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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5.40.116
1 當前水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突出問題
結合筆者在泰安市泰山灌漿有限公司的工作經驗,筆者認為當前水利企業財務核算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1 會計人員素質較低
水利企業中部分會計人員依然習慣原有的手工做賬方式,不能適應會計電算化,且水利企業對財務人員不夠重視,未對財務人員進行會計電算化相關培訓,會計人員無法將計算機知識、會計知識有效結合,造成工作效率較低。會計人員核算水平較低,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會計人員在核算過程中較易出現差錯,使財務核算準確率下降,無法出具科學合理的財務報告,使水利企業財務水平的提高受到限制。
1.2 會計憑證取得及管理不完善
水利企業主營業務主要為水利機械設備生產、銷售、售后服務等。水利機械設備的生產需要大量采購零部件等原材料,采購時需要向供貨方索要采購發票,財務人員需將發票作為原始憑證登記入賬。供貨方為降低企業稅收成本,會對企業采購的貨物實施一定的折扣。一些水利企業會迎合供貨方降低稅收成本的要求,放棄索要發票,幫助其逃稅。水利企業在銷售相關設備時,也會采取不開發票給予購買方一定折扣的方式來降低企業稅負。會計憑證能否得到有效的管理嚴重關系到財務核算的準確性。企業該項行為會給企業財務核算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使財務報告的準確性下降,阻礙了企業財務核算的順利進行。
1.3 財務核算混亂且未得到有效監督
水利企業財務人員分工不夠明確,財務人員職能交叉重疊,出現一人多崗或者多人一崗的情況,財務核算工作十分混亂。一些會計資料不能合理的整理、歸集,致使會計資料發生丟失,難以及時查詢,使財務工作的順利開展面臨一定的困難。水利企業未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督機制,財務核算過程得不到有效監督。一些財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存在違反原則性的錯誤,但因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致使這些錯誤未能得到及時糾正。即使建立監督機制,其能否得到有效實施也充滿著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得不到有效實施的保障。內部監督機制的不完善,使財務核算工作面臨諸多困難。
1.4 資金使用效率低下,預算編制不完善
水利企業缺乏成本控制和資本運作的觀念,資金使用較為混亂,資金不能發揮最大效用,造成資金浪費和資金超支的問題。即使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其執行力也較弱,難以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控,存在資金使用漏洞,降低資金使用效率。財務部預算編制不完善,預算編制前未能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致使財務預算編制不能有效實施。財務核算部門獨立性較差,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使財務行為偏離設定的目標。因財務人員專業水平較低,財務預算的科學性水平和精細化水平得不到有效保證。水利企業的財務預算需要企業各部門積極參與,通力合作,而水利企業在制定財務預算時往往僅局限于財務部門,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不夠全面。
2 當前水利企業財務核算的完善措施探討
針對以上筆者所分析的當前水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水利企業應該從以下方面著手,從而進行有效的財務核算,提高財務報告質量。
2.1 提高財務核算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
提高水利企業財務核算的地位,加強對財務核算的重視,充分認識到水利企業經營中財務核算的重要性。提高財務核算在企業中的地位,不僅能夠使企業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財務人員專業水平及職業素養,還會加強水利企業財務制度的建設,明確各崗位職責,加強內部控制,完善預算編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而優化水利企業的資源配置。財務核算是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并且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重要的影響。只有不斷提高水利企業財務核算在財務管理當中的地位,促進企業提高會計核算水平的相關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實施。因此,水利企業要充分意識到財務核算的重要性,提高財務核算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
2.2 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素質
重視對財務核算專業基礎知識扎實、責任心較強的人才引進,提高會計核算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教授最新的財務核算知識,提高會計人員責任心,提高財務人員專業技能及個人素養,提升企業整體財務核算水平,促進水利企業發展。加強會計電算化的培訓,使會計人員熟練掌握會計電算化相關知識,能夠將會計知識和計算機知識有效結合,迅速的適應會計電算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對會計核算工作中表現優異者及時給予充分的肯定及獎勵,激勵他人不斷提升自身專業水平及工作能力,精進技藝。
2.3 加強財務核算并進行有效監督
加強對財務核算的管理。企業要結合會計人員的特長及優勢,合理配置工作職責。明確各崗位職責,避免出現一人多崗、多人一崗的情況。為避免出現財務欺詐,不得讓企業領導的親屬擔任企業財務相關工作。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處理日常事務,不得做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之事。制定科學合理的獎懲機制,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管理與考核,充分調動會計工作人員積極性,挖掘會計人員的工作潛力。加強對財務核算的監督。財務核算的有效開展需要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督機制。要對財務核算的過程進行有效監督,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保證記賬的客觀有效,保證財務報告的可使用性。
2.4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預算編制
加強成本控制和資金運作,避免出現資金浪費和使用效率低的情況。各項資金運作前進行切實有效的可行性分析,避免出現損失。建立健全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全面有效地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并根據資金不同的使用情況建立不同的績效考核體系。完善預算編制,提高財務預算的可執行性和合理性。財務部是財務預算編制的主導者,但在編制財務預算過程中要積極與各部門進行通力合作,不能僅有財務部參與到預算編制的制定過程中。
3 結 論
綜上所述,當前水利企業財務核算中存在著諸多突出的問題。會計人員的專業水準及職業素養較低;會計憑證的取得及管理不完善;財務核算混亂且監督未能有效實施;資金使用效率低,預算編制不完善;這些問題使水利企業財務核算的開展面臨著較大的挑戰。水利企業需重點關注財務核算的相關問題。對此,筆者結合在泰安市泰山灌漿有限公司的工作經驗,對水利企業提出了提高財務核算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養;加強財務核算管理并進行有效監督;提高資金使用率,完善預算編制的措施。以期促進水利企業良好發展。
參考文獻 :
中圖分類號:X7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5(b)-0126-01
優化污水處理廠能耗降低措施,這不僅是實現上述污水處理任務的重要途徑,更對我國環境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據此,該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探討。
1 污水處理廠能耗構成分析
污水處理廠的能耗構成,如圖1所示①??傮w來講,當前我國污水處理廠的能耗主要集中在曝氣裝置、污泥處理和提升以及其他設備的能耗上,因此,污水處理廠的能耗降低措施應該對上述部位進行優化。本文接下來提供的措施也將圍繞這些部位展開。
2 基于能耗構成分析的污水處理廠能耗降低措施
利用時間順序從處理前的能耗審核,到處理過程中的裝置、工藝優化,到污泥處理后的回收利用三方面展開對能耗降低措施的研究。
2.1 處理前的能耗審核
新形勢下,污水處理廠要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蒙頭干”的“無標準、無審核”的污水處理辦法,對污水、污泥處理過程中的能耗降低要設計具體的方案和計劃,以避免處理過程中的無計劃、無準備的能耗和能源浪費。具體做法上,污水處理廠技術部門可采用生命周期分析法,對處理系統的各環節、各過程進行能耗數據分析,提前預見能耗,并在此基礎上,形成降低能耗的提前的預處理辦法,以備接下來的污水處理工作利用。同時監督部門要監督污水處理廠的裝置維護和工藝優化、以及是否按照審核形成的書面要求開展“最經濟、最成本”的能耗污水處理。
2.2 處理中的裝置、工藝優化
2.2.1 優化曝氣系統
由上面的能耗構成分析可知,曝氣系統是當前污水處理廠一般工藝流程中能耗最大的環節,曝氣系統是否經濟優化是決定污水處理效果的重要部分,對曝氣系統的節能優化措施包括:(1)精確設計曝氣頭,選用壓力損失小的管材及局部構件。(2)選用微氣泡空氣擴散裝置,可以考慮在單側設曝氣裝置的同時安裝自動調節裝置,提高氧轉移率。(3)采用混合效率更高的潛水攪拌器等來替代曝氣設備。(4)使用變頻調速風機,通過變頻調速技術提高鼓風機運行效率。
2.2.2 優化污泥處理工藝
由上述的能耗構成分析同樣可知,污泥處理環節也是當前污水處理廠能耗較高的部分。優化污泥處理工藝具體可按以下方法進行:
首先,在污泥濃縮、脫水前采用投加聚合物、無機化學藥品或熱處理方式調質污泥,要用天然高分子的改性絮凝劑如纖維素、淀粉、多糖類和蛋白質等代替傳統的絮凝劑藥品如聚丙烯酞胺、聚合氯化鋁等,以避免二次污染。其中,熱處理是最好的工藝選擇之一,因為污泥經過熱處理調質后,濾機可得含水率更低的固體濾餅,大大減輕了后續工藝的負荷。
其次,現有的污泥濃縮工藝有重力、浮選、離心濃縮等。重力濃縮不失為一種降低能耗的有效工藝。而污泥脫水的自然干化和機械脫水相比較來看,占地大,會污染環境?,F在污水處理廠一般會采取能耗最低機械脫水――干化床法,在優化脫水工藝過程中要注重應用新能源,如使用太陽能作為輔助補充熱源進行脫水,此外,要注重引進和研究濃縮脫水一體化設備。
2.3 處理后排放物的節能利用
通過上述的工藝流程,污水處理廠會產出廢渣、污泥、出水等排放物,這其中,產量最少的是廢渣,因此對其的利用措施也較簡便,其他排放物的節能利用措施主要包括:(1)廢渣直接鋪路、制磚等。(2)利用污泥可采用:①集中厭氧消化污泥,污水處理廠利用其產生的CH4氣體發電供照明、鼓風、曝氣,污泥脫水等機械使用;②用作城市綠化花草肥料;③利用污泥中豐富的植物所需營養物質,改良礦區土地;④制造活性炭,制纖維板。(3)對出水的利用可采?。孩贈_洗機械設備、車間、道路和廠區綠化;②冷卻發電廠,城市綠化,景觀用水,建筑洗車及沖廁用水;③地下水回灌;④灌溉農田。
綜上所述,本文運用時間順序對污水處理廠的能耗降低途徑給予分析和研究,具有很強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此外,污水處理廠在著重能耗降低措施的研究和開發過程中,也要注重對污水處理廠管理機制的優化措施的研究,通過過程控制和激勵機制,實現污水處理廠的最大效率運作,從而為能耗降低提供巨大的支持。
參考文獻
[1] 許保玖,龍騰銳.當代給水與廢水處理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 徐強.污水處理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10.
[3] 許光濘,周林榮,文欣秀.污水處理廠的優化節能控制措施與應用[J].中國給水排水,2010,26(18):139-143.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建設、監督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市主城區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城市排水管理單位受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具體實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
武安市、峰峰礦區、各縣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確定的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發展和改革、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交通運輸、水利、環保、公安交警、電力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做好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行統籌規劃、配套建設。
