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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產生之出,就產生了監督,監督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要結果,能夠方便加強管理和控制,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斷得到加強和完善,已成一項重要的管理手段。隨著國家對部隊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加強,尤其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強調加強部隊的反腐創廉工作后,經濟責任審計成為對部隊經濟進行監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在新形勢下,做好審計工作尤其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為部隊發展的一大問題,為此,筆者以消防部隊為研究對象,深入剖析了消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并對如何進一步完善消防部隊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觀點和意見,為經濟責任審計在部隊的深入推廣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新形勢下消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人員和崗位設置不合理
為了加強消防部隊的審計作,面對反腐的新形勢,消防部隊設置了紀保督察科的隊伍編制,該科室直接歸屬于消防部隊的紀委和政治處管轄,其審計工作職責主要是針對消防部隊的審計工作開展進行各種部署,并將審計工作落實到每個基層大隊。雖然該科室的設置對于加強部隊的審計工作有一定的貢獻,但是消防部隊的經濟責任審計仍然存在較大的問題,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審計專業知識欠缺,由于紀保督察科成員的選任大多數下側重于紀檢方面的干部,他們當中很多干部沒有審計方面的知識,對審計準則和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了解,同時在開展審計工作時也缺乏相應的培訓,這造成了紀檢干部在審計過程中積極性不高。第二,工作量大,由于紀保督察科涉及到了督察、紀檢、和審計等各種不同的業務,使得督察干部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缺乏足夠的精力,并且也缺乏審計培訓的時間;最后,由于紀保督察科成員編制少,有些小的支隊不能配齊配全干部,造成審計專業技術崗位存在“空缺”的現象,導致缺乏足夠的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
(二)審計工作效率不高
消防部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審計工作效率不高。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隊缺乏獨立的審計部門,消防部隊的相關干部在組建審計工作小組開展審計工作時,主要是靠各個部門臨時抽取骨干組成。這種臨時性的組合使得被抽調的骨干人員面臨較多的任務,甚至與他們平常的工作發生沖突,無法為審計組工作預留必要的審計時間,這影響了消防部隊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隊部分審計領導缺乏審計方面的知識,對審計準則、審計法規等方面也不了解,沒有充分意識到經濟責任審計對消防部隊的重要性,導致他們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流于形式,失去了審計的鑒定以及監督作用,無法為消防部隊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三)審計評價及審計結果運用不完善
首先,在消防部隊的審計評價方面,由于審計領導對審計的評價主要集中在表面上,沒有深層次分析審計發現的問題,沒有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也就無法認識到領導決策和財經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導致審計工作人員得出的審計意見針對性不強。其次,在對審計結果運用方面。作為監督部門,消防部隊在選撥任用方面,主要的依據之一就是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由于消防部隊在干部選撥先于離任審計,導致在選撥干部時對經濟審計結果的應用不夠。
二、進一步規范消防部隊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組織結構
為了加強消防部隊的審計工作,必須落實消防部隊的編制,為消防部隊選擇合適的審計工作人員,為消防部隊開展審計工作提供人員保障。除此之外,對于這些審計工作人員應該加強培訓和指導,定期讓他們參與到審計方面的培訓中,及時了解審計的政策和法規。定期開展審計培訓工作,為審計人員提供審計項目實踐的機會,提升個人審計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具備開展審計工作所具備的一般能力和技術能力。
(二)實現消防部門聯合審計機制
由于當前部分消防部隊的領導干部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程度意識不夠,為此,應該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對干部的培訓,提升他們對審計的認識,自覺參與到審計工作中來,讓他們充分意識到審計工作對消防部隊的重要性。消防部門的財務部門、裝備部門等職能科室應該聯合起來,共同參與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來,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率。除此在外,消防部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審計流程要嚴格按照審計準則和部隊的規章制度來進行,并且要在審計過程中及時搜集審計證據,得出的審計結果要有充分的依據,切實提升審計意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科學利用審計成果
消防部隊審計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學習審計工作手冊以及消防部隊關于審計適用的條款,根據這些法律條款加強對審計結果的評價,提升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在審計結果正確性的基礎上加強對審計成果的利用,在干部選撥應用過程中充分利用審計成果,比如可以將審計成果應用到財務管理、消防部隊的廉政建設中來,并將審計結果定期向外公開,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審計成果。
作者:張玲 劉俐 單位: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隊 河北省公安消防總隊
參考文獻:
[1]鄧松濤.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和特征[J].現代經濟信息,2016
在經濟責任審計進程中,受客觀和主觀要素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是多方面的,其景象也是比擬復雜的,首要顯示在以下幾方面:
(一)經濟運動的多樣化、復雜化。跟著市場經濟的迅猛開展,經濟情況、財務治理體系體例的不時轉變,多種經濟成分的滲入和經濟治理形式的不時革新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進程周期長等要素,輕易惹起審計人員的失策,并由此影響到審計任務質量。
(二)審計內容和審計工夫影響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質量。從工夫上看,經濟責任審計普通都在3年以上,有些長達8年以上。而組織人事部分托付審計時明白審計時期,普通為離任的前3年工夫。然則因為一些經濟事項所觸及到的問題,必需進行追蹤審計,有的長達8年之久。大大的添加了審計任務量,并在某種水平上也影響了經濟責任的審計任務質量。
(三)被審計單元違法違規行為的蔭蔽性和屢次承受審計監視的順應性,添加了審計任務難度,并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中任務的質量。有一些單元經過屢次與審計機關的接觸,經常想方設法躲避和面臨審計機關的反省,為了小集團好處,以及小我中飽私囊,他們逼上梁山。這些都給我們的審計任務帶來很浩劫度,并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的任務質量。
(四)缺乏緊密的質量監視節制準則,影響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質量。審計機關自展開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以來,把審計任務質量放在首位,不時總結和完美經濟責任的相關準則,收到了較好的結果。然則在實踐任務中,依然存在監視節制不詳細,不緊密。比方,對貫徹執行審計“三級復核制”也還流于方式,以致于呈現一些忽略和掉誤。
二、節制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辦法
我們以為,發生上述問題的緣由是多方面的。對此必需予以綜合管理。其辦法應是:
(一)進一步完美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節制準則。審計準則是約束標準每一個審計人員在每一個審計項目中,可否到達預期的審計結果的根本包管,而各項準則假如欠亨過任務理論去修訂和完美也是不克不及很好完成審計目的到達預期審計結果的。詳細來講,沒有一個卓有成效實在可行的審計質量節制準則,也就不克不及完成審計目的或許也就出不了一份客觀公平的審計申報,也起不到審計監視的真正目標和效果。因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中必需在原準則的準則根底上,經過理論,仔細總結,不時改良和完美經濟責任的質量節制準則。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現狀
1.審計內容標準未統一。雖然中央和部分省市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了有益探索,頒布了相關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意見,但這些指南、意見存在著一個“通病”――重宏觀描述,極少有針對定量指標進行具體化、明確化的規定,因而在實踐中,也難以為審計人員提供統一規范的審計操作指引。由于沒有統一化、規范化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所以在面對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時,審計工作就會陷入“審什么、怎么審、評什么、怎么評”的難題之中。再加上經濟責任審計是“人”,審計項目涵蓋政策執行、財務管理、經濟決算、績效考核、推動科學發展等諸多方面,由此確定“審什么、怎么審”的統一標準,成為改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首要問題。
