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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F061.3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4-0246-02
民間組織是人們為了追求和實現一定的宗旨或目標,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由公民自愿組成并按其章程開展活動,不以營利、政治及宗教為目的的社會組織。民間組織能否健康發展關系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質量。從最近幾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我國民間組織數量上呈加速增長態勢,增長幅度逐年增大。據《2008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登記注冊的民間組織總量接近40萬個。其中,社會團體22萬個,比上年同期增長6.3%;民辦非企業單位17.8萬個,比上年同期增長3.5%;基金會1390個,比上年同期增加21個[1]。但是,我國民間組織發展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一、民間組織的發展與市場經濟建設的內在關聯
從我國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踐看,民間組織的發展與市場經濟存在著有機的內在聯系。
(一)民間組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
我國民間組織的發展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開始,市場經濟的導入,打破了傳統整體性的社會利益結構,出現了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差異明顯化的趨勢。有分化必然就有表達,人們為了維護、實現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設法突破個體行動的能力、智力、體力的局限性,去和那些與自己具有共同利益的人或組織結成利益的紐帶,并運用集體行動的力量來進行利益的表達。而民間組織在為人們提供代表和表達社會各階層的利益要求以及實現自我服務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這就大大增強了人們參與民間組織的積極性。從世界范圍內看,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民間組織都非常發達,而市場化程度不高、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國家和地區,民間組織發育一般也比較滯后。從我國民間組織的地域分布來看,民間組織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發育程度、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密切相關,東部等社會經濟發達地區數量較多,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數量較少,形成了一種區域有別的發展格局。如上海、浙江、廣東、江蘇、山東等東部發達地區民間組織數量較多、增速較快,而西部大多數地區民間組織發育不足,數量較少[2]。
(二)民間組織的發展促進了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
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能夠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這首先表現在民間組織是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重要支撐。在市場經濟中,為了更好地實現從“掌舵”轉向“劃槳”,政府需要剝離一些社會職能。而民間組織作為社會自我治理的重要主體,最有能力承接政府轉移出來的社會事務,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組織依托。其次,民間組織也是社會保障社會化的重要力量。在市場競爭中難免會產生一些需要救助的弱勢群體。由于政府在組織開展救助活動方面常常受到人力、物力方面的限制,民間組織的出現恰好順應了這一社會治理的需要。民間組織植根于社會,能夠從社會底層和社會弱勢層面開展社會救助、福利服務等工作,能夠有效地通過吸納、利用社會慈善資金和社會閑散資金,以提供資金、技術和信息等方式實施社會援助,及時幫助社會的弱勢群體,對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發揮了“減震器”的作用。再次,民間組織是政府宏觀調控、完善市場體系的得力參謀。一方面,民間組織所具有的聯系企業和民眾、聯系企業和政府的功能,可以收集、整理、反映社會第一線的有關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和建議具有鮮明的民間性,表達了企業和人民群眾真誠的呼聲,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完善市場體系的重要的決策依據。另一方面,政府因此可通過民間組織將國家對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調控意圖傳達給企業,企業據此調整自身經營行為。
二、民間組織發育不良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審視我國民間組織的發展現狀,當前仍然存在與政府關系沒有理順、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這些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民間組織與政府的關系沒有理順對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有相當數量的民間組織是由政府職能部門轉變而來或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組建,民間組織的從業人員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改革從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分流來的人員。即使有些民間組織是由民間自發組織成立的,但由于嚴格的“雙重管理體制”的存在,也會使其容易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隨意干涉,以上情況使得我國民間組織帶有非常明顯的“官民二重性”,具有非常濃厚的行政色彩,體現不出民間組織應有的民間性、自治性特點。在此情況下,只要搞好與政府主管部門的關系,即便服務質量不夠好,民間組織仍然可以承攬大量業務,處于這種處境下的有些民間組織甚至產生“尋租”行為,以謀求更大利益。這些現象擾亂了市場正常競爭秩序,阻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民間組織的自律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的影響,我國一些民間組織存在著結構不合理、缺乏規范、公信力不強等問題。從職能定位和自律管理角度方面來看,民間組織內部管理機制亟待健全。一些民間組織內部規章制度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而且在管理過程中帶有很大的隨意性,缺乏科學的管理程序。從民間組織的公信力看,一些民間組織偏離了民間組織的非營利性的宗旨,有不當營利行為,甚至以盈利為目的;有些行業性民間組織職業道德缺乏、服務意識不強,在履行行業管理職能時,未能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尤其是在質量評比、資質認證和市場準入方面,不客觀、不公正的情況時有發生。上述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還使民間組織行業的整體形象和信譽嚴重受損。
(三)民間組織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對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目前,我國已經對一些重要的民間組織、中介服務頒布了相應的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原則性強,可操作性不夠,沒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和具體的實施細則。而更多的民間組織則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其管理依據除了“條例”、“規定”,就是“辦法”、“制度”,缺乏綜合性法律規范來規范和保障民間組織的運行。由于立法層次低,政策文件多,不僅無助于民間組織管理質量的提高,反而造成了管理的混亂:一方面囿于發展地區經濟、行業經濟的目的,行政法規會帶有地區局限性,使得地區、部門條塊分割的現象嚴重,無法形成統一管理的格局,破壞了正當競爭的秩序;另一方面,與法律相比,行政法規內涵不夠明確、嚴謹,對其外延的理解、把握也因人而異,從而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三、培育民間組織――提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邏輯選擇
積極培育民間組織,形成推動民間組織健康發展的“合力”,是“升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邏輯選擇。
(一)政府要轉變觀念、調整職能,積極促進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
政府部門首先要在觀念上重視民間組織的發展。應該充分尊重民間組織的民間性,不能把它作為政府機構的附屬部門,不能隨意干預民間組織的內部事務,使民間組織能夠自主地開展符合其組織宗旨的活動。應以民間組織的成長發育需要為出發點來選擇管理方式,盡量尊重并培養民間組織的主體意識,同時對那些社會迫切需要,在政治、經濟、文化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的民間組織提供積極的扶植,利用所掌握的資源幫助民間組織解決影響其發展的資金、人才缺乏等問題,促進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
(二)民間組織要加強自身管理,完善組織的治理結構和運作機制
民間組織發展不竭源泉在于滿足社會的多元化需求,從而獲得自身生存和發展所需要資源。因此,民間組織要面向社會,積極了解社會需求,真正發揮管理和服務社會的功能。為此,應加強自身管理、完善組織的治理結構和運作機制。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管理體制,包括明確的目標和功能,規范的章程,健全的內部機構,制定組織規劃等;要逐步建立民主決策機制,日常管理活動鼓勵組織成員積極參與,信息公開,充分體現民間組織的自主性和民主性;努力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的良性機制,提高行業自律意識和自律能力。
(三)加強民間組織的法制建設,為民間組織營造透明的法治環境
從現行民間組織法律法規實際執行的效果來看,我國民間組織管理的法制化程度低,法制化建設任務仍十分艱巨。因此,除制訂一些完整的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法以外,還要針對不同類型的民間組織,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其地位、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確立與各類民間組織相適應的責權范圍和運行規范,為各類民間組織的管理和監督提供法律依據。同時,建立健全相應的評估機構,完善合理的評估體系,對民間組織的運作績效進行有效評估。只有將各類民間組織納入規范的法制渠道,運用法律、法規調整民間組織的發展方向,才能使民間組織的日常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現狀分析
1.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概念
