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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做到人格平等
身為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教授,王斌的主要研究領域為集團治理與財務管理、管理會計與控制。2000年起,他先后兼任華潤雙鶴(原雙鶴藥業)、外運發展、伊利股份、鐵漢生態、翠微股份、際華集團等上市公司獨董,以及國有企業集團和個別上市公司(如華勝天成)的外部董事。
“董事長、董事、管理層要做到人格平等。如果做不到這個,你就不要當獨董。這是根本,盡管很難做到?!蓖醣笳f,“所以,去不去做獨董,第一要看人。我去做董事,肯定先做案頭工作,包括研究公司的情況,以及和公司核心管理層聊天。關鍵看靈魂人物是不是很直、很正,通過一兩次會面大體可以判斷出來。如果感覺董事長、總經理等高高在上,那算了,我不是來你公司要碗飯吃的。千萬不要被別人瞧不起。”
2015年9月,因為兩屆任期做滿,王斌卸任了一家上市公司獨董職務?!拔液瓦@家公司董事長的關系挺好,因為我們平等?!庇幸馑嫉氖?,逢年過節,往往是董事長們先給王斌發短信,說些祝福的話,然后他回復?!拔也粫鲃酉劝l――當然不存在誰先誰后就‘怎么樣’,但心里面我們確實是平等的。在企業,董事長有權威性是必要的,但并不意味著他在人格上比你高一等?;ハ嗟男湃?、尊重,是交往的前提。如果你在對方心目中就是一個花瓶,你趕緊辭職。而且,如果相信別人把你獨董當花瓶對待,那是你不自信?!蓖醣笳f,“沒有人天生比你聰明,也沒有人天生比你笨。無論董事、高管都要抱著人格的平等獨立,同時抱著相互學習的態度?!?/p>
一方面,獨董是花瓶的質疑聲很大;另一方面,近年來獨董圈中出現了獨董是弱勢群體的聲音。王斌認為,“不能把獨董作為弱勢群體來看待,否則意味著自我貶低、自廢武功,貶低自身形象與人格?!?/p>
出于獨立性的考慮,A股上市公司獨董連任時間不得超過6年。王斌覺得,“獨董資源有點浪費――兩屆、6年要退。獨立性是個人格的概念,跟履職時間無關。H股公司獨董就不存在這種時間問題?!?/p>
平等對待所有股東
中國證監會2001年《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獨董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實踐中,一些人包括獨董理解為獨董的主要職責是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王斌直言:“我不太同意獨董主要是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說法。公司治理的最高價值,是在創造公司價值的同時,平等對待所有股東,這也是經合組織(OECD)治理準則的要求?!?/p>
長期以來,中國的上市公司一股獨大、“一言堂”文化普遍,特別是第一代企業家,不少是“草莽式”英雄,強勢、合規意識薄弱。這種情況下,獨董踐行“平等對待所有股東”并不容易。王斌在其履職過程中曾遇到過一件大事。某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層曾挪用一筆金額不小的資金,王斌在審查季報時發現,該筆資金未經董事會合理授權、資金用途及去向均不明,完全不符合股東利益。為此,全體獨董向董事會遞交報告,擬聘請獨立的審計機構對該筆資金的來龍去脈進行專項審計。因公司核心管理層不同意這樣做,王斌在年度股東大會上就此事向股東大會提交相關報告并同時發表辭職聲明。其后,這件事一度影響了王斌的獨董任職生涯。時隔多年,他對《董事會》記者強調:“辭職一事談不上什么高大上,我們就是純粹地盡責、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維護全體股東利益,沒有猶豫、也不后悔。事后看,這個決定是明智的?!?/p>
發現公司有較大問題時,有的獨董息事寧人,選擇沉默,或辭職走人。王斌稱,“這不對,往高里說是未盡你的社會責任。走人能對社會不良現象進行矯正嗎?我為什么講是社會責任,是對社會的矯正,因為你盡責了可能就有某種社會示范效應,這是一種正能量。就像一個老太太摔倒,你扶還是不扶?一個典型事件的披露,社會是有反響的?!?/p>
有事情就說出來,不藏著掖著,王斌自認在做事這點上是陽光的。在很多公司,他都得到類似的評價:王老師不錯,在董事會上什么話都說出來,不藏著掖著,很透明?!袄蠋熯@種職業,本身比較干凈、不存在所謂公司政治的概念,既然做獨董就要對公司負責。所以他們認為我在專業上比較好打交道。獨董和公司高管沒必要非得建立私人感情。人和人交往的最高境界是讓別人覺得很舒服,適度保持一定的距離感就很舒服,就事論事,他不用防著你、你也不用防著他?!?/p>
當成事業而非職業
許立榮:我覺得用“相得益彰”來形容最為貼切。一個優秀的企業,必然有一個優秀的董事會,有一群優秀的董事,獨董也不例外。一方面,獨董以他們的專業經驗和職業素質來促進和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董事會充分尊重和認可獨董們的意見和建議,為獨董充分施展才干提供了舞臺,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為公司發展共同努力。
為了保證獨董履職,中遠航運也像其他上市公司一樣,通過制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項制度,明確獨董的權利和義務,從制度上給獨董履職提供保障。但我認為,制度只是基礎,中遠航運形成的公司治理文化更為重要,也更為關鍵,那就是尊重獨董、敬畏獨董,為獨董履職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氛圍。選用合適的人,完善相應的制度,構建以創新和責任為核心的董事會文化――我們一直在進行積極地思考和探索。
《董事會》:身為董事長,您如何做到尊重、敬畏獨董,引導他們發揮作用的?
