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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稅收籌劃風險的內涵與稅收籌劃特點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內涵
稅收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全部的稅收籌劃以及具體實施等各項經營活動過程中,所面臨的相關稅務責任的不確定性。例如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檢查后,會承擔較多的稅務責任,有的企業會被罰款、追究刑事責任,并未實現稅務籌劃預期的目標。對于企業的經營生產而言,追求效益是永恒的目標,但是企業要獲取盈利必須是控制在可接受的風險范疇之內,稅收籌劃的風險又具有不確定性,若是盈利的風險性很高,企業則會有失敗的可能。
(二)稅收籌劃的特點
從國內外學者下的定義中,總結稅收籌劃的特點有:
1、非違法性。稅收籌劃是一種符合法的行為,但是各行業的人士對“稅收籌劃”的合法的理解上仍存在分歧,即是探究該行為是形式上合法,還是已經符合法的精神,這有待于進一步探究。
2、預先籌劃性。通常稅收是按照企業的業務量來征收的,業務進行交易之后,就已經確定企業的納稅義務。這種行為有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規定,這就體現事件具有預設性,而不是指納稅義務發生之后處理賬務的技巧。
3、綜合性。納稅企業對經營、籌資、投資、財務等活動進行的綜合安排就是稅收籌劃。它需要企業戰略、業務與財務之間的配合才能運作,而單單不靠財務做賬是不能完整進行一項商務活動的。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避免顧此失彼。
4、目的性。進行稅收籌劃就是要達到節稅的目的。也就是在兩方面進行籌劃:節稅一是在數量上節稅,二是延遲納稅時間。
三、外資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分析
(一)政策風險
(1)政策選擇方面的風險。此風險產生的原因在于對政策精神的認識比較模糊。我國的現有稅收法律、法規較繁雜,除去國家相關稅收法規之外,還有由相關稅收管理機構制定的眾多稅收規章。此類行政規章多是不明晰,可是其所涉及到的往往是稅收籌劃有可能接觸到的領域。若是單一地將稅收籌劃理解為稅收問題,而未重視稅務機關以及相關法律的全面解釋,選擇與稅法精神不相符合的籌劃方法,通常會導致和稅務行政執法有關部門的認定相違背,進而納稅籌劃的方案不但無法實現節稅目標,還會被認定為避稅、漏稅以及偷稅,從而受到查處。(2)政策變化方面的風險。此風險多是由于稅收政策發生變動到產生。政府稅收政策通常具有時效性短、不定期性等特點,這對外資企業的稅收籌劃將會產生很高的風險。
(二)財務風險
外資企業一般籌資的數額較大,因此其的稅收籌劃空間較大,可獲取的效益可能會較多,但相應的風險也會增加。目前部分外資企業的經營資金多是借助自有資金與銀行借款。借貸資金的比例越大,財務利益也會越大,而稅收利益也會相應增多,但財務風險也會增大。因而,外企在籌資時, 不僅要考慮稅收收益還要考慮到財務風險。
(三)法律風險
通常涉稅業務并不僅是納稅人的問題,稅務籌劃方案能否得到稅務機關最終的認可,提供的納稅方案能否獲得稅務機關的認可,尤其是籌劃過程中的稅法適用的具體事項的認定是否可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在這其中,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方案的認可上有可能出現沖突。若外企對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 促使稅務籌劃轉變為偷稅行為, 則會造成法律風險的產生。我國的法律多是采用成文法,因此即使同一個依據不同的人也會出現不同理解,同一人在不同時間也會產生不同理解。如同一稅收籌劃方案若是在稅收工作較為寬松的環境中則會容易通過,反之則不可通過。稅收方案是否對稅法適用,最終要由稅務機關裁量,若未事先和稅務機關做好溝通工作, 法律風險則會增大。
(四)經營風險
政府課稅正是體現對企業的即得利益的一種分享, 但未承諾合理比例的經營風險責任,雖然稅法已規定企業在限定期限內可用稅前利潤來補償前期的經營虧損。這樣政府與企業間接就成為合伙者,企業若盈利,政府則以征稅方式獲取其中部分盈利,企業若虧損,政府則允許企業可通過延期來彌補虧損并分擔一定風險責任。但是此類風險分擔主要以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獲得一定盈利為前提,若無盈利,則企業承擔全部一切風險??傊畤伊⒎ǘ愂找庾R多傾向于政府,企業在其中所承擔的經營風險是很高的。
四、兩稅合并對外資企業的影響
“兩稅合并”是指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的針對內外資企業的新稅法,即規定內外資企業統一按按照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稅法堅持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收的原則實行稅制改革,好處體現在諸多方面,企業、國家均能受益。這意味著外資企業也一定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一)對外資的優惠減少
兩稅合并以后,新企業所得稅法繼承了兩部舊的企業所得稅法,對部分外資的優惠政策進行了修訂,類似于外資企業獨享的部分稅前優惠扣除等政策被取消,部分特殊的生產性企業也不能再享受退稅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對于外資企業的優惠時間以及“兩免三減半”納稅義務同時也被取消。
(二)名義稅率降低,降低了外企的競爭力度
兩稅尚未合并時,名義上內外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都是33%,但事實上外資企業的實際稅率大約為12%,而內資企業的實際稅率在24%左右,外資企業所納稅費才為內資企業的一半左右,這使得兩種企業存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外資企業得到優勢。兩稅合并后,兩種企業的名義稅率均為25%,這使得外資企業也失去了原有的優勢地位,降低了競爭力度。
(三)兩稅合并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
兩稅合并后,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程度有所降低,關于稅收待遇的變化,必然會對外商在中國的投資決策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并且稅制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外資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
產業結構升級,產業分工水平進一步提升。新稅法實施以后,勞動密集型產業受到比較大的影響。因為國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附加價值很低,在技術、資金等方面沒有任何優勢,所以國內的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要想占領市場份額,獲得生存空間,必須要提高產業結構,加大資金和技術的投入,才能加大這類產業的市場競爭力。
(四)新稅法實施對外商的投資熱情影響不大
相對來說,外商選擇來中國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并不是主因,也不是惟一的衡量標準。外資企業在考察投資環境時,考慮得更多的問題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環境因素、自然因素等等,而稅收因素只是幫助投資方進行決策的一個附加考慮因素。當前我國擁有許多優勢,例如我國的社會、政治、經濟環境均很穩定,基礎設施正在完善,而且勞動力能力、素質以及國家綜合科技水平都在逐步提高,并且中國金融領域自從加入世貿后,融資能力不斷增強,引進外資的配套條件逐步完善,這些優勢是大部分外資投資商所看中的。因此,新稅法的頒布并不能成為外商在判決是否在中國投資的主導因素,反過來,通過本次的稅率調整,有望整體上提高外商在華投資的質量,優化我國的產業結構,最終促進外資企業健康發展,達到共贏的目標。
五、外資企業稅收籌劃納稅風險的防范
(一)納稅人方面
納稅人必須要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意識,能運用合法途徑保護正當權益。在籌資決策中,應有意識地應用多種稅務籌劃方法,此外納稅人應不斷加強稅務技能工作的培養,做知法、守法的納稅人。政府因鼓勵納稅人應用多種稅收籌劃方法,這樣不僅利于提高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以及會計水平, 且利于引導及優化投資方向,進而促使產業的布局更加合理化,從而促進生產力的快速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能很好地保障了國家的長期財政收入。由此可見,稅務籌劃不但不會使國家稅收的總量減少, 反而會使國家的稅收收入規模得到不斷擴大。
(二)稅收籌劃方案方面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的管理范疇之內,其目標是實現企業股東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因此稅務籌劃應圍繞此目標做綜合策劃,把它列入企業整體投資以及經營戰略中,不可局限在個別的稅種上,也不可僅是著眼于在節稅上。即稅務籌劃須著眼在降低整體稅負上。這是因為各種稅種的稅基之間是緊密關聯的,其中某種個稅稅基縮減時則會導致其它稅種稅基擴張。所以稅務籌劃必須不僅要考慮道每一種稅種節稅的利益,還要考慮多種稅種之間的利益互相抵消的因素。此外,不應將稅收利益等同于企業所有的經濟利益,即使項目投資稅收減少也并不意味著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增加。若方案選擇性大,則應選擇最優方案。最優方案還需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即成本效益原則。這是由于稅收籌劃方案通過后,進入實施階段。納稅人在實施方案的過程中,獲得一定稅收利益時,也會在籌劃方案的實施過程中支付出一定的額外費用。因此,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要遵循成本效益這個基本的原則,不僅要考慮到稅收籌劃實際的成本,還要把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階段已放棄的籌劃方案所具有的可能利益當做是機會成本,并加以考慮。唯有稅收籌劃方案的實際成本及損失均小于所得到的收益,此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接受的。
(三)依法籌劃
首先,稅收籌劃必須要合法,這是最基本的條件,也是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關鍵。因而,在具體操作時,學法、守法是必須的,應熟練掌握相關稅法含義,時刻關注最新稅收政策,以確保稅收籌劃方案合法。其次,要正確處理稅收籌劃及避稅之間的關系,這兩者存在相同點,也存在不同點。避稅是納稅人員通過合法手段,鉆稅法漏洞,不違法,但是和立法者的立法意圖不相符合。避稅所產生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其會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因而,稅收籌劃不但不可違法,還需與稅收政策相符合,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時,又能順應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意圖。
(四)稅務機關方面
0 引言
企業實施績效工資,既能夠提升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有效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增強員工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更好地優化和使用企業人力資源,真正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與公正[1]。然而,一直以來,由于在構建績效考核體系和績效工資設計時沒有考慮個人所得稅對其影響,使我國大多數企業績效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未體現全面、客觀、公平、多勞多得的原則,極大地挫傷了廣大員工的積極性,成為困擾企業管理者的難點問題。2011年9月1日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這時績效工資對員工的激勵在一定的條件下很難達到管理的要求,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員工多做工作,稅后收入有可能比不多做工作要少,如果是這樣的話,企業績效工資就很難提高員工的滿意度,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因此,企業在構建績效考核體系和績效工資設計時應該考慮納稅所帶來的不利影響,積極的進行稅收籌劃。
1 稅收籌劃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的重要性
1.1 稅收籌劃能夠使企業在構建績效考核體系和績效工資設計時更加合理、科學
稅收籌劃是企業進行管理與決策的一個十分重要的依據[2]。企業在構建績效考核體系和設計績效工資時需要考慮到稅收籌劃這個重要的依據,以崗位責任、績效為基礎的考核與激勵制度,結合稅收籌劃,使其形成保障公平、公正、效率兼顧的長效機制,實行以勞動質量與崗位工作量為主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保障員工的稅后收入,做到以人為本,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績效考核體系更加合理、科學。
1.2 企業在績效工資設計時考慮稅收籌劃有利于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是否留住人才?有很多因素,但其中最為根本的因素還是薪酬。企業在績效工資設計時考慮稅收的負面影響因素,才能夠保障員工的利益,提高員工的滿意度,才能讓企業績效工資考核體系更加實用、合理和科學,從而增強企業的活力和核心競爭能力,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員工從被動工作轉為主動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員工的工作效益和企業的整體效益。
