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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科學發展水利建設,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以來,我國的水利事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尤其是中小型水利工程成為水利工程行業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質量問題,已經不簡單的是施工管理單位的問題,它關系到社會的安定與發展。但目前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存在很多問題,如何有效控制中小型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具有重大的研究意義。
1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中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與水庫的除險加固工程。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同于大型的水利工程,具有規模小、工程量小、投資少、工期短等特點。在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如,質量控制不夠重視,質量管理行為不正規,沒有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
1.1 業主單位質量控制中存在問題
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是以地方籌資為主,國家撥款與地方籌資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資金到位難以保證,迫使業主在招投標是過分壓低工程造價,隨意更改設計方案。這種情況嚴重打消了有實力的施工企業的積極性,從事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企業往往資質較低。業主單位管理水平較低,項目管理中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隨意性較大,質量意識薄弱,一味追求縮短工期,當施工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急功近利追求業務指標,忽視水利工程施工的質量控制。
地方政府為節省投資,對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前期的勘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設計的投資嚴格控制,導致前期的勘測規劃研究深度不夠,設計不能有效考慮地結合地質、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是設計脫離實際,嚴重影響后期施工質量的管理。
1.2 施工單位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中小型水利工程投資少,工期短,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施工單位為降低施工成本,挖空心思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難以保證施工質量。另外,為了節省項目管理費用,施工單位一味減少施工人員或者降低施工管理人員的工資,導致施工管理力度不夠,不能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管理水平較低。
1.3 監理單位質量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水利工程監理是從水利工程立項到施工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但是目前水利工程監理制度不完善,監理主要是對施工階段的進行投資,進度,質量管理。中小型水利工程監理沒有規范可以依據,監理市場較混亂,監理人員素質不高。在施工管理中還存在著“大業主,小監理的現象”,監理人員并不能從實質上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另外,前期勘測,設計的不規范,是施工變更較大,給監理人員帶來了更大的難度,很難真正實現監理工作。
2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內容
影響中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因素主要包括建設參與人員、建筑材料、施工機械、施工環境以及施工方技術。
2.1 建設參與人員的管理
加強建設參與人員的管理,提高人員素質是施工質量控制關鍵。提高項目參與人員素質要從質量意識和持證上崗兩個方面做起。一方面加強全體項目參與人員的教育引導工作,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培養質量意識,從而創造質量控制良好意識環境;另一方面招投標過程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提高建設參與人員的技術水平,嚴格要求施工人員持證上崗。中小型水利工程項目經理應具備項目管理經驗,相關資質證書,監理人員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以及規定要求的其他證書。其他項目參與人員也應該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執業證書。對于施工隊伍中資質達不到最低要求的施工人員,要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2.2 建筑材料與機械的控制
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三類,對于中小型水利工程而言,成品又包括水工金屬結構、啟閉機以及機電產品等。對于施工中所用到的材料施工單位應該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質量等級進行進場檢驗,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準進場。
施工機械的選用應綜合考慮施工單位的技術水平、施工現場的條件、施工工藝等多種影響因素,制定機械比較方案,選擇合適的機械施工。盡量保證施工機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操作方面且能夠達到設計施工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的施工工藝,選用施工機械進場,并對進場后的施工機械的性能的檢驗證書進行審查,未能出示檢驗合格證明的機械,不得用于施工。
2.3 施工環境因素的控制
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環境因素也嚴重影響這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有效進行勘測、調查、收集施工所在地的環境情況將有利于施工質量的控制。不同的施工環境需要不同的施工方案,精確的環境資料能夠使施工單位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編制合理的施工方案。例如,氣候變化對工程施工進度造成影響,甚至影響施工質量;溫度影響著對混凝的養護以及混凝土質量。
3 施工階段各部門質量控制的方法
3.1 設計單位
中小型水利工程工程由于資金限制,前期勘測不夠,設計與實際情況有一定的差距比較大,設計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立設計代表機構,并派經驗豐富的設計代表管理設計代表機構。當施工單位對圖紙設計有異議時,設計單位可以及時作出解釋。當設計情況與施工工藝或者施工所在地的地質條件符時,施工單位應該發出修改通知,吸收施工單位的實踐經驗對設計進行修正,變更要嚴格按照程序先進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報業主單位同意后方可交施工方進行施工,堅決杜絕先施工后補變更手續的不規范操作。當設計變更對工期和施工工藝影響較大時,應注意與施工單位的協調。
3.2 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是施工質量的直接影響因素,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措施也是質量控制最根本的保證。施工單位要根據設計要求以及施工所在地的地質情況,編寫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杜絕邊施工邊編制施工方案或者先施工后補施工方案。另外,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要加強質量檢驗,加強自檢、互檢和交接檢的管理。施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先造作人員做技術交底,明確施工工藝。對于關鍵工序,隱蔽工程等質量控制重點要嚴格控制施工方案,加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三檢制度。
施工單位應對本單位項目參與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教育,使施工管理人員明確施工規范以及施工方案,強化施工單位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整體素質。鼓勵施工管理人員總結施工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豐富施工經驗。
3.3 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應該依照水利部頒布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監理規范,嚴格制定出符合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監理制度,并嚴格按照監理制度對施工質量進行控制。
監理單位還應嚴格監理程序,派素質較高的監理人員駐扎工地,加強現場監督,將施工過程中不滿足施工要求的行為扼殺在搖籃里,降低后期質量控制的難度。另外,監理單位要事實求是,用科學的數據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不能憑經驗對工程質量進行主觀的定斷。
4 結束語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保證水利工程安全運營期的關鍵,也關系這社會和諧與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須提高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不僅需要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協調管理,更需要不斷提高項目參與人員的質量意識。
【參考文獻】
[1]張檢身.工程質量管理指南:強化質量管理、消除劣質工程[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1,2.
[2]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工程建設質量控制[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9.
關鍵詞:水利工程;監理人員;質量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upervisors;quality
中圖分類號:TV5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1-0083-01
1水利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要求
水利工程的監理人員必需具有較強的專業理論素質,豐富的施工監理經驗和專業的施工技術,在施工中要利用專業理論知識和經驗為水利工程的監理工作服務。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水利監理人員還應具備一定的計算機和信息管理知識,同時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為今后水利工程的發展打下基礎。從水利工程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來講,監理人員應以“公平、公正、公開、廉潔、守法、誠信”為監理工作的職業標準,依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相關法律和驗收規范來進行監理工作,監理人員在協調各施工部門的關系時要以可信的個人能力來處理施工中遇到的問題,技術問題以工程的要求和施工規范為理論依據,工種交插的矛盾問題,以工程質量為前提做到效益最大化,避免人力資源的浪費。監理人員同時還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處理事情時要客觀公正,從而使水利工程的監理工作順暢進行。
2水利監理人員工作的指導思想
現今的監理人員工作還未完全走入正軌,針對目前的水利工程項目,監理人員還是以水利工程建設的實施階段為監理工作的核心,監理過程中以項目的目標規劃與動態控制為主要手段。在我國水利工程監理工作開展時,主要都是在水利工程的實施階段,監理單位受委托后,工程馬上就開工了,這使得監理工作未有任何準備,造成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還未熟悉和了解就進入現場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監理人員要主動與承建單位進行商談,把基礎性工作做好,充分地了解工程建設的目地,施工要求及施工標準,工程造價和預算情況,對于施工單位也要有計劃的進行接觸,商定施工周期,施工人數,施工技術,并提出可行性意見,做好工程初期的監理工作。監理人員自身還應熟悉設計文件,參加由承建單位組織的設計技術交底會,依據規范和設計文件,掌握第一手建設信息資料,在監理工作中加以注意和正確處理,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讓承建單位滿意。
3水利工程監理工作的質量控制
3.1 水利工程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水利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門應嚴格的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質量管理體系、施工技術體系、現場管理體系,以確保水利工程能順利進行施工,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設備也要認真審核,以確保工程能按時交工,對有質量問題的重大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對進場的施工材料、配件、機械設備要有質量證明文件和生產批次,進場后監理人員要認真的對材料和設備進行審查,審查后方可讓施工部門進行上報,對未經專業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工程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應簽發監理通知單,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在設計交底前,項目監理部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會,并對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記錄進行簽認。
3.2 水利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在水利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人員要做好工程的動態控制,并以預防為輔做好施工中的管理工作。施工中要做到事前指導,事中檢查,事后驗收三個原則。施工中要以數據為衡量施工質量的標準,并把實際工作書面化,做有理可論、有據可查。事前預防要及時的發現問題,并對重點施工部位和施工工序進行質量監控,做到全方位全過程監控。監理人員還需要定期的檢查施工方的技術情況,對重要的施工材料和配件,要按著施工質量規范進行檢測試驗,如有隱蔽工程要組織質檢站和承建單位一起進行質量驗收。施工中如遇到新型材料和技術,監理人員必須要求施工單位進行現場試驗,并上報試驗報告,經審查確認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施工中還要注意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調整和變動,如調整人員和技術必須上報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工程師和監理總監確認簽定后,方可進行調整。在處理承建方的設計變更時,要充分的考慮原有設計是否有缺陷、施工預算是否需要追加,材料是否可以再利用等因素,并妥善的做好設計變更文件的編制。監理單位還應定期的召開工地例會,認真分析項目施工的質量狀況和施工進度,并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負責起草會議紀要,經與會各方代表簽字。
3.3 監理工作的投資控制投資控制的重點是在承建單位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認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變更項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處理好工程索賠,把工程投資控制在合同范圍內。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要協助承建單位及時解決好設計不完善的問題,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誤和施工單位索賠。依據質量合格證、工程量清單和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對承包人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計量的項目為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項目、合同文件中規定的項目、工程變更項目,監理人員負責復核或在施工現場直接獲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簽發計量憑證,總監理工程師在投資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審核簽署支付證書,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處理索賠事宜。
