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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及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企業單位,是指一切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營利性組織。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指對全市或者所在地區的宏觀調控和人民生活具有重大作用和影響的單位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單位,一般包括:黨政首腦機關、軍事機關、政法機關,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企業(含郵電)、電力企業、石化企業、金融單位、博物館,教育、醫療單位,文化、體育場館,機場、港口、車站等單位及其重要部位和環節。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行業,是指酒店業、旅館業、舊貨業、二手市場、典當業、住宅物業等行業及其停車場。
酒店業,是指以住宿、餐飲服務為主要經營業務的星級以上的酒店、賓館。
旅館業,是指以住宿、餐飲服務為主要經營業務的20張床位以上未達到星級規模的旅館、賓館。
舊貨業,是指經營廢舊金屬等廢舊物品收購或信托寄賣的企業。
二手市場,是指經營舊機動車、舊自行車、舊電器、舊手機等舊貨交易的市場或企業。
典當業,是指經營典當物品的企業。
住宅物業,是指實行園區管理或封閉式管理的住宅物業小區。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的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營業性娛樂場所(包括歌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迪吧、音樂茶座、電子游戲機室、俱樂部和有娛樂設施的餐飲場所)、網吧、商場等場所及其停車場。
娛樂場所,是指營業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包廂(或卡座)20個以上規模(電子游戲機室擁有30臺以上游戲機規模)的娛樂場所。
網吧,是指經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門登記、審批、許可的向公眾開放的營業性互聯網傳播企業。
商場,是指供公眾消費購物、營業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規模的商貿中心,或者經營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的專營商店。
第五條本規定所指治安防范包括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是指通過人的行為達到安全防范目的,如設立單位、行業、場所內部安全保衛機構,聘請保安人員,建立治安聯防隊、護廠隊,組織居民“看門望戶”等。
物防,是指采用物質手段達到安全防范的措施,如設立防護院墻、加固門窗、安裝防盜門等。
技防,是通過技術手段達到安全防范目的的措施和設備,包括可與公安機關或保安服務公司聯網的電子視頻監控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暴安全檢查設備等。
第六條單位、行業、場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行業、場所的治安防范工作負責。
第二章治安防范
第七條單位、行業、場所應當根據內部治安防范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保安)人員;應當有適應單位、行業、場所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
第八條單位、行業、場所內部治安保衛機構及治安保衛(保安)人員應當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所規定的職責,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開展治安巡邏防范、治安隱患排查和整治,制止發生的違法行為和及時報警,切實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
第九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和環節,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對重要部位和環節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
第十條娛樂場所應當與保安服務公司簽訂保安服務合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得聘用其他人員從事保安工作。
單位、行業和其他場所根據實際需要參照前款執行。
第十一條住宅物業實行物業服務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與保安服務企業簽訂保安服務合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
第十二條以下行業、場所應當安裝電子視頻監控安全技術防范設施,有條件的,應當與公安機關聯網并保持正常運行,錄像資料留存10天備查:
㈠酒店業的出入口、服務大堂、樓層通道、餐廳、停車場;
㈡100張床位以上的旅館業的出入口、服務大堂、樓層通道、停車場;
㈢舊貨業、二手市場的出入口、登記交易柜臺;
㈣典當業的營業場所的出入口、營業大廳;
㈤住宅物業的出入口、四至周圍、主要通道、停車場;
㈥娛樂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中心舞池、停車場;
㈦網吧的出入口、營業場所、停車場;
㈧商場的出入口、樓層通道、貴重物品專柜、停車場。
第十三條歌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迪吧等場所出入口應當安裝防暴安全檢查門,對進入人員進行安全檢查,錄像資料留存10天備查。
第十四條舊貨業、二手市場、典當業的交易,以及進入網吧上網的人員,應當實行實名登記造冊制度,登記造冊資料保存六個月備查。
第十五條酒店業、旅館業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第十六條酒店業、旅館業應當安裝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七條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進行入單位、行業、場所。
第三章審批許可
第十八條單位、行業、場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章人防、物防、技防的規定,進行設立、配備和設置、安裝。
第十九條單位、行業、場所在規劃和安裝技防設施時,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進行。
第二十條文化、建設、規劃、工商、商務等部門在辦理行政許可審批或者進行年檢時,發現單位、行業、場所沒有按照本規定第二章所規定設立、配備和設置、安裝人防、物防、技防的,應將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縣三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工履行監督檢查單位、行業、場所開展治安防范等保衛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監督檢查單位、行業、場所治安防范保衛工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所規定的監督檢查事項和本規定第二章所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可以采取定期檢查、臨時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實地查看單位、行業、場所治安保衛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查看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設施的設置和運行情況;利用監控設備檢查單位、行業、場所治安保衛工作的落實情況。
檢查民警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應當制作《檢查筆錄》,如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和發現的治安隱患,并交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陪同檢查人員核對簽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陪同檢查人員對記錄有異議的,應當允許其說明;拒絕簽名的,檢查民警應當在《檢查筆錄》上注明。
第二十五條文化、建設、工商、商務等部門應當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對單位、行業、場所的治安防范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二十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與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
第五章法律責任與獎勵
第二十七條單位、行業、場所違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本規定的規定,存在下列治安隱患情形之一,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的,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㈠未建立和落實主要負責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的;
㈡未制定和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的;
㈢未設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的;
㈣未根據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治安保衛人員的;
㈤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未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考核的;
㈥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未履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職責的。
第二十八條單位、行業、場所違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本規定的規定,存在下列治安隱患情形之一,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㈠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未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的;
㈡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確定本單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的;
㈢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第二十九條單位、行業、場所違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存在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所列治安隱患情形之一,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依據規定給予處罰外,還可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娛樂場所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㈠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的;
㈡未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安裝電子視頻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㈢未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㈣未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㈤未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行業、場所或人員,由所在單位、行業、場所的上級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或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㈠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措施落實,治安秩序良好;
㈡積極開展治安防范工作,認真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本單位、行業、場所全年無發生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的;
㈢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刑事案件或抓獲刑事犯罪分子做出重要貢獻的;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特種行業是指旅館業、印章刻制業、印刷業、舊貨交易業、廢舊金屬收購業、典當業、拍賣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和機動車維修業。
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場所是指歌舞、游戲游藝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娛樂場所),設置按摩項目的服務場所,營業性射擊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舉辦大型公眾性的文體、商貿、慶典、展覽等活動的場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場所。
第三條公安機關是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管理,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查處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工商、文化、體育、衛生、勞動、經貿、交通、物價、環保、新聞出版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條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和舉辦大型公眾性活動的負責人,為治安責任人;個體工商戶開辦的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業主為治安責任人;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為共同治安責任人。
