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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東盟的區內貿易
自1994年東盟自由貿易區計劃正式實施以來,在區內關稅減免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稱為《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是東盟自由貿易區的主要運行機制。CEPT產品包括四類,即列入清單產品、暫時例外產品、一般例外產品和敏感產品。)產品的加權平均關稅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屬于“CEPT列入清單”,其中92.7%商品的關稅在5%以下。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區內貿易總額為1595.91億美元(注:2000年泰國區內貿易的進出口值只包括頭9個月的數據。),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時,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比重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個百分點,年均增長2.19%。因此,從區內貿易比重來看,東盟區域貿易合作在擴大區內貿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當然,東盟區域貿易合作對各成員國的影響是不同的。馬來西亞和文萊的區內貿易比重有所下降,雖然文萊的區內貿易比重居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首位,但其區內貿易在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總量中的份額卻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萊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氣,變化起伏較大。而印尼、菲律賓和泰國的區內貿易比重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長率分別達6.67%、7.92%和4.79%,說明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設使區域內原先貿易保護程度比較高的國家加強了同區域內其他國家的貿易聯系,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擴大經濟規模,增強其出口產品在區域內的競爭力。
二、產業內貿易指標
對產業內貿易問題的經驗性和統計性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涉及經濟一體化對貿易專業化的影響,其代表人物有沃頓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薩(1966)、格魯伯和勞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們都建立了各自的測量指標。其中,格魯伯-勞艾德指標(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為止最具權威的產業內貿易測量指標,簡稱GL,其表達式如下:
附圖
其中,X[,ij]、M[,ij]分別代表i國j產業的出口額和進口額,如果i國j產業的貿易全部為產業間貿易,則GL[,ij]=0;如果i國j產業的貿易全部為產業內貿易,則GL[,ij]=1。因此,產業內貿易指標值在0-1間變動,GL[,ij]越接近1,說明產業內貿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則說明產業內貿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國所有產業的產業內貿易指標是各產業的產業內貿易比率的加權平均數,其表達式為:
附圖
表1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比重單位:%
附圖
注:此處的區域內貿易比重指一國或區域的區內貿易占該國或該區域總貿易的比例。2000年泰國只包括1-9月份的進出口數據。
資料來源:ASCUDatabase。
人們通常用一段時間內格魯伯-勞艾德指標的變化來說明產業內貿易的重要性,如伊瑪達(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薩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標對東盟產業內貿易進行研究。但是我們所要說明的是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調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該時期區內貿易的增加主要來源于產業內貿易還是凈貿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對相關概念作一介紹。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國的區內貿易的進出口總額,Xi、Mi分別指i國區內貿易的出口額和進口額。tti、nti和iiti分別是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而格魯伯-勞艾德指標并不能說明產業內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程度。另外,該指標還會引起誤導,因為,有時盡管產業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低,但是該指標仍然呈上升趨勢;同樣,有時該指標呈下降趨勢,盡管產業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較低,這是因為:
當iit[,i]>nt[,i]時,意味著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iit[,i]<Cnt[,i];類似地,當nti>iiti時,意味著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nt[,i]<Ciit[,i]。
產業內貿易和凈貿易的貢獻率表達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別是i國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Cnt[,i]和Ciit[,i]分別指nt[,i]和iit[,i]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GL[,i]指基期i國的格魯伯勞艾德指標。三、樣本的確定與數據來源
國際貿易的商品成千上萬,確定這些貿易中哪些屬于產業內貿易,哪些屬于產業間貿易,涉及到商品的分類和產業的定義問題。本研究根據HS編碼來劃分。(注:HS編碼全稱為協調商品名稱和編碼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簡稱協調制度,是一種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目錄,廣泛用于國際貿易有關各國和國際組織的征稅、統計、運輸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統、科學的國際貿易分類體系。HS編碼一位數為類,兩位數為章,二者分別有22類和99章。)一般說來,產業劃分的越細,產業內貿易指標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數據的影響,本文將按章,也就是HS編碼兩位數等級數據來劃分,然后再用加權平均法計算HS編碼一位數(類)和所有商品總體的產業內貿易指標及其對區內貿易的增長貢獻率。
本文對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產業內貿易進行實證分析,并將1993年作為基期。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產業內貿易進出口數據來源于ASCU數據庫。
四、實證研究結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計算了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的產業內貿易指標。
就東盟自由貿易區整體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增加了94%,其中產業內貿易提高了75%,產業間貿易提升了18%,換句話說,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的增加有近80%來源于產業內貿易。從部門看,在18類商品中,(注:本文將武器彈藥、雜項制品、藝術品和其他未分類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類商品。)除了動植物油脂類商品外,東盟自由貿易區其他17類商品的區內貿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機電音像設備和化工產品的區內貿易增幅最大,均超過一倍,分別達1.45倍和1.42倍。而就產業內貿易的貢獻率而言,除了植物產品、動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類商品的產業內貿易的貢獻率高于產業間貿易的貢獻率。
從東盟自由貿易區各國的具體情況看,除了文萊的區內貿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個國家的區內貿易額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其中,菲律賓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別達3.08倍和1.31倍。雖然文萊的區內貿易額有所下降,但其產業內貿易卻增加了近10%,其他5個國家的產業內貿易對擴大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都大于產業間貿易的貢獻率。
很顯然,東盟自由貿易區產業內貿易的實證研究結果說明東盟區域貿易合作有助于東盟產業內貿易的發展。產業內貿易在東盟區內貿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說明了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短期調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國家的預計??磥砟切馁Q易自由化會導致巨大的短期調整成本的生產者是言過其實了。各個東盟國家應對那些院外活動團體的說辭持審慎態度,不要為此而改變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產業內貿易在東盟區內貿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根據林德爾(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論”(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費偏好促進產業內貿易。自80年代開始,特別是80年代后期開始,東盟各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間,泰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最高,高達7.80%,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尼則分別為6.05%、7.48%和6.36%,菲律賓最低,為2.88%。隨著東盟各國經濟的發展,東盟的市場容量迅速擴充,需求越來越重疊,從而使東盟的產業內貿易比例越來越高。其次,東盟各國的工業化建設。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間,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的工業附加值年均增長率都達到兩位數,分別高達12.18%、11.74%和10.07%,新加坡為9.22%,菲律賓最低,為4.05%,可見東盟的工業生產能力大大提升了。隨著工業化進程的發展,東盟產業內部的分工就越細,異質產品的生產規模就越大,從而形成異質產品的供給市場,伴隨著需求結構的日益趨同性,東盟的產業內貿易增加了。第三,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設。隨著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東盟國家之間的關稅越來越低,到2001年東盟自由貿易區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單商品)的關稅低于5%,各國的貿易保護程度大大降低了。這促進了東盟區域資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資源從進口部分轉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產品更加多樣化,提高了產業的水平分工。根據巴拉薩和波溫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實證研究,產業內貿易與加入區域經濟組織呈正向關系,即組建區域經濟組織有助于區內貿易的產業內貿易的發展。最后是跨國公司的全球化戰略。跨國公司在東盟的投資主要有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國公司在該時期的投資主要是為了避免東盟國家的進口限制和壁壘;第二個時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尋求生產的低成本,并將東盟作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資主要是在消費類電子和電子配件。正是第二個時期的投資大大促進了東盟國家間的產業內貿易,這些產業內貿易主要是那些電子配件等中間產品。隨著跨國公司的發展,跨國公司的內部貿易(Intra-firmTrade,也稱公司內貿易)也不斷擴大,而在公司內貿易中相當部分屬于產業內貿易?,F以日本豐田汽車在東盟各國的投資為例,來說明跨國公司在東盟的投資有助于東盟區內貿易的產業內貿易(參見圖1)。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在東盟地區內展開產業內分工,把汽車零部件生產分布到各國,進行專業化生產,以發揮規模效應,而且根據東盟《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的規定,這些產品的區內貿易是享受關稅減免的。
附圖
圖1東盟汽車工廠:以豐田汽車為例
資料來源:Petri,P.(199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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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離岸服務外包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和業務流程外包。諾伊達經濟特區成立于1985年,占地面積125.45平方千米。近年來,諾伊達經濟特區憑借先天的語言(英語)優勢①,大力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并取得了卓越成就。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印度早在甘地執政時期就制訂了《計算機軟件出口、軟件發展培訓的政策》,此后陸續針對離岸服務外包產業又推出一系列的放寬措施。2005年5月,在考察了其他各國經濟特區的基礎上,印度國會又正式審議通過《經濟特區法案》。法案對經濟特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審批制度、準入標準、機構設置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規定,為經濟特區內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基礎。二是諾伊達經濟特區積極建立軟件技術園,為新進企業提供成功離岸外包的經驗、提供高效和可靠的服務。這些舉措吸引了IBM、富士通、LG、三星等大量的外資企業和大量的IT外包商,主要開展業務包括信息技術服務離岸外包、呼叫中心、研發外包、商務流程離岸外包。三是設立風險投資資金,主要針對軟件及信息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軟件進口關稅從100%降至零,服務外包企業的所得稅實行5免5減半。憑借這一系列的扶持措施,目前,印度諾伊達經濟特區業務流程外包服務行業一片欣欣向榮②。據統計,包含諾伊達經濟特區在內,印度攫取了全球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市場總額的一半以上,以及業務流程離岸外包市場總額的46%;另外,據印度全國軟件和服務企業協會估計,到2020年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和業務流程離岸外包的產值將雙雙增長近2倍,達到1750億美元。
(二)菲律賓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菲律賓作為東南亞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通過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經濟得到迅猛發展,其中業務流程外包規模僅次于印度,成為全球第二大業務流程離岸外包承接國??死俗杂筛蹍^作為菲律賓重要的一個自由貿易園區,其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十分成功。菲律賓克拉克自由港區成立于1992年,占地面積320平方公里,為促進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是為提高離岸服務外包人才的競爭力,愛爾蘭政府專門對克拉克自由港區進行撥款,設立面向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應用型人才培訓基金”,對不符合離岸服務外包公司錄用標準的應聘者發放培訓券,免收各種技能培訓費用,還承諾將通過培訓后達到就業要求的人員就業后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用來補充培訓基金③。二是克拉克自由港區對離岸服務外包業采取多項鼓勵政策,開展“國際服務業鼓勵計劃”,致力于信息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同時啟動“投資優先計劃”,將離岸服務外包業劃入優先發展產業范疇。其他鼓勵措施還包括:在克拉克自由港區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外資企業,前6年予以免稅,免稅期后可繼續享受只交5%的營業稅的特殊優惠待遇;自由港區內離岸服務外包企業還可免稅進口特殊設備及材料;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在當地購買貨物和服務免交12%的增值稅。三是菲律賓政府針對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業對數據安全性的需求特點,建立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及信息保密制度,用以增強離岸服務外包發包方的信心。比如菲律賓政府先是通過“共和國法令8293號”頒布《知識產權法》,緊接著又通過了《數據安全和隱私法》④,突出對知識產權、數據安全的重視。這無疑對增強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大有脾益。經過菲律賓政府及克拉克自由港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協會的共同努力,菲律賓在全球服務外包領域的知名度蒸蒸日上。目前,菲律賓已占有全球離岸外包市場份額的20%以上,僅次于印度。在呼叫中心方面,菲律賓已超過印度成為行業的領頭羊。
(三)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軟件和信息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發展起步于上世紀70年代,崛起時間為80年代后期,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迅猛發展,逐漸成長為全球離岸服務外包強國,其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外包。在發展信息技術離岸外包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在上世紀70年代初,在全球企業開始運用計算機系統開展業務,新興的離岸信息服務與需求市場開始在世界范圍內形成之際,香農自由貿易園區迅速抓住機遇,積極利用自身地理和語言優勢吸引全球軟件企業,并成功收獲大量美國軟件企業進駐,成為美國企業進入歐洲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的橋頭堡①;二是愛爾蘭政府通過向自由貿易園區內的香農開發公司投資,并與由香農開發公司簽訂100~130年的長期租賃合同,香農公司以較低租金取得建設用地,進而以低價轉租給自由貿易園區開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公司,使得自由貿易園區地價平穩又兼具競爭力;三是積極學習借鑒跨國公司入駐園區帶來的豐富培訓、管理等方面經驗,輔以政府多方面激勵機制,最終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信息外包產業逐漸發展起來。目前,受香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利好的國際號召力影響,大量跨國軟件公司進入愛爾蘭香農自由貿易園區,國內從信息技術離岸外包的企業也由1996年的390多家,急劇增加到到2014年的1000多家。愛爾蘭已經成為歐洲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之一。
(四)迪拜自由區離岸服務外包迪拜外包區(DubaiOutesourceZone,DOZ)于2004年宣布設立,是世界上第一個專注外包業的自由區,主要發展的是信息技術離岸服務外包。其成功經驗主要有:一是為促進離岸服務外包發展,迪拜通過皇室法令,從批準一家外資子公司的加入(48小時迅速完成審批)、簽發簽證(24小時)到確保新辦公室的冷水機是滿的(迪拜外包區大樓的管理者們負責裝修和布置辦公室)等各個方面,都給予了外包區廣泛授權。二是迪拜將低廉的勞動力和現代化基礎設施相結合,吸引到想把從呼叫中心到金融研發機構的信息技術密集型活動都外包出去的公司。外包區為外包提供商建立了覆蓋歐洲、亞洲、美洲及中東等的全球性外包業務網絡。同時啟動了一個為投資者而設的居住計劃,建設了各項活動、娛樂、休閑設施,為專家們提供各種居住及生活上的便利。三是迪拜外包區為吸引更多的外包企業,制訂了配套的設施服務和優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100%的免稅,暫定50年,包括企業所得稅、收入稅、關稅;100%的外國獨資;貨幣自由兌換;收入、利潤自由匯出;低廉的房產成本及法律支持;啟動當地人才市場建設、加快人才培訓;快速簡單簽證、便捷通關基礎設施、一個窗口業務服務等。
