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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橋西區屬經濟欠發達區,是典型的“城市老區、工業小區、財政弱區”,開展勞動保障工作阻礙多、難度大。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省廳部署精神,區委、區政府唱響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為民服務”勞動保障工作主調,著力以高效率的工作、高質量的服務,彌補人力不足和財政拮據的局限,為勞動保障事業的快速、高效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強化組織發動,嚴肅責任追究,落實便民措施。省廳《二十六條便民措施》下發后,我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學習貫徹落實。一是強化領導。明確了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區勞動保障部門為直接責任人的三級負責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追究網絡體系。二是制定措施。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出臺了《張家口市橋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二十五條便民措施》,打印成冊,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人手一冊,以便于具體工作的落實。三是對外公開。將《二十五條便民措施》制作成展牌,張貼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并對外公開了監督電話和服務熱線,方便各方面人員監督。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區委、區政府明確,對接到服務對象投訴或在檢查中被發現有違反便民措施現象的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年終不得評優評先,不作為入黨提拔的培養對象,并視情節由紀檢監察部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文秘站版權所有
二、強化學習培訓,提高整體素質,夯實工作基礎。將加強隊伍建設、改進工作作風作為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途徑,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學習,增強素質。在勞動保障系統開展了“練內功、提素質、樹形象”專題活動。采取集中學與自學相結合、平時學與工作中學相結合的方法,組織系統干部加強對勞動保障相關文件和專業知識的學習,并力求做到融會貫通。如:對就業再就業工作有關政策和業務流程進行了科學、直觀的圖解設計,制作出兩塊展牌,使工作人員和前來咨詢、辦事的人員對政策一目了然,這一作法在全張家口市勞動保障系統進行推廣。同時,區委、區政府在辦公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組織有關人員帶著課題赴上海、南京、濟南、石家莊等地進行考察學習,引進外地勞動保障工作先進經驗和管理方式,為我區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采取措施,鼓勵上進。在系統內部多次組織開展專業技術知識競賽,要求45歲以下干部全部參加,邀請專業老師出題、評卷,考試成績作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據;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干部進修,并為勞動保障干部參加各種業務培訓積極創造條件。三是競爭上崗,營造氛圍。在勞動保障系統內部率先引入競爭上崗機制,經過測評、報名、推薦、納諫、答辯、公示等程序,公平、公開、公正的擇優選拔出4名青年干部走上領導崗位,在全系統形成了人人自我加壓、個個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隨著我國現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逐步提高,社會結構建設逐步完善,社會法律法律系統也逐漸實現公民法治意識的全面性提高,從我國社會法制教育的實際開展情況來看,我國實施公民法律意識培養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受到歷史思想文化等因素的影響,依舊存在一些不足,結合生活實際,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塑造進行探究。
1 當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發展現狀
法制社會的建設是未來社會發展的主要趨勢,結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實際,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塑造情況進行實際分析,主要總結為三方面:第一,法律意識理念低,我國人口總量居世界第一,人口的形式多樣,文化水平也多樣化,公民對法律的認識存在較大的認知偏差,導致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處于相對不完善的的發展階段,公民的意識中,法律的實際作用性較低,對法律的關注程度較低,導致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認識循環結構不完善[1];第二,公民的法律意識受到傳統思想文化的影響,法律對大部分公民而言,僅僅是一種約束,而沒有保護作用,公民認為不觸犯法律就是認識法律,錯誤的法律意識引導,無法發揮法律在社會保護中的作用,對社會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第三,現代法律的實施與道德之間的可調和性較低,е鹿民的法律意識出現質疑的問題,例如:我國法律進行道德案件處理中,往往存在情大于法的情況,法律在公民中樹立的莊嚴的形象受到影響,法律的實際作用和法律的實際應用效果,都受到嚴重的沖擊。
2 實現我國公民意識的培養與塑造的途徑
2.1 加強思想引導
針對當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實際處理情況,對當前公民法律意識培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我國社會公民的人口基數大,人口素質水平呈現參差不齊的情況,對法律的認識水平更處于有待進一步完善階段,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加強對公民的思想引導[2]。一方面,要善于打破傳統法律思想框架,形成社會法律系統在社會公民意識中的快速更新;例如:積極開展公民法律宣傳教育,將公民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法律途徑的引導,充分發揮法律在公民生活中權益的保護作用;另一方面,加強公民法律意識的引導,必須積極進行相應的系統優化,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方式進行科學分析,針對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塑造形式,例如:針對青年人,可以采取現代現代信息通訊技術與法律意識宣傳相結合的技術進行分析,應用手機客戶端,微博,微信等形式,逐步建立完善的公民法律意識體系。
2.2 完善我國法律系統
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善于把握我國法律系統的建設與分析過程,我國社處于初級階段,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依舊處于不完善的狀態中,積極完善我國法律系統,對系統中存在的公民法律權利和義務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并彌補舊法律中存在的不足,優化我國現代法律結構系統[3],例如:完善我國立法的法律條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以及監護人的義務進行更加精確化規定,優化現代立法結構體系,這種資源結構的優化完善,為現代公民法律意識的塑造與培養提供理論基礎;另一部分,加強法律系統的完善與建設,需要提高我國法律系統中工作人員的素質,例如:積極開展國家經濟法律結構與法律道德的專業培養,對新會計規則進行的法律法規進行進一步指導,保障我國公民意識培養與塑造的人員的引導。
2.3 做好法律與道德之間的規劃
法律問題與道德問題之間的問題,是社會法律系統完善中主要的問題之一,公民在實際生活中,對法律的認識往往存在情大于法的法律結構,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必須解決好情與法之間的關系,發揮法律在公民權利維護與義務之間的協調,同時做好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協調,能夠對我國現代社會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能夠在理念上引導公民應用理性的是為方式處理問題,可大大降低社會的犯罪機率[4],例如:積極做好對個人財務的保護以及親情之間的聯系,及時對我國傳統法律觀念與思想道德之間相互矛盾的部分進行分析,從而達到對社會公民法律意識正確引導的作用。
2.4 完善我國的經濟發展結構
經濟基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基礎也是公民法律意識培養與塑造的主要物質保障,我國政府從思想領域對公民的法制意識進行引導,將法律知識轉變為簡單易懂的通俗形式,例如:視頻模式,語音講解模式等[5],實現現代社會公民法律意識在潛移默化的文化機構體系中得到優化應用,另一方面,政府加強對公民日常生活的保障,引導公民在物質基礎穩定的基礎上,逐步提升自身對法律法規的認識,促進我國現代社會法制社會體系的逐步完善與發展,為現代公民的法律意識的塑造與提升提供相對穩定的物質基礎保障體系。
3 結論
公民意識的培養與塑造是國家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部分,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為我國社會法律結構系統的完善提供了物質基礎,法律結構的完善,是現代社會科學性建設的保障,提高社會公民的法律意識,是社會主義社會自我完善與發展的新形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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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衛忠.公民意識養成視閾下的大學生法律教育問題研究[D].山東大學,2014.
