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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2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6)12-0039-04
隨著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的日益成熟,以及在以比特幣等為代表的私人部門數字貨幣應用實踐的推動下,數字貨幣體系正逐步從理論設想走向現實應用。各國中央銀行、銀行機構等也在積極研究和布局數字貨幣,如瑞銀、毅聯匯業等機構已開始聯手研發“多功能結算貨幣”,用于未來銀行間跨境支付和金融交易清算,并規劃在2018年投入商用。數字貨幣的大規模應用將對現有金融體系造成較大影響,是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金融創新的重要方向,對金融體系特別是支付體系具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作為貨幣體系關鍵渠道支撐的支付體系,需要結合數字貨幣的架構和特點,對實施同步“數字化”變革的路徑和措施進行提前謀劃和研究。
一、數字貨幣應用實踐模式選擇
按照發行主體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商業機構發行的私人部門數字貨幣兩種。當前業界主要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架構模式進行研究,相關方案主要包括:完全去中心化架構、中央銀行獨立發行管理架構、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制架構三類。綜合考慮數字貨幣應用對已有金融體系架構形式和業務系統改造的影響等因素,本文認為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回籠宜沿襲現行實體貨幣發行的基本架構,即“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模式。在該模式下,央行負責數字貨幣發行與驗證監測,商業銀行從央行支取數字貨幣后,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數字貨幣流通服務,并與央行共同組建數字貨幣記賬中心,基于區塊鏈技術分層記錄維護數字貨幣賬本。單位或個人用戶在商業銀行經實名身份認證后開立數字貨幣賬戶,使用數字貨幣賬戶儲蓄數字貨幣,并可將數字貨幣提取至數字錢包。數字貨幣賬戶和數字錢包可通過移動終端上相關應用程序訪問控制。
央行根據測算確定的數字貨幣發行量,生成數字貨幣基金,存放于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庫。商業銀行在央行開立準備金賬戶,繳存數字貨幣準備金,并根據自身需求,向央行支取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從央行發行庫發送到商業銀行業務庫。用戶在商業銀行開立數字貨幣銀行賬戶后,可直接使用數字貨幣銀行賬戶支付,也可從商業銀行數字貨幣銀行賬戶提取數字貨幣至數字錢包,使用數字錢包支付購買商品或服務。用戶可根據自身需求在商業銀行開立若干個數字貨幣賬戶,每個用戶持有唯一的數字錢包,與其擁有的數字貨幣賬戶綁定。
該模式與現行實體貨幣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較高,便于央行對實體貨幣和數字貨幣進行統一管理,而且數字貨幣提存和交易方式與實體貨幣具有一定相似性,易被社會公眾接受?;趨^塊鏈分層存儲交易賬本,一方面緩解了商業銀行節點計算和存儲資源壓力,避免央行節點單點故障問題;另一方面,商業銀行不能同時獲取所有的賬戶及交易信息,實現了用戶隱私保護與賬本公開透明需求的均衡。因此,“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制架構對于降低貨幣“轉型”成本、提高數字貨幣普及效率具有積極作用,可以認為是數字貨幣在我國應用的一條合理化路徑。
二、數字貨幣支付體系架構模式
貨幣體系與支付體系密切關聯,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的組織架構、運行模式、業務流程等應當與數字貨幣體系相適應、相協調。因此,數字貨幣大規模應用的實現,需要建立與之相匹配的數字貨幣支付體系有效模式,以保障在支付安全、效率、成本上滿足數字貨幣發行、流通、調控、回籠等需要。
(一)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的總體架構
支付業務的本質是支付指令信息傳輸和賬戶余額變動,因此,可以圍繞支付指令信息的生成、傳遞和發揮作用來構建數字貨幣支付體系。而在支付體系架構設計中,“完全去中心化”、“高效率”和“安全性”三個目標不可能同時實現。其中,“完全去中心化”是指支付體系中是否存在中心支付節點,且中心支付節點是否對信息數據具有唯一記錄權,是否可以修改或否認所有記錄的信息數據;“高效率”是指支付信息數據傳遞和確認過程所需時間;“安全性”是指參與的支付節點或主體是否可以否認其傳遞的信息數據。以應用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為例,其完全去中心化的設計模式存在區塊容量受限、確認時間長、能量消耗大等缺點,難以滿足在高峰值業務狀態下的并發支付交易需求,即在實現完全去中心化和安全性要求的同時,難以實現對短時、高頻支付交易的支撐。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數字貨幣支付指令信息傳遞必須對相關目標實施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可以通過有效的技術支撐和制度安排,實現三個目標的適度均衡。從技術支撐來看,近年來,在區塊鏈技術的演化上,除了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公有鏈技術外,針對如何實現“類中心化”,又衍生了聯盟鏈技術和私有鏈技術。聯盟鏈技術具備權限分級,只允許預設的支付節點進行記賬,新加入的支付節點都需要申請和身份驗證,這種區塊鏈技術實質上是在確保安全和效率的基礎上進行的“部分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妥協。而私有鏈技術的區塊建立則掌握在一個實體手中,且賬本的讀取權限可以選擇性開放,為了安全和效率已經演化為一種“中心化”技術模式?;诜ǘ〝底重泿朋w系需要滿足由中央銀行壟斷發行(在發行環節實行中心化)以及在流通過程中的多節點參與要求,可以選擇聯盟鏈作為其技術支撐方案。
因此,我們在構建數字貨幣支付體系時,可以考慮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總體框架下,通過運用聯盟鏈等技術,搭建類中心化的架構,達到既提升交易效率、又滿足法定貨幣發行流通要求的目標。即由中央銀行或其授權的機構組織,采用“信任機制”方式達成共識,系統中設有中心化的授權節點,通過分節點對參與者身份進行識別,通過對參與節點賦予注冊證書,由注冊證書生成交易證書的方式確保對節點進行識別和隱私保護,更好地滿足支付業務安全和性能需求。這一模式能夠實現分布式的“類中心化”記賬,平衡“去中心化”、“安全性”、“高效率”三個核心目標,并在此基礎上構建與數字貨幣相適應的支付清算、非現金支付、支付業務與賬戶、發行流通等關鍵環節應用,支付體系架構三目標優化調整路徑見圖3。
(二)數字貨幣應用的關鍵環節
1. 數字貨幣支付清算系統。支付業務互聯網化程度的持續提升,對系統處理容量和穩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傳統的集中式支付清算系統架構雖然能夠基本滿足高峰值業務規模情況下,對業務處理的一致性、穩定性與安全性要求,但也存在硬件投入成本高、擴展性較差等問題。在數字貨幣背景下,可以運用分布式賬簿技術,兼顧去中心化和高效率的要求,建立由中央銀行運行的總交易數據庫和由各商業銀行自行運行的二級交易數據庫,每一筆支付交易創建和狀態的修改首先在二級交易數據庫中完成,產生的變更通過可靠數據復制中心復制到消費記錄數據庫和商戶查詢數據庫。二級交易數據庫定時將賬簿更新數據上送至總交易數據庫,或由總交易數據庫定時訪問各二級交易數據庫更新數據,對于跨二級交易數據庫的支付業務,則由總交易數據庫軋差記錄后返回各二級數據庫更新數據,從而確保數字幣的支付指令一經提交即具有最終性。
2. 數字貨幣支付。鑒于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的差異性較大,數字貨幣的應用將對現有非現金支付工具產生重大影響,部分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業務處理模式將基于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如區塊鏈技術)實現大幅度調整與變革。數字貨幣錢包應用將對現行卡基支付工具形成替代效應,現有的紙質票據和電子票據將被數字票據所取代。如借鑒現行電子票據模式中線上清算與備付金賬戶相掛鉤的方式,可以將數字票據的網絡節點與存有數字貨幣的備付金賬戶綁定,商業銀行將兌換的數字貨幣存放在備付金賬戶中并實現在平臺區塊鏈中流通,在線完成票據業務各個流程。
3. 數字貨幣支付業務與賬戶。數字貨幣框架下的賬戶體系是自發性或自動性的記賬體系,不再設置“記賬中心”,而是基于密碼學的公私鑰體系,各賬戶間基于不需要信任協調的共識機制進行價值轉移,將身份屬性和賬戶屬性進行綁定,按照基礎協議,明確數字貨幣的身份屬性、賬戶規范和記賬規則,確保賬戶體系的一致性和不可更改性。數字貨幣支付業務賬戶不再是個人或單位的交易賬戶,而是數字化交易的主體和客體。具體來說,客戶通過向認證中心提供本人所控制的公鑰和身份證明材料申請身份認證,在交易時使用私鑰進行簽名,其他人可使用其公鑰進行驗證,交易信息在全系統內公開。數字貨幣支付業務賬戶的交易記錄、賬戶余額、安全管理等突破了中心化模式,開戶便捷性提升。同時,監管部門在開展監管業務時,可通過特定許可的方式訪問相關賬戶身份信息,既實現了監管目標,又滿足了對用戶隱私的保護。
