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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間習俗中頑強地顯示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特質和觀念。
3、中國是一個最重男輕女的民族,正是這個民族忽略了布朗特的悲慘教訓而使自己遭受損失。
4、中國的父母親具有傳統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同樣這種情況也出現在用人單位身上。
5、《婦女主任》是反映農村計劃生育的小品,劇中農村婦女由于受到重男輕女的習俗影響,外界的歧視,再加上婆婆傳宗接代的思想給她的壓力,使她形成了大嗓門,粗線條的性格,裝瘋賣傻不認人。
6、生男生女的奧秘人類早已進入文明時代,還有的人重男輕女。
7、為了改變重男輕女的思想,一條標語這么寫“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8、在中國,有數百萬適齡男性未婚,對于正在應對由此帶來的后果的中國政府來說,轉變人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尤為重要。
9、在歷史發展的長河里,我國各民族雖然歷史、文化和生活條件有所不同,但程度不同地都產生了重男輕女的陋俗。
10、這些女孩子大多都有完整的家庭,家庭所在地也并非我國貧困地區,只因為她們將會是“別人家的人”,有著重男輕女傳統觀念的父母,()在家庭經濟一旦遇有難處時,首先犧牲這些女孩子的利益,讓她們輟學掙錢,補貼家用。
11、《聊齋》中《韋公子》是不自覺的罪人,他放任,不事檢點,最后竟發現他的孌童與寵妓竟是自己的兒女,他重男輕女,送走了兒子,毒殺了女兒。
12、在你身邊,重男輕女現象還存在嗎?
13、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在中國根深蒂固,是造成男女比例失調的原因。
14、社會學家對長期以來的重男輕女演化敲響警鐘。
15、高麗時期盛行佛教式的葬禮和祭禮,沒有太強的重男輕女思想,女性在家庭中占有較高的地位。
16、自古中國家庭就有著重男輕女的傳統,家里沒有兒子,就預示著貧窮和被人看輕。
17、她也談到家里重男輕女的觀念,當她出生時,媽媽三天都不看她一眼,甚至考慮要把她賣掉。
18、批評人士認為,計劃生育政策使很多具有“重男輕女”傳統思想的家庭進行了選擇性人工墮胎,由此造成了我國男女比例的嚴重失調。
19、一項研究發現,在印度重男輕女的觀念一直在減弱,正如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情況一樣,印度的性別比例增加也在減速。
網友2:我第一胎生了個女孩,重男輕女的公婆很不開心,早就想讓我們再生一個好傳遞香火,我一直拿政策不允許做擋箭牌。這下可好,單獨家庭可以生二孩,我是躲不過去了??墒?,怎樣才能生男孩呢?老公已經開始在網上尋找“包生男方”了,什么“清宮表”、陰道灌蘇打水,以及控制性生活時間、頻率甚至……這些方法管用嗎?
上述網友的想法,體現出家庭對孩子性別的期望,這很正常。但是,生男生女并不是由人的意志決定的。
自然情況下,男女數量趨于均等
從全球來看,男女兩性的比例基本處于平衡狀態。聯合國將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正常值設定為103~107,這表示在正常情況下,每出生100個女孩,會相應出生103~107個男孩。因此,14歲以下的兒童少年人口中男多于女,主要因為出生嬰兒性別比是男多于女。而15~64歲的勞動年齡人口中,男女兩性人數大體接近,這是由于男孩的夭折率高于女孩,到婚育年齡,男女數量已趨于均等。
重男輕女,導致男女比例不平衡
但是在中國,男女比例卻并不平衡。有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17.7,明顯高于正常的出生性別比,這其實就是重男輕女的結果。盡管我國禁止在孕期做性別鑒定,但仍會有人為了牟利而違法。
在大城市,女孩開始受歡迎
長久以來,我國的生產生活方式導致不少人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目前,在農村,很多人還是重男輕女的。在城市,男孩女孩接受教育的機會均等,時至今日,科技革命已經達到一定高度,生活對體力的要求越來越低,腦力勞動中男性并不占明顯優勢,所以重男輕女觀念淡薄了許多。甚至因為經濟、情感等因素的影響,不少家庭更喜歡女孩。
“單獨二孩”,給女孩更多機會
如果因為重男輕女思想導致了我國男女性別失衡,男孩多于女孩,那么,“雙獨二孩”“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女孩將會有比現在更多的出生機會。因為在只能生一個孩子的前提下,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有些女孩沒能成功出生,所以男孩更多,而在可以生兩個孩子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將會大大減少。
因此,更多家庭可以生育兩個孩子,以及女孩的受歡迎,將有可能會對平衡男女性別比起到些許積極作用。
特別提醒
生男生女“秘方”絕不可信
關鍵詞:家庭暴力目前狀況原因策略
1.引言
“不論在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家庭暴力都是一個嚴重新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現象”【1。我國有關法律文獻將“家庭暴力”定義為摘要:“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彼焕鐣姆€定和家庭的和睦。
而潮汕地區位于廣東省的東部。由于其獨特的經濟、歷史和文化環境,該地區的家庭暴力情況會呈現自己的特征。但是,綜觀各種文獻,探究家庭暴力資料很多。但是,它們大都把探究的對象放在全國上,很少涉及地方。探究潮汕地區家庭暴力情況的資料基本沒有。而此次探究便是探究潮汕地區家庭暴力的目前狀況和原因,并提出解決該新問題的策略。這既有利于豐富家庭暴力的相關探究理論,也有利于為人們解決該新問題提供參考,具有理論和實踐雙重意義。
2.探究方法
2.1問卷
根據刑法、婚姻法有關家庭暴力的相關法律條文,以及相關的探究文獻,自編家庭暴力調查問卷。
在潮汕地區發放問卷,問卷在市區發放300張,在農村發放300張,一共600張?;厥諉柧?70張,回收率為95%。
2.2統計分析
收集調查數據,運用SPSS12.0進行統計分析。在分析的過程中,運用因素分析和獨立樣本T檢驗。
3.結果
3.1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形式是精神虐待。
表1未旋轉和旋轉后各因素的特征根及方差貢獻率
主成分
未旋轉的因子載荷的平方和
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的平方和
特征根
方差貢獻率(%)
累積方差貢獻率(%)
特征根
方差貢獻率(%)
累積方差貢獻率(%)
1
1.684
36.317
36.217
1.408
31.266
31.266
2
1.020
24.300
60.517
1.114
25.997
57.263
3
0.854
21.330
81.847
1.036
24.584
81.847