1.3 企業在績效工資設計時考慮稅收籌劃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是一個企業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對于企業來說,要想使企業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率就必須要建設一支具有高強的執行力、高度的團隊協作能力以及創造力的員工隊伍,而這只隊伍的建立,就必須注重用人機制,完善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3]??冃Ч芾碜鳛槠髽I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部分,在績效工資設計時考慮稅收對員工的負面影響,積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幫助企業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并且在不斷的完善中推動企業的管理向高水平、高效率方向發展。
1.4 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水平,增強員工的納稅意識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稅收籌劃概念從20世紀90年代引入我國至今,很多企業已經意識到稅收政策和稅收制度對企業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企業為了達到企業利益最大化,進而積極的進行稅收籌劃,因此,稅收籌劃是企業的納稅意識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結果。而稅收籌劃要合法就要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帳證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水平,增強員工的納稅意識。
2 稅收籌劃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的應用
企業績效工資的設計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最基本的是崗位績效工資。下面就以稅收籌劃在崗位績效工資的設計中的應用為主,討論其具體做法:
2.1 對企業所有崗位進行調查研究
設計者要對企業的所有崗位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崗位的工作特點、性質;了解崗位工作量、崗位工作結構和崗位工作強度;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崗位的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的特點、規律以及績效獎金與企業利潤的關系等,為稅收籌劃收集信息。
2.2 做好前期的宣傳工作
企業和績效工資設計者要做好前期的宣傳工作,用各種渠道、各種形式、多種層面向員工傳遞績效工資設計的意義和作用,減少推廣過程中的阻力。因為稅收籌劃的績效工資設計中的應用過程中,有可能會導致員工工資在某一月份或某一時期的收入減少的情況出現,但員工的整體收入會增加,如果事前沒有進行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就會使員工出現抵觸情緒,甚至導致激烈的對抗行為,對績效工資的改革產生不利的影響。
2.3 熟悉和掌握相關稅法
為了使設計出的績效工資方案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績效工資的設計必須要在熟悉和掌握相關稅法的基礎上來進行工作,因此,績效工資的設計者需要熟悉稅法與稅制相關的基本原理;掌握現行各稅種的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地點和稅收優惠等相關規定;掌握個人取得各種收入涉及的稅種、應納稅額計算及相關納稅事項的有關規定;協助企業或個人準確無誤地填列各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分析稅收政策變動對企業等相關納稅人的潛在影響并能結合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提出稅收籌劃建議等。
2.4 做好月度工資與績效獎金的分割
通常情況下,企業員工的工資薪金支出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是月度基本工資,二是績效獎金,績效獎金又可能分為季度、半年和年終獎金,而月度工資與績效獎金是企業的成本費用,根據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法的規定,準予稅前扣除,所以對企業的影響不大;但對企業的員工來說,根據當前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怎樣發放員工的月度工資和績效獎金?采取什么方式來發放?員工最終的稅后收入都不一樣,有時候獎金多出1元就有可能導致稅后收入減少幾千元,所以,要做好月度工資與績效獎金的分割。
2.5 進行定量分析,選擇使員工稅后收入最大化的薪酬方案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采用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可以使員工稅收負擔最輕,稅后收入最大,但需要進行定量分析和計算,根據定量分析和計算的結果,選擇使員工稅后收入最大化的薪酬方案。
3 稅收籌劃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的應注意的問題
3.1 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應注意其前瞻性
從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歷程來看(如右圖):
我國已經是自2005年到2011年五年內第三次對個稅起征點進行提高調整,由此我們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不斷增長,個稅起征點和改革在未來也會進行調整和改變,因此,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應注意其前瞻性,使企業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適應未來稅法的變化。
3.2 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應注意其合法性
稅收籌劃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就是合法性,其要求不論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是個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該原則。不能違反現行的稅收制度,不能違背立法意圖,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稅收籌劃必須以依法納稅為前提,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務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而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3.3 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應注意其整體協調性
在企業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應與企業內部各部門相協調,如果有沖突,應做適當調整。同時,在績效工資設計中應用稅收籌劃時,也應考慮整體效應和績效工資的時間周期協調性,對具有相同特點、相同性質的部門進行整體規劃和籌劃,分析其收入的周期性和波動周期,著眼于長期性,協調每月的工資和績效獎金,使員工的稅后收入最大化。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2011年的《個人所得稅法》的改革,個稅起征點將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將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7級。這樣在每一級的交界,收入哪怕增加1元,稅后收入差異也會很大的,如果企業在構建績效考核體系和績效工資設計時,不為員工的稅后收入考慮,若出現以上的情況,績效工資的激勵效果就會消失殆盡,員工滿意度降低,背離人力資源管理的宗旨,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
參考文獻:
對于稅收征納雙方而言,需要及時轉變落后的價值觀念,通過良好的稅務籌劃,可以實現征納雙方雙贏的局面。對于企業而言,通過實行稅收籌劃,能夠降低企業成本,經濟效益也才更高,對于國家而言,能夠實現長遠利益的增長,企業自實行稅收籌劃后,能夠優化生產經營的方法,有效提升內部生產力,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能夠為國家財政長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過實行稅收籌劃,可以在國家與企業間形成和諧征納關系,避免發生企業漏稅、偷稅等違法行為,從根本上讓國家財政收入規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協調好企業與相關稅務機關的關系
一是加強與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稅務中介機構中,稅收籌劃人員通常有著很高的綜合素質,實踐經驗比較豐富,能夠較快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納稅狀況、內部管理情況、生產經營現狀等信息,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更為有利。因此,企業要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借助稅務中介機構的豐富經驗;二是要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間的關系,對于稅務機關要充分信任,在繳納稅收時嚴格以稅務機關設定好的標準為準。當然稅務機關也應給予企業充分信任,與企業間構建起有效稅收信息與溝通渠道,與企業的關系要協調好,這樣才有利于更好進行稅收籌劃工作。
三、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創新設計
一是設置增值稅籌劃,在這個過程中要確認好所選擇的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通常來講,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而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二是企業購進階段的增值稅籌劃。這一時期主要考慮購貨對象與購貨時間。在選擇購貨時間時要對買方與賣方市場加以考慮,而在選擇購貨對象時,因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規模納稅人中實行,并且有著極大的選擇難度,在購貨環節中,一般納稅人的購貨途徑是同一般納稅人的銷售方。三是銷售過程中的企業增值稅籌劃,必須選擇合理的銷售方式,妥善處理混合、兼營兩種銷售行為的關系,代銷、折扣是兩種最基本的銷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銷售為例,某商城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選擇了兩種不同的促銷方法:方案一:購滿600元返100元現金。方案二:八折優惠,扣除折扣后銷售額為500元。假設該商品成本為200元,問應該采取哪種銷售方案?方案一:增值稅=600÷(1+17%)×17%-200×17%=53.18(元)方案二:增值稅=500÷(1+17%)×17%-200×17%=38.64(元)故而要選擇方案二,同時在設計稅收籌劃時要對方案二加以考慮。
四、增值稅稅務籌劃方案設計保持適度的靈活
由于企業處于不同的經濟環境,再加上稅收政策和稅務籌劃的主客觀條件在不斷變化中,這便要求稅務籌劃方案設計盡量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國家稅收制度、稅法、有關政策的變化,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需要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定期更新籌劃內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風險,確保達到稅務籌劃目標。稅務籌劃是一項重要的財務決策,如果無法實現稅務籌劃的目標,稅務籌劃便不會有利可圖,這樣的決策也是不科學的。適時調整稅務籌劃方案的靈活性,及時改變經營決策,防止增值稅稅務籌劃經營風險的產生。
五、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環境
1.經濟環境
稅收籌劃在開展前,企業籌劃者能夠知道生產經營活動是在何處開展的,是在高新技術區、還是沿海經濟開發區、或者是西部開發區。企業在某地區進行投資時,主要對當地基礎設施、勞動力價值、金融環境、外匯管制、技術條件以及原材料供應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慮,同時也要對各地區稅制的不同進行考慮。對于不同行業領域而言,稅收征收政策有著很大的不同,企業籌劃者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以不同的要求、行業以及政策等為籌劃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經濟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和特點
1.稅收籌劃的內涵