4. 數字貨幣發行流通。從數字貨幣發行回籠渠道來看,主要包括兩個環節:一是依托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依據商業銀行貨幣需求量,將商業銀行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兌換為等量數字貨幣,在賬簿上同時實現中央銀行發行基金數據庫和商業銀行業務貨幣數據庫的等量一減一增;二是流通市場上的單位或個人用戶持數字貨幣錢包,將賬戶余額兌換為數字貨幣(實體貨幣與數字貨幣并存階段)或銀行受交易對手委托將定額的結算款項轉入客戶數字貨幣錢包,在賬簿上同時實現商業銀行業務貨幣數據庫與客戶數字貨幣錢包的等量一減一增。在數字貨幣發行的底層技術上,采用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記賬技術,將中央銀行主導的關鍵節點加入到記賬體系中來,通過使用有效加密算法確保交易信息不被篡改。
三、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的構建路徑
構建與數字貨幣相適應的支付體系,需要在法律制度和關鍵技術積累等方面提前著手,持續推進支付業務電子化進程,完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強化信息化監管能力建設,從而實現數字貨幣體系與支付體系的有機協同。
(一)探索建立與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相適應的監管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以《數字貨幣條例》為上位法依據,以《數字貨幣支付結算管理辦法》、《數字貨幣支付系統管理辦法》等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從法規制度層面禁止對數字貨幣支付實施諸如限定使用特定商業模式、收取附加費用或給予低優先等級等形式的歧視行為,并明確除因自身重大過失外,付款人使用數字貨幣支付承擔的付款責任限定在一定額度。二是在業務規則層面,制定《數字貨幣支付業務會計核算手續》、《數字貨幣受理環境建設規劃》等制度,為銀行等相關參與機構辦理數字貨幣支付業務、加快數字貨幣受理環境建設提供依據。三是數字貨幣支付體系對信息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宜在技術層面出臺與數字貨幣支付相關的業務系統及受理終端技術規范,鼓勵優先應用國產密碼算法和網絡核心技術。四是合理明確法定數字貨幣與私人部門數字貨幣在支付業務應用上的界限。在保證法定數字貨幣占據社會資金結算、清算絕對主體地位的同時,對于私人部門數字貨幣在限定、小額支付領域的應用,宜實施包容監管的策略,避免采取過于嚴厲的監管使之轉入地下運營,導致相關風險控制陷于被動。
(二)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產業鏈主體合法權益保護機制
一是按照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的原則,探索建立數字貨幣支付業務風險防控體系,明確支付風險防控、客戶權益保護、支付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切實保護各產業鏈主體的合法權益。二是建立數字貨幣支付業務風險評估機制,由監管部門、支付清算自律組織或第三方獨立機構對相關機構的數字貨幣支付業務風險情況進行評估,及時堵住風險漏洞,促進相關業務流程持續完善。三是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持續推進數字貨幣支付業務知識普及教育,引導廣大單位和個人熟悉相關業務流程和安全使用知識,確保數字貨幣支付得到平穩有序應用。
(三)以“監管沙盒”方式推進數字貨幣支付體系建設
近年來,為規范和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發展,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紛紛推出“監管沙盒”①,開展金融創新產品測試并提供監督管理機制和政策環境,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助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更好地識別和緩釋風險。從業務歸屬來看,以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支付屬于金融科技范疇。因此,可以借鑒“監管沙盒”模式為數字貨幣支付服務提供限制性許可或“監管豁免”。具體來說,在遵循《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的前提下,設立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的“監管沙盒”,將數字貨幣支付基礎設施及其參與者的法律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一般業務風險等納入到數字貨幣支付體系監管框架下,在充分考慮適當風險緩釋措施及確保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監測評估數字貨幣支付技術在金融基礎設施應用上的有效性、安全性。允許相關機構在“監管沙盒”中突破現行監管規定開展業務創新,對相關技術標準、交易指令格式,以及涉及的支付活動實名要求所帶來的身份認證和準入許可等進行檢驗,從而實現分步驟、隔離式地推進適用于數字貨幣支付的監管體系革新。
注:
①由英國首創,指從事金融創新的機構在確保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按特定簡化的審批程序,提交申請并取得有限授權后,允許金融科技創新機構在適用范圍內測試,監管機構會對測試過程進行監控,并對情況進行評估,以判定是否給予正式的監管授權,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廣。
參考文獻:
[1]范一飛.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理論依據和架構選擇[J].中國金融,2016,(17).
對于這一有一定典范性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構想,實有研究的必要。本文詳細分析了RSCoin系統的核心功能、體系架構、關鍵實現技術和交易模型,對其功能擴展進行了展望,并且在此基礎上對RSCoin的優缺點進行了剖析。
RSCoin作為一個學術研究模型具有較好的借鑒價值,但作為法定數字貨幣的生產系統還有很多細節需要進一步完善。 RSCoin系統概述
RSCoin項目的研發者認為,比特幣不適用于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這源于比特幣內在機制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比特幣網絡的可擴展性差,無法承載大容量、高速率的貨幣交易,目前比特幣網絡中每秒最多進行7筆交易;二是去中心化的貨幣發行體系,導致中央銀行無法對貨幣供應進行宏觀調控,比特幣本身的價格極度不穩定,不利于在更大范圍、更大規模上的應用,尤其是不利于在貨幣上使用。
針對以上問題,RSCoin的設計目標是站在中央銀行的視角,實現一種受中央銀行控制的、可擴展的數字貨幣,為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提供一套發行流通的參考框架和系列準則。
RSCoin解決方案的核心內容主要有:
一是將貨幣的發行和交易總賬的維護分開,采用中心化的貨幣政策,貨幣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而交易賬本分布式存Γ由多個可信的mintettes(可理解為商業銀行)來記錄維護,最后由中央銀行進行統一對賬和管理。簡言之,系統總體設計采用了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分層體系結構,基于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分層管理的分布式賬本;
二是mintettes由中央銀行授權接入系統,中央銀行對mintettes的行為進行審查,故不需要采用比特幣的工作量證明來達成共識;
三是RSCoin采用了一種稱為兩階段提交(Two-Phase Commit:2PC)的共識機制來進行分布式記賬,使得每秒可處理的交易能達到2000筆,通過提高mintettes的數量,每秒可處理的交易上限還能不斷提高,從而實現了系統的可擴展性。 RSCoin系統實現技術
RSCoin系統中包含中央銀行、mintettes和最終用戶三類角色,其總體結構如圖1所示。中央銀行完全控制貨幣的產生,并通過生成全局賬本(higher-level block)向整個系統最終交易數據,全局賬本是最終交易賬本。中央銀行對mintettes進行授權認證,并定期向整個系統授權的mintettes列表。
mintettes得到授權后,在某個時間周期內負責維護交易賬本。mintettes收集、校驗用戶提交的交易信息,經驗證的交易由mintettes打包生成低層賬本(lower-level block)。mintettes定期將低層賬本交易數據提交到中央銀行,由中央銀行匯總生成全局賬本,并對外確認的交易數據。
最終用戶和央行之間不直接發生信息交互,而是通過mintettes這一中間層代為傳遞,匯總交易記錄;央行更多是沖突調解者、最后確認人,以及全局賬本這樣一個角色。
RSCoin和比特幣類似,采用的不是基于用戶賬號余額這樣的系統設計,而是基于交易流水(UTXO),即系統只記錄有效的轉賬憑證(可以拿支票做類比),只要用戶能夠證明其合法持有該轉賬憑證,就可以把該憑證轉讓給其他人。
RSCoin采用了分片的設計思想來提高系統的處理能力,具體做法是把mintettes分為若干小組,每組mintettes只維護系統全局賬本中的部分;然后把需要處理的交易按照一定的規則分發給不同的mintettes小組進行處理,從而提高整個系統的處理能力。這也是淘寶、微信這類高負載、海量數據的系統通常所使用的方法,而這類系統的難點是要解決數據一致性的問題,在RSCoin中,就是要解決“雙花”的問題。