[3]韓振文.中國公民現代法律意識培養之生成基礎與路徑選擇――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視角[J].大慶師范學院學報,2012,04:72-77.
[4]田宏偉.論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法制現代化建設[J].前沿,2009,12:58-60.
培育現代法律意識的價值取向
要構建現代法律意識的價值取向,需要讓公民從宏觀上、整體上去把握法律的發展規律和法律的本質,而且從目前我國的發展來看,現代化法治建設進程中的關鍵環節就是要構建現代的法律意識,從以下幾個方面可以體現構建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價值取向:
培育現代法律意識的價值取向,應強化法律的公民性和普遍的社會。從法律形成的歷史來看,現代的法律意識的形成有經濟因素、社會結構因素、觀念因素等主要因素,馬克思也指出,法律就是公民的自由,而且這種自由具有普遍性,是不以個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而我國的發展軌跡與西方發展有明顯的區別,在內憂外患的復雜背景下,決定了那一時期的國民都應以國家的整體利益為重,集體的利益大于一切,集體意識的發展導致了目前我國的國民個人意識不強,從目前我國國民的法律意識來看,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由此可見要想培養我國國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強化法律的公民性和普遍的社會是重要途徑之一。
培育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取向,應努力實現公民意識由“權力本位”意識向“權利本位”意識的轉變。從我國的法律文明史來看,從最初的《法經》到清朝的《大清律》都是以刑罰為主的法律典籍,雖然其中也有少量關于債務、婚姻、侵權等方面的一些法律條文,但是歸根到底還是強調以刑事處罰來規范社會關系,還有我國古代,以農耕為基礎導致的一些權利觀念的先天缺乏,無不顯示著傳統的法律意識中,公民的權利意識都是比較缺乏的,所以在構建現代社會,提倡“依法治國”的今天,公民的法律意識也應由傳統的“權力本位”轉到如今的“權利本位”。
培育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取向,還要強調利益多元化與維護社會利益的統一。對社會中各種社會主體的正當權利的確認和維護是現代法律的基本價值取向,而人們對權利的觀念表現為,人們能夠意識到權利是自己人格和精神的生存條件,從這一點上來說,人們都不能輕易放棄自己的正當權利,在遇到自己權利被侵犯的情況后,應積極地與侵犯自己權利的人進行斗爭。在我國現代市場經濟環境和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公民對自己的正當權利的追求是合法的,應該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持,也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所以在培養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取向的過程中,公民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尊重他人的權利,只有各種利益之間能夠互相的制衡,社會才能夠和諧發展下去。
培育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取向,也應該追求自由與理性自律的統一。從法律條文上的自由的涵義來說,是指公民自身的權利不受他人的干涉,即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對某件事情作為或者不作為,在我國現在的法律中,自由也是目前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權要素。但是自由作為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也不是可以任意作為的,哲學家們也說過“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自由還是需要理性的自律來約束,所以說自由是指公民在享受自身權利的同時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培育公民的現代法律意識取向,也需要建立平等意識,坦然面對合理差別。平等不僅是商品交換的前提條件和價值基礎,也是人與人進行溝通的基礎,平等需要利己心的主體把他人也作為利己心的主體,所以在現代的市場經濟環境中要求主體確立與其他主體在人格上平等的觀念,形成主體自主、自尊、自信、自愛的獨立人格,以確立主體的現代平等意識來消除主體的特權意識。我國雖然是社會主義國家,但是馬克思也曾經說過,社會主義并不是平等的天國,每個人的天賦、能力的不同會導致競爭結果的不平等,這樣就產生了一定的貧富差距,而這貧富差距也恰巧是市場競爭得以展開的驅動力,所以能否以正確態度來對待現代平等與差別的辯證統一關系,是現代公民法律意識是否成熟的重要判斷標志。
確立現代法律意識的內容
要培育現代的法律意識,還應該確立現代法律意識的內容,筆者認為有:確立法律信仰理念,權利意識,契約意識等。
確立法律信仰理念,樹立“法律規則至上”意識。法制建設的觀念基礎和構建現代法律意識的必然要求就是法律信念,樹立“規則之上”的意識,就是指只有社會中有各種良好的社會制度,才能讓社會和諧發展,并且破除我國封建社會中遺留下來的“權謀”意識。相反,如果社會中沒有共同遵守的制約各種不合理行為的規則,人與人之間互不信任,個人的各種行為都是如履薄冰,這就很不利于社會發展。法律的出現及法律的正義和目的性無疑使得社會上的各種行為都“有規可循”,也使社會變得更加的人道、合理、公正、自由、平等、秩序和幸福。
樹立正確的權利意識,培育正義理念。目前社會上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的行為還是屢見不鮮,如何能使這種狀態有所改善是國家、法律應該關注的問題。在我國,古代的集權制和小農思想的特點導致公民的整體意識強,而個人權利意識薄弱,人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權利比較麻木且漠不關心。所以在現代的法律建設中應培養公民的權利意識,每個人都應該維護自身的權利,在自身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應該積極地與侵犯人進行斗爭,而不是得過且過逃避問題。而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權力行使者的政府必須首先樹立權利意識,政府應帶頭尊重個體的權利,鼓勵社會個體行使自由權利,倡導人人積極主動地行使自己的自由等權利,同時尊重他人的權利,這樣正義理念中的權利意識和相互性才能在公眾中得到真正認同,也能對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建立合理的契約關系和公共理性精神。由于我國歷史的特殊性,使得“先國后家”、“先集體后個人”的思想在我國公民心中根深蒂固。傳統思想中認為個人是整體的一個部件,個人是附屬于國家的,而沒有西方人心中的公民的概念,這就導致了在現代的法律意識中,我國的公民的個人權利意識、自由意識、平等意識等都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當然,在現代社會中個人自由也不是可以任意作為的,個人自由應該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自由之上。所以在培育現代法律意識中,應該建立合理的契約關系和具備公共理性的精神。
培育現代法律意識的途徑與方法介紹
首先要進一步發展市場經濟,加強民主政治建設,樹立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從法律的特點來看,法律具有規范性、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及高效率等諸多優勢。從目前我國各地公民的法律意識表現來看,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地區,人們的法律意識就強,也較能符合現代經濟和政治的要求;而在市場經濟不發達地區,如廣大農村地區,人們的法律就較為淡薄和傳統。由此可見,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所以在培育公民法律意識的同時應該加強經濟建設。
其次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識。自“依法治國”政策的提出,法律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如果有了法律而不能嚴格遵守和切實執行,不僅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還有可能使人們對法律產生不信任的感覺。所以在“依法治國”工作展開的同時,應該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讓社會生活有法可循,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任何人的任何行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在合理的法律制度下建立和諧的社會。
其次,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并不必然影響法治政府的推行,依法行政的好壞與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沒有直接關系。雖然,當前的確有一些公民為了利益,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這不是他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不高,而恰恰是因為有些行政執法人員未能嚴格行政執法,有門路的、與執法人員關系比較好的,即使違法了也可能不會被處罰或處罰很輕。而沒有搞好關系的,結果可能恰恰相反。此種情形使之產生違法獲利更大的投機心理,其心理一旦產生,必然會導致更多的違法事例,使法治政府建設難上加難。
最后,一些公民現代法律知識欠缺,行為仍然還停留在原來的思維模式中,這只能說明法律有可能和傳統習慣、情理產生沖突,面對這種沖突,需要我們在立法中審慎地解決好習慣、情理與現代法治的銜接,需要更大程度上做好新出臺法律的宣傳,而不是否定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義。