稅收籌劃是財務部門幫助企業合理避稅,減輕企業的稅務壓力,而其中包括籌劃避稅,轉嫁避稅籌劃,等等。稅收籌劃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一種做法,是納稅人在不違法的條件下做出的使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方案。一個企業若想發展的長遠,對企業所有活動進行策劃是很重要的,那么在現在的稅收活動上市怎樣體現的。先進行稅收籌劃,再去稅務機關繳稅,而在這期間企業不乏有偷漏稅的情況,更嚴重的是暴力抗稅。所以企業作為納稅人應當先進行納稅籌劃,合理繳稅,不偷稅漏稅。稅收籌劃是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合理的納稅籌劃,能夠很好的幫助企業獲取更多的利益,也能正常維護納稅機關的工作。
2.稅收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
這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點,而它體現在稅收籌劃所利用的方法,與現在的稅法并不沖突,不會利用欺騙的手段少繳納稅款。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還體現在有關部門無法阻止,因為其本身就是在利用稅收法律的立法根本和不完善的地方合理避稅,而稅務機關只能盡力的完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
(2)目的性
稅收籌劃是一種策劃活動,也相當于是一種變相的理財,而在稅收籌劃中,一切的籌劃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也就是實現企業收益最大化,使企業的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行使。
(3)專業性
稅收籌劃是財務人員做的一種極具專業性的策劃活動。它要求策劃者精通稅法,熟悉企業財務管理,最主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在既定的環境下將籌劃和財務管理相結合達到企業利益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的主要目的
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的主要目的是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竭盡所能幫助企業降低繳納的稅款,幫助企業減少費用,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不同行業的企業有不同的規模,不同的發展目標,不同的管理能力等等,所以各個企業的稅收籌劃的目標也是不盡相同的。但是在符合稅法的條件下,各個企業的稅收籌劃目標大體是相同的。
1.初級目標
稅收籌劃的初級目標是減少應納稅額和減少納稅風險。企業的應納稅額越少,對于企業的負擔就越少,而減少應納稅額并不是讓財務人員幫助企業偷稅漏稅,而是不讓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沒有做出優惠申請而導致額外繳稅的情況發生;第二種情況則是企業不了解納稅的方法而出現重復繳稅的情況;第三種情況是不了解可以抵扣的稅前優惠導致多繳稅,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要熟悉稅務機關制定的稅收要求,并且要使用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利益。
2.最終目標
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納稅之后企業的經濟利益最大化。企業的稅后利潤是減去企業繳納的稅款之后的會計收益減去費用的結果。從概念中就能了解到增加會計收益、減少會計費用就能實現稅后企業利潤最大化,而在財務管理中稅務費用也算作會計費用,所以減少納稅額是必要的,只有減少稅務支出才能實現會計費用的最小化,企業利潤最大化。
企業在經過充分的財務管理工作后才能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而實際上在做財務管理時容易忽略稅務籌劃的部分,總是只看重投資所帶來的的短期利潤而忽視了它所帶來的的賦稅重擔。這樣雖然給企業帶來了很多的收益,但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不小的稅務負擔。在選擇投資的同時應當注意納稅情?r。
三、稅務籌劃方面的風險
財務管理人員方面的風險,財務人員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會為企業的利益最大化考慮,而這往往會導致稅收籌劃出現失誤,或者因為思想問題導致稅收籌劃違反法律,最終使得企業在稅收籌劃的工作中有很大的風險。
響應國家政策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納稅義務都取決于企業自己,但是政府在進行稅收工作時會因為執法行為與企業情況有偏差而導致國家的應收稅款出現少或者多的情況,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對執法部門和企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四、稅收籌劃的形式
1.節稅型
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中固化的起征點以及減免稅等一系列優惠,通過對融資活動、投資活動和日常經營的一些安排為企業達到少繳納稅的目的,而節稅方面的籌劃可以讓納稅人熟悉稅法,抵制偷稅漏稅的行為,幫助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2.避稅型
這屬于一種合法的籌劃方式,納稅人在熟悉稅法的基礎上再加上一些會計知識,對經濟活動的融資,投資,日常經營等做出恰當的安排,從而最后減少企業的稅負。一方面可以利用稅法本身的紕漏達成合理避稅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企業的稅法意識,并且還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稅法意識的增強。
3.零風險型
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認識
稅收籌劃,是指企業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規定和政策導向,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利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并借助一定的方法和技術,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當存在多種納稅方案時進行優化選擇,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經濟管理行為。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是企業稅收籌劃最基本的原則,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依法避稅、偷稅、漏稅、騙稅、抗稅等行為的基本標志。納稅籌劃的合法性主要體現在其行為要求上,不僅要以國家的稅收法律為依據,符合稅收法律規定,還必須符合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順應稅法的立法意圖。納稅人采用的稅收籌劃手段必須在形式上是完全合法的,不觸犯國家有關的稅收法規,即使是稅收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為,也要盡可能的符合稅收法規的導向。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企業的各種納稅方案進行合理的選擇,而不能與稅收法律的規定相抵觸,逃避稅收負擔。國家征稅與納稅人納稅雖然是一種特定的法律關系,然而,納稅人可以合理的安排經營、財務活動,來減輕稅收負擔。
(二)事前性原則
稅收籌劃的事前性是指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納稅人根據既定的稅收政策和法律規定,對其經營業務方案進行設計與選擇的活動。企業應該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之前,就要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利用稅法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或者選擇機會,對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投資融資活動進行計劃和安排,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稅負。如果經濟行為已經發生,應納稅額已經確定,納稅人再去通過財務活動安排來降低其稅收負擔,其行為只能是違反稅法的偷稅行為,而不能認定為稅收籌劃。例如:企業可以在滿足稅法規定的條件下,向稅務機關申請改變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通過折舊額的改變來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但是,如果企業是在年度終了時,為了調節利潤而自作主張的改變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那么這就疏于偷稅的行為。
(三)綜合性原則
從稅收籌劃的定義可以看出,稅收籌劃的目標并不是追求所繳稅款的最小化。如果納稅人要追求稅款最小化,那么對企業所得稅的最好籌劃就是利潤為零,因此,此時就不用繳納稅款,稅負達到最低。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企業是不會這樣做的,畢竟稅收只是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一項支出而已,沒有必要為了使這項費用最小化,而無視企業真正的目標,即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業對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投資融資活動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必為稅后利潤最大化這個目標服務。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必須綜合考慮市場因素和稅收因素,使企業未來的稅負相對最輕,經營效益最好,企業的綜合效益最大化。
(四)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權利,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和財會人員接受和運用。但一味追求稅收籌劃,為籌劃而籌劃,不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是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則的。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實現企業價值和股東財富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標。要想實現企業價值和股東財富最大化,必須降低稅收籌劃成本。但是,企業稅收籌劃要結合其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稅收負擔的減少不一定等于企業凈收益的增加,有時候一味的追求稅收負擔的減少,反而會導致企業總利潤的減少。有些稅收籌劃方案,雖然在理論上可以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卻沒有達到企業理想的預期效果,這就與稅收籌劃方案中忽略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有很大關系。因此,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途徑
稅法規定,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如果能夠推遲應納稅所得的實現,則可以使本期應納稅所得減少,從而推遲或減少所得稅的繳納。并且,由于稅法對部分可扣除項目的扣除比例有限制,企業如果能夠控制各項費用和支出的規模,使其保持在稅法規定的可扣除范圍之內,也可以起到節稅的作用。
(一)利用壞帳準備進行稅收籌劃
對于提取壞賬準備,新會計準則規定應采用債務法計提或沖回計提的壞賬準備。壞賬準備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0]24號),也是目前稅法中明確的唯一允許稅前扣除的準備金?!镀髽I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經批準可提取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提取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應沖減壞賬準備金;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賬準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賬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這在一定程度上有遲延納稅的作用,從而減輕企業負擔,增加企業的流動資金,降低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二)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存貨成本的計算,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選擇不同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會導致不同的銷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產生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各期所得稅額。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不同的計價方法,會使結轉當期銷售成本的數額有所不同。期末存貨的大小與銷貨成本的高低成反比,從而會影響到企業當期應納稅利潤數額的確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期末存貨如果計價過低,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期末存貨計價過高,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期初存貨計價過低,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期初存貨如果計價過高,當期的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
