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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的農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設管理。
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
第三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因地制宜、經濟實用、注重環保、確保質量的原則。
第四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其中,鄉道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在當地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村道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建設。
第五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依據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和分階段建設重點,按照簡便適用、切合實際的原則和國家規定的程序組織建設。
第六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保證質量,降低建設成本,節能降耗,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
國家鼓勵農村公路建設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七條交通部負責全國農村公路建設的行業管理。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的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的組織和管理。
第二章標準與設計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的建設標準。
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
第九條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重視排水和防護工程的設置,提高公路抗災能力。在陡巖、急彎、沿河路段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
第十二條二級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其他工程項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圖一階段設計。
第十三條四級以上農村公路工程和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的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其他農村公路工程的設計,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承擔。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章建設資金與管理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建設逐步實行政府投資為主、農村社區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渠道籌資機制。
鼓勵農村公路沿線受益單位捐助農村公路建設;鼓勵利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方式籌集社會資金投資農村公路建設,鼓勵企業和個人捐款用于農村公路建設。
第十七條農村公路建設不得增加農民負擔,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采用強制手段向單位和個人集資,不得強行讓農民出工、備料。確需農民出資、投入勞動力的,應當由村民委員會征得農民同意。
第十八條中央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資金應當全部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并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村公路補助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中提取咨詢、審查、管理、監督等費用。補助資金可以采用以獎代補的辦法支付或者先預撥一部分,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設資金應當按時到位,并按照工程進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不得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征地拆遷款。
第二十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應當接受審計、財政和上級財務部門審計檢查。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將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定期進行公示,加強資金使用的社會監督。
第四章建設組織與管理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用地依法應當列入農用地范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農村公路建設需要拆遷的,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應當公開。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含群眾集資、農民投勞或利用扶貧資金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未達到法定招標條件的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編制符合農村公路建設實際的招標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條對于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大橋、特大橋和隧道工程應當單獨招標,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以在同一鄉(鎮)范圍內多項目一并招標。
第二十七條縣道建設項目的招標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鄉道、村道建設項目的招標,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也可以在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
招標結果應當在當地進行公示。
第二十八條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橋梁、隧道等工程,應當選擇持有國家規定的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屬工程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當地農民參加施工。
第二十九條二級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完成相應準備工作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認可的,即視同批準開工建設。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路面和橋梁、隧道工程應當主要采用機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管理責任。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依據職責,明確質量責任,落實質量保證措施,加強質量與技術管理。
第三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建立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十三條鋪筑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橋、特大橋及隧道工程應當設定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質量保證金一般為施工合同額的5%。
質量保證金由施工單位交付,由建設單位設立專戶保管。質量缺陷責任期滿、質量缺陷得到有效處置后,質量保證金應當返還施工單位。
第三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或者安全事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
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組織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未設置質量監督機構的,可以成立專門小組負責組織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第三十七條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聘請技術專家或群眾代表參與監督工作。
農村公路施工現場應當設立工程質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會監督和質量問題舉報。
第三十八條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以縣為單位組建一個或幾個監理組進行監理。有條件的,可通過招標方式,委托社會監理機構監理。
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工作應當注重技術服務和指導,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加強現場質量抽檢,確保質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驗收
第三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中的縣道、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對農村公路工程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第四十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可以合并進行。
縣道一般按項目驗收;鄉道和村道可以鄉(鎮)為單位,分批組織驗收。
第四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開放交通,并按規定要求開通客運班車。
第四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應當落實養護責任和養護資金,加強養護管理,確保安全暢通。
第四十三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和《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具體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與程序。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籌集農村公路建設資金過程中,強制向單位和個人集資,強迫農民出工、備料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不按時到位或者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止資金撥付,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降低征地補償標準,拖欠工程款、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驗收或者質量鑒定不合格
即開放交通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的農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設管理。