RSCoin系統的另一部分擴展性來源于,系統讓最終用戶承擔了較多的任務,很多的信息同步和協調工作是由用戶來完成。舉個例子,可以通過讓用戶自行辦理的辦法實現跨行轉賬系統:銀行之間不直接傳遞交易信息,而是由轉出行給用戶出具證明(由加密算法保證其不可纂改),用戶再跑去轉入行執行存款,最終實現跨行轉賬,減輕銀行跨行信息系統的壓力。
下面以用戶發起一筆轉賬請求為例,描述RSCoin系統的交易模型(見圖2):
(一)用戶首先找到自己的轉賬憑證,然后根據該轉賬憑證上的編號,根據一個確定性的規則得到該轉賬憑證的所屬mintettes組,類似于根據身份證號我們能推算出出生地。因為一個mintettes組只持有部分賬本數據,所以正確找到保存該轉賬憑證的mintettes組是必須的。
(二)然后用戶發送自己合法持有該憑證的證明(即用戶簽名)給一個mintettes組中的所有成員,該組成員各自核準并給用戶出具證明(mintettes的簽名)。
(三)用戶收集到足夠多的mintettes簽名后,就可以把所有mintettes簽名連同憑證和自己的簽名一起發送給本次交易接受方的mintettes組中的一個,獲得一個確認簽名。
(四)對于用戶而言,轉賬過程到此就完成了,最后得到的這個簽名可以作為轉賬完成的證據。
對于接受交易的mintettes而言,還要負責把該筆交易數據寫入到其所在mintettes組的低層賬本中去,最后再統一匯總到央行的全局賬本中。
RSCoin的論文中沒有涉及在一個mintettes組中,各個mintettes如何互相同步保證數據一致性,也沒有談及mintettes的賬本如何匯總到央行的賬本,二者恰恰是最需要關注的部分。
如果忽略上述兩個未被描述的細節,RSCoin還是能實現如下的安全標剩閡皇敲揮蟹⑸貨幣“雙花”;二是不可否認記賬:用戶收到的來自交易輸出所有者mintettes發送的確認信息后,交易一定會被加入到賬本。若交易未加入到賬本,該確認信息可用于投訴mintettes;三是定時的個人審計:用戶有查看mintettes的低層賬本的權利,以確保mintettes沒有做出違法操作;四是普遍的審計:任何有查看權利的用戶都能查看mintettes的低層賬本,而mintettes不能進行篡改、遺漏、添加交易等行為;五是任何有查看權利的用戶可以監察mintettes是否正確遵循協議,而這可以作為mintettes獲得交易費多少的證明。 RSCoin系統功能擴展
根據中央銀行需要,通過在基本RSCoin系統基礎上設計運行機制、修改系統運行參數,可以實現一些擴展功能。
(一)激勵機制。通過設計適當的激勵機制,mintettes會完成更多的工作,例如生成更多的低層賬本,減輕中央銀行的負擔;可以要求mintettes在中央銀行繳存交易準備金,并規定mintettes只能校驗小于準備金大小的交易金額,mintettes如果有不誠實的行為就會受到懲罰等。
(二)快速交易確認。中央銀行定期包含該周期內所有交易的全局賬本,在這個時間點交易會被正式記錄到賬本中。但mintettes可以在更短的時間周期內就提供證明,證明用戶的交易是有效的,并且對用戶承諾交易會被記錄到中央銀行的賬本中,用戶可以在一個記賬周期內進行多筆交易,而不像其他加密數字貨幣需要等待區塊鏈生成幾個數據塊后才能確認交易,這樣處理使得用戶體驗更好。
(三)多重銀行與外匯。如果多個中央銀行采用此框架部署自身的數字貨幣系統,全球用戶就可以使用不同的數字貨幣進行交易。這些貨幣之間保持獨立性,中央銀行不能跟蹤其他中央銀行范圍內的交易。在第三方機構介入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外匯兌換交易。 RSCoin系統優缺點分析
RSCoin采用多項獨特設計以區別于以往的加密數字貨幣:
(一)中心化貨幣發行。RSCoin模型框架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數字貨幣最重要的區別就是貨幣可控發行。在RSCoin模型設計中,中央銀行使用密碼技術控制數字貨幣的生成,貨幣生成后存放在中央銀行,由中央銀行實施集中管控,并根據策略向mintettes或最終用戶投放。這種可控發行機制的設計能滿足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
(二)分布式賬本維護。RSCoin模型框架采用貨幣發行控制與賬本維護相分離的設計,mintettes由中央銀行授權進行交易賬本的維護,采用分片策略為每個授權機構分配用戶,以增加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交易容量可擴展。通過分析消息交互情況,在理論上可以得出交易處理容量會隨著mintettes數量的增加而線性增長的結論。這意味著mintettes數量越多,系統交易容量就會越大。其原型系統在亞馬遜云上的測試結果表明,在3個mintettes的情況下,系統交易的容量為每秒400筆左右。每增加一個mintettes,交易容量每秒增加66筆左右,部署30個mintettes,可提供2000筆/秒的交易容量及少于1秒的交易速度。
(四)交易賬本可審計。RSCoin使用交叉日志機制保證賬本具有較高的透明度和可審計性。日志內容包括授權機構與用戶交互、用戶提交交易憑證等關鍵行為的簽名記錄,任何試圖修改交易記錄或攻擊行為都會造成日志信息不一致,中央銀行或審計機構就能及時發現問題。
但RSCoin也存在如下一些不足:
(一)RSCoin使用二層分布式賬本,通過增加mintettes數量提高系統的處理能力,但并沒有減少總賬本的數據量。而對于更為龐大和復雜的系統,總賬本的數據量和系統的可靠性及效率之間需要找到一個平衡點,RSCoin對此僅做了簡單的處理,并未深入探究;
(二)在二層分布式記賬方法中,RSCoin將大量的對賬工作交由中央銀行來處理,中央銀行可能成為系統的瓶頸,因此這一方案是否最優也有待商榷;
(三)RSCoin沒有進一步對中央銀行應該如何對賬、中央銀行對賬結果如何反饋給底層mintettes進行描述,從協議角度看是不完備的;
(四)RSCoin照搬了比特幣記錄交易流水的記賬模式,沒有使用銀行業應用的復式記賬法,因此有觀點認為銀行業務人員是否習慣這種體系,有待觀察;
(五)RSCoin只是一個概念原型系統,并未能實現現實世界中的眾多支付、交易功能。
從業務角度出發,RScoin隱含了一個全局賬本,即央行負責每筆交易最終的確認,這就存在著全社會統一賬戶體系的概念,對于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有可能構成沖擊。
另外由于采用的是DLT技術,而且是記錄交易的UTXO方式,所以身份認證是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也會帶來狹義銀行的風險及另起爐灶的質疑。為解決這些潛在的問題,筆者給出了數字貨幣錢包基于銀行賬戶分層并用的思路,希望借此可將數字貨幣這一業界寵兒有機融入現存體系。
一、前言
電子商務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中,電子商務交易的信用危機也悄然襲來,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乃至全球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發展。限制電子商務的發展主要因素就是電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
二、主要的電子支付手段及其安全性分析
1.電子信用卡
(1)支付方式:信用卡支付是電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方法是在Internet環境下通過標準的SET協議進行網絡支付,用戶在網上發送信用卡號和密碼,加密后發送到銀行進行支付。支付過程中要進行用戶、商家及付款要求的合法性驗證。
(2)安全策略:電子信用卡,是通過用戶在網上輸入賬號/密碼+數字簽名,這些信息都是通過SET或者SSL協議的支付網關平臺直接與銀行進行相關支付信息的安全交互,進行網絡支付,這種支付方式的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證的。
(3)安全隱患:單純從技術上來說,無安全隱患問題。
2.電子支票
(1)支付方式:電子支票是利用數字化手段進行網上支付,支付過程與傳統支票的支付過程相似,只是電子支票完全拋開了紙質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過網絡傳播,并用數字簽名代替了傳統的簽名方式。其交易流程如下:
(2)安全策略:和電子信用卡一樣,采用賬號/密碼+數字簽名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其支付目前一般是通過專用網絡、設備、軟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戶識別、標準報文、數據驗證等規范化協議完成數據傳輸,從而控制安全性,從上面的交易流程,我們可以看到,電子支票的支付在專用系統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3)安全隱患:專用網絡上的應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環球銀行金融通訊協會、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系統);公共網絡上的點的資金轉賬仍在實驗之中。
3.電子現金
(1)支付方式:電子現金是一種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現金貨幣,它同信用卡不一樣,信用卡本身并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轉賬手段,而電子現金本身就是一種貨幣,是一種以數據形式存在的現金貨幣。它把現金數值轉換成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數,通過這些序列數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可以直接用來購物。電子現金具有如下特點:匿名;節省交易費用;支付靈活方便;安全存儲。