在物價持續下跌時,宜采用先進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增加,使利潤減少,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降低企業的稅負。在市場價格上下波動時,企業應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避免企業利潤的波動,使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保持一定的穩定性。
(三)利用折舊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工作量法等,國家對其選用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一般只能選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但國家為了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允許某些行業的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因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用直接影響到企業成本、費用的計算,也影響到利潤以及應納稅額,因此相關的納稅籌劃就在于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盡可能最大限度節稅,使節稅方案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利用費用列支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費用的列支時間、數額直接影響每期的應納稅所得,所以進行費用列支應注意以下幾點:已發生的費用及時核銷入賬。如已發生的壞賬、呆賬應及時列入費用,存貨的盤虧及毀損應及時查明原因,屬于正常損耗部分及時列入費用;對于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應采用預提方法計入費用;適當縮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攤列支的費用、損失的攤銷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等的攤銷應選擇最短年限,增大前幾年的費用,遞延納稅時間;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業務招待費及公益救濟性捐贈等,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爭取在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五)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是法律與政策的結合,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性作用。所以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具有操作性強、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特點?,F行稅制的優惠形勢多種多樣,可以體現在基本稅收法規中,也可以體現在階段性的稅收政策文件中。例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結束語
總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提高經濟效益。但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和將籌劃付諸實施的過程中,又會發生種種成本,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先對預期收入與成本進行對比,只有在預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時,籌劃方案才能付諸實施,否則會得不償失。
參考文獻:
[1]于新穎 《稅收籌劃的原則分析》商業會計:上半月-2008年17期;
稅收籌劃就是指的納稅人自己或者委托人在沒有違反所有有關稅收法律的前提之下,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安排,來實現企業稅收后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活動。在我國企業的現行運行中,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貫穿于企業生產管理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包括企業的設立、收集資金、投資和運行、分紅等等。企業通過在不同環節的稅收籌劃的應用,獲取極大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基本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稅收的合法性。企業在進行所有的活動時,大前提就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稅收籌劃也不例外,他是在完全符合稅法、并且完成了自己的納稅義務的情況下,做出繳納低稅的決定,絕對不是所謂的偷稅。第二,稅收的籌劃性。稅收籌劃并非企業進行完納稅活動之后再想辦法減輕稅費,而是在納稅人充分的了解稅法的知識和財務法律的知識的前提之下,在納稅之前結合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的設計和安排,助力于提升經濟效益的決策方法的活動,是一種在行為發生之前的合理合法的預先規劃,具有超前性和籌劃性的特點。第三,專業性。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可以分為兩方面,一個是稅收籌劃需要有財務會計方面專業知識尤其是稅法方面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員來進行計劃;另一個是社會上的稅務、咨詢和籌劃等方面的業務需求日益增加,這就需要稅收籌劃有一定的專業化技能。第四,目的性。稅收籌劃這個活動產生的目的就是為了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收部分的支出費用。所以稅收籌劃的一切活動都需要緊緊圍繞著這個目的。
二、會計處理的內涵和稅收籌劃服務的方法
會計處理就是指會計人員根據企業會計的制度、法律法規對會計原始憑證進行整理、計量、確認并進行記錄報告的過程。只有通過會計處理才能使企業本來應該繳納的納稅金額和最基本的納稅金額按照稅收籌劃的內容得以實現。所以會計處理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會計在工作時應具有超耐性稅收籌劃在企業在開辦之前有很大的安排計劃的空間,所以企業亟須一個十分熟悉稅收法律法規的會計來處理企業的財務問題,從最開始就搶得先機非常重要。會計人員要從企業的發展前景、涉及到的客戶的需要,還有企業發展成本等很多方面來考慮怎樣更好的運用自己專業的會計知識和技巧還有應對問題的處理方法來決定企業具體屬于哪一種納稅人的范疇,這對企業稅后財務的最大盈利十分有幫助。
(二)會計處理應深入到企業經營全過程中去因為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還有銷售活動的全過程,而每個過程基本上都有可能涉及稅金的問題,這也就需要專門管理金錢的會計處理人員在企業的全過程中有所參與,在未來使企業能夠做到合理的稅收減免和稅收節約兩者兼得。
(三)會計人員應具備一定的財務稅收業務會計人員首先應該具備扎實的會計學知識理論,具備實踐中遇到突發問題時的應對能力,還需要對有關財務方面的法律法規有深厚的知識積累,能在該工作中時刻保證自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工作。為了尋求更加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并把會計處理方法合理的安排進稅收籌劃工作中,會計人員應該具備一定的稅收籌劃知識,通過對會計制度和稅法制度的差異的研究,充分的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可控的彈性政策和未涉及到的空白政策來達到企業節約稅金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會計處理對這些差異進行記錄并向上級報告來使稅收籌劃更好的實現。
三、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對會計處理的意義
會計處理工作經過相應的改善可以更好地服務于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顯然也對會計處理的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第一,稅收籌劃工作有利于企業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增強自己的會計處理、會計核算和經營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因為稅收籌劃本質上也是對金錢的一種安排,跟會計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一方面水平的提高肯定有助于另一方面水平的提高。第二,稅收籌劃工作有利于企業規范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行為,尤其是成本核算,因為成本核算的結果跟稅收的金額有著一定的因果關系,如果成本核算出了問題,在稅收籌劃的工作中能夠很快地發現問題,可以起到一個類似于監督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行為作用,這也就促進了企業的財務和經營管理。第三,稅收籌劃工作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企業的目的是追求將稅后的利潤最大化轉化為最后的財務管理。其實企業有很多方法來增加自己的利潤,其中減輕企業的稅負是最為直接的一個方法。但是節約和減少稅負只有在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企業才能不受懲罰,所以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最大限度的在資金上受益,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
四、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處理中的應用
(一)利用企業的折舊年限進行稅收籌劃折舊年限主要指的是企業在資產的使用年限。企業可以通過將折舊年限縮短來讓自己企業成本回收的速度加快,通過發展企業的利潤,讓稅法和會計的法規都擁有了更大的彈性空間。企業用增加折舊年限的方法來達到自己稅收籌劃的目的,真正實現經濟和經營的利益最大化。稅收籌劃其實是納稅人合法擁有的一項維護自己利益的權利,他和稅收征管部門所擁有的稅收征收管理權相對應。為了更好的實現稅收籌劃,企業應從我國的稅收優化政策中尋求出路和解決方法,通過適當的增加自己的折舊年限來達到將降低自己的所得稅稅負的目的。
(二)選擇合理的費用分配方法因為需要的資金數額比較巨大,現在大部分企業都采用貸款的方式來籌集整個運營活動所需的資金,采用貸款的方式來收集資金比使用自己本來的資金有著更強的稅收籌劃效應,因為貸款可以使企業分散一部分財務費用,更少的繳納企業所得稅。不過,從總體上看,貸款還存在著貸款利益的問題,企業雖然少繳納了企業的所得稅,但是最終繳納稅負以后的收益也減少了許多,即企業少繳納的那部分企業所得稅并不大可能多于企業貸款所支出的利息。這樣的稅收籌劃必然不能說是成功有效的。通過合理的費用分配,讓資金和所得稅有一個更加合理的比例,才能達到企業增加稅后收益的目的,讓企業在今后激烈的企業競爭能夠擁有更大的籌碼,堅定地發展下去。
(一)提升管理企業內部管控能力
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提升,離不開企業內部管控能力的增強。企業在進行財務決策時,需要對自身的稅收籌劃進行科學合理的規范,并針對企業當前的運營現狀制定相關計劃決策,以保障企業的運營行為和投資行為合法合理,企業運營及財務運營能遵循制定的目標來進行,提升效率。同時嗎,稅收籌劃也能讓企業更加節約成本,提升資金的有效利用率,使企業的財務管理實效性得到改善,形成資金的良性循環。不僅如此,企業在進行運營的過程中,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規范性和嚴密性,這就需要企業對自身的經營行為和財務行為進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和約束,使籌劃方案能夠充分的落實。可見,企業的稅收籌劃能幫助企業規范企業財務核算行為,加強企業內部的成本管控和財務管理。
(二)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的運營以利潤的最大化為終極目的,而為實現這一總體目標,企業可以選擇兩種方式,一種是對經濟效益的提升,第二種就是減輕稅負。企業投資通常是有限的,而稅收籌劃則是在此狀況下為企業的更好發展而誕生的。稅收籌劃能為企業帶來稅負上的減輕,并在稅后進行利潤的最大化。通過這樣的稅收籌劃,能保障企業因“節稅”而獲得更加良好的收益,并讓企業實現行而有效的內部財務管控,對企業內部進行各個部門環節的充分聯動,對整個企業結構進行優化重組,使企業更加規?;I化,從而實現利益的最大獲得。另外,這種企業內部的財務管控能對資金資源進行更加高效的調度和調整,不僅使資金得到更加有效的運用,也能緩解企業資金上的缺憾,靈活的資金調度能讓企業具有更大發展動力。
二、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籌劃中法律意識欠缺
