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5 16: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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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分析
2.1事故類型
2.1.1大氣污染事故
鋼鐵工業中很多設備都在高溫高壓的環境下運行,存在著突發性污染事故的風險,一旦反生事故,大量的有毒有害氣態污染物將快速擴散至空氣中,對環境和人體造成傷害。因此,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必須對污染物類型、強度及影響范圍通過應急監測進行判定,為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控制處置提供有力保障。
2.1.2水污染事故
鋼鐵工業焦化工藝段在生產、貯運、裝卸過程中,存在著泄露或爆炸事故的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大量原料、產品損失、大量的含有危險化學品的污水排放,導致水體的污染;同時一些企業如果違法偷排將廢水排入周圍的地表水體也,也會造成嚴重的后果。
2.2污染途徑分類
污染途徑主要分為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主要由物料泄露引發,這類事故通常的起因是設備(包括管線、閥門或其它設施)出現故障或操作失誤、儀表失靈等,使易燃或可燃物料泄漏,彌散在空氣中,此時的直接危險是有毒物質的擴散對周圍環境的污染。事故發生后,通常采取切斷泄漏源、切斷火源,隔離泄漏場所的措施,通過適當方式合理通風,加速有害物質的擴散,降低泄漏點的濃度,避免引起爆炸。對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邊溝等限制性空氣應采取覆蓋或用吸收劑吸收等措施,防止泄漏的物料進入,引發連鎖性爆炸;次生/伴生污染主要是指在焦化工藝段內化工生產階段危險化學品的爆炸或遭遇火災會產生新的的污染物;此外火災事故嚴重而措施不當時,可能引起爆炸等連鎖效應,從而引起重疊事故。
3應急事故的監測布點及人員防護
3.1大氣環境污染事故
鋼鐵工業的大部分事故主要為煤氣泄漏,為確保監測人員的人身安全,采樣點應在事故現場的最,配合相關部門監測泄漏到大氣的污染物濃度。
3.2水環境污染事故
水環境污染事故監測主要結合事故單位排水走向,周邊河道分布情況,確定布點采樣,主要可在應急事故池或監控池內、泵站進出口、事故收納水體這三處設置監測點位。
3.3人員防護
在鋼鐵工業發生的環境應急事故中,需要對一氧化碳、氫氣、甲烷、苯系物、氰化物等進行監測,這些物質不僅毒性很大,還有可能會造成人員的窒息,因此監測人員應配置正壓呼吸器、防化服等防護設備,并應聽從安全、消防部門的命令,決不可擅自進入區域進行監測,待確認監測地點安全后,再進行監測。
中圖分類號:X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02-0080-02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環境污染事故在不斷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已經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了人體的健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財產的安全以及生態環境平衡和生物物種的生存發展,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危害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環境化學污染影響范圍較廣,它會影響到環境中的四大要素,即空氣、水、土壤、食物,而這四大要素也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質,因此,必須要根據環境化學污染的類型和特點,對環境化學污染事故進行應急處理研究,及時、準確、高效地處理化學環境污染事故,爭取通過應急處理把環境化學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1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類型
空氣、水、土壤、食物是環境中的四大要素,根據環境要素劃分,環境化學污染包括大氣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以及食物污染。根據發生方式可以將事故類型劃分為泄露、爆炸、火災等類型,如核污染事故,溢油污染事故,有毒化學物質泄露、爆炸、擴散等污染事故,非正常大量排放污染物等。
2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特點
2.1 爆發具有一定的突發性
通過世界范圍內的種種突發性事件來看,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往往是在一個較大的范圍內突然發生并且來勢兇猛,令人措手不及。如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發生,并且一發不可收拾,在發生三個月后才用新的控油裝置成功罩住漏油點,才使得原油不再流入墨西哥灣。這么長時間的漏油導致大面積的海水被石油覆蓋,影響了多種生物的生存,同時也給當地的漁業以及旅游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2.2 事故往往具有很大的危險性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因為是存在化學物質的,所以都具有一定危險性,并且在一些突發性事件中還會存在一些后繼發生的爆炸事故等,更是大大地加劇了事故的危險性。在2011年的日本地震中造成的核泄漏事件,首先是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反應堆爆炸,而后造成了核泄漏,對周圍生活的將近21萬人都造成了威脅,事故必須及時地處理,否則其他機組都會相繼爆炸或核泄漏,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很大的危險,在后來的檢查中發現福島有部分人已經確認受到核輻射,危害了人體的健康。
2.3 事故的危害具有長期性
化學物質中有毒的污染物進入有機體后,會損害人體組織器官,破壞人體正常的生理機能,引起病變。這種傷害對人或其他物種來說都會具有長期的不良危害,如珍珠港事件之后給當地人民帶來的各種后遺癥。
3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中要做好監測工作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往往是突發性的,在處理這類事故時任務往往是比較艱巨和復雜的,難度較大,要求也比較高。因此要不斷提高應急監測的能力,必須在發生環境化學事故的緊急狀況下,檢測人員通過自身攜帶的小型、簡易的檢測儀在短時間內對污染物進行鑒別分析,分析污染物的種類、污染范圍、危害程度等,為處理好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奠定基礎。
4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要做好應急預案
在突發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發生的時候,應該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事故的整個過程所要做的工作做出系統的、緊密的安排,做好事前監測、事中處理、事后回應,并要找出事發原因。對于預警、監測、終止及回復等幾個環節要重點抓、重點做。
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分工要職責明確、應急設備的利用、應急工作程序、應急技術保障、應急防護工作、應急后勤保障系統、應急處理制度、不同污染類型的不同應急措施及方案。
5 應急方法的選擇
對于環境化學污染事故這種突發性的事故必須迅速查明造成該污染的化學污染物的種類、污染程度和范圍、危害性以及事故的發展趨勢。在環境化學事故應急處理中,首先要充分地利用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鑒別、確認的方法在短時間內獲取最有價值的結果。根據科學的知識和實踐經驗,筆者總結出通常情況下采用的方法及思路。
5.1 檢測管法
在毛玻璃管中放入試劑封口,然后組裝在聚乙烯軟塑料試管中。塞住試管口,排出管內空氣插入水樣中,吸入水,捏碎試管中的試劑,幾分鐘后,與標準色對比來確定污染物的濃度。
5.2 化學比色法
利用化學反應顯色原理分析,這種方法反應比較快,操作簡單,通過反應后的顏色變化,來判斷污染物的特質。
5.3 便攜式儀器分析法
這是近年來研發出的具有多組分監測能力的綜合測試儀器,操作簡單,測試結果準確。
5.4 實驗室儀器法
對于大型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污染物成分比較復雜,污染范圍較大,持續的時間長,就需要利用實驗室的儀器進行全面的監測,這樣做比較規范,準確度高,可以確定污染的范圍和污染的程度。
6 對于常見問題采取方法的思路
對于空氣污染事故,一般采取的是氣體檢測管法、便攜式氣體檢測儀、便攜式的氣相色譜法等,同時還可以通過空氣監測站以及污染排氣來獲取相關處理信息。
對于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應該采取檢測試紙法、水質檢測管法、化學比色法等方法,同時還可以通過水質監管部門以及污水檢測系統來獲取一些應急處理的信息。
對于有機污染物,及時采用氣體或水質檢測管法、便攜式紅外光譜儀法、便攜式氣相色譜法等收集信息。
對于無機污染物應該考慮檢測水質法、便攜式氣體檢測儀、便攜式離子選擇電極法及便攜式離子色譜法等方法處理收集信息。
對于現場不能確定分析的污染物,應該及時采集樣品,送達實驗室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統一的方法
分析。
7 對于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應該在技術以及設備上有保障
要不斷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法規,在環境事故應急處理上應該有技術指導、技術保障,不斷完善污染源數據庫,對環境監測人員不斷進行培訓,提高技術水平,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應急設備是應急處理的重要保障,它包括檢測儀器設備、現場防護設備、處理事故過程中不斷利用到的各項設備。在事故現場檢測儀器應該選擇能快速鑒定和鑒別污染物種類的儀器,這些儀器要盡量使用上簡單、方便,并且要便于攜帶,如檢測污染物時用到的試管等儀器,到達現場的工作人員所需要的防火服、防化服、口罩、頭盔、防毒面具、防毒手套等裝備。
8 要對每一次的環境化學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進行思考
對于承擔應急處理的機構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購置先進的設備,給予硬件上的大力支持。另外,要不斷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實戰演練,強化和提高應急能力??梢悦磕觊_展幾次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演練,提高反應和應對能力。
不斷完善風險評估和應急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9 結語
環境化學污染事故威脅著人類及其他生物群的生存和發展,破壞了生態環境,制約著生態平衡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立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提高應急技術,提高應對環境化學事故的應變能力,對人類的健康發展、社會的穩定、生態環境的維護、社會的和諧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必須把環境化學污染問題放在重要位置進行預防和解決。
參考文獻
[1] 阮貞江.強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的管理
[J].能源與環境,2006,(4):58-59.
