:分析決策。以上三個步驟可謂環環相扣,如果第一步還沒有實施好,就去做第二步、第三步,打個比喻就象“沒有打地基就直接蓋三層樓”一樣。事實上,如果一個單位人力資源的信息化管理還沒有網絡化,還處在單機操作階段,那么距第二個步驟“規范人力資源的業務流程與報表功能”就比較遠了,公司人力資源信息使用人員必須熟悉系統平臺的應用,并有責任、有義務保證各項數據的準確與實時更新。分析與決策的工作內容,可以按管理層級進行區分。公司領導班子、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其他職能部門、各單位決策層及人事工作部門、各單位用人部門都有對人力資源信息分析決策的必要。
4.人力資源信息智能監控。智能監控在這里指的是人為設置相關標準后,人力資源系統平臺在進行日常統計運作時,在相關數據觸發到人為設置指標的警戒線或是其他標準線,可以按相關格式要求出具智能分析報告,報告的格式一般采取圖標或其他可以讓數據監控者一目了然的形式。具體的內容可以結合報表內容,不局限于勞動合同、人員結構、人才儲備、人工費與收入統計、培訓積分、績效管理、崗位任職資格、人員優才計劃等等。
三、管理思路
1.日常工作觀念轉變。思想觀念上的認識不足必然導致在推進信息化的過程中出現一些消極甚至是錯誤的行為,表現的就是“重信息使用,輕信息管理”的日常做法;或者把HR軟件系統理解為利用計算機設計一個考核體系、建立一個薪酬系統、搭構一塊培訓信息錄入平臺等;還有些存在著追求一步到位的思想,把HR系統理解為一套大而全的“完美”軟件;甚至,還有些人員認為所有人力資源信息都需要保密,而不可見光的。事實上,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化過程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需要充分認識對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內涵,賦予行動上的執行動力,而有些基礎數據庫都還沒有建立起來或是不完善的單位,想要靠上HR軟件來實現一步到位,顯然是不現實的。
2.基礎信息的完備。人力資源基礎資料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四類:檔案材料、根據國家相關法規需留存備查的資料、員工管理總結、日常工作資料等,我們需要對這些資料進行梳理,可按如下原則整理完備:
①核心業務。信息化是為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優化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所以對核心業務比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六大模塊進行業務納入就非常必要。
②先進性。工作流程與數據處理信息化是為了體現計算機管理與日常人工管理相比較的先進性,如果更耗時耗人工,就無所謂先進性了。
③經驗。這里有兩層意思:一方面,人力資源工作者很多有著相當豐富經驗,這些員工是一筆財富,他們的工作方式對日常管理工作有著非比尋常的影響,如何將起日常經驗化的工作方式與計算機結合至關重要;另一方面,指的是可以借鑒移植已經已經信息化成功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范例。
④可實施。人力資源信息化工作不是水中月、霧中花,而是我們工作的重要部分,如果我們思考的一些理念、工作方法或是創新都無法在計算機軟件中實現,這樣只有兩個選擇--舍棄這個軟件;不然就是遷就這個軟件而暫時舍棄我們的需求(也可以在軟件之外通過其他方式實現)。
3.配套保障。任何一項新生事物的出現都會有一個過程,需要很多方方面面對之進行護航保駕,以求盡善盡美。HR軟件也是一個新生物,除開各單位領導的大力支持外,還需要有文件制度、人員安排、計算機配置等方面配套保障。
①制度保障,將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日常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方式,約束各項數據提交及保管的格式,規范信息管理端口,并按組織架構層級分解人力資源信息管理責任,分級設置各項管理指標,并通過目標考核盤點各階段人力資源信息管理任務。
②人員保障。各單位應設定專職的信息管理崗位,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內的人力資源信息情況,針對各種問題提供解決措施,并定期提交相關數據及分析報告。