許立榮:獨董是個特殊的群體,如何更好地促進獨董發揮作用,很多上市公司在努力嘗試,作為董事會成員中最重要的成員之一,作用發揮好了,對公司的幫助是非常大的。發揮獨董的作用,我覺得關鍵是“尊重”和“遵守”。尊重,就是充分尊重獨董們的意見,無論正面的還是反面的意見,都要尊重他們,讓他們在董事會中樹立威信,發揮作用;遵守,就是要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制度賦予獨董們的權利,為獨董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提供平臺。在中遠航運,薪酬激勵、財務審計、內部控制、關聯交易等重要事項,主要是獨董們在主導和發揮作用,他們的工作積極性越來越高,開會次數越來越多,開會時間也越來越長。
我是2007年2月正式當選公司董事長的,第一次參加董事會,第一個發言的獨立董事譚勁松教授不是向我表示祝賀,而是提出了關于公司發展戰略的建議。他提出,董事長的首要職責是制定和把握好公司的發展戰略,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獨董們這種勤勉盡職、仗義敢言的精神,給我留下了終生難忘的印象,也激勵我更加努力地工作,不敢有任何的懈怠。
其實,這已經不是獨董們第一次這樣做了。中遠航運成立初期,不可避免地受到傳統國企分配制度的影響,經營班子思想有壓力。但以獨董為主的薪酬委員會認為,公司要追求卓越,就必須建立一套科學合理、有激勵作用的績效評價制度。為此,從2002年開始,薪酬委員會經過先后三次的積極探索,在公司建立起較為科學完善的績效評價系統,實行了長短期相結合的薪酬體系。這一薪酬制度,應該說是中遠航運近幾年得以快速發展、健康發展的助推器。
《董事會》:說到薪酬,董事會為何會對獨董采用浮動制津貼,并與考評結果掛鉤?
許立榮:說實話,我們這些獨董都“不差錢”,獨董津貼的多少對他們來說并無實際的意義,他們注重的應該是他們的聲譽。對獨董進行考核,其實是獨董自己提出來的,他們認為,既然對董事、監事、高管和全體員工都有考核,作為公司的一個部分,為何就獨董沒有考核?我想,他們既然有這種責任意識,考核的結果肯定是非常優秀的,因為他們是在為維護自己的聲譽而努力。
《董事會》:除了制度安排和治理文化,突然間很想了解,你們究竟如何找到這些優秀的獨董的?
許立榮:我們非常注重獨董的行業背景和經營管理團隊協作精神,一個具有多元化專業背景的董事會,有利于促進和提高董事會的決策效率和質量,為戰略決策的制定增加價值。但尋找優秀的獨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選擇獨董的標準關鍵是兩點:實用和實在。實用,就是不選大牌,不選明星,而是選擇適合公司、熱愛公司、愿意為公司發展付出努力的人;實在,就是人品好,不偏激,不獻媚,實實在在做事。
1.確定評價對象。組成以董事會專業委員會以及監事會、稽核部為成員的部門履職評價小組,將部門履職評價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采取循序漸進的工作方法,每年選擇3-4個部門作為評價對象,所選評價對象報董事會審定后組織實施,力爭通過3-4年的努力,實現對職能部門的履職評價全覆蓋。
2.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評價人員學習、了解和掌握被評價部門的相關職責、內控制度、業務流程、年度工作目標等,在此基礎上制定內容全面、重點突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評價方案。評價主體主要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二是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三是風險控制與合規經營情況;四是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3.實施工作評價。評價方式采取非現場和現場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非現場評價主要是利用對被評價部門已有的各種內外部檢查結果、監管報告,按照評價方案的要求進行評價?,F場評價通過問卷調查、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收集相關信息,為評價提供依據。
4.形成工作報告?,F場評價結束后,評價小組對收集的信息、資料進行梳理,從過程和結果兩個方面客觀地對被評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評價,形成評價報告。評價報告包括評價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被評價單位基本情況、工作成績和經驗做法、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見、處理建議等內容。
二、取得的成效
1.部門履職意識得到強化。通過評價,對被評價部門履職情況及其效果予以驗證,使其有責任、有壓力、有動力,促進其盡責履職;對其履職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增強部門的履職意識和責任意識,解決履職缺位、管理不到位現象;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及時預警,促進問題及時得到整改,風險得到有效防范。
2.部門管理效能得到提高。將職能部門管理不到位、職責不明晰、監督檢查不到位與條線工作有章不循、違規操作、同類同質問題屢查屢犯等現象相結合,促使被評價部門對照部門職責,深挖問題根結,找準整改目標,自加壓力,自我整改。部門工作的主動意識不斷提高,創新意識不斷增強,管理能力不斷提升。
3.部門執行力得到提升。通過評價,被評價部門找準了工作重點和突破口,在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效果、創新能力等方面都發生了新變化,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進展,合規管理的意識明顯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明顯提高,部門的協調能力明顯提升。
4.部門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通過評價,被評價部門改進工作作風,從細節抓起,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窗口形象,在服務內涵、服務水平上下功夫,為基層、為業務經營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基層和客戶的滿意度不斷提升。近年來,我行在省聯社和銀監部門、人民銀行的多項考核中取得較好的成績。
三、幾點啟示
一是充分認識履職評價的重要性。充分認識部門履職評價的重要性,把強化部門履職評價作為提升部門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將監督的觸角由基層向管理層延伸,充分發揮履職評價的作用。通過評價最大限度地挖掘部門潛力,提升部門執行力。對評價工作給予支持,明確評價小組的職責和權限,增強評價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二是注意履職評價方法。履職評價應對被評價部門的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進行全面客觀、實事求是地反映,在評價過程中應加強與被評價部門的溝通,使其理解評價的目的和意義,積極配合評價活動的開展,自覺接受監督。評價活動應注重實效,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敢于揭示問題,確?;顒舆_到預期效果。
由于許多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盡合理,控股股東一股獨大情況較為常見,一定程度上違背了上市公司規范治理的本性,從而導致公司治理的效率偏低。①加快建設多層次股權市場。壯大主板、中小企業板市場,創新交易機制。強化資本市場的產權定價和交易功能,拓寬并購融資渠道。推進退市制度改革,制定市場化的退市制度。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加快發展豐富的直接融資方式,補充企業資本,進一步豐富我國資本市場的證券品種,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優化股權結構,也有助于提振投資者信心。②培育理性成熟的機構投資者。目前,在我國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以及證券公司和社?;鹪趦鹊華股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仍舊占有很小的比重。相對于散戶而言,由于理性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數量大、持股時間長以及具有理性的分析判斷能力,從而更加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和長期利益,因此,對于股市而言具有“穩定器”的作用。因此,為了遏制中小投資者投機,引導理性投資理念,從而促進市場高效規范的運作,必須大力培養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在穩定股市的前提下不僅實現了國家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同時還建立了以法人股為主的股權結構,從而開辟了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道路。
