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5 07: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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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五條各礦井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的責任制,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
1、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各礦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兼職責任。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要定期聽取有關人員及部門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匯報,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組織制定崗位責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辦公會及工作會議,及時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
2、集團公司和礦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開展科研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組織安技措資金計劃,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3、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各礦的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礦分管副礦長協助礦長開展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對此項工作的開展負有同等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4、集團公司和礦分管的副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和落實整改隱患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5、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部長和駐礦安全監察處副處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監察責任;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分管副部長、總工程師,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有安全監察直接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業務保安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參加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跟蹤落實隱患的現場整改情況,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閉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臺賬。
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總工程師、駐礦安全監察處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監察責任。專兼職安監人員要按三大規程及有關文件規定,認真排查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跟蹤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認真檢查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執行情況,嚴格把關。
6、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和礦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實施整改的主要機構,對隱患排查、整改負生產技術管理責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指導整改方案的實施以及現場整改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基層區隊的區隊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兼職責任。每天組織一次對本區隊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及時整改,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登記建檔,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況。
8、基層區隊的技術負責人,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管理直接責任。負責編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9、基層區隊的班組
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負直接責任。作業前,必須認真排查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提出在工作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依靠本班組力量無法進行整改,或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安全生產隱患,必須及時向區隊以及礦調度室匯報。
10、基層區隊的現場作業人員,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必須每班排查本崗位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須及時向班組長和區隊兼職班干部進行匯報,同時,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接受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任務,并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隱患的分級管理和監控
第六條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監控。
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在每月5日前,各礦井分管部門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對十害專管的要求,從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其它等十大方面,對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對所排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按照下述方法進行分類和定級,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為a類,需要集團公司幫助解決的安全隱患為b類,屬于礦安排解決的安全隱患為c類,屬于區隊自身解決的安全隱患為d類;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隱患的性質不同,分為:特別嚴重、嚴重、中等、一般、較輕5個等級。在填報安全生產隱患匯總表時,要按照隱患的類別、危害的程度和隱患的專業類別,依照a類、b類、c類、d類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填報;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分別填入各自的匯總表,以明確區分。煤礦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匯總表,要及時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并及時下發到基層相關單位。對不屬于上述兩類煤礦安全隱患的其他安全生產關鍵問題,仍按現行的相關規定,經梳理后專門填寫安全生產關鍵預報表,分別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生產技術部;屬于基本建設工程的,要同時報送規劃部。
集團公司安監部負責跟蹤督查b類隱患,并協調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門解決a類隱患。
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礦長審核簽字備案。
重大隱患由各礦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整改項目結束后,由礦長按照重大隱患的整改驗收標準組織自檢。
礦井重大隱患自檢合格后,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當地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進行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內容、項目和自檢結果,并有煤礦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驗收意見。
第七條集團公司和各礦井必須建立正常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活動制度。集團公司和各礦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將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會合并進行。各礦井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及其它相關方面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周要與安監部門一起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區隊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每次會議都要有原始記錄。