2.未遵循先審后離原則。政府及相關政策明確規定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須先審后離。但現實中,部分地方對此規定置若罔聞,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及其成果的利用仍然存在“兩張皮”現象。即,對領導干部調動、晉升或調整,以人動為先,之后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干部已調職到崗,組織部門才下達審計委托書,委托審計部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此時已然“人去樓空”,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作用有限。此外,還存在一種現象:即,審計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單位的違反國家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作出處罰決定后,由于此次審計是在前任干部離任后進行,使得現任接班領導拒絕接受處罰,認為違規行為是對前任領導的審計,與自身無關,進而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無法發揮應有作用。
3.審計結果利用率不足。近年來,地方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使得經濟責任審計逐步成為強化地方經濟實力,監督約束地方領導干部的有效管理機制。但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方面,尤其是在地方領導干部的選任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具體地說,一是審計結果利用率偏低,審計結果報告滯后于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導致用人機制和審計制度嚴重脫節。二是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涉及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多個部門,即便審計項目齊備、審計結果客觀,但缺乏嚴格、規范的保障制度,審計結果難以切實運用。
二、改善地方經濟責任審計現狀的若干建議
1.健全地方經濟責任審計規范體系。地方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涉獵面廣而深,因而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高業務能力?;谇笆隹芍?,由于缺乏統一化、規范化的審計標準,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實踐中帶有濃重的“主觀色彩”,不同的審計人員對于同一審計對象,可能會作出不同的審計結果,進而導致地方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參差不齊。對此,建立健全地方經濟責任審計規范體系迫在眉睫。具體地說,首先需要國家政府從宏觀角度出發,制定適合社會發展、地方經濟的分類型、分層級的經濟責任審計準則和操作指引,從總體上和類型上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組織協調、審計內容、審計實施、審計評價與結果運用等進行具體、細化的規范。與此同時,地方各級審計部門,也應響應政府號召,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具有可行性、操作性、適合地區經濟發展的責任審計操作標準,使審計人員能夠在統一規范準則和實務指南下實現審計重點突出、審計質量提高的工作目標。
2.切實改變“先離后審”的錯誤局面。對于這一問題的解決,很多學者和審計人員都提出了應對方案,筆者結合工作經驗,認為經濟責任審計的綜合性很強,涵蓋的內容很廣,要糾正“先離后審”的錯誤局面,首先應加大任中審計調查力度,通過調查走訪、實地勘驗、群眾舉報等形式開展審計調查,盡快找準疑點、弱點,找準審計工作的突破口,減少審計工作中的迂回和反復,最大程度避免“先離后審”“先升后審”或者是“邊離邊審”等現象。其次,整合各類資源,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財政審計、效益審計、專項審計、投資審計等項目進行整合,與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項目進行整合,通盤考慮、同步進行,一審多用、一審多果,形成以專門經濟責任審計部門為主、其他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審計格局,確保在干部換屆等特殊r期的審計支撐。
3.科學合理轉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地方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能的高低,關鍵在于對審計結果的運用。因此,必須科學、合理得轉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將審計結果的運用情況予以公開,以起到警示、教育和制約任職期間嚴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規定,損公肥私或者,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的領導干部的作用,同時也發揮對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認真履行經濟責任,工作成績突出的領導干部的表彰和宣傳作用,進而帶動地方各級領導干部執政能力的提高,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持續發展。
甘肅移動是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及海外上市,作為一家海外上市電信企業,企業內部審計的范圍領域十分廣泛,包括經濟責任審計、財務審計、工程審計、運營審計、風險評估等,開展各項內部審計工作必然面臨不同程度的審計風險,近幾年來,隨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的加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逐漸增加。筆者擬通過對甘肅移動經濟責任的審計風險進行研究,探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對策。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含義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中指出:“審計風險通常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彼ü逃酗L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個方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對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所收集的各類資料不真實、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負責人所在企業的情況而做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準確或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形式
在審計工作實踐中,甘肅移動常見的經濟責任風險有以下方面:(1)因審計程序不當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時未按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而使被審計對象以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為由提出異議的風險。主要表現在:①沒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的審計原則。目前,甘肅移動各分公司總經理換屆較頻繁,審計任務非常集中,因此實際做法為“先離任、后審計”。②審前調查不夠充分。受審計時間、審計力量限制,審前調查主要通過訪談形式開展,因此對責任者和所在單位的情況掌握有限,不利于日后審計工作的開展。(2)因審計范圍受限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因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水準和執業謹慎態度等主觀和客觀因素的影響,致使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導致審計結果產生偏差的可能性。①抽樣風險:現代審計中,抽樣技術的應用日益廣泛,無論采取判斷抽樣、統計抽樣,都會因樣本量不足而產生誤差。②取證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在現場審計中由于取證范圍有限使審計結果偏離事實的可能性。審計人員在取證時也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果取證不充分,也會產生審計風險。(3)因審計評價體系不完善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目前,甘肅移動開展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表,從創收能力、業務拓展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市場競爭能力等多個維度進行綜合定量評價,但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決策是否科學、各項KPI考核指標的完成是否真實等評價較少,造成經濟責任界定不完善。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1)實施ABC分類審計法,體現“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筆者認為,甘肅移動在制定審計計劃時首先應充分考慮審計力量和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通過實施ABC分類審計法以解決“先離任、后審計”的問題。A類干部指擬晉升、提拔的企業負責人,B類干部指平調的企業負責人,C類干部指轉崗、退休的企業負責人,對不同類別的干部應采取不同的審計計劃。