2 加強董事會管理職能
為了形成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必須對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權和分工予以明確,因此,應當分設董事長和總經理。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由于董事長和總經理二職合一從而不僅嚴重削弱了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有效監督,還降低了董事會的獨立性,此外,由于二職合一意味著自己監督自己從而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如果兩者分任就會在兩者之間形成一種有效的制約監督關系,從而改變了董事會形同虛設的現象而有效提高了運作效率。此外,還應當對董事會議事規則進行完善和優化,同時對董事會下屬四個專業委員會的作用予以充分的重視。
3 強化監事會的權威
目前,新修訂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均規定只有具有法律和會計等專業知識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才能擔任監事,這樣的規定無疑對監事會的權威予以強化,從而改善了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不重視監事會以及監事會缺乏權威的現象。此外,通過增加監事和監事會的職權也可以達到強化監事會權威的目的,例如:監事會可以要求公司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內部和外部審計人員等出席監事會會議并回答所關注的問題;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違法違規等現象時,既可以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報告給證券監管機構和其他部門;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并有權對決策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對于發現的經營異常,監事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介入,所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監事具有提出罷免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建議權;上市公司應采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為監事正常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協助,任何人不得干預、阻撓等等。這些政策的完善將有利于樹立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權威。
4 健全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作為上市公司董事會中小投資者的代表,獨立董事的地位及作用應得到重視。受制于控股股東“一股獨大”,中小投資者股東意識淡薄、參與公司治理的經驗能力和途徑有限、維權手段有限,獨立董事的作用顯得日益重要。為試圖解決上市公司董事會中小投資者代表缺失的問題,我國于2001年建立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此制度要求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獨立董事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尤其對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予以關注。
健全獨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增強上市公司董事會的代表性,有利于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改進獨立董事履職機制。為使獨立董事真正發揮作用,建議出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南》,建立獨立董事履職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獨立董事定期集體接待中小投資者制度,就上市公司重大問題接受中小投資者質詢,聽取中小投資者有關履職的建議。這樣既促進獨立董事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又為切實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添磚加瓦。
在她看來,這樣一個會議體的機構,有時可能不一定能做很具體的操作,如果監事會沒有一套組織人馬架構的話,很難開展很細的專門檢查,要通過制度設計提高監事會工作的可操作性。
現行公司法賦予了監事會不少權力。例如,監事會具有對獨董的提名權,現實中這一權力往往是虛置的。“監事會對獨董的提名權這一點非常必要。如果把這一條落實下來,整個機制就比較完善,而且監事會的地位與作用會進一步增強。在中國上市公司實踐中,獨董提名往往是由股東各方協商,提名權掌握在股東手中?!毕闹侨A說。
除去獨董的提名權,監事自身的提名往往容易失范,一些上市公司甚至由董事會提名監事。“在公司章程中,當監事會換屆的時候,應該由監事會啟動換屆工作。怎么啟動?我們的做法是,首先給股東單位發函,獲得股東監事提名的正式文件反饋;給工會發函,告知他們要選舉職工監事,他們會發來職工監事的相關信息。對于外部監事,由監事長還是其他人提名?我們現在的做法是,我會跟董事長溝通、協商,然后確定候選人?!毕闹侨A說,“職工大會按照自己的程序走,股東大會通過股東監事和外部監事,兩者時間上銜接、完成后,公司在一個公告中進行披露?!?/p>
除去提名權,夏智華強調,高管的離任審計報告要送達監事會,因為監事會要對高管的履職進行審查;尤其在公司每年出年報時,監事會要對董事高管有無違法違規、是否履職發表獨立意見,因此需要知曉任中與離任的審計報告。
公司治理主體要有效發揮作用,權責理應合理匹配。在夏智華看來,目前上市公司監事會的職責有待完善。
她認為,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只要信息披露是公正、公開的,這個市場就是公平的,但現實中恰恰很多方面在信息披露方面做不到位?!靶畔⑴妒潜O事會很重要的職責,但監事會在信披中履什么責,切入點是什么?如果說一個重大的投資項目在審議的過程中,有一個流程是監事會的審核,那么它確實要盡責,但現在并沒有這樣把關的環節,最終讓它來負責有點勉為其難?!毕闹侨A就此認為,監事會主要還是看信披機制是否健全、信披流程是否合規,而不是對具體的信息披露負責。
在監事會的職責中,對公司外聘的審計機構進行監督是重要一項。怎么監督?現實中有兩種方式:一是監事會列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就等于了解、監督了;二是這一監督必須要作為議案,經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才是規范有效的。中國人壽采取的是前一種做法。夏智華同時表示,如果明確形成議案上監事會審議,也是可以的。
有觀點認為,當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內部控制表示異議時,監事會應對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夏智華直言,“我覺得這對監事會來說要求太高了。如果外部審計師對內部控制有異議,應該是董事會對公司內部審計負最終責任,很多監管規定包括我們公司的章程都是這樣寫的。監事會應該是責成公司董事會、高管層針對該審核意見進行專項說明,而不是說把監事會推到一線去?!?/p>
結合《公司法》及企業管理實踐,本人總結股東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二)審議批準重大的擔保事項;
(十三)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
(十四)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
(十五)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十六)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
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方案;
(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九)決定金額在上年末凈資產額30%以內的資產處置和壞帳處理;
(十)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一)制訂公司的激勵制度、辦法;