③計算機配置保障。主要是指計算機硬件與網絡維護方面,需要各單位對信息化工作的載體進行確認,并按需進行相關資源的配置。
4.管理規范化。
①組織架構規范化。根據公司經營戰略目標需要,規范各單位組織架構的設置及人員配置,切實做到定崗定員,因崗設人,同時考慮到外界影響因素,做到組織架構可彈性化,避免日常運作的經常調整變動。
②日常業務規范化。根據政府及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將人力資源工作業務分模塊歸類整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與任務,使人力規劃、招聘配置、培訓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套路化,降低人為因素影響。
③信息數據規范化。HR系統平臺是公司人力資源信息的集成,是供各單位共享使用的載體,各自為政、依工作喜好及個人習慣建立的數據信息將逐步退出數據庫系統,所有人事工作人員應該將個人日常工作保留的各項數據信息規范化,避免一人一個數據庫、一人一套工作方式的現象,從而發揮HR系統集成管理的便捷與先進性,建立人力資源各大業務模塊的信息管理網絡,通過一定途徑實現程序互通及資料關聯,提高工作協助效率。
④統計報表規范化。統計報表是數據信息化的產物,是指對數據的簡單統計。規范各類報表,需要梳理人力資源管理日常工作,按一定標準對各項工作進行分類整理,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設置一定的顯性與隱形指標,指標按需整合公司各單位各項報表數據。
研究背景
隨著中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融入國際市場,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的經濟,特別是那些東南沿海的進出口、勞動密集型加工行業。2009年一季度,江蘇、上海、廣州、浙江和山東的進出口額與上年相比,分別下降27.9%、26.3%、21.7%、19.4%、20.3%。生產定單和出口的減少造成了很多企業減緩甚至停止生產,這就導致了企業通過裁員的方式降低成本,超過300萬的失業農民工正是最好的注解。另一方面,一些地區通過彈性工作制(或靈活用工制)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比如,深圳市在2009年5月13號通過了“深圳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工作試行辦法”,試圖通過加強對彈性工時和報酬的監督,解決企業內的用工問題。
然而在歐美。彈性工作制的興起適應了上世紀80年代的工作在設計、工作豐富化、擴大化的要求,這是對傳統的固定工時制和工資率挑戰的結果。隨著在這些國家的工業化的進展,社會責任、家庭生活、工作――生活平衡成為普遍呼聲,同時,越來越多的女性和學生都參加到工作中來,這些都促進了彈性工作制的產生。飯店行業一直被認為是使用彈性工作制的典型,在這里隨著季節的變化,臨時工、兼職、小時工、勞務派遣工都被大量的使用。這篇文章將通過北京兩個大型飯店的比較,展示彈性工作制如何被用作管理手段而加強對工人的控制,和侵蝕工人權益而降低勞動成本,而且在現階段經濟社會條件下,彈性工作制的制度化不應該大規模普及。同時也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適合此種制度,在使用彈性工作制之時要以工人的意愿為前提,在工人要求使用的情況下,強調企業與工人進行協商,而采用適當的方式。
彈性工作模型和彈性
與其他產業的企業一樣,利潤也是飯店運營的基本追求。面對逐漸加劇的競爭環境,企業不得不選擇新的管理方法以更有效的使用勞動力,適應變化的市場。在適當的時間地點使用適當的人力是企業所期望的。因此勞動成本通常被視為企業成本中最靈活的部分,也是最容易縮減的部分。彈性工作制和雇傭彈性為企業經理提供了控制勞動成本的新方法,在合同形勢、報酬支付方式、工作時間等方面的彈性方式,構成了靈活用工制主要方面,也是企業實現上述管理目標的主要手段。
在飯店行業,降低成本是企業的一個長期顧慮,一些企業通過提高房價、餐價、電話費等方法增加收入和利潤,一些企業通過精簡操作流程、減少食物種類、重新設計房間以便更容易清掃等方法,還有一些懶惰的企業僅僅通過裁員、凍結工資增長、取消一些工作崗位、減少工作時間等方法降低勞動成本。所有的這些方法都顯示了一定的彈性,可以歸結為彈性工作模型,這與傳統的單一標準的勞動合同和工作方式的制造業是非常不同的。這種工作方式是作為一種減少勞動成本、提高管理控制的方法而出現的,盡管它被宣傳為能夠滿足員工的個人需求。但是作為主體員工幾乎不能夠享受到這種方式好處,僅僅是一小部分人,主要是管理層成為受益人。