(2)安全策略:沒有適當的身份認證機制,是匿名的,為防止被偽造,電子現金的傳輸是經過數字簽名的。
(3)安全隱患:①逃稅:由于電子現金可以實現跨國交易,稅收和洗錢將成為潛在的問題。電子現金不像真實的現金一樣,流通時不會留下任何記錄,稅務部門很難追查,所以即使將來調整了國際稅收規則,由于其不可跟蹤性,電子現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稅。②洗錢:電子現金使洗錢也變得很容易。因為利用電子現金可以將錢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跡,如果調查機關想要獲取證據,需要檢查網上所有的數據并破譯所有的密碼,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目前惟一的辦法是建立一定的密鑰托管機制,使政府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獲得私人的密鑰,而這又會損害客戶的隱私權,但作為預防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措施,許多國家已經開始了這種做法。
③擾亂金融秩序:電子現金的法律地位一直難以確定。這是因為按照貨幣的實質和網絡無國界性來推斷,各國中央銀行的地位都將受到挑戰,因為任何一個有實力、有信譽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發行購買其產品或服務的數字化等價物,從而避開銀行的繁瑣手續和稅收。而這會擾亂一國的金融秩序,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
④重復消費:由于電子序列號可以被復制,因此需要一個大型的數據庫存儲用戶完成的交易和E-Cash序列號以防止重復消費,這對于軟件和硬件的要求都很高,因此很多銀行都不支持電子現金業務。
4.移動支付
(1)支付方式:移動支付系統將為每個移動用戶建立一個與其手機號碼關聯的支付賬戶,為移動用戶提供了一個通過手機進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認證的途徑。用戶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動支付系統,移動支付系統將此次交易的要求傳送給MASP,由MASP確定此次交易的金額,并通過移動支付系統通知用戶,在用戶確認后,付費方式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如直接轉入銀行、用戶電話賬單或者實時在專用預付賬戶上借記,這些都將由移動支付系統來完成。
(2)安全措施:身份驗證方式采用個人賬號/密碼的方式。對交易中的部分敏感信息進行了加密。
一、支付工具的演變過程
1. 支付工具的起源
在原始社會的后期,商品生產開始萌芽,這時候人類開始了相互交易勞動產品,這些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就是商品,此時人們開始了物物交換——一種物品或勞務交換另一個物品或勞務——來得到他們需要的東西。例如1只綿羊和2把斧子相交換,用公式表示:1只綿羊=2把斧子。這時候的交換帶有偶然的、個別的性質。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類出現了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即農業和畜牧業的分離。分工使社會生產力獲得進一步發展,剩余產品多了,這樣交換范圍擴大了,交換已經不是偶然的行為,而是經常的行為,從而一種商品的價值已經不是偶然表現在另一種商品上,而是經常地表現在一系列商品上,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支付工具的雛形了。由此可見,支付工具是商品交換和貿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2. 支付工具的發展規律與經濟學現象
1473年世界上第一家銀行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問世,是支付系統結構演變過程中的一個里程碑。隨著經濟的發展,支付工具也經歷了以下的階段。
(一)實物支付階段
從實物交換到貨幣交換的轉變是支付技術發生的第一次重要變革,一切商品的價值都集中地、統一地表現在一種貴金屬商品如黃金白銀上。貴金屬黃金或白銀充當了一般等價物——貨幣,并具有支付工具的職能,這是實物貨幣(commodity money)階段。馬克思指出:“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小標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14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以金銀作為貨幣,幾乎是所有國家共同的歷史。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們具有以下特點:(1)幣值穩定,便于攜帶;(2)價值大,易于分割;(3)不受場景、季節的影響、易于貯藏;(4)具有同意的價值衡量標準。
(二)信用支付階段
眾所周知,支付工具是歷史的產物,其形式的變化和發展始終與商品經濟和信用制度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紙幣(paper-note)的出現時支付技術發生的第二次重大變革。紙幣是在信用沒有充分發展的條件下,由國家印制、強行發行并代替金屬貨幣使用的價值符號。從由貴金屬做后盾的紙幣發展到與貴金屬無關的紙幣,意味著貨幣形式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即信用貨幣階段。
(三)電子支付階段
支付系統正在進行著一場變革,電子支付系統整逐漸取代傳統支付系統,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也在發生變革。一種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儲在計算機中并能通過計算機網絡而使用的資金被人們形象地稱為“電子貨幣”。電子錢包、網絡貨幣的出現不僅從支付方式上進行了變革,而且從貨幣本質上對現代金融理論以及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挑戰。
二、新型電子支付工具發展
電子支付系統要求高度的安全性,因此傳統的電子支付系統在封閉性網絡下采用集中清算方式,封閉性的集中清算方式相對安全,但交易成本也較高。開放性網絡上所進行的電子商務,交易在線上實時完成,若支付采用離線交易(例如e-mail、傳真告知卡號),不但手續煩瑣,交易成本高,而且隱私外泄、偽造仍可能存在。所以新型的電子支付工具開始發展。
(1)電子信用卡:電子信用卡是指使用者在開放性網絡上購物,直接將信用卡號輸入,實時完成付款的電子支付系統。由于信用卡屬先消費后付款,銀行有信用風險、認證、利率等成本支出,手續費無法降低,小額的買賣可能被商家拒絕,而電子信用卡可彌補一般信用卡支付清算的缺點。電子信用卡交易過程是直接在網絡上傳送信用卡號,使消費者立即完成網絡購物付款。雖然在開放性網絡上,電子信用卡、電子支票等可以作為實時的支付清算工具,但這些方式并非完全在開放性網絡上進行,消費者與店家的付款信息雖在開放性網絡上進行,但收單銀行、信用卡組織與發卡銀行相互間的存款移轉,仍要通過封閉性的a銀行網絡,但資金移轉更有效率,而且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2)電子錢包:電子錢包實際上是基于銀行卡發展而來的一種電子貨幣。目前所指的電子錢包通常為包含智能芯片的多用途預付卡。電子錢包與傳統信用卡的最大不同,是它的多用途性、無時效性(通常沒有有效期的限制)和匿名性。它像錢包一樣存有現金,無需授信和授權,可以在任何裝有POS終端的場合用來購物和消費,消費金額的大小完全取決于內存現金的數量,而且在內存現金用完后,可自動將銀行賬戶上的錢轉入該電子錢包。
(3)網絡貨幣:(電子現金、數字現金、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網絡貨幣(cyber)是用一串經過加密處理的數字來代替現金。比起電子錢包,基于卡片形式的電子錢包使貨幣以卡為載體,而數字現金則連卡的形式也沒有了,貨幣僅僅表現為計算機中的一串數字流,支付表現為二進制數字流從一個計算機轉移到另一個計算機中。
三、電子貨幣對社會經濟的影響
電子貨幣的發展對中央銀行和其他政府部門提出了若干政策難題,中央銀行主宰的權利地位也會受到侵蝕。貨幣政策的運行體系,中央銀行的監管能力,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還有其他的政策如消費者保護、競爭法規等等,對于不同的國家會有差異。
電子貨幣在網絡上跨國界支付的形式對罪犯特別有吸引力,因為罪犯可以將非法活動所得快速轉移到法律薄弱的國家。
電子貨幣對貨幣政策以及貨幣流通速度會產生很大影響。由于使用電子貨幣的目的就是替代流通中的現金,電子貨幣的使用將會減少流通中的現金,因此會改變貨幣的流通速度。另一個影響是對銀行儲備金或中央銀行儲備的影響,這將會使中央銀行對于市場利率的操作變得更加復雜。電子貨幣對貨幣供給的影響取決于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規模,取決于電子貨幣替代現金的程度。
電子貨幣發展中涉及的有關法律、稅收問題,取得了一些進展,但目前尚未見到整體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實施策略的有關文件。
一、區塊鏈金融概述