(五)韓國馬山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韓國于1970年設立馬山出口自由區,開始以傳統勞動力密集的加工制造業為主,在2000年之后逐漸增加貿易、物流、流通、信息處理、服務業等功能,后更名為馬山自由貿易園區,積極發展信息技術離岸外包、業務流程離岸外包以及知識流程離岸外包,現已成為韓國服務離岸外包業的聚集地。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為促進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發展,韓國廢除了財政經濟部的《關稅自由區法》,其內容被吸收、合并到產業資源部的《自由貿易園區法》之中,通過把性質相似的兩部法律合并,使復雜程序簡單化,通過將兩個區合并運行達到最佳效果;二是園區不進入韓國國內的商品不受海關監管,不涉及關稅,可以自由流通,投資自由;三是在政府管制放松背景下,馬山自由貿易園區由于受土地緊張等制約,積極推動園區產業結構升級,采取鼓勵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措施,如對涉及國外商務的高技術服務業實行免征七年所得稅的政策,遠遠優于制造業。截至目前,具有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占園區企業總數80%以上。
二、對中國的啟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當前,印度、菲律賓、愛爾蘭、迪拜、韓國等國家自由貿易園區積極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所取得的成功經驗,為中國的自由貿易園區開展離岸服務外包提供了重要參考模版。
(一)建立健全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相關法律法規目前,中國的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這不僅會造成外商擔憂,還會影響他們將業務外包轉移到自由貿易園區的決心。因此,中國應根據本國實際,借鑒國外自由貿易園區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在法律法規方面的成功經驗。首先,出臺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標準。受“重制造、輕服務”傳統觀念影響,中國一直存在服務價值不受重視現象,許多企業不得不把項目中的產品和服務合并報價、以產品收益彌補服務收益。因此,訂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行業標準,對于提高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標準化程度是一個契機。其次,構建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體系。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日益成為影響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一個關鍵制約因素,加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業的監管關鍵措施是逐步落實以下幾點:建立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評定體系、認證認可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等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體系建設,推動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安全的績效考核,開展服務外包信息安全認證評估,引導和支持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盡快建立健全內控機制等。再次,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信息安全方面進行專門立法,設立數據安全中心。目前,中國已有基本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框架體系,但在信息安全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不斷加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行業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護力度。例如,出臺配套的相關離岸服務外包產業信息安全法,用以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另外,還可以在自由貿易園區設立專門的“離岸服務外包數據中心”,確保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離岸服務數據安全等。
(二)提升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公共服務印度是第一個著手樹立品牌形象的離岸服務接包方,其獨特的品牌優勢為印度在國際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確立了地位。就中國而言,應大力提高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公共服務水平,打造“中國服務外包”國際品牌。首先,中國應借鑒印度成功經驗,在海外市場宣傳中樹立中國統一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品牌,宣傳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質量,通過各種會議、會展等場合宣傳、展示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形象;其次,積極籌建和完善自由貿易園區內具有領導和影響地位的離岸服務外包產業協會、組織,針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行業法律政策方面為政府提供有效建議,開展全球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營銷與品牌建設,協會應積極動員、組織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拓展國際離岸服務外包市場,積極展示中國離岸外包服務提供商適應國際市場的能力,重點發展在國際上代表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的領軍企業①,統一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信息,踴躍參與國際離岸服務外包行業貿易展等;再次,自由貿易園區離岸外包服務行業協會應代表中國離岸服務外包行業,就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標準、預期、趨勢及最佳慣例等內容對自由貿易園區內各接包公司進行培訓,遵循國際規范針對整個行業,定義關鍵性術語與定義,促進中國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與國際市場平滑接軌。
(三)加大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扶持力度政府應繼續完善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環境,提升對自由貿易園區離岸外包產業的扶持力度。根據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發展的成功經驗,國家應充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幫助自貿區離岸服務外包企業提升國際競爭力。首先,充分發揮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政策的促進作用,擴大政策覆蓋面,在自由貿易園區積極制定并拓寬最新的優惠政策涵蓋面,填補現有離岸服務外包產業推動體系的空白,延長政策時效,充分體現政策的普惠性。例如采取由貿易園區離岸服務外包產許可證的放寬政策、離岸服務外包服務軟(硬)件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如營業稅)的減免政策,對涉及國外商務的高技術離岸服務外包項目免征所得稅等。其次,加強重點領域的支持,服務外包產業重點發展領域指導目錄,拓展行業領域,推動從主要依靠低成本競爭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勝轉變,打造以可持續離岸外包服務交付優勢為內容的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核心競爭力②。再次,對自由貿易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單位開展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質認證等給予補助。例如對獲得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0000(IT服務管理)、SAS7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認證以及其他相關國際資質認證的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可按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
重商主義是保護貿易理論的早期學說,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托馬斯·孟在他的代表作《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一書中寫道:“對外貿易是增加我們的財富和現金的通常手段”(注:汪堯田:《國際貿易》,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217頁。),它積極主動地追求外貿順差。
資產階級保護貿易理論的第一個系統闡述者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弗里德里?!だ钏固?,他提出的“保護幼稚產業論”僅僅提倡保護本國的弱小產業,一旦這種弱小產業在政策保護下得到發展,成長到具有國際競爭能力時,就主張國家立即放棄保護政策,以利于國內資源的有效配制和產業競爭力的增強。
發展中國家借鑒李斯特的保護幼稚產業論和羅斯托的經濟起飛理論,提出了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相結合的貿易發展戰略,涌現出巴西、墨西哥、亞洲“四小龍”、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梢哉f,拉美和東南亞國家的崛起,是與積極利用外援、及時接納上游國家轉移過來的資金、技術和產業分不開的?!皣H貿易在發展中國家的歷史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注:[德]諾貝爾特·馮克:《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貿易性投資措施》,《國際商務》1995年第1期。)事實上,奉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大多是發達國家,如歐盟、加拿大和美國,但它們的外貿量卻是世界上最大的。如美國在1994年的進出口貿易額就高達12019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注:儲玉坤:《1994年世界貿易發展迅猛的原因及其前景》,《國際經貿探索》1995年第4期。)。
總之,形形的保護貿易理論無一是主張閉關鎖國的,這些理論都提倡積極主動的對外貿易。
二、保護貿易理論修正了自由貿易理論的不現實假定,發展了自由貿易理論
傳統的保護貿易理論主要有以李嘉圖為代表的比較利益論和以赫克歇爾與俄林為代表的要素稟賦理論。這兩種理論在解釋貿易的起因方面非常有說服力。但它們不能解釋現實中發生在發達國家間的產業間貿易和發生在跨國公司內部的公司內貿易,不能動態地解釋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利益的變化,忽略了貿易利益在貿易雙方的分配是否合理,等等。
保護貿易理論是以自由貿易理論批評者的身份出現的,是對自由貿易理論的補充和發展。這種發展主要表現為對傳統貿易理論假定前提的修正。
一般認為,傳統的自由貿易理論主要有以下幾個明確或隱含的假定(注:邁克爾·P·托達羅:《經濟發展與第三世界》,中國經濟出版社1992年版,第341頁。)(注:王小軍:《新貿易理論書評——新貿易理論與傳統貿易理論之比較》,《國際貿易問題》1996年第4期。):
1.各國生產要素在本質上保持不變,在國內可以自由流動,但在國際間則根本不能流動。
2.技術水平固定不變,可自由獲取,國際市場上消費者占主導地位。
3.規模收益不變,要素市場和產品市場都是完全競爭的,沒有不確定性。
4.政府在外貿中不起作用,因此國際貿易在相互競爭的小生產者之間展開。
5.各國貿易總是平衡的。
6.各國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保持不變,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相似。
由于上述假定前提的不現實性,因此出現了對上述假定進行修正后產生的各種保護貿易學說。
(一)保護幼稚產業論修正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中貿易各國都處于相似經濟發展水平的假定
保護貿易論的提出者李斯特批評古典貿易理論“沒有考慮到各個國家的性質以及他們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況”?!皟蓚€同樣具有高度文化的國家,要在彼此自由競爭下共同有利,只有當兩者在工業發展上處于大體上相等的地位時才能實現”,“在自由競爭下,一個一無保護的國家要想成為一個新興工業化國家已經沒有可能?!薄氨Wo制度是使落后國家在文化上取得與那個優勢國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保ㄗⅲ海鄣拢莞ダ锏吕锵!だ钏固兀骸墩谓洕鷮W的國民體系》,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李斯特提出的歷史發展階段論認為,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該采取不同的外貿政策,在工業化的中期階段,實施保護貿易可以迅速發展起本國的民族工業,但在民族工業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時,必須果斷地放棄保護。這實際上是對李嘉圖比較利益學說的發展和補充。
(二)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惡化說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貿易各國都可從貿易中對等獲益的修正
伊曼紐爾和普雷畢什關于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不斷惡化的論點得到了普遍的證實:
“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已越來越趨向惡化,自1980年起,初級產品貿易的平均價格下降一半,給發展中國家的初級產品出口收入造成了巨大損失,每年高達500億美元。1993年初級產品價格更是普遍下降,非燃料初級產品平均價格以美元計比1992年下降了3.5%左右,其中一些產品的價格已經下降到30年來的最低水平。”在世界商品貿易額和比重不斷減少、服務貿易額和比重不斷增加的今天,在運輸、保險、銀行、通訊和旅游等服務貿易領域,發展中國家更是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注:曾時:《試論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特點與理論基礎》,《世界經濟研究》1994年第6期。)。
“薩普斯福特根據從1962~1982年每年數據在二項回歸分析中估計,非燃料初級產品需求的價格彈性為-0.25”,“長期價格彈性可能比短期價格彈性低許多”。發展中國家更加外向型的全球政策轉變可能抑制農產品價格,因而惡化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其直接的收入效應可能很小,而通過國際收支約束加緊產生的間接效應可能會相當大,因而會全部抵消貿易自由化的預期益處?!保ㄗⅲ海塾ⅲ葸~克爾·布利尼:《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條件:關注的一個方面》,《經濟資料譯叢》1995年第3期。)
(三)凱恩斯主義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各國總處于貿易平衡狀態的修正
凱恩斯主義認為,凈出口屬于總需求的一部分,可以刺激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進口則會收縮國民經濟。因此,凱恩斯主義提倡國家干預國際貿易,大力推動出口,抑制進口,保持外貿順差。因此,凱恩斯主義又被叫作“新重商主義”。
正如??怂顾f,“造成英格蘭如此多的人在自由貿易方面喪失信心的主要問題是,舊的自由主義在巨大的失業面前無能為力,以及在積極的反失業計劃中使用進口限制作為要素的可能性。人們當然不得不把這條思路同凱恩斯的名字聯系在一起。就是這一點(幾乎僅僅這一點)導致凱恩斯放棄自由貿易的信念?!保ㄗⅲ海塾ⅲ葸~克爾·布利尼:《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條件:關注的一個方面》,《經濟資料譯叢》1995年第3期。)可見,當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時,失業和經濟衰退就必然導致政府的保護主義傾向。
(四)最優干預政策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市場完美無缺假定的修正
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是有大量的市場缺陷,其中主要是要素市場、扭曲的部門間工資差別、粘性工資與市場工資超過影子工資、分部門的最低工資和買方壟斷,等等。所有這些市場缺陷意味著需要保護。另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存在非經濟偏好(即發展新興工業),因此,由戈登、約翰遜、伯格沃蒂、斯瑞尼瓦薩等人提出了最優干預政策理論,認為當市場扭曲是由國外而非由國內因素所引起,當經濟目標屬于對外部門時,采取最優干預的保護貿易形式被認為是最優政策(注:[美]杰格迪什·伯格沃蒂:《自由貿易的新舊挑戰》,《經濟譯文》1994年第5期。)。
(五)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假定的修正
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貿易理論認為,建立在比較優勢理論上的古典貿易理論有一個重要的假定,即自由競爭、市場機制決定價格和規模收益不變。事實上現代許多工業具有規模收益遞增的特點,即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產品的單位成本呈現遞減趨勢。規模經濟的存在要求每個國家的幾家大壟斷公司各自生產少數幾種產品,而且每種產品應存在差異,以便在生產規模上取得收益遞增的好處(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德國的諾貝爾特·馮克指出:“傳統的外貿理論是建立在完全競爭這一假設之上的。而這種理論沒有考慮到目前世界經濟體制的一些根本特點。例如跨國公司和市場壟斷的存在,國內外市場的區別及信息的不暢通。而恰恰在一些領域里存在大量非關稅壁壘,不完全競爭是其中的主要標志。例如在汽車工業、鋼鐵工業和半導體工業就是如此。”(注:[德]諾貝爾特·馮克:《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貿易性投資措施》,《國際商務》1995年第1期。)
斯賓塞和布蘭德等人認為,某些工業,特別是高科技工業,處于不完全競爭情況,市場經濟失靈,需要政府干預。在這些行業中,少數大公司壟斷市場,形成寡頭壟斷,參與有效競爭,他們可以影響市場價格,他們擁有的市場力量可以獲取超額利潤轉向本國公司,從而有利于本國經濟的發展,并可取得外部經濟利益。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加以支持,比如政府可以對本國大公司給予補貼,從而使外國競爭對手推遲或停止投資與生產,使本國公司占領市場獲得超額利潤,其利潤大大超過政府補貼。不完全競爭前提下的國際貿易理論修正了古典與新古典的自由競爭貿易理論,明確提出國家干預貿易的必要性,修正了古典與新古典貿易理論反對國家干預貿易的主張。而且,事實上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已不同程度地實行了這種戰略。他們對某些戰略工業和貿易,特別是高科技工業,國家曾不同程度直接或間接地加以支持。例如對歐洲空中客車公司和美國波音公司的噴氣式飛機等制造業的支持,對日本重化工業和半導體工業的支持等。國家對這些工業的支持和保護可以稱為“保護高科技產業論”,是“保護幼稚產業論”的現代翻版(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六)企業內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市場運行具有完全效率假定的修正
自從科斯提出交易成本和企業理論以來,人們認識到市場運行經常受到各種各樣的阻礙。這樣,企業就有一種通過自身組織的巧妙安排來替代成本相對較高的市場來組織資源的內在傾向。表現在國際貿易方面,就是某些大型的跨國公司經常通過公司內貿易來降低關稅的支付的現象?!半m然有關公司內貿易的詳細、準確的統計很難獲得,但是一般都認為公司內貿易已經成為當今國際經濟活動中的普遍現象。……根據有關的研究報告估計,目前大約60~70%的世界貿易與跨國公司有關。2/5的國際貿易在公司內部進行。鄧寧發現在英國的子公司85%的進口和80%的出口屬于公司內貿易,而在彩色電視機制造業公司內貿易的比率高達40%。利柯魯(Lecraw)研究了日本在東南亞5國輕工業制品制造業的111家跨國公司的公司內貿易的情況,他發現這個比率高達79%?!薄罢y的國際貿易理論對公司內貿易這種非傳統的國際貿易交易形式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研究?!保ㄗⅲ褐靹傮w:《交易費用、時常效率與公司內貿易理論》,《經濟學動態》1997年第3期。)
(七)技術外溢和技術創新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技術固定不變和把技術作為外生變量假定的修正
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技術是固定不變的,而且是可以自由獲取的。但實際上,人類的生產技術是在生產活動中產生和發展的,并且獲取技術,特別是關鍵技術是需要花費高昂的費用的。
技術外溢理論認為貿易和技術外溢有可能將國民經濟的發展引入錯誤的方向,使貿易各方的長期發展速度都受到影響。技術創新的大幅度進展需要兩個必要條件,即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科研投資的鼓勵。(注:海聞:《國際貿易理論的新發展》,《經濟研究》1995年第7期。)
為了消除技術外溢對國民經濟的誤導和刺激技術創新,都需要國家干預貿易活動。
(八)國際競爭優勢論修正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比較優勢論