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
第三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因地制宜、經濟實用、注重環保、確保質量的原則。
第四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其中,鄉道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在當地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村道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建設。
第五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依據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和分階段建設重點,按照簡便適用、切合實際的原則和國家規定的程序組織建設。
第六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保證質量,降低建設成本,節能降耗,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
國家鼓勵農村公路建設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七條交通部負責全國農村公路建設的行業管理。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的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的組織和管理。
第二章標準與設計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的建設標準。
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
第九條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重視排水和防護工程的設置,提高公路抗災能力。在陡巖、急彎、沿河路段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
第十二條二級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其他工程項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圖一階段設計。
第十三條四級以上農村公路工程和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的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其他農村公路工程的設計,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承擔。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章建設資金與管理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建設逐步實行政府投資為主、農村社區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渠道籌資機制。
鼓勵農村公路沿線受益單位捐助農村公路建設;鼓勵利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方式籌集社會資金投資農村公路建設,鼓勵企業和個人捐款用于農村公路建設。
第十七條農村公路建設不得增加農民負擔,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采用強制手段向單位和個人集資,不得強行讓農民出工、備料。確需農民出資、投入勞動力的,應當由村民委員會征得農民同意。
第十八條中央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資金應當全部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并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村公路補助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中提取咨詢、審查、管理、監督等費用。補助資金可以采用以獎代補的辦法支付或者先預撥一部分,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設資金應當按時到位,并按照工程進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不得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征地拆遷款。
第二十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應當接受審計、財政和上級財務部門審計檢查。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將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定期進行公示,加強資金使用的社會監督。
第四章建設組織與管理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用地依法應當列入農用地范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農村公路建設需要拆遷的,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應當公開。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含群眾集資、農民投勞或利用扶貧資金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未達到法定招標條件的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編制符合農村公路建設實際的招標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條對于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大橋、特大橋和隧道工程應當單獨招標,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以在同一鄉(鎮)范圍內多項目一并招標。
第二十七條縣道建設項目的招標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鄉道、村道建設項目的招標,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也可以在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
招標結果應當在當地進行公示。
第二十八條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橋梁、隧道等工程,應當選擇持有國家規定的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屬工程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當地農民參加施工。
第二十九條二級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完成相應準備工作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認可的,即視同批準開工建設。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路面和橋梁、隧道工程應當主要采用機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管理責任。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依據職責,明確質量責任,落實質量保證措施,加強質量與技術管理。
第三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建立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十三條鋪筑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橋、特大橋及隧道工程應當設定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質量保證金一般為施工合同額的5%。
質量保證金由施工單位交付,由建設單位設立專戶保管。質量缺陷責任期滿、質量缺陷得到有效處置后,質量保證金應當返還施工單位。
第三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或者安全事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
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組織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未設置質量監督機構的,可以成立專門小組負責組織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第三十七條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聘請技術專家或群眾代表參與監督工作。
農村公路施工現場應當設立工程質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會監督和質量問題舉報。
第三十八條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以縣為單位組建一個或幾個監理組進行監理。有條件的,可通過招標方式,委托社會監理機構監理。
農村公路工程監理工作應當注重技術服務和指導,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加強現場質量抽檢,確保質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驗收
第三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中的縣道、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其他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由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對農村公路工程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第四十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可以合并進行。
縣道一般按項目驗收;鄉道和村道可以鄉(鎮)為單位,分批組織驗收。
第四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開放交通,并按規定要求開通客運班車。
第四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應當落實養護責任和養護資金,加強養護管理,確保安全暢通。
第四十三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和《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具體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與程序。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籌集農村公路建設資金過程中,強制向單位和個人集資,強迫農民出工、備料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不按時到位或者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止資金撥付,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降低征地補償標準,拖欠工程款、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驗收或者質量鑒定不合格
即開放交通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一)農村公路規劃是農村公路建設的基本依據,是落實科