就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的關系而言,依法行政不僅不會阻礙經濟發展,而且會促進經濟發展。首先,依法行政能夠促進形成一個更加高效、廉潔、公開的政府。這樣的政府一旦形成,必然會大幅度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其次,做好依法行政,能更好地形成一個平等、自由、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此種環境一旦形成,必然更好地促進市場的透明和充分競爭,也必然有力地打破原有的市場壟斷,從而更有力地吸引更多的投資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再次,經濟發展絕不能和知法違法必然地聯系在一起,也不能和制假賣假必然地聯系在一起。
【關鍵詞】 憲法意識 憲法 傳統文化 違憲審查
我們知道法治的靈魂是依憲治國,而實現真正的法治則必須依賴其主體的意志與理性,而在所有的理性中,公民的憲法意識是法治的最基本的理性根據,對法治的形成與發展有著極大地影響,那我國公民的憲法意識如何呢?本文就著重關注我國公民憲法意識的現狀,并試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一、 憲法意識
所謂憲法意識是指人們關于憲法的思想、觀點、知識的心理定勢。它反映了公民對國家憲法的制定、執行、修改和存廢等基本態度和認識。 它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法律至上意識、權利意識等以及人們對憲法的基本態度、看法和要求,對于憲法本質作用的觀點,對于國家工作人員和公民行為合憲性的評價,以及人們關于憲法知識和憲法修養等等。
二、我國公民憲法意識的現狀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處于根本法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與最高權威性,規定著國家最基本的制度及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義務。所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首先就應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即憲法意識在國家的法律意識中應處于主導地位。但在我國,現實中憲法的地位及其尷尬,公民憲法意識的現狀更是不容樂觀。我國公民缺失憲法意識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公民對憲法的認知程度較低。到目前為止,我國公民對憲法的知識知之甚少,更不用提及形成憲法意識了,而我國傳統的啟迪民眾的大規模的宣傳灌輸恰恰正是中國公民缺乏憲法意識的反映。
(二)憲法至上意識缺乏。公民的憲法意識弱于部門法意識,出現“憲法不是法”的思想。在公民不斷提高自己法律知識以維護自己權益的時候,大多數人都在忙于學習部門法知識,對憲法不夠重視,出現法律意識錯位現象
(三)公民的權利應受保障的意識缺乏。 對于處于真正的法治社會的公民而言,權利意識是其首要的憲法意識,而我國公民缺乏權利意識是個不爭的事實。我國公民對自己在憲法上擁有怎樣的權利,應該擁有怎樣的權利知之甚少。
(四)國家的公權力應該是受限制的意識缺乏。所謂違憲事實即國家公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侵犯事實。公民對各級政府的哪些文件與行政行為違憲沒有敏感度,甚至根本不知還有違憲這一說法。
三、導致我國公民憲法意識現狀的原因
我國出現如此多奇怪的憲法意識現狀不是偶然的,這有它形成的必然性,綜合考量種種因素,本文認為造成以上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歷史傳統根基深厚:中國憲法意識具有外來性和非自覺性的歷史特征。中國憲法意識不是產生于中國本土 ,而是西風東漸的舶來品。中國傳統文化蔑視人的正常生理需求,推崇家族和國家的權利至高無上等等,都極大極大地歪曲了人的自然、社會、精神屬性。
(二)憲法制度缺陷:現行憲法本身缺乏有效的公民基本權利保障制度的規定。我國憲法不能被公民直接引用為自己權利的保護提起上訴或申訴。而法律的生命在于訴訟,如果一部法律僅僅停留在對公民權利義務的宣示層面而不能與公民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那么這部法律對與大本分社會主體而言就形同虛設。
(三)經濟因素制約。公民的憲法意識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根據唯物辯證主義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中國現階段不健全的市場經濟體制是影響公民憲法意識形成與發展的原因之一。而現階段我國尚在發展階段的不健全的市場經濟中存在著大量阻礙公民憲法意識形成的因素。
(四)黨政機關缺乏憲法意識,缺乏違憲審查機制監督黨政機關權利?,F在,很多黨政機關還是深受高度一元化政治格局的影響,習慣以自己的名義向民眾發號施令。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市也往往不善于從憲法的價值角度出發而是從功利主義地方主義角度出發,從而造成了很多違憲違法的法規。 而我國目前又沒有健全的違憲審查機制,這樣就無法及時準確的審查各級地方黨政的行政行為,就無從很好的制約黨政機關的權利,這就導致了有憲而無威的現象。
四、如何提高公民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基于上文對我國公民憲法意識缺乏原因的剖析,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以期提高我國公民憲法意識,保障憲法權威。
(一) 完善憲法訴訟制度,賦予憲法可訴性。
一部法律只有具有可訴性才是真正實用的法律,所以要想真正的使憲法深入人心我國立法機關就必須應盡快出臺憲法訴訟程序制度,讓憲法真正保護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二) 建立違憲審查機制。
如果想保護憲法的權威性,保障公民能夠信仰它,就必須保證憲法不被侵犯,保證下位法服從于憲法就必須盡快建立違憲審查機制,給憲法配備專門的守護使者。
(三) 不斷完善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夯實經濟基礎。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我國不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對公民憲法意識形成的阻礙作用,所以要提高公民憲法意識,必須從根抓起,繼續努力深化經濟制度的改革,繼續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在經濟的不斷發展中提高公民憲法意識。
(四) 加強文化的建設,讓憲法精神深入生活。
我國既然有影響如此之深遠的封建文化的奴性思想存在,那么在文化建設方面就更應該花大力氣蕩滌之。而像那些表現封建皇室生活的古裝戲,表現對好官感恩戴德的贊揚戲等這樣的文化應該加以嚴格限制。
總之,提高公民憲法意識、保障憲法權威是一條漫長而又必須要走的路,但無論路況如何,我們還是滿懷信心。
公民意識是一種現代意識,它是在現代體制下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民眾意識。隨著我國社會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和公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社會成員的公民意識也不斷強化,這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機遇與挑戰。全面了解并提高公民意識,將提升食品衛生工作的社會效益、是實現食品監管工作創新發展的重要措施。
一、公民與公民意識的內涵
公民”一詞源于古希臘、羅馬奴隸制國家,原意指“城邦的人”,近代資產階級思想家提出“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和“在民”的原則,以憲法形式規定了國家屬于公民全體,每個人天生平等地擁有國家所有權。公民概念成為了西方政治哲學中的基本概念。在中國,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盡管公民一詞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代含義不同,但是公民概念內涵最核心的部分是相同的,即公民是一個社會人及政治人,他是以社會和國家的成員身份而存在的,其處世原則依賴于他與社會的契約而定,即具有相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
公民意識作為社會意識的一種存在形式,是公民所具有的對社會、國家、他人和自己的自覺的認識、定位、態度以及基本價值觀等的思想、觀念和思維的總稱。是一個復雜的觀念形態系統,有它自身內在邏輯聯系的層次結構,主要包含了權利和義務意識、民主和平等意識、公德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等內涵。
二、食品衛生監督與公民意識的聯系
食品衛生監督是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規進行的行政行為,其目的是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預防和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食品衛生監督活動時刻與公民的權利義務、民主平等、責任、公德等公民意識密切相關。
1.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的基礎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反作用。公民意識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起著特殊的作用。在公民意識水平較高的環境下,一方面食品從業人員從主觀上會減少食品制售違法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公民和社會組織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能夠形成良好社會心理基礎和社會公眾支持,有利于食品衛生監督的順利進行。反之,在公民意識缺失的環境下,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時常發生,社會公眾支持不夠,極大影響著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成效。我國當前的食品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存在少數公民不履行法律義務、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他們為追求經濟利益在食品制售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或以次充好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公民不知法、不守法,實質上是公民意識的缺失,對自身的權利義務意識認識不清,對遵守國家法律規范和社會公德意識的認識不強,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心,在經濟利益面前以身試法。