[2] 金杰,來勇.如何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能
力[J].世界環境,2008,(4):64-65.
[3] 宋宇清.淺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要求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上通下達、恪盡職守、反應迅速、協調聯運、妥善處理。
二、*區環保局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監察大隊、監察中隊、監測站、污控科、自然科、辦公室、宣教法規科的主要負責人。
三、應急處理分隊分工及職責
1、“12369”舉報中心(局值班室)職責
(1)負責受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舉報,并迅速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和局辦公室,認真做好記錄。
(2)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發展及處理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及時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負責向局辦公室、宣教法規科等相關科室通報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和提供相關的資料。
2、監察大隊職責
(1)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接報告后迅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對事故作出初步判斷,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可能地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2)如果發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監察人員應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采取迅速、果斷的行動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響,以利控制污染的擴大和蔓延。
(3)積極參與救險,消除污染危害,并負責做好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4)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后,負責依法定程序對相關肇事者進行處罰,并寫出重大水污染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辦公室職責
(1)根據“12369”舉報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重大水污染事故信息,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
(2)負責將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有關信息及時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好與政府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運工作。
(3)負責在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期間本局內部各部門間的組織、協調和保障工作。
4、監測站職責
(1)加強對我區飲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水質監測。
(2)制定出我區重大水污染事故監測應急響應預案。
(3)在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時,及時進行事故監測,為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詳實的監測報告。
(4)負責重大水污染事故對環境影響的評價工作,并將評價結果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5、污控科職責
(1)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對重點和敏感區域要嚴格控制排放總量。提出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2)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污染防治規劃和目標的實現。
(3)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后,負責污染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提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吊銷責任單位的排污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或關閉。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6、自然科職責
(1)負責督導檢查縣(市、區)重點水污染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對發現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隱患,要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提出積極的防范措施和建議。
(2)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流域及敏感區域河流的日常管理。
(3)加強對飲用水源地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水資源的保護,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水資源達到國家標準。確保人民生活、生產用水的安全。
(4)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時,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作好相關工作。事故終結后,要進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負責落實。7、監察中隊職責
(1)加強對所負責企業排污口和在線監測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盡量消除污染隱患。當發現有導致重大水污染事故跡象時,應迅速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加強對所負責的重點污染企業治污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并要求企業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污染應急處理及防范措施,督促企業落實自查、自糾制度。
(3)當企業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時,負責配合監察大隊進行現場調查,提供企業平時的污染物排放數據及治污設施的運行情況等相關資料。
(4)在污染事故處理終結后,負責督促相關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和防護措施的改進和完善。
8、宣教法規科職責
(1)負責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情況的新聞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授權通過媒體和輿論工具及時污染控制情況,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2)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案件所作出的行政處罰的立案及適用法律、法規終審和案卷的存檔工作。
四、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1、“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系暢通。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報告后,迅速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我局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立即啟動,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2、監察大隊接到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令后,要迅速出動,30分鐘到達現場。
3、現場處理。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要按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首先制止污染行為,然后依法進行查處。對舉報不屬實或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待相關單位或后援人員抵達后,再開展或移交撤離。
4、做好相應的聯絡工作。由局辦公室向市局及區政府匯報情況,并依據事故發展情況與市相關部門聯絡,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開展工作。
5、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質擴散。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后,建議當地組織果斷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群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污染人數范圍,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公眾信息。事故應急處理期間,需要的信息內容由宣教法規科報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后對外進行,妥善做好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
7、應急終止。當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繼續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能夠將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時,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申請,監察大隊寫出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報告,報市局批準后,終止應急處理工作。
五、要求。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凡延誤重大水污染事故處理工作的,一律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2、如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我局應急處理工作人員首先抵達現場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防治污染區域的進一步擴大。待市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到達后,再配合開展工作。
3、凡發現本轄區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向市環保局報告,并迅速組織調查處理,不得瞞報、漏報。
六、本預案自之日起執行
為保障我區飲用水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和規范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為防止和妥善處置飲用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了本預案。
一、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的方針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上通下達、恪盡職守、反應迅速、協調聯運、妥善處理。
二、*區環保局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監察大隊、監察中隊、監測站、污控科、自然科、辦公室、宣教法規科的主要負責人。
三、應急處理分隊分工及職責
1、“12369”舉報中心(局值班室)職責
(1)負責受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舉報,并迅速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和局辦公室,認真做好記錄。
(2)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發展及處理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及時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負責向局辦公室、宣教法規科等相關科室通報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和提供相關的資料。
2、監察大隊職責
(1)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接報告后迅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對事故作出初步判斷,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可能地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2)如果發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監察人員應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采取迅速、果斷的行動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響,以利控制污染的擴大和蔓延。
(3)積極參與救險,消除污染危害,并負責做好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4)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后,負責依法定程序對相關肇事者進行處罰,并寫出重大水污染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辦公室職責
(1)根據“12369”舉報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重大水污染事故信息,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