治安責任人、共同治安責任人承擔本單位或者大型公眾性活動的治安責任。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擾亂治安秩序、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公民制止、舉報特種行業、公共場所中違法犯罪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六條經營旅館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行住宿登記制度,五十個床位以上以及其他有條件的旅館應當建立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二)執行貴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旅館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四)三星級或者相當于三星級以上的賓館,應當在大堂、電梯、樓道、停車場安裝安全防范監控系統。安全防范監控室應當配有值班人員;
(五)不得進行、、賭博、吸毒、販毒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七條經營印章刻制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許可不得承接公章刻制業務;
(二)刻制公章應當查驗公安機關出具的準刻證明,按照規定的名稱、式樣、規格和數量刻制并逐項登記,辦理印鑒備案;
(三)經營公章刻制的,應當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要求;
(四)執行公章保管、作廢章坯銷毀制度。
第八條經營舊貨交易、廢舊金屬收購、典當、拍賣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行收購、寄售、典當和拍賣驗證、登記制度;
(二)不得收購、寄售、承典、承當或者非法拍賣國家禁止經營的物品;
(三)從事異地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應當將拍賣物品清單提交拍賣地公安機關備案;
(四)經營舊手機交易業的,應當登記手機電子串號和寄售者的身份證明。
第九條經營機動車維修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更換發動機或者車身(架)、改裝車型,應當查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變更、改裝證明,并執行驗證、登記制度;
(二)禁止改裝、拆解、買賣明知是盜竊、搶劫、走私等違法犯罪所得的機動車;
(三)禁止更改發動機號碼和車架號碼、回收報廢機動車;
(四)禁止拼裝、組裝機動車。
第十條經營印刷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依照國務院《印刷業管理條例》、《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經營娛樂、按摩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的包間、按摩操作間應當安裝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門窗;
(二)有禁止違法行為的告示和禁止攜帶違禁物品進入場所的標識;
(三)娛樂場所和桑拿按摩場所應當聘請保安人員負責保安工作;
(四)不得進行、、賭博、吸毒、販毒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二條經營射擊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使用軍用槍支,使用民用槍支彈藥按規定報批;
(二)設立接待區、等候區、射擊區、觀眾區,各區間有明顯標志和安全隔離設施;
(三)射擊靶位配有熟悉槍械性能的技術服務人員;
(四)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槍、彈庫的安全設施;
(五)執行民用槍支、彈藥使用、存放、保管、檢查和顧客登記等制度,并符合國家有關槍支、彈藥管理規定;
(六)禁止在射擊場所內銷售酒類飲品,禁止酒后進入射擊場所。
第十三條舉辦大型公眾性的文體、商貿、慶典、展覽等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舉辦活動十五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公安機關認為主辦或者承辦單位制訂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接到報告后三日內向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經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舉辦。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組織相應警力維護現場秩序,指導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公安機關許可的特種行業、公共場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許可證。
對依法申請辦理許可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辦單位或者個人書面申請報告后十五日內,進行治安安全檢查、驗收,符合條件的,發給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業主的整改驗收申請后十日內,重新檢查驗收,符合條件的,發給許可證。
第十五條開辦除應當辦理許可證以外的特種行業、娛樂場所、設置按摩項目的服務場所,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十五日內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受備案的同時向報備者出具備案回執,并書面告知開辦者應當遵守的規定。
第十六條領取許可證的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停業或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向原發證的公安機關辦理許可證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須備案的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停業或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或者變更手續后十五日內,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第十七條特種行業、公共場所依法建立的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公安民警對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實施日常治安管理檢查時,必須同時出示人民警察證件和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制作發放的行業場所治安檢查證。不出示證件的,被檢查單位有權拒絕檢查,并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章治安責任
第十九條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日常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
第二十條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職責:
(一)監督治安責任人建立治安安全制度、落實治安安全措施;
(二)檢查治安安全情況,發現治安隱患和其他治安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三)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對突發性的治安災害事故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四)指導、組織治安責任人、經營負責人、保安人員、治安保衛人員的治安業務培訓。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應當規范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管理的執法行為,實行警務公開,建立監督檢查制度。
第二十二條公安民警在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管理中,應當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參與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經營活動或者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
(二)為非法活動提供庇護;
(三)不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不依法審批;
(五)檢查時不依法出示證件;
(六)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打罵、虐待、侮辱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七)其他違法行為。
第二十三條治安責任人的治安責任:
(一)根據場所規模,配備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或者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保安人員;
(二)組織本單位的經營負責人、保安人員、治安保衛人員接受治安業務培訓;
(三)做好保安人員、治安保衛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制訂治安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檢查治安隱患并進行整改,組織落實治安安全措施;
(五)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本單位的治安情況,配合公安機關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和處置治安災害事故。
第二十四條治安責任人和保安人員、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治安責任,防范治安災害事故、治安事件和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發現、、賭博、吸毒、販毒、尋釁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公安機關;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時,治安責任人和保安人員、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救援、處理,組織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維護好現場秩序。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對、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財物和非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吊銷許可證。違反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合要求仍舉辦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主辦或者承辦單位停止活動,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對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責任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未履行治安防范責任,造成場所內發生重大違法犯罪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
第三十六條公安民警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治安管理中,、、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嚴格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確保燃放安全。①限定燃放時間。春節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年1月25日(農歷臘月二十六)至2月13日(正月十六);②限定燃放品種。允許燃放的品種為鞭炮、小型煙花和小型雙響(直徑不超過3.5厘米、長度不超過15厘米)。為確保燃放安全,不允許以下品種在市內銷售、燃放,如:摔炮、拉炮、砸炮、擦炮等經磨擦、撞擊、擠壓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帶炮等危險性大和裝藥量、尺寸、藥物配比超標的煙花爆竹,嚴禁小型禮花進入市場銷售給群眾自行燃放;③限定燃放區域。在允許燃放時間內,可在地面空曠的安全地段燃放。下列區域不得燃放:樓梯走廊內、陽臺、樓頂、室內;公共娛樂場所、游覽場所、公園、體育場館、集貿市場和繁華街道;火車站、汽車站及公共交通要道;機關、醫院、學校、重要單位部門;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地、倉庫、汽油、煤氣、液化氣罐站周邊100米以內及電力、通訊線路附近等。
二、國家對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活動的批發單位,應按《**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發放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領取由省安監局簽發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并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活動的固定和臨時銷售商戶,應按《**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發放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領取由縣(市、區)安監局簽發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并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對未取得上述證件者,任何單位和商戶不得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活動。市區內由市日雜總公司負責煙花爆竹的批發供應工作,其它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批發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活動的單位和商戶必須到指定批發單位進貨,否則不得銷售。嚴禁流動銷售,嚴禁亂購亂銷,嚴禁在國道、省道和人員、車輛較多的主要公路沿線、集貿市場、繁華街道、加油站及周邊地區布設煙花爆竹批發、零售點;嚴禁設立煙花爆竹集貿市場。
三、舉辦燃放活動時,主辦單位要提前10天寫出申請,報公安機關逐級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燃放煙火活動。
1.切實加強對禁毒工作的組織領導。我街道通過去年全力整治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毒情形勢依然不容忽視。要加強組織領導,確立以重點整治為抓手,精心組織,靠實責任,在統籌抓好全街禁毒工作的同時,由街道領導掛帥,每人包1個重點整治社區進行集中整治。各社區要把禁毒工作作為本單位的重點工作,及時進行部署,隨時掌握進展,對涉及到的難點問題要專題研究解決。