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的規劃管理。市、縣兩級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全市“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總體部署,圍繞城鎮化建設、產業集聚區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縣縣暢、鄉鄉聯、社社通、農村骨干路網等級化”的目標,進一步提升完善農村公路發展規劃。
(二)縣道規劃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經本級政府審定后,報市政府批準,并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鄉道、村道規劃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編制,報縣級政府批準,并逐級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編制年度農村公路建設計劃,并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凡納入市級以上補助計劃的建設項目,必須于計劃批復的實施期內開工建設。
合理確定農村公路建設標準。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縣道和鄉道及農村公路骨架網道路一般按照不低于三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二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8.5米,路面寬度平原區不低于7.5米、山區不低于7米;三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7.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6.5米;四級公路路基寬度不低于6.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5米。村道的建設一般按照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路基寬度不低于5.5米,路面寬度不低于4.5米。具有干線功能或通客車的村級公路,有條件的可適當加寬。
農村公路要按照國家標準設計設置排水、交通標志、標線等安全防護設施。
(四)縣道、鄉道及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設計,并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村道建設項目可以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具有相應工程技術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設計。
(五)縣道和橋梁、隧道建設項目法人為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鄉道建設項目法人由縣、鄉政府根據資金來源和管理能力確定法人。村道建設項目法人由鄉(鎮)人民政府承當。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要依法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進行,規模較小的項目,可多項目合并招標。為保證工程質量,要根據定額、物價合理確定標價,嚴禁招標人為減少投資盲目壓價或投標人盲目壓價惡性競標。招標結果要在當地進行公示。
(六)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施工許可制度。縣道、單獨的橋梁和隧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鄉道和村道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七)市、縣兩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要注重工程建設的全程監督管理,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
堅持和完善農村公路“政府監督,專群結合”的質量監督模式,縣道、鄉道以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監督為主;村道建設繼續堅持“專群結合”,在政府監督的基礎上發揮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作用,形成重點突出、控制有效、全面覆蓋的質量監督機制。工程質量控制目標為合格率100%、優良率85%以上。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工程驗收,完善工程資料,建立工程檔案。縣道、單獨的橋梁和隧道,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驗收;其它項目由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加強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
(一)堅持“建設是發展,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以創建省級“文明示范路”和“文明示范鄉(鎮)”為載體,以制度保障和規范管理為重點,以日常養護和路政巡查工作為抓手,做到“五個到位”。即:管養責任落實到位、機構人員配備到位、制度制訂執行到位、資金籌措管理到位、監督檢查考核到位。實現“四個提高”。即:提高管養能力、提高路況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農村公路要按照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養護,做到路基穩定,路面、構造物完好,排水暢通,沿線設施齊全,技術狀態良好。
縣、鄉道路肩培護寬度一般不小于1.5米(或硬化1米)、村道路肩培護寬度一般不小于1米(或硬化0.5米)。山區道路的臨崖、臨水、急彎、路側險要路段,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行駛安全。
因嚴重自然災害等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者嚴重損壞時,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
(三)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類別和實際技術狀況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其中大、中修養護工程(建議)計劃,要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備案??h(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大、中修養護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市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對養護工程項目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四)要進一步完善養護管理機制,逐步建立以養護站為管養單元的運作機制。重要縣道和鄉(鎮)要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h道的日常養護和保潔由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和保潔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由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組織實施;村民委員會要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本村村道的小修保養和日常保潔工作,一般由各村成立的管理養護室完成。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的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和保潔考核機制,激勵各養護單位(個人)認真積極的開展工作。
(五)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綠化規劃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結合農村公路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做好農村公路綠化工作。
縣道的綠化由各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道的綠化由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村道的綠化由各行政村自行負責。農村公路兩側的綠化,實行誰種植、誰管理、誰受益。
三、加強農村公路的設施保護和路政管理
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執法、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的管理體系。
(一)縣級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農村公路保護工作,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管理和保護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及村民委員會成立的管理養護室應當協助做好農村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工作。
(二)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重點治理在農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圍內挖溝排水、打場曬糧、堆放物料、傾倒垃圾、擺攤設點、集市貿易等突出問題。
縣道、鄉道兩側邊溝外緣起一點五米的土地為縣道、鄉道用地范圍。村道用地范圍由村民委員會通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確定。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土地按照公路用地管理。
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為:邊溝外緣和建筑物邊緣間距縣道不少于十米、鄉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
(三)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在農村公路重要路口和連接干線公路入口處設置限行標志,同時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農村公路技術等級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禁止超限車輛行駛。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用流動檢測方式在農村公路上對車輛進行超限治理,遏制超限超載車輛行駛農村公路。切實維護好路產路權,保障農村公路安全、完好、暢通。
四、建立穩定有效的農村公路資金保障機制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籌措機制。