2.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公平、正義的保證
食品衛生監督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康權利和財產權利。為了防止公務人員濫用公共權力,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國家需要對食品衛生監督活動加以制約和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就是其中一種重要的途徑。在食品衛生監管工作的監督體系中,社會公眾的監督是保證食品衛生監管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礎。具有較強權利意識的公民,能監督公務人員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與保護,監督其執法程序、執法環節等方面是否規范合法,促進食品衛生監管工作嚴格依法辦事,避免濫用公共權力損害公民合法權利的事件。
3.食品衛生監督是公民意識培養的重要途徑
一定程度上講,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對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具有示范性、引導性。當食品生產相對人遵法守紀,誠實勞動,合法經營時,衛生行政部門依法予以扶持保護;對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公民人身健康的違法的人和事件,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和行政控制,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通過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社會成員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公德意識等能夠得到進一步強化。
三、培養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理念的創新
優良成熟的公民意識是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法治秩序的思想文化基礎。一方面,公民意識在法制健全的環境中逐步培養,另一方面公民意識的強化必須依靠法律、法制及其運行機制的強制性。衛生行政部門在食品衛生監督工作中,應通過合法的行政行為來培養公民意識,實現監管工作理念的創新。
1.培育公民權利和義務意識
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是食品衛生監督保護的對象之一。當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到有毒有害食品的侵害或威脅時,衛生行政部門通過履行職責,實現國家對公民權利保護的一種確認,從而強化公民的權利意識。公民在權利受到保護的同時,應當按照社會角色依法履行其義務,做到權利和義務并重。
2.培育公民的公德意識
食品生產制售環節很多,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也很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無法做到面面俱到,這就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及員工要樹立良好的公德意識,形成遵守法紀的自覺行為,避免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在食品內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造成食源性疾病,侵害人民的身體健康。
3.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食品生產從業者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要求,在其法定許可范圍內開展食品制售活動,從業者應清醒認識到確保所生產食品的安全性是其法律責任,因食品質量安全問題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4.培育公民的民主平等意識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食品衛生監督的重要理念之一。食品衛生監督人員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做到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而不能憑主觀臆斷和推測,更不能根據個人的好惡而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一、我國公民法律理念的內涵
法律理念首先是對法律的本質、根本原則以及運作規律的理性認知和整體結構的把握。具體地說,是指人們對法律現象、法律體系、法律原則、法律模式、法律信仰或信念、法律實踐、法律文化及其價值取向的宏觀性、整體性反思而構建的理性圖型。簡言之,法律理念就是對法律的本質以及其發展規律的一種宏觀的、整體的理性認知、把握和建構,是一種方法,是一種態度,是一種理智的思想,是認識論、方法論和本體論有機結合的產物。法律理念作為一種理性認知形態,來源于法律實踐,也必然反作用于法律實踐。法律理念的形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又是法律建構的前提條件。但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付諸實施的,法律的實施同樣離不開法律理念的作用。
二、當前我國公民法律理念中存在的問題
1.權利本位意識的不平衡
雖然我國法制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與發展,中國公民的權利意識也大大提高,但總體來說,公民的權利意識還是比較薄弱,主要表現為“權利本位觀”的不平衡。西方傳統的法律文化追求價值目標是“權利”、“人權”,我國實踐西方的法律理念也應黨樹立“權利本位”的觀念。但是中國傳統的法律文化尋求的是“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秩序和諧”。從我國古代的儒家思想中的禮學中開始,“義務本位”觀念就在許多中國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這也就決定了中國人的個人的權利意識相對薄弱,尤其是農村中農民的個人權利意識就更加薄弱。
2.對法律權威性的懷疑
依法治國的實質就是崇尚法律的權威。而且現代法治要求所有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機構都要服從某些原則,而這些原則被看作是表達了法律的種種特征,如道德原則、正義原則、公平和合理訴訟程序原則等。而在我國,法律的權威性在公民的心中遠遠沒有樹立起來。法律權威性的冷淡體現在立法上為立法存在形式主義,有法難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人代法等等的現象時有發生。體現在守法上為一些公民視法為草芥,肆意的違反法律、踐踏法律及破壞法律,對法律的監督也很脆弱。這些現象內在的根源就是部分執法者以及普通公民法律權威性的冷淡。
3.訴訟意識的薄弱
法律意識中訴訟法律意識對經濟利益關系的法律調整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公民的訴訟法律意識是指社會主體在解決一些利益糾紛、維護自己的權利的過程中自覺地運用法律,尋求法律救濟的心理基礎。公民是否具有正確解決糾紛的法律意識,在遇到矛盾和利益沖突時是否能自覺地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直接關系到社會秩序的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的形成。而我國公民恰恰缺少這種訴訟意識,其表現為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不知道怎樣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或者用一些不正當、不合法的手段胡亂的爭取自己的權利。
三、當前我國公民法律理念的培育
1.培養和樹立公民的法律信仰
公民法治信仰作為民族法律心理的表現的一種,所表達的是公民對法律的認同感,法律只有被認同,才能被更好地去遵守,如果人們遵守法律只是因為懼怕法律的強制力,那么法治的精神就更沒有意義。但這并不代表法律的強制力不重要,而是它和法律信仰追求的價值層面不同。只有對公眾進行利益、正義、平等、秩序、自由等最基本的法律價值的宣傳,才能更好地樹立公民法律信仰。只有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利益,公民才會信仰法律。當公民法律信仰樹起之后,也并不代表法治的理念可以成為現實。若是法律理想樹立得太高,當理想不能轉化為現實時,民眾的法律信仰就會被挫傷。因而,法律信仰樹立到什么地步,都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2.培養和樹立公民的憲法理念
憲法理念是公民對國家與公民、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正確地理解和認識。憲法是約束社會關系主體的最高準則,憲法的“權利制約權力”的內在精神使得憲法至上成為法治的首要要求。如果沒有憲法理念,那么公民的法律信仰就會很難形成,社會秩序也很難是法律秩序。憲法理念具體為:第一,憲法至上的理念。憲法至上是一國的憲法有至上、至圣、至貴、至信的權威。第二,權利本位的理念。權利本位的意義在于它尊重權利的民主理念。
3.培養行政執法為民理念
現階段行政執法機關在公民法律理念形成中存在較多負面影響,行政執法的理念對公民法律理念的培育有很大影響。行政執法機關及公職人員的行為方式、角色定位,是影響公民法律理念培育效果的一個因素。以民為本的行政執法理念要求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時要以公民私利為核心,依法維護公民私利、公共秩序,特別是當私利與“公益”沖突時要優先考慮私利。以民為本的行政執法理念有利于公民對法律至上、平等適用、制約權力、權利本位、等基本理念的認同和遵從。
4.培養合理維權的理念