自從Atkinson(1984)提出了‘核心一邊緣’的彈性工作模型后,關于這種工作方式的定義、范圍、在不同組織中適用情況的討論越來越多。彈性工作模型強調了核心、邊緣員工的分化,以及他們在功能、數字、財政彈性上的不同處理方法:核心員工作為能夠決定企業生產的主力,享有更多的功能彈性,所以他們能夠選擇不同的工作任務以提高生產率;邊緣員工則對企業不那么重要,比如清潔工、秘書等,他們被安排更多的數字彈性,以減少勞動成本,適應市場變化;財政彈性更多的是指更加容易反應外部市場的薪酬支付系統。在實際中,雇主愿意使用彈性工作制是因為這是一個更能適應市場波動和減少勞動成本的有效方法。對于員工來說,只有很少的人可以享受這種方法帶來的自由,而大部分人得到的只是工作條件的惡化。
在飯店行業,數字彈性是最多的方式,因為這里缺少清晰的權威結構,部門化傾向嚴重,部門經理對所轄任務和人力的分配有很高的決定權。在英國,只有各級經理才能算作核心員工,他們享有多技能培訓、地區選擇等優勢,同時內部勞動市場流動幾乎停滯,80%的職位空缺都是從外部市場招聘而來;同時,急劇增加的臨時工、兼職工不僅是經濟發展的結果,也是彈性工作方式推廣的結果。一些學者已經證明了數字彈性在飯店業的主要表現方式,其主要包括大量使用臨時工和兼職工、減少人員數目、外包和降低工資。比如,在澳大利亞58.6%的飯店員工是散工和兼職工,在英國這個數字是43%。雇主們相信使用零散用工的方式不僅可以保持員工總數,還可以通過給予或收回工作職位作為獎勵或懲罰的方法,更好的施加對雇員行為的控制。而且,企業一般只支付給他們最低工資,還可以減少保險和其它福利的支付,比如婚嫁、產假、病假等。
對于企業高層管理者來說,基層員工數量是應該被嚴格控制的,通過外包和增加工作強度可以把員工數量控制在最低。對于餐飲和住宿部來說,工作內容沒有變化,但工作量卻增加了。比如,美國一些飯店為了提高服務質量,在住房內增加了一些用具。像咖啡壺、吹風機、熨貼、打印機、傳真機等,清潔工在房間數目沒有減少的情況下,也必須清理這些額外的設備在廚房,夜班沒有安排洗碗工,所使用過的餐具都被堆積起來留給第二天上早班的洗碗工,對他們來說,工作量被加倍了,但仍然沒有額外的報酬。同時,外包也成為一種常見的形式,這主要是為了減少管理成本和責任。外包通常包括以下的功能:薪酬計算、公共區域和夜班保潔、集中采購、報稅、系統維護、洗衣,或一些餐廳等。因為這部分人員不是飯店的直接雇傭的員工,所以他們的薪酬支付、保險等都由外包公司負責。
不僅如此,飯店還經常使用低工資策略,甚至在整個行業快速擴張的那些年里也是如此。在美國,2000年清潔工的平均工資是7.54美金/每小時,即使是在紐約等大城市,行業整體平均工資也只有9.20美金每小時。在澳大利亞,飯店業的平均工資只有全國平均數的73%到86%。全國性最低工資的存在,使得散工和兼職工只能拿到最低數額。同時,非全職工的數量不斷增加,也使得每周平均工時數從1960年的39.9小時降到了2000年的31小時。因此,出現了兩極化的趨勢,飯店一方面增
加一部分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強度,另一方面又大量使用短期的散工,這兩種實踐的共同目標是減少勞動成本。
在中國,改革開放不僅帶來了外國投資,也帶了其管理方式,散工的使用、工時的延長、工作強度的增加、實際工資的減少,成為飯店行業的普遍現象,不僅是在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里,重組后的國有飯店也采用了類似的策略,以適應逐漸加劇的市場競爭。
實例背景介紹
在一年的參與式考察中,筆者在2家飯店中各工作了6個月額時間,其中在外資獨營A飯店中,筆者主要在人力資源部,在國有飯店B中,主要在餐飲部。在整個調研過程中,筆者在參與飯店日常運營工作的過程中,還積極閱讀飯店政策、文件等材料,和不同部門、不同管理級別的人員進行訪談,或通過平時工作中的交談,了解飯店的管理策略和方法,員工的反應,經理和員工之間的關系,從而對飯店行業的管理和勞動關系有了直觀的了解。
A和B飯店都在北京朝陽區,這里作為北京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有很多國際、國內大型企業的分公司或辦公室,而且也是外國使館比較集中區域。兩個飯店都是5星級,其中A于1999年開業,擁有480個房間,兩個餐廳,近800名員工,由一家國外cD酒店管理集團進行運營。飯店B于1988年開始正式營業,是國家一個部委下屬企業,擁有13個餐廳和酒吧,超過600間客房,以及其它娛樂設施,共1500多員工。B于1999年改制后,成為股份制公司,由國內較大的EF飯店管理集團控股和管理。
合同形式和工作條件的多樣化