(十二)根據董事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以及審計部門負責人;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向控股、參股企業委派或推薦的董事人選、監事人選和決定任免下屬控股企業的法人代表,并決定上述人員的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三)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六)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七)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公司章程規定授予的其他職權。
可以看出,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行使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權力,董事會為股東大會的決策和事項作出前期工作并決定相關事項。通常國有公司的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主要決定公司的重要事項,董事會與股東大會一并召開,就形成最重要權力機構形同虛設的局面,而董事長作為自然人的機構,可以日日履行職權,而且即使沒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授權,也名義上具有代表公司一切權力的能力。那么如何適當授權,使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各層級有權履職又不越權成為一個重要問題。
經過在國有公司多年的管理實踐經驗,本人認為,設立書面梯級授權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需要探討權力的來源問題,毋庸置疑,公司的權力來源于投資人,但是國有公司由于所有者缺位,由管理者代為履行投資人的角色,由于管理者與投資人本質上的區別,管理者即使是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權力也并非有切膚之痛,因此股東大會往往流于形式,董事會也如此。這也是董事長常常履行股東大會、董事會職責而被認為理所當然的根本原因。
由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職責明確,因此無需授權,而董事長究竟有何權力,則需要書面授權說明。本人認為,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形式上的代表,實質的權力仍由董事會履行,董事會應當將董事長具體行使的形式權力以書面授權書予以明確。
總經理是公司經營層的代表,那么總經理的管理權來自何處,本人認為,從董事會的職責權限和代表意義,總經理的管理權來自董事會,而非董事長,因此,應當由董事會為總經理出具書面授權書,明確總經理的權利。
公司治理的目標是通過建立一套既分權又相互制衡的制度來降低成本和風險,但最終落腳點應該是保證公司有效運作,而公司有效運作的前提是決策的科學性。所以公司治理的最終目標不局限于權力制衡,而是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性與有效性。我認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特別是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對中國未來的企業經營意義深遠,這無論是對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一樣。很多家族公司第一代創業者交給第二代之后就出事,中國人說富不過三代,等企業交到第三代就不知道成什么樣子了。不要給企業治理貼標簽,說這是社會主義,那是資本主義,其實它是人類在經濟行為里摸索出的一套通行的管理方法。
董事會建設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依法治企、確保企業科學發展的體制基礎,是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國資和國企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為確保董事會作用的發揮和董事職責的切實履行,寶鋼集團通過《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董事會會議制度和相應的議決機制。規范的會議制度及議決機制使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各自發揮專業和技能所長,驅動責任意識,積極參與決策,從不同的視角和維度對公司重大議決事項提出質詢,獨立、客觀地發表意見,將董事個人的智慧凝聚成董事會的集體決策成果,使董事會決策更趨科學、合理。
寶鋼集團一年起碼有四五次董事會。我們有幾個委員會,如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等,每個季度有季報。像執行董事,一個月一次匯報,挺忙的。董事會是票選制,我董事長也只有一票。
寶鋼力求為外部董事提供及時充分的信息,通過組織外董實地調研、召開專項會議等多種方式,讓外董全面了解公司情況。對于重大投資項目,我們堅持多次上會、過程報告制度,確保信息的連貫性。國有股東作為出資人的概念越來越強了,逐步按照市場經濟的契約機制和委托機制來辦事。我們是100%國有,國資委派出董事,他們代表國資委,很清晰。他們有豐富的市場經濟經驗,所以對公司投資項目回報的判斷非常敏銳。當然,這些外部董事也使公司的治理更規范、更透明。同時,董事會的決策權和經營者的執行權嚴格分開了。外部董事給寶鋼帶來了法人治理結構的先進經驗和工作理念,使寶鋼走上一條持續健康發展的道路?,F在,規范化、制度化的董事會運作已成為寶鋼的DNA,這項制度不會因人事更替而改變,不管企業今后面臨多大風險,后人都能循著制度,使企業健康發展,這是我們的制度自信。
寶鋼將強化擔當意識和攻堅破難精神,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在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上下功夫,尋求突破。
董事長首先是把握方向
作為央企的一個負責人,毫無疑問你應當熟悉這個行業的規律。但如果更多地把精力局限于技術的話,恰恰是荒了自己的田,種了別人的地。我今天更多的是需要把寶鋼各層的管理者擰成一股繩,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我們開技術創新大會,請五位專家作報告,在他們的專業領域里,我和他們有很大差距。作為一個央企的負責人不能成為這個行業的外行,必須懂得這個行業的規律,石化石油是一個規律,鋼鐵是一個規律。但是在今天,僅僅是一個技術專家,是無法勝任這個崗位的。生產經營我關心,但底下各個生產單元哪個高爐出事,哪個輥道不轉了,這不是我要關心的事了。我關心得更多的是人民幣是不是加息和人民幣升值,鐵礦石從長協變成季度定價和由此帶來的衍生產品等等。
作為企業董事長,首先是把握方向。像寶鋼,既定戰略也在實施當中,所有的戰略制定都有假設,比如美國次貸危機,中國防止通貨膨脹,我需要在實施戰略中把握好方向,隨時進行調整。另外,我們兼并速度是快還是慢?鐵礦石從2002年到現在漲了3倍多,今后會繼續上漲,還是會有變化?鋼鐵今后幾年是否還能保持每年20%左右的增長速度?這些問題都需要方向性的把握,否則在戰略執行時該快的時候沒快,喪失機遇,該慢的沒有慢,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
第二,我們的發展戰略就是要和寶鋼之前的發展模式走不同的一條路,即走兼并重組的擴張模式。寶鋼十年前重組上鋼,當時寶鋼只有3萬人,而上鋼有14.6萬人,十年下來給寶鋼一個很大的財富,就是聯合重組各自在不同軌道發展的企業,除了技術整合、管理整合,還有文化整合。這個管理模式對寶鋼來說要提煉出來,成為一種新的管理模式。
第三,就是人才。發展需要寶鋼擁有大量管理人才、技術專家和各類專業人才,而且這些人才要能夠在新的環境中融入老的企業,兼并后能把協同效應真正搞出來。
企業領導力才是最重要的
企業就像軍隊,一個團能打仗,一定有個好團長和好政委,再往下看,一定有好營長、好連長……一定是整個團隊的領導力強。
“一票難求”之謎
以敢于直言,曾在董事會決議中投反對票的保稅科技獨立董事彭良波先生,在被問及自己當獨立董事的感受時,依然諱莫如深,不肯多言。筆者在向古井貢酒股份現任獨立董事吳慈生教授咨詢此問題時,吳教授也是不敢妄言,以身在其位,不便多言為由不愿意接受筆者的采訪。
吉林省上市公司協會龐國華會長在和筆者交流這個問題時坦言,董事會的會議都要公告,如果公告中出現某位獨立董事投了棄權票或者反對票,就容易引起投資者的猜測和不必要的恐慌情緒,可能還會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進而影響到公司股價和公司形象,這也造成了對獨立董事的壓力之一。因此從某些方面來說,投資者的敏感情緒也往往成為影響獨立董事慎用反對票的的原因。當然,不排除有些獨立董事在會議中發表了不同看法,提案內容修改后得以通過,但公告沒有涉及到這些細節的情形。
相對而言,曾在古井貢酒和豐樂種業擔任過獨立董事的卓文燕教授則更直接一些,有著在兩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工作經歷的卓文燕教授,在談及自己唯一一次行使棄權票的經歷時,認為“那個項目不太合理,不適合開展,開展后可能后果預見不明顯,自己心里把握不足”。對于為什么選擇投棄權票而不投反對票的原因,卓教授的解釋是:“反對票太敏感了!”