(2)負責將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有關信息及時向市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好與政府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運工作。
(3)負責在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期間本局內部各部門間的組織、協調和保障工作。
4、監測站職責
(1)加強對我區飲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水質監測。
(2)制定出我區重大水污染事故監測應急響應預案。
(3)在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時,及時進行事故監測,為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詳實的監測報告。
(4)負責重大水污染事故對環境影響的評價工作,并將評價結果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5、污控科職責
(1)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對重點和敏感區域要嚴格控制排放總量。提出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2)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污染防治規劃和目標的實現。
(3)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后,負責污染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提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吊銷責任單位的排污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或關閉。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6、自然科職責
(1)負責督導檢查縣(市、區)重點水污染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對發現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隱患,要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提出積極的防范措施和建議。
(2)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流域及敏感區域河流的日常管理。
(3)加強對飲用水源地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水資源的保護,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水資源達到國家標準。確保人民生活、生產用水的安全。
(4)重大水污染事故發生時,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作好相關工作。事故終結后,要進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負責落實。7、監察中隊職責
(1)加強對所負責企業排污口和在線監測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盡量消除污染隱患。當發現有導致重大水污染事故跡象時,應迅速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加強對所負責的重點污染企業治污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并要求企業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污染應急處理及防范措施,督促企業落實自查、自糾制度。
(3)當企業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時,負責配合監察大隊進行現場調查,提供企業平時的污染物排放數據及治污設施的運行情況等相關資料。
(4)在污染事故處理終結后,負責督促相關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和防護措施的改進和完善。
8、宣教法規科職責
(1)負責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情況的新聞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授權通過媒體和輿論工具及時污染控制情況,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2)負責對重大水污染事故案件所作出的行政處罰的立案及適用法律、法規終審和案卷的存檔工作。
四、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1、“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系暢通。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報告后,迅速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我局重大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立即啟動,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2、監察大隊接到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令后,要迅速出動,30分鐘到達現場。
3、現場處理。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要按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首先制止污染行為,然后依法進行查處。對舉報不屬實或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待相關單位或后援人員抵達后,再開展或移交撤離。
4、做好相應的聯絡工作。由局辦公室向市局及區政府匯報情況,并依據事故發展情況與市相關部門聯絡,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開展工作。
5、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質擴散。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后,建議當地組織果斷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群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污染人數范圍,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公眾信息。事故應急處理期間,需要的信息內容由宣教法規科報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后對外進行,妥善做好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
7、應急終止。當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繼續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能夠將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時,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申請,監察大隊寫出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報告,報市局批準后,終止應急處理工作。
五、要求。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凡延誤重大水污染事故處理工作的,一律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為了建立健全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突發農業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切實有效預防和控制農(牧、漁)業環境(以下統稱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管理,分工協作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實施,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理。
1.2.2分級管理,屬地負責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區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屬地化的原則,進行分級管理,實行四級預警和應急處理。
1.2.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信息等進行有效的整合,加強信息交流溝通,實現資源共享。
1.2.4快速反應,科學應對
建立預警和處理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善后等環節的緊密銜接,采用科學手段,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
1.2.5加強宣傳,公眾參與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環境意識,鼓勵公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加強防范。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業部的《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概念界定和適用范圍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將某種物質和能量直接或間接引入農業生產相關區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農田土壤、農用水域、水區大氣等受到污染,農業生產受到損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然性事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縣農業局負責處置的較大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或者需要縣農業局參與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6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生區域、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將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四個等級:
1.6.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Ⅰ級:
因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造成5000畝以上農田污染的;
造成社會影響特別嚴重;
造成跨省污染的。
1.6.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Ⅱ級:
因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造成30人以下10人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1000畝以上5000畝以下農田污染的;
造成社會影響嚴重的;
造成*省內跨設區市污染的。
1.6.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Ⅲ級:
因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下中毒的;
造成300畝以上1000畝以下農田污染的;
造成本市內跨縣(市、區)污染的。
1.6.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Ⅳ級:
因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造成100畝以上300畝以下農田污染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決策領導機構
按照突發事件等級,縣農業局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部。縣級應急指揮部由農業局局長任總指揮,成員由農業局辦公室、農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水產站等有關部門組成??h級應急指揮部的職責:負責制定本縣有關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方針、政策、全縣性行動方案及其有關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聯系和行動。
各鄉(鎮、場、區)應急指揮部,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分級負責當地有關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決策領導工作。
2.2日常管理機構
農業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掛靠農業局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成員由農技中心、畜牧中心、土肥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水產站負責人共同組成。辦公室具體負責與各部門信息溝通、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信息收集等;擬訂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與處理的有關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完成農業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技術咨詢機構
由*縣農產品質量監測站、土肥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植保站、財務股等單位的專家、技術人員組成縣級技術咨詢委員會,作為全縣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與應急處理工作的技術咨詢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對突發事件預警等級進行評估;提出啟動、變更和結束應急預案建議;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指導;對突發事件的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建設提供技術咨詢。