兩個飯店都使用了多種合同的方式來增強對員工的控制和減少勞動成本,在逐漸減少正式工的同時,開始增加其它用工的數量,其形式主要包括:散工、兼職工、實習生(學生)、臨時工。在飯店營業初期的員工都基本是正式工,他們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期限分別為1-5年,享有飯店提供的各種福利和獎金。隨著運營地進行,這部分員工要么被提升成主管或經理,要么流失去其它的飯店或企業,只有少量的還停留在原來的崗位上,在正式工數量減少的同時,散工的運用逐漸普及,飯店不僅在個別崗位上使用散工。甚至將整個部門外包出去。到2006年底,A飯店只有78%的正式工,B飯店的數量不足75%。這些變化的基礎,就是改革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勞動力市場和勞動合同系統。
在實際中,國企飯店制作出更多種合同形式和名稱。比如,A飯店有四種合同方式,正式工指直接和飯店簽訂合同,散工主要是外包中介公司提供,實習生主要是旅游或飯店管理學校的高年級學生,他們的工資是遞減關系,還有少量的兼職工主要是“宴會嫂”,指在飯店準備大型會議而缺少人手時中介提供的人員。而在B飯店中,合同名稱有了更多變化,有正式工包括開業后留到現在的和社會招聘的員工,其中部分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正式工待遇主要是選擇留在飯店工作的學校實習生;上海同志指總部派到飯店做技術支持,國際外聘指有其它國家國籍的人員,借聘指從其它國內飯店錄用來的人員,這三類合同主要提供給中層經理職務,特別是一線部門。如餐飲部、前廳部,他們的工資福利比同級本土經理還要高;實習生;兼職工和散工。B飯店設置多種合同方式的主要原因是給隨管理等級而逐漸增大的工資差距提供政策保證,漸增的工資差距以不同的合同形式為解釋。一方面飯店可以將3000-7000美金每月支付給中高層經理,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基層員工只能拿到1000出頭的月工資。多合同制的存在是飯店區別對待不同技術能力的人員的實施手段。即以合同形式區別核心和邊緣員工。
在所調查的飯店里,散工、兼職工、臨時工主要包括兩部分人,其中之一主要由國企下崗職工、買斷人員、提前退休人員、無北京戶口的外地配偶組成,主要被安置在公共管理區域的衛生清潔、洗碗工、部分廚房準備工作,他們是由中介或街道辦事處組織介紹而來(后者是在國企飯店殊例子),每月工作6天,實際收入在每月600-700元之間;還有一部分從事技術工作,如工程部的飯店電路或線路的日常維護,他們實際收入在1100-1300元之間。為了減少和正式工的工資比較,飯店甚至會將整個功能部門外包出去,比如洗碗工都是由外包的散工組成,這樣同一工作沒有正式工,也就不需要將散工的工資提升到正式工水平。而且,飯店還可以減少保險責任、管理費用。實習生實際上成為收入最少的群體,他們每月收入在300-500元之間,飯店除了提供食宿之外,還要向學校交納部分管理費。對于學生來說,沒有一年的實習經驗則不能畢業,沒有學位證書,所以他們不得不被學校作為廉價勞動力交換給飯店。學校不僅可以得到一部分管理費用,還可以利用學生不在學校的空缺安排新的學生住進學校宿舍,當然實習學生還要交納住宿費。對于飯店來說,可以得到廉價、年輕的勞動力,既可以放到一線的餐廳或前臺,也可以放到客房,而且一年后如果實習生選擇留下來,飯店還可是省去培訓所用時間和投入。因為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沒有對實習生提出規定,也就沒有相應保護,當他們出現工傷時,飯店和學校容易出現推卸責任的情況。在非正式用工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如何保證他們的利益,減少靈活合同化對他們權益的侵蝕,還有待討論。
彈性工資和逐漸減少的實際收入
上世紀90年代初期,五星飯店的工作還被視為工資收入較高的,B飯店的一名老員工說在飯店開業初期就已經拿到近900元月工資。但是最近十幾年飯店平均工資增長十分有限。以北京為例,飯店正式工的年平均工資從1990年的2874元到2006年的24822元,而同期的北京所有行業的平均值從2653元增長到40117元。這也是其它一般行業的普遍特征,缺乏年度工資增長制度和長期以來形成的低收入印象,是實際收入低的原因。彈性工作制中財政彈性主要涉及工資的支付和計算,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基本工資的降低和彈性工資比重的增加,收入來源的轉移,和現金利的減少。