體育市場是由體育產業所形成的以體育商品和勞務價值供給和需求及互相作用實現的商品流通總和。體育產業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整個市場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是指根據政府法令或法規,對體育市場經營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的系統化活動的總稱。根據我國市場監督管理體制,體育市場監督管理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體育市場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認定體育市場主體資格,對體育市場主體、客體進出市場及交易行為進行監管,推進體育市場規則的完善,保護體育消費者和體育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競爭有序的體育市場環境。
2.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體制,但隨著市場經濟建設進程的加快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原本就不很完善、并且潛伏矛盾的現行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更加不適應新形勢和加入WTO后的要求。暴露出的問題主要是設置的體育市場監督機構多、規模龐大,分工不明、權限模糊,而這些問題所引發的弊端就是多頭管理、職能交叉、條塊分割、權責不明、爭權奪利、政出多門、機構臃腫、效率不高。而這些問題不只存在于部門之間,就是在同一個部門的內設機構中也有類似情況。
3.制約發展因素分析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首先是與我國正處于改革的過度發展時期有關。我國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相對于計劃經濟時期,體育產業市場監管的任務也更加繁重,政府職能部門和機構不斷膨脹已有的規模,而與此同時,在過度時期,上下管理體系、平級管理協作體系又沒有完全理順,加劇了機構之間協調的難度。其次,這些問題的成因還有某些特殊因素。眾多的體育產業市場監管部門、機構不僅爭相設立,而且盡力爭取一份在市場活動中“說了算”的權力,權力的大小、多少甚至可能成為“尋租”的基礎,部分官員、部分機構將其作為權錢交易的有力支撐。
4.國外的經驗
政府法規是市場經濟發展成熟與完善不可缺少的制度保證,國外的體育市場監督管理已美國的最為完善。美國政府不設立職業體育產業的專門管理機構,而是通過立法、司法、執法三個體系對職業體育產業實施分權、分級管理:以國會為主導的立法系統頒布各種涉及或適用于職業體育的法律法規;行政機構執行法律法規,對職業體育產業實施規制;司法系統負責監督法律法規的實施。實際運行過程中,主要是由立法和司法系統來行使其職能。從規范意義上來說,美國政府規制職業體育產業的動因是源于市場失靈,其規制目標是提高經濟的有效性,糾正市場失靈,提高效率,維護公共利益。
二、發展我國體育市場監管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規范市場管理促進體育產業發展
體育產業的發展需要有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作為保證,因此應該健全并完善社會經濟轉型期體育產業的法律環境和運行機制,規范我國社會經濟轉型期體育產業的發展,為使體育產業走出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法律困境,關鍵要完善體育立法,建立體育產業的市場準入制度,確立體育產業的法律主體地位,建立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這樣有助于規范我國體育市場管理,促進體育市場產業的發展。
2.提高服務質量水平拉動體育經濟發展
發展體育市場的監督管理體制的主要目的在于服務體育產業的發展,因此建立規范完善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有利于提高體育市場服務水平。體育經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貢獻比例日益提高,而且在預計的將來將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且不可缺少的部分,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的進一步發展能提高管理服務體育產業市場的水平,將進一步促進和拉動我國體育經濟的發展。
3.完善監督機制促進國家稅收的正收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其政治權力,運用法律手段無償地征收實物或貨幣,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經濟活動無不受到國家稅收政策的影響和制約,體育經濟活動也不例外。當前,在一些經濟發達國家,體育產業已成為國家支柱產業,體育產業總值已占到國民生產總值的2%,體育經濟活動越來越活躍,國家通過稅收政策調控體育經濟的有序發展。發展和提高我國體育市場監管體制綜合管理水平有助于保證國家體育產業稅收收益的正收。
4.促進全球化與國際接軌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中國經濟已經與世界經濟融為一體,我國體育市場理所當然進入全球體育市場,為了能夠與國際接軌,在全球體育市場中贏得自己的競爭優勢, 必須提高和發展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以此作為保證。伴隨著2008年奧運會的召開,我國的體育產業發展面臨著巨大的歷史機遇,因此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機會,發展及完善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促進體育市場發展和體育產業的進步。
三、社會經濟轉型時期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的發展
1.新形式下影響我國體育市場監管體制發展的相關因素分析
(1)國際體育產業市場的多樣性及復雜性。隨著社會、科技的不斷向前發展,國際體育市場以及國內體育市場的構成要素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這要求逐步提高體育市場監督管理的技術含量和專業知識含量,實現管理手段及執法手段的專業化和技術化。(2)外來因素對本國體育市場的沖擊。體育市場監督管理職責之一是防范外來因素及內生異化變量對本國體育市場的沖擊,為國家經濟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3)體育市場監管發展模式的發展與選擇。體育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的加強和監督管理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必須與整個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發展的建設相一致,在建構發展的模式時要通盤考慮、全局把握,防止單個部門與整體建設脫節現象的發生。
2.發展更新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
按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發展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主體的統一機構,歸并技術監督、物價、醫藥、文化、出版等部門發展更新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體現:(1)嚴格把關對體育產業市場主體進出市場的資格進行歸口審批,保證體育消費市場及生產資料市場上的交易客體的合法性;(2)建全體育產業稽查制度嚴厲查處并懲罰不正當經營行,保持正當的體育產業市場交易行為,促進公平競爭;(3)推動和發展體育產業市場管理法律法規的完善,理順其各自內部的管理體系,保證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效力的正常發揮。
3.我國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發展
綜觀世界各國體育產業的發展,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沒有有力的體育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就沒有體育產業的高速發展。為此,為了保證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發展和順利實施,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重視運用政府宏觀調控手段監督管理體育市場的經濟活動。即通過體育市場監督管理行為促進體育市場主體的成熟,規范市場客體,規范市場行為,推動市場規則完善等來保障良性體育市場秩序的形成和維護。(2)體育市場監督管理是法制管理,一切體育市場監督管理主體的活動均須有法律的根據才能受法律保護。要制定良好的體育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通過有效的法律法規的制定保障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發展。(3)提高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隊伍的素質。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專業性、技術性增強,對人員素質的要求也相應提高。應注重對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專業基礎素質的培養,提高綜合管理水平與執法能力。
四、結語
面對迅速發展的我國體育產業市場,以競賽表演產業市場、體育用品產業市場,以及健身娛樂產業市場為主體的多層次的體育產業市場體系已經逐漸形成,但與國外迅速發展的體育產業市場相比,我國的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體制卻相對滯后,在社團建設、法制建設、行政監督管理等方面均相當薄弱。只有對這個新興的且發展潛力巨大的體育產業市場依法監管,因勢利導,才能促進我國體育產業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因此,只有近一步加大力度發展和建全我國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體制,使我國體育產業市場監督管理體制能有效地促進體育產業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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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行政法制建設;問題
依法治國是我國堅持的基本的治國方針和戰略,行政法制建設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內容,行政法制建設是否健全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進行行政法制建設有利于我國法制建設的健全也有利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政法制建設的必要性
(一)行政法制建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仍處于初級階段,在發展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這些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的,不但需要制定相應的經濟發展計劃,更重要的是要加強行政法制建設,對市場經濟的發展進行宏觀調控,以保證經濟的發展不偏離既定的軌道,從這一方面來講行政法制建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市場經濟的發展促使行政法制建設不斷健全
