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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學院呈交的論文《 》是我在指導教師 指導下獨立完成的,決無抄襲、剽竊行為;引用他人成果數據已一一注明出處并致謝。本文如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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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人: 專業 年級
簽 名:
年 月 日
畢業論文誠信承諾書二
我謹在此承諾:本人所寫的畢業論文《XXXXXXXX》均系本人獨立完成,沒有抄襲行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觀點和材料,均作了注釋,若有不實,后果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簽名): 許XXX
20XX年XX月XX日
畢業論文誠信承諾書三
1.本人鄭重地承諾所呈交的畢業作業(設計),是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學校和學院有關規定完成的。
2.本人在畢業論文(設計)中引用他人的觀點和參考資料均加以注釋和說明。
3. 本人承諾在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和研究內容過程中沒有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和偽造相關數據等行為。
高三誠信議論文范文1中國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文明的古國,誠實、守信一直是華夏民族引以自豪的品格?!把员匦牛斜毓?、“人以誠為本,以信為天”,這種優秀文化熏陶了我們幾千年。人們講求誠信、推崇誠信,誠信之風早已融入我們民族文化的血液,成為中華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早在古時,誠信就已受到了重視。著名教育家孔子認為,在社會生活中,“信”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如果不守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條件。就連偉大的奸雄曹操也深知守信之重要:要奪取天下,贏得天下人之心,不守信焉能服眾?
其實,做到誠信并不難,關于它,我們身邊就有不少——記得有一次,我和媽媽上街去玩,突然聽見“啪”的一聲,原來是車胎爆了。我們只好到附近的車行去修,修車的是一個老頭,他笑瞇瞇地接過自行車,動作熟練,仔細地檢查后,告訴我們車胎被硬物刺破了,并給我們內外胎都換上了新的,而且只收了25元,我想他肯定是一個善良熱心的人。這場**結束以后,我們覺得很口渴,就到較遠的商店去買飲料,付錢使才發現媽媽錢包不見了,一定是落在修車那里了。這就麻煩了,如果別人拿了不認帳我們也沒辦法,包里可有好幾百塊錢了呀!正當我們急匆匆往回趕時,迎面卻碰上了那個老頭,手里捏著媽媽的包,氣喘吁吁地趕過來:“你們的錢……錢包忘拿了,不……不然就麻煩了!”我們高興得不得了,十分感激,真是一個誠信善良的好人呀!
你知道這個故事嗎?早年在尼泊爾的喜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國人涉足。后來,許多日本人到這里觀光旅游,據說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誠信。一天,幾位日本攝影師請當地一位少年代買啤酒,這位少年為之跑了3個多小時。第二天,那個少年又自告奮勇地再替他們買啤酒。這次攝影師們給了他很多錢,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個少年還沒回來。于是,攝影師們議論紛紛,都認為那個少年把錢騙走了。第三天夜里,那個少年卻敲開了攝影師的門。原來,他只購得4瓶啤酒,爾后,他又翻了一座山,趟過一條河才購得另外6瓶,返回時摔壞了3瓶。他哭著拿著碎玻璃片,向攝影師交回零錢,在場的人無不動容。這個故事使許多外國人深受感動。后來,到這兒的游客就越來越多……
有人說,誠信是金。而我認為金子有價,誠信無價,誠信更勝于金。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誠信,縱然有萬貫家財,又有什么意義可言?誠信是無形的財富,是人間最美好的財富!
高三誠信議論文范文2老人們都說:“生命比什么都重要,沒有了生命,一切就都失去了意義。”珍愛生命,一直都是人們廣為宣傳的??梢?,生命的確很重要。
看過今年3.15晚會后,我有一個很深的感觸:世間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誠信。
3.15晚會上,報道了這樣一件事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的惠仁醫院有許許多多的特殊病歷。
病歷上所記錄的人有的根本沒有做過一些所謂的檢查,有的則根本沒有生過病、住過院,這很讓人感到奇怪。醫院填寫這些病歷又有什么用呢?原來,醫院是盯上了由社會承擔的醫療保險款。
醫院先通過各種優惠手段,如:允諾隨時免費做個檢查,或者是親戚朋友可以隨便拿一點藥,來騙得人們的醫療保險卡,然后,再根據卡內的真人真名制造假病歷,一種是虛構住院醫療價格,另一種是純粹的假住院,以此來進行騙保。這真是令人震驚!若不是有一個神秘的業內人士親口所說,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相信的!
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醫生是白衣天使,懸壺濟世,人們崇敬醫生,贊美醫生,為什么醫院里還能干出這種勾當?
有人說,他們這樣做并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圖財害命。他們為了一己之私,拿走老百姓的救命錢。他們的誠信哪去了?良心哪去了?這樣,人們還能安心就醫嗎?
人沒有了誠信,何以安身立命?沒有了誠信,何以生存發展?沒有了誠信,何以存活于世?誠信,使人在社會最基本的處事原則,是人處社會的通行證,使人走向未來的得力助手!
曾經在雜志上看到這樣一個例子:有一個油漆工,給一戶人家粉刷墻壁,承諾把房間全刷干凈,可是就在他即將刷完的時候,一個不小心,把剛剛刷好的墻壁弄臟了。他補上后,發現兩次的顏色不一樣,于是不得不重新全部粉刷,并向房主說明了原因。雖然因此他并沒有賺到錢,但是他卻贏得了房主的信任,也獲得了誠信這塊金字招牌。后來成了一名很有成就的商人。
我想,是誠信塑造了他,是誠信造就了他的成就。試想,如果當初他就為了一點點的錢,糊弄過去,也許到現在他也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油漆工;即使成為了商人,那也只是奸商,不會有所作為。
誠信有時就這樣決定了人的一生??梢?,誠信比生命更重要!沒有了誠信,人生將會是什么樣?社會將會是什么樣?我不敢想象!
高三誠信議論文范文3誠信是一團火,它可以讓人充滿向上的熱情,促使你做事盡心盡力,無怨無悔。
有一次我陪媽媽在超市里購物,付款時,收銀員找了我們20元。回家后,我們把錢拿出來仔細一看。嘿,居然是一張假錢!爸爸知道后不禁大聲說道:“居然是一張假錢,那百貨公司還有沒有誠信了?”媽媽也隨聲附和著說:“就是,他們以后一定一個東西都賣不出去!”爸爸對我說:“你出去吧,這二十塊你自由處理,快點!”我和媽媽異口同聲地說:“這樣不好吧!”爸爸不由分說,把我推了出去!
我出門后先后在附近找了兩家便利超市,有一家是由一個做事認真的老板娘看管著,一位看上去很年輕的叔叔去那兒買東西。付款時,老板娘把錢舉起來仔細地看了又看,又抖了抖,聽了聽聲音,確認不是假錢后才說了一聲:“你走吧?!蔽液闷娴貑査骸鞍⒁?,你這么認真,不怕別人不在這買你東西嗎?”她微笑著說:“小朋友,誠信是人類的脊梁,你這么小,是不懂的?!崩习迥锏倪@句話一下子讓我的決心產生了動搖。我像一只小老鼠一樣灰溜溜地。
我又去了第二家,店里有一個7、8歲的小妹妹,她大大的眼睛,濃濃的眉毛,看上去天真可愛。我決定在這里用掉那20元錢。當我準備買下一件20元的商品時,那個小妹妹對我說:“小哥哥,建議你買另一個,它更實用?!笨吹叫∶妹谜嬲\的臉,我的心又一次翻騰了,就像一片大海。聽完這句話,我用掉20元錢的決心一下破碎,我走到外面,把它撕了個粉身碎骨,扔進了垃圾桶里。我拍拍手,懸在半空的心這才平靜了下來。
我像霜打的茄子,回到了家,向爸爸說明了一切,想不到爸爸非但沒有生氣,而且還很高興,他說:“很好,這就是我想要的結果,兒子,你令我很自豪,我受寵若驚,這都是誠信的功勞。
我心里默念:給心靈一片凈土,給誠信一片天地,人生的道路讓我與誠信同行!
高三誠信議論文范文4談起”誠信“一詞,不禁使人反思它其內在的誼意義。然而,誠信是什么,人們的理解各有不同。就拿我來說吧。過去,我只是無知地認為誠信只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罷了。但是,我也太天真了,把誠信想得那么地幼稚。那么,誠信究竟是什么呢?我始終感到迷惘。當我在讀了,《誠信是什么》這篇文章后,受到了啟發,對當初誠信的理解有了質的變化。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主人公李明與他爸爸去菜場買蔥準備回家做紅燒魚,由于李明爸爸剛好身上沒帶零錢,全是100元的人民幣,一時找不開。好心的賣蔥大媽先讓李明與他爸爸先拿蔥回家做紅燒魚,然后再送蔥錢也不遲?;氐郊?,李明爸爸不想去送蔥錢。李明死活不同意,講道理給爸爸聽:”誠信很重要,人要講誠信,大媽種點蔥不容易。“最后,李明還是說動了爸爸去還錢。誠信就是誠實守信,這就是我找到的什么是誠信的正確答案。
掩卷沉思,主人公一語到出了誠信的真諦,澄清了我思想上的迷霧,不禁為自己過去的幼稚無知而感到羞愧。簡單的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并不是誠信真正其內在的意義,只不過是誠信的一面罷了。誠信就是誠實,講信用。誠信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里里外外,生意場上要講信用,要公平競爭,不能使用旁門左道;買賣場上要講城信,要貨真價實,不能以假冒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的利益;考場上要講誠信,要腳踏實地,實事求是,不要用炸騙手段作弊。
我覺得誠信好比是一面忠誠的鏡子,它會毫不隱瞞地告訴你,你的心靈上有沒有污斑。我還覺得,在思想里,人們也不能沒有誠信這面忠誠的鏡子。一旦沒有了這面鏡子,我們內心的美與丑就沒有了可以衡量的標準了。正如古代一位君王李世明所:”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誠信對社會來說是多么地重要,假如這個社會一旦失去了誠信,人們生活在互相猜疑中,那社會將會怎么樣。
感謝你《誠信是什么》,你使我變得更加成熟。你不僅使我認識了什么是真正的誠信,而且使我懂得了今后我的一生該怎么過,怎樣做人!