第八條集團公司和各礦兩級安全監察部門要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對各類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每月底,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以及駐礦安全監察處,要將本單位當月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集團公司以及本單位的相關領導和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沒有按期進行整改的,先停產整頓,再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第四章隱患的建檔和上報
第九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駐礦安全監察處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或安全監察意見書,并跟蹤落實隱患整改的情況;對未按期完成隱患處理或因安全隱患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責任追究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所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的跟蹤落實,及時進行統計匯總,實行檔案化閉合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檔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安全隱患的名稱和種類(類別)、危害程度、產生的原因和現狀、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單位和整改責任人、組織和參加整改驗收的人員、整改結果等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積極防范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和《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鄂安〔2019〕1號)《武漢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武安函〔2019〕1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東湖高新區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及督查管理。
第三條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有關管理制度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存在而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模式或安全管理上的缺陷。涉及危害程度較高或整改難度較大、需停產停業停工或限期整改銷號等情形的,一般應作為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的認定和上報,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會同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相關判定標準予以確定。
第四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按照分級屬地和“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
(一)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安辦),負責承辦轄區內國務院、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收集上報、綜合督辦與巡回督查。
(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承辦本系統和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隱患排查、聯合認定、上報掛牌與整改督辦。
(三)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負責承辦本轄區內區級以上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和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隱患排查、聯合認定、上報掛牌與整改督辦。
(四)各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對以下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現場核查和分析評估,確需報區級掛牌督辦的,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共同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各自蓋章上報確認),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評判后予以區級掛牌督辦,或經綜合評估后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予以市級掛牌督辦:
1.生產經營單位自查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向所在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轄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2.執法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轄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督導檢查、執法檢查等活動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在已發采取相應現場處理措施或強制措施的同時,責成重大事故隱患存在單位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3.舉報經核實的重大事故隱患。社會舉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經受理舉報單位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經核查確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由核查單位責令重大事故隱患存在單位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4.其他有必要由區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五)屬于以下情形的重大事故隱患,各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共同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各自蓋章上報確認),再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直接予以市級掛牌督辦:
1.跨區域、跨行業,需兩個以上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相互協調、共同負責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
2.國務院、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3.其他有必要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五條 區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掛牌單位的,應確定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區級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督辦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以下簡稱為“被掛牌單位”)是隱患治理的責任單位。
第六條 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提請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請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提交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確定重大事故隱患的依據、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專家或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及時限、整改存在的主要困難及解決辦法,以及責任單位、督辦單位等。
第七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屬地劃分)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行業領域),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初核,加強協調、共同研究,形成一致意見后,各自向區安辦提出內容相符的掛牌督辦建議并蓋章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二)區級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區安辦收集匯總后,報應急管理局局領導審批同意(需市級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需另再上報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三)下達掛牌督辦通知書;
(四)跟蹤督辦;
(五)整改銷號。
第八條 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決定予以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見附件2)送達被督辦單位,并報區安辦備案?!吨卮笫鹿孰[患掛牌督辦通知表》應包括隱患類型、隱患單位名稱、具置(地址)、隱患主要內容、整改措施要求、責任單位、督辦單位、整改時限等。