鄉(鎮)建立相應的技術咨詢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咨詢。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信息收集
在縣農業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建立環保、安全監管部門以及種植業、漁業、畜牧業等相關行業間信息收集和交換機制,重點收集農區周圍的工業污染源、農用水源水質、危險廢棄物貯運等相關信息,為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源。
3.2監測報告
加強農業環境監測體系的設備、能力和信息系統建設,嚴格執行例行監測和污染事故報告制度,明確報告責任人,及時填寫《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報告表》,并逐級報送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遇特殊情況可直接報告。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靠現有監測網絡,開展例行監測,
建立完善預防預警信息數據庫,定期匯總、分析、評估監測信息,對突發事件的發生進行預測,提出有效應對措施,及時報告各級人民政府。
3.3預警預報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技術咨詢委員會對預警報告做出分析判定后,報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結束應急響應。
3.4信息
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一般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信息,由縣政府辦公室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縣農業局負責;對已經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信息,按照《*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辦理。
3.5宣傳與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深入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進行農業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加強預防知識普及教育,提高公眾意識,動員全社會參加與農業環境保護,做到群防群控、早防早治。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與處理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應急響應
4.1Ⅰ級響應
國家級技術咨詢委員會根據各地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Ⅰ級預警后,經省農業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級響應,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赴突發事件所在地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并及時向省應急管理辦公室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處理情況,同時抄送省環保局。突發事件所在設區市、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2Ⅱ級響應
省級技術咨詢委員會根據各地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后,經市農業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報省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業部應急指揮部備案,啟動Ⅱ級響應。突發事件所在設區市、縣(市)有關部門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3Ⅲ級響應
設區市級技術咨詢委員會根據各地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Ⅲ級預警后,經設區市級應急指揮部決定,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省農業廳應急指揮部備案,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農業廳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決定進行支援。突發事件所在縣(市)有關部門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3.1現場救助
根據污染情況,立即通知當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險、減害,實施現場救助。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積極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組織群眾疏散或撤離。在污染區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有關警示通告。
4.3.2控制污染源
在明確污染源的情況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4.3.3控制污染蔓延
對污染物質可能擴散或傳播的途徑進行分析、調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擴散或傳播途徑,對受到污染的農畜水產品進行截留、追回并妥善處置,防止污染擴散和蔓延。
4.3.4應急監測
立即組織農業環境監測人員攜帶儀器設備赴現場監測,盡快查明污染物質、污染來源及其危害。
4.3.5調查評估
對污染事件發生原因、危害程度展開全面調查,對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綜合評估。
4.3.6結束響應
在污染險情或危害排除后,由省級技術咨詢委員會提出報告,經農業廳應急指揮部決定,本次應急響應結束。警示通告的,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申請解除警示。
4.4Ⅳ級響應
縣級技術咨詢委員會根據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Ⅳ級預警后,經縣級應急指揮部決定,報設區市農業局應急指揮部備案,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設區市農業局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決定進行支援。突發事件所在鄉政府有關部門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人員安置
遭受污染傷害的群眾應由當地政府妥善安置,傷害較重群眾要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治療搶救。大氣污染毒害區域的群眾要轉移到安全地帶。對飲用水源被污染地區的群眾,要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和食品。
5.1.2經濟賠(補)償
對能夠分清污染責任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負責賠償損失;對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發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按政策規定實施救濟和救助。
5.1.3災后重建
對由于污染突發事件造成農業減產、絕收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計劃,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和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質后,組織有關專家會同當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對污染水體、土壤采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進行治理與修復,使受污染的水體、土壤盡快恢復原有功能。
5.2法律援助
受污染損害嚴重地區的地方政府,應建立社會救助機制,由民政部門統一負責接收國外救助機構的援助,接受企業和個人捐助等。資金和物資統一管理,及時發放到受害人,做好登記和監督,嚴禁將救助資金和物資挪作他用。
調動法律援助組織,為受害地區人員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授助,維護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5.3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生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處理完畢后向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調查報告。
6保障措施
6.1物資保障
污染保護用品、化學藥品、凈化設備、檢測試劑、監測儀器等。縣發改委、經貿委協調跨市、縣的物資調用。
6.2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所需經費,按縣財政局《*縣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素所致污染損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政策規定補償、救濟資金。
6.3技術保障
中圖分類號:X8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6)22-0053-02
1引言
在國內所有的污染當中,工業污染排放是最為嚴重的,并且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呈現只增不減的狀態。環境的惡化導致生態系統失去平衡,為人們的生命安全帶來巨大的威脅,所以各地政府建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迫在眉睫,一旦發生環境污染,能夠迅速的開啟應急系統,使污染危害降到最低。
2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現狀
2.1數據挖掘水平低
環保監測主要是通過監測應急系統將污染環境的各項數據進行收集,并對可能存在的污染隱患數據進行深度的挖掘,并對其進行有序選擇和分析,從而找出此類數據更大的價值。這就要求系統必須具有極高的數據分析能力。通過對目前全國各地的環保監測系統進行調查后發現,大部分的環保監測系統對于污染數據的深度分析能力較低,甚至低于國際標準。同時各個區域政府對城市的建設工作更側重于經濟的發展,對環境的監測工作并不重視,從而阻礙了監測應急系統對數據挖掘工作的展開和技術的優化,也無法向環境保護決策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數據依據。
2.2互聯網應用范圍較窄
在環境的監測系統中,政府無法投入過多的人力和物力去監測各個地方的環境問題,為了便于監測和查看,環保監測系統將互聯網引入系統的建立和運行中。但是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互聯網的使用范圍卻相當狹窄,因為互聯網只被用于對標準數據和已經污染數據的采集,就目前環保應急系統的應用現狀來看,真正能夠達到國家制定標準的少之又少。
2.3數據一體化程度不高
數據信息的挖掘水平低和應用范圍窄這兩種問題的存在,必然會影響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最終呈現出的數據一體化程度不高?,F代化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多以圖片、文字、視頻、音頻等作為環境監測分析的參考數據,從而改變由傳統方式帶來的不便。然而,數據信息在格式上的變化為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研發與運行帶來一定的困難,有部分企業和地方政府作出一定的調整,但是針對此類形式的數據一體化模式也無法滿足現代監測所需,不利于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長遠發展和大面積應用[1]。
3環保應急系統需要遵循的原則
3.1預防與應急相互結合優勢
在某地建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時,首要任務是建立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這是為在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能夠迅速調取污染事故材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人員能夠迅速進行處理。在針對突發性的環境污染應急預案中,需要對污染企業的所有檔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引起污染的原材料(油汽罐、化工廠的化學試劑等)、區域內是否還存在這樣的污染企業、污染對當地水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響調查等,針對這些污染現象建立應急監測方案。同時要對當地的重污染區進行系統規劃,在污染事故現場內外都建立應急預案,提高周圍群眾及企業的環境污染風險意識,針對當地的污染現象強化預防的措施,讓全民參與到積極防止污染事故繼續擴大的行動中[2]。
3.2實現快速的應急警報與處理
在整個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除了監測外還要建立應急系統和機構。應急機構的建立是為了一旦發生污染事故需要處理時,機構的人員能夠及時調配人手到污染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和污染監測處理。除此之外,機構的主要職責還包含應急計劃的制定和落實、建立污染處理的技術部門。
在機構內的每個成員都需要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對機構的應急處理設備、技術、程序進行合理的分配,保證在污染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的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系統;利用現有的設備和監測技術能夠迅速的判斷出污染物質的種類、濃度、影響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妥善地處理污染事故,保證應急機構內的技術人員不能太少,否則無法面對較大的工作需求。
3.3政府與社會企業共同協作,更利于工作的展開
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單靠政府部門的應急機構難以快速有效地進行事故處理,所以在此過程當中,需要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互相配合。遇到重大或者突發性的環境污染時,社會企業應該及時上報到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由政府牽頭,與各部門共同協作,做到責任到人,盡心盡職。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社會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產品成立環保監測機構,從企業的內部防止污染物質的排出,避免造成更大范圍的影響;這也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3.4突出環保監測的重點,分步實施