高三誠信議論文范文5“誠是做人的核心,信是做人的根本?!笔茄剑覀儜撝v誠信,做一個信守諾言的人,要養成一個誠實守信的乖孩子。
在我們的成長中,一定有不信守諾言的人,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吧:一天下午放學,東東的好朋友明明來找東東玩,說:“明天下午在操場上打籃球,”東東說:“我一定會去的?!钡茄笱笠踩フ覗|東玩,讓東東明天下午和他一起去看電影,東東也答應了。到了下午,冬冬猶豫不決,不知道該去看電影還是去打籃球。東東雖然是一口答應了,但是他不管是去哪一個,都會對一個人而不遵守諾言。
這個事例就告訴我們:在信守諾言時一定要合理的安排時間,這樣才能遵守自己的承諾。做一個誠實守信的好孩子,才不會讓自己在同學的心目中是一個言而無信的人。
在我們的身邊,一定會發生許多這樣的小事,但一定會影響我們的一生,這些小事會使我們悲傷,使我們興奮,是我們高興,使我們憤怒,這些平平凡凡的小事,也會給我們的人生上一場重要的課。
我來給大家介紹另一件發生在我身邊的事:我們班的兩位同學平時是的朋友,但是因為一件事讓她們的關系破裂了。星期六早晨,她們商量好一塊去北區玩,但是我們班的那位同學從九點一下等到了中午的三點,在太陽下整整曬了六個小時,她非常生氣,在星期一,那位同學連忙向她解釋,但是那位同學不再理她了,從此她們就沒再說過一句話。就這樣的一件事情,讓兩個同學關系特別好的同學而變成了陌生人,說明了信守承諾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
在我們成長的道路上,會有許多忐忑,也會有許多劫難,只要我們抬起頭,勇敢的往前面沖,也會讓我們領悟到許多的道理,許多我們在課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我們還小,但是我們更要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做一個誠實守信的孩子,做一個在大家心目中的乖孩子、懂事的孩子,這樣我們才會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一)保險人的展業期
保險人尤其是個人人的展業是人們接觸保險產品的第一步。通過展業這一階段,保險人向客戶介紹保險公司的產品和各種保險服務,并盡力去促成保險產品的交易。由于個人人的工作業績與個人的傭金有著緊密的正相關關系,所以在這個過程中,不誠信現象容易產生。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1.保險人的專業素質不高。
保險合同條款涉及許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術語,一般人很難看明白,而我國的保險人只是經過短短的幾個星期的培訓之后,就上崗進行展業,他們往往對合同條款不是很熟悉,因此也很難向客戶解釋清楚,嚴重的會引起客戶的誤解,這在保險合同糾紛中也很常見。
2.某些人的道德素質不高。
在展業的過程中,存在著誤導客戶的行為,有的過分擴大保險產品的功能;有的承諾不能實現的投資回報;有的只講收益,對風險避而不談;有的人為了獲得更多的傭金,在推銷保險產品時沒有從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出發,而是推銷一些不適合消費者的產品,并且在推銷過程中,隱瞞保險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比如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等,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甚至受益人;
3.有的保險人存在著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填寫不屬實資料的情形。
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后,需要填寫投保書,投保書里的內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根據事實來填寫,同時這也是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擔保險責任的依據。如果保險公司的核保部門通過審核發現此保戶不符合承保的條件,從而不給予承保,那么人的努力將會白費,而人也將拿不到傭金。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人就會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隱瞞一些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非常重要的事實或引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填寫虛假的資料。在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后,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會產生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間的各種糾紛。
(二)保單有效期
對于壽險產品來說,它的有效期大多超過一年,有的長達數十年。在這么長的時間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生活比如家庭住址等方面往往可能會發生一些變化,而這些方面可能不會引起他們的注意,若保險人聯系不到他們,因此會出現因為不能按時交納保險費使得保單無效等情況。同時由于保險人的淘汰率比較高,一旦經手的人被淘汰,這些保單就會成為孤兒保單,即使有新的人來接手,他們也會因傭金的關系不把精力放在這些保單上,而是去開拓新的保險客戶資源。
[論文關鍵詞]誠信投保人保險人展業理賠
[論文摘要]由于保險業經營的特殊性,使得誠信對于保險業來說十分重要。我國保險業的誠信問題一直以來都引起專家學者的普遍關注,誠信問題關系著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誠信問題的存在有其原因,因此需要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進而找出完善我國保險業誠信建設的對策。
2006年6月26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的頒布,標志著國家對保險業發展的關心與支持,同時也說明了保險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保險業作為我國金融領域的三大支柱行業之一,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它的發展好壞,直接關系到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面臨的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誠信體系建設問題。保險作為一種服務,它的有形載體是一張保險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拿到的只是“一張紙”,而不象其它的商品一樣具有實實在在的物品,在一定意義上來說,保險公司的經營是以信用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一種承諾。因此相對于其它的商品來說保險具有無形性、長期性和透明度低等特點。也正是因為保險經營的特殊性,意味著它是最能體現誠信,同時也時最依賴誠信的行業。但是在我國保險發展的過程中,誠信問題越發引起業內外人士的注意,并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一、保險業誠信問題存在的原因
保險誠信問題的出現,最主要的原因來自于人們對于保險的不信任。而人們對于保險不信任首先是從人們接觸保險開始的。從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來看,主要是保險人的展業、簽定保險合同后的保單有效期以及理賠期三個階段。在這三個階段中,又以展業和理賠最容易產生不誠信現象。
(一)保險人的展業期
保險人尤其是個人人的展業是人們接觸保險產品的第一步。通過展業這一階段,保險人向客戶介紹保險公司的產品和各種保險服務,并盡力去促成保險產品的交易。由于個人人的工作業績與個人的傭金有著緊密的正相關關系,所以在這個過程中,不誠信現象容易產生。產生的原因主要有:
1.保險人的專業素質不高。
保險合同條款涉及許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術語,一般人很難看明白,而我國的保險人只是經過短短的幾個星期的培訓之后,就上崗進行展業,他們往往對合同條款不是很熟悉,因此也很難向客戶解釋清楚,嚴重的會引起客戶的誤解,這在保險合同糾紛中也很常見。
2.某些人的道德素質不高。
在展業的過程中,存在著誤導客戶的行為,有的過分擴大保險產品的功能;有的承諾不能實現的投資回報;有的只講收益,對風險避而不談;有的人為了獲得更多的傭金,在推銷保險產品時沒有從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出發,而是推銷一些不適合消費者的產品,并且在推銷過程中,隱瞞保險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比如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等,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甚至受益人;
3.有的保險人存在著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填寫不屬實資料的情形。
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后,需要填寫投保書,投保書里的內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根據事實來填寫,同時這也是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擔保險責任的依據。如果保險公司的核保部門通過審核發現此保戶不符合承保的條件,從而不給予承保,那么人的努力將會白費,而人也將拿不到傭金。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人就會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隱瞞一些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非常重要的事實或引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填寫虛假的資料。在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后,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會產生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間的各種糾紛。
(二)保單有效期
對于壽險產品來說,它的有效期大多超過一年,有的長達數十年。在這么長的時間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生活比如家庭住址等方面往往可能會發生一些變化,而這些方面可能不會引起他們的注意,若保險人聯系不到他們,因此會出現因為不能按時交納保險費使得保單無效等情況。同時由于保險人的淘汰率比較高,一旦經手的人被淘汰,這些保單就會成為孤兒保單,即使有新的人來接手,他們也會因傭金的關系不把精力放在這些保單上,而是去開拓新的保險客戶資源。
(三)理賠期
理賠是保險公司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后,對自身應該承擔的保險責任的范圍以及如何進行賠償的過程。理賠是最容易產生雙方糾紛的環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往往希望保險公司能夠多賠償;保險公司從自身角度出發,希望能夠盡量少賠償,于是就有了賠與不賠,多賠還是少賠的問題。另外保險公司一般都會促使理賠部門盡量減少理賠的支出,這樣產生的一個消極影響就是本應該得到賠償的可能不賠,本該多得到賠償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沒有能夠得到充足的賠償,從而使得保險不能充分發揮它的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利益的作用。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索賠過程中對索賠的流程以及需要準備的材料不是很熟悉,因此索賠程序比較麻煩,再加上保險公司的理賠花費時間長,服務質量也不是很高,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產生索賠難的認識。
二、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對策
(一)加強對保險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險人的專業以及業務水平,使人具備扎實的保險基礎知識,能夠為客戶提供專業的保險服務咨詢。因此為了提高他們的專業以及業務水平,必須提高人的上崗持證率。只有人的持證率的提高,才能進一步促使他們的專業和業務水平的上升。
第二,要提高保險人的職業道德素質。為了提高保險人的職業道德素質,保險公司在引進人的時候,應嚴把質量關,應把那些業務能力強、思想素質高的人吸納進公司來。