波特在調查研究了10個國家100家大工業的情況后指出,當前的貿易理論只能解釋為什么在國際競爭中一些國家的某些工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而另一些卻失敗了這一問題的部分原因。比如為什么日本在汽車工業、瑞士在精密儀器工業,以及美國在化學工業方面比別國生產率更高,更富于競爭力,用比較優勢理論不能完全解釋。(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波特認為,比較優勢并不一定是現實的國際競爭優勢。為了取得國際競爭優勢,政府可以通過補貼對工業競爭力加以影響;對教育的支持可以影響高級要素稟賦;對產品的規模、標準條例等的規定將影響產品的需求和供給;通過財政金融政策可影響工業及相關工業的供求與競爭狀況等等。
三、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實踐表明,保護貿易是他們事實上實行的貿易政策,是其實行工業化和保護本國經濟的重要手段
19世紀初,美國開始工業革命,為了抵御英國工業品的競爭,扶植國內工業的發展,美國不斷提高關稅。1816年關稅率為7.5~30%,1824年平均關稅率提高到40%,1825年又提高到45%。18世紀80年代,美國工業躍居世界首位,1900年美國在世界外貿總額中僅次于英國,居世界第2位(注:李湘等:《國際貿易教程》,上??茖W技術文獻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頁。)。
“歷史上,德國和美國的鋼鐵工業地位的上升(1880~1913)在相當程度上是由于德國和美國政府征收保護主義關稅所致……日本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也通過進口保護為鋼鐵工業的發展助了一臂之力……日本的汽車工業之所以發展到如今的水平,與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政府對其汽車市場的進口保護有著相當的關系……后來美國對大量的進口,也加強了對其汽車工業的保護。比如1978年對克萊斯勒公司的應急貸款曾使該公司免于破產;在政府支持下,該公司的生產效率也得到了提高。1981年,美國政府迫使日本政府和汽車生產企業以自愿出口限制與美國合作;1995年美日汽車摩擦升級,美國政府迫使日本政府進一步向美國汽車生產商開放市場。……在電子工業方面,日本政府的保護主義政策也一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以電視工業為例,日本的通商產業省曾把電視機以及與其相關的電子消費品作為發展出口的一個主要目標,進行保護,使之免于進口競爭;政府還允許七大電子企業在國內形成卡特爾式的聯合。此外,日本國內復雜的分銷系統也常常把國外電子產品排斥在外。”(注:羅丙志:《國際貿易中的政府行為與產業成長》,《國際貿易》1996年第3期。)
“事實上,沒有保護為國內市場生產的早期制造業而實現了工業化的國家和地區只有英國和香港?!保ㄗⅲ海勖溃菁s翰·威廉遜:《開放經濟與世界經濟》,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頁。)
目前,發達國家處于經濟“滯脹”的狀態,美國等發達國家隨著國際債務的不斷增加,又舉起了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大旗。
由上述可以看出,幾乎整個資本主義的國際貿易發展史就是一部貿易保護主義的歷史。
2005年4月18日,中國和澳大利亞簽署了關于正式啟動中澳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諒解備忘錄,這標志著中澳兩國建立雙邊自由貿易區的進程已進入實質階段。2006年9月,中澳啟動了第6輪談判,農產品貿易問題成為談判的焦點。中國與澳大利亞都是亞太地區的重要經濟體,在農產品貿易中有較強的互補性,澳大利亞主要向中國出口土地密集型的農產品:畜產品及糧食;中國主要出口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水產品、蔬菜、堅果及其他農產品。自1995年以來,兩國的農產品貿易額以每年8.8%的速度增長。中國是澳大利亞的第9大進口國,澳大利亞是中國農產品的第3大進口國。
一、中澳農產品自由貿易的障礙
(一)中澳農產品貿易逆差不斷擴大。從2000—2005年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狀況來看,中國從澳大利亞進口農產品金額在波動中上升,中國向澳大利亞出口農產品金額穩步增長,但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逆差在不斷擴大。中澳農產品貿易逆差的擴大,引起了兩國政府及農業問題研究者的關注,同時也會引起對中國農業及農產品生產者的擔憂,給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帶來較大壓力。
(二)中澳兩國存在農產品關稅壁壘。中國對大部分農產品都征收水平不等的關稅,加權平均稅率達13.5%,零關稅的農產品只占所有農產品總數的8.3%,最高稅率達65%。而澳大利亞對大部分農產品都實行零關稅,僅對小部分產品征收水平較低的關稅,加權平均稅率只有4.O%,零關稅的農產品占所有農產品總數的77.6%,最高稅率也只有5%。中澳建立自由貿易區后,兩國將逐漸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如果關稅削減為0,那么中國農產品平均削減13.5%,而澳大利亞農產品平均削減4.0%,顯然,中國的削減率大于澳大利亞的削減率。
二、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發展中國家農業的影響
(一)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對墨西哥農業的影響。北美自由貿易區對墨西哥經濟的推動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時也給墨經濟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在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后,墨農牧業遭受了沉重的打擊,而且隨著農產品關稅的進一步解除,這一狀況還將繼續惡化。美國卡耐基國際和平慈善基金會公布的報告指出,正當自由貿易倡導者為墨西哥北部出口加工區10年間創造75萬就業機會而歡呼的時候,享受高額補貼的美國農產品如潮水般涌入墨西哥,并在過去10年中導致130萬墨西哥農民破產,墨西哥農牧業占GDP的比重已由6.3%降至5.5%。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自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至今,墨西哥農作物種植面積縮減了400萬公頃,同期農業提供的就業機會減少了10%;1500萬農業人口,其中多數是年輕人,遷至城市或移民美國;農民人均收入也已下降至城市最低收入的30%,而且這一狀況正在隨著農產品關稅的進一步降低而惡化。另外,大量外資工廠的涌入對墨西哥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據美國TUFTS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墨西哥制造業產生的空氣污染程度比協定簽署前增加了兩倍,而政府并沒有按照原來的承諾提供足夠的環?;ㄍ顿Y。
(二)菲律賓農業貿易自由化的影響。菲律賓是發展中國家,農業占GDP總量達40%,農業就業占一半以上,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1995年,菲律賓加入WTO,政府承諾一系列農業自由化改革,包括降低關稅,消除數量配額,并規定了最低市場準入量。此外,政府還將通過促進花椰菜、切花等高附加值農產品生產,轉變生產結構。按照設想,通過農業自由化改革,每年將使農業附加值增加10.7億美元,新增農業就業機會50萬個,增加農業出口值6000萬美元,農業貿易收支平衡問題將由此得到改善。然而,隨后的農業自由化改革卻使菲律賓農業遭受了沉重的打擊。農業就業從1994年的1129萬人下降到2001年的1085萬人;農業出口并未實現大幅增長,而是徘徊不前,農產品進口額激增,農產品貿易從1993年的2.92億美元順差轉變為2002年的7.64億美元逆差,成為農產品凈進口國。受廉價進口產品的沖擊,玉米主產區的玉米種植受到重創;由于取消了最低市場準入量的限制,凍牛肉進口量在1993~1998年間增長了5倍,豬肉價格明顯下降,2002年較1995年每千克價格下降了30美分;實行雞肉進口許可證自由發放制度后,1999年雞肉進口量增長了20倍,國內相關產業遭受毀滅性打擊。菲律賓承諾蔬菜關稅為40%,實施稅率僅為7%,1999年進口鮮菜量為1萬千克,2002年激增到200萬千克。農業貿易自由化將菲律賓農業置于崩潰的邊緣。
(三)發展中國家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失誤的啟示。從理論上來看,貿易自由化有利于各國發揮其比較優勢,提高經濟增長率和福利水平,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發展中國家應從貿易自由化中獲取兩方面的利益,一是市場范圍擴大,貿易機會增加,從而促進本國的經濟增長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二是通過世界市場供給,消除農產品價格的波動。但現實中,由于發達國家傳統的貿易壁壘和國內支持依然存在,技術和環境壁壘等新的貿易壁壘日益強化,在農產品貿易中,發展中國家處于一種更加不利的地位。發展中國家在利用比較優勢調整其農業生產結構時,往往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如,菲律賓政府曾預計,實行貿易自由化后,將有35萬農民由種植糧食作物轉移到種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其實際收入會由此得以提高。但調查顯示,轉型需要較大成本,而絕大多數小農戶因不能獲得資金,面臨較大困難,有的只能被迫出租土地。厄瓜多爾及墨西哥的數據也證明了這第一點。據調查,人世以來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遭受國外技術性壁壘的影響,每年造成的損失達90億美元。發達國家在蔬菜、水果、畜產品、水產品等勞動力密集產品的進口中設置的品質、標準等技術壁壘、環境壁壘不斷加強,特殊保護措施和反傾銷訴訟的運用也日益增長,使中國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出口受阻,農業結構調整受到很大限制。三、在建立中澳自由貿易區中的對策
(一)逐漸消除兩國的貿易壁壘。首先,對農產品的關稅減讓要分階段、分產品進行。對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繼續保持一定范圍的配額,可根據中國國內市場的供求狀況逐步擴大配額,削減配額外關稅;對蔬菜、水果可根據其彈性大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關稅。其次,在新一輪農產品議題談判中,將技術壁壘納入談判議程,遵循國際通用的檢驗、檢疫標準,消除技術標準的分歧。從目前的WTO《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則來看,各國可制定不同的標準,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在非關稅壁壘中,技術貿易壁壘目前仍被WTO看作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則中指出,該協議對國家之間有關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別給予考慮,對成員方在國家技術法規的制定、批準與實施方面給予了高度的靈活性。在技術規定和標準方面,各國處在不同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上,顯然,澳大利亞的動植物檢驗、檢疫標準、食品與衛生標準要高于中國。目前,需要談判協調兩國執行統一的技術標準。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可能需要的技術與資金大大超過其能力,澳方應該在這一領域與中方加強合作,消除兩國間的技術壁壘。
【關鍵詞】自由貿易區;保稅區;轉變
世界經濟和諧貿易一體化發展的大成管理體系建立,關鍵在于從自由貿易走向和諧貿易。從國外自由貿易區發展過程中的模式特點來看,自由貿易區最早的雛形可以追溯到古代排尼基亞全盛時期,13~14世紀,法國、德意志的一些城市相繼開辟自由貿易區。真正意義的自由貿易區是1547年意大利的熱那亞灣。此后的400多年中,自由貿易區的數量和規模都是有限,主要的活動仍然停留在轉口貿易,即在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及其所屬的殖民地。據資料統計,這期間全世界共有26個國家設置了75個不同類型的自由貿易為主要內容的經濟特區,于1936年建立了美國境內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二次世界大戰后,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有很大的突破。到20世紀80年代末,全世界除大洋洲以外,自由貿易區分布在各大洲,亞洲25個國家和地區有161個,非洲14個國家有126個,歐洲17個國家有125個,美洲30個國家有217個。到了90年代,世界上已有各種類型的自由貿易區達900多個,其中2/3分布在發達國家。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自由貿易區呈現國際區域一體化發展趨勢。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自由貿易區的發展,不管是在數量上還是管理上都有很好的前景。
幾個世紀的發展,世界上設立自由貿易區的國家,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發展對外貿易、繁榮地方經濟和擴大就業等方面取得輝煌的成就。筆者通過美國對外貿易區,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等為例,來分析介紹世界自由貿易區的功能和作用。通過對漢堡港、鹿特丹港、安特衛普港的考察比較,進一步為我國自由貿易區發展提供借鑒。
1美國對外貿易區
二戰后相當一段時間里,美國經濟一直處在貿易持續順差的位置,對外貿易區的發展相當緩慢。20世紀60年代70年代初,出現貿易逆差,國內經濟出現低迷,就業壓力緊張。為了改變這個局面,到1980年,全美自由貿易區增加到77個,到1994年底,自由貿易區達285個,總數為484個。同時,管理和功能也日趨完善。
美國《對外貿易區法》(1934年),規定美國自由貿易區的主要功能是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和倉儲。1950年后,美國經濟日益繁榮,市場需求劇增,為國外商品進入帶來了便捷,同時允許提供商品展銷和加工制造。1980年后,各個貿易區先后允許用美國零部件與外國裝備為成品進入美國市場。
美國對外貿易區一個很鮮明的特色是:因地制宜的原則配置和完善自己的功能。紐約對外貿易區由于背靠美國國內遼闊的市場腹地,附近沒有合適的轉口國等原因,主要從事進口貿易和進口加工業務;邁阿密對外貿易區由于位于佛羅里達半島的最南端,因最佳貿易服務成本半徑內有多達30個國家的原因,主要從事轉口貿易和為轉口貿易配套的其他業務,貨物轉口量達65%以上。
2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
科隆擁有很好的地理優勢地位,位于巴拿馬運河的咽喉,靠近巴拿馬最大的港口克里斯托帕爾港。一方面,可以溝通太平洋和大西洋;另一方面又是北美與中南美洲的連接點,屬于世界上屈指可數的東西南北貨物集散地之一,也成為東方產品通往拉美各國市場的橋梁。
科隆自由貿易區一個突出的特點是有利地運用地理位置的優勢——世界航運中轉樞紐。大量的貨物在此地流轉,轉口貿易定位為主要業務。資金的大量流動也使科隆的金融業發達,外資銀行及分支機構密集。商品的展示,避免了客商遠涉重洋采購,節約了時間和費用。
3漢堡港、鹿特丹港、安特衛普港
漢堡港是歐洲經濟自由區的典型,被稱為“通往世界的門戶”漢堡自由港高效的管理手段值得研究,漢堡自由港對進出的船只和貨物給予最大限度的自由,提供自由和便捷的管理措施,貫穿于從貨物卸船、運輸、再裝運的整個過程中。這種自由和便捷程度,在世界上所有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中都是少見的。漢堡自由港轉口貿易帶動了金融、保險等第三產業的發展,使漢堡成為德國的金融中心之一,這說明自由港與城市的功能是互相促進的。
荷蘭鹿特丹港是世界最重要的貨物集散地之一,鹿特丹港的最大特點是儲、運、銷一體化,通過一些保稅倉庫和貨物分撥配送中心進行儲運和再加工,提高貨物的附加值,然后通過多種運輸方式將貨物運往荷蘭等歐洲國家。鹿特丹港擁有完善的海關設施、優惠的稅收政策,保稅倉庫區域內企業在海關允許下可進行任何層次加工。對集裝箱貨物的倉儲和配送來說,坐落在港區和各個工業區內的物流配送基地,可以為其提供最完善的各種增值服務。
安特衛普港是世界海運網絡的重要支點。按純國際運輸量計算,它是世界第四大港。安特衛普港具有領先于歐洲其他港口的貨物裝卸作業效率,擁有現代化的EDI信息控制與電子數據交換系統。港務局使用“安特衛普港信息控制系統(APICS)”,計劃、安排船舶抵離港和掌握國際海運危險品的申報。安特衛普港還實行一種叫做臨時存儲(Temporarystorage)的管理方式。這種海關臨時存儲區,也可以不設在港區內,只需要提前作簡易申報即可進行臨時存儲,而不必得到海關批準。經過海運到達的貨物,可以在海關指定位置暫時保存45天,而以其他方式進入的貨物,保存期為20天。
中國保稅區的發展還存在問題。我國保稅區,是我國海關管理的特殊區域,是我國借鑒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在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形成的新型的經濟開放區域,處在我國對外開放的前沿。我國最早設立的保稅區,是深圳市沙頭角保稅區,成立于1987年12月。到1994年底,我國已經建立了13家保稅區。到目前為止,我國一共建立了15家保稅區。
我國保稅區和國外的自由貿易區有相似之處,但更多的是與世界優秀自由貿易區的存在差距。世界自由貿易區伴隨著世界經濟特區的產生而產生。我國的保稅區是伴隨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直到深化階段才形成。前者主要目的是在不影響國內市場保護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獲取全球自由貿易給國家經濟帶來好處。我國保稅區主要是為了改善我國投資、建設的軟環境,最大限度地利用國外的資金、技術發展外向型經濟,充分發揮帶動效用,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在區域性質上,我國保稅區沒有明確的定性,行文規定不明,致使各部門認識不同一。沒有真正開放一線,監管手續繁瑣。在區域功能上,政策上的差異由于地理位置和操作手續的影響,難以形成規模。出口功能由于出口退稅政策的影響難以發揮作用;加工功能受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限制,貨物在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進出也制約了加工功能的發展;區內貿易公司不具備進出口權,制約保稅區的貿易功能;外貿經營權,進口貨物不可以零售也不利于保稅區的發展。世界自由貿易區通常由國家政府直接管理。機構的設立代表的是國家政府的權利,管理相當的權威,負責自由貿易區的宏觀經濟管理與協調,是一種相對弱化的管理體制。我國保稅區不僅有國家的宏觀管理,有存在地方政府的微觀調控。兩者條條框框的行政摩擦,使管理上很大的混亂和不經濟現象。
我國保稅區面臨的機遇與發展對策。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加強,生產組織方式發生重大的變化。物流、信息流、人員流動的速度加快,世界成為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各國相互聯系,合作與競爭的局面共存。隨著國際貿易深度的加強,一方面貿易不僅存在傳統模式,另一方面產業內貿易,產品內貿易與公司內貿易的發展,使得國際分工合作更加重要。跨國公司的發展在其中有不可磨滅的作用。各國通過控制自己的核心技術能力,借助各國的資源稟賦優勢,通過服務外包等方式將非核心業務外置,使得整個國際分工體系更加專業化。
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歐盟—加—墨自由貿易區的實現,亞太經濟一體化呼聲漸高,各國建立自由貿易區已經成為了一種新的國際經濟合作大成管理模式??萍几锩畈l展,各國經濟開始轉形,客觀推動我國保稅區尋找新的出路。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區是外界客觀環境和自身發展矛盾內因共同決定的。通過對國外先進的自由貿易區優秀經驗的借鑒,是我們避免走彎路或錯路的一個重要途徑:簡單,高效。
4因地制宜,合理功能拓展與定位,提升發展空間
世界各國自由貿易區的目標選擇與功能定位與所在國的地理位置、歷史發展、經濟地位、政治狀況等因素密切聯系。美國自由貿易區的因地制宜就是相當好的典范。我國可以自己斟酌自身特點進行定位。從保稅區進出口額完成的情況來看,上海外高橋、天津港、大連、
深圳福田保稅區已成為全國保稅區開展國際貿易的主力。保稅倉儲功能在保稅倉庫內允許商品進行再包裝、分級、挑選、抽樣、混合、處理等商業性加工,實現商品倉儲自動化,配送高效化。張家港保稅區、廈門象嶼保稅區、沙頭角保稅區、汕頭保稅區等適合都以保稅倉儲為主,我國政府機構可以通過進一步突出他們的優勢,提供更加先進的物流系統。
5明確方向,整合資源,階段性提升深化改革
國際自由貿易區有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港、自由轉運區、自由貿易特區、出口加工區等多種形態。各種形態的規模不同,政策和開放程度也有差異。發達國家的自由貿易區在繼續經營貿易的前提下,日益注重加工制造業,傳統業務也開始注入新活力,加入更多的科技因素,朝資本密集型工業發展。鑒于我國工業化和各項基本實際情況,可以突出加工,努力朝自由貿易區轉型邁出堅定的步伐。保稅區是制度創新的產物,法制體制的完善日益提上日程。通過整合各個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政策,監管和法制,作到平衡互補,實現從外延擴展到內涵深化的轉變。功能上確?;镜墓δ茼椖壳疤嵯?統一特殊監管區域的稅收政策。統一海關的監管模式、作業流程、操作規范和信息化管理系統,降低監管風險,進一步提高管理效能。提高保稅區的綜合配套改革,提高開放程度,使投資貿易便利。改革的途徑,可以實現跨越式發展,但轉型過程中注意操作的層次性,避免資源浪費。
6簡化手續,積聚優勢,加大執法力度
簡化海關管理手續,提高作業效率,規范作業流程。充分利用、吸納國內外的各種資源要素和積極因素,增強保稅區經濟實力和發展潛力。通過擴散把保稅區經濟中的優勢滲透到周邊地區及更大區域,從而帶動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產業間的關聯度,提高整個區域經濟的整體實力。最后,加強立法,對轉型后的運行規則給予明確的界定和限制,嚴格打擊不法行為和不法分子,營造信譽高,有效的中國自由貿易區。
全球經濟的迅速發展和我國保稅區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為我國自由貿易區的轉型提供了一個歷史的必然和現實的需要。我國發展保稅區的根本目標是為了改善我國投資的軟環境,特別是利用海關關稅的獨特條件,最大限度地利用國外資金、技術,發展外向型經濟。通過對國外先進貿易區和自由港的考察和研究,為我國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提供有利的借鑒。通過層次性的改革使我國逐漸在沿海、沿邊地區構件有所偏重,更加開放、更加自由的貿易區域,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成為真正的大成管理體系的中國自由貿易區。
參考文獻
隨著國際經濟的發展,貿易內涵從傳統的貨物貿易擴展到了服務貿易。特定的所得稅措施也能夠對服務貿易產生扭曲作用。但是,在國際層面上,所得稅的國際協調和貿易自由化是分別通過國際稅收協定和WTO來實現的。本文擬在探討所得稅與國際服務貿易之關系的基礎上,對現行模式進行初步的評析。
一、所得稅與國際服務貿易的關系