3.4 監理工作的施工進度控制制定科學、合理的工程建設進度計劃是實現進度控制的前提,但是計劃編制者很難事先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估計得準確無誤。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某些影響進度因素的干擾,往往會使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之間存在偏差,監理工程師應采用必要的監測手段,及時發現產生偏差的原因,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調整實際進度,當實際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應依據合同分析原因,理清責任,再采取措施。如仍不能按時完工,應及時向施工方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施工方人員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按調整后的進度計劃實施,確保工程按預定計劃完工。
參考文獻:
水利自動化系統在近些年水利工程等工作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同時保障了通訊信息暢通和水利工程安全。然而,我國水利自動化工程建設還處在初級階段,目前還有許多工作處在探索階段,因此也出現了許多問題。
1.1水利自動化的投資問題
任何一項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初期都包含了完備的自動化監控系統,但是由于工程實施過程中所需的配備設備、資金等不足,對自動化專項工程等項目也就開始縮減起來,這種現象在中小型水庫實施過程中體現的尤為突出。
1.2工程招標環節存在不足
水利自動化工程是屬于技術復雜、設備技術更新快的一種工程項目,而設計單位一般只提供設計方案以及工程量清單。而詳細設計是在工程開標以后由施工單位來承擔,但是水利自動化包含著水利技術以及自動化技術,承包企業以及個人需要同時精通兩者,許多施工單位在此方面存在著技術短板,難以完全勝任工程任務。
1.3施工單位服務質量差
水利自動化招標過程中存在著惡劣的低價惡性競爭,這樣導致某些承包企業等偷工減料,并且服務也不到位。還有些承包企業由于缺乏水利專業的技術人才,服務質量也難以保證。例如,安全監測自動化工程,某些公司沒有相關的水利部的安全監測資質,并且他們也沒有能力提供數據觀測、分析等相關服務。還有些承包單位由于技術人員流動性較大,也就影響了服務的水平。
1.4自動化工程質量在控制上很難把握
工程質量上的掌握,不僅靠監理人員,還要靠質量檢測。水利自動化工程在這兩個方面都缺乏相關的技術支撐,雖然建設單位等將質量控制等交托給監理單位,然而,許多的水利工程監理單位都缺乏自動化專業技術人員,因此,自動化監測工作仍然難以落實,工程驗收也只是走馬觀花。
1.5基層缺少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水利自動化工程非常重要,某些水利自動化工程在建設好以后,基層的維護以及管理都跟不上。許多基層單位缺少專業管理人員,有一些管理人員也很少進行業務培訓和學習。
2水利自動化工程運行質量現狀
水利工程建設局作為省水利單位,有許多自動化專業技術骨干,這些人長期從事水利自動化工程建設,近些年來,他們參與了許多有關水閘、泵站自動化監控系統和水庫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的建設,同時還參加工程規劃的評審、招標以及工程監理、質量監測等。這些系統總的來說運行狀況非常好,但是有些也很差強人意。例如,系統的實用性較差,某些操作步驟還很復雜,操作人員主觀上認為自動化設備很復雜,不愿意去學習操作。監控系統等功能都缺失,采集等器材數據也不準確,甚至某些軟件設置都是不符實際的。其次,盜版軟件泛濫,系統穩定下也因此下降,某些施工單位更是為了降低成本,降低設備的指標和設備性能。再次,系統對廠家技術等依賴性較大,廠家的技術人員走開以后,工作就難以繼續。最后,供應商也缺乏相關的技術規范管理,系統與系統之間相互聯系性越來越差,尤其是水庫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又不統一,聯網的難度就更大。
3水利自動化工程的建議
我國的水利系統分布地區廣泛,目前我國的水閘有5萬多座,大型水閘有400多座,中性水閘也有3000多座,水閘和泵站是我國水利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水資源調度以及防汛抗旱的控制性設施。為了保證水利投資等發揮效益,水利自動化系統要建設好更加要管好,問題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下面提出一些建議:
1)在工程招標中要加強對水利行業資質的管理
在水利自動化專項工程招標中,要將某些省份先進的工作經驗進行推廣,強化水利行業的資質要求,例如對安全監測自動化項目等要強調水利部門監測資質。
2)工程建設中要實行第三方監測機制
水利工程中傳統的檢測都有一定的技術支持,檢測工作可以得到重視。水利自動化工程相對比較起步較晚,水利自動化工程質量檢測以及管理目前還屬于缺失狀態,因此,盡快研究出相關檢測以及驗收的技術規范勢在必行,重要的工程要實行第三方公正檢測。
3)加強崗位相關培訓以及資格認證考試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建設工程監理服務分以下四個階段:勘察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保修階段。[1]每個階段有不同的服務范圍,因此,不同階段工程監理招標的啟動條件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如勘察和設計階段的監理招標不可能滿足具有“初步設計圖紙或初步設計批復”的條件。這主要是人們將工程監理簡單視為了施工監理。當然也有些地方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因此,對工程監理招標的條件不提設計圖紙或設計批復事宜,如《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贛建字〔2006〕8號)、《云南省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云建建〔2001〕1105號)等。
2.工程監理招標的啟動時間
工程監理招標的啟動時間一般指其相對施工招標的順序,即先于施工招標、與施工招標同步或在施工招標之后進行。一般情況下只要將工程監理招標與施工監理招標加以區別就不會對工程監理招標的啟動時間作硬性規定,因為勘察、設計階段的監理招標一定是先于施工招標。但實際上有些地方規定并沒有體現這種區別,如《安徽省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建管〔2003〕279號)第十條:“建設工程的監理招標,是否與施工招標同時進行,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睂嶋H上如果是勘察、設計階段的工程監理招標,就沒有與施工招標同步的這種選擇。再如《杭州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杭政函〔2005〕53號):“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工作一般在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之前進行。凡應進行工程監理招標而未進行的,該項目施工招標不得先期進行。”顯然上述兩個地方規定都是將工程監理視為施工監理。
二、投標資格要求及監理取費標準
1.投標企業的資質要求
一般情況下,工程監理招標對投標人的要求是具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8號令)所述的有關資質及等級。該類監理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2]其中,專業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專業資質也有設立丙級。但某些專業工程則需投標人具有該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有關資質,如公路水運工程應具有滿足《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部第5號令)的有關資質及等級;水利工程則需滿足《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部第40號令)的有關資質及等級;諸如此類的專業資質還有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文物保發〔2007〕14號:《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國土資源部第31號令:《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人民防空工程監理資質(國人防辦字〔2011〕第118號:《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暫行規定》)等。有的地方還對造林綠化工程監理資質進行了規定,如《山西省造林綠化工程監理辦法(試行)》(晉林植發〔2008〕198號)。不同專業資質的管理部門不同,等級標準也不同,如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由省級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門審定,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和暫定級四級。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分甲、乙、丙三級。對投標人監理資質的要求需要把握的政策是:根據國務院歷次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以下監理資質已經取消: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國發〔2013〕19號)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國發〔2014〕5號)。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和水運機電工程專項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質監部門;人民防空工程監理乙級以下資質認定由國家人防辦下放至省級人防辦。
2.監理人員的資格要求
市政基礎設施及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其他專業工程則應結合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設定。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以下與工程監理有關的人員資質或資格已經取消:工信部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水利部的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交通運輸部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中國煤炭建設協會的礦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中國冶金建設協會的冶金監理工程師以及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木地板工程監理師。另外,營造林工程監理員職業資格審核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招標文件中關于總監的工作負荷要求需要結合當地的有關文件起草,一般情況下最多允許同時承擔三個一般工程。如《杭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杭建市發〔2012〕16號)第七條:“項目總監原則上只能同時在一個一等工程項目或二個二等(含二等以下)工程項目中任職。如確有能力和必要,經在監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后,可增加一個二等或二等以下工程項目,并到市建委辦理有關銜接手續。”上?!蛾P于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任職兼項、變更、核銷的操作意見》(滬建建管〔2012〕50號)中也明確:“總監最多可同時兼管三個一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已擔任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第二個建設工程項目總監,應事先書面征求第一個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意見?!?/p>
3.工程監理的取費標準
1992年住建部與國家物價局聯合了《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2007年國家發改委《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并明確〔1992〕價費字479號同時廢止。因此,目前工程監理招標執行的是2007標準。前92標準的計費額為“工程概(預)算”,即“設計階段(含設計招標)”的計費額為概算;“施工(含施工招標)及保修階段”的計費額為預算。2007標準則規定:“鐵路、水運、公路、水電、水庫工程的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建筑安裝工程費分檔定額計費方式計算收費。其他工程的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建設項目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式計算收費?!蓖瑫r明確:“施工監理服務收費以建筑安裝工程費分檔定額計費方式收費的,其計費額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币布?007標準的計費額都是以概算為依據,無非一種是以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費為依據,另一種則以全部概算投資為依據。由此我們根據表1的對比結果,同時綜合考慮2007標準中的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系數、高程調整系數以及上下20%的浮動幅度后仍可以得出如下判斷:2007標準總體上較92標準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但監理單位實際受益程度并非等于上述標準之間的變化幅度,這與監理招標中業主的壓價行為以及陰陽合同有關。所以,個別地方對監理費的計費額及浮動幅度作了重新規定,如上海市在“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1〕1號)中明確:“工程監理費按國家收費規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費等為計費基數,按基準費率上浮20%計費。政府投資項目監理費實行國庫直撥?!钡珣⒁獾氖牵焊鶕皣野l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自2015年3月1日起,工程監理費不再作為政府指導價管理,即實行市場調節價。上述“2007標準”從此以后也不再具有剛性約束,因此,工程監理招標時只能將上述標準作為參考。為了規范行業的發展,工程監理的相關協會今后可能會出臺一些監理收費的行業參考價。
三、工程監理投標的限制性規定
1.工程監理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以及材料供應單位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盵3]因此,在已經明確施工承包單位以及材料供應單位的情況下,與這些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不得參加該工程的施工監理投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
除勘察和設計階段工程監理單位的確定先于設計單位外,施工和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采購一般在設計已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由此就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即設計單位能不能同時承擔該工程的施工監理業務?或者說在采用招標采購監理服務的情況下,該工程的設計單位是否有資格參加投標?《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第十二條給出的答案是:“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奔丛O計單位與施工監理單位是可以合二為一的。但也有否定的答案,如《國家電網公司水電工程建設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監理回避制,不得‘同體監理’,設計單位一般對其所設計的項目不得進行監理?!惫P者傾向于否定的答案,因為設計單位監理自己設計的工程,從優點上講,更有利于設計意圖的實現,也縮短了圖紙使用信息反饋的環節。但在設計與監理二位一體的情況下,監理的獨立角色很難體現,設計單位什么時候是代表設計角色,什么時候是代表監理角色很難分清。因此,也會被“身兼數職導致責任不清”的問題困擾。
3.工程監理單位與代建單位