當公民清楚自己的權利并掌握其法律理念后,才能明白在實踐中自己什么樣的權利遭受到了怎樣的侵犯,是什么性質的什么程度的侵犯。當權利遭受侵犯后,每個人都應當捍衛自己的法定權利。在公民的法律理念中,理性維權意識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但是也不能“過度地維權”。所以說,正確的維權意識,并不僅指權利遭受侵犯時就要奮起反擊,其更加強調的是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有理有據、有的放矢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要反抗,但更重要地是有序地反抗,這是公民法律理念中重要的組成部分。
法律條文的完善并不能代表法律的實現,有了法制,并不等于預期的理想狀態就會成為現實。一個社會如果沒有社會公眾對其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縱使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難以促進一個國家法治精神的形成及其發展。所以說,公民的法律理念是實現法治和諧的關鍵。本文通過對法律理念的了解與分析,為我國公民法律理念的培育指明了方向,從而更加促進了我國的法治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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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6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6.10.070
On the Pligh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Lawyer's
Practice in the Remote Areas of China
WANG Jianhua
(Department of Law,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 With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the status of lawyers in the society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although China's current law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s getting better and better, but compared to the prosperous city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many remote rural areas and the poor status of lawyers lack of resources has become a big problem. To take seriously and study the plight of the lawyers in the remote areas and to solve the balance of resource allocation of the grassroots lawyers is a problem that needs to be taken seriously in our country at present.
Keywords remote areas; legal practitioner; practice dilemma
1 偏遠地區律師執業現狀
1.1 律師執業地域分布不平衡
據調查數據顯示,我國超過半數律師集中在大城市和東部沿海城市,一線大城市的律師比例占了全國的百分之50以上,其中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和四川10個省市的律師人數均已超過萬人,并且很多小城市的律師也比較向往到大城市來工作,逐步向一線城市進軍。廣東、北京的律師都在萬人以上,大約占到全國律師總數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師,個別牧區只有一名律師,甚至在我國很多西部偏遠地區還存在著無執業律師的現象,據統計,截至2014年我國還存在174個縣無律師情況。
1.2 偏遠地區律師執業環境不佳
1.2.1 偏遠地區律師外部執業環境分析
從偏遠地區律師的執業環境的外部原因來看,基層地區大多位于我國的西部地區或者偏遠山區,環境惡劣,交通不便,公民收入較低,甚至沒有規范的律師行業市場。究其原因,偏遠地區一般氣候惡劣,交通不便給律師的執業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并且在處理完案件之后,由于偏遠地區的經濟發展滯后,所獲取的報酬與其他的大城市相比更是比較偏低的,付出的精力與獲得的回報尚不能成一定的正比,于是很多偏遠地區的律師在基層服務一段時間之后紛紛去往大城市尋找更多的機遇,留下來的律師寥寥無幾。
1.2.2 偏遠地區律師內部執業環境分析
從偏遠地區律師的執業環境的內部原因分析,公民的法律素養偏低,甚至沒有法律意識,在律師與當事人以及與相關人員的之間的交流溝通中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在很多偏遠地區,小城鎮,不僅公民的法律素養偏低,而且公眾存在一種厭訴的思想,認為惹上官司十分麻煩,寧可自己私下去解決也不想通過咨詢律師和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導致問題被不斷地擴大化,最后難以收場。不僅如此,人情官司更是一個突出的問題。由于基層地區尚欠發展,小城市人口數量有限,法制教育尚未普及,人們遇到問題往往第一時間是想看自己有沒有所謂的關系,想通過走所謂的捷徑來解決問題,通過各自的社會關系,人情關系來解決法律問題從根本上來說已經將基層地區的法律市場弄得十分混亂了。
1.3 偏遠地區律師資源配置不足
小城市收入低,公民缺乏法律意識,人情網復雜;大城市收入高,公民法律素養較好,公檢法的司法程序更加有力。導致了越來越多的律師向往大城市的發展,而偏遠地區律師也逐漸減少。盡管國家出臺了相應的政策來扶持基層律師的發展,以及“律師走基層,送法進社區”等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如果偏遠地區司法內外部環境等問題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那么我國基層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將會一直存在。
2 偏遠地區律師執業困境存在的原因
2.1 人情關系導致司法不公
偏遠地區之所以司法不公,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其根本問題在于,偏遠地區大多是小城鎮,人口數額有限,人們之間相互都比較熟悉,或者都是熟人。在司法機關辦案,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認識的人或者是朋友,而此時,法律不是衡量案件的唯一準則,人情關系往往影響了一個案件的最終結果。這導致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極大的阻力,如果不愿意同流合污,那么他們的案源將會面臨危機,如果也去追尋人情關系,那么律師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更何況在偏遠地區中存在著一種官官相護的情形,在他們看來反正天高皇帝遠,只要不出現什么大疏漏,各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相互之間都會保護共同的利益,形成了極其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對于律師的調查取證以及其他訴訟方面的進行造成了極其嚴重的阻礙。
2.2 公民法律意識偏低
(1)偏遠地區教育水平偏低。我國偏遠地區的公民相對于一二線城市所在公民而言所受的教育水平是偏低的,所以公民相應的法律意識也偏低。而公民的法律素養也會對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的一系列活動產生影響。
(2)偏遠地區公民自身素質偏低。由于案件需要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公民的法律意識是一座溝通的橋梁。對于很多偏遠地區的公民來說,“法律”二字對他而言似乎就是天方夜譚,從來就沒有接觸過,更有甚者認為,惹上官司是一件極其恐怖的事情,他們寧可通過其他方式解決,不到最后關頭不會咨詢律師提訟??梢?,偏遠地區的公民法律素養應該要通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教育部門的普法懂法活動中不斷提升不斷進取。不要形成“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的兩難場景。
2.3 偏遠地區律師收入較低
(1)律師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律師這個職業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換言而之經濟發展決定律師行業的發展。我國基層地區都是一些偏遠地區、貧困山區,相對于大城市來經濟發展速度較慢,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到該地區律師行業的發展,公民平均收入較低,相對而言律師收入也會偏低。而在一些的沿海城市,由于經濟比較發達,公民法律意識較強,故律師收入也會較高。
(2)偏遠地區律師收入偏低。在偏遠地區,許多群眾的思想就是與其花幾百塊幾千塊去打個官司,最后還不一定勝訴,不如把這個錢花在走人情上,說不定反而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案源少是導致收入偏低的一個方面。而另一個方面,就是人情關系。為什么要說到人情關系呢?因為在基層地區,一般都是小縣城,大家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甚至律師和當事人相互根本不認識,但是總會有共同認識的熟人,或者是通過所謂的熟人介紹而來進行法律咨詢的。相互之間有了那么一點點關系又抹不開情面,按照標準收費,別人會覺得這個律師真不懂人情世故;不按照標準收費給予一定的減免,那律師的收入肯定是比原定較低的標準還要低一個級別,更何況有時候熟人找你進行法律方面的咨詢與幫助,也不好意思開口詢問費用。長此以往,基層律師收入只會越來越低。
經濟發展較慢,案源少,人情關系等導致偏遠地區律師收入較低,很多律師在基層工作一段時間就轉戰到大城市去打拼,相對而言存在更大的機遇和工作機會,以及更多的薪水和更加公平的待遇。
3 如何改善偏遠地區律師執業困境
3.1 加強偏遠地區公民的法律素養
雖然我國律師行業發展迅速,法學教育方面也是遍地開花,但是公民的法律素養卻是良莠不齊。也許在大城市的公民因為文化程度,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而在基層地區的公民文化程度較低,甚至大字不認識一個,法律意識缺乏,沒有基礎的法律素養。很多基層公民一聽到要打官司就覺得是惹了大麻煩,甚至基層地區很多法盲的存在使得基層律師舉步維艱。
