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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K8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2-0086-02
改革開放以來,江門市新會區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一批古遺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護,許多古跡得到了及時的搶救性的發掘,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的文物保護單位得到了修繕,部分石質文物得到了科學的加固和防風化處理,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建立了詳細的數據檔案。新會博物館的文物藏品達5000多件,其中一級品4件,近年來每年的免費參觀人數在15-20萬左右,博物館取得了較大的社會效益。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會區錄入不可移動文物468處,取得較大成果。新會區有40處不可移動文物被確定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梢哉f,上述成績的取得,無一能離開政府作用的發揮。本文將從政府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角色要求、職責以及開展文物保護的方式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文物的公共屬性決定政府是文物保護的主體
廣東新會崖門海戰是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海戰的遺址、水下遺物等都屬于新會,甚至國家、民族的公共財產,它的保護責無旁貸地成為新會政府的責任。我們知道,文物是歷代遺留下來的在文化發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是一個國家古代文化發展水平的具體體現,是國家,民族,甚至全人類的不可再生的共同財富,是歷史的、藝術的或科學價值的物質載體,對它的保護和利用將起到增強民族自豪感、提升民族凝聚力、增強對本民族文化認同的重要作用,文物的本質和作用都意味著它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突出體現在對其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當然我們說文物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并非是要否認一切私人對文物的擁有權利。文物的公共屬性,客觀上要求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政府來擔負起文物保護的職能,而不是由某個個人或者私人組織來承擔這份責任。
二、文物保護中的隱憂亟需政府去改善
就新會而言。文物保護工作雖然有了長足的進步,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如文物破壞事件屢禁不止、盜掘、盜搶、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依然猖獗;文博單位防火任務還十分艱巨;館藏文物安全隱患依然存在;文物保護的觀念還比較淡薄等。
三、文物保護中政府應履行的職能
對文物進行有效保護,既是文物公共屬性的內在求要,也是體現政府職能,形成良好文化保護生態環境的需求。
(一)履行文化管理的職能
所謂職能,分為職責和功能兩部分,所謂政府職能就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其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職能四個方面。所謂的文化職能是指政府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生活需求而依法對文化事業所實施的管理,它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
(二)履行提供保障的職能
就目前階段而言,文物保護工作基本上是純投入的管理性工作,尚沒有市場運營機制,實質上,針對文物的特性,也不允許采取市場運營的辦法去實施文物保護。那么,文物保護所需要的資金,包括保護人員的薪酬補貼、保護機構的運轉費用、實施保護措施所產生的修繕、打撈、鑒定、館藏、展示、防火防盜防變、研究、出版等費用只能由公共財政解決。換句話來說,政府是文物保護經費來源的保障。
2010年,新會區博物館的人員經費、事業支出(含開展各類保護工作所支出的費用)均由財政撥付,社會籌集的資金為零。在政府提供的經費中,專項經費占了85%,可以由博物館自主支配的資金很少,不能滿足文物保護單位和館藏文物日常保護工作的開展,更不用說開展社會教育活動了。由此可見,如果政府不能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要想充分保護好文物,利用文物實行社會教化,打造文化軟實力,促進地方社會建設雖然說不上是空談,但至少是無米之炊。
(三)履行整合資源的職能
文化產業被譽為朝陽產業,無論是在地方還是在國家的GDP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在十二五規劃中,無論是國家還是省都作出了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部署,可見,文化產業的發展趨勢必定是良好的。文化產業的范疇很廣,在紛繁復雜的文化產業開發探索中,充分整合包括文物在內的文化資源,充分發揮歷史傳承構筑深厚價值底蘊,進一步提升地方的文化品位,促進旅游業的發展,是目前較為扎實而可行的發展模式。要整合文化資源,必須依靠政府,因為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受限于權力和法律的制約,無權、無力和無法調動文化資源,特別是文物資源。在當前轉變經濟增長模式的探索中,政府應當根據本地的實際,大力整合文化資源,著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從而拉大經濟總量,推進當地經濟發展。
四、政府參與文物保護的路徑和方式
毋容置疑,文物是文化遺產的重要部分。從目前我國僅有的兩部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頒布前后來看,文物在文化遺產中地位的重要性。
(一)抓住普查契機,規劃長遠保護
政府要通過統一部署,規范要求,深入開展文物普查工作,摸清現有文物存量,清晰各類文物分布和文物構成。
(二)加大財政投入,推動多元保護格局形成
文物保護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保護離不開政府的財政投入,要采取有效措施,確?!段寮{入》落到實處,要在現有中央財政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的基礎上,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的同事,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共同參與,通過捐贈,經營權承包經營等多種形式,形成文物保護多元投入格局,有效緩解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壓力,提升文物保護的水平和質量。政府要推動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的有機聯系,加強其溝通,形成其相互保護相互促進的有效機制。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一般掛靠在文化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方式,由文化館實施具體的保護操作。這在某種程度上將“有型”的文物和“無型”的“文物”割裂開來,使到文物保護的大局觀和完整性受到一定的破壞。其實,很多文物的價值體現在“無型”的內涵上,并不是文物的物質本身具有價值,如果沒有內涵,這些文物或許就是一堆爛銅廢鐵。因而,很有必要制定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共同規劃,實施相得益彰的保護措施,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共同發展。
(三)增強執法力度,建立合作伙伴關系
按照目前的體制,博物館是落實文物保護措施的事業單位,博物館沒有行政執法權,執法權歸屬于文化執法隊和公檢法執法部門,這導致博物館在實施保護的過程中因沒有執法權而顯得軟弱無力,特別是對于一些輕微的違法行為,需要當即糾正或處理,但博物館無能為力。因而,要求政府要協調好文化執法、公檢法等執法部門與文物保護單位的關系,分清職責,各司其職。同時,要與信息產業部門和科學館、展覽館等建立合作伙伴關系,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借助政府展示平臺,達到豐富博物館文化傳播手段,推進博物館免費開放,提升博物館展示和社會服務水平。
隨著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和博物館的免費開放,文物保護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就政府方面而言,如何客觀地審視和評估本土的文物保護局面,厘清職責,制訂保護規劃,履行職能,整合資源,建立合作而切實可行的聯動機制并提供有力的財力保障,是開創文物保護工作新局面,發展文化產業,助推經濟發展的有效方式。
作者單位:江門市新會區博物館
一、項目實施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社會經濟迅猛發展各類建設活動迭起,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飛速推進。文物建筑作為一種文化旅游資源的載體越來越被廣泛的發掘。1930年產生了中國關于古建筑保護最初的法律《古物保存法》。1980年專門了《關于加強歷史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并批轉了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古建筑和文物古跡保護管理的報告》。我國文物建筑的保護工作正在逐步開展。
某高校體育館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長35米,寬21.3米,高15.1米,建筑面積2748平方米,建筑層數兩層,上層為球類館,下層是健身房。屋頂采用三絞拱鋼架與鋼筋混凝土,大跨度空間和別具一格的山墻、屋頂造型、孔雀藍琉璃瓦屋頂隨三絞拱的弧線輪廓而轉折,形成輪舵式的山墻和三重檐歇山頂,四隅設亭。二層內有看臺,外有觀景臺,利用密檐高差采光通風。整個體育館融使用功能、建筑藝術和當時先進的建筑技術為一體,堪稱我國20世紀30年代體育館建筑經典佳作。
