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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31-0067-02
20世紀末,治理一詞才逐漸為大家所了解。學術界關于治理的概念和定義是這樣的: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者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諸多方式的總和[1]。一方面體現公共權力的多元化,政府,非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自身都可以作為權力的主體。另一方面,各治理主體之間是一種互相依存,互相協調的關系。而鄉村治理界定了治理的主體和范圍,很多學者對鄉村治理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雪峰認為,鄉村治理是指如何對中國的鄉村進行管理,從而實現鄉村社會的有序發展;黨英國把鄉村治理看作一種制度和系統,涉及選拔優秀干部,變更政府行政規程、監督政府廉政建設等,是多個鄉村主體在協商合作的基礎上共同管理鄉村事務的自主管理,提高村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將村民納入鄉村治理的管理體系融合多方力量對鄉村進行共同治理的過程;吳克偉認為,鄉村治理主要是運用公共權威對鄉村社區進行組織管理,構建鄉村秩序,推動鄉村發展。簡言之,鄉村治理是針對廣大農村地區,由國家和社會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權威,實現對鄉村社會的調控、引導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增進共同利益,實現農村發展的動態過程。
一、鄉村治理的概念與內涵
對于鄉村治理的定義和概念的不同解讀,實質上都包含了以下的共同點:第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是鄉村治理的重要條件,國家,政府,社會組織能夠獲得廣大村民的信任與支持,尤其是能夠吸引社會與鄉村精英參與管理。第二,治理主體能夠在思想上與時俱進,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理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危機,做出實質性的工作,構建良好的服務體系。第三,鄉村治理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農民利益,提高農民的思想文化素質,發展現代化農業,使占9億人口規模的廣大農村成為我國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而不是阻力。
二、鄉村治理的時代特征和困境
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村現代化進程,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中國的現代化。鄉村的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治理,是一個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三農”問題歷來是國家和政府關注的焦點。本文先從現有的鄉村治理模式出發加以分析,試著探究新的治理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針對三農問題,政府打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農業現代化的口號,在鄉村治理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設立村民委員會,民主程度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積極性也得到鼓勵,鄉村治理的水平和質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農村建設有了一定的進步,然而,在新的形勢下鄉村治理又面臨著新的危機和困境。
1.聯產承包責任制存在缺陷。聯產承包制是改革開放后農村的主要制度,雖然帶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農村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但是在與城市經濟快速發展的對比之下,小規模,小戶生產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物質的要求,因此出現很多空心村現象,很多勞動力由農村轉移到城市,農村里只剩下了婦女、老人和兒童,在物欲橫流的時代,鄉村正在被遺棄,急需發展農業現代化來彌補小規模生產的缺陷。隨著勞動力大量轉移到城市,社會出現了很多問題,留守兒童數量多,土地資源浪費嚴重,農村資源閑置,城市擁擠,資源緊缺,要解決這些問題,只有為農村發展尋求新的出路。只有讓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縮小城鄉差距才能發揮農村的潛力。所以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就顯得特別重要。農村的資源很豐富,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都存在巨大的發展潛力,在農業發展未形成大規模產業時,政府應該鼓勵農民積極進行嘗試,養殖業,畜牧業,零售業,旅游業等防止產業單一化,并給予指導和培訓。近年來,很多鄉村的旅游產業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旅游產業可以帶動交通運輸業,飲食,娛樂等服務業的發展,旅游產業是農業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方面。在農村產業化發展過程中,政府應該給予合理的指導和鼓勵,讓農民動起來,讓農村活起來。
2.城鄉二元現象嚴重。二元現象是發展中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障礙,若不盡快解決,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將會停滯不前,甚至中斷。城市居民、發達地區居民與農村地區居民收入差距加大,會引起農村居民的憤怒和不滿,導致社會不穩定,為現代化建設埋下隱患。統籌城鄉發展是解決二元現象的重要手段,僅靠農村本身的力量來促進農村的發展是遠遠不夠的,鄉村治理不應該走單純的“以農治農”“以鄉治鄉”,鄉村與城市在發展模式、生存習慣、生活方式,自然環境都存在著巨大的差別,二者是互相依存的關系,鄉村治理離不開城鄉的統籌發展。城鄉的統籌發展需要國家強有力的制度支撐。統籌城鄉發展,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第一,統籌城鄉社會事業發展,主要指的是城鄉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的基礎設施簡陋,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傾斜,讓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讓農村居民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重視,從而加強對黨和國家的信任。第二,統籌城鄉文教衛生事業,城市的文教衛生事業在穩步發展的同時,農村的文教衛生工作由于先天的薄弱更需大力發展,文化教育與衛生工作要依靠國家政府的監管,讓農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樣能夠接受良好的教育,農村居民能夠和城市居民一樣在家門口就醫,加深農村居民對鄉村的歸屬感。第三,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國家收入再分配維護社會公平,讓農村居民能夠免除后顧之憂,聚精會神搞建設。
3.鄉村治理主體存在缺陷,治理資源匱乏,主要包括治理主體單一,農村精英流失。民主建設需要重點加強,要聽取多方意見,完善農村選舉提拔制度,現在的農村治理中,政府處于主導地位,農民處于被動地位,農民積極性低,導致農村公共事務癱瘓,鄉村不能作為一個整體齊心協力搞建設。
治理主體單一,農民民主政治素質亟待提高。很多農村中的黨委書記連任很多年,農村居民對農村選舉比較冷漠,參與民主建設的熱情也比較低,這就使得干群之間隔膜加深,不容易團結起來干大事。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農民的思想文化素質較低,沒有自主意識,不能夠較好地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還要積極發揮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對鄉村治理的影響,引進社會資金和管理經營體制,為鄉村建設積累經驗和資金。
鄉村精英外流。鄉村精英在鄉村社會發展和鄉村治理中起著關鍵作用,這不是盲目夸大精英的作用,而是重申人才在現代社會的重要性。賀雪峰指出,精英在農村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們一方面對國家的政策有理解能力,另一方面與普通村民聯系密切,所以農村精英是溝通干群關系的橋梁[2]。我們知道華西村、的鄉村治理奇跡,我們在想到華西村的時候就想到了吳仁寶,的發展離不開王宏斌,所以無論什么樣的農村社會,無論多特殊的情況,精英的角色都對農村的發展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而在過去的二十年間,由于農村經濟狀況差,農村精英流失嚴重,這些接受了高等教育有思想的人更愿意去城市打拼,不愿意留在村里擔任干部或留在村里發展,精英人群的流失是信息、知識、觀念、技術的流失,如何吸引精英人群來建設鄉村,減少精英人群流失,是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政策鼓勵大學生回鄉村擔任干部,即我們說的大學生村官,在部分地區有了一些影響,但具體情況與預想相差甚遠,很多大學生因為農村的條件太差,只是掛名,并沒有實質的工作和鄉村建設的熱情,村民只知有大學生村官,卻不知姓名,一年也見不到幾次面,鄉村精英急需回歸。
三、鄉村治理的建議和對策
在當前情況下,鄉村治理的推進需要做出如下調整。
首先,最重要的是鄉村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治理主體多樣化在鄉村治理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使得鄉村發展可能性增多。政府、非政府組織、社會組織、村民自身都是鄉村建設的主體,村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干部選拔、培訓、激勵機制,從全局考慮,為村民的利益著想。村民也要提高自身素養,提升自己的主人翁意識,履行自己的義務,享用自身的權利,提高鄉村民主建設水平;要發揮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對鄉村治理的影響,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使得社會資金投入農村,可以借鑒這些組織的管理體系,以及吸收農村勞動力,為農業現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未來的鄉村治理將呈現由鄉村主導到市場主導轉換的趨勢。
其次,農業產業化是我國農村繼聯產承包制后的又一大變革[3],農業產業化的實踐使得我國的農業發展及農村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并將有著長遠的生命力,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要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農業產業結構是一個有機整體,要對鄉村產業結構進行整合和調整,提高鄉村的資源利用率。農業現代化要轉變只有第一產業的傳統,向第二三產業轉移。
最后,在廣大農村地區,農民文化素質逐漸提高,產業發展剛剛開始,各方面逐漸起步的時刻,政府的指導和政策傾斜是必需的,政府應在鄉村治理上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發揮城市對農村的拉動作用,充分發揮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