市、縣(市、區)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編制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和排水(雨水)防澇專項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和用地以及超標徑流雨水排放途徑等,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逐步增加城市排水設施、防澇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的投入,每年列出專項資金用于防澇應急專用設備購置、防汛應急工程和無出路管道的建設,完善城市排水系統。
第六條 新建城市排水設施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原有雨水、污水合流的城市排水設施,應當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制定雨水、污水分流分治的改造計劃,一并列入政府建設計劃,同步實施。
新建、改建、擴建居民小區、商場等建筑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住宅陽臺(露臺)、地下車庫等用水部位設置污水管道,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將使用后的污水排入污水管網。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將污水管與雨水管連接。
第七條 市、縣(市、區)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制度宣傳,普及城市排水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公眾保護城市水環境的意識,推動公眾參與城市排水設施保護。
支持環保社會團體、志愿者開展保護城市排水設施的活動。
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在保護公共排水設施中做出顯著貢獻的,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八條 市、縣(市、區)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優先安排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新建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應當符合城市排水設施技術標準、規范及其建設標準。已建成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改造計劃并逐步實施。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尚未覆蓋的區域,建設單位應當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建設、運營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污水處理設施,未建設或者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不得排水。
第九條 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招標、委托、指定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確定具備相關資質的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
維護運營單位的義務如下:
(一)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技術標準對排水設施進行日常養護維修,保證排水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
(二)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排放未達標污水。
(三)安全處理處置污泥,跟蹤記錄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并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報告。
(四)定期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報送水質水量、泥質泥量、運營成本等相關信息,向環保部門報送水質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并配合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保證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因檢修等原因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九十個工作日前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報告。
(六)汛期加強對城市廣場、立交橋、隧道、涵洞、低洼地等易澇區域的巡查,及時排除隱患;發現險情時,及時向城市排水管理單位報告,并按照預案采取排澇措施。
(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城市排水設施的保護范圍為:
(一)排水及其再生水干線管道邊緣兩側各五米以內,排水支線管道邊緣兩側各一點五米以內;
(二)排水溝護坡兩側各一米以內,排水渠護坡兩側各三米以內。
第十一條 在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市排水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的活動時,或者鋪設其他管線與城市排水設施發生重疊、交叉時,施工單位應當征求城市排水管理單位的意見,與城市排水管理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城市排水設施造成危害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補救措施。對城市排水設施造成損壞的,施工單位應當承擔重建或者采取補救措施的費用。
第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市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一)向城市排水設施內排放、傾倒油脂、污泥、施工泥漿、泔水、糞便等廢棄物或者易燃易爆腐蝕性液體;
(二)在城市排水設施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物料、植樹、埋桿或者進行其他施工作業;
(三)損毀、盜竊、拆除、遷改、占壓城市排水設施或者在排水管網內穿管或者穿線;
(四)向城市排水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五)封堵、填埋城市排水管道及其檢查井和收水口;
(六)擅自打開雨污水井蓋、使用明火或者其他危及城市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道路紅線(綠線)范圍內,不得建設用戶排水設施。在建筑物與建筑控制線之間敞開式區域必需建設用戶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移交城市排水管理單位代管,所需維護管理費用由排水戶承擔。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的排水設施應當依法設計、施工、監理,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其相關資料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排水量超過城市排水管網接納能力需要重建、改建或者遷改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征求城市排水管理單位意見后制定改動方案,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審核,并承擔重建、改建、遷改或者采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排水戶自建排水設施的,排水設施及其與城市排水管網的連接工程應當在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專門機構指導和監督下設計和施工。
第十五條 排水戶應當依法建設相應的沉砂池、隔油池、化糞池或者水泵井等污水預處理設施,并定期清疏,保障正常運行,保證外排水質達標。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委托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并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從事建筑、鋼鐵、紡織印染、電鍍、電力、餐飲、食品加工、屠宰、加油和加氣等排放污水濃度相對較高、含雜物和易燃易爆液體較多的重點排水戶,除采取前款措施外還應當定期對污水預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水質、水量進行檢查和檢測。
醫療衛生機構除采取前兩款措施外還應當建設醫療廢水預處理消毒設施,對產生的醫療廢水嚴格消毒,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第十六條 排水設施的日常養護與
維修及其相關責任,按下列規定劃分:
(一)城市排水設施由城市排水管理單位負責。
(二)自建排水設施,包括其與城市公共排水設施連接點間的部分,由其產權人負責。
(三)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排水設施,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排水設施,由其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產權不明或者難以確定責任主體的排水設施,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定維護單位。
(四)城市道路改造工程,自開工之日起道路紅線范圍內已有城市排水設施的維護保護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城市排水設施驗收合格移交后,由城市排水管理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城市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戶應當依法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申領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符合辦理條件的,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禁止無證排水或者不按許可規定排水。
第十八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按月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使用公共供水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由公共供水企業代征污水處理費。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應當在發票上單獨列明代征污水處理費的數額,與水費收入分賬核算,并及時足額上繳代征的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污水收集、處理及其配套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監管,財政、價格、審計等有關部門應當定期監督檢查污水處理費征收與使用情況,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對象、范圍和標準,不得減免、緩征、隱瞞、滯留、截留和挪用污水處理費。
第十九條 污水處理費按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準。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排水、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排)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準;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排)水量按照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二十四小時計算。
第二十條 直接向城市排水管理單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排水戶應當與城市排水管理單位實行數據聯網,并按規定時限,如實填報取水量數據。
代征污水處理費的部門或者單
位應當與城市排水管理單位實行數據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并按規定時限,如實填報用水量和收費數據。
第二十一條 積極發展城市再生水利用產業,新建城區應當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再生水廠(站)、輸水管網、加壓泵站等再生水利用設施。
