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23 1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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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再保險業務不斷發展,再保險信用風險越來越被重視,再保險資產安全性越來越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以下結合作者本人的多年業務實踐,共同分享保險公司再保險資產管理經驗,促進國內再保險資產管理不斷完善與成熟。
一、再保險資產
再保險資產是指由于再保險業務交易而形成的會計認可并記賬反映的資產。再保險資產包括應收分??铐椇蛻辗直蕚浣稹?/p>
二、再保險資產管理
再保險資產是由于再保險業務交易形成的??茖W、規范的再保險業務管理及運行體系,是維護再保險資產質量、保證再保險資產安全的基礎與前提。
1.堅持規范性、謹慎性、長期合作的原則選擇再保險交易對手
規范性是指選擇再保險交易對手,要明確和遵循嚴格的制度規則,即制訂相關再保險人選擇的標準和條件以及相關的工作程序。
謹慎性是指保險公司在選擇交易對手時,要在滿足各方面指標要求的再保險交易對手中間,實現優中選優,要關注再保險人專業人員的配置,業務支持能力以及歷史結算記錄等軟實力。
長期合作是指再保險選擇交易對手,要考慮雙方長期合作,畢竟再保險業務屬于長尾業務,業務處理維持期間較長。因此,保險公司應當珍視那些無論是市場是在上行還是下行周期,都能堅持合作的再保險交易對手。
2.再保險交易以及業務數據的審核確認嚴格
再保險業務是一項國際性很強的業務,除了一些合同約定的工作流程與操作外,有些工作處理是行業慣例。因此,再保險交易以及相關業務數據的處理,必須明確嚴格的審核確認機制,再保險制單,復核等嚴格遵循崗位不相容等原則,防止再保險業務處理錯誤或發生舞弊。
3.通過分期付費、保費準備金留存,信用證等抵押或擔保措施降低風險
為了提高再保險資產安全性,降低再保險人信用風險,保險公司在再保險合同訂立時,可以通過增加分期付費、保費準備金留存,信用證等抵押或擔保措施。
4.及時、準確進行再保險結算
再保險結算是再保險交易的最后環節,也是再保險交易完成的最后標志,重點工作建議如下:
(1)設置專門的再保險結算機構,建立專業的再保險結算團隊并配備充足的專職結算人員,實行客戶經理負責制。
(2)總部集中管理再保險結算,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總體結算頻率,減少銀行匯付費用,整體控制結算風險,降低結算成本。
(3)結算賬戶及金額相互確認、軋差結算,可以確保再保險支付安全,有效降低雙方應收應付分保余額,避免各自長期掛賬。
(4)建立再保險結算人黑灰名單制度,通過控制交易規模等措施,提示交易風險,可以發揮市場作用,促進再保險人結算合作。
5.未結算業務的日常管理
再保險未結算業務的日常管理,主要工作重點是對于長賬齡應收賬單的管理與監督。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細則,明確時間、責任到人,實行應收業務的閉環管理,避免長期掛賬應收。
6.按期計提分保減值準備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產減值管理制度,按期計提分保減值準備,避免由于可能出現的再保險信用風險給公司資產造成重大影響,甚至造成業績波動。
7.建立再保險人托管賬戶
保險公司可以要求再保險人,特別是對于再保險經紀人,設立再保險人托管賬戶。
三、需要注意的問題
1.降級取消條款的使用
在再保險交易中,可以在再保險合同里增加再保險人降級條款,即再保險人資信評級下降到約定評級級別時,保險公司可以中止再保險合同,另行選擇其他再保險人予以替代,從而避免可能出現的再保險人信用風險影響本公司再保險資產安全。
2.提前結清(Commutation)
在再保險實際工作中,我們會遇到再保險人要求提前結清的情況:
(1)再保險人調整公司管理結構或承保戰略,主動要求對于未到期的再保險合同要求提前終止,雙方就該筆業務或該類業務磋商有關條件,通過簽署協議,雙方解除再保險合同,再保險人按照約定支付結清款后,免除其原有的合同責任和義務,保險公司承擔未來的全部合同后果。
1.2再保險信用風險定義及分類。再保險信用風險是保險公司面臨的各項信用風險的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指保險公司可能面臨的再保險人資信風險,簡言之,是指保險公司的再保險接受人有無足夠的能力和意愿承擔其對分出公司的到期債務(再保險合同約定的、由再保險人對分出人承擔的賠付責任)。對于保險公司而言,相關資產或權益主要包括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按照再保險信用風險的性質,可以進行如下分類:(1)契約風險/合同風險:是指再保險人與分出公司就已簽署的分保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例如已簽訂的文本中有關定義不清晰而發生歧義;或因雙方對損失原因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發生爭議等。(2)履約風險:指再保險人失去償付能力,無法按約定履約,例如倒閉,破產清算等;或再保險人因道德風險蓄意拒付或有意拖延等。(3)管理風險:主要是分出公司內部在再保險人資信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再保險人信息記錄不真實、不完整;未及時了解再保險人信用風險以及信用評級的重大變化情況;與再保險人溝通的及時性較差;對應收分保賬款等監控不嚴;對拖欠賬款缺乏有效的追討手段等。
2再保險人信用風險日常管理
再保險信用風險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再保險人的資信選擇;再保險人資信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再保險人資信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再保險人信用風險分析評估等工作。
2.1對于再保險人的選擇,目前既有行業的監管要求,各保險公司內部也不同的制度規定,主要是指再保險人在資信評級與資本金方面的硬性要求,比如有的保險公司對于再保險人有著明確的不低于“A-”(標普,惠譽,穆迪或貝氏評級)標準。
2.2再保險資信信息的收集與管理。對于再保險人信息資料的搜集與整理,是當前保險公司再保險信用管理的主要工作,一般通過以下渠道獲取再保險人資信信息:(1)直接向對方索取注冊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2)通過公共途徑獲取信息,例如通過網絡、報紙或者行業協會等搜集相關信息;(3)向專業的信用評估機構定購信用報告,以便及時了解國際國內再保險人的信用評級情況;(4)與同行其他公司進行信息交換。
2.3再保險人資信分析與評估。對再保險人進行信用分析和信用評級評價,是日常再保險信用風險管理的工作核心,也是工作難點,通過對再保險人所有相關財務及非財務信息進行整理、分析,得出再保險人的償債能力評估,一般需要運用專門的信用分析技術和模型并結合專業人員的經驗來完成。目前國內尚未見到保險公司對于再保險人的信用評級管理實例,個別管理較好的保險公司通過建立再保險人黑灰名單制度,以加強對再保險人應收應付的日常管理,實現降低再保險信用風險的目的。
3再保險信用風險管理建議
國內再保險信用風險管理,與國際上管理成熟的保險市場或保險主體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建議國內保險公司從以下幾方面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提高國內再保險信用風險水平:
3.1提高認識,建立專業團隊統一歸口管理。雖然近年來國內再保險業務不斷發展,但是再保險信用風險與保險公司其他業務風險相比,由于從業人員少,專業化較強,外部以及行業整體上,對于再保險信用風險認識不足。因此,加強宣導,提高認識,將是近年行業的主題。此外,設立專業的團隊及崗位,統一歸口管理再保險信用風險,是再保險信用風險管理落實的基本保障。
3.2明確信用風險容忍度,即信用風險承受能力問題。在業務安排上,明確標準并嚴格執行再保險人的使用,對于重要業務分保安排的風險敞口要實現明確,特別要考慮單個再保險人的風險集中度問題,無論是分出風險責任,還是應收賬款或應攤賠款,都要事先確認公司的風險承受限額。
3.3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動態管理再保險人信用風險。無論是再保險人信息的收集整理,還是相關交易數據統計監控,均需要強大的信息管理系統支持。開發再保險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搭建再保險人資信管理監控平臺,以更好的實現對再保險人信用風險的動態管理,例如通過結算周期研究,發現有結算問題的再保險人,通過暫停支付、暫停新業務交易等方法,降低再保險信用風險。