加強偏遠地區公民的普法懂法工作,政府方面應該采取一系列措施,可以邀請有一定影響力并且一定執業經驗的基層律師進行下鄉進社區的法律宣傳活動,組織群眾學習基層的法律知識。各大高校也可以組織法律專業的學生就近的基層地區進行三下鄉活動,或者對小初高學生的普法活動,向大家傳授基本的法律意識。
3.2 加大偏遠地區法律志愿者服務的工作力度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力推進。我國對于基層律師資源不足問題也實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加大基層法律志愿者服務,例如:2016年的“1+1”法援,志愿者計劃、送法律到基層、法律志愿者服務隊走進社區……盡管更多的法律志愿者下到基層宣傳,進行普法活動以及相應的法律服務,但問題也隨之浮現――偏遠地區有志愿者但留不住志愿者。對此,國家應該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首先,要保障基層法律志愿者服務的人才輸送,號召應屆畢業生及其從業律師去往基層地區進行志愿活動。其次,國家和基層地區政府應當給予法律服務志愿者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或者相應的補助。
3.3 改善偏遠地位律師執業環境
改善偏遠地區的律師執業內外部環境,吸引更多的律師來到偏遠執業并留住人才。包括大力發展偏遠地區社會經濟,提高偏遠地區群眾經濟收入,同時對偏遠地區司法環境進一步進行優化,減弱人情關系等案外因素對司法活動的影響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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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00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05-0024-02
“機制”一詞最初來自希臘文 “mechane”,指機械或工具,后被逐漸引用到各個領域。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是要研究教育主體以何種方式、途徑、載體對公民進行教育,通過教育過程實現公民法律素質教育價值的最大化。本文將對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進行分析并探討其價值。
一、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
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在構成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一:夯實學校教育
學校教育是進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主要場所。在對公民進行法律素質教育的過程中,應從四個方面進行完善,從而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作用。
1.完善教材體系建構
本課題所說的教材體系建構,并不是就公民接受教育的某一階段而言,而是指應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整個教育過程中關于提高法律素質,在教材內容上的合理安排和銜接。因此,此部分內容需要對現有的教材進行調查和分析,對新的教材構建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議。
2.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教師是接受社會的一定委托,在學校中以對學生的身心施加特定的影響為主要職責的人。教師作為學校教育中的主導者,教師自身素質的高低,對學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應從知識、能力以及責任心和事業心等方方面面加以強化,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利于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進行。
3.營造校園文化氛圍
校園文化是學校所具有特定的精神環境和文化氣氛,它包括校園建筑設計、校園景觀、綠化美化這種物化形態的內容,也包括學校的傳統、校風、學風、人際關系、集體輿論、心理氛圍以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學校成員在共同活動交往中形成的非明文規范的行為準則。健康的校園文化,可以陶冶學生的情操、啟迪學生心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如主題班會、大學生科技文化活動等都對校園文化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
4.建立社會實踐基地
社會實踐基地是學生了解社會的一個平臺。一方面可以作為學生了解社會的窗口,另一方面是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基地。應在充分調查和調研的基礎上,切實建立學生實際需要的社會實踐基地。希望能夠在實踐基地中使學生體會和懂得保護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
(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二:拓展社會教育
社會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補充。
1.充實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長應在杜絕家長制作風和思想的前提下,在學生自理、自立等方面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鍛煉。加強對孩子情與法的影響和教育。
2.健全社區教育
社區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社區教育是社會教育的縮影。社區應在滿足社區成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遵循整體性、豐富性和現實性的原則,加強社區教育,營造和諧的社區氛圍,提升社區成員的主人翁意識,自覺維護社區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3.完善社團教育
這里的社團教育非學校內的學生社團教育,而是廣義的社團教育,是除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的一種社會教育方式。在社團教育中應加強和規范社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充分發揮社團的作用,為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做出貢獻。
(三)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之三:挖潛法律實踐教育。
法律實踐教育是對公民進行法律素質教育的最直接、最直觀的教育方式和載體。
1.有效利用宣傳媒體
這里媒體是指電視、報紙、期刊等進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一般載體。對于宣傳媒體在公民法律素質教育中的作用,要通過調查和調研的結果加以說明。同時針對宣傳媒體中直接對提高公民法律素質起作用的節目,有意向對電視臺的臺長、雜志社的主編等進行訪談,了解近些年法治節目、法治期刊等的比例。從而對媒體法治內容版塊的形式、內容和所占比例提出合理化建議。
2.充分發揮網絡的作用
隨著網絡的普及,青少年群體、管理層等都成為網絡的主要使用者。網絡的影響作用不容忽視。網絡應作為特殊實踐載體進行研究。應在網絡中建立不同群體所需要的有關法律的網站,從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
3.加強媒體與法律實踐的結合
媒體與法律實踐的結合能夠貼近生活、走進群眾,用典型案例的審理等,生動再現法律知識,加強和強化公民的法律素質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質。
二、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的價值
(一)有助于推進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理論建設
理論是行為的先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通過對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研究,能夠在實踐中摸索新的教育方法、途徑等,也可以驗證現有的教育途徑、方式、方法等的合理性與實效性。同時,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在實踐中能夠找到更適合、更有效的教育途徑、方法和載體等。從而實現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價值,在理論上促進學科建設。
(二)有利于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
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使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能夠發生或實現教育者所期望的變化,達到教育目標即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是一個系統的綜合工程。人格的塑造和素質提高,不是某一種教育或者某一個學科的教育就能夠完全實現的,是綜合教育的結果。
公民法律素質教育作為教育的組成部分,對于公民的法律人格的塑造和法律素質的提高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因此,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的研究有利于塑造健全人格,提高公民素質。
(三)有利于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實現社會整體文明
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的一項主體工程、基礎工程。公民意識的核心是公民的法律意識,而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法治意識是核心。而法治意識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對公民進行的法律素質教育。良好的公民法律素質教育的運行機制必然對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起到積極作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實現社會主義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從而實現社會整體文明。