2.加強禁毒隊伍建設。各社區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指導作用,重點抓好社區禁毒專門力量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禁毒專干和干警的培訓學習,提高禁毒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基本素質,確保禁毒隊伍業務專業。加強緝毒專業隊伍建設,改善基層禁毒裝備條件,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禁毒隊伍的業務素質。
3.嚴格落實禁毒經費保障。堅決落實中央及省、市關于禁毒經費保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將禁毒工作經費區列入財政預算。嚴格執行禁毒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全額上繳財政;加強禁毒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及時到位、??顚S谩?/p>
4.切實抓好禁毒工作督導檢查。街道有關部門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查找工作中的問題,掌握毒情形勢的趨勢和變化,研究進一步推動禁毒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街道綜治辦要經常性深入社區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深化禁毒預防宣傳教育活動
5.深入推進《禁毒法》和《關于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宣傳培訓工作。要把宣傳引導和預防教育作為重點來抓,深入開展以《禁毒法》、《關于深化全面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合成常識等禁毒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禁毒宣傳教育,宣傳覆蓋面達到轄區92%以上,高危人群受教育面達到90%以上,轄區學校受教育面達到100%,群眾對禁毒工作的滿意率達到93%以上。區禁毒辦在《戒毒條例》出臺后要組織全區禁毒有關部門開展培訓和貫徹落實工作。
6.加強對高危人群的預防教育工作。要積極推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方法、手段、模式的創新,開展有影響、覆蓋面廣的宣傳活動。要以防范合成危害為重點,做好青少年、流動人口、外出務工人員、娛樂場所業主和從業人員的預防宣傳教育活動。要以在校學生、輟學青少年和社會無業青年等易受侵害的對象為重點,通過設立禁毒宣傳教育課堂、組織觀摩、實地講解、發放宣傳品、開辟宣傳欄、播放禁毒禁示片等各種方式,徹底消除“高危對象”對的好奇心理。繼續深化“不讓進校園”、“不讓進我家”、“職工拒絕‘零計劃’行動”和“千名領導干部宣講《禁毒法》活動,確保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禁毒的濃厚氛圍。
7.加大對合成的預防宣傳教育力度。要將預防冰毒、k粉和等合成的危害性宣傳作為禁毒預防教育的重點,尤其要加強提高娛樂場所人員及青少年對合成的識別和抵御能力,將娛樂場所作為宣傳主陣地,要使從業人員和顧客隨時都能從禁示牌、宣傳畫、熒屏禁示語接受深刻的禁毒教育,要使場所工作人員明確所承擔的禁毒法定義務教育和責任,掌握識別吸食合成的行為特征,熟悉舉報毒情的方式方法。各街道、派出所要掌握本轄區娛樂場所毒情形勢,合理有效安排入場所宣傳教育活動。
8.堅持集中宣傳與定期宣傳相結合,建立面向全民的禁毒宣傳教育機制。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全方位、多渠道開展禁毒人民戰爭新聞宣傳。積極組織參加“6.26”國際禁毒日和“6.3”紀念日集中宣傳活動,要將禁毒宣傳月活動與日?!斑M學校、進場所、進社區、進家庭、進單位、進農村”等“六進”宣傳教育活動相結合,合理安排,突出重點。全區每月要有重點宣傳街道,主題要鮮明、形式要多樣,在全區掀起禁毒宣傳,增強全民禁毒意識。(三月份由臨夏路、嘉峪關路、雁北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四月份五泉、團結、靖遠路街道開展宣傳工作,五月份火車站、鹽場路、廣武門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六月份高新開發區(派出所)、東崗街道開展宣傳工作,七月份白銀路、焦家灣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八月份張掖路、東崗西路、青白石街道開展宣傳工作,九月份皋蘭路、拱星墩、雁南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十月份鐵路東村、渭源路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十一月鐵路西村、草場街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十二月酒泉路、伏龍坪街道開展宣傳工作)。各街道在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宣傳情況上報區禁毒辦。
三、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
9.加大對大案要案、零包販毒和外流販毒的打擊力度。要樹立情報導偵意識,大力加強情報機制建設,著力提高情報搜集、分析、研判、交流、應用能力,全面提升對犯罪的主動發現能力、偵查經營能力、辦案取證能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禁毒專業隊伍要努力破獲一批大案,搗毀一批吸毒窩點,抓獲一批毒梟,摧毀一批販毒網絡。加強禁毒區域協作,狠狠打擊外流販毒活動。公、檢、法等機關要加強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依法嚴懲犯罪活動。組織開展以“打擊零包販毒、打擊合成違法犯罪”為主要內容的禁毒“雙打”戰役,建立以公安派出所、責任區刑警隊為主體的打零工作機制,提升打擊犯罪整體能力,切斷販運的地下通道,堅決遏制合成違法犯罪發展蔓延。
10.加強合成防治力度,堅決遏制合成蔓延勢頭。從治理娛樂場所、賓館涉毒問題入手,組織開展打擊合成專項行動和娛樂場所涉毒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最大限度地遏制娛樂服務場所涉毒問題的高發勢頭,萎縮我區市場,凈化我區社會環境,確保度合成案件查處率高于2010年度。要以專項行動為契機,采用多種方式對娛樂服務場所、賓館的涉毒問題開展明察暗訪行動,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眾對涉毒違法犯罪舉報獎勵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鼓勵人民群眾檢舉揭發娛樂服務場所涉毒問題。積極布建禁毒信息員,拓寬情報來源渠道,對工作中發現的娛樂服務場所涉毒線索,要及時立案偵查,爭取破獲一批以娛樂服務場所為目標的制販合成案件,依法處理一批幕后組織指揮者;進一步加大對合成販賣、濫用人員的處罰力度。對娛樂服務場所及賓館飯店的涉毒活動要依法查處,并會同工商、文化等部門對涉毒場所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追究主要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或治安責任,并給予一票否決。禁毒、治安和派出所要嚴格執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要定期組織娛樂場所、旅館業工作人員學習禁毒知識和法律法規,要簽訂責任書,建立管理考評制度,認真落實娛樂場所和旅館業從設立、經營、監管等各個環節的禁毒工作措施,形成管理工作合力。
11.狠抓重點行業整治。嚴格管理易制毒化學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規生產、銷售、購買、使用、運輸易制毒化學品和精麻藥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走私、販運易制毒化學品和精麻藥品的犯罪活動,確保易制毒化學品和精麻藥品不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城關轄區內無非法種植原植物。
12.加強緝毒情報信息工作。堅持緝毒情報主導偵查,以公安機關“大情報”系統為依托,大力強化禁毒情報信息研判系統的深入應用。加強緝毒秘密力量建設,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跨警種禁毒情報交流合作,提高打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13.完善公檢法辦理案件協調機制,提高辦案質量。公、檢、法等機關要統一執法思想,進一步加強對案件相關環節的執法監督和檢驗復核力度,加快辦理案件進程,提高辦案質量,防止和糾正打擊不力現象,確保案件批捕率、率分別達到93%和98%,切實增強打擊實效。
四、深入推進禁毒基礎工作
14.不斷完善社區戒毒相關制度,深入推進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開展。區禁毒委各成員單位、各街道和派出所要履行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按照《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應遵守的規定》、《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違反規定應承擔的后果》、《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小組職責》、《社區戒毒工作中的法律責任》等規范性制度落實社區戒毒及社區康復工作,協調解決工作各環節中出現的問題,積極探索有效的工作辦法,不斷提高康復率,實現各項戒毒措施的無縫銜接。
15.對吸毒人員組織開展禁吸戒毒“雙降一零”活動。以創建“無毒”街道、社區、樓院和娛樂場所等活動為載體,大幅度降低吸毒人員違法犯罪率和復吸率,實現轄區“零滋生”吸毒人員的奮斗目標。對吸毒人員犯罪率和復吸率大幅反彈,出現新滋生吸毒人員,要將相關街道、派出所列入重點整治街道,取消評先創優資格,并給予一票否決。
16.加強對吸毒人員的幫教工作,落實領導干部幫教備查制度。加大《四項制度》的執行力,認真落實《蘭州市基層領導干部履行社區戒毒或康復工作職責備案查究制度》和《蘭州市吸毒人員檢測抽查制度》,強化領導干部一對一幫教工作,各街道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幫教工作方案,將社會面上現有吸毒人員全部納入幫教,每一名基層領導干部幫教一名吸毒人員,戒斷三年以上和社區康復期滿人數之和占累計入庫總數比率達到54%以上,被幫教吸毒人員因復吸被打擊處理的人數不超過幫教總數的8%。基層干部要定期開展毒情分析,工作進度落實和包教包戒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落實幫教到位,實行“一個突擊”(指不定期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進行突擊式尿液檢測,及時發現問題。)、“二個解決”(幫助解決被幫教人員的就業問題,幫助解決社會保障問題)、“三個定期”(定期對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進行談話,定期對社區禁毒和康復人員進行尿液檢測,定期走訪調查社區戒毒和康復人員的周邊關系)、“四個方式”(因人施教采用感化式、動態式,跟蹤式、委托式)的真情幫教方法,努力落實對戒毒出所和康復吸毒人員就業安置、低保、職業培訓、創業稅收優惠、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等政策,切實解決好他們的生活困難,提高和鞏固戒毒效果,降低復吸率,努力使基層幫教工作見實效。
17.維護完善吸毒人員動態管控體系。加強吸毒人員信息核查和數據維護,對查獲的吸毒人員及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出獄出所人員要及時維護,不斷完善管控網內信息,確保信息數據全面、準確、鮮活。加大對動態網錄入維護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水平。今年要開展吸毒人員排查行動,及時發現、登記社會面上的吸毒人員,防止和減少吸毒人員脫管失控,依托“大情報”系統,規范涉毒預警處置工作,加大對下落不明吸毒人員的查找力度,提高動態管控實效,防止和減少吸毒人員脫管失控,吸毒人員動態管控信息質量達到要求(與全國人口信息比中率達到100%),吸毒人員年平均在控率達到92%以上,確保度下落不明吸毒人員數比2010年度減少。
18.加強吸毒人員檔案規范化建設。堅持一手抓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建設,一手抓檔案資料建設,按照“收集齊全、歸類準確、排列有序、整理規范”的總要求,實現對吸毒人員的排查、登記、戒毒、康復、幫教等環節的一體化動態管理,涉毒出獄、出所人員銜接率達到100%;戒毒出所人員責令社區康復達到100%。各街道、社區和派出所要堅持與吸毒人員動態管理信息建設相適應的原則,結合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見面談話、定期尿檢等工作,完善派出所管理檔案和社區幫教檔案內容,完善健全各類臺帳,切實做到監管常態化。
19.做好吸毒檢測工作。按照公安部《吸毒檢測程序規定》要求,將吸毒檢測工作納入執法規范化建設。要建立健全檢測制度,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定期尿檢,進一步落實尿檢制度,并結合吸毒人員排查登記和管控行動,加大查找力度,見面談話尿檢,及時更新尿檢信息,對納入管控和接受維持治療的人員,檢測面不低于95%,檢測次數不低于90%,有效解決尿檢不落實、查找失控人員難等問題
20.繼續開展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區禁毒辦和衛生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防止戒治吸毒人員的脫管失控。衛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藥物的管理,及時向公安禁毒部門通報情況。充分利用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門診平臺,進一步加強對吸毒人員開展美沙酮藥物維持治療,社區藥物維持治療滿一年以上人數達到110人(各街道按分配指標完成)。
五、全面完成重點整治目標
21.集中開展收戒行動,依法落實強制戒毒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種強制手段,切實加大對吸毒成癮人員的依法收戒力度。對查獲的吸毒人員要認真核實身份及查證前科材料,對吸毒成癮人員一律強制隔離戒毒,杜絕降格處理。要加大力度收戒一批危害社會治安的吸毒成癮人員,處理一批吸食合成人員,最大限度地壓縮消費市場,努力凈化社會面。
派出所辦公場所為一棟面積為740平方米的三層樓房,內有辦公室、值班室、戶籍室、槍械室、會議室、圖書室、小健身房、小浴室、小食堂等,功能已基本齊全,戶籍室、檔案室各配微機一套,交通工具有桑塔納、松花江面包警車各一輛。
我所在歷年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曾獲得自治區“十佳標兵”、自治區級“人民滿意派出所”等榮譽稱號、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九年兩度榮立集體三等功、二0__年至二0__年連續三年被縣局評為先進集體、二0__年和__年連續榮立集體三等功。
二、從嚴治警,牢固樹立從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
一支高素質的民警隊伍是我們搞好各項公安工作的保證和必要條件。為了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隊伍,一年來,派出所支部花大力氣加強了民警的政治思想和業務學習工作,結合政治練兵和縣局開展的從嚴治警、執法為民專項教育活動,我所要求民警認真履行九要九不要,把“五條禁令”放在重要位置進行學教,做到了學習有心得、討論有記錄、發言有材料。一年來民警的紀律作風和執法觀念又有了明顯轉變和提高,隊伍中未發生執法不公和民警違法違紀的事件,為我所的二級派出所復驗成功墊定了基礎。
三、業務過硬是派出所復驗合格的必要條件
1、人口管理方面
該所已實現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工作對象的微機化管理,常住人口管理已推向前臺辦公,戶籍實現局域網管理,數據定期維護已形成制度。