根據各因子包含的信息,將因子1命名為“精神虐待”;將因子2命名為“軀體虐待”;將因子3命名為“經濟侵犯”。從表1,我們可以看出“精神虐待”這個因子在旋轉后的方差貢獻率為31.266%??梢?,精神虐待是潮汕地區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現形式。
3.2男女雙方所承受暴力差異很大。
表2.男女雙方所承受家庭暴力差異性檢驗
因素
男
女
T
P
精神虐待
9.291±1.602
8.422±2.502
3.056
0.000
軀體虐待
6.712±1.382
6.083±1.680
2.933
0.001
經濟侵犯
5.005±1.535
3.833±1.271
1.512
0.018
在表2中,精神虐待(P=0.000)、軀體虐待(P=0.001)和經濟侵犯(P=0.018)這三個因子的P值均小于0.05。二者的差異性顯著??梢姡鄙堑貐^男女雙方所承受的家庭暴力具有顯著性的差異。
3.3城市的家庭暴力現象和農村的差別不大。
表3.城市和農村家庭暴力顯現差異性檢驗
因素
城市
農村
T
P
精神虐待
8.752±2.321
8.711±2.212
0.033
0.974
軀體虐待
6.002±1.652
6.865±1.354
-1.163
0.261
經濟侵犯
4.082±1.243
4.572±1.813
-0.699
0.494
在表3中,三個因子精神虐待(P=0.974)、軀體虐待(P=0.261)和經濟侵犯(P=0.494)的P值都大于0.05。城市和農村二者的差異性不大。因此,城市和農村的家庭暴力現象的差別不大。
綜述所述,潮汕地區的家庭暴力目前狀況呈現一下幾個特征摘要:1.精神虐待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形式。2.男女雙方所承受家庭暴力差異很大。3.城市的家庭暴力現象和農村的差別不大。
4.討論
筆者認為潮汕地區的家庭暴力之所以呈現以上幾個特征,主要是由以下三個原因造成的。
4.1對精神虐待的忽視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認為家庭暴力只是表現為對軀體的傷害。因此,人們會比較注重家庭中的軀體傷害事件,而對精神傷害的關注會表較少。這是因為“由于精神暴力很難被外人直接發現,當事人自己也難以表達所遭受的精神傷害,所以這種形式的家庭暴力對家人的傷害更加隱蔽?!薄?另外,中國的傳統文化在潮汕地區有很好的保存。傳統文化中保護身體的觀念也深深影響了潮汕人,使他們在侵犯時更多選擇了精神,而不是軀體。這些導致了精神虐待缺乏足夠的制約機制,成為潮汕地區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現形式。
4.2重男輕女的觀念
“潮汕地區自古封閉,三面環山,一面向海?!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或者闖蕩海外謀生,便是潮汕人的出路。而出海、上山這些高危性勞作自然難以由女人勝任,而只有由男人來承擔。因此,自古以來男人便成為了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除此之外,他們深受傳統觀念,非凡是三綱五常的的影響。這就導致了潮汕地區的男權主義極為嚴重。而女性在面對不公平時又選擇了逆來順受。所以,重男輕女的現在在潮汕地區較為普遍。這就造成了男女雙方所承受家庭暴力差異很大。
4.3城鄉聯系緊密
三面環山,一面向海的地理位置,一方面造成了潮汕人和粵北的客家人和珠三角地區廣府人聯系較少,另一方面使得潮汕人之間聯系較多。在潮汕地區,城市和農村在文化和生活習慣上相互影響,相互聯系。他們在家庭觀念上也極為相近,差異性不大。因此,城市的家庭暴力現象和農村的差別不大。
5.策略
5.1改變觀念
為了保護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利益,消除家庭暴力的現象,需要改變人們一些錯誤的觀念。
一方面,我們需要改變人們對家庭暴力的傳統觀念。在上文中,我們知道精神虐待之所以成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表現形式。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人們一般只是關注軀體虐待,而忽視精神虐待。因此,人們應該全面熟悉家庭暴力,全面的保護自己的權利。
另一方面,我們需要改變人們重男輕女的觀點,提倡男女平等。不僅男性要熟悉到這一點,女性更要意識到這點的重要性。面對家庭暴力,女性不應該選擇逆來順受,而是要善于保護自己的權益。5.2完善相關法律
《刑法》、《婚姻法》等法律都對家庭暴力進行了定義和限制。但是,其中的條文大多只是和軀體虐待相關,對精神虐待和經濟侵犯的限制較少。因此,相關部門可以完善相關的法律,對公民的合法權利進行全面的保護。
參考文獻
原理
把―個披上具有讓你在心理上處于弱勢的價值符號的社會屬性外衣的人看成一個和你一樣的動物,他在你面前就沒有任何心理優勢,因為導致你在心理上處于弱勢的,只是那一層社會屬性外衣。
步驟
舉例子永遠是闡述原理、理論和方法的最好方式。
你有沒有和你的上司或―個你敬畏的人一起上廁所的經歷?如果有,你是否發現,在你們方便的那一瞬間,你們實際上是平等的(你們好像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才是平等的),而這種平等,恰恰是因為你們都被還原成了動物?你又是否想到,剝去衣服,他什么都不是?
用術語來說,就是:在某種情境中如果一個人喪失他的嵌于社會價值排序中的社會屬性,他就會被祛魅。
無論有你有沒有這樣的體驗,從現在開始,我希望你這樣想:
A、上司(或任何其它讓你敬畏的人)的所有讓你在心理上處于弱勢的東西,都是社會結構中的“角色”所賦予他的,并不是他本身。所以,他希望保持和你進行角色交往,希望你叫他某長某總,借此保持對你的心理威懾,但你要解構他這一手法,恰恰不要把他看成某個角色,而就是看成一個人。當你和他見面時,你需要在心里面告誡自己:這個角色是虛的,我不是在和一個角色打交道;
B、再反復告誡自己:我只是在和一個人,一個和我一樣的動物打交道;
C、告誡自己的同時,要面對他盯住他暴露的肉體部位,暗示自己他是“人”、“動物”,不要盯住他的衣服,更不要去想他的官職或身份,以防止“他是某總”之類的想法侵擾你。
D、在不和他見面時,自己反復地把他看成一個沒有社會屬性的人,以便自己和他見面時有心理準備;
E、至少訓練十次。
提示
這個方法是心理強大訓練的第一步,而且訓練的場景是你每天都在場的非私人環境,它最具逼真效果。我之所以要從這里講述一個人如何在心理上變得強大。一是因為這個訓練具有一種顛覆的樂趣,二是因為這個訓練可以一開始就打破你被社會所同化的那種思維模式,而這種思維模式恰恰又和價值排序在結構上是同構的。當然,社會價值排序的打破不是一天可以做到的,因為你不一定馬上讓你的思維模式所產生的認知滲透入你的心理結構,從而改變你。但這是一個好的開始,讓你有信心改變自己的弱小狀態。
案例一
提問
為什么我在見人的第一面的時候不會對他有任何畏懼或者敬畏,只是相互保持應有的尊敬,但是一旦接觸多了或者他成為了我的上司就在心理上開始莫名地排斥他,疏遠他(他們都有一定的背景、各種關系的),我就不能正常的交往了!和陌生人基本沒有話說,和自己的親人無話不說。
解析
第一面時―個人呈現給你的信息只是外貌。但是熟悉后,信息就多了,他的身份、金錢等等,都會刺激到你。正如我前面所說的,它們對應于一定的社會中價值排序位置,而可能都比你高,當然你的上司更不用說了,不僅比你高,還可以用權力威脅你。
如果你屈服于社會價值排序,他人的身份就會威脅到你的心理生存(讓你顯得沒有價值,或你總感覺到一種強勢的擠迫),因此你只能避開。
案例二
提問
如果總是把上司看成和你一樣的動物,會不會無形中顯得不尊重對方,無所謂對方?要是被對方感覺到了,不說沒升遷的希望,還要被給小鞋穿啊?