再生水設施應當有明顯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再生水與自來水管道連接。
第二十二條 在再生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下列用水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一)城市綠化、道路清掃和觀賞性景觀、濕地等環境用水;
(二)鋼鐵、電力、化工等高耗水企業生產用水;
(三)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其他生產生活非飲用水。
第二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河渠水系、新開河道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確保排放出路暢通。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采取透水鋪裝、建設下凹式綠地和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等措施進行建設和改造,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滯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
住宅小區可以采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進行建設和改造,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
第二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規劃、城管、水利、氣象、公安交警、建設、電力等部門、單位采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市內澇防治、會商、聯動機制。
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市內澇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理制度,在城市廣場、立交橋、低洼路段等易澇點設置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出現內澇,立即強制排水。
城市排水管理單位應當按照防治內澇要求,對城市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排水戶應當服從防澇指揮機構和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按照要求排水。
第二十五條 承擔城市排水防澇排放通道功能的河、湖、渠,其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道路路面和雨水管入河口的高程與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共同制定日常、汛期、主汛期不同的水位高程方案,確保城市景觀和汛期排瀝需要。
第二十六條 城市排水管理單位進行城市排水設施養護維修作業時,應當設置明顯標志。
從事搶修和巡查的專用車輛和機具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為工程救險車的,應當噴涂統一顏色,安裝警示標志,并在明顯位置設
置排水搶修標志。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處理。情節較輕的,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非經法定程序擅自變更城市排水規劃的,或者不按城市排水規劃及其建設程序組織實施的;
(二)對不符合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排水許可證,或者對符合條件的排水戶拖延、不予核發排水許可證的;
(三)減免、緩征、隱瞞、滯留、截留或者挪用污水處理費的;
(四)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用水量數據的;
(五)對應當受理的投訴、舉報不受理或者對已受理的投訴、舉報不調查、不處理的;
(六)有其他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市排水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有關技術標準維護排水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的;
(二)不按有關規定處理處置污水、污泥的;
(三)不向有關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四)擅自停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
(五)對城市內澇未及時采取應急措施的;
(六)不及時修補破損、被盜雨污水井蓋的;
(七)發生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逾期未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市排水管理單位或者污水處理費代征單位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催繳;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按照年欠繳污水處理費數額確定處罰倍數并進行相應罰款:
欠繳數額不足十五萬元的,處應繳數額一倍罰款;
欠繳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足二十五萬元的,處應繳數額一點五倍罰款;
欠繳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不足四十萬元的,處應繳數額二倍罰款;
欠繳數額在四十萬元以上不足六十萬元的,處應繳數額二點五倍罰款;
欠繳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處應繳數額三倍罰款。
第三十條 本條例所稱排水戶,是指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準,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并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第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并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準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準,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第十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準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未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專門機構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⒐を炇蘸细竦?,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托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特許經營合同、委托運營合同涉及污染物削減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鼓勵實施城鎮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三)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應的良好業績和維護運營經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排 水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發揮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庫、洼淀、湖泊調蓄洪水的功能,加強對城鎮排水設施的管理和河道防護、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確保雨水排放暢通,共同做好城鎮內澇防治工作。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要求,確定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標準,明確雨水的排水分區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徑流。
第十九條 除干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同時進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不得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
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當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合理確定截流倍數,通過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建設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準;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并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第二十五條 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的,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 設置于機動車道路上的窨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保證其承載力和穩定性等符合相關要求。
排水管網窨井蓋應當具備防墜落和防盜竊功能,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后評估制度,在汛前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并加強城鎮廣場、立交橋下、地下構筑物、棚戶區等易澇點的治理,強化排澇措施,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
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在汛期,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加強對易澇點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汛期應當服從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或者監督。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維護運營信息,并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第三十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第三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90個工作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出現進水水質和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出水水質超標,或者發生影響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突況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核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排水監測機構接受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托從事有關監測活動,不得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排水戶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污水處理費應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不應低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并將監督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為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第三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履行維護運營合同的情況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核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