體育館自建設至今已逾七十年。建筑物已至高壽。由于該建筑當時的設計、施工水平很高,建筑的基礎、結構依然十分穩健。主要問題在于:屋面瓦破損嚴重,普遍性滲漏;內外墻粉刷層酥堿、殘損,局部窗鼓、脫落,局部機械性外傷;混凝土及砂漿自然老化,收縮裂縫普遍;墻體受雨水和地下水浸害鹽化嚴重;樓地面部分老化或使用不當引起的開裂、破損;木門窗自然碳化、受潮糟朽、開裂或變形;鐵構件腐蝕生銹、機械性受傷變形;長期使用過程中對建筑物的不當干擾和功能性增刪;歷次修繕中的不科學干預和損害;建筑物供排水系統局部灘瘓,供配電、供水系統老舊等等。外墻粉刷層酥堿、殘損;混凝土及砂漿自然老化,收縮裂縫普遍;墻體受雨水和地下水浸害鹽化嚴重。基于文物本身的特殊重要性和其面臨的生存危機,搶救和保護工程不容懈怠。
二、外墻保護方式
修繕前場館外墻體因長期受自然環境影響,出現粉刷層酥堿、空鼓;灰塵、大氣污染物腐朽銹斑;局部砌體已經開裂;外墻憎水功能衰減。
實施墻體清洗分有物理、化學和物理化學相結合的幾類方法,在不損傷歷史建筑原有風貌的這一前提之下,選用了高壓水槍清洗此物理方法來清除原有外墻涂裝的乳膠漆、真石漆等當代漆料和日積月累下來的灰塵及大氣污染物的腐朽銹斑。施工中采用高壓水槍先進行清洗,而不是采用銳器鑿鏟方式,幾乎沒有引起墻體的修繕性傷害。
清洗后,針對現已發黑起霉、酥堿、鼓漲、裂縫等墻體,根據其損壞程度,采取擇砌、剔鑿挖補等方法進行加固處理局部鼓漲部位。先將其剔除干凈,撣凈雜物,后用改性環氧樹脂結構膠填補,后用水泥砂漿抹面,批平。對于墻體裂縫部位,實際施工當中沿著裂縫走向兩邊切割,鑿除裂縫部位,清理碎雜物,后用改性環氧樹脂填補鑿除部位,后用水泥砂漿抹面批平。為了取得較好的修復感官和功能效果,反復進行了不同材料和工藝的小樣實驗,最后選擇高分子聚合物混合砂漿,突出砂面粗糙質感,最后用無色透明氟碳漆罩面防水憎水處理,前后用九道工序,既還原了墻面歷史時代,又徹底修復墻體病害,增強了今后墻體表面的防水憎水功能。
三、工程小結
真實、全面地保存并延續了體育館的歷史信息和藝術、歷史價值。主要體現在:
(一)能保則保,最小干預;文物建筑的最大價值在于傳遞歷史信息。盡管在修繕中我們難以避免對建筑的干預,但要盡最大努力去保存其真實的歷史信息;
(二)謹慎處理文物建筑的修復后可能造成的“失真”問題,工藝方法、表面質感、色彩力求與原物一致;
(三)不得不“干預”的部分盡最大努力減少其影響;歷史建筑不僅僅是供人們觀賞的收藏品,其本身是為人類提供使用價值的。同時,隨著當代科技的進步和需求水平的提高,老式的場館設施已經無法滿足今天現代化的需要。因此提升功能也是合符時代要求的。
但是,任何增加的設施,都不可避免會對歷史建筑產生“干擾”。我們所要做的工作,是要遵循文物保護的基本法則來展開,把影響減小到最低
(四)注重真實歷史信息的“辨識”;妥然處理歷史建筑審美價值趨向,再現民國時期建筑物的歷史風貌。
(五)現代材料和技術運用于文物保護取得較好效果。對實施方案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分析不同工藝產生的結果,從而決定不能實施的方案,選擇最優方案。
參考文獻:
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構建科學有效的文物保護體系,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提高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進一步挖掘我鎮文化底蘊,豐富文化內涵,提升我鎮文化品位。
2.基本方針:XXX古遺址文物保護始終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
3.工作目標:通過有效措施,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堅持以政府保護為主,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保護的體制,逐步形成更為完善的文物保護管理體系,建立一支高標準文物保護員隊伍;切實保證文物安全,繼續保持不發生文物被盜案件;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斷加大,保護文物意識深入人心。
二、實施重點保護,構筑科學有效的保護體系
1.對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建檔立案:對XXX古遺址文物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對其進行保護管理,建立記錄檔案,專人負責保護,管理制度健全。
2.文物保護點保護措施:XXX古遺址文物保護點所在村委會負責本轄區內文物保護工作,要有專人負責日??垂苎膊?,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要密切注意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古遺址保護點范圍內進行取土、挖掘、爆破、建設、鉆探、砍伐、墾植等影響文物安全和破壞文物點整體風貌的活動。未經縣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點范圍內的土地用途。對于確實要進行工程建設的文物點地塊,要及時上報文物主管部門,及時完善報批手續。文物保護點所在村,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包片干部包組、組干部和文物巡查員具體負責保護點制度,所有責任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巡護,鎮文廣站人員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積極向群眾宣傳文物保護知識,提升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做到群防群治,共同保護。村組干部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問題要當即制止并及時上報縣文物局、鎮公安派出所或鎮文廣站。
三、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全鎮文物保護的社會合力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鎮成立了由鎮長XXX同志任組長,副鎮長XXX、黨委委員XXX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文廣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青山鎮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廣站,具體負責文物保護工作的日常事務協調、宣傳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專門的保護工作隊伍,實施經常性巡查管理工作。建立XXX古遺址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終保持對各類文物犯罪活動的高壓嚴打態勢。
四、明確責任分工,切實做好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工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實行屬地管理,誰管理,誰負責,一旦出現問題,逐級問責。
2.各村(街)委員會為第一責任單位,村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要成立一支保護意識強、責任心強的文物保護隊伍,確保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并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實現信息共享。巡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3.文廣站具體負責永蘇里古遺址點保護管理工作;對本轄區文物巡查員進行監督指導;經常性進行文物點的巡視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4.綜治部門要加強文物犯罪的宣傳,做好相關普法工作、要充分發揮職能,將文物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本部門的一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
一、總則第一條為落實《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和《北京皇城保護規劃》(以下統稱《保護規劃》),保護古都風貌,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市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遷入保護區人口數量控制、居民住房條件改善等相關工作,執行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保護區是指市政府批準公布的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
本規定所稱房屋包括不可移動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規定所稱保護區居民是指在保護區內有本市常住戶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長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體現歷史風貌為宗旨,堅持科學規劃,有效保護,有機更新,合理利用,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量力而行,循序漸進,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環境。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保護規劃》要求,拆除違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對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按照與保護區歷史風貌相協調的原則逐步進行改建。
第四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原則是:
(一)保護和恢復保護區的整體傳統風貌,保護歷史真實性,保存歷史遺存和原貌。
(二)落實《保護規劃》與完善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相結合,堅持統一規劃、市政先行、有機更新、循序漸進。