國企改革中一項重要措施是對工資制度的改革,即績效工資的應用,然而在實際中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在國企B飯店中,員工月工資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占60%,在500-700元之間;浮動工資占剩余部分,其建立在“績點”的基礎之上,普通員工績點范圍在45-62,主管到餐廳經理的績點為75-110,績點值從8到15元,與飯店收入直接掛鉤。但問題在于,績點值只有飯店高層經理決定。普通員工不知道飯店的營業額和利潤,也不知道績點值如何計算。有的員工反應,績點值已經在10元停留幾年而沒有變化,這樣飯店在增加彈性工資比重的同時減少其數量,從而減少總的工資支出量。而在A飯店中,員工的平時工資是在合同上規定的固定數額,與飯店和個人績
效無關,涉及這一部分的薪酬以年終獎金的形式表現出來,其數額在綜合考慮飯店利潤和員工個人績效評估的基礎上,每人分別給予3.25-4.25倍月工資,發放時間在春節之前。反觀B飯店,只有每年兩次的雙倍工資,但雙倍的部分只是基本工資,總數額只有很小的部分。所以,以個人績效為名義的彈性工資在實際上成了飯店員工低收入的原因。
同時,由于飯店工資在長時間內沒有明顯上漲,飯店通過引入顧客和供貨商與員工工資產生關聯。在B飯店,一位工作了18年的老員工稅后月工資只有1022元,許多與其同時進入飯店工作的都有相同的情況,其中只有個別人得以提升到中層經理,余者大部分是女性,要么已經離開飯店,要么留在飯店忍受低工資,因為年齡關系她們很難在市場上找到類似或更好的工作。為了轉移員工對飯店低工資的抱怨,飯店還把顧客的評估作為獎勵的標準,讓供貨商為飯店促銷其商品提供現金獎勵,或者飯店推出貴重服務和食品,以現金方式獎勵“推銷”出這些商品的員工。但由于二線員工沒有接觸顧客的機會,所以只有一線員工,特別是餐飲部、前廳部、客房部的員工才有機會得到這些獎勵。在實際操作中,也只有那些餐廳經理、主管、工作時間較長的員工得到過這些獎勵,因為他們有更多的經驗和機會接觸有消費能力的顧客。通過這些方式,飯店既可以把員工對績效工資的要求的壓力轉移到顧客的評估上,從而減少實際獎金的發放,又可以增加員工對飯店服務產品銷售的積極性。
彈性工資的另一個方面表現在現金性獎勵的減少,和獲取難度的增加,從而減少對員工實際獎勵的支付。比如。在B飯店的全勤獎從開業時的每月50元降到每三個月150元,再到現在每六個月210元,在此期間,員工不能休年假、國家法定假日、病假以外的任何假期或遲到,否則都沒有獎勵。其它方面表現為,對顧客評價高的員工的獎勵由現金改為到兄弟飯店的免費住宿,這是一個雙向過程,即雙方飯店可以互派員工,從而飯店可以不用支付額外費用。簡單的說,飯店在盡量減少現金性勞動成本支出,轉而以其它方式支付。
作為飯店的中高層經理,營業收入和利潤是衡量他們業績的標準,也直接關系著他們的額外收入,如何在短期內提高利潤量是其主要考慮目標。固定投資在新項目,或通過培訓提高員工服務技能和質量,來提高服務價格和吸引回頭客的方式,需要較長的時間來體現效果,而且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而通過抑制工資增長,減少實際工資的發放,減少現金獎勵等方法可以減少勞動成本,從而提高同時期的利潤部分所占比倒。增加其在與酒店管理集團談判中的資本。與此同時,廣大基層員工的工資則被作為犧牲的部分,而沒有給予足夠的考慮。
利用靈活工時制來延長工作時間和減少加班費
靈活工時制和綜合用工制是彈性工作模型支持者所為推崇的,因為其可以為企業和員工提供更多的工作時間選擇。但實際上,這種方法已經成為企業規避支付加班費和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的主要手段,其主要表現在加班費支付形式的轉型、改變班次時間設計和工時紀錄手段。
兩個飯店都存在管理層想要減少加班費支付的想法,其具體表現形式是“還休”和“返休”。前者當發生加班情況時,由直線經理和員工個人紀錄加班時間,當累計到8個小時后,飯店給予放假一天作為補償,即“還給”員工休息時間;后者是當工作不忙時。經理會叫員工提前幾個小時下班,等有加班需要時要求其進行工作,即要求員工“返還”提前休息的時間。這兩種方式的特點都是以時間交換時間,避免現金支出。開始都是在小范圍內進行,后來成為飯店正式的規定。但這些方法的問題在于,《勞動法》中規定加班的報酬為1.5、2、3倍平時工資,作為補償的時間也應至少為1.5倍平時工作時間。但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條文中沒有相應規定,這不僅為飯店減少實際加班費償付提供了方法,也為其使用綜合計算工時提供依據。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兩家飯店都提出了增加無薪休假的做法。即每周工作日由5天減少為3-4天,同樣工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但在實際中,員工經常被要求工作半天,原來的2天休息也被拆散,一周中有可能6-7天都在工作,考慮北京交通問題,員工們來回路上時間可能要2-4個小時,再加上飯店長期形成的早到、晚走半個小時的傳統,有的員工抱怨實際工作時間并沒有減少,而且一周兩天的固定休息卻被剝奪了??梢钥闯?,綜合計算工時制是將還休和返休等償付加班費的方法變成正常工時安排,在本質上是剝削工人休息時間的有效手段,而且沒有觸犯法律的效力范圍。