解析
表面上看會有這樣的問題,對于―個毫無這種訓練經驗的人來說尤其如此。畢竟,當你把一個人看成和你一樣的人或動物,而不是看成上司時,這種認知所具有的信息會在你的語言上和行為上表現出來,從而被你的上司捕捉到。這樣,你的利益會受到威脅。
但是,別緊張。你有足夠的回旋余地,一方面既剝去他的社會屬性,保持對他的心理優勢,至少不弱勢,另一方面又保持對他的表面的尊敬,方法很簡單。
原理
人在應對外界的人和物時,無論就認知還是心理,都是既有前景,又有背景的,它們同時都起作用,而且可以共存。比如,當你在丟錢給―個乞丐時,不僅僅是你的同情心在讓你這樣做,你在一開始就已經具有了乞丐值得同情的觀念和他不是職業騙子的認知,它們是你做出這個動作的心理及認知背景。當然,在這個時候,你已經忘記了這兩個背景。
所以,當你在訓練自己剝去上司的社會屬性的時候,把他是一個人或一個動物放人你的心理及認知背景即可。你只需要提醒自己這一點。你記住這一點,并不會妨礙你表面裝得尊敬他。
案例三
提問
作為一個女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會讓我情緒失控。周圍人如果流露出重男輕女的思想,我會覺得憤怒;如果是我很親近的人,我更是覺得憤怒、傷心、脆弱。
我如何面對、控制、超越這些情緒?
解析
可以大膽地推想,你以前肯定有過某種被他人的重男輕女思想所傷害的創傷經歷,并且,你至少曾經生活在那種重男輕女的氛圍中。
看得出來,你是―個要強的女人,絕不想屈服于命運和性別指定的角色,你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和成功證明自己的價值,但重男輕女這種觀念太強大,它消解了你關于自己的價值的確認,嚴重地威脅到你的心理生存,因此受到刺激的時候,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這么說吧,表面上看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和你作為一個追求自己價值的思想沖突,實際上是你的兩個“自我”的沖突:一個是你努力追求的“自我”(比如用努力來證明自己),另一個是屈服于“重男輕女”這一價值排序設定的“自我”。把“重男輕女”也說成你的“自我”看起來很荒唐,但事實就是這樣。
當一種外界力量與我們的內心相沖突,并讓我們感覺很痛苦,很無力,很憤怒的時候,它一定已經進入了我們的內心,成為我們的自我結構中的一部分。就是說,我們內心實際上對它是主動或被動地認同(或屈服)的,而這一點很可能我們并不知道(不奇怪,很多時候它是依賴我們沒有意識到的心理防御機制運作的)。正因為如此,我們在與它較量時,一開始就已經把自己放入了一個弱者的地位,我們的性別、地位、處境等決定了這一點,而這些很可能是無法改變的,即使要改變也要付出很大的代價。而如果這些外在力量沒有進入我們的內心,無論它多么強大,事實上對我們都構不成多大的威脅。
窮人為什么感覺在富人面前很窩囊很不爽很抬不起頭?真正的原因不是他窮,而是他認同于窮和富的分野并從內心里都看不起窮人。他還認同于富了就很牛這一價值設定,并且他內心里一直想成為富人。
你的問題也與此類似,你既認同或屈服于對男女性別的角色及價值設定,而且,很可能你也意識不到,你實際上想成為男人。只不過,你的性別是無法改變的,因此,你不得不想按照主流的價值觀念,想通過努力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借此消除“女人無價值”的感覺。換言之,你是想用“我的成功”來消除“我作為一個女人無價值”的偏見。
在重男輕女與你的沖突上,你是在抵抗因你的認同或屈服才具有強大力量的東西,可想而知,這會激起你多大的情緒。而你的情緒表明,你在這種重男輕女的偏見面前,心理上是多么弱小。
怎么辦呢?需要幾點:
1、認知層面。你應該仔細思考一下男女的性別差異。它們是一種生理差別,延伸成社會分工的些許差異,但與價值設定根本就沒有任何邏輯聯系,它是男權社會附加上去的。你應該認同于自己的性別以及因性別而自然地延伸的社會角色,但在大腦里,讓自己看穿給這種性別差異而附加的價值設定的幻像。如果你正確地看待,而不是激烈地否定它,就會慢慢消解掉重男輕女思想對于你的影響。你把它看成一個錯誤,在錯誤面前,一個人不可能心理一直是弱的。
2、思考層面。追問一下自己努力的目的是為了什么,是為了證明自己作為一個女人的價值嗎?告訴自己,我努力不是為了回擊什么。
案例四
提問
本人曾干過財務顧問、財務經理等工作,自覺性格也還外向,也經常和企業及各政府部門打交道,感覺關系處理還好。但致命的是,作為中層,在各個不同的單位,好像與老總的關系都處不太好,隱約覺得自己在財務這方面更專業,處得好與不好無所謂,自己也不愿主動改善關系。自己分析對下屬或級別相同的人關系處理更自然,也容易讓步,對上不愿低頭。另外本人覺得在人脈拓展方面有問題,圈子老是打不開,老是那幾個朋友一起玩,感覺在信息和機遇方面都少了很多,可能也源于自己的性格因素。
解析
看得出你是一個比較有自尊的人。
你不想和領導搞好關系,是你怕自己受到傷害,而你又有心理優勢讓自己不受到傷害,這心理優勢就是你所說的財務專業。
(1)調查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調查從2009年9月中旬開始,到2009年11月底結束,在這將近兩個月的時間內,筆者走訪了金華市的五個農村社區,其中金東區兩個村(本文中的A村和B村),義烏市上溪鎮三個村(本文中的C村、D村和E村),獲得了當地非農化背景下社會變遷的第一手資料。
(2)調查的基本方法和調查對象的確定
本次調查采用的是訪談法,利用非結構性訪談的方式,在村委會辦公室、老年協會活動室、家庭等場合,通過與村干部或村民面對面聊天的方式,來收集我們所需要的資料。訪談對象的確定是本次調查活動的重要環節,由村干部確定,包括純務農村民、經商辦廠村民、務農又兼業村民等,在對這些村民調查后,又請他們確定一些調查對象,由村干部特別是婦女主任的安排,或由普通村民的推薦??梢哉f本次調查的對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調查基本目標
通過此次調查,我們了解到隨著非農化進程的推進,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的收入相對于過去有了大幅的提高,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都越來越接近于市民,但有些方面仍保留了農村的特色。同時需要重點指出的是產業非農化對家庭關系的影響非常明顯,特別是對親子關系和生育觀的影響尤為突出。
二、非農化背景下農村生育觀變化的表現
在產業非農化的背景下,村民的生育觀變化了巨大的變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個方面:
(1)養兒防老的觀念不再強烈
筆者通過調研發現,婆媳關系對親子關系的影響非常大。
金華市金東區A村的老年協會會長說:“村上有一對婆媳關系不好,兒子還把母親打傷了。一般來說,兒子對父母的關系都還是好的,而媳婦與公婆的關系不太好相處。村里大多數老人自理能力都比較強,經濟上不依靠子女,所以他們的關系都還好。而那些手頭沒錢的老人,他們和孩子的關系相處得不好。有一戶,老太太和兒媳鬧了點矛盾,老太太的灶臺就被兒媳給砸了?!彪m然這種情況在農村是少數,但這些案例足以讓老年人對養兒防老這一觀念產生了懷疑。
B村也位于金東區,土地都已被國家征用,非農化程度較高。一位姓王的村民有兩個已成年但未婚的兒子,我們問他:“兒子對你們好嗎?”他的回答是:“現在是好的,以后就不好說了。”同時他還提到,在農村,兒子對父母好不好,與媳婦的關系很大,媳婦一旦反對,矛盾就產生了。由此可見,親子關系是否和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婆媳關系的好壞,這是大多數老人對養兒防老失去信心的主要原因。
(2)多子多福的觀念幾乎消失
雖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持農村戶口的夫婦第一胎生的是女兒,允許生育第二胎。但通過入戶調查走訪發現,許多農村家庭在第一胎是女兒的情況下,放棄生育第二胎,有些家庭會生育第二胎,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現象幾乎沒有。這一方面是農民思想比過去開放了,接受了生男生女都一樣的觀念;另一方面是迫于經濟壓力,因養育兒女的成本過高而放棄。