(三)保護區保護與舊城外開發相結合,修繕保護與綜合整治、加強城市管理相結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合理負擔相結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發揮市場作用,調動多方面積極性。
(五)由區政府結合各保護區實際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推進實施。
二、落實《保護規劃》的重點和原則第五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規劃要遵循《保護規劃》,其他規劃如與《保護規劃》存在矛盾的,以《保護規劃》為準。
第六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與保護區的空間格局、建筑體量、尺度、形式、色彩等傳統特征相協調。
(二)保存胡同肌理、傳統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動文物和其他有價值的歷史建筑及建筑構件等歷史遺存。
第七條保護區的各類建筑應按照《保護規劃》分類,采用不同方式進行保護和整治。
(一)文物類建筑應依據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和法規對其進行嚴格保護。
(二)保護類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進行修繕,不得拆除、改建和擴建。如確需對其內部進行現代化改造的,應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舊城內被確定為保護院落的,按照保護類建筑進行管理。
(三)改善類建筑應以修繕為主。屬國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的危房,可按歷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類建筑原則上應該保留,需要改建時應恢復傳統建筑形式。
(五)更新類建筑應嚴格按重點保護區的空間格局、建筑體量、尺度、形式、色彩等傳統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飾類建筑應按照保護區傳統特征進行整飾或改建。
第八條保護區應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則上不得對胡同進行拓寬,確需貫通或拓寬的,應按《保護規劃》實施。
第九條保護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胡同內布置市政管線時,應保持該保護區的傳統風貌,原則上不得改變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礎上布置市政管線時,原則上應按規范要求實施,胡同寬度不夠、難以達到規范要求的,經技術規范制定或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采用相關技術措施予以解決。
第十條保護區園林綠化的規劃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須保護歷史名園及其遺存。
(二)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注冊掛牌的古樹名木和《保護規劃》確定的“準保護類樹木”,須按《保護規劃》落實保護責任。
(三)應采取傳統的綠化形式進行綠化。
第十一條在保護區內,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及宣傳品,不得擅自架設各種管線。
三、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計劃;依據《保護規劃》編制保護區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以下簡稱《規劃方案》)和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組織拆除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筑,積極爭取和運用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專項資金,組織建設或籌集保護區定向安置用房,落實居民外遷等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三條保護區周邊及區內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保護規劃》和保護區風貌保護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其中,保護區外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電信等管線,分別由各專業單位負責落實。保護區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電信等管線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綠化等附屬工程建設費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遷補償費用(以下通稱附屬工程費),由區政府負責落實。區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實施方案》中參照以下原則和標準確定附屬工程費的分擔辦法:
留住的產權人現住房面積部分,可減半分擔附屬工程費;在規劃允許的前提下,留住的產權人修繕后增加的不超過10平方米的廚房和衛生間部分,減半分擔附屬工程費;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積,全額分擔附屬工程費。
第十四條各區政府組織編制的《規劃方案》應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各區政府組織編制的《實施方案》應包括:房屋及人口現狀,逐幢、院、片的規劃設計及房屋保護和修繕措施,外遷人口數量及相應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規模,留住和外遷政策等內容。在《實施方案》審定前,應邀請有關方面專家論證,并在一定范圍內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居民代表意見。
《規劃方案》和《實施方案》經批準和審定后,應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原則上應統一組織實施。在實施之前,應先進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礎設施和綠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為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創造條件。在組織實施時,可結合各保護區實際情況,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為單位進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換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條加強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拆除保護區內違法建筑,落實產權人的保護和修繕責任。由區政府根據保護區居民外遷情況、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實際需要,負責具體組織落實。
第十七條自本規定之日起,保護區應實行遷入人口數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具體辦法。
自本規定之日起,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保護區房屋出租出售市場管理。對出租出售的房屋,應依法征繳相關稅費。原土地屬于劃撥的,須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第十八條市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區政府開展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結合各區的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計劃,按年度向各專業單位下達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任務。
保護區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單位和房屋產權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
保護區居民屬于廉租住房對象的,可不參加搖號排隊,給予優先配租。
四、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條建立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專項資金。在2008年前,根據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年度工作安排,市、區分別按年度安排相應資金,主要用于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其中,市對區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辦法由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條保護區下列單位或住戶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遷:
(一)需要騰退后對社會開放的不可移動文物內的單位或住戶。
(二)為引入市政基礎設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單位或住戶。
(三)恢復建筑物原用途需遷出的單位或住戶。
(四)按照《保護規劃》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單位或住戶。
第二十一條根據保護區外遷居民人數、家庭結構情況,各區可申請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專項建設用地,涉及有關稅費繳納和房屋銷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各區政府可以結合本區或者各保護區實際情況,根據以下規定確定每片保護區降低人口密度的具體政策:
(一)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保護區四合院后,落實對所購四合院的保護和修繕責任。具體政策按照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制定的關于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歷史文化保護區四合院若干規定執行。
鼓勵公有住房的產權單位按照《保護規劃》和經審定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遷出現住居民,修繕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區政府組織實施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落實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異地外遷的居民可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加快城市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19號)第八條規定購買安置住房。具體優惠辦法由各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保護區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積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護區外無正式住房的,外遷購買定向安置用房時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認定原住房面積。
外遷居民放棄購買定向安置用房的,區政府可參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第87號令,以下簡稱87號令)規定給予貨幣補償。
(三)在有利于保護文物,恢復和保持歷史風貌,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和住房條件的前提下,各區政府要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組織、由投資人參照87號令外遷保護區居民等方式。
區政府在審定各保護區《實施方案》時,不得重復使用優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護和修繕責任第二十三條保護區內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修繕,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不屬于不可移動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產權人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承租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
第二十五條不屬于不可移動文物的住宅房屋,由產權人按下述規定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承租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
(一)保護區的私有住房,由產權人按照《實施方案》承擔并履行房屋保護和修繕責任。產權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時同院其他住戶有優先購買權。購買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單位應按照規定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二)保護區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價及有關優惠政策購買后,作為產權人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產權單位可以收購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權。經申請產權單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權,出售時同院其他住戶有優先購買權。
(三)屬于單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參照直管公有住房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由產權單位按照《保護規劃》統一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第二十六條保護區留住居民應當按照《規劃方案》和《實施方案》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第二十七條保護區留住居民按本規定購買住房涉及的有關稅費,按照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規定執行,頒發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頒發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十八條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應做到改善生態環境,優化能源結構。保護區房屋修繕后,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有關工程項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潔能源的優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處理第二十九條為落實《保護規劃》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遷單位和居民應在規定期限內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內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規定購買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請貨幣補償。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號令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綠化、供電、供水、排水、供氣、供熱、電信、郵政、環衛、消防等設施用房,以及當地房屋維修管理用房,應按照有關法規、規章及規劃設計方案安排遷移、還建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其中,拆除熱源時,組織實施單位應按照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將熱用戶并網或新建其他熱源。在還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應先建臨時用房,確保修繕、改建區毗鄰單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條在拆除保護區房屋時,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有價值的建筑構件,應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有關單位收存保護。
七、保障和監督第三十二條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支持區政府組織實施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
中圖分類號:C9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4)02-268-01
地方文化館是地方文化集中地,是各級人民政府為地方人民群眾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是我國堅持社會主義路線不可或缺的文化組織機構,也是我國基層文化機構。地方文化館是當地推動基層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依托,也是非物質文化遺傳保護工作推進的重要動力。其在非物質文化遺傳保護與傳承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在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伊始,保護機構尚未健全成熟之時,地方文化館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擔了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大量工作。地方文化館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與當地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相結合,依據自身優勢,為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地方文化館具有地域優勢
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來源于一定的區域,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不同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呈現了截然不同的的特點,與當地的生活環境、文化氛圍、宗教氛圍息息相關。地域的文化習俗特點也對非物質文化遺傳產生一定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地域息息相關,如果離開區域,如同將植物拔離土壤,不供給其養分、水分,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去賴以發展的環境,則不能保證其能夠獲得充足的保護與真正的傳承。地方文化館具有優越的地域性。地方文化館的建立與當地文化環境緊密相連。俗話說,近水樓臺先得月。地方文化館比其他的地區文化機構更了解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傳的特點,更了解如何運行保護模式,開展相關的傳承工作。我們可以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地方文化館也是緊密相連的。
二、地方文化館具有文化優勢