造成環境污染的因素有很多,污染物質也很多,但是目前的環境監測技術能夠檢驗到的物質有限,所以政府在進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構建時,需要結合當地的地方產業或者曾經發生過的污染事故進行應急方案的設定,這樣才能更好找準監測方向,及時抓住污染源頭并解決。對設備的選用宜采用多元素物質的設備配置,比如污染數據云監測(針對大氣污染物質的監測)、質譜監測(水質)等,逐步地形成完整的應急監測能力。
4環保監測應急系y的建立
4.1監控預警機構
監控預警系統建立的任務主要是針對地方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產生的原因、污染物、污染范圍等信息點等進行采集和預警處理;能夠實現對還未發生的污染隱患和環境質量進行實時監控,這樣才能有效避免潛在問題的爆發,及時將存在的隱患扼殺在搖籃里,避免污染范圍的進一步擴大,降低污染損失;同時也為已經發生的污染事故爭取足夠的處理時間。
4.2現場的應急處理機構
現場應急處理機構是指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時,能夠第一時間為應急處理人員收集各項數據,并提供處理所需要的工具,這也是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重要的部分。在工作時,現場應急處理機構根據監測儀器與設備實現應急監測,對造成污染的物質和種類進行確定,提前做好污染程度的預測,為技術人員提供的應急處理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
4.3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指揮機構需要全方位不間歇地進行監測指揮工作。在區域內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應急指揮機構會直接將采集的信息進行處理,分析出發生事故的性質(較高、嚴重、惡劣)并作出合理的調配。在應急指揮機構工作時,通過傳感器出發應急接警裝置發聲,在監測系統接收到報警后指揮命令進行調度工作,對消防和應急機構的技術人員的車輛調配進行監測,在人員未趕到現場時可以盡可能的控制污染的范圍及程度[3]。
4.4決策支持機構
污染事故發生后,在進行應急處理的同時,系統還會對其污染的各方面信息變化進行分析,從而能夠協助現場指揮調度工作的人員和系統進行應急方案的調整和進一步完善,預測實行此方案后可能產生的影響,結合目前的實際狀況和處理方案提出相應的參考意見,其一般為數據信息依據。
4.5災后評估
在污染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理完成或者處理的途中),需要對此次污染事故進行災后評估,這也是應急系統中最終程序。進行災后評估的作用是讓公眾了解到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應急處理的過程及處理的結果,倡議各部門注意預防此類污染事故的發生,為其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參考和監測依據。
5結語
構建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原因是應對區域內的突發性的污染事故,而突發性污染事故在處理上存在時間上的限制。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就必須進行監控的預警,應急機構的技術人員立即趕到事故的現場,最大限度減小或者消除事故造成的損失。當然,在處理事故時,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工作是避免污染進一步擴大,減小或消除事故造成損失的關鍵,所以構建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需要立即執行監測應急功能外,還要默契配合。在進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使用過程當中,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確定監測的方向,這樣才能做好應急預案工作。
參考文獻:
1 編制應急監測預案的目的、依據、原則
1.1 編制應急監測預案的目的
通常情況下,為了維護社會穩定,進而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提高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
1.2 編制應急監測預案的依據
在編制應急監測預案的過程中,需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為依據。
1.3 事件分級
對于突發性環境事件,通常情況下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以及緊急程度等,將其分為:Ⅰ級的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Ⅱ級的重大環境事件、Ⅲ級的一般環境事件。
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執行下達的突發性環境事故應急監測任務,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空氣、土壤等。
1.5 工作原則
為了確保應急監測預案落到實處,在執行過程中,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提高各部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對于突發性環境事件,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應急分隊,對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負責。
2.1 建立事故預案指揮系統
2.2 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環保部門在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監測預案的過程中,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制定的關于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政策和方案,同時根據當地縣政府對環境應急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和要求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組織和修訂,同時對縣域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事件,各相關部門要對救援工作進行統一指揮,協調處理,為了將事件損失降到最低,各部門需要對鄉鎮政府等有關部門的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進行統一指導。
2.3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職責
各成員負責對全縣污染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掌握各污染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負責監督全縣污染企業,對企業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責組織專門人員和力量到事故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2.4 應急分隊主要職責任務
當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突發事件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及時上報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劃定警戒范圍,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完成應急指揮部賦予的其他任務。
3 環境污染報告程序
作為事故單位應立即向縣環保局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詳細情況,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件的簡單經過,事故的后續情況等;縣環保局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按照相關的要求,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逐級向上報告。
4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
4.1 啟動預案
接到事故報告后,縣環保局需要立即向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做出請示,由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并迅速通知指揮部的各個組成成員,協調處理應急事故。
4.2 趕往事故發生現場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的相關報告后,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整個事件的相關情況,同時成立應急事故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并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預警公告,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4.3 事故現場處置
現場指揮人員進入現場后,需要對可能受到危害的相關人員進行轉移、撤離、疏散處理,同時做好善后安置工作;同時環境應急救援人員要在第一時間進入應急狀態,對事故現場立即進行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事態的進展情況并向上級報告;通過封閉、隔離、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等措施,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處理,對危害可能擴大的行為和活動進行中止處理。
4.4 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要對受災人員做好安置、安撫工作,避免受到二次傷害,組織專家評估受災范圍和損失情況,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同時提出補償方案和建議。
5 應急監測工作分類及程序
5.1 分類
一類情況,環境污染的影響范圍大、危害程度高,同時污染威脅到敏感地區,需要對上述地區進行全面的測試評估,以及后續監測評價;二類情況,環境污染影響的范圍較小,污染造成的危害不太嚴重,同時沒有對敏感地區構成污染,通常情況下,只需要對這些地區進行一般性測試和評估;三類情況,環境污染的范圍很小,危害程度比較輕,只需要進行相應的了解和掌握。
5.2 監測工作流程
①響應:環保部門接到應急辦公室的報告后,應急監測領導小組需要迅速通知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而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根據相關的規定和要求,環境監測組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和采樣,立即趕赴現場。②現場勘查:趕赴現場后,勘查人員需要做好防護措施,立即了解事故的詳細情況,并對現場進行勘查。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事件的性質、規模進行判斷,同時確定污染源的種類,判斷污染的嚴重程度和范圍。③監測及采樣:根據監測方案的相關要求,檢測人員要身著防護裝備進入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監測和采樣,同時對事故現場的情況和采樣與監測點位置進行詳細記錄。按照相關的規定將采集到的樣品及時送實驗室進行檢測化驗。④試驗分析:根據相關信息,試驗人員準備實驗設備、待命,接到樣品后迅速開展實驗,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啟動流動實驗室方案,進而對現場進行連續檢測。⑤結果報出:進行現場監測時,迅速將監測結果上報現場指揮員。實驗室分析結果迅速上報應急監測指揮員。應急監測指揮員接收監測結果立即復核。⑥撤離和檢查:事故現場的測試和采樣工作完成后,接到撤離現場的通知后,現場的工作人員需要立即清理現場,對攜帶的儀器設備、材料試劑等物品進行清點檢查。⑦評估:在檢測過程中,對于污染影響周期比較長、污染物分解比較慢的區域,通常情況下,由勘查人員制定后評估監測方案,根據檢測方案,由監測組執行監測任務。
6 制訂應急監測方案的原則
6.1 現場監測布點
在布點過程中,一般以污染事件的發生地和附近區域為主進行檢測,同時需要考慮人群及生活環境,飲用水源地、住宅區的空氣、農田土壤等因素。
6.2 確定監測頻次
在監測過程中,監測的頻次需要根據污染的強度、污染物擴散的速度和范圍,以及污染持續的時間,同時結合環境區域的功能及地形、地貌等因素進行確定。
6.3 監測項目的確定原則
①固定源。②流動源。③未知成分或污染物。通過現場特征、人員或動物的中毒癥狀等,確定主要污染物和監測項目。
6.4 確定分析方法
①利用現場快速監測的方法。②國家標準規定的分析方法,以及行業統一的分析方法。
6.5 確定現場監測儀器設備
①易攜帶,可以直接讀取數據。②國標指定的相關儀器設備。③能夠進行快速定性、定量檢測,或者定性、半定量的儀器設備等。
6.6 發送監測報告
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送的監測報告要及時、快速。審核后的現場監測結果應以口頭報告的形式進行急辦。
7 應急終止以及公眾信息
當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繼續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能夠將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時,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申請,應急指揮部向縣政府做出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經縣政府批準后,終止應急處理工作。事故應急處理期間和應急終止后,需要的信息內容由縣應急指揮部報請縣政府同意后對外進行。
8 應急保障內容
①資金保障,為了降低事故損失,提高應急處理效率,指揮部要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相應的支出預算。②裝備保障,根據實際監測工作的需要,增加監測設備,對危險化學品加大檢驗、鑒定的力度。③交通運輸保障,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要作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交通運輸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時對事件發生地的現場實施交通管制。④通信保障,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全縣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⑤技術保障,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參考文獻:
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環境突發事件在嚴重污染環境的同時,還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及社會穩定帶來了極大的影響。與此同時,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受應對體制不完善、應對能力不強及環境信息發送遲緩等多個方面的影響,導致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無法及時的采取救治措施。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在此,本文筆者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經驗,對我國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監測中遇到的問題及完善途徑,做如下簡要分析:
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結合當前我國有關部門對環境污染作出的規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一般是指沒有任何事先征兆,突然發生,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威脅全國或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等損失及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與其他事件相比,該事件在實際運行中,其特點主要表現為突發性、緊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幾方面。同時在該事件出現前,其發生是無法通過人力進行預料、逆轉的,同樣,針對這類事件,人們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準確的知道其發生的時間、地點、破壞程度、產生的后果;一般來講,一旦出現該事件,將會對公共利益造成直接威脅,甚至在情況嚴重下,直接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在處理這一時間的過程中,需要相關部門能夠第一時間采取監測措施,避免延誤而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從我國近幾年遇到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能夠看出,結合突發事件造成的嚴重后果,國家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制定了總體預案,并將環境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I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II級)、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ⅡI級)和一般環境污染事件(Ⅳ級)四級。但在實際監測中,則需要監測人員對該事件進行全面分析,在確保監測結果準確性的同時,還能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科學依據。
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監測程序
工作人員在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進行監測時,需要按照國家相關程序規定,有步驟的對其監測,并在得出監測結果后,第一時間將其上報給相關部門,確保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一般來講,在整個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中,其監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應急預案的制定
受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自身突發性、緊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幾個方面的影響,導致人們在日常工作中,很難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準確的時間、地點、破壞程度及造成的后果。因而在處理這類事故的過程中,需要相關部門能夠采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處理措施,制訂科學、完善的應急預案,并在原有的基礎上建立起高效、反應迅速的應急處理機制及措施,以便在事件突發時,能夠第一時間進行救治,避免問題的進一步擴大。
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相關人員在制定應急預案的過程中,其基本前提在于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對事故方負責的態度,對突發事故積極開展調查,且在調查的過程中,各地整部、環保部門及其他部門應給予相應的配合,同時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進行積極救治,在避免問題進一步擴大的同時,還能減少或清除污染危害,確保事故救治措施的順利進行。此外,在制定應急預案的過程中,各地政府應從根本上認清自身的職責,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在對環境污染源進行及時控制的同時,還應將救治信息及時的告知群眾;環保部門在這一過程中,應積極開展應急監測,并在自身工作的基礎上,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的應急處理工作,確保應急方案有條不紊地進行。
在整個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中,受突發事件的影響,該項工作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實際開展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會對救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造成影響。這就要求相關部門能夠結合自身的實際狀況,成立專業的應急指揮中心,在統一指導、統一協調的過程中,科學、完善的啟動應急方案,使其發揮出應用的作用。
2.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
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應急預防的制定,其核心目的在于對突如其來的染污事件開展積極的處理工作,將該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及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結合應急方案的工作程序,其主要包括接報、研制、報告、預警、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所、現場指揮,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終止等幾個方面。與此同時,針對突發的環境污染事件,如何對其處置,將直接關系著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理結果。在整個應急處置過程中,環保部門作為該事件的主要工作部門,應在同一領導下,端正自己的工作態度,將該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時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建議,有效地對污染源進行控制。在實際應用中,應急監測方案的制定,需要從監測項目、監測范圍、監測點位及現場采樣等幾個方面出發,并結合著監測結果,從整個突發事件造成的污染范圍出發,靈活運用應急監測方案。
三、總結
綜上所述,針對當前出現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需要相關部門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對該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程度進行監測,以便在得出監測結論后,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將環境污染降到最低。與此同時,在對突發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監測時,工作人員還應從根本上端正自己的工作態度,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實事求是,在保證監測結果準確無誤時,還能為下一步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好鋪墊。
參考文獻
[1]黃娟,邵超峰,張余.關于環境風險評價的若干問題探討[J].環境科學與管理,2008,(03).
針對于環境染污事故,需要環境監測可以對其應急處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信能夠有效的預防,而且對降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也具有積極的意義。特別是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的處置問題,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會對人類健康帶來較大的威脅,而且還會破壞生態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平衡,影響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處置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對環境和人身帶來的危害。
1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作為公益,主要由政府授權,是國家環境保護系統各級監測站的主要職責。其通過對環境的監視、測定和監控,從而為政府部門有關環境法規、決策及管理工作的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同時還能夠為環境科學研究及環境質量標準修訂提供重要的基礎資料。通過環境監測,對一種或是多種環境質量的代表值進行測定,并對其對環境的影響過程進行觀察和分析,以此來對環境質量的好壞進行監視,對環境污染程度進行評價,并進一步對環境污染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實現對環境質量的有效監控。
2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特征
2.1 突發性事故形式的多樣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隱其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而且污染因素眾多,具有較強的復雜性,所排放的形態呈現為氣體、液體、固體及放射性物質等,呈現出多樣性特點,一旦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則會涉及到較多的行業和領域,所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
2.2 突l事故發生的突然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由于事發原因較多,事故具有突發性,而且發生后控制難度較大,具有不可預測性、偶然性及瞬時性等特點。
2.3 突發事故危害的嚴重性
一旦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則其會帶來較強的破壞性,會對一定區域內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嚴重時還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給國家財產及生態環境帶來嚴重的破壞。
2.4 突發事故處理的復雜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因素呈現為多樣性特點,而且事故發生突然,這也給事故監測及處理帶來較大的難度。相較于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理上更加復雜。
2.5 突發事故處理的艱巨性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的范圍較大,很難進行有效處理,需要針對污染物質屬性來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措施,從而達到徹底清潔的目的。而且在處理過程中還要在最短時間內阻止污染的蔓延和擴散,這無形中更加劇了處理的艱巨性。
3 環境監測在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作用
3.1 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
為了能夠有效的避免或是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帶來的威脅及損失,政府及相關機構通過制度和實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應對策略,以此來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能力,即通過制定應急預案、應急處理方法、突發事故解決與解決后的恢復等方案。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具有不可預見性,在任何工業活動中都有發生的可能是性,而且在現代工業發展過程中,一些巨大能量及有害物質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再加之事故誘發因素較多,因此一旦事故發生后,要構建應急救援體系,第一時間采取應急救援行動,以此來控制災害的蔓延,降低事故風險,有效的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3.2 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應急監測
(1)應急監測。當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需要通過應急監測來對污染物種類、污染范圍和程度進行確定,從而為快速對事故反應和處理提供重要的依據。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需要在事故發生后,監測人員及時進入事故現象,利用相應的檢測設備和儀器,采用實驗手段來獲取污染物的各種信息。在應急監測中分為定量監測和定性監測兩種形式,通過定期監測來準確查明造成事故污染物的種類,通常在突發性環境事故開始階段會采用定性應急監測措施。而通過定量監測來對不同環境介質中污染物的濃度分布情況進行確定,并對不同程度污染區的邊界進行確定。通過定性和定量監測能夠查明事故發生的客觀條件。