代建單位與工程監理單位是否可以合二為一?更進一步講,即與代建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是否可承接該工程的監理業務呢?就筆者所掌握的資料,與上述問題相關的文件有以下四個:即《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管理暫行辦法》(建建〔1997〕123號)、《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建市〔2004〕200號)以及《關于大型工程監理單位創建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8〕226號)。由于住建部894號公告中廢止的文件目錄中沒有上述“建建〔1997〕123號”文,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中也沒有該文件,因此,我們有必要提及其中的有關規定。按照《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管理暫行辦法》(建建〔1997〕123號)第十四條規定:“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設監理業務?!奔窗创宋募翊▎挝慌c工程監理單位不得合二為一,但其沒有限制與代建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承接該工程的監理業務。后三個文件則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建市〔2004〕200號)第七條規定:“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同時承擔同一工程項目管理和其資質范圍內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時,依法應當招標投標的應當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币布粗灰_定方式依法,則合二為一是允許的?!蛾P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的規定則更加明確:“對于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相當監理資質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進行項目管理,業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監理……?!庇捎诤笕齻€文件的頒布時間都晚于“建建〔1997〕123號”,因此,在這幾個文件都同時存在的情況下,應按照后發文件精神,即允許代建單位與工程監理單位合二為一。但從地方規定看,多數主張“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比纭短旖蚴薪ㄔO工程項目代建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代建單位不得在其代建的項目中承擔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供應等工作?!鳖愃频倪€有《深圳市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深交〔2005〕565號)、《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瓊府〔2004〕55號)等。還有一些地方對代建單位的關聯單位承接監理業務也進行了限制,如《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內政辦發〔2009〕127號)第二十條:“代建單位在代建期間不得同時承擔或委托與其有隸屬、控股股東相同、法人代表相同、合作經營或其他利害關系的企業承擔其所代建項目的招標、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供應等業務,但具有相應等級工程咨詢資質的,可以承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鳖愃葡拗七€有《福建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閩政〔2007〕11號)、《廣東省政府投資省屬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06〕1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桂政發〔2005〕43號)、《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政府令〔2009〕第13號)、《河北省省本級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制辦法(試行)》(冀政〔2008〕70號)、《河南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試行辦法》(豫政〔2006〕90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2009〕第160號)等。目前,只有少數地方允許代建單位同時承接相應項目的監理業務,如《湖南省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湘政辦發〔2005〕52號)第九條:“代建單位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可依法行使監理權限,并承擔監理責任?!薄督K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暫行規定》(蘇發改投資發〔2006〕1473號)第十一條:“項目代建單位具有與代建項目相應招標、監理資質的,可以承擔代建項目的招標、監理工作?!?/p>
4.工程監理單位與招標機構
對于“招標機構是否可參加所項目的工程監理投標?”這一問題不存在任何爭議,答案也是顯而易見的。而且,有些地方也有明文限制,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的通知(湘建建〔2013〕20號)第十六條:“投標人與招標機構屬同一個法人或有隸屬關系,或者在經濟上有利害關系,該投標人不能參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投標?!薄端こ探ㄔO項目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水建管〔2002〕587號)第二十七條:“招標機構項目監理招標時,該機構不得參加或該項目監理的投標?!钡诠こ瘫O理單位已經先期確定且同時具有相關招標資質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由該監理單位負責后續標段的招標業務呢?按照住建部《關于大型工程監理單位創建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8〕226號)有關精神可以給出肯定的答案,因為其中有明確的表述:“鼓勵創建單位在同一工程建設項目上為業主提供集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為一體的項目管理服務?!?/p>
四、工程監理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是各類招標中最敏感也是最集中的游戲規則,工程監理招標也不例外。但工程監理招標一般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而較多采用“綜合評估法”。工程監理評標辦法中監理費報價所占比重一般在10%~30%,這與施工招標中報價比重不低于50%或60%的有關規定不同。如《云南省建設工程監理招標評標(暫行)辦法》(云建建〔2002〕712號)中監理費報價占15%;《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監理招標綜合評標示范辦法》(浙發改基綜〔2009〕319號)以及《安徽省重點建設項目監理招標綜合評標示范辦法》(皖發改政策函〔2010〕375號)中監理費報價評分都是占30%。也有地方將監理費報價只作為是否否決投標的條件,不再作為評分項,如“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建〔2013〕9號)即體現了這樣的原則。這也更加突出了服務類招標的競爭重點不是價格,而是“誰來做?如何做?”,對監理招標即表現為派出的總監人選以及監理大綱。這也是組織監理評標時通常安排“總監”向評標專家陳述“監理大綱”(業內俗稱為“講標”)的原因所在。因為,講標不僅有助于展示總監的口頭表達能力、現場應對能力、邏輯思維和專業水平,同時,也有助于評委在較短的時間內把握監理大綱的要點、精髓,提高評標工作的效率。
五、投標保證金
目前,各地對工程監理招標投標保證金的把握不盡統一,有的地方招投標監管部門參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原國家7部委30號令,后根據9部委23號令修訂)規定,即按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來要求和把握;有的則參照《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原國家8部委2號令,后根據9部委23號令修訂)明文規定最多不超過十萬元人民幣。如《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滬建交〔2011〕497號)第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監理費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過十萬元人民幣。”也有地方介于上述兩者之間,如《棗莊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棗住建工字〔2011〕32號)規定,投標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筆者認為參照勘察、設計比較有說服力。第一,從招標的分類看,監理與勘察、設計同屬服務類;第二,從標的規模看,工程監理費與勘察、設計費基本處在同一數量級。如以10000萬元建安規模的工程為例,按現行標準得出的工程監理收費基價為218.6萬元,設計費基價為304.8萬元。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施工質量直接關系到能否達到工程建設的目的,能否發揮理想的工程效益,因此,如何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理管理至關重要。
1.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現狀
目前,我國水利工程建設以國家投資為主,在質量管理上也更多地表現為一種政府行為。近幾年國家把水利建設作為安民興邦的大事予以高度重視,水利事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歷史發展機遇。在大規模水利建設過程中,尤其強調了“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工作方針,從中央到地方,從各級黨委、政府到水行政主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采取了一系列辦法和措施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傮w而言,近幾年來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大力推行“三項制度”改革(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招標投標制)和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工程質量大幅度提高。
2.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特點
2.1影響因素多
影響水利施工工程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人工、機械、材料、方法、自然環境、氣象等因素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工程質量。
2.2質量波動大
由于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在建設過程中易受到系統因素及非系統因素的影響,使質量產生波動。
2.3質量變異大
由于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較多,任何因素的變動,均會引發一系列工程質量的變異。
2.4質量具有隱蔽性
由于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序交接多、中間產品多、隱蔽工程多、取樣數量受到各種因素以及條件的限制,導致產生錯誤判斷的概率增大。
3.影響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
3.1人員
人是直接參與施工的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他是施工質量過程中控制對象。人作為控制的動力,是要調動人的積極性,發揮其主導作用。除了加強質量意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還需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健全崗位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根據工程特點,從確保質量觀念出發在人的技術水平、人的心理行為、人的錯誤行為等方面來控制人的使用。如對技術復雜、難度較大、精度較高的工序或操作,應有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職工來完成。反之對那些應變能力差的人,不能操作快速運行、動作復雜的機械設備,對某些要求萬無一失的工序和操作,一定要分析人的心理行為,對具有危險源的作業現場,應控制人的錯誤行為等。此外應嚴格禁止無技術資質的人員上崗操作,總之在用人方面,應從思想素質、業務知識水平、身體狀況等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控制。
3.2方法
在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時,必須結合技術、組織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施工方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現場施工方法控制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技術措施切合工程實際、能解決施工難題、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有利于保證質量。
3.3材料
工程施工離不開施工材料,材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管理的基礎和保障,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相應的工程質量管理也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施工現場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前提條件。材料質量控制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控制,主要是進行嚴格檢查和驗收、正確合理地使用,建立管理臺帳、進行收、發、儲、運等各環節的管理,避免混料和將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3.4自然環境
水利工程施工經常是在河流、水庫進行,受地形、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影響很大,施工導流、圍堰截流、基坑、排水等是施工質量的控制因素。
3.5施工環境
水利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石方爆破,隧洞開挖,水上、水下和高空作業多,施工環境復雜多變。
3.6氣象條件
施工過程中氣象條件對施工質量干擾嚴重,特別是面臨季節性洪水、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發生時,需要反復比較論證和優化施工方案,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調整施工組織設計才能保證施工質量。
3.7機械設備
在施工機械設備選型時,應注意經濟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操作和維護上的方便性。
4.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措施
4.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領導的重視與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質量工作的重要前提。水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以對人民負責和對歷史負責的責任心真正把工程質量工作落到實處。全面落實責任制,明確單位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并加強監督和檢查。按照水利規范和技術要求,出現質量問題,不管當事人發生什么變化,都要追究責任,即工程質量終身制。徹底解決工程當事人不管工程質量如何,出現問題一走了之的弊端,使工程人員真正負起責來。
4.2嚴格執行水利建設程序,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設“三制”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工作是“四控制、三管理、一協調”?!八目刂啤奔础百|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和安全控制”。其中質量控制是核心,進度控制是條件,投資控制是基礎?!叭芾怼奔础昂贤芾?、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耙粎f調”即“組織協調好建設各方的關系”。因此,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同時協調處理好“質量、進度、投資”的相互關系,使合同管理目標得到優化實現。
1 建立一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的項目監理部
工程質量的優劣與監理部的工作有著密切關系。一個完善的項目監理部要求人員精干,業務能力強,內部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只有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盡其能,才能充分發揮監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才能使監理部總體監理水平保持較高的水平,以適應當前水利工程監理工作的需要。
2 監理人員良好的素質要求
首先,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具有專業性和實踐性強的特點。監理效果的優劣,取決于監理人員的水平、能力及素質的高低。因此,監理人員要具有較高的學歷和扎實的專業知識,熟悉工程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并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才能勝任和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其次,監理人員還要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健康的身體。堅持公平、公正的監理行為,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團隊精神等。以“廉潔、守法、公正、誠信”為職業準則,以“公平、獨立、自主”為工作原則。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把握工作的靈活性,避免出現盲目性;在處理雙方矛盾時平等協商,公正合理維護合同雙方利益,融洽各方關系,充分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以利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 質量控制
