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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原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先以項目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評價和財政部門評價三者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推進我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進部門(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組織方式
項目評價的組織方式主要有:項目單位自評、主管部門組織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等。
(一)項目單位自評
項目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要求組織自評。
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非跨年度項目,在預算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自評。對于實施范圍內的跨年度項目,在每個預算年度結束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要對績效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該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要對績效總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項目單位應在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報告及相關資料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直接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二)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可選擇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
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績效情況、評價人員和評價報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門應在評價結束后20天內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在評價結束后應及時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同級政府或上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對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四、評價機構及委托
(一)評價機構包括:
1、由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內部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評價組;
2、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的專家組;
3、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等。
(二)社會中介機構的委托應在全省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中選擇,專家的聘請優先從績效評價專家庫中選取,并可邀請人大、政協等部門參加。
(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的,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簽訂委托協議。
(四)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專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請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具體指標設置
(一)對于納入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項目單位在申報年度部門預算時,必須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項目的預期績效目標及能體現績效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應盡量細化和量化。
(二)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應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應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六、組織管理
(一)財政部門負責制定績效評價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統一組織和規劃績效評價工作,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負責擬定本部門、單位績效評價具體實施辦法,并商財政部門確定。
(二)項目單位應按規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及時提交自評報告。對被列入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年度評價計劃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積極提供反映項目績效的相關材料,做好指標體系設置和績效評價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本部門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并將項目單位自評情況和主管部門評價情況統一匯總。主管部門的評價計劃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報財政部門,匯總情況應在每年2月20日前上報財政部門。
(四)財政部門應加強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監督和檢查主管部門和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選擇若干項目直接組織實施績效評價。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年度項目評價計劃和項目評價開展情況匯總后上報上級財政部門。
七、工作規范
(一)被評價單位要積極配合評價機構的工作,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二)評價機構對被評價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業務文件等負有保密責任,對出具的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負責。
(三)參與評價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被評價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評價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種原因可能影響評價人員作出獨立、客觀和公正評價的,評價人員應當主動回避,評價單位和被評價單位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八、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和調整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對于跨年度項目,在項目單位報送自評報告之前,財政部門可暫不撥付資金。
(三)績效評價結果是政府對主管部門和單位實施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財政部門核定部門預算的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先考慮;對于無正當理由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或績效差劣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對于跨年度項目,財政部門依據項目評價結果提出后續資金安排或撥付的意見,經批準后可調整支出預算。
(四)對于項目評價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應督促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落實整改。若發現財政違法行為的,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20*〕427號)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績效評價結果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其中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的評價結果應報區政府主要領導閱示,績效評價結果差劣的要進行通報。
然而,財政部全國重點會計課題《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數研究》2014年一組調查數據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對內控法規的熟悉程度,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工作者對內控整合框架、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均不到20%;企業進行內控自評,除評價指引中制定評價方案、組成評價小組、實施現場測試、匯總評價結果、編報評價報告五個基本步驟之外,尚未出臺可參考的實施細則。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還處在摸索完善階段,如何有效開展內控自評工作,出具一份高質量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對企業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
本文將基于一家A股上市公司自實施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來,2012-2014年度連續三年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實踐,從流程管理角度談有效開展內控自評工作的線路。
首先,由公司熟悉內部控制知識的專業人員繪制內控自評工作全面開展的流程圖。以流程圖形式向公司管理層和參與評價工作者清晰地展示內控自評工作全過程,流程圖越細越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增強評價人員對內控自評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指導其完成評價活動中各項工作。詳見后附企業內控自評工作流程圖表。
其次,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進行立項,指定項目負責人,制定并審批評價工作方案。內控自評是否需要進行立項,我國監管部門的規范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可根據內部管理規定執行。但實際上,內控自評立項與否不是可有可無的程序,通過嚴肅規范的立項程序,明確企業內控自評的總體目標、基本要求和企業各部門各自職責、了解管理層對內控自評工作的期望、獲得管理層的支持與承諾,對內控自評的有序開展是很有必要的。立項階段需要完成三件事:確定評價標準、繪制內控自評項目實施流程圖、制定并審批評價方案。
