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9 15: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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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主要宗旨是逐步實現貿易自由化,因此要降低關稅,反對形形的限制貿易措施。WTO幼稚產業條款是專門為發展中國家進行經濟援助而設計的,以體現多邊貿易體制對發展中國家利益的考慮。它是WTO的“安全閥”之一,體現了對關稅減讓和取消數量限制的例外。但援引該條款也必須符合特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探討幼稚產業條款是否更具可行性,與其他保障條款相比是否援引條件更為寬松,對我國來說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WTO幼稚產業條款(infantindustry)的主要內容體現在《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8條之中,分為五個部分:引言、A節、B節、C節和D節,被學者們認為是專門的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只是其中的A節、C節和D節。其中的D節,廣義上也屬于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范圍,但只適用于西方工業國家中相對不發達的國家,而且自1948年以來從未被援引過,形同虛設,本文不加討論。
1關于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援引條件的條文規定
GATT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基本概念是,發展中國家基于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援引第18條A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或援引第18條C節實施數量限制,但因此受到影響的國家可以獲得補償或進行報復。
1.1援引第18條A節的實體和程序要件
(1)實體要件。
WTO成員援引第18條A節,必須滿足以下兩個實質條件:第一,成員必須是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經濟處在發展初期階段的國家。只要尚未完成工業化,均可認為屬于“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據此,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均可視為第18條規定的“處在發展初期階段”的國家。中國亦屬此列。第二,援引第18條A節的WTO成員需證明,其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是為了促進國內特定工業的建立,而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是實施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的需要。實踐中,如果某一特定產業的建立并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如果屬于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所促進的產業,則不能援引本節的規定。GATT為這種情況作了另外的規定??陀^而言,援引第18條A節的實體要件并不高。只要制定了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的發展中國家,都可滿足上述兩個實質條件。
(2)程序要件。
根據GATT1994的相關規定,援引A節的程序如下:①該締約方首先通知締約方全體其采取措施的意向;②該締約方與擁有初談權和其他與其有實質利益關系的締約方進行談判;③若談判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但要給予適當的補償;④若在通知締約方全體后60天內經談判沒有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可以將此事提交締約方全體。若后者認為,該締約方所給予的補償是適當的,而且它已經為達成協議作了最大努力,則該締約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其他締約方不得進行報復;若締約方全體認為,盡管該締約方所給予的補償不適當,但已經為這種補償作了一切合理的努力,它也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但其他談判參加方可以進行報復,即修改或撤銷與該締約方原來談成的大致相等的關稅減讓。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拖延采取措施會對實施其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造成困難,援引第18條的締約方還可以在通知締約方全體之后立即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這就說明,即使沒有締約方全體的事先授權,締約方也可以采取有關行動,然后再進行談判。這就增加了發展中國家使用關稅措施的彈性。
1.2援引第18條C節的實體和程序要件
(1)實體要件。
本節允許發展中國家為經濟發展的目的采取和關貿總協定不相一致的數量限制等措施,以保護幼稚產業。欲援引本節,締約方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前兩個條件與援引第18條A節相近,成員須為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處于經濟發展初期的國家,通過數量限制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須是為了執行經濟發展計劃和政策;第三個實體要件是,只有在與總協定其他條款相一致的其他措施不可行時,才可實施數量限制。這個要求與關貿總協定的基本精神是相吻合的。
(2)程序條件。
根據GATT的規定援引本節的程序如下:①締約方首先應在采取數量限制措施之日前30天內將其所遭遇的特殊困難和為克服該困難準備采取的具體措施通知締約方全體。②如果該措施不涉及約束關稅產品,締約方全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也未要求進行磋商的,該締約方可以采取擬定的措施。如果締約方全體要求與其進行磋商,該締約方應予以同意。③如果該措施涉及約束關稅產品,則該締約方應先同擁有初談權和有實質利益的其他締約方進行磋商,如果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即可以實施該措施。如果在通知后60天內未達成協議,但締約方全體認為,該締約方已經為達成協議作了一切可能的努力,并且其他締約方的利益也得到了適當的保護,則該締約方亦可采取擬定措施。
2幼稚產業條款在現實中的運用
從WTO條文的規定來看,各種保障條款的適用條件均各不相同,不可替代。相對而言,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條件顯得較為寬松。因為,與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相比,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不需要以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為前提;與第28條的關稅重新談判相比,援引第18條B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既不受三年約束期的限制,也不會被WTO機構所阻斷。而第20條的援引很少成功,第18條B節和第25條的援引條件變得難以達到。似乎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更有優越之處,就此我們是否就可得出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更具可行性的結論呢?既然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援引條件顯得較為寬松,那為什么國際范圍內反傾銷案件急劇上升,各國包括眾多發展中國家卻紛紛采取反傾銷手段來保護本國產業呢?筆者認為,回答這一問題還得回到實際運用的效果中去考察,從實際操作的角度透視幼稚產業保護條款。
經過近半個世紀對GATT規則的修補與解釋,尤其烏拉圭回合對例外條款采取收緊法網與嚴密條件限制以后,這些保障條款的性質和條款的適用,確實有很大變化。在GATT實際適用中,對幼稚產業條款的解釋和程序規則上,遇到很大困難。首先,從第18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可以援引18條以背離GATT規則的條件是“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canonlysupportlowstandardsofliving),“經濟處在發展初期階段”(intheearlystagesofdevelopment)的締約國,這些國家可以根據該條A、C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以及采取非關稅措施。為了幫助對哪些是符合上述條件的締約國的理解,GATT對此做了進一步注解:“在考慮一締約方的經濟是否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時,締約方全體應考慮這一締約方經濟的正常狀態,而不應以這一締約方的某項或某幾項主要出口產品暫時存在特別有利條件的特殊情況作為判斷的基礎”。“所用處在發展初期階段一詞不僅適用于經濟剛開始發展的各締約方,也適用于經濟正在經歷工業化的過程,已改正過分依靠初級產品的各締約方”。這一解釋還是顯得過于寬泛、含糊,在實際適用過程中仍然無法確定地判斷適用的標準。
在關貿總協定的實踐中,為了克服第18條過于空泛的缺陷,采取兩種解決方法:第一,結合第18條規定的標準,提出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工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等幾項具體標準,綜合加以衡量;第二,不是通過第18條的定義或其他標準解決,而是經過締約方全體的非正式談判為特定案件達成一份非官方名單。由此可見,解決因援用第18條的締約國的適格問題并非易事。
其次,對“為促使某項工業建立”難作界定,也使得適用范圍不清。再次,許多專家認為,第18條B節“為保證其經濟發展項目能有足夠的儲備水平”在意思上完全可以把C節“促使某項工業建立”包括進去,沒有必要再去界定C節所指的確切范圍。最后,C節對申請審查批準手續的程序規定得非常周折、繁雜,其至要經“締約方全體一致同意”(第17款),很難成功。
趙維田先生更尖銳地指出“至今尚為某些同志所津津樂道的‘幼稚工業’條款,實際上是‘此路不通’,不可再寄予幻想”,而認為反傾銷是“最適合保護本國企業的手段”。
單從規定的表面來看,幼稚產業條款的條件確實相對寬松或說是更具有一些彈性,但我們確實不能忽視其在實際操作層面存在的困難,范圍解釋的模糊與程序的繁雜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適用。因而我國在援引WTO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時也須慎重。
關鍵詞:保障條款;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援引條件
WTO的主要宗旨是逐步實現貿易自由化,因此要降低關稅,反對形形的限制貿易措施。WTO幼稚產業條款是專門為發展中國家進行經濟援助而設計的,以體現多邊貿易體制對發展中國家利益的考慮。它是WTO的“安全閥”之一,體現了對關稅減讓和取消數量限制的例外。但援引該條款也必須符合特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探討幼稚產業條款是否更具可行性,與其他保障條款相比是否援引條件更為寬松,對我國來說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WTO幼稚產業條款(infantindustry)的主要內容體現在《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8條之中,分為五個部分:引言、A節、B節、C節和D節,被學者們認為是專門的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只是其中的A節、C節和D節。其中的D節,廣義上也屬于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范圍,但只適用于西方工業國家中相對不發達的國家,而且自1948年以來從未被援引過,形同虛設,本文不加討論。