2009 年,中本聰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一文中,以比特幣為基礎,提出區塊鏈是一種通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體維護分布式可靠數據庫的技術方案。我國理論界對區塊鏈技術也進行了研究,有的認為區塊鏈是一種依賴密碼學和計算機科學的新技術,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分布式的數據庫,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采用分布式記賬技術的賬本。而學者們對區塊鏈的本質達成了一定的共識,認為區塊鏈是一種安全可信、去中心化、記載所有交易記錄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區塊鏈技術的根本特征是去中心化,因為區塊鏈是一個采取點對點傳輸方式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在同一個交易中,節點與節點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中心化的系統控制者,使得交易之間更加便捷與自由。區塊鏈金融就是區塊鏈技術與金融行為相結合,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1.證券交易。在證券發行和募集時,通過分布式的節點與節點之間形成智能合約完成證券交易。該智能合約是由處于節點的證券發行機構與客戶之間自動匹配達成,而無需傳統的證券經紀人、資金托管人、登記結算機構等環節的介入,能夠節約人力、物力和時間資源。同時,由于區塊鏈內的數據不可篡改,每個節點之間數據更加安全透明。區塊鏈技術在證券領域的應用不僅能夠有效節約資源,同時還增添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2.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是相對于實體貨幣而言的,是一種能夠實現實體貨幣功能的以數字形態表示的網絡代幣。數字貨幣交易主要依賴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共識機制,讓位于節點雙方直接達成交易,無需銀行等機構的介入,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更加靈活;同時因為數據不能隨意被篡改,交易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2015 年厄瓜多爾央行“電子貨幣系統”正式運營,并發行“厄瓜多爾幣”;同年,突尼斯發行國家數字貨幣eDinar;2017 年,委內瑞拉發行以石油為價值支持的“石油幣”。我國央行也在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研究,于2016 年便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相關研討會,隨后又成立了研究所,目前正在研發的數字貨幣叫DC/EP,DC即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
二、區塊鏈金融存在的風險問題
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金融領域,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數據更加安全,其能夠給金融行業提供新的發展路徑,帶來許多創新發展。在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的同時,不能忽略區塊鏈技術存在的風險問題。1.技術風險。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帶來變革的科學技術,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攻堅克難。對于一個區塊鏈結構來說,其安全性在于使用非對稱性加密技術且節點較多,破解難度大;其穩定性在于安全技術讓數據不易被篡改或者毀損。目前,區塊鏈整體技術與網絡研發還處在建設階段,因此,區塊鏈與金融領域結合的條件并不完備。區塊鏈金融服務具備更高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但是這些優點受制于技術發展,倘若技術基礎薄弱,則其安全性會相對低一些。隨著加入區塊鏈進行交易的節點的增加,數據庫所需要的運算能力也相應增加,當運算能力達不到要求時,區塊鏈則無法進行有效維護,保存在區塊鏈數據庫的賬本則有丟失的風險。2.人為風險。人為風險是指負責區塊鏈交易或者管理的操作人員因錯誤的操作而導致區塊鏈出現問題,進而給金融服務帶來不可避免的風險。管理人員有時無法對區塊鏈進行全面的審查,難以解決技術漏洞以及技術升級帶來的隱患。在技術發展的初始階段,區塊鏈結構安全性比較薄弱,倘若數據庫中51%的節點被不法行為人掌握,數據庫中的交易數據和個人信息將可能會被隨意篡改和偽造,違法犯罪行為接踵而至,如利用區塊鏈技術實施非法集資、洗錢等犯罪行為。與此同時,由于數據與信息被篡改,金融安全監管機構在應對這些危害金融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時,便無法通過區塊鏈系統中的信息對其進行定位、追蹤與查處。區塊鏈數據庫的可控性將降低,金融安全無法得到進一步的保障。3.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對于區塊鏈金融的監管方面。區塊鏈應用到金融行業的主要功能是分布式記賬、智能合約以及其加密特性,此前的監管仍舊是中心化的分業監管模式,而沒有很好關注到區塊鏈的技術特性并提出針對性的監管。采用傳統的監管缺陷是只能進行基礎層面的調查而無法介入技術層面對交易信息進行監測,缺乏技術性監管,使得監管不到位。同時,區塊鏈金融的點對點傳輸與共識機制中,用戶主要關注的是以數字代碼形式傳輸的數據,對于參與節點或者持有該串代碼的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可能予以忽略而無法查實。區塊鏈的這一特點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如非法集資、洗錢等刑事犯罪,從而導致案件的偵破難度增加,嫌疑人身份難以確定,讓區塊鏈金融的司法監管變得困難重重。
三、完善區塊鏈金融監管的路徑思考
1.監管策略的選擇。為了規范區塊鏈金融的監管,解決好上述監管問題,首先應該明確監管路徑,提出針對性的監管策略。區塊鏈技術與金融領域的深度融合,給金融領域可能帶來新的變化―――不同類型的金融業務革新以及不同領域之間的交叉融合,因此區塊鏈金融監管也需要“對癥下藥”,這是彌補傳統監管模式不能很好地適用于區塊鏈金融這一短板的最佳方式。中心化分業監管模式的弊端已經展現,針對區塊鏈金融應當采用創新的監管模式,如采取更多的技術監管,實現技術端的突破,防止技術風險所帶來的金融問題;采取針對性的專門化監管制度,明確監管主體,防止出現監管缺位的現象。其次,建立合理的監管體系,實現法律監管和技術監管的有效融合,讓區塊鏈金融能夠在一個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內接受監管,有效地解決好監管對象、監管主體以及監管方式之間的問題。例如,監管對象做出針對性的調整,實行專業監管,明確在混業經營的情況下根據業務占比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2.傳統金融監管需要創新。傳統金融監管需要進行創新,轉變分業監管思路,增強針對區塊鏈的功能性、技術化智慧監管。一方面,需實現中心化分業監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監管的轉變?,F有的分業監管模式與區塊鏈金融不適應,監管不能協調。區塊鏈金融不同于傳統的金融監管,區塊鏈金融使得各金融業務之間出現交叉融合,其混業經營情況導致難以確定監管機構,進而出現監管缺位現象。現有的中心化分業監管模式向多中心功能性監管轉變,能夠解決好監管缺位的問題。監管不再過于關注依據業務對金融服務分門別類,而應關注可能形成的多中心現象,依照該業務基本功能實施監管,避免監管混亂或者監管缺失。另一方面,增加技術性監管制度與措施。單純地進行制度監管無法避免技術風險,應以技術性監管應對技術性風險,解決好人為風險給區塊鏈金融系統帶來的安全問題。因此,應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研發,對區塊鏈金融系統添加技術指令,對其實施智能化監管。3.建立專門化區塊鏈金融監管。專門化的監管是規避區塊鏈金融風險問題的有效方式。專門化區塊鏈金融監管應該根據區塊鏈金融的特性,采取技術性與法律性相結合的監管手段。區塊鏈金融缺乏中心化的控制系統,采用的是加密的分布式記賬技術,弱化了區域管理,加上極強的匿名性,使得區塊鏈上的交易難以被監控。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監管沙盒”模式對我國區塊鏈進行監管測試,如在未經過監管測試得到法律監管部門認可的情況下,不得向公眾推行技術創新。這一模式能夠讓區塊鏈金融服務提供者預先進行風險模擬,也能讓監管者實施對服務內容以及相關主體的監測,根據“沙盒模型”制定更加完善的監管制度。要實現技術手段與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需要從基礎立法、監管執法、行業守法與金融司法等方面,使法律監管與技術監管深度融合。首先,確立區塊鏈金融的法律地位,建立合理的市場準入、市場運營、市場退出規則。其次,設立專門的區塊鏈金融監管職能部門,提升隊伍素質與監管能力,加強監管的針對性和專業性,明確監管職權界限,解決監管主體混亂或者缺位的情況。再者,要加強區塊鏈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以專門的法律監管促進行業自律的形成,促進行業進行技術監管創新。最后,金融司法監管要注重區塊鏈的技術特性,提高司法監管的效率和終局性效力。
四、結語區塊鏈技術應用