評價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確定評價范圍;2)確定評價標準;3)確定評價工作方式;4)評價時間安排;5)確定評價工作組成員及分工;6)確定缺陷認定標準;7)缺陷整改要求與跟蹤;8)明確內控自評工作流程。內控自評方案需要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方案中評價范圍的確定,企業可以在參考日常內部控制監督結果、企業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結合行業特點對標應用指引進行確定;評價標準是內控自評工作的具體依據,一般是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為起點,以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手冊》為評價標準。需要指出,當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手冊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時遵循國家法規。
第三,立項方案獲得管理層的審批后,做好內控自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胺彩骂A則立不預則廢”。評價準備是內控自評項目有效開展的最重要環節,對保證內控自評有序進行具有基礎性、指導性和決定性作用。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有:1、設計評價工作底稿。評價工作底稿的設計可以考慮設計檢查清單、評估問卷等各種形式;2、確立評價工作組成員名單。在選定評價小組成員時,確保這些成員最熟悉公司業務流程,最了解部門及公司風險,并能針對缺陷提出很好的改進或完善建議;3、對評價工作組成員恰當分工。分工把握以下幾條關鍵原則:專業背景和能力對與分配工作相匹配原則、最少資源最大效用原則、評價組成員對本單位的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實行回避原則;4、做好詳盡的時間計劃。時間計劃一般根據評價范圍、業務流程涵蓋測試期間、需要抽取的樣本量等因素制定,時間計劃中應該包括項目關的鍵時間點,以及關鍵時間節點總控表;5、組織評前培訓。參與內控自評的成員,除內部審計師,大多數人并不是內部控制的專家,需要由熟悉內控自評流程的專業人員對參與者進行動員與溝通培訓。評前培訓中需要解決幾個問題,讓小組成員理解評價流程;掌握評價測試的方法;知悉工作底稿如何填寫。
第四,對內控自評項目實施過程加強督導管理。在進場評價前7個工作日下發正式評價通知,通知文件至少包含經審批的評價方案、評價小組成員名單、評價工作期間、所需資料清單等必要內容。除被評價單位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與本單位相關的內控手冊、業務表單等之外,評價工作組也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包括訪談問卷或提綱、時間計劃表等資料。在評價工作開始進行前1個工作日,評價小組組織進場討論會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參會者。盡管進場會議并非必要程序,但是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需要全公司協作配合才能完成,進場討論會能夠有效地解決評價組成員與被評價單位的對接,有利于項目順利開展。
基于流程管理的企業內控自評,核心工作是對內部控制測試,其中控制環境和控制手段方面的測試,一般通過詢問、訪談、問卷等方式進行;控制活動,也就是業務流程內部控制測試包括健全性測試和設計有效性測試一般通過穿行測試;運行有效性測試通過觀察、重新執行、抽樣檢查等方法來完成。
內控自評項目負責人需要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自評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實施監控;每周復核評價小組成員的測試底稿,每周召集評價小組碰頭例會,及時了解掌握跟進評價工作進度和解決評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內控自評工作結束,需要與被評價單位進行退場溝通。
第五、內控自評報告階段管理。內控自評項目結束后,項目負責人需要匯總評價底稿擬定報告,同時匯總缺陷進行缺陷整改跟蹤管理。評價小組成員的工作底稿經評價小組組長審核后,提交企業內控自評項目的立項部門。一方面,由項目負責人對評價工作底稿二次復核,匯總評價結論,起草年度內控自評報告。需要指出,年度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報告應該綜合內控自評項目的評價結果和企業內部控制監督部門日常監控中的審計發現匯總出具。管理層審核、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審批內控自評報告。按照監管機構要求披露內控自評報告。
第六、缺陷認定、審批與整改。在起草評價報告的同時,另一方面,評價工作組匯總公司控制缺陷,項目負責人召集評價組成員、評價工作小組組長召開評價總結會,依據前述經公司董事會審批的缺陷認定標準,分析缺陷,初步判定缺陷等級;報公司管理層審批缺陷認定情況。由企業管理層責令被評價單位限期整改落實(整改期限根據缺陷性質和整改難度綜合考慮確定,一般的做法是3個月整改期),并指定公司內部控制監督部門跟蹤檢查。內部控制監督部門可以根據年度審計計劃適時安排整改落實審計。
第七、實施內控自評后評估。企業內控自評項目結束后,由項目負責人、評價小組成員、被評價單位對評價項目實施過程和評價結果打分后評估。后評估包含三個維度:評價小組成員的意見反饋表打分;被評價單位的意見反饋表打分;項目負責人的自我總結表打分。根據打分結果完善修訂次年內控自評項目實施方案計劃,形成年度內控自評工作良性循環。
如前所述,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一個持續實施、涉及面廣、專業知識要求高的系統工程,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的的五個步驟只是基本程序,內容很簡練,在實踐中可操作性模糊,企業需要針對自身組織架構等特點,制定精細化的內控自評實施方案,并以流程管理的方式逐項落實。
基于流程管理開展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優點在于:將流程鏈條管理理念貫穿內控自評始終,通過立項、立項審批、前期準備工作、實施過程、項目報告、評價缺陷整改、項目后評估等關鍵節點串聯起來,將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工作落到實處,夯實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質量,提升上市公司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水平,提升企業在市場的競爭力。對我國企業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具有借鑒和指導意義。
同時,基于流程管理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在企業落地生根,還有需要完善之處。如,由于更多的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并未納入績效考核體系,這就使得內控自評工作成果不能有效鞏固和利用,評價缺陷整改不徹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流于形式。
(作者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 張慶龍《如何成為明日勝任的內部審計師》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筑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 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 各級建筑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 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 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 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 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于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注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并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筑施工企業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匯總表;
(四)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匯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后,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下發《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 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 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 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荚u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復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匯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 建筑施工企業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 建筑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 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 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 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 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匯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并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 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將轄區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陜西建設網公布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 對于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周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周期計起。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則。即把財政支出行為及其過程的實際情況,通過對其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較和評價分析,判斷支出的行為過程和執行的業績、效果優劣。經濟性、效率性與有效性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統一整體。
(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以定量分析為主,定性分析為輔,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項目的財務數據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過對項目支出的全面、綜合因素分析,結合相關專家的意見,與定量分析共同評價支出項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準確反映支出的實際績效。