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凸顯出來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并不能單單依靠市場經濟自身的發展計劃來實現,一旦出現經濟發展方面的問題,在市場環境中無法解決問題時,國家為了保證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政府相關部門會采取相關的政策對經濟發展進行調控,一方面能夠解決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能發現行政建設的不足之處,逐步健全行政法制建設的相關內容。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政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立法機制不完善
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法制的健全和完善,我國經濟發展經歷了一個飛速發展的階段,但是相關的行政法制建設卻沒有全部建設到位,立法機制的欠缺是目前法制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法律作為依法治國的依據并不是所做事情對與錯的參照物,而是凌駕于任何事物之上的“規章制度”,是神圣又不可侵犯的,但是目前我國的立法機制尚在發展之中,在經濟發展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還存在著一定的漏洞,如采購法等方面的法律并沒有十分的詳細,因此還需要不斷的完善,這樣才能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
(二)相關監督機制欠缺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政府部門的調控和監督主要包括直接和間接兩種形式,直接監督是通過行政法規對市場經濟進行逐層的監督和控制,而間接監督指的是通過政策監督讓市場經濟自身進行調控的一種措施;就目前來看,我國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制度并不是特別完善的,一些政府經濟相關信息并不是特別的透明,因此人民群眾并不能很好的監督。
(三)公民法律意識淡薄
行政法制建設包含的主體是多方面的,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是行政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的體現,公民法律意識淡薄首先表現在市場經濟交易過程中,很多公民遇到了侵權事件發生時,并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一方面和公民不知法、不懂法有直接的關系,另一方面也是我國的普法教育做的不到位,法制建設只是停留在制度層面并沒有落到實處,因此公民對于行政法制建設也不甚了解,往往執法工作時并不能很好的配合執法工作的進行,甚至還會由于對法律不了解而阻礙執法工作的進行,因此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是目前行政法制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
(四)執法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低,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不僅包含對法律法規的了解,還包含自身的職業道德和社會修養等多方面的因素;法律法規是不斷完善和修改的,但是現階段很多執法人員缺乏與時俱進的精神,沒有及時更新自身陳舊的知識,依然按照舊的行為規范進行執法工作,還有一部分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對于基本的法律并沒有十分的了解,而是依靠自身的工作經驗進行執法工作,往往會在工作中出現問題,因此會在工作中出現紕漏,甚至是錯誤執法的現象,這些都是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的表現,也是目前行政執法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
三、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行政法制建設
(一)完善相關立法立法不完善
不僅不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且也不利于行政執法建設的完善,因此完善相關立法機制,是保證市場經濟發展和行政執法建設的基礎。完善相關立法首先要明確法律作為治國的依據并不是單純的評價事情對與錯的依據,而是凌駕于任何事物之上的一種存在,對于任何事物的存在與發展都具有很強的制約性,作為行政執法的人員要知法,了解法律法規條款,懂得用法律解決相關問題,保證行政執法的公平性。
(二)健全監督制度,加強監督力度
增強政府部門的監督主要是針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漏洞和缺陷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而不是盲目的加大力度,否則只會適得其反。健全監督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政府相關工作的透明度要增加即政務公開,讓社會各界參與到實時的監督工作當中,既監督了政府執法工作的公平性,同時也加強了參與者的法律意識,認識到行政執法建設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任何經濟的發展都要依靠法制建設的制約,因此政務透明公開也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加強監督力度,主要是完善人大監督和群眾監督兩種類型的監督模式,相對于群眾監督來說,人大監督力度較強,涉及到各個方面的執法監督和經濟監督等,因此也需要加大力度對人大監督的形式和內容做出詳細的探討和規定,讓監督工作進一步的細化,做到有據可循,這樣才不會出現混亂監督局面,促進市場經濟下行政法制建設。
(三)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律意識
法制建設的基礎離不開普法教育與宣傳,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過去很多偏遠落后的地區,經濟發展也逐漸跟了上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在不斷的完善,為了促進經濟的更進一步的發展,以及法制建設的健全,普法宣傳是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步驟,開展普法宣傳,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宣傳法律的重要性,使人們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認識到作為人民群眾也有監督社會執法的權利,一旦發現任何形式的違法現象,有義務向有關部門舉報,更重要的是可以促進我國行政執法建設的步伐,為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一定的貢獻,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
提高行政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首先在行政執法人員的選用上,盡可能選擇法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的人才,保證其工作方面的專業性,或者是選取有執法工作經驗的人員;其次是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時的培訓和再教育,使他們及時了解經濟形勢的發展,以及執法規范的更新,這樣才能保證其所具備的經濟和法律知識及時更新,及時的應用到日常的工作當中,保證日常行政執法工作公平公正地進行,為市場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貢獻自身的一份力量。
四、結語
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健的發展離不開健全的法制環境,因此行政法制建設刻不容緩,雖然目前我國經濟發展趨于穩健,經濟體制的建設也在逐步的完善,但是相關法制建設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如立法不完善、執法監督力度不夠、人們的法律意識相對較為欠缺以及執法人員素質不夠高等諸多方面的因素都是阻礙行政法制建設的重要問題所在,因此必須及時處理這些問題,保證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順利進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是我們目前的主要任務,也希望本文就這幾項問題提出的建議能夠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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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對經濟宏觀調控的作用和意義
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打破以往的政府為經濟活動中心、以計劃命令為主要手段的經濟模式,將市場作為經濟活動的中心,將經濟規律作為市場運營的基本準則。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應當由直接的管理,轉變為制定經濟發展戰略計劃、確立市場運行規則、向市場主體提供引導和服務、促進市場健康發育,積極維護市場秩序等宏觀的、間接的管理方式,這樣,經濟的宏觀調控與法制建設就成為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也就是說,法制是經濟的產物;但同樣的,我們也不可以忽視法制建設帶來的巨大的反作用,法制建設對經濟宏觀調控的作用具體表現為:引導作用、促進作用、保障作用和制約作用。
(一)法制建設對政府宏觀調控的引導作用。政府的宏觀調控與其相對應的市場經濟模式一樣,有其自身的隨機性和復雜性,如何使其能夠在經濟運行過程中適時、合理并行之有效,是充分發揮法制的引導作用的重要意義所在。目前,我國法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的指引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使宏觀調控經濟過程中的各種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過政府立法程序,將實踐中調控經濟所需的具體手段,上升為法律、政策和規范,為調控主體設定行為模式和權義界限,將其調控行為納入法制軌道。第二、調控主體通過法的規范,引導市場經濟主體在遵循市場經濟體制自身要求的同時,也遵循一套統一而普遍適用的規則,避免或抑制各經濟主體隨意發展、大量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某些經濟領域發展失控或呈現危機,使市場經濟得以健康發展。
(二)法制建設對宏觀經濟的促進作用。法制建設對宏觀調控經濟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通過法律的規范,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條件,反映市場經濟規律,從而合理的確認政府職能以及隨著經濟發展的情況,政府職能相應的調整和轉變,以促使它更好地為市場經濟服務,正確理順并處理好政治關系、社會管理關系和經濟關系等,既調動了調控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使市場經濟進一步按照法律所確認的原則,深入發展,穩定發展,為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掃除障礙和創造條件。
(三)法制建設對宏觀經濟的保障作用。法律以其特有的屬性——國家強制性和規范性,在保障宏觀調控經濟順利發展的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保障具體表現在,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確認和維護宏觀調控主體的權利模式和行為模式,引導調控主體的活動,預防、打擊、制裁經濟活動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并創造良好的政治環境和經濟秩序,平等地對待和處理好各種經濟糾紛,保障各方主體的合法利益和權利得到實現。建立和維護必要的法律秩序、法律環境,為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等各個領域和環節提供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行為標準和規范,為制裁和處理市場經濟運行中產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準則,從而為市場經濟運行提供秩序保障和環境保障。