第一,承保環節存在的問題。由于一些體制上和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使得我國一些車險的承保方式還存在很多的問題,一些不規范的管理和運營方式都增加了經營風險,在承保環節主要表現在很多時候承保公司未能預估到存在的風險。在承保過程中不難發現一些投保人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存在一定的欺詐行為;或者是在保險合同訂立之后,投保人為了獲取賠償就故意制造事故。這些情況都是時有發生的,因此,保險公司在承保前應該認真全面認識到一些外部的風險,對一些道德水平較低導致的賠償情況有全面準確的預估,盡量減少保險公司在這些外部風險問題產生較大的財務損失。這些風險也是我們作為保險公司管理人員更應該注意的問題,在日常管理中采取有效的手段盡量避免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將公司的風險降到最低。
第二,理賠環節存在的問題。理賠是保險中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險的重要職能的體現。由于我國的車險理賠事業的發展還不完善,因此,在理賠管理上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首先表現在,被保險人缺乏相應的索賠指導服務。在我國的車險糾紛屢禁不止,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我國的車險被保險人缺乏相應的索賠專業指導。很多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以后對各項索賠的事宜了解不充分,對索賠的程序也不清楚,因此嚴重影響了被保險人的索賠工作。所以,筆者作為一名保險公司管理人員,深知為被保險人提供專業的索賠指導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保險公司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應該更加注重為被保險人提供專業的索賠指導服務,讓被保險人全面準確了解索賠的各項事務,以便整個索賠工作可以順利進行。這樣不僅是促進了我們保險公司各項服務水平的提高,也是為被保險人的投保提供更加專業和全面的服務,更重要的是為我國的車險理賠事業全面發展做出貢獻。其次,車險理賠的審批環節過于復雜和繁瑣,影響到了理賠事務的發展。2001年以前的國的車險理賠主要還是各縣、區的公司來負責,但是在改革之后實行了專門的理賠公司。這樣的管理方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的內部管理和監督得到加強,但是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就是理賠工作的各項審批程序過于繁瑣,這就使得一些理賠工作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拖延了整個理賠工作的進度,甚至遭到了一些客戶的投訴。
二、解決我國車險承保與理賠問題的對策
筆者在前文中已經簡單論述了我國車險承保與理賠事務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雖然這些問題對我國的車險事業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但是筆者相信只要針對這些問題采取相應的對策就可以很好解決這些問題,因此,筆者將在研究其他專家學者理念的基礎上,聯系自身工作經驗,對我國車險承保與理賠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第一,對我國車險承保的外部風險由全面準確的預估。筆者在前文已經論述了我國一些保險公司在承保的時候沒有對存在的一些外部風險由全面正確的預估,使得在一些風險發生的時候給保險公司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這也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正常運營。因此,筆者認為保險公司可以建立相應的承保風險預估管理標準和體系,嚴格公司的保險外部風險預估管理,盡量將公司的外部風險降到最低,避免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區政府采購中心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采購人代表)委托*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對公務車輛定點保險進行了采購,經評審小組評議,確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為定點保險單位。
二、投保險種
本次公務車輛的投保險種為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交通強制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三、資金撥付方式
由車輛單位自行支付。
四、要求
1、列入定點保險范圍內單位的公務車輛,必須到定點保險公司投保。
2、車輛投保前必須填寫《公務車輛定點保險計劃申報表》報財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到區財政局財政監督科辦理車輛登記并領取“*區公務車輛定點保險卡”和各定點保險公司的服務承諾書(含費率下浮率)。
3、為確保車輛的按時投保,須在上期投保截止日前10個工作日辦好投保和相關付費手續(車輛單位憑保險公司付費通知書支付保費;保費經銀行確認后,保險公司應及時出具保單和發票)。
4、公務車輛定點保險采用直接投保方式,由投保單位自主選擇定點保險公司,持卡辦理投保業務和處理賠償事務。
5、各定點保險公司應嚴格遵守《保險法》的規定,辦理保險業務;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審核的投保的險種受理投保業務;應于每季末的5日向區財政局財政監督科提供公務車輛投保、理賠的情況。
6、單位車輛在上一保險年度屬無事故賠款的,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和在投標中所承諾的條款予以兌現。
五、切實加強公務車輛定點保險的監督和檢查
1、公務車輛實行定點保險后,各單位須嚴格按規定執行,如擅自向定點保險公司外投保的,財政不予確認(支付)保險經費或核減下一年度其車輛保險經費的預算指標。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因特殊原因,投保其他險種(盜搶險除外)的,填寫《公務車輛定點保險增加險種申請表》(見附件)報財政部門批準。
2、各定點保險公司應杜絕保險業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嚴格按照規定辦理保險業務,為各單位的投保、理賠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如違反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本區的政府采購活動。
3、各單位應加強交通法規宣傳、車輛安全教育、車輛日常管理等工作,努力降低車輛出險率。
六、定點保險公司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夜間報案電話:
(2)、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3)、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地址:
三是實務資產的核對。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進行全面盤點,并將實物與賬、卡分別核對。年底前需對盤盈或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并進行相應賬務處理。第二,做好各項收入的核實工作。各項營業收入,包括保費收入、追償款收入、分保費收入、利息收入、匯兌收益、其他收入、攤回分保賠款、攤回分保費用、轉回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轉回未決賠款準備金等,均按《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保費收入除按保險合同規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應于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外,對于已出單的保費收入,通常以起保日為界,起保日為下一年度的,不應計入當年收入。第三,真實、準確反映與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支出。一是嚴格審核賠款支出。對理賠收回的各種財產必須以公允合理的價格予以變賣,或按規定經批準后轉作固定資產、物料用品,變賣凈收入或資產入賬凈值應沖減賠款支出。
二是嚴格審核各項費用開支。凡不屬于本年的費用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名義調節利潤。對實際入賬的各項費用支出,必須確保各項審批手續完備,附件齊全?!袄碣r費用”項目的財務支出,應該與業務系統中的該項目保持一致。三是各項經費的計提比例符合國家標準。第四,做好各項準備金的提取工作。各項準備金的計提主要包括計提壞賬準備金、保險保障基金、提轉已發生已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已發生未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存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等。