第九條 被掛牌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治理方案,經督辦單位審定同意后,認真組織整改,并做到整改措施到位、資金到位、期限到位、責任人到位、應急預案到位。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目標和任務;
(二)治理責任機構和人員;
(三)治理方法和措施;
(四)經費和物資保障;
(五)治理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第十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單位(以下簡稱為“督辦單位”)要制定督辦工作方案,明確督辦對象、具體地址、督辦內容、標準要求、督查人員、督查措施、完成時限等相關內容,并做到專人負責、跟蹤督辦到位。
第十一條 在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期間,被掛牌單位應當加強與督辦單位溝通,及時匯報隱患整改進度情況。
第十二條 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責令停產停業整改的企業,應提請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三條 被掛牌單位應按期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改完成后,應主動申請屬地督辦單位(園區街道)和行業領域督辦單位(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驗收,組織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不具備自行組織評估條件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經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被掛牌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核銷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書面申請。
第十四條 督辦單位收到被掛牌單位銷號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
(一)經督辦單位審查合格的,督辦單位向掛牌單位報請銷號;
(二)經督辦單位審查不合格的,督辦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停業整改指令,繼續掛牌督辦;
(三)對整改無望或者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關閉實施后,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見附件2),予以摘牌。
第十五條 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規定的治理限期內完成的,被掛牌單位應當于限期整改時限屆滿前10個工作日向督辦單位提出延期申請。
督辦單位自收到延期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延期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同意的,確定延期時限,報請掛牌單位批準;掛牌單位批準的,督辦單位及時將延期申請批復意見送達被掛牌單位,繼續督促其在延長期限內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對不依法履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的被掛牌單位,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檔。掛牌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工作實行動態管理,每月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清理,根據治理整改情況,及時予以調整。督辦單位應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全程督辦,督促被掛牌單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按照要求及時向掛牌單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進展情況。
第十七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效果好的督辦單位,納入全年安全生產日常考核予以加分獎勵。
第十八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將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情況納入安全生產通報、督導、約談、巡查、年(月)度考核和安全生產誠信體系采集范圍。對工作不力、治理進展緩慢或治理效果較差的,根據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專項督導、約談曝光、“一票否決”、巡查問責或納入“黑名單”聯合懲戒。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追責。
第十九條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投入保障機制。被掛牌單位應當保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管委會將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用于支持靠企業自身能力無法完全排除的,且涉及面廣、整治難度大、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影響很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第二十條 各有關部門應將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情況,及時向區安辦報備。區安辦適時召開掛牌督辦單位聯席會議,及時溝通信息,解決突出問題,協調跨區域、跨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區安辦負責解釋,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2.《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
3.《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
附件1
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隱患類型
隱患單位名稱
隱患地址
隱患主要內容
整改措施要求
責任單位
督辦單位
整改時限
附件2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
下達督辦任務單位: 下達督辦任務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隱患類型
隱患單位名稱
隱患地址
隱患主要內容
整改措施要求
責任單位
督辦單位
整改時限
附件3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
填報單位: 填表時間:
隱患單位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法人代表
隱患類型
督辦部門
掛牌部門
隱患整改
銷號審查
情 況
督辦部門意見:
簽名: (蓋章)
掛牌部門意見:
本級
簽名: (蓋章)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建立長效機制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和實施治本措施為重點,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確保醫院安全。
二、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六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月報告制度、安全隱患跟蹤督辦制度、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警示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能,提高安全檢查質量和效果,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實行安全檢查制度。
區各醫療衛生單位原則上每個月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于1次,特別是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及重大活動前均應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單位主要及分管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加。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6次,分管負責人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12次,相關科室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檢查要有記錄、有整改、有落實。
2、安全生產月報告制度
為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及時了解和掌握本系統安全生產狀況,確保安全檢查制度的有效落實,實行安全生產月報告制度。
各單位要嚴格確保檢查次數和質量,每次開展安全檢查時,要認真、完整地填寫《安全檢查記錄表》(詳見附件1),月底及時匯總,匯總后填寫《安全生產檢查情況月報表》(詳見附件2),形成本單位安全生產月度檢查情況總結,經主要負責人和檢查人員簽字后,于當月月底報區衛生局安全科?!栋踩珯z查記錄表》、《安全生產檢查情況月報表》和月度總結作為重要檔案保存備案。檢查時各單位也要留下相應的檢查記錄,經檢查人簽字后存檔備案,以便上級部門督查。
3、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月報告等制度落到實處,實行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制度。
1、區衛生局成立安全生產巡查督查組,負責對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等工作進行巡查督查。