工程施工階段是工程設計意圖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實體的階段。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是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工程質量控制的重點。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的控制是合同賦予的權利,是對工程項目的施工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一是監理部應對設計文件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進行審核和審定。開工前,監理部應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對施工機械和設備的技術性能報告進行審核,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對施工過程中擬使用的機器、計量器具等要提供有資質檢測部門的鑒定報告,并注意其有效期限。
二是在施工階段進行事前控制、提前預防。一切以數據說話,一切以文字為依據,做好提前預控;加強事中控制,對工程建設中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行旁站監理和平行檢測。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抓“重點部位”的質量控制,對工程施工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控,有效的實現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面質量控制。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單位應提交試驗報告,經監理審查確認后方可用于施工。
三是在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監理部要按照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對電器和設備必須在檢測、試驗或運轉后再進行檢查評定。
4 投資控制
投資控制是在業主授權范圍內,以工程合同為依據,認真做好工程量的計量和支付、工程項目變更的工程量核定以及處理好工程索賠,把工程投資控制在合同范圍內。監理人員依據質量合格證、工程量清單和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和復核,并簽發計量憑證,由總監審核并簽署支付證書,達到有效控制投資的目標。
5 進度控制
施工單位根據合同要求,編制一個切實可行的科學的總進度計劃,并在此基礎上制定月計劃、旬計劃等,以確??偣て谀繕税雌谕瓿???茖W、合理的工程建設進度計劃是實現進度控制的前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當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發生變化時,在不影響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監理部應及時采取行之有效的辦法,對進度計劃進行及時修正和調整,以確保工程按計劃完成。
6 安全管理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ing to engineering, want to rapid, efficient, high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is completed, and achieved good economic benefit, we must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he implementation of work. I work with the experience of many years experience in construction,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the link,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Implement and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前言
目前,施工企業面臨嚴峻的社會競爭形勢和強大的市場壓力,如何在這樣的環境下,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只有提高工程質量,以質取勝,走質量效益型道路,才是我國施工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強施工質量管理,不僅會為國家和企業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宏揚企業文化,增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提高企業競爭力,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施工質量管理的落實與控制,已成為施工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
2 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做好施工前期的技術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前,承包方要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業主的要求,首先要制定一個技術合理、能因地制宜的施工方案,以保證整個工程施工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全面實現合同目標,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結合以往施工經驗,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結合具體操作部位,貫徹落實施工的各項技術指標。
(2)落實對關鍵項目、關鍵部位的質量要求、質量標準、操作要點及注意事項。
(3)必須注意的尺寸、軸線、標高、以及預留孔洞和預埋件的位置、規格數量。
(4)注意施工材料的品種、規格、等級、質量要求以及混凝土、砂漿、防水材料的配合比要求。
(5)施工企業必須按照施工方法、順序、工種配合、搭接的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項。
(6)注意施工中各種技術指標的要求和實施措施。
2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任務、方法與措施
施工質量控制的中心任務,是要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監督工作體系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和事后控制。
2.1加強監管力度,明確工程質量追責制和終身負責制
各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領導、監管和巡查力度,明確相關部門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全面落實工程質量追責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按照水利規范和技術要求,出現質量問題,問責到人、嚴懲不待。
2.2加強資料的管理,認真填寫各類資料表格。組織進行每月一次的資料收集、表格填寫的檢查,目的是使工程資料準確、齊全規范,對缺乏的資料及時補齊,不規范的資料重新填寫。
資料控制流程圖
2.3加強質量管理的措施
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法制意識,認真貫徹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依法工作的自覺性。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是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質量的關鍵。通過建立健全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工程施工各部門工作職責,并對質量監控體系進行完善,保障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工作的到位。施工企業要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以及各分包施工部分質量控制重點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提高質量控制體系的實施效果,提高質量管理水平。通過有針對性的分項質量控制,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另外主體工程不能分包;對分包資質要嚴加審查,不允許多次分包。就是針對所設置的質量控制點或分部、分項工程,事先分析施工中可能發生的質量問題和隱患,分析可能產生的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預先控制,以防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
2.4嚴格遵照水利工程建設審批制度和程序
所有水利工程都必須嚴格遵照和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文件的要求,嚴把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批、開工、竣工驗收等重要關口,嚴格按程序辦事不得越級、超范圍審批,未獲批準的項目不準開工。同時應加大工程的質量評定,工程驗收時必須有質量監督機構的評價意見,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2.5建立與完善全面質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應確保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事先控制是質量控制的主要部分,其在做好事先預案的基礎上可以消除工程質量問題的隱患,保障工程的高標準施工;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它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事后控制更多地關注于工程竣工后的查驗,是質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屏障。強調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的質量管理。
2.6完善監理制,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工程監理能促進承包企業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對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目標進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問題發生。但由于監理制度推行時間不長,需在實踐中完善。一是規范監理資質管理,加強對監理持證上崗的監管。二是加強監理人員培訓,提高監理隊伍素質,解決少數監理人員素質差、監控能力不強、難于勝任監理任務的問題。三是培育監理市場。監理必須是社會化、專業化的企業單位,不應掛靠在部門或行業之下。四是逐步通過招標選擇合適的監理單位,防止和抵制“同體監理”。五是監理要綜合采取現場旁站、巡視、測量、試驗、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規定、計量支付簽證控制等多種手段和方法做好質量監控。六是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執行監理規范,真正做到對項目質量、投資、進度全方位、全過程監理。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中圖分類號:F416.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4-0206-01
前言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施工質量好壞直接影響整個工程的發展。因此,控制好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是創造優良工程的關鍵,同時也為企業的發展奠定優良的管理基礎。如何科學地分析水利工程施工中常見的一些質量問題,并能針對其問題特點提供相關的控制措施已成為水利工程施工企業的重要工作。
1 水利工程施工特點
水利工程施工與一般土木工程的施工有許多相同之處。但水利工程施工也有其特點:①水利工程承擔擋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務,因而對水工建筑物的穩定、承壓、防滲、抗沖、耐磨、抗凍、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術規范,采取專門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②水利工程對地基的要求比較嚴格,工程又常處于地質條件比較復雜的地區和部位,地基處理不好就會留下隱患,事后難以補救,需要采取專門的地基處理措施。③水利工程多在河道、湖泊、沿海及其他水域施工,需根據水流的自然條件及工程建設的要求進行施工導流、截流及水下作業。④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有很強的季節性和必要的施工強度,有的工程因受氣候影響還需采取溫度控制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
2 水利工程施工常見的問題
2.1 前期準備不充分
水利工程施工之前,需要對工程進行設計與評估,它不僅可以為項目實際施工提供相關依據,還可以避免盲目施工帶來的惡果。不過目前一些水利工程項目施工前,工程設計與評估工作存在漏洞,相關單位沒有對其產生足夠的重視,沒有嚴格的依照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與水利部門規定的技術標準進行工程設計與評估。
2.2 工程材料質量方面
原材料的質量也是影響工程穩定性的主要原因之一,水利工程其點就是工程的規模都很大和復雜,在材料方面用的種類很多,控制好材料的質量也是一項很重要的難題,因此,一旦原材料出現任何方面的問題都將會導致工程質量受到影響。
2.3 監理工作不嚴謹
水利工程監理工作對保證工程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一是對工程施工情況進行監理,一是對施工人員配置進行監理。監理工作并不是簡單的監督工人施工,對操作發生錯誤的工人進行嚴厲批評,這是錯誤的監理服務意識。真正的監理工作是要協助施工人員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務,對施工人員起到一個鼓勵與促進的作用。而且許多監理人員都過多重視工期問題,而忽視了質量。這就無法充分的調動施工人員的工作熱情,既無法在規定工期內完成任務,而且完成的工程質量也不高。
3 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措施
3.1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領導的重視與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質量工作的重要前提。水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以對人民負責和對歷史負責的責任心真正把工程質量工作落到實處。全面落實責任制,明確單位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并加強監督和檢查。
3.2 嚴格執行水利建設程序
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文件,把好項目立項、報建、開工、竣工驗收等重要關口,任何項目上-階段工作未完成,不得批準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嚴格工程設計審批制度,未獲批準的項目不準開工,堅決杜絕“三邊”工程。嚴格按照單元、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任何工程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或進行下一階段施工。工程驗收時必須有質量監督機構的評價意見。
3.3 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設“三制”
實踐證明,水利工程建設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承包制和建設監理制(即“三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根本措施。只有項目法人切實負起了工程建設的全部責任,才能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組織工程建設,從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保證工程質量。在進行招標投標時,要嚴把資質審查關;不僅要看投標單位的資質,更要著重其實際業績。特別要重視工程項目的資源配置是否到位。杜絕層層轉包,主體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商必須要滿足相應資質要求。要加大對監理單位監管力度,切實改變少數項目監理不到位的現象。
3.4 制定監理細則,明確監理目標
根據工程要求規定監理目標、進度計劃、人員和料物計劃,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所進行控制的依據、方法、制度及保證體系等。制定監理細則,對掌握各部位、各工序、各階段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檢查、質量評定和驗收程序等都作詳細規定,使施工企業和工地所有人員都知道在質量控制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怎樣去評價做的效果,也便于相互工作協調和各工序的銜接。同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質檢機構、質檢制度、質檢人員的素質,并明確各級質檢人員的權限和責任等。
3.5 強化質量控制措施