(四)有利于國家提高綜合國力,提升國際地位
公民素質影響著政治民主的發展、阻礙經濟的發展和科技文化的進步。研究公民法律素質教育運行機制有利于促進公民素質的提高,形成良好的競爭意識、公平意識以及效率意識等,能夠這些意識能夠有效提高國家的綜合國力,從而提升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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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教育心得體會兩篇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中開展“學、守黨規、做合格的好黨員”活動,在公民尤其是干部職工和有文化的公民中開展“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活動,是市委市政府新時期加強全社會思想道德建設、構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更好更快發展提供思想支撐和精神動力的一項戰略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政治意義。通過教育實踐活動,有利于廣大黨員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觀念,提高政治素質,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事創業形象;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培養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體系,推動我們的各項事業勝利前進。中國自古以來就強調“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這幾個方面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都是強調修身、修心,而修身、修心主要指的就是思想道德修養。如果道德修養好了,則國家安定、社會發展;反之,道德修養不好,則社會混亂,制約發展。所以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我們在健全完善各項黨紀國法、約束和規范社會行為的同時,必須著眼于自律,把基礎性、根本性措施放在促進每個人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道德修養和建設上。通過加強修養,促進每個人的身心和諧、素質提升,進而達到“天人合一、人我大同、身心如一”的理想狀態,努力凝聚起整個社會共同的道德修養和行為規范,實現整個社會的和諧,為促進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思想道德力量。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省第七次黨代會做出建設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省的戰略部署,就我們秦皇島而言,學習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就是要緊密結合實際,確立在全省率先建設富有實力、充滿活力、獨具魅力的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市的奮斗目標,以此實現更好更快發展、構建和諧秦皇島的兩大主要任務。置身于環京津、環渤海加速崛起的發展大勢中,我們秦皇島的每位黨員、干部和群眾都應認真思考兩個問題:一是加快秦皇島發展,我們各級干部群眾的理想信念、思想境界和精神狀態,能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二是面對艱巨繁重的歷史性任務,我們應以什么樣的責任和追求、以什么樣的舉措,來實現秦皇島的跨越式發展?我感到,認真思考和回答好這兩個問題,必須緊密聯系秦皇島的實際,扎扎實實地做好抓基層、打基礎,修身正己、提高素質,弘揚正氣、凝聚合力的工作,這些既是我們的當務之急,更是事關長遠的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雙學、雙守、雙做”教育實踐活動,正是我們在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加強全體黨員和全體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抓手。 是規范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也是黨員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集中表達了我們黨的理論基礎和政治主張,體現了黨的整體意志和共同理想。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把制定和完善、學習和貫徹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堅持不懈地加以推進??倳浿赋?,“能不能有效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關系到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關系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保持黨的先進性,關系到黨的事業興衰成敗和黨的生死存亡”。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究竟有多少黨員能認真學習、切實熟悉,進而高度自覺地遵守,值得在座的每位黨員深思。如此,憲法更是這樣。目前少數黨員黨性修養不夠、理論素養不高、宗旨意識淡薄、崗位履職較差的根本原因,就是沒有很好地學習、遵守。開展“學、守、做合格的好黨員”教育實踐活動,就是要從根本上加強黨員思想道德建設,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進一步有效引導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嚴格遵守黨的章程,嚴格遵守黨員標準,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樹立執政為民的宗旨觀、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事創業形象,盡職盡責、用心用力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秦皇島發展建設貢獻力量。
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同樣重要,兩者之間相輔相成、互為聯系。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培養人們思想道德中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另一方面,道德精神又是影響和滲透法律規范的重要因素。只有健全法制、加強法治,才能規范社會道德原則,有效培養人們的道德修養,增強人們遵守道德規范的責任感。同時,隨著社會整體道德水平的提高,反過來可以促使人們自覺遵守法律、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因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必須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這是建設法制型社會的根本性措施。憲法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根本大法,我國以憲法為立國的政治根基和最高法律。要通過開展“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讓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成為公民的生活準則和道德規范,讓社會主義信念成為公民的共同信仰和精神支柱,使學憲法、守法律成為人民自覺的習慣和準則,不斷規范人們的行為方式,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培養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進而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思想道德體系,實現社會各階級、階層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凝神聚力、眾志成城地推動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三雙”教育實踐活動心得體會在全市黨員、干部、職工、公民中開展“學、守黨規、做合格的好黨員”“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的三雙活動,是市委根據我們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從全市干部群眾的思想實際出發,著眼于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增強全體黨員和人民群眾的黨規意識、法律意識,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范,所做出的一項事關秦皇島長遠發展的重要決策。是針對解決在少數黨員和群眾中存在著理想信念滑坡、道德修養缺失、責任意識不強、文明素質不高、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的重要舉措,解決好這些問題事關推動更好更快發展的思想資源和精神動力,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道德支撐和價值取向,因而影響重大。