2008年4月,由于大股東占款問題而陷入瀕臨退市危險的中捷股份,發生了如此嚴重的問題,但獨立董事的述職報告和董事會會議公告中卻難覓其蹤跡,筆者查詢其公告資料了解到,其獨立董事姚海峰,任職半年就提出了辭職,在這半年中,共召開了兩次董事會會議,筆者注意到,姚海峰親自出席一次,缺席一次,而唯一出席的一次,他同時接受了另外3位獨立董事的委托投票。隨著中捷大股東占款的東窗事發,姚海峰索性辭職,盡管姚海峰表示知曉大股東占款一事,并稱自己沒有過誤導投資者的任何信息,遺憾的是,筆者所注意到的公告中,并沒有發現姚海峰發表過不同意見。
大廈將傾之際的尷尬獨董
2008年12月20日,夏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郭藝勛、喬梁、王鳳洲已向董事會提交辭職報告,但并沒有透露辭職原因,一時坊間流言紛紛。對于這出獨立董事“大逃亡”的原因,夏新董秘呂東表示“至于為什么今年有那么多董監事辭職,主要是因為公司經營狀態不好”。已經多年虧損,游走于生死邊緣的夏新,的確讓人難有信心,也造成了夏新一年內出現8位董監事成員辭職的“奇觀”。
同樣尷尬的情況也出現在ST聯油身上,2008年底,ST聯油在經歷了高管大逃亡后,董事會只剩下了無所適從的4名獨立董事和2名內部董事,孤獨地苦守殘局,在其所謂的2009年2月26日的董事會會議中,竟然只有4名獨董和1名內部董事參加,只好把董事會辦成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聯席會議,其獨立董事的窘境可想而知。
類似的案例可以說舉不勝舉,其共同的特征是企業經營不善,或者內控混亂,管理失序,獨立董事不僅無力回天,甚至直接承擔責任的危險極大,在這種情況下,獨立董事不管是去還是留,無疑都是非常痛苦的。
壓力究竟來自哪里?
毋庸置疑的是,隨著這兩年監管力度的強化,獨立董事的腰桿兒的確比以前硬實多了。但同時出現的一個問題是,有些比較適合做獨立董事人選的知名學者卻托辭不受,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教授即是一例?!拔也幌霌为毩⒍拢驗楝F在的企業獨立董事仍然是很難盡職的,現在獨立董事需要承擔責任,很多人的積極性反而下降了?!?/p>
“現在獨立董事辭職的現象越來越多了,想履職又履行不了,只有干脆辭職?!备呙魅A教授表示。
獨董辭職如潮,正說明獨立董事越來越難當了。某位曾在上市公司有獨立董事從業經歷的人士告訴筆者,有這么一種情形,獨立董事明知道某個提案不可行,甚至董事長本人也認為不可行,但這樣的議案還是通過了,甚至常常是全票通過,這樣看似怪異的事情,卻是在個別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事實,原因就在于有的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的關系淵源太深,無法擺脫,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量,有時會對轄區上市公司提出“分憂解難”的要求,上市公司不敢得罪,此時董事長不得不扮演其說客的角色,來說服獨立董事不要投反對票,而獨立董事此時也不得不體諒董事長的難處,這樣就出現了所謂明知不合理也得以全票通過的議案。這樣的決策效果可想而知,當然此后若公司出現問題,獨立董事自然也難逃責任。
“獨立董事確實也挺不容易的,上市公司的條條框框多,有時內部人士都很難搞清楚,學者型獨立董事很多時候關心的是項目,對公司的經營過程等事項所知不多,對公司內部波詭云譎的人事和其他紛爭也所知不多,也往往成為獨立董事風險的一部分?!蹦巢辉腹_的獨立董事向記者透露。
工行曾于5月22日公告稱,鑒于有關部門正在制訂銀行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薪酬管理的相關辦法,董事會通過決議,撤回此前既定方案,且不再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年會批準。
這只是近日國有金融企業薪酬問題系列變局中的一環。事情的導火索是一家被認為非國有機構的公司。今年3月,中國平安保險(上海交易所代碼:601318,香港交易所代碼:01318,下稱平安)年報披露了高管年薪,平安董事長馬明哲2007年的收入6616.1萬元引發輿論熱議。這引起最高決策層關注,甚至就此專門召開會議,了解討論此事,并指定有關部門進行研究。
平安是非國有股份制上市公司,其高管薪酬原則上是董事會范疇的議題,但據稱“此事非常敏感,引發了連鎖反應”。中央匯金公司有關人士稱,匯金因此叫停了工行等控股金融企業原來的薪酬計劃。據悉,管理層的基本思路是,金融企業特別是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的薪酬,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各行業,“既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又要與當前國情相符合”。
《財經》記者獲悉,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都在根據這一安排了解各行業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的現狀,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時,爭取提出規范意見。
證監會則通過交易所要求金融類上市銀行年報的補充公告,披露高管的具體薪酬,并針對股權激勵制度連續了兩個備忘錄,收緊相關尺度。
《財經》記者還了解到,銀監會對此事的基本態度是,薪酬問題要堅持改革原則,不走回頭路;但同時要“以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把方案做細做科學,激勵約束機制要對等”,不能“水漲船高,而水落石不出”。但各監管機構只是提供決策建議,具體辦法應由股東和董事會決定。
據《財經》記者了解,財政部已于此前完成了《國有金融機構薪酬情況的分析》報告,目前正擬定相應的文件,對國有金融各機構的激勵制度進行引導和規范。根據“黨管干部”的特有國情,有關按照業績考核央屬國有金融企業高管的辦法和建議,也將提供給中央組織部門做參考。
連鎖反應
5月11日,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中信銀行五家已上市銀行年報補充公告,詳細披露高管、董事和監事2007年度薪酬狀況。此次披露,是相關公司根據上交所要求而統一進行的。以往公司已的年報里往往只公布一個董事、高管薪酬的總額,而不披露到具體名下。
5月15日,宏源證券(深圳交易所代碼:000562)《關于實施2007年度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議案》被否決,成為首家股東大會否決董事、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此前的4月22日,宏源證券董事會已經通過了高管薪酬的考核辦法,這次股東大會叫停的只是董事和監事的分配方案,而宏源證券高管中只有董事長湯世生,副董事長李克軍以及總經理胡強是董事會成員,因此其余高管薪酬仍照常發放。
根據宏源證券之后的公告,方案未能獲得通過的原因,是當日投棄權票的99961.0403萬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表決權的94.79%。宏源證券第一大股東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現持股97721.26萬股,顯然正是他們投了棄權票。