質量控制實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開工前對施工企業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作嚴密審核,特別是對各企業投入工程的技術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提出具體要求。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和運到工地的機械等進行控制,凡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不得進入工地。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實行“二級三檢報驗制”,它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第一級是為保證監理目標的實現,指令施工企業建立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施工企業終檢的質檢機構與質檢制度;第二級是施工企業在其內部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報驗申請單”,報工程指揮部復驗,經復驗合格后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終驗,保證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工序施工,對單元工程、監理工程師在評定表上簽驗收意見和評定質量等級,以確保每道工序都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事后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繼續進行觀察、檢測,收集運用過程中的情況,同時對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
3.6 嚴格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包括技術責任制、施工日記、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技術復核、材料檢驗、技術檔案、工程驗收等制度。①技術責任制:要求每個工程技術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便于做好各自分工的技術工作;②施工日記: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認真做好施工日記,把施工中每天每項工作情況、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方法與結果詳細記錄、完好保存,作為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的依據;③圖紙會審:做好此項工作,對于減少施工中的差錯、保證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確保施工質量至關重要,一旦發現問題,就可及時糾正,并詳細記錄、存入技術檔案,達到消除差錯的目的;④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全面的了解所負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等,做到心中有數;⑤技術復核:在施工全過程中,對每項技術工作的實施,要有專人進行復核,防止偏差,糾正錯誤,避免人為工程質量事故;⑥材料檢驗:施工工地所用的各類材料,如鋼材、水泥、粗沙、石子等都應抽樣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方可使用,以確保施工質量。
結束語
水利工程項目企業想要得到良好快速的發展,首要條件就是保障水利施工的質量。工程質量不僅是企業的核心也是命脈,只要在對施工質量進行了有效的保障和控制后才能為企業在社會和經濟上帶來更多良好的收益,并且能夠與項目業務保持長久的合作關系,能夠將更多的工程承包下來,使企業的發展可以持續長久。
參考文獻
1998年長江大水暴露出的“豆腐渣”水利工程,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杜絕類似事情發生,水利部發出通知,要求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地處淮北平原南緣、淮河中游的鳳臺縣地勢低洼,每年汛期上游2600平方公里面積的來水匯聚到鳳臺后入淮,使鳳臺成為“鍋底子”、“水口袋”。鳳臺人民旱澇保收,被譽為“淮北江南,勝似江南”,主要就是靠縣城內的排灌站來實現的。然而位于鳳臺縣錢廟鄉許大湖圩和劉中圩交界處的許大湖排灌站,承擔許大湖和劉中塘16平方公里的排澇,灌溉面積均2萬畝,該站建成于1973年,經過幾十年的運行,機泵及配電設施已嚴重老化,涵閘等配套建筑物也已毀壞,經上級主管局批準,對該站重新規劃設計進行拆除重建。
質量是工程的生命。該站為一級排灌結合站,工程質量不僅關系到投資效益,而且關系到灌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全縣的新農村建設大局,我們決心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施工?!鞍踩笔侵腹こ虧M足運行穩定,“適用”是指工程滿足使用功能,“經濟”是指工程投入的費用較少,“美觀”是指工程形象符合美學要求。以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強化質量意識,嚴格質量管理創建優質工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領導的重視與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質量工作的重要前提。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以對人民負責和對歷史負責的責任心真正把工程質量工作落到實處。全面落實責任制,明確單位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并加強監督和檢查。按照水利規范和技術要求,出現質量問題,不管當事人發生什么變化,都要追究責任,即工程質量終身制。徹底解決工程當事人不管工程質量如何,出現問題一走了之的弊端,使工程人員真正負起責來。
許大湖站開工前,縣水利局在已成立的“鳳臺縣許大湖排灌站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基礎上,又批準組建了“鳳臺縣許大湖排灌站工程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具體行使項目法人職責。開工伊始,領導小組把許大湖排灌站工程建設成為縣樣板工程和一流水利工程作為工程質量的總體目標,重在工程建設管理多項工作的施工各個階段中,堅持創優目標不動搖,要求參建各方為實現目標奮發努力。
二、嚴格執行水利建設程序
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和水利廳文件,按照項目立項、報建、開工、竣工驗收,一步一步實施。上一階段工作未完成,決不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嚴格工程設計審批制度,未獲批準的項目不準開工,堅決杜絕“三邊”工程。嚴格按照單元、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任何工程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或進行下一階段施工。工程驗收時必須有質量監督機構的評價意見。
三、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設“三制”
水利工程建設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承包制和建設監理制(即“三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根本措施。只有項目法人切實負起了工程建設的全部責任,才能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組織工程建設,從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保證工程質量。在進行招標投標時,要嚴把資質審查關,不允許任何無水利水電工程資質的承包商承擔水利水電施工任務:不僅要看投標單位的資質,更要著重其實際業績。特別要重視工程項目的資源配置是否到位。杜絕層層轉包,主體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商必須要滿足相應資質要求。要加大對監理單位監管力度,切實改變少數項目監理不到位的現象。
四、制定監理細則,明確監理目標
根據工程要求規定監理目標、進度計劃、人員和料物計劃,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所進行控制的依據、方法、制度及保證體系等。制定監理細則,對掌握各部位、各工序、各階段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檢查、質量評定和驗收程序等都作詳細規定,使施工企業和工地所有人員都知道在質量控制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怎樣去評價做的效果,
也便于相互工作協調和各工序的銜接。同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質檢機構、質檢制度、質檢人員的素質,并明確各級質檢人員的權限和責任等。
五、強化質量控制措施
管理出質量。工程開工以來,領導小組咬緊“創優目標”不放松,在質量管理措施上下力氣,取得了較好效果。質量控制實行事先、中間、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開工前對施工企業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作嚴密審核,特別是對各企業投入工程的技術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提出具體要求。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和運到土地的機械等進行控制,凡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不得進入工地。這樣就避免了因準備工作不充分、施工措施不落實、人力物力不到位或因質量安全措施不完善而倉促開工所產生的質量問題。事先控制是質量控制的主要部分,它能將工程事故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工程的高標準施工。
中間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實行“二級三檢報驗制”,它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第一級是為保證監理目標的實現,指令施工企業建立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施工企業終檢的質檢機構與質檢制度:第二級是施工企業在其內部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報驗申請單”,報工程指揮部復驗,經復驗合格后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終驗,保證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工序施工,對單元工程,監理工程師在評定表上簽驗收意見和評定質量等級,以確保每道工序都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另外,質檢人員全過程旁站監督,監理工程師隨時巡視工地,主要部位、隱蔽工程、關鍵施工過程等實行監理工程師旁站監督。質量監督隨時進行抽查。對工程質量問題,推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處理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接受經驗教訓不放過。施工單位及負責人要徹底查明原因,提出積極措施及妥善處理意見,并向項日監理部和質量監督機構提出書面報告待審核、備案。
事后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繼續進行觀察、檢測,收集運用過程中的情況,同時對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
六、嚴格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包括技術責任制、施工日記、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技術復核、材料檢驗、技術檔案、工程驗收等制度。
1、技術責任制:要求每個工程技術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便于做好各自分工的技術工作。
2、施工日記: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認真做好施工日記,把施工中每天每項工作情況、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方法與結果詳細記錄、完好保存,作為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的依據。
3、圖紙會審:做好此項工作,對于減少施工中的差錯、保證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確保施工質量至關重要,一旦發現問題,就可及時糾正,并詳細記錄、存入技術檔案,達到消除差錯的目的。
4、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全面了解所負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等,做到心中有數。
5、技術復核:在施工全過程中,對每項技術工作的實施,要有專人進行復核,防止偏差,糾正錯誤,避免人為工程質量事故。
6、材料檢驗:施工工地所用的各類材料,如鋼材、水泥、粗沙、石子等都應抽樣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方可使用,以確保施工質量。
7、技術檔案: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資料的需要,應從工程一開始就建立技術檔案,匯集整理有關資料,直到工程結束,所有資料必須保存原始記錄,如實反映情況,并有技術負責人的正式審定意見,不可擅自修改、增補。
8、工程驗收:在每一個工程的各部位單項,尤其是隱蔽工程,完成―項驗收一項,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或部位的施工。指導施工單位及時做好質量資料整理歸檔工作,為竣工驗收做好準備。
七、提高施工質量的其他措施
1、建設單位要制定具體的質量獎懲措施,鼓勵優化設計和提合理化建議,大膽采用新技術。在施工圖設計和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優化設計和改進生產工藝等合理化建議,都給予一定的獎勵和鼓勵,調動參建單位的積極性,加快工程進度,從而降低工程造價。
(一)項目類別
1、按照《若干意見》規定,凡報送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及核報國務院審批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報送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增加項目類別(中央項目、地方項目)的建議內容,如項目中有不同類別的子項目也應提出子項目類別的建議內容。項目審批部門在批準文件中明確項目類別。
2、項目類別一般按以下原則劃分:
(1)中央項目是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項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工程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國際河流工程項目及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對國民經濟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2)地方項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澇、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滯洪區建設、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項目。
3、在《若干意見》之前已經開工或已經審批但未劃分類別的項目,應根據項目類別劃分原則,由流域機構與項目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后,提出項目類別意見,報水利部核準。
(二)項目法人組建
1、項目主管部門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施工準備工程開工前完成項目法人組建。
2、組建項目法人要按項目的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和備案。
中央項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的水利
部備案。
地方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并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法人代表)。
新建項目一般應按建管一體的原則組建項目法人。除險加固、續建配套、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原管理單位基本具備項目法人條件的,原則上由原管理單位作為項目法人或以其為基礎組建項目法人。
一、二級堤防工程的項目法人可承擔多個子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法人的組建應報項目所在流域的流域機構備案。
3、組建項目法人需上報材料的主要內容:
(1)項目主管部門名稱。
(2)項目法人名稱、辦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4)技術負責人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5)機構設置、職能及管理人員情況。
(6)主要規章制度。
4、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按照《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5、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法人代表應為專職人員。法人代表應熟悉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有豐富的建設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豐富的技術管理經驗和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負責過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能獨立處理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3)人員結構合理,應包括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技術、經濟、財務、招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大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10%,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25%,具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一般不少于總人數的50%。中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各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可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參照執行。