第三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中,發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擅自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其他無法安全運行等情形的,應當要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無法安全運行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終止維護運營合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終止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的維護運營合同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的規模,制定促進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指導。
第五章 設施維護與保護
第三十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窨井蓋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從事管網維護、應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間作業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醒目警示標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墜落、車輛陷落,并及時復原窨井蓋,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急預案,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城鎮排澇所必需的物資。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裝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發生后,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搶修,并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工程建設范圍內地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相關情況。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排水管網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拆除、改動方案,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并承擔重建、改建和采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等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后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定事先報告或者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采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油田進入開發后期,油井來液含水高,采出液含水不斷上升,這給集輸泵站的污水處理工藝帶來困難,同時小斷塊、低滲透區塊等特殊油藏開發力度的加大,對回注水質要求也越來越高。近年來,管理局加大了對污水水質的考核力度,要求污水水質符合率在80%以上,對一些處理工藝簡單、效率低、系統配套不全、自控水平較低的污水處理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0.概況
污水站污水處理系統于1984年12月投產運行,設計處理水量35000m3/d,實際日處理水量40000m3左右。主要設備有5000m3一次除油罐2座,2000m3二次除油罐2座,1350m3緩沖罐2座,Φ3600過濾器8臺,外輸污水泵6臺及加藥裝置。由于投運時間長,一、二級除油罐內排泥系統癱瘓并拆除,現采用重力式沉降、加藥和污水雙濾料過濾相結合的處理工藝。
1.污水指標完成情況
影響污水站污水指標完成的主要因素是:1月腐蝕速度;2--3月懸浮物含量;3月污水含油。
2.影響污水水質的因素
2.1污水處理工藝對污水指標的影響
a)污水處理系統超負荷運行:污水在一、二次除油罐的實際沉降時間均比有效沉降時間短0.3h,這樣造成沉降除油和懸浮物效果比設計要求差。b)除油罐內部結構簡單:污水站4座除油罐由于投運時間長,內部集配水管和排泥系統癱瘓并拆除,致使一、二次除油罐的污水含油和懸浮物去除率大大降低。c)一級沉降罐油層厚度對油站來水含油的影響:當進站液量平穩時,油站來水含油量與一級沉降罐油層厚度變化趨勢一致;當油層厚度在1.5--2.2m之間時,油站來水含油可控制在90--150mg/l。d)油站來水量不穩,對污水處理造成的影響:污水站沉降除油罐內部無集配水管,當來水量突然增大時,罐內成紊流狀態,沉降效果必然變差,超出一級除油罐出水含油要求。e)過濾裝置運行存在問題的影響:濾罐進口污水含油過高,濾料污染嚴重,濾罐出口懸浮物含量居高不下,要保證濾罐有較好的除懸浮物效果,濾前污水含油要求小于10mg/l。就現有的濾前污水處理設備和工藝而言,濾前污水含油只能達到≤25mg/l的要求,濾后降至10mg/l以下,濾料污染嚴重,達不到6mg/l的考核要求;濾罐氣動閥頻繁失靈,反沖洗時,跑料嚴重,致使濾罐不能正常運行。由于濾罐氣動閥損壞,濾罐頻繁停運檢修。目前濾罐的氣動閥仍存在關不嚴現象,嚴重影響濾罐的過濾與反洗。另外,在新加濾料初期,由于濾料粒徑不均勻,尤其是無煙煤,在反洗時會造成一部分粒徑小、質量輕的濾料流失,不僅影響濾罐的除油效果,而且粒徑較小的無煙煤進入污水外輸管線,增加了外輸污水的懸浮物含量,在新換濾料一年后,各濾罐濾料漏失10-20cm。
2.2井排來液腐蝕速度對外輸污水腐蝕速度的影響
各采油隊井排來液腐蝕速度最高值達0.1083mm/a,且采油12隊、16隊、20隊、26隊腐蝕速度變化比較大。濾后比濾前腐蝕嚴重的主要原因:注聚物方面的影響。隨著聚合物驅油技術的日趨成熟,為提高采收率,注聚隊在生產中要加入帶有強腐蝕性的交聯劑,對鋼管具有較強的腐蝕性;溶解氧的影響。在污水集中和處理過程中一、二次除油罐、緩沖罐未采取密閉措施以及對濾罐濾料進行氣洗時,大量空氣混入反沖洗污水中,反沖洗回水回收至一次除油罐再處理,致污水中含氧量增大,這些都增大了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造成有氧腐蝕。
3.改進措施及效果
通過以上分析可看出:影響污水站污水水質指標的主要因素有污水處理系統超負荷運行、污水藥劑投加量減少和過濾裝置存在的問題。對此,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1)嚴把一級沉降油罐油厚關,控制來水含油。制定各個油罐參數的運行標準,要求計量工嚴格執行,不能超出標準范圍,一級沉降油罐油層厚度嚴格控制在1.5-2.2m之間,來水含油始終控制在150mg/l以下。
(2)強化污水水質化驗分析,及時調整各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參數。利用現有儀器,對一、二級除油罐、濾罐進口水質和油站來水、濾罐出口水質,分別每8h、2h進行化驗分析,并采用曲線分析模式,對水質實行動態跟蹤監測,及時調整各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參數。
(3)每周一、周四上罐量取污油厚度,及時收取各級罐內污油,站高級技師與技術員每周一、周四到一、二級除油罐和緩沖罐,量取各級罐污油厚度,并根據所量取的油厚,派專人及時收取污油。
(4)定期對除油罐清污,減少細菌生存環境。由于硫酸鹽還原菌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將無機硫酸鹽還原為二價硫的一類細菌,生存于水流不快、儲罐、結垢沉淀物下面引起腐蝕。建議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每年對各罐清一次砂,減少細菌生存環境、杜絕污水二次污染。
(5)優化水質穩定劑的投加量。污水藥劑投加濃度應及時根據污水處理量的變化調整,污水藥劑的投加點應根據污水的處理效果進行投加,細菌的繁殖在條件適合時比較快,容易滋生,建議在總來水和過濾器的進口同時連續投加,殺菌效果將會明顯改善。
(6)實施污水分因素控制管理,降低人為因素的影響。操作管理流程對污水崗生產指標異常、污水罐溢流、管線穿孔、電路故障等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進行操作流程完善,詳細分析污水處理的各個節點影響因素及控制措施,從發現問題到匯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每個流程都一目了然,并將操作規程、節點控制提示牌擺放在相應的區域內,讓大家能夠很快的了解現場情況,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達到規范操作標準和行為自律的目的。
Abstract: to study the urb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 operation cost and control measures. Running costs including electricity, labor costs, equipment maintenance maintenance fee, agent fee, sludge ChuZhiFei and other running costs. Combined with example analysis of the cost. And put forward concrete measures of cost control.
Key words: urb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Operating costs; Analysis; Control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X3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前言
隨著我國水務行業逐步市場化,越來越多的污水處理廠采用了以BOT、TOT模式為代表的特許經營模式建設、運營;或者采用托管運營的模式,由專業化的團隊運營污水廠。同時也有一批污水處理廠雖未市場化運作,也逐漸轉變成了企業化運行。污水處理廠的企業化運行,使得污水處理廠的管理者們越來越重視運行成本的控制。現就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成本進行系統分析,同時找到適當的降低運行成本的方式、方法。
1、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特點
城鎮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可生化性較好,水質相對穩定;水量隨每天不同的時段、每年不同的月份有一定波動,但其波動一般有規律可循。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藝已經非常成熟,基本以活性污泥法為核心處理工藝。目前主流工藝為A2/O,氧化溝和SBR工藝等。各種工藝各有特點,設備選擇、選型各有不同。成本控制方法要與污水廠的工藝、水質、設備等自身特點向結合。
2、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成本構成
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成本是指不考慮折舊、攤銷和財務費用的成本,包括:電費、人工成本、設備維護維修費、藥劑費、污泥處置費和其它運行成本。
由于各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情況和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和實際處理水量、污水處理廠工藝選擇、設備選型、當地物價和工資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各廠各項成本存在差異。
現選取三個有代表性的城鎮污水廠,對運行成本構成進行分析。
表一污水處理廠一成本構成表
表二污水處理廠二成本構成表
表三污水處理廠三成本構成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城鎮污水處理廠電費、人工費、藥劑費是運行成本中最大的三項費用。其中電費在運行成本中占的比例約為50%;人工費占得比例約為20%;藥劑費占得比例約為10~15%。
3、主要運行成本分析
(1)電費
電費是城鎮污水廠運行成本中的一項最大支出,是運行成本控制的重點。曝氣設備、泵及推進器、污泥脫水設備在污水廠電耗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以某10萬m3/d污水處理廠為例,該廠單方電耗為0.3109kW*h/m3,其中,鼓風機電耗為0.1224kW*h/m3,提升泵、回流泵、剩余泵、推進器電耗為0.082kW*h/m3,污泥脫水單元為0.0216kW*h/m3。
(2)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污水處理廠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補助和管理費,以及其他如保潔、綠化保安等輔助人員工資。相近規模、工藝的污水廠人員配置基本相同,在工資水平接近的情況下,人工費用基本相同。
(3)藥劑費
藥劑費包括各種化學試劑、絮凝劑、消毒費。
污水廠的絮凝劑主要是兩種,一是用在污泥脫水系統的聚丙烯酰胺(PAM),一是用在濾池的聚合氯化鋁(PAC)。其中用帶機脫水時PAM的消耗量比離心脫水的消耗量略低。PAM在藥劑費中所占比例較大,一般為50%以上。