與其他文化遺產不同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是“非物質”性。在成品未成形之前,它往往被作為一種知識,一種技能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持有者的思想中。只有持有者通過不同方式,將文化遺產制作、復述出來時,人們才能真正感覺到它的存在,真正感覺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魅力。所以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此類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具有更大的難度。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主要針對有形的物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包括對物質的保護,還包括對思想、知識、技能等“無形物質”的保護。為了更大化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文化館可以實時特別保護,通過自己文化影響優勢,找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通過一定的鼓勵手段來鼓勵他們不斷進取,傳授自身的知識或技能,擴大影響范圍。比如說以前常見的糖畫。在過去舊時代中,擁有一個糖畫是小孩子非常驕傲的事情,寧愿把它放到融化的時候,也不舍得將其吃掉??墒请S著社會物質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物質條件提出更高的要求,認為糖畫屬于街頭作品,不干凈。由于受到人們的冷落,糖畫一度進入瀕臨絕境。諸如此類的情況是非常多。地方文化館利于其文化優勢,更易于發現此類情況,尋找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能力范圍內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鼓勵其將非物質文化遺傳傳承下去。
三、地方文化館具有群眾基礎優勢
生活在共同區域的人類,經過長期的共同生活,自然而然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群眾文化。為了整合群眾文化,同時提高當地居民的文化素養,地方文化館應運而生。地方文化館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地方文化館主要是面對當地居民群眾開放的,同時也就具有一定的群眾影響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具有明顯的民族性與地域性,與地反文化館緊密相連。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了解不夠深入,不能形成正確的保護意識與傳承理念。地方文化館可以利用自身的群眾基礎優勢,廣泛地宣傳保護與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營造良好的保護與傳承氛圍。群眾人多力量大,利于幫助地方文化館推動相關保護工作。地方文化館的宣傳工作還有可能吸引部分年輕人加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活動中,注入新鮮生命力。通過群眾的口口相傳,借助群眾的傳播力量,做好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
四、地方文化館具有獨特優勢
每個民族群體、地方區域的發展都與周圍環境息息相關,顯示了自己獨特地與大自然相處的智慧與思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具有必然性與合理性。不同區域都有自己流傳下來的獨特文化。這種獨特文化也可以通過地方文化館呈現給不同地區的人看。地方文化館包含了當地獨特的對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看法,閃爍著當地人的智慧。這是其他地區文化無法取代的。通過地方文化館推動當地非物質文化遺傳保護與傳承工作更為自然而然,而且還會強化區域特點,并且在傳承中不斷完善、充實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形成具有鮮明風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五、總結
隨著我國對文物保護的不斷重視,將原有的保護措施都被現代化的設備取代了,不僅節省了人工,也節省了管理中的煩瑣程序,使文物的保護工作更具體。但是不管怎么對文物進行保護,總會從其中找到各種各樣的漏洞,從而使文物遭到破壞,對高科技的保護措施也沒有對所有文物進行覆蓋,使文物或多或少都會暴露在外,使其了保護工作加大的管理難度。而日常的保護工作中也沒有更好的管理方式和保護措施,使文物多多少少有些損傷,但是傷痛都是積少成多的,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的,這樣的問題通過本篇文章進行詳細的講述。
(一)基層文物的保護措施存在問題
基層的文物保護措施中更是存在更多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不能導致文物直接損壞,但是對文物的損壞程度還是有很大的影響?;鶎游奈锏谋Wo措施沒有全面地對所有文物進行細致的保護,例如,我國著名的文物風景區龍門石窟,在這一風景區中有很多國家一級保護文物,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由于是著名的旅游景點,對文物的保護程度會大一些,但是很多游客都會想方設法去撫摸文物或留簽名,等等,這樣都會對文物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文物的保護措施沒有起到保護文物的作用,甚至出現文物受到損傷甚至損壞無法復原等嚴重問題。
(二)基層文物的保護管理方式存在嚴重的問題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中管理方式更成為主要問題,只有一個好的管理方式才能實現對文物保護管理,使文物能有更加直接的保護措施。但是在實際中往往都是因為管理方式不妥當,對文物造成了損壞。在實際管理文物保護的工作中,工作人員對文物的保護措施只是大致地查看一下,沒有對文物保護措施的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迫使文物的保護措施損壞對文物造成嚴重的損壞。另外,對文物保護巡查在日常巡查工作時,沒有將文物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例如,在日常巡查時,文物保護巡查員只是對文物大致觀察一下,不進行細致檢查,使得文物處于危險狀態也沒有及時發現,使文物受到嚴重損害。而對文物的保護措施進行細致的檢查時,文物出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對文物在日后的監管方面上存在嚴重的問題。
(三)基層文物保護的應對措施不符合實際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的應對措施中,有很多保護措施不符合文物的實際要求,使文物在被保護的措施中造成損壞。文物的保護措施應當遵循文物的實際情況,但是在實際文物保護中往往將文物強硬地施加了與實際不符的保護措施。例如,在我國古代的懷朔古城遺址中,由于城鎮遺址年代久遠,受風吹日曬或在地下沉睡時間較長,使得古城遺址的保護工作更加嚴峻。古城遺址中很多物品長時間埋藏在地下,與空氣隔絕時間長,遇到空氣時容易對文物造成氧化,對文物造成嚴重的損壞。在保護措施中更是將一些易氧化制品直接暴露在空氣中對游客進行展出,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將文物推到死亡的邊緣,對我國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二、基層文物保護工作的應對措施
在基層文物的保護中應當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保護措施,只有將這兩種措施都做好才能更好地去保護文物,使文物的安全性更高。在基層的文物保過程中,將文物適合什么類型的保護進行分類,使每一件文物都能夠得到更好的管理和保護,在保護管理措施中將文物更好的管理,管理中更是要細致地檢查文物保護的措施,查看保護措施是否存在漏洞,以免對文物造成損壞。
(一)基層文物保護有效措施
在對基層文物的保護措施和管理的過程中,將文物的保護和管理作為重點,使文物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在保護文物的有效措施中,應當制定出一套有效的保護措施方案,如在風景區的文物保護中,因為有些文物屬于露天的,這類文物的保護措施就是將文物用護欄進行保護,使圍欄能夠將文物圈起來,要建到人難以爬越的高度,在圍欄的頂部裝有攀爬措施,使文物在圍欄中能有更好的保護。另外在有這樣的保護措施下,利用電子攝像頭進行監管,在文物風景區要樹立警示牌,愛護文物人人有責,不得撫摸文物或者省得在文物上留下簽名等字樣損壞文物,并對這類情況進行嚴厲的處罰,并且將破壞文物的人進行全國景區通報,取消其在國家文物風景區旅游資格,根據其違反的程度進行處罰。
(二)基層文物保護的有效管理方式
在對基層文物保護的管理方法中體現出對文物保護的重視程度和對文物保護的管理政策,使文物保護得到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法。在管理文物的措施中,應當根據文物的類型進行管理,對不同的文物要進行分類管理,因為有些文物遇到空氣就會氧化,會對文物造成嚴重的影響。例如,在秦長城文物遺址文物的保護管理措施中,由于面積過大不能進行全方面的保護,這使得工作就存在很大難度,但是文物的保護工作更是得到了很好的進行,例如,將秦長城進行封閉,并將長城上涂上特殊的膠,使其不在受天氣的影響而發生變化。在管理中應當定期對所有文物的保護設施進行一一檢查,如有保護設施破損,應當及時地更換,并檢查文物是否受到損傷,通過一一排查的方式對基層文物的保護設施進行地毯式檢查,確保文物的安全性。另外對文物進行電子監管,使每一個文物都能夠與計算機有效的連接,在出現問題時能夠第一時間發出警報,也使文物的保護工作更加細致。
(三)文物受到威脅的應急保護措施的具體方法
在文物的保護措施和管理中,通常會有一些突發狀況,對突發的狀況應當給出更好的解決措施,來應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潛在威脅。在對文物應急保護措施的管理方案中更是嚴格地指出,首先對文物的類別進行分析,在對文物是否受到損壞進行檢查,如文物有損壞要對損壞的程度進行判別,并且對文物是否能夠恢復做出正確的判斷,在將文物送到制定部分進行修復。另外對文物的應急措施中要明確地指出對文物保護措施,從而判斷是否是保護措施不到位或者是保護措施方式不對等因素,通過這樣的方式對保護措施不斷改進,以免日后出現更加嚴重的問題。
一、訴訟方式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優勢
訴訟方式追索是訴訟的途徑,適用中國加入的國際公約,通過涉外訴訟和跨國訴訟的方式予以追索。訴訟方式與其他追索文物的方式相比,有其獨特的優勢:
第一,通過國際民事訴訟方式追索文物的范圍較其他方式廣泛。對于無法適用公約和其他方式進行追索的文物都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追索,它不受是否加入公約的限制。
第二,國際民事訴訟追索是可以起到救濟的作用。通過公約追索、外交協商追索、商業回購等方式依然無法追回文物的時候,可以依據國際民事訴訟程序依法提訟。
第三,通過訴訟程序追索,處理好訴權、管轄權、法律適用等相關文物,訴訟追索文物的成功率相對大一些。
第四,隨著目前國際私法、國際相關的慣例的完善還有國家之間的相互交流和合作,為文物訴訟追索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
第五,啟動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可以更好地解決關于文物的國際民事糾紛和沖突,使文物的返還工作進入到司法的領域,解決問題,更具有公平、公正、效率的性質。
二、訴訟方式追索流失文物的實證分析
(一)案例簡介。2008年10月,國際藝術拍賣品佳士得拍賣行宣布將拍賣圓明園十二生肖銅像中的兔首和鼠首。我國獲知此消息后我國86名律師組成律師團于2009年2月19日,邀請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作為申請人,向巴黎大審法院申請“禁拍令”。而巴黎法院駁回申請“禁拍令”的請求,原因是訴訟主體瑕疵。[1]
(二)訴訟方式追索流失文物面臨的問題
1、主體資格問題。圓明園兔首和鼠首銅像案中,中國律師團在不同的階段以“愛新覺羅宗親會”和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作為原告進行,而都被駁回訴訟申請,因其訴訟主體不適格。由上文所述訴訟主體資格適用法院地法,所以本案應該適用法國法。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提訟的原告都不具有訴權?!皭坌掠X羅宗親會”不具有主體資格,圓明園發生財產轉移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中,應該由中華人民政府享有所有權。至于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雖然受到律師團的邀請代表中國以原告進行訴訟,但是中國法律并沒有賦予其可以代表中國政府進行訴訟的資格,所以由其進行訴訟是不適格的。根據法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符合訴訟主體資格規定的就是中國政府。但中國政府不愿作為原告進行訴訟,是因為政府代表國家進行訴訟代表著默認放棄國家豁免權,這樣容易在訴訟中出現惡意訴訟。而就算中國政府以原告的訴訟向法國進行訴訟,也會面臨問題。
2、我國關于確立文物國家所有權的相關規定存在缺失
(1)對文物屬于國家所有的規定空泛。我國《文物保護法》雖然在第5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哪些文物屬于國家所有,我國《文物保護法》未明確規定我國國家所擁有的可移動文物涵蓋的范圍。這樣會使跨國文物訴訟中,外國法院在解釋我國文物保護法時就會依據“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法理依據,推定我國國家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只限于《文物保護法》生效之后出土的文物,不利于我國文物的訴訟追索。
(2)對善意取得文物的規定有缺陷。我國民法在物權法出臺前并沒有關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相關規定,只有在相關的民法司法解釋中以零散的方式出現或者是推導出有關善意取得的規定1。物權法頒布施行后,在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章節中承認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我國善意取得制度是有缺陷的,其一,我國的善意取得制度適用的范圍狹窄,物權法規定善意取得制度不適用于因盜竊行為而發生物權變動的情形。其二,我國善意取得制度對如何判斷受讓人取得財產時是出于善意的規定不明確。
(3)對時效的規定有缺陷。我國是1995年公約的簽署國,可適用其關于文物訴訟時效的規定。該公約規定,公約締約國在簽署公約時,可作出受75年時效的限制或本國法律更長時效的限制的聲明,對此我國作了特別聲明。然而,我國非法流失的文物都年代久遠,即使依據我國加入1995年公約的特別聲明,其時效也遠遠超過了75年。故而,我國非法流失的文物面臨既無法在國內法上尋找到相關時效抗辯的依據,也無法從國家公約上獲得相關時效抗辯支持的困境。
三、訴訟方式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建議
(一)通過立法確定可以代表我國進行文物訴訟的主體[2]
第一,我國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參加訴訟。根據《物權法》第45條和《文物保護法》第8條為我國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機構作為訴訟主體提供了法律依據。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的行政機構,由其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是再合適不過的。
第二,在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設置專門的文物追索機構,由其代表國家進行文物追索的訴訟。文物追索不是毫無章法地進行,要想成功追索就必須有一套合理的追索體制。
(二)完善現行立法中對文物所有權的規定
1、為了確定文物的國家所有權,盡可能詳盡地確立文物的保護范圍。
(1)完善文物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的規定[3]。如上文所述,目前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對于文物屬于國家所有規定不明確。筆者建議對我國的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范圍做明確規定。而且明確宣示無論流失文物原因為何、現存狀態如何,都明確規定國家對其享有所有權,明確宣示我國的不可替代的所有權和索回權。
(2)確立文物國家所保護的時間范圍。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法》沒有規定其保護文物的時間范圍,所以建議《文物保護法》通過法律條文規定,本法適用的范圍不僅包括生效后的流失文物,而且還適用于中國歷史上因戰爭掠奪、非法挖掘等原因非法流失的文物。
2、完善國內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和時效制度。
目前我國非法流失的文物無法援引我國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和時效制度,所以要想成功追索非法流失的文物就必須完善國內立法的相關規定。其一,建議將我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范圍擴大到非法流失的文物上。其二,建議明確我國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判斷標準。我國應突破善意標準的主觀界限,確定相對明確的客觀標準。防止在訴訟中受讓人適用主觀證明標準,繼而獲得我國文物的所有權。其三,建議我國的善意取得制度借鑒英美法系國家的規定,傾向于保護原始所有人的權利。其四,完善我國關于時效的規定。目前我國立法中沒有關于文物的時效期間的規定,建議在立法中規定適宜我國文物追索的訴訟時效期間,使得在文物訴訟中可以援引我國時效規定,證明我國文物所有權的合法性。
注釋:
新世紀以來,經濟高速發展,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投入也達到了建國以來空前程度,對文物保護既是一個機遇同時又是一個挑戰。一方面大規模的環境整治、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騰退為大批年久失修的文物古跡的搶修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如何保護和實現文物自身的價值,給文物古跡保護提出了新的課題。特別對于文物建筑修繕,是修舊如舊還是金碧輝煌,是保護文物古跡的更多的真實性,還是追求修復的完整性,這一許多國家都在爭論、許多年都在進行探索的問題,再次成為國內各界及業內人士爭論的焦點。其實核心就是一個保護和利用的問題。保護文物價值固然第一位,無可非議,然而,對于如何發揮文物資源的優勢,更好地保護和充分發揮文物的社會價值作用卻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以至于在如何保護、如何利用上各持己見。一些人認為,文物保護與利用是自然形成的一對矛盾,修舊如舊和金碧輝煌也自然對立起來。下面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就地保護,修舊如舊”原則
梁思成先生當年曾針對趙州橋大修提出過修舊如舊的原則。在文物建筑維修時,這已成為人們提及最多的一詞,認為它是文物建筑修繕應該遵循的一個原則,一些專家也是這種觀點的持有者,甚至有些學者認為,修繕本身就是一種可能的破壞,修繕只能在不修不行了的情況下進行。所謂修舊如舊,一般認為修完效果應是:修跟沒修一個樣。
文物古跡的保護和城市的現代化之間歷來矛盾不斷、抵觸不斷。由于眾多歷史文化名城往往是人口密度比較大的老城區,人口越多,商機越大,因此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商和大型的超市集團都將其看作寸土寸金的絕佳地段。于是,他們便以現代化和保護公民生存權為名,在歷史文化名城大興土木,拆毀古建,置國家保護法律于不顧,甚至有的已經被明確劃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地段也被夷為平地,有的文物古跡只是象征性地被部分保護起來,其主體往往被拆毀或改建,還有一些地方將文物古跡拆毀后再在異地重新建設,實施所謂的“異地保護”。但是,地方文化一旦離開它的本土,就失去了其大半的意義,而一個地方如果失去了居于自己的文物古跡,它便會失去其歷史的根脈和精神。事實上,城市現代化和文物古跡的保護之間并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文物古跡的保護和原住地公民的生存權之間也可以取得統一,關鍵在于地方政府要對文物古跡的所在地域進行科學合理的布局。
二、科學管理原則
對于文物古跡的保護,應該以科學研究作為立法、保護、利用、管理、規劃、決策的基礎。對于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應盡可能地利用,在文物古跡的規劃管理中應該從觀念、目標、制度、技術等各方面堅持創新,采用一切行之有效的科學技術和方法,以有效地保護我國的文物古跡資源。