第三,明確保險人的社會地位。目前我國的保險銷售模式,決定了保險人尤其是個人人的地位。他們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是委托合同,因此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因而不能享有和正式員工一樣的福利待遇,這也就造成了很多保險人對工作的不敬業,以致為了獲得自身的經濟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保險公司對保險人應該進行分流管理。將那些職業道德素質差、業務能力弱的人淘汰;將那些職業道德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保險人吸納到保險公司里,使之成為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剩下的人使之成為保險公司的員工。
第四,構建保險人信用數據庫,進而加強保險人的信用機制建設。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通過進入這個數據庫,了解各個人的信用情況,從而選擇自己可以值得信賴的保險人。同時要將那些不合格的人實行黑名單制,在數據庫中充分的顯現出來,真正做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
(二)加強保險公司的理賠制度建設
理賠將意味保險公司現金的支出,這是保險公司都不想看到的,同時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險公司首先要正視理賠的意義和重要性。理賠在一方面意味著保險公司現金的流出,尤其是遇到巨災理賠時,但與此同時,保險公司應該意識到在理賠的同時,這也是檢驗公司是否能夠履行承諾的重要環節。如果理賠處理的恰當、及時和合理,可以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更加信任,他們不僅會繼續和公司合作,而且會給公司帶來更多的潛在客戶資源,無形之中給公司做了廣告宣傳。其次,保險公司要提高理賠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把理賠程序簡單化、通俗化,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再覺得索賠難。
(三)大力加強保險誠信文化培育并積極倡導誠信理念
保險行業協會等組織應繼續大力加強保險誠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識,使保險人、保險人等市場行為人充分認識到誠信對它們的重要性。并使誠信文化建設逐漸成為保險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強化保監會的信用監管職能
保監會應充分發揮其政府的監督管理職能,通過監管,加強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使保險行為主體有法可依,能夠自覺的去實現誠信行為;同時對守信者要給予獎勵,對失信者加大它們的失信成本,以保障保險市場的有序運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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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濤.論我國保險業的誠信缺失風險與防范[J].陜西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4):68-70.
1保險誠信缺失是威脅保險業生存乃至政府誠信和社會誠信的重要因素
保險誠信是社會誠信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誠信理論上說是對雙方而言的,但這里要著重強調保險企業的誠信問題。
目前,部分保險企業和員工的保險誠信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形象和健康發展。可以說,影響保險業發展壯大的,首先不是保險產品的創新、不是保險霸王條款,而是保險的不誠信。保險的不誠信極大地打壓了潛在的保險需求,阻礙了潛在的保險需求轉化為現實的保險需求。雖然從中國GDP的總量、保險深度、保險密度等指標來看,中國的保險是一座待開挖的金礦,但亂開亂挖的現象十分嚴重,保險資源被破壞殆盡,而且挖掘本身在最近幾年呈現出速度放緩的勢頭。
更為言重地說,誠信問題已經威脅到了保險行業的根基。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現在保險行業的信譽度很差,有些人甚至將保險營銷和傳銷等同起來。如果任一些影響保險誠信的現象持續下去,保險行業本身的生存都會受到挑戰。剖開表面的繁榮,保險業內危機重重。如果不提升保險業的誠信,整個行業的生存根基將會受到摧蝕,保險本身將不復存在。
更廣范圍說,保險誠信是社會誠信的組成部分、也是政府誠信的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我國較大的保險企業多具有國有股份或性質,再加上部分保險企業的宣傳導向,造成社會上將其視為國家的企業、政府的企業甚至是政府的部門之一。比如普遍的保險業宣傳都說保險公司不會破產,最后會有政府來給大家保險。這樣保險企業的誠信不僅是保險企業本身的誠信,而且在某種意義上成了一種準政府誠信。在許多場合被認為代表著政府誠信,使用著政府誠信,行使著政府誠信的職能。一些保險企業借助于政府誠信的嚴正和威望,促進了企業自身和保險業的發展。但一些保險企業經營中的不誠信透支著政府誠信,不僅給保險行業,也給政府誠信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而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的最重要構成部分和航標。如果政府不誠信,那么不僅會嚴重影響政府在公眾中的形象,而且也會使全社會誠信意識缺乏。
保險業本身還附有人類善良使者的天然特性。而如果一個所謂的善良天使帶給人的總是失落、懷疑、欺騙和損失,那將是對個人乃至整個社會的正面價值觀和信仰體系的動搖。長此以往,將不僅僅是誠信的缺失,而是整個社會信仰的缺失和迷惘。如果人與人之間總是互相猜忌防范,人們找不到信仰的正確取向,那和諧社會的建立何日能談起呢。
誠信是保險業的生命線,誠信不僅是影響保險業發展的問題,更是影響到保險業存在的千秋大計。保險誠信還是社會誠信和政府誠信的重要因素。它關系到政府的形象、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社會的建立。我們應該從生存的危機意識來認識保險誠信。只有這樣,才是從思想上和行為上真正重視保險誠信。
2保險誠信原則首先要求保險人的最大誠信
一般而言,保險誠信要求保險的各方當事人明誠守信,誠信原則是保險活動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在保險活動中,既不可能要求所有的投保人都是或者都會成為保險專家,也不可能要求保險人對所有的承保對象都掌握得很細致透徹,這就是保險的信息不對稱性。由于這種信息的不對稱性,在保險活動中,當事方對風險的判斷均依賴于對方的如實告知或說明,任何一方的隱瞞或者欺詐,就有可能導致對方判斷失誤而深受其害。由此可見,誠信的程度對保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所以保險中的誠信原則有“最大誠信”原則之稱。
從誠信原則中可以看出,保險誠信不僅應該最大化,應該是對雙方而言的。然而在實際運作中,由于歷史上的壟斷性質和賣方市場,保險業似乎更多的要求和強調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最大誠信(現行我國的保險法似乎也有意無意強調投保人的最大誠信,換個角度說,是懷疑投保人的誠信問題),而忽略了保險人自身應該做到最大誠信。由于這種思想的作祟,往往在糾紛和法律訴訟中,保險公司總是認為自己是無辜的無罪的,總是認為錯的不是我而為什么受傷的敗訴的卻偏偏是我。在投保人和媒體面前,最后往往是保險公司息事寧人,賠了夫人又折兵。凡此事例,不勝枚舉??鋸埖卣f,有一些保險人認為自己做了善事卻受到了委屈,好心得不到好報,總是感嘆現在的“刁民”太多、世風日下,感覺自己是弱勢群體。而很少從保險人自身找原因。
由于保險行業的專業性強,行話術語多,而且保險合同和產品往往由保險公司“生產”,保險人自然會占有一些天然優勢。這樣,誠信原則首先要求保險人誠實守信,而且應該是最大程度的誠實守信。要“群眾”做到的,“干部”要首先做到而且要做得最好。保險人不僅要做到客觀上的最大誠信,更應該是主觀上的最大誠信。最大誠信原則應該是保險人的道德準則,保險人的誠信應該是誠信的最高標準和境界。保險人對自己的要求應該是理想主義和完美主義。這就要求保險人要在以下方面做到在告知上,保險人應該履行無限告知義務而不僅僅是詢問告知,只要實際上與保險標的風險狀況有關的事實都有如實告知的義務。凡是涉及到保險的事項、條款與術語等都必須誠實地告訴或解釋給投保人,而且要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既要全面、深刻,還要在解釋中盡可能通俗化或者使保單通俗化,在一些容易引起歧義和爭議的條款上應該加以注釋,一些非常關鍵的內容例如退保有損失等應該加以突出。在保險的宣傳中做到實事求是,不夸大其辭,不只說好的一面,而故意忽略不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一面。遺憾的是,目前的保險立法僅僅規定了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以及違反告知義務應當承擔的責任,而未規定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以及未履行此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這也許是保險人對最大誠信地如實告知不夠重視的原因之一吧。相信以后的保險法會在這方面做一些修訂。
在保險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積極協助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做好安全預防工作,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害的發生。保險人要提醒投保人及時繳納保費。對延遲未繳納保費者,采取必要的催告措施和寬限期。
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保單約定的條件滿足后,保險人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地履行賠償或者給付義務,最大限度的減少被保險人的損失。
3誠信原則是客戶的一條基本的法律準則和行事規范
雖然保險誠信原則從原則上說是雙向的,但由于保險的專業性,以及投保人時間精力有限或者理解能力的原因,往往在保險信息的理解識別和獲取上處于劣勢,存在偏差。多數投保人未能如實告知往往是不能也,非不為也。也許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想真誠地向保險人“傾訴”,但不知該說些什么。這樣雖然他們主觀上想達到最大誠信,但這種主觀上的最大誠信與令保險人最大滿意的最大誠信還有一定差距。所以對客戶而言,做到最大誠信有一定“技術”難度。如果再加上有些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主觀態度問題,那么達到令保險人滿意的最大誠信幾乎不可能。基于此,保險人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是現實主義,而不是理想主義和完美主義,只能要求投保人的相對誠信和信息結果的相對滿意。比如各國保險立法中對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許多都是采用詢問告知立法的形式。投保人一般僅就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如實告知,對保險人未詢問的情況,投保人無需告知。。
因此,如果說對保險人,最大誠信原則是一條道德標準,那么,對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而言,誠信原則是一條基本的法律準則和行事規范。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普通的群眾,而非圣賢。不能強求他們做到盡善盡美,只能是引導他們在遵守基本誠信原則的基礎上,不斷追求更高的誠信層次。投保人要做到的是讓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合同涉及的基本事項的誠信,是保證保險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公正客觀的誠信。通俗地說,不保證你是好人,不保證你有惡念,但我保證不讓你做壞事。
因此,保險人必須圍繞如何達到或者保證投保人的最基本的誠信下功夫。在保單的條款的設計上要緊密銜接,盡量明了易懂,要能使客戶真實表達自己的信息,要能便于客戶表達自己的真實信息;在投保、核保、理賠查勘等各個環節上建立足以保證客戶各種相關信息真實的一些規章和機制。
4建立互信機制,促進良性互動
「關鍵詞保險;最大誠信原則;社會信用
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的基本原則,也是《保險法》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必須遵守的法律準則。但這一原則的理論闡述和現實的實踐活動存在差異。分析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建議,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保險最大誠信原則運用的背景