(4)有適應工程需要的組織機構,并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項目法人的建設管理定員編制,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項目法人的職責
1、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管理和生產安全負總責,并對項目主管部門負責。
項目法人在建設階段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審核、申報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組建現場管理機構并負責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術、財務負責人。
(4)負責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報告報批手續。
(5)負責與項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好工程建設外部條件。
(6)依法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及設備等組織招標,并簽訂有關合同。
(7)組織編制、審核、上報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嚴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資,用好、管好建設資金。
(8)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管理機構建設管理情況,包括工程投資、工期、質量、生產安全和工程建設責任制情況等。
(9)負責組織制訂、上報在建工程度汛計劃、相應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負責。
(10)負責組織編制竣工決算。
(11)負責按照有關驗收規程組織或參與驗收工作。
(12)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包括對各參建單位所形成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現場建設管理機構是項目法人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項目法人制定一般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協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遷和移民等工作。
(2)組織施工用水、電、通訊、道路和場地平整等準備工作及必要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建設。
(3)編制、上報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按批準后的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實施。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禁止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5)按照項目法人與參建各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合同管理。
(6)及時組織研究和處理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技術、經濟和管理問題,按時辦理工程結算。
(7)組織編制度汛方案,落實有關安全度汛措施。
(8)負責建設項目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勞動衛生和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9)按時編制和上報計劃、財務、工程建設情況等統計報表。
(10)按規定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11)負責現場應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對項目法人的考核管理
1、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考核管理工作。
2、項目主管部門要根據項目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和經濟負責人等崗位的特點,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對其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點考核工作業績,并建立業績檔案。
3、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遵守國家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管理與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年度建設計劃和批準的設計文件的執行情況。
(3)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情況。
(4)概算控制、資金使用和工程組織管理情況。
(5)生產能力和國有資產形成及投資效益情況。
(6)土地、環境保護和國有資源利用情況。
(7)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8)信息管理、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情況。
(9)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4、建立獎懲制度。根據項目建設的考核情況,項目主管部門可在工程造價、工期和生產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質量優良的前提下,對為建設項目做出突出成績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獎勵,獎金可在工程建設結余中列支;對在項目建設中出現較大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地方人民政府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1、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外部條件和與地方有關的征地移民等重大問題。
2、負責按工程投資計劃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二、加強工程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一)加強設計文件審批管理
工程項目的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基本建設程序,杜絕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等各階段文件的審批權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要按照有關編制規程審查設計文件,并注意審查建設管理體制是否明確,籌資方案是否落實等。
(二)項目報建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水建[*]27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建設管理
(一)加強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管理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建設管理職責,嚴格監督、檢查基建程序、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等有關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及時糾正和查處。
對在項目建設管理中因人為失誤給工程項目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人員給予必要的經濟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招標投標管理
1、建設項目招標活動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34號)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2、項目法人應合理劃分標段,分標不得過細。標段的劃分應有利于現場管理,有利于公平競爭。
3、項目法人要嚴格核驗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等級,不得讓無資質或資質等級不夠的單位參與投標。
4、自行組織招標和不宜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法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可研報告中注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5、水利部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對招標過程不規范、標段劃分不合理、中標單位不符合資質要求、轉包和違法分包等問題,要依法進行處理。
(三)加強建設監理管理
1、承擔水利工程監理的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經水利部批準并與所監理工程相適應的資格等級。監理單位應采用招標方式擇優選定。
2、項目法人應與監理單位簽訂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授予監理單位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職責,保證監理單位權利和責任的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3、監理單位要依據監理合同選派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派駐施工現場。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項目監理機構要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和合同規定的職責開展監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根據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的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采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督檢查。要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上一工序施工質量不合格,監理人員不得簽字,不準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5、監理單位應按國家有關取費標準和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合同收取費用,項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壓減監理費用。
6、監理單位從事工程監理活動,應遵循守法、誠信、公平、科學的準則。監理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從業、公正辦事,嚴禁。
(四)加強和完善合同管理
1、編制監理、施工合同文件應采用已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47號)、《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62號)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建管[*]765號)。
2、簽訂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加強合同管理。
3、在水利工程中推行合同爭議調解制度。
(五)加強施工管理
1、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
(1)施工企業承擔水利工程施工業務,必須持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按照《若干意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施工企業的水利水電施工資質前,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2)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已取得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在參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標前,必須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備案)。水利部負責一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級及其以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
(3)加強對施工企業資格的預審。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前,項目法人必須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即要核驗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證書和確認證明,還要核查施工企業是否具有承建同類工程的業績和技術力量,又要核查所需的施工設備是否落實。
2、施工企業在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及施工現場生態環境保護作出承諾,建立質量承諾制度及生態環境保護承諾制度。
3、施工企業要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分包管理暫行規定》(水建管[*]481號),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
4、施工企業必須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派出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及機械從事中標項目施工,不得用從事修造、房建、服務等施工為主的非水利專業施工隊伍,防止以次充好從事水利工程建設。
5、承擔一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二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承擔二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三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上述項目經理同時應具有三年以上從事堤防工程或土石壩施工經歷。一、二級堤防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在中級職稱技術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書中填報并經招標單位審查確認的人員。
6、項目經理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堤防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項目法人同意,可允許一、二級項目經理同時承擔不超過兩個相近堤防標段施工的管理工作。項目經理應對承建的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
7、施工單位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技術標準和檔案資料管理規定;施工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現場檢測人員和設備,完善質量保證體系,保證工程質量。
(六)加強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的管理
1、一、二、三級堤防工程,應由符合資質要求的專業施工隊伍承建。如確需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須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群眾投工投勞只限于取料、運料的施工,攤鋪、碾壓必須由承包工程的專業施工隊伍承擔。
2、《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所指定責任人的基本情況,擬投勞建設堤防工程的范圍(堤段樁號)、內容、投勞人數、機械設備名稱和數量,施工組織和安排,質量控制措施以及現場技術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申請報告及其批復文件作為工程施工依據并納入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檔案。群眾投工投勞施工的工序(取料、運輸)須與項目法人簽定工序承包協議并接受堤防工程建設施工責任單位的管理。