(三)真實性、科學性、規范性原則。真實性是保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公正客觀的基礎,科學性是以項目的實際情況為主,兼顧國家、國際比較標準,將預算標準和實際相結合,普遍適用和個別選擇相結合,充分考慮財政支出的特點和運作過程,以真實反映和衡量不同資金使用受益單位(部門)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能力。規范性是評價行為和結果始終貫穿和反映財政資金運作的全過程,強化、規范公共支出項目的選項、審批、監管、審核功能,增強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責任制,使績效評價對公共支出和預算管理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較法。針對財政支出確定的目標,在目標效益額相同的情況下,對支出項目中發生的各種正常開支、額外開支和特殊費用等進行比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為優。
(二)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通過比較財政支出所產生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的目標,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標的因素,從而評價財政支出績效。
(三)攤提計算法。研究某項支出通過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時限,即計算投資回收期或投資風險。攤提時間越短,風險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項公共支出不易觀測或計算其效益大小的情況下,可采取比較多個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評價和選擇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過列舉分析所有影響收益及成本的內外因素,綜合分析評價的方法。
(六)歷史動態比較法。將歷史上各時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則和類別分類排列,分析比較,確定公共支出效率變化的情況。
(七)橫向比較法。將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項目通過比較其在不同地區間的實施執行情況來分析判斷支出的績效。
(八)專家評議與問卷調查法(公眾評判法)。通過若干相關領域的專家對財政支出績效進行分析,同時,設計不同的調查問卷,發給一定數量人員填寫,最后匯總分析各方意見進行評價判斷。
(九)財政部、省財政部門制訂的其它方法。
在實施績效評價時,根據支出項目的不同情況可以只采用一種方法,也可以多種方法同時進行。
三、指標體系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基本(通用)指標,一類是個性(選定)指標?;局笜税ɑ矩攧罩笜恕遥▏H)通行指標、公眾關注指標等被普遍應用在公共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個性指標是在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后,通過了解、收集相關資料、信息,結合評價對象不同特點和目標來設置(選定)的特定指標。
個性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和修正指標??冃е笜烁鶕斦С龅牟煌δ芎皖愋停瑫r兼顧績效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分為九大類,每類設立支出類型評價“指標庫”,針對不同項目的績效評價內容選取一定比例的指標。為滿足評價工作的要求,還可以結合具體需要臨時設置一些補充指標(績效評價指標及計算公式詳見附件)。
四、組織管理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財政、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分級實施。財政部門作為財政預算分配的主體,負責安排各項財政支出并對財政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評價標準,統一規劃評價工作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各主管部門、支出項目單位是財政支出評價工作的具體組織者,負責本部門、本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日??冃гu價,由省財政廳組織實施;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要項目,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牽頭單位或由省財政廳、審計廳、監察廳共同組織實施;對省直部門或一級預算單位的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由省人事廳、財政廳會同審計、監察部門組織實施。
進行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邀請各級人大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五、工作程序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嚴格、規范的工作程序,從而減少誤差,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準備
1、績效目標申報。
(1)財政基本支出的績效目標,包括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確定。
(2)預算單位在申報支出項目時,必須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明確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預算數額較大或者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可行性方案必須有科學的論證和專家意見。
可行性方案中,績效目標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概況、項目必要性、項目所要達到的預期績效目標、前景預測、條件論證、內容和規模、資金來源渠道及比例、資金使用進度、相關經濟社會效益等。
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申報必須按《廣東省省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試行辦法》(粵財預[*]63號)規定的申報條件、程序和規范文本格式申報。省級部門(單位)在報送預算支出項目申報材料時,加報一份給省財政廳績效評價部門備案。省財政廳對省級部門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要進行嚴格的審核。一般性支出項目可以按規定的例行程序審核,重大項目可由省財政廳組織成立專家組進行評審。
2、確定評價對象,下達評價通知書。根據公共支出績效目標以及績效預算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確定評價目標和對象并下達評價通知書。評價通知書應載明評價任務、目的、依據、評價人員、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3、成立評價組織機構。確定評價目標后,應根據目標的具體情況,成立評價組織機構,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評價實施方案、選擇委托評價機構,審核評價結果報告。
4、制訂評價實施方案。評價組織機構根據評價工作規范,針對評價對象,擬定評價工作具體方案,成立評價工作組,選定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二)現場評價
1、收集基礎數據和資料。評價工作組根據評價工作要求,到評價對象現場采取勘查、問卷、復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礎數據和資料,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評價指標體系需要的相關資料。
2、核實、分析基礎數據并計算評價結果。評價實施機構根據被評價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核實基礎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以及指標口徑的一致性,根據實際情況對指標和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并輔助以專家問卷等定性指標的分析計算出評價結果。
(三)撰寫報告
1、形成初步評價結論。評價工作組根據計算的初步評價結果,撰寫評價分析報告,并在必要時候將初步評價結果反饋被評價單位,核實相關調整事項,評價分析報告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具體格式和要求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內容完整,分析透徹,邏輯清晰,用語準確,并報請評價組織機構審核確認或備案。
2、總結建檔。評價工作完成以后,應進行工作總結,將評價有關問題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評價組織機構,并將評價項目建立工作檔案備查。
六、分類實施
(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類型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階段執行情況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的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總體績效的評價。
(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實施主體分為部門(單位)自我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部門(單位)自我評價。
財政支出項目統一實行部門(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自評制度。
(1)項目完成后評價。所有預算項目支出完成后一個月內,資金使用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績效自我評價,并向財政部門提交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備案。
(2)項目中期評價。對跨年度項目支出實行項目中期績效自我評價制度。每個預算年度結束,項目資金使用單位都要對資金使用績效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制度,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
(3)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應該包括:與申報的可行性方案進行比較分析、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階段完成情況)、績效結果等(具體格式和規范文本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
(4)抽樣復核。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抽樣復核、審查,抽查面逐步達到每個預算年度支出項目的5%以上。
2、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重點項目評價。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篩選部分有影響和有代表性的重點支出項目進行綜合績效評價。綜合績效評價由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使用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根據各方面材料和基礎數據,對項目評價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斷,綜合專業意見,對項目支出的經濟、社會、政治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