(2)應急監測與事故應急管理。一旦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則需要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與處置,同時還要做好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工作。首先需要找出環境污染事故的泄漏源,并對泄漏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其次,對于污染物泄露及擴散態勢、影響范圍等進行查明,以此來對污染物信息進行有效了解和掌握,并以此來及時做好應急監測,通過實施科學的監測來將污染現狀及時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為采取進一步應急措施提供科學的依據。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消除危害后果及做好現場恢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對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對人體、土壤及空氣帶來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避免其繼續對人及環境帶來損害,以此來對事故對人員和環境的危害進行有效控制。
4 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要點
4.1 對監測儀器要求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1)便攜快速、實現準確監測數據的獲??;(2)操作簡單易掌握;(3)實用性、可操作性強,儀器本身無特別使用限制性;(4)結合我國現狀與水平,力爭做到在國內應用的普適性;(5)投入最小化,方法具有較好的性能價格比;(6)滿足便攜式或車載的要求。
4.2 監測人員要求
作為應急監測人員,不僅需要具備扎實的監測技術,而且在明確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具備較高的應急污染事故處理能力和豐富的應急監測處置經驗。在日常工作中還要通過技術培訓及應急學習等來更加熟練的對突發性應急監測工作的流程進行掌握,熟練操作應急監測儀器和設備,以此來提高應急監測的工作效率,從而為應急事故處置贏得寶貴的時間。
4.3 監測技術要求
要求應急監測人員開展監測工作時,應該遵照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和國家的監測技術規范執行,為達到質量保證要求,需帶標準樣做實驗或做加標回收實驗,確保數據具有較高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污染指標判定應按國家污染物排放或國家認定的相關標準執行。并強調要嚴格數據審核,確保監測數據不能錯報、誤報。
5 結束語
當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應急監測通過對整個事故進行監測和評估,能夠有效的掌控污染事故的特點和發展情況,并通過掌握的各種數據來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為應發事故救援提供重要的支持,及時做出應急反應,可以有效的實現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有效平壤人民,將其所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當前,生態環境的破壞與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其破壞程度不斷加深,污染范圍不斷擴大,嚴重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重視。環境的惡化不僅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最大的“絆腳石”,也會給人類的生存帶來巨大威脅。為減少和阻止生態環境的污染肆虐擴大,保障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效施行,必須加快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一、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發展現狀
1、外國環境保護監測系統的發展狀況
國際社會為了應對環境污染事件,都積極的制定相關政策,國際上對環境污染的應對措施就是提出建立地區緊急事故的意識和準備。1993年,美國提出了關于預防化學污染的計劃,與此同時,日本也提出建立海洋方面的預防措施。隨著全球對環境問題的關注,人們還是利用計算機技術對環境問題進行管理。比如,法國開發了相應的軟件,當發生水污染的時候能夠進行應急決策,能夠很好的處理好水污染下的各種情況。
2、我國環境保護監測系統的發展狀況
我國的環境保護監測系統也是在全球重視環境問題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我國環保部門明確提出要建立一套應急系統,能夠對環境污染進行統一的預測、指揮,進行現場監測,應急處理等。目前,我國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國已經建立了污染事故監測應急系統,對一些復雜因素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能夠及時的進行控制,防止進一步的惡化,能夠在沒有人為決策的情況下,根據以往污染事件處理的方法自主進行,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污染事故做出應急決策。
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相關流程及原則
1、在不斷鼓勵相關人員創新思路進行環保監測系統應急系統的創新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下幾點原則。
1.1應急預防相結合。
將突發式的環境事故方案的創建作為重點項目,保障在出現環境污染狀況時能夠及時有效的反應、處理,要充分保障人員調動的及時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創建的應急系統應包括:(1)加強對重工業生產的預防;(2)將水源地的防護工作作為重點;(3)對企業的資料檔案、危險品儲存等詳細記錄;(4)為當地的重點污染資料建立資料庫等。還要增強相關人員的風險意識,通過演練,培養其應急能力,提高預防技能,將污染事故出現的幾率降到最低。
1.2、迅速處理緊急情況。
作為應急組織中的常設辦公機構,應急辦公室包含了環保部門的辦公人員以及監測站的主要人員,對環保事業的日常工作有著很大幫助。其職責主要為:(1)應急預案的規劃、制定;(2)技術儲備的創建;(3)快速警報突發性污染事故,迅速處理一般性污染事故,及時上報嚴重性污染事故。在環保工作中,要將防患工作作為基礎,事故發生后的及時處理作為保障。事故發生后,要盡快將討論后的方案實行,使事故得到解決。
1.3與政府部門協作處理。
對于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單靠企業或單一部門的力量通常難以使問題得到最佳解決,為使事故得到穩妥、及時的處理,應及時上報,在政府的領導下綜合各個部門,互相合作,各司其職,盡快的解決問題,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
2、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相關流程
2.1日常突發污染事件監控預警。對突然性污染事故進行相關的信息收集與整理,并實時監控。在環境污染頻發區或者可能存在環境污染事故的地區,進行日常監控,通過數據分析,及時發現潛在風險,以降低危害。
2.2突發污染事件的現場處理。在對突發污染事件的現場處理時,應注意利用檢測儀器設備等對污染物的來源準確檢測與判斷,確定污染物,有針對性的采取相應措施,并估測其污染程度。
2.3應急系統的指揮工作。對于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處理,相關人員必須保證隨時處于待命狀態,以便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做出反應,例如應急接警、調派設備車輛派遣人員等,使應急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2.4災后評估系統。在有效控制好環境污染事故后,需對其進行災害評估,既可以把握災害的損失程度,又可以總結得失,為恢復提供有效計劃和充分依據,以減少或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
三、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應用需求
環境問題的日益惡化使得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建立勢在必行,建立一套高效嚴密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是解決當前環境問題的重中之重。其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考慮到與監測、綜合應急、政府等系統合作,完成網絡互連,在系統需要方面以先進的系統框架和靈活的接口標準為主,保證良好的數據共享。此外,運用此系統,可以更加方便的收集環境參數、污染源的音頻視頻等數據,經整合分析,到網上,使公眾的知情權得到最大保障。
2、系統應具有迅速分析、制定應急預案的功能。由于環境具有較強的分散性和突發性,在事故發生時,系統運用此功能可以及時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整合,將自動制定的應急預案投入到應急處理中。
3、系統的數據分析能力和挖掘能力十分重要,可以切實有效的幫助當地環保部門的決策提供數據和理論指導。
總而言之,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資源短缺、環境污染、水污染等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呈現在人們面前,嚴重束縛著國家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和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同時,環境污染的不斷加劇,突發性污染事件的頻繁發生,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迫切需要加大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應用,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自身的工作實踐經驗,不斷鼓勵相關專業人員開拓思路,創新理念,推動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發展??傊?,我國的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仍處于比較簡單的層次上,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信息技術的要求,迫切需要對此進行革新,這不僅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還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內在要求。
1.引言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目的是為了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國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一般由當地的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大量的具體工作則由政府的相應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即各級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
環保局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主要任務包括:劃定隔離區域突發環境應急指揮,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按規定向各級政府和環保報告;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并參與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負責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本論文的目的,就是以環境突發事件這一類災變為對象,結合現代信息技術和軟件工程理論,研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的特征和運作模式,力圖設計出一個基本符合現狀、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突發環境應急指揮系統架構。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功能分析
(1)預防
預防是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基石,其相關工作也是應急指揮系統的基礎免費論文。為配合預防階段的工作突發環境應急指揮,應急指揮系統在此階段應具備的功能包括:涵蓋重點污染源及危險源的靜態隱患數據庫;涵蓋危險源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全過程的動態隱患數據庫;基于靜態隱患數據庫和動態隱患數據庫的事件高發區域管理功能;事件高發區域環境質量的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功能;環境模擬仿真功能;社會基礎信息數據庫(包含人口、建筑、道路、水系、機構等);基礎地形地貌數據(GIS方式);氣象水文數據;應急處理所需物質和裝備的統一管理;一般應急事件基礎知識的培訓和自我學習。
(2)預警
預警意味著突發環境事件應變的啟動,其工作重心是盡可能早地獲取事件發生的信息,爭取事件處理的主動,對預警級別進行有效管理。因此,應急指揮系統在此階段應當具備的功能包括:12369環保熱線電話以及環境保護網站的集成,拓展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來源途徑;環境質量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異常情況的報警;預警此階段的管理包括預警信息的確認、分析及初步級別判定,預警信息的初報,相應組織機構的建立及人員通知。
(3)準備
準備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基本清晰的基礎上,進行事件續報,調動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現場,預警公告,進行必要的應急活動和資源調配,為下一步具體的應變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應急指揮系統在此階段應當具備的功能包括:預警級別的核實及預警公告的;事件情況的續報;初期應變方案的形成和實施;環境應急資源的調度和指揮。
(4)應變
應變工作是應急處理工作的核心,需要針對事件的發生情況做出正確決策和應急處置突發環境應急指揮,力爭通過正確的決策,果斷的執行,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應急指揮系統在此階段應當具備的功能包括:現場處置人員的知識支持;環境應急資源的調度和指揮;突發環境事件跟蹤處理;事件發展情況的信息報送和;相關部門的緊急聯動;現場處置情況的遠程指揮。