3、群眾投工投勞為主的四級和五級堤防工程建設,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專門的建設管理機構,并指定責任人對工程建設負全責。建設管理機構應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報水利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批準。建設管理機構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對取料、運料、攤鋪、碾壓等工序施工進行指導、質量檢測記錄并負責保存資料。對未按設計及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的,項目法人和質量監督機構有權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停止施工。
4、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建設的堤防工程,必須按堤防工程施工規范要求進行質量檢測(如土料的含水量、土方的干密度等指標),并形成質量檢測資料或報告等。未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測和檢測資料不完整的堤防工程,不得進行驗收。
5、地方人民政府對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堤防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負總責,責任人負終身責任。
6、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建設的工程項目,是否實行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由項目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七)加強質量管理
1、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等單位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第7號令),建立和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各單位要對因本單位的工作質量所產生的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2、質量監督機構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339號)開展質量監督工作。
3、中央項目原則上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流域分站實施質量監督,地方項目由地方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也可采取聯合質量監督的方式,但必須明確責方。
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組織實施質量監督的項目范圍為:
(1)水利部直接組織建設的項目;
(2)流域機構主要負責人兼任項目法人代表的建設項目;
(3)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包括中央項目和地方項目),
(4)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進行質量監督的項目;
(5)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需要重新調整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權限)的水利建設項目。
4、建立質量缺陷備案及檢查處理制度
(1)對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個別部位或局部達不到規范和設計要求(不影響使用),且未能及時進行處理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質量評定仍為合格),必須以工程質量缺陷備案形式進行記錄備案。
(2)質量缺陷備案的內容包括:質量缺陷產生的部位、原因,對質量缺陷是否處理和如何處理以及對建筑物使用的影響等。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完整,參建單位(人員)必須在質量缺陷備案表上簽字,有不同意見應明確記載。
(3)質量缺陷備案資料必須按竣工驗收的標準制備,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查資料存檔。質量缺陷備案表由監理單位組織填寫。
(4)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必須向驗收委員會匯報并提交歷次質量缺陷的備案資料。
四、嚴格工程驗收制度
(一)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1)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建設項目應在驗收前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審計工作按照《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實施辦法》(審投發[*]346號)執行。
(三)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初驗工作組和竣工驗收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應包括各相關專業的專家,其人數初驗工作組不少于2/3、竣工驗收委員會不少于總人數的1/3。
(五)驗收人員要嚴格把住工程驗收關,并對所簽署的驗收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五、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的稽察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稽察辦公室應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水利部令第11號)及有關規定,負責對中央投資為主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建設進度、資金管理以及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三項制度”情況進行稽察和監督,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并督促有關項目法人落實整改意見。
(三)流域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工程建設稽察機構的可參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開展工作。
(四)水利部和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制訂舉報問題處理辦法,完善舉報管理制度。
六、其他
(一)項目類別
1、按照《若干意見》規定,凡報送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及核報國務院審批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報送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增加項目類別(中央項、地方項目)的建議內容,如項目中有不同類別的子項目也應提出子項目類別的建議內容。項目審批部門在批準文件中明確項目類別。
2.項目類別一般按以下原則劃分:
(1)中央項目是指跨?。ㄗ灾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項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工程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國際河流工程項目及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對國民經濟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2)地方項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澇、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滯洪區建設、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項目。
3、在《若干意見》之前已經開工或已經審批但未劃分類別的項目,應根據項目類別劃分原則,由流域機構與項目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后,提出項目類別意見,報水利部核準。
(二)項目法人組建
1、項目主管部門應有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施工準備工程開工前完成項目法人組建。
2.組建項目法人要按項目的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和備案。
中央項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流域機構負責組建項目法人的報水利部備案。
地方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并報上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的?。ㄗ灾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項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法人代表)。
新建項目一般應按建管一體的原則組建項目法人。除險加固、續建配套、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原管理單位基本具備項目法人條件的,原則上由原管理單位作為項目法人或以其為基礎組建項目法人。
一、二級堤防工程的項目法人可承擔多個子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法人的組建應報項目所在流域的流域機構備案。
3、組建項目法人需上報材料的主要內容:
(1)項目主管部門名稱。
(2)項目法人名稱、辦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4)技術負責人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參加工程建設簡歷。
(5)機構設置、職能及管理人員情況。
(6)主要規章制度。
4、長江重要提防隱蔽工程按照《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5、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項目法入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法人代表應為專職人員。法人代表應熟悉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有豐富的建設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豐富的技術管理經驗和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負責過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能獨立處理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3)人員結構合理,應包括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技術、經濟、財務、招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大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10%,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總人數的25%,具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一般不少于總人數的50%。中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各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可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參照執行。
(4)有適應工程需要的組織機構,并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項目法人的建設管理定員編制,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項目法入的職責
1、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管理和生產安全負,總責,并對項目主管部門負責。
項目法人在建設階段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審核、申報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建設規模、內容、標準組織工程建設。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組建現場管理機構并負責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術、財務負責人。
(4)負責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報告報批手續。
(5)負責與項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好工程建設外部條件。
(6)依法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及設備等組織招標,并簽訂有關合同。
(7)組織編制、審核、上報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嚴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資,用好、管好建設資金。
(8)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管理機構建設管理情況,包括工程投資、工期、質量、生產安全和工程建設責任制情況等。
(9)負責組織制訂、上報在建工程度汛計劃、相應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負責。
(10)負責組織編制竣工決算。
(11)負責按照有關驗收規程組織或參與驗收工作。
(1)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包括對各參建單位所形成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現場建設管理機構是項目法人的派出機構,其職責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項目法人制定,一般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協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遷和移民等工作。
(2)組織施工用水、電、通訊、道路和場地平整等準備工作及必要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建設。
(3)編制、上報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接批準后的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實施。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禁止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5)按照項目法人與參建各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合同管理。
(6)及時組織研究和處理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技術、經濟和管理問題,按時辦理工程結算。
(7)組織編制度汛方案,落實有關安全度汛措施。
(8)負責建設項目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勞動衛生和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9)按時編制和上報計劃、財務、工程建設情況等統計報表。
(10)按規定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11)負責現場應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對項目法人的考核管理
1、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考核管理工作。
2,項目主管部門要根據項目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和經濟負責人等崗位的特點,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對其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點考核工作業績,并建立業績檔案。
3、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遵守國家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管理與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年度建設計劃和批準的設計文件的執行情況。
(3)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情況。
(4)概算控制、資金使用和工程組織管理情況。
(5)生產能力和國有資產形成及投資效益情況。
(6)土地、環境保護和國有資源利用情況。
(7)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8)信息管理、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情況。
(9)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4.建立獎懲制度。根據項目建設的考核情況,項目主管部門可在工程造價、工期和生產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質量優良的前提