第五,按規定繳納各項稅費。各保險機構應按規定繳納各項稅費,其中,企業所得稅項目屬于匯總納稅范圍內的分支機構在總公司匯總繳納,年度決算時分支機構不再預提企業所得稅。第六,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處理所有截止年度末(12月31日)的會計事項,對所有損益類科目進行損益結轉,對凈利潤以內部往來的形式上劃總公司并進行賬務處理。賬實、賬證、賬賬、賬表間核對無誤后,生成年度財務報表,打印各類總賬、明細賬等,與內容填寫完備的賬簿封面及賬簿啟用表一起裝訂成冊,歸檔保存,同時,在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基礎上完成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二、保險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問題及解決措施
(1)保險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問題?!氨鶅鋈撸且蝗罩?。”保險公司年度財務決算所反映出來的問題既涉及到業務層面,也涉及到管理層面,反映出公司日常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有待改進,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年度財務決算的全員意識不強。在進行年度財務決算時,許多保險公司的全員決算意識不強,片面認為那只是財務部門的工作,與其他部門無關,導致財務決算的前期工作難以開展或者數據統計不完整甚至有誤。如進行資產盤查時,會涉及到資產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如果相關部門不重視則會影響財務部門資產清查工作并最終影響到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工作。二是會計基礎核算不夠準確。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日常會計核算時,由于差錯或人員素質等原因,存在錯記、漏記等會計核算不夠準確的問題,導致財務報表數據不準確,影響年度財務決算質量,進而影響公司決策。三是財務分析質量不高。許多保險公司出具財務分析報告模板,將撰寫財務分析報告作為例行公事,沒有真正深入分析公司出現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去解決,對于“模板”中未出現的事項不予分析,使財務分析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作用。四是部分資產管理存在漏洞或監控力度不夠。每年進行資產清查時,經常會出現個別資產賬實不符的情況,究其原因有多種,如:新采購資產入賬不及時,有些沒有用或已經不能用的資產未及時報備清理還在財務賬上反映,有些應收款項因公司未有相應管理措施而長期掛賬等。五是財務信息的審核監督作用不強。從年度決算報告來看,各種財務信息都有經過審核環節,但是審核后依然存在不同原因的差錯,這說明很多時候“審核”是流于操作形式的,并未真正起到審核監督的作用,而每一個環節或崗位的細小疏忽都可能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解決措施。針對上述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強年度財務決算宣導和培訓,提高公司全員決算意識。在年度即將終了前,可以召開年度財務決算宣導及培訓會議,布置年度財務決算工作,強調全員參與意識。二是注重會計人員日常素質培養,規范會計核算。保險公司應定期進行財務會計知識培訓,學習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規范日常會計核算方法,提高財務人員整體素質,從而保證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年度財務決算的質量。三是落實資產管理責任,防止資產流失風險。對于公司資產管理,應建立管理責任制并落實到人,完善操作流程,嚴格執行資產管理制度。對于應收款項,應定期清理,查明拖欠原因,如有些保險公司專門成立了應收保費管理小組,對公司應收保費進行專項清理,取得非常好的成效,對公司資產的保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加強財務數據的審核監督力度。對于財務數據的審核一方面需要明確各項數據信息的審核方法;另一方面也應落實責任,審核監督的力度加強了,也會促使公司各項信息提供的準確性增強。五是結合年度財務決算分析報告,及時調整公司工作重點。一份好的年度財務決算分析報告可以成為企業管理決策的重要依據,因為財務深入企業各條戰線,就像醫生號脈,看財務問題就能知道企業存在的問題,從而及時調整工作重點,提高企業運作能力。
文章編號:1003-4625(2012)02-0088-03 中圖分類號:F840.63 文獻標志碼:A
一、國內外校車現狀比較
(一)美國現行校車制度
早在19世紀初期,歐美國家就出現了學生專供馬車“School truck”,其中美國的校車最具有典范性。發展至今,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備的校園交通管理制度及校車保險制度,對保障學生安全和維護交通秩序具有重大意義。美國校車制度依托于“12年基礎義務教育法案”和“強制性乘坐校車”的聯邦法規,得以正式入教育管理體系。上世紀60年代出臺的《全國交通與機動車安全法》和《校車安全修正案》(“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Safety Act”and“School Bus Safety Amendment”)及其系列法規,為校車的良好運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另外,有超過500部的法律被各州政府記錄在冊用以規范校車產業的方方面面,使得校車具備“卡車骨架”的高超安全性能。校車被賦予了特殊的優先權,更有專門的“校車避讓規則”,車上統一安裝的停止(STOP)標志已成為全美社會令行禁止的代表。
美國現行的校車管理模式為“地方政府主導,教育系統維護,商業化運作”。美國公立學校隸屬地方政府,而校車屬于地方學校系統,州政府掌握了校車的實際控制權,需要為校車的購置、維護和運營成本行撥款。地方校區協助州政府行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安全監督責任。校車的經營采取商業化模式。一般來說,州政府教育委員會將事先規定行車路線行拍賣,中標的私營運輸公司獲得該線路的校車經營權。
美國的校車一向以有序、安全、高效著稱。車輛按照固定線路把幼兒園和小學生送到家長身邊或固定接送點;中學校車則接送至校園周邊的交通中轉站。在美國,每天有近50萬輛統一漆成黃色的校車運送著超過2500萬的中小學生,卻僅有極少數的學生因為交通事故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據統計,近10年來,美國校車的每億公里死亡數僅為0.01人,而普通轎車高達0.94人。如此低的傷亡率一方面得益于校車高超的安全性能和規范的實際操作,另一方面則要依靠校園交通行業各級參與者的響應與配合。
(二)國內部分地區校車狀況
湖北省是知名的教育大省,也是交通擁堵狀況較為嚴重的省份,然而湖北校車行業狀況堪憂,具有“數量少、質量差、安全性能低、操作不規范”的特點。以省會城市武漢為例,目前市內有近28萬名幼兒園及中小學生由家長接送,但全市僅有301輛校車備案在冊,能夠正常投入使用的更是少之又少。湖北省至今尚未出現較大規模的校車運營企業,多數私人車主或使用單位為了節省開支、追求利潤,購買不達標的客車甚至是二手車充當校車。有的校車還不是專用,經常臨時改變用途。武漢市交管部門曾于2009年9月份對校車違法亂紀和“黑校車”問題行過專項整治,僅半個月就查獲“黑校車”24臺,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261起。武漢市校車的現狀,代表了國內絕大多數城市的實際情況。
我國也有極少數地區在政府財政資金的支持下,使當地校車得以正常運行,如長春市朝陽區用80萬元專項資金讓農村孩子免費乘校車。但這些車隊的規模小、惠及人數少,難以形成固定產業加以推廣。當前各地校車,多采取車輛掛靠的形式,車主或學校購買普通客運車作為校車,安全性能不達標,超載現象普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二、建立校車管理制度的探討
(一)立法先行,特權至上
湖北省于2010年6月30日頒布了《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隨后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實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對校車的組織領導、注冊登記、監管職責等基本方面行了嚴格規范的要求。據此規定,省內各地交警部門從校車車況質量、安全性能、駕駛員資質等方面提高了審核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校車的安全保障。