鄉村治理是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各地的情況也各不相同,我們要借鑒國內外的成功經驗,以理論指導實踐,從實踐中尋找規律,在國家政府的指導下充分發揮鄉村居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鄉村治理情況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各因素的發展速度不同,我們只能先從緊要處著手,然后逐漸鋪展開來。同時尋求多個方面發展的可能性,從而推進新農村建設,影響國家的現代化進程。
參考文獻:
非農化發展是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給鄉村社會發展帶來的必然結果。讓農村按照農村的模樣存在與建設,讓農村在農村的軌道上發展與振興的思想,更像是一種帶有返歸與惋惜的“理想主義”虛幻表達。從辯證角度看,非農化發展才是更加真實的存在,其為鄉村社會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發展機會,同時也造成了越來越多已知或未知的社會風險。承認與辯證看待鄉村社會非農化發展的客觀事實,才是更加有助于鄉村振興戰略價值有效實現的理性選擇。
一、鄉村非農化發展的結構特征及其多重呈現
從本質上而言,鄉村非農化發展是鄉村在其現代化進程中受到外力影響而進行的結構化賡演的必然結果,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的非農化發展都意味著農村不再是一個自為自主的社會體系,而是更加深入地嵌在更為廣闊的社會系統網絡中。作為社會系統網絡發展的組成部分,鄉村非農化發展表現出明顯的結構性特征,具體呈現為鄉村社會、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等方面。一是鄉村社會非農化發展。鄉村社會是具有高度獨立性的自養系統,既是鄉村生活共同體的物理載體,也是鄉風文明的物質基礎;鄉村社會非農化主要表現在生活空間非農化與鄉村文化非農化。首先是生活空間非農化。一直以來,農村發展都與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相聯系。不管是出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考慮還是政績考核的需要,地方政府都在積極推進農村城鎮化、村莊合并、撤村并社等各種發展鄉村社會的措施,意圖以城市建設的科學主義與理性發展取代鄉村社會的經驗主義與自然發展。這種做法無可厚非,卻在事實上導致了鄉村生活物理空間的非農化重構,標準化取代個性化,統一性替代差異性,集中性取代分散化,隨之而來的還有類城市化的新的社交網絡、高成本生活以及集約便利的服務。其次是鄉村文化非農化。鄉村文化不會停止變遷,現在的鄉村文化絕對不再是傳統取向、小農社會、封閉穩定意義上純粹的地方性鄉土文明,而是呈現為被放置于工業文明、小農社會化、開放失衡狀態下混融的非農化發展狀態。鄉村文化原有的單一化、同質性特征正在被多元化、異質性特點所替代。原有的傳統文化價值依然產生影響,繼替的文化非農化變遷正在發揮新的價值影響。鄉村文化非農化發展使鄉村文化以本體性價值與社會性價值兩種形態共同塑造著鄉村社會矛盾的價值觀念。這就是孟德拉斯所謂“文明的沖突”。顯然,鄉村文化非農化是鄉村文化振興必須面對和考量的基本事實。二是農業生產非農化發展。在現代資本主導與市場競爭條件下,農業作為弱質產業部門,從傳統小農狀態走向現代化主要通過各國的農業保護制度與非農化發展,這是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客觀事實與必然趨勢。其中,農業非農化發展主要是指農業勞動力、農業土地與農業資本等農業生產要素的非農化。首先是農業勞動力非農化。現代社會流動打破了城鄉二元結構,讓固鄉守土的傳統意義的農業勞動力即農民進入城市,實現非農化就業,農民的多元分化甚至讓“誰來種地”成為世紀之問??傮w而言,除了原有的留守農民,目前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還有租地農戶、返鄉農民、種糧大戶、各類農業資本公司等。無論誰來種地,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非農化都已是客觀事實,即使傳統意義上純粹的農民家戶,也是非單純性從事農業生產的兼業農。顯然,農業勞動力非農化已經開始改變農業生產結構與生產關系。其次是農業土地非農化。土地具有非再生性,因此為了“把飯碗端在自己手中”,我國執行了最為嚴格的耕地紅線制度以保證農業生產。不過,正常經營條件下,占用土地從事非農產業的經濟效益明顯高于農業用地是常識,也是共識。這樣既能創造就業容納轉移農村勞動力,又能創造財富與稅收,這種比較效益結構是土地非農化使用的根本動力。在此動力驅使下,城鎮化與鄉村社區建設“征地”、資本下鄉“租地”等現象的直接后果,就是越來越多的農業用地被非農化使用。最后是農業資本非農化。從歷史角度而言,農業生產剩余主要被體制性地轉化為城市與工業資本。目前國家資本通過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被有計劃地投入農業并沉淀為農業資本。不過,從事農業生產帶來的溫飽有余、富足不夠的事實與經濟理性的指引,讓農民不會跟隨國家戰略,而是更愿意把自身積累資金投向非農產業。在利潤增值的理性支配下,下鄉資本從事農業生產要么是農業搭臺、政治唱戲,追求政策紅利,要么是將農業生產引向更能產生利潤的品類與行業。個體與資本的理性行動無可厚非,卻在事實上造成農業資本非農化發展的外部性結果。三是農民生活非農化發展?!稗r民”作為一個學術性概念主要有階級、制度與職業三重理解,農民現代化是農民適應“傳統—現代”發展模式的角色轉換、職業轉換、身份轉換。正是這三重轉換形塑著農民非農化的生存狀態。農民非農化生存是農民適應現代化發展,獲取生活資料的個體能動性與生存理性的本質表現,主要表現為就業、收入、生活的非農化。在就業與收入的非農化方面,農民就業形式已完全超脫傳統農業領域,呈現為兼業化,非正規就業、非正式就業等特征。在特定國情下,“農民工”稱謂正是農民就業非農化最好的現實注解,多種職業、多項技能幾乎是每個農民必備的生存條件。就業非農化直接帶來農民收入非農化,數據表明,單純農業收入在農民家庭收入中的占比逐年減少,非農化職業收入是農民家庭增收的主要渠道與保障。收入增加帶來消費能力提高,直接將農民的傳統生活帶入非農化狀態,生活方式、生活內容超越傳統范圍,開始與市場主導的城市生活接軌??傊?,農民群體偏重保守、重視倫理的傳統性格正在被非農化改變或取代。
二、鄉村非農化發展的雙向效應及其政策意指
一是鄉村非農化發展的雙向效應。鄉村社會非農化發展對農業農村農民的影響具有多層面的連鎖性特點??傮w而言,這種影響可從積極效應與消極效應兩方面解析。首先是鄉村非農化發展的多重積極效應。非農化發展促進自足經濟向市場經濟積極轉變,成為有效解決人地矛盾的主要途徑;專業、合作、網絡等生產方式正在改變著分散、單一的傳統家戶農業生產方式、組織方式與銷售方式;競爭、開放等市場觀念取代封閉、保守等農耕思想,正在成為塑造“現代農民”的觀念要素。其次是鄉村非農化發展帶來的消極效應。非農化發展造成鄉村社會基于倫理傳統的社會契約開始失效,既有的社會治理網絡與安全基礎遭到破壞。長期發展而言,這是鄉村現代化發展與進步的必然破舊階段,而短期卻必然造成鄉村社會資本的快速流失。孝養文化、互助網絡的約束力逐步減弱造成社會價值失準;農業生產要素流失,土地成為資本下鄉賺取政策紅利的獵品;農民被標簽化為落后主體擠出農業生產;農民本體性價值被社會性價值替代,攀比消費、低俗文化流行導致社會關系失衡。二是鄉村非農化發展的政策意指。鄉村非農化發展的社會事實與雙重效應表明,辯證看待非農化發展對于促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大政策價值。其關鍵在于如何讓非農化發展更恰當地嵌入既有的鄉村社會結構,促進農村農業現代化,通過外在政策力量引導非農化發展的積極效應發揮并限制消極作用的成長。具體而言,鄉村非農化發展至少給鄉村振興戰略帶來三方面的政策意指。首先是黨建引領建設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是為了重構國家與鄉村的制度性聯系,重新整合與凝聚各類鄉村社會主體力量,實現鄉村共同體的“共建共享共治”。通過共同體建設形塑鄉村現代化過程中的適應性機制,不僅能有效吸納非農化發展帶來的新的規則、組織等資源要素,而且能增強鄉村社會應對社會資本流失與社會結構解組等負面效應的行動能力?!包h建引領”一方面是保證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政治方向,更重要的是實現黨的社會的有力發揮,即由黨的建設出發型塑政黨服務農村與農民的生活性公共服務保障體系的能力,使之成為推動建設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核心力量和鄉村非農化發展回應機制建設的支柱力量。其次是推動鄉村文化的多元融合與創新發展。鄉村文化振興至少需要重視“三個結合”,即增進鄉村文化建設與鄉村主體文化體驗與表達的有效結合,實現各類文化主體能夠動員與愿意參與的有效對接;促進鄉村文化組織建設與移風易俗的有效結合,緩解鄉村文化凋敝造成的種種弊病,提高鄉村社會生活的文化質量;標準化的公共文化建設要與地方文化、傳統文化有機結合,尊重并引領地方文化自主創新,實現政府提供的與鄉村需要的之間的有效對接。鄉村文化振興能有效引領、吸納非農化發展帶來的文化要素及其正面功效。最后是推動農業生產的“再組織化”,增強農村集體能力。市場經濟重塑下的鄉村經濟不可能重新回到政治規制的集體經濟,但是沒有新的集體化、組織化的鏈接機制,分散化的小農經濟根本無法適應現代社會與市場發展的競爭,這導致進入鄉村社會的非農化發展要素如技術、資金等,要么成為強勢資本剝奪弱勢農民的工具,成為無序競爭、不當競爭的來源;要么無法與農村社會的土地、勞動力等原材料有效結合,形成新的農業生產動能。因此,關鍵在于推動農業生產體系建設,實現農業生產的“再組織化”,增強農民生產的自主能力,進而增強農村集體經濟力量。農業生產“再組織化”至少要考慮三個方面聯結機制的建設,即建設協作機制,挖掘傳統互助與現代合作社的內在優勢,實現分散小農的組織化;建設服務機制,形成服務農業全過程生產的社會化服務體系,以組織化的服務實現一體化的農業生產;建設規制機制,規范新的資本力量在農業領域的市場行為,保護家戶小農的權利不受資本剝奪。這樣通過“再組織化”方式為非農化發展資源建立有序進入農業生產的規范渠道,使之成為鄉村產業振興的有效要素。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C912.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0751(2012)05—0103—04
建設一個“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是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總體目標,也是我國城市化戰略的重要保障。然而,伴隨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農村人口外流所形成的空心化現象日漸突出,對農業生產、農村公共服務、村民自治以及鄉村社會秩序等產生了消極影響,導致農村社會整體性衰落與凋敝。這一狀況嚴重制約著農村社區建設的良性發展,也對我國城市化進程帶來不利影響。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重心之一,就是通過治理創新填充農村空心化,促進農村社區和諧、富裕和發展。
一、我國農村空心化的生成過程關于農村空心化概念,學界大體上形成三種認識:一是空間與聚落的空心化。主要從地理學或建筑學角度,解構農村居住習慣所帶來的土地、空間、聚落的變化規律。如劉彥隨為首的中國科學院課題組認為,農村空心化是由于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舊”以及城鎮化引發的“人走屋空”,導致村莊用地規模擴大、閑置廢棄加劇的一種“外擴內空”的不良演化。①二是人口的空心化。將農村人口空心化看成是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入城市,導致農村人口下降和農村青壯年人口比例下降,農村剩下的人口大多數是老人、婦女和兒童的獨特現象。②這一研究將空心化的重心從地理空間和建筑轉向人口,實際上是對不斷加劇的農民外流現象的學術關切。三是經濟社會與基礎設施的空心化。這一研究對于空心化的認知更為綜合和復雜,不是簡單的居住空間和人口數量的變化,而是指支撐鄉村可持續發展和文明轉型的資金、技術、知識、人才和需求等資源大量流失所導致鄉村治理手段的匱乏以及鄉村發展的困境。③
在筆者看來,對于我國農村空心化的認知,還必須采取歷史和宏觀的視野來加以審視,放在我國現代化歷史進程中加以把握。20世紀70年代末開啟的改革開放,掀開了我國現代化進程的新一頁。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空心化問題也日益凸顯。實際上,農村空心化是在我國市場化、工業化與城市化的驅動下,農村人口外流所導致的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基層民主乃至社會心理等方面出現的遲滯、弱化與退化現象。農村空心化不僅是農村居住空間與聚落的變化過程,也不僅是單純的農村人口外流問題,它反映了我國現代化進程中農村衰落與凋敝的總體態勢和基本格局。其具體生成機理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市場化促進社會流動加快。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傳統戶籍制度和單位體制出現松動,人們根據市場要素的分配規則尋求謀生、創業和發財的