(四)法制建設對宏觀經濟的制約作用。通過法律的規范,在引導、促進和保障市場經濟的同時,也制約宏觀調控過程中的強制性、盲目性和任意性等消極因素和市場經濟的自發性、波動性等傾向,這種制約作用是法律本身的功能,也是改革開放、特別是宏觀調控經濟對法律的需求。
二、宏觀調控與法制建設相結合,是我市建立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由之路
我市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增長,有賴于科學合理且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加以保障.因為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宏觀調控本身不是靈丹妙藥,不能一勞永逸的解決市場經濟過程中存在的所有問題,而法制的本身可以合理的補充宏觀調控經濟上的不足,為宏觀調控提供正確的引導和有效的保障,因此,宏觀調控與法的功能緊密結合,是更好的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明顯提升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
(一)法制建設與宏觀調控相結合的現實性。第一,法制建設對市場經濟的特殊功能只有在宏觀調控中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因為宏觀調控是指政府對經濟的間接管理,是指政府對市場經濟的服務、引導和必要的干預,而法律則是實現間接管理、必要干預的最佳手段。第二,法具有普遍性、規范性、客觀性和強制性的屬性,它能有效地滿足宏觀調控的需要。因為宏觀調控的對象是總需求與總供給,是市場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是產業結構與公平分配的關系。而這些關系只有通過法才能調整、適應,引導和保障。
(二)宏觀調控與法制結合的重要意義。傳統的單純依靠行政命令,把法律手段僅僅作為宏觀調控手段之一的觀念已經逐漸遠離經濟發展的舞臺,法制的作用越來越從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凸現出來,因此,樹立法制建設是宏觀調控的依據、準則和保障的正確思想,全面認識宏觀調控與法制建設的內在聯系也就因此具有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如何合理的將法制建設與宏觀調控有機的結合起來。第一,充分認識到法制建設對宏觀經濟的重要作用,要改變過去那種把三種手段,即行政手段、經濟手段與法律手段并重的觀念,因為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既要法律來確認、規定,也要法律來調整與保障,還要法律來解決使用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時所出現的矛盾、糾紛和具體問題。第二,我市的宏觀調控既要借鑒外省市的經驗與教訓,更要從我市實際出發,并賦予它新的含義,即市政府經濟管理部門通過對我市基本經濟總量的調節,控制、組織市場經濟的運行,引導經濟的發展
三、我市存在的問題
(一)宏觀調控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法制建設未得到足夠的重視。法制工作的領域不寬,沒有滲透到社會、經濟事務的決策和管理中去,法治政府的理念有待深入人心,“管理就是權力,管理就是審批”的觀念轉變還不到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行政干預經濟活動的現象依然存在,在行政管理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責任權力、權利義務不對等,甚至違法設置行政管理權或被管理者的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發育和經濟發展。
(二)服務型政府建設尚未到位。政務公開不全面,法定應公開的信息尚未完全公示,行政決策、行政決定及其程序和依據沒有公開;電子政務的發展滯后,有的網頁內容單薄、更新緩慢、功能單一; 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管理事項的集中辦理、聯審會辦實現難度較大;應當統一在政務大廳受理、回復的事項存在“兩頭受理”、“兩頭回復”的現象;不依法、不按程序履行職責,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現象依然存在,行政服務效能有待提高。
(三)宏觀調控職能與經濟發展有脫節,法制工作受功利因素干擾。由于權力本位、利益本位的驅動,加之機構設置不盡合理、職能交叉,以及法制工作的機制不夠健全等客觀因素,在宏觀調控經濟過程中,權力掣肘,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等現象時常出現。
(四)對宏觀調控行為的監督不完善。宏觀調控主體內部監督制約制度尚未嚴格貫徹執行到位,而已開展的監督范圍偏重在行政處罰,對行政許可、收費等執法的監督相對薄弱,部門法制機構監督工作難以開展,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手段,監督的效能未能充分、有效地發揮。
四、解決上述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積極理順宏觀調控行政管理體制。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理順各種宏觀調控關系,克服職責交叉、相互掣肘、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的現象,在各項工作中牢固樹立依法辦事的法治觀念,堅持以人為本、以法為準、依法行政。將各種宏觀調控方式和手段聚集起來,發揮綜合效能;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各類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將政府經濟職能還給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功能,除法律法規明確必須由行政機關實施的以外,逐步將資質認定審查、行業信息披露等行業管理職能轉移給行業組織,發揮其行業管理與行業自律的作用。
(二)建設服務型政府。第一,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事項外,凡是依法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以及其他可以公開的行政決策、決定、政策等政務信息,都要通過能夠為社會廣為知曉的方式和渠道向社會公眾公示,對于公眾依法有權查詢的政務信息,要創造便利、快捷的查詢辦法、渠道或條件。第二,完善決策機制。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規范決策程序,制訂和完善決策程序和部門內部決策程序規定,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第三,加速管理轉型。注重保護和合理利用各類資源,優化改善投資環境,積極探索和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規劃、動態管理等多種間接管理、市場化手段,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推行事后監管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促進宏觀調控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前言
和諧社會的構建是全黨全國人民共同的奮斗目標,是黨與政府工作的核心, 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經濟與法律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構建和諧社會有緊密關系。和諧社會的發展離不開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而在和諧社會的背景要求下,經濟與法制建設工作的開展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二、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
1.和諧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關系
一方面,經濟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基礎。穩定作為發展的前提保障,只有確保我國經濟的穩定,才能促進我國的發展,而經濟關系作為我國社會關系中的核心要素,其也將對社會關系的和諧產生決定性的影響。由此可見,只有當國內的經濟處于和諧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才能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帶來積極的影響,并提升國內的生產力,為社會的發展提供穩定的物質保障;另一方面,和諧社會是經濟建設開展的前提。發展是建立在穩定基礎上的,經濟的建設與發展需要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一旦出現社會不和諧的情況,則會使大部分人民出現不良的社會情緒,將會極大阻礙經濟的穩定發展??梢园l現,和諧社會與經濟建設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只有加強經濟建設,才能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
2.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途徑
首先,應當對我國現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行完善。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到來,使我國實現了現代化的經濟改革,并建立起了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市場經濟制度。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市場經濟內的公平、公正等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地實現,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行業壟斷的不良經濟現象。因此,應當對現有的市場價格機制進行完善,加強對市場經濟的法制化管理,確保經濟市場內的公平競爭。其次,以科學發展觀為基本原則,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由于經濟的發展會受到資源以及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因此應當以我國的科學發展觀為基本原則,并在綠色經濟的基本理念下,實現對現有經濟模式的完善與改革,推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要時也可以鼓勵企業開展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營造良好的市場經濟環境。最后,實現對專業性人才的合理配置,解決當前投資分布不均勻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為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吸引大量的人才和投資企業,促進我國經濟的綜合發展。
三、和諧社會下的法制建設
1.和諧社會與法制建設的關系