1關于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援引條件的條文規定
GATT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基本概念是,發展中國家基于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援引第18條A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或援引第18條C節實施數量限制,但因此受到影響的國家可以獲得補償或進行報復。
1.1援引第18條A節的實體和程序要件
(1)實體要件。
WTO成員援引第18條A節,必須滿足以下兩個實質條件:第一,成員必須是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經濟處在發展初期階段的國家。只要尚未完成工業化,均可認為屬于“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據此,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均可視為第18條規定的“處在發展初期階段”的國家。中國亦屬此列。第二,援引第18條A節的WTO成員需證明,其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是為了促進國內特定工業的建立,而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是實施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的需要。實踐中,如果某一特定產業的建立并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如果屬于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所促進的產業,則不能援引本節的規定。GATT為這種情況作了另外的規定??陀^而言,援引第18條A節的實體要件并不高。只要制定了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的發展中國家,都可滿足上述兩個實質條件。
(2)程序要件。
根據GATT1994的相關規定,援引A節的程序如下:①該締約方首先通知締約方全體其采取措施的意向;②該締約方與擁有初談權和其他與其有實質利益關系的締約方進行談判;③若談判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但要給予適當的補償;④若在通知締約方全體后60天內經談判沒有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可以將此事提交締約方全體。若后者認為,該締約方所給予的補償是適當的,而且它已經為達成協議作了最大努力,則該締約方就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其他締約方不得進行報復;若締約方全體認為,盡管該締約方所給予的補償不適當,但已經為這種補償作了一切合理的努力,它也可以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但其他談判參加方可以進行報復,即修改或撤銷與該締約方原來談成的大致相等的關稅減讓。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拖延采取措施會對實施其經濟發展計劃或政策造成困難,援引第18條的締約方還可以在通知締約方全體之后立即修改或撤銷有關關稅減讓。這就說明,即使沒有締約方全體的事先授權,締約方也可以采取有關行動,然后再進行談判。這就增加了發展中國家使用關稅措施的彈性。
1.2援引第18條C節的實體和程序要件
(1)實體要件。
本節允許發展中國家為經濟發展的目的采取和關貿總協定不相一致的數量限制等措施,以保護幼稚產業。欲援引本節,締約方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前兩個條件與援引第18條A節相近,成員須為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處于經濟發展初期的國家,通過數量限制促進特定工業的建立須是為了執行經濟發展計劃和政策;第三個實體要件是,只有在與總協定其他條款相一致的其他措施不可行時,才可實施數量限制。這個要求與關貿總協定的基本精神是相吻合的。
(2)程序條件。
根據GATT的規定援引本節的程序如下:①締約方首先應在采取數量限制措施之日前30天內將其所遭遇的特殊困難和為克服該困難準備采取的具體措施通知締約方全體。②如果該措施不涉及約束關稅產品,締約方全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也未要求進行磋商的,該締約方可以采取擬定的措施。如果締約方全體要求與其進行磋商,該締約方應予以同意。③如果該措施涉及約束關稅產品,則該締約方應先同擁有初談權和有實質利益的其他締約方進行磋商,如果達成協議,該締約方即可以實施該措施。如果在通知后60天內未達成協議,但締約方全體認為,該締約方已經為達成協議作了一切可能的努力,并且其他締約方的利益也得到了適當的保護,則該締約方亦可采取擬定措施。
2幼稚產業條款在現實中的運用
從WTO條文的規定來看,各種保障條款的適用條件均各不相同,不可替代。相對而言,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條件顯得較為寬松。因為,與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相比,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不需要以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為前提;與第28條的關稅重新談判相比,援引第18條B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既不受三年約束期的限制,也不會被WTO機構所阻斷。而第20條的援引很少成功,第18條B節和第25條的援引條件變得難以達到。似乎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更有優越之處,就此我們是否就可得出援引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更具可行性的結論呢?既然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援引條件顯得較為寬松,那為什么國際范圍內反傾銷案件急劇上升,各國包括眾多發展中國家卻紛紛采取反傾銷手段來保護本國產業呢?筆者認為,回答這一問題還得回到實際運用的效果中去考察,從實際操作的角度透視幼稚產業保護條款。
經過近半個世紀對GATT規則的修補與解釋,尤其烏拉圭回合對例外條款采取收緊法網與嚴密條件限制以后,這些保障條款的性質和條款的適用,確實有很大變化。在GATT實際適用中,對幼稚產業條款的解釋和程序規則上,遇到很大困難。首先,從第18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可以援引18條以背離GATT規則的條件是“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canonlysupportlowstandardsofliving),“經濟處在發展初期階段”(intheearlystagesofdevelopment)的締約國,這些國家可以根據該條A、C節修改或撤銷關稅減讓以及采取非關稅措施。為了幫助對哪些是符合上述條件的締約國的理解,GATT對此做了進一步注解:“在考慮一締約方的經濟是否只能維持低生活水平時,締約方全體應考慮這一締約方經濟的正常狀態,而不應以這一締約方的某項或某幾項主要出口產品暫時存在特別有利條件的特殊情況作為判斷的基礎”?!八锰幵诎l展初期階段一詞不僅適用于經濟剛開始發展的各締約方,也適用于經濟正在經歷工業化的過程,已改正過分依靠初級產品的各締約方”。這一解釋還是顯得過于寬泛、含糊,在實際適用過程中仍然無法確定地判斷適用的標準。
在關貿總協定的實踐中,為了克服第18條過于空泛的缺陷,采取兩種解決方法:第一,結合第18條規定的標準,提出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工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等幾項具體標準,綜合加以衡量;第二,不是通過第18條的定義或其他標準解決,而是經過締約方全體的非正式談判為特定案件達成一份非官方名單。由此可見,解決因援用第18條的締約國的適格問題并非易事。
其次,對“為促使某項工業建立”難作界定,也使得適用范圍不清。再次,許多專家認為,第18條B節“為保證其經濟發展項目能有足夠的儲備水平”在意思上完全可以把C節“促使某項工業建立”包括進去,沒有必要再去界定C節所指的確切范圍。最后,C節對申請審查批準手續的程序規定得非常周折、繁雜,其至要經“締約方全體一致同意”(第17款),很難成功。
趙維田先生更尖銳地指出“至今尚為某些同志所津津樂道的‘幼稚工業’條款,實際上是‘此路不通’,不可再寄予幻想”,而認為反傾銷是“最適合保護本國企業的手段”。
單從規定的表面來看,幼稚產業條款的條件確實相對寬松或說是更具有一些彈性,但我們確實不能忽視其在實際操作層面存在的困難,范圍解釋的模糊與程序的繁雜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適用。因而我國在援引WTO幼稚產業保護條款時也須慎重。
一、我國流通產業組織的現狀
(一)我國流通產業的市場結構現狀。市場結構指某個產業的市場壟斷或競爭程度。度量市場的壟斷程度,主要看市場集中度,而影響市場結構的重要因素有產品差異、規模經濟、進入障礙、產品差別化等。我們從產業集中、規模經濟、進入壁壘三個方面來考察當前中國流通產業的市場結構狀況。
1、流通產業集中度穩定增長。市場集中度的最簡單也是最常用的指標是集中率,它是指某個產業中規模最大的前幾位企業的有關數值(如產量、銷售額、職工人數、資本額等)占整個市場的份額,也稱市場占有率,它反映產業中若干個最大企業在市場上的支配程度。例如,CR4即該產業前4家最大企業的市場份額。針對流通產業的具體特征,我們采用CR100即流通產業前100家最大企業的市場份額來度量流通產業的市場集中度。2004年中國零售企業前100家實現銷售收入5517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升至9.2%。2005年連鎖百強銷售規模達到7076億元,連鎖百強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首次突破10%,提高到10.5%。2005年百強中,外資企業18家,比2004年增加6家。銷售規??傤~1439億元,占百強總銷售規模的20%。如包括境外上市、國外資金注入內資企業等則上榜企業27家,銷售總額2619億元,占連鎖百強總銷售規模的37%。外資企業主要集中在目前具有競爭優勢的大賣場業態。百家快速消費品零售企業中,以大賣場為主的10家外資企業店鋪數為475家,占總店數的1.6%,但實現銷售額937億元,占總銷售額的23%。2006年全國商業企業百強榜銷售規模達7685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11.4%。從對我國零售百強的集中度分析,可看出我國流通產業目前屬于競爭型市場,產業的集中度呈穩定增長態勢,從2000年4%增長到2006年的11.4%,增長速度較快。
2、流通企業規模經濟分析。規模經濟是指所有生產要素同比例增加所帶來的平均成本的下降。在存在規模經濟的情況下,一個產業中長期均衡的企業數目就會變少,從而導致市場集中程度提高。將我國流通企業規模經濟與美國流通企業進行比較分析,2005年我國排名首位的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年銷售額720億元,而沃爾瑪2004年銷售2882億美元,是百聯(集團)有限公司的30多倍。雖然我國零售企業的規模都以百分之幾十的速度增長,但與世界一流零售企業相比,規模還是太小。在國內外流通企業規模的比較中發現,我國流通企業可在更大的規模上獲得規模經濟。由于規模經濟的存在,將促進我國流通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流通產業市場進一步集中。
(二)流通業市場績效分析
1、流通產業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小。根據2005年中國統計年鑒,1978年以來我國批發零售和餐飲業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波動較大,1992年以來相對穩定。我國批發零售和餐飲業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較小,最高的1988年才10.80%,且近10年來一直處于下降趨勢。