收稿日期:2012—06—25
*基金項目:民政部2012年農村社區建設理論研究課題《農村“空心化”與社區建設》的主要成果。
作者簡介:陳家喜,男,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副教授(深圳518060),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博士后(上海200433)。
劉王裔,男,深圳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生(深圳518060)。機會。農民可以離開土地,憑借體力或者一技之長到城市中謀生,由此催生了“亦工亦農”的農民工群體。據統計,90年代初,我國農民工群體已達6000多萬人。這一數字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已達2.5億人以上。與此相對應,從1996年到2009年,農村人口從8.5億下降到7.2億,幾乎以每年1千萬人的速度在遞減。
其二,工業化導致農民跨區域流動。我國工業化發展存在區域之間的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較早接受外資進入,也較早進入工業化階段,因此,農民工在流向上主要是向東部沿海大規模流動,東部沿海地區尤其成為中西部地區農民工最主要的流入地。2010年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為5810萬和5065萬,分別占全國農民工的24%和20.9%,同期西部地區農民工跨省務工比例高達59.1%。④這些數字意味著大批中西部農民拋妻別子、遠赴他鄉務工的現實,同時也造成原戶籍所在地人口銳減的后果。
其三,城市化形成農村人口外流。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1978年我國城市化率僅為17.92%,到2009年城市化率已達46.59%,城鄉二元結構發生很大改觀。然而,城鄉之間的差距卻未有太大變化,城鄉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從1996年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基本處于持續上升趨勢,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23979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977元,城鄉收入差距達3.43∶1。⑤此外,城鄉之間在基礎設施、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差距也在不斷擴大。城市的工作機會、收入水平以及生活居住環境對于農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促使他們背井離鄉到城市尋找工作機會。
②程同順:“村民自治的時代困境及未來趨勢”,《人民論壇》,2013年第26期。
③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2015年第3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信網,http:///,2016年1月22日。
④吳景雙:“外出務工致農村人才流失超8成,職業農民培養難”,新華網,http:///,2015年5月11日。
⑤齊東杰,周海生:“城市化背景下的鄉村社會治理”,《農業現代化研究》,2015年第2期。
⑥李丹丹,楊雨奇,趙歡:“12起村官巨腐案涉22億”,《新京報》,2014年8月7日。
⑦曹溢:“‘村官巨貪’戲碼緣何不斷上演?”,《中國紀檢監察報》,2014年10月22日。
⑧劉苗苗,宋明爽:“社會治理理論視域下的農村基層探析”,《山東農業大學學報》,2015年第1期。
⑨敘嵐:“反家暴更須關注留守婦女權益”,中國青年網,http:///,2016年3月10日。
⑩潘岳:“環境不公加重社會不公”,《t望》,2004年第45期。
村規民約是在農村居民自治環境下的一項制度化成果,在農村社會治理的過程中發揮了“準法律”的效用。因此,村規民約的存在和執行對于農村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受到村規民約自身在制度上的缺陷影響,國內許多的村規民約與國家的法律法規之間往往存在較明顯的矛盾和沖突,村規民約在農村治理法治化中的實際效用往往無法充分發揮。如何重構村規民約,化解與國家法律法規的矛盾沖突,推動村規民約的法治化,成為現階段我國農村社會建設的一大重點任務。
我國傳統村規民約體系的弊端分析
雖然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與合法性,村規民約的實施對于我國農村治理的法治化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就目前而言,我國的村規民約實際上仍屬于一種非正式的農村民間法,其存在產生了一系列問題。歸根結底,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其與國家的正式法律之間有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即一些具體的村規民約與部分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首先,傳統的村規民約過度擴大了村民委員會的權力。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普遍使用范圍偏小,一般一個村的村規民約只在這個特定的村發揮作用,存在局限性和封閉性,村子之間的村規民約也存在差異性,而國家正式的法律法規具有標準化和統一化的特點,因此,這就導致了國內較多的村規民約都無法直接同國家的正式法律法規相銜接。傳統的村規民約大部分是依靠祖祖輩輩相傳下來的習俗、習慣形成的,以維持該農村社會的正常運行,制定較為隨意,缺乏一定的科學性,且一般村規民約的制定權往往只掌握在村支書、村長和村委等少數村干部的手中,村民無權參與村規民約的商討與制定。
其次,傳統的村規民約存在侵犯農村一些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可能。在我國,許多村規民約具有非正式性,缺少一套穩定的程序來進行約束,也缺乏相應的審查機制。因為沒有標準化的正式約束機制,這些村規民約的制定往往采用簡易、直接的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多數決定制。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也存在會侵犯農村的一些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可能。例如,一些村規民約中存在歧視婦女和外來人員的內容,明顯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由此可見,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在一定程度上與國家法律制定的基本準則是相背離的,與公民平等享受各項權利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
再次,傳統的村規民約在懲罰制度上過于嚴厲,甚至存在濫用處罰權的情況。例如,有些村的村規民約規定,對違反計生政策的家庭實施扣人、繳糧的處罰,這必然會侵害村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而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受法律保護,這些村規民約顯然是在破壞相關的法律規定。同時,我國行政處罰法也規定,除了國家公開承認的法律法規以外,其余的規范性文件也均不得擅自進行行政處罰的規定。但是,國內有一些村規民約就存在隨意設置和濫用處罰權的情況,這無疑會影響到我國農村治理的法治化。
法治化視角下村規民約體系重構的建議
我國農村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建設,不僅需要借助國家的正式法律法規制度,還要結合農村自身的特點來共同實現。因為農村地區的社會關系較為復雜,而這些關系依靠我國的法律法規無法實現自身的調整,所以必須要通過農村的村規民約來進行校正,以實現農村社會治理的法治化。
傳統的村規民約存在的最大問題就在于其與國家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因此,要推進我國傳統村規民約體系的重構,首要的就是要妥善處理村規民約同國家法律法規制度之間的雙向關系,積極促進兩者實現互動,減少兩者的矛盾和沖突。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需要明確村規民約和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在進行農村治理時各自的權限范圍。無論是村規民約,還是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在對待農村社會治理方面都應在自己的權限范圍內發揮最大效用,不隨意越權越位,在自身所適用范圍之外還進行管理,這是我國農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前提。我國農村治理是一個動態性的過程,在傳統村規民約重構的過程中也要充分考慮農村治理法治化的動態性。
第一,我國的法律法規有必要為村規民約留出適當的自治范圍。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普適性,在農村治理方面的相關規定與農村特定群體生活中形成的特定規約相比,缺乏針對性。因此,通過村規民約來解決農村社會糾紛等方面的問題,更能得到大多數村民的認可,也往往更能深入民心。尤其在一些農村,村民對國家法律的理解存在差異,使用村規民約反而比運用法律手段更利于問題的解決。因此,通過村規民約處理有些農村治理問題往往更能保持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第二,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應該有選擇性地適度接受村規民約,吸納村規民約中合理的部分。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村民對于村規民約的權威性和接受程度往往高于國家法律法規。存在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國的法律法規在宣傳講解方面不夠深入和接地氣,往往給村民留下一種國家法律“高高在上”的印象。因此,在我國農村治理法治化的大背景下,要促進傳統的村規民約重構,我國的法律法規在制定方面就應該秉持包容性理念,將村規民約中的一些農村成熟的、合理的做法、風俗習慣、治村規則等設法融入到相關的法律法規當中。
第三,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也要充分允許國家的法律法規滲透進來,利用法治觀念來健全村規民約。首先,要進一步規范村規民約的制定流程。應嚴格根據現代化民主法治的原則,充分體現村規民約對民意的尊重,在村規民約制定的過程中充分保證村民參與權和決定權的行使。只有尊重民意,才能讓村民自覺自愿地去遵守村規民約,保證村規民約的實效性。其次,要保證村規民約的內容符合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我國一些農村的村規民約一般是根據祖輩留傳下來的習俗、習慣所制定的,存在不符合現代化法治精神的內容。因此,對于村規民約中這些違反法治精神的規定,應摒棄或去除。再次,要進一步規范村規民約權利的執行。村規民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一個村的一部法律,對村民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對于傳統的村規民約中可能存在的過度處罰等超出國家法律規定的人身權、財產權和生命健康權的,應予以嚴格修正。對于觸犯國家法律基本規定、村規民約無權處理的,應通過正當法律渠道解決。