法制建設作為和諧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營造良好的法制社會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首先,和諧社會的建立要求我國必須實現民主與法治的綜合管理,一旦出現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現象,則會導致和諧社會構建工作無法得到有效開展。其次,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以法治社會的建立為基礎的,其不僅可以為社會的有效運轉提供穩定的環境保障,同時也將為規范我國國民行為,實現對社會發展的約束帶來積極的影響。最后,民主與法制建設作為推動和諧社會發展的主要途徑,在維護人民權利,減少社會矛盾的出現和激化上也起著不可磨滅的作用。
2.和諧社會下的法制建設途徑
首先,對現有法制建設中的內容進行完善,加強立法工作。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法律制度的完善,只有將其與法律制度進行有效結合,才能為我國的綜合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相關的立法機關可以通過對立法工作的加強,并通過對我國法制建設內容的完善,建立規范性、科學化的法律法規,為和諧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其次,以民主為原則建立現代化的法制建設模式。民主是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因素,只有實現法制模式的民主化,方能確保法制建設工作開展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國家應該對現有的法制模式進行完善與改革,提高公民對法制生活的參與熱情,并保障參與途徑的通暢,體現出民主法制的基本理念。最后,積極維護經濟發展與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秩序作為法制建設工作中的核心內容,只有確保社會的和諧、安定,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才有了前提。同時,也應當加強并完善國內有關經濟安全方面的立法,實現與國際經濟市場的接軌,加強對市場經濟的合理調控,最終實現對和諧社會的有效構建。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只有實現對經濟體制和法制體系的完善,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地完善法制建設,和諧社會的構建才能夠得到保障。本文通過對和諧社會下的經濟建設與法制建設的分析,希望可以成為進一步健全國內的經濟與法制建設體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參考。
參考文獻:
要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發展才是硬道理。大力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條件,保障農民與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依法維護農村的市場交易原則與合法權益,確保農村市場的正常運行,從而促進生產力水平的發展,提高農民的收入,為農村經濟社會的良好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2.完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的安全與發展是需要法制作為保障的,只有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才能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從而推動農村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有效的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建立統一、開放和有序的市場,實現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從而形成一個完善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
3.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于一體協調發展的社會,三者相輔相成,共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的理性思考于海洋同推進農村和諧社會的發展。其中法治是核心,加強法制建設對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法制建設有利于農村精神文明的建設,使農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形成一個健康文明的新農村,培養出有文化、有道德、講文明新型農民。
二、農村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1.基層干部和農民法制意識淡薄
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法制意識淡薄的主要體現。一方面,對于農村基層干部,他們很多不懂法,沒有法律意識,即使依法治村的農村得到了宣傳,但他們并不當一回事,很多都是以權代法、以言代法。另一方面,對于農民,他們的法制觀念不強,缺乏民主意識,沒有維權意識,同時守法觀念的很淡薄。干部與農民法律觀念不強,不能對農村干部達到有效地監督和制約,也不利于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
2.農村法律法規不完善
我國農村的法律法規出現不完善的現象,關于農村和農民問題的法律規范不完善,缺少嚴密的邏輯結構,尤其是在法律后果規定的殘缺。在立法方面,出現了很多空白和漏洞的地方,一些農民工在城市的就業、醫療、就業等中得不到合法權益的保護。在農村的法律中,社會救濟、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等基本法律制度不完善,缺少規范性。農村法律存在著薄弱、滯后、威懾力低等現象。
3.農村行政執法不嚴不公現象嚴重
行政執法是法治的關鍵部分,效果直接、作用經常。但很多農村行政執法出現薄弱、混亂的現象。一方面,農村缺乏健全的行政執法機構,性質不明確,在進行執法時,出現執法主體的混亂或錯亂。一些執法人員素質低,執行方法簡單粗暴,執法過程不規范。另一方面,農村司法機構和法律體系的不完善不完善,很多矛盾糾紛得不到妥善的解決,甚至可能出現執法不公的現象,農民在法律中得不到公平的對待。
三、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的對策思考
1.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要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就必須到農村深入的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從而培養和加強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的法制觀念,提升他們的法制素質。首先,可通過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教學方針,提高農村人民的文化素質,從而為法制教育奠定文化學習基礎。其次,采用多種渠道共同進行宣傳,加快發展農村地區的文化事業,提出建立健康的鄉村文化,通過良好的法律文化改善農村的執法環境,引導教育農村基層干部公正執法、依法行政和農民知法、守法的思想,懂得利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建立健全農村法律制度
相關立法部門要提高農村的立法的重要性,積極的將農村改革建設中的實踐、方針等經驗上升到法律,讓農村工作的開展有法可依。同時,在進行立法時,要根據我國國情和農村工作實際,按照農民的意愿,符合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進行立法。要根據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發展思想完善我國的法制建設。在進行農村法制建設要注意的就是,一是立法要堅持平等的原則,公平的對待和解決農民的問題;二是處理好國家法律與農村法律之間的關系;三是重視法律的程序化,再進行法制時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3.依法行政,加強農村行政執法力度
首先要在農村基層干部中開展深入的法制教育,讓他們進行學習、宣傳以及貫徹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農村干部的法律素質,增強法律意識,切實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農村司法機構的行政執法能力,做到政務公開,整合政府各部門機構的職能權限問題,做到各司其職,明確職能范圍,做到真正解決農民民事糾紛問題。
綜觀當今世界各國農業保護的發展歷程和成功范例,盡管各具特色,然而完備的法制卻是共同的特點之一,尤其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更是如此。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保護法制化必須對其保護對象和范圍加以科學、合理的界定。這主要包括:農業的地位、農民的權力、農民的利益和農業再生產過程的保護。
1.農業地位的保護。農業地位的保護包括基礎地位的保護和市場競爭地位的保護。所謂基礎地位的保護,就是指維護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這是農業保護法律化的核心和關鍵。所謂對農業競爭地位的保護,是指政府通過農業保護的法制化建設,改變農業難以與其他產業開展公平競爭的狀況,強化農業的競爭能力,使農業在市場競爭中取得應有的競爭地位。
2.農民權力的保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在法律上應該擁有并能自主行使的權力,對于農業生產經營者應該享有的權力,政府必須在法律上予以保護。這些權力主要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生產資料的處置權、農產品的處置權、政治上的民、經濟上的管理權和監督權。
3.農民利益的保護。農業發展的深厚動力蘊藏在億萬農民之中,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最大限度釋放農民的創造力,是至關重要的。而要使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得到充分發揮,首先就要保證農民的正當利益需求得到滿足。因此,保護農民的利益,就是保證農民擁有的最基本的生產條件;改善農業的貿易條件,使農民通過市場交易至少能獲得平均利潤;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堅決制止侵占農民利益的行為。
4.農業再生產過程的保護。農業保護是從生產、分配、交換和流通等再生產環節進行農業資本運行條件的改造和農業生產經營者權益的維護,它包括對農業生產過程的保護、對農產品交換過程和分配過程的保護、對農產品消費過程的保護等,不同國家根據不同的國情,對農業保護的領域會有不同的側重點。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我國農業保護必須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產品的有效供給來進行,進而實現均衡農產品供求、提高農民收入、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由此可見,我國農業保護法制化的重點應放在生產環節和農產品交換環節,放在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保護農業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以及促進農業科技進步等方面。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保護法制化的基本功能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保護法制化是應該有明確的目標指向和功能的,主要包括強化、啟動、彌補和調節功能。