2、流通產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低。產業貢獻率指各產業增加值增量與GDP增量之比。我們利用2005年中國統計年鑒中1990~2004年的GDP數量,計算出他們的增量,從而求出批發零售和餐飲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煽闯雠l零售和餐飲業對GDP的貢獻率是非常低的,且呈逐年下降趨勢,而發達國家這一比重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達15%以上。
3、流通產業的經濟效益低下。流通產業的經濟效益可從流通企業的商品銷售利潤率、成本費用率、銷售稅金及附加率幾個指標反映出來。利用2004年中國統計年鑒的限額以上零售貿易企業和批發貿易企業主要財務指標1998~2003年的數據,進行計算后,得到表1和表2:
從上表可看出我國限額以上零售貿易企業的銷售利潤率較低,且有持續下降趨勢。相反,成本費用率呈穩定上升趨勢,而銷售稅金及附加率則更低,也呈下降趨勢,批發貿易企業經濟效益更差,且下降趨勢更加明顯,這充分說明我國流通企業經濟效益低下。另外,對我國限額以上批發零售的內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銷售利潤率進行比較,可看出批發業中內資企業銷售利潤率3.9%,低于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年4.8%,更低于外商投資企業年6.3%,低于批發業總體以及批零貿易業總體的4.1%。在零售業中,內資企業銷售利潤率4.3%,低于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的7.2%,但高于外商投資企業年1.8%,高于零售業總體的4.2%和批零貿易業總體的4.1%。
4、商品流通產出彈性較小。商品流通產出彈性指的是國民經濟增長率與商品流通增長率之比,反映的是當商品流通產出變動1%時國民經濟產出的變動的百分率。對中國1978年至2003年農業、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郵電業、批發零售餐飲業的數據(2004年中國統計年鑒)進行處理后。
檢驗表明,所有系數t的值均大于2,表明各項系數完全符合顯著性檢驗的要求,擬合優度很好。在中國國民收入增長中,批發零售餐飲業對GDP增長的產出彈性是6.27%,即批發零售餐飲業的凈產出每增長1%,將引起GDP增長0.0627%;此外,工業凈產出每增長1%,將引起GDP增長0.4525%;農業凈產出每增長1%,將引起GDP增長0.3023%。交通運輸倉儲郵電業凈產出每增長1%,將引起GDP增長0.1250%,可見,中國商品流通對GDP增長的產出彈性次于工業、農業、交通運輸倉儲郵電業,差距較大。商品流通對國民經濟增長的產出彈性太小。二、流通產業組織優化的政策選擇
(一)堅決打破行業壟斷、部門分割和地區封鎖。這有利于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也是實行規模經營和集約化經營,催化和發展一批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的流通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條件和前提。為此,一是盡快制定反壟斷法。反壟斷法不僅針對壟斷企業,而且針對形成壟斷的行為,當前特別要對由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形成的壟斷加以限制。二是清理現有行業法規。目前,由于政出多門,地方與中央、部門之間及新老法規之間存在沖突。因此,需要對現有法規進行一次大清理,特別要撤消和廢除一些阻礙競爭和制造壟斷的法規。三是為促進形成全國統一市場,要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準入規則,同時要有保證實施法規的執法和監管體系,司法部門和一些重要法規執行管理部門應實行平直領導,排除層層干預。
一、外商投資及產業結構分布狀況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利用外商直接投資(FDI)的規模不斷擴大。截止到2005年底,全國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超過55萬家,合同外資金額約1.2萬億美元,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金額約6000億美元。我國已連續12年位居發展中國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首位。大量的外商直接對華投資為我們提供了必要的資金,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傮w來看,外商直接投資在我國經濟中已經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雖然外商直接對華投資金額呈逐年遞增趨勢,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隨之而來我國的產業結構出現了一些問題,而外商直接投資在產業間分布的不均衡加重了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狀況。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第二產業,而且投資在各產業內部的分布也是失衡的,主要表現在投入在制造業的比重過大,上述情況使結構偏差變得突出起來,并對經濟增長產生了較大影響。
二、產業結構出現問題原因
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的質量多以小型化、低技術和勞動密集型為主要特征。一般而言,具有先進技術和長期競爭力的投資項目,都必須具有較大的項目投資規模。世界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的項目平均規模約為600萬美元,而外商對華直接投資項目的平均規模與之相差甚遠。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外商對華直接投資70%左右的項目均在100萬美元以下,而1000萬美元以上的大型項目僅占投資項目總數的4%-5%。在投資項目中資金密集與技術密集往往是緊密聯系的。外商投資項目規模偏低既不利于規模經濟形成,也制約了投資技術含量的提高,嚴重削弱了外商投資的技術轉移效應和技術溢出效應。其突出表現為,外商對華直接投資中勞動密集型項目居多,技術密集型項目較少。在我國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中,外商投資企業絕大部分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而在第二產業中輕紡、加工工業又占很大的比重。從我國三次產業結構的現狀看,90年代以來第二產業尤其是工業的比重升幅過大,第三產業的實際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結構偏差變得突出起來,并對經濟增長產生了較大影響。我國的產業結構偏差的加深,與外商投資過多地向工業部門傾斜有一定關系。我國吸收利用外資直接投資的產業結構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基礎設施發展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
(2)外商投資在第二產業內部結構不合理,外商投資在制造加工業過多。投資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多,而資金密集型產業少;投資于一般技術多,甚至存在低層次的重復引進,而高新技術產業少。
(3)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發達國家是60%—70%,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在40%以上,我國是第三產業比重過低的為數不多的國家之一。
外商直接投資在產業結構上分布不合理的狀況主要是由于外商與我國的目標與價值取向存在偏差。外資公司長期投資回報率高的產業,造成我國產業結構新的不合理變化。目前,跨國公司來華主要在制造業領域。由于絕大多數公司不向中國轉讓先進技術,所以所謂"世界工廠"只是"世界加工廠"。外資的進入并未直接地帶動我國自主研發能力。并且,外商投資企業往往嚴密控制其技術尤其是高新技術的擴散,我國以市場換技術的目的并沒有很好的實現。多年以來,我國主動讓出市場份額換來的往往是二流、三流的技術,如果我國在技術上特別是具有戰略意義產業的技術總是處于落后地位,我國將無法和國外競爭,也將危及到我國的產業安全乃至整個國家的經濟安全。最后,外國直接投資很多是將其母國已經淘汰的產品生產或污染嚴重的企業轉移到中國,給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三、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性
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高新技術是迎接經濟全球化挑戰、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需要。當前,以電子信息技術和生物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迅猛發展,經濟全球化的進程日益加快,國際競爭日益激烈。這已經使得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內容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我們必須在工業化的同時推進信息化,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在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激烈國際競爭中,發達國家處于技術和知識供給的有利地位。他們不斷加大高新技術產業的研究與開發力度,以保持競爭優勢。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分工中承擔勞動密集度高、資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高、附加值低的“三高一低”類型產品的生產。這是對我們十分不利的垂直分工。不加速發展有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我們就無法擺脫在國際競爭中的這種不利地位,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就會不斷擴大。
而且我國2000年的人均GDP已達到八百四十美元左右。從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歷程來看,這樣的發展水平已開始進入工業化加速發展和產業結構大變動時期。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傳統產業生產能力大量過剩而高新技術產業的產品又需要大量進口的問題,必須靠加速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來解決。國際經驗表明,經濟增長的過程是產業結構不斷調整與升級的過程。一個國家對任何一種產業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極限。當一個產業的市場需求達到飽和以后,增長速度就會隨著需求下降而下降,直至零增長,甚至負增長。如果不通過發展新的技術開發新的產業,進行產業結構升級,當現有產業的需求都達到飽和以后,整個經濟就會出現停滯,直至萎縮。我國傳統產業生產能力巨大,但生產手段和產品質量還較為落后,目前我國的大部分傳統產業都基本達到了市場飽和的階段,增長速度普遍下降,經濟效益不高,因而只有加大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力度,加速傳統產業的升級換代,才能提高經濟效益,不斷滿足市場需求。
有關資料顯示:美國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高達75%,而我國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僅33%。制造業在美國這個世界最大的經濟體中,只占產值的14%,吸收11%的勞動力;而服務業的份額,占美國經濟產值的60%,吸收了美國三分之二的勞動力。比起制造業來,服務業屬于智能產業,對勞動力的素質要求高,利潤豐厚。而我國第三產業占GDP比重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我們科技資源不足,科技進步不夠快,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最大的瓶頸、制約,也是結構調整必須加以克服的關鍵因素。發展高新技術,發展第三產業對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四、利用外資調整產業結構的建議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增強,科技革命迅猛發展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評判投資是否成功的標準由單純的按數量轉變為是否增強我國的技術競爭力。我國是否能夠保持高速健康的發展,調整產業結構至關重要。而我國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產業結構層次低、競爭力弱。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必須提高產業競爭力。因此要積極調整現行的外資政策,加強外資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以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資產業結構的優化。在制造業中促進高科技新型制造業的外資投入,加速外資對傳統制造業的改造;鼓勵外資向第一產業流動;加速外資向第三產業流動。主要有以下建議:
(1)引導外商直接投資投向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我國農業,能源交通能基礎產業發展滯后,嚴重困擾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引導外資投向基礎產業和設施是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為此,我們可以采取稅收減免,適當補貼的方式刺激外商投資。
(2)提高對FDI的要求。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可分為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產業項目。對于技術含量高的項目,我們應該鼓勵外資進入,而對于技術含量低的對我國經濟沒有促進作用的項目,我們應該加以限制。一是外資政策和產業政策不再向一般制造業傾斜,如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彩電、空調、洗衣機、電冰箱、電視、手機、電話等家電和一般電信設備行業;二是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業。對于我國現階段水平與世界差距較大的計算機、電子通信設備、航空航天、生物制藥等高科技的新型制造業應鼓勵外資進入。對這些行業可以實行幅度較大的稅收減免和優惠,同時,政府可給予相應的科研補助,放寬外資政策的限制。三是鼓勵外資參與傳統產業的改造。對于汽車、機械制造等傳統產業應該以促進其核心技術轉移為目標,加快對技術的引進和改造。四是對于目前跨國公司向我國轉移較快的重化工業則應以注重產品的資源節約和環保為原則,對于生態資源環境形成負面影響的行業,如造紙和一些重化工產品行業應提高外資進入門檻,加大稅收征管,限制外資流入。
(3)調整外商直接投資在第三產業內部的結構。加速外資向第三產業流動,尤其是促使外資向知識型現代服務業流動將是現階段我國吸引外資的首要任務。一是加快對零售、餐飲等傳統服務業的全面開放,鼓勵大型跨國零售集團的投資;鼓勵外資對國有商業企業的并購重組。二是加快對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服務業的開放,鼓勵大型跨國金融財團采用合資和開設分支機構等形式的投資;鼓勵跨國公司參與國有商業銀行以及保險、證券業的改造。三是逐步加大對文化、教育、影視服務等行業的開放力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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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數-0.85466,國內旅游總人次與能源消耗相關系數很高且反向變化,說明旅游業能源的消耗并沒相應的增加SO2的排放量,這種現象可能一是因為技術進步使能源的利用率提高了,二是廢氣中的SO2排放含量通過廢氣治理來降低,這或許與近10年來中國增加了10倍的廢氣治理費用投入有很大關系。
(2)國內旅游總人次與生活煙塵排放量
相關系數為0.6937,可能是由于旅游活動帶來的煙塵的絕對排放量低,在整個生活煙塵排放的比重不高而引起的。通過對國內旅游總人次與廢水排放和廢氣排放的相關系數分析,進一步證明了旅游活動越頻繁相應的環境污染就越大,不過10余年來也不斷加大了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有效遏制了其對環境的危害,解決旅游業對環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就是通過環境治理和技術的進步。
2旅游產業發展對水環境影響及其治理績效
旅游人次與廢氣、廢水等污染物的排放有很大的關系,表明旅游業的發展也增加了環境的負擔,相應的生態環境的破壞也制約了旅游業的發展。為進一步定量論證旅游活動與環境污染的相互關系,在旅游人次與生活廢水排放量存在某種函數關系假設的基礎上,根據2000年以來的中國統計年鑒數據、中國旅游統計年鑒數據和中國環境統計數據進行函數模型擬合。休閑旅游人次增加與生活廢水排放增長散點圖分布特征幾乎呈一條直線(除2002年以外),基于此,假設兩者是線性函數關系,進行OLS回歸分析,結果如下:X生活廢水排放總量=0.162914Y旅游總人次+0.847747R-squared=0.991361S.E.=0.0237D.W.=2.0724回歸分析證明:每增加1%的旅游總人次,就增加0.16%的生活廢水排放量,按照2000~2010年中國旅游總人次年均18.6%的增長速度推算,旅游活動造成了生活廢水排放高達2.97%的增長率,生活污水是旅游活動中排放最多的,增加了景區的環境壓力,以及污水處理的成本,使景區環境質量降低了。為建立旅游總人次與COD和生活氨氮排放量的函數關系,首先假設在技術不變和廢水治理不變的條件下,以2000年污水排放技術水平為基期(即單位生活污水COD和氨氮含量不變),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的同時,氨氮和COD排放總量也在增多。技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因加大了廢水治理的投入而減少了生活廢水COD、氨氮排放量與實際統計生活COD、氨氮排放量之間的差額?;谖廴局卫碣M用投入增加額與COD、氨氮排放減少量之間的高相關關系,通過分析三者的散點圖,以2006~2010年數據進行OLS回歸分析,結果為:R-squared=0.99672S.E.=4.034D.W.=2.4145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水環境的污染以及污水的排放是在所難免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旅游業的發展。只有通過加大環境治理的投入,從而降低休閑旅游業對水環境的破壞。
目前,我國一些國有企業建立財務總監制的直接動因,并非是國家或上級部門的指令,而是來自企業中存在的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收支混亂、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這些問題與企業財務工作密切相關,因此,如何發揮和完善財務約束機制,就成為國有資產所有者主動或被動考慮的首要問題。財務總監制是順應時代潮流而產生的一種財務監督機制,正確認識和理解財務總監制,是財務總監制得以良好運行的基礎和保障,也是實際工作的客觀要求?;诖?,本文擬從產權經濟學角度對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制產生的原因及理論依據進行分析探討。
一、產權是連接會計與受托責任之間關系的橋梁和紐帶
產權是“主體擁有的對物和對象的最高的、排他的占有權”(劉詩白,1995),更具體地說,產權即財產權(PropertyRights),包括以所有權為主的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等,其內涵可分為資本權、占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英國學者Y.巴漢澤爾在《產權的經濟分析》中認為:“人們對不同財產的各種產權包括財產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由此可見,產權不僅是一個財產歸屬問題,而且是一個經濟運用問題,因而可以將產權分為原始產權(或終極所有權)和法人產權(或法人所有權)。原始產權和法人產權都是由財產所有權派生出來的權利。一般認為,原始產權是出資者在企業法人存續期間享有的與其出資份額相對應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依法對企業資產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會計與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因為經濟主體的所有者向經營者讓渡財產使用權而產生了受托責任,會計是與對受托責任的計量和報告相伴而生的。受托責任學說是會計理論產生和發展的重要理論基石。楊時展教授主張“會計原本的目的在于認定受托責任的完成情況”,“不理解受托責任,就無法理解現代會計,受托責任理論是現代會計的靈魂、根本和核心”。因此,可以說產權是聯結會計與受托責任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會計受托的對象是各產權主體,現代企業的委托――關系是嚴格遵守制衡機制的產權關系,即公司治理結構(Co-poratrgovernance),又可稱法人治理結構。在這一結構中所體現的所有者、經營者各方構成的相互制衡的產權關系。會計所要明確和解釋的就是能體現產權結構的委托關系所表現的受托責任。在這種產權制度結構中,會計信息成為委托人對人進行控制的重要工具。
二、國有企業產權現狀的經濟學分析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特征,也是企業改革的基本目標。但從實現情況看,在“兩權”關系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所有者主體缺位和經營者行為失控。在目前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中,資本所有者代表機構的職能分別由不同的政府行政機構行使。許多行政機構對企業發號施令,而任何一個機構都不對決策后果負責,各項權能被不同的部門分割,實際上是架空了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割裂了在現代產權制度下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相互關系。同時,由于會計信息具有外部性、共用品和不對稱信息的經濟學特征,因此,國有企業產權的現狀必然會產生如下經濟學現象:
1.內部人控制。因為會計信息具有經濟學上外部性(Externalitis)的一般特征,即一個主體的行為直接或間接地對其他主體產生的影響,這種外部性可以產生正效應,也可能產生負效應。會計信息即可以給會計信息使用者帶來利益,也可以給會計信息使用者帶來損失。由于經營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目標不一致,一般所有者的目標是單一的,是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而經營者的目標是多元化的,是追求盡可能多的薪水、獎金、閑暇和榮譽等。在目前國有企業所有者主體缺位的情況下,企業完全由廠長(經理)控制,即形成所謂內部人控制(Insidercontrol)。這必然會導致經營者放棄所有者的利益而追求其自身效益最大化,如提供失真的會計信息等。使企業的所有者及有關外部利益關系人(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將會由于使用虛假的會計信息導致決策的失誤。
2.內部人對“搭便車”行為的反抗。因為企業的會計信息具有共用品(PublicGoods)的特征,即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非排他性表現為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可共同享用會計信息,它對某人的供給和使用,不會妨礙他人。非競爭性表現為會計信息可以被多個用戶多次使用,而不影響其效用。因此,“搭便車”現象就不可避免。企業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才能享用會計信息,而所有者及有關外界關系人均可免費獲取會計信息。結果,企業不能從會計信息的提供中補償所耗費的信息生產成本,因此,企業最多只會提供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這一點的信息量。在目前國有企業產權的狀況下,無法對這一現象進行約束和改變,雖然企業經營者對信息的披露只是舉手之勞,成本低廉,但他卻只從滿足其自身價值出發,而不考慮整個社會的總價值,這必然會對企業所有者及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諸多不良影響。