對于這個問題,A村的一位商姓村民這樣說:現在都有養老保險了,不用靠兒女養老了。同時隨著村民對教育的越來越重視,子女教育的投資不斷增加,養育子女的成本會越來越大。
(3)重男輕女的觀念弱化
隨著養兒防老的觀念淡化,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也被削弱了。通過調查發現,老一輩的人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是存在的,年輕人基本上沒有了,而且認為生女兒可能更有福氣。在生育了一個女兒的情況下,往往爺爺奶奶這一輩人會建議子女再生育一個,但年輕一輩很少會接受。一方面,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養育男孩的成本比養育一個女孩的成本要高。另一方面,女兒比兒子對父母生活上的照顧更加貼心。
過去農村很多人為了所謂的延續香火,想法設法要生一個兒子,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但在筆者調查的幾個農村,農民的這一思想觀念在很大程度上已弱化。
三、非農化背景下農村生育觀變化形成的原因
認為,物質文化決定非物質文化,而非物質文化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就非物質文化的變遷看,它的各構成部分的變化速度也不一致,一般來說總是制度首先變遷,或變遷速度較快,其次是風俗、民德變遷,最后才是價值觀念的變遷。
我國從1971年開始全面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1978年以后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制度變遷先于其他各方面的變遷,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是引起農村生育觀變化的制度因素。通過調查我們發現,除了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到位、深入人心之外,農村生育觀的變化還受到以下幾個方面因素的制約。
(1)農村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里,農業是主導產業。農業生產需要大量的勞動力,而在體力方面,毫無疑問男性是占絕對優勢的。農業收成的好壞絕大部分取決于家庭中男性勞動力的數量,所以這就不難解釋為什么傳統農村會存在重男輕女和多子多福的觀念。而現在,雖然居住地未變,但大多數農村家庭已經不完全靠體力從事農業生產,或者從事其他產業。甚至在有些行業,女性比男性更有優勢,因而男性的絕對優勢地位被削弱。
C村是義烏的一個移民村,舊村落原先在浦江境內海拔800多米的山腰上,交通不便,信息閉塞,村民生活困難。2002年全村遷入義烏,生活條件得到全面的改善。C村的陳書記告訴筆者:“以前在山上的時候,一定要生兒子的,因為種田沒有勞動力是不行的。有時老人要是生病了,都要靠男勞動力抬出去醫治。”如今,C村舉村搬遷到義烏上溪鎮已有七年左右,村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告別了傳統的生活方式,生育觀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連年被評為“計劃生育先進村”。
(2)隨著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趨于完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必依賴兒女
社會保障最基本的含義是,政府通過立法,社會團體、社區等通過政府授權,以現金、物質、服務等形式向因精神和生理的殘疾、年老力衰、意外傷亡、失業、多子女負擔者以及他們的家屬提供旨在維持他們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雖然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一些缺陷,但改革開放以來,政府在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社會保障制度正趨于完善。對老年人而言,與他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養老保險制度和醫療保險制度逐漸覆蓋到廣大農村地區。金東區B村由村里給每個60歲以上的老人都交了260元的醫療保險。而金東區A村每年過年的時候會給老年人一筆慰問金,60歲以上70歲以下的是500元,70歲以上的600元。義烏市D村的老村長告訴我們,他們村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領到170元的失地保險金,醫療保險費用由村里統一交納。另外,一些老年人閑不住,會在家里做做手工活,如串珠子、繡花等,以此獲得一定的收入,經濟上可以不依賴子女。
(3)撫養子女的成本增加,尤其是還要承擔為兒子買房、娶妻的負擔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受到戶籍制度的嚴格限制,農村人想要跳出“農門”的主要方式就是考大學。而現在雖然非農化程度比較高,但從事其他行業往往也需要較高的學歷和較豐富的知識。在認識到知識的重要性之后,農村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變得越來越重視,對教育的投資也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是撫養子女成本的增加。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作用下,大多數父母都想盡辦法讓子女接受較好的教育,但是考慮到教育成本的巨大,多養一個孩子,經濟負擔就成倍增加,所以一些農民會比較理性地決定只養一個子女。
雖然農村居民的很多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都已經十分接近于城市居民,但是在娶妻婚嫁方面仍舊沿襲著農村傳統的方式。在有兒子的農村家庭,父母除了供其讀書之外,還要為其娶妻,而娶妻時,新房和彩禮又是一大筆的開支。義烏市C村的一位村民說:“我們搬下來這么幾年,建房子欠下的債基本上都還掉了。如果孩子不娶媳婦,就不會欠債。我們這里娶一個媳婦最少也要10多萬,條件好的還要更多?!痹谵r村,為給兒子娶妻而負債的現象時有發生。
除了以上三個方面之外,影響農村生育觀的原因還有農村婦女的廣泛就業,改變了過去那種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生活方式,婦女從單一的家務勞動者的角色演變為家務勞動者和就業者的雙重角色,雖然在一些家庭中,男性也承擔家務勞動,但基本上還是婦女承擔比較多,而在精力有限的情況下,很多家庭選擇只養育一個孩子。
一個母親將兩關家里餓死;一個母親給1歲嬰兒喂櫻桃致孩子窒息;一個母親將幼子用汽油燒傷;一個母親和丈夫吵架將孩子扔水里。為什么會有母親用這些報復行為針對家和孩子?
BQ:是否母親對孩子的影響至關重要,假如感受不到母親的愛,孩子的一生都會去“找媽媽”?
L:從心理學視角來看,尤其是發展早期,母嬰關系確實是非常重要的。這里的“母”指的是主要照顧者,一般指的是母親。良好的母嬰關系奠定了孩子心理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在兒童期,好母親提供的照顧滋養著我們的身體和心靈;成年后好母親的形象內化到我們心理形成安全基地,繼續為我們提供心靈上的滋養。感受不到母愛的孩子可能會有兩種反應,一種是悲觀失望,放棄尋求愛和認可,一種是終其一生,不停地尋求愛和認可。
BQ:如果在母子關系中受到創傷,又該如何療愈?
L:早年的創傷是有機會修復的,但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有不少人可以在戀愛關系中獲得成長。但自我成長有一定的風險,找心理治療師吧!
BQ:這些母親是否童年都有過創傷?才將自己童年缺少的“愛、安全、人格”的課,全部報復性地還給孩子、家與社會?