對A類干部應優先安排審計;對B類干部可嘗試探索“先離崗、后審計、再任用”的做法,即對其無法在離任前實施或結束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先脫離原來的領導崗位,審計部門對其實施審計后,人事部門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任免;對C類領導干部可以先離任、后審計。(2)在經濟責任領域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建立風險評級模型,降低任用領導干部風險。甘肅移動規定:各分公司負責人離任必審,任期超過兩年要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通過靈活安排任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同步式”審計進一步完善公司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體系,促使審計關口前移,避免“秋后算賬”。在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風險評級并分類匯總,建立風險評級模型,根據評級結果為公司管理層領導決策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提供科學依據。筆者認為,可將審計發現的問題按照性質劃分為5類:Ⅰ類指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Ⅱ類指嚴重違反中國移動及省移動各項管理規定的問題;Ⅲ類指存在內部控制漏洞及風險的問題;Ⅳ類指影響效率、效益的問題;Ⅴ類指一般差錯。審計發現問題按照對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劃分為紅、黃、藍三個風險等級:紅指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影響企業形象的事項;黃指對企業生產經營會造成一定損失的事項;藍指對企業經營不會造成損失但需關注或性質嚴重但影響不大的事項。(3)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增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經營指標完成評價等向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招投標程序、縣公司管理等多領域延伸,“由線到面”地拓展審計范圍,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注重與其他審計項目的互動,針對重點問題深入挖掘,以揭示高風險點和管理缺陷。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可大膽運用IT工具診斷、發現問題,利用SQL、ACL軟件分析海量數據,提高審計效率。通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要全方位審視企業當前面臨的內外部環境,進一步梳理企業在市場、網絡、服務、財務、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全面落實各種防范措施。
(4)健全審計評價體系,做到客觀、公正、審慎??刂圃u價是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秘訣”,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也不例外。審計評價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環節,應建立在查清審計事實、準確界定經濟責任的基礎之上,充分考慮政策、市場、競爭等主客觀因素,盡可能量化評價。在財務基礎評價法的基礎上,要廣泛采用專家評議法、分析性復核法、內部控制測評法等六種方法完善評價體系,量化評價指標。審計評價要做到四個經得起:經得起上級檢查、經得起外部審計、經得起群眾監督、經得起歷史檢驗,最終要做到精準“畫像”,體現個性化的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1]李曉慧,2009:風險管理框架下審計理論與流程研究[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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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春元,2009:風險導向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武山縣人大常委會審議政府采購法貫徹實施情況報告 甘肅省武山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專題聽取和審議了縣政府關于政府采購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針對存在的采購法宣傳力度不夠、違規現象時有發生、采購工作監督機制不夠健全、政府采購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采購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會議提出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法制意識;要擴大采購范圍和規模,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益;要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保障采購工作健康發展;要加強隊伍建設,夯實采購工作基礎,推動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侯祥林)
高臺縣人大常委會督查代表意見建議辦理情況 甘肅省高臺縣人大常委會組成督查組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提出的54件意見建議辦理情況逐單位逐件進行了督查。督查組先后深入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農委等19個承辦單位,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詳細了解辦理進展情況。為進一步辦理好代表意見建議,督查組要求,各相關單位要繼續深化認識,真正把辦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要把辦理代表建議與推進部門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建議辦理了解群眾需求,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要進一步加強同代表的溝通聯系,聽取代表意見建議,做到認真辦理,答復及時,使建議辦理取得實效,提高建議辦結率和代表滿意率。(盛學源)
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跟蹤審議森林法貫徹落實情況 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縣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貫徹實施森林法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議,縣林業主管部門就縣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意見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匯報。在審議中,會議對縣人民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對貫徹森林法整改落實情況給予了充分肯定,并進行了滿意度測評。會議同時建議縣人民政府要繼續加大對森林法及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全民造林、依法護林的良好氛圍;積極爭取林業工程建設項目和資金,加大對林業生態建設的投入力度;堅持林牧并舉,妥善處理林牧矛盾;加快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林業產業化建設;加強林業執法體系的建設,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楊景鋒)
宕昌縣人大常委會視察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 甘肅省宕昌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視察組,采取實地察看、座談交流等方式,對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及養護工作進行了視察。針對視察中發現的農村公路建設工期短、任務重和養護不夠及時等問題,視察組要求,要進一步統籌規劃交通工作,工作分重點,靠上抓進度;既要重建設,又要重管理,加大日常養護力度,建立長效管理和養護機制;要想方設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大力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於勝安)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調研工業經濟發展情況 甘肅省天水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赴武山縣調研工業經濟運行和骨干企業發展情況。調研組先后深入到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武山水泥廠、武山縣工業園區,通過多種方式,詳細了解了武山縣域骨干企業生產經營和未來工業企業發展規劃情況,詢問了企業在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調研組對武山縣工業經濟發展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一要深化認識,更新觀念,開拓奮進,選好工業項目,加快工業發展;二要做好規劃,整合資源,全力以赴抓好項目的前期工作;三要堅持樹立選好商、招好商、招大商的理念,大力招商引資,并立足現有企業,把有潛力、前景好的企業發展好;四要進一步加快工業園區發展步伐,完善配套設施,優化投資環境,使政策、資金和企業向園區聚集,使工業園區成為武山工業發展的承載區、產業轉型的創新區;五要深入研究市場動態,拓展銷售渠道,釋放政策紅利,保企業運行、促經濟增長,為縣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侯祥林 康 永)