傳統村規民約在維持農村社會發展秩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此能夠延續至今并發揮作用。但是,村規民約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也應與時俱進,與國家的現代化法治精神相適應。面對當前我國傳統的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法規存在矛盾和沖突的問題,需加快推進傳統村規民約的重構,加速實現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法規之間的互動和融合。這樣,既能更好地發揮村規民約在農村社會治理中的有效性,也能提升我國法律的權威性和親民性,還能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識,對我國農村的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作者分別為云南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武漢大學行政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社會轉型;農村;人口流動;治理困境
Key words: social transformation; countryside; floating population; governance predicament
中圖分類號:C924.2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05-0328-02
1農村人口流動的現狀及成因分析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高速增長和波動比較明顯的社會轉型時期,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人口流動波濤洶涌,令人關注。
1.1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人口流動現狀
1.1.1 流動規模大、速度快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我國的流動人口急劇增加,不僅數量大而且速度快。進入本世紀后,就近幾年的情況來看,一方面,全國范圍內的流動人口數量大增。各地流入人口數量除極個別地區略有下降外,其余都在劇增;另一方面,各地區本縣、市內的流動人口數量仍在大幅上升。
1.1.2 流動者以農村剩余勞動力為主,流向上仍舊是從農村涌向城市,從欠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據農業部調查統計,截至2007年,我國外出務工的農民已經超過1.5億人,部分鄉村由于精英流出太多,以致在家鄉務農的人主要成為“603861”部隊,即老人、婦女和兒童。國家統計局的相關統計資料亦顯示,我國流動人口從流向上呈現以下特征:①以近距離的省內流動為主體;②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③主要從鄉村向城鎮流動。
1.1.3 流動者素質、技能水平并無明顯提高,從事的基本上仍是“3D”職業“3D”是英文單詞“Danger、Difficult、Dirty”的縮寫。所謂“3D”職業即指危險性大、做起來比較困難、對城市人來說相對骯臟的職業。農村流動人口外出后的主要職業大多是城市人或國有企業的人不愿意從事的體力工作。他們外出只是從原來的鄉村換到另一個可以賺錢的地方而已,而且由于職業的性質,他們自成“圈子”或成為城市的“邊緣群體”,很難與城市人融合。因此流動人口的素質的技能并沒有在高頻的流動中得到提高。
1.2 農村人口流動的成因分析
1.2.1 社會全面轉型是人口流動的總背景社會轉型是指人類社會由一種存在類型向另一種存在類型轉變,意味著社會系統內在結構及其各方面全面而深刻的革命性變革。從社會形態變遷上看:中國社會正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封閉性社會向開放性社會的社會變遷和發展。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農村人口流動速度日益加快,數量越來越大。
1.2.2 國家有關政策的放寬和城市門檻降低是農村人口流動的前提條件政策在中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歷來是十分重要的。對于人口流動來說,政策的威力是強大的。長期以來,受戶籍制度和勞動用工制度的影響,人口的流動,特別是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受到了人為的限制。改革開放從政策上為城鄉人口流動開了綠燈。
1.2.3 剩余勞動力大量增加是農村人口流動的根本原因隨著改革開放和在農村的普遍推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人口與土地資源的矛盾日漸突出。以四川省為例,全省人均耕地已不足0.9畝,只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2/3,全省4500多萬勞動力一年中約有一半時間沒活干。同時,全國農村中每年還有大批青年男女陸續進入流動年齡。1978年以來,農村新增勞動力平均每年在900萬人以上。農村對剩余勞動力的巨大“排斥力”逼迫他們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轉移。
1.2.4 城市建設或城市化發展對勞動力的大量需求使農村人口流動成為可能八十年代中期,城市經濟改革與發展全面展開,城市開發建設的一系列投資優惠政策出臺。按照1978年的價格口徑,從1980年到1987年的七年間,城市投資額年均增長率為17.30%。固定資產投資額的逐年遞增,導致基本建設規模迅速擴大,從而造成城鎮建設對農村勞動力的大量需求。到1988年,建筑業人數中農村勞動者達總數的60.39%。在新增勞動者中,來自農村的達86.46%。
1.2.5 經濟利益的誘惑是農村人口流動的直接動力長期以來,農村生活條件差,經濟來源路子窄,經濟利益誘惑、外出打工賺錢成為農村人口流動的直接動力。杜鷹、白南生等曾在《走出鄉村――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實證研究》中即充分論證了“農民工外出的動機絕大多數是賺錢”。
2農村人口流動造成的新時期鄉村治理性困境及其表現
人口流動意味著人力、資金、技術以及需求等資源的再配置,因此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變量。近代以來,中國的人口流動大致經歷了這樣三個階段:“不離土不離鄉”、“離土不離鄉”、“離鄉又離土”。而改革開放以來,絕大多數農民離開農村離開土地以后就不想再回去了,這樣就造成了鄉村發展的相對“空心化”,給鄉村治理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2.1 高頻人口流動使鄉村穩定備受挑戰首先,農村流動人口外出的主要動機是掙錢,但是他們不一定都能夠尋找到正當的掙錢的機會,其預期目的與現實會產生差距。其次,由于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因素,農村流動人口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對待,甚至處于被歧視的地位,從而激起內心的不滿。第三,現代意義上的自由是做法律允許做一切事情的權利,自由必須守法。但從鄉土社會的角度看,自由就是不受任何制約。農村流動人口作為掙脫了土地束縛的“自由人”,對現代自由的真諦理解很少。第四,傳統鄉村較穩定,是建立在有勞有得,欲望不高的基礎上。他們進城后,發現城市人并不比他們勞累,生活卻比他們好得多,城鄉差距使他們的心理失衡;城市的繁華生活使他們的欲望急劇膨脹,而他們的消費能力十分有限,從而加劇心理失衡。第五,由于城市管理規則的不完善,農村流動人口的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甚至經常上當受騙,他們往往只能尋求最原始的方式――暴力來處理各種糾紛。只要稍加分析,我么就能看到,在現有體制下,進城農民真正“進城”的是其廉價的勞動力,而勞動力的醫療、教育、住房、培訓等社會權利卻被拒之“城”外。絕大部分流入城市的農民并沒有融入城市主流社會,而是作為“邊緣人群”處于有流動無規則的態勢。當許多人被迫回流于鄉村后,他們把傳統鄉土秩序已經遺棄,而現代城市文明規則和秩序卻尚未內化。因此,他們作為特殊群體,便嚴重沖擊著鄉村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2.2 大量人口流動使鄉村人口結構“空心化”趨向嚴重所謂鄉村發展的“空心化”,是指支撐鄉村可持續發展和文明轉型的資金、技術、知識、人才和需求等資源大量流失,鄉村治理可利用的手段嚴重匱乏,從而陷入鄉村發展的困境。不可否認,在農村人口流動中,一些農民精英往往寓資金、技術、知識和人才于一身,并對城市文明形成強大的親和力。他們與農村的聯系僅僅是戶籍和身份證,隨著戶籍制度改革,他們與原住地的聯系會完全中斷。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人口結構日益趨向“空心化”,留守農民中就出現了“603861”部隊,即老人、婦女和兒童,從而嚴重制約鄉村的發展。
2.3 土地經營分散化和使用權的絕對化大大限制了三農問題的解決農村人口流動并未帶來農地經營的“規模化”。20世紀90年代形成的“民工潮”,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局勢。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大規模流動,成為農村土地通過規模經營獲取社會平均利潤的必要條件,但并非充分條件。實踐表明,在當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仍舊實行家庭承包制的情況下,農村人口流動并未帶來土地流動。造成如此窘境,原因主要是國情所致。我國一直呈現人多地少的緊張局面,人地關系“剪刀差”式的發展趨勢直接造成我國耕地資源結構的嚴重失衡。在人口壓力下,土地對于農民而言,首先表現為“生存資料”,活命的基礎,而不是“資源優化配置”的生產要素,農地所承載的社會保障功能在逐漸“超越”其生產功能。土地的家庭承包,不僅造成土地的細碎化、分散化,難以形成“規模經營”可持續發展,而且造成土地難以流轉,難以按資本、技術、知識相對優勢來配置土地。農民流動造成的土地撂荒、拋荒等現象,直接影響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村的健康有序發展。
2.4 人口流動加速了鄉村社會的分層,社會整合程度降低,治理難度加大流動加速了農民經濟收入差距的拉大,進而加速了鄉村社會的分層,這種貧富差距帶給留守農民更大的“失衡感”。而流動使農民的現代性提升傳統性下降,誠如周曉虹所說:“農民流動本身就是一所培養農民現代性的大學校?!眹鴥韧鈱W者的實地調查研究也表明,流動會促使農民現代性增強與傳統性削弱。城市生活參照系的絕對優勢使未流動農民內心逐漸產生并積聚起一種強烈的“不斷增強的受挫感”?!八麄兏惺艿降氖撬麄兣c城市居民之間的生活差距并非因經濟發展而帶來一種縮小,現實使未流動農民的‘期望―收益比’變得無法彌合”這些都直接導致了農民對現有權威政治的疏離和文化認同下降,加大了社會治理難度。
3多措并舉,共同架設走出鄉村治理困境的橋梁
在構建現代社會的進程中,鄉村治理結構的重建,亟待政府、社會及鄉村等對現有社會資源重新配置和組合,尤其是政府要不斷完善已有制度安排并適時進行制度創新,加快城鎮化建設的速度,加大對農村的投資力度,盡快走出農村的治理的困境。
3.1 加快建立健全鄉村社會保障制度,規范鄉村社會結構改革開放后,隨著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農民的醫療、教育、養老等社會保障也逐步“土地化”。高頻的農村人口流動改變著農村原有的社會結構,伴隨著鄉村精英階層的外流,長久居住在農村的人口已一步步趨向老齡化、婦女化和兒童化。因此,政府應加快鄉村社會保障體制的建設,盡快建立健全財政投入機制和出臺制定社會資金回流鄉村的導向性政策。全面保證政府對鄉村財政投入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3.2 加大對農村農業的投資力度,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當前農村農業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資金缺乏,科技落后,農村精英的大量流失。因此,政府部門應加大對農村農業的投資力度,建立健全農村的公共衛生設施,教給他們資金運作和賺錢的方法,加大對農村各項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同時輔以科技扶持,引導農民在技術創新上走出發家致富路子,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3.3 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縮小城鄉差距,促使社會資源有序流動城市化是現代化的重要特征。縮小城鄉差距已成為鄉村治理走出困境的必然選擇。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我國城市化的道路應當以積極發展小城市為主,走小城鎮化之路。為此,各級政府就應該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制定優惠政策以吸引那些有經濟實力但不再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聚集到小城鎮。通過小城鎮建設促使社會資源有序流動,不斷縮小城鄉差距。