(2)項目中期評價。對影響較大或者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由省財政廳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3)支出預算中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評價。
財政部門組織評價可以委托下一級財政部門和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
七、實施范圍和步驟
(一)重大支出項目。省級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支出項目試行支出績效評價。項目實施單位,應按《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對支出績效進行自評,上報自評報告,財政部門對自評報告進行抽查和復核。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可由財政部門委托或組織評價。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額請款。暫不實行支出績效評價,待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結合部門預算編制和部門綜合評價一并實施。
(三)跨年度支出項目。全部按《方案》規定實行自我評價。項目單位對資金使用進度和階段效果形成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對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可由省財政廳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四)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屬財力性轉移支付,納入地方預算收入綜合平衡。由接受轉移支付的地方財政部門結合各地具體實際情況組織實施績效評價。
(五)專項補助資金??梢圆扇∈∝斦块T組織評價,也可以由省委托市、縣的財政部門或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
八、結果應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包括:
(一)對項目支出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核實和抽查。逾期不報送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沒有達到。
(二)對跨年度實施中期評價的項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評價報告之前,財政部門不再撥付資金,并可以根據評價報告的結果,對長期項目資金作中期調整,以使項目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不按規定提交評價報告的,必須向本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撥款。對績效差劣的項目要進行通報,對同類項目下一預算年度不再安排資金。
(三)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財政部門可根據評價結果向本級政府報告,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處理意見,經政府批準調整支出預算。同時,提請有關部門對重點項目資金進行重點審計和事后審計,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財政和審計監督。
(四)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結果還可以判斷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準確把握財政決策和政策效應,控制財政風險。
(五)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分析診斷單位內部的管理問題和部門的主要政績水平,加強財政資金的監控,提高支出項目的管理水平。對績效良好的項目通報表揚,并對下年度的同類項目優先安排。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原則:
(一)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則。即把財政支出行為及其過程情況,通過對其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較和評價分析,判斷支出的行為和執行的業績、效果優劣。經濟性、效率性與有效性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統一的整體。
(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以定量分析為主,定性分析為輔,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項目的財務數據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過對項目支出全面、綜合因素分析,結合相關專家的意見,與定量分析共同評價支出項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準確地反映支出的實際績效。
(三)真實性、科學性、規范性原則。真實性是保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客觀公正的基礎,科學性是以項目的實際情況為主,兼顧國家、國際比較標準,將預算標準和實際標準相結合,普通適用和個別選擇相結合,充分考慮財政支出的特點和運作過程,以真實反映和衡量不同資金使用單位(部門)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能力,規范性是評價行為和結果始終貫穿和反映財政資金運作的全過程,強化、規范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選項、審批、監管、審核功能,增強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責任制,使績效評價對公共支出的預算管理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較法。針對財政支出確定的目標,在目標效益額相同的情況下,對支出項目中發生的各種正常開支、額外開支和特殊費用等進行比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為優。
(二)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通過比較財政支出所產生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的目標,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標的因素,從而評價財政支出績效。
(三)攤提計算法。研究某項支出通過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時限,計算投資回收期或投資風險。攤提時間越短,風險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項公共支出不易觀測或計算其效益大小的情況下,可采取比較多個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評價和選擇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過列舉分析所有影響收益及成本的內外因素,綜合分析評價的方法。
(六)歷史動態比較法。將歷史上各時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則和類別分類排列,分析比較,確定公共支出效率變化的情況。
(七)橫向比較法。將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項目通過比較其在不同地區間的實施執行情況來分析判斷支出的績效。
(八)專家評議與問卷調查法(公眾評判法)。通過若干相關領域的專家對財政支出績效進行分析,同時,設計不同的調查問卷,發給一定數量人員填寫,最后匯總分析各方意見進行評價判斷。
(九)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標體系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基本(通用)指標,一類是個性(選定)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基本財務指標、國家(國際)通行指標、公眾關注指標等應用在公共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個性指標是在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后,通過了解、收集相關資料、信息,結合評價對象不同特點和目標來設置(選定)的特定指標。
個性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和修正指標??冃е笜烁鶕斦С龅牟煌δ芎皖愋?,同時兼顧績效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分為九大類:一是財政基本建設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財政支農支出,四是財政教育支出,五是財政科技支出,六是財政衛生支出,七是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購支出,九是財政補貼支出。對每類設立支出類型評價“指標庫”,針對不同項目的績效評價內容選取一定比例的指標。為滿足評價工作的要求,還可以結合具體需要臨時設置一些補充指標。
四、組織管理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分級實施。財政部門作為財政預算分配的主體,負責安排各項財政支出并對財政資金使用監督,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評價標準,統一規劃評價工作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各主管部門、支出項目單位是財政支出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者,負責本部門、本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日??冃гu價,由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項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牽頭單位或由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實施。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邀請人大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共同參加。
五、工作程序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嚴格、規范的工作程序,盡可能減少誤差,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準備
1、績效目標申報。
(1)財政基本支出的績效目標,包括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確定。
(2)預算單位在申報支出項目
時,必須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明確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預算數額較大或者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可行性方案必須有科學的論證和專家意見。
可行性方案中,績效目標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概況、項目必要性、項目所要達到的預期績效目標、前景預測、條件論證、內容和規模、資金來源渠道及比例、資金使用進度、相關經濟社會效益等。