但是自《辦法》實施以來,校車的利用情況并未得到實質的改善。究其根源,《辦法》是加在校車使用者頭上的“緊箍咒”。但由于缺乏整體性的機制,單方面強化管控,使得校車“淪為”弱勢群體。因為在其他機動車的駕駛者看來,校車不過是普通車輛,其黃色的外觀和“校車”的標志并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和重視。其他車輛依舊與校車趕超拼搶,而校車駕駛員為了車上孩子的安全,只能更加謹慎地躲閃。在此形勢下,校方更加不會擴大校車規模,而情愿讓家長自行接送,以免承擔更大的責任,自尋煩惱。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需要出臺更為細致和實用的法規,除了覆蓋校車的零件組成、行車規范和日常管理的具體層面以外,為保證校車的安全性,更應賦予校車特權,使其成為如救護車、消防車一類享受特殊權利的交通工具。健全的法律體系是校車得以運作的前提,這需要執法者的努力推動,以及每個公民的積極參與。
(二)選擇合理的管理模式
《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要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營”的校車管理機制,而后續條款中,卻又說明了學校可自備或租用符合標準的校車,校車日常事宜由學校而非私營公司行操作。文中亦未提及商業性校車經營公司相關規范。這表明校車的運作才剛剛開始,很多方面還屬于“摸著石頭過河”。
筆者認為,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可以參照美國模式,加入“校方維護”要素,并明確政府、教育系統及市場的權利和職責。各省內各級政府為校車運營提供財政支持,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具有實際管轄權,負責校車資格認定,并行后續的定期審查,對違規事件行教育處罰等;學校需要配合政府部門的各項工作,對管理方、校車運營方和學生、家長行協調,積極推動校車項目的有序實施。鑒于很多省份尚無一家校車專營公司,市場條件亦未成熟,可先以服務外包形式交由符合資格的公交公司行操作,待相關法規和需求規模形成后,成立商業性質的“校車管理服務公司”,逐步轉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運營。而這類專營公司,絕對離不開政府的全力支持。無論在購車成本、賦稅優惠,還是財政補貼上,都需要政府的資金投入和政策傾斜。
三、校車保險模式的設計及其運作
(一)校車特殊保險的含義與特征
校車保險是以幼兒園及中小學專用校車及被保險人對車上人員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專項保險。校車是一項具有特定用途的交通工具,所需的保障亦不同于普通的載客車輛,因此校車保險應
當作為一門獨立險種單獨設立,不可與普通客車保險或機動車保險混為一談。校車保險的特殊性主要在于:
1.校車使用性質特殊,校車保險重點保障學生安全。校車既不屬于營業用客車,也不應屬私人所有。校車的使用更多的在于其社會公益性,應當把學生的安全和權益放在首位,因此相對于車輛本身的損失,車上人員的賠償責任顯得更為重要。保險標的的使用性質決定了保險本身的屬性,這也是校車特殊保險與機動車保險及普通客車保險的本質區別所在。
2.保險公司應肩負社會責任,體現校車保險的公益性。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各種優惠方式支持校車行業發展,一是以車上人員實際數量計算保險金額,為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設置合理的賠償限額;二是為固定用途、固定線路、運行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的車輛實施梯級費率優惠;三是降低校車的免賠額,提高保險的責任比例,放寬免責條款;另外,還應該通過免費救援服務、車輛維護方案咨詢、參與駕駛員和學生安全培訓等方式提供延伸服務。
3.校車保險需設定特殊承保條件。我國校車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無法對投保方做出嚴格要求,但有必要對幾項基本資格加以審查。主要包括車輛的性質和運營資格是否經由交管部門批準、校車管理方和承運人是否接受并通過安全質量的定期檢查,駕駛員是否取得校車專有駕駛資格并具備足夠的駕駛經驗,所用車輛性能及車上設施是否符合校車標準等。對于沒有達到要求的投保人,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按校車標準承保,或者設置相應的免責條款,通過提高投保人自留風險的程度,提示校車責任方關注自身風險控制。
(二)校車特殊保險的運作模式
為了在更大范圍內實現校車產業的規?;?,可以借鑒美國的先經驗,采取校車保險的商業化模式。
校車特殊保險以校車運營方為被保險人,商業保險公司為保險人,雙方在遵守國家和地區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就保險事宜行協商并簽訂合同。校車保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投保人根據自身情況做出選擇,保險期限可為一年或多年。本著“誰受益誰支付”的原則,保費由校車承運人承擔。合同雙方應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要依照駕駛規范謹慎行車,尤其要注意安全事故的防范,積極配合保險人處理事故賠償及后續事宜;保險公司對事故行全面的調查,明確事故責任,在給予受害人適當補償的同時盡量減少整體損失。
再者,由于乘坐人員的特殊性,校車管理者的責任重大,保障學生權益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校車保險可采取強制與自愿結合的方式,強制險為車上人員責任險,設定最低保額,以彌補學生基本的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除此之外,投保人亦可自愿選擇保額更高的商業性車上人員責任險,以及車輛損失險、設備損失險等附加險種,為校車運行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三)校車特殊保險運作前景
我國校車產業的發展空間極為廣闊,相應的,校車保險也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各大省內平均有20多家大中型財險公司,至今未見校車特殊保險的產品問世,除了不具備發達的校車產業這一市場條件外,保險產品本身的運作也面臨著諸多障礙。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州郵政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生產安全,提高車輛的運行效益,降低車輛運行成本及運行風險,根據我州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分別從車輛的管理機構,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生產,維護維修,更換更新,交通規費繳納辦理,車輛保險投保等幾個重點方面進行規范和要求。
第二章車輛的管理機構
第三條
全州車輛管理機構為州局綜合辦公室和州局運維部。州局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行政用車的指揮調度;運維部負責貫徹落實省局車輛管理要求及相應管理資料的上報,負責制定全州車輛管理辦法并落實管理措施,負責郵運車輛的生產調度,負責養路費、過路費、營運費等交通規費及保險費的統一辦理,負責車輛大修申請、報廢、更新等的審核及辦理。
第四條
各用車單位為本單位車輛生產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車輛的安全使用管理,基本保養維護,負責辦理常規檢測檢修,協助運維部辦理各種交通規費,負責車輛的報修報損,負責車輛維修的最后落實辦理,負責報送相關基礎管理資料。各用車單位要指定一人為本單位的車輛管理員,負責以上事項的辦理和落實。
第三章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條
日常管理采用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的原則,全州現有郵政機動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日常安全運行管理、維護保養、檢測檢修等由車輛使用單位負責落實。
第六條
各單位應“定車定人定責任”,即一輛車固定一個相對穩定的駕駛員,駕駛員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報修、送修及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若因日常維護保養不力、報修、送修不及時或不按規定駕駛導致損失或產生事故,則由駕駛員負責。