3.內部人的敗德行為。會計信息具有不對稱信息(AsymmetryInformation)的特征。不對稱信息是指在競爭市場中,消費者和生產者作為交易的雙方,對其交易對象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和不對稱的。不對稱信息的存在,對雙方的決策有著不同的影響。由于企業的會計信息是由人單方面提供的,而會計信息的利用者是多方面的,可以說會計信息是一種帶有社會影響的共用品。同時,由于人和委托人利益目標的不一致,人經常會利用其信息優勢,采取機會主義的行為謀求個人效用最大化而背離委托人的利益,如道德危機(MoralHazard)、逆向選擇(AdverseSeclec-tion)等。因此,目前國有企業產權狀況就成為經營者敗德行為產生的溫床。
為減少或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使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目標盡可能地保持一致,所有者設計了各種各樣的激勵方案,試圖以此來縮小兩者之間的效用差異。然而,激勵方案的存在僅僅能夠縮小但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所有者與經營者效用目標的差異,無法避免內部人控制等現象的發生。因此,設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實行一種有效的所有權監督制度,激勵并約束企業經營者為所有者謀取最大利益,是我國國企改革面臨的重大課題。
三、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制是現代產權制度的客觀要求
現代企業產權理論認為,企業獨立享有自主經營權并不意味著對所有者行使所有權監督的排斥,而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所有者監督不能僅停留在審閱企業的財務報告、考核經營業績等事后監督上,而應是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所有者對經營者具有終極的監督權利,經營者的任何懈怠、無能及敗德行為,均可以通過所有者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得以矯正。從西方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無論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市場式治理結構,還是以法國為代表的政府式治理結構,雖然具體的監督管理形式不同,但其宗旨都是通過所有權監督來制約經理人員的行為,并取得顯著的成效。
財務總監制亦稱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在企業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情況下,由董事會向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并授權其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組織和監控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一種所有權監督制度。它是從產權角度去行使權力,代表所有者利益對經營者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它所體現的是一種來自產權約束的監督關系。
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正常經營的必要條件是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既使在現代企業制度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離、所有者不直接干預企業日常經營決策的條件下,公司的所有者即股東仍然必須保持對企業的最終控制。這種最終控制權(剩余控制權)主要體現在:股東會對董事和監事聘任、收益分配以及其他重大事項作出決定的投票權,對董事會議定授權的決定權,對經營和財務信息的知情權等等。正是通過這些權利的運用,所有者才能通過董事會對企業經營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對高層經理人員進行與所有者目標兼容的激勵。
國有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制,是順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而建立的一種有效的監督機制。國家作為所有者擁有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企業經營者以國有企業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獨立自主經營,并對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財務總監制的建立,一方面使財務總監代表所有者利益把好財務監督關,另一方面,硬化了所有權對經營權的財務約束,使經營者在重大經營決策和財務收支活動方面最大限度地體現出所有者的利益。為經營者充分施展經營才華,最大限度地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創造了條件。
實行財務總監制是我國經濟監督制度的創新,實踐證明,這種所有權監督制度,有利于規范和約束經營者行為,防止敗德行為的發生,有利于強化所有權監督及維護資產所有者權益。
四、實行財務總監制是完善國有企業產權關系的現實選擇
1.實行財務總監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
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應該是在明晰產權基礎上的“三權”分立,即決策權(股東大會、董事會)、監督權(監事會)和經營權(經營者)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目前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很不完善,如產權代表未真正代表國家利益;董事對總經理的控制作用小,有的董事“不管事”,有的董事長同時兼任總經理。這些問題的存在,使決策權、監督權和執行權沒有相互分離而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約,產權約束的財務監督仍時常處于梗阻狀態,致使國有企業外部監督弱化、內部財務運行失控。因此,實行財務總監制,可改變目前國有企業所有者監督缺位的現象,財務總監作為產權代表派駐企業,賦予其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使命,承擔起監事會的有關監督職責,這必將對法人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2.實行財務總監制是解決所有者與經營者信息不對稱的有效途徑
無論是國有企業所有者,還是其他的外部監督主體,他們所掌握的企業信息都不可能有經營者多,信息不對稱是一種客觀存在。在現行財務報告披露制度下,企業對外披露企業信息是有時間性的,除上市公司每年披露兩次報表即中報和年報外,一般是按年對外提供會計報表;所有者也主要是從有限的會計信息披露中獲取經營者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經營者存在著敗德行為,所有者也只能是在會計報表披露之后才能了解到,這種滯后的信息,難以為所有者監督服務。而實行財務總監制,由于在制度設計上保證財務總監能夠進入企業決策部門,參與制定企業財務計劃,監控企業的財務活動,從而為所有者及時獲取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信息創造了便利條件,是所有者快捷獲取經營者信息,解決所有者與經營者信息不對稱的有效途徑。
3.實行財務總監制是一種低成本的所有者監督方式
所有者對經營者的監督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即監督成本,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所有者為獲取經營者信息所開支的費用,如專設機構經費、專職人員工資及各種福利等;二是由于監督滯后,經營者敗德行為已給所有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傳統的所有者對經營者監督方式下,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作為非專業人士的外部股東,要將企業披露且業已經過粉飾的會計信息調整至真實狀況,實際上是非常困難的,同時,由于所有者獲取信息的滯后性,經營者敗德行為給所有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無法挽回,所以這種監督的成本是相當昂貴的。但在財務總監制下,所有者能及時了解經營者動態,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對經營者的控制,如解除經營者職務、凍結企業資產等,從而降低或避免經營者敗德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使其監督成本大大降低。
4.實行財務總監制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手段
會計信息是國家進行宏觀經濟管理以及企業有關方面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目前我國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嚴重,有些單位和個人利用假發票、假漲本、假報表、假審計報告等進行偷稅。漏稅,截留財政收入,侵占國有資產,騙取榮譽。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企業利益驅動,對經營者監督弱化造成的。因此,治理會計信息失真,不能僅依靠會計本身的監督,而應由會計信息系統以外的力量實行標本兼治。實行財務總監制,企業一切重大財務開支、資金調撥都必須有財務總監的認可,財務總監對有關原始單據的審核,猶如一道堅固的屏障,有利于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極大地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五、國有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制應注意的問題
1.高標準選拔任命財務總監。財務監督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要求財務總監必須是具有較高素質的優秀專業人才,不僅應具有較高的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水平,還應堅持原則,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國家利益;不僅應具有企業經營管理的基本知識及相應的分析判斷能力,還應是會計核算的內行,理財業務的高手。否則,再好的制度,沒有合格的人員去執行,一切都將化為烏有。因此,為保證國企財務總監隊伍的高素質。應使財務總監的人員選拔市場化,形成能者上、庸者讓的優勝劣汰機制。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深刻地批判道: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會引起對勞動力需求的增長低于勞動力的供給的增長,從而降低工資,引起雇傭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同時也會出現相對過剩人口或產業后備軍等惡劣現象。但馬克思一點也沒有否定資本有機構成中伴隨的勞動生產率提高、科技技術進步對產業組織優化、產業結構升級有積極的作用。
在2013年產業組織前沿問題研究會中,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裴長洪研究員提出:“當前中國經濟放緩,與中國進入結構性減速階段密切相關。由于發展滯后、缺乏高端服務業等原因,第三產業生產效率低于第二產業,這使得中國全社會生產效率出現了下降的情況。”因此可以看出,中國經濟進入增長緩慢期與現階段產業組織結構中出現的問題密不可分。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的產業組織結構進行過調整,但其問題至今仍然存在,并制約著我國經濟的增長。因此,利用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來增進科技進步、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優化產業組織、升級產業結構是現階段以及未來一個時期內我國經濟活動中的重中之重。