下,對為建設項目做出突出成績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獎勵,獎金可在工程建設結余中列支;對在項目建設中出現較大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法定代表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處罰。
(五)地方人民政府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1、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外部條件和與地方有關的征地移民等重大問題。
2、負責接工程投資計劃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二、加強工程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一)加強設計文件審批管理
工程項目的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基本建設程序,杜絕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等各階段文件的審批權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要按照有關編制規程審查設計文件,并注意審查建設管理體制是否明確,籌資方案是否落實等。
(二)項目報建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水建[1998]27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建設管理
(一)加強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管理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建設管理職責,嚴格監督、檢查基建程序、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等有關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及時糾正和查處。
對在項目建設管理中因人為失誤給工程項目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人員給予必要的經濟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招標投標管理
1、建設項目招標活動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34號)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2、項目法人應合理劃分標段,分標不得過細。標段的劃分應有利于現場管理,有利于公平競爭。
3、項目法人要嚴格核驗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等級,不得讓無資質或資質等級不夠的單位參與投標。
4、自行組織招標和不宜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法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可研報告中注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5、水利部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對招標過程不規范、標段劃分不合理、中標單位不符合資質要求、轉包和違法分包等問題,要依法進行處理。
(三)加強建設監理管理
1、承擔水利工程監理的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經水利部批準并與所監理工程相適應的資格等級。監理單位應采用招標方式擇優選定。
2、項目法人應與監理單位簽訂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授予監理單位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職責,保證監理單位權利和責任的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3、監理單位要依據監理合同選派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派駐施工現場。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項目監理機構要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和合同規定的職責開展監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根據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的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采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督檢查。要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上一工序施工質量不合格,監理人員不得簽字,不準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5、監理單位應按國家有關取費標準和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合同收取費用,項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壓減監理費用。
6、監理單位從事工程監理活動,應遵循守法、誠信、公平、科學的準則。監理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從業、公正辦事,嚴禁。
(四)加強和完善合同管理
1、編制監理、施工合同文件應采用已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47號)、《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62號)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建管[1999]765號)。
2、簽訂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加強合同管理。
3、在水利工程中推行合同爭議調解制度。
(五)加強施工管理
1、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
(1)施工企業承擔水利工程施工業務,必須持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按照《若干意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施工企業的水利水電施工資質前,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p>
(2)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已取得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在參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標前,必須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備案)。水利部負責一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級及其以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確認(備案)。
(3)加強對施工企業資格的預審。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前,項目法人必須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即要核驗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證書和確認證明,還要核查施工企業是否具有承建同類工程的業績和技術力量,又要核查所需的施工設備是否落實。
2、施工企業在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及施工現場生態環境保護作出承諾,建立質量承諾制度及生態環境保護承諾制度。
3、施工企業要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分包管理暫行規定》(水建管[1998]481號),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
4、施工企業必須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派出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及機械從事中標項目施工,不得用從事修造、房建、服務等施工為主的非水利專業施工隊伍,防止以次充好從事水利工程建設。
5、承擔一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二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承擔二級堤防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三級以上項目經理資質。上述項目經理同時應具有三年以上從事堤防工程或土石壩施工經歷。一、二級堤防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在中級職稱技術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書中填報并經招標單位審查確認的人員。
6、項目經理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堤防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項目法人同意,可允許一、二級項目經理同時承擔不超過兩個相近堤防標段施工的管理工作。項目經理應對承建的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
7、施工單位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技術標準和檔案資料管理規定;施工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現場檢測人員和設備,完善質量保證體系,保證工程質量。
(六)加強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的管理
1、一、二、三級堤防工程,應由符合資質要求的專業施工隊伍承建。如確需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須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群眾投工投勞只限于取料、運料的施工,攤鋪、碾壓必須由承包工程的專業施工隊伍承擔。
2、《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堤防工程建設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或項目法人)所指定責任人的基本情況,擬投勞建設提防工程的范圍(堤段校號)、內容、投勞人數、機械設備名稱和數量,施工組織和安排,質量控制措施以及現場技術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申請報告及其批復文件作為工程施工依據并納入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檔案。群眾投工投勞施工的工序(取料、運輸)須與項目法人簽定工序承包協議并接受堤防工程建設施工責任單位的管理。
3、群眾投工投勞為主的四級和五級堤防工程建設,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專門的建設管理機構,并指定責任人對工程建設負全責。建設管理機構應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報水利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批準。建設管理機構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對取料、運料、攤鋪、碾壓等工序施工進行指導、質量檢測記錄并負責保存資料。對未按設計及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的,項目法人和質量監督機構有權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停止施工。
4、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建設的堤防工程,必須按堤防工程施工規范要求進行質量檢測(如土料的含水量、土方的干密度等指標),并形成質量檢測資料或報告等。未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測和檢測資料不完整的堤防工程,不得進行驗收。
5、地方人民政府對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堤防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負總責,責任人負終身責任。
6、對群眾投工投勞參加建設的工程項目,是否實行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由項目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七)加強質量管理
1、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等單位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第7號令),建立和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各單位要對因本單位的工作質量所產生的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2、質量監督機構要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開展質量監督Xi作。
3、中央項目原則上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流域分站實施質量監督、地方項目由地方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也可采取聯合質量監督的方式,但必須明確責任方。
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組織實施質量監督的項目范圍為:
(1)水利部直接組織建設的項目;
(2)流域機構主要負責人兼任項目法人代表的建設項目;
(3)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包括中央項目和地方項目);
(4)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進行質量監督的項目;
(5)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需要重新調整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權限)的水利建設項目。
4、建立質量缺陷備案及檢查處理制度
(1)對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個別部位或局部達不到規范和設計要求(不影響使用),且未能及時進行處理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質量評定仍為合格),必須以工程質量缺陷備案形式進行記錄備案。
(2)質量缺陷備案的內容包括:質量缺陷產生的部位、原因,對質量缺陷是否處理和如何處理以及對建筑物使用的影響等。內容必須其實、全面、完整,參建單位(人員)必須在質量缺陷備案表上簽字,有不同意見應明確記載。
(3)質量缺陷備案資料必須按竣工驗收的標準制備,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查資料存檔。質量缺陷備案表由監理單位組織填寫。
(4)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必須向驗收委員會匯報并提交歷次質量缺陷的備案資料。
四、嚴格工程驗收制度
(一)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規程》(SL19-2001)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建設項目應在驗收前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審計工作按照《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實施辦法》(審投發[1996]346號)執行。
(三)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初驗工作組和竣工驗收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應包括各相關專業的專家,其人數初驗工作組不少于總人數的2/3,竣工驗收委員會不少于總人數的1/3。
(五)驗收入員要嚴格把住工程驗收關,并對所簽署的驗收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五、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的稽察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稽察辦公室應按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水利部令第11號)及有關規定,負責對中央投資為主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建設進度、資金管理以及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三項制度”情況進行稽察和監督,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對稽察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并督促有關項目法人落實整改意見。
(三)流域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工程建設稽察機構的可參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暫行辦法》開展工作。
(四)水利部和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制訂舉報問題處理辦法,完善舉報管理制度。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