在積極爭取和切實用好國家補助的專項資金、成品油價格及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同時,各級財政應逐年加大對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的投入。市財政安排不低于市本級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百分之一點五的專項資金,縣(市)、區財政安排不低于本級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百分之一點五的專項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及完善附屬設施??h(市)、區政府要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要確保項目建設配套資金足額到位,并隨著地方財力的增長,逐年加大資金投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年度財政列支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情況在媒體上進行公示。鄉(鎮)人民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于村道的日常養護。鼓勵單位、個人和農村公路沿線受益單位采取捐資等方式投資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公路沿線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可以利用綠化權、路域資源開發等運作方式,吸引社會力量投資村道的建設和養護。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排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財政資金應當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程序加強管理,并按照國庫支付制度及時撥付。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應當由市、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實行專賬管理、專賬核算、??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市、縣(市、區)交通運輸、財政和審計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其合理使用和安全。
[DOI]10.13939/ki.zgsc.2015.45.090
農村公路已成為大交通網絡中靈敏的“神經末梢”,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官。面對持續快速增長的交通需求,農村公路發展不能僅依靠新建、改建工程和數量增長,而是要同步加強養護管理,改善路網質量,提升通行能力,才能適應發展需求。同時需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客觀的技術狀況評價方法,為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從而提高農村公路使用性能,充分發揮其社會服務功能。
2007年11月,交通運輸部頒布了《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 H20―2007)(以下簡稱新標準),自2008年2月1日起開始實行,《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JTJ 075―94)同時廢止。新標準的頒布,對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科學評定公路技術狀況和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新標準的制定是基于高等級公路的自動化檢測評定,面對農村公路等級低、里程長、面域廣的特點,新標準實施難度很大。為此,筆者通過近年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經驗,針對新標準在農村公路中的應用和探索,談談自己的幾點看法。
1 明確各級公路管理部門職責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省級公路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導和督促市級做好技術狀況評定工作,匯總復核報送的評定結果,定期檢查考核市級養護水平和技術狀況評定工作;各市級交通(公路)管理機構是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工作的監督管理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加大評定工作支持力度,確保評定工作順利開展,同時明確責任人,做好轄區內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的培訓指導、監督管理、抽查審核及匯總上報工作;縣級交通運輸局是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工作的責任部門,積極參加省、市級技術培訓,具體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實施轄區內縣道、鄉道的技術狀況評定及匯總工作,并組織培訓鄉鎮調查評定人員,安排布置評定工作,匯總上報評定結果;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積極參加學習培訓,開展村道的技術狀況評定及匯總工作,協助縣級部門開展縣道、鄉道的技術狀況評定工作。
各級公路管理機構應充分認識到技術狀況評定的重要性,并客觀、及時地反映轄區內農村公路的技術狀況水平,指導養護單位進行養護作業,充分發揮農村公路使用功能,延長其使用壽命。
2 合理制定地方技術狀況評定辦法
公路技術狀況評定依據為交通運輸部《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 H20―2007)、《公路瀝青路面養護技術規范》(JTG 073.2―200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養護技術規范》(JTG 073.1―2001)、《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 《公路隧道養護技術規范》 (JTG H12―2003),但新標準路面類型有瀝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砂石路面三種,而農村公路彈石路面(包括整齊塊石、半整齊塊石和非整齊塊石路面)占據較大比例,因此,應結合農村公路的實際情況制定地方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辦法,進一步明確彈石路面的損壞類型、損壞程度和權重系數。通過制定地方實施細則或辦法,彌補新標準的空白,以適用于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
3 確定技術狀況評定范圍及頻率
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范圍為全省列養的農村公路(縣道、鄉道、村道),評定里程為當年年報列養里程,以農村公路統計年報數據為基礎,將評定數據與統計年報數據匯總,計算得出各項技術狀況指標。
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原則每年評定一次,但由于農村公路里程長、面域廣,每年評定需耗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建議以交通運輸五年規劃為一個周期,“十三五”第一年須100%評定農村公路技術狀況,以后四年只需對已實施完成的新建、改建、養護大中修、小修保養路段、危橋改造安保工程路段、路況質量明顯改變的路段及遭受水毀、自然災害路段的技術狀況進行調查評定,一年更新一次,每年進行評定匯總。
評定工作嚴格執行新標準及地方相關實施辦法的規定,分別調查路面、路基、橋隧構造物和沿線設施四部分內容,認真采集路況數據,填寫調查表及匯總表,做到評定規范、準確。
4 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方法
農村公路技術狀況分為優、良、中、次、差五個等級,根據評定結果按下表的規定確定等級。新標準明確了“優良率”概念,原標準“好路率”已不能客觀反映路況。
4.1 路面使用性能(PQI)
瀝青路面使用性能評價包含路面損壞、平整度兩項技術內容;水泥混凝土路面使用性能評價包含路面損壞、平整度兩項技術內容;彈石路面使用性能評價包含路面損壞、平整度兩項技術內容(補充);砂石路面使用性能評價只包含路面損壞一項技術內容。路面使用性能指數(PQI)按下式計算:
4.1.1 路面損壞(PCI)
根據新標準及地方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辦法的要求進行調查、計算。采用自動化快速檢測或人工調查評定。
4.1.2 路面行駛質量RQI(路面平整度)
(1)根據新標準的規定,路面平整度宜采用快速檢測設備,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三米直尺人工檢測,沿路面縱向每100m,連續量三尺,讀取每尺的最大間隙值即為平整度值,按照合格率直接得出RQI值。檢測結果按表3評定:
(2)在自動化檢測、三米直尺人工檢測評定困難的情況下,農村公路路面平整度可根據路面顛簸程度進行判定。詳見表4:
4.2 路基技術狀況(SCI)
路基技術狀況用路基技術狀況指數(SCI)評價,為了方便路基損壞的識別和記錄,新標準將路基損壞類型分為八類,分別為路基邊溝不潔、路肩損壞、邊坡坍塌、水毀沖溝、路基構造物損壞、路緣石缺損、路基沉降、排水系統淤塞。并根據嚴重程度或影響范圍,將損壞程度分輕、重至輕、中、重等級。一般采用人工調查評定。
4.3 橋隧構造物技術狀況(BCI)
橋梁、隧道和涵洞技術狀況用橋隧構造物技術狀況指數(BCI)評價,在實際應用中按照《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隧道養護技術規范》(JTG H12―2003)所采集的最新、有效的數據進行扣分,不必進行另外的損壞調查,對存在五類橋梁、危險隧道、危險涵洞的路段,該評定單元的MQI=0。
4.4 沿線設施技術狀況(TCI)
沿線設施技術狀況用沿線設施技術狀況指數(TCI)評價,對于農村公路的標志缺損、標線缺損、綠化管護不善三項,為了區別這三項有與沒有的區別,對沒有的項,該項分值為0(即100-GD[TC]=0);對有項但是存在缺損的,扣分最高限值為40分(即100-GD[TC]=60),也就是最低分為60分。
5 其他應注意問題
(1)農村公路技術狀況數據匯總建議與年度農村公路統計年報更新一并進行,以便于根據列養里程及時向交通運輸部上報數據。
(2)新標準是基于高等級公路自動化檢測評定而制定的,對于農村公路采取自動化檢測經費不足,為此,一般采取人工調查評定,這就要求監管部門需加強對調查人員的技術培訓,使調查人員能準確分辨病害類型及損壞程度,盡量減少與自動化檢測的差別。
6 結 論
專題報道“十一五”;交通建設成就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預計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28萬億元,同比增長14.5%。預計“十一五”;期全社會共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建設投資4.7萬億元,是“十五”;期的2倍多。到2010年底,全國公路網總里程達到398.4萬公里,五年新增63.9萬公里。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萬公里發展到7.4萬公里,新增3.3萬公里?!拔蹇v七橫”;12條國道主干線提前13年全部建成,西部開發8條省際通道基本貫通。杭州灣跨海大橋、蘇通長江大橋、舟山連島工程、秦嶺終南山隧道、上海崇明隧橋工程和廈門翔安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相繼建成。四川汶川地震公路設施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基本完成,青海玉樹地震和甘肅舟曲泥石流災后公路恢復重建進展順利。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部省聯手推進農村公路建設,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少邊窮地區的傾斜力度,農村公路建設車購稅投資總規模是“十五”;期的3.2倍,新改建農村公路186.8萬公里,新增農村公路52.7萬公里,總里程達345萬公里。國務院《全國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確定的“十一五”;期建設目標全部實現。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政府投入為主的養護資金渠道和以縣為主的養護管理體制初步建立。沿海港口五年建成深水泊位661個,達到1774個,新增通過能力30億噸,達到55.1億噸,基本建成煤、油、礦、箱、糧五大專業化運輸系統。長江黃金水道等內河水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部與沿江七省二市建立了合力發展協調機制,按照《“十一五”;期長江黃金水道建設總體推進方案》,成功實施了長江口12.5米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并延伸至太倉、中游航道整治等工程。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基本建成。京杭運河和長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建設工程成效明顯?!笆晃濉?期新增及改善內河航道4181公里,全國內河通航里程達12.4萬公里,其中三級及以上航道9085公里,初步形成了國家高等級航道網絡。民航基礎設施五年投資2500億元,相當于前25年民航建設資金的總和。定期航班機場達到176個,五年新增35個,改建了一批機場,初步形成了規模適當、功能完善的機場體系。