第七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常規安全檢查,查看車身是否正常,車架大梁、懸掛鋼板、傳動軸、輪轂鋼圈等是否存在變形、裂紋、螺絲松動等情況,檢查轉向系統、制動系統、變速系統等是否正常,發動機運轉、各指示警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檢查制動液、液、冷卻液是否充足,若有異常情況,則必須立即進行診斷維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車。出車、維修、加油等事項必須及時如實逐日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每車一表,表格形式見附件一。各單位車輛管理人員在月末對“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進行匯總統計,同時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使用情況統計月報表”,并于次月3日前報至運維部,表格形式見附件二。
第八條嚴禁私拉亂跑,拉運違規禁運物品,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駕駛員將自己駕駛車輛交由其他人員駕駛。
第九條
各單位所屬郵政機動車輛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按時歸班回局存放,長途運輸車輛按固定線路運行,其他車輛只能在本縣市行政區域內運行,嚴禁私拉亂跑、挪作他用或跨區域行駛,生產需要跨區域行駛時,必須報經運維部備案后方可運行。
第四章交通規費辦理及保險投保辦理
第十條養路費及客貨運附加費由運維部統一向州養征處集中辦理,辦理時間為每年12月份辦理繳納下一年度費用。
第十一條
長途運輸車輛過路費由州局統一集中向州路政支隊申請包繳,運維部具體辦理,辦理時間為12月份申請辦理次年1——6月份的包繳并領取發放通行證,6月份申請辦理本年度7——12月份的包繳并領取發放通行證,同時回收回交上次核發通行證。申請過路費包繳的車輛為承擔長途跨縣跨州郵件運輸、速遞物流運輸的貨運車輛。
第十二條
車輛保險由運維部統一集中辦理。根據省局統一要求及省局與云南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的合同協議,全省郵政企業機動車輛集中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享受費率優惠。我州郵政企業機動車輛由運維部集中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潞西分公司投保,保險投保險種全州統一,具體見附件三(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投保險種明細表)。運維部每月初統計本月車輛保險到期數量,交保險公司計算費用,打印保單,制作保險卡,然后到財務室領取支票到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用,簽收保費發票、保單、保險卡,最后將保險卡發放至各車輛,保單由運維部統一保管。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要求需要增減險種和投保額度的,則在本年度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內向運維部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章車輛維護修理
第十三條
修理費在1500元以內的車輛常規保養及一般檢修,車輛管理員報單位領導同意,經州局財務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但用車單位車輛管理員和主管領導需對修理結果負責,修理費在各局各單位成本中支列。
第十四條
修理費用在1500元以上的,用車單位必須填寫《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報修、派修單》,運維部收到后初步審核,報州局同意,備案后方可送修,車輛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和車輛管理人員對修理過程進行監督,并對修理質量負責。
第十五條
省局下達的大修計劃由運維部根據車輛運行情況統一安排,并報經州局主管領導同意后,送州局財務室備案,各用車單位負責送修并對修理質量負責。
第十六條
車輛修理完成后,用車單位車輛管理員要及時將修理費發票及修理廠修理明細清單復印一份報送給運維部備案,發票及修理明細
清單要有經辦人、修理廠家和單位領導的簽章。
第十七條
車輛出現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時,現場責任人要主動采取相應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并在第一時間通知運維部、公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第六章車輛的報廢更新
第十八條車輛的報廢、更新和新增由州局統一向省局進行申請,各用車單位提出申請和協助辦理相應手續。
第七章車輛基礎資料填報
第十九條
全州所有車輛基礎資料的報送,采用電子化的方式進行申報。《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使用情況統計月報表》、《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報修、派修單》和《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投保險種明細表》等基礎表格和身份,已經全部在__郵政網站上“__州郵政局車輛管理在線欄目”中設定,各局各單位和部門只需要按照網站上的操作要求進行操作,即可。第二十條各局各單位填報資料時,可在各局各單位的寬帶使用機器上操作,也可自行在能夠上網的地方進行查閱和填報相關車輛資料。
第二十一條運維部負責“__州郵政局車輛管理在線欄目”所有技術支持。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__州郵政局運行維護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一、《__州郵政局機動車輛行車記錄及油料登記表》
2008年底至2010年初,龔貽生曾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有過一年多的掛職經歷,以“援疆干部”的名義擔任中華聯合財險副總經理。2010年初,回歸保監會出任人身險部副主任一職至離職,主要分管健康和養老保險業務。
華誠人壽為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與第一生命保險株式會社共同發起設立的合資公司,總部將設在北京,注冊資本擬6億元,雙方各出資50%。2010年6月已向保監會遞交了設立合資壽險公司的申請,并于2011年10月獲得籌建批準。
邵建榮任農銀人壽董事長兼總經理
2012年12月20日,保監會正式核準了邵建榮出任農銀人壽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務。邵建榮是來自農行的高管,此次新核準的高管名單中,原嘉禾人壽的董事長馬嗚家、總經理賴觀榮均不在此次核準的高管之列。至此,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系保險公司的董事長都來自相應銀行的大股東。
邵建榮是農行原財會機構負責人,到農銀人壽擔任副總的吳志軍、陳樹松,此前也均在農行任職。
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的總經理職位也來自于銀行系高管,這引發了業內人士的擔憂,關注其能否勝任對并不熟悉的保險業進行日常管理。
平安IT后援“大管家”羅世禮請辭
(一)正確理解保險與安全防范之間的關系
在保險與安全防范的關系上,許多人在意識上存在誤區,認為財產入保后就萬事大吉、高枕無憂了,發生風險事故可以通過索賠來補償損失,甚至還可能獲得經濟利益。實際上,這種認識是極其偏頗的,保險并不是一個萬能的“保險箱”,它只能對保險事故發生的損失起到一個補償的作用,而且由于存在免賠條款,財產損失即使在足額投保的情況下仍然可能得不到完全賠償,對企業來說,財產出現風險事故總是會有所損
(二)妥善處理保費與成本控制之間的矛盾
管理局對下屬單位成本一直是逐年壓縮,各單位的成本壓力越來越重,尤其是近幾年,各單位都感到資金緊張,年初預算時在成本安排上左右為難,往往是顧此失彼,這種局面也直接影響到單位的保險費用支出。為解燃眉之急,有的單位大幅度壓縮保費支出,致使風險較高的財產也不能足額投保,甚至有的單位存在僥幸或投機心理,根本不參加財產保險,這些做法和心態都是極其錯誤的,一旦風險事故發生,對企業的影響有時是不可估量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這不僅會制約企業的發展,而且也不利于社會安定。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對待保險應該用長遠發展的眼光去審視,而不應該僅僅局限于眼前的太平時期。因此,企業一方面應該根據自身的特點,居安思危,樹立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要充分利用保險能夠轉嫁風險的特性,努力使其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風險經濟損失,提高企業抵御風險能力;另一方面企業在投保前,要充分調研,認真分析,做好企業財產保險籌劃工作,要把企業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解決好企業保險與成本之間的矛盾。