清水縣人大常委會視察扶貧開發工作情況 甘肅省清水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視察組,對全縣扶貧開發工作情況進行了視察。視察組指出,為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多形式、寬渠道、全方位加大對扶貧開發法律法規和精準扶貧政策的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扶貧、支持扶貧、參與扶貧的良好氛圍;要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提升群眾就業、創業能力;要繼續加強與中央和省、市相關部門的聯系,積極爭取項目扶持,爭取更多的扶貧開發資金;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精準扶貧的部署要求,按照全省“1236”扶貧攻堅行動和我縣“1+19”精準扶貧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研究、精心規劃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具體工作。(劉志斌)
永昌縣人大常委會督辦代表意見建議辦理情況 甘肅省永昌縣人大常委會會同縣政府組成督查組,就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83條涉及農林牧水電、教育衛生、交通衛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意見建議辦理情況進行督辦。在督辦座談會上,各主辦單位負責人分別就代表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做了詳細匯報。督察組對縣政府及各承辦單位的代表意見建議辦理情況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各承辦單位領導高度重視、采取措施有效得力、辦理的結果成效顯著。督察組強調,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上門,加強同代表的溝通與聯系,及時聽取代表意見,增強辦理工作針對性,提高辦理答復質量,確保辦理結果讓代表滿意。(趙文杰)
蘭州市西固區人大常委會召開“雙聯幫扶”工作推進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區委關于精準扶貧工作的精神要求,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人大常委會組織各聯扶成員單位及“雙聯”聯系點鄉村主要負責人,召開“雙聯幫扶”工作推進會。會議對聯系點金溝鄉片區上半年各成員單位聯扶工作情況進行了通報,各聯扶單位及4個行政村負責人重點就下半年聯扶工作打算進行了簡要匯報和溝通交流,并重點就全區聯扶工作會議上安排的解決群眾困難、駐村干部主題教育、困難群體關愛救助、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等4項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并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張 敏)
慶陽市人大常委會開展基層人大工作調研 甘肅省慶陽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赴西峰區、慶城縣、華池縣實地調研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及深化拓展雙聯“人大代表在行動”及人大代表閉會期間的履職情況。調研組指出,明年是縣鄉人大的換屆之年,縣鄉人大要及早謀劃,統籌安排,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總結經驗,開展調研,確保明年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要以已建成的146個“人大代表之家”為平臺,不斷為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依法履職創造條件、豐富內容、強化保障、提供服務,充分調動各級人大代表履職積極性、主動性,抓住國家、省市開展扶貧攻堅的有利因素和重大機遇,把開展雙聯“人大代表在行動”活動與精準扶貧高度對接,確保人大代表閉會期間履職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張 康)
靖遠縣人大常委會檢查檔案法貫徹執行情況 甘肅省靖遠縣人大常委會組成檢查組,對檔案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綜合執法檢查。檢查組認為,該縣檔案部門積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全面推行檔案資料數字化錄入、防蟲無塵性保管、電子化查閱利用等工作,使該縣檔案資料得到很好的保護,提高了利用和服務效率。同時,檢查組要求該縣要繼續深化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社會檔案法律意識、依法治檔意識;要嚴格落實檔案管理、定期移送移交制度,抓好各企事業單位檔案建立、征集、存放等基礎性監管工作,避免檔案遺失損毀;要全面加強從事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提升其業務水平;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化的檔案管理技術,加快檔案館館藏檔案的數字信息化建設進程,不斷提升館藏檔案利用價值和服務功能。(趙映玄)
隴西縣人大常委會檢查退耕還林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甘肅省隴西縣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帶隊,部分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參加,對全縣退耕還林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檢查組重點圍繞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優化農村產業結構、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和推進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順利進行等內容,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檢查和了解。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檢查組提出:一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二要制定總體規劃,優化品種結構;三要切實加強退耕還林的后續管理;四要重視后續產業發展,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王占軍)
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降低審計風險的主要環節??h級審計隊伍總體來說比較年輕,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非常重要。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關鍵在于審計隊伍建設和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審計署提出的“人、法、技”工程把“人”排在第一位,充分說明了人才培養的重要性。要求審計人員除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審計專業知識外,還應熟悉法規政策,掌握經濟管理知識,還要有較好的綜合分析能力、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以及溝通能力。必須加強對在職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在職人員的業務理論水平,做到持證上崗,達到在職人員知識更新換代的目的。
2.解決矛盾突出審計重點科學制訂審計實施方案
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例,要貫徹“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利用現有的審計資源,量力而行突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著力解決“人”與“事”的矛盾。一個項目確定后,審計組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資金運作情況、內控制度、相關政策法規有全面的了解,準確把握審計重點,合理估計審計風險。確保審計實施方案科學合理,指導性強。縣級審計機關要把涉及重點領域的領導干部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監控對象,把這些監控對象任職期間重大經濟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效益性等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把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鄉鎮財政決算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堅持“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方針。
3.改進審計方法
提高審計質量嚴格按審計程序實施審計,縣級審計人員要注意審計的事項:應遵守回避、嚴格保密制度;注意時間間隔;制定完善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步驟等。把每個審計環節都要考慮周全,是被審計單位無可挑剔、保護審計人員自身安全的最好辦法。改變過去單純根據會計賬薄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做法,要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擴展到對權力運用情況的審計,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審查權力行使是否民主、科學、合法,進一步審查權力行使的績效性。審計和審計調查要密切配合,如: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效益性,從賬上難以查清,必須要依靠大范圍的審計調查來實現。改進經濟責任審計方法,進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4.強化責任意識
樹立審計權威縣級審計機關一般實行多級復核,即審計組長初核、業務股室復核、法制部門審理,最后由審計業務會議審定。每位復核人員都應提高警惕,認真審核。制訂復核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每一級復核的重點、應承擔責任的比例、處理處罰的具體標準。復核人員層層把關,使每一份審計報告都能體現審計人員較高的業務素質。加強與公安、檢察、紀檢、監察等部門的聯系,發現違法行為或嚴重的違紀問題讓這些部門迅速介入,追究違法違紀者的責任,及時公布處理結果,給被審計對象公正的評價。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社會各界的知名度,樹立審計權威。
5.創新審計理念