WTO框架下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界定了服務貿易的四種交易模式:(1)在一個成員境內將服務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員境內(跨境交付);(2)在一個成員境內,向其他成員在該成員境內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境外消費);(3)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其他成員境內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商業存在);(4)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其派往其他成員的自然人提供服務(自然人流動)。
所得稅措施能夠對上述服務產生影響,主要問題在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兩方面:
1、雙重征稅
在所得稅領域,多數國家普遍同時主張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這就產生了三種類型的雙重征稅:(1)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2)居民稅收管轄權和居民稅收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3)來源地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這些類型的雙重征稅在服務貿易中也會出現。比如:
(1)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乙國認定A銀行的利息收入為來源于乙國的所得,要予以征稅;而A銀行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該筆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國納稅。這樣,該筆利息就面臨雙重征稅。
(2)甲國A公司在乙國注冊成立一個子公司B提供服務。乙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采用注冊地標準,B公司為乙國居民納稅人。甲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還采用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標準。如果B公司的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國,則B公司同時也是甲國的居民公司。這樣,B公司的境內外全部所得要同時向甲國和乙國納稅。
(3)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將貸款交給其在丙國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擔和支付。如果乙國對利息的來源認定標準為借款人為居民的所在地,丙國采用常設機構標準,則A銀行的該筆利息要同時被乙、丙兩國主張來源地管轄權從而被雙重征稅。
2、稅收歧視
一國給予外國服務提供者市場準入時,仍可通過所得稅措施歧視外國服務提供者。
比如,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的A公司在乙國設有一個分公司B,B的營業利潤要在乙國繳納所得稅。如果乙國對B營業利潤的征稅要比從事相同業務的本國居民公司更重時,就產生了稅收歧視。
再比如,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根據乙國法律,B公司從乙國銀行取得同等條件貸款并支付利息時,該筆利息是可以從B公司應稅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國法律不允許B公司將支付給甲國A銀行的利息從應稅所得中扣除,就對甲國A銀行產生了歧視,會影響乙國公司尋求甲國銀行的貸款服務。
因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會構成服務貿易自由的壁壘。
二、消除所得稅貿易壁壘的國際機制
盡管自由貿易理論倡導消除貿易壁壘,但現實中許多國家仍對國際貿易施加限制。因此,貿易壁壘的消除需要國際機制。就服務貿易來講,消除所得稅壁壘的國際機制主要是由WTO體制和國際稅收協定提供的。
1、WTO體制
對于服務貿易面臨的所得稅壁壘,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對服務提供者的稅收歧視。GATS第17條是關于國民待遇的規定,要求WTO成員在承諾開放的部門,應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不低于本國相同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歧視,陛所得稅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國民待遇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原則,屬于具體承諾的范圍。如果一個成員沒有把有關服務部門列入承諾表,則該成員就沒有在該服務部門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國民待遇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該成員對未列入承諾表的外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的市場準入并采取歧視性所得稅措施,并不違反GATS義務。
因此,GATS的國民待遇對稅收歧視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沒有消除雙重征稅的機制,這就需要國際稅收協定發揮作用。
2、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具有消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作用。
(1)雙重征稅
國際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主要解決兩個居民管轄權的重疊以及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對于兩個居民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的做法是確定由一國來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而另一國的居民稅收管轄權則轉化為對“非居民”的征稅權②。此時仍存在雙重征稅,但可通過消除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機制來解決。
對于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首先在締約國之間劃分征稅權,如果征稅權劃歸居住國或來源地國單獨享有,就從根本上消除了雙重征稅;如果征稅權劃歸兩國共享,則對來源地管轄權進行適當限制,并由居住國采取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上述機制可以消除服務貿易所面臨的雙重征稅。
一國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國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時,首先要看商業存在是否構成常設機構。根據GATS第28條之定義,商業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業機構,包括法人、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根據OECD范本第5條和第7條之規定,如果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成員的獨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務,它們并不構成常設機構,另一成員不能對該服務提供者的所得征稅,從而避免了雙重征稅;如果是通過分公司提供服務,則分公司構成常設機構,但另一成員只能對可歸屬于常設機構的所得征稅,此時居住國應采用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如果服務貿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取得的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當地繳納預提稅時,這也會面臨雙重征稅問題。國際稅收協定的解決方法是:限制來源國的預提稅稅率,同時居住國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動也會產生雙重征稅問題。當自然人流動取得獨立勞務所得時(比如律師、會計師提供服務的所得),根據第7條常設機構原則處理;對于受雇勞務所得,也有相應地消除雙重征稅的措施。
(2)稅收歧視
國際稅收協定中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要求締約國一方的人在締約國另一方負擔的納稅義務,不比締約國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況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條為例,該條規定了國籍無差別、常設機構無差別、扣除無差別和資本無差別等方面的內容:
國籍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的稅收,不應比締約國另一方國民在相同情況下的負擔更重;常設機構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的稅負,不應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該另一國企業;扣除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在確定該企業的納稅所得時,應與在同樣情況下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資本無差別指締約國另一方居民所擁有或控制的締約國一方企業的稅負,不應比該締約國一方同類企業更重。
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的意義在于:對于WTO的成員來講,稅收協定中無差別待遇的適用不以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是否屬于東道國服務貿易承諾表開放的行業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務不在承諾表之列,也應適用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
因此,就前面所舉的例子而言,一國服務提供者在另一國設立分公司提供服務時,常設機構無差別能夠使得分公司的稅負不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東道國企業;扣除無差別則能夠保證締約國一方企業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夠與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
三、現行機制評價
從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稅壁壘方面,GATS和國際稅收協定都發揮著各自的作用。事實上,國際稅收協定的職能與WTO倡導的自由貿易是相吻合的。不過,GATS不具有消除雙重征稅的功能,消除稅收歧視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稅壁壘仍然是國際稅收協定發揮著主要作用。但是,這一體制存在著下列問題:
1、GATS的非歧視原則不能有效消除稅收歧視
GATT/WTO的實踐表明,非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對于消除貨物貿易壁壘具有重要意義。GATS也有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的規定。
GATS第2條規定,各成員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給予任何其他國家相同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與GATS的國民待遇屬于WTO的具體承諾不同,最惠國待遇是WTO成員普遍遵守的義務,不受WTO成員具體承諾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WTO成員對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市場準入,即使該類服務并非具體承諾表中承諾開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國待遇義務。
但是,GATS第14條(e)款規定,與最惠國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員之間的差別待遇,如果是源于稅收協定的規定就不是對最惠國待遇的違反。也就是說,如果有甲、乙兩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都在丙國提供服務,假如根據甲丙和乙丙之間的稅收協定,甲乙的服務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別,丙并不因此違反最惠國待遇。這意味著最惠國待遇不適用于所得稅待遇,一國通過雙邊稅收協定在不同成員之間實施所得稅差別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顯然,這與WTO體制追求的多邊自由貿易體制是不匹配的。至于國民待遇,GATS第14條(d)款規定,與國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稅差別措施,只要差別待遇是為了保證對其他成員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課征所得稅,就不構成對國民待遇義務的違背。根據該條款的注釋,如果稅收差別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稅負差異等因素產生的,也不違反國民待遇。
2、稅收協定對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消除也不徹底
(1)雙重征稅
稅收協定的主要職能是消除雙重征稅,但其適用仍需要締約國國內法的配合。即使稅收協定規定了免稅法或抵免法,在適用居住國國內法時,仍然可能存在雙重征稅問題。比如,居住國采用限額免稅法,當居住國的稅率低于來源地國稅率時,居民納稅人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就不能得到全額抵免,因為此時抵免限額小于其在來源地國實際繳納的稅額。這意味著居民納稅人的境外所得所面臨的雙重征稅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稅收協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雙重征稅,而不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按照OECD的定義,法律性雙重征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收同一或類似種類的稅。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雙重征稅都屬于法律性雙重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屬于不同納稅人的來源于同一稅源的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典型表現形式為:對公司利潤征稅,又對從稅后利潤中分配的股息在股東環節征稅。對于經濟性雙重征稅,有的國家有消除機制,但有的國家認為沒有必要消除。OECD則認為,如果國內法不予以緩解,那么在國際上也不必予以緩解。因此,稅收協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的機制。
(2)稅收歧視
稅收協定無差別待遇的適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劃分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納稅義務是不同的,而稅收無差別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況進行比較,這意味著非居民通常不能在來源地國主張給予當地居民的全部優惠。OECD范本第24條第3款第2句就規定,常設機構無差別不應理解為,締約國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負擔給予本國居民的任何扣除、優惠和減免也必須給予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視待遇原則只適用于對來源地所得的歧視,不適用于居住國對本國居民境外所得的稅收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一國居民有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稅負比應稅所得相同但所得只來自于境內所得的居民更重時,稅收協定是不予以管轄的。前面提到的限額抵免就反映了這一問題。
再者,經濟性雙重征稅所導致的稅收歧視也不在稅收協定管轄之列。比如,一些國家雖然有減輕居民股東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優惠,但不給予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外國股東。由于支付給外國股東的股息所繳納的預提稅是對毛收入的征稅,而國內股東獲得股息一般是以凈所得繳納所得稅,外國股東的股息稅負要高于境內股東。
3、WTO和稅收協定都無法解決多邊的稅收問題
(1)稅收協定
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但跨國公司的經營是多國背景的,這就產生了下列問題:
首先,雙邊稅收協定難以解決來源地管轄權重疊產生的雙重征稅。雙邊稅收協定適用于締約國一方或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因此,對于前面所舉的兩個來源地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例子,由于A銀行不是乙國和丙國的居民,就無法適用乙、丙兩國間的稅收協定來消除兩個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除非甲、乙兩國稅收協定約定乙國放棄來源地管轄權。但是,稅收協定一般缺少這樣的安排。
其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多邊范圍的避稅問題。在一國存在廣泛的稅收協定網絡時,也能夠為跨國避稅提供空間,稅收協定濫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盡管一國可以采取反避稅措施,但對因此可能造成的資本外流的擔心會限制一國采取反避稅措施。
再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稅收競爭問題。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各國可能會競相給予稅收優惠措施,由此可能產生稅收競爭問題(taxcompetition)。但是,稅收協定無法解決這一問題,因為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并不限制締約國給予非居民更多優惠的做法。此外,雙邊稅收協定無法約束第三國優惠措施的給予。況且出于吸引外資和擔心資本外流的考慮,一國一般不會在稅收協定中約束自己的稅收政策。
(2)WTO
WTO是一個貿易組織,WTO規則中并沒有限制或約束其成員所得稅稅基、稅率等的內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國稅收體制,因此,一國給予外國投資或服務提供者比國內更多的優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勵的。事實上,GATS的國民待遇關注的是外國服務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國相同的服務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國民待遇”。此外,在GATS體制下,也沒有類似于貨物貿易的補貼制度來限制WTO成員對本國服務出口的稅收補貼。
四、結束語
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貿易、投資和稅收之間的界限也變得越來越模糊。一方面,對投資的歧視性所得稅措施會對國際服務貿易產生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各國競相采取稅收優惠也會對國際資本流動產生扭曲作用。
亞當·斯密最早提出“絕對優勢”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各國之間生產技術的絕對差別,各國應集中生產并出口其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進口不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后來,大衛·李嘉圖提出“比較優勢”貿易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各國生產技術的相對差別,每個國家應集中生產并出口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比較劣勢”的產品,從而獲得“比較利益”。
衡量各國產品的比較優勢一般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用產品的相對勞動生產率來衡量,即產品A的相對勞動生產率等于產品A的人均產量與其他產品的人均產量之比,產品的相對勞動生產率越高,比較優勢就越明顯;其二是用產品的相對成本來衡量,即產品A的相對生產成本等于產品A的單位生產成本與其他產品的單位成本之比,產品相對成本越低,比較優勢就越明顯。〔1〕
實際上,用以上兩種方法衡量各國貿易的比較優勢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在國際貿易理論中通常引入“顯示比較優勢系數”(RCA,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s)來衡量比較優勢?!?〕該系數定義為:i國k產品貿易量占i國貿易總量比重與世界k產品貿易量占世界總貿易量比重之比。如果該系數大于1,視為i國k產品具有“比較優勢”;若小于1,則視為具有“比較劣勢”。從動態觀點看,該系數上升,視為i國k產品具有動態“比較優勢”;若該系數下降,則視為動態“比較優勢”下降。
二.中國比較優勢的變化(1980~1994年)
表1列出了中國農業密集產品、資本密集產品、勞動密集產品、礦產密集產品共四類資源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的變化。計算樣本年分別為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和1994年。
表1中國不同資源密集產品顯示比較優勢
系數變化(1975~1994年)
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4年
進口