1.資本有機構成提高推動產業組織優化
產業組織問題主要考察的是企業的行為與構造,是從微觀的視角,從企業的角度看產業問題。隨著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即不變資本價值與可變資本價值的比例增大,因而單位工人所操縱的生產資料將增加,這表現為勞動量所推動的生產資料的量相比之前有所增加,這便引起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會使得企業生產相同使用價值的私人勞動時間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商品的個別價值低于社會價值,在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中,便會獲得超額剩余價值。而社會中所有的資本家都是為了在交換中獲得產額剩余價值,因此會造成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普遍提高,勞動生產率相對較低的企業或退出產業,或模仿勞動生產率高的企業,從而引起整個產業的勞動生產率提高,這既是資本有機構成得以提高的條件,也是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的結果,即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可以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對產業組織進行優化。
2.資本有機構成提高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產業結構問題主要是指各產業的構成及各產業之間的聯系和比例關系問題,是從宏觀的視角,從國民經濟整體的角度看產業問題。而伴隨著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必然會引起第一、第二產業的高生產效率,以及勞動力逐漸向第三產業的轉移,這有利于國民經濟整體產業結構的升級。
而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有利于勞動力向第三產業的轉移。馬克思曾指出:“大工業領域內生產力的極度提高,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其他生產部門對勞動力的剝削在內涵和外延兩個方面的加強,使工人階級中越來越大的部分有可能被用于非生產勞動?!边@種非生產勞動也就是指第三產業。從產業結構規律發展來看,第一產業與第二產業是第三產業發展的基礎,只有當第一、第二產業發展成熟后,才有利于第三產業的發展,而第一、第二產業發展成熟后便需要第三產業進行扶持。同時,第一產業與第二產業的資本有機構成提高,會引起勞動力需求的增加小于勞動力供給的增加,雖然這樣會造成失業人口的增加,但也會為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大量的勞動力人數。因此,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有利于勞動力向第三產業的轉移,刺激第三產業的發展,使產業結構得以升級。
3.資本有機構成理論的啟示
從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歷史和經驗中我們可以看到,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可以使企業獲得超額剩余價值,取得超額利潤,并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而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既是伴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同時又會進一步使得科學技術水平有更高的發展。尤其是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時期,我們要在充分了解到資本的有機構成提高帶來的社會負面效應后,合理的利用資本有機構成提高所帶來的勞動生產率提高、科學技術水平進步等優勢,從而改善產業組織與產業結構中的不合理問題。至于由此帶來的失業及生活情況惡化問題,要通過政府的合理調控來進行解決。
(1)正確認識資本有機構成理論
我們在對資本有機構成理論研究后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在資本主義制度建立之后,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帶來惡劣影響。因此,我們在利用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帶來的生產力提高使,要充分考慮并削弱其帶來的不利影響,以最小成本進行產業結構組織優化。
(2)建立有效退出機制引導產業組織優化
產業組織優化過程中將產生出大量落后企業,我們應當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對于落后的產能要提供技術與金融支持,以使其順利地退出該產業,實現產業組織的優化。
(3)合理解決失業人口向第三產業轉移
在社會主義初期,我國的經濟整體中,第三產業所占的比重還很小,2013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6.1%,與美國的75.3%、法國的72.4%、日本的68.1%還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們應該利用生產性產業即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資本有機構成來刺激第三產業的發展,以調整升級我國產業結構。對于由此造成的失業人數,我們應當合理地向第三產業轉移,多增加關于第三產業的再培訓,在改善失業率增加的情況下倒逼第三產業的發展,以實現產業結構的升級。
參考文獻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針對以前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提出的,2003年教科文組織第32屆會議在巴黎正式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它包括了傳統的音樂、舞蹈、戲曲等表演藝術;以反映地方風俗為主的民間活動;具有民族風格的傳統手工藝技能等。
一、平遙古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山西歷史悠久,在封建社會后期,經濟發達,晉商足跡遍及了全國,甚至擴大到了俄羅斯的伯力、莫斯科,以及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清代后期,山西商人的票號,基本控制了全國金融。晉商大多衣錦還鄉,在家買地置房,營建極其昌盛,《歙縣志》記載:“商人致富以后,即回家修祠堂,建園第,重樓宏麗”,由于時間距今較近,建國以后,大部分的建筑都保存完整,平遙古城更是以縣級規模保留下來的古建筑群,這極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平遙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始建于西周宣王時期,當時為夯土城墻,于明洪武三年重修為磚石城墻,是中國境內現存最為完整的明清古城。于1997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平遙古城由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巷構成,現存四合院3797處, 其中保存價值較高的民居380多處,如開創了票號事業的雷履泰故居、張興邦故居、侯殿元故居和百川通、日升昌票號店鋪等。
平遙古城有著享譽世界的古建筑文化遺產,當然也保留了許多有文化、懂傳統的能工巧匠,他們是建筑文化的真正傳播者,平遙古城的各類建筑錯落有致、巧妙結合、精雕細琢,無不是當地能工巧匠對山西本土建筑文化的充分體現。正是他們將傳統文化加以保留并發揚光大。這里還有各種依附于建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剪紙、木板年畫、炕圍畫、面塑、皮影、雕刻、陶瓷、舞蹈、民間鑼鼓、地方戲曲等。
二、旅游業對平遙古城經濟的貢獻
旅游產業的社會化程度高、綜合性強、極具發展潛力,是一大新興產業、朝陽產業和可持續發展行業。旅游產業的發展程度是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標志。平遙古城的名勝景點、旅游資源十分豐富,資源品位高,具有極高的歷史保護價值、文化發掘價值和旅游開發價值。
自2000年到2003年, 平遙古城的門票收入和旅游綜合收入一直保持著同步增長的速度,接待游客由42萬人次增加到155萬人次,增長217倍;旅游總收入由4800萬元增長到2102億元,增長312倍。2004年,古城的門票收入達到4729.98萬元,比上一年增長106.6%;旅游綜合收入3.9 億元,比上一年增長74.1%。旅游綜合收入占縣GDP的比重從1997年的0.96%,增長到2004年的16.6%。
三、旅游業對平遙古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貢獻
1.旅游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
民族民間文化是旅游產業開發的基礎和賣點,越是有著悠久歷史和傳統文化的旅游地越能吸引游客的目光,傳統的非物質類文化遺產則更是旅游開發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非物質類文化對于旅游來說吸引力更大,因為比起物質文化,它們更容易失傳,更加隱秘,不易被外人知曉。隨著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認識的深入,將其列入旅游產業開發計劃,是搶救、保護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舉措。
旅游業的大力開展可以解決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所面臨的各種實際問題,以緩解政府壓力,解決資金壓力,真正地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市場運作化,以利益機制調動對非物質類文化的自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比物質類遺產更加珍貴,因而更能受到游客的歡迎,能夠為旅游經營者、為社會帶來巨大的旅游效應和經濟效益。在發展旅游、拉動經濟的同時,促使所有的人自覺地加入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列中來。
現在全國各地都流行著申報熱、開發熱、文化熱,紛紛發掘本地優秀的非物質類民間文化遺產,開發旅游資源。旅游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直接使得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宣傳、學習和交流,這樣不但擴大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社會中的影響力,而且大大地增強了人們的保護意識。
2.旅游業促進了平遙古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旅游業的大力發展直接促進了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而這種保護是最直接的,不需要政府立法、投入資金、強行保護,而是靠商業、旅游業帶動,每個生活在這里的人都愿意把各種民俗開發利用起來,因為這可以給他們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筆者在這里見到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在剪紙,她旁邊擺滿了自己的作品,還有自己出的剪紙書籍,旁邊則圍著一大群游客照相,也有不少晚輩在向老人討教著剪紙技法。相比之下,在一些沒有發展旅游業的農村,地方剪紙技藝都大多在老一輩藝人手里消失殆盡,失傳于世。
平遙古城旅游業的開展還帶動了其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如面塑、手工漆器、皮影、雕刻、戲曲等,這里有很多當地人自己開的傳統小作坊,筆者見到一位畫面塑的小姑娘在現場制作,她先用鉛筆在石膏面具上勾線,然后用毛筆顏料上色。速度非???,線條很漂亮,色彩也很絢麗,其手法的純熟度不輸于任何一個藝術院校的學生。平遙古城建有手工漆器博物館和許多手工漆器作坊,手工漆器被稱為平遙三寶,是用手工將雕刻過的木器進行打磨,工藝繁瑣耗時,成品光滑锃亮。這里的匠人將這一傳統技藝完全保留下來,不但博物館里有匠人現場演示漆器的做法,而且鎮上的小作坊主也在出售著自己加工的各種漆器工藝品。正是靠旅游業為紐帶,將這些文化遺產保留下來,并發揚光大。