在金融領域,憑借其分布式記賬、點對點傳輸和共識機制等技術,給金融行業的發展提供了革新的路徑。但是,在區塊鏈技術給金融行業帶來積極影響的同時,也存在一些隱藏風險。變革傳統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專門的區塊鏈金融監管制度是防范區塊鏈金融問題的可行路徑。區塊鏈金融的監管,不僅僅是傳統金融監管機構一項重要任務,而且是國家金融發展安全問題的一項重要任務。盡管我們目前的金融監管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對于進一步發揮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價值造成阻礙。但是,我們應該盡快對傳統金融監管做出創新性變革,轉變監管思路,以功能性技術化監管為主要變革方向,提高對區塊鏈技術風險的防范與應對。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建立專門的區塊鏈金融監管制度的重要性,保障區塊鏈金融技術監管與法律監管相協調,發揮區塊鏈技術的優勢,規避區塊鏈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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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1年期央票利率對基準利率的影響,市場開始傳聞即將加息0.27個百分點。一般而言,我國央行加息需要參考通脹水平、經濟形勢、美聯儲貨幣政策動向等多方面因素。
從預防通脹角度出發,加息似有必要。2009年12月CPI沖高至1.9%,PPI也轉正至1.7%,而有經濟學家更預計1月份CIP可能高達4%。由于短期內CPI上升較快,社會已形成強烈的通脹預期。
就經濟形勢而言,加息好像也無可厚非。1月21日公布的2009年四季度的GDP同比增長已經達到10.7%,全年為8.7%,2009年全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11.0%。正常來說,這是經濟全面復蘇的體現。但是換位思考一下,這也許意味著經濟有過熱的苗頭。
再看看美國,雖然美聯儲近期沒有加息的可能,但是諸如澳大利亞等占有上游資源的國家已經顯現通脹的苗頭,且有再次加息的預期,這都可能引發中國央行超出投資者預期提前加息。
無論如何,雖然市場普遍認為央行會在三季度前后加息,但央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有可能為了防止居民形成一致預期而采取超預期的策略,這使得一季度也具備了加息的基礎。
另一方面,據央行最新公布的外儲數據,市場估算,去年全年有1670億美元的“熱錢”無法解釋。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1月19日在此間否認了這一數字,并稱,去年外儲增長不存在“無法解釋”的問題。同時,外管局并未否認有投機套利資金流入,但亦未透露其確切數字。
按照市場統計方法,2009年12月應該有200億美元所謂的“熱錢”流出境內,這是否意味著“熱錢”流向發生逆轉,其實是值得密切關注的。
我們推測“熱錢”流出必定和房地產行業受到的調控背景有關,在當前房價上漲,成交下降的背景下,在住建部聲稱2010年首要任務是調控房價的威懾下,我們判斷“熱錢”流出的趨勢還會延續一段時間。
一般外匯占款對于基礎貨幣影響較大,雖然去年12月的貿易順差及外商直接投資數目較大,但“熱錢”流出起碼意味著短期內流動性有收緊的跡象。如此,一方面,基礎貨幣開始收縮,另一方面,存款準備金率的上調會促使貨幣乘數下降,而這也會使流動性收縮。
會計信息的無紙化和開放性是電子商務時代會計的主要特點:電子商務的開展使企業信息系統計算機網絡化,在會計方面表現為會計系統與企業的其他業務系統產生無縫鏈接,使會計信息系統日趨開放;另外,在手工會計環境下,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均記錄在紙張上,這些紙質形式的數據若被修改會留下修改的線索和痕跡,這是紙質數據的基本特征。而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中的電子商務是一種無紙貿易,使原來紙質的會計數據直接記錄在磁盤等磁性材料上。對電子數據的修改可不留痕跡,給一些非法操作提供方便。
(二)會計信息的多元化和智能性
在經濟社會一體化、數字化、網絡化的今天,會計信息系統是一個由人、計算機網絡和數據及程序等有機結合的應用系統,它不僅具有核算功能,更具有控制和管理功能。會計系統不再是簡單模擬手工的系統,而是人機交互作用的智能型系統;此外,會計系統通過對企業內外各機構、部門的信息接口轉換、接收貨幣形態和非貨幣形態的相關信息;提供信息的時間多元化,不僅可按照既定的月、季、年來提供會計信息,而且可隨機生成所需的實時信息。并可對系統實施實時控制。處理信息的方法多元化:折舊計提的方法不僅可采用直線法,也可同時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其它方法進行試算來比較差異。提供信息的空間多元化:會計信息系統既可以提供貨幣的,也可以提供非貨幣的信息。提供信息的形式多元化:隨著計算機多媒體技術的采用,會計信息系統除了提供數字化的信息外,也可提供圖形化信息。
二、電子商務對傳統會計的影響
伴隨電子商務而產生的網上企業、虛擬企業,導致許多不確定因素的產生,從而對傳統會計產生巨大影響。
(一)對傳統會計假設的影響
會計理論與會計實務是建立在會計假設的基礎之上的,會計假設的提出,對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電子商務對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四項假設均產生一定沖擊。因此,需要對傳統會計假設進行重新認識和理解,才能滿足互聯網上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需要。如:會計主體假設從空間上界定了會計工作的具體核算范圍,只有在這個基礎上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才有了空間歸屬。然而,隨電子商務而產生的虛擬企業,其主體隨時都可解體,所以,虛擬企業的會計主體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持續經營假設是假設主體在今后可預見的一段時期不存在清算與破產的可能。收入與費用的確定采用權責發生制。對隨時可能解散的虛擬企業來講,持續經營假設面臨挑戰,因為虛擬企業的收支在同一交易期內完成,收付實現制相對權責發生制更為合理,因而對于虛擬企業收付實現制更具有現實意義;由于電子商務基于高速網絡,交易雙方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完成交易,虛擬企業就可解散,會計分期假設也面臨挑戰,交易期間作為會計期間,更適合虛擬企業的特點;電子商務對貨幣計量假設的要求與傳統會計也不一樣了,將傳統意義上的貨幣計量發展成為電子貨幣計量,出現了電子貨幣。
(二)對會計核算形式的影響
迅速發展的電子商務在改變人們日常生活模式的同時,也使會計組織、工作方式以及會計人員的職能發生變化。具體表現為網上銀行使資金結算效率提高,會計信息的交流更方便和直接,網上信息交易的及時,提高了財會系統的應變能力。網絡的開放性使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財會職能不在受條件的限制而發揮作用,因而改變了會計人員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環境,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改變了組織形式。新的環境對職員產生新的要求:電子商務信息的傳遞與處理均要求會計人員既是一名出色的計算機操作員,又是一名高水準的會計師,并能熟練掌握各種會計軟件的操作。此外,Internet上的公司多數是國際企業間的合作涉及不同的語言,同樣要求網絡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國際會計及商務慣例,對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提高了。(三)對傳統支付結算方式的影響
電子貨幣又稱數字貨幣,它是與電子商務相適應的一種支付手段,它是紙幣現金的電子化,可以用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它克服了紙幣的缺點,具有安全、便利等特點。典型的電子貨幣包括電子現金、電子支票和電子信用卡。作為電子商務資金流中的電子貨幣是電子商務的核心,但它只有在安全性、及時性、保密性、靈活性和國際化等方面達到一定的先進水平,才能保證在電子商務中發揮可靠的應用。電子貨幣還存在很多弊端,比如:資金支持不足以及重復使用問題。對于無國界的電子商務來講,還存在稅收、匯率、金融危機等方面的問題。只有制定嚴格的經濟金融管理制度,才能保證電子貨幣的正常運作。
三、發展策略
電子商務的應用,實際上是傳統企業管理信息系統(MIS: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的擴充和延伸。會計信息系統是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主要子系統,而會計信息是企業最為重要的管理信息。傳統基于單機的MIS系統難以適應企業信息化的需求,只有建立基于Internet的企業信息化系統,才能適應全球化和網絡化的市場競爭的需求。
(一)整合業務流程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企業的會計信息化必須加強基礎信息的數字化管理,整合業務流程,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技能,利用現代管理技術改造企業管理模式,滿足電子商務時代會計信息化的需求。
(二)實現信息集成
實現會計信息系統的信息集成就是要建立中心數據庫或叫信息中心,企業各信息子系統可以根據交易的執行情況補充、修改、更新中心數據庫的資料。同時,各信息子系統也可以根據中心數據庫資料提供滿足各種特定用途的信息需要,在網絡時代的企業管理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營銷是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活動過程。經濟社會的發展,消費者不僅注重物質需求,還關注文化需求,重視營銷過程的體驗。價格是企業可控制因素,關系企業經濟利益的實現,關系消費者貨幣支出,并直接與消費者需求相關。面對消費者需求的變化,有必要進一步認識價格,促進價格策略更好地服務營銷,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要。