2、確定評價對象,下達評價通知書。根據公共支出績效目標以及績效預算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確定評價目標和對象并下達評價通知書。評價通知書應載明評價任務、目的、依據、評價人員、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3、成立評價組織機構。確定評價目標后,應根據目標的具體情況,成立評價組織機構,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評價實施方案、選擇委托評價機構,審核評價結果報告。
4、制訂評價實施方案。評價組織機構根據評價工作規范,針對評價對象,擬定評價工作具體方案,成立評價工作組,選定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二)現場評價
1、收集基礎數據和資料。評價工作組根據評價工作要求,到評價對象現場采取勘查、問卷、復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礎數據和資料,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評價指標體系需要的相關資料。
2、核實、分析基礎數據并計算評價結果。評價實施機構根據被評價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核實基礎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以及指標口徑的一致性,根據實際情況對指標和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并輔助以專家、問卷等定性指標的分析計算出評價結果。
(三)撰寫報告
1、形成初步評價結論。評價工作組根據計算的初步評價結果,撰寫評價分析報告,并在必要時將初步評價結果反饋被評價單位,核實相關調整事項,評價分析報告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內容完整,分析透徹,邏輯清晰,用語準確,并報請評價組織機構審核確認或備案。
2、總結建檔。評價工作完成以后,應進行工作總結,將評價有關問題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評價組織機構,并將評價項目建立工作檔案備查。六、分類實施
(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類型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階段執行情況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的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總體績效的評價。
(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實施主體分為部門(單位)自我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部門(單位)自我評價。
財政支出項目統一實行部門(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自評制度。
(1)項目完成后評價。所有預算項目支出完成后一個月內,資金使用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績效自我評價,并向財政部門提交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備案。
(2)項目中期評價。對跨年度項目支出實行項目中期績效自我評價制度。每個預算年度結束,項目資金使用單位都要對資金使用績效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制度,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
(3)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應該包括:與申報的可行性方案進行比較分析、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階段完成情況)、績效結果等。
(4)抽樣復核。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抽樣復核、審查,抽查面逐步達到每個預算年度支出項目的5以上。
2、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重點項目評價。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篩選部分有影響和有代表性的重點支出項目進行綜合績效評價。綜合績效評價由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使用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根據各方面材料和基礎數據,對項目評價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斷,綜合專業意見,對項目支出的經濟、社會、政治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
(2)項目中期評價。對影響較大或者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3)支出預算中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評價。
財政部門組織評價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
七、實施范圍和步驟
(一)重大支出項目。市級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支出項目試行支出績效評價。項目實施單位,應按《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支出績效進行自評,上報自評報告,財政部門對自評報告進行抽查和復核。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可由財政部門委托或組織評價。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額撥款。暫不實行支出績效評價,待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結合部門預算編制和部門綜合評價一并實施。
(三)跨年度支出項目。全部按《辦法》規定實行自我評價。項目單位對資金使用進度和階段效果形成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對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可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四)專項補助資金??梢圆扇∈胸斦块T組織評價,也可以由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
八、結果應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包括:
(一)對項目支出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核實和抽查。逾期不報送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沒有達到。
(二)對跨年度實施中期評價的項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評價報告之前,財政部門不再撥付資金,并可以根據評價報告的結果,對長期項目資金作中期調整,以使項目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不按規定提交評價報告的,必須向本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撥款。對績效差劣的項目要進行通報,對同類項目下一預算年度不再安排資金。
(三)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財政部門可根據評價結果向本級政府報告,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處理意見,經政府批準調整支出預算。同時,提請有關部門對重點項目資金進行重點審計和事后審計,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財政和審計監督。
我國農村公路經過十年多來的建設,極大地改善了廣大農村的交通狀況,方便了農民出行,有力地拉動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對于縮小城鄉二元差距,統籌城鄉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發展規劃》的要求,“十一五”期間,新建和改造農村公路120萬公里,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一、我國農村公路建設的特點
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的實施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政府執政理念。在農村公路工程建設該過程中,資金籌措仍然是最大的問題,特別是我們國家行政村數量眾多,廣大農村地區的經濟還不是很富裕,而修建公路對于一個村莊來說是很大的基礎建設項目,如果完全由村民出錢來修建也是不現實的,還需要靠中央、地方財政撥款和社會捐助多種形式聯合起來共同完成。我國農村公路建設與管理有其自身的特點。
(1)項目建設資金缺乏。我國農村公路的建設資金來源有國債,部、省、市專項資金補助、社會捐助等,而對于一些欠發達地區,由于各級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實際投入到農村公路的資金還是相對較少,可能會導致中途停工和拖欠工程款現象。
(2)建設工程工作復雜。實施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它涉及到山區、平原、道路建設,橋梁改建,施工難度和工程量大;于此同時,該項工程涉及的內容很廣,涵蓋了技術標準、基建程序、施工隊伍選擇、工程進度和質量監理和監督、竣工驗收、資金管理、廉政建設等,并且沒有施工與管理的經驗可以借鑒。
(3)技術力量薄弱。農村公路的具體實施單位是縣(區)交通局及其以下的鄉鎮和村委,往往這些部門缺乏公路技術人員,尤其是面對大量的農村公路建設更顯得捉襟見肘。此外,施工隊伍機械設備的落后和缺乏都使得建設質量經受考驗。
二、現行農村公路績效考評的不足
交通部交財發(2007)367號《交通預算項目績效考評管理試點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中對所有試點的交通預算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所采用的評價原則、評價依據、組織實施方法、考評的程序、考評結果的應用都進行了規范和說明,并針對農村公路建設,給出了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雖然辦法中對各項指標進行了說明,但是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績效評價還有一些的技術性和可行性問題:
(1)評價技術水平不一影響考評結果??冃Э荚u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督促項目實施單位開展項目自評工作,另一方面是對實施單位的自評結果進行檢查考核。由于自評單位技術水平不一,自評報告質量難于控制,將會影響到考評工作的效果。
(2)考評實施范圍較高,考評單位忙于應付?!掇k法》中要求對項目進行自評,自評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考評,并且對自評和考評的內容和指標進行了規定,但是從自評單位而言,其自身是項目具體的實施單位,其自評時需要建立在大量的資料調查和數據采集基礎上的,花費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較大,所以自評單位在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時,應該研究確定績效評價的內容領域,全面反應項目的績效,而不應該僅僅局限于完成《辦法》中自評報告和考評報告的內容。