眾所周知,稅收籌劃工作必須要在法律的約束下進行,而當前我國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中仍存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而觸碰甚至愉悅法律底線的現狀發生。這種現象不僅使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與自身發展方向之間有所偏離,更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與管制,主要表現為偷稅漏稅,一旦發現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為企業帶來不可彌補的嚴重損失。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適應性低
由于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稅收籌劃工作與企業財務現狀、納稅現狀之間的契合度就顯得尤為重要。當前我國企業管理中,由于稅收籌劃制度有所欠缺,在很多事項上并不能與企業現狀完美契合,無法跟上企業財務管理的步伐,同時,在企業實行的稅收籌劃方案具有一定的時限性,而相關法律條款是隨著我國大環境進行不斷變化的,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當前對法律法規的適應性較差。不僅不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甚至可能出現背離法律的不當操作,影響企業發展。
(三)企業稅收籌劃綜合性差
稅收是關系到企業各個環節整體發展的重要環節,但我國企業當前僅僅把稅收籌劃作為對企業稅收負擔的單線解決方案進行利用,并沒有重視到稅收籌劃對企業資金、財務管理的意義,使企業對稅收籌劃工作的認識停留在短期目標上并為之努力,并沒有將其與企業的長期發展趨勢進行銜接,缺乏長遠的發展性目光。
(四)企業稅收籌劃單純注重成本方面
稅收并非單純的對企業成本的管控。盡管稅收成本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管理效率,但這并不是其中唯一的影響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稅收籌劃能幫助企業進行更加靈活的資金運用,但并不能直接管控企業的整體經濟收益。因此不能僅僅把稅收籌劃當做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更應注重稅收籌劃在企業其他管理方面的融合。
三、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發展稅收籌劃的方法
(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法律效力進行充分保障
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法律發展的遵守是最基本的認識。企業管理者應有意識的糾正傳統管理模式下對稅收籌劃的本質誤解。法律法規的不斷變化和相關政策的推行,不僅對稅收大環境有所影響,在企業內部也應進行相關調整,而這種調整必須充分保障法律法規的效力,讓企業的稅收籌劃嚴格限制于法律法規之內,避免偷稅漏稅等現象的產生。
(二)協調發展企業總目標與稅收籌劃
企業發展的總目標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而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在這個總目標的充分知道下進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將企業當前的經營管理理念貫穿始終,讓企業的項目籌劃、決策、實行到總結都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將稅收籌劃作為財務管理中把控全局,調整細節的重要手段進行企業舉步到整體的協調發展,統籌兼顧企業的每一個組成部分。
(三)培養更加專業化的稅收籌劃人才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作為一項技術型較強、系統性較強的財務管理工作,稅收籌劃對人才的素質具有更高要求,這些人才不僅應具備基礎的財務核算能力和管理能力,更應具備與稅收籌劃相關的綜合管理知識與能力。這就需要企業充分注重人才的培養,不僅應多多鼓勵員工進行自我提升,更應在企業內部合理分配時間進行內部培訓,對現有員工進行稅收籌劃知識的傳播,構建更加高素質、高實踐能力的稅收籌劃隊伍。
(四)堅持經濟原則進行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或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稅收利益的合法行為。由于稅收籌劃在客觀上可以降低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又被稱為“節稅”。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企業要走出國門,進行跨國投資,在哪個國家辦企業,就應了解哪個國家的稅收政策,以決定是辦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如果這個國家稅率較低,就可以設立子公司;如果稅率較高,則可以考慮辦分公司,這就是稅收方案的選擇問題,實際上就是一項稅收籌劃活動。在西方的大公司里,一般都設有稅收籌劃的專門機構,它的稅收籌劃人員每年可以給公司節約一筆數額可觀的資金。目前,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已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有專門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在我國,稅收籌劃還是一個新鮮事物,但同時也蘊藏著重要的商機??梢灶A見,在未來的二十年里,稅收籌劃將逐漸成為中國的一項“朝陽產業”。
(二)稅收籌劃的特征
從稅收籌劃的產生及其定義來看,稅收籌劃有以下五個主要特征:
第一,合法性。稅收籌劃是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的選擇行為,是完全合法的。不僅是合法的,在很多情況下,稅收籌劃的結果也是國家稅收政策所希望的行為。我們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而不能通過違法活動來減輕稅負。
第二,選擇性。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如針對某項經濟行為稅法有兩種以上的規定可選擇時,或者完成某項經濟活動有兩種以上方案供選用時,就存在稅收籌劃的可能。通常,稅收籌劃是在若干方案中選擇稅負最輕或整體效益最大的方案。例如,企業對于存貨的計價,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零售價法等,企業應對物價因素、稅法規定進行綜合考慮、權衡,以確定最佳納稅效果。
第三,籌劃性。稅負對于企業來說是可以控制的,在應稅義務發生之前,企業可以通過事先的籌劃安排,如利用稅收優惠規定等,適當調整收入和支出,對應納稅額進行控制。從稅收法律主義的角度來講,稅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因此,從理論上講,應該納多少稅似乎也應當是法律所明確規定的。但法律所規定的僅僅是稅收要素,即納稅主體、征稅對象、稅基、稅率、稅收減免等,而無法規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也就是說,法律無法規定納稅人的稅基的具體數額,這樣就給納稅人通過適當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來減少稅基提供了可能。由于納稅人所籌劃的僅僅是應稅事實行為,并沒有涉及法律規定的稅收要素,因此,稅收籌劃與稅收法律主義是不矛盾的。
第四,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輕稅收負擔,降低稅收成本,從而增加資本總體收益。具體可分為兩層:一是要選擇低稅負,低稅負就意味著低成本,高資本回收率;二是推遲納稅時間,取得遲延納稅的收益。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僅僅考慮某一個稅種,而要從企業的總體稅負考慮,否則就可能出現在某一個稅種上減輕了負擔,而在另外一個稅種上增加了負擔,總體上沒有獲得任何稅收利益,甚至還加重了企業稅收負擔的情況。因此,從整體角度進行稅收籌劃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機率性。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先安排,涉及較多的不確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時,稅收籌劃的經濟效益也是一個預估的范圍,不是絕對數字。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盡量選擇成功概率較大的方案。從地域范圍來劃分,稅收籌劃可以分為國內稅收籌劃和國際稅收籌劃。國內籌劃是針對本國稅法進行的,主要考慮的因素有稅種的差別、稅收優惠政策、成本費用的列支等。國際稅收籌劃則要考慮不同國家、國際組織的稅法規定,相關國家的稅收協定等。中國企業和美國企業之間進行貿易,就要熟悉美國的稅法規定,如美國的網上交易實行零稅率,如果我們不了解,就無法據此進行稅收籌劃活動。在實務中,我們還應關心一些法律前沿和技術前沿問題,以更好地設計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
二、稅收籌劃的前提
稅收籌劃并不是在任何條件和環境下都可以進行的。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稅收籌劃,就是因為尚不具備稅收籌劃的條件。然而,隨著稅收法治的逐步完善以及對納稅人權利保護的不斷增強,我國已初步具備了稅收籌劃的條件。
(一)稅收法治的完善
稅收法治是實現了稅收法律主義以及依法治稅的一種狀態。稅收法治完善的基本前提是稅收立法的完善。這是因為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的,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則一方面無法確定自己所進行的籌劃是否屬于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另一方面,納稅人往往通過鉆法律的漏洞來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而沒有必要耗費人力、物力進行稅收籌劃。
(二)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納稅人權利保護也是稅收籌劃的前提,因為稅收籌劃本身就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稅負從輕權的體現。稅收是國家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具備法定稅收要素的人所作的強制征收,稅收不是捐款,納稅人沒有繳納多于法律所規定的納稅義務的必要。納稅人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選擇稅負最輕的行為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也是自由法治國中“法不禁止即可為”原則的基本要求。如果對納稅人權利都不承認或者不予重視,那么作為納稅人權利之一的稅收籌劃權當然也得不到保障。世界稅收籌劃比較發達的國家都是納稅人權利保護比較完備的國家,而納稅人權利保護比較完備的國家也都是稅收籌劃比較發達的國家。
我國的稅收籌劃之所以姍姍來遲,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重視納稅人權利保護。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得到整個社會的鼓勵與支持。應當看到,我國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水平在不斷提高,因此,稅收籌劃也必將在納稅人行使自己權利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
三、稅收籌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稅收籌劃是一項經濟價值巨大、技術層次較高的業務。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政府與企業均能從中受益。對企業而言,有可能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對政府來講,則有助于體現稅收法律及政策的導向功能,促進稅收法律法規的完善。
盡管稅收籌劃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綜合工作,但在籌劃過程中,還應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則。
1.賬證完整原則。完整的賬簿憑證,是稅收籌劃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據。如果企業賬簿憑證不完整,甚至故意隱藏或銷毀賬簿憑證,就有可能演變為偷稅行為。因此,保證賬證完整,是稅收籌劃的最基本原則。
2.綜合衡量原則。企業稅收籌劃要從整體稅負來考慮:應同時衡量“節稅”與“增收”的綜合效果。稅收籌劃的本意在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把稅收成本作為一項重要的成本予以考慮,而不是一味強調降低企業稅收負擔,不考慮因此有可能導致的企業其他成本的增加。因此,如果某項方案降低了稅收負擔,但增加了其他的成本,比如工資成本、原材料成本或基本建設成本等,則這種方案就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方案。
3.所得歸屬原則。企業應對應稅所得實現的時間、來源、歸屬種類以及所得的認定等作出適當合理的安排,以達到減輕所得稅稅負的目的。稅法對于不同時間實現的所得、不同來源的所得、不同性質的所得所征收的稅收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企業能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適當進行所得的安排,就有可能實現降低所得稅負擔的目標。
4.充分計列原則。凡稅法規定可列支的費用、損失及扣除項目應充分列扣。充分列扣一般有四種途徑:一是適當縮短以后年度必須分攤的費用的期限,如可對某些設備采用加速折舊法,縮短無形資本攤銷期限;二是以公允的會計方法增加損失或費用,如在通貨膨脹較嚴重時期,可對原材料的成本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三是改變支出方式以增加列支損失和費用;四是增加或避免漏列可列支扣除項目。充分計列原則所減輕的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稅負,因為企業所得稅是對凈所得征稅,充分計列了各種費用、損失和扣除項目就相應降低了應稅所得和企業所得稅,也就達到了稅收籌劃的目的。當然,這里所謂的“充分”是指在法律所允許的限度內,而并不是說企業可以任意地“充分”,否則就可能演變為違法避稅或者偷稅。