農業密集1.2232.0220.71951.2020.8639
資本密集1.3231.2151.4881.1411.170
勞動密集0.76170.90060.96361.0990.8996
礦產密集0.36330.13490.21330.35520.5710
出口
農業密集2.2581.6651.4911.2671.023
資本密集0.31740.35920.25570.54870.5358
勞動密集2.4813.2923.3233.0193.561
礦產密集0.74730.87281.2510.77680.5459
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1975~1985年數據使用IEDB估計數計算;1990年和1994年數據根據中國統計局數據計算。
1.進口
農業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經歷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的過程:1980年為2.022,1985年下降為0.7195,1990年又上升為1.202,1994年又下降為0.8639。資本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呈現上升、下降趨勢:1980年為1.215,1985年上升為1.488,1994年又下降為1.170。勞動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1980年為0.9006,1994年為0.8996。礦產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1980年為0.1349,1994年上升為0.5710。上述系數表明,中國農業資源、礦產資源、資本資源相對稀缺,不具有出口貿易比較優勢,理應利用進口貿易比較優勢。但從實際系數看,只有資本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系數超過單位1,而農業密集和礦產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系數均小于單位1,反映這一時期中國的農產品和礦產品仍實行“進口替代”戰略,采取“高度自給自足”模式,沒有充分發揮進口比較優勢。
2.出口
農業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呈不斷下降趨勢,1980為1.665,1994年為1.023,但仍具有比較優勢。安德森等人認為,一個國家越是缺乏耕地資源、經濟增長越迅速,其農業比較優勢下降速度就越快。〔3〕中國在糧食出口方面已不具有比較優勢,但在非糧食農產品(如水產品、畜產品、水果、蔬菜、煙草等)出口仍具比較優勢,從而導致整個農產品出口比較優勢系數在下降。勞動密集產品出口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其系數呈不斷上升趨勢,1980年為3.292,1994年為3.561。資本密集產品出口不具有比較優勢,這一系數1980年為0.3592,1994年為0.5358。礦產密集產品出口不具有比較優勢,這一系數1980年為0.8728,1985年上升為1.251,而后不斷下降,到1994年已降至為0.5459(見表1)。這表明,1980年以來,出口方面勞動密集型產品充分利用了比較優勢,農業密集產品也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資本和礦產密集產品已不具有出口比較優勢。
3.資源密集型產品比較優勢與我國資源稟賦狀況的關聯度
我國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勞動力供給人口占世界總量的1/4以上;耕地面積和水資源二大農業資源十分緊缺,均占世界總量的7%;煤炭資源和水電資源十分豐富,分別占世界總量的10.97%和13.22%,石油和天然氣資源十分貧乏,分別占世界總量的2.34%和1.20%;資本資源相對緊缺,國內投資額占世界總量的3.4%;技術資源供給嚴重不足,以表現一國技術創新和技術發明能力的國際專利數而言,中國僅占世界總數比重的0.27%。各國的自然稟賦是很難改變的,但是通過國際貿易可以改變獲取資源稟賦的能力,同樣可以形成自己的相對優勢。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中國需要國際出口和進口市場,只有出口更多的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更多的資本密集、農業密集、礦產密集產品,吸納更多的國際資本,引進更多的國際技術,才能獲得更多、更大的國際比較利益。
三.各類資源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的國際比較
表2計算了1990年和1994年中國、美國、日本和澳大利亞四國農業、勞動、資本、礦產資源密集產品貿易的顯示比較優勢系數;表3計算了1965至1994年期間日本、香港、南朝鮮、新加坡、臺灣、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顯示比較優勢系數。
表2中、美、日、澳四國顯示比較優勢系數
1990
澳大利亞中國日本美國
進口
農業密集0.54371.2021.6560.6146
資本密集1.1861.1410.54661.019
勞動密集0.94281.0990.78021.134
礦產密集0.49810.35522.1881.073
出口
農業密集2.2431.2670.09591.222
資本密集0.22200.54871.5701.196
勞動密集0.15103.0190.50260.4753
礦產密集2.2580.77680.12890.4339
1994
澳大利亞中國日本美國
進口
農業密集0.56180.86391.9500.5867
資本密集1.2371.1700.57581.050
勞動密集0.93500.89960.98361.122
礦產密集0.58050.57102.0270.9952
出口
農業密集2.6971.0230.08621.094
資本密集0.39430.53581.4881.197
勞動密集0.19873.5610.51140.5402
礦產密集2.8370.54590.17940.3535
Note: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RCA)isdefinedasacountry’ssectoralsharedividedbytheworldsectoralshare.
RCA[k][,i]=(T[k][,iw]/T[,m)/(T[k][,ww]/T[,ww])
subscriptirepresentsreportingcountryi
subscriptkrepresentscommodityk
subscriptwrepresentsworld
subscripttrepresentstotalofcommoditygroupofinterest
Trepresentstrade(eitherexportorimport)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表3東亞地區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顯示比較優勢系數變動
年份日本香港南朝鮮新加坡臺灣中國
19652.9827.1293.2070.75181.7112.475
19702.1416.7554.6630.71613.6692.502
19751.8546.9284.8530.83244.5692.481
19801.1766.6884.9580.92425.2403.292
19850.8205.2414.6980.61444.3133.323
19900.5063.7413.0600.61772.7563.019
19940.5113.3242.0380.44801.9483.56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1.進口
日本充分發揮了農業和礦產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其系數分別為1.950和2.027;美國充分利用了勞動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其系數分別為1.170和1.237。中國與其他國家相比,資本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系數為1.170,低于澳大利亞水平;農業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勢系數為0.8639,遠低于日本水平;礦產密集進口比較優勢系數為0.5710,遠低于日本水平。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中國在進口方面實行的“半保護”和“半開放”混合政策,大大限制了中國像日本那樣發揮進口緊缺資源方面的比較優勢。
2.出口
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比較優勢系數為3.561,遠高于與其他國家;農業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為1.023,略低于美國的1.094,大大低于澳大利亞的2.697;資本密集產品比較優勢系數為0.5358,低于日本的1.488和美國的1.197,略高于澳大利亞的0.3943;礦產密集產品出口比較優勢系數為0.5358,大大低于澳大利亞的2.837,略高于日本的0.1794、美國的0.3535。總的說來,80年代以來實行市場化改革和對外開放兩大政策,使得中國在出口方面發揮了勞動密集產品的比較優勢,出口額年平均增長率高達17%,可以視為成功地利用“比較優勢”戰略的國際范例。
3.未來中國仍將保持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勢系數
與日本和“四小龍”相比,1994年中國勞動密集產品出口比較優勢系數為3.56,低于1980年香港為6.688、南朝鮮為4.958、臺灣為5.240的水平。這表明,中國勞動密集產品還具有很大的增長潛力。與日本和“四小龍”所不同的是,中國不會出現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勢系數迅速上升和迅速下降的趨勢,這是因為日本和“四小龍”地域狹小,國內市場規模有限,產業結構變動迅速,勞動密集型產品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過渡較快,必然要將其勞動密集型產品向境外轉移。而中國則不需要跨國境轉移,僅是跨區域轉移,即從沿海地區向內陸地區擴散和轉移,從勞動力成本高的地區向勞動力成本低的地區擴散和轉移。這種東亞的“特例”,使得中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勢系數將是一個緩慢攀升的過程,而不會像日本和“四小龍”那樣出現這一系數過早下降的趨勢。
四.中國走向21世紀發展戰略的選擇
從建國以來,中國發展戰略大體經歷了3個階段:50年代的“趕超戰略”;60年代的“四化戰略”;80年代迄今的“翻番戰略”,或稱“轉型戰略”。
本文認為,中國走向21世紀的發展戰略應當選擇“比較優勢戰略”與“貿易自由化戰略”。提出這一戰略的基本依據是中國基本國情以及在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和比較劣勢。中國只有勞動力資源具有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而在農業資源、石油天然氣資源、主要礦產資源、資本資源和技術專利資源處于明顯的比較劣勢和競爭劣勢。當中國進入21世紀時,由于總人口規模將由12億人增長到2020年的15億以上,GDP總量將增長10倍,貿易總量將增長10多倍,因此人口增長與資源消耗、經濟增長與資源供給的矛盾將十分尖銳,中國不可能再像80年代那樣完全依賴國內資源來支撐巨大經濟規模并實現持續高速增長,特別是食物需求和資源消耗需求。這就決定中國必須立足國內,面向世界,在更大范圍內獲取更多的國際資源、國際資本、國際市場和國際技術,從而實現中國國家發展目標。
比較優勢戰略和貿易自由化戰略的內容是:基于中國各類重要資源在國際經濟與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和劣勢,選擇最大限度的發揮和利用中國的勞動力資源優勢,積極促進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長,適度進口中國長期相對緊缺的農業資源密集型產品(如糧食)、能源密集型產品(如石油、天然氣)、礦產密集型產品(如鐵礦砂),積極引進先進國外實用技術,大量吸收國際資本,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主動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過程。上述戰略的目標是:在下世紀初期(2020年)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經濟實體和貿易大國。這一戰略包括如下要點:
1.有效地開發和進口農業、能源、礦產資源
1994年日本和美國總人口數占世界總人口比重分別為2.2%和4.7%;日本農業密集產品進口量占世界總量的12.64%,成為第一大農產品進口國,美國為9.59%;美國礦產密集產品進口占世界總量的16.27%,成為世界第一大礦產品進口國,日本為13.13%;而中國農業密集產品占世界總量的2.38%,礦產密集產品僅占世界總量的1.57%。中國從國際市場獲得農業和礦產資源的比重大大低于美國和日本,也遠低于中國占世界總人口的比重。目前中國在進口糧食、石油制品、天然氣、化工原料、有色金屬礦等產品的顯示比較優勢系數均未達到單位1,未充分利用這些長期緊缺資源的進口比較優勢(見表4)。從長遠的國家利益來看,在這些緊缺資源產品上保持全面自給自足的成本是巨大的,無疑放棄了國際貿易所帶的互利互惠。中國大量進口農業密集、礦產密集產品是十分有利的,應當由目前“高度自給自足”型向“基本自給、適度進口、積極進口”型轉變。例如糧食凈進口率目前不足2%,短期指標應提高到5%,中期目標提高到10%,長期目標提高到10%以上?!?〕世界銀行也認為,如果中國努力實現糧食自給自足,從長遠看,既代價高昂又不能持久,而應突出中國所具有的相對優勢,利用較自由的農產品貿易作為經濟手段,促進高效益的國內生產。世行預測2020年中國糧食進口量約達到3,000~9,000萬噸,凈進口率為5~13%,僅相當于那時中國出口總額的1~2%;〔5〕石油凈進口率由以前的4.5%,逐步提高到長期的40%以上。〔6〕世界銀行建議,中國應實行能源消費結構多樣化戰略,適當進口石油和天然氣,減少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7〕同時應積極鼓勵國內廠商到海外投資農業(主要是糧食)基地、能源基地和礦產品基地。
2.有效地生產和出口豐裕資源密集產品,“以資源換資源”
中國農業資源十分多樣,有耕地面積9,497萬公頃,宜農荒地3,535萬公頃,宜林荒山荒地6,303萬公頃,可利用草地31,333萬公頃。此外,還有大面積的灘涂、淺海灘,亞熱帶地區達48萬平方公里。因此,應當形成多樣化農業生產格局與貿易格局。中國在糧食生產方面不具有比較優勢,但在生產非糧食的農產品方面具有比較優勢。例如1994年水果和蔬菜出口額達29.4億美元,顯示比較優勢系數為1.609;水產品出口額達23.2億美元,顯示比較優勢系數為1.763(見表4)。就中國的利益而言,出口更多的勞動密集產品如水果、蔬菜、水產品,進口較多的耕地密集產品如糧食是十分有利的。
中國又是一個多樣化的能源和礦產資源國家,在出口原煤方面具有競爭優勢。1994年煤炭及制品出口額為10.5億美元,顯示比較優勢系數為1.941,占世界出口市場的5.754%,煤炭出口量2,430萬噸,僅占全國煤炭生產總量的2%,有相當大的出口增長潛力。鉛、鋅和錫三大有色金屬出口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分別占世界出口市場的9.967%,6.993%和15.58%;水泥出口具有競爭優勢,占世界市場的5.081%(見表4),水泥出口量為452萬噸,僅占全國水泥生產總量的1.1%,也有很大的出口增長潛力。這表明中國有條件出口豐裕資源換取緊缺資源,以出口增長促進進口增長,以便緩解人口與資源的矛盾、經濟增長與資源供給的矛盾。
表4中國主要產品進出口占世界市場份額及顯示比較優勢系數
進口
年份占本國貿易占世界總顯示比較總值
總數比重(%)數比重(%)優勢系數1000美元
農產品
03水產品19900.19190.27480.1773102378
19940.50021.2030.4373578310
041小麥19904.04214.459.3272156528
19940.83087.2632.640960577
042水稻19900.02170.28570.184411594
19940.12232.3240.8448141488
044玉米19900.08910.45840.295847577
19940.00010.00190.0006179.0
045其它19900.00020.00710.0046122.0
谷物19940.00000.00650.0023104.0
05水果19900.15580.14420.093083137
和蔬菜19940.08920.15410.0560103212
06蔗糖19900.73012.9301.891389475
19940.38593.1261.136446160
074茶19900.01320.25510.16467091
19940.00160.08420.03061941
099食品19900.06970.48910.315737219
19940.05850.52530.190267709
112酒19900.01590.04350.02808532
19940.00900.04310.015610431
12煙草19900.24370.96770.6246130013
19940.02790.16890.061332343
22油料19900.03880.17900.115620725
19940.05390.46460.168862375
礦產品
28金屬19901.4061.8001.162750050
礦物19941.6364.7781.7361891629
32煤、焦19900.13900.31750.204974165
碳、煤球19940.03020.16180.058834934
331原油19900.79440.20430.1319423806
19941.3600.90380.32851573387
332石油19901.1750.63400.4092627015
產品19941.7842.3370.84952063082
341天燃19900.05090.08510.054927191
氣及制品19940.25620.82230.2988296305
351電力19900.21932.6571.715117020
19940.09302.2570.8203107572
51化學19902.8981.4160.91461546258
制品19942.2011.9820.7207254157
56化肥19904.87920.0512.942603133
19941.66513.714.9851925516
58塑料19902.8392.1181.3671514968
制品19944.6886.2172.2595421118
63木材及19901.0572.7451.772564197
制品19940.88003.6051.3101017410
64紙制品19901.3961.1090.7161744784
19941.7092.6100.94891976309
65紡織品19909.8914.9533.1975276498
紗、織物等19948.0637.1102.5849323051
66非金19900.84940.57400.3705453151
屬礦19940.92201.1580.42121066051
661水泥等19900.07140.45790.295538112
建筑材料19940.12091.5180.5517139837
67鋼鐵19905.3462.5491.6452852035
19948.2477.8272.8449534909
681銀鉑19900.03740.23220.149819956
等19940.01420.21760.079116449
682銅19900.45421.0000.6459242297
19940.76953.5221.280889655
683鎳19900.01400.16830.10867511
19940.02270.70140.254926293
684鋁19900.52800.94050.6071281685
19940.50891.7150.6236588395
685鉛19900.00460.17190.11092470
19940.00620.62480.22707225
686鋅19900.01290.16240.10486896
19940.06942.1720.789680272
687錫19900.00460.18520.11952463
19940.02532.3680.860829298
商品總量1990100.01.5491.00053345133
1994100.02.7511.00011561362
出口
占本國貿易占世界總顯示比較總值
總數比重(%)數比重(%)優勢系數1000美元
農產品
03水產品2.2064.0992.1731369785
1.9165.2261.7632319422
041小麥0.00080.00360.0019558.0
0.00830.07440.025110055
042水稻0.13552.2621.19984135
0.42528.4662.856514608
044玉米0.64994.2272.241403561
0.780310.863.655944270
045其它0.08973.6611.94155717
谷物0.05204.2941.44862997
05水果2.8333.5301.8711759522
和蔬菜2.4264.7691.6092936125
06蔗糖0.51132.7151.439317514
0.36193.0471.028437928
074茶0.664615.738.340412710
0.243213.254.472294359
099食品0.13221.1250.596582096
0.13451.2720.4292162811
112酒0.08690.28300.150053966
0.09380.48390.1632113600
12煙草0.27451.0380.5508170460
0.56723.3841.141686359
22油料0.99655.9863.174618769
0.55035.5001.855666016
礦產品
28金屬0.28220.53050.2813175241
礦物0.09680.37100.1251117142
32煤、焦1.2153.8422.037754985
碳、煤球0.87105.7541.9411053989
331原油5.4781.7780.94273401861
1.6531.1550.38972000305
332石油1.5961.1320.6006991554
產品0.64630.95830.3233782144
341天燃0.00420.00920.00492610
氣及制品0.00240.00920.00313024
351電力0.01230.14110.07487673
0.17793.3431.128215383
51化學2.7631.7330.91921715726
制品2.4402.4420.82402952689
56化肥0.04070.20370.108025318
0.05360.50520.170464911
58塑料0.44670.41350.2192277391
制品0.40090.58480.1973485179
63木材及0.47791.5550.8248296739
制品0.65060.8960.9772787336
64紙制品0.47310.46150.2447293814
0.50520.84150.2839611406
65紡織品11.596.9263.6727201610
紗、織物等9.6939.2623.12411730312
66非金2.1191.8400.97571316206
屬礦2.0852.8090.94772523169
661水泥等0.60525.0812.694375838
建筑材料0.44075.8331.968533321
67鋼鐵2.0651.1930.63291282475
1.5431.5730.53071867129
681銀鉑0.03780.27570.146123510
等0.01310.25740.086815972
682銅0.20230.52390.2778125620
0.18060.87550.2953218541