(3)考評指標有待實踐檢驗?!掇k法》中給出的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績效指標是否能夠適應所有地區的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績效考評還有待檢驗,另外,這些關鍵績效指標是從滿足主管部門的考評需求出發的,從自評單位自身的需求來看,這些關鍵績效指標的數量和反應的評價內容還不夠全面,需要去豐富和完善,需要進一步研究建立一套完備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4)考評指標中定性指標多于定量影響考評信度。指標績效評價中評價指標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辦法》中給出了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值,需要專家進行打分,這必然會存在一個主觀的判斷的問題,這樣就使得評價的結果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如何盡可能的降低主觀因素對考評結果的影響,需要探討一些數學方法,進行科學的綜合評價。
三、農村公路績效評價的原則
農村公路績效評價就是指基于特定的價值取向,運用科學的標準、方法和程序對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規性及產出績效進行科學分析和比較,以綜合評價財政支出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一個系統過程。農村公路工程績效測量指標體系的制定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l)整體性。指標體系內指標能夠全面、系統地反映農村公路績效評價的需求。指標體系中的各個具體指標之間,在其含義、口徑范圍、計算方法、計算時間和空間范圍等方面,要相互銜接,綜合、系統地反映農村公路項目績效構成要素之間的數量關系、內在聯系。
1.問題的提出
隨著環保投入逐年遞增,評價環保投入與環境保護所取得的成果正顯得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已有部分省市在開展績效評價實踐,如山西省2004年頒布實施了《山西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及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河北省2008年了《河北省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實施暫行辦法》。另外,我國也有部分學者開展了有關環保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如李國君[1]就如何構建環境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進行了研究,程亮等[2]提出從投入、措施、產出、作用和影響等方面設計績效評價指標,王如燕[3]選擇北京作為切入點研究政府環境投資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在績效評價工作中,績效評價方法和評價指標的選取和權重不僅關系到績效評價工作的具體開展,也關系到評價對象下一階段績效的改進和提高,而且其所具有的強烈的價值取向引導著評價對象未來的發展方向[4]。因此,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就顯得格外重要[5]。
本文以廣東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為研究對象,擬通過總結廣東省近年來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的經驗,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一些建議,以期為我國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提供可借鑒的依據。
2.廣東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回顧
從2005年開始至今,廣東省已連續十年開展了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2005年,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只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支出明細表報送項目執行情況報告,績效評價工作基本按照資金類型進行績效評價,評價以定性評價為主。
2006年績效評價工作在2005年的基礎上進行了相應調整,按項目類型分為五類,針對各項目類型設定特定的績效評價指標,按項目類型編寫績效自評報告。
2007年評價指標采用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提出了定量指標包括通用指標和個性指標的概念。同時,為了強化項目資金使用單位的績效觀念和責任意識,開始組織開展績效審核工作,對項目績效進行審核評級。
2008年仍將項目分為五類,最大的變化就是對項目(用款)單位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自評報告表進行了調整,由以前統一表格改為每一項目類型一類表格,每類表格針對具體類型項目特點設定相應的績效目標及評價指標,項目(用款)單位進行自評時根據不同項目類型選用不同的自評報告表。
2009年仍采用五種項目類型進行自評,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的選用基本和2008年一致。
2010年績效自評工作作出了較大調整,績效評價首先由項目單位自評,在此基礎上縣級(市級)對本地區所有項目進行一個總體性的績效自評。評價指標表按項目類型分為六類,績效評價指標表突出了評價指標體系在績效評價工作中的重要程度。評價指標包括一、二、三級指標及權重,各類項目的一級評價指標為固定指標,不得調整; “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及其權重可根據項目特點適當調整,但“二級指標”不可刪減原有指標。在設置指標時,重點是需要根據評價項目特點選用個性化的“經濟性指標”、“效率性指標”、“有效性指標”和“可持續性指標”。2010年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的量化使得無論自評工作還是審核工作都較往年更易于開展,可操作性更強。
2011年至今,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基本延續了2010年的方式,但每年仍會根據實際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作出調整,近幾年來尤其是在完善基礎信息表、評價指標表及突出佐證材料作用等方面作出了較大改變。
3.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盡管我省績效評價工作在全國來看開展得較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目前的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是針對單一類型環保項目,對于同一地區,多個不同類型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以及多個同類型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較少,建議如下:(1)對于同一地區,多個不同類型的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可選用不同類型項目的共性指標,加大項目績效情況的比重。(2)對于多個同類型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議在單個同類項目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之上建立,具體每項指標的評價標準、指標內容、數據來源于單個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隨著項目類型的不斷增加,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仍需不斷更新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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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的全程辦事制工作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已經初步展開,并各自成立了領導小組,完善了領導機構,制定了各項制度,取得了一定收效。為做好自查自評和迎接檢查,特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按照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檢查要求,將全程辦事制工作制領導小組納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查自評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協調工作。
成員單位:辦公室、人教處、法制處、監察處、黨辦、監督處、預算處、國庫處(中心)、采購辦、企業處、會計處、信息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
二、自查自評:
根據**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將自查自評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完善基礎工作階段。重點是完善充實各種制度、項目、數據,做到不缺不漏,完整齊全。
1、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重點檢查涵蓋全程辦事制每個環節的制度是否健全?并對已經建立的對外服務11項,政務公開10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語言,增強可操作性和可檢查性,提高各項制度的實際應用效果。
2、匯總各種承辦、許可、審批、服務項目。主要是對外承辦事項多少項?有多少審批事項,多少為民服務事項?
3、匯總政務公開目錄。按照市監察局下發的目錄樣本和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業務工作和我局制定的“政務公開實施細則”中明確的公開內容,進行逐項逐條填寫,最后隨自查自評報告一同上報。
4、收集豐富基礎數據。對于在大廳服務的單位,要進行日接待量匯總,實行日報月報匯總制度,做到隨時能夠上報完成數量和運行數量。
5、實行網上辦公、網上審批情況。匯總辦理和審批件數,計算其占全程辦事項目的百分比例。
6、投訴中心和監督情況。匯總受理投訴件數,及投訴件分類,原因分析。
(二)自查自評階段
嚴格按照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所規定的檢查內容,逐項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限時改正。自查自評的實施由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承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匯報政務公開項目、內容和數量的落實情況。并建立小組成員單位定期會議制度,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及時采取措施。
1、實行定時不定時檢查。重點是對外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儀表和服務質量等。
2、征求各方面意見。①召開各服務單位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意見,解決他們的問題,提高他們的積極性;②召開部分服務對象座談會,聽取他們對服務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改進對外服務工作。③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征求各服務對象的意見。
3、進行明察暗訪。聘請社會監督員用第三者的眼光查找問題,糾正失誤。
4、匯總征集來的意見和建議,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做到及時糾正。為迎接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織的重點檢查做好最充分的準備。