L:沒有深入了解她們的經歷,因此不好說她們為什么這么對待自己的孩子。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可以看到心理創傷的代際遺傳現象,有心理學家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育嬰室里面的幽靈”。指的是當受過創傷的孩子(尤其是母嬰創傷)長大成為父母的時候,童年期的創傷會因為自己孩子的出生而被激活,妨礙新的母嬰關系的發展。而且這種激活和復現往往是發生在無意識水平的,沒有哪個母親會“蓄意”因為自己沒有被很好地對待而報復自己的孩子,重復性的傷害都是在無意識水平發生的。比如一個小時候曾經與父母分離的孩子,當她(他)自己成為父母的時候,也有可能會與自己的孩子分離。從廣義上來說,人人在養育過程中都經歷過創傷,但創傷的種類、大小以及每個人應對創傷的方式和結果是不同的,因此并不是經歷過創傷的人都會出現嚴重的性格偏差或心理問題。
一、基本定義及概念
說文云:“婦,服也?!薄秴R苑》也說:“未嫁謂之女,已嫁謂之婦。”可見已婚女性在古代方可成為“婦”,這與現在“婦女”所指代的范圍比起來相對較小?,F代的婦女指代女性的較多,而女性只是從生物學和生理學方面對性別的界定,而婦女更注重其家庭身份以及法律上主體地位之界定,故選用“婦女”界定之。
法律地位是指法律主體在法所規范的社會關系中所處的位置。婦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其實是因婚姻關系或血緣關系而取得的配偶或子女等身份。
可塑性可以理解為物或人可被塑造的可能性。婦女在家庭中法律地位的可塑性可以被理解為婦女在家庭中有被繼續改造的可能性及上升的空間。那么不可塑因素,就是阻礙或者對抗這種可塑性繼續進行之事實與事件。
二、中國婦女家庭法律地位之不可塑因素
(一)傳統因素
女子與小人相群。在《論語?陽貨》中,孔子就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痹谌寮医浀渲胁环优c小人的對比論述,如:“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薄熬映扇酥溃怀扇酥異?小人反是。”而孔子所說的君子,一般指有道德、有學問、有地位的人;小人則是與君子相反、相對應的稱謂。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可以得出小人就是指少德操、少學問、無地位的人或者是無道德、無學問、無地位的人。而女子就被無情的和小人畫上了等號,基本屬于無論思想還是德操都全面落后的群體。
重男輕女傳統思想的影響。中國歷來重男輕女,就是在現當代社會,也不乏重男輕女的例子,而在農村等邊遠落后地區表現的更為明顯?!爸啬小庇衅錃v史發展的必然性和歷史存在的合理性。男,上為“田”,下為“力”,“田”表示生產,“力”表示勞動力。把它縮寫成現代經濟學名詞的話,就是“生產力”。在古代社會生產力落后、戰爭頻繁的情況下,由于先天生理的原因,男人較女人存在更加優勢的勞動能力,再加上中國長時期的男權社會的影響,就有了以男權統治為原則,以女權統治為例外的傳統習慣。而在現當代社會中,就在我們身邊也不乏性別歧視的種種事實。由于婦女自身生理的原因,用人單位在用人過程中往往對性別加以限制,這是違背男女平等之法治理念。
(二)中國法律文化因素
中國傳統的法律文化對婦女的家庭法律地位進行了種種束縛。如班昭在《女誡》中就有“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钡恼f法,以夫為天,為天不可逃,即夫不可離。這是堅持以男性為婚姻家庭生活中心的觀念?!案冈趶母?,夫在從夫,夫歿從子。”在婦女的一生中,除了依附還是依附,沒有獨立的人格權,財產權,哪怕是繼承權,都是附條件的。
反映中國婚姻法律文化另一個重要方面,非離婚莫屬。在如今社會,夫妻雙方離婚大多是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婦女和丈夫是以平等的身份進行離異。而在封建社會以前的漫長歲月里,婦女要想終止婚姻關系,只能奢求于丈夫的一紙休書。
三、對抗婦女法律地位不可塑因素之策略
現如今無論從知識層面還是個人能力,婦女并不遜色于男性,那么從家庭層面上,真正實現婦女法律地位與男性法律地位之平等,筆者認為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人性本善當重視教化之功
在《論語?為政》篇孔子云:“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币馑季褪侨绻妹詈托塘P來約束人們,人們便只會求得暫時的免于罪過,但不會有羞于犯罪之心;如果用道德、禮教來約束人們,人民不但有羞恥之心,進而恥于犯罪??梢娨齻鹘y家庭觀念對現代婦女家庭法律地位的不利影響,就要加大教化、教育力度。
(二)人性有惡當依法治之
人性善,當舉教化之功,但人性在利益面前往往會展現出惡的一面,這就要用法律來加以規制。
《商君書?開塞》云:“故以刑治則民威,民威則無奸,無奸則民安其所樂?!痹诋斀裆鐣o論《憲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都很注重從法治的層面上對婦女之權益加以保護。通過相關法律的實施,用國家公權力這是有形之手,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而不至于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
(三)社會性別平等化
人的性別與生俱來,個人無法改變。但社會性別則是后天習得的,通過社會文化的塑造,可以逐步實現社會性別的平等。既然生理性別無從改變,那么在社會生活中的社會性別是可以改變的,只要有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是可以改變婦女的傳統法律定位的。男尊女卑、男強女弱、男外女內、男權威則女依附的傳統是可以改變的。社會性別平等化的結果,必定會影響到婦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實現婦女意志自主、權利自主,淡化乃至消除婦女的依附地位。一言以蔽之,平等化的社會性別背景,就有平等化的家庭婦女之法律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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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D669.6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3)05-021-2
近些年,隨著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農村社會中出現了一個獨特的婦女群體——留守婦女群體。這是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并呈日漸擴大趨勢。當剛性的城鄉二元體制被沖破了缺口之后,從農業中游離出來的數以億計的剩余勞動力,開始了先是“離土不離鄉”、繼而是“離土又離鄉”的蔚為壯觀的非農轉移。始自1990年代,約有1億多青壯年進城務工經商。無論是東部還是西部地區,當越來越多女孩子也開始邁出家門走四方時,大部分已婚中青年婦女卻別無選擇地滯留在鄉野。她們為留守的家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溫飽、現金收入和基本生計,并為游移的城市打工者守住家園和農地。以河北省南皮縣為例,留守婦女中已婚中青年婦女占85%。已婚中青年婦女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占48%左右,其余則在農閑時外出打工以增加家庭收入。
為進一步了解新形勢下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的生存現狀,我們于2013年2月中旬至4月上旬,通過對相關部門、學校和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走訪座談以及抽樣調查、問卷等形式,采用定量調查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以定性分析為主的調研方法,調查內容涉及已婚中青年婦女的生存現狀、勞動及經濟收入現狀、生產生活條件與需求等方面。本次調查走訪150人,發放有效問卷120份、口頭調查30人。調查結果如下:
一、勞動強度大
在丈夫外出務工期間,妻子成為家庭生產生活的絕對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幾乎都壓在了她們肩上,尤其是農忙季節,勞動量更大。據統計,有83%的已婚中青年婦女靠種植業為生。我國種植業主勞動力呈現“女性化”、“老齡化”現象。 多數村婦已獨自或主要承擔起以往全家勞力分擔的生產和生活責任,維持著農家不可或缺的生計和農作活動。男人外出務工,贍養老人,養育孩子,洗衣做飯,喂養雞鴨豬牛等繁瑣的家務事也全落在了“留守婦女”的身上。同時村民們普遍公認:即便男人留在村里,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也因主要承擔沒有“影子”的家務勞動而比男的更辛苦。她們往往為了家庭特別是孩子無怨無悔地進行自我剝削。正如我們走訪南皮縣寨子鄉大安村的擔任該村婦女主任之職多年的一位婦女道出了村婦的艱辛和無奈:現在十家有九家婦女比男的更累,家里的活太多了。留在家里的男人有的幫忙干家務,有的不幫。同樣去地里干活,女的一回家就得燒火做飯,一邊做飯還要一邊喂牲口,男的回了家多數就心安里得地躺在炕上休息甚至抽煙,連收拾碗筷的都很少。假如反過來的話,風言風雨就多了,當地流行這樣一句話:‘婦女提高,男人打腰:柴不整,水不挑,冬天上炕頭,夏天上炕梢?!隼缯?、捋糞等過去被認為是男人的活計,現在要是家里的男人不在的話婦女樣樣都得拿得起來。