3.4 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促進土地“規?;苯洜I建立在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是中國農業的基本經營制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家庭經營的內涵發生了變化,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因此,面對農村人口大量外流,部分土地無人經營、管理的現象,政府應加速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從根本上促進土地的專業化和規?;洜I,解決流動人口面對土地的困境。
3.5 加強鄉村教育資源開發力度,塑造現代農民,強化鄉村治理的內生變量鄉村的主體是農民,農民的狀況如何,將直接影響鄉村治理的成敗。加強鄉村教育資源開發力度,不斷提高農民素質,塑造新型農民,已成為鄉村治理成敗的關鍵。只有改造農民、教育農民、提高農民素質,才能改變農民的地位,實現農民的解放,才能釋放作為鄉村治理主體的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在此基礎上由傳統農民過渡到現代農民。目前就是要大力推進農民的教育培訓,逐漸消除農村的文盲半文盲現象,培養一大批有知識、懂技術、會管理、明法律的農業勞動者。并通過教育破除各種陳規陋習、等級觀念、封建殘余,樹立民主、法治、平等的現念,全面造就具有現代商品市場意識的新型農民。使農民成為鄉村治理的真正主宰。
總之,鄉村治理不能離開農民來進行,而不改變農民長期以來形成的某些落后觀念和行為方式,不僅難以提高農民的社會主義覺悟,也談不上鄉村的現代化。作為鄉村社會主體的農民綜合素質的提高,不僅是鄉村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保證,而且也是鄉村治理的重要內容和鄉村治理成功的重要標志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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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C912.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949X(2008)-12-0021-02
鄉村治理作為一個概念,在1990年代末開始被國內學界使用,不久即流行起來。具體地說,當代中國鄉村治理研究的興起,與解體和村民自治的推行有關。解體后,如何重組中國農村基層社會,成為各界十分關注的問題。到1980年代末,推行村民自治已經成為各方面的共識。如何具體實施村民自治,在實施村民自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就不僅成為政策部門迫在眉睫需要面對的問題,而且成為學界的理想研究課題。在這個背景下,1990年代,國內以從事政治學教學和研究為主的一批學者開始關注村民自治,并進入農村第一線,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在農村實踐的過程與機制,從而較好地將理論與實踐結合在了一起。
一、農村人口流動視閾下鄉村治理實態
流動是一個社會發展的重要變量。從宏觀上講,流動促使我國經濟結構逐步協調和優化、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微觀上講,流動促使了農民現代性的生長、社會地位的提升和公民文化的形成。但是,流動帶給國家、社會及農民個人的積極效用在很大層面上卻又具有非均衡性,甚或單向性。詳言之,流動在將絕大部分社會正面效益集中于流入地和流動農民的同時,卻不可避免地將消極的、負面的效益拋給了流出地和留守農民。這一社會現象必須要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和社會密切關注,否則會導致農村社會的凋敝,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社會的動蕩。
1.流動促使“鄉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漸發蛻變并引發鄉村政權“內卷化”[1]。按常理,流動會促使一個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但是,對于我國鄉村農村社會,卻并非如此,20世紀90年代,逐漸興起的“民工潮”并未給農村社會注入可持續發展的生產要素,反而造成了鄉村知識、人力、技術、人才及市場的“經濟性”外流。鄉村人口流動的主體是鄉村青年勞力和知識精英階層的外流。1978年后,國家意欲建構“村民自治”框架來達到對鄉村社會的治理,實現鄉村社會的“草根民主”。農村人口流動的結果是“鄉村最緊迫需求的資金、人才、知識和需求大量向城市集中,以至造成鄉村發展的‘空心化’?!痹谑袌鼋洕鷹l件下,人口流動表現為一種上位流動,鄉村流動主體在年齡、知識、才能等方面具有相對優勢。近年來,國內學者實地調研證實,農村外流人口中35歲以下的青年人占總數的86. 3%,外流人口的整體素質普遍高于留守者。鄉村基層民主“草根”表現出一種實質枯萎態勢,鄉村政權出現一種有增長無發展的“內卷化”趨向。
2.流動并未帶來農地經營“規?;?,而更趨向于農業“過密化”。在人口壓力下,農業“過密化”使得我國農業經濟逐漸變為一種“糊口經濟”。農地,對于農民而言,首先表現為“生存資料”,活命的基礎,而不是“資源優化配置”的生產要素,農地所承載的社會保障功能在逐漸“超越”其生產功能[2]。土地的家庭承包,不僅造成土地的細碎化、分散化,難以形成“規模經營”農業可持續發展,而且造成土地難以流轉,難以按資本、技術、知識相對優勢來配置土地。農民流動在很大程度上卻造成了土地撂荒、拋荒等畸象,導致農業勞動生產率的低效,直接影響農村的健康有序發展。
3.流動帶給既定村民更深的“相對剝奪感”,鄉村治理成本增加且效能趨下。國內外學者實地調研證實,流動會促使農民現代性增強與傳統性削弱。誠如周曉虹所言:“農民流動本身就是一所培養農民現代性的大學校。”[3]農民現代性的提升會促使農民政治文化的現代化和鄉村治理效能增強。但是這樣的積極效用卻并未在鄉村社會產生。反而,由于年齡、性別、知識、才能、素質等原因使得未流動農民更多接受到的是關于流動農民上位提升的信息以及城市居民的生活優越性。城市生活參照系的絕對優勢使未流動農民內心逐漸產生并積聚起一種強烈的“不斷增強的受挫感”。他們感受到的是他們與城市居民之間的生活差距并非因經濟發展而帶來一種縮小,現實使未流動農民的“期望-收益比”變得無法彌合。美國學者古爾(T?Gurr)認為,帶給社會動蕩或變革,“最根本的原因不是貧窮而是相對剝奪感”?!跋鄬儕Z感”是一種“現實與期待的負面差距”,是一種典型的“忿忿不平”。當前,廣大農村正在形成并蔓延的“相對剝奪感”,是引發社會沖突的根源之一,直接導致農民對現有權威政治的疏離和文化認同下降。這些現象不利于我國民主政治建設與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構建鄉村治理的有效對策
在構建現代社會進程中,鄉村治理結構的重建,亟待政府、社會及鄉村等對現有社會資源重新配置和組合,尤其是政府要不斷完善已有制度安排并適時進行制度創新。
(一)加快城鄉二元社會結構解構步伐,促使社會資源的有序流動
城鄉對立二元結構是影響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體制矛盾。這個矛盾主要體現為資源配置和流動的失衡性和偏向性。政府通過一系列政治制度供給和政策出臺,給予城市和工業分割、占據資源的“相對比較優勢”,即社會資源存量及增量的流動和分配偏向于城市和工業。這就相對剝奪了鄉村社會發展的可利用資源,其中包括鄉村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中國社會穩定和發展的潛在最大危險是增長收益得不到普遍分享,特別是廣袤的鄉村被排除在獲益之外。當前,農村人口流動最大的特征是促使鄉村社會發展的核心要素,譬如年齡、知識、資本、能力以及市場等更多的表現為一種鄉村流往城市的單向性,而這又導致鄉村社會發展資源的更為稀缺性。在資源不可回流的情況下,傳統的鄉村結構在不斷“復制”而導致鄉村出現調蔽,鄉村有效治理成本加大。鄉村社會發展的相對弱勢,使得政府應通過傾斜性制度供給來不斷加以彌合。對此,首先政府應對破解二元社會結構不斷“催化”以求“加速”。目前,我國二元結構的解構,無論在理論界還是政策界,均成定說。政府應加大力度促使二元結構盡快解構,為鄉村有效治理提供制度環境。這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戶籍制度,改革的導向就是要建立城鄉一體的市民制度。
(二)加快鄉村農地流轉制度建立健全,促使農地的“規模經營”
當前,影響鄉村有效治理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鄉村農地配置并未由于農村人口流動而促成“規模經營”,反而出現大量農地的擱荒、撂荒等現象。究其原委,從經濟學角度講,其中不乏有我國人地關系高度緊張而導致農地生產意義的萎縮和退化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國農地流轉制度的缺失和低效。在中國,農地的高產主要是通過對單位土地不斷追加勞動力要素投資而獲取的,并非是通過資本、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的投入。誠如美國學者德珀金斯認為:在中國農業發展中,“造成單產提高的主要動力是人口的增加”。中國農村土地生產率不斷提高的背后卻隱藏著邊際農業勞動生產率逐步下降,農業有增長卻無發展的“農業內卷化”將影響農村結構變遷和鄉村社會治理。因此,政府應該加速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一是要加快土地流轉的立法。應盡快制定和出臺農村土地流轉的法律法規,對于農民土地權利的界定、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補償標準及收益分配、土地流轉的管理、土地糾紛的處理等基層難以解決的問題,通過調查研究后加以規定,使農村土地流轉納入法制化軌道。二是大力培育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鄉鎮可以依托經管站建立土地中介組織,負責土地流轉的管理及中介,包括土地流轉規劃、收集土地供求信息;進行項目推介,規范土地流轉程序,指導辦理土地流轉手續,協調處理各方關系,搞好土地流轉的服務。三是準確定位鄉村組織在推進土地流轉中的角色。加強管理和搞好服務,包括土地流轉的資格審查、合同簽證等工作,為土地流轉提供信息、中介、協調等服務。
(三)加快鄉村政治、經濟、文化等組織建設,增強農民參與鄉村治理效能
在現代民主法治社會中,社會組織是每個社會成員權利維護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途徑。美國著名政治學家塞謬爾?亨廷頓指出:“組織是通往政治權力之路,也是穩定的基礎,因而也是政治自由的前提。公民有組織地參與政治是現代社會政治發展的一個趨向?!盵4]故可知,組織是一個群體權利的保障,它可以提高群體在社會規則中的談判地位,強化農民與政府、社會的對話權能。而且鄉村公民通過組織可以獲取政治參與意識和能力、提高經濟技能和塑造現代文明規范。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和支持農民創建和參與組織,這樣的組織可以是政治層面的、也可是經濟層面的,亦可是文化層面的,最大限度地把農民組織起來。通過組織,使農民擁有實現權利的組織載體,這不僅可以增強其作為一個社會群體主張權利的“話語權”,也可以在“鄉政”和“村治”之間架構有效的溝通渠道。國內學者何慧麗教授在河南蘭考進行的鄉村建設實驗中積極創新農村文化組織并取得一定成績,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組織提升農民現代性的效能。
四、小結
毫無疑問,在現代化進程中,農村人口會進一步向城市集中,城鄉差別會有所擴大,鄉村的“相對被剝奪地位”也不可能很快改變。但城市的發展不能以鄉村的衰敗為代價,中國的發展除了城市突破以外,還必須有“綠色的崛起”,即鄉村的發展和穩定。
參考文獻:
[1]徐勇.掙脫土地束縛之后的鄉村困境及應對――農村人口流動與鄉村治理的一項相關性分析[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0(2).