(5)恢復
恢復部分的工作主要是降低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開展受污染生態環境的修復,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應急響應能力。應急指揮系統在此階段的功能包括:應急事件處置情況的分析、評估;應急事件全過程的資料歸檔及演變分析;修復方案的管理等。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框架分析
在分析了國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功能的基礎上,本文探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的框架結構免費論文。如圖1所示。
本系統是以環境應急事件的生命周期為主線、以環境應急事件指揮與調度為核心、以知識和經驗的積累與固化為目標來構建的。主要包含應急接警、事件案例預案、會商模塊、動態處置方案、空間數據庫、氣象數據庫、應急設備庫、環境專家庫、風險源(危險品)庫、電子沙盤、應急監測、應急通訊、污染模擬仿真、應急評估歸檔和其他系統接口共15個功能模塊。
4.總結
通過對國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功能的分析研究,本文提出了基于GIS平臺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框架結構, 本系統以環境應急事件的生命周期為主線、以環境應急事件指揮與調度為核心、以知識和經驗的積累與固化為目標來構建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完成后,不但能夠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中發揮重要意義,它還能夠對日常的環保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劉國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的研究與設計[J]. 信息網絡安全,2006.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迅速、有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確保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特指定本預案。
1.1.2工作原則
1.1.2.1預防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全市人民防范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我市各類污染源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1.1.2.2全面覆蓋。對區域范圍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鎮居民點、水源保護區、生態示范區、特殊生態保護區,以及大氣、水體、固廢、危廢、噪聲、輻射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環境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
1.1.2.3突出重點。對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重點水域、重點區域內的污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1.1.2.4公眾參與。建立環境新聞機制,確定新聞發言人;建立環境公示、聽證機制,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建立舉報制度,健全“12369”投訴系統,確保公民的環保知情權、參與和監督權。
1.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
《四川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四川省飲用水源保護管理條理》
《成都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1.1.4適用范圍。
凡屬我市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1.1.4.1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1.1.4.2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環境污染事故;
1.1.4.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
1.1.4.4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1.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2.1應急領導小組與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全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統一決策、統一領導和統一指揮。
市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責任是: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故的預測、預警、監測工作;制定和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人員進行有關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收集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有關信息,掌握動態,適時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策略和預防控制措施,開展效果評價;組織實施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統一調配應急資源,及時協調解決應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應急防治、物資保障、信息宣傳、治安、督查等五個工作組。各組按照以下職責分工開展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防治組: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的預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根據突發環境事故發展形勢和預防控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調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議。
物資保障組:由市經貿局牽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生產和調度保證供應;負責應急設施的建設和應急設備的采購。
信息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收集分析突發環境事故的有關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動態。
治安工作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及時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區域的隔離封鎖、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交通管制、保障運輸;協助污染現場處置等。
督查工作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辦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應急措施的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予以解決糾正,對違法違紀和瀆職行為進行處理等。
1.2.2環境應急專家咨詢委員會
成立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專家咨詢小組,由聘請的水、氣、固廢、生態等方面的專家組
成。負責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和處理提出咨詢和建議;指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的制定和修訂;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承擔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安排的其它技術工作。
1.3預測、預警
1.3.1監測與信息收集
市環境監測
、環境監察部門為環境監督與信息收集機構,承擔所轄區內水、大氣、危險廢物的日常監測,收集本行政區域內外和境內外對本行政區域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突發環境事故信息。
1.3.2報送制度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市環保局應當按照職責范圍,做好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環保局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市環保局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報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省環保局報告,并同時報送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1.3.2.2一般(ⅳ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應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1小時內,向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并報市應急辦。
1.3.2.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應當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1小時內,報告市應急辦和成都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
1.3.2.4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市環保局在依照本條前兩款規定報告的同時,應當向省環保局報告
1.3.3報告方式與類型
1.3.3.1通常有口頭報告、電話、傳真報告、電子郵件報告、書面報告等。
1.3.3.2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上報。通常采用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通常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視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進展情況可一次或多次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關確切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通常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立即送報。
1.3.3.3核與輻射事故的信息報告在按照本辦法規定報告的同時,還須按照有關核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
1.3.4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健全全市環境安全管理體系,定期對體系網絡進行維護,逐步實現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預測、預警和應急指揮工作的自動化和信息化。
1.3.5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標準
1.3.5.1特別重大環境事故(ⅰ級)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事故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a和儲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環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
1.3.5.3較大污染事故(ⅲ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3.5.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響應程序與協調內容
1.4.1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處置指揮部要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市)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的同時,應急處置指揮部要對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并及早向市相關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辦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1.4.2協調指揮的分類
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工作組,完成現場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員疏散安置、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物資經費保障、應急通信、信息綜合、新聞報道、涉外處置、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
1.4.3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2)啟動市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指令;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
(4)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5)組織事故發生區域人員的疏散或轉移;
(6)組織現場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組織對傷員的急救;
(8)組織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