5.利用優惠原則。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和減免規定進行稅收籌劃,所達到的節稅效果很好,而且風險很小,甚至沒有什么風險。因為稅收優惠政策都是國家所鼓勵的行為,是符合國家稅收政策的,因此,其合法性沒有問題。比如,現在開發中西部地區有稅收優惠,企業可以把一部分產業轉移到中西部地區,以利用稅收優惠,獲得稅收收益。
6.優化投資結構原則。企業投資資金來源于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兩部分。稅法對負債的利息支出采用從稅前利潤中扣除的辦法,而對股息支出則采用稅后利潤中扣除的辦法。因此,合理地組合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資金在投資中的結構,可以降低企業稅負,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資收益。
7.選擇機構設置原則。不同性質的機構,由于納稅義務的不同,稅負輕重也不同。稅收籌劃要考慮企業組織形態。如母子公司分別是納稅主體,分公司要繳納20%預提所得稅,子公司所得稅率為33%.企業擬在某地投資,是設立總公司還是分公司,是母公司還是子公司,需要慎重考慮。
8.選擇經營方式原則。經營方式不同,適用稅率也不一樣。因此,企業可靈活選擇批發、零售、代銷、自營、租賃等不同的經營方式,以降低稅負。
以上基本原則需要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綜合考慮、綜合運用,而不能只關注某一個或某幾個原則,而忽略了其他原則,否則就可能顧此失彼,最終達不到稅收籌劃的目的。另外必須強調的是,以上基本原則都必須在法律所允許的限度內,或者說合法原則是最初的原則也是最后的原則。
四、稅收籌劃與偷、避稅的關系
(一)稅收籌劃與偷稅的關系
稅收籌劃與偷稅存在本質的區別: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違法的。偷稅是有意采取欺騙手段違反稅法來逃避應繳稅款,采取的手段有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這種行為違背了稅收法律主義,是稅法所禁止的行為,偷稅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對多種納稅方案(其中任何一個方案都是法律允許的,起碼是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進行比較,按稅負最輕擇優選擇,不僅符合納稅人的利益,也體現了政府的政策意圖,是稅法所鼓勵與保障的。
(二)稅收籌劃與避稅的關系
稅收籌劃與避稅的關系則復雜一些。我們認為,避稅和稅收籌劃兩者的關系是一種屬種關系,即避稅包括稅收籌劃。避稅可以分為合法避稅和非合法避稅兩類。合法避稅是指符合政府稅收立法意圖,以合法的方式比較決策,避重就輕,減少其納稅義務的行為。判斷避稅是否合法的依據就在于政府是否承認納稅人有權對自己的納稅義務、納稅地點進行選擇。合法避稅就是稅收籌劃。非合法避稅就是指偷稅、騙稅等違法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避稅包括了稅收籌劃。
五、稅收籌劃不慎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abstract :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market economy, the enterprise position as the marketplace main body makes clearly step by step .most enterprises more and more care for oneself cost, and more and more pay attention to the tax revenue disbursement and paying duty cost .so the tax planning is absorbed attention by many enterprises seriously. through analyzing the tax planning `s concept, principle and effect, the writer discussed the approach how enterprises carrying out the tax planning.
key word: tax planning tax avoidance save tax
稅收和我們每個人的關系越來越密切,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程度的不斷加深,居民的個人收入水平在不斷的提高,企業的國際程度也在不斷的提高,因此,企業和個人的涉稅事項不斷增多,不論在哪個國家,都要求納稅人依法納稅,對不履行納稅義務的人要給予法律制裁,但是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納稅人是否能夠合法的減少自己的稅收負擔呢?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稅收籌劃活動在我國越來越受到重視,但目前人們對稅收籌劃還存在著種種的錯誤認識,有的人想利用稅收籌劃之名行偷稅漏稅之實,也有的想借此進行逃稅避稅,那么什么是稅收籌劃,它又有什么樣的作用,我們怎樣才能實現稅收籌劃?
一、 稅收籌劃的含義
當國家對煙酒課以重稅,某君戒掉煙酒;當國家對咖啡課以重稅時,某君用喝茶代替了喝咖啡;某人為了給其繼承人留下盡可能多的財富,設法通過各種手段分割其產業,并將產業轉化成不同類型的財產,以便在國家對其征收財產轉移稅之前達到少交稅的目的。以上三個案例在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都實現了減少稅收負擔的意圖,但是三者之間也有所區別,煙酒稅的立法意圖中包括抑制煙、酒消費的因素,前兩者是與立法精神相一致的;財產轉移稅的立法精神是以收入和控制資產轉讓等方面考慮得,與法律意圖相違背,那么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是否與立法精神相一致是學界關于稅收籌劃爭論的焦點,即稅收籌劃與避稅誰的外延更大。
筆者認為避稅應屬于稅收籌劃, 理由如下:避稅行為是非違法的, 這是法治社會中人們達成的共識。任何國家和地區的稅收法律法規都是該國或該地區政府意志書面形式的體現, 納稅人對稅法的尊重是對書面文件的尊重, 當然也就是對相關政府的尊重。如果說稅法本身與立法者的意志有出入, 其責任應在立法者而不在納稅人。避稅不是對稅法規定的違反, 而是對稅法的挑戰。稅法的制定與企業的避稅行為是相互促進的, 避稅有利于促進稅法質量的提高。至于避稅導致的國家財政收入的減少, 也不是納稅人的原因,而是稅法的滯后帶來的,所以國家不能對稅收以道德名義提出額外的要求。
因此,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等涉稅事項作出事先安排,已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納稅籌劃應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的節稅籌劃;二是采用非違法的手段進行的避稅籌劃;三是采用經濟手段,特別是價格手段進行的稅收轉嫁籌劃;四是歸整納稅人帳目,實現涉稅零風險。從其定義不難看出, 稅收籌劃以法律為底線, 只要不違法而又能節稅的手段即可被劃入稅收籌劃的范圍內。
二 稅收籌劃的意義
(一)有助于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
稅收籌劃可以減少納稅人的稅收成本,稅收可視作經營費用,是企業純利潤的減項,企業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不納稅或少納稅,就意味著花少量的費用獲得同樣的法律認可和國家法律保護,同時稅收籌劃還可以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給納稅人提供了避稅的機會 ;而稅法陷阱的存在,又讓納稅人不得不小心,否則會落入稅務當局設置的看似漏洞,實為陷阱圈套。納稅人一旦落入稅法陷阱,就要繳納更多的稅款,影響納稅人的正常收益 。稅收籌劃可以防止落入稅法陷阱,不繳不該繳納的稅款,實現財務利益最大化。
(二)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稅收籌劃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點階段的表現,是與經濟體制改革改革發展到一定水平相適應的。如果稅法的絕對權威未能體現,企業的納稅意識普遍淡薄,不用進行稅收籌劃也能取得較大的稅收利益。一旦稅法能夠嚴格執行,企業為減輕稅收負擔,當然會進行稅收籌劃,不過是在保證依法納稅的提前下操作。
(三)有助于優化經濟結構
納稅人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和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投資、融資和產品結構調整等決策,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優化產業結構的道路,有利于資本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四)有可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總量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雖然旨在降低企業稅負,但隨著產業布局的逐漸合理,可以促進生產的發展。企業規模擴大了,效益提高了,收入和利潤增加了,從整體和發展上來看,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將同步增長。
三 稅收籌劃的原則
只有把握籌劃原則,才能實現稅收籌劃效益最大化。一般來說,企業稅收籌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不違法原則。稅收籌劃是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是以國家政府指定的稅法為研究對象,對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后做出的納稅優化選擇。稅收籌劃必須要遵守稅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部門所認可,否則會收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這是稅收籌劃的最基本原則和稅收籌劃賴于生存的前提條件。
(二)成本效益原則。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因此,稅收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既考慮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同時還要將稅收籌劃方案比較選擇中所放棄方案的可能收益作為機會成本加以考慮,而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只有當稅收籌劃所獲取的收益大于成本時,該籌劃方案可行。這就要求企業始終要以企業本身的健康發展為前提,注重整體經濟效應,不能因為降低了一個稅種的成本,而過多的增加其它成本費用(包括其它稅款);也不能僅僅為降低稅收成本,過度增加生產經營的風險,以致影響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根本。
(三)財務利益最大化原則。稅收籌劃的最主要目的,歸根結底是要使納稅人的可支配財務利益最大化,即稅后財務利益最大化。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除了考慮節減稅收外,還要考慮納稅人的綜合經濟利益最大化,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現在的財務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未來的財務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短期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的長期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所得增加,還要考慮納稅人的資本增加。
(四)稅收籌劃的謹慎性原則。稅收籌劃面臨諸多的不確定性以及不斷變化的規則約束,因此其風險更難于掌控,需要更多的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性的邊緣上進行操作,這就意味著其蘊含著很大的操作風險。稅收籌劃主要有兩大風險: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和稅收政策變動的風險。經營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是由于企業不能準確預測到經營方案的實現所帶來的風險。政策變動風險與稅法的“剛性”有關,目前我國稅收政策還處于頻繁調整時期,這種政策變動風險不容忽視。另外,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還與國家政策、經濟環境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企業必須隨時根據國家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采取措施分散風險,爭取盡可能大的稅收收益。
四 稅收籌劃的途徑
稅收籌劃空間的角度不同,其有多種劃分方式,但是基本上還是通過稅基、稅率、稅額和稅期這四個方面實現稅收籌劃的。
(一) 改變稅基進行稅收籌劃
通過稅基的減少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標是納稅籌劃最基本的方法之一,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籌劃是應充分考慮稅基籌劃可以帶來的稅收利益.從改變稅基的角度進行納稅籌劃可分為以下三種:
1、 起征點籌劃技術
起征點,又稱“征稅起點”或“起稅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該數額通常由稅法確定,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地區差異。在進行起征點納稅籌劃時,首先應該對各個地方的起征點標準有一定的了解。其次,由于起征點的全額累進,即在起征點以下免稅,起征點以上全額計稅 ,因此在預計稅基會超過或接近起征點事就應該將其控制在起征點以下,使納稅人獲得更大的整體利益。