683鎳0.00470.08010.04242975
0.09583.3831.141116006
684鋁0.23280.49560.2627114605
0.20000.72400.2442242108
685鉛0.05142.4731.31131925
0.08999.9673.362108818
685鋅0.04970.78780.417730896
0.20756.9932.359251139
686錫0.13865.6362.98886113
0.171116.585.594207147
商品總量100.01.8861.00062091411
100.02.9641.00012100632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3.有效地引進國外技術和利用國外資金
從總體上來看,中國的科學技術水平還大大落后于發達國家,技術創新和技術發明能力不強,國際專利申請批準數僅占世界總數的0.27%。這些決定了中國創新技術在較長時期內應主要來源于國外,即利用“后發優勢”,走“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之路?!坝檬袌鰮Q技術”將是中國的長期策略,但是農業技術、高新技術和軍事技術仍應“以我為主、引進為輔”。
中國的資本量僅占世界總量的3.4%,吸引外商投資是其補充國內投資的重要來源。盡管中國已是居美國之后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世界第二大國,但人均額仍比較低,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如上海與青海人均實際外商直接投資額相差600倍。為此,今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外商投資于農業、能源、交通、鐵路、通訊、大中型水電站和大中城市公共設施,投資于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傊?,“用市場換資金”也是中國的一項長期發展戰略。
4.大力開發勞動力資源,積極促進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長
由于中國在發展中大國(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等)中率先進入發達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市場,且所占份額迅速上升,目前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國,其比重1994年占世界總數的10.55%,大大高于美國(6.30%),日本(4.95%)的水平。由于中國是在利用不足世界4%的資本資源來解決占世界1/4的勞動力就業問題,這對任何一屆政府都是極其嚴峻的挑戰,決定了中國必須大力開發人力資源,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要素有序的流動,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勞動換資源、以出口促進口”是中國長期發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具有比較優勢,但并不一定具有國際競爭優勢。后者是指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壟斷優勢的資源和產品?!?〕因此應當有選擇地發展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產業,一方面通過產業政策和資產重組,形成若干個大型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合資企業集團,達到專業化和規模經濟,以較低的成本進入國際市場;另一方面吸引西方跨國公司來華建立生產基地和加工基地,使其技術與中國廉價的勞動力相結合,構成提高中國國際競爭力的基礎,不斷提高技術密集型產品占出口總額的比重,在持續高速出口增長過程中,不斷推進出口結構的升級和高附加值化。
5.貿易自由化是發揮中國比較優勢的重要前提
“比較優勢”和“貿易自由化”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為條件、互為促進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發展和不斷積累的過程。所謂“貿易自由化”就是放棄傳統的“內向型”的“進口替代”戰略,大幅度降低名義關稅稅率,取消各種非關稅貿易壁壘,根據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逐步開放國內各類市場,取消對國外廠商進入中國市場的人為限制,打破少數國有企業對石油、化工、電訊、造船等獨家壟斷或寡頭壟斷的格局,開展公平、公正的競爭,對國內外廠商實行條件相同的非岐視的“國民待遇”等。實行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一是主動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二是將國際競爭機制引入國內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中國各類資源的進口與出口的比較優勢。
加快貿易自由化進程符合中國國家利益,但不一定符合部門利益。美國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9〕曾談道,為什么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實行貿易保護政策?答案很簡單,盡管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從貿易中得到好處,例如消費者以較低價格來購買物品,但是這個國家內的某些利益集團受到損害,許多國內生產者面臨國外產品的競爭,工作機會減少。受損者除非得到補償,否則他們一定會反對自由貿易。加速貿易自由化已成為世界之潮流,東盟國家2003年實現“零關稅”自由貿易區,這本身已對中國構成外部挑戰,因此加速中國貿易自由化過程是對這一挑戰的最佳響應。
致謝:本文計算得到了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日本研究中心盧衛國博士和許心鵬博士的幫助,文中許多觀點曾與北京大學林毅夫教授、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經濟系黃益平博士、宋立剛博士討論,獲益匪淺。
本項研究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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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ColeandElliott(2003)的模型,結合中國具體情況和本文實證目的,得到本文使用的模型:
其中,k、t分別表示地區、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標,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據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資本勞動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貿易開放度,用貿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個時間趨勢變量。RKLkt和RIkt分別表示相對資本勞動比率和相對人均收入。
對上述模型各變量含義加以說明:
(1)資本勞動比率KL代表結構效應。加入資本勞動比率的平方項KL2是考慮到資本積累對環境邊際效應遞減。如果β1>0且β2<0,則說明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環境污染排放以遞減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環境污染排放隨資本勞動比率增加而減少。理論上,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經濟結構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本密集型產業轉化,即由清潔產業向污染密集型產業轉化,導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人均收入項的系數可能為正也可能為負,因為在一般情況下,規模效應對環境影響為正,技術效應對環境的影響為負,因此當規模效應大于技術效應時,總效應為正,反之為負。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項表示人均收入對環境的遞減效應,同時與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含義也保持一致。
(3)貿易開放度O代表貿易對環境的總效應。ORKL是變量O和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的乘積,表示要素稟賦動因引起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ORI是變量O和相對收入RI的乘積,表示“污染天堂”動因引起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
要素稟賦假說認為,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資本要素充裕的國家將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污染密集型產品),勞動要素充裕的國家將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清潔產品),因此,當相對資本勞動比率增加時,污染增加?!拔廴咎焯谩奔僬f認為,如果各個國家除了環境標準之外,其他方面的條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業會選擇在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進行生產,這些國家就成為了“污染天堂”。因此,當β6<0時,表示要素稟賦假說存在,當β7>0時,表示“污染天堂”假說存在。
需要說明的是,當模型(1)的被解釋變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時,解釋變量人均收入項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但如果被解釋變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對上述模型重新估計,人均收入項對污染密集度的影響只體現技術效應。因此本文將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別作為模型的被解釋變量,先對規模和技術效應進行估計后單獨估計技術效應。
(二)變量說明及數據來源
本文采用的樣本數據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個省市(除外,重慶市數據計入四川省)的數據,下面就被解釋變量和解釋變量分別說明。
(1)被解釋變量
被解釋變量包括三種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參考Antweiler等(2001)的選取標準,本文選取的污染物分別是二氧化硫、廢水和煙塵。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別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除以總人口數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業污染排放數據,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數據,故本文選取的統計時段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礎數據來自相應各年的《中國環境年鑒》和《中國統計年鑒》。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總量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
(2)解釋變量
需要說明的變量包括資本勞動比率KL、人均收入I、貿易開放度O、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相對人均收入RI和時間趨勢變量D。
各省市的資本勞動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變價表示的資本存量與就業人員數之比。前者的數據采用張軍等(2004)估算的數據,后者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數據均采用剔除價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數據,即采用1990年不變價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數據,基礎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
各省市的貿易開放度O等于當年價表示的各省市進出口總額與GDP之比,進出口總額基礎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1993-2006》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鑒1991-1992》,基礎數據由美元表示,根據相應年份的美元兌人民幣年平均匯率換算成人民幣。
各省市的相對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與當年全國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與全國的資本勞動比率之比。
時間趨勢變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別取值2到14。三、計量結果及分析
本文依據豪斯曼檢驗(Hausman-test)的檢驗結果來判斷估計模型采用固定效應模型還是隨機效應模型。根據檢驗結果,模型估計時全部采用隨機效應模型。被解釋變量分別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計結果依次見表1和表2。
(一)規模、技術和結構效應分析
表1的估計結果是將人均污染排放作為被解釋變量得出的,資本勞動比率KL表征貿易對環境的結構效應,人均收入I表征貿易對環境的規模和技術效應。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別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為和本文的估計結果比較,先對其加以說明。Antweiler等(2001)估計結果顯示,規模效應變量(GDP/km2)和結構效應變量(KL)都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技術效應(滯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動平均值I)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即經濟規模的擴大和資本積累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為正,技術效應為負。與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項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中,結構效應變量(KL)與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遞減。而人均收入(I)與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表明負的技術效應已經超過了正的規模效應。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計結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計結果與ColeandElliott(2003)的結論是一致的,即結構效應為正,規模和技術總效應為負。不同的是,表征規模和技術效應的人均收入項I統計不顯著,說明正的規模效應和負的技術效應相互抵消后對環境的作用很小,則經濟對二氧化硫排放的影響將主要取決于結構效應。
其次,廢水的估計結果顯示,資本勞動比率KL與人均廢水排放之間顯著正相關,即結構效應為正。人均收入項I的系數統計顯著且為正,表明技術和規模效應為正,正的規模效應超過負的技術效應,其原因在于,廢水包括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而國家對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業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難以治理是導致規模效應超過技術效應的主要原因。近年來中國的環境統計數據也顯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經超過工業廢水排放量,成為水污染的主要來源。
最后,煙塵估計結果顯示,結構效應不顯著,且正的規模效應超過了負的技術效應,規模和技術總效應為正。同時,人均收入I的一次項系數為正,二次項系數為負表明,針對煙塵,中國的人均收入水平還沒有越過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轉折點,處于曲線的上升階段。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煙塵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將污染密集度作為被解釋變量得出的估計結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術效應。與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類似,本文所選的三種污染指標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廢水排放分別與人均收入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即技術效應為負。人均煙塵排放與人均收入之間也是負相關,但不顯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經推動技術進步,進而減少污染。
(二)要素稟賦動因和“污染避難所”動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聯合變量ORKL表征要素稟賦動因,聯合變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動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計結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計結果也為要素稟賦假說和“污染天堂”假說提供了實證支持。要素稟賦變量ORKL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負相關關系,這說明,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資本勞動比率相對較低,因而還主要集中于勞動密集型產業,這就大大地減少了中國污染排放,這與要素稟賦假說的內容相符合,同時,“污染天堂”動因變量ORI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是顯著正相關關系,即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較低,對環境質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導致了較弱的環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說的內容。廢水和煙塵的估計結果也符合這兩個假說,但是估計結果部分不顯著。
另外,與Antweiler等(2001)貿易有利于環境改善的結論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顯示貿易密集度(O)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的結果,也就是說,貿易自由化導致環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計結果中,依污染指標不同,貿易對環境的總體影響也發生變化,總體上,貿易自由化有利于減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廢水排放。表2中貿易變量的符號基本上與表1一致,其估計結果進一步印證了上面的討論。
最后,表1和表2的時間趨勢變量(D)基本上都與污染指標呈現統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這說明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的環保意識、環境友好型技術的開發及其他的因素都促進了污染的減少。
為進一步闡明表1和表2的經濟含義,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礎上計算了各污染指標對所有經濟因素的彈性,自變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計結果見表3和表4。
從表3可以看出,貿易開放度對環境的影響相對于其他經濟因素來說較小,具體地,貿易開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減少0.15%,人均廢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煙塵排放減少0.16%。同時,對每個污染物來說,其“污染天堂”動因對環境的影響都大于要素稟賦動因帶給環境的影響,比如對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動因的彈性值為0.4,而要素稟賦動因的彈性值為-0.05,前者遠遠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國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變為“污染天堂”。
表4的數據顯示,三種污染物對技術效應的彈性都比較大,說明技術效應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減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較大的技術效應并不一定能夠全部抵消規模效應,結合表3,對于二氧化硫,技術效應超過了規模效應,而對于廢水和煙塵,規模效應仍大于技術效應,因此需要中國進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開發新技術,降低污染。
四、結論
1.貿易自由化帶來的經濟規模的擴大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增加(結構效應),都加大了我國的污染排放,但同時貿易開放給中國帶來的技術進步降低了國內的污染排放強度,貿易是否有利于中國的環境改善依污染指標不同而不同。