1、最大誠信原則的落實已成為時代難題
隨著中國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社會不和諧問題也日益顯現。不和諧的原因是風險的存在,風險存在的原因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導致風險是因為競爭。競爭有良性競爭和惡性競爭,良性競爭本身不是把對手擊敗,而是比對手領先。但當前保險競爭主體越來越多,卻沒有一家是又快又好穩健經營的領跑者,幾乎全都成為惡性競爭的追隨者。惡性競爭就好像一個險惡的漩渦,大家都往里跳,誰都迷失了方向。這是因為產品同質化和費率市場化,導致可供競爭主體選擇的空間非常有限。惡性競爭的結果是行業內相互抵毀,違背價值規律高抬手續費、降低費率。
保監會從今年四月開始在廣東、湖南試點打擊三高:高回扣、高返還、高手續費,以維護市場有序和行業形象。同此,“誠信危機”已成為道德倫理之外的商業景觀,“失信”已經是中國社會中很普遍的現象、很危險的事實、很可怕的后果。人們驚呼保險不保險。
2、失信懲戒已成為熱門話題
對于誠信危機的出現,盡管已到了一個相當嚴重的程度,但終究不能被道德倫理所接受、不能被人們良知所接受。從法制建設的角度、從風險機制建設和行政方面的態度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中國保監會吳定富主席在今年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為了促進保險業又快又好地發展,為實現保險業做大做強,保險監管已發生深刻變化,形成了以償付能力監管、市場行為監管和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為三大支柱的監管體系框架[1].其中之一就是市場行為監管,其核心內容就是誠信有為、失信懲戒。
3、誠信建設已成為共同主題
商品經濟是契約經濟,契約品質問題要求當事人能否按照最大誠信原則在法制建設機框架下自控、在倫理價值下自主、在風險機制下自省,否則導致契約品質問題出現。尤其是保險業,由于契約的附合性和射幸性,更容易誘發這問題的出現。誠信體系建設已成當務之急,誠信建設評價標準已納入監管的常規檢查內容。人們普遍認識到:今天的誠信、明天的市場、后天的品牌。
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運用的目的
1、解決保險經營中信息不對稱問題
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當事一方對自己的認知遠遠高于另一方對他的了解。保險經營尤其如此,對于保險人而言,投保人轉嫁的風險性質和大小直接決定著其能否承保與如何承保。然而保險標的是廣泛且復雜的,作為風險承擔者的保險人卻遠離保險標的,而且有些標的難以實地勘查,而投保人對其保險標的的風險及有關情況卻最為清楚;因此,保險人主要也只能根據投保人的告知與陳述是否屬實來決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確定費率。于是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對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險合同條款的專業性與復雜性,一般難以理解與掌控,對保險人使用的保險費率是否合理、承保條件及賠償方式是否苛刻難以了解。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據保險人為其提供的條款說明來決定是否投保,于是也要求保險人基于最大誠信履行其應盡的此項義務[2].
2、解決保險合同的附合性與射幸性可能帶來的道德風險
由于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險人應履行其對保險條款的告知與說明義務。另外保險合同又是典型的射幸合同。由于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標的的風險事故是不確定的,而投保人購買保險僅支付較少的保費,保險標的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被保人所能獲得的賠償或給付標準是保費支出的數十倍甚至數百倍。因此就單個保險合同而言,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已遠遠高于其所收的保費,倘若投保人不誠實、不守信,將引發保險事故陡然增加保險賠款,使保險人無法承擔而無法永續經營,最后將嚴重損害廣大投保人或被保人利益[2].
3、基于保險產品特殊性的需要
尤其是壽險產品它是無形產品,是將無生命的產品賦予生命的意義。永續經營永續服務是其特有的職能,誠信便是其生命意義的組成部份。
4、滿足客戶購買的心理安全需求
保險是客戶不需要時購買為需要時使用,壽險購買的還是一份期望、一份尊嚴、一份生活品質。特別需要保險人用誠信滿足客戶的心理安全需要,以減少客戶的心理成本。
三、最大誠信原則運用中存在的問題與原因分析
最大誠信原則產生初期主要是約束投保人的工具,保險人往往以投保人破壞此原則而拒絕履行賠償義務。為了平等地保護投保人的利益,現代立法已予修訂,即最大誠信原則同時適用投保人和保險人。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增加第五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3].所以,保險誠信原則運用的主體應當同時是保險活動當事人即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同時涉及保險合同的關系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目前,雖然《保險法》對當事人雙方的誠信行為提出了法律要求,但保險理論的闡述對投保人的誠信要求較為全面,對保險公司和保險關系人的要求則不夠,而在現實中保險公司存在的誠信問題較多,它產生的負面影響輻射較廣。
一般理論認為,最大誠信原則由三條重要的法理組成,一是告知,二是保證,三是棄權與禁止反言[4][5].最大誠信原則主要針對投保人或被保人而言,為了保持合同的公平原則,后來才產生了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的自動棄權和禁止反言原則[4].這一內容明顯與社會現狀相違背。誠信原則對投保人的投保行為規范是保險活動的開始。新《保險法》對投保人這一主體在該環節的誠信要求具體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首先,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之前,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保險合同是典型的誠信合同,最大誠信就是告知。實踐證明,保險人危險負擔的有無或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投保人能否恪守誠信原則。因此,為避免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這就首先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訂立之前,如實、準確、無保留地向保險人告知其投保標的的一切重要情況。其次,投保人必須履行通知的義務。《保險法》第22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绷硗狻侗kU法》有關投保人應按合同的約定交付保險費、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規定也體現出法律對投保人的誠信要求。
誠信原則對保險人也有明確規范要求?!侗kU法》第106條、第1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及工作人員、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應自覺遵守誠信原則,不得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承諾“給予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歸納起來,《保險法》對保險人的誠信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兩個方面:一是對客戶如實告知義務,二是對保險合同內容如實說明、解釋的義務。
1、誠信原則的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對保險人這一主體而言。一是造假問題屢禁不止。假數據、假賬本、假報表、假保單、假收據現象在保險經營過程中屢見不鮮。保監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將打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開展專項打假活動。盡管如此,造假問題并未得到根本性解決。二是惜賠現象時有發生。一些保險公司理賠手續繁瑣,服務不到位,個別案件拒賠不合理,客觀上表現出惜賠現象,在客戶中造成不良影響,在社會中形成投保易、索賠難、收款快、賠款慢的惡劣印象。三是誤導問題并未根治。由于營銷機制的不完善,營銷員誤導問題只能在某種程度上有所減輕,實質上并未得到解決。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風險意識、保險意識、投資意識較差的客戶中,誤導、欺瞞現象并不罕見。
(2)對投保人、被保險人這一主體而言。道德風險防范困難。近年來,我國保險知識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險后竟打起了騙保騙賠的主意,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現象屢見不鮮,騙賠手段更是五花八門。
2、不誠信行為的原因分析
(1)社會信用基礎薄弱影響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在剛剛起步階段,信息數據采集困難,數據開放沒有明確規定,信息資料數據庫建立滯后,信用法規缺乏,失信行為得不到有效懲治。薄弱的社會信用基礎勢必影響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
(2)保險信用法規建設滯后阻礙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盡管我國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進展,但與現實的保險經營活動相比仍顯滯后及不完善,高速發展的保險業帶來許許多多新現象、新問題,有些問題是直指誠信的,比如回傭,為了爭奪客戶資源造成遵紀守法遭受了損失,違規失信卻增加了收益的局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助長失信毀約的歪風蔓延。
(3)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約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現為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誠信的制約機制。人性弱點是天然存在的,商務領域僅僅靠道德良心是不夠的。如果沒有剛性的信用管理機制,管理者就不得不為人的素質及品質傷腦筋,如營銷員挪用保費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能保證營銷員不接觸現金,那么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信息不對稱則客觀上為失信行為提供了條件,對于保險人來說,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資料都是新的,其真實準確與否無從評估。對于投保人來說,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無法掌握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無法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只能道聽途說地片面了解保險。
(4)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陳舊落后不利于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目前國內一些保險公司的經營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擴大保費規模上,上級公司對下級的考核體系突出強調保費收入、完成保費收入指標。為達目的,在競爭中任意抬高手續費、降低費率,弱化對營銷員的誠信教育等,無暇顧及公司的社會形象、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
(5)保險營銷機制不完善困擾著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我國保險營銷員的數量占從業人員總數的絕大多數,這支銷售大軍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尤其是壽險業的發展具有推動作用。然而,現行的營銷機制隨著市場的擴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現為缺乏對營銷員的保障制度,缺乏長效激勵制度,對營銷員的考核以業績為主,傭金提取不合理等等。這些問題誘發營銷員產生背信棄義、誤導欺瞞客戶行為[6].