2、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原則上每2月一次,督促檢查時間為每月上旬。
3、巡查督查內容:查各單位領導對安全生產是否有正確的認識,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責任體系是否落實到位;查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安全隱患整改等制度是否嚴格執行;點科室、重點部門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以及追查管理上的漏洞等等。
4、安全隱患跟蹤督辦制度
對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將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能當場整改的當場整改。對于不能當場整改的安全隱患,實行安全隱患跟蹤督辦制度。由檢查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詳見附件3),并跟蹤整改。整改完成后,檢查人負責簽字驗收,并報局安全科備案。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安全隱患的基本情況;(2)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3)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被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要立即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制訂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5、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各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責任制度落到實處,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1、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和責任,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2、對在巡督查過程中發現安全檢查不負責任,不按規定檢查安全生產的,安全隱患跟蹤整改不到位的,出現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將嚴格按照監察部《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法定程序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安全生產警示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施安全生產警示制度。
對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突出和較多的單位由區衛生局進行安全生產警示。被安全生產警示的單位,必須認真分析原因,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并在警示書中規定的時間性內將有關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區衛生局安全科。
三、工作要求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關鍵詞: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整改;分級管理
隱患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煤礦生產經營過程中,它隨著煤礦生產而產生、發展。隱患雖然不是事故,但它可以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加強對隱患的排查整改閉合管理尤為重要。
一、礦井概況
河南平寶煤業有限公司是由平煤股份和上海寶鋼共同出資組建,位于河南省襄城縣境內。礦井設計生產能力240萬噸/年,服務年限92年,2004年8月16日開工建設,2010年8月9日竣工移交投產。
二、隱患的分級分類
(一)按隱患整改難易程度分為A、B、C、D、E級隱患。A級隱患是指整改難度大,需上報上級幫助組織整改的隱患;B級隱患是指整改難度較大,戰線解決不了,需由公司組織整改的隱患;C級隱患是整改難度一般,區隊解決不了,需由戰線組織整改的隱患;D級隱患是整改指難度較小,班組解決不了,需由區隊組織整改的隱患;E級隱患是指班組能夠現場立即整改的隱患。
(二)按隱患的嚴重程度可分為重大隱患、較大隱患、一般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嚴重危及安全生產,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危害和整改難度大;較大隱患是指危及安全生產,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危害或整改難度較大;一般隱患是指已經危及安全生產,任其發展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危害或整改難度較小。
(三)按隱患的種類可分為“一通三防”、防突、水害、頂板、電氣、提升、運輸、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隱患。
三、建立隱患排查整改治理體系
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實行四級管理,即班組、區隊、戰線、公司。班組實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產作業現場隱患;區隊實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區隊作業區域內的隱患;戰線實行旬排查,主要排查整改分管生產系統、區域的隱患;公司實行月排查,重點排查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較大隱患。
(一)隱患排查方式方法
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按不同生產性質、工作范圍、作業特點、危害因素分別編制崗位、班組、區隊隱患排查卡和戰線、公司隱患排查表。
崗位人員每班對照崗位隱患排查卡內容要求,進行崗位隱患排查,班組長持班組隱患排查卡對本班組作業范圍內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確認無危險時方準作業。當班作業結束,收集整理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形成班組隱患排查臺賬。
區隊干部每天對照區隊隱患排查卡內容要求,對分管區域內的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將排查卡反饋至信息中心。同時,由區隊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區隊隱患排查臺賬。
安檢人員、科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時,攜帶被檢查區隊的隱患排查卡,對所檢查區隊工作地點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排查情況交信息中心;副總及以上領導對生產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后,應及時、準確、認真填寫安全信息卡,對排查出的隱患跟蹤監督整改。
各副總經理根據戰線隱患排查表,每旬至少組織一次分管生產系統和區域的全面隱患排查。業務科室負責隱患排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戰線隱患排查臺帳。
總經理根據公司隱患排查表,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隱患排查,隱患排查情況,由安檢部門建立公司的隱患排查臺帳,實行檔案化管理。
業務科室、安檢部門按分管業務范圍,每月參照安全檢查表重點排大、較大隱患,建立業務科室隱患排查整改臺賬,跟蹤、督查隱患整改情況,實施隱患排查整改閉合管理。
(二)隱患整改及上報
各戰線、區隊負責人必須親自安排本單位的日常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班對現場隱患進行排查,指派專人負責隱患的整改。隱患整改必須堅持“五定、四簽字”原則,確保整改落到實處。戰線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驗收記錄、有關會議紀要等資料要認真填寫,記錄有專人負責,并建立臺賬。
E級隱患由班組負責現場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區隊。D級隱患由區隊負責及時組織整改,整改報告經區隊長簽字后報業務科室。C級隱患,由戰線及時組織整改,整改報告經副總經理簽字后報安檢部門。B級隱患,由業務科室、安檢部門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B級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指導隱患單位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實整改。A級隱患由公司安辦會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經審批后,根據審批意見組織整改。
各單位對日常隱患排查、專項安全檢查、季度安全大檢查等查出的各類隱患,要按照“五定、四簽字”的原則落實整改,做到隱患整改落實“五到位”,納入隱患排查整改臺賬,實行閉合管理。
(三)隱患整改驗收及銷號
隱患整改復查驗收情況納入各級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整改復查驗收合格,經復查驗收人員簽字,予以銷號。E級隱患整改完成后,由班組長和當班跟干部復查驗收;D級隱患整改完成后,由業務科室復查驗收;C級隱患整改完成后,由安檢部門復查驗收;B級隱患整改完成后,由安檢部門會同相關業務科室復查驗收;A級隱患整改完成后,由公司組織預驗收,并上報上級組織復查驗收。
(四)重大隱患整改
重大隱患的整改由總經理負責,組成重大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在業務科室指導下,制定針對性措施,限期整改。對可能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告知。
各業務科室、安檢部門按照分管業務范圍,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建檔管理,節點控制,逐項驗收,做到排查整改閉合管理到位。