實現審計成果轉化縣級審計機關要建立一套切合實際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要樹立新的理念:多元化的審計目標。通過推廣風險審計和效益審計,促進被審計單位在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內實現效益。系統化的審計監督。建立內部審計相關機構的信息交流與工作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現代化的審計方式。推廣計算機聯網審計,實現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的有機結合。規范化的審計程序。按照國家內部審計準則來開展審計活動,提高審計質量,建立評價體系,著力實現成果轉化??h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的主要手段來抓,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計劃管理。
主要措施
(一)全局人員學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黨組中心組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局領導非常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領導帶頭,學法先行,精心部署、嚴格要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指導辦公室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明確領導及審計人員的學法用法內容,認真參加局每周五的學習會,解讀《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認真參加《國家審計準則》知識測試,并多次在會上就依法審計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堅持不懈。局里為每個審計干部訂閱了《中國審計》、《審計》、《中國審計報》和《中國財經審計法規選編》等各種法規資料;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審計署視頻培訓和市審計局舉辦的專題講座,采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審計法律法規與其他行政法規學習相結合、學習與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增強審計人員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實做到依法審計,實現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宗旨。
(二)堅持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制宣傳方式,提高法制宣傳效果
一是通過局域網及時法律、法規、規章等學習課件,提高局內信息傳遞效率;開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觀看警示教育片、專業法律知識測試、撰寫體會心得等活動,增加宣傳多樣性,并在區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上解讀《市審計條例》;積極參加全國憲法宣傳日主題活動,撰寫《推進審計法治建設,完善審計法制體系》等3篇審計法制論文。二是通過報刊、網站、電視等媒介,進行專題解讀、公告、新聞采集等形式,擴大宣傳范圍,促使社會各界對國家審計的理解、認識、參與和支持;同時,為區紀委機關全體干部和街鎮紀檢干部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街鎮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區編辦組織的全區事業單位法人培訓班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事業單位審計發現的問題”,為依法審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三是與宣傳區委區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來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發揮的作用等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審計專報、專題講解、邀請調研等方式,提高宣傳效果,爭取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重視和支持。四是把全區各委辦局財務審計部門、街鎮內審機構作為審計法制宣傳切入口,通過內審人員分組季度例會形式進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聘用內審人員參與國家審計項目,推動內審人員業務水平提高及對國家審計的認識,今年開展的區綠化市容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區30%的內審人員參與了項目。
(三)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
圍繞依法審計,保證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多年來,我局持續抓緊內部規范建設,隨著新《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的出臺,我局開展多形式相結合的內部管理方式,不斷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一是制度與規范性格式文本相結合,建立健全內部規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審計文件材料立卷歸檔操作規程》、《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制度》、《財務管理規定》、《保密工作暫行規定》等一系列審計業務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針對現有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時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著手制定專項審計(調查)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和審計項目工作流程。二是項目質量檢查與優秀項目評選相結合,加強內部監督。組織開展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通過對去年完成的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計劃、過程等六方面內容的檢查,及時發現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問題進行了落實整改,有力促進了審計質量的進一步提升。在內部審核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評選結果反映了參評項目在依法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顯進步,在市局2012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中,我局報送的區科委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區水務局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審計調查項目分獲三等獎和優秀獎。
(四)逐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五聯合”機制
根據兩辦“規定”和我區《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今年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就聯合進點、聯合公示、聯合力量、聯合過程和聯合反饋“五聯合”工作機制作了進一步深化,明確了聯合反饋的操作流程和具體細則,探討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共享及整改檢查等事項,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部門、聯合反饋帶隊領導、聯合反饋的時間、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審計單位參會人員范圍等事項。(四)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一是審計公開常態化。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二是逐步深化審計公開。今年我局確定適時公開部分審計項目結果報告,2012年6月25日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關于本區2009-2010年度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同時根據公開效果來確定下一步審計公開力度。(五)加強職業道德檢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結合市審計機關第26次職業道德檢查月活動,由局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共同組成檢查組,通過發函、走訪等形式檢查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檢查結果未發現一例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今年我局在開展廉政教育和落實檢查工作的同時,由局長與科室長簽訂了《科室廉政責任書》,明確科長為科室的廉政第一責任人,再由科長和科員簽訂《廉政承諾書》,明確科員對科長負責,實現廉政責任層層落實。
存在的問題
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構通過對地方商業銀行行長及其所在銀行的財政財務收支和相關經濟活動的審計,來監督、評價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行為。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繁多、過程復雜,它不是對被審計的對象進行一種簡單評價,而是對其進行總體分析和判斷,反映被審計對象在經營、決策、管理、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評價方法是否科學、客觀,直接影響了審計職能的履行和發揮的效果。因此,我們必須充分了解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深入研究工作重點,全面發掘問題根源,積極提出應對決策,最終才能擁有一套科學、合理且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評價方法。