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在一定程度上是男勞動力的轉移,而這種農村精壯男勞力的轉移,使農村婦女承擔起戶內戶外勞動密集型的生產與再生產勞動,使她們肩負起了雙重勞動負擔。
二、經濟收入少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賀雪峰說,2003年國家在農村進行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和提高糧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使得農民的務農成本減少,收益增加。河北省2010年農村居民純收入為5150元。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的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種植業。而更多的地方,農業機械化程度不高,集約化農業生產還遠遠不能實現。目前,婦女個人的主要支出項目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個人及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占20.4%,供子女上學費用占19.3%,交各種其他費用占14.0%,家人看病支出占11.5%,修房支出占8.8%。供子女上大學的費用(占27.6%)、家里有病人(占25.5%)和致富無門(占16.4%)是目前婦女最擔心、最發愁的三件事。農村婦女勞動收入普遍偏低,近幾年,教育和醫療費用的不斷上升致使家庭經濟發生困難甚至入不敷出,貧困婦女的精神負擔和心理壓力增加。
三、受教育程度低
調查結果顯示: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中文盲占19.7%,小學以下占25.4%,小學畢業占26.8%,初中畢業占23.5%,高中占3.1%,大專占1.1%,本科及以上占0.4%。農村婦女不但文盲率高,而且在受教育者中,半數以上集中在小學。
調查結果顯示:農村男性農民受教育程度要普遍高于女性農民。這不得不說是農村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作怪的結果。我們的研究對象——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就是在這種重男輕女的成長環境下長大的一代,而且這種思想也已經牢牢地統治了她們相對貧瘠空白的頭腦。所以以家庭為單位,占35.9%的家庭有孩子失學的情況。其中占64.7%的是女孩失學,占16.7%的是男孩失學,男孩女孩都有的占18.6%?!凹彝ソ洕щy”(56.9%)、“沒考上”(20.5%)、“父母不讓上”(10.3%)是目前造成農村女童失學的三個主要原因。目前,農村適齡女童輟學或失學的現象還是存在,從調查數據上看,在同等條件下農村男孩能獲得的受教育機會是女孩的3.88倍。性別歧視就是導致女孩輟學的一個主要因素。
在現代社會中教育機會往往決定一個人在社會系統中的位置,接受較多的教育意味著為躋身較高的社會層次創造了前提條件。教育對婦女的經濟、政治、社會參與能力和婦女的生活質量有直接和間接的影響。農村婦女文化程度已經成為農業發展的限制因素之一。受教育程度低嚴重影響農村婦女文化素質和科技素質的提高,也是制約農村婦女改善生存條件、獲取自身發展機會的瓶頸
四、生活質量差
我們通過對河北省多個地區研究,包括平原農村、山區農村, 不管自然條件優越還是惡劣的地區,也不管農業是村里主要經濟活動還是副業,幾乎都存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人們對于農業生產表現出缺乏興趣甚至厭惡的情緒。愿意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在減少,而且人們通常逐漸變得只是勉強地應付農業生產。在人們的認識里,無一技之長的人幾畝地是其最后的保障,并且種地是不需要什么技術含量的,不需要進行什么培訓,所以導致農業生產中科技科技含量低。男性農民可以遠離家庭外出打工,年輕女孩(未婚)也開始離開相對落后的家鄉,“走四方”、“創世界”。只有已婚的中青年婦女被老人、別孩子、被家庭、牢牢地拴在農家小院。用她們的自我犧牲,換來農村男勞力外出打工的一個安定后方、一種應對經濟沖擊的安全感。但是,對于這部分中青年婦女來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作為留守者,她們很無奈。
由于丈夫長年不在身邊,生活中缺少關愛,她們與丈夫缺乏溝通,感情上出現空缺,不少農村“留守婦女”精神壓力大,擔心丈夫是否忠誠,也確實有男性農民進城務工后,嫌棄自己農村的“糟糠之妻”的現象,使婚姻遭遇“紅燈”現象。近年來此類型的離婚現象已經不是新生事物了。有許多“留守婦女”想把承包的土地轉包給別人種,自己跟隨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但贍養老人、照顧子女,守家守業的責任又使她們難以走出家門。
衛生保健差。由于生產和生活的重荷,經濟條件的不足,農村婦女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都放在農業、畜牧業生產上,放在贍養老人、教育子女上,無暇或無經濟能力顧及自己的身體狀況,加之文化素質偏低,缺乏自我保健意識,這個群體普遍存在衛生保健較差的現象。很多農村婦女身受疾病困擾,像糖尿病、高血壓、乳腺疾病等常見病在農村婦女中患病率很高,并且得不到相應的醫療保健,首先她們自己就不在乎這些病患。由于自身保健意識差,經濟水平低,醫療條件不足等原因,農村婦女小病挨著,到實在忍受不了病患折磨的時候才勉強去像樣的醫院檢查,可是一經檢查,有很多婦女已經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已經到了疾病的晚期,這是非常悲哀卻不容忽略的農村婦女生存現狀。
農村“留守婦女”娛樂生活單調,精神文化生活比較匱乏。有些“留守婦女”常常因為空虛而從事賭博、迷信等活動,甚至樂此不疲的大有人在。有些村莊,人們的娛樂方式便是打麻將,導致打麻將成風,忽略了農忙還是農閑,忘記了孩子的呵護孩子身心的健康。這種不創造任何價值的活動,浪費了她們的時間,消磨了她們的意志,耽誤了她們該盡的職責,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發展。
五、家庭教育缺失
隨著勞動強度的增大,農村留守婦女承擔著田間生產和家務勞動,消耗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從而無暇教育子女;其次,由于農村已婚中年婦女自身文化素養低,在子女教育上顯得有些力不從心。此外,有相當一部分婦女沒有教育子女的強烈責任意識,諸如打麻將上癮等,有很多婦女身陷在無意義的活動中樂此不疲。還有就是一些婦女由于丈夫不在家中,對農村生活無奈又找不到出路,從而產生的負面情緒,會很自然的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成長。這些因素導致在留守兒童身上出現了很多問題。而在留守兒童中女孩子的問題又相對突出。農村婦女在重男輕女的環境中長大,并且這種重男輕女思想已經根深蒂固地讓她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于是受害者變成施害者,作為家長,作為母親的她們依然把更多的關愛、機遇略過女兒給予了兒子。
綜上所述,農村已婚中青年婦女是個弱勢群體。中國這個農業大國,村婦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甚至已經超過了所謂的“半邊天”了。守望農田的村婦不僅承受著一家一戶小規模、低報酬小農經濟的弊端和市場失靈的困境,她們還得承受社區共同體趨于衰敗的代價乃至不平等政治經濟發展的歷史遺產。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世界各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普遍趨勢,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提高農村婦女的綜合素質和就業技能,有力地促進剩余勞力向二三產業的轉移;使農村中青年婦女逐漸由體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轉變;改變農村婦女保守落后的觀念和貧困而無所為的生存狀態,幫助農村婦女“就業難”、“創業難”,從而也緩解男性進城務工農民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以及企業的“招工難”等,這些問題值得我們去深切地反思,更迫切地需要我們為之而行動。
參考文獻:
[1]中國婦女研究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與性別平等——多學科和跨學科的研究[M].北京:中國婦女出版社,2007.