(三)重點解決投保與保險管理之間的差距
從當前情況來看,許多單位在保險管理中僅局限于兩個環節,一是參與簽訂保險合同,二是發生保險事故時參與處理索賠相關事項。由于保險事故并不是經常發生,有的幾年才遇到一次,因此相當多的單位每年在保險管理上做的事情就是投保簽單,然后等待來年續保。在保險實際工作中,通過與保險公司、基層單位的接觸和討論,我們深刻地認識到保險管理的內容遠不只這些,需要我們做的工作還有很多,如財產風險分析、風險防范、保險籌劃、索賠技巧等,每一位資產管理人員都應該加強保險業務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拓展保險管理范圍,爭取保險管理的主動權,以適應新時期下保險管理工作的新需要。
加強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幾點認識和建議
針對保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重視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積極做好財產保險籌劃工作
在保險管理上,投保簽單前要認真調研分析,日常管理時應爭取主動參與。具體地說,在企業財產保險管理上,應該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對企業財產情況進行全面調研:根據企業財產所處的地理位置,分析當地的氣候條件,統計歷年保險事故發生的頻率,確定哪些財產風險較大,應該投保,哪些財產投保獲得賠付的概率小于保費付出的成本,不應該投保;應該選擇何種類型的險種,是否需要投保附加險;對投保財產根據風險發生的特點應該采取何種防范措施;如何與保險公司結合做好企業風險防范工作等??偠灾?,在保險管理上應該像稅務一樣,要積極做好保險籌劃工作。
(二)充分發揮保險防災防損職能
保險除具有分散風險和補償損失兩種基本職能外,還有防災防損等派生職能。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好保險的防災防損職能,讓保險的這一職能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為了調動投保單位防范風險的積極性,鼓勵投保單位主動防范風險,減少風險事故的發生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損失,建議企業與保險公司協商,每年按保費的一定比例返回到企業作為防災防損費。防災防損費由企業和保險公司根據企業財產的風險程度共同監督使用,??钣糜谄髽I防范風險。這樣,不僅企業會因為減少風險事故發生率而降低經濟損失,同時保險公司也會因此降低賠償費用支出,實現雙贏。
(三)切實提高保險管理人員的素質
保險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影響到企業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質量和開展深度。目前,由于保險管理人員對保險知識了解不是很全面,業務也不是很熟悉,對保險工作認識也不足,因此,投保前對財產風險的分析工作做得不是很透徹,出險后對財產風險的評估工作做得也不夠全面,日常管理中對風險的防范工作開展得也不是很到位,財產保險管理工作基本處于一種被動局面。為了更好地做好財產保險管理工作,讓保險充分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從事保險管理的人員應該加強保險業務學習,切實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同時,也希望管理局能夠為保險管理人員創造一種適合于學習的良好氛圍,構筑一個適合于交流的互動平臺,努力把財產保險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讓保險真正成為企業持續發展的保護神和堅強后盾。
對幾個重要問題的深度探討
(一)關于車輛保險問題
之所以把車輛保險問題單獨提出來,是基于以下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車輛保險在管理局保費支出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二是車輛在管理局設備管理中一直處于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通過對近幾年管理局車輛保險保費支出情況與發生事故索賠情況的分析,可以發現長期以來車輛的索賠率大概維持在20%~30%。出現這種低索賠率的原因,一是管理局各單位的車輛由于維護及時到位,車況運行良好;二是單位管理比較嚴格,加上司機的技術水平整體較高,安全意識也較強,導致保險事故發生的概率較小。車輛在全國來說具有高風險性,但在管理局卻是一項低風險資產,車險是保險公司在管理局保險中盈利最為豐厚的一塊蛋糕。因此,筆者認為管理局在車輛保險上有兩種選擇:一是除保留國家規定必須保的交強險外,其他車輛商業保險取消,在財務上設一個保險基金科目,每年根據一定的比率提取車輛保險基金,實施企業車輛自保;二是與高風險的財產捆綁招標,解決高風險財產保費過高甚至無人問津的問題。
(二)關于引入中介公司問題
為切實降低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并且讓企業風險充分地分散和轉嫁,自2005年以來,管理局通過“我為你提供市場,你為我提供服務,以市場換服務”的手段,先后引入了北京安華保險經紀公司和勝利保險經紀公司兩家保險中介公司參與管理局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通過幾年的努力和實踐,管理局的保險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保險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保費成本支出進一步降低,風險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管理局財產保險管理工作整體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但我們也看到,在管理局財產保險費用大幅度降低的同時,保險經紀公司的經濟效益也隨之受到了影響,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壓縮了他們的生存空間。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不利于管理局的現象可能會逐漸顯露出來,如把關不嚴、責任心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隱性轉變立場等都可能出現。針對可能出現的不利變化,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我們應該適當考慮引入其他的保險中介公司參與競爭,以確保財產保險工作的服務水平能夠高質量地延續下去。
本文主要探討商業保險在多支柱養老保險中作用的發揮。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的提法始于1995年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國家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鼓勵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構建保障方式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蹦壳拔覈容^認同的養老體系的三支柱(層次)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一、商業保險在第一支柱養老中的定位與功能發揮
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商業保險在第一支柱養老中作用發揮主要體現在:為基本養老提供技術支持、業務經辦(主要是新農合與其他特殊群體)、參與基本養老保險投資運營等。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由政府部門負責第一支柱養老保險的管理運營,若政府觀念與職能不發生大的變動,那么商業保險公司在第一支柱養老中作用發揮空間不大。雖然對于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農保的三種模式(德陽模式、宜興模式、衢州模式)現狀說明已比較完善,但對于發展進行狀況及運營中發現存在問題分析不足。新農保試點之初,是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經辦的最佳時機,因為政策伊始,政府部門在人員配備、業務經辦方面面臨困難,如今距離新農保試點已經五年,新農保的經辦機構在人員配備、資金劃撥、業務經驗等方面雛形已成,除非政策或者中央關于政府觀念出現大的變動,否則保險公司難以再介入業務經辦。