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實行“一案一檔”管理,保存期至少10年。存檔的主要內容包括重大隱患評估定級材料;重大隱患排查報告表;安檢部門重大隱患整改指令書;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安檢部門重大隱患跟蹤督查記錄表;重大隱患整改完成評估報告;重大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安檢部門重大隱患整改完成審查表及其它相關資料。
四、建立責任追究體系
(一)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落實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公司是隱患排查整改的主體,總經理對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負責,各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區隊長、班組長對本工作區域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業務科室對本專業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業務科室(安檢部門)對本戰線(全礦)的隱患整改工作負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督促整改落實責任。
(二)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一方面業務科室、安檢部門按分管業務范圍,在生產區域發現了重大、較大隱患,而下一級管理人員在同一作業區域、同一班次沒有發現,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另一方面所有工作區域因為隱患沒有被排查發現且沒有及時進行治理而發生事故的,要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 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制度
為有效防止、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所在單位的財產安全,各單位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首先,要明確安全生產事故的定義,即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其次,明確事故隱患分類,即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其中,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明確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職責。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基層單位的職責,將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的責任分解到人、到崗,日常工作過程中加強培訓,使每位從業人員了解自己的安全職責,提高和掌握自己排查與治理安全隱患的技能。
第四,建立隱患信息檔案。為加強事故隱患的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等。
2 依據相關制度做好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首先,單位成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組織機構。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任副組長,專家、技術人員、安全員及各班組長為成員。
其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業務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點圍繞本單位的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監控設施以及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開展事故隱患日常排查工作。
第三,排查時按照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的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或安全員,各部門、基層單位報安全生產管理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報告形式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書面報告: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第四,對于排查出或上報的安全隱患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整改。各基層單位發現或接到從業人員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做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自己不能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
第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期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治理情況匯報,保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所必需的資金和物資條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第六,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或者通知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停止建設、停止施工、局部停產停業或者全部停產停業。
3 對重大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實行掛牌督辦
【摘要】: 各市安監局、省重點監管企業: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將從2010年9月開始進入省級督 各市安監局、省重點監管企業: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將從2010年9月開始進入省級督查檢查階段?,F將督查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點內容 督查檢查的重點:2009年專項整治中確定為一類企業的關閉落實情況和 二類企業的隱患整改情況,特別是列為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2009年未進行專項整治企業的整治情況。 (一)對政府的檢查內容。 1、市、縣政府按照省政府(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排部署情況及工作進展情況。 2、對三類企業實施分類整治的情況。一類企業是否徹底關閉取締;二類企業是否停產整頓,對整改無望的予以關閉。通過整頓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嚴把驗收關,經有關部門驗收和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三類企業要加強日常安全監管,保證安全生產。對三類企業是否落實了監管責任,做到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和監管人員三落實。 3、組織市、縣級政府檢查的情況。在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的基礎上,各市、縣人民政府是否在去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組織對本行政區內一類、二類、三類化工企業繼續組織了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是否責成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給予處罰。對違法生產、違法建設項目和事故單位是否進行了嚴格查處。 4、2008年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和去年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中被列為重大安全隱患企業的整改銷號情況。 (二)對企業檢查內容。 1、屬于一類企業的,是否關閉到位,關死關實,是否有死灰復燃現象,并已辦理安全許可證注銷手續。屬于二類企業的,是否真停真整。整改達標的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了復產復工驗收,并保持了安全生產條件。屬于三類企業的,是否對09年專項整治中提出的隱患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切實加強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保證安全生產。 2、是否存在違法生產的行為,如:隱患逾期未整改;事故未經查處;違法采購、銷售危險化學品;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或試生產備案超期繼續生產經營;拒絕執法檢查等。 3、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有違法違規項目的是否予以了處罰。 4、是否成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定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深入開展隱患自查自整。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晉政發〔2008〕30號)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5、深化專項整治以來排查的隱患及整改情況。是否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進行監控和整改,一般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較大及重大隱患的整改做到五落實,限期完成整改。 6、每年定期向當地安監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報。 