1 價格是商品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的貨幣表現
價格是商品同貨幣交換比例的指數,價格是一種從屬于價值并由價值決定的貨幣價值形式,商品的價格受商品價值和貨幣價值的雙重影響。
商品使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交換的前提是產品能夠滿換對象的需要。這種滿足是全面的,即包括功能性需要和精神需要。功能性需要主要體現為商品的使用價值,與商品的研究、開發、生產相關,表現為生產成本與費用;精神需要與產品的文化價值相關,表現為商品的文化附加值,以及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的各種服務,消費者個人的情感、心理等要素,影響其精神需求的滿足度。因此,商品的價值應該包含商品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商品價格也相應是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的貨幣表現。
一般地,商品的研究、開發、生產的費用可以準確地分攤在每件商品中,文化價值中的服務費用也可以計算出來并在商品中分攤,但文化價值的其他內容卻難以用貨幣表現出來。商品的最低價格取決于商品的研發費用和生產費用,最高價格取決于消費者對文化價值的理解,這樣就為營銷者充分運用價格策略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由此可見,價格雖然和利潤直接聯系在一起,但價格并非只是冷冰冰的經濟學概念,還具有人文涵義。制定價格應該從產品整體概念出發,全面考察商品的價值,根據消費者需要、市場狀況及商品所含文化的特性,在研發及生產費用基礎上,增加文化價值成分,充分發揮價格在營銷活動中的的調節、引導等作用。
2 商品價格影響消費者對商品的評價
消費者對商品的評價可以簡單理解為消費者對商品的看法。這種“看法”是消費者的主觀意見,往往不一定能客觀、完整、有體系地反映具體商品的真正價值體系,但這種“看法”直接影響消費者的感受。當消費者感覺“好”時,消費者就會滿意,感覺不斷被強化后逐漸對商品、品牌、企業等產生好的印象,以致形成“忠誠”,而且通過相關群體的擴散作用,將這種好的印象傳播給其他消費者,促進企業樹立商品形象、品牌形象、企業形象。相反,商品、品牌、企業則難以在市場立足。
消費者評價商品一般是針對商品的性能、規格、材質、使用壽命、外觀等商品的內在價值,通常歸結于“質量”。商品質量是一個相對概念,構成質量相對性的因素,一是商品的價格,二是商品的有用性,即商品的質量是在一定價格水平下,相對于其實用程度所達到的技術性能標準。與此相適應,消費者對商品質量的需要也是相對的,一方面,消費者要求商品的質量與其價格水平相符;另一方面,消費者往往根據其實用性來確定對質量性能的要求和評價。只要商品“質價相符”即“物有所值”,消費者就會滿意,若是“物超所值”消費者就會對商品產生深刻的印象。若是“質價不符”,即使商品質量很好,消費者也會產生不好的印象。
由此可見,消費者評價商品實際上是以該商品的價格為依據對商品進行衡量,并非脫離價格因素去評價商品。此外,由于“面子消費”或“奢侈消費”現象的存在,很多消費者往往以價格來判斷商品是否能夠體現“面子”,在評價商品的價值時以價格高低評判商品的價值,或是為了“面子”而追逐高價格商品。
3 價格是消費者價值判斷的重要依據之一
價格是經濟范疇,表現為理性的數字。但是價格是消費者關注的焦點,理性數字的變動卻與消費者心理息息相關。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是地位、價值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價格這種經濟數字也經常成為消費者價值判斷的依據。
(1)消費者對商品價值的判斷越來越感性化。
科學技術的發展,商品信息非對稱的客觀存在,非專家的消費者很難憑借直觀商品,包括商品的外觀、包裝使用特點、品牌、產地等來判斷現有商品的真正價值,或者說理性判斷的因素越來越小,感性判斷的因素越來越大,消費者憑借感覺,憑借以往的購物習慣和價值觀感性影響購買決策的比重越來越大。越是符合消費者購買心理、購買習慣的價格越能為消費者所接受。
(2)消費者越來越注重商品價格的社會象征意義。
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是商品的一部分,不同的價格具有社會地位的比擬功能。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通過想象把商品價格與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收人、偏好、情趣等聯系起來,通過價格的比擬滿足社會心理需要和自尊心理。消費者購買行為中的社會象征行為既借助于商品本身,也通過價格符號加以反映。隨著消費者需求層次的發展,精神消費需要越來越重要,這將使消費者更加注重商品價格的比擬和社會象征意義。文化偏好對購買行為的影響越來越大,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情況下,消費者更傾向于購買與其文化價值觀相符的產品與服務。受消費者所在地區的社會和文化因素影響,風俗習慣與價值觀的差異,消費者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文化偏好,包括數字偏好、習慣偏好、民族偏好等,并日益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
(3)消費者追求實惠的心理越來越普遍。
從廣義講,價格是消費者在交換中所獲得的產品或服務的價值,或者說,消費者很看重在交換中所獲得的總價值。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特別計較商品的價格,喜歡物美價廉或削價處理的商品,其動機的核心是“便宜”和“低檔”。少付出,且能得到多回報的心理反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消費者普遍的一種購物心理特征。
4 基于文化思維確定價格策略
價格策略涉及定價目標、定價方法等,適應消費者需求變化調整價格策略就是企業確定定價目標、定價方法時,賦予文化內容,考慮文化因素。
一、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1.區塊鏈1.0時代進入21世紀后,全球紙幣過度增發引起的惡性通貨膨脹使人們對信用貨幣價值的穩定性產生疑慮,一些人開始研究建立一個幣值穩定的新貨幣系統。2008年11月,中本聰在其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中提出了一種基于點對點信息傳輸模式的數字貨幣系統—比特幣。比特幣總量為2100萬枚,由加入比特幣系統的礦工解算法方程挖出,礦工挖幣的獎勵每四年減半一次。在挖礦前礦工先通過編碼建立一個區塊,并從比特幣交易池中選取幾筆交易記錄在新建區塊中。礦工求解方程挖礦成功后向網絡其他節點廣播挖礦情況以及新建區塊中包含的交易,其他節點對挖礦過程和所含交易信息進行驗證。通過驗證的區塊會自動鏈接在現有區塊鏈的后面,成為區塊鏈中的新區塊,新區塊中記錄的交易信息被永久保存在區塊中不可修改。礦工挖礦的過程就是取得記賬權的過程,礦工的義務是為他人的比特幣交易記賬,權利是取得交易費即比特幣。最初的區塊鏈就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記賬系統,挖礦成功的礦工擁有記賬權,記錄的賬本內容在比特幣網絡全網廣播。因此每一個節點都能知道在比特幣系統發生的每一筆交易,無需向其他節點詢問。比特幣的出現標志著區塊鏈的誕生,即區塊鏈1.0時代的到來。
2.區塊鏈2.0時代在比特幣之后,又先后出現了以太經典、以太坊和羅門幣等數字貨幣,這些貨幣系統都是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支持技術,在比特幣的基礎上對區塊鏈信息驗證技術和加解密技術進行升級優化。相比于比特幣,在新出現的數字貨幣系統中,單個區塊的容量至少擴大了一倍。同時,礦工在區塊鏈中加入隔離見證,將具有共同特征的非交易信息(如簽名)通過指針方式存儲在區塊鏈以外,在區塊中僅保存指針和交易信息。區塊中信息存儲的方式得到了優化,提高了區塊鏈的信息存儲能力。除了對原有技術進行改進,以太坊還創造性地引入智能合約。智能合約是將標準化合約的內容經過編譯形成的代碼和數字的集合。以太坊引入智能合約后,網絡中的節點只需要在命令中加入合約輸入值,智能合約就會按照合約流程在規定的時間和條件下自動執行合約內容,并將執行結果輸出、保存,整個過程不存在人為干預。加入智能合約后,區塊鏈不僅可以存儲信息,還可以基于輸入的命令和調用的合約高效處理大量重復性或程序性審核、交易工作。
3.區塊鏈3.0時代首次代幣發行(ICO)的出現讓數字貨幣的走向發生了改變。ICO是指投資者利用比特幣等現有數字貨幣投資新發行的代幣,新代幣發行者將收到的比特幣在比特幣交易所換回人民幣、美元等現實貨幣進行融資。取得新發代幣的投資者將代幣在數字貨幣交易所二級市場進行交易。ICO流程與IPO流程有類似之處,其中的新發代幣類似于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籌資者取得的比特幣類似于股票發行方取得的現金。ICO一經出現迅速走紅,各國掀起代幣發行融資熱潮。但數字貨幣本身不是標準貨幣,其設計理念和運行機制與現存在貨幣體系存在很大差異。投資于數字貨幣更像是一種投機行為,其脫離金融監管,投資泡沫大,風險高。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金融秩序,2017年中國、韓國、日本等國先后叫停ICO融資,逐步加強對數字貨幣交易的監管,數字貨幣的熱度開始下降。盡管各國政府陸續叫停ICO,但數字貨幣背后的區塊鏈技術卻受到追捧。區塊鏈所蘊含的去中心化思想,非對稱加密技術以及分布式數據儲存方式對優化產業供應鏈,提高數據安全性,打破信息孤島有重要意義。探索區塊鏈與其他產業的融合方式,利用區塊鏈為國家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賦能,實現場景應用落地成為區塊鏈發展的新方向。以區塊鏈成果轉化為特征的無貨幣化區塊鏈3.0時代已經來臨。