因可能患有遺傳性精神病,安迪和弟弟從先被父親和外公拋棄,在孤兒院長大的她后來跟弟弟失散,然后被美國的一個家庭的撫養,雖然擺脫了原生家庭的束縛,成長為社會精英,但是家族精神病史的印跡、被拋棄的陰影,一直籠罩在她的身上,難以磨滅。樊勝美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小市民,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他們不僅要求樊勝美給哥哥嫂子買了房子,還要求樊勝美負擔著侄子以及全家人的生活費用,整整一個“啃女”家族,在這樣的家庭影響下,樊勝美一直逆來順受,一邊承受這家庭的剝削,一邊努力工作,幻想著有一天可以有“富豪”出現,結束自己的悲慘生活。但是,她忘了,背負著這樣的“家庭重擔”,什么樣忠貞不渝的愛情都是靠不住的。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原生家庭中自強自立,等自己強大到一定的程度,才可以逐漸擺脫小時候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這不,蘇明玉就是這樣一個例子。頂著“計劃生育”這顆大雷出生的蘇家三女兒,在母親重男輕女的思想下,從小就不受待見。哥哥在家里享受著無限的特權,而她卻只能是特權下的弱者。一邊,母親連一本十幾塊錢的練習冊都不愿意給她買,另一邊,母親卻拿著大把的錢送哥哥參加夏令營。為了送大哥去國外留學,父母賣掉了家里的一間房子,為了給二哥買房娶妻,父母又賣了家里的一間房,搞的蘇明玉只能和父母擠在一間臥室里。母親私自為她報了當地免費的師范學院,理由是家里沒有錢供她上大學。本可以考上清華的她徹底了怒了,與母親爭辯之后,斷絕了家庭關系。好在,她一直自立自強,經過自己的一番打拼,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家庭是我們接觸最多的地方,家人是我們最親近的人,在我們認知的形成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原生家庭的不幸,童年造成的陰影會在孩子心中生根發芽,從而影響孩子成年以后的生活。
而女性,本就作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是極易遭受原生家庭的傷害的,而這種傷害對于女性的影響又是極其久遠的甚至是一生。
比如安迪,在母親、外婆都是精神病的影響下,經常認為自己也患有這樣的精神病,所以,她不敢交友、不去戀愛,害怕有一天別人戳穿了她的“秘密”而導致精神病爆發,她甚至已經安排好了自己發病之后的生活!
有位朋友曾經告訴我,她很害怕去談戀愛,更害怕結婚生子,只要一有男性向他發出友好的信號,她腦子里就會立馬閃現出小時候父母爭吵、摔東西時的場景,她害怕以后自己的家庭也會變成那個樣子,更害怕把這種恐懼傳遞給下一代。
一、農村生育觀念的現狀
(一)生育觀念的界定
對于生育觀念,早就有很全面的界定,比如,“生育觀可以分為四個方面。第一,人們對于生育的目的和意義的觀念,即‘為什么要生’的問題。第二,人們的性別偏好,即‘生什么’的問題。第三,人們在生育子女數量上的觀念,即‘生多少’的問題。第四,人們對子女質量的期望,即‘成為什么人’的問題。”
筆者仍然需要對這里所要討論的生育觀念進行界定。這里所討論的生育觀念指的是人們對于生育目的意義、性別偏好以及生育子女數量上的觀念。
(二)農村生育觀念現狀
筆者通過對河北地區部分農村的調查了解到,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雖然我國一些農村地區仍然存留著傳統生育觀念的痕跡,但是大多數農村人的生育觀念日漸轉變。筆者從以下三個維度進行說明:
1.生育子女的數量觀
農民開始主張少生優生。筆者在調查中發現,90%的人認為多生孩子對自己沒有益處,反而造成嚴重的家庭負擔。大多數農民認為理想的生育數量是兩個;部分剛結婚的年輕人的生育選擇與計劃生育政策基本一致,選擇只要一個孩子;基本沒有不要孩子的情況出現。
2.生育的性別偏好
農民的性別選則發生變化。筆者在調查中發現,當下,選擇生育兩個孩子的村民的理想的性別選擇是一兒一女或者是兩個女兒;選擇只要一個孩子的村民認為性別無所謂,男孩女孩都一樣。
3.生育的目的
農民生育不再為“養兒防老”。大多數農民在調查中都表示,現在條件好了,村里都入了新農合和新農保,自己老了都不用子女管了。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老了以后仍然能和自己的另一半獨居生活,子女住的離家近一些有個照應就好。由此可見,農村人的生育目的也在隨時代的發展而變化。
二、農村生育觀念的新變化
為了說明農村生育觀念的變化發展,筆者認為十分必要將現在農村的生育觀念與傳統生育觀念和新型生育觀念分別進行比較。
(一)與傳統生育觀念的比較
“所謂傳統生育文化,就是指中華民族在5000多年的歷史長河中,一代又一代集體創造出的,具有濃郁特色的有關‘生’與‘育’的種種社會現象,以及一系列的有關的操作方式。”中國傳統社會以小農經濟結構為經濟主體,這就需要大量的勞動力進行生產勞作。同時,傳統生育文化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深厚的封建政治、小農經濟、儒家文化背景。尤其是“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思想,對傳統生育文化產生決定性的深刻的影響。因而,可以將傳統生育觀的特征歸結為多生多育,重男輕女,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養兒防老等等。
與傳統生育觀念不同,當代農村人的生育觀念由于受到很多條件的影響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首先,在生育子女數量觀上,傳統生育觀念的核心是多生多育;而當代農村生育觀念則是少生優生,最多兩個孩子,打破了多生多育的傳統觀念。傳統務農和家庭體力勞動基本靠的是壯勞力,對勞動力的需求尤其是對男勞動力的需求,在傳統社會是農民要生孩子(特別是男孩)的一個強烈動因。
對比起來,當代農村的發展已經打破了傳統農業經濟單一發展模式,使得農民的收入來源不僅僅來自土地,更多的人進入村、鄉鎮、縣里的廠子或企業,工人固定工資成為其主要收入,對勞動力的需求相對減弱,反而生育子女過多的家庭會有比較嚴重的經濟負擔。
其次,在生育的性別選擇上,傳統生育觀一直存在的重男輕女的性別選擇偏好被逐漸弱化,當代農村生育觀中無性別偏好。
傳統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造成了重男輕女的性別選擇偏好,同時,傳統的倫理思想認為只有男子才能頂門立戶,因而要傳宗接代,必然偏好生兒子。在這種觀念下,由于村落文化中的趨同性壓力導致一個人如果不能生育或不能生兒子,那將是最大的不幸,這個人將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譏笑和鄙視。
然而,當代農民的思想不斷放開,逐步接受了計劃生育的觀點,尤其是青年一代。由于受到的教育水平不斷提高,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在農村的鞏固和擴展,青年農民的生育觀念中弱化了對性別的要求。很多村民生育的理想狀態是能夠生育兩個,一兒一女的平衡狀態;只生育一個的家庭認為“男孩女孩都一樣,女孩也是傳后人”;甚至,有的人認為,“要生就生女兒,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生女孩是投資,生男孩是賠錢”。
再次,在生育目的上,當代農民摒棄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的生育觀念,生育子女成為一種親情的滿足。
在傳統的中國社會,人們一般把傳宗接代作為生育的主要目的。在古代社會生育的另一個目的是養兒防老。民間有“養兒防老,積谷防饑”的俗語。在傳統農村,人們喪失勞動能力特別是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之后,照顧老人一類的服務除了依賴親人以外,找到其他途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而需要多養子女,以確保以后對自己進行贍養。
相比起來,國家近年在農村推行的新型農業合作醫療保障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障機制頗有成效,很多村民表示自己老了以后不需要子女照顧,住的離家近些就好。還有些老人認為,與子女同住太不方便,而且事情太多很是煩人,倒不如自己過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生命的一個延續,他們好就是對自己好。
最后,現世倫理成為一種新的農村生育觀念的核心,取代了傳統生育觀中以家庭和家族為本位的生育道德。傳統農村的生育道德中以家族為中心,生育是為了家族、宗族的延續,多生可以使家族更加興旺、繁榮。傳統生育觀念普遍認為,如果在村里誰家的兒子多,誰家在當地的勢力就大,不會受人欺負,也就造成多生多育。