【中圖分類號】F32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0351(2012)04—0092—05
2009年,中央在大力推行城鎮化建設的背景下,提出要建設農村新型社區。新型農村社區,不同于單純的農村人口聚居,它是在我國城鎮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所提出的以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為目的,實現集約化經營為主導,以移民搬遷和住房建設為契機的農村生產、生活方式和基層治理模式的一次徹底的變革。在這次變革中,成都和濟寧兩地做了有益的探索。借鑒其經驗的同時,也可以看到,新社區建設不可避免會陷入如何處理新的社區生產、生活方式與原有農村基本的經濟、組織制度的關系的困境,而且自組織程度不高已成為社區建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面臨的挑戰
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城鄉統籌發展的基本目標之一,是實現城鄉公眾共同享有公共服務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現實的社會發展中,公共服務的供給卻在不同階段具有不同標準,基礎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和不同群體之間的差距逐步拉大,特別是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不均等,已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并已成為影響社會公平公正的焦點問題之一。[1]因此,統籌城鄉背景下的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探索,需要對基層公共服務供給問題及基本路徑加以探討,以期找到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路徑。
政府必須履行好公共服務責任,這是當今社會的共識,也是現代政府應該履行的職能所在。然而,在現代社會生活中,人們的需求具有多樣性和無限性,而政府公共服務的能力則始終是有限的。在市場經濟下,政府只能提供市場經濟無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無力從市場上獲取的私人物品。這也是政府必須履行的公共服務責任。公共服務與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采取的政府行動。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鄉村社會已經發生巨大變化。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村莊形態的開放性。農民的活動空間已大大超越傳統的村莊地域界限,村莊間的流動與土地的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是鄉村呈現出一個信息開放、社會多元的狀態。二是人口遷徙的自由性。農村人口不再限于本鄉本土生產生活和從事農業生產或產業,而是大規模、高頻率地勞務輸出或者從事新的非農產業。三是生活方式的變化性。農村生活方式正在發生急劇變化,農民已不是從前那種千百年一成不變的小農形象,而是邊在田野上耕作,邊打手機的新式農民。四是村莊結構的異質性。農村社會的變化使傳統農村社會迅速解體,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發展及各種要素在道德、價值、情感方面不斷改變著舊有的傳統狀態。這些變化在帶來農村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問題,使得鄉村治理也陷入了困境。[2]
而與此同時,農村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呈下降趨勢,主要表現在村委會職能弱化。村委會對鄉村公共事務和公共設施建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小,大量基于鄉村內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處理的公共事務常陷于無組織依托的困境。農村有效資源大量流失。勞動力大量外流,常住人口減少,留守兒童、老人、婦女成為鄉村的主體;農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耕地減少,農村經濟基礎被不斷蠶食,發展缺乏動力;村集體經濟空殼化。2004年以來,隨著國家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的提出,農村的三提留五統籌、農林特產稅、農業稅相繼取消,村集體的機動地、集體林地等也都陸續承包到戶,雙層經營體制中的集體經濟部分逐漸消失。
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是我國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內涵之一,而城鎮化則是現代化的必經之路。在城鎮化進程中,具有傳統特征的農村政治文化也必將隨著農村社會的現代轉型而實現轉型。這種轉型,意味著農村“依附型”政治文化將逐漸轉變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現代的、民主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
一、我國農村政治文化的傳統性分析
中國傳統政治文化本質上屬于農耕文化,它萌芽于夏商周時期,定型于秦漢時期,貫穿于整個封建社會歷史的全過程,甚至在今天依然發揮著它的影響力,特別是在象征著傳統農業社會的農村地區,這種政治文化依然根深蒂固。
(一)王權主義
在中國傳統社會,王權是國家權力的核心,它控制和影響著社會的各個層面。王權的至高無上性和不受制約的性質,使得社會嚴格按照自上而下的等級制度進行排序,社會資源的分配也是按照等級地位的高低和權力的大小來進行的。在傳統農業社會,地位卑微的農民在社會資源分配中自然處于最不利的處境,他們不得不接受來自于上層階級的統治和剝削,同時也不自覺地形成了對政治權力的崇拜意識和依附觀念。在傳統政治結構下,這種權力崇拜和權力依附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的利益,從而成為千百年以來根植于中國農民內心深處的堅固的政治意識。近現代以來,中國先后進行了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政治結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權利狀況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中國正在朝著民主法治社會的目標邁進。但是,由于政治文化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特點,傳統政治文化中的權力崇拜和權力依附思想依然在我國農村社會普遍存在,影響和制約了農村民主政治文化的成長。
(二)宗法觀念
宗法觀念起源于家長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以家長為核心的家庭管理模式,同樣適用于家族、鄉里、郡縣以至于國家。在這種模式中,權力高度集中于一人身上,并且通過血緣或其它古老的形式得以傳承,而其他人必須接受和認同家長的權威。家長制的這種等級意識和人治傳統,就造成了中國傳統社會的宗法觀念。宗法觀念以儒家經典為依據,主張三綱五常,主張用傳統的倫理道德來統治整個社會,實現社會的和諧。長幼有序、貴賤有等,尊卑有別的思想,實際上繪制了一幅禮治的經緯圖。宗法觀念在以家族為基本構成單位的傳統社會是有重要意義的,它是統治階級進行社會治理的有效工具,對維護整個社會的秩序和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今天的農村社會,傳統倫理道德的繼承和發揚,對維護社會風氣和構建農村和諧社會而言,也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但是,家族式集權管理的模式卻是不適應當前我國農村民主政治發展要求的,因為它忽視甚至抹殺了農民個體的權利和自主意識;同時過分強調血緣關系也會導致農村政治生活中徇私舞弊和裙帶腐敗的產生,甚至會造就一些橫行鄉里的“村霸”行為。這些現象在我國部分農村地區的存在,不僅不利于農村民主政治的成長,還直接危害了農村社會的團結和穩定。因此,對傳統政治文化中的“宗法觀念”,必須秉持“揚棄”的態度,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三)平均主義
在生產力低下的中國傳統社會,平均主義是貧苦百姓最美好的政治理想,也是統治者鞏固其王權的政治策略。所謂“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統治者對社會期望的基本認識。因此,無論從百姓角度看,還是從統治者角度看,平均主義都是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一個突出表現。這反映了人對于社會公平和公正的最基本期望。然而,對平均主義過分追求不可避免地導致“大鍋飯”現象和對個人利益的否定,這在今天注重生產效率的時代背景下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基本政治原則。因此,必須將“平均主義”的政治文化逐漸塑造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社會主義的政治文化。
二、城鎮化進程對農村政治文化的影響
(一)城鎮化對農村政治文化的積極影響
農村地區是我國傳統政治文化最堅固的陣地,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僅要求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求逐漸消除傳統政治文化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塑造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特征的政治文化。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至城市,接受了現代城市文化的熏陶,其根深蒂固的傳統政治觀念逐漸發生轉變,政治認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治行為也顯得更加理性。這些勞動力在返鄉之后,會對農村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發揮一定促進作用,加之農村自身現代化水平也有了一定提升,因此,現代政治觀念引入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共同促成了當前我國農村政治文化正在逐步實現現代轉型。概括來說,城鎮化進程主要在以下方面對農村政治文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1.增進了農村公民的權利意識。傳統政治文化中的“王權主義”思想留給中國農民的消極影響主要表現為根深蒂固的權力崇拜和權力依附意識,即在無條件服從權力的同時忽視了自己的利益訴求,并形成了對個人權力的盲目崇拜。這種觀念不僅不利于公民權利的維護,而且會助長農村政治生活中的不正之風。在城鎮化進程中,大量農民工外出打工,在參與城市生活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諸如拖欠工資等許多侵害自身權益的行為,在他們團結起來維護切身利益的過程中,實際上正是其公民權利意識不斷成長的過程。而公民權利意識的成長,是現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之一。
2.培養了農村公民的法制意識和規則意識。建設法制社會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基本目標之一。我國農民由于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加之長期以來農村法制教育水平低下等原因,造成了農民的法治觀念淡薄,缺乏規則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在城鎮化進程中,城鄉之間的人口流動和經濟往來加速,觀念和思想的交流融合也進一步加深。已經在城市地區成長起來的法治觀念也逐漸影響到了農村公民的思想意識,促使他們逐漸樹立起了尊重法律和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觀念,也使得農民的政治參與行為變得更加理性和克制,這對于農村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社會風氣的維護是非常有利的。
3.激發了農村公民的創新精神和注重效率的意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張“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而不再是傳統的“平均主義”、“大鍋飯”。農村公民在城鎮化進程中深度參與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培養和鍛煉了他們開拓進取、堅忍不拔和與時俱進的精神,同時也獲得了在社會生活中注重效率的基本認識。這一觀念的形成,使他們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生活的快節奏,也更加能夠積極有效地參與政治生活,并在政治生活中認同他人的才能。
(二)城鎮化進程對農村政治文化的消極影響