宏源證券2007年年報顯示,22名董事、監事和副總經理2007年的薪酬總額為936.01萬元。其中,董事長湯世生174.42萬元,副董事長李克軍55.37萬元,當年10月15日剛剛上任的總經理胡強19.32萬元,劉東、周棟兩名副總經理均為111.28萬元,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許建平為111.27萬元,副總經理栗宏剛為107.53萬元;而監事會主席徐際國和副總經理高濤薪酬分別為65.74萬元和59.74萬元。
這一薪酬在業內并不算高,整個匯金系券商的薪酬事實上在整個行業里屬于中下水平。但據接近匯金公司的有關人士解釋,券商薪酬通常是與業績掛鉤的,但證券行業的業績波動較大,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飯”,與高管個人的努力關聯度并不高,所以獎金不能定得過高。
數日后,工行公告稱,5月22日,董事會已經同意撤回了此前擬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2008年董事、監事報酬合同及2007年報酬合同和清算結果議案。
根據此前方案,工行董事長姜建清的稅前報酬為160.6萬元,含福利保險費用在內的稅前總收入為179.5萬元。行長楊凱生的稅前報酬為153.4萬元,加福利后總收入為171.1萬元。兩位副行長張福榮、牛錫明的不含福利的稅前報酬分別為138.5萬元和137萬元。而梁錦松等四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則由工行向其發放51萬元或以下不等的稅前報酬。
分析人士認為,工行此番公告表明,除股權激勵計劃外,以財政部為大股東的金融企業高管的薪酬也納入了統籌規范的范疇,具體方案預計不日將出臺。方案出臺前,一些相關的上市公司的高管及董事薪酬方案都將可能暫時擱置。
此前,財政部已叫停了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
是少是多?
金融行業的薪酬多少合適,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話題。曾擔任建行獨立董事的日本新生銀行前行長八城政基曾對《財經》記者表示,這些中國大銀行高管需要承擔的責任,與其100多萬元的年薪嚴重不匹配,這和分行行長只有2倍差距,他認為總行行長至少應是分行行長的10倍到15倍左右才合理。一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部門總經理也向《財經》記者抱怨,自己的年薪和股份制銀行相比差距太大。
然而,國有金融企業高管的任命沒有實行市場化之前,圍繞其薪酬和激勵問題的爭議,會將一直持續。
“不是按市場原則選擇的,只能上不能下,還有大量的職務消費,給100萬元我都覺得高了?!眳R金一位負責人談及控股的幾家大銀行的高管薪酬直言不諱。
財政部有關人士也認為,“國有金融機構在人力資源管理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仍比照市場化水平提高薪酬”是不合理的。
財政部有關報告稱,國有金融機構薪酬偏離社會平均值的程度高于發達國家,也高于其他發展中國家。據統計,2006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10萬元,而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2006年職工平均工資分別為9.89萬元、13.28萬元、10.85萬元和12.14萬元,分別是社會平均值的4.71倍、6.32倍、5.17倍和5.78倍。財政部稱,與此相比,美國銀行人均收入是社會平均收入的2.39倍,渣打銀行和蘇格蘭皇家銀行為2.86倍。
與此同時,2003年以來,國有金融機構的薪酬也保持了快速上漲勢頭。財政部前述報告認為,其中“改制金融機構總部和分支機構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上漲勢頭尤為明顯”。以2006年總部員工薪酬增速為例,政策性機構中,農發行、進出口銀行分別增長21.03%、16.10%;保險企業中,人保集團增長24.03%;商業銀行中,中行、建行分別增長18.62%、20.76%,均高于14.36%的社會平均工資增幅。
另外,薪酬向管理層傾斜,相同職級存在一定平均主義現象,也為財政部所關注。一是分配關系向總部傾斜。2006年,中行和人壽股份總部的部門總經理平均薪酬分別為93萬元和75萬元,明顯高于一級分支機構負責人69萬元和55萬元的平均薪酬。
二是分配關系向中高層管理人員傾斜。2006年,中行總行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43∶1,薪酬總額比例為1.02∶1。出口信用險總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52∶1,薪酬總額比例為1.79∶1。人壽股份總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66∶1,薪酬總額比例為2.33∶1。中信集團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人數比例為0.37∶1,薪酬總額比例為1.35∶1。
此外,金融企業高管薪酬漲幅高于員工工資漲幅,內部收入差距拉大也受到財政部關注。
從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角度看,財政部報告稱,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普遍高于國內上市公司。2006年,國內上市公司董事長平均年薪30.18萬元,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董事長薪酬分別是國內上市公司董事長平均水平的4.31倍、5.05倍、4.69倍和5.74倍。
在上市公司中,金融高管的薪酬遙遙領先。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日前的《中國企業家價值報告》顯示,在近1500家上市公司中,2007年,各公司最高年薪前五位均為金融企業高管,依次為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年薪6616.1萬元;深發展A董事長法蘭克紐曼,年薪2285萬元;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年薪1748.62萬元;中行信貸風險總監詹偉堅,年薪986.6萬元;招行行長馬蔚華,年薪963.1萬元。
在董事長年薪排行榜中,有一半來自金融、保險行業;總經理年薪20強中,同樣有一半金融企業。除了上述已經提及的數位金融高管,興業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166)董事長高建平(297.6萬元)、中國太保(上海交易所代碼:601601)董事長高國富(295.21萬元)、北京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169)董事長閆冰竹(268.61萬元)、海通證券(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37)董事長王開國(254萬元)、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245萬元)、中國人壽(上海交易所代碼:601628)董事長楊超(199萬元),全都在上市公司董事長薪酬20強之列。