一、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審計評價內容
(一)審計評價地方商業銀行行長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
商業銀行的績效考評體系以經濟增加值為主,對地方商業銀行行長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也應首要審計評價其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主要包括業務發展指標、盈利性指標、安全性指標和流動性指標。這些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是地方商業銀行行長任期工作情況的直接體現和基本體現。
(二)審計評價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的經營決策能力
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的經營決策能力決定著其所在銀行的發展走向。應審計評價其信貸資產管理水平、人事任免決定、各項費用支出的批復、資產剝離和購置情況等,被審計人的決策是否及時、合理,是否科學、民主,是否存在重大決策失誤,是否存在越權決策等,還要考察評價各項決策的實施效果。
(三)審計評價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的業務真實性與合規性
審計結論是否客觀準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業務經營信息的可信程度和會計報表的真實程度。從審計工作實踐可以總結出,審計風險的根源就在于業務的真實性與合規性。因此,資產質量與損益的的真實程度,以及對相關金融法律法規的執行遵守情況也應作為審計評價工作的重點。
(四)審計評價地方商業銀行行長工作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往往只注重既有現象和問題的審計,實際上更應注重被審計人在任期間所做業務所存在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如果審計工作不注重其決策對于所在銀行后續發展造成的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審計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權威性??沙掷m發展能力的評價應該根據各方面的評價結果來進行綜合衡量。
二、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方法
(一)制定科學、合理的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評價指標
結合被審計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的業務性質和業務內容,制定出不同于財務審計的評價指標。包括被審計對象的經濟任務完成指標、經營決策能力指標和業務真實性與合規項指標,以及廉政指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指標。確定審計評價指標的明確范圍界限,提高審計評價指標的可操作性。據此對被審計的地方商業銀行行長作出全面、深入、合理的分析和判斷。
(二)查找充分、有力的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評價證據
查證工作是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核心內容,充分、有力的證據是對被審計對象做出客觀、公正評價的先決條件。進行查證工作應遵循全面、謹慎、突出重點這三個原則。查證內容包括被審計對象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業務職責履行情況和決策執行及效果。查證方法有外調搜集、談話詢問、分析性復核、現場檢查驗證、計算機輔助審計和匯總分析等。查證工作決定著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果的優劣程度,審計工作人員必須本著實事求是、不包庇、不回避的態度,認真、負責地完成這一工作程序。
(三)作出客觀、公正的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評價結論
作出審計評價結論是整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最終成果。所以,審計評價結論必須保證其具有高度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查清審計事實并且準確界定經濟責任是審計評價結論的基礎,所以要堅持審慎原則,特別是對于審計未涉及的內容只作出說明即可,不做審計評價。還有一些雖涉及到審計評價但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而且沒辦法進一步取得有力證據的問題,也應遵循只做說明、不做評價的原則。同時,在初步作出審計評價后,為進一步確保審計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還應進行復核把關。對審核材料和審計結果的關系、對使用制度的正確有效程度都應該進行全面檢查。
三、結論
地方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而加強和完善審計評價方法,是此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最重要的一環??偠灾?,地方商業銀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應該從多方面進行,應該以客觀、全面的態度,從歷史和發展的雙重角度來評價被審計人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并以完善評價體系為基礎、以端正評價導向為動力來督促地方商業銀行行長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從而推進地方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審計定位的雙重性
經濟責任審計復合了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是一種“對事又對人”的獨特審計模式,其雙重性特征在審計對象和審計目的上體現充分。在審計對象上,承載了對經濟事項或活動的審計檢查,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任期履職情況的審計評價。在審計目的上,既體現了對干部的監管,又促進了干部提高效能,經濟責任審計發揮了監督經濟、考核干部之功效。
2.審計職能的綜合性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寬、風險責任大,兼容審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國資監管和財政監督等職能的綜合監督形式。為有效開展審計工作,從中央到地方均已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同時,在重要的工作環節或處理重大問題上形成合力,相互支持,協調配合,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3.實施啟動的法定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啟動有清晰的時間界定,領導干部、主要負責人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接受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也可在任期內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4.審計程序的特定性
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項目相比在程序上相應增加了一些特殊規定。例如在審計立項方面,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審計管轄范圍,經干部管理部門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托、授權后,由審計部門列入審計項目計劃組織實施,是一種“受托”、“被動”的審計行為。
5.結果用途的多樣性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一果多用”,是各級政府、干部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加強宏觀經濟管理、國資監管和財政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對干部考核、獎懲、任免及做出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決定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審計、管理審計的關系
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審計、管理審計可謂源自一脈,相互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只有正確認識三者的關系,才能切實發揮各自在經濟監督中的作用。
1.審計依據
《審計法》修改前,經濟責任審計是根據五部委的要求,按中辦、國辦文件精神和審計法規的規定進行的審計活動;修改后,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審計類型,與財政財務審計同屬依法開展的常規審計項目。而管理審計則是組織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我國目前缺乏公認的管理審計準則,缺乏系統規劃和方法體系,開展工作隨意性較大。
2.審計目的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客觀、公正評價責任人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以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職責,為干部管理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據,旨在加強干部監管。財務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查錯防弊,以維護資產安全,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管理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深入剖析經濟管理行為,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防范經營風險,優化資源配置,實現組織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三類審計目的各不相同,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人事、經濟監督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著眼于明確責任、監督過程、評價結果;財務審計是對會計資料及經濟活動的糾偏查證,強調真實、合法;管理審計是對管理活動由表及里的評判,突出效率和效益。