開展“雙學、雙守、雙做”教育實踐活動,必須牢固樹立長期努力的思想,只有開始,沒有結束,不抓則已,抓就抓好,堅持不懈、持續深入、鍥而不舍地加以推進;必須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明確提出階段性工作要求,積小成為大成,從量變到質變,不斷取得扎實成效;必須堅持自我教育為主的原則,注重做到入腦入心、切事切理、切人切己、求深求實,堅決防止走形式、作表面文章;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穩妥積極推進,面上鋪開,重點實踐,以點帶面,有重點、分層次地深入開展,務求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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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教育心得體會兩篇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中開展“學、守黨規、做合格的好黨員”活動,在公民尤其是干部職工和有文化的公民中開展“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活動,是市委市政府新時期加強全社會思想道德建設、構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更好更快發展提供思想支撐和精神動力的一項戰略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政治意義。通過教育實踐活動,有利于廣大黨員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觀念,提高政治素質,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事創業形象;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培養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體系,推動我們的各項事業勝利前進。中國自古以來就強調“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這幾個方面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都是強調修身、修心,而修身、修心主要指的就是思想道德修養。如果道德修養好了,則國家安定、社會發展;反之,道德修養不好,則社會混亂,制約發展。所以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我們在健全完善各項黨紀國法、約束和規范社會行為的同時,必須著眼于自律,把基礎性、根本性措施放在促進每個人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道德修養和建設上。通過加強修養,促進每個人的身心和諧、素質提升,進而達到“天人合一、人我大同、身心如一”的理想狀態,努力凝聚起整個社會共同的道德修養和行為規范,實現整個社會的和諧,為促進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思想道德力量。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省第七次黨代會做出建設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省的戰略部署,就我們秦皇島而言,學習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就是要緊密結合實際,確立在全省率先建設富有實力、充滿活力、獨具魅力的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市的奮斗目標,以此實現更好更快發展、構建和諧秦皇島的兩大主要任務。置身于環京津、環渤海加速崛起的發展大勢中,我們秦皇島的每位黨員、干部和群眾都應認真思考兩個問題:一是加快秦皇島發展,我們各級干部群眾的理想信念、思想境界和精神狀態,能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二是面對艱巨繁重的歷史性任務,我們應以什么樣的責任和追求、以什么樣的舉措,來實現秦皇島的跨越式發展?我感到,認真思考和回答好這兩個問題,必須緊密聯系秦皇島的實際,扎扎實實地做好抓基層、打基礎,修身正己、提高素質,弘揚正氣、凝聚合力的工作,這些既是我們的當務之急,更是事關長遠的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雙學、雙守、雙做”教育實踐活動,正是我們在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加強全體黨員和全體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抓手。 是規范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也是黨員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集中表達了我們黨的理論基礎和政治主張,體現了黨的整體意志和共同理想。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把制定和完善、學習和貫徹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堅持不懈地加以推進??倳浿赋?,“能不能有效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關系到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關系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保持黨的先進性,關系到黨的事業興衰成敗和黨的生死存亡”。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究竟有多少黨員能認真學習、切實熟悉,進而高度自覺地遵守,值得在座的每位黨員深思。如此,憲法更是這樣。目前少數黨員黨性修養不夠、理論素養不高、宗旨意識淡薄、崗位履職較差的根本原因,就是沒有很好地學習、遵守。開展“學、守、做合格的好黨員”教育實踐活動,就是要從根本上加強黨員思想道德建設,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進一步有效引導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嚴格遵守黨的章程,嚴格遵守黨員標準,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樹立執政為民的宗旨觀、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事創業形象,盡職盡責、用心用力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秦皇島發展建設貢獻力量。
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同樣重要,兩者之間相輔相成、互為聯系。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培養人們思想道德中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另一方面,道德精神又是影響和滲透法律規范的重要因素。只有健全法制、加強法治,才能規范社會道德原則,有效培養人們的道德修養,增強人們遵守道德規范的責任感。同時,隨著社會整體道德水平的提高,反過來可以促使人們自覺遵守法律、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因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必須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文明素質,這是建設法制型社會的根本性措施。憲法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根本大法,我國以憲法為立國的政治根基和最高法律。要通過開展“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讓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成為公民的生活準則和道德規范,讓社會主義信念成為公民的共同信仰和精神支柱,使學憲法、守法律成為人民自覺的習慣和準則,不斷規范人們的行為方式,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培養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循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進而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思想道德體系,實現社會各階級、階層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凝神聚力、眾志成城地推動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三雙”教育實踐活動心得體會在全市黨員、干部、職工、公民中開展“學、守黨規、做合格的好黨員”“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的三雙活動,是市委根據我們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從全市干部群眾的思想實際出發,著眼于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增強全體黨員和人民群眾的黨規意識、法律意識,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范,所做出的一項事關秦皇島長遠發展的重要決策。是針對解決在少數黨員和群眾中存在著理想信念滑坡、道德修養缺失、責任意識不強、文明素質不高、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的重要舉措,解決好這些問題事關推動更好更快發展的思想資源和精神動力,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道德支撐和價值取向,因而影響重大。開展“雙學、雙守、雙做”教育實踐活動,必須牢固樹立長期努力的思想,只有開始,沒有結束,不抓則已,抓就抓好,堅持不懈、持續深入、鍥而不舍地加以推進;必須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明確提出階段性工作要求,積小成為大成,從量變到質變,不斷取得扎實成效;必須堅持自我教育為主的原則,注重做到入腦入心、切事切理、切人切己、求深求實,堅決防止走形式、作表面文章;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穩妥積極推進,面上鋪開,重點實踐,以點帶面,有重點、分層次地深入開展,務求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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