2011年第1期《交通世界》25(1月上)“十二五”;交通建設穩步推進,適度超前從2011年開始,“十二五”;期間將穩步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堅持適度超前原則,繼續保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適度規模和速度,確保國家擴大內需的重點在建和續建項目順利建成并發揮效益,完善國家綜合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網絡。公路方面:以國家高速公路網建設為龍頭,加強省際連接線(“斷頭路”;)建設,到2015年基本建成國家高速公路網。修訂國家公路網規劃,強化國省道改造,力爭“十二五”;末路網整體結構優化升級,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是農村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要組織實施以西部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為重點的全國農村公路通達、通暢建設工程。到“十二五”;末,我國農村公路總里程達390萬公里。
要提高農村公路抗災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大農村公路橋梁新改建、渡改橋、安保工程等專項工程的實施力度,強化質量管理。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著力推進長期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公共財政投資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實現管養規范化、常態化。水運方面:有序推進沿海港口建設,完善煤油礦箱等主要貨種港口布局,加強資源整合,推進以臨港工業為依托的沿海港口新港區開發建設,到2015年我國沿海港口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適應度達到1.1∶1。加快推進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實施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設工程、荊江河段治理工程、西江航運干線和京杭運河擴能工程等重點項目,到2015年內河高等級航道達1.3萬公里。民航方面:優化機場布局,增強機場保障能力,到2015年民用機場覆蓋全國80%以上的縣級城市和人口。郵政方面:加強郵政基礎網絡建設和增強快遞發展能力,基本完成空白鄉鎮郵政所補建,到2015年全國郵政局所數達到6.2萬個。
中圖分類號:U418.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8136(2012)09-0034-02
2007年11月,交通運輸部2007年第39號公告,公告公布了《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 H20-2007,以下簡稱《標準》),并自2008年2月l日起開始施行。原《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JTJ075-94,以下簡稱《養護標準》)同時廢止。該標準的與實施,對科學評定公路技術狀況和服務水平,促進公路技術狀況檢測和評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下面就《標準》在農村公路中的應用談談個人的認識。
1《標準》確定了公路技術狀況指數、分項指標及評定等級
現行標準中公路技術狀況用公路技術狀況指數MQI表示,各分項指標分別為路面PQI、路基SCI、橋隧構造物BCI和沿線設施TCI。其中各指標的值域均為[0,100]。評定等級分為優、良、中、次、差5個等級,與原標準的優、良、次、差4個等級相比更為科學合理。
表1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
評價等級 優 良 中 次 差
MQI及各級分項指標 ≥90 ≥80,<90 ≥70,<80 ≥60,<70 <60
公路技術狀況指數MQI按下式計算:
MQI=ωPQIPQI+ωSCISCI+ωBCIBCI+ωTCITCI(1)
式中,ωPQI:PQI在MQI中的權重,取值為0.70;
ωSCI:SCI在MQI中的權重,取值為0.08;
ωBCI:BCI在MQI中的權重,取值為0.12;
ωTCI:TCI在MQI中的權重,取值為0.10。
應用中的問題探討:①從表1中可以看出,評定的等級優、良、中、次、差可以依據該表得到,而表中的“評定等級”為“MQI及各級分項指標”,其中的“及”字在此所表達的意思應該為“和”而不應該為“或”,也即為MQI和各分項指標均要達到某個值。由于農村公路里程長,技術等級較低,路況較復雜,在焦作市的實地量驗中就出現了這種問題。比如:××鄉道,由于超載車輛的碾壓使該路面損壞比較嚴重,量驗中路面PQI的得分為75分,而路基SCI、橋隧構造物BCI和沿線設施TCI的得分均達到85分,按照公式1計算,MQI最終得分為81分。依照表1,根據MQI的得分81分,該段路評定等級應為“良”,但這樣的評定結果是否合理呢?我們在實際量驗操作中,考慮到路面的技術狀況在整個評定中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并且其好壞程度直接影響著行車的舒適性,所以盡管MQI及其他各分項指標的評定等級都為“良”,但我們最終選定的評定等級仍為“中”,與路面PQI的評定等級一致。②如果量驗路段中出現五類橋梁、A類隧道或危險涵洞,直接將MQI值設為最低值0分。
2公路損壞類型
2.1路面損壞類型
路面不同,在實際應用中所表現出來的損壞形式也不同,因此《標準》對瀝青路面、水泥路面和砂石路面分別采用了不同的損壞類型加以分類。
2.1.1瀝青路面
瀝青路面病害和缺陷分11類21項,即龜裂、塊狀裂縫、縱向裂縫、橫向裂縫、坑槽、松散、沉陷、車轍、波浪擁包、泛油和修補。除了泛油和修補外,其余9類又分別根據損壞程度分為輕、中、重或輕、重。
2.1.2水泥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損壞分11類20項,即破碎板、裂縫、板角斷裂、錯臺、唧泥、邊角剝落、接縫料損壞、坑洞、拱起、露骨和修補。除了坑洞、拱起、露骨和修補外,其余7類又分別根據損壞程度分為輕、重或輕、中、重。
2.1.3砂石路面
砂石路面損壞分6類,即路拱不適、沉陷、波浪搓板、車轍、坑槽和露骨。
應用中的問題探討:①前面我已提到,種種原因造成了農村公路復雜的路況,所以在實地量驗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同一地方出現多個路面病害并存的現象。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實際量驗中,采用了同一地方選用病害最為嚴重的一類計算,這樣既能反映路面的實際狀況,也避免了多種病害的重復記錄。②病害的認定,要從宏觀上把握。比如,我們在進行瀝青路面量驗中,認為大于10 mm的路面局部下沉為“沉陷”。如果這個“局部”較多,連成一個縱向的帶狀后,就要考慮該病害是否已經轉變為“車轍”了。這些就要求我們在量驗中不要局限于某一個部位,要從整體上把握、考慮和認定。
2.2路基損壞類型
路基損壞分8類18項,即路肩邊溝不潔、路肩損壞、邊坡坍塌、水毀沖溝、路基構造物損壞、路緣石缺損、路基沉降、排水系統淤塞。除了路肩邊溝不潔和路緣石缺損外,其余6類又分別根據損壞程度分為輕、重或輕、中、重。
2.3橋隧構造物損壞類型
橋隧構造物包括橋梁、隧道和涵洞3類?!稑藴省芬幎ǎ瑯蛄?、隧道和涵洞技術等級分別采用相應的養護規范規定的等級評定方法進行評價扣分。
2.4沿線設施損壞類型
沿線設施損壞分5類6項,即防護設施缺損、隔離柵損壞、標志缺損、標線缺損和綠化管護不善。其中,防護設施缺損又根據損壞程度不同分為輕、重兩項。
3公路技術狀況的檢測
公路技術狀況檢測以1 000 m路段為基本檢測單元;數據按上行方向(樁號遞增方向)和下行方向(樁號遞減方向)分別檢測,二、三、四級公路可不分上下行。
路面平整度宜采用快速檢測設備,可結合路面損壞和車轍一并檢測。單獨檢測路面平整度時,宜采用高精度的斷面類檢測設備。路面平整度檢測設備必須定期標定,每年至少標定一次,標定的相關系數應大于0.95。條件不具備的三、四級公路,路面平整度可采用3 m直尺人工檢測。
應用中的問題探討:①農村公路技術等級較低,一般以二、三、四級為主,并且路面較窄,所以在檢測過程中可以不分上下行,但病害宜兩側同時記錄,單純的一側記錄會減少實際的病害,不能準確的反映出實際技術狀況。②由于農村公路的經費緊張,路面的平整度檢測運用快速檢測設備不現實,所以我們采用3 m直尺。為了能夠有效準確的反映出路面的平整度,我們采用每100 m連續量10尺求其平均值,作為最終的平整度值。
4對《標準》在農村公路評定中的建議
農村公路相對技術等級較低,涉及的各種病害較多且復雜,多種病害交叉存在現象較普遍,在實際評定過程中,每個人對《標準》的理解不盡相同,勢必造成評定指標上的差異;《標準》引入了很多新的檢測手段和統計方法,專業性更強,技術含量也大大提高。建議加強對評定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加深對標準的理解程度。
5結束語
如何管理和養護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提高公路的使用年限的質量標準,使其連續、穩定地為農民服務,是目前我國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仍舊面臨的一個問題?,F今,我國農村公路的建設速度雖快,但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卻嚴重滯后。為提高農村公路的好路率和完好率,解決農村公路失養的嚴重狀況,開創農村公路管養工作局面,現就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等問題進行探討。
1.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特點與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公路養護管理的概念
公路養護是指為保持公路經常處于完好狀態,防止其使用質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務所進行的作業。這里,公路養護管理特指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所進行的養護作業管理。國際道路會議常設協會(PIARC)于1983年建議,公路養護統一劃分為日常養護、定期養護、特別養護和改善工程四類。公路養護管理的目的是充分實現公路的使用功能,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這里的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及其所屬的橋梁、隧道。其中,村道是指經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認定,連接鄉鎮與建制村或建制村與建制村之間的公路。
1.2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特點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與國道、省道相比,具有下列幾個方面的特點:
1.2.1里程線路長,技術等級低。我國農村公路里程占公路總里程比重2/3以上,但普遍技術登記低、路況差,等外公路里程平局比重超過1/2,中、低級無路面公路里程比重平均高達70%。
1.2.2大多數農村公路屬于非專業養護。農村基本是由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負責管理,由沿線村民、農戶兼職進行季節性養護或統一村民進行集中性養護,其養護效果不理想,公路路況差。
1.2.3道路技術標準低,養護成本高。農村公路基本是四級路和等外路,路面大部分未鋪裝,即使油化的農村公路也存在缺溝少涵,有路面無路肩,公路殘缺嚴重、等級低,線形不規范,各種結構物缺乏,公路病害多,使得公路養護困難、養護成本提高。
1.2.4農村公路路政問題大,傾倒垃圾、堆放農作物、打場、曬糧、排水等現象經常出現,必須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排除農村公路上的障礙。
1.3我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
1.3.1重建輕養,愛路、護路、管路意識淡薄,侵占公路現象時有發生。各鄉鎮普遍認為只要完成了公路建設,把路鋪到百姓家門前,就以為完成了整個工程,須不知,公路的養護,更是一個長期的工程。目前,有很大一部分人根本無公路養護的意識,認為路壞了,有國家修;甚至有人認為現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養護,要是養護也是白白的浪費財力、物力、人力。而沿線的百姓,更是圖自家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為臨時打谷曬場的大好場所,經常把各種堆積物都堆在路邊,有的更是占道堆放,致使路面裂縫、麻面、坑槽、邊坡坍塌等公路病害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公路的使用壽命。