城鎮污水消毒的方法有:消毒一般選用紫外消毒、液氯、二氧化氯、臭氧、次氯酸鈉(成品或現場制備)等方式。以上各種消毒工藝相對比較成熟,均能滿足達標要求。但運行成本、安全性、管理難度上相差較大。采用成品次氯酸鈉消毒,由于其運行成本較低(0.015元/m3左右)、設備簡單、投資省、安全、便于管理等特點越來越為廣大運營商所接受。
(4)維護維修費
設備維護維修費主要包括設備保養費、日常維修費用和設備大修費等。維護維修費用的高低與設備狀況有直接關系。
(5)污泥處置費
污泥處置費方面,污水廠一般只承污泥運費,即脫水后的污泥運至政府指定處理、處置場地的費用。多數污水處理廠將污泥運輸業務進行了外包。
4、成本控制措施
(1)設計、設備采購階段充分考慮成本控制。設計工藝、參數、設備選型、設備選擇是影響運行成本的根本因素,是運行成本控制的基礎。應綜合考慮投資和運行成本,選擇運行成本低、便于維護管理的工藝及設備。同時,應在設計階段考慮保證便于工藝調整,控制運行成本。設備的選型,特別是主要能耗設備的選型應計算精確,避免設計保守而造成的浪費。同時,應該考慮選擇較成熟新型設備。例如,近年來新興的磁懸浮風機以及空氣懸浮風機,在投資、變頻控制、維護成本等方面具備明顯優勢。在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的選擇上,應充分考慮設備的質價比和性價比以及后期的維護維修成本。。
(2)健全組織機構,合理配備人員。污水廠人員配備,崗位設置在滿足運行的前提下,應盡量優化、精簡。人員配備應與各工段、崗位的工作量相適應,避免人員浪費,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3)加強運行管理,嚴格成本控制,完善考核體系。應建立切實可行的成本管理制度,加強成本控制。建立考核體系,把水質達標率、能耗、藥耗以及設備完好率等作為主要的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通過考核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4)結合實際情況,調整運行控制方法,精細化運營管理,發掘降低成本潛力。工藝工況的優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要在運行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與數據,在保證水質達標的前提下盡量降低運行成本。如:通過實踐發現,在低溶氧的情況下運行仍然可以達到較好的處理效果,可以有效降低能耗;在水質水量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曝氣量和回流量;此外,還可以充分利用峰平谷電價,主要能耗設備錯峰運行,有效降低電費;根據季節、溫度、水質、水量等因素的變化及時調整絮凝劑、消毒劑等藥劑的投加量,控制藥耗;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降低維修費用。
(5)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外包輔助工作。對輔助工作,如綠化、保潔、污泥運輸、垃圾清運、重大設備維修采用外包的方式,可以達到降低人工成本、設備及車輛配備和維護費用的目的。
5、結論
城鎮污水廠運行成本主要為電費、藥劑費、人工費三項,其中電費占到了運行成本的50%左右。運行過程中要結合本廠實際情況,抓住成本控制的關鍵點,加強管理,開拓思路,從多途徑不斷探索降低運行成本的措施。具體措施有:設計階段優化;加強管理和考核,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運行過程中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精細化管理,探索切實可行的節約成本方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V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3(c)-0132-01
本文結合南京港龍潭港區三期散貨泊位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從工程核查、水環境、環境空氣以及生態環境等方面淺析了開展散貨碼頭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工作時需要重點關注的環節、問題和注意事項,以期為此類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工作提供參考。
1 工程核查
工程核查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中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項內容,通過工程核查可以了解工程的實際完成情況和運行情況。港口建設項目工程核查一般包括主體工程核查、配套工程核查、工程裝卸設備的核查以及環保設施的核查,通常給出環評設計和實際工程對照、變化情況一覽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經常會有工程變更的情況發生,因此在進行竣工環保驗收調查時應特別重視工程變更,在驗收報告中說明其具體變更內容及有關情況。對于變更較小且對環境影響相當的,在驗收報告中說明即可。以南京港龍潭港區三期散貨泊位工程為例,工程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設計時基本一致,沒有較大的變更,因此在調查報告中只要把實際工程和環評設計時的工程量進行對比,說清楚即可。對于變更比較重大,且對環境的影響方式和影響程度產生重大變化的,應該提醒業主盡早作補充環評或環評后評價,以免耽誤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 水環境影響調查
水環境影響調查主要是港區水污染源的調查。一般港口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各種港口的生活污水一般都是由港區工作人員產生的,但生產廢水由于港口功能不一樣,因此污染物也就不同。油碼頭生產廢水主要是油污水,集裝箱碼頭生產廢水主要是洗箱廢水,而散貨碼頭生產廢水主要是含塵廢水。以南京港龍潭港區三期散貨泊位工程為例,港區生產廢水主要包括船舶含油污水、陸域含油污水以及含塵廢水。船舶含油污水是由到港船舶產生的,本工程來港船舶均嚴格遵守不允許含油污水在港池排放的規定,泊港期間船舶不能自行處理的含油污水,由南京港統一配備的“寧凈2號”環保接收船接收處理。陸域含油污水主要來自機修過程產生的機修油污水。工程配備了1套由江蘇碧馨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YSF型陸用油污水處理設備,該設備處理能力為1 t/h,處理后的含油污水并入港區生活污水處理管網,送生活污水處理站進行進一步處理。船舶油污水及陸域含油污水在其它類型港口中也會產生,處理方式也基本類似。含塵污水是散貨碼頭區別于其它碼頭的特征污染物,含塵污水主要包括堆場含塵噴淋水、堆場和碼頭前沿初期含塵雨水和含塵噴淋水。南京港龍潭港區三期防塵水廠建有1000 m3調節池1座,1000 m3貯水池1座,250 m3污泥池2座(分別是長江水污泥池和礦石污水污泥池),并配備NSF-60型泥水分離器2臺,每臺泥水分離器處理能力為60 m3/h。目前本工程含塵污水處理后的水回用于堆場等處的噴淋用水,含塵污水處理后的含礦底泥全部回收??⒐きh境保護驗收調查需對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效果進行監測,含塵污水處理設施在進行監測時應對SS進行監測。同其它類型港口一樣,散貨碼頭在進行水環境影響調查時還應對工程附近水域水質以及底質進行監測。
3 環境空氣影響調查
(1)皮帶轉接處的防塵措施。
礦石在一系列的卸船和裝船的工藝流程的輸送過程中,必須經過多個轉運站和皮帶機廊道的輸送和轉接。因此在各個轉運站內的轉接點處,由于存在落料的高差,會產生大量礦石粉塵。因此在各個皮帶機與堆料機轉接點及臂架頭部處設有防塵噴頭。轉運站采用全封閉作業,整個轉運站的噴水裝置由電磁閥控制,并與皮帶機連鎖,由中控室控制,也可通過旁路手動控制。
(2)堆場的防塵措施。
本工程配備由28套噴槍站組成的堆場PLC自動化控制灑水系統1套,皮帶機系統物料轉接點配套灑水系統1套,每日開啟次數根據季節和現場實際情況決定,一般每日噴灑2次。噴槍成組依程序進行噴灑,每組2個,每組噴灑時間5~6min,保持礦堆表面的含水率宜控制在6%~8%之間。此外堆場噴淋也可在現場手動操作。為了解決冬季噴槍因寒冷使用受限制的情況,噴槍的供水管道都安裝了保溫層。
(3)地面沖洗。
在各皮帶轉接機房、碼頭面及廊道均設有水沖洗系統,定期沖洗作業時灑落在地面上的粉塵。港區配備道路灑水車,定時對港區路面進行灑水沖洗。此外對于港區路面有清潔人員定期對路面進行清掃。
(4)其它。
為減少車輛有害尾氣排放,對運輸車輛產生的汽車尾氣,采用新型催化燃燒凈化過濾器,以降低其排放濃度。對通風設備經常檢查,及時清洗;灑水車定期保養,保證港區的使用。對港區和周圍環境進行了綠化建設,既美化了環境,又起到了降低風速、吸附粉塵的作用。
港口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一般需對廠界的無組織排放進行監測,對于散貨碼頭,在對港區廠界進行大氣無組織排放監測時一般選擇顆粒物這個特征污染因子進行監測。
4 生態環境影響調查
港口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調查一般包括陸域生態環境影響調查和水域生態環境影響調查。各類型港口水域生態環境影響調查的內容基本相似,一般采用收集資料與現場監測相結合的方法,收集項目建設前后的水生生態資料,來反映項目建設前后水生生態變化情況,如果資料不足,需進行水生生態現狀監測,與環評時期的數據進行對比[1~4]。陸域生態環境影響調查主要是港區綠化措施的落實情況。對于散貨碼頭和油碼頭在驗收調查時應特別注意綠化的問題,港區綠化不僅是港口建設生態恢復的一項重要措施,對空氣和噪聲污染也能起到一定的屏障作用。
5 結語
在進行散貨碼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時除了要關注港口類項目常見的環保要求及注意事項外,還應抓住散貨碼頭項目自身的特點,比如含塵廢水、顆粒物以及綠化要求等有別于集裝箱碼頭和油碼頭的環境影響因素,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至于產生“有影響無措施”的后果,才能把一個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工作做得更好。
參考文獻
[1] 陳會東,輝虎,蔣楊.港口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中水生生態影響調查[J].水道港口,2010,31(5):553-556.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來,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了以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的環境基礎設施投入,對于緩解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監管職能不到位,監管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些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不高,運行管理不規范,影響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國家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加強監管,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不僅關系到公共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響到城鎮的生態環境,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城鎮的可持續發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是城鎮供水、節水、治污工作的重要方面,與城市規劃、管理密不可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把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必須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責權,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逐步成為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經營實體。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全過程進行監管,不直接參與污水處理廠運行與作業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城市政府要通過其授權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簽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于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特許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可在核定實際污水處理量及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由行政主管部門與運營單位簽定委托經營協議及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五、要嚴格實施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排水許可制度的要求,加強對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主要排放口特別是重點工業排放口水量水質的監督和監測,保障各類城鎮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