榮正董事長鄭培敏表示,從行業比較研究看,金融業各崗位的薪酬平均值均以遙遙領先的數值高居各行業之首,但在持股市值的行業比較中,金融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崗位均未進入前三。他認為,這說明,金融業核心高管當期貨幣薪酬過高,但報酬結構不盡合理,長期激勵嚴重不足。
建議與制衡
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各相關部門都在就金融行業高管薪酬提出各自的建議。
記者從接近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處了解到,目前銀監會已經就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高管薪酬提出了六點基本看法。
首先是薪酬應與企業戰略的長期目標、經營理念、社會責任及外部環境相一致。之所以要強調企業的經營理念,主要是因為不同的理念會導致不同的風險偏好與戰略選擇。如有的機構因為吸納存款,所以必須是風險保守型的;有的機構則是持服務型理念的;還有的機構沒有存款人和投資人,完全是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經營,不同性質的機構應該有不同的薪酬標準。
第二是績效與風險成本要平衡。這就是說,不能只看賺了多少錢,還要看為此付出了多少人工成本、壞賬成本、撥備成本,要關注資本充足率。
第三是激勵與約束要平衡。薪酬不能只是“水漲船高”而“水落石不出”。如果企業業績下滑,出現虧損,就應該大幅削減薪酬。然而現狀卻是不僅金融企業,很多工商企業都是賺了工資大漲,賠了國家買單,個人毫發無損。
第四是薪酬發放應該遵循“高層和基層平衡,高層與專才平衡”的原則。該人士援引日本企業經驗,在業績不好的時候,高層的工資會大幅下降,基層的領導扣得較少,普通員工無須減薪。至于專才,則應按一定的市場價格付酬。
第五是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要平衡。要避免一些高管在快退休的時候,修改工資原則,為自己謀私利。
第六是政企一定要分開。目前有一些國有但不控股的企業高管,依然在享受公費醫療,有住房和電話補貼,使用公家的司機,甚至不斷地更換新車。“下海就是下海,不能繼續享受干部待遇?!庇嘘P人士稱。
作為側重風險管理的機構,銀監會的意見僅僅是作為建議供各金融企業的國有股東作為參考。股東則需要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明確表達自己的態度。
據《財經》記者了解,財政部目前亦提出了政策建議,這包括股權董事薪酬不與所在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掛鉤,根據其履職情況發放,以避免股權董事與公司高管在薪酬問題上利益趨同;真正發揮薪酬委員會和市場中介的作用,杜絕高管人員自定薪酬;嚴格控制高管人員職務消費,將職務消費納入高管人員薪酬總額;對高管人員薪酬實行封頂管理,高管人員薪酬不得超過普通員工薪酬的一定倍數。
財政部還建議,“在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的同時,對員工收入較高的金融和壟斷行業,出臺加強工資管理的指導性意見,對高管人員的工資做出明確限制?!?/p>
而導致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與激勵機制爭議不斷的用人機制,也納入了財政部政策建議的范疇。財政部建議,加大人力資源改革步伐,對員工普遍實施聘用制和合同制,管理人員的任命逐步體現市場原則。同時,推進管理垂直化和扁平化,縮減行政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規模,適當減少副職管理人員數量。因為財政部調研報告認為,國有金融機構存在管理層次過多,管理人員占比偏高的問題,“浪費了人力資源,提高了人員費用”。例如,中行總行副總經理級干部123人,是總經理級干部人數的4倍;工行一級分支機構副行長199人,是行長人數的7倍。
在建立科學的薪酬管理機制方面,財政部表示將審慎推動高管股權激勵計劃,對高管實施股權激勵必須與人力資源改革相銜接。推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不能利用關聯交易,不得增加工資總額,實現股權激勵封頂?!斑@是借鑒了國資委有關國有企業股權激勵的有關辦法?!必斦坑嘘P人士說。
近來,財政部與“一行三會”一直在研究國有金融企業高管薪酬的管理辦法,并叫停了之前多家企業擬執行的股票增值權計劃。財政部有關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在新的股權激勵辦法出臺前,不會批復任何一家股權激勵計劃。
顯然,如何計算市場和非市場因素,就國有金融機構高管“紅色金融家”的特殊身份,設計出比較合理的薪酬水平,對管理層的智慧是極大的考驗。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申請。
來到公司也已經快兩年了,在這近兩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這里我有過歡笑,也有過淚水,更有過收獲。公司平等的人際關系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里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蛟S這真是對的,由此我開始了思索,認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覺到自己不適合做這份工作,同時也想換一下環境。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新產品的推廣,所有的后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后在這個項目安排的合理性,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后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 能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會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盡力讓項目做到平衡過渡。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領導們的尊尊教誨,舍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在短短的兩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 年 月 日
范文二
尊敬的董事長:
您好!
感謝您在白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辭職信。首先致以我深深地歉意,懷著及其復雜而愧疚的心情,我寫下這封辭職信。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辭職,純粹是出于個人的原因,不能在公司繼續發展!