因基礎養老金“保命錢”的特殊屬性及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使得保險公司參與基礎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存在困難。若能建立起較完善監管制度與明確投資責任,保險公司參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具有可行性。
二、商業保險在第二支柱養老中定位與功能發揮
我國養老保險中的第二支柱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包括以企業職工為對象的企業年金和以事關事業單位為對象的職業年金。我國企業年金實施的是信托模式,企業年金涉及的相關主體有: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中介服務機構。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第二支柱養老保險具有很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商業保險公司具有廣泛的銷售渠道、先進的精算技術、多樣的產品設計、綜合的管理服務能力等。
雖然目前獲得企業年金管理資格企業中,保險公司在數量上不占據優勢,但在企業年金管理資產數目上卻領先其他金融機構。例如2014年第一季度,企業年金積累資金為6,306.38億元,而同時期(2014年1-3月)保險統計數據報告顯示養老保險公司企業年金受托管理資產2648.21億元,投資管理資產2313.73億元,這說明養老保險公司托管的資產約全部企業年金的41.99%,投資管理資產的比重約為36.69%,這也表明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比較有競爭力。
三、商業保險在第三支柱養老中定位與功能發揮
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保險公司在第三支柱中應發揮主要作用。目前我國第三支柱比較薄弱,主要原因是:國家稅收政策優惠力度不大、居民購買力不強、參保意識不高、保險公司產品設計難以適應廣大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等。
筆者認為,為促進商業養老保險在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中發揮更大作用,應該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居民自我保障意識,增加商業養老保險購買數量、加大宣傳力度、開辦群眾喜愛的養老保險險種、健全養老保險監管體系。
四、結論及建議
筆者認為,商業保險在三支柱養老保險中能否發揮更大作用,有賴于以下因素:
(一)政府職能轉變
政府在養老保障體系中該發揮“大政府”還是“小政府”職責影響著保險公司發展前景。若在“小政府”理念引導下,把能交給市場的交給市場,自己負責監督管理,那么保險公司在養老保險業務經辦、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等方面將會發揮更大作用。
(二)資本市場完善及監管政策的加強
資本市場完善與監管政策加強將為我國基礎養老金、企業年金及個人儲蓄養老金投資運營提供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我國三支柱養老目前比重,保險公司會從中獲得更大發展機會。當然,也會面臨行業競爭加劇、自身運營更為規范等挑戰。如何在機遇與挑戰中謀求發展是一個值得探討話題。
(三)政府政策支持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是指屬稽查局固定資產的各種機動車輛。
第三條稽查局各種機動車輛屬國家財產,任何人不得人為損毀,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輛的管理:
第四條本局機動車輛統一由綜合股負責管理
第五條稽查局長使用的車輛和已分配到各稽查分局使用的車輛,由使用者和使用單位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特殊情況需要調用的,應服從統一安排。
這里所指日常管理包括:車輛的使用、車輛的違章處理、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
第六條綜合股對所有集中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指定專業司機駕駛、保養,并應采取有效措施監督車輛的安全狀態和使用狀態。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清洗保養、車況性能的檢查,對駕駛人員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和職業規范教育,對工作態度、車輛保養好、安全行駛無事故的應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不適應駕駛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
第七條為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工作的需要。車輛管理人員應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包括:車輛購買信息、車輛的保險信息、車輛的駕駛員信息、車輛的維護和修理信息、車輛的事故信息等。
第八條綜合股應加強車輛油料的管理,每月對車輛進行勘測并填寫車輛勘測表,以此作為油料領用的依據。車輛使用情況(耗油、修理費等)每月統計一次,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九條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的管理,督促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洗。車輛修理應指定專業的修理廠定點修理。
第十條辦案用的七輛全順車只能安排日常工作、查案用,晚間必須停放在稽查局院內,節假日期間不得使用全順車。
第十一條非日常工作以外需要使用全順車的,均需稽查局局長批準。
第十二條稽查各分局應加強對自行使用的車輛的管理,原則上只能在市內工作用,如遇需要離開南昌市的,須經稽查局長批準。
第十三條車輛的配置、報廢、更新由綜合股提出意見,交分管局領導審核后,報經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車輛按指定的車位定點停放。無指定車位的車輛停放時,不得影響院內其他車輛的行駛暢通。
三、車輛的使用:
第十五條綜合股負責集中使用的公務用車的調度,并實行專人調度制,即:所有車輛由一人負責調度,以便于車輛的合理使用,保證資源不被浪費。
第十六條綜合股調度使用車輛只能安排工作時間內的辦案和工作用,不得安排任何私自用車,也不得安排外單位人員的任何形式的用車。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使用全順車時晚間不得返回稽查局的,應事先報告稽查局長同意。
第十八條稽查各分局、各股人員因工作外出,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應事先提出申請,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經稽查分局分局長簽署意見后交綜合股車輛調度人員安排車輛。
第十九條由于全順車座位較多,為保證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最好每天上午9:00鐘之前提出用車申請。其他零星用車仍可隨時安排。
第二十條遇有必要,綜合股權調用所有任何一輛車輛。
四、車輛的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包括燈光、機油、剎車、冷卻水、濾清器、車輪氣壓等,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人員應保證車輛的衛生,讓乘座人員感到清潔、舒適。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輛應定期進行強制保養。車輛行駛公里數或使用時間達到強制保養規定的限度時,駕駛人員應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
第二十四條車輛的零星修理和大修理,應按照先審批后修理的原則,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修理。
第二十五條嚴禁機動車輛帶病行駛。
五、駕駛員:
第二十六條車輛駕駛人員應樹立愛崗敬業思想,熱愛集體,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公共財產,確保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第二十七條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和開賭氣車。因違章駕駛、交通肇事、亂停亂放而支付的違章罰款,由駕駛人員自理。