在平遙古城,被保護下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了這些,更重要的是關于晉商文化的解讀和傳承。走在古城里,經過各個博物館、票號,你都能無時無刻地感覺到晉商文化的存在。這里每個地方,大到一個招牌,小到一聲吆喝,都滲透著曾經晉商所取得的輝煌成就,都滲透著當地人深深的優越感和自豪感。梁啟超曾經對晉商作過這樣的評論:“鄙人在海外十余年,對于外人批評吾國商業能力,常無辭以對。獨至有此歷史、有基礎,以繼續發達的山西商業,鄙人常以自夸于世界人類之前?!痹谀壳笆澜缃洕蟀l展的浪潮中,這種自豪感無疑對發展地方經濟是大有裨益的,我們不但應該保護更應該弘揚光大。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環境下,大力發展旅游業可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利用市場經濟的利益驅動,將這一嶄新概念真正地貫徹人心,使每個人都自覺地加入到這個行列中來。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3-0-01
一、引言
隨著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國家宏觀調控的力度加強,對于之前一直如火如荼、勢如破竹的房地產企業形成了很大的沖擊,房地產行業的實際利潤空間被不斷的擠壓;同時,2016年5月1日在金融業、建筑業、不動產業和生活服務業“營改增”政策的出臺,也給房地產行業提出了不小的挑戰?!皶r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房地產企業的管理者們不得不重新考慮管理方法,向管理要效益,因此,全面預算管理問題就越來越引起管理者重視,被提到了一個新高度。不同于其他的生產性企業,房地產行業具有開發周期較長、涉及部門較多、資金投入龐大的特點,其全面預算管理要從其全局的高度出發,來考慮和執行其經營計劃和戰略發展的目標,逐層分解、量化其目標效益,使各個部門、每個員工都明確其目標責任,全面合理的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二、房地產企業全面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預算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雖然全面預算管理已經被許多房地產企業所接受,也在實際中有所應用,但是大部分的企業雖然有預算編制,但是卻沒有明確的預算管理制度和責任劃分中心。一些企業僅僅是把預算當成是財務一個部門的工作,并沒有明確劃分每個部門、每個員工在實際預算中所應該起到的作用和責任,這就使得全面預算工作變成了財務部門的單槍匹馬,不能從每個部門、每個細節更加完善和周全的進行預算編制,各部門在預算過程中互相推諉,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預算流程體系,造成了與實際工作的嚴重脫節。
2.預算執行情況不樂觀、力度不夠,未與業績考評掛鉤
房地產企業預算數據冗雜、來源較多、信息量大,企業無法時時掌握最新的準確數據及各個部門的實際執行情況,不能有效控制和及時更正實際工作中與預算指標的偏差。預算指標下達到各部門也僅是一個計劃的頒布,未能實現與各部門、具體人員的業績相掛鉤,即使沒有達到預算規定的指標,企業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處罰規定,最終也會被“財務預算指標太高、大家都已經努力了”等說法動搖,而其最終結果就是不了了之。這就導致房地產企業的全面預算成為了擺設、徒有虛名,久而久之人們也就不再重視。
3.全面預算的編制與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相脫節
大部分的房地產企業所說的全面預算都是年度預算,根據企業實際房源的剩余情況,從銷售部開始,制定全年的銷售計劃;工程部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制定本年度的付款計劃;其他的相關部門進行全年的費用預算,然后到財務部進行匯總。這樣做出來的預算只是單純的估算了當年的預算情況,而忽略了房地產企業長遠的戰略發展目標,一般房地產企業的的戰略目標都是五年至十年。多數部門在編制預算時都沒有做出與企業戰略發展目標一致的長遠打算,造成了全面預算與企業的實際戰略發展目標相脫節。
三、房地產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優化的建議
1.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嚴格劃分預算責任中心,無論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都要逐級分解,明確各個部門、各個人員的責任,實行預算責任制,責任到崗到位,使得全面預算的編制與執行任務明確的落實到企業的每一個員工的身上。同時,要讓所有參與到預算編制與執行當中的每一個員工都明確編制的流程、做到心中有數,保證公司的預算工作在一個有秩序的環境中有條不紊的進行。而且要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交流與溝通,保證最后匯集到財務部門的數據都是最新、最準確的,確保預算的編制保質保量。
2.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跟蹤,設定績效考核標準
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時時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嚴密的跟蹤、掌握,各部門也應根據本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按季度、半年度、年度進行部門內通報并向財務部門進行匯報,企業應該根據相應時點預算的完成情r進行績效考核,設定相應的獎評機制,把年度預算的完成情況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對保質保量完成年度預算的員工和部門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表彰,并給予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的獎勵;對于預算未能及時執行的部門和員工要及時作出處理決定,根據未達標的情況進行部門或者公司范圍內的批評和懲罰。
3.把握好年度預算與企業戰略發展目標的關系
房地產企業的業務發展方向應該在企業戰略發展目標的基礎上進行制定,選擇適當項目,編制合理的項目預算。企業的計劃管理是通過預算管理來反映的,而后再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這樣才能保證企業正確的發展方向。因此,房地產企業在進行全面預算之前要進行嚴密的市場調研和數據分析,牢牢掌握房地產行業的市場發展動態以及自身企業的資源情況,進而依據對這些數據的分析為企業設定出一個長期的發展目標、制定戰略發展目標。然后,公司的財務及其各個部門再以該戰略目標為依據,制定與其緊密相連的全面年度預算。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遭遇如此“寒冬”的情況下,如何做好全面預算就變得尤為重要。房地產行業是一個生產經營具有較大復雜性的產業,因此,企業要對其自身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認識,要時刻把握好其現實的情況,從實際出發,對其全面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刻的分析,運用合理、科學的方法提高和優化全面預算管理制度,以期更好地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迎來下一個蓬勃發展的“春天”。
參考文獻:
一、國內外風電產業發展現狀
由于我國風電產業起步較晚,基礎工業較薄弱,尤其是江蘇鹽城地區風電產業發展起步更晚。風電產業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風電產業鏈上下游協調能力比較薄弱,合格的關鍵部件供不應求,嚴重制約整機產能的釋放。其次,行業缺乏總體戰略發展規劃、深度協助和資源整合,產業發展比較混亂,效率低下,規模效益不夠明顯。市場競爭過度,勢必造成產業資源浪費。
因此,產業整合提升風電產業整體競爭力已是刻不容緩。本論文從風電產業培育機制入手分析鹽城風電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基本問題,并提出相關對策。
二、風電產業形成條件分析
本論文從產業價值鏈整合的角度,分析尋求鹽城風電制造業發展的模式,從風電產業發展軌跡的角度,就如何發揮當地區位、人力資源、產業基礎等方面優勢,適應整體產業發展大環境,分析區域內部能力、外部環境,使鹽城風電設備制造產業鏈條的價值得到充分發揮,優化當地產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探索當地風電設備產業發展戰略與發展模式,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同時可以將此研究方法推廣運用于當地其它新興產業的發展研究,從產業價值鏈的角度探詢促進當地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地方政府在指導區域內行業發展,確定區內產業布局提供一定的方法和理論支持。
三、風電產業培育模式研究
在風電產業鏈中,風電設備是風力發電的裝備保障。風電設備制造業處在產業鏈的上游,是整個風電產業鏈的核心。因此,風電產業鏈的培育,關鍵在風電設備制造業。
從產業培育模式選擇的角度看,建立有效的產業培育組織形式,是溝通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楸紐和核心。縱觀國內外產業發展的情況,從微觀組織結構層面上分析,產業發展模式主要有一體化(集團化)模式和有限聯合模式之分,從技術創新的途徑上看,又有自主開發、引進改造、二次創新模式等的區別。
1.一體化與有限聯合模式
有限聯合模式是一種自由組合模式,區別于一體化(集團化)模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這種聯合不是通過產權形式實現的,而是建立在相對松散的契約形式之上,聯合的緊密程度較低,一般適合于中小企業之間,或者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之間進行的聯合。雖然有限聯合模式發展到極端,便成為一體化(集團化)模式,但這種模式有著自身的優勢:既保證了聯合單位的自主性,又保證了聯合形式靈活多變,可以避免一體化(集團化)模式控制過嚴、統得過死的弊端。
2.自主開發模式與引進改造模式
二次創新模式是建立在技術引進基礎上的一種技術創新,可以說是引進改造模式的進一步深化。二次創新通常包括引進、模仿、消化吸收、改進創新四個階段,其發展的動態規律一般是:在引進技術之后,先從加強引進技術的模仿和轉化入手,通過工藝創新,制造出相當標準的、無差別的產品,以盡快打入市場;在進入消化吸收階段,將自身技術與引進技術相互融合,從工藝創新逐步轉向產品創新,批量生產標準化、系列化的產品,以迅速減低制造成本,擴大市場占有率;在經過消化吸收,技術能力得到提高之后,二次創新過渡到改進創新階段,產品創新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從而實現產品范圍、系列的擴大和產品的多樣化。
四、鹽城風電產業培育機制研究
1.加強對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業有效保護
目前,風電強國的許多經驗都值得學習。如丹麥、德國等國際風電領先國家都通過組織和支持基礎技術研發、示范項目以及提供優惠財稅政策等手段,支持本國風電技術的創新。我國加強對風電設備制造業的保護,特別需要制定并具體實施財稅支持政策,可以借鑒德國的經驗持續支持具有一定規模的風電示范項目,在要求風電設備制造商和風電場運營商承擔或配合開展風電機組測試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對這些項目的風電機組提供稅收返還。也可以借鑒丹麥的做法,對使用自主風電設備的風電項目提供長期的融資和擔保貸款,減低使用國產設備的運營風險。
2.不斷拓寬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業培育和發展之路
保護雖然是幼稚產業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但保護總是有階段和有限度的。保護的目的不是為了拒絕競爭、強化壟斷,幼稚產業成長和興盛的關鍵取決于產業自身發展能力的提高。因此,從產業發展的規制角度看,選擇有效的幼稚產業培育模式,加強和完善幼稚產業的培育機制,才是促進幼稚產業成長和發展的根本。
【參考文獻】