三、限制性開發原則
對于部分進入開發領域的珍貴的文物古跡資源,如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古跡參觀游覽場所,應該實施限制性開發原則,對每天參觀游覽的人數要進行限制,限制配額向社會進行公布,以售完規定人數門票為止。此舉是為了保證文物古跡的安全,保證文物古跡發展的代際公平。
就目前而言,我們普遍采用門票價格控制的方式來限制游客數量,但是這種控制作用是有限的。顯然,單靠門票價格是難以在根本上達到保護文物古跡目的的。
四、管理方式多樣化原則
從體制上來講,文物古跡的管理可以分為集中管理、垂級分散管理和水平分散管理3類。集中管理就是由中央直接來進行管理,它在保護方面的效果最好,但是財政負擔最大;垂直分散管理是由地方來直接盡心管理,這種方式在保護方面的能力最弱,但是在財政持續能力上面最強。而水平分散管理則是由中央政府的不同部門直接管理,這種方式相比于其他兩種方式在保護和財政持續能力方面都比較弱。因此,集中管理適用于對保護標準要求較高的文物古跡資源、如世界文化遺產。而分布在地方數量龐大、保護標準要求相對較低的文物古跡就可以實行垂直分散管理。管理方式的多樣化是為了適應文物古跡資源本身保護級別的多樣化,同時也是為了和地方以及國家的財政能力進行配套協調。
五、樹立“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觀念的原則
(一)“保護為主”強調了文物工作的根本任務,這要求我們應該重視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確保文物古跡的文體安全。按照這一理念,文物古跡的管理工作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把文物本體及其原生環境的保護和保存放在首位,這是文物古跡事業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是文物古跡工作安身立命的基石,也是國際社會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通則。
(二)“搶救第一”表明了文物保護的緊迫感。要求我們充分認識到在當前社會經濟還不甚發達、基本建設突飛猛進的時期,是文物工作較為艱苦、任務最為艱巨的時期。強調把搶救放在文物保護工作的首位,就是要引起人們對文物保護工作面臨嚴峻形勢的高度重視,從而動員各級政府和全社會都來關心和文持文物的保護和搶救,同時也要求文物部門合理規劃,統一布置,抓住重點,急事先辦,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來,解決當時存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三)“合理利用”要求各級文物部門充分認識到文物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教育作用、鑒古知今作用和科學研究作用,要善于利用文物資源的獨特優勢展示中華民族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所形成的強大凝聚力、創造力和生命力,幫助人民群眾認識自己的悠久歷史和優良傳統,增強民族自信心,激發愛國熱情,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眾所周知,文物對歷史研究工作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其是歷史時刻的見證物,也是窺映歷史的“古鏡”,為了使得文物能夠得到很好的保存,以為后人進行行為研究活動時而提供寶貴參考意義,則需要探討為其建立專業研究機構以及保存場所,而博物館就是保存、陳列、研究、收集文物資料信息的場所,是一個為社會服務的文化教育機構,因此,博物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障了文物的安全性,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對文物的保護意識增強,則需要不斷地對現有的保存方式以及措施進行創新,并且將目前文物保護錯誤方式進行不斷地改善,從而探討一些新的保護方式以及措施來對文物進行保護,以實現文物保護科學性、安全性的目的,因此,本文以下將博物館文物保護、開發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與介紹,并且針對這些問題而提出相關改進措施,最后,本文將文物保護工作的未來管理模式進行了綜合闡述,繼而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工作水平。
1.試析目前博物館文物保護現狀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1關于文物保護資金短缺以及設備較陳舊的問題分析
根據目前來看,很多市級博物館因缺乏文物保護資金而常年不更換保護設備,設置連續很多年都不更新保護設備,以至于文物遭到二次破壞,致使文物很快失去了其自身價值。另外,市級博物館因缺乏文物保護資金,以至于其所引進的保護設備缺乏一定的科學技術水平,例如:防潮、防濕功能的科學技術設備,致使文物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從而大大降低了博物院的自身價值與意義。
1.2關于文物保護庫房條件限制問題的分析
為了突出博物院的文化教育機構身份的特征,往往選擇博物館地址的時候,均選擇古舊建筑,以實現博物館特點能夠與文物保護工作相互融合的目的,但是古舊建筑的面積有限,以至于文物保護庫房的面積不大,同時,庫房的空氣也不流通,致使博物館相關管理工作人員將該館中的文物混合擺放,這樣不僅不利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開著在,而且對文物本身造成二次破壞。
1.3關于博物館管理人員配置不合理問題的分析
根據目前博物館管理人才配置現狀來看,不僅總體管理人員數量較少,而且文化保護人員的配置也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尤其文物修復、鑒定、保護等管理方面缺乏相應技術人才,這樣極不利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
2.探討改善博物館文物保護現狀的相關有效措施以及建議
文物具有著研究價值、歷史價值、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因此,其是我國較寶貴的科學文化財富,因此,對文物進行保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水平,以及改善目前博物館文物保護現狀,則本文以下針對上述內容而提出幾點有效建議與對策,從而實現提高文物保護水平的目的。
2.1針對文物保護資金短缺以及設備較陳舊問題而采取的相關措施
地方相關政府需要對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相應的提供資金、人才支持,使得博物館的文物保護設備得以更換,以保障文物保護工作的科學性,并且有效保障文物自身價值,從而為后人進行歷史研究活動時能夠提供相應參考價值。
2.2針對文物保護庫房條件限制問題而采取的相關措施
庫房環境、條件對文物保護工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博物館庫房條件受到限制,則不利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而且還會對文物造成二次破壞,因此,需要改善文物保護庫房環境、條件,從而有效延長文物的存在時間。另外,由于文物易受到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而遭到破壞,因此,需要將影響文物價值、質量的環境因素進行分析與了解,從而針對這些環境因素將其所放存環境進行改善,從而保障其質量與價值,例如:安裝空調系統與抽濕機以調控室內溫度、濕度等;定期殺菌消毒以保障文物遭到微生物的侵襲等。
2.3加強博物館管理隊伍的建設
由于目前博物館管理人員配置不合理現狀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文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因此,需要對博物館管理人員進行重新配置,并且加強對文物修復、鑒定、保護等管理方面技術人才的培養工作,從而有效提高文物保護水平。另外,管理人員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綜合素質水平,從而有效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水平,同時,還需要加強管理隊伍的建設,例如:積極引入先進管理、技術人才;積極指導本館管理人員前往其他博物館參觀學習,從而對本館文物保護工作現狀進行有效改善。
2.4做好文物登記工作
為了保障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科學性,則需要及時對文物進行建檔、清點與登記,從而在此過程中能夠有效掌握文物數量與質量的信息資料,進而為制定科學合理文物保護工作方案提供有力可靠依據,另外,在對文物進行登記工作的時候,如遇問題需要及時采取措施對其進行解決,并且做好相關防控工作,以保障文物的安全。
3.探討文物保護工作未來管理模式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為了保障文物保護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則需要積極應用當今科學技術水平以及信息網絡技術來對文物庫房進行管理,從而保障文物庫房管理實現信息化、科學化、規劃化的目的,進而有效提高文物保護工作的水平,進而有效延長文物的存在時間。另外,加強對文物保護宣傳教育工作,使得廣大百姓以及文物愛好者能夠積極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隊伍中來,從而全面提高人們的文物保護意識。
4.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將目前博物館文物保護現狀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分析與介紹,并且針對這些問題現狀而提出了幾點改進措施以及建議,從而有效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水平,進而實現保障文物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研究價值、工藝價值的目的,繼而為后人進行行為研究活動時而提供一定的寶貴參考意義。另外,筆者希望本文的敘述能夠為相關研究學者以及博物館管理人員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鑒意義,從而全面提高文物保護工作水平,進而進一步提高文物展覽水平與價值。
【參考文獻】
[1]彼得?馮?門施,黃黎.博物館學與經營管理學:敵人還是朋友?―歐洲理論博物館學和博物館經營管理學的當前走向[J].中國博物館,2007(01).