四、貫徹最大誠信原則需要進一步完善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
保險業的順利發展,需要加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誠信教育與體系建設?,F實中,人們感到社會缺少誠信,并不是誠信內容和法律規定不存在,而是缺少對誠信行為的激勵和保護。盡管國家在加強法制保障、加大誠信宣傳、加大失信懲戒、考核保險誠信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沒有對誠信行為起到有效的保護和推動作用。為此,必須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1、把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契機,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保險業的發展離不開經濟的發展,更離不開社會的進步。建設保險業誠信體系,必須結合現代化社會信用意識,改善社會信用環境。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已經展開。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國家六部委曾于2003年9月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因此,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恰逢其時,應把握契機,一方面不斷完善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一方面為全社會的信用建設做出貢獻。
2、加強保險誠信法制建設,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我國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在誠信方面已經加強,對失信懲戒的力度也在加大,已經出臺《保險營銷員管理辦法》,行業自律對保險公司的約束力度也在加大。但在如何站在維護行業的整體誠信形象方面、政府機關職能部門如何配合保險監管部門加大懲戒方面的具體措施尚未出臺,應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并加大懲戒尺度。
3、建立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創造條件
一是要建立剛性的誠信管理制度。對經營管理過程的各個環節都要有制約制衡機制,用制度保證誠信得以實現。二是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個人誠信數據的管理制度,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道德風險無法規避。對保險人的信息披露已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營銷員持證上崗規定的出臺,建立保險營銷員專用網絡,強化了營銷員的誠信行為,但各保險公司之間還應建立與社會公眾溝通交流平臺,如公眾網站,現場常設咨詢臺等[7].
4、結合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大誠信宣傳教育
保險行業應按照中央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誠信友愛”的要求,聯系客戶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對員工進行誠信有為教育。
5、改革保險公司營銷體制,為保險業誠信體系的建設注入活力
目前,各保險競爭主體的營銷體制普遍采用保險人制。保險營銷員處于“城市邊緣人”的尷尬地位,無法在社會中樹立誠信形象。同時由于首期高傭回報的利益沖擊,使一些營銷員沒有將誠信植根于保險職業的生命之中,見利忘義。如果采取職員制營銷,改變營銷員身份,將會大大提高誠信水平。
6、加強對保險公司的誠信考評工作
目前保監部門還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針對保險公司的誠信行為考評體系,也沒有建立一套科學的與之相對應的考評指標,更沒有形成一套常規的考評考核工作程序。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應建立一系列嚴格的考評體系與科學的考評指標。在這方面,廣西保險行業協會進行了兩年的誠信考評工作,考評體系按3大類36項量化成100分制的考評指標,以80分以上作為合格標準,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保險公司將上報中國保監會和相應的總公司,已經取得了非??上驳某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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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義務又稱為誠信義務,指當事人之間基于信義關系產生的義務?!恫既R克法律詞典》將信義關系定義為這樣一種關系:一個人在該關系范圍內的事項中,有義務為另外一個人的利益服務。其中,服務者處于一種被信任者的地位,他為之服務的一方就是這一法律關系中的授信者。一般來說,信義義務主要包括積極的注意義務和消極的忠實義務兩個方面。
一、美國《統一有限合伙法》關于信義義務的規定
2001年《統一有限合伙法》第408條規定,除非普通合伙人沒有得到在特定事項中有限合伙行事的授權,并且與普通合伙人進行交易的人知悉、已經收到通知或被告知普通合伙人沒有獲得授權,作為有限合伙和其他合伙人的人,普通合伙人應對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承擔信義義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的信義義務包括忠實義務和注意義務兩個方面的內容。第408條(b)款規定合伙人在開展和終結有限合伙的活動中對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所承擔的注意義務是指不得從事重大過失或不計后果的行為、故意瀆職、或故意違法。第408條(b)款規定普通合伙人的忠實義務包括:(1)向有限合伙說明,并作為有限合伙的受托人持有,由普通合伙人在開展和終結有限合伙活動中、或自普通合伙人利用有限合伙的財產中,包括利用有限合伙的機會,獲得的任何財產、利潤或利益:(2)不得在開展或終結有限合伙活動中作為或代表與有限合伙利益有沖突的一方與有限合伙進行交易:并且(3)不得在開展或終結有限合伙活動中與有限合伙競爭。
美國的制定法雖然對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信義義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出于效率的考慮,并沒有味的將信義義務施加給普通合伙人,而是根據特定情況有所放松。作為判例法國家,法院的判例具有更為重要的闡釋性意義,并能突破和發展制定法。
二、注意義務的歷史沿革
1914年《統一合伙法》制定之初,并沒有對注意義務的標準作出明確的規定。合伙人究竟承擔什么樣的注意義務,由法官根據普通法中的法規則、以往的類似判例以及具體的案情決定。在實際判例中,如果合伙協議中沒有詳細規定普通合伙人注意義務的標準,法院多適應法中的一股謹慎規則,當普通合伙人的行為標準沒有達到一般謹慎的程度時,就必須為該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個人責任,合伙只承擔第二位的替代責任。
1994年修訂的《統一合伙法》規定,“合伙人在開展和終結有限合伙的活動中對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所承擔的注意義務是指不得從事重大過失或不計后果的行為、故意瀆職、或故意違法”,第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地規定了合伙人的注意義務。2001年《統有限合伙法》也做了相同的規定。從該條規定來看,《統一合伙法》關于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明顯低于法院先例所確立的“一般謹慎”標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公司法中“商業判斷規則”(Busi.nessJudgmentRule)對董事是否違反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的影響。
三、忠實義務的歷史沿革
在1914年《統一合伙法》之前,沒有關于合伙人信義義務的法律規定。0Lattav.Kilb0um0一案雖然不是有關合伙人信義義務最早的判例,司法判例中也沒有使用忠實義務一詞,但是它幾乎總結了當時已經獲得法院承認的合伙人的各種信義義務,在那些仍然按照普通法的信義義務觀點進行判決的州,法院依然按照該案中的原則來確定合伙人的信義義務。01914年頒布的《統一合伙法》,吸收了Lattav.Kilboum中的部分規則,將合伙人的忠實義務表述為“每位合伙人應向合伙說明,并作為合伙的受托人持有,由合伙人成立、開展或清算有限合伙活動中,或自其利用合伙的財產中,獲得的任何利潤?!?/p>
2博弈論視角的大學生誠信缺失行為分析
2.1誠信與失信的簡單博弈分析
博弈論主要是用來解決主體之間的行為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候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之間的均衡問題。為研究方便,本文選取了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與銀行放款這二者之間在誠信與失信方面的博弈分析,并在分析中做出了以下的假定:①本文只研究兩個行為主體之間的誠信與失信的博弈,假定一方為大學生,另一方為銀行,假定大學生和銀行這兩者都是“經濟人”,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并且不能控制對方的決策;②博弈的雙方均為“理性人”,具有機會主義的傾向,即在雙方博弈過程中,一方發現欺騙可以獲利時,就會采取或選擇欺騙策略;③博弈雙方可以選擇的策略為誠信或失信;④博弈雙方的獲益。采取誠信,大學生和銀行雙方都可以獲益5;如果銀行放款,大學生失信不還款,則大學生獲益10;如果大學生誠信貸款,而銀行失信不放款,則銀行獲益10;如果大學生選擇不貸款,銀行選擇不放款,即雙方均選擇失信策略,這樣助學貸款制度就失去意義,則雙方的獲益均為0。在上面的博弈矩陣表可以看出,表中策略組D為納什均衡解,即大學生、銀行雙方都以自身利益為選擇目標,其最終的選擇結果有很大可能是“失信”,因為“失信”是能實現個體利益最大化的最優策略。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結局,是基于信息不對稱的角度雙方博弈的結果,如果大學生選擇貸款但是不還款,那么學生得到的效用最大,即得到了免費完成學習的機會成本,而銀行損失最大,失去了放貸本金和利益以及可以投資在其他領域的沉沒成本;而銀行如果存在比給學生放款更有收益的項目,那么銀行會選擇不放款而轉向其他,這樣銀行可以獲取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學生損失最大,不能貸款助學,失去了完成學業的機會。但以上兩種策略的選擇都不是博弈的均衡點,必然無法達到穩定。實際上只有在學生不貸款,銀行不放款的時候,即達到失信的納什均衡,這樣一來大學生助學貸款制度將毫無意義可言,如果這項制度取消了,最后損失最大的還是大學生。然而,經濟博弈理論告訴我們,在非價格因素和博弈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個體理選擇的結果,往往是非理性的。上述例子說明,由于雙方的理,導致了誠信的缺失和社會資源的浪費。