筆者所說的現世倫理是指,人們的生育目的由家族為中心轉移到自己的生活上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自己的生活質量,追求更好更高的生活水平,而反對會令他們生活水平下降的“多生多育,多子多福”。在調查中,筆者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說法:“生孩子,一個兩個就夠了,政府讓生也不生那么多了,負擔太重,養不起啊!現在的日子就挺好,生活挺富裕的。(這家只有一個孩子)”、“今后,老年人有養老保險了,不需要養兒防老了。”
(二)與城市新型生育觀念的比較
筆者這里所說的城市新型生育觀念外延比較狹窄,主要指城市中的少育型和不育型的生育觀念。與這種生育觀相比,當代農村生育觀念仍然帶有傳統觀念的痕跡。
首先,當代農村生育觀念中基本沒有不要孩子的情況。這和幾千年傳承下來的文化密切相關,農村人仍然或多或少地秉承著傳統觀念中的血脈延續和社會繼替觀念。城市中的“丁克”家庭是一種很極端的生育選擇,很多農民都表示接受不了。
其次,大多數農民選擇在生育一個和生育多個子女之間的平衡,理想生育狀態是兩個孩子,最好是一男一女。這雖然弱化了重男輕女的性別選擇,但也體現了一定的生育選擇,與城市新型生育觀念中的“男女無所謂”有很大的差距。不過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這個差距會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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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筆者認為當代農村生育觀念中和了傳統生育觀念和現代新型生育觀念中比較極端的部分,特別是在轉型時期農民們在生育選擇上力求平衡發展。
三、影響當代生育觀的主要因素
雖然計劃生育政策長期實行對于當代農村生育觀念有很深的影響,但是,筆者這里重點想談一下社會經濟因素和社會保障因素對當代農村生育觀念的影響。
(一)社會經濟因素
筆者認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對農村生育觀念的影響很大。正如前邊所說,當代農村已經不再是傳統農業單一發展的舊農村了,而是多元化發展、多層次就業的新型農村。筆者所調查的村莊中,很多村民都到縣里、鄉鎮企業去上班,農業作為副業或將地承包出去只收租金。
從生產力水平上來說,引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理論,生產力落后,生產社會化程度低,人們的觀念越傾向于早育、多育;反之。生產力水平和生產社會化程度越高,人們的觀念則越傾向于晚育、少育。隨著當代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生活水平以及對個人和家庭的生活水平的要求都有所提高,對生育的需求自然也就降低了。
從消費水平上來說,可以引入代際財富流理論,在中國農村代際財富流是向下的,經濟發展促使生育成本較之以前提高很多,這也抑制了父母生育多個子女的意愿。在農村仍然存在“生兒子得給他花錢蓋房子、娶媳婦”的觀點,生的孩子越多家庭花銷越大,家庭的經濟負擔越重,父母為了過好日子不得不自主選擇少生孩子。但也由于傳統思想中的血脈延續以及親情的滿足,農村家庭仍然希望能夠生育兩個子女。
(二)社會保障因素
筆者認為,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的大力實施也是促成當代農村生育觀念形成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刑事司法實踐的依據。父母出賣子女,這種違背倫理道德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來看同樣存在社會危害患。刑法上的拐賣婦女兒童罪不能囊括此種行為,造成刑事法官在判案時存在疑難情況,因此,司法機關頻頻相關文件進行指導,具體如下:1.1990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座談會紀要》)。2.2000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國婦聯,《關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3.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二)以上依據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法院在審理裁判時往往以這三個文件為依據,將其作為司法解釋來適用。而這樣的做法是對刑法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的突破。1.從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來看,包括“罪之法定,刑之法定,法律解釋之法定,犯罪成立規格之法定”。罪之法定,刑之法定,對于父母出賣子女這種行為來說,我國刑法并未作出明確規定,罪名與刑罰都是缺失的。在罪名與刑罰法律都缺失的情況下,對某種行為進行犯罪認定,這無疑是對罪行法定原則的徹底突破。2.法律解釋之法定是指對刑法規范進行解釋要符合法律規定,包括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解釋的制定有著嚴格的法定條件,而這三份文件并不完全具備。根據《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條解讀:(1)司法解釋制定的主體只能是法律授權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2)司法解釋權的使用存在法定情形,只只有當法院在審判過程中適用法律遇到問題時,才可以進行司法解釋,如果問題還沒有產生,那么就不能行使司法解釋權,因為事前解釋屬于立法范疇,只能由立法機關制定。(3)司法解釋的對象是具體的法律條文。從解釋的自身性質來看,所謂解釋就是對具體法律條文進行的補充說明。兩者之間是從屬關系,解釋一旦脫離了具體法律條文,就不再起補充說明作用,也就不再是司法解釋。比如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對理解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認定事實進行指導的司法意見,因其指向的對象不是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為各級法院提供的辦案方法、規則,供各級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參考,不宜作為司法解釋的對象”,也就是說,類似辦案指導這樣的指導性文件,不屬于司法解釋。而上述的《座談會紀要》、《通知》及《意見》,就對象而言,都不是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作出的解釋,而只是針對某些特殊案情的一種指導性意見,對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應當如何處理進行建議與指導,其實質是司法機關內部的一種操作規范或者說指導性文件,不符合司法解釋的法定成立要件,也就不具有司法解釋的效力。法律上不具有司法解釋的效力,而實踐中卻把他當做司法解釋來適用,這是對罪刑法定原則下——法律解釋法定的突破。3.從罪行法定原則的特點來看:罪行法定原則具有“法定性;實體性;明確性;合理性;禁止類推和擴大解釋;禁止法外施刑和不定期刑”。(1)法定性、明確性與禁止法外施刑。按照罪刑法定原則,對于父母出賣子女這種行為,由于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其罪名與刑罰,所以嚴格意義上,在我國并不屬于犯罪,不能適用刑法對行為人加以制裁。而我國當前的做法恰恰與此相反。(2)禁止類推和擴大解釋。我國當前的處理方式是將這類行為歸入到遺棄罪或者拐賣兒童罪,先且不論《座談會紀要》、《通知》、《意見》這三個文件本身的效力,單就他們的內容而言,實際上是按照情節比照刑法分則中最相類似的條文定罪量刑,這種從近適用的方式是類推制度的體現。而類推制度與罪刑法定原則是完全相悖的,我國刑法在1997年進行修訂的時候就已經明確廢止了類推制度。所以當前的實踐處理是對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的突破。
二、我國刑法中應設置“出賣子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