二戰后,國際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發達國家間貿易尤其是產業內貿易大幅增加;美國經濟地位下降;產業組織理論興起。一些西方經濟學家運用產業組織理論來研究國際貿易問題,從而形成了“新貿易理論”(New-TradeTheory),極大地推動了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其核心內容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基本理論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包括利潤轉移理論和外部經濟理論。
(一)利潤轉移理論
利潤轉移理論主要包括關稅抽租論、 戰略性出口補貼與 R&D 補貼和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
1. 關稅抽租論
布蘭德(J.A.Brander)和斯潘塞(B.J.Spencer)在其1981 年的論文《Tariffs and the extraction of foreign monopoly rents under potential entry》中指出: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中,在存在潛在進入時,一國主導企業便會做出令對手信服的行動(如過度投資)來迫使其退出市場。而政府可以配合主導企業設定關稅以限制外國企業的進入,最終將迫使外國企業減少產量或退出市場,從而將外國利潤轉移到本國。
2. 戰略性出口補貼與 R&D 補貼
(1)Cournot 競爭方式下的出口補貼
Brander和Spencer(1985)在研究戰略性出口補貼與 R&D 補貼的Cournot 雙寡頭模型時指出:兩個企業將形成Nash 均衡,本國企業產出和利潤增加,外國企業產出和利潤減少。政府的最優政策是出口補貼。
(2)Bertrand 競爭下的市場均衡與政府最優政策分析
Eaton和Grossman 在《 Optimal Trade and Industrial Policy under Oligopoly》一文中研究指出:在 Bertrand 競爭中,如果本國政府征收出口稅,將使本國企業獲得更多利益。
3. 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
1984年,克魯格曼在《Import Protecti
on as Export Promotion:International Com
petition in the Presence of Oligopoly and Economics of Scale》一文中證明:當存在“規模經濟”時,對國內進口競爭產業進行保護,可幫助其擴大市場規模,促進出口,轉移國外利潤。
維納鮑斯(Venables,1984)的研究表明:關稅和補貼既可增加本國政府收入,還能使外國企業在本國市場上更為不利。
(二)外部經濟理論
外部經濟理論包含技術外部經濟與貨幣外部經濟兩方面。技術外部經濟指的是公司從本行業或關聯行業的技術溢出(Spillover)和干中學(Learning by doing)中獲得免費的技術和知識;貨幣外部經濟指的是公司從產業集聚中獲得成本的下降。
外部經濟理論認為,政府對存在巨大“外部經濟”的產業進行保護,既可提升其競爭力,還能促進關聯產業的發展從而有益于整個國民經濟。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新發展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極大地改變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思維方式,但該理論非常復雜,約束條件極其苛刻,實踐中也遇到諸多問題。其中,最大的障礙莫過于“信息不對稱”。為此,一些學者對模型進行了適當修正。
(一)信息不對稱與企業競爭方式
1996年,Maggi在論文《Strategic Trade Policies with Endogenous Mode of Competition》中指出,生產規模上的競爭實質是企業先在生產能力上做出承諾,然后再來決定成本和競爭的條件,即Maggi將產出視為一種不完全的承諾,從而尋找到一種獨立于企業競爭行為的政府政策――即使政府無法掌握企業參與競爭的完全信息,僅通過對企業的生產規模給予對應的補貼,就能獲得本國福利的增加。
(二)戰略性 R&D 補貼
在1992年和1994年,Bagwell與Staige在戰略性R&D 補貼模型中加入“不確定性”因素進行研究得出:企業進行R&D 投入實質是一種戰略替代,由于產品市場中存在顯著的規模經濟效應,如果企業面臨的是寡頭競爭,而且市場規模經濟較小,那么在可控的風險內進行R&D 補貼是可取的。如果該行業中本國的企業超過一家時,那么本國的福利將因企業過度投資所產生的負外部效應而降低。因此,為了讓社會福利達到最優,政府就必須遏止企業的過度投資,此時比較好的方法是政府向企業征收校正性的稅收。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與信息不對稱
Brainard 和 Martimort 的研究表明:由于在處理信息不對稱和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的成本高昂,政府沒有足夠的動機和能力來對本國的高水平產出做出承諾。那么,如何做到既能提高企業的競爭優勢和戰略地位又能減少企業在信息不對稱下的尋租行為,政府必須在這兩個目標上進行決策以形成均衡。而當引入雙邊干預時,戰略性貿易政策的事前承諾便重新得到了強化,企業虛報成本的動機減弱。
(四)戰略性貿易政策與委托-
2000~2005年,美國學者Miller和Pazgal通過建立博弈模型來研究戰略性貿易政策與企業中存在的委托-關系:首先是政府制訂補貼企業的方案,然后企業所有者根據政府的補貼方案來制定企業的激勵機制,最后由企業經理人根據前兩個目標來制定相應的市場戰略并在第三國與競爭對手進行競爭。Miller和Pazgal認為,均衡取決于經理人的行為,而不受市場競爭方式的影響;只要企業的所有者給予經理人一定的激勵,便能實現最優貿易政策只取決于產品的性質而不受制于企業的競爭方式。此時,政府的最優決策是對互補性產品征收進口關稅,而給予替代性產品補貼。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新評價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是一種新貿易保護政策
1. 戰略性貿易政策適應戰后美國經濟形式變化的需要
二戰后,美國相繼實施了“自由貿易政策”、“公平貿易政策”和“戰略性貿易政策”。本文僅對美國的“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行分析。
(1)克林頓時期美國的戰略性貿易政策
克林頓時期美國實施以“國家出口戰略”和“公平貿易政策”為核心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實質是強化政府干預,大力扶持主導產業,積極擴大出口。
一是國家出口戰略。減少對出口的管制;完善政府協助企業出口的機制;實現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融合;大力開發新興市場;拓展對外貿易空間,推動雙邊、區域、多邊貿易協定。
二是公平貿易政策。強調貿易政策的規范化、法律化:以“1988 年綜合貿易法”和“301 條款”來管理進出口貿易,并以此為法律依據來打開他國市場。
(2)小布什政府的戰略性貿易政策
小布什時期,美國政府的對外貿易政策主要是以“競爭性自由化”為核心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對國內戰略性產業進行扶持和保護,以期通過戰略性產業的擴大出口來增加本國的就業和促進本國經濟的增長。這些受惠產業包括高科技服務、電腦、半導體、環境保護、通信等。
因此,從實踐上看,戰略性貿易政策既是一種產業政策,又是一種新型保護貿易政策
2. 戰略性貿易政策與重商主義、幼稚產業保護學說一脈相承
(1)都是針對貿易困境而提出的
重商主義是通過分析西班牙的貿易困境而提出的,目的是擴大貿易順差來增加生產。幼稚產業保護學說是基于美、德無力面對英國工業制成品強大競爭背景下而提出的,目的是對國內幼稚產業進行保護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也是在美國受到西歐和日本的產業沖擊時提出來的,其目的是政府對“戰略性”產業進行保護,以獲得更多的規模效應和外溢效應。
(2)都以獲得規模經濟和外部效應為目標來選擇保護對象
在“規模經濟”方面,李斯特曾指出,對國內幼稚產業進行保護,可以降低生產成本,獲利規模經濟,最終提升國際競爭力。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以規模報酬遞增為假設提前,通過保護本國企業,幫助其擴大經營規模,獲得規模經濟效應,實現利潤的轉移。
在“外部效應”方面,由于幼稚產業初期通常得不到完全的補償,政府只有對幼稚產業進行保護才能促進其發展。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也強調對存在巨大外部效應企業的保護,擴大其生產規模,降低成本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從而促進本國經濟增長。
(3)在政策上更具有戰略性
從政策目標看,保護幼稚產業是通過暫時保護本國幼稚產業以實現進口替代。但由于受保護的幼稚產業還缺乏國際競爭力,成本高,而又不能從國外進口同類商品。因此,但在實施幼稚產業保護措施的初期,本國的福利將會減少。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目標是出口促進,以實現外國壟斷利潤的轉移。因此,不存在利潤的喪失期。
從政策措施看,保護幼稚產業的政策選擇主要是關稅。而戰略性貿易政策則以關稅保護與產業支持相結合一,以產業支持為主。
可見,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思想來源于重商主義和保護幼稚產業論,且具有更大的隱蔽性、進攻性與掠奪性。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是國際壟斷資本主義政策
20世紀80年代后,人類社會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期,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資本為了獲得更多的超額利潤,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把國家權力運用到國際市場。他們通過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大規模的擴張。由此,世界市場的爭奪方式日益變成了跨國公司間的寡頭競爭。戰略性貿易理論正是以跨國壟斷公司為基本的研究對象,認為一個國家如果擁有更多的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跨國公司,就能在國際市場中獵取更多的利益。
同時,政府還積極對這些所謂的戰略性企業進行各種保護,以增加其國際競爭力,幫助其積極進行海外擴張,從世界范疇內獲取壟斷利潤。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是一項國際競爭政策
進入21世紀,經濟全球化促進了生產要素進行大規模的跨國移動,從而改變了一個國家的要素稟賦結構,一國傳統的比較優勢再也不可能是一種靜態比較優勢。同時,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再可能脫離世界市場而獨立存在。因此,一個國家要在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中獲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須把靜態的比較優勢轉變成國際競爭優勢。比較優勢體現的是國家間要素稟賦結構和不同經濟部門間勞動生產效率的相對差異,因此比較優勢是一種潛在的優勢;而競爭優勢則體現了國家間同一經濟部門的生產效率上的絕對優勢,因此競爭是一種現實的優勢。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一項全球競爭政策,通過保護本國戰略性產業,促進本國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以此來拉動本國經濟增長。
四、結論
戰略性貿易政策在理論上強調政府對貿易的干預和對別國利潤的“轉移”。在實踐上,是美國政府出于自身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進行的保護性干預。從貿易理論的歷史沿革來看,戰略性貿易政策不僅延承了重商主義和幼稚工業保護論,且更具隱蔽性、攻擊性和掠奪性,是一種新貿易保護政策,是一種國際壟斷資本主義政策,是一項國際競爭政策。
戰略性貿易政策雖對我國經濟貿易發展有一定借鑒意義,但因其苛刻的約束條件、“以鄰為壑”的掠奪本質,且與WTO主導的公平自由貿易原則相悖,所以在參考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時還需慎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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