根據幾年等級評定工作的開展和二代身份證的前期核對工作,我所已做到了常住人口底數清、信息準、三采率在上年度的基礎上做到了穩中有升,已達到97。通過逐戶核對戶口,解決了民警對轄區群眾熟知率低的矛盾,通過在轄區張貼140張警民聯系牌,使轄區群眾對民警認知率的缺點也得到了解決。
對流動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清查、隨時入機,改變了以往來人登記不及時、人走不注銷,一經登記全年不變的管理模式。__年派出所登記流動人口583人,發暫住證497人,發流動人口調查函93份,給外地公安機關復函5份。對出租房屋,我所本著“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辦法》,對不符合出租和承租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現轄區有出租房屋95戶,“出租房屋治安保證書”簽訂率和租賃房屋登記率均達100。
對重點人口的管理,我們做到了不但要管,而且要管住、管好,尤其是將流動人口中的重點納入了工作視線。對耳目建設,我們不但重視數量、更重視質量,努力發展一些能夠提供深層次較高價值線索的耳目,全年通過基層工作提供線索破獲的刑事案件,占轄區破案數的63。
2、治安管理方面
轄區內現有行政、企事業單位71個、集貿市場3個、中學3所、小學3所、特行27個,__年度發生刑事案件68起、破48起。查處各類治安案件58起、處罰69人,其中拘留25人、罰款41人、警告3人。對黃、賭、毒案件能夠嚴厲打擊、及時查處。
對轄區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派出所能夠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轄區內突出的治安問題,能夠及早發現并研究對策,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__年治理亂點兩處,均取得了明顯成效。年內未發生涉槍涉爆和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3、安全防范方面
為了使轄區內重大惡性案件得到有效扼制,針對不同階段的治安特點,我所有針對性的開展了各類防范工作。春季在金融機構、寄存場所及公共娛樂場所印發六種不同內容的警示性宣傳單在轄區發放和張貼,共發放宣傳單240份、張貼160份。夏季民警們到建筑工地、企業等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場所利用宣傳單、宣傳冊、掛圖、廣播和口頭宣傳的形式向流動人口宣傳《 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暫住證申領辦法》等法律法規。
全年度轄區未發生一起重特大惡性案件。
4、執法辦案方面
派出所做到了報警有記載、如實立案,對執法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能夠分析原因、不斷改正,特別是__年三月執行《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以來,我所能夠及時克服對新程序不熟悉、不習慣的問題,虛心向上級業務部門請教。一年來未發生國家賠償及其他執法過錯責任問題。
5、服務群眾方面
派出所堅決摒棄了“冷、硬、橫、推和‘四難’現象”倡導“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和氣、辦事公道”的新警風,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譽和認可,多次受到各級領導和政府的表揚。其中,派出所七年如一日救助一對孤寡老人的先進事跡,受到了周部長的批示,自治區電視臺也進行了報道。
為了確保民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派出所按要求聘請了警風警紀監督員,隨時接受監督,并在管區設立了警民聯系牌。形成了所領導、責任區民警向群眾代表報告工作制度,使警民聯系更加密切,群眾治安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6、隊伍建設方面
所領導能夠率先垂范、以身作責,起到表率作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突出,領導班子團結并具有很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協警力量無越權執法現象。
7、內務管理及后勤保障方面
雖然在二0__年度的考核中在內務管理和后勤保障方面我所基達到要求,但我所并沒有樂于現狀,改造成了會議室,進一步充實了“五小工程”。所容所貌井然有序,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環境優雅,夜間警燈長明。
近年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的深刻變革,城市流動人口隨之增多,特別是在一大批沿海經濟發達的大中型城市中,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涌入和積聚。2012年8月,國家人口計生委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指出,2011年中國流動人口總量巳接近2.3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7%。中國特殊的戶籍制度,使得流動人口幾乎成了除了市民、農民之外的第三大人口群體。
應該清醒看到,流動人口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給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了生機與活力,為發展注入了“人口紅利”,帶來的是機遇;另一方面出租房亂象等治安管理問題不斷增多,流動人口犯罪率上升相對較快,帶來的是不穩定因素。余姚市作為副省級城市寧波市下面的縣級市,在開明開放和“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四連冠的大環境帶動下,流動人口呈現出明顯增加的趨勢。余姚市作為中小城市,隨著流動人口的不斷增多,居住問題已成為影響當前治安管理的一大因素。因此,改善城市流動人口居住條件,有助于促進社會治安管理,是推動社會和諧穩定、構建以人為本社會、打造幸福城市的大勢所趨。目前對城市流動人口管理的研究多數集中在所存在缺陷研究、管理模式創新研究和社會管理體制研究等方面,通常建立在基層政府行為基礎之上,而對于流動人口居住與治安管理的研究相對較少。本文在參考和借鑒優秀研究成果與論文的前提下,主要從城市流動人口居住與治安管理的視角人手,通過對余姚市的實證分析,深入挖掘城市流動人口居住對治安管理的影響與原因分析,切實為當地有效解決“成長中的煩惱”提供理論參考。
一、城市流動人口居住對治安管理的影響
大規模的流動人口給流入地,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承載能力提出了嚴峻的要求和挑戰。流動人口進入城市,所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居住問題。有數據表明,上海非本地戶籍人口犯罪率達到了70%以上,杭州、深圳的非本地戶籍人口犯罪率甚至趟過了90%。2013年第二季度,余姚市破獲刑事案件317起,查處治安行政案件562起,刑事拘留流動人口559人,行政拘留723人,強制教育61人;共抓獲犯罪嫌疑人834人,其中流動人口559人,占67.54%;抓獲“兩搶一盜”涉案的流動人口213人,七類惡性案件涉案的流動人口48人。
1 流動人口居住場所的復雜性亟需不同的治安管理手段
我國流動人口在居住方式上包括“村落型”聚居、集中居住在單位或工棚、分散居住等三種類型。流動人口居住以出租屋為主,涉及面廣量大、分散,租住人員復雜。少數不法分子主要在城鄉結合部出租屋藏身,這部分人員屬于“黑色群體”,是治安防范和打擊的重點。
從2013年3月余姚市陽明街道流動人口居住區域分布及居住時間分析。從區域分布來看,居住在建城區范圍的有37568人,占43%,居住在建城區外農村的有50289人,占57%(見圖1)。從居住時間來看,居住6個月以下的有22123人,占25%;居住6個月至1年的有28978人,占33%;居住1年以上的有36756人,占42%。由此看出居住一年以下的人數相對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數較多,流動人口的不穩定性較高(見圖2)。
2 流動人口集聚和高犯罪率對治安管理提出了嚴峻挑戰
隨著城市流動人口規模的迅速擴大,人口流動性越來越強,導致社會控制減弱,犯罪率升高。流動人口違法犯罪人數在全部案犯中的比例直線上升,從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來看,流動人口犯罪數量也在逐年增多。大量流動人口往往通過親朋好友、老鄉關系介紹來到此處,因而流動人口帶有濃厚的地域和鄉土觀念。在犯罪活動中,這些人往往利用同村、同鄉、同縣等較為有利的地緣、親緣,拉幫結派組成團伙相互壯膽進行犯罪,形成盜竊、搶劫、詐騙、流氓、販毒等團伙來危害社會,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的正常秩序。余姚的流動人口大都來自安徽、貴州、河南、湖南、四川等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其中安徽籍12.4萬人,占余姚流動人口23.3%;貴州籍11.1萬人,占余姚流動人口20.8%;河南籍5.5萬人,占余姚流動人口10.3%;湖南籍5.1萬人,占余姚流動人口9.6%;四川籍4.5萬人,占余姚流動人口8.4%。上述籍貫的流動人口總和,占余姚市全部流動人口53.3萬人的72.4%(見圖3)。
3 流動人口的流竄作案增加了治安管理的難度
流動人口的流動特性決定了其犯罪的流竄性和犯罪目標的隨機盲目性。從流動人口作案的地域看,大范圍的流竄作案呈遞增之勢。同時,由于流動人口大多居住在城鄉結合部,治安管理松散而薄弱,因而這些區域成了流動人口犯罪的多發區。而從作案的場所看,旅館、娛樂場所、建筑工地是流動人口居住的密集區,因此,這些場所也就成為流動人口作案的集中地。由于流動人口的活動規律難以掌握,一旦其落腳點發生變化,原暫住地掌握的各種信息很難被其他地區共享,容易導致對流動人口犯罪的動態治安管理失控,使違法犯罪人員有機可乘、逃脫法律的制裁。同時,從業場所和職業的多變,致使流動人員的居住地頻繁更換,居住在余姚市城區的流動人口變更多,注銷率高,流動性比農村的大,給動態治安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據統計,余姚市29個城中村流動人口數量激增,流動人口與戶籍人口之比達到1.7:1,“反客為主”現象明顯,極易引發“抱團式”,形成各類不安定因素隱患(見表1)。
二、流動人口居住形式影響治安管理的原因
1 工作及生活方式差異極易引起社會沖突
城市流動人口聚居區內發生的很多侵財型案件主要由犯案人員務工方式的特點而引發。而流動人口與本地居民之間在思想觀念、文化背景、言行習性等方面存在很多差異,從而導致流動人口因生活方式差異引發違法犯罪行為。流動人口本來就對城市缺乏歸屬感,與城市社會的隔閡使其難以形成本地居民應有的道德規范和法制觀念,而流動人口不同的生活習慣易引發本地居民的不滿情緒,他們又由于本地居民的偏見和歧視而更加產生疏離感。同時,部分流動人口有著對高生活水平的向往和仇富心理,看到周圍人的富有,而又無法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自己所期望的財富,容易產生不公正感,乃至采取違法犯罪手段來奪取財富。加上許多出租屋的房主都不在本村居住,流動人口的大量涌入,增加了治安管理的隱患。從而不同人群都缺乏安全感,最終導致流動人口聚居區的社會治安狀況日益惡化。
2 治安管理力量不足,經費保障不到位,防控機制薄弱
基層公安機關是流動人口管理的根基。目前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存在治安盲區的現象,既要做好轄區內常住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又要負責冶安和刑事案件的查處及偵破工作。重打擊、輕防范的思想依舊存在,制度上的缺陷使其防控流動人口犯罪的功能未能體現出來,打擊流動人口犯罪處于被動狀態?!扒蓩D難為無米之炊”,基層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缺乏必要的財政預算工作經費作為保障,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開展中進展不順利,工作積極性難以有效發揮。職能部門之間缺乏內在的協調配合機制,信息資源整合和共享十分有限。同時,基層公安機關對于流動人口的社會治安防范功能未能得到真正發揮,導致流動人口中各類治安問題目趨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增多。沒有建立起統一的流動人口管理體制,各部門間相互協調問題突出,“條”、“塊”矛盾比較明顯。
三、改進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的對策措施
1 創新工作思路,實現由管理控制型向高效服務型轉變
一是注重信息共享。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核心在于全面而準確地掌握流動人口信息。穩定信息采集員這支隊伍,在確保城市流動人口居住信息完整準確基礎上,加強流管辦、公安、計生、勞動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和交流,提高流動人口信息資源的有效共享率和綜合利用率。健全完善分工合作機制,形成信息共有、資源共享和責任共擔的聯動體系。二是注重普法教育。通過利用網絡信息平臺,定期對城市流動人口發送普法教育短信。街道(鎮)派出所會同綜治辦、司法所等部門,定期組織機關干部和社區民警深入轄區流動人口集中的城中村、工地和企業等居住地,同時利用培訓班、座談會、廣播電視、橫幅、發放資料等方式,加強對流動人口普法宣傳,對即將入住的流動人口進行專項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文化修養。調解各類糾紛,為流動人口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三是注重引導預防。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模式創新的核心是構建新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核心體系。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制定科學合理的流動人口落戶政策,加快推進居住證制度和“積分”制度,使流動人口能安心就業、安定生活。同時,對一些居住在轄區內有前科的流動人口,做到經常性的走訪見面,了解其就業等基本情況,采取“警鐘常敲”的方式預防其再次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從長遠來看,以服務推動管理是未來城市流動人口管理的大趨勢,代表流動人口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
2 強化隊伍建設,實現由分散粗放化向集中精細化轉變
一是加強保障管理力度。加大對公安隊伍建設和警務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始終把公安隊伍建設和警務保障放在重要位置,堅持從優待警,抓好協警、保安隊伍的專業化培訓和管理,適當提高協警相關待遇,加強對派出所的支持,切實提高派出所的戰斗力。同時,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的原則,實行彈性和錯時等工作制,形成責任明確、聯動運作、集約高效的管理模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承擔”原則,把流動人口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實行單列。二是加強專職隊伍建設。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則,對流動人口綜管員采取“三結合”的方式,即上崗前培訓與定期培訓相結合、定期例會與每月考核相結合、工作業績與獎懲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工資獎金福利同所負責區域外口管理工作實績捆綁計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積極性,著力構建一支綜合素質過硬的專職流動人口綜管員隊伍,筑起治安管理的“籬笆”。三是加強各類資源整合。進一步完善治安防控機制,聯合有關單位,加強流動人口落腳點與活動點等重點場所的管理,將打擊和預防流竄犯罪作為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的重點。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屬地化管理模式。把市街道(鎮)村“三級”流動人口專管員和出租屋綜治管理服務人員整合成一支隊伍,將服務、管理、維權、執法等各項工作融入到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從而解決領導交叉、職責重疊的問題,為城市流動人口實現服務均等化提供有力保障,共同編織出一張“安全防范網”。