第二十八條嚴禁駕駛人員酒后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因酒后開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是我局干部肇事的應給予紀律處分;是臨時人員肇事的,應立即辭退。
第二十九條任何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第三十條長途行車,單程超過400公里的,應配備兩名駕駛員。
第三十一條因駕駛員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造成損壞的,按照省國稅局印發《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和事件分析通報辦法》予以通報,事故責任人應予賠償。
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修理費的,賠償金額為車輛修理費用和其它費用的百分之一;由保險公司部分支付修理費的,按我局實際承擔修理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10%賠償;由我局全額支付修理費的,按實際支付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20%賠償。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義務保證車輛各項手續齊全,對到期手續應及時提出年檢或續辦。
對于因駕駛人員未及時提出而造成未年檢、未續辦、未及時辦理的所有罰款、滯納金等,一律自理。
六、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綜合股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本局車輛管理,保障工作需要,按照安全、節約、效率的要求。依據現行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重點保障”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是指屬稽查局固定資產的各種機動車輛。
第三條稽查局各種機動車輛屬國家財產,任何人不得人為損毀,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輛的管理:
第四條本局機動車輛統一由綜合股負責管理
第五條稽查局長使用的車輛和已分配到各稽查分局使用的車輛,由使用者和使用單位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特殊情況需要調用的,應服從統一安排。
這里所指日常管理包括:車輛的使用、車輛的違章處理、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
第六條綜合股對所有集中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指定專業司機駕駛、保養,并應采取有效措施監督車輛的安全狀態和使用狀態。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清洗保養、車況性能的檢查,對駕駛人員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和職業規范教育,對工作態度、車輛保養好、安全行駛無事故的應給予獎勵和表彰,對不適應駕駛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
第七條為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工作的需要。車輛管理人員應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包括:車輛購買信息、車輛的保險信息、車輛的駕駛員信息、車輛的維護和修理信息、車輛的事故信息等。
第八條綜合股應加強車輛油料的管理,每月對車輛進行勘測并填寫車輛勘測表,以此作為油料領用的依據。車輛使用情況(耗油、修理費等)每月統計一次,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九條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的管理,督促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洗。車輛修理應指定專業的修理廠定點修理。
第十條辦案用的七輛全順車只能安排日常工作、查案用,晚間必須停放在稽查局院內,節假日期間不得使用全順車。
第十一條非日常工作以外需要使用全順車的,均需稽查局局長批準。
第十二條稽查各分局應加強對自行使用的車輛的管理,原則上只能在市內工作用,如遇需要離開南昌市的,須經稽查局長批準。
第十三條車輛的配置、報廢、更新由綜合股提出意見,交分管局領導審核后,報經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車輛按指定的車位定點停放。無指定車位的車輛停放時,不得影響院內其他車輛的行駛暢通。
三、車輛的使用:
第十五條綜合股負責集中使用的公務用車的調度,并實行專人調度制,即:所有車輛由一人負責調度,以便于車輛的合理使用,保證資源不被浪費。
第十六條綜合股調度使用車輛只能安排工作時間內的辦案和工作用,不得安排任何私自用車,也不得安排外單位人員的任何形式的用車。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使用全順車時晚間不得返回稽查局的,應事先報告稽查局長同意。
第十八條稽查各分局、各股人員因工作外出,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應事先提出申請,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經稽查分局分局長簽署意見后交綜合股車輛調度人員安排車輛。
第十九條由于全順車座位較多,為保證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最好每天上午9:00鐘之前提出用車申請。其他零星用車仍可隨時安排。
第二十條遇有必要,綜合股權調用所有任何一輛車輛。
四、車輛的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包括燈光、機油、剎車、冷卻水、濾清器、車輪氣壓等,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人員應保證車輛的衛生,讓乘座人員感到清潔、舒適。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輛應定期進行強制保養。車輛行駛公里數或使用時間達到強制保養規定的限度時,駕駛人員應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
第二十四條車輛的零星修理和大修理,應按照先審批后修理的原則,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到指定修理點對車輛修理。
第二十五條嚴禁機動車輛帶病行駛。
五、駕駛員:
第二十六條車輛駕駛人員應樹立愛崗敬業思想,熱愛集體,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公共財產,確保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第二十七條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和開賭氣車。因違章駕駛、交通肇事、亂停亂放而支付的違章罰款,由駕駛人員自理。
第二十八條嚴禁駕駛人員酒后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因酒后開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是我局干部肇事的應給予紀律處分;是臨時人員肇事的,應立即辭退。
第二十九條任何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第三十條長途行車,單程超過400公里的,應配備兩名駕駛員。
第三十一條因駕駛員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造成損壞的,按照省國稅局印發《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和事件分析通報辦法》予以通報,事故責任人應予賠償。
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修理費的,賠償金額為車輛修理費用和其它費用的百分之一;由保險公司部分支付修理費的,按我局實際承擔修理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10%賠償;由我局全額支付修理費的,按實際支付費用(含修理費、其它費用)的20%賠償。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義務保證車輛各項手續齊全,對到期手續應及時提出年檢或續辦。
對于因駕駛人員未及時提出而造成未年檢、未續辦、未及時辦理的所有罰款、滯納金等,一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