2.2誠信與失信的重復博弈分析
重復博弈是一種特殊的博弈,在博弈中,相同結構的博弈可以重復多次,甚至無限次。當博弈只進行一次時,每個參與人都只關心一次性的獲益;如果博弈是重復多次的,參與人可能會為了長遠利益而犧牲眼前利益,從而選擇不同的均衡策略。因此,重復博弈的次數會影響博弈均衡的結果。在上述的分析中,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失信的“囚徒困境”局面,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雙方所進行的是一次性的簡單博弈,即大家所說的“一錘子買賣”。學生和銀行雙方都無法根據這一次的博弈結果再組織一次博弈、再做一次選擇,基于此,博弈雙方都只關心一次性的效益。但從動態博弈的過程來看,如果這種博弈是重復的、持續進行的,那么博弈的結果就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誠信策略的納什均衡就會成為雙方博弈的必然結果。因為在動態博弈中,參與博弈的主體過去的行為都是可以看到或者查詢到的,因此博弈中的一方可以通過這階段博弈的選擇,來回應博弈中另一方在上一階段博弈中的失信行為。在誠信的動態博弈中,如果銀行在上一次助學貸款的博弈選擇中因采取放款的誠信策略,而大學生選擇拖欠還款甚至不還款使銀行利益收到損失,那么在本次的博弈過程中,銀行必然會選擇失信的策略來“報復”失信的大學生,比如將他(她)列為銀行系統征信的黑名單,那么他(她)將面臨銀行以后所有的“報復”。在這里,銀行所采取的策略被稱為“以牙還牙”策略?;诖?,為了更加長期、穩定獲取各自的效用,博弈雙方都會理性選擇自己的行為,雙方都會選擇誠信,于是必然會出現誠信納什均衡的博弈結果,由此可見,要想使誠信成為博弈雙方的主動選擇,其關鍵是要把一次性的簡單博弈轉化為重復博弈,從而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
3以重復博弈促進大學生誠信教育的探索
3.1增加博弈雙方信息的對稱性,將一次性的簡單博弈有效轉化為重復博弈。
現實生活中,由于信息的不對稱、理性人的機會主義、利己主義等行為,因此博弈雙方在博弈過程中出現失信的現象是在所難免的。在一次性的簡單博弈中,由于博弈雙方都無法根據這一次的博弈結果再進行一次博弈或再做一次選擇,因此,博弈雙方都只關心一次性的效用,那么選擇失信策略是理性人的最佳選擇。要想克服這種困境,必須將一次性的簡單博弈轉化為重復博弈。而將一次性的簡單博弈轉化為重復博弈的主要思路是要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的認知,深刻認識重復博弈與誠信之間的關系。誠信是大學生應有的基本道德素養,但現實是接受過多年素質教育的大學生對誠信內涵的認知還是很模糊,很多人認為誠信已過時,加之受社會多元化思想的沖擊,直接導致其誠信缺失行為的出現。其實主體間誠信關系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這需要一個長期的選擇、磨合、認同的過程,誠信是雙方博弈的試金石,誠信關系的確立是雙邊的、動態的,任何一方的失信都可能導致誠信關系的中斷。所以在大學生的誠信教育中,必定要將一次性的簡單博弈轉化為重復博弈,不能只顧眼前失信利益而忽視長期誠信利益。
3.2建立大學生誠信檔案,暢通大學生誠信信息獲取的渠道。
大學生誠信檔案是一種寫實的記錄,主要用于對大學生在校期間的誠信情況進行真實描述,同時這種誠信的描述會起到一種客觀評定的作用;同時大學生誠信檔案也是一種特殊的教育,這種教育會及時發現問題,正視問題,糾正問題,對失信行為有一定的鞭策作用。學校應該將大學生的誠信檔案納入常態化管理,及時公布誠信檔案,特別是面向社會公開,暢通社會獲取大學生在校期間的誠信檔案信息,如果誠信檔案不公開,大學生誠信檔案信息不能及時獲知,這對于失信之人不能起到監督的作用,誠信之人不能起到標桿作用,“囚徒困境”的一次性簡單博弈失信策略必然再抬頭,那么制定大學生誠信檔案也就失去了其應有的作用,所以大學生誠信信息應當及時公開,特別是要面向就業部門公開,并將考試作弊、學術不端、拖欠貸款等誠信缺失行為直接與就業聯系起來,對有失信行為的學生暫緩或不予推薦就業,增加失信的一次性博弈成本,讓失信之人無處遁形。3.3加大對誠信缺失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對失信行為處罰的可信性。在多元價值取向下,誠信如果被僅僅當成一種道德規范,很難要求所有人都遵守。在誠信的動態博弈中,若誠信收益與處罰機制不對稱時,雙方在博弈時基于個人利益必定會選擇失信。在經濟社會發達的當下,一個可信的處罰威脅是減少誠信缺失最有力的武器,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大學生之所以會出現誠信缺失的行為,有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高校對大學生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因此,高校在大學生的誠信教育方面應加大對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針對考試作弊,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過、甚至取消學位等處分,讓大學生意識到失信行為所付出的的巨大代價,并且這種代價要大于通過不誠信行為所獲得的一次性博弈的收益。當成本大于收益時,博弈雙方基于理性的角度,必定會選擇誠信。
1關于誠信的理解
在傳統道德中,誠信被視為“立人之道”、“立業之基”、“立政之本”。作為一種道德規范,誠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礎和根本。誠信不僅是一種品行,更是一種責任;不僅是一種道義,更是一種準則;不僅是一種聲譽,更是一種資源。
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必須是多邊誠信。企業要有誠信,金融服務業要有誠信,中介機構要有誠信,消費者要有誠信,政府更要取信于民。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黃金規則,是現代文明的基石與標志。
在電子商務領域,企業、消費者、銀行等任何一方誠信缺失,交易就不能順利實施。電子商務企業必須把誠信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深入到企業文化的核心。消費者利用電子商務完成自己的消費活動,是電子商務全面發展不可缺少的參與者,其誠信問題是個社會性問題,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等各界共同努力。銀行、信用卡公司、認證中心、保險公司等電子商務的中介機構在參與電子商務的活動中必須誠實守信,為電子商務交易雙方提供公平、公正、可靠服務。此外,政府部門、法律機構等更應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講誠信”。
2電子商務誠信缺失的表現
2.1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得不到保護
網絡具有公開性,商家和消費者的個體信息在未征得同意時不得公開,否則將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而目前很多商業性網站并不注重對客戶信息的保護,甚至有時將客戶信息資料,如名稱、營業地址、通訊地址、聯系方式以及個人的姓名、郵寄地址、聯系方式和公司經營信息、公司員工資料以及個人的家庭住址、家庭電話、個人工作信息、簡歷等作為商品在出售。于是,商業秘密和隱私將可能受到侵犯,且難以獲得有效的法律救濟。
2.2網絡詐騙
有些網站利用虛假的公司名稱、地址等誘導和欺騙消費者,而網站本身既沒有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也沒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卻在其網站上提供虛假的商品信息,以低價誘導消費者,待其向指定的銀行賬號匯入款項后便不知下落。
2.3商品質量低劣
有些網站將質量低劣的商品吹得天花亂墜,神乎其神,以此誤導消費者;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后往往費時費力四處投訴,而網站則不肯承擔責任,使消費者對網絡購物的興趣和信心受到極大地損害。
2.4違法經營網上行
有些網站利用法律空檔,大打“球”。如寧波市北侖區某汽車配件廠等4家個體工商戶,主要從事汽車配件銷售,于2004年3~8月加入阿里巴巴網站成為誠信通會員,并委托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在Internet上制作網頁,涉及產品展示、公司介紹、供求商機等。在“企業經濟性質”中,均表述為“私營獨資企業”;在“注冊資金”欄目中,為“人民幣1000~5000萬元”;在“年營業額”欄目中,為“人民幣300~500萬元”;在“年出口額”欄目中,為“人民幣1000~5000萬元”;在“管理體系認證”欄目中虛假表述為通過“ISO9001”認證等。而事實是,4家企業的組成形式均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中無注冊資金欄目,實際上也沒有500~1000萬元……據悉,寧波北侖工商分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寧波市北侖區某汽車配件廠等4家個體工商戶停止在網上含有虛假內容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各罰款2300元。
2.5不履行服務承諾
說一套做一套。有些網站承諾消費者在購物后一定時間內送貨上門,但往往不能在承諾的時間內及時送達,影響了消費者的信心;還有的網站對網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擔“三包”責任,不進行售后服務,甚至將全部責任推到消費者頭上,如此等等。
3電子商務誠信缺失的原因與對策分析
3.1原因剖析
(1)立法滯后。盡管國家已經頒布了《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的法律規范。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于2005年4月1日才開始實施。它的實施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將產生深遠影響??梢哉f它是“中國首部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法律”。然而,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規范,目前實施的法律規范顯然不足以完全解決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問題之一——誠信。