城鎮化進程為農村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帶來了契機,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影響。首先,城鎮化造成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至城市地區,給農村地區的政治文化建設帶來了主體缺失的根本性影響。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大量涌現,使農村地區喪失了政治文化建設的最活躍的生力軍,同時也造成了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其次,城鎮化進程中隨著城鄉交流的日益頻繁,城市中流行于一小部分人的腐朽墮落的思想也隨之影響到了部分農村人口,特別是在城市打工的年輕人,從而對農村政治文化的健康成長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這些消極影響都是今后應當著重注意預防和消除的,但總體來說,城鎮化給農村政治文化帶來的更多是積極和正面的影響,我們應當進行客觀全面的評價。
三、農村政治文化現代轉型的路徑思考
我國農村政治文化現代轉型的基本目標,是將傳統的依附型政治文化轉變為現代的、民主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在城鎮化進城中,要實現這一轉型,必須考慮到以下幾方面的路徑:
(一)完善農村政治參與機制,營造民主政治氛圍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國農村政治參與和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平臺,長期以來承擔著農村社會自我管理的功能。但由于在許多農村地區,政治參與的制度和實踐經常脫節,導致村民自治制度并未能普遍促成農村公民民主習慣的養成。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設,更重要的是,真正將村民自治制度下的政治參與落到實處,形成村民參與鄉村事務管理的民主政治氛圍,從而促進現代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
(二)加強學校教育,提高農村公民的政治認知水平
從現實情況來看,學校教育是當前我國農村政治社會化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農村公民政治認知水平的最有效的途徑。而政治認知水平的提高,是現代公民文化形成的基礎。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民的政治法律教育,特別是對青少年的學校教育,培養合格的社會主義公民。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教育的人員和資金投入,努力實現教育公平,促進農村教育現代化,為農村社會的現代轉型打造良好的基礎。
(三)對傳統政治文化進行合理“揚棄”,使其融入現代政治文明
我國傳統政治文化雖然整體上是一種“依附型”政治文化,與現代民主政治原則不相符,但在某些具體內容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現代價值,如對倫理道德和社會秩序的重視等。因此,在農村政治文化建設中,應當注重現代政治文化與傳統政治文化的適當結合,塑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民主法治的農村政治文化。
作者簡介:張莉,甘肅政法學院學院,講師,研究方向:政治學。
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是我國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內涵之一,而城鎮化則是現代化的必經之路。在城鎮化進程中,具有傳統特征的農村政治文化也必將隨著農村社會的現代轉型而實現轉型。這種轉型,意味著農村“依附型”政治文化將逐漸轉變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現代的、民主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
一、我國農村政治文化的傳統性分析
中國傳統政治文化本質上屬于農耕文化,它萌芽于夏商周時期,定型于秦漢時期,貫穿于整個封建社會歷史的全過程,甚至在今天依然發揮著它的影響力,特別是在象征著傳統農業社會的農村地區,這種政治文化依然根深蒂固。
(一)王權主義
在中國傳統社會,王權是國家權力的核心,它控制和影響著社會的各個層面。王權的至高無上性和不受制約的性質,使得社會嚴格按照自上而下的等級制度進行排序,社會資源的分配也是按照等級地位的高低和權力的大小來進行的。在傳統農業社會,地位卑微的農民在社會資源分配中自然處于最不利的處境,他們不得不接受來自于上層階級的統治和剝削,同時也不自覺地形成了對政治權力的崇拜意識和依附觀念。在傳統政治結構下,這種權力崇拜和權力依附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的利益,從而成為千百年以來根植于中國農民內心深處的堅固的政治意識。近現代以來,中國先后進行了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政治結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權利狀況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中國正在朝著民主法治社會的目標邁進。但是,由于政治文化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特點,傳統政治文化中的權力崇拜和權力依附思想依然在我國農村社會普遍存在,影響和制約了農村民主政治文化的成長。
(二)宗法觀念
宗法觀念起源于家長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以家長為核心的家庭管理模式,同樣適用于家族、鄉里、郡縣以至于國家。在這種模式中,權力高度集中于一人身上,并且通過血緣或其它古老的形式得以傳承,而其他人必須接受和認同家長的權威。家長制的這種等級意識和人治傳統,就造成了中國傳統社會的宗法觀念。宗法觀念以儒家經典為依據,主張三綱五常,主張用傳統的倫理道德來統治整個社會,實現社會的和諧。長幼有序、貴賤有等,尊卑有別的思想,實際上繪制了一幅禮治的經緯圖。宗法觀念在以家族為基本構成單位的傳統社會是有重要意義的,它是統治階級進行社會治理的有效工具,對維護整個社會的秩序和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今天的農村社會,傳統倫理道德的繼承和發揚,對維護社會風氣和構建農村和諧社會而言,也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但是,家族式集權管理的模式卻是不適應當前我國農村民主政治發展要求的,因為它忽視甚至抹殺了農民個體的權利和自主意識;同時過分強調血緣關系也會導致農村政治生活中徇私舞弊和裙帶腐敗的產生,甚至會造就一些橫行鄉里的“村霸”行為。這些現象在我國部分農村地區的存在,不僅不利于農村民主政治的成長,還直接危害了農村社會的團結和穩定。因此,對傳統政治文化中的“宗法觀念”,必須秉持“揚棄”的態度,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三)平均主義
在生產力低下的中國傳統社會,平均主義是貧苦百姓最美好的政治理想,也是統治者鞏固其王權的政治策略。所謂“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統治者對社會期望的基本認識。因此,無論從百姓角度看,還是從統治者角度看,平均主義都是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一個突出表現。這反映了人對于社會公平和公正的最基本期望。然而,對平均主義過分追求不可避免地導致“大鍋飯”現象和對個人利益的否定,這在今天注重生產效率的時代背景下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基本政治原則。因此,必須將“平均主義”的政治文化逐漸塑造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社會主義的政治文化。
二、城鎮化進程對農村政治文化的影響
(一)城鎮化對農村政治文化的積極影響
農村地區是我國傳統政治文化最堅固的陣地,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僅要求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求逐漸消除傳統政治文化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塑造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特征的政治文化。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至城市,接受了現代城市文化的熏陶,其根深蒂固的傳統政治觀念逐漸發生轉變,政治認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治行為也顯得更加理性。這些勞動力在返鄉之后,會對農村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發揮一定促進作用,加之農村自身現代化水平也有了一定提升,因此,現代政治觀念引入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共同促成了當前我國農村政治文化正在逐步實現現代轉型。概括來說,城鎮化進程主要在以下方面對農村政治文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3.激發了農村公民的創新精神和注重效率的意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張“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而不再是傳統的“平均主義”、“大鍋飯”。農村公民在城鎮化進程中深度參與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培養和鍛煉了他們開拓進取、堅忍不拔和與時俱進的精神,同時也獲得了在社會生活中注重效率的基本認識。這一觀念的形成,使他們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生活的快節奏,也更加能夠積極有效地參與政治生活,并在政治生活中認同他人的才能。
(二)城鎮化進程對農村政治文化的消極影響
城鎮化進程為農村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帶來了契機,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影響。首先,城鎮化造成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至城市地區,給農村地區的政治文化建設帶來了主體缺失的根本性影響。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大量涌現,使農村地區喪失了政治文化建設的最活躍的生力軍,同時也造成了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其次,城鎮化進程中隨著城鄉交流的日益頻繁,城市中流行于一小部分人的腐朽墮落的思想也隨之影響到了部分農村人口,特別是在城市打工的年輕人,從而對農村政治文化的健康成長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這些消極影響都是今后應當著重注意預防和消除的,但總體來說,城鎮化給農村政治文化帶來的更多是積極和正面的影響,我們應當進行客觀全面的評價。
三、農村政治文化現代轉型的路徑思考
我國農村政治文化現代轉型的基本目標,是將傳統的依附型政治文化轉變為現代的、民主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在城鎮化進城中,要實現這一轉型,必須考慮到以下幾方面的路徑:
(一)完善農村政治參與機制,營造民主政治氛圍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國農村政治參與和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平臺,長期以來承擔著農村社會自我管理的功能。但由于在許多農村地區,政治參與的制度和實踐經常脫節,導致村民自治制度并未能普遍促成農村公民民主習慣的養成。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設,更重要的是,真正將村民自治制度下的政治參與落到實處,形成村民參與鄉村事務管理的民主政治氛圍,從而促進現代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
(二)加強學校教育,提高農村公民的政治認知水平
從現實情況來看,學校教育是當前我國農村政治社會化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農村公民政治認知水平的最有效的途徑。而政治認知水平的提高,是現代公民文化形成的基礎。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民的政治法律教育,特別是對青少年的學校教育,培養合格的社會主義公民。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教育的人員和資金投入,努力實現教育公平,促進農村教育現代化,為農村社會的現代轉型打造良好的基礎。
(三)對傳統政治文化進行合理“揚棄”,使其融入現代政治文明
我國傳統政治文化雖然整體上是一種“依附型”政治文化,與現代民主政治原則不相符,但在某些具體內容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現代價值,如對倫理道德和社會秩序的重視等。因此,在農村政治文化建設中,應當注重現代政治文化與傳統政治文化的適當結合,塑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民主法治的農村政治文化。
〔中圖分類號〕K8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47-662X(2015)04-0125-04