7、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自動化控制和聯鎖改造是否實施情況。 8、重點監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監管三落實及現場執法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 9、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情況。 10、企業目前有無發現新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三、檢查要求 省級督查檢查組對各市要抽查一半以上的縣,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成品油庫。每個縣的一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30%、二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20%、三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10%。通過企業抽查檢查,要對各市縣級政府和企業的檢查情況進行綜合排隊打分。檢查結束后,各組要形成書面檢查報告,向當地政府進行反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專項整治不認真的單位提請政府督辦或限期整改。 四、督查機構 督查檢查組由省安監局業務處室人員和專家組成。督查具體安排和時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市、縣要根據省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成立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制定深化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廣泛宣傳今年專項整治的意義、措施、步驟和要求。 2、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中,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省政府晉政發〔2008〕35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各單位的實際制訂具體的自查自整方案,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組織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在本單位以板報、企業內部報紙等形式進行公示,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駐晉中央及省屬企業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組織對所屬企業和單位開展自查自整工作。 3、各市、縣要組織力量對各類企業進行排查。在去年化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基礎上,重新確定三類企業名單。在7月31日前,各市局向省安監局上報《化工專項整治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同時報電子版),要加蓋市安監局公章和分管領導簽字。 4、要認真組織對各類企業的檢查。其中,縣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100%,二類企業70%以上,三類企業50%以上;市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70%,二類企業50%以上,三類企業30%以上。并于8月15日前,將本地市級檢查完成情況上報省局監管三處,并填報《全省化工專項整治市級匯總表》(附件2)(同時報電子版)。 5、省安監局在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查檢查中,要按照規定的抽查比例,分別組織對政府和重點企業組織督查。對危險性較小、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企業,可以委托市、縣進行督查。對政府和企業進行檢查時,檢查組要分別填寫《省化工專項整治對政府督查檢查情況表》(附件3)和《省化工專項整治對企業檢查情況表》(附件4),并制作電子版。 6、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監管權限,由相關安監部門下達執法文書,并按照規定程序予以處罰。 7、督查中,各檢查組要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準則,不得向企業吃拿卡要,提出與檢查無關的要求。 8、從7月底開始至12月底,各市安監局在每月25日前要向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報送當月化工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 聯系人:王珂 聯系電話0351-6819779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全省化工專項整治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全省化工專項整治市級檢查匯總表》附件3、《省化工專項整治對政府督查檢查情況表》 附件4、《省化工專項整治對企業檢查情況表》
成立市民航局集中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民航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民航局黨委委員擔任,各處室、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此次大檢查工作的安排、組織及各項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二、檢查范圍
市民航局下屬各處室、單位,主要包含:機場公司及下屬各部門、局機關各處室、客貨公司、旅行社、天普公司等。
三、檢查內容
(一)各處室、各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責任,開展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二)各處室、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題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是否按照《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號)及我局基礎管理年活動要求,健全各類安全生產制度,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科技支撐、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各類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要求。(三)各處室、各單位重點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情況。防雷、防火、防汛以及用電等設施設備是否有效可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切實可行;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和駕駛人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小時專人值守的動態監控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是否健全,消防設施設備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有效可用,應急疏散機制是否健全;機場特種設施設備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機關食堂及機場服務公司食品加工安全監測是否到位。(四)各處室、各單位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檢查汛期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落實情況。
四、工作步驟
在2007年旅游行業內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繼續組織旅游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督促旅游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促進旅游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懲處力度,對事故隱患做到“五落實”;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整治長效機制,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落實法律、法規,保障旅游企業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切實貫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范圍、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市各旅游經營單位。
主要包括:旅游景(區)點、賓館、公園客運索道
(二)排查治理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旅游飯店對外租賃經營的娛樂休閑場所的經營者是否單獨領取營業執照,產權方與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書情況。(主要查考臺帳:單位各級崗位職責制度、各級安全責任書簽訂情況、租賃經營者營業執照及安全責任書)。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基本制度、消防安全專門制度、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作業規程的建立、執行情況;
2.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主要考核內容:看旅游經營單位6類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記錄)。