2.貿易對環境總體影響相對較小,且正負因污染指標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選的三種污染物,貿易自由化減少了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卻增加了廢水的排放。導致這個結果的原因,盡管近年來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經加強,但是主要將重點放在了大氣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視了廢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計結果也為要素稟賦假說和“污染天堂”假說提供了一定的實證支持。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多數省市的資本勞動比率較低,資本不充裕導致的要素稟賦效應減少了環境污染排放;同時,相對于平均水平,多數省市的人均收入較低導致較松的環境管制,使中國的污染排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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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總的來說,服務貿易自由化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經濟效率的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由于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市場,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選擇質優價廉的服務,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2)發展中國家能夠進口經濟發展急需,而本國又不能滿足需求的生產,從而有利于解決生產發展與服務業落后的矛盾。(3)外國企業的競爭將迫使發展中國家的服務企業向國際先進水平看齊,吸收國外先進服務技術與經驗,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和競爭能力,走向世界市場。(4)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發展自己具有優勢的服務業,進口不具有相對優勢的服務,從而促進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為發展中國家有優勢的服務業出口創造更多的機會。
2.對國際收支的影響。服務貿易自由化對國際收支的影響是雙重的,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減少對服務進口的限制,短期內可能導致進口大量增加,造成國際收支惡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國際環境設法擴大自己的服務出口。由于能夠采用優質價廉的進口服務,發展中國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質產品的成本,提高質量,增強貨物出口的國際競爭力,從而增加收入。同時,適度開放金融服務市場還將有利于外資的流入,改善國際收支狀況。
3.對技術進步的影響。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主要有兩個方面:(1)服務貿易本身可以成為技術轉讓的渠道。由于技術進步往往首先發生在服務領域,這樣就可以使發展中國家通過技術引進、咨詢、培訓及其他技術服務形式獲得先進技術和其他信息。同時,服務業的外國直接技術投資也往往伴隨著某些技術轉讓。(2)國際競爭的壓力會迫使發展中國家的服務業加快技術進步,以提高競爭力,并由此帶動其他部門的技術進步。當然服務貿易自由化也可能對技術進步產生消極影響,例如,一國過分依賴于外國的高技術服務就可能抑制本國在這方面的研究與開發。但一般來說,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技術進步影響是積極的。
4.對勞動就業的影響。發展中國家服務業勞動生產率較低,勞動密集程度高,勞動力素質差,向其他部門轉移較困難。因此,服務貿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國服務業和與之相關的物質生產部門的就業狀況惡化,而且對發展中國家尚未成長起來的高新技術服務部門,如遠程通信服務、法律專業服務、金融保險服務、信息咨詢服務等等可能造成損害,從而影響這些服務業的發展與國內就業。但是隨著服務進口與出口的擴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業,特別是通過擴大勞務出口,能夠緩解國內就業的一些壓力。
5.對經濟安全的影響。服務貿易自由化對發展中國家經濟安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對國家的經濟獨立性與經濟的影響。服務貿易自由化可能會削弱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獨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對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承諾會使發展中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喪失部分經濟決策的自,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某些至關重要的服務行業,如通信、金融和交通運輸業等可能受到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損害東道國的。其次,外國服務的競爭可能會抑制發展中國家弱小的新興服務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生產以及與之相關的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使它們難以改善自身的產業結構,從而在高技術服務上依賴發達國家。(2)對經濟發展穩定性的影響。經濟發展的穩定性是與獨立性相聯系的,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和高度的對外依賴都會影響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此外,服務貿易自由化還通過以下兩方面增加經濟的不穩定性:一方面,服務貿易自由化鼓勵一國根據比較優勢的原則發展自身具有相對優勢的服務業,這就有可能增強某些發展中國家對某一單一服務部門的依賴,不利于這些國家形成對國際市場的應變能力;另一方面,銀行業等金融服務市場的對外開放將使發展中國家的國內金融體系與世界金融市場聯系在一起。一旦國際金融市場發生強烈動蕩,將難免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造成沖擊。例如,1997年7月從泰國開始發生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很快就造成整個亞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場的動蕩。
6.制約因素的影響。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服務貿易自由化對發展中國家經濟效益的影響是利大于弊,對經濟安全的影響卻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發展中國家在權衡時不僅要做理論上的推理與分析,也要考慮到實際的制約因素,因為這些因素對發展中國家在自由化過程中的命運起著實質性的影響。
(1)國際經濟環境的制約。服務貿易自由化能夠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以提高發展中國家出口商品的競爭力。但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發展中國家出口競爭力最強的領域往往也是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最強的領域。因此,發展中國家由于出口競爭力的提高本應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所抵消。發達國家的技術保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發展中國家可能從服務貿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術轉讓的利益。
(2)發展中國家自身技術水平和技術能力的制約。服務貿易自由化能夠刺激發展中國家的服務業提高競爭力,減少貿易壁壘,有利于發展中國家自身相對優勢的服務進入國際市場。但是,現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越來越從勞動力成本、地理環境優勢的競爭轉向技術的競爭。而科學技術相對落后恰恰是發展中國家現實經濟中最大的障礙,表現為技術層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質生產基礎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術服務,發展中國家由于技術能力的制約,如無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貿易的環境下,發達國家的競爭力對發展中國家服務業發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進作用。
(3)發展中國家服務業內部產業結構的制約。發展中國家服務產業結構的最大弱點是生產不發達,因此最需要從國際市場引進生產,而信息技術生產恰恰是對國家經濟安全影響最大的領域。發展中國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難免在這方面依賴于發達國家。在信息技術生產上依賴于發達國家的危險,不僅在于壓抑本國高技術服務的發展,使發展中國家難以改革落后的服務產業結構,而且還在于這可能會使發展中國家在世界信息資源的再分配系統中處于不利的地位。當發展中國家在數據處理方面依賴于進口時,就可能形成由發展中國家提供未經加工的原始數據,而由發達國家進行處理的格局。在這種交換中,發展中國家一方面要支付數據處理費用,另一方面無償輸出了原始信息資料,而發達國家則在賺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時還獲得了無償的信息。信息的無償外流不僅使發展中國家損失寶貴的經濟資源,而且還會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的威脅。
從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趨勢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競爭將迫使發展中國家只能發展具有相對優勢的旅游、工程建筑、勞務輸出等傳統服務,發展中國家服務業結構的局限又形成其對生產進口的依賴。這樣,一方面發展中國家依賴從發達國家進口信息技術生產,另一方面又依賴傳統服務業的出口來換取外匯,平衡國際收支。服務貿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這種格局固定化,這種服務貿易格局的實質是發展中國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務來換取發達國家附加值較高的服務,用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相交換。這就意味著發展中國家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已無法在國際市場上轉化為更高的價值,發展中國家的服務貿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這種建立在比較優勢基礎上的服務貿易格局一旦長期延續下去,就會使發展中國家永遠無法改變自身的落后地位。這是發展中國家在服務貿易自由化過程中面臨的最嚴峻的現實問題。
二、發展中國家制訂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對策原則
服務業在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服務業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同樣具有重大意義。因此,不管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影響如何,發展中國家必須正視自由化發展這一現實。因為自由化是國際服務貿易進一步發展的客觀要求。在這種情況下,發展中國家制訂服務貿易自由化對策的基本指導思想在于打破原有比較優勢的局限,縮短技術差距,改善自身服務貿易結構,從而盡可能利用服務貿易自由化促進本國服務業的發展,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弱自由化的消極影響。從國際競爭的角度考慮,以下幾點是值得發展中國家普遍注意的。
1.發展中國家的服務業立足點應當放在促進整個經濟發展上,而不只單純為了出口創匯,增加收入。依照比較優勢原則利用自然條件、廉價勞動力優勢發展旅游、工程建筑、勞務輸出等少數幾項傳統服務,作為國際收支來源可以較快地獲得經濟效益。但是,從長遠看,這種出口戰略很難在國際市場上長期站住腳。眾所周知,當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是與物質生產部門的國際競爭聯系在一起的,國際服務貿易的強國也都是物質生產的強國。現代服務貿易的核心是以信息技術服務為主體的生產。如果說傳統非信息服務可以更多地依靠勞動力或者地理環境等因素來獲得相對優勢,那么信息化服務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則是與整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聯系的。即使是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服務貿易較強的新加坡、香港等也恰恰是有形貿易中地位較強的國家和地區。因此,發展中國家不能把服務業和物質生產割裂開來。應當特別重視生產的發展,把服務業的發展與物質生產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相互促進,相互支持,讓服務業在經濟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這樣一方面生產的發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競爭力,另一方面,生產自身競爭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務出口結構,減少對外國服務的依賴。實施這種戰略時,切忌急功近利,對于某些對生產發展起重要推動作用的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即使不符合比較優勢原則,一時難以打入國際市場也應該加以扶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服務業在國際競爭中的后勁。
2.發展中國家對于自身的廉價勞動力優勢應當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進入了一個以信息、文化和知識為主要生產手段的時代——知識經濟時代。在這樣的時代,比較勞動力的優勢不僅要看其價格,更要看其素質。發展中國家勞動力雖然成本低,但文化技術素質低,只能從事勞動密集型即低附加值服務,發達國家勞動力雖然成本較高,但從事的是高附加值的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創造的價值高。所以發展中國家必須下大力氣提高勞動力素質,否則在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競爭中只能從事勞動密集型服務,當然,這并不是說發展中國家不能發展勞動密集型服務。事實上,首先發展勞動密集型服務是一般發展中國家進入國際服務市場的必經之路。但必須明確,發展勞動密集型服務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為將來提高服務的技術層次積累資金創造條件。
WTO框架下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界定了服務貿易的四種交易模式:(1)在一個成員境內將服務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員境內(跨境交付);(2)在一個成員境內,向其他成員在該成員境內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境外消費);(3)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其他成員境內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商業存在);(4)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其派往其他成員的自然人提供服務(自然人流動)。
所得稅措施能夠對上述服務產生影響,主要問題在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兩方面:
1、雙重征稅
在所得稅領域,多數國家普遍同時主張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這就產生了三種類型的雙重征稅:(1)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2)居民稅收管轄權和居民稅收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3)來源地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這些類型的雙重征稅在服務貿易中也會出現。比如:
(1)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乙國認定A銀行的利息收入為來源于乙國的所得,要予以征稅;而A銀行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該筆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國納稅。這樣,該筆利息就面臨雙重征稅。
(2)甲國A公司在乙國注冊成立一個子公司B提供服務。乙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采用注冊地標準,B公司為乙國居民納稅人。甲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還采用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標準。如果B公司的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國,則B公司同時也是甲國的居民公司。這樣,B公司的境內外全部所得要同時向甲國和乙國納稅。
(3)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將貸款交給其在丙國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擔和支付。如果乙國對利息的來源認定標準為借款人為居民的所在地,丙國采用常設機構標準,則A銀行的該筆利息要同時被乙、丙兩國主張來源地管轄權從而被雙重征稅。
2、稅收歧視
一國給予外國服務提供者市場準入時,仍可通過所得稅措施歧視外國服務提供者。
比如,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的A公司在乙國設有一個分公司B,B的營業利潤要在乙國繳納所得稅。如果乙國對B營業利潤的征稅要比從事相同業務的本國居民公司更重時,就產生了稅收歧視。
再比如,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根據乙國法律,B公司從乙國銀行取得同等條件貸款并支付利息時,該筆利息是可以從B公司應稅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國法律不允許B公司將支付給甲國A銀行的利息從應稅所得中扣除,就對甲國A銀行產生了歧視,會影響乙國公司尋求甲國銀行的貸款服務。
因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會構成服務貿易自由的壁壘。
二、消除所得稅貿易壁壘的國際機制
盡管自由貿易理論倡導消除貿易壁壘,但現實中許多國家仍對國際貿易施加限制。因此,貿易壁壘的消除需要國際機制。就服務貿易來講,消除所得稅壁壘的國際機制主要是由WTO體制和國際稅收協定提供的。
1、WTO體制
對于服務貿易面臨的所得稅壁壘,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對服務提供者的稅收歧視。GATS第17條是關于國民待遇的規定,要求WTO成員在承諾開放的部門,應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不低于本國相同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歧視,陛所得稅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國民待遇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原則,屬于具體承諾的范圍。如果一個成員沒有把有關服務部門列入承諾表,則該成員就沒有在該服務部門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國民待遇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該成員對未列入承諾表的外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的市場準入并采取歧視性所得稅措施,并不違反GATS義務。
因此,GATS的國民待遇對稅收歧視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沒有消除雙重征稅的機制,這就需要國際稅收協定發揮作用。
2、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具有消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作用。
(1)雙重征稅
國際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主要解決兩個居民管轄權的重疊以及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對于兩個居民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的做法是確定由一國來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而另一國的居民稅收管轄權則轉化為對“非居民”的征稅權②。此時仍存在雙重征稅,但可通過消除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機制來解決。
對于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首先在締約國之間劃分征稅權,如果征稅權劃歸居住國或來源地國單獨享有,就從根本上消除了雙重征稅;如果征稅權劃歸兩國共享,則對來源地管轄權進行適當限制,并由居住國采取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上述機制可以消除服務貿易所面臨的雙重征稅。