民俗是群體的文化生活,是人們相互認知、理解的文化指令,它引導和規范人們最基本的生活方式。民俗源遠流長,與時俱進,是一種自發傳承與自然習得的過程。民俗作為一個歷史概念,它囊括了更多社會事象,在現代生活話語中已成為一個正面社會概念,得到生活中更多人的肯定,是一種可以積極利用的社會文化資源。①中國對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發起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運動和積極參與,在全國各省市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和評選,民俗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已成為國家所珍視的公共文化,②特別是傳統節日民俗受到重視,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和重陽節等都已成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規定為法定節日,成為建構新時代的文化價值體系的一部分。
在新農村建設中,建構農村和諧生活是政府“執政為民”的重要方式。民俗傳統已成為民眾普遍關注的對象,成為談論和討論的話題以及人們思考和探索的對象,得到學術精英和大眾媒介的關注和傳播,而具有了合法性與合理性的統一。
一
中國農村傳統文化內涵豐富,外延多樣,具有歷史的連續性和地域的差異性,在本質上都屬于農耕文化。它發生發展于農耕社會結構中,從古代到現代,很少發生嚴重的斷裂和巨大的變革,社會生產方式和存在形態是以農耕文明為基礎的生產和消費模式,農民以此認知和理解生活,構建觀念世界。農民生活在以儒家思想為主導的社會倫理秩序中,遵循“天不變,道亦不變”的觀念,生活方式比較單一。農村社會相對封閉,比較穩定,農民的價值觀有連續性和循環性,農民的社會價值體系也更保守,對傳統文化的保存也就更多、更完整、更系統。
中國農民文化觀念的特殊性通過各種生活表象體現出來,在歷史中不斷深化,體現出農民價值文化的獨特性,血緣宗法觀念、鄉土人情、勤儉持家、消閑自得等生活認知模式,是華夏民族從生成到養成逐漸積累起來,是農村社會亙古不變的價值理念。不同地方的“家庭價值觀”“家族主義”“鄉土觀念”等在日常生活中也略有差異,民諺“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月是故鄉明,人是故人親”等也包含了農民樸素的價值觀?!盎丶铱纯础薄鞍菁雷嫦取薄叭~落歸根”等觀念根植于人們的骨髓之中等,凡此種種都沉淀了一種“中國人”特有的文化精神。所謂中國人,不在于是否具有黃皮膚、黑頭發,而在于是否具有中國文化的內在品格,體現一種文化根性。
傳統文化強調和諧共進,將個人與社會,家與國統一起來,在遵循社會秩序的同時完善自我品格,以有益于社會和國家的發展。歷代先人各種“有意義的社會生活”在現代文明發掘中得到確認,就會成為民族特性的見證。在國際化背景下,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傳統民俗的價值和作用發揮也越來越為世界所認可和接納。中國人、中國結、唐裝、漢服、中餐等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一起走向世界。在追求現代化的社會運動中,各種民俗事象已成為人們感知和想象自身存在位置的有力依據。農村是民俗保存相對完整和系統的地方,它通過一套完整的儀式呈現出來,對不同個體來講,能在民俗儀式中感受到一種社會身份的認同。一個地域的民俗能基本反映當地民眾的生活方式、審美趣味和價值追求等。國家重視和保護優秀傳統文化,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社會發展觀和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
民俗節日是社會文化設置的時間單位,它以歷日和季節相互組成一套完整的循環系統,被賦予特殊的意義,穿插于日常生活,形成生命的自然節奏。這些特殊日子所具有的文化內涵,表現為人們相沿成習的各種活動,它不同于人們日常的歷日,在于它所內蘊的特殊價值。這些民俗節日對普通民眾的價值觀有積極的引導性和規范性作用。
二
改革開放的深入,農村社會發生巨大變化,農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會幸福指數明顯增加,農民安居樂業,農村社會面貌發生了根本性改變,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在現代社會轉型期,農村大量勞動力轉入城市,流動人口增加,社會治理難度加大。另外,市場經濟的擴大,現代傳媒的普及,多種社會價值觀相互交織,農村社會矛盾變得越來越復雜,基層行政干預不斷弱化,普通民眾缺少身份認同等問題日漸嚴重。由溫鐵軍提出的“三農問題”已深入人心,在他看來,中國歷來沒有純粹“農業”問題,它包括了農民權益問題、農村治理問題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在多數傳統農業地區,非正式社會制度、非規范契約等仍是維系農村社會發展和鄉村治理的重要文化基礎。溫鐵軍:《制約三農問題的兩個基本矛盾》,《戰略與管理》1996年第3期;溫鐵軍:《“三農”問題與制度變遷》,中國經濟出版社,2009年,第9、35頁。農村常住人口減少,農村的穩定性結構已悄然變化,年齡斷層明顯,農村倫理危機日趨嚴重,鄉土人情關系淡漠,取而代之的是利益原則,社會道德普遍下降,個人主義和重利主義已經成為普遍現象。
由于國家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許多社會矛盾日漸浮出水面,倫理崩潰、封建迷信流行、信仰危機等普遍性問題不斷發生,在本質上是新舊價值體系間的博弈?!叭r問題”是重建農村社會性價值體系的一項系統工程,它的有效解決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特別是對推動農村社會的持續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應星以“土地-治理-民情”的三重分析框架對“三農”問題給予新解釋,分析了農村在土地經營變革、治理方式轉型、農村民情結構等方面的喜與憂,應星:《“三農”問題新釋――中國農村改革歷程的三重分析框架》,《人文雜志》2014年第1期。對推進新農村建設做了很好探索。
另外一個現象是外出打工農民在逢年過節帶回經濟收入的同時也帶來了外面城市的新價值觀,和當地傳統價值觀之間容易發生沖突,造成了農村價值取向差異下多種矛盾間的相互交織。農村出現的子女虐待父母,迫使已經喪失了勞動力的父母衣食無著,逼迫父母致死的現象也屢有出現。陳柏峰:《農民價值觀的變遷對家庭關系的影響》,《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第1期。農村缺少統一的價值標準,社會約束力不強,傳統孝義與善良在當前農村社會價值多元化背景下不斷弱化,個人主義不因社會輿論的力量而有所收斂。另一方面,家里老人辛苦,但也傾向孩子外出打工,在提高經濟收入的同時,能優化下一代的生活平臺。隨著城鄉差距的不斷縮小,國家農村政策的引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等,農村社會在人口結構、生活方式、道德觀念等方面又悄然變化,特別是在各種民俗節日事象中表現的更為充分,體現出傳統優秀文化在引導和構建農村價值體系方面的積極作用,讓常年在外漂泊的人有一種身份的認同和道德的回歸。
春節即農歷新年,“回家過年”就成了傳統社會價值觀發生作用的重要表現。這一時期的主要活動有以血緣關系為基礎進行的家族祭祀和團拜,以及相互之間的訪親走友。這時候,一般民眾能感受到自己作為社會道德共同體中的一份子,在履行這種民俗中體驗到生命的歸屬,體悟到春節民俗對自己社會生命的重要性,它也是各種價值觀相互交流對話的領域,在喜悅的氛圍中能夠相互提升和完善。清明節是一個以上墳祭祖為主的民俗節日。一般景象是在清明前若干天,以血緣為基礎的家族單位,集體提盒挑擔去掃墓祭祖。在此過程中,普通民眾能夠在祭祖中體味生命中的感恩和奉獻,特別是對已逝祖先所表現出的虔誠拜祭,而體悟珍愛生命、孝悌傳家的真諦。清明節也是中華文化孝道的體現,是生命之流安身立命的基礎,為了子孫延續和“光宗耀祖”的事業而具有了人生希望和奮斗的動力。折下柏枝,插在門上,分享祭品等禮俗中所包含的文化意蘊,可以幫助人們凝聚生命力量,反思生命價值。中秋節被稱為團圓節。一般是晚輩送長輩月餅,寓意居家團圓,在一年中有承上啟下的功能。生命的完美不僅是軀體的康健,還有父母的慈愛和兒女的孝順,兄弟姐妹的團圓等,它構建了生命完美的存在形態,表達了中國人的理想和希望。這三個節日都體現出中國人對生命存在意義的重視。賀雪峰認為關注有限生命與無限意義層面的價值,可以稱為本體性價值,是關于人生存的最根本價值,是使人安身立命的基礎。有了對人本體性價值的追求,人在生活中就有了綱。賀雪峰:《農民價值觀的變遷及對鄉村治理的影響》,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13、19頁。這樣,人的生命感就會變得強烈而充滿期待。
節日民俗是一個民族文化精粹的集中展示,國家的節日民俗體系是反映國家和社會、政府和人民關系的重要指標。國家在節日制度中會考慮如何將民族文化融匯進去,以增強民族的認同機制。在中國悠久的歷史和博大的地域中,民俗節日表現出一脈相承的關系,在社會價值體系構建中具有恒定性和大眾性特點,有利于推動新農村建設中農民價值觀的現代建構。
認為中國的家是一個專業組織,家的大小依著事業大小而決定。關注有限生命于無限意義層面的價值可以稱為本體性價值,也就是關于人生存的意義,是人安生立命的基礎,如此,人生才可以綱舉目張。:《鄉土中國》,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25頁?,F代的年輕人認為農村社會已無法為他們提供事業發展的空間,選擇外出務工可能為后展提供一個較好的平臺,但對民俗傳統的認可與遵循則是保證他們生命根性的基礎。在村里居住和耕種的老人,由于經濟條件和傳統觀念的原因,不愿放棄任何可以耕種的土地,甚至是別人無力耕種的土地,潛在的表達了傳統價值觀的現代意義。外出務工者在春節、清明和中秋節等節日的歸來,也內在地包含了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揚。
三
中國是城鄉分治的二元社會結構模式,在一個相對分割的領域內,城市和農村的發展模式有很大差異,農村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價值觀也有很大差異。中國城市在不同程度上已進入到現代社會行列之中。廣大農村多停留在傳統社會,它們的構建是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關系,以地域為界限的村落群體,葉子:《從減負到發展――中國三農問題剖析》,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年,第7頁。它們在不同程度上阻礙著農村社會的現代化發展。社會交通便捷之后,人們積極外出,交往逐漸頻繁,外界的價值觀隨之進入農村社會。現代科技的發達,通訊設備的批量生產,電視、網絡信息迅速傳播,即使沒有外出的農民也能了解和接受外面社會的價值觀。因此,農村社會在一段時期內,將仍是多種價值觀之間的博弈交融。
農民進入城市,在城市和農村間建立聯系,會受到兩種價值觀的影響,舊觀念不可能在短期內自然退出自己的精神世界,它需要讓自己能融入城市社會生活,而新觀念不可能很快被接受和消化,它需要一段時間來認知、接受或是抵制、反抗。生活的事實是,他們多會自覺或是不自覺地改變自己的觀念,被城市或更為先進的價值觀所同化而順應歷史發展。在城市和農村價值觀的矛盾中,會讓更多的農民感到困惑和無奈,在傳統和現代之間難以做出真正的選擇,更多是入鄉隨俗。
從民俗發展歷程看,它在維系和構建民眾價值觀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近代中國人在追求獨立自強的道路上,從對民俗的否定性批判,到改革開放以來對民俗的肯定性認知,使它從文化負擔變為文化資源。民俗受到人們的尊重和珍視,它已成為人們感知、想象和確認自己社會身份的方式和依據。在追求現代化的社會運動中,作為廣大農村的社會共同體,需要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引導下,通過對未來社會民俗的憧憬,以感受和確認自己是時代的新人。在此過程中,我們能夠發現民俗的價值作用,對民俗的自覺認知和利用,是構建新農村農民社會價值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民俗事象的神圣性和嚴肅性,能夠強化人的精神能力,喚起并高揚人的主體意識,推動普通民眾共同文化心理結構的形成,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民俗不同于無所為的游戲活動,它有一套完整的結構形式,并將之演化為一種觀念性的儀式動作和過程,借助某種符號形式,向人們表達一種功利性愿望,并期待這種活動能對民眾的生活發生真正影響。民俗符號本身蘊涵著人類生命世界中的文化心理,它能有效緩解和建構民眾生活中的精神信仰。
春節、清明節和中秋節作為中國傳統民俗節日,它不是用以滿足人的某一個別需要,而是用來調節人與人、人與祖先、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間關系的一種途徑和方式??ㄎ鳡栒J為這種儀式“并不是用于實踐目的,不是為了在日常生活的需要方面來幫助人。它被指定用于更高的目的,用于大膽而冒險的事業。”[德]卡西爾:《人論》,甘陽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5年,第118頁。社會轉型時期,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之間的博弈不可避免,在矛盾中融合,在新舊價值體系中不斷調和。王先明認為革命與建設共生共存于鄉村社會的建設,它的主導方向在于整體的社會建設,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詮釋中國社會歷史和思想歷史。王先明:《歷史轉折與時代訴求》,《人文雜志》2014年第8期。在新農村建設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農村構建還需要時間,傳統民俗所內蘊的價值觀已深入人心,在價值觀選擇的十字路口,國家以傳統民俗文化中的價值精神對農民的引導和重塑也就顯得非常迫切。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