一是強化功能。實施農業保護法制化的目的是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強化農業的內在功能和競爭能力,從而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所以農業保護法制化應該對農業產生一種強化功能。這種強化具體表現為:強化農業意識、強化農業基礎地位、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強化農業的內在功能、自身素質和強化農業的競爭能力。
二是啟動功能。所謂保護農業的啟動功能是通過采取必要而合理的法制化保護措施,啟動、推進、激勵農業的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遇到一家一戶解決不了的困難,這就需要政府通過農業保護法制化措施,為農戶生產經營、為農民順利進入市場提供社會化服務。這種對農業的社會化服務,其目的和功能也就在于啟動和推進農業的發展。
三是彌補功能。所謂農業保護法制化的彌補功能就是指對農業施以適度的保護措施,來彌補市場經濟存在的某些不利于農業發展的功能缺陷,克服由市場功能帶來的農業萎縮現象。主要包括彌補市場無法主動承擔公共性、公益性社會職能;彌補在農業比較效益偏低的情況下,市場機制調節可能引起的農業資源利用不充分,彌補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滯后性。
四是調節功能。所謂農業保護法制化的調節功能就是指通過某些農業保護性措施,實現政府對市場農業的有效引導和調節,使農業的發展既符合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民經濟的整體規劃、總量要求,又與市場需求及其變化趨勢相吻合,克服完全的市場調節可能引起的農產品供求總量失衡和供求結構的矛盾,促進農業的穩定、持續發展。
三、實現農業保護法制化的基本思路
從當前來看,要實現我國農業保護的法制化,應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農業保護法律體系。
完善的法制,既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保護,也是調節市場經濟運動的重要手段,農業法律體系是社會主義經濟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加強農業立法,建立和完善農業法律體系,才能更好地適應我國農業保護法制化的要求。第一,農業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我國農業立法的指導思想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從我國農村的實際出發,以《農業法》和《農業技術推廣法》的基本原則和內容為依據,以制定與“農業兩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規為主線,以保護農業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宗旨,突出重點,全面推進,盡快建立健全農業的法律法規體系。根據這一指導思想,在制定農業法律法規時,要注意遵循加強農業、保護農業的原則,保護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積極性的原則,鞏固和發展農村改革成果的原則,反映中國國情、農情,同時借鑒國外有益經驗的原則。第二,農業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結合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具體實際,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農業立法的基本框架、主要應突出關于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立法、關于農業生產的立法、關于農產品流通的立法、關于農業投入的立法、關于農業科技與教育的立法和關于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的立法。此外,還應加強與農業法律相配套的行政和涉農部門的法律法規建設,以確保農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第三,農業立法的主體和方法。在農業立法中,應堅持以國家立法為主,任何地方性的法律都不得與國家法律相抵觸。但是,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農業大國,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因此,各地既要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原則要求,又要善于從本地的實際出發,制定和頒布一批地方性、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地方法律法規。但是,任何一個部門在制定法律法規時,都必須自覺地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如果過分追求部門利益,就會影響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因此,對于一些重大的農業法律法規,應由人大和政府的法制機構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必須確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涉農部門的職責、權限,以減少各部門間摩擦,保護立法項目的順利完成。在立法時可以先粗后細,先易后難。隨著實踐的發展再逐步完善,總結提高。要堅持成熟一個制定一個,成熟一條制定一條,把那些經過實踐檢驗成熟的農村基本政策、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規范和鞏固,以增加其穩定性和可靠性。
2.保障農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中國的農業,是一個比較效益低下的弱質產業,中央和地方對它的重視程度是很難取得一致的。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的執法難度比較大。因此,加強農業執法工作,是當前我國農業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第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執法的主體。農業行政管理機關是農業執法體系中的主體,許多農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都要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因此,建立一個高效、權威的農業行政管理機構,明確和規范農業執行的主體,是搞好農業執法的組織保證。第二,要進一步強化農業執法的力度。在農業執法過程中,既要明確農業法律法規的執法機關,又要切實賦予執法機關以必要的執法權力,使其擁有必要的權威。第三,要切實加強農業執法監督。通過監督,不僅要發現問題,而且要及時、嚴肅地解決問題。對違法或不正當的行政行為,要依法糾正和查處。對執法過程中產生的矛盾,要及時協調解決。對涉及全局或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積極開展執法檢查,督促執法單位履行法定職責。還要研究和解決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農業行政執法水平。
3.切實加強對農業法制建設的領導。
(一)加強法制建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市場經濟對市場主體的首要要求就是按照市場規律依法規范自身行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市場經濟既有其運行的客觀規律,也有其運行的基本規則。我國的市場經濟確立時間雖然時間不長,但已經逐步規范化,尤其是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國內企業已被置于與國外企業同等的法律環境。在西方國家,嚴明的法制環境迫使企業高度重視法律事務,他們的企業如果有一項經營決策沒有經過法律論證,就會成為公司股東的當然訴由。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企業在進入市場經濟軌道后,與其他企業和組織之間的關系主要通過法律來調整。企業一旦進入市場,也就進入了不進則退、你死我活、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的戰場。隨著煙草行業深化改革、推進重組步伐的加快,對每個企業都是嚴峻的考驗,企業要在復雜、激烈的競爭中贏得主動,就必須在法律提供的空間內施展自己的戰略,必須具有與競爭伙伴同等的法律力量;市場經濟也是契約化經濟。所謂契約化,就是企業、個人的每一項經濟活動都要通過合同、協議的方式來進行。這就要求企業在懂經營、會管理的同時還必須熟悉法律、善用法律加強合同管理,這也是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為生存、求發展最基本也是最終的必修課。所以說,市場經濟的法制化,迫使煙草企業要法制化,貫徹依法治企的方針,盡快建立并完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機制,使企業的發展策略、規章制度、經營管理行為充分與法律法規接軌。這樣,才能創造良好的企業內外部法律環境,才能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保證企業能夠持續地發展。
(二)加強法制建設是實現科學發展的要求。煙草行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當前內外部環境都發生變化,隨著世界控煙形勢的愈演愈烈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嚴格要求,煙草企業必須全面提高綜合素質,才能確保生存和發展。企業對市場的適應力是企業能力的核心,其中從各個層面加強法制建設也是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環節。由于長期以來計劃經濟的思維方式和煙草行業的壟斷性,煙草企業員工的法律意識不強,企業法律監管體系還不健全,企業的訴訟案件和法律糾紛處理案件不斷增多,在經濟管理中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意識還很不強。在解決處理法律糾紛時,基本上是處于被動地位,從中可以看出,煙草企業在依法經營、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法方面,都表現出嚴重的滯后性。隨著煙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企業對法律法規的依賴性也越來越強,加快企業的法制建設,做好依法治企的工作更顯得緊迫。如果不能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在處理一些問題的程序上把握不好,就難免發生勞動糾紛,又要進行調解和仲裁。因此說,煙草企業加強法制建設是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是實現科學發展、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強法制建設是現階段煙草企業現狀的要求。我國煙草業經過幾十年發展和壯大,自身建設、資本積累、市場營銷、產品開發、科學管理等方面雖然較過去取得了很大進步,但與國際煙草業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行業內部并未形成一套與市場經濟相協調的科學機制,一些計劃經濟時代下形成的舊的管理模式仍然束縛著我國煙草業的發展。中國在世界貿易組織這個體系中,就是意味著要將改革開放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加快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因此,我國煙草企業需要加強法制觀念,在法律的框架下,徹底根除其存在的弊端。目前,我國煙草企業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煙草企業主體小、品牌亂,競爭力差,難有抗衡外煙的實力;煙草行業內部市場觀念、競爭意識不強難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國內地方保護盛行,行業內無序競爭難以與世貿組織的規則相適應;煙草職工長期生存在行業壟斷的環境里,相對其他行業來說,壓力較小,收入較高,普遍存在著依賴煙草、依賴企業的思想,缺乏必要的責任感和危機感,對各項改革措施承受能力較弱。這些,顯然是于當前市場經濟背道而馳的,導致當今國內卷煙盲目生產、產品與市場相脫節、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無序競爭等不良后果。因此,目前煙草企業的現狀迫切要求加強法制建設。