二、區塊鏈技術的特點
1.去中心化點對點(P2P)的信息傳輸方式讓每一個加入到網絡的節點可以獲得與其他節點完全相同的信息。每當有新信息產生時,產生信息的節點在全網廣播,使其他節點驗證、收錄新信息,保證所有節點信息一致性。在中心化信息傳輸環境中,每個節點與中央處理器直接聯系,直接向中央處理器發送請求,接收來自中央處理器的輸出結果,相鄰的節點沒有直接聯系。所有的數據處理過程集中在中央處理器,換言之,中央處理器需要擁有強大的算力保證數據傳輸和處理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在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平臺,單個節點可以獨立對每個請求進行驗證和處理,因為節點擁有所有信息。區塊鏈一方面將信息孤島連接起來,構筑成信息網絡;另一方面消除了中央處理器故障和黑客粉塵攻擊造成系統癱瘓的可能性。
2.數據不可修改區塊鏈中每一個區塊由區塊頭和區塊體兩部分組成:區塊頭用于加密、鏈接和驗證;區塊體用于儲存信息。區塊頭的部分編碼由區塊體所存信息經過哈希加密運算生成,如果改變區塊體記錄的信息,區塊頭編碼隨之改變。區塊鏈上的前后區塊稱為父區塊和子區塊。子區塊頭不僅包含本區塊所載信息加密生成的函數值,還包括以父區塊頭完整編碼為輸入值進行加密生成的函數值。這種把父區塊頭的信息加密后放入子區塊頭的鏈接方式保證了信息記錄的連貫性。區塊鏈的結構決定了存儲在區塊中的信息不可修改。父區塊區塊體信息記錄完成,區塊頭與之對應的密碼編碼同步生成,并同時產生以區塊頭代碼為輸入值的單向哈希算法密碼,作為子區塊區塊頭編碼的組成部分。如果黑客攻擊區塊鏈,篡改了某個區塊記錄的信息,被篡改區塊的區塊頭代碼同時更新,其子區塊區塊頭中包含的信息就會改變,并出現子區塊驗證不合法現象。一個區塊驗證不合法會產生連鎖反應,致使后面的區塊全部因其父區塊不合法,生成了不合法密碼值,造成本區塊驗證失敗。
3.匿名性區塊鏈中所有節點均可以接收記錄在每個區塊的信息,這種信息分布方式在增強信息可獲得性的同時對數據安全性提出了很大挑戰。如果每個節點都可以自由讀取信息,就無法保護隱私。為了保證只有經授權的節點可以在授權范圍內瀏覽記錄,區塊鏈中嵌入了多重加密技術。首先,所有的信息都是以代碼的形式存在,每個人都能看到,但只有擁有私鑰的人可以對代碼進行解密。其次,區塊鏈中引入了非對稱加密、可授權加解密等加密技術,以保證私鑰不被破解。通過對記錄和授權進行加密,既保證了信息的完整性,又保證了信息的隱匿性。
三、區塊鏈技術與保險業的契合
保險業作為經營和管理風險的行業,對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以及安全性有著很高的要求,但保險公司在實際展業的過程中很難獲得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所有信息,也難以保證所獲信息的真實性。區塊鏈技術可以幫助險企降低投保人道德風險,提高數據可獲得性和完整性,從多方面為保險公司賦能。
1.降低道德風險,選擇合意投保人道德風險是保險公司在選擇投保人時難以避免的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相比于保險公司,投保人往往對保險標的更為了解。準保戶在投保時,可以選擇性地向保險公司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資料,將不利于自己的資料隱藏起來,保險公司的信息搜尋成本不斷上升。區塊鏈的出現改變了保險公司在獲取信息時所處的被動地位,保險公司可以搭建區塊鏈與其他公司展開跨鏈合作,直接從第三方獲取信息。區塊鏈中的信息具有不可修改的特征,保險公司繞過投保人,通過跨鏈合作從第三方獲取信息,可以建立新的信息獲取渠道,降低信息搜尋成本,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從而降低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
2.提高投保效率,促成保險簽單保險合同是一種高度標準化的合同,具體表現為保險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基本條款由保險公司事先確定,投保人不參與合同的制定過程。即使投保人因為存在特殊保障需求在保險合同中加入了附加條款,合同的主體部分仍體現出標準化的特征。由于保險合同是一種標準化的合同,區塊鏈技術可以提高保單簽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險公司將保單內容編譯為代碼,加密后形成一份智能合約鏈接在公司的企業區塊鏈上。公司的某個節點完成核保工作后在系統中輸入合約地址,智能合約會自動進行驗證和處理,完成簽約。簽約完成后,簽約節點向全鏈廣播,其他區塊對新簽約保單驗證后,將包含新保單信息的區塊鏈接在公司的區塊鏈上。整個過程中,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只需要輸入一次執行命令,其他工作全部由智能合約自動完成,無需核保人和投保人進行多次驗證。
3.實現高效理賠,增強理賠的可辯護性理賠速度慢,賠款給付少一直是外界對保險公司不滿的原因之一,這種不滿很多時候源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單條款或理賠工作的不理解。保險公司無法提供充分易懂的證據表明其理賠工作的合規性,導致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溝通無效。利用區塊鏈存儲信息的優勢在于區塊鏈中的信息具有可追溯性。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標的的唯一標識對保險標的的信息進行持續追蹤和記錄。例如,在農業保險中,保險公司可以用牲畜的DNA對豬、牛等大型牲畜進行唯一標識,持續追蹤其健康狀況,并將追蹤信息記錄在區塊鏈上。一旦保險標的受損,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區塊鏈上的信息對保險標的從投保到理賠全程的信息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責任以及賠付額。特別是在壽險業務中,對被保險人全過程的信息追蹤增強了保險公司的主動性,更易于確定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
四、推動區塊鏈在保險行業應用的政策建議
金科玉律第一條,不要自己選股。雷打不動第二條,不要自己擇時。千言萬語一句話,不要再給自己戕害自己的機會。我們需要制定一個完全被動的投資策略,買入盡量少的投資品種,做盡量精簡的操作。
怎么做到盡量少?只買一種金融產品的話,很難實現風險收益特征的均衡。兩種呢?那就有可能了。為了安全,我們首先買一個低風險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對小白來說,最好的選擇莫過于貨幣基金。為了盈利,我們再選一個投資于股票的產品,記住要“被動”哦,所以首選是最能反映股市大勢的滬深300指數基金。
貨幣基金和滬深300指基的資金投入(注意是用閑錢)比例?50:50就可以。好了,所謂的“投資組合”就這么構建完畢,含且只含兩只基金。
然后,怎樣精簡操作呢?買好基金后,你要做的是設個期限,至少6個月,也可以長達1年。在到期之前,你啥事都不要做。等到期限來臨:假如大盤漲了,滬深300指基盈利,你就賣掉一部分指基,買入貨幣基金,將兩者資產比例恢復到50:50;倘若股市跌了,指基凈值減少,那就賣掉貨基買指基,同樣復位資產比例至50:50。
公布數據的前一天,美銀美林經濟學家陸挺透露,得到兩個關于3月份CPI的“傳言”版本,一個是5.8%,另一個是5.4%。他不排除這些傳言是故意散播的可能性。顯然,最后補充這一句沒有多大意義,大家都懂的。
接下來,瑞信陶冬“拍磚”了。他認為,下半年CPI會在5%左右徘徊,而不是官方判斷的3-3.5%。CPI在年中見6.5%,之后的回落速度因服務業通脹而遠慢過市場預期,基本上在5%左右徘徊。一旦這種情況出現,中國人民銀行在下半年也要繼續加息。他解釋,服務業通脹的根本原因是工資上漲拉動,是結構性的。這一態勢會維持很多年,成為政府和消費者需要適應的常態。
“拎不清”的傳言與預測顯然不是讓大家看的更清楚,而是一頭霧水。
此次公布的數據有多重要?幾個數字而已――這是我的個人看法。不是拐點,就沒有任何“實戰”意義。畢竟,研究宏觀經濟,背景往往比數據更重要,線索往往比事件更重要!
再次重復強調此前的研究觀點:
1、通脹趨勢很重要,但緊盯通脹背景演化,不等于――根據意念或邏輯去揣測通脹趨勢如何演變。
2011年年初連續數月CPI保持在5%附近,令宏觀分析人士對于未來趨勢失去方向,是必然發生的事件。這是“陷阱”,要遠離干擾。
2、避開貨幣政策預期“混亂”,判斷貨幣政策階段性“從緊或放松”,缺乏中期指導意義。
“混亂”有兩個層面:其一,即便存在“通脹一日不退,貨幣一日不松”的認知,“從緊或放松”的評估標準不一,仍然能夠造成貨幣政策趨向的預期混亂。貨幣預期處于邏輯推導鏈中段――即推導鏈前端是通脹形勢,后端是市場趨勢。當通脹形勢處于平衡期,對于貨幣政策手段的理解會出現分歧――一部分人會傾向“從緊”的延續,另一部分人認為“放松”就要來臨。后段的市場趨勢判斷會因為“中段貨幣政策分析的分析混亂”而出現混亂。
其二,把貨幣政策的操作方向“僵化”作為操作策略的貼身指引,是個錯誤,會形成市場趨勢判斷的混亂。
沒有任何足夠充分實例證明,“任何階段,貨幣從緊信號釋放都等于股市下跌”。一個升息周期的開啟,往往持續2-3年,準備金率的提升在未來一年內也很難看到“拐點”。按照“從緊”則股市下跌的邏輯推導下去,會得出什么結論?不言而喻。市場會告訴你什么是正確的。所以,忠于觀察,比忠于推導要靠近實戰,更有利于擺脫混亂。
3、無論市場是否“錯判”通脹形勢,“錯判”政策趨向,新增資金都將會給你一個確定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