當今社會,互聯網技術正逐步走入千家萬戶,在科技發展相對落后的西北地區,也在緊跟時代的潮流,走入“互聯網+”的大時代。在傳統出租車行業壟斷,服務態度差等形勢下,“滴滴打車”、“優步”等打車軟件應運而生;在傳統服務業信息相對閉塞,流通性低,反饋不及時等情境下,“美團”、“百度糯米”等團購軟件強勢出現。然而,傳統旅游參觀模式與“互聯網+”結合相對緩慢,目前已經不足以滿足人們對于文物的鑒賞與認知的需求。因此,筆者關注互聯網+文物保護的現狀,所在團隊旨在探索文物保護的新模式,并進行相關實踐調研。
1互聯網+新形勢
“互聯網+”不是一個簡單的相加,在注重互聯網技術的支撐作用時,更注重協作、開放、跨界等互聯網思維在傳統行業改革中的作用。在信息化飛速發展、科技化進程不斷加快的時代,文物保護的公眾服務、陳列展示、藏品保管等工作都因為網絡而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因此,博物館迫切需要通過科技支撐更好地實現社會服務的文化功能。
2文物保護現狀
如今我國文物保護形勢并不如預想中那樣如意。主要面臨以下三個亟需解決的問題:缺乏專業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相應的文物保護機制不健全;文物保護的宣傳力度不夠。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通常是非專業的業余人員,由于對文物保護缺乏相應的重視,欠缺專業的文物保護方法,導致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層次不齊,文物不能被較好地保存,人民群眾也不能正確了解文物保護對國家對人民的意義。
3互聯網+和文物保護結合的實踐探索
總書記反復強調,要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需要積極推動文物保護成果創造性轉化,讓文物蘊含的價值融入人們生活。但是如何融入我們的生活,這就不得不依賴科技的力量。因此,筆者以陜西歷史博物館為研究對象,探索互聯網和文物保護結合的可行性。3.1陜西省博物館手機APP概述筆者及團隊對陜西歷史博物館的現狀進行相關調研后,欲開發一款適合新形勢的APP,滿足不同人群實現較全面的功能。此款APP可設計為普通版及專業版(用戶可在下載后自主選擇),適應于不同的知識儲備和游覽需求的人群,為用戶提供更全面、更舒適的體驗。
3.2主要功能簡要介紹
3.2.1語音導覽觀眾可以通過APP掃描對應文物二維碼來獲取該文物具體的信息介紹。根據不同版本輸出不同信息:如針對普通版,以易于人們接受的圖片、文字等為主輸出形式;而專業版將會結合學術最前沿的信息,為用戶更提供精確的信息。信息的輸出方式不局限于傳統文字,將會結合更多的新媒體方式,如語音輸出、視頻展示等給用戶帶來更好體驗。針對外籍游客,輸出語言將會多元化,如英語、法語、韓語等。輸出信息將會包括文物的歷史背景、出土方式、歷史意義等多方面??梢詤⒄盏貓DAPP的功能結構,推薦用戶提前下載語音離線包,降低用戶的流量顧慮,從而實現隨時隨地的語音輸出。3.2.23D展示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或者輸入文物對應代碼即可獲取該文物的3D模擬圖,包括720度全方位展示,游客可以通過自主界面操控來實現對文物的全面了解。手觸界面中以點擊和拉伸操作為主,可以將文物細節通過個人手機屏幕傳遞到用戶眼前,不局限于過去玻璃櫥窗的瀏覽方式,也避免了櫥窗沾滿指紋和汗漬的尷尬。3D展示功能中,保證1:1大小尺寸還原,主要包括文案花式、制作工藝、色澤文案等。3.2.3虛擬現實用戶可以像現實中游覽那樣,走過每一條游覽線路,游覽每一處已開放的展廳。更吸引人的是,游客可參與其中,與其他游客及虛擬人物進行交流互動,在體驗三維虛擬游覽之后,游客還可自行設計不同的觀眾游覽路線。3.2.4網絡預約客戶端軟件可優化微信及網頁的相關功能,將參觀者最大需求的服務功能延伸至多個平臺。例如,網上訂票預約、講解員選擇、導覽器租賃、參觀路線查詢等功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滿足用戶需求,避免現場排隊浪費時間,緩解巨大人流壓力。
4結語
“互聯網”可以覆蓋到文物保護的多重方面,尤其是吸引更多的觀眾了解文物背后的文化故事,發揮更大的社會價值。在新媒體時代,文物保護需要利用“互聯網+”模式,更好地親近大眾、激發大眾的興趣。在互聯網+時代,把博物館真正建成沒有圍墻的博物館,提升全民文物保護意識,弘揚中華璀璨文明。
參考文獻:
[1]劉稚亞.互聯網+文物保護[J].經濟,2016,(20).
中圖分類號:G623.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6X(2013)11-0000-01
一、民俗文物的價值及現狀概述
(一)民俗文物的概念與價值
民俗文物,顧名思義就是民間風俗遺留下的文物,是人們相傳已久的各種社會集體的行為方式。主要表現在人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經濟、社會、宗教等活動。這些活動下又有比較復雜的子系統活動,涉及的含義范圍相當廣泛。我們主要將其定義為與人們的民俗活動有關的特色器物,是在民俗文化活動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人們各項民俗活動的具體情況及內容。
(二)民俗文物的發展現狀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工業文明和信息文明的沖擊,民俗文物的保護出現各種障礙,很多民間技術工藝逐漸失傳,有些民俗文化甚至已經絕跡,發展前景不容樂觀。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出現很多販賣文物的商人,他們每年都向外國人低價出售十分珍貴的歷史民俗文物,使得我國很多民俗文物逐漸流亡海外,阻礙了我國的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F今社會,人們逐漸認識到了民俗文物保護工作的價值和重要性,在全國各地,各項民俗文物的保護工作也逐漸開展起來,但是,我國至今為止都沒有一家專門的民俗文化國家博物館,各地的民俗文物征集和保護工作也受到了各種經濟、政治、文化因素的制約,難以大范圍的成功開展,大面積的民俗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難以得到有效貫徹實施。更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我國至今沒有對民俗文物作出科學合理化的定義,極大程度上限制了民俗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
二、博物館與民俗文物的保護
我國各地都有著豐富多樣的民俗文物,但是并不意味著全部的民俗文物都能夠流傳下去,事實上,很多極具特色的民俗文物都被歷史淹沒了。由于我國社會發生的歷史巨變,工業化的步伐逐漸加快,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逐漸發生巨大的改變。在很多少數民族地區,由于生活方式的改變帶來的民俗文化的沖擊是巨大的,很大程度上會隨著這種變化而逐漸消亡。因此,我們的博物館有責任、有義務去保護和收集反映人們歷史前進步伐的民俗文物。
博物館的主要保護手段是經過普遍的調查和收集資料將民俗文物展現出來。這項調查和收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復雜性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博物館的工作者應該主要調查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充分收集當地的民俗文物信息,了解相關的文化發展階段,并做好整理。同時也不能忽略漢族地區的民俗文物調查和整理。民俗工作者要開闊自身的眼界,不能局限于一個特定的范圍,例如只關注民俗文物的工藝價值,忽略了它背后的文化內涵。在實際的調查工作中,很多民俗工作者或發現大多數的民俗文物做工都不是很精良,許多文物都還在使用當中。但是從這些民俗文物的發展形勢來講,在將來它們很可能成為珍貴的文物。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可能我們日常使用的生活用品或許在將來的某一天會成為民俗文物,或者逐漸消失。因此,民俗文物的工作者應該有超前意識,最大程度上做好文物的收集、調查和保護工作。
在實際的博物館調查收集工作中,不能局限于實物的收集與整理。民俗文物與考古文物在概念和形式上都是有所區別的,對于歷史文物,我們只能通過研究一些實體的物體來探索;但是對于民俗文物,很多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大量地接觸到,還有很多豐富多彩的故事以及使用方式。因此,民俗文物工作者應該在收集調查實體文物之余將各種流傳的工藝使用文字的方式記錄下來,并作相應的文字調查報告,以便于將大量的文物和文獻資料一起整理保存,防止在博物館進行大規模的展覽時出現原則上的失誤。如果一項民俗文物缺少了文字資料的注解,將會給后人的研究帶來極大的困難。在此過程中,調查工作者還可以適當地使用一些科技產品,如錄制一些視頻資料,使得民俗文物更加生動有趣。
三、博物館與民俗文物的利用
為了有效利用博物館于民俗文物,必須要對它們進行科學合理的研究和調查。很多專業的博物館文物工作者為了獲得更多的民俗文物信息,需要對大量的民間風俗文化進行綜合性的調查研究,所獲得的各項民俗文化信息和民族的信息資料都成為博物館的珍貴一手資料。這種細致化的實踐研究工作不但能夠使得博物館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有所提高,還會增強文物收集與展覽工作的整體水平,對于有效利用博物館與民俗文物具有重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