(三)匯總上報階段
1、嚴格按照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推行全程辦事制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方案》,認真撰寫自查自評報告。
2、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下一步工作計劃,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行政服務中心(即財政服務大廳)建設時間安排,二是完善工作模式的計劃措施,三是推進電子政務的計劃措施等。以此充實豐富自查自評報告內容。
3、將自查自評報告報請局黨組研究,提出修改意見。
4、按時間要求上報市政務公開辦公室。
三、迎接檢查
領導小組要在自查自評的基礎上,認真準備各種匯報材料、參考閱讀資料等,完善窗口服務,整頓接待環境,迎接市里的重點檢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領導要重視這項工作,加強領導,強化考核,切實負起責任來。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清理和檢查本單位的對外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做到服務周到熱情,公開準確及時。
2、各單位要組織人員仔細研讀**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對全程辦事制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查找問題糾正不足;要認真學習《關于印發〈**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和〈**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強化領導落實到位。
3、各單位要在認真學習文件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評,完善基礎數據,改進服務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形象。
4、自查自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改正不足。
5、各單位要在8月26日以前,將本單位的學習貫徹和自查自評情況,以及《政務公開目錄樣表》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評估范圍與組織
本次評估的范圍是*年以前(含*年)獲得授權的碩士學位授權點(不包括已獲博士學位授權或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內的碩士點)(具體名單見附件一)。評估范圍內的所有碩士學位授權點均應參加本次評估,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授權。
省學位委員會負責組織對本省區域內(含部委、軍隊院校和科研機構)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定期評估工作。
二、評估內容與方式
本次評估主要針對被評學科獲得碩士學位授權以來,學術隊伍的變化情況、人才培養情況特別是人才培養質量、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承擔的科研項目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基本要求見附件二。
評估包括自我評估、基本狀態評價和碩士學位論文抽查三個環節,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在此基礎上,由省學位委員會確定評估結果,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
(一)單位自我評估
各有關單位要在認真開展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的基礎上,提交本單位自評總結和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報告。單位自評總結應扼要反映本單位自評工作的主要做法,研究生招生、培養和管理等方面的經驗和存在的共性、突出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各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提交的自評報告,要圍繞自評結果,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學位點在導師隊伍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質量保證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包括學風建設、培養機制改革和提高研究生創新能力,優秀導師和畢業研究生的典型情況介紹,以及存在的問題及其整改方案。單位的自評總結和每個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的自評報告,均不超過2000字。
各單位在自評工作結束后,要對每個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給出自評結果。被評為基本合格的碩士學位授權點,還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專項整改方案;被評為不合格的碩士學位授權點,要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可申請暫停招生,兩年后重新評估,對達不到基本要求的碩士學位授權點,鼓勵主動申請放棄其學位授予權。
(二)基本狀態評價
參評的碩士學位授權點要按照規定填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科、專業簡況表》(表一,表格樣式見附件三)。
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通過通訊評議和會議評審等方式,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同行專家對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基本狀態進行評價。
(三)碩士學位論文抽查
本次評估要抽查每個參評碩士學位授權點的3篇碩士學位論文。被抽查的論文連同填寫的《碩士學位論文簡況表》(表二,表格樣式見附件四)送同行專家進行評審。抽查論文清單及報送要求另文通知。
專家評估意見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專家組如認為有必要,可對參評的碩士學位授權點進行實地考察。
三、評估結果與處理
省學位委員會最后確定評估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合格的碩士學位授權點繼續行使學位授權,其中,對在某些單項指標存在有一定問題的碩士學位授權點,還要就存在的問題提交整改報告,省學位委員會將據此對其研究生培養質量和整改情況進行重點跟蹤;對不合格的碩士學位授權點,將作如下處理:
(一)對于存在影響學位授予或研究生培養質量問題和現象的,暫停招生并限期整改,二年后重新申請評估。
(二)對于學位授予和研究生培養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不能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撤銷其碩士學位授予權。
評估結果需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
四、評估材料與報送
各學位授予單位須將《碩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報告》、《碩士學位授予權學科、專業簡況表》(表一)、《碩士學位論文簡況表》(表二)各一式十五份及其電子文檔,單位自評總結和各參評點評估結果電子文檔(格式見附件五),被抽查的論文(原件復?。┮皇剿谋?,答辯委員會決議(原件復?。┘按疝q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原件復?。┮皇剿姆?,以及表一、表二中填報的導師最具代表性的成果(獲獎項目、論文、專著)證明、目前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和研究生在讀期間獲得與碩士學位論文有關的成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于20*年5月10日前送達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五、評估項目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文精神,本次評估實行收費。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定期評估,按每評估一個碩士點1200元的標準收費。
(1)建章立制,構建績效管理制度體系。
近年來江蘇沛縣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目標,積極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和沛縣實際,相繼制定出臺了《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試行)》《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的意見》《沛縣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明確程序,科學編制績效預算。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沛縣以編制2015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為突破口,嘗試將績效目標管理融入到部門預算編制中,要求績效目標與部門預算同步申報、同步審核、同步批復。按部門預算編制二上二下程序,預算部門對于50萬元以上的財政資金支出項目,必須申報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審核在一上階段進行,調整的績效目標審核在二上階段進行。財政業務科室組織初審,重點審核項目的可行性、合規性和完整性,預算科具體實施評審工作。業務科室在二下階段通過預算編審系統批復完整的績效目標,并將項目信息及績效目標批復文件下達到部門。
(3)自評為主、突出重點,分層次穩步推進績效評價工作。
2015年初,縣財政局制定下發了《2015年縣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了部門自評與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分別確定了當年的縣本級自評項目24個和重點評價項目10個,提出了相關工作程序及要求。自評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成立項目評價組,根據年初工作方案,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和標準,實施績效評價,最終形成績效報告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方案確定的重點項目,組建重點評價工作機構,按規定程序分不同層次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績效評價,對于政府重點關注及難度較大的住房保障、農業、科技等項目,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對于與經濟發展和民生密切相關的項目,由財政業務科室人員與聘請的專家聯合組建評價組實施評價;對于從單位自評項目中按20%比例抽取的作為重點評價的項目,由財政各業務科室自行組建評價組對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進行評價。
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績效管理意識不強。
很多部門單位的預算績效意識不強,不能正確認識績效管理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著力點,往往視為削權,長期形成的重分配、輕績效的觀念沒有轉變,導致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甚至陽奉陰違,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推進阻力較大。