3 改進管理方法,實現由單一行政式向多元合作式轉變
一是聯合部門,推行“服務式”管理。建立多層次、多主體的服務管理模式,加強流動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探索“以外管外”,吸收部分在余姚時間長、威信高,熱心為群眾辦事的流動人口參與服務管理。探索建立由流動人口代表、村干部、派出所民警、鎮外口辦、司法所、勞動保障中心和規模企業相關負責人組成的和諧促進聯誼會,成立以信息員、宣傳員、調解員、服務員、監督員“五員合一”為特征的和諧促進員隊伍,提高居住信息收集率。同時,強化對城市流動人口相對集中,治安問題頻發有關區域和場所,比如城鄉結合郎、出租房、建筑工地等實行定朗的治安管理整治行動,對那些無合法證件、無固定住所及無正當工作或經濟收入等“三無”流動人口開展及時清理、同時對他們給予關愛,開展合理疏導與幫扶。二是聯合企業,推行“委托式”管理。依托用工單位居住地建立“流動人口員工之家”,由用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兼任“家長”,嚴格落實用工單位負責制。由每個用工單位指定一名流動人口管理員,負責單位內部流動人口居住的登記、辦證、教育等工作,做到“用人登記、人走銷戶,實時統計、實時上報”。三是聯合房東,推行“名冊化”管理。流動人口的管理,離不開其所居住的房屋。改變管理辦法,實現由傳統的“以戶籍管人”、“以證管人”向“以房管人”方向轉變。建立以出租房為依托的模式,把服務管理融入到房屋中居住的流動人口。通過“公安主管”與“房東協管”有機結合,推行出租房屋流動人口“名冊化”、“旅館式”管理模式。將房東確定為“戶主”,一戶一冊建立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戶”,要求“戶主”及時登記、申報戶內人員情況及變更情況,提高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登記率,保證“人戶一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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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隨著浦東開發開放的提出與深入,金橋成為國家級重點出口工業加工區。歷經四年建設,經濟開發與功能開發齊頭并進,初具規模。一改昔日鄉村田野的風貌,朝城市化方向日益邁進。探索其城市化發展的狀況,有四個特點:
經濟結構由過去單一化的鄉、村企業向多元化結構發展。截至1995年6月,金橋開發區累計項目250個,三資企業144家,其中18個國家地區22家跨國公司已在區內落戶、產出;鄉、村辦企業61家;成建制施工單位30家,其中屬中央部署和外省市單位22家。
環境格局由過去小規模的鄉、村集鎮向生態型城市化進程邁進。已先后開辟出工業區、居民住宅區、涉外公寓區、高級公共娛樂場所區及現代農業小區,形成高層次、多空間的布局網絡,建立經濟高度發達、基礎設施完善、布局結構合理、生活環境優美的城市現代化新樣式。
人口由過去的單純德定型向復雜流動型轉變。轄區內現有常住人口n萬,外來人口超過5萬,除外地來滬打工的民工外,還有大批在開發區內的“上班族”、外籍的高級專業人員、管理人員等。此外,近期將從浦西動遷過來的居民將逾5萬,人口密度將急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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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進程由循序漸進型被規劃速效型替代。金橋在區域內統一布局,整體規劃,即時上馬,全面開花,呈現出較強的時效性、突發性和規劃性,經過短短4年建設即初具規模。在城市化進程中,由于人財物的大流動,金橋地區經歷了脫胎換骨的巨大變革,由此帶來的治安問題也較以往有很大不同,突出表現為:
(一)外來流.犯罪驟增,刑事案件趨向復雜化。近幾年來,金橋地區刑事案件的增幅每年在30一40件左右。1990年,發生刑事85起;至1994年增加至207起,上升131.8%,尤其是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治安間題變得嚴重。外來人口從1990年的6千左右,一躍上升到現有的5萬左右,刑事作案人員中外來人口的比率由1990年的30%左右上升至現在的90%以上。
(二)黃賭毒等丑惡現象迅速互延。大量物品涌入社會,一些公共娛樂場所為追求贏利,以色招客,搞“三陪”、“異性按摩”等,一些外來人員也借口開發廊、餐飲業干起拉客的勾當;賭博越來越公開化,無論城鎮、農村、外來民工集聚地,“賭風”甚烈,尤其是較富裕的農村地區賭博范圍廣、花樣多、賭注大,“大款”、“大戶”之間的賭博更是一擲千金;交易在轄區較發達地區也有一定市場,目前已發現數例案件,且有繼續蔓延趨勢。
(三)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釀成的事件突出。因土地連片開發、舊區改造涉及群眾利益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鬧事事件頻頻不斷。其中,因征地拆遷引起地價、補償、就業、安置、待遇、過渡和環境質量等糾紛的居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區穩定。
(四)城市型交通、火災、施工事故劇增。由于機動車數量劇增,道路設施雖有改觀但管理仍欠完善,加上行人、車輛日流量大,因此交通事故頻發不斷。而流動人口的大量涌入,造成區內交通車輛、住宿、水電、環衛等方面超負荷運轉,成為消防、交通、治安事故相應增加的一個客觀原因。
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社區治安狀況日益嚴峻的局面,主要在于新形勢下防范機制的弱化。首先,新舊體制交替造成管理滯后,致使各種罪犯趁除滋生。(l)大量的外來人員涌入,過去的一套戶口管理辦法已越來越不適應如此大量的流動人口,即使對他們進行臨時戶口登記也僅旅于形式,這支勞動大軍實際上處于一種故任自流的狀態(2)三年前.上地開發、征巴.隊使許多農民離開家目。尋挽誰時房過峨.出現人戶分離’硯象。三年后,艘.拼璐的住宅小區垃工,份東、浦祖和當絕動遷居民遷移、目.,又出硯斷的“人戶分離一現象,公安機關由于對魂遷安t居民愉況不常扭.在戶.,理和洽安,硯上處予彼勸腸百?!?)居民住宅區日一妞懊.住宅遷入居民不多。許多.離形成.空間死?!?即使發生搶劫、.奸緯注法活動也因監視偏力不及而幼過。其次.在市場級講沖擊下。人際關燕.化.位區盆識一翻,與共的風氣渝.。.民生活水平提離.以及住宅育昌化.嘆來那種互相信任、互相.助的人際關瑯在蛻變。人幻相互之向訣少關心、同情和典城。人際交往減少.人際關系冷澳而扮班,加上硯代結立單元住宅形式又導致了一種映乏.在一起感’,無久居月識和家園意識.鄰里之間,璐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奈”的愉況已兩空見恨.這種冷次的人際關系給犯娜分子遺成可維之機。扭三。杜.防奄-.東有的環節有的已經娜體.有的名存實亡,,的日漸翻二由于開發珍設、動遷.隊.瓜有的村隊遨側有的已.幼,行政份理脫節.怡保會自行解體,聯防隊‘夜防隊自動娜獄成無經費某道難以為續。在斷的防范網絡未形成之曲.新的網理知層出不窮,如外來人口。私房出粗等產,失控。康舊收腳點雌污幼垢,扭工工地盜竊、橄斗,偏僻道路上、搶劫等,治安趨勢與對旅
隨著浦東改革開放的進一步像入,金橋絕區城市化進扭將日益加俠。在今后一個時期二區內各種基.啟設特日曲完獸,管理機目理步到位,祖社會上一費浦極因索的存在仍不易排除,人口密度進一步繃離,物傲、附橄更加頻繁,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播硯。因此,在近期內.治安狀況依然將面臨嚴玻的局面。
——治安狀況變化將呈階段性.
第一階段:目份至2000年,由于開發,該地區常住人口將曾至20萬左右.外來人口仍鈞處于無序淚動階段。治安行政,理的應付性、失控面仍將十分央出,第二階段。2000年-2005年,規模開發逐曲成型,生活小區基本建成.,住人口將達45萬,.增比例離于外來人口,因人口一密而引起的各類治安間月在先期按工的括業用南、,華地段、生活小區較筋增多,第三階段才2005年-2010年。大規?;A建設接近尾聲,現代國際哪市裕腸基本建成。人口質量提高。市內外、目內外的交往日趨活躍.由此引發的高智能、技術型、涉外型案件時有發生.打擊和份班的,點均用作翻,,并果取相應的對,和管理手段,
——某些社會矛盾突出隨著利益格局的調整。
各種社會矛盾引發機率、碰撞機率增多.大量征地農民對地價、補債、搬遷、就業等要求高而滿意少;浦西、沿江地區動遷居民在落戶新住宅小區后.陳之引發的戶口.上學、就醫、.車、居住、治安等矛盾尖銳,且在這支浩班大軍中,必夾雜一些刑釋分子、重點對象,這些人其中不易掌握。企業經營機側轉換遭成下比人員增多.這些人待遇下.,利益受很,勢必心態不平衡.因而物價上注、貧富差距、官腐敗等引發的群體性不安定因素亦將有增無減。
——生活方式改變而誘發的犯罪機率上升。
一、大型社會活動的范圍
大型社會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活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體育館(場)、公園、風景游覽區、廣場、公共道路、社區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舉辦下列預計參加人數在500人以上的群體性活動:
(一)演唱會、音樂會、歌舞表演等文藝活動;
(二)游園、燈會、廟會、花會、龍舟會等民間傳統活動;
(三)體育比賽、民間競技、健身氣功等大型群眾性體育活動;
(四)節日慶典、焰火晚會等慶祝活動;
(五)訂貨會、展銷會、博覽會等開放性商貿活動;
(六)人才招聘會、當場開獎的彩票發行等活動;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大型活動。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舉辦的內部活動,宗教場所內的宗教活動,以及影劇院、商場、餐飲娛樂場所等經營單位的正常營業活動除外。
二、安全責任劃分
舉辦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主辦者是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辦者、協辦者、場所提供者等對安全工作分工負責。
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實行分類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慶典、紀念性和公益性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其他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由主辦者自行承擔,公安機關對主辦者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導和監督管理。
(一)大型活動主辦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1.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評估,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
3.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并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4.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5.接受公安、消防、質監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室內舉辦的活動一般不少于每場參加人數的1%,室外舉辦的活動一般不少于每場參加人數的2%。
大型活動有承辦者的,主辦者應當與承辦者簽訂安全協議,就前款內容明確各自的具體職責。承辦者應當按照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者共同落實安全工作。
(二)大型活動場所提供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1.保證大型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并向主辦者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識,并保證暢通;
3.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設施;
4.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
5.為活動提供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且有足夠容量的專用停車場所(地),并禁止停放與活動無關的其他車輛;
6.保證安全防范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三)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1.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監督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審核許可申請材料,實地勘驗活動場所;
3.在大型活動籌備及舉辦期間,指導、監督安全工作的落實并專項檢查活動場所,發現安全隱患的責令改正;
4.對現場秩序混亂,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和其他突發事件,及時進行處置;
5.依法查處大型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其他部門應當履行的管理職責:
1.消防部門負責對場所進行消防安全許可,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責令并監督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職能負責大型活動場所外的交通管理工作;
3.質監部門負責對活動中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技術檢驗并提供安檢合格證明;
4.文化部門負責對大型文化演出活動的組織者資格及節目內容進行審查;
5.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對活動的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6.城管部門負責大型活動中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臨時設施的審查;
7.市政部門負責辦理大型活動中臨時占道許可;
8.環保部門對大型活動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禁止舉辦對環境可能產生較大破壞的大型活動;
9.房產部門負責對大型活動中使用的建(構)筑物安全進行檢查、鑒定,并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嚴禁在危房、險房中舉辦大型活動;
10.衛生部門負責對活動中的食品安全、傳染性疾病預防進行指導監督,同時做好現場應急救護工作;
11.供電部門負責對大型活動場館的用電設備及臨時架設的電纜、電線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禁止超負荷運轉。對存在安全用電隱患的設備下達電氣設備缺陷整改通知書,督促用戶進
行整改。
三、辦理程序
(一)主辦者應當在舉辦大型活動50日前,向市、縣(市、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征