六、加快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益。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后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于設計能力的75%。
七、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特別要加強對自備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對自備水用戶,可由污水處理費征收部門核定污水排放量,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議方式委托銀行直接劃撥污水處理費。各地征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優先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
八、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定期監測,并監督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運行情況。可采用委派監管員的方式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過程實行監管。在嚴格監管和監測的基礎上,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費撥付的核定工作。
九、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必須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建立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國家有關標準和操作規程對進出水的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檢測。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制度。按期(月、季、年)向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進出水的水質、水量、污泥處置情況、設備運行狀況及運行成本等。
十、對于進水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其運營單位應將發生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因進行設備設施檢修、維護需暫停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或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運營單位必須提前報告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此類活動。對于因突發事件或事故造成關鍵設備停運的,運營單位必須采取措施,盡快搶修恢復正常運行,之后應及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要加強對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污水處理廠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后上崗。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應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設備管理、工藝管理和水質管理,切實保障污水處理廠安全正常運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宗旨,以整治水環境、遏制水污染、保護水資源、重建水生態、保證水安全為工作目標,以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職責、建設相關工程、落實有效措施為工作重點,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全面實施治理太湖各項措施,為建設群眾認可、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和諧宜人新*,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二、總體目標
加快全市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不斷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和標準,確保2010年底前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生活污水全面接管,工業污水全面集中,排放標準全面提高。
*市區主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集鎮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加快污水處理工藝改造升級,全面配套建設脫氮脫磷設施,*年底全市污水處理廠全面完成脫氮脫磷改造工程,達到新的排放標準。
*年*市區主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年達到85%,2009年達到90%,2010年達到95%以上。
*區*地區、*區*地區、*范圍內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年達到75%,*年達到80%;2009年達到85%;2010年達到90%;其余各集鎮建成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年達到60%,2009年達到70%,2010年達到80%以上。
*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年達到70%,2009年達到80%,2010年達到90%以上。
*、*市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年達到75%,*年達到80%,2009年達到85%,2010年達到90%以上;各集鎮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年達到60%,2009年達到70%,2010年達到80%以上。
全面治理工業污水,加快集中治理步伐,確保到*年底實現開發區(工業集中區)污水管網全覆蓋,到2010年工業廢水集中深度處理率(除有毒有害廢水外)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一)污水處理廠建設擴容工作
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和*區、*區、*區、*要加快轄區內的污水處理廠建設擴容工作。*年完成梅村污水處理廠二期等共13萬噸/日規模的廠區建設任務;*年完成城北污水處理廠三期等共7.25萬噸/日規模的廠區建設任務;2009年完成蘆村污水處理廠四期等共24萬噸/日規模的廠區建設任務;2010年完成太湖新城污水處理廠二期等共16.5萬噸/日規模的廠區建設任務。確保2010年底*市區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23萬噸/日。
*市、*市要合理規劃、科學安排,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擴容工作,實現各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確保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滿足減排要求,并適度超前。
(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
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和各市(縣)、區政府要立即開展各自轄區的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年6月前完成主城區蘆村、城北和太湖新城污水處理廠的提標工作;各市(縣)、區*年做好各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工作,同年年底達到新的排放標準。
(三)污水管網建設工作
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和各市(縣)、區政府要按照2010年底前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要求,加快全市范圍內所有城鎮的污水管網建設。同時,要按照廠網配套,發揮污水處理設施最高效率的原則,合理安排污水管網建設計劃。由市財政出資的主城區污水主干管到達的區域,由相應的區政府負責實施網狀管建設和接入用戶工作。主城區以外的區域由各區負責污水管網的建設。市骨干道路下的污水總管系統由市政府投資,納入重點道橋建設投資,做到道路與污水管網同步立項、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市級以下道路下的污水支管系統由各區投資建設。各類開發地塊、危房改造地塊內的支管系統由開發建設單位投資建設。各類企事業單位的雨污分流系統由所在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
*年-2010年,主城區需完成580公里以上污水管網建設(由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實施),*區、*區、*區、*需完成933公里以上污水管網建設,*市需完成650公里以上污水管網建設,*市需完成600公里以上污水管網建設。
(四)全面開展污水截流工作
各市(縣)、區政府要對各自轄區內住宅區和企事業單位污水接管情況進行全面摸底,結合污水管網建設情況,排出接管計劃。重點做好入湖河道和城區周邊、水源保護區、集鎮建成區、農村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城鎮生活污水截流工作。
(五)再生水利用工程
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和各市(縣)、區政府要因地制宜,進一步實施好尾水處理、深度處理工作,大力開展再生水利用,確保201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六)污泥安全處置工作
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和各市(縣)、區政府要按照穩定化、減量化的原則,統籌考慮,加快污泥安全處置設施布點建設工作,確保各自管轄的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全部得到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
(七)城市排水許可管理工作
各地區要按照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全面開展排水許可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業局負責全市城市排水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排水管理、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質量監管工作;*、*市政府負責各自轄區內城市排水許可管理工作;*、*區、*區、*區協助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做好所屬地區排水許可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部門和有關市(縣)、區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接納范圍內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廢水監測、審批、核準、驗收工作,確保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的水質符合規定標準,嚴肅查處入網工業廢水的超標行為。
四、保障措施
污水治理工作是當前環境保護、環境治理工作的重點,是治理太湖的第一硬仗,也是節能減排的重要措施,各市(縣)、區要高度重視,真正擔負起市委、市政府賦予的重大責任,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市市政公用事業局要加強對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考核,確保全市污水治理目標的實現。市監察局要對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一)全面落實污水治理工作責任制。市政府成立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政府建立相應的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圍繞污水治理的目標任務,建立責任體系,落實污水治理工作責任制。對工作不力、未按要求達到治理目標的領導和個人追究行政責任。