1.3.2農村公路養護和管理的規章不完善,管理不規范。養護責任不明確,養護責任沒有真正的落實,養護管理的長效機制沒有建立。大量的鄉村公路缺管少養,只能由鄉政府或村委會組織沿線居民進行簡單的季節性或臨時養護,路政管理不到位,養護體制缺乏活力。
1.3.3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少,籌資工作難度較大。
雖然國家撥付大量養護資金,但由于農村公路量大面廣還存在大量的資金缺口,管理人員及相應的設備資金也無法落實,因而對農村公路出現的基本病害根本無法進行維修,難以維持道路的路況穩定,公路損壞程度有增無減,形成了惡性循環。
2.我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發展對策
2.1建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
依照國務院辦公廳《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方法》,建立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h級公路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原則,形成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養護管理體系;同時,在各鄉(鎮、街辦)設立鄉(鎮)公路管理站,明確一名鄉(鎮)領導負責,在現有編制中明確管理養護人員;在各行政村設立交通管理員;真正建立起養護管理機構,來保障農村公路的各項養護管理工作得以正常開展。
2.2確立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籌措
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集與管理應遵循“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統籌安排、??顚S?、強化監管”的原則。
加強監管,管好用好農村公路管養資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依據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養護資金的監管;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應當接受當地審計、財政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2.3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運行機制的改進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因地制宜、全面養護、注重實效、保障暢通”的原則。建立責權明確、管養分離的養護體制。要求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的主體在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農村公路的通行情況,分別劃定一定里程或區域,分配給靠近的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門為其免費培訓農民養路工,農民養路工農忙時干農活,農閑時養護農村公路。
建立一支養護管理專業隊伍,負責對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路政、路產維護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指導,并要全方位、多層次對管護領導小組成員和具體管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農村公路養護內容、措施、質量等基本知識,以盡快適應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需要,從而提升養護人員管養水平。
3.結語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賦予了農村公路建設新的歷史使命。對農村公路實行長期有效的管理,是當前做好農村公路養護的重要問題。所以,正確樹立“公路建設是發展,公路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更為重要的發展”的觀點,落實好有關措施,做到建養并重、有路必養,更好的鞏固農村公路的建設成果,推進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軌道,促進農村公路的可持續發展?!科]
【參考文獻】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國家有關質量工作方針,堅持“好字當頭,質量為先”的原則,實現農村公路由速度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確保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夯實農村公路發展基礎,提升全市公路協調發展水平,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質量年活動范圍
(一)活動范圍
2010-2012年國家和市交通委安排的農村公路道路工程、橋梁工程。
(二)參加單位和人員
參加農村公路建設的項目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人員,以及應聘參與農村公路質量監督的人員。
三、質量年活動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質量年活動,實現農村公路質量意識明顯增強,監管力度明顯加大,質量水平明顯提升,安全狀況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具體目標
質量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基本健全,建設項目優良率逐年提高?;顒悠陂g全市平均質量抽檢指標(見附表)總體合格率逐年提高,整體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其中路基壓實度、路面強度與厚度、混凝土強度指標合格率達到95%以上。
四、組織安排
(一)總體時間安排和各階段工作任務
1、質量年活動總體時間安排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2010年4月至5月為組織動員階段,2010年6月至2012年10月為具體實施階段,2012年11月至2011年3月為總結評比階段。
2、組織動員階段。制定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交通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的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年活動領導小組,圍繞質量年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月活動,主動爭取政府支持,做好當地質量年活動動員工作,積極宣傳,廣泛發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各種媒體宣傳質量年活動。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開展質量年活動的培訓和學習,強化質量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3、具體實施階段。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建立完善質量管理制度,組織質量檢查。交通局每年進行三次質量檢查,并通報質量狀況。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交通局將通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記入建設市場誠信檔案。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單位作為質量年活動主體,按照質量年活動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質量年活動各項措施貫徹到位、質量責任落實到人、質量管理堅強有力。同時要組織村民群眾參與到質量年活動中來,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義務質量監督員,增加工程建設的透明度,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4、總結評比階段??偨Y質量年活動經驗,評估質量年活動成效,對三年質量年活動中涌現的質量管理出色、技術控制過硬、建設成效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質量年活動,明確工作責任,確定相應的辦事機構,實施農村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負責質量年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交通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公路工程質量年活動,落實質量責任制,建立質量舉報制度和工程質量檔案,負責在全社會聘請“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員”參與質量年活動。
五、質量年活動有關要求
(一)交通主管部門、質量監督單位和項目法人
1、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為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機構,具有獨立行使政府監督職能,對全市的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進行強制行監督檢查。
2、實行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制度。對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中橋以上橋梁及隧道工程要設定至少1年的質量缺陷責任期,以及施工合同額5%的質量保證金。
3、交通局對工程質量優、安全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完善農村公路建設市場準入制度,逐步將農村公路各參建單位質量信譽納入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嚴格責任追究,規范建設市場秩序。
5、堅持依法行政,要加強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管,建立和完善“政府監督,專業抽檢,群眾參與,施工自檢”的質量保證體系,創建適合本地區實際的質量管理模式。要分解質量管理目標并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做到質量管理實用化、質量監督制度化、質量措施具體化、質量目標數量化。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項目開工條件,做到資金不落實的不開工,設計圖紙未批準的不開工,技術交底未完成的不開工,施工設備和技術管理人員不到位的不開工。
6、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監督與指導,重點抓好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和主要指標監督檢查。建立或委托一個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試驗室,負責工程主要材料、關鍵工序、重要指標的質量檢驗,形成各項質量工作制度化、專業化、規范化。
7、建立工程質量抽檢結果報告制度。確保抽檢數據客觀、真實;掌握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基本情況,加強各項工程質量指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及時掌握和質量動態。