求意見,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有特殊情況的,申請人還應當根據客觀需要提前申請):
1.活動方案及說明;
2.主辦者及承辦者、協辦者、場所提供者的合法身份證明;
3.擬舉辦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方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行業主管部門認為需要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評估的,提交安全風險預測或者評估報
告。
行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依法提出書面意見。參加人數在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同級黨委、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向市委、市政府匯報。1萬人以上或者跨縣(市、區)舉辦的,市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
(二)大型活動實行安全許可制度。大型活動主辦者應當在舉辦活動30日前,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1.載有大型社會活動舉辦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項目、組織形式等內容的活動方案、說明,并附場地方位圖、內部示意圖;
2.主辦者與承辦者簽訂的安全協議,活動場所提供者出具的同意使用場地證明;
3.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以及社會性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材料。
4.行業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
5.主辦者的法人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6.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批準文件。
舉辦大型活動,每場參加人數在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主辦者向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書面申請;每場參加人數在1萬人以上或者跨縣(市、區)舉辦大型活動的,向市公安機關書面申請。申請安全許可的同時,主辦者還應當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書面申請后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逾期未書面通知的,視為許可。
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有準予、變更、撤回、撤銷的情形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匯報,并告之安全生產監督、消防、文化等與大型活動安全有關的其他政府職能部門。
(三)主辦者應當按照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內容舉辦大型活動。變更舉辦時間的,主辦者應當提前5日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變更活動地點和內容的,主辦者應當按照申請舉辦大型活動安全許可的要求,重新提出書面申請。
因作出安全許可決定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安全許可并及時告知主辦者,由此給大型活動主辦者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因主辦者的原因,舉辦的大型活動可能危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或者主辦者非法取得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或者撤銷已經生效的安全許可,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主辦者負責。
變更或取消已向社會公布的大型活動的,主辦者應當提前10日,通過合理的方式向社會公告,并作好善后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
行對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大型活動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加強與大型活動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增強有關單位、個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公安機關加強對準予行政許可舉辦大型活動安全的管理監督工作,實施全程跟蹤管。要按照準予行政許可的標準,認真核定人員數量,參加人員核定人數不能超過座位總數的80%;在臨時廣場等場所舉辦活動的,應測定活動場地面積,以每人不少于1平方米核定參加人數。
(三)各有關職能部門在大型活動監督檢查工作中,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因不落實管理責任,不履行工作職責,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參加大型社會活動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予以批評教育;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強行帶離現場;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一條 為規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應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應用,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采用視頻監控技術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區域進行圖像信息采集、傳輸、顯示、存儲和管理的系統。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
發展改革、經濟貿易、科技、建設、交通、信息產業、水利、質量技術監督和通信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供電、電信運營、廣播電視等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建設、資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則。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公共安全的需要,編制本行政區域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并按照規劃進行統籌建設。
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第六條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區域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武器、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存放或者經營場所以及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的重要部位;
(二)國家重點科研機構,集中存放重要檔案資料的館、庫;
(三)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等集中陳列、存放重要文物、資料和貴重物品的場所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重要部位;
(四)金庫,貨幣、有價證券、票據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場所,票據、貨幣押運車輛,金融機構的營業和金融信息的運行、儲存場所;
(五)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社,電信、郵政及大型能源動力、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的重要部位或者經營場所;
(六)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碼頭、停車場的重要部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線、城市道路、中心城鎮和地鐵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大型橋梁的重要部位;
(七)旅館、公共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
(八)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大中型商貿中心、商業街和大型農貿市場的重要部位;
(九)體育比賽場館、公園、大型廣場、醫院、學校、幼兒園等公眾活動和聚集場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區的出入口和周界;
(十)城市公共交通、客運車輛和客輪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江河堤防、水庫、人工湖、重點防洪排澇區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設施;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其他場所和區域。
以上所稱重要部位、重要路段,是指涉及公共安全的部位或者路段。
第七條 禁止在旅館客房,勞動者、學生等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第八條 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重要交通路口、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大型廣場等公共場所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由政府組織建設,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上述場所和區域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前款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九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區域,其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除由政府負責的以外,可以由該場所或者區域的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經營權人約定責任主體;沒有約定的,由所有權人負責。所有權屬于國家的,由依法取得使用權或者經營權的使用權人或者經營權人負責。
第十條 城市拆遷改造需要移動、改建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的,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城市拆遷改造預算。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
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預留與報警接收中心和應急指揮系統聯通的接口。
第十三條 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合格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和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公安機關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指定產品的品牌和銷售單位,不得指定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或者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四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計技術方案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論證,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通過法定檢驗機構檢驗。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場所或者區域,屬于《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規定范圍的,其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按照《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場所或者區域,不屬于《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規定范圍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系統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將系統設計技術方案、系統檢測和竣工驗收的有關材料,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使用單位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將有關材料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不再屬于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范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可以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有關設施、設備,但應當在拆除后30日內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六條 在公共場所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應當設置明顯的標識。
第三章 管理與應用
第十七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安全運行:
(一)建立值班監看、運行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
(二)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監看和管理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和保密知識培訓;
(三)確保與監看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監看場所;
(四)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的位置和功能。