(二)建立、健全污水治理工作機構。各市(縣)、區政府必須落實污水治理的主管部門,*年11月底以前建立排水管理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污水治理工作。在工作人員配備上,*、*市不少于10人,*、*、*、*不少于5人,崇安、北塘、南長區要設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排水規劃的制訂和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排水運行和質量監督、工程驗收以及排水接管、收費、處理量的統計等工作。建立市、區、鎮三級污水治理組織體系。
(三)加大對污水治理的投入。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污水治理資金:要加大財政投入,增加污水治理資金在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中的比重,新增的財政收入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污水治理;要開展積極的融資方式,籌集治理資金;要引導社會資金和外資,采取BT、BOT等方式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及時幫助建設單位做好項目核準和國債申請工作。市土地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落實城鎮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用地指標,確保城鎮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需要。
(四)項目嚴格執行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使用制度。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財政局負責督促指導檢查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規定收足、管好、用好污水處理費,確保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費??顚S谩J袇^污水處理費要統一標準、統一征收。*、*市政府要在*年底全面、足額開征污水處理費。市政公用、財政部門要定期組織考核污水處理費收入、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按照科學合理、可持續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五)繼續深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專業規劃。各市(縣)、區政府和市市政公用部門,要對照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護水源“6699”行動綱要和全市治理太湖保護水源再動員大會的精神,重新修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三年規劃,調整各區污水處理廠受納地域范圍,*年11月底以前市市政公用事業部門要組織審查、評估,做到規模合理、布局適中、安全可靠、全面覆蓋。
(六)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截流和接管力度,明確管網建設的責任。今后所有河道在整治的同時必須實施排水口截污接管。環保、市政公用部門聯合向河道兩側的單位和住宅區發放《限期分流接管通知書》,督促單位和住宅區分流達標接管。房管部門要按照三年計劃完成老舊住宅的污水接管工作。市政公用部門要嚴格執行《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接管企業的廢水水質必須滿足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藝要求和國家下水道水質標準。新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安置房、開發項目必須具備雨污分流的管線設計,接管方案符合專項規劃,施工圖必須經過審核,經市政公用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開工。同時,將雨污分流的接管納入竣工驗收,雨污不分流、工程不合格、接管不到位的新建房不得銷售和入住。
一、多措并舉─保障渭河水質三年變清
一、多措并舉─保障渭河水質三年變清
1.抓好污染源的淘汰關閉和工業污染防治。按照產業政策和區域環境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下決心淘汰關閉流域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高污染企業。按照新頒布的《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要求區域內所有排污企業在2012年6月前必須完成污水處理設施的提升改造并按新標準達標排放,不能達標的各級政府可以采取停產治理或淘汰關閉措施。
1.抓好污染源的淘汰關閉和工業污染防治。按照產業政策和區域環境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下決心淘汰關閉流域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高污染企業。按照新頒布的《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要求區域內所有排污企業在2012年6月前必須完成污水處理設施的提升改造并按新標準達標排放,不能達標的各級政府可以采取停產治理或淘汰關閉措施。
2.突出養殖監管,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積極落實工程、生物、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嚴格限制河灘地和岸坡地耕種,做好渭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在農業種植區大力推廣配方施肥、測土施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集約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廣集約化程度高、污染排放低、可資源化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
2.突出養殖監管,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積極落實工程、生物、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嚴格限制河灘地和岸坡地耕種,做好渭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在農業種植區大力推廣配方施肥、測土施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集約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廣集約化程度高、污染排放低、可資源化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
3.加快城鎮環保設施建設,治理生活污染。繼續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集網絡,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達標率。到2014年底,渭河流域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萬以上人口的建制鎮60%以上,縣城80%以上,設區市達到90%以上,工業園區達到100%。同時,要加快中水處理能力建設,提升中水利用率。完善城鄉垃圾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3.加快城鎮環保設施建設,治理生活污染。繼續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集網絡,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達標率。到2014年底,渭河流域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萬以上人口的建制鎮60%以上,縣城80%以上,設區市達到90%以上,工業園區達到100%。同時,要加快中水處理能力建設,提升中水利用率。完善城鄉垃圾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4.保障生態基流。加快引漢濟渭調水工程及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和節水工程建設,合理調配水資源,在確保生活、工業、灌溉用水的基礎上,盡力保障渭河干流生態基流。要在渭河重點排污口和主要支流入渭口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濕地系統,利用濕地系統的自然降解能力削減污染物,特別是氨氮。3年內建生態濕地和生態綠化項目14個。
4.保障生態基流。加快引漢濟渭調水工程及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和節水工程建設,合理調配水資源,在確保生活、工業、灌溉用水的基礎上,盡力保障渭河干流生態基流。要在渭河重點排污口和主要支流入渭口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濕地系統,利用濕地系統的自然降解能力削減污染物,特別是氨氮。3年內建生態濕地和生態綠化項目14個。
初步測算,實施3年行動方案的概算投資約80億元,需要關閉轉產項目33個;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5個,日處理能力190萬噸;升級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2個,日處理能力207萬噸;新建垃圾處理項目8個,日處理能力1290噸;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項目54個,日處理能力27萬噸;農業污染治理項目10個;生態濕地和生態治理項目14個;監控能力建設項目31個。
初步測算,實施3年行動方案的概算投資約80億元,需要關閉轉產項目33個;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5個,日處理能力190萬噸;升級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2個,日處理能力207萬噸;新建垃圾處理項目8個,日處理能力1290噸;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項目54個,日處理能力27萬噸;農業污染治理項目10個;生態濕地和生態治理項目14個;監控能力建設項目31個。
二、把好兩“口”─打贏治渭攻堅第一仗
二、把好兩“口”─打贏治渭攻堅第一仗
在渭河污染治理上,整體思路是全面推動,突出重點,各個擊破。一是全面推動。因為現在的渭河治理已經成為和渭河綜合治理一樣需要全線解決污染的時候了。二是抓重點,在點上突破。今年抓住“一區兩河”,一區就是西咸新區,兩河是 河和新河,以此為重點,采用關、治、整等措施來予以突破,在帶動渭河污染治理上實現首戰告捷。三是抓淘汰。突出對造紙企業的關閉。渭河流域現在還有60多家造紙企業,今年我們要再關閉一批,以減輕污染負荷。基礎設施建設上,今年將加大渭河流域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目前關中有50多個污水處理廠,只有六、七家有除磷脫氮設施,我們要求關中所有的污水處理廠到年底前都要建立除磷脫氮設施,因為從目前渭河的污染因子分析,已經從過去主要為化學需氧量演變為氨氮,建立除磷脫氮設施對解決氨氮問題至關重要。第四加強斷面考核、上下游污染補償工作,進一步落實政府區域治理的責任。各級政府都要負起轄區的治污責任。通過責任的落實來把好兩個“口子”,一個是企業的排放口,一個是渭河的入河口。通過這四項措施,把好這兩個“口子”,渭河三年變清,特別是今年首戰告捷的目標一定可以實現。
在渭河污染治理上,整體思路是全面推動,突出重點,各個擊破。一是全面推動。因為現在的渭河治理已經成為和渭河綜合治理一樣需要全線解決污染的時候了。二是抓重點,在點上突破。今年抓住“一區兩河”,一區就是西咸新區,兩河是 河和新河,以此為重點,采用關、治、整等措施來予以突破,在帶動渭河污染治理上實現首戰告捷。三是抓淘汰。突出對造紙企業的關閉。渭河流域現在還有60多家造紙企業,今年我們要再關閉一批,以減輕污染負荷?;A設施建設上,今年將加大渭河流域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目前關中有50多個污水處理廠,只有六、七家有除磷脫氮設施,我們要求關中所有的污水處理廠到年底前都要建立除磷脫氮設施,因為從目前渭河的污染因子分析,已經從過去主要為化學需氧量演變為氨氮,建立除磷脫氮設施對解決氨氮問題至關重要。第四加強斷面考核、上下游污染補償工作,進一步落實政府區域治理的責任。各級政府都要負起轄區的治污責任。通過責任的落實來把好兩個“口子”,一個是企業的排放口,一個是渭河的入河口。通過這四項措施,把好這兩個“口子”,渭河三年變清,特別是今年首戰告捷的目標一定可以實現。
三、量化考核─渭河水質將與政績掛鉤
三、量化考核─渭河水質將與政績掛鉤
為了確保以上各項措施都能夠落到實處,實施了三種方式。
為了確保以上各項措施都能夠落到實處,實施了三種方式。
1.治污責任書。沿渭河各地市都將簽訂類似的渭河污染防治《責任書》,以明確各自在《行動方案》中具體污染防治目標和各項分類措施,使渭河環境治理目標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在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障《行動方案》目標的實現。
1.治污責任書。沿渭河各地市都將簽訂類似的渭河污染防治《責任書》,以明確各自在《行動方案》中具體污染防治目標和各項分類措施,使渭河環境治理目標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在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障《行動方案》目標的實現。