8、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明確項目法人和質量第一責任人。項目法人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單位,其主要領導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項目法人應按照突出質量管理的原則,配備強有力的建設項目管理領導班子和組織機構,制定界面清楚、責任明確、控制嚴謹的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9、農村公路建設要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招標工作應做到公開、公正和公平。對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要嚴格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路面、橋梁、隧道工程要按規定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其他工程可由有相關施工經驗的單位承擔施工,禁止轉包、違法分包和個人承包。
10、開展技術交流與人員培訓。探索和總結質量管理經驗,組織推廣,以點帶面,不斷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充分發揮交通行業的技術和人才優勢,加大對基層單位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力度,提高一線人員的技術素質和管理能力。
11、鼓勵技術創新,做好科技成果推廣。結合農村公路實際,研究推廣適合農村公路特點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做好農村公路科研成果的轉化工作,提高科技含量,確保工程質量。
12、各鎮(街道、園區)要聘請有責任心的群眾代表參與質量監督工作,施工單位要在工程施工現場設立施工公示牌,標示牌必須載明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工程內容,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施工及質量負責人姓名,公布質量投訴和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
(二)勘察設計單位
1、農村公路應按照環保、安全和實用的原則進行設計,充分考慮公路沿線材料分布和地質狀況,路面、結構物和防護排水設計應保證合理使用年限,貫穿全壽命周期成本的理念。根據交通量大小、經濟發展狀況及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確定農村公路路面結構型式。農村公路路面基層原則上采用水泥穩定類結構,不提倡采用柔性基層結構,特別是具有過境交通功能的縣道、鄉道及中等以上交通等級村道(周邊有重大貨源集散地)的路面基層必須采用水泥穩定類結構,禁止采用柔性基層結構;確因經濟條件限制,且交通等級又為輕交通的村道(如僅為老百姓出行方便的進出口路),經設計審查單位核實,路面基層也可采用柔性基層結構。以上基層厚度均不得小于交通部印發的《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規定的最小厚度值。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深度應滿足一階段施工圖設計規定,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可實行簡易設計,但至少應具備路面結構圖和構造物結構圖。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應同步設計,防止機械照搬,不顧建設成本的設計傾向。
2、勘察設計單位是工程設計質量責任的主體。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調查和基礎資料的收集,明確設計各階段的責任人,確保全過程設計質量,并認真做好技術交底及設計后續服務工作。
(三)施工單位
1、施工單位是農村公路質量和安全的直接責任人。要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合同規定組織施工,明確質量責任人,制定質量保證措施,健全質量自檢體系,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控制,配備必要的壓實、拌合、計量和試驗等設備,強化施工質量自檢,確保工程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工序質量管理不缺位、不斷檔、不留死角,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2、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認真執行監理指令,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階段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合理、科學利用合同工期,因不執行監理指令,進場慢、組織亂、工期利用不當等原因引發的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
3、施工單位應加強原材料的采購檢驗工作,原材料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加強施工安全管理。要依據職責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各項措施。要從現場管理、質量控制、工藝流程等具體環節入手,抓住關鍵,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把好安全生產的第一關。
(四)監理單位
1、充分發揮社會監理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各區(市)要積極推行社會監理制,在工程監理方式的選擇上,首先考慮社會監理,充分發揮社會監理對工程檢查、監督和管理作用。按要求需進行監理專業培訓的工作,由市質監站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縣道、鄉道和符合國家規定技術等級的村道及其橋梁、隧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
第四條農村公路養護,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主要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的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財政資金,保證農村公路的正常養護。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養護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規定履行農村公路的養護職責:
(一)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在省發展改革委確定的養護資金分配計劃范圍內,負責編制、下達全省農村公路養護項目計劃,組織籌集、安排使用和監督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二)市(州)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和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建議的提出,農村公路養護配套資金的籌集和安排使用;
(四)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農村公路的養護,養護工程招投標和發包的組織,養護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
(五)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村公路養護和養護資金籌措方面的職責,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七條農村公路養護經費的來源包括:
(一)縣(市、區)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財政資金;
(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征收的汽車養路費,每年統籌安排用于養護工程的資金(縣道每公里不得低于7000元,鄉道每公里不得低于3500元,村道每公里不得低于1000元);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征收的拖拉機、摩托車、三(五)輪汽車和低速貨車養路費;
(四)受益人和捐資人自愿資助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
(五)鄉(鎮)人民政府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第八條農村公路養護,應當采取向社會公開招投標的方式,擇優選定養護施工單位。但搶險搶修工程和可以由個人(農戶)分段承包養護的除外。
第九條省級投入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按照縣(市、區)實際投入養護資金在養護計劃中所占的比例,以相同的比例撥付。
第十條各級財政部門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財政資金,應當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必須??顚S?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作業。
第十三條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農村公路交通中斷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搶修。短時間內難以修復的,應當修建臨時便道或者在路口標明繞行路線。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十四條在農村公路上,禁止進行下列活動:
(一)擅自進行建筑作業;
(二)擺攤設點,設置市場或者其他經營場所;
(三)打場曬糧、堆放物料及設置其他障礙物;
(四)挖溝引水、漫路灌溉;
(五)焚燒秸稈、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六)破壞公路或者非法影響公路通行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超過國家規定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農村公路上行駛。
機動車確需運載不可解體超限物品的,必須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行駛;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
運輸單位不能按照前款規定采取防護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門幫助其采取防護措施,所需費用由運輸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縣(市、區)公路管理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的限定標準,采取限制措施,避免超限車輛損害農村公路。
第十七條縣(市、區)公路管理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農村公路入口明顯位置,設置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警示標志。
第十八條除農業機械因當地田間作業的需要,在農村公路上短距離行駛外,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要求本鄉(鎮)負責交通管理工作的人員,配合公路管理機構開展下列工作:
(一)宣傳農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制止損害農村公路的行為;
(三)在鄉、村道路上進行日常巡視;
(四)在鄉、村道路養護施工作業時,協助維護交通秩序。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之一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超限車輛、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壞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違反本規定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實施??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