第十八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立信息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二)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監看和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三)對信息資料的錄制人員、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
(四)發現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可疑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信息資料的有效存儲期不少于15日,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信息資料的有效存儲期不少于兩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及其監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將其用于采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公民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信息;
(二)刪改、破壞留存期限內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
(三)故意隱匿、毀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采集的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資料;
(四)拒絕、阻礙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
(五)向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提供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盜竊、損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
(二)買賣、非法復制、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
(三)其他影響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對政府組織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指定部門,按照合法、安全和規范的要求進行資源整合,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提供條件。
負責具體管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因執法工作需要,可以無償查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需要復制或者調取有關信息資料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準。
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因執法工作需要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的,應當經系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具有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置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無償查閱、復制或者調取有關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
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需要,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公安機關可以無償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第二十三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工作人員不少于兩人;
(二)出示工作證件;
(三)出示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四)履行登記手續;
(五)遵守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查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時,無須提供前款第(三)項規定文件。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加強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的管理:
(一)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信息資料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二)規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的使用審批制度,加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的使用管理;
(三)加強對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工作規范,防止泄密事件發生。
第二十五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個人,為偵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者抓獲重要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證據或者線索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而不建設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不按時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的有關資料報送備案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有關設施、設備后不按時報送備案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未采取保障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管理措施,影響系統安全運行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未建立或者違反信息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的。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和其他視頻監控設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公安機關強制拆除。單位設置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 在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時,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中,指定產品的品牌和銷售單位,指定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或者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按照規定開展或者配合開展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資源整合工作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依法審批或者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在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時未遵守有關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六)接到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使用單位的警情報告后,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
(七)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解讀廣東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4月1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廣東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在我省正式開始實施?!掇k法》的頒布實施,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和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為解決今后我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和管理存在的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
據統計,僅20xx年,全省公安機關就應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破獲各類案件1萬多起。本次實施的《辦法》,共分5章31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界定了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與應用是一項投資大、涉及面和影響面廣的綜合性工作。為了切實做好系統建設和應用工作,避免建設中的資源浪費,實現有效管理和應用,《辦法》規定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并按照規劃進行統籌建設;公安機關負責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相關工作,供電、電信運營、廣播電視等單位應該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二)明確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范圍和建設主體。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需要,《辦法》明確了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十二種場所和區域,其中,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重要交通路口、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大型廣場等公共場所的視頻系統由政府組織建設。其它場所或區域的建設按可以由該場所或者區域的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經營權人約定責任主體。沒有約定的,由所有權人負責。所有權人屬于國家的,由依法取得使用權或者經營權的使用權人或者經營權人負責?!掇k法》實施后,我省除涉及國家安全等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外,城市道路、中心城鎮的重要路段、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商業街、公園、大型廣場、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區域和場所也納入強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系統范圍。
一、總體要求
堅持把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學、規范、統一的原則,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診斷、早治療的防控方針,強化禽流感免疫工作,加強疫情排查監測,加強檢疫監管,加強醫療救治應對,加強部門信息互通和協調聯動,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
二、職責分工
市衛生局:負責指導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預防和控制預案及技術方案。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和衛生知識宣傳。做好疫情監測、信息報送和,一旦發現疑似病例,按程序及時報告,并加強對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等工作。做好應急物資、疫情處置和醫療救治的先期準備工作,特別是抗病毒藥物、疾病預防控制、醫院床位、醫療設施、藥品和防護用品等物資、人員準備和調配工作。加強衛生監督監測,開展公共場所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一旦發生人間疫情,立即啟動《郴州市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規范疫情報告和處置,加強病例救治,全力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早期識別、重癥與危重癥救治能力,確保最大限度地減少禽流感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將動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暫時納入一類動物疫病管理。對轄區內動物流感疫情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認真開展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重點對鴿子、種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場、水網地區、候鳥密集活動區等進行監測。對禽類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時報告和送檢,特別是對禽流感臨床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控制家禽移動,一旦發現H7N9病毒或發生家禽疫情,立即啟動《郴州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果斷處置,防止疫情擴散。嚴格產地檢疫,確?;疾游锊怀鰣?戶)。強化對畜禽交易市場、規模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活禽經營市場嚴格執行產銷分離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完善規模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設施,堅決杜絕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流入市場或亂丟亂棄,切斷疫病源頭,維護畜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安全,阻斷病毒向人傳播。