3.審計內容
以醫療衛生行業為例,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是“經濟活動應履行的職責義務”,審計內容有:(1)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2)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有效情況;(3)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機制的建立與執行,以及決策程序和決策效果情況;(4)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5)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情況;(6)任期運營業績狀況以及相關的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7)對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8)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等。財務審計以財務記錄為范圍,審計內容有:(1)預算執行和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2)各類收入、支出、結余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3)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等真實、合法、有效情況。管理審計以某項業務或某一職能為范圍,深入剖析評價組織結構、組織目標和戰略規劃、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人力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經濟(經營)活動的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等適當、合法、有效情況。從審計內容看,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為基礎,以組織目標、運營業績、管理效能及守法盡責為主線,對責任人權利運行過程及其效果做出責任界定和評價的一種特殊審計形式,蘊含了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的相關內容。
4.經濟業績評價指標
2、操作過于格式化、格式過于規范化。目前的審計承諾制采取統一制定文書,對不同項目特別是經濟責任審計不一定適用。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以明確經濟責任為出發點,審事議人,這就要求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使用的承諾書必須區分兩種相關責任,一是離任者的責任與其他當事人的責任,二是個人責任與單位責任。需要離任者、有關當事人、法人代表在相關的責任范圍內就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其他相關情況作出承諾,目前的審計承諾書顯然已經不能滿足這一需要。
3、承諾制的缺陷無形中幫助離任者解脫責任?,F行承諾制沒有考慮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的區別,只要求被審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主管人員作出承諾,對離任者(原法人代表或其他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沒有約束與要求,未明確由離任者與單位法人代表共同承諾,這給經濟責任審計承諾制的操作帶來了一定困難,容易造成現任不負責任亂承諾或不了解情況抵觸承諾、離任出于僥幸心理心安理得不承諾的怪現象,也會遇到財務主管和現任法人代表不愿簽字或蓋章的情況。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難以就承諾的真實與否來定責任,承諾成一空文,也無為地加大了審計評價與定性的風險。
4、被審單位對下級單位的掌握不全造成承諾的不完整、不真實。審計承諾制度規定,承諾書是由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蓋章認可的,而部分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未必能夠完全發現并掌握本單位或下屬單位由其他財務人員進行的主觀性、隱蔽性的錯誤和舞弊,以致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仍然認為本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是真實的、完整的而在無意中作出了不完整且虛假的承諾,誤導審計方向。
5、重視程度不夠,審計承諾利用價值不大。目前各級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普遍存在對審計承諾不夠重視的現象,往往是為了程序的合法、檔案的齊全、取證的規范而采用承諾制,有些甚至為事后所補,審計承諾起不到相應的作用。
6、過分依賴審計承諾,加大了審計風險。不完整的且虛假的承諾并不能解除審計人員以至審計機關應負的審計責任,但是,部分審計人員總認為被審計單位作出審計承諾后,就應該對其承諾負責,即使其提供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也與審計人員無關。目前的現狀是,由于被審計單位僥幸心理作祟,對于其存在的會計信息失真、設置賬外賬等嚴重違反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不會也不可能在審計承諾中如實反映。而審計人員如果對承諾過于依賴,認為有了承諾制,規避了審計風險,就會人為降低審計質量,甚至走入誤區,無法對被審計者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的審計,審計的片面性造成審計評價的不客觀與公正,也容易給組織等部門提拔考核干部提供不真實的參考,嚴重影響審計形象與威信。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承諾制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會引導或加大審計風險。為此,筆者建議,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應從完善審計承諾制與規范審計程序兩個角度出發,有效防范和化解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一)規范完善審計承諾,制定行之有效的相應措施。
1、根據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的不同,制定可操作的經濟責任審計承諾書。經濟責任審計,更關注的是對被審計者的經濟責任定性與評價,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承諾制度,正確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既有利于保護審計人員縮小其承擔責任的范圍,也有利于被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行為的進一步規范化,因而審計承諾除了被審單位法人及財務的承諾之外,應增加被審計者特別是離任者的個人承諾,并以此作為審計評價與定性的參考依據。
2、采取總承諾與分承諾方法,加大審計承諾面。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可采取由被審單位給予總承諾的基礎上;再根據審計涉及的業務部門、下屬單位甚至是相關人員,要求其對相應管理權限或職責范圍內的經濟事項作出對應的承諾,承諾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對于領導干部已離任的,除實行上面的承諾外,還要求離任領導對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個人承諾,同時,也可要求新任領導根據其了解情況的多少對有關事項給予承諾。
3、制定行之有效的與審計承諾相關的配套法規。首先,應當逐步細化審計承諾制度相應配套的規則和程序。審計機關應當結合審計實踐,從明確承諾制度的法律效力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并細化承諾制度相應配套的規則和程序,以法律的強制力和程序的約束力來保證承諾制度的實施;其次針對當前會計信息失真的普遍現象,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針對有關當事人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具體處理處罰辦法,對提供虛假審計承諾的,也要制定具體的審計處理處罰辦法,逐步建立對不完整且虛假承諾的責任追究制度,從而保障承諾制具有法律效力。
(二)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增強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意識。
1、被審計單位與被審計者的真實承諾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基礎。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其依賴的對象是審計客體有關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行為規范,因而,提供真實的審計承諾、提供真實的財務資料在第一時間上確保了審計對象的真實性,為防范審計風險提供了第一道防線。
2、搞好審前調查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必要條件。在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之前,必須做好審前調查,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情況、財務數據、業務數據的核算情況等,并向組織、監察、人事、財政、等經濟責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行審前征詢,根據掌握的資料,預測潛在的審計風險,設置審計風險控制點與關鍵點,及時調整審計方案,突出審計重點、明確審計內容,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3、規范審計工作程序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審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規范,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處理決定等每個程序與環節,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來進行,避免由于審計執法的隨意性所造成的審計風險。