《行動方案》還提出,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做到部門負責、項目支撐、渠道不亂、分頭實施,形成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分工協作、合力推進的機制。
《行動方案》還提出,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做到部門負責、項目支撐、渠道不亂、分頭實施,形成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分工協作、合力推進的機制。
2.實行問責制。為確保渭河3年變清目標的實現,從2012年起,陜西省將把渭河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定量和定性雙向考核,具體由省考核辦、省環保廳負責,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內容和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2.實行問責制。為確保渭河3年變清目標的實現,從2012年起,陜西省將把渭河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定量和定性雙向考核,具體由省考核辦、省環保廳負責,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內容和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3.環境保護城市聯盟。為實現《行動方案》提出的渭河3年變清目標,陜西省的四市一區和甘肅省的定西、天水市成立了渭河流域環境保護城市聯盟,通過流域水質目標聯防聯控機制、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區域環境保護聯席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污染治理及生態保護項目申報聯動機制和跨界環境事故協商處置機制五大機制的建立,共同保護好渭河母親河。并建立渭河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舉辦一次。共同研究解決區域性和跨界性環境問題,形成“共保、共防、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
3.環境保護城市聯盟。為實現《行動方案》提出的渭河3年變清目標,陜西省的四市一區和甘肅省的定西、天水市成立了渭河流域環境保護城市聯盟,通過流域水質目標聯防聯控機制、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區域環境保護聯席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污染治理及生態保護項目申報聯動機制和跨界環境事故協商處置機制五大機制的建立,共同保護好渭河母親河。并建立渭河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舉辦一次。共同研究解決區域性和跨界性環境問題,形成“共保、共防、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
四、渭河變清─顯現北方健康河流本色
四、渭河變清─顯現北方健康河流本色
在渭河污染治理的第一階段,也就是“十一五”,解決了黑和臭,下一階段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渭河3年變清的目標。所謂3年變清,這是一個對北方河流而言的一個特定概念,北方河流特別是黃土高原的河流,本身是一個泥沙含量比較高的河流,渭河的泥沙含量大概在60%左右,如果要解決清的問題,除了解決污染的問題之外還要解決沙子的問題,減少泥沙含量。目標是解決渭河污染,使其恢復生態,達到水功能區標準要求。通俗一點來講,就是水質指標達標,還渭河北方河流健康本色。
在渭河污染治理的第一階段,也就是“十一五”,解決了黑和臭,下一階段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渭河3年變清的目標。所謂3年變清,這是一個對北方河流而言的一個特定概念,北方河流特別是黃土高原的河流,本身是一個泥沙含量比較高的河流,渭河的泥沙含量大概在60%左右,如果要解決清的問題,除了解決污染的問題之外還要解決沙子的問題,減少泥沙含量。目標是解決渭河污染,使其恢復生態,達到水功能區標準要求。通俗一點來講,就是水質指標達標,還渭河北方河流健康本色。
這一次的變清主要是解決渭河水體里的污染物,把影響水體健康的這些因子去除掉,同時也要盡最大的努力在這一個時段能夠在汛期減少20%左右的含沙量,做到含沙量下降,水質污染物基本去除,達到健康河流水質的要求,就算變清。
這一次的變清主要是解決渭河水體里的污染物,把影響水體健康的這些因子去除掉,同時也要盡最大的努力在這一個時段能夠在汛期減少20%左右的含沙量,做到含沙量下降,水質污染物基本去除,達到健康河流水質的要求,就算變清。
0.前言
水資源是有限資源。水資源對人類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水資源的利用越來越多,水質也在逐漸惡化,越來越多的水資源受到污染。而被污染的水資源只有經過凈化處理,才能再利用。近年來,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的污水處理水平也在快速發展,引進了國外的一些先進、高效的污水處理設備。但是,污水處理依舊面臨著技術落后、投資力度小等許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在污水處理工作中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管理工作,使得污水處理工作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
1.我國城市污水處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為止,我國已經有很多污水處理廠,但是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工作仍然具有跟多問題。
1.1城市污水處理技術滯后
城市污水處理的基礎是污水處理技術。這種技術也是保證污水處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因素。我國在借鑒國外的污水處理技術的基礎上,發展出一條自己的污水處理技術。但是和國外的技術相比,我國的污水處理技術仍然比較落后。污水處理效率很低、并且影響污水處理的工作效率。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過于集中
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由于比較集中,因此,再生水的回收利用難度很大。并且,我國城市的那些老城區的排水系統大部分都是合流制系統。為了治理城市污水,就要將這些排水系統改造為分流制系統,或者建立一個污水截流系統,但是這在已經布滿各種管道的城市道路上布置再生水管線,難度很大。
1.3資金投入力度不夠
對于城市來說,城市的污水處理系統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對防止水污染以及提高城市水質量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然而,受經濟水平的影響,我國在城市污水處理過程中的投入往往比較少,用來治理水污染的資金也非常緊張。因此,就不能夠建設一些大規模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治理水污染。我國的污水處理設備也同樣存在著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行的污水處理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而且污水處理廠的運轉率實際上只有二分之一左右?,F階段,盡管我國政府對現有的污水處理工程逐漸重視起來,但是,這些遠遠不能滿足現階段的要求。
1.4管理水平低下
大部分工作人員的能力和水平與城市污水處理技術的復雜性相適應,這就會使得我國大多數已經建立好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不能夠進行正常工作,這樣將會嚴重的影響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工作。我國要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能低于60%,鑒于這個要求,我國許多城市污水處理廠就要加強城市污水處理管理方式,并對控制污水處理工作。
1.5設備磨損、老化
我國的污水處理設備大部分是從國外進口的,這些設備在經過幾年的運行之后,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磨損、老化現象。尤其是在保修期后的維修以及正常的大修問題。
1.6人們接受時間
人們對再生水的回收利用還有一個接受過程。這就需要政府、媒體等的宣傳。
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的建議及措施
一直以來,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問題對我國的發展有著很重要的意義。針對上述的種種問題,采取了一系列的相關建議及措施。
2.1變廢水為資源
在以前,城市污水往往被當作“廢水”,對這些“廢水”的處理,往往只是利用簡單的排放方式來處理。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水資源的浪費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因此,只有充分認識到水的循環原理,并能夠合理的運用水資源,才能促進水資源的有效的利用。因此,人們要轉變自身的用水觀念和污水觀念。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最大程度的利用水資源,并提高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率。
2.2排水合理分區
對城市污水的排水范圍的規劃,不僅要考慮規模,還要考慮其對污水再生利用的方便程度。同時,還要分析當地的地形、氣候等。城市污水處理廠要適度集中,對排水分區進行合理劃分。
2.3合理布局
對城市污水處理,要進行統籌規劃,并進行合理布局,并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地址與方案進行合理規劃,以便促使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4創新并優化污水處理工藝
現階段,大部分的污水處理廠都是利用一級處理方式,出水并沒有進行消毒,這些已經無法適應現階段城市污水的回收再利用。所以,在城市的污水處理上,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通過各種分離技術、氧化技術以及消毒技術等的應用,以期改善城市的污水處理水平,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
2.5資金籌措方式
根據我國的市場經濟規律,對我國的水資源進行正確的利用。改革水資源的價格、調整水資源的市場價格,對那些超額利用水資源的用戶,要進行適當的加價。那些排放污水也要繳納相當的費用。這就為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提供資金支持。
2.6加強政府的監管與考核
政府的監管與考核對城市污水處理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政府在監管力度和體系上面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同時,政府的監管手段還十分落后,監管工作一般都是采用臨時抽查的模式,這樣往往就會使得監管力度不夠。所以,政府要建立一整套的監管體系,全方位地展開監管工作,提高監管人員的監管水平與監管素質,并對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全天的監管。同時,在監管過程中,要重視質量,提高城市污水處理效率。
3.結束語
隨著城市化水平的加劇,城市污水的量也越來越多,這樣就會引起嚴重的水資源污染問題,這些問題會嚴重的影響了城市的發展與進步。因此,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進行市場化運作。充分了解城市污水的情況,并重視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解決城市污水難題。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才能保護水資源,并能夠減少清潔水資源的利用量,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珺,王洪臣.城市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若干問題的探討[J].給水排水,2010(3).
三、市、縣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本地區征收自備水源用戶城市污水處理費的責任部門。征收單位為當地自來水公司。市區征收工作在市、區建設事權未劃分之前暫由區供排水公司征收。市、縣區水資源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征收單位提供自備水源用戶名單、用水量等相關資料。征收單位按照水資源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污水處理費應按價格管理權限逐級提交物價部門審批,市政府所在地由省物價局審批,其他縣由市物價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