盡管1995《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的工作時間遠多余這個時間,具體的方法有兩頭班,八天循環制,三天循環制等。兩頭班要求員工工作上午6-10點,下午5-9點,以覆蓋最忙的早餐和晚餐,盡管理論上中間為自由休息時間,但不可能得到徹底休息。A飯店的工程部實行“兩早、兩中、兩晚、兩休息”的八天循環,其工作時間為每周平均48小時。B飯店餐廳的吧臺,工作時間是“一天12am到12pm。接一天12pm到12am,接一天休息”,其實際月工作時間為11 5*2*10=230小時,而正常工作時間為8*22=176小時。這些方法產生的原因都是因為人員減少,而通過改變班次設置的方式以現有的人數完成工作的臨時描施,其結果是實際工作時間的大大延長。當經理層發現現有的人數也能完成任務后,不僅將這些安排制度化,而且也不會急于恢復員工數量到之前水平。這些工時設計都遵循了彈性工作時間原則,但都是飯店從節省勞動成本的角度考慮而強加給員工的。并沒有考慮大多數員工的意愿。
同樣,實際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記錄和考核也是實際中的一個問題。在還休和返休中,加班時間由值班經理和員工個人分別記錄,由于時間、記錄工具等原因,經理會有漏計錯計等情況,與員工自己記錄時間不一致。而且,隨著離職人員的增加和補充人員速度變緩,很多員工的加班時間得不到償付,因為這需要其它員工來補充工時,于是積累越來越多,甚至到離職時也得不到補償,這些都容易造成爭議。雖然飯店有旺季淡季的基本預期。但行業的隨機性特點決定了不可能進行精確預期,如果連續的加班,人員又不充足,還休返休的時間無法按預期執行,累計多了,飯店在提供支付時會用扣除員工病假等福利提供的帶薪假期。因此可見,彈性工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很容易為企業提供規避加班費償付的借口,從而傷害工人的利益。
試行政策的一些問題
盡管深圳的試行政策強調了政府的監管,但同時也將適用范圍擴大到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這就給彈性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的大范圍應用
提供了法律依據,這將實際上損害工人的權益。
首先,前面的討論已經證明了彈性工作制是企業實行的一種加強控制工人和降低勞動成本的方法。最初提出討論的彈性工作模型需要不同的核心――邊緣員工、功能、財政、數字彈性的變化組合。然而,中國還不具備大規模普及彈-陛工作制的經濟和社會基礎。以工廠為基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固定工時和班次還的全日制是主要工作形式和薪酬支付的基礎。過低的收入使得工作成為必須,而沒有平衡工作――生活的需求。盡管彈性工作制可以為有需求的人提供優勢,但這些主要是中高層管理人員,對于主要的在生存線掙扎的員工來說,提高工資和正確支付加班費才是他們主要的要求。
其次,在現實情況下由于勞資雙方的不對等權力,工人要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也困難重重。在企業中,經理擁有決定權。于是實際工時、人員安排和加班的計算要依靠他們的決策、記錄,如何保證員工的工作時間都得到正確的記錄是一個問題。而工人沒有足夠的權力對不公正的決定提出反對,除非他們已經做好離職的準備。因為盡管相關的勞動法律對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做出規定,但缺乏實際的執行能力造成其維權的困難。盡管勞動法規定企業不可以隨意開出員工,但企業可以利用自身的懲罰機制而與那些他們不想要的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同樣,法律對這些情況沒有給出相應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