4.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旅游經營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20日至10月30日)。要按照規定的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組織開展事故隱患年活動的各項工作,做到“四個結合”。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各旅游經營單位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總結分析,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樹立典型積極推廣應用,并上升為管理制度,更好地鞏固“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
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舉措,是今年安全生產的中心工作任務。為加強領導,我局成立隱患治理領導小組,局長張和生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馬云瀾具體負責日常聯系工作。
(二)加強督查
企業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旅游局將加強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場所和重點崗位的針對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三)整治到位
(二)對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特別是對較大以上隱患的登記、監控、臺賬建立和領導掛牌督辦、公示、整改治理、按期銷號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評估、建檔、監控情況。
(五)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六)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情況。
(七)安全生產“三同時”和標準化開展情況。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機械加工、建筑施工、消防、水利、電力、農業機械、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等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制度、標準等貫徹執行情況。
(八)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項。
二、督查組工作要求
(一)督查組應制訂督查方案,明確督查目標、督查時間、督查形式、督查內容和督查要求。督查組每月需上報一條所督查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二)督查組應建立督查期間的工作日志、臺賬檔案等,妥善保管相關文書等重要資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隱患下達督查令,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要以專題報告形式反饋當地人民政府,并做好跟蹤督辦,必要時上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三)督查組應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進行重點督查,在開展督查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嚴抓落實。通過督促檢查,全面準備地反饋落實情況,有喜報喜,有憂報憂,使督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徹底整改到位。
(四)督查組應嚴格“五報告”制度,即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及時報告,發現整改不到位的及時報告,發現拒絕整改的及時報告,發現整改緩慢的及時報告,發現整改不徹底的及時報告。
三、督查組工作紀律
1、是否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總局令第16號),深入排查各類隱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落實整改責任、資金和監控措施;是否建立企業重大隱患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機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經?;?。
2、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3、200*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和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中排查出的隱患整改完成情況;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是否已限期整改完成或停產整頓;整改不合格、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是否已轉產或關閉。
4、按照全省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要求,責令關閉的企業是否已關閉到位。已關閉企業和不再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其化工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及廢棄化學品物料的處理情況。
5、企業安全評價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落實情況和提出問題及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6、生產過程中涉及氯化、加氫、等涉及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的較高危險生產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已實現對溫度、壓力等重要工藝指標的自動控制;是否已安裝自動控制系統,采用DCS自動控制、自動報警、自動泄壓等控制方法,提升裝置安全可靠程度。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按照《關于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基本從業條件的意見》(蘇安監[20*]14號)要求,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調整。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嚴格執行企業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8、化工生產企業是否建立了專家安全檢查制度,定期聘請專家對生產作業現場開展安全檢查;是否對專家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進行了整改
9、位于城市中心區、人口密集區的化工生產企業以及與周邊安全距離不足的危化品生產企業,是否已落實搬遷計劃,限時實施搬遷。
10、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系;重點?;飞a企業和主要使用企業,是否對火災爆炸危險重點崗位和關鍵裝置的危險程度進行風險評估,明確事故發生后的危險控制區域和應急疏散區域,完善事故處置措施,加強員工危險工況下應急處置和自我防范的培訓教育及演練。
11、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12、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安全防護距離、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是否裝備高、低液位和超溫超壓報警,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超壓、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13、加油站的設計、設施和周邊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與周圍建、構筑物防火距離不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6版)要求的加油(氣)站,是否采取了搬遷或按國家規范要求采用阻隔防爆技術等措施加以整改;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卸油、加油、檢修等重要環節是否建立了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是否編制了科學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應急器材。
14、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切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制。各化工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化工企業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化工企業要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明確相關責任,制定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于4月26日前報*區安監局?;?。
2、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隱患。20*年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類重點化工企業。一是20*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二是生產過程中涉及氯化、加氫、等涉及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的較高危險生產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三是200*年已排查出隱患至今未整改到位的企業;四是位于化工集中區外的企業以及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企業和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