二、煙草企業如何加強法制建設
(一)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專賣。依法,指依靠現行的法律法規,法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我們所指的是狹義的法律,即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要遵循的各種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也就是國家煙草專賣局的各種文件。煙草企業依法行政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要遵守法定權限,不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等事項,不給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增設義務或者限制其權利。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錯必究。
2、要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專賣人員一律不準從事執法活動,不得委托其他組織行使行政執法權,內設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對外行使行政執法權。專賣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審核合格,取得《檢查證》和《行政執法證》方可上崗執法。行政執法活動做到執法主體公開、執法人員身份公開、執法依據公開、程序正當和說明理由。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利益的行政決定時,必須告知行政相對人享有陳述、申辯、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請回避的權利。要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聽證制度,逐步擴大聽證的適用范圍。
3、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完善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強化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20天。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評先時不再考慮。各單位把依法行政知識列入了專賣人員錄用考試、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人事部門把依法行政知識列為專賣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大對行政執法知識的培訓考核力度。
4、要建立健全專賣人員廉潔從政制度。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專賣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發揮典型引路作用,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煙草專賣督察組要采取明查暗訪的辦法,不定期、不打招呼地檢查各單位的專賣執法情況,嚴肅查處利用行政執法權謀取私利、不認真執行罰繳分離制度、向當事人吃拿卡要、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案件,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二)堅持依法管理,強化規范治理。管理,是一個全局的、動態的概念。企業的管理,不僅僅局限于管理學上的概念,而是指調整企業內部組織運行的各種關系的一種活動。如何在實踐中依法加強企業管理,主要涉及理順企業法人治理機構、通過職代會使職工參與民主管理、企業規章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內容。
1、理順企業法人治理機構。按照《公司法》相關規定,現代企業需要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法人治理機構?,F代企業一般由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等組成。煙草企業全部為未上市的企業,即國家是企業唯一的股東,法律上都屬于國有獨資企業。這就決定了煙草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上是很明確的。在理順企業法人治理機構的過程中,要以煙草行業聯合重組為契機,對企業的法人治理機構進行大膽改革,進一步理順組織關系,實現企業持續快速發展。
2、讓職工充分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工會法》相關規定,企業為保障職工的民主參與權,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應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建議,努力實現民主決策。目前,煙草企業由于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部分企業職工素質不高、加上在長期的發展中形成了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一定難度。具體表現為職工代表的積極性不強;一些企業職代會代表的代表性不強,職代會不能較好地為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導致部分企業黨群、干群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行業的穩定,給行業改革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要切實順暢“上下”溝通渠道,采取多種措施,讓職工充分參與到企業的民主管理中來。
3、依法建立符合企業實際的規章制度。中國有句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現代企業而言,科學合理、賞罰分明、執行有力的制度是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先決條件。然而,從煙草行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一些企業的規章制度并不盡如人意。煙草企業的歷史一般比較悠久,仍然具有老國有企業的一些觀念做法。具體表現為觀念落后、制度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缺乏靈活性、激勵措施不夠、執行力比較差,制度并沒有完全轉化為生產力、管理力。因此,在建立制度的時候,首先要考慮制度合法,不能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要符合企業實際。既不能好高騖遠,也不能固步自封,要具有可操作性。此外制度的建立還應該考慮到要繁簡結合,剛柔相濟。惟有如此,制度才能具有操作性和岳素麗,才能在實際執行中推動企業不斷發展前進。
(三)堅持依法經營,公平自由競爭。加強法制建設,就必須強化依法經營,樹立公平競爭的意識。雖然現在入世后,煙草仍然實行國家專賣,各地煙草公司擁有唯一的進貨權和銷售權,市場牢牢的控制在各地煙草公司手中,這種控制是由法律和行政手段來保證和體現的。但是作為競爭性行業的煙草業將不屬于保護性行業,我國已實現承諾,中國將取消特種煙草專賣許可證,這就意味著我國要對現行的法制、法規、規章制度進行修改,這無疑也是對煙草專賣制度提出的挑戰。面對WTO的“公平貿易、自由競爭原則”和“非歧視性貿易原則”,我們必須開放市場,建立起全國大流通的市場體系,讓企業在公平、自由競爭中優勝劣汰,這樣,我們的企業才能發展、壯大,才有實力在國內、國際市場上同跨國煙草集團進行角逐。同時,培養煙草企業具有正確的競爭意識和市場觀念已是異常地迫切,這要求煙草企業轉變觀念,了解市場,分析市場,開拓市場,管理市場,建立和健全市場經濟法制體系、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公平競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如何推動法治型企業建設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國有企業,特別是煙草企業,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實體,應該在法制化浪潮中有所作為。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國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煙草企業這樣的納稅大戶,把法律引入到企業的管理中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要實現依法治企,就要積極轉變觀念,牢牢樹立法治觀念,逐步建立完善法制教育體系、法律事務管理體系、企業經營管理體系和法律隊伍體系,為企業保駕護航。
1、完善法制教育體系。要把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作為企業促進“三個文明”,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制定法制教育規劃,建立法制教育領導機構,分層次有計劃的確定教育重點和教育內容,并以責任制的方式,將法制宣傳教育計劃、工作目標要求落實到有關職能部門和人員。要把《合同法》《稅務法》《安全生產法》等作為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把改制中涉及到職工群眾權益保障、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作為關鍵內容來抓,努力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
2、完善法律事務管理體系。一方面,建立完善法律事務各項工作制度,包括合同管理的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制度、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及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企業涉外文字材料把關制度、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書制度、重大法律事項聯合審議制度、法律事項督辦制度等等。這些制度與市場息息相關,與競爭行為緊密相聯,對規范企業行為、保護企業權益有直接作用,必須建立完善。另一方面,要細化各項法律事務工作管理和處置的流程。本著高效及時、避免漏洞的原則規定各類工作的處理程序,而且要使法律事務的處理與企業其它各項管理程序緊密結合。同時,聘請律師為公司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法律綜合事務。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建設 傳統文化 法制 監督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完善,迫切需要我們在全社會范圍內建設與之相適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
1 繼承發揚優秀傳統文化
我國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和國外社會道德建設的先進成果對于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都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如誠實守信、勤勞節約、團結互助、愛國愛民等。對傳統道德中的這些美德,我們今天應該繼承,并根據新時代的要求,給傳統美德賦予新的時代內涵,使傳統美德走向并融入現代化,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道德的有機組成部分?!吧鐣髁x是在繼承人類社會一切文明成果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它必須也能夠繼承人類社會在道德進步中的一切優秀成果。構建新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規范體系,要注意吸收各國各民族社會道德中的文明成果。西方倫理文化中體現了現代社會的科學與民主、自由與文明的,要大膽地借鑒吸取。我們只有善于批判地吸取一切反映人類文明進步的思想成果,才能與人類文明進步的潮流相一致,并走在人類文明進步的前列[1]。”