(2)利益驅動。透過撲朔迷離的網絡社會現象不難發現,誠信缺失背后隱藏著深刻的經濟根源。正是由于不正當的經濟利益和商業利潤驅使人們藐視道德和法律而在網絡這個“自由時空”中為所欲為。此外,一些網站的經營者僅僅注重短期效益,抱著“撈一把就走”的心態經營網站,結果在商品質量、物流配送和服務承諾等方面很難讓人滿意。
(3)信用障礙。近年來,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已經初見成效,但這些信用信息基本處于相對封閉狀態,人們很難利用,甚至有時不得不對信用信息本身持懷疑態度,這就為少數人、少數用戶、少數企業說謊、失信、欺騙、詐騙提供了可趁之機。
(4)意識淡薄。電子商務參與者的誠信觀念、規則意識不強。對于任何企業、商家、消費者,乃至一個國家,誠信都是資源,是一種不可替代的競爭力,是進入電子商務這個國際大市場的資格,是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許欺騙、造假能帶來短期利益,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必將失信于民、失信于社會,必將對社會的經濟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壞,市場經濟難以健康運轉。
(5)缺乏管理。對參與電子商務的消費者沒有建立詳細的信用檔案,以集中、統一、規范的形式反映消費者個人資信與交易記錄等信息,如消費者基本資料、經濟信用資料、社會信息與特別記錄等。重要的是消費者的信用信息沒有受到良好的法律保護。對參與電子商務交易的企業,資格評審不把關,身份認證不到位,信用檔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虛假網站、虛假商品信息、虛假公司、虛假中介機構等的不斷出現。
3.2對策分析
(1)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強化電子商務立法工作,營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律環境,明確參與電子商務各方的法律責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務商的不良行為和不法行為,使得電子商務有法可依。《電子簽名法》的頒布實施就邁出了很好的一步。立法,不僅能打擊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能營造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促進電子商務的繁榮發展。積極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培養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培養人們的信用消費習慣。信用消費概念不局限于貸款消費,還包括人們在消費過程中的互相信任和采用先進的電子信用支付手段,如信用卡、支付寶等。這些意識或習慣可以大大提高人們的誠信意識,推進電子商務誠信機制的日益完善。
(2)建立電子商務信用模式。電子商務的信用模式主要是指電子商務企業(網站)通過制定和實施確定交易規則,為電子商務交易的當事人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平臺,以確保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可靠。其基礎性設施主要體現在資格認證和信用認證。目前,國外典型的信用模式主要有四種,即中介人模式、擔保人模式、網站經營模式和委托授權模式,其中大力發展商業性第三方擔保機構,是解決電子商務信用的有效途徑之一。我國電子商務行業應有針對性地加以借鑒。
(3)加強行業自律。電子商務行業應當反對采用一切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內競爭,自覺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保守用戶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戶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向用戶做出的承諾無關的活動,不利用技術或其他掌握的優勢侵犯消費者或用戶的合法權益等。我國各地應逐步制定出電子商務行業的行為規范準則。
(4)建立在線信用信息數據庫。要盡早建立跨區域的在線信用信息數據庫。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客觀、中立、公正的原則,整合稅務、統計、工商、質監、金融等系統中涉及企業信用的信息資源,建立在線信用信息數據庫,通過提供信用查詢、公示企業守信或誠信信息、受理信用的投訴、受理信用的異議等服務,來營造電子商務信用環境。
(5)增強政府引導與管理能力。各級政府要扮演好引導、扶持電子商務的角色。政府對企業電子商務的信用監管、建立對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的評級制度、加強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企業增強電子商務交易信用風險防范、建立企業電子商務風險評價體系等,也是強化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機成分,應鼓勵各地電子商務行業大膽探索、不斷完善。各級政府還應大力改善相應的政策環境、機制環境、產業配套環境等。專家普遍認為,體制重于技術,進一步營造有利于網絡經濟發展的體制和環境,依然是重中之重。
(6)促進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聯盟的發展。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支持下,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成立“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聯盟”,旨在通過建立權威、公正的第三方資信評估平臺,加強我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該聯盟致力于營造放心的網上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范電子商務交易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行業向規范化、專業化發展。中國電子商務誠信聯盟以“鼎”為標志,就是要把業界優秀、領先的企業聚集在一起,以誠信的經營理念、團結與協作精神,共同推進中國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壯大。加盟,遵守聯盟公約,促進聯盟的發展,可以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誠信環境。
參考文獻
1方真.電子商務必須完善誠信機制[J].中國電子商務,2004(2)
《會計法》的立法思路
首先,在《會計法》修訂中應明確以程序法為導向的立法思路。因為從法律制度的整體來看,會計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綜合反映的信息系統,《會計法》作為會計工作的根本法,會計法規必然包含經濟、行政、民商和刑事等多方面的內容,試圖將其簡單地歸屬于某一特定屬性的法種范疇是不可能的。從程序為導向的立法思路來看,《會計法》不但要規范會計的總體概念和基本程序,而且還必須要起到規范其他會計立法的作用,也就是《會計法》應該成為其他會計立法的“立法法”。
其次,對于程序立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因為從《會計法》本身來看除了具有程序性特點外還必須具有針對性,即除了應關注和有效協調相關法律外,如審計法、公司法、稅法和證券法等,還應更多地集中概括專門的會計法律規范,并保證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實施的有效性,如會計核算、控制、披露和處理等會計特有的法律規范,對于類似會計工作的行政、社會監督,會計內控制度和違法檢舉等,都應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明文規定,真正使《會計法》成為會計工作最集中和最具有權威性的根本法。
增加會計誠信的條款
會計誠信問題目前已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因此,在《會計法》修訂時應當將其作為會計工作規范和會計核算及會計信息披露等最基本的準則。將會計誠信直接寫入《會計法》,這并不是一種簡單的形式上的改變,而是體現了整個社會的一種基本意愿和期望,表現出法律的權威性,也表示出政府、法律制定和執行機構及社會大眾對杜絕會計造假的堅定決心。
其實,無論現行的《會計法》還是會計制度,都明確規定:會計核算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的會計信息,會計準則也將客觀性原則作為會計原則之首。但由于其都沒有明確和直接地提出“會計誠信”的概念,所以大部分人都將這些規定作為一種技術標準,而沒有將其與企業和會計人員的職業誠信和道德標準聯系起來,這樣就將一個重大的社會行為規范和信用品德問題,簡化為是一種技術方法的運用問題,這不但對于強化會計誠信機制,甚至對提升我們全社會的誠信水準都是十分不利的。
要特別注意的是,會計誠信并非只是針對會計人員而言,在《會計法》中應明確指明,會計誠信涉及所有與會計信息相關的人員,除了一般會計人員、財務經理、總會計師外,公司的高管層領導、注冊會計師、社會中介機構、機構投資者、證券分析師、政府行政領導和國家監管部門等等,都會涉及會計誠信問題,不能讓公司高管層、行政領導和監管部門等認為會計誠信只是會計人員的事,而與他們無關。通過《會計法》會計誠信責任的明確,不但要建立一種全社會遵循誠信的風尚,更應明確無論是誰,違反了會計誠信就要受到法律的懲戒,包括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