(2)人員力量配備不足,技術力量欠缺。
目前,沛縣未成立績效管理工作機構,績效管理工作主要由預算科1人牽頭負責,財政監督、預算、投資評審等內設業務科室具體配合。當前,縣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均缺乏專家型的績效管理人才,尤其缺乏既有實踐經驗又懂技術操作的復合人才。
(3)績效評價體系不完善。
財政支出范圍廣泛,具有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支出性質不同的復雜性。在國家沒有統一規范、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情況下,沛縣制定的評價指標是依據上級精神與借鑒外地經驗而形成的,標準設置較為粗糙,評價方法單一,影響了評價結果的適用性,造成績效評價結果大多停留在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層面,評價質量不高。
(4)評價結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績效評價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通過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優化財政資源配置,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目前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看,評價結果沒有與項目安排、預算編制等有效結合,應用不夠,難以充分發揮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樹立全程績效理念。
首先,從政府層面要給予高度重視,主導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形成政府主導、財政組織、部門實施、中介配合、社會參與的良性機制。其次,政府及其各部門應統一思想,強化績效管理主體意識,將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理念貫穿到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應同時合理分解、量化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設立績效目標,測算資金需求,以此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在預算執行中,全過程的績效監控應與項目目標實施進度相結合,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在預算執行結束后,要通過結果與目標的對比分析,對預算部門的職能履行情況和項目實施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績效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機構職能,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各業務科室之間要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考慮縣級人才和財力缺乏的實際情況,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充實專家隊伍,并建立專家跟蹤考核機制,及時更新專家庫,實現滾動管理。三是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外部協調機制。協調人大、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充分利用其監督檢查、效能監察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預算單位的督促和考評。
(3)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科學可行的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
一是要依據財政部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結合近年來的績效評價實踐經驗,進一步梳理完善共性指標。二是根據具體績效評價對象的不同特點,進一步豐富和優化個性化評價指標。三是結合縣域內各部門的實際,合理分配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的權重,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評價標準,提高部門之間評價標準的一致性、可比性,切實增強評價結果的可用性。
(4)進一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
一是建立績效評價報告反饋制度,正式績效評價報告形成后應及時向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反饋項目的成效、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同時財政會同監察部門督促其整改落實。二是將預算評價結果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以評價結果為導向,對于績效顯著的延續項目,可優先安排資金;屬于一次性項目的,相對于同類項目可予以傾斜;對不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應相應調減直至取消項目預算。三是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逐步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將績效目標、績效評價報告、報告審核情況等內容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增強部門的支出責任。四是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跟蹤問責制度,對項目完成的質量成效、規范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如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應建議政府監察部門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提高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績效的重視和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自覺性。
一、自評報告的作用
其作用有二:一是在上級督導機構評估驗收檢查之前,通過自評報告的寫作過程,對照本次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的各級指標,自己先作一番評估,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和不足之處,及時完善和彌補;二是自評報告對于上級督導機構的評估驗收具有提示和引導作用,可引導督導評估人員提前了解本園特點,在督導時有針對性地對幼兒園工作進行指導與評價。
二、自評報告的特點
自評報告兼具匯報和自我鑒定的雙重屬性,這種性質決定了自評報告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 匯報性。自評報告實質上是一種在特定情況下使用的匯報材料,具有匯報材料的一般特點,其寫作目的是向督導評估機構匯報本園所在即將接受評估的項目上已經具備的實力、已完成的具體工作和已經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不足等,使評估機構先有一個總體了解,為其評估檢查提供參考。
2. 針對性。與一般匯報材料相比,自評報告具有更強的針對性:一般匯報材料常常帶有例行性成分,很多時候是匯報主體自覺、自發的行為結果;自評報告是在接受上級督導機構評估時用的,具有一種受命性特點,內容的針對性很強。
3. 自評性。自評報告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既要介紹本園所的基本情況、所作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等,又要在此基礎上做出恰如其分的自我評判。
4. 比照性。自評報告的撰寫以本次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規定的標準為參照,比照各項標準對自身進行評價,同樣也以各項標準為依據向督導評估機構作具體匯報。
三、自評報告的寫作要點
自評報告以陳述事實為基礎,在此基礎上依據本次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規定的標準對自己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一般來講,自評報告的撰寫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弄清標準和本園所的實際情況
自評報告在很大程度上是本次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規定的標準與本單位實際情況相互結合、互相比照的結果,在撰寫自評報告的過程中,將上述標準與本園所實際結合得越好,材料就越有深度和力度。這就要求在寫作前認真研究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弄清楚其中最重要的東西及其各項具體要求。
與此同時,要吃透本園所的實際情況,掌握豐富的事例材料,對本園所工作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方面的具體情況,尤其是哪些方面特別突出、哪些方面還比較薄弱等情況做到了如指掌。只有這樣,報告才能做到真實、具體、有力。
在弄清本次評估標準和吃透了本園所具體情況之后,接下來就要依據本次評估標準對本園所各個方面的工作作一番認真的梳理,從而理出寫作頭緒,確定自評報告的內容層次。
(二) 用事實說話
自評報告寫作的關鍵是用事實說話,讓人感覺有理有據,這就要求寫作者采用舉數字、列事實等方法,將本園所的實力及突出的地方清晰地表現出來。
在詳略的處理上,既要有“面”的濃縮,又要有“點”的鋪陳,力求內容充實,以增強報告的說服力。
(三) 突出重點
自評報告的內容有鮮明的針對性,不僅要反映本園所的整體情況,而且要突出特色和重點。這就需要處理好點與面、重點與一般的關系,切忌事無巨細,面面俱到,主次不分。
那么,怎樣才能突出重點呢?一般來說,主要應把握住以下幾點:一是從本園所實際出發,依據本次評估標準,認真分析園所優勢,突出園所理念和特色;二是用具體事例來描述本園所在各方面已完成的具體工作和實際做法,梳理出可以借鑒的經驗;三是在分析優勢,介紹經驗的基礎上,也要找準自身不足,梳理出現階段急需解決、重點解決的問題,以及需要提升的重點工作。
(四) 注意提煉和升華
自評材料要給人以深刻、清晰的印象,除了要以大量令人折服的事實作基礎外,還必須有思想、有見解,介紹一些具體的思路和做法,凸顯園所特色。這就需要對本園所最具特點的做法和經驗認真挖掘,同中求異,異中求新,從中提煉出自身的典型經驗。
四、自評報告的結構
自評報告一般由標題、正文兩個部分構成。
(一) 標題
自評報告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公文式標題。這種標題一般由匯報者(單位或個人)名稱、事由和文種三部分構成。另一種是新聞式標題。這類標題一般由主題和副題兩個部分構成,主題一般是對匯報內容的高度概括,副題與公文式標題相同。
(二) 正文
自評報告正文部分的撰寫,要求層次分明,事實清楚,簡明扼要,實話實說。
自評報告的正文一般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引語,簡要交代報告的緣由,即為什么作此報告;第二層是評估結果與分析,緊扣評估標準,重點突出、層次清楚、簡明扼要地將本單位的優勢凸現出來;第三層是提升計劃,用平實的語言,陳述和羅列如何彌補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均衡用力,在最短時間內達到評估標準。
五、自評報告的寫作要求
一份好的自評報告不僅要讓人聽得清楚、看得明白,而且不論是聽后還是看后都要留下深刻、清晰的印象。為此,自評報告的寫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1. 緊扣本次教育部督導評估的標準,分析出本園所的優勢和不足,突出優勢,找出不足,梳理出切實有效的改進方案和提升計劃。
2. 自評材料主體部分的安排要力求條理清晰,層次分明,言簡意賅,切忌拖泥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