一是培養個人的道德自覺性,使人在喧囂的利益之爭和現實矛盾的漩渦中,獲得一種內在的超越感和一份心靈的寧靜。從而為每個人處理好與他人、與社會的關系奠定了心理基礎。二是弘揚博愛,注重人際關系和諧,強調個人在實現自我時,也應尊重他人自我實現的愿望,要“已所不欲,忽施于人”,強調“修己以安人”,這對當今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的日益功利化、情感淡漠化有特殊的意義。三是重視整體精神,注重整體利益,把整體、國家、民族的利益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等名言,無不表現了強烈的為國家、為民族、為社會的獻身精神。這與市場經濟道德中所倡導的集體主義在價值取向上是相契合的,對其合理因素應予以吸收。
2 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
我們既要發揮政府在市場經濟道德重構中的作用,又要防止政府的強制干預慣性。政府在構建市場經濟道德基礎的過程中,必須嚴格地尊重市場主體的利益和自由,從構建市場經濟道德的環境入手,加強市場經濟法制建設。
加強經濟法制建設就是要求社會運用法律的科學性、平等性、規范性和權威性來組織、指揮和管理經濟活動、調整經濟關系。第一,經濟法律具有科學性和平等性。依法辦事,可以極大減少行政手段的干預和主觀隨意性,避免或減少錯誤指揮帶來的損失,并保證經濟關系中各方面的正當利益。第二,經濟法律具有規范性和權威性。發生問題依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效率高、判斷準確。第三,經濟法律對于經濟行為中的不道德行為具有一定的威懾和遏制作用。雖然經濟法律不是直接處理經濟行為中沒有觸及法律的不道德行為,但是有的經濟行為中的不道德行為與違法直接相連,或者說有的違法行為是不道德行為的延續??梢?,“堅持以經濟法律管理市場經濟,可以遏制經濟行為中的不道德行為[2]。”
3 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的監督機制
3.1 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是市場機制良好運行的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礎。我國目前的信用狀況不好,假冒偽劣、坑蒙拐騙行為泛濫,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會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必須盡快建立一個健全的社會信用制度,只有這樣,才能順利與國際慣例接軌。
3.1.1 要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明晰產權歸屬,構筑信用的產權基礎。產權是信用制度的前提。只有在產權明確的條件下,才能利用交易者的趨利動機訴求對其交易行為產生信用約束。在產權不清、產權主體不明確的條件下,由于無法明確得知信譽的收益權歸誰,人們是不會有積極性去建立信譽的。
3.1.2 要重視信用理念。信用理念是信用經濟得以存在的前提條件。這是信用的技術層次和制度層次內化為交易者的一種價值觀念的結果,一旦它上升為交易者的價值觀念,交易者就會把信用準則自覺地作為其行為目標來追求,因為反復的交易實踐使交易者認識到只有自覺遵守這一準則才能獲得最大的長遠利益。因此,強化契約精神、誠實守信的價值觀念也是完善信用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3.1.3 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保障信用制度的正常運行。包括要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這是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要建立一套系統、完善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這是社會信用制度的重點;要建立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評估體系是社會信用制度的重要保障;還要準確界定政府職能,規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信用,這是建立信用管理體系的關鍵。
3.2 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經濟道德監督的作用不是限制經濟主體對最大利益的追求,而是要求經濟主體用符合經濟道德規范的選擇和方式來獲取利益,制約經濟主體用不正當的手段和途徑獲取利益。經濟道德監督主要通過經濟道德評價對人的行為做出的善惡價值判斷,并把這種價值判斷反饋給行為者本人,借助社會輿論的贊許與譴責,并有可操作性機構實施,用以調動人的榮辱感和道德良心,使人為自己符合經濟道德的行為而自豪并發揚光大這種善良行為。
在我國,建立健全經濟道德監督機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廣泛開展輿論監督,新聞媒體影響面廣、作用力大,在經濟道德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導向和監督作用,我們應該把新聞輿論當作經濟道德監督的有力武器,同時以典型宣傳推進輿論監督;二是深入開展群眾監督,訂立群眾性經濟道德規范,成立群眾經濟道德自治組織,選好載體深入開展經濟道德監督活動;三是嚴格建立制度監督,制度以其強制性和強有力的約束機制對人們產生制約作用,建立健全經濟道德監督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推進市場經濟道德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樹立法制觀念,強化檔案法制意識
法制意識的確立,是建立依法管理檔案的基礎條件。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市場經濟的確,改變了過去高度集中計劃經濟的運行方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有了極大的提高,依法辦事已成為企業職工的普遍行為。
對于企業檔案部門來,也同樣面臨著這個問題。這就要求檔案工作者掌握法律武,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依據法律開展有效的工作。為此,企業檔案工作者應從宣傳《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入手,積極做好宣傳工作,使企業領導、廣大職工知法、懂法、守法,并充分意識到只有把企業檔案工作納入法制建設的軌道,融入市場經濟大潮,企業檔案工作才能充滿活力,企業才能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二、遵循檔案法規,完善企業檔案體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為了使企業檔案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必須加強企業檔案法制建設,要盡快由行政手段為,過渡到以法制手段為主,來實施對企業檔案工作的宏觀控制。因此,要把《檔案法》的貫徹和實,深入到企業的各項活動中去,對由于不重視企業檔案工,造成企業一定損失的要依法給與處理,對違反《檔案法》,嚴重損害企業經濟效益的組織和個人,要追究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真正在市場經濟運行中,應用法律手段,既保障企業檔案工作的順利進行,又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使得企業檔案工作的范圍越來越寬,內容越來越新,作用越來越大,服務領域也越來越廣,這無疑使企業獲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由于受各方面條件的制約,有些企業檔案部門只注重經濟效益,不考慮社會效益的全面性,使企業檔案工作的服務性失去平衡,破壞了檔案工作尊重事實、維護歷史的職業準則。針對企業檔案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通過立法手段加以解決。要構造科學、合理、配套、符合我國國情和企業特點的檔案法規體系,制定近期立法計劃,定期做好已有檔案法規、規章的清理和檔案法規匯編的續編工作,使依法治檔機制的運作更具有規范性、可操作性。
三、優化企業管理,建設檔案治理隊伍
我們說以人為本是做好檔案工作的關鍵。企業要鼓勵和支持檔案治理人員參加各級檔案治理部門舉辦的培訓學習,努力提高檔案治理專業知識,掌握檔案治理的基本技能。檔案治理者要充分認識到提高自身素質的緊迫性,力爭使自己成為一個既懂檔案治理專業知識,又懂現代化技術和相關知識的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優秀檔案治理人才,更好地為企業提供更全面、更準確的檔案信息,滿足企業的需要。檔案行政治理部,應多組織檔案治理人員參加業務培訓,為企業檔案治理人員提高業務素質和現代化治理技能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運用法律手段,強化檔案監督檢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強有力的法律、法規是監督社會法人行為的重要準則。企業檔案部門,必須迅速適應這一新形勢,及時調整自己的工作手段,強化檔案法律武器和依法治檔。
建立健全企業檔案法規后,關鍵在于執行法律。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是企業檔案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企業檔案部門要發揮檔案執法的主渠道作用,強化監督機制;要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職權,做好檔案執法監督工作;要改變過去那種理不直氣不壯的錯誤想法,大膽開展工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該教育的要教育,該處理的要處理,決不姑息。
一方面,檔案行政治理部門要保證檔案行政執法的經?;⒅贫然?。不斷提高檔案行政治理部門依法治檔的水平,在企業檔案檢查工作中進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氛圍;健全與完善檔案執法監督機制和網絡;進一步實施檔案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檔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施持證上崗和亮證執法檢查制度,做到規范執法;加大對違法行為與案件的查處力度,運用法律的手段來保障企業檔案事業的順利發展。同時檔案行政執法的經?;?、制度化也可提高企業對檔案治理法制化的長期性、艱巨性的熟悉,防止企業檔案治理法制化的滑坡。
強化法制宣傳,提高法律意識。企業要采取多渠道、廣形式的宣傳教育使企業的領導及每一位員工充分認識到法制建設的作用與企業發展的密切關系。企業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必須承擔為國家、社會和資產所有者的義務與責任。只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靠優質產品和優質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重合同、守信用,強化納稅意識,依法誠信納稅,自覺服從國家宏觀調控的措施,糾正各種違法、違章行為,堅持依法經營,企業才能健康發展。就是說,企業本身只有做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擁有一個健康的法制環境,才能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使企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