2、 分劈籌劃技術
分劈籌劃技術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所得、財產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進行分劈而直接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出于調節收入等社會政策的考慮,各國的所得稅和財產稅一般都采用累進稅率,計稅基數越大,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也越高。把所得、財產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進行分劈,可以使計稅基數降至低稅率級別,從而降低最高邊際適用稅率,節減稅收。但是分劈技術適用的人和進行分劈的項目有限,條件也比較苛刻,因此分劈技術適用范圍狹窄,采用分劈技術節稅不但要受到許多稅收條件的限制,還要受到許多非稅條件如分劈參與人等復雜因素的影響,所以技術較為復雜。
3、 扣除籌劃技術
扣除籌劃技術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扣除額增加而直接節稅,或調整各個計稅期的扣除額而相對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在同樣多收入的情況下,各項扣除額、寬免額、沖抵額等越大,計稅基數就會越小,應納稅額就也越小,所節減的稅款也就越大??鄢夹g適用范圍廣,無論是自然人還是企業都可以使用,但是稅法中對扣除、寬免、沖抵等規定非常復雜,因此扣除技術往往需要精通稅法。技術要求高。
(二) 通過稅率差異進行納稅籌劃
稅率差異是指性質相同或相似的稅種適用稅率的不同。稅率差異技術是利用稅法規定的稅率差異,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對納稅人自身情況進行籌劃,以適用較低的稅率,達到絕對節稅的目的。通常來說,稅率差異納稅籌劃技術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法進行籌劃:
1、投資低稅率行業
利用低稅率的行業實施納稅籌劃有兩個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在企業設立考慮行業的稅負情況,把稅收優惠因素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的因素,順應國家稅收政策,以減輕稅收負擔;另一方面,在可能的情況下舉辦有稅收優惠的行業。例如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稅率為15%,實行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
2、投資低稅率地區
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國家對不同地區規定不同的稅率,在納稅籌劃中,運用最為廣泛的是針對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這種區域性的稅收優惠差異,給投資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和利用的機會,納稅人在投資和納稅時,必須對此進行慎重選擇并充分運用稅收政策。例如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可在這些地區設立機構,已獲得低稅率優勢。
(三)通過稅額的變化進行納稅籌劃
通過改變應納稅額的納稅籌劃方法就是利用稅法規定的退稅、減免稅以及稅收抵免等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籌劃方法。該籌劃方法可分為以下幾種:
1、退稅籌劃技術
退稅技術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稅務機關退還納稅人已納稅款而直接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在已繳納稅款的情況下,退稅無疑是償還了繳納的稅款,節減了稅收,所退稅額越大,節減的稅收就越多。稅務機關向納稅人退稅的情況一般有:稅務機關誤征或是多征的稅款;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零稅率商品的伊納國內流轉稅稅款;符合國家退稅獎勵條件的已納稅款。退稅技術涉及的退稅主要是讓稅務機關退還納稅人符合國家退稅獎勵條件的已納稅款。比如,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格在投資,允許退還已納企業所得稅的40%,就是一種獎勵性的退稅。
2、減免稅籌劃技術
減免稅是國家對特定的行業、地區、企業、項目或情況所給予納稅人的稅收優惠,是免征或減征稅款的照顧或獎勵措施。減免稅的情況可分為以下幾種:鼓勵特定地區經濟發展而制定的對地方傾斜的稅收減免政策;因納稅人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稅收減免政策,例如外資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根據是否涉足高新技術產業的情況而適用不同的減免稅政策。納稅人應該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盡量滿足稅法規定的減免稅條件,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3、抵免稅籌劃技術
抵免額是指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是可以用其已繳納的稅款沖減應納稅額的數額。稅收抵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從納稅人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一部分抵免額。稅收抵免可以使納稅人避免雙重納稅,實際運用中稅收抵免也可以是稅收優惠或獎勵方法。稅收抵免籌劃技術的關鍵就是利用稅法規定的各種稅收優惠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四)通過納稅期限進行納稅籌劃
延期納稅是指為了緩解納稅人遇到的特殊的暫時困難,允許納稅人延期繳納或分期繳納其應負擔的稅額.這種稅收支出的方式,給納稅人帶來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秶H稅收辭匯》中對延期納稅條目的注釋作了精辟的闡述:“延期納稅的好處有:有利于資金周轉,節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的影響,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從而降低了實際納稅額。”納稅人可以利用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跨期結轉以及企業實際存在的困難等實現延期繳納稅款,從而為企業贏得一筆無息貸款。延期納稅是進行納稅籌劃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對于那些繳納稅款較多的納稅人來說,延期納稅更是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納稅人要充分利用好這個籌劃手段,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思路應該說是非常廣泛的,企業要想達到財務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就必須依法辦事。只有合法,才能經得起稅務機關的檢查,這是稅收籌劃的立足之根本,只有在符合或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周密的稅收籌劃,從中選擇最佳稅收繳納方案,從而達到合法節稅、盡可能減輕企業稅負之目的。納稅籌劃的興起與發展,使納稅人觀念更新的產物,是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也是同國際接軌的體現。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展開,依法治稅進程的加快,納稅籌劃必定越來越受到重視,它將具有廣闊的前景。 參考文獻
王兆高 稅收籌劃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3年
張彤,張繼友,孫梅 如何做稅收籌劃 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0年
王國華,張美中 納稅籌劃理論與實務 中國稅務出版社 2004年
引言
電力行業屬國家控制和自然壟斷,提高電力企業效益穩步增長,行之有效的方法是“開源”和“節流”,首先通過“開源”,增加售電量,提高營業收入,通過提高售電單價推動收入增長牽制因素太多,電力企業不僅承擔企業責任,同時也承擔社會責任。因此,電力企業要在市場競爭中實現結構調整和要素優化,就應該把策略重點放在“節流”上,在企業內部成本壓縮空間有限的情況下,通過納稅籌劃控制稅款支出,就變得相當的重要。
1 電力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原則
1.1 遵循稅收籌劃合法性
稅收籌劃必須要在合法的條件下運行,是管理者對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進行比較分析研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設計多種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納稅的優化選擇。例如,企業購買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金融債券應按規定納稅,但企業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屬于贏納稅所得額。
1.2 推遲應稅所得的實現
納稅的推遲可以通過推遲應稅所得的方式得以實現,推遲納稅不單可以讓納稅人占用這筆資金,還可以讓納稅人從中獲得利率進行貼現的好處,以此減少將來應稅款的現值。
1.3 控制企業的資本結構股本籌資、負債
籌資、負債是企業對外籌資最基本的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都可以為企業籌措到資金,但這兩種籌資方式在稅收處理上不盡相同,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就應當對籌資方式加以慎重考慮。企業的兩種籌資方式都需要給投資者回報,所以我們從稅務角度看,借債比股本籌資有利的多。
2 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性
隨著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電力體制的改革,電力建設市場的格局逐步被打破,電力企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電力企業要實現企業全方位管理,降低成本,取得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使企業應對激烈的競爭環境和提高自身的發展水平。我國稅收法律體系得到更好的發展與完善,在強調納稅人要履行的各項納稅義務的同時,納稅籌劃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企業采用,以期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電力企業需要深入研究新稅法及實施條例,正確掌握和熟練運用稅收籌劃的方法,遵循科學的稅收籌劃原則,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取得真正的納稅籌劃成功,為電力企業節約稅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3 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3.1 管理者對企業納稅籌劃存在認識誤區
由于電力企業的自然壟斷性,其運行體制和經營機制幾乎是沿襲國有企業的傳統模式,管理者對企業納稅籌劃認識上有誤區,并且稅收政策掌握不夠,不能緊跟稅收政策變化而靈活應變。
3.2 缺乏競爭意識
由于電力企業銷售的特殊性,市場營銷比較固有化和區域化,商品無價格、品牌、品質上的競爭,企業的績效與管理者的薪酬無必然的關聯,管理者缺乏競爭意識。雖然企業實行薪酬改革,績效考核,但是企業的績效指標,是上級下達的一系列業務指標。
3.3 納稅籌劃層次低
現有的納稅籌劃是低層次的、粗放的,基本上只局限在提高成本和費用方面,甚至有些做法與納稅籌劃相背離,是不合法的逃稅行為。
3.4 納稅籌劃專業人才缺乏
納稅籌劃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型的財務活動,需要實現規劃和安排,經濟活動一旦發生,就無法事后彌補,納稅籌劃人員需要具備稅收、會計、財務等專業知識,并全面了解、熟悉企業整個籌資、經營、投資活動和業務流程,從而預測出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做出最有利的決策。但目前企業缺乏從事這類業務的專業人才。
4 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的方法
4.1 熟悉納稅流程,掌握相關稅收政策
納稅企業為做好納稅籌劃工作,應首先了解納稅流程,掌握相關的稅收政策,是做好納稅籌劃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納稅人必須要了解企業從事經濟業務所涉及的稅種,適應的稅率,征收方式,每個業務環節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資產稅務處理政策、收入確認政策、稅前扣除政策等,每個業務環節可能存在的稅收法律或法規上的漏洞等等,要熟練掌握稅收法規,準確、有效地開展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
4.2 財務信息真實、完整,實現涉稅零風險
電力企業初級納稅籌劃首先要實現涉稅零風險,就是納稅人的財務信息真實、完整,稅收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完整,任何關于稅收方面的處罰都杜絕出現,處在沒有任何風險的稅收方面,或是稅收風險極小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計的良好狀態。實現涉稅零風險,可以使企業賬目更加清楚,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4.3 納稅籌劃與會計處理結合