一國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國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時,首先要看商業存在是否構成常設機構。根據GATS第28條之定義,商業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業機構,包括法人、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根據OECD范本第5條和第7條之規定,如果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成員的獨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務,它們并不構成常設機構,另一成員不能對該服務提供者的所得征稅,從而避免了雙重征稅;如果是通過分公司提供服務,則分公司構成常設機構,但另一成員只能對可歸屬于常設機構的所得征稅,此時居住國應采用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如果服務貿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取得的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當地繳納預提稅時,這也會面臨雙重征稅問題。國際稅收協定的解決方法是:限制來源國的預提稅稅率,同時居住國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動也會產生雙重征稅問題。當自然人流動取得獨立勞務所得時(比如律師、會計師提供服務的所得),根據第7條常設機構原則處理;對于受雇勞務所得,也有相應地消除雙重征稅的措施。
(2)稅收歧視
國際稅收協定中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要求締約國一方的人在締約國另一方負擔的納稅義務,不比締約國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況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條為例,該條規定了國籍無差別、常設機構無差別、扣除無差別和資本無差別等方面的內容:
國籍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的稅收,不應比締約國另一方國民在相同情況下的負擔更重;常設機構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的稅負,不應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該另一國企業;扣除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在確定該企業的納稅所得時,應與在同樣情況下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資本無差別指締約國另一方居民所擁有或控制的締約國一方企業的稅負,不應比該締約國一方同類企業更重。
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的意義在于:對于WTO的成員來講,稅收協定中無差別待遇的適用不以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是否屬于東道國服務貿易承諾表開放的行業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務不在承諾表之列,也應適用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
因此,就前面所舉的例子而言,一國服務提供者在另一國設立分公司提供服務時,常設機構無差別能夠使得分公司的稅負不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東道國企業;扣除無差別則能夠保證締約國一方企業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夠與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
三、現行機制評價
從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稅壁壘方面,GATS和國際稅收協定都發揮著各自的作用。事實上,國際稅收協定的職能與WTO倡導的自由貿易是相吻合的。不過,GATS不具有消除雙重征稅的功能,消除稅收歧視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稅壁壘仍然是國際稅收協定發揮著主要作用。但是,這一體制存在著下列問題:
1、GATS的非歧視原則不能有效消除稅收歧視
GATT/WTO的實踐表明,非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對于消除貨物貿易壁壘具有重要意義。GATS也有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的規定。
GATS第2條規定,各成員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給予任何其他國家相同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與GATS的國民待遇屬于WTO的具體承諾不同,最惠國待遇是WTO成員普遍遵守的義務,不受WTO成員具體承諾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WTO成員對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市場準入,即使該類服務并非具體承諾表中承諾開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國待遇義務。
但是,GATS第14條(e)款規定,與最惠國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員之間的差別待遇,如果是源于稅收協定的規定就不是對最惠國待遇的違反。也就是說,如果有甲、乙兩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都在丙國提供服務,假如根據甲丙和乙丙之間的稅收協定,甲乙的服務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別,丙并不因此違反最惠國待遇。這意味著最惠國待遇不適用于所得稅待遇,一國通過雙邊稅收協定在不同成員之間實施所得稅差別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顯然,這與WTO體制追求的多邊自由貿易體制是不匹配的。
至于國民待遇,GATS第14條(d)款規定,與國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稅差別措施,只要差別待遇是為了保證對其他成員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課征所得稅,就不構成對國民待遇義務的違背。根據該條款的注釋,如果稅收差別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稅負差異等因素產生的,也不違反國民待遇。
2、稅收協定對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消除也不徹底
(1)雙重征稅
稅收協定的主要職能是消除雙重征稅,但其適用仍需要締約國國內法的配合。即使稅收協定規定了免稅法或抵免法,在適用居住國國內法時,仍然可能存在雙重征稅問題。比如,居住國采用限額免稅法,當居住國的稅率低于來源地國稅率時,居民納稅人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就不能得到全額抵免,因為此時抵免限額小于其在來源地國實際繳納的稅額。這意味著居民納稅人的境外所得所面臨的雙重征稅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稅收協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雙重征稅,而不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按照OECD的定義,法律性雙重征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收同一或類似種類的稅。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雙重征稅都屬于法律性雙重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屬于不同納稅人的來源于同一稅源的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典型表現形式為:對公司利潤征稅,又對從稅后利潤中分配的股息在股東環節征稅。對于經濟性雙重征稅,有的國家有消除機制,但有的國家認為沒有必要消除。OECD則認為,如果國內法不予以緩解,那么在國際上也不必予以緩解。因此,稅收協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的機制。
(2)稅收歧視
稅收協定無差別待遇的適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劃分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納稅義務是不同的,而稅收無差別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況進行比較,這意味著非居民通常不能在來源地國主張給予當地居民的全部優惠。OECD范本第24條第3款第2句就規定,常設機構無差別不應理解為,締約國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負擔給予本國居民的任何扣除、優惠和減免也必須給予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視待遇原則只適用于對來源地所得的歧視,不適用于居住國對本國居民境外所得的稅收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一國居民有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稅負比應稅所得相同但所得只來自于境內所得的居民更重時,稅收協定是不予以管轄的。前面提到的限額抵免就反映了這一問題。
再者,經濟性雙重征稅所導致的稅收歧視也不在稅收協定管轄之列。比如,一些國家雖然有減輕居民股東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優惠,但不給予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外國股東。由于支付給外國股東的股息所繳納的預提稅是對毛收入的征稅,而國內股東獲得股息一般是以凈所得繳納所得稅,外國股東的股息稅負要高于境內股東。
3、WTO和稅收協定都無法解決多邊的稅收問題
(1)稅收協定
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但跨國公司的經營是多國背景的,這就產生了下列問題:
首先,雙邊稅收協定難以解決來源地管轄權重疊產生的雙重征稅。雙邊稅收協定適用于締約國一方或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因此,對于前面所舉的兩個來源地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例子,由于A銀行不是乙國和丙國的居民,就無法適用乙、丙兩國間的稅收協定來消除兩個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除非甲、乙兩國稅收協定約定乙國放棄來源地管轄權。但是,稅收協定一般缺少這樣的安排。
其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多邊范圍的避稅問題。在一國存在廣泛的稅收協定網絡時,也能夠為跨國避稅提供空間,稅收協定濫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盡管一國可以采取反避稅措施,但對因此可能造成的資本外流的擔心會限制一國采取反避稅措施。
再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稅收競爭問題。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各國可能會競相給予稅收優惠措施,由此可能產生稅收競爭問題(taxcompetition)。但是,稅收協定無法解決這一問題,因為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并不限制締約國給予非居民更多優惠的做法。此外,雙邊稅收協定無法約束第三國優惠措施的給予。況且出于吸引外資和擔心資本外流的考慮,一國一般不會在稅收協定中約束自己的稅收政策。
(2)WTO
WTO是一個貿易組織,WTO規則中并沒有限制或約束其成員所得稅稅基、稅率等的內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國稅收體制,因此,一國給予外國投資或服務提供者比國內更多的優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勵的。事實上,GATS的國民待遇關注的是外國服務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國相同的服務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國民待遇”。此外,在GATS體制下,也沒有類似于貨物貿易的補貼制度來限制WTO成員對本國服務出口的稅收補貼。
四、結束語
發達國家的保護對象主要是陷于結構性危機的產業部門,而發展中國家主要是保護民族經濟,且保護的重點是幼稚產業。
加入WTO后的中國是否應該完全貿易自由?幼稚產業的保護是否喪失了意義?對幼稚產業政策應該如何予以取舍?本文將通過對理論基礎和現實的分析來得出結論。
一、保護幼稚產業的理論基礎分析
幼稚產業的理論基礎是李斯特的“幼稚產業論”。李斯特發揚了美國漢密爾頓保護本國制造業的觀點,以歷史判斷為基礎,提出不同的國家由于其發展階段不同貿易政策也應有所不同。處于落后地位的國家應該對那些面臨國外強有力競爭而自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身又具有潛在的比較優勢的幼稚產業予以高關稅保護,培植它們的競爭力,直到這些產業成長起來為止。
這些新的產業能給國家帶來未來收益,形成強大的生產力,而這些“生產力比財富本身更重要”。幼稚產業論一經提出便對自由貿易思想造成了巨大的沖擊,現在也依然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一般認為幼稚產業論對斯密的自由貿易思想提出的質疑主要在于各國國情不同,落后國家進行自由貿易最終不利于該國的生產力的提高和產業體系的建立。李斯特認為自由貿易思想是“世界主義的”。但現實世界是由各國家組成,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
經過李嘉圖完善的自由貿易理論強有力的證明,自由貿易能使世界資源優化配置、能帶來各貿易國福利的增加和世界總產量的提高。
但李斯特認為對于落后國家而言,這種短期或眼前利益(可以比較低的成本換取較多的商品和勞務,增加國民福利)是以犧牲長期或未來利益為代價的。從長遠來看,目前尚處于萌芽階段但將來對國民經濟發展十分重要的工業產業的生產能力在國際自由貿易的環境下會受到劇烈沖擊,根本沒有發展空間,這種只重視眼前利益忽視未來利益的自由貿易對落后國家而言非常不利。
所以李斯特主張:通過國家的干預對幼稚產業實施暫時的保護,這種保護應持續到該產業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為止。幼稚產業論也認為保護可能會產生資源配置扭曲、走私、降低效率等效果,尤其是在幼稚產業的選擇失誤、保護措施不當等情況下。
但支持幼稚產業保護的經濟學家認為受保護的幼稚產業應該具有潛在的動態的比較優勢和外部經濟,在保護下只要其生產成本下降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足夠快,那么保護結束后所得的收益就足以補償保護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的保護就是有利的。貿易保護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而放眼世界完全的自貿易也是不存在的。
世界各國在選擇貿易政策時都要考慮與其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
二、國際貿易環境的分析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WTO,自由貿易在更大范圍得到了推進。但是在自由貿易的背后我們也不難感受到貿易保護的潛流強有力的涌動。
首先是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與加劇。
上世紀70年代的經濟危機使許多國家加大了利用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保護本國產業的力度,尤其是隱蔽的靈活的具有歧視性的非關稅壁壘的運用非常廣泛。
由于這一時期的貿易保護特點明顯不同于以往的對幼稚產業的保護,所以被稱之為“新貿易保護主義”。
在進入21世紀以來,這種保護具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集中的表現就是更多的更為隱蔽的非關稅壁壘的使用。
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采用高標準的環境、技術等“綠色貿易壁壘”保護國內市場,其中發達國家所設置的市場準入門檻(技術標準等)明顯高于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也提出了更進一步的開放市場的要求,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自己卻在農產品等領域牢牢的奉行保護主義。美歐日等國采取的農產品補貼政策拉低了全球農產品價格,而農產品出口正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支柱。目前日本對水稻的進口關稅依舊高達490%。
其次,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停滯不前。這集中體現在多邊貿易體制下的多邊合作進展緩慢,如國際社會普遍關注
的WTO多哈回合,在坎昆會議的失敗的陰影下步履蹣跚,而個別WTO成員,特別是發達國家成員,一意孤行的實行單邊主義,使多哈回合的主旨——發展問題的多邊談判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目前區域性的貿易合作的活躍反映了多邊貿易自由化的困境。
自由貿易與保護的相互交織是這一時期國際貿易領域的一大特點,自由化是斷斷續續的主旋律,而保護似乎是一個無處不在的“幽靈”。不同的國家保護的重點也不同,發達國家主要在于農產品和陷于結構性危機的產業,發展中國家在于幼稚產業和服務業。這種現實反映了它們經濟處于不同的發展水平,也表明了在目前世界經濟格局下國家之間利益爭奪之所在。
三、外貿政策的現實環境——漸進的貿易自由化近年來,中國經濟穩定增長,外貿以高于國際貿易的增長速度在增長,進出口額在國際貿易額中所占份額越來越大
但與貿易強國相比我國外貿還存在明顯的差距:如出口結構以低檔產品和低附加值產品為主,貿易條件持續惡化,貿易競爭力較弱,服務貿易出口發展滯后。其中,服務貿易方面的差距尤其引人矚目,1999年發達國家服務貿易出口相當于其商品貿易出口的24%,我國的服務貿易出口相對于商品貿易出口的比重低于15%。這些差距折射了我國經濟本論文由整理提供發展中存在的產業結構不盡合理,產業競爭力較低等深層次問題。中國雖然被號稱為“世界工廠”,但產業競爭力僅限于勞動密集型產品,高科技產業、服務業等相對落后屬于幼稚產業,這種國情決定了中國對外開放的路徑是:漸進的開放市場——漸進的取消保護——逐漸取消保護——貿易自由化。
加入WTO的談判過程和我們做出的承諾清楚的表明了這一點,而這種漸進的開放思想也構成了被國外學者所稱道的“中國模式”精神的重要部分。實事求是的依據經濟規律和發展所能承受的限度確定開放的步驟是我們理性的選擇,超越式的外貿政策是非理性的。許多拉美國家從80年代起奉行新自由主義,不顧國情的實行貿易自由化最終導致經濟危機的例子應該引起我們的警醒。根據發展階段適時調整、靈活應對才有利于向最終目標的邁進。自由貿易是世界各國理想的終極目標,但在我國工業化尚未完全實現的現實下適度的保護是必要的。這就是國情所給予我們的外貿政策環境。
四、目前中國幼稚產業政策取向的建議
根據以上的分析,在當前國內國際經濟環境下,我國對幼稚產業的保護是必要的,而幼稚產業論的理性的成分也給予保護以一定的理論支持。
但由于對幼稚產業的保護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經濟效率,所以必須審慎運用保護政策,盡量減少因為保護所造成的經濟扭曲和福利下降。鑒于中國目前的經濟狀況,對幼稚產業實施保護的政策取向應該是:謹慎選擇、適度保護、漸進開放、完善市場體制。
謹慎選擇體現在要科學的選擇被保護產業:主要的原則是應該本著與時俱進的思想科學的選擇被保護產業。一方面是根據巴斯塔布爾標準和肯普標準選擇那些具有明顯外部性和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這些產業的保護在一定時期后收益應該大本論文由整理提供于保護的成本,應該是一國具有戰略地位的產業同時能起到帶動其它產業部門發展的作用,同時對它們的保護也應該是能彌補市場不完善所造成的企業先進入損失以有利于技術的創新。另一方面要適時的對被保護幼稚產業進行篩選。保護不是無期限的,否則會造成低效率和嚴重扭曲資源配置的惡性循環,李斯特提出的時限是最高30年,對于保護時間過長而至今還未成熟起來的幼稚產業應該取消保護。
適度保護體現在制定合理的保護措施,保護程度要適當。
一般的保護方式是關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貿易政策主要是關稅和非關稅,產業政策是政府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對被保護產業提供資金、信貸、補貼等產業支持。目前我們的保護方式面臨著調整,原因在于加入WTO后我國承擔的主要義務是關稅有步驟的下降,非關稅壁壘也在逐步取消。所以運用傳統的關稅手段來扶持幼稚產業發展的空間已經逐漸的在縮小。
以往的以關稅為主的保護措施要逐步的讓位于非關稅措施和產業政策。在可以運用關稅的空間里就要設法提高保護的效率。
一方面要研究關稅結構,爭取設置對幼稚產業有利的關稅結構,同時提高關稅的有效保護率。除關稅措施以外要適時、適度的使用WTO所允許的一些非關稅措施來實行保護,并且將WTO框架中對發展中國家的優惠條款用足用好。其中可以依據GATT等18條的規定來施行對重要的幼稚產業的保護。
漸進的開放體現在保護應該是開放的保護、逐漸取消的保護。
保護的目的是提高產業的競爭力,但完全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封閉的保護只會產生低效的懶惰的產業,所以應該適度的引入競爭,或者是國內市場分割的打破,或者是在一定限度內允許外國廠商的進入。當然這要根據被保護產業的實力、國內和國際市場環境來決定。此外,要適時的引入“畢業條款”機制,根據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逐漸的弱化保護并在其成熟后堅決的撤銷保護。所以保護政策不應該是剛性的,應該靈活而富有彈性。超級秘書網
sp;完善市場體制。
自由貿易思想因為其完美的市場假設與現實相去甚遠而使自由貿易成為國際貿易的理想目標,但較完善的市場體制無疑是企業正常開展其經濟活動的基礎。健全的市場功能齊全的市場意味著市場扭曲的減少,這將為產業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在市場扭曲消除的前提下許多保護措施也就不必要了。
但目前國內市場存在諸多問題,如市場體系的不健全,部分市場秩序的混亂,政府的職能“越位”、地區市場壁壘的存在等。所以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市場體制的完善是當務之急,是對幼稚產業逐步取消保護的前提,是進一步對外開放市場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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