市公安局: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求,負責依法做好疫點、疫區、定點醫院、重大傳染性疾病事件現場封鎖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強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和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協助采取強制隔離措施。
市交通運輸局、廣鐵(集團)郴州車務段:負責協助做好出入郴州旅客和跨省(區、市)出行旅客的疫情監測和檢疫工作。必要時對上下車旅客進行健康登記和健康檢查,對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進行留驗和隔離觀察,對交通工具和有關場所進行定期消毒并做好司乘人員的防治知識培訓。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實學校、托幼機構內的各項防治措施。根據緊急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落實學校、托幼機構封閉、半封閉管理等措施。
市旅游外事僑務局:負責協調在郴外籍人員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保障在郴外籍人員的健康。負責做好旅游人員的健康教育,對游客進行健康觀察,對來自疫區的游客進行跟蹤觀察和做好涉外賓館游客的健康登記及賓館、旅游景點等有關場所的消毒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對建設工地農民工的宣傳、防護、監測工作,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
市文廣新局:負責對網吧、電游室等場所的衛生管理和公共娛樂場所人員健康監測工作。
市委宣傳部:宣傳、普及科學預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知識和方法,引導公眾保持健康心態,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病能力。開展對社會輿論的正確引導。
市財政局:負責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及時調度落實防治工作經費,配合相關部門安排重大防控項目和裝備建設。
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物價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按照各自的職責劃分,加強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物資質量監督和食品監管,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制止借機傾銷物品,哄抬物價,嚴格控制相關藥品漲價,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加強對農貿市場、集貿市場環境衛生及流動人口的管理。
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市愛衛辦: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衛生工作,及時清運、處理城區垃圾,消除四害,消滅衛生死角,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市民政局: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街頭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并負責死亡病例尸體的消毒處理及火化。
市監察局等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關預案和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全力以赴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二)聯防聯控,形成合力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職責,密切配合,強化部門協作,及時溝通信息,形成及時會商、協同行動的長效合作機制,全面落實人員培訓、物資儲備、經費落實、市場監管、疫情監測、病人救治、宣傳教育等工作措施,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實現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目標。
(三)加強值守,正確引導
二、構建和完善鄭州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若干思考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不可否認,當前鄭州市仍然存在一些影響和制約全市治安防控建設與發展的困難和問題。例如,治安防控工作機制滯后于治安形勢的發展、警力不足、群防群治組織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不高、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相對薄弱等等。這些問題要得到有效解決,就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其中最重要的還是公安機關自身觀念的轉變和工作模式的改革。要真正從傳統的“以打為主、等案上門”轉變到“以預防為主、主動出擊”的工作模式上來,把至少90%的警力充實基層、擺上路面。(二)建立社會治安防控專門組織機構,加大建設力度從鄭州市近幾年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踐來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可以說是兩碼事。目前,鄭州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由政法委下設的綜治委組織、領導。實踐證明,這種領導和管理體制不適應當前的形勢需要,筆者建議設立專門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組織領導機構,并將此機構置于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之下,厘清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關系,以利于及時解決防控體系建設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同時,為了加強對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防控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應當進一步完善目前已有的協作通報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等。(三)進一步建立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權責明確的防控工作運行機制黨委和政府要從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措施的落實執行、執行的結果考評等環節和方面真正負起領導和監督的責任來。全市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人民團體以及相關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負其責,必須絕對服從領導,自覺、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和專業培訓,轉變觀念,真抓實干,做到全市“一盤棋”,做好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各級宣傳部門和媒體要開足馬力,加大宣傳力度,大力營造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政法委以及各級綜治部門要真正負起責任來,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的大局中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和優勢;作為建設主力的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特長,制定出科學的“施工方案”,配套好相關措施,做好其他單位的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工作;政府財政部門要根據防控體系建設的實際需要編制好預算,努力做好經費保障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協助做好招聘人員的有關管理和待遇落實工作;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在防控體系重點工程(如卡點建設、巡防崗亭、社區警務室建設)的選址、規劃、用地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要配合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辦公室做好防控體系建設的考核、評比、獎懲工作,并將結果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通報。黨委和政府等組織、領導機關要進一步健全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度。對于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卓有成效、治安形勢好,或者治安形勢因防控工作積極而明顯好轉的相關地區、單位、組織進行表彰,并對治安相關責任人、主要負責人給予表彰、獎勵;反之,對重視不夠、管理能力低下甚至的單位和個人,如果造成后果,就要嚴肅追究責任,實行“一票否決”,決不搞“下不為例”。(四)進一步整合警力資源存量,構建復合型、動態型的警察隊伍目前,警力緊張、警力資源不足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國家財力有限、短期內尚無法解決警力緊張問題的形勢下,公安機關必須挖掘內部潛力,進一步整合、盤活現有警力資源存量,構建復合型、動態型警察隊伍。第一,完善交巡警制度。應進一步整合在街面上巡邏的巡警與值勤的交警的力量,在“多能”、“多責”上做文章,大力加強復合型警務建設。對交巡警,應同時賦予雙方交通管理權和治安處置權。交巡警可以考慮根據每天不同時段的具體情況,實行機動、靈活的勤務、警務方式:交通高峰時站點,交通平峰時巡線,有警則處警,無警就巡防。這樣雖然工作量加大了,但可以真正實現“一警多能,一警多責”的目標。實行交巡警制度,其優點是能把以前雙方職責割裂的管“點”與管“線”有機結合,使交通管理與治安管理協調起來。第二,進一步完善治安警、刑警工作機制,構建動態型警務。除安排值班人員外,其余民警有警接警、無警巡邏,讓警察在街面上動起來,提高街面見警率,而不是在家坐等案子。這樣就盤活了既有警力資源,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警力不足的局面。(五)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構建社會化治安防控體系工作格局社會治安形勢、公安機關隊伍的現狀表明,要想實現社會治安的根本好轉,實現對治安形勢的有效管控,黨委和政府除了要積極發揮公安機關主導作用之外,還應當進一步挖掘、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有效地參與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的大局上來。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部署下,按照“黨政主導、公安主力、法人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積極動員社會各單位、團體、組織大力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梢钥紤]將各單位的內保力量經過統一培訓和規范以后,置于所屬轄區公安機關的統一管理之下,聽從調度、服從指揮??梢钥紤]把出沒于大街小巷的出租車、公交車以及社會客運車輛等營運車輛的司機、售票人員等發動起來,發揮他們這個群體社會接觸面廣、情況熟悉、流動性大、社會責任感相對較強、安全需求大的優勢,使他們成為公安機關的義務巡邏員和流動觀察哨,參與治安防范[4]。在充分開發社會資源共同進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各單位社會力量防控人員的技術裝備配置工作力度,確保他們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自身安全。同時,要制定相關政策,使對于相關人員在參與治安防控工作中所發生的意外和不測的補償有據可依,不使他們流血又流淚。(六)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天網工程”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千頭萬緒,點多面廣,任務繁重。要實現對社會面的全時空、全覆蓋、無縫隙管控,就必須進一步向科技借力,利用現代最新科技這一“警力倍增器”來助推防范建設工作。要著眼于信息化警務實戰,促使運用科技手段辦案、以信息化手段管理社會成為全體民警的自覺行為,不斷提高全警信息化應用水平,進而提高公安機關的整體戰斗力。其中最重要的抓手之一就是進一步完善“天網工程”。完善該工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出資安裝最新式的高清監控探頭,淘汰原有落后設備,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24小時不間斷盯網。要進一步改造和升級各單位內部防控網,使它在保證監控好本單位內部治安秩序的基礎上,也能監控到單位周邊的大致情況。政府要加大在公園、廣場、車站、街道、商務中心等重要公共區域方面的技防投入力度,在淘汰落后監控設備的基礎上安裝全方位、高清的監控探頭,在全市區范圍內爭取做到不留監控死角,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監控網絡系統建設,盡可能將政府、社會力量各自出資建設的各種視頻監控系統全部聯網,實現無縫對接,并整合維護、維修力量,安排專人定期、及時進行維護、維修、更新與升級[5],以及提供技術和業務指導。(七)進一步做專、做實社區警務,夯實社會治安防控基層基礎對于社會治安來說,公安基層基礎工作不牢,必然會使社會秩序混亂、治安環境惡化。鄭州市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必須進一步加大社區警務建設力度,進一步做專、做實社區警務工作,夯實社會治安防控基層基礎,徹底改變目前社區警務工作基本流于形式的狀況,真正像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區派出所那樣把社區警務室建成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服務人民群眾的“最前沿窗口”。針對老百姓對社區警務“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四不”現實情況,政府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從事社區警務的民警要像金水區派出所社區民警趙守在、劉亞可、周玲玲等同志那樣,以自己良好的形象、親民務實的作風、扎實而又卓有成效的工作贏得人民對社區警務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在鄭州市城區,要進一步完善專職社區民警制度,所有社區民警都應參與派出所的考勤、值班與重大活動的保衛工作,每周一般應不少于4天,在社區(警務室)工作(45歲以上的社區民警上班期間全部在社區工作),每天在社區工作不少于6小時,接待群眾不少于2小時。在廣大鄉村,有必要參照先進地區的經驗,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心警務室和路卡“室卡合一”的中心警務室警務模式。中心警務室專職民警和專職輔警的配備組成、值勤守卡模式要因地制宜、便于工作開展和方便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