2.大學生在社會活動和人際交往方面的誠信狀況分析。以人為本是和諧社會的核心。誠信道德作為大學生的一種基本道德規范,不僅是大學生個人的立身之本、成功之道,而且是大學生的社會活動和人際交往的基礎。中國傳統誠信以道德為支撐,重感情,重視熟人基礎上的人格信任,希望良心上心安理得,要求單方主動實踐,不求后果,僅僅是隱藏著一種希望得到回報的期待,可稱為德性誠信傳統③。調查顯示:有近80%的大學生認為誠信道德在當今為人處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表2第2項顯示:現在的大學生中誠信意識一般和不強的比例占到了85%,誠信意識強和誠信意識很差的比例相當。在社會活動和人際交往中希望對方必須講誠信的占75.85%,而自己能做到誠實守信的只有27.43%,這種只要求別人誠實守信與自己的誠信行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3.大學生在學術和學業方面的誠信狀況分析。一個民族的精神是建立在民族文化的積累之上的,學術是民族文化的精華。學術興,這個民族一定是個蒸蒸日上的民族;學術衰,這個民族的精神一定受到了損害④。從表3可以明顯看出,大學生對大學教授剽竊論文非常反感,有70%以上的同學認為該給予批評,這說明大學生認為大學教授應該是有知識和水平的,不應該剽竊和造假,反對學術腐敗。同時也說明:教育工作者是否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業務素質,對學生的影響非常大。調查顯示:對大學生做論文,涉嫌剽竊和抄襲的,表示同情和可以理解的占到約50%。對考試作弊表示理解的占到被調查人數的約60%,僅有0.13%的同學會向監考老師反映。調查顯示,表示從不作弊的學生有64%,而有過作弊行為或經常作弊的學生卻高達近四成。
4.大學生在經濟生活方面的誠信狀況分析。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當有利益誘惑時,部分大學生可能會放棄自己的誠信道德準則,導致大學生的經濟不誠信,違背了和諧社會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大學生經濟不誠信主要表現在申請補助時不能如實反映家庭收入情況,不及時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惡意拖欠學費(具體調查情況見表4)。近年來,大學生惡意欠繳學費的現象比較突出,一些家庭經濟并不困難的學生假稱家庭困難,拖欠學費,將父母給予的用于繳納學費的資金用于個人的高消費。近年來,國家和各省市區政府加大了對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在確定發放對象時,有一定數量的學生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資助。在大學生中,有拖欠學費經歷的學生比例為30%左右,其中有惡意欠費傾向的近14%。正是大面積的欠費,導致每年10月份,一般高校學生欠費總額高達千萬元。國家助學貸款原本是為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而推行的一項以大學生的身份、人格和信譽為擔保,由政府貼息的個人信用貸款,但一些大學生畢業后以各種理由拖欠貸款,甚至隱瞞工作單位,更換聯系方式,惡意逃款。大學生貸款按時還貸率理應高于社會上其他群體,但實際上,傾向于不還貸的大學生近4%,遠遠高于其他群體千分之一的比率。
5.大學生在求職就業過程中的誠信狀況分析。在和諧社會的背景下,誠實是大學生的基本道德品德。有的學生功利主義思想日益滋長,由此導致的大學生就業時的誠信缺失也比較普遍,主要表現在畢業生就業自薦材料缺乏真實性,弄虛作假,就業協議隨意簽訂,隨意違背。畢業生為了吸引用人單位,虛構個人信息,偽造證書,隱瞞其不良表現,涂改學業成績,極力美化個人簡歷和畢業推薦表。表5顯示:要求堅決制止履歷造假的學生僅占45.28%,有54.72%的學生認為,為了吸引用人單位不惜履歷造假是可以理解的和無奈之舉。認為履歷造假與道德品質無關的占到了11.42%,而把履歷造假的原因歸結為外界客觀因素的竟占到了一半以上。更有甚者,部分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隨意簽約、違約,視違約如尋常之事,只有38.58%的被調查學生會履行合同。這種把誠信當成兒戲,曲解雙向選擇含義,將自己的違約行為說成與道德品質無關和外界客觀因素的影響,從而心安理得地拒不兌現承諾。
二、構建和諧社會、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的有效途徑
要構建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各項工作的展開和執行均離不開誠信。沒有誠信,就無法實現民主法制;沒有誠信,公平正義便失去了基礎;沒有誠信,就無所謂友愛;沒有誠信,整個社會將不正當運轉,缺乏活力;沒有誠信,整個社會將雜亂無章,動蕩無序;沒有誠信,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也就成了空話。因此,誠信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具備的道德素質。高校是培養和諧社會建設者的基地,加強誠信道德教育也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義務。誠信教育是一項利國利民的事業,也是全民族迫在眉睫的事業。誠信道德素質重在養成,重在把誠信的要求逐步轉化為大學生的道德習慣。
1.更新誠信道德教育理念,增強誠信道德意識?!罢J識是行動的先導”,大學生的不誠信行為實際上是其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一種外部反映。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樹立誠信意識,加強對大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把誠信教育納入日常教育體系,和思想品德課結合起來,納入“兩課”教學大綱和計劃,充分利用“兩課”陣地,深刻挖掘和弘揚傳統道德文化中的優秀成果,結合時代的特點和需要,增加和滲透誠信教育的新內容,讓學生真正了解誠信對個人及社會發展的重要性,認識到人格信譽是每個人立足于社會的基石。當代大學生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卡十絕弄虛作假、欺詐偽善的行為。教師也要做到既教書,更要育人,教育學生做人做事不僅要貫穿在教學的每一個環節之中,更重要的是教師的身教。教師要面對學生群體的審視和檢驗,因此他們是否對自己的j二作盡心盡職,是否公平、公正、客觀地對待每一位學生,都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大學生的思想品德和誠信意識。只有教師做到自尊自重,視誠信如生命,學生們才可能受到良好的熏陶,才能真正了解誠信的真諦。要增強大學生誠信道德意識,使大學生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惜自己的信譽。⑤
2.加大對誠信的宣傳,發揮輿論導向作用。輿論是公眾道德選擇的引導者,是人們道德實踐的評價者,是全而道德行為的監督者⑥。大學生是文明的傳承者,是國家的希望,誠信道德的弘揚要從大學生開始。要在大學生中形成以誠信為榮、以不誠信為恥的良好輿論氛嗣,讓誠信深入人心,讓誠信成為大學生的立身之本。高校應把這項工作作為重點來抓。同時要開展各種以“誠信”為主題的活動來輔助宣傳,如征文比賽、辯論賽、演講賽、歌詠比賽、社會實踐等。要樹立誠實守信的先進人物典型,形成人人學誠信、處處講誠信、事事守誠信的濃厚氛圍。
3.培養大學生誠信道德情感,深化大學生誠信實踐。誠信道德情感是人們基于一定的誠信道德的認知,是按照一定的社會道德準則去對照、衡量、評價自己和他人誠信言行時所產生的情感體驗。諸如對現實生活中的道德關系和道德行為所產生的仰慕或鄙視、愛好或憎惡等情緒態度?!皼]有人的情感,就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對真理的追求⑦。”要把對誠信的道德認識提高為誠信道德情感,對誠實守信的行為進行贊揚和對失信行為進行無情地鞭撻。同時,大學生誠信品質的養成離不開大學生的誠信實踐,要通過誠信道德實踐促進大學生的知行統一。在對大學生進行誠信道德教育的時候,要注意將課堂教育與現實生活聯系起來,要關注大學生的思想,關注大學生的日常生活,針對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采取有步驟、有計劃的教育措施。大學生只有在不斷的道德實踐中檢查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是否符合誠信品質的要求,修正不符合誠信的思想、行為,才能使自己真正具有誠信的道德品質。
4.加強誠信立法,實現道德與法在誠信建設中的良性互動?!胺珊偷赖麓碇煌囊幏缎悦睢雹?,因而道德與法在誠信建設中的作用是不同的。道德側重于自我約束,是行為主體“應當”的選擇,依靠人們的內心信念、傳統習慣與社會輿論發揮其作用和功能,不具有國家強制力;而法律側重于國家強制,是國家制定和頒布、用以調整、約束和規范人們的行為的權威性規則。在中國歷史上,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規范而存在,被賦予極其豐富的內涵。誠信二者連用表明它們是不可分割的關系。正所謂“誠,信也,從言成聲”“信,誠也,從人言”⑨,即以信釋誠,又以誠釋信。我國誠信法律規則體系還有待完善,法律規定還比較籠統,一些規定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因此,應從實際需要出發,制定誠信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誠信原則作出更具體、也更切實可行的規定。
5.建立健全大學生誠信評價體系,完善大學生誠信檔案。對誠信素質的培養,僅僅靠誠信教育是不夠的,必須輔以誠信評價。要通過道德評價,使誠信作為社會道德要求在大學生心里得以反映和積淀,逐漸形成誠實守信的義務感和背信棄義的羞恥心,使大學生不再視遵守規則、履行契約為強制約束,而是一種值得踐行的生活方式。在塑造大學生誠信人格的過程中,要建立道德評價體系,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和賞罰紀律,使之能夠約束大學生的各種行為。要建立健全“大學生誠信檔案”,內容包括家庭基本情況、基本經歷、獎懲情況、學雜費繳納、助學貸款、學習情況、社會實踐、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以及違紀情況的誠信記錄,并將其與獎學金、助學金、干部選拔、組織發展、就業推薦等環節聯系起來,使這份誠信檔案成為大學生走向社會的第二張身份證。
[論文關鍵詞]和諧社會高校誠信道德
[論文摘要]構建和諧社會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社會理想,但在和諧社會視野下,高校還存在著一些不和諧的因素。文章從大學生對誠信道德理念的認識、社會活動和人際交往、學術和學業、經濟生活、求職就業過程中等方面對高校誠信道德的狀況進行了調查和分析,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視角,探討了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的有效途徑。
[注釋]
①②朱熹.四書集注[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2:79,168.
③吳潛濤,趙愛玲誠信與建設[N]中國教育報,2004-01-13.
④胡文彬學術腐敗是民族的恥辱[EB/OL].http://www.cuepa.cn/cate_l2/derail79.html,2007—05—29.
⑤范曉峰,蘇醒.修身立業、誠信為本.觀察與思考,2004(1):12—13.
⑥李國春.高校誠信教育環境構建之我見[J].教育探索,200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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