(二)養護:1.做好日常小修保養和橋隧小修保養作業。結合公路小修保養“集中整治月”,做好坑洞修補、路面灌縫、積水整治等養護工作,保持路況良好。更換鋼板護欄和護欄柵,做好坑槽沉陷和擋墻維修、路面灌縫,已完成隧道內滅火器日常檢查更換,大金山隧道內護欄維修,盛寧線、快速通道、老象西線、巨爵線、環港公路路燈維修,高架嶺隧道路燈線路維修,巨爵線線路維修等工作。2.完成對4家養護外包企業的日??己吮O督管理工作,考指導外包企業在疫情期間做好復工復產相關事宜。完成對4家企業1-5月份養護工作的考核、評分、撥款等工作。做好新一輪公路保潔、綠化養護市場化的招標工作,安排好新老企業之間的交接工作。3.完成基礎性養護工作。加強與交易中心對接,盡快做好2020-2021年農村公路橋隧定檢及經常性檢測、2020-2021五座跨海大橋定檢及經常性檢測、2020-2021農村公路隧道機電檢測招標工作。2020年計劃建成公路服務站5個,受疫情影響,現已完成了青山頭公路服務站、養護中心公路服務站的打造工作。開展易倒伏樹木的支撐工作,降低臺風期間樹木倒伏概率,開展盛王張苗圃部分苗木移植至公路兩側的補植工作。4.規范化推進鄉級管理站創建。自2013年開展鄉級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站規范化創建工作以來,公路部門就制訂創建計劃,力爭在2020年鄉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規范化率達到70%以上。截止目前,我縣共有西周鎮、大徐鎮、新橋鎮等12個鄉村公路養護管理所,通過了省級驗收并獲得了規范化站所稱號,達標單位已占全縣的67%以上。2020年又將年對曉塘鄉鄉村公路管理所列入創建計劃。目前,已做好曉塘鄉的前期工作。5.鄉村公路養護工程有序推進。各鎮(鄉)街道2020年鄉村公路大中修項目計劃上報工作。針對各單位上報的養護工程計劃,安排技術人員分赴現場對工程項目進行實地檢查復核,將初審項目報局審定。組織參與竣工驗收、設計(施工圖)會審。對專項工程加強指導。要求在危橋改造前加強安全措施的落實。已有12條鄉村公路、2座橋梁改造、1座邊坡治理項目已經發改局同意立項備案。
(三)工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月度的安全質量檢查。
2019年遺留項目共計6個,概算投資約5738萬元。目前2個項目已完工,其余4個項目均已開工建設,完成形象進度30%-90%。2020年負責實施縣道以上的項目共計17個,估算投資約17925萬元。目前國省道象西線已于5月28日開工建設,茅石線已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進行項目開工前期準備工資。農村公路欄桿、國省道欄桿、西湖潭隔音屏已完成編制招標控制價工作,準備進行項目招投標,鹽三線、湯魯線、大下線、象西線綠化工程已完成發改立項,4個項目已完成施工圖初步設計,其余4個項目已委托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
(四)綜合:1.為切實做好迎接“十三五”全國干線公路養護管理評價工作各項準備工作,公路部門立即召開班子擴大會議,組織班子和中層干部共同討論迎檢工作任務,針對提升路況水平、橋隧安全、路政管理、路域環境、路網監測、規范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制定了“迎國檢”工作方案。為切實加強迎檢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以段長為組長、副段長為副組長、公路部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迎國檢”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成立了“迎國檢”工作辦公室。根據迎檢工作需要,下設綜合、外業、內業、宣傳、保障5個小組,負責組織、指導、督促迎檢各項工作。通過層層發動,廣泛動員,全面啟動迎檢工作。明確干部職工工作任務,提高全員責任意識,使全段上下充分認識“迎國檢”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迎國檢”工作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和中心工作來執行。2.部署公路管理方面護航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攻堅行動,繼續開展護航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攻堅行動,開展兩會期間安全生產明察暗訪和三防專項檢查工作。3.完成2020年數字公路維護招標工作。完成沿海南線K33情報板、大下線K12+700視頻監控、湯魯線K29+300視頻監控移位工作。完成新橋連接線和沿海南線11個監控點位的驗收及平臺接入工作。4.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部職工素養,開展“兩進兩撿”黨員志愿服務活動,各線人員根據實際建、管、養等工作實際,對“不負韶華、攻堅擔當”機關事業干部責任大討論進行交流討論,通過討論明確問題清單和努力方向,扎實推進大討論活動取得實效。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路政:1.開展路域環境問題“回頭看”工作。加大路域環境整治督查管理工作,做好橋下空間的日常管理和環境整治工作,嚴防“滴漏撒”情況反彈。2.全面推進綜合治超,完成市下達的“鐵腕和縣治超辦組織的“颶風”各3次。3.做好公路標志標線管理、省道標志標線增設和維護工作,重點加強國省道標志標線設置和管理工作以及鄉道村道標志標線檢查、指導、督促工作。完成2020年標志標線日常維護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完成以環港公路、巨爵線為主的象山公路標志牌雙語改造工程二期。
第二條本辦法所涉及農村公路指縣道、鄉道和村道。
第二章機構職責
第三條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其職責按照市政府印發的《實施意見》執行。
第四條縣(區)交通局及所屬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站要合理配置農村公路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鄉(鎮)人民政府要設專人或專門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農村公路養護工作。
縣道、主要鄉道由各縣(區)養護管理站設置道班開展日常保養,同時要建立專業養護隊伍將年度小修工作計劃分解為季、月計劃,合理組織和安排生產;一般鄉道、村道的年度養護計劃由縣交通局編制,下達鄉(鎮)負責組織實施,交通局公路管理養護站做好技術指導。
第五條農村公路的小修保養及大中修工程項目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和規范執行。各縣(區)交通局要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并對轄區內列養線路的負責人姓名、職責、養護標準及電話號碼建立公示牌,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養護計劃
第六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遵循“統籌規劃、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養護、保障投入、確保暢通”的原則,由縣(區)交通局負責管理養護及計劃編制。
第七條公路小修保養每公里經費標準原則上按《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執行。一般情況下,縣道、鄉道油路每公里保養費用600—800元,一般鄉道、村道每公里保養補助費用200元。
第八條農村公路養護年度計劃分為:日常小修保養計劃和養護工程計劃。小修保養計劃按《農村公路小修保養分類范圍明細表》內容進行編制??h道和主要鄉道是由各縣(區)交通局根據路面結構、技術狀況、交通量大小核實年公里養護成本,與當年3月底前編制完成年度計劃,并報市交通局。養護工程計劃按《公路養護工程分類范圍明細表》,遵循“先重點、后一般、先縣道、后鄉道和村道”的原則結合養護工作中對路基、路面病害的統計情況編制,于每年10月底前上報市交通局。
第四章養護工程
第九條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是指列入年報統計范圍內的縣道、鄉道和村道,符合《公路養護工程分類范圍明細表》規定的病害,并需要進行改造維修的項目。
第十條列入計劃的養護工程項目,對技術較復雜的橋梁、涵洞、防護工程和路面重鋪工程,應按有關規范、標準進行設計,編制預算,一般技術簡單項目只報施工方案。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由縣(區)交通局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大中修工程和小修工程,采用合同談判的方式由各縣(區)公路工程分公司實施。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按《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和部頒《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相關規范、規程執行。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十三條縣道、鄉道的路政管理各縣(區)交通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省路政管理規定》執行,村道由縣(區)交通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共同維護,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及附屬設施。
第十四條縣(區)交通局和鄉(鎮)政府應加強農村公路監督管理和違法案件的查處。
第十五條建立完善的路政巡查制度、司法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和人員管理制度;認真查處各類侵占、損壞公路路產案件,對賠補費和罰沒款專帳管理,??顚S谩?/p>
第十六條縣(區)交通局可根據路線技術等級設置相關設施,限制超過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在農村公路上行駛。
第六章質量檢查
第十七條縣道和主要鄉道要全面養護。做到路面平整、橫坡適度、行車舒適,路肩整潔,邊坡穩定,排水暢通,橋涵等構造物完好無損,沿線標志及安全設施完善、路容路貌整潔。
一般鄉道和村道的養護要以路面為主,做到路面完好,行車暢通;路肩整潔、邊坡穩定、排水暢通;路基構造物、橋涵及隧道良好;完善防排水和安全防護設施,搞好公路兩側行道樹綠化。
第十八條加強預防性養護和季節性養護,建立健全農村公路水毀預防措施;建立雨后巡路制度,巡查中發現問題時,巡查人員應認真做好路段巡查情況記錄。
第十九條市交通局主要對縣道和鄉道進行不定期檢查、半年檢查和年終考核(具體按照《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檢查考核辦法》執行)。半年和年終抽查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里程不少于2%的路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年底進行全面考核后通報獎罰。
第二十條縣(區)交通局養護管理站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一般縣道抽查不低于是25%的路況,鄉道抽查不低于15%的路況,村道檢查不低20%,按檢查情況,兌現日常保養人員工資。并將每月抽查、檢查情況向市交通局報備。
第七章基層建設
第二十一條縣(區)交通局在養護管理站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圖表、資料管理制度。同時協助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抓好通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
第二十二條縣(區)交通局養護管理站應建立健全政治、文化、業務學習制度、考勤制度、生產檢查驗收制度。一圖三表上墻,要求填繪清楚,數據準確。
第二十三條道班要每月檢查一次管養路線的路況,按照部頒標準進行路況評定,認真填寫好自檢記錄。配合路政人員搞好本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主要縣鄉公路集體上路作業應配制道工旗和安全標志服及標志牌,確保道工安全作業。
第八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籌措與管理應遵循“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統籌安排、專戶儲存、??顚S?、強化監管”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