1.審計計劃性不夠強,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不夠。從近幾年實踐看,干部交流較頻繁,交流的范圍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時期,有時組織部門一次委托十幾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審計機關被動接受任務,造成審計項目過于集中、審計時間緊\加上審計力量不足,實際工作中難以做到查深查透,審計監督的質量和效果難以保證。
2.審計方法傳統單一,審計結論比較籠統。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手段傳統單一,主要停留在就賬查賬的基礎上,一些問題不能從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對比分析。造成審計結論內容比較籠統,形式單一,就事論事的多,綜合分析評價的少,主要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基本情況的評價上,而對單位資產負債、揮霍浪費、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損失浪費以及個人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缺少具體的量化對比分析,評價不夠深入。
3.審計評價不規范,經濟責任難以界定。審計評價是審計結果報告中對被審計對象作出的結論性評語,倍受關注。但如何評價?具體評價哪些指標?用何種標準來評價?目前還沒有建立一套比較健全、便于操作的規范性評價指標體系,也沒有明確的評價方法,加上審計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審計評價質量難以保證。同時,如何界定領導干部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在實際審計過程中除規定的直接責任外,只要是所管轄范圍內的部門或單位出了問題,都籠統定性為主管責任,過于模糊,造成主管責任等同于沒有責任。
4.審計成果運用滯后,問題整改難以落實。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其結果作為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考察、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理應充分利用審計結果,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先審計,后提拔”的原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規律,絕大多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是“先離任,后審計“、”先提拔,后審計”。審計結果一般對領導干部任用難以產生直接影響,進而影響審計成效。同時,通過審計,雖然明確了領導干部任期內負有的經濟責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實審計結果的責任要由繼任者承擔。實際執行中,繼任者往往推諉,不愿承擔糾錯改錯或接受處理處罰的責任,致使許多應該處理的問題,都最終無法處理處罰,削弱了審計監督的效果。
5.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審計風險難以控制。經濟責任情況的總體評價,黨委、政府關注,干部監督管理部門也關注,被審計對象更加關注。某種程度上經濟責任審計是將領導干部同其他相關部門或人員之間的矛盾集中轉移到了審計部門。由于審計干部力量不足,素質參差不齊,而審計任務繁重,特別遇到班子換屆時,集中委托,突擊審計,短時期完成,質量難以保證,加大了審計風險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與對策
1.突出審計重點,拓展審計的深度和廣度。
突出重點是拓展審計深度,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領導干部最重要的一個特征就在于擁有更多更大的權力。因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緊緊圍繞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來實施,突出把領導干部的“三權一廉”情況作為審計重點。一是經濟決策權。主要審計檢查任職期間所制定的經濟政策和本單位投資項目、資產轉讓、重要物資采購、負責的專項資金分配等決策,看其決策事項是否合法、決策過程是否科學合理、決策執行是否規范民主、決策績效是否明顯,有無盲目決策,搞短期行為、搞“形象工程”,違背經濟發展規律,浪費國家資財的問題。二是經濟管理權。主要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行政管理、經營業績和財務活動等經濟活動,全面反映被審計人員在任職期間各指標的完成情況,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的履行情況,著重審查資產存量的真實性,資產增減變動的合規性和資產結構的合理性,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看有無疏于內部管理、監督職責缺位、單位財產管理混亂,甚至違法違紀的問題。三是資金使用權。主要審計單位財務核算、成本管理、財產流轉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況,特別要關注公務消費。公務消費明顯超出“合理”范疇,已成為一種不正之風,也是滋生腐敗行為的重要領域。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檢查辦公樓建設裝修是否超標、公務用車是否超標、公款接待是否超標、津貼福利發放是否超標等等。四是個人廉政情況。主要審計單位執行廉政紀律規定、招投標制度、費用報銷、資金使用、領取報酬等情況,看領導干部個人有無違反規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嚴直接經手錢財亂開支,有無占有國有資產等情況。
2.強化任中審計,提高審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為了克服“先離后審、先升后審”帶來項目集中、時間緊迫、應付審計、質量不高的問題,同時正確處理好干部人事工作與審計工作的關系,要大力推行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即推行對領導干部任期內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事中監督,變“離任審計”為“任中審計”,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關口”前移,先審計,后離任。這樣既便于組織人事部門及時掌握領導干部的經濟業績和責任,又便于審計機關全面調查了解情況和獲取各種審計資料,對經濟活動情況查深查透。同時,任中審計被審計單位配合主動性較高,有利于審計問題的及時糾正,有利于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及時整改落實。
3.堅持客觀原則,把握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重要組成部分,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由于其特殊性就顯得更為重要,其審計評價恰當準確、客觀與否,關系到審計結果報告的質量,也關系到審計的風險,更關系到黨和政府對干部使用的導向。審計人員必須從審計角度,以數字和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把握好審計評價的尺度。從實踐中來說,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一是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公正,做到不脫離實際客觀地進行評價業績和責任,要全面地看待問題,公正地分析客觀環境、基礎條件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二是依法從審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必須始終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對所查的事項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方法,依據法律法規等標準來進行定性分析,圍繞財務收支進行評價。三是準確性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以數字為基礎,對未予審計、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明的事項不作評價。不超越審計職責對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現、領導作風、群眾關系等進行亂評價,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講究方式方法,靈活有效地開展審計。
要適應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和要求,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方法,努力提高審計質量。一是要堅持多種審計方式相結合。要做到經濟責任審計與其它常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利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資料,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將審計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及時處理和防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通過查詢有關的談話記錄、會議記錄、有關文件、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等,了解掌握賬面上沒有反映的情況。二是要延伸審計。包括向領導干部施加作用的單位和下屬單位延伸,檢查財政財務管理可能存在的轉移資金、轉嫁負擔和“三亂”行為;向重點投資項目或計劃進行延伸,檢查專項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從而更加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經濟履行情況和應承擔的責任。
5.選準切入點,提高審計成果的轉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