電力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利用一些科學合理的籌劃方法,結合企業的會計處理工作對現行稅收政策進行分析,進而找準與企業業務相適應的籌劃突破口。企業的所有經營業務和過程最終都要在財務賬目中加以反映,納稅人會計處理方法的優劣,都會直接反映出納稅籌劃內容在會計處理上的恰當與否,因而要對會計處理工作和納稅籌劃做好相應的結合完善,爭取做到最佳納稅籌劃。
5 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的建議
5.1 提高電力企業納稅籌劃意識
電力企業要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管理高層和財務負責人員建立起納稅籌劃意識是關鍵。納稅籌劃是一項嚴密細致的規劃性工作,必須依靠管理層和財務負責人員自上而下的緊密配合和支持。企業管理層和財務負責人員要積極主動地提高納稅籌劃的意識,稅收征管形勢、了解稅法、了解主管稅務官員和被查處機率,在做出決策之前會盡可能精密地計算各項行動方案的成本或代價,加強納稅籌劃工作。
5.2 培養專業的高素養電力納稅籌劃人才
培養電力企業內部專業、高素質的納稅籌劃人員是非常重要的。注重企業內部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不斷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專業素養,多組織稅收籌劃人員進行稅收方面的學習,多加強與與稅收籌劃專業服務部門的合作,以此提高企業稅收籌劃人員實施稅收籌劃的能力。
5.3 把握稅制動態和主動權
稅法是處理國家與納稅人稅收分配關系的主要法律規范,隨著經濟情況的變動或配合政策而修正,掌握國家稅收政策精神和改革動態,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合法”的界定,是納稅籌劃重要的前期工作。電力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工作必須隨時掌握國家稅制的最新動態,與稅務機關或中介機構合作取得必要的內部資料或是從稅務機關獲取免費的稅收法規資料、從圖書館或電子網站查詢等收集稅制資料,把握主動權。
5.4 防范稅收籌劃風險
稅收籌劃人員要牢固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全面、準確地把握稅收政策的規定是規避風險的關鍵。此外充分了解當地稅收機關的特點和具體要求,使稅務籌劃能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最好還是聘請稅收籌劃專業機構,以進一步降低稅收籌劃風險。
6 結語
電力企業應在遵從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以降低企業整體稅負為指導原則,進行納稅籌劃。而電力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實務中,必須充分考慮到納稅籌劃的成本和納稅流程設計的嚴密性,通過節稅、避稅、涉稅零風險、稅收轉嫁等具體措施進行籌劃,促進電力企業整體經濟效益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遵守稅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通過充分利用各種有利的稅收政策,適當安排投資者行為和生產經營業務流程,通過合理的財務協調和有機的會計處理,巧妙地安排稅收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或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稅務籌劃具有必然性、復雜性和廣泛性。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稅收作為企業的客觀理財環境之一,如何依法納稅并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成為企業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出發點。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籌劃,不能有效地安排稅務事項,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也無法達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對于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許可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心所在。
(一)有利于減少企業自身的“偷、欠、騙、抗”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強化納稅意識,實現誠信納稅。納稅人都希望減輕稅負,稅收籌劃的存在和發展為納稅人節約稅收開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這在客觀上減少了企業稅收違法的可能性。
(二)稅收籌劃有利于使企業在獲得較大利益的同時降低經營風險。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的,這樣企業就不會因為偷、逃稅而擔驚受怕或被處罰,從而規避了因為違反稅法而帶來的經營風險。稅收籌劃不但可以減少納稅人的稅收成本,還可以防止納稅人因違反稅法而繳更多的稅款和罰款,從而使企業在獲得較大利益的同時降低經營風險。
(三)有助于優化企業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企業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政策進行投資決策、企業制度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二、稅收籌劃在我國的應用
(1)企業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對一個企業來講,籌資是其進行一系列生產經營活動的首先具備的條件。企業的籌資方式一般分為兩種: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但無論是哪種籌資方式,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I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F代企業的籌資方式主要有:向銀行借款、向非金融機構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集資、企業自我積累、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企業的籌資渠道也是多種多樣,如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由于我國稅法對不同籌資方式取得的資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這便為企業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我國稅法規定,權益資本以股息形式獲得報酬,一般要被征兩次稅,一次是分配前作為企業的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另一次是分配后作為股東的股息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這樣就形成了重復征稅的現象。企業通過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企業可以通過改變資本來源結構,提高債務在總資本中的比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降低稅收負擔。但需要注意的是,負債籌資雖然可以極大地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但這并不意味著負債越多越好,企業的負債籌資應該以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有效地控制風險為前提,否則有可能使企業陷于財務危機甚至破產。
(2)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第一,通過投資產業的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第二,通過投資地點的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企業在投資經營中,除了要考慮投資地區基礎設施、原材料供應、環境、技術和勞動力供應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也應作為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要選擇整體稅負較低的地區或稅區投資,在我國國內一般可以考慮以下重點區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沿海經濟開放區;西部大開發地區等七大地區。
(3)企業組建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組建的過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組織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出現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稅收優惠。但設立子公司手續繁雜,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子公司必須獨立開展經營、自負盈虧、獨立納稅,在經營過程中還要接受當地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等。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但設立分公司手續簡單,有關財物資料也不必公開,分公司不需要獨立繳納企業所得稅,并且分公司這種組織形式便于總公司管理控制。
稅收是企業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可以規避涉稅風險,控制或減輕稅負。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與會計水平,有利于納稅人實現財務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和提高企業競爭力,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優化配置。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稅收籌劃對企業的影響,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條件下進行稅收籌劃,合理的降低稅收負擔,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我國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建設,稅收收入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稅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但由于我國稅收法規不完善,有隨意性,彈性大,經常變動,征納雙方在稅收法規認識上就會產生偏差,對同一項納稅事宜,雙方會有不同的意見,法規有時又不明確,稅務機關執法行為不易規范,容易造成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征納矛盾。
另外,稅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較低,共享機制未形成,源于稅收信息化基礎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信息化、專業化建設為目標,但由于稅收基礎工作覆蓋面較廣,數據采集在全面性、準確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滿足稅收征管和稅源監控的需要。
四、完善我國稅收管理的建議
(一)合理選擇稅收籌劃的途徑
稅收籌劃技術是納稅人在現行稅法的框架下,為降低稅負而采用的某些手段和技巧。主要是從縮小稅基、降低稅率兩方面籌劃,常見的技術有:
1、價格轉讓法。價格轉讓法亦稱轉讓價格法、轉讓定價法。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有經濟利益聯系的經濟實體為共同獲取更多利潤和更多地滿足經濟利益的需要,以內部價格進行的銷售(轉讓)活動,這是避稅實踐中最基本的方法。
2、成本(費用)調整法。成本(費用)調整法,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合理調整或分配(攤銷),抵消收益、減少利潤,以達到規避納稅義務的避稅方法。
3、融資(籌資)法。融資法,即利用融資技術使企業達到最大獲利水平和使稅負最輕的方法。
4、租賃法。租賃可以獲得雙重好處,也是一種減輕稅負的行為。
5、低稅區避稅法。低稅區避稅法是最常見的避稅方法。低稅區包括稅率較低、稅收優惠政策多、稅負較輕的國家和地區。
(二)完善稅收法律體系,規范稅收執法,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完善的稅法體系是依法治稅的基礎,沒有健全的稅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稅也就成為一句空話。為此,我們要加快建立起一個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一是盡快制定和出臺《稅收基本法》。二是現行稅種的實體法予以法律化。三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四是設立稅收處罰法。對稅收違法、違章處罰作出統一的法律規定,以規范稅收處罰行為。
另外,稅務干部要深入學習和掌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治稅、規范行政的意識,要堅持依法征稅,增強執法為民的自覺性。認真執行稅收執法檢查規則,深入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