自我進入公司之后,得到公司各位領導、前輩們的關心和照顧,特別是您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栽培,使我獲得了很多學習鍛煉的機會。和您接觸,讓我如履春風,從您的待人處世、言談舉止中,讓我明白許多人生道理。經過這段時時間在公司的工作,我不僅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更在這樣一個溫馨、和諧的大家庭中收獲了一份寶貴情誼,對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認識的不足,近期一直處于困惑狀態。董事長您就像一位慈父多次抽出寶貴的時間耐心地開導我,并為我這樣一位初出茅廬的新手規劃了發展道路。為此,我進行了更加慎重地考慮。通過在公司的學習,和部門主管、同事們的接觸、長輩的開導,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自身的不足。我清楚地認識到,除了基本的踏實進取,還應該具備扎實的工作業務能力、系統的理論知識儲備、獨立的分析研究能力、嚴密的思維、開闊的視野等,才能夠在工作中有條不紊、穩步前進。而目前的我,在各項工作面前都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有負公司各位領導干部的厚望,為了不影響公司的利益,我決定辭退工作,對此我深深表示抱歉。
自古千里馬常在而伯樂不常有,如今伯樂在而我卻只是一頭未經世事的驢。常言道: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感謝董事長及XX主任等的坦誠而用心地栽培,今天的我無以回報,唯有用我的坦誠和行動來感謝您們!短暫的一個月,給我留下了寶貴的記憶。離開XX這個大家庭,離開這些真誠友好的領導同事有很多不舍,但是我相信今天的離別是為了讓明天的XX更好地發展。無論未來何時,我都會為自己曾經是XX的一員感到榮幸。如果三年后還有機會,我愿意為XX的建設添磚加瓦。懇請董事長批準,謝謝!
最后,祝XX欣欣向榮、蒸蒸日上!同時也祝公司領導和所有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范文三
尊敬的醫院領導:
您好!
我因為個人諸多原因,經過深刻冷靜地思考后,鄭重地向醫院提出辭職申請。
感謝醫院給我提供進入這個團體的機會,經過一年多在醫院的工作,我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同時,感謝領導和同事們在這段時間給我的輔導和幫助,使我能更順利的完成各種康復工作。我非常重視在醫院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醫院康復團隊的一員。我確信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后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我很滿意醫院的工作環境,但是由于一些個人原因,我不得不向醫院提出辭職申請?,F提交辭職申請報告,并希望在一個月內正式離職。
對于由此為醫院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時也希望醫院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情況,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
此致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本辦法所稱信息披露,是指保險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其經營管理相關信息的行為。
第三條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有效的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應當盡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
第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保險公司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基礎上披露更多信息。
第五條 中國保監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二)財務會計信息;
(三)風險管理狀況信息;
(四)保險產品經營信息;
(五)償付能力信息;
(六)重大關聯交易信息;
(七)重大事項信息。
第七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基本信息應當包括公司概況和公司治理概要。
第八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公司概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法定名稱及縮寫;
(二)注冊資本;
(三)注冊地;
(四)成立時間;
(五)經營范圍和經營區域;
(六)法定代表人;
(七)客服電話和投訴電話;
(八)各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和聯系電話;
(九)經營的保險產品目錄及條款。
第九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近3年股東大會(股東會)主要決議;
(二)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
(三)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
(四)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職責及其履職情況;
(五)公司部門設置情況;
(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及其持股情況。
第十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信息應當與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保持一致,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財務報表附注,包括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說明,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或有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和表外業務的說明,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再保險安排說明,企業合并、分立的說明,以及財務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
(三)審計報告的主要審計意見,審計意見中存在解釋性說明、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保險公司還應當就此作出說明。
實際經營期未超過3個月的保險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風險管理狀況信息應當與經董事會審議的年度風險評估報告保持一致,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風險評估,包括對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主要風險的識別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簡要介紹、風險管理總體策略及其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保險產品經營情況,包括產品的保費收入和新單標準保費收入。
第十三條 財產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商業保險險種經營情況,包括險種名稱、保險金額、保費收入、賠款支出、準備金、承保利潤。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披露上一年度的償付能力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的實際資本和最低資本;
(二)資本溢額或者缺口;
(三)償付能力充足率狀況;
(四)相比報告前一年度償付能力充足率的變化及其原因。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的,應當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披露的重大關聯交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交易對手;
(二)定價政策;
(三)交易目的;
(四)交易的內部審批流程;
(五)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重大關聯交易的認定和計算,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項之一的,應當披露相關信息并作出簡要說明:
(一)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更換董事長或者總經理;
(三)當年董事會累計變更人數超過董事會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或者注冊地發生變更;
(五)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六)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七)撤銷省級分公司;
(八)償付能力出現不足或者發生重大變化;
(九)重大戰略投資、重大賠付或者重大投資損失;
(十)保險公司或者其董事長、總經理因經濟犯罪被判處刑罰;
(十一)重大訴訟或者重大仲裁事項;
(十二)保險公司或者其省級分公司受到中國保監會的行政處罰;
(十三)更換或者提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十四)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時間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公司互聯網站,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互聯網站披露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作年度信息披露報告,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應當包括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的內容。
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年度信息披露報告。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發生本辦法第六條第(六)項、第(七)項規定事項之一的,應當自事項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信息披露報告,并在公司互聯網站上。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不能按時進行信息披露的,應當在規定披露的期限屆滿前,在公司互聯網站公布不能按時披露的原因以及預計披露時間。
保險公司延遲披露的時間不得遲于規定披露期限屆滿后的第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的互聯網站應當保留最近5年的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報告和最近3年的臨時信息披露報告。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在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以外披露信息的,其內容不得與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披露的內容相沖突,且不得早于公司互聯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報紙的披露時間。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報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信息披露的內容和基本格式;
(二)信息的審核和流程;
(三)信息披露事務的職責分工、承辦部門和評價制度;
(四)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的保險公司,應當指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保險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或者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承辦信息披露事務的部門的聯系方式報中國保監會。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互聯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設置信息披露專欄。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公司互聯網站建設,維護公司互聯網站安全,方便社會公眾查閱信息。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使用中文進行信息披露。同時披露外文文本的,中、外文文本內容應當保持一致;兩種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產品經營信息和其他信息的披露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 保險集團公司、政策性保險公司以及再保險公司不適用本辦法,但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保險集團公司除外。
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參照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