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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工程項目的經濟評價就是指按照國家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以及行業部門規劃要求,同時充分結合工程中的技術研究、產品需求預測以及項目的實際情況,對工程相關的投入產出費用進行的計算,通過對多種方案的比較,對工程項目的經濟可行性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規劃,從而做出的全面經濟評價。建筑工程項目的經濟評價是一種較為科學系統的綜合分析,是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經濟活動以及工程項目費用進行經濟分析和評述的重要手段。而經濟評價的關鍵,就是要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經濟分析。
一、建筑工程項目費用的經濟分析
所謂建筑工程項目費用的經濟分析,實際上就是針對建筑工程以及技術項目所做出的有關經濟方面的研究。雖然建筑工程項目費用的費用中一般都會注重建筑工程項目的重要性和規模,但是所分析的主要對象還是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效益和經濟效果。一般而言,一個建筑工程項目的可行性方案有很多,而同一個方案中由于技術組織方法選擇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很多種,因此建筑工程項目費用的經濟分析的主要任務就是在于通過對方案進行經濟上的評價,從而找出一個經濟效益最好的方案來進行實施。
二、建筑工程項目基本建設投資費用
建筑工程項目基本的建設投資費用是指獲取和使用資產以及技術設備所必須要支付的費用。這里所指的獲取可以是購買,也可以是自行設計。而一般所說的基本建設投資費用應該包括建筑工程項目首次建筑費用、試用期擴建現有設備費用以及相關的附屬費用,而只有當建筑中的設施設備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以及較高的使用價值,才能被稱為是基本建設,才能將其占到建筑固定資產的項目當中去。而在對基本建設投資費用進行審定的過程中,應該按照以下項目費用進行劃分:
1.工程項目占用的地皮、房屋土建費用(包括附屬用房);
2.工程項目設備和材料的購置費用(包括運輸、儲存、銷售稅金和管理等費用);
3.工程項目的施工費和設備的安裝調試費用;
4.工程項目的設計費用和咨詢費用;
5.工程項目的道路使用權、基礎設施占用協調等費用;
6.工程項目的人員初次培訓費用;
7.工程項目的公關、保安、法律服務等費用。
工程項目基本建設費用雖然是一次性開支,但可以分期實施其償還或回收通常是分期的。建設資金無論是國家分配、銀行貸款或自己籌劃的,一般都要考慮其時間價值和占用費用。用動態的觀點進行分析,一般有三種計算方法:
1.計劃投資總額,按靜態計算
2.分期投資,投資總額按建設終期計算
3.分期投資,投資總額按建設初期計算
,是指各年度使用的計劃投資額。
三、生產維護費與年經費生產維護費用
這些費用取決于設施的物理性能和使用狀況、環境因素。生產維護費用應包括的成分有:1.維修人員的工資和工資附加費用;2.設施的維修材料、配件、低值易耗費及其運輸、保管費用;3.設施運轉能源費;4.企業管理費;5.業務經營費;6.設施保險、房屋維修、工具開支、法律服務、意外事故等費用。生產維護費用連續地耗費在設施使用各年之中,開始生產費用較低,逐漸穩定,到設施終期費用急增。各年生產維護費用的平均生產維護費用,亦是一項很重要的指標。
年經費:年經費是基建項目投產使用期間每年經營的全部費用。它在數量上等于折舊年金和生產維護費用年金之和。
AC年經費=AC折+AC維
四、折舊費用與殘值
固定資產的價值在生產中逐漸損耗轉移到產品中了,據此耗損價值的大小,有計劃地提取回收的費用就是折舊費。折舊費用是勞動資料損耗部分的貨幣表現,是生產成本的重要組成要素。
折舊費用提取多少主要考慮的因素:
1.固定資產原值V0。
2.固定資產使用年限n。
3.固定資產的殘值E(是正值或負值)。
工程項目基本建設變成的房地產、設備以及有關設施,經營長期使用磨損,到了終期,有的部分已耗損無法使用,有的部分仍然有使用價值,或者作為二手設備換一個地方仍能使用,這些價值就是資產的殘值。如果殘值的價值換得的貨幣不足支付拆除費用,則該資產的殘值就是負值;如果超過了拆除費用,則該資產的殘值就是正值,殘值的正值可用來補償折舊費用。資產殘值的大小取決于某種設備的有形磨損和無形磨損。固定資產折舊提成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四種:
1.使用年限法:是按固定資金使用的年限平均地分攤,又稱線性折舊法,用得較多。
2.年數之和遞減法:開始年高額折舊,逐年遞減,有利于固定資產更新。
3.單位產量法:按產量比例分攤折舊費,分到各年,如運輸設備按里程分攤。
4.償還年金法:又稱等額年金法,它的經濟分析含義是建設形成固定資產后至回收殘值為止這一段時間內,利用年復利現值轉年金公式來計算折舊年金AC折(或計算投資回收期)。
五、稅金、利息與其他費用
建筑項目中所涉及到國家稅金就是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以及停產以后由于各種服務的提供所需收取的費用,例如工程項目中的供電、供水以及其他物質的提供,同時在項目的安全防護方面,都會定期的收取一定的稅金費用。建筑過程中如果涉及到借貸資金,那么自然會涉及到利息費用上的支出。有些還會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費用,在總體的經濟分析過程中也一定要給予充分的重視。
參考文獻:
1 引言
火災作為發生最頻繁,給社會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災害事故,已經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而國內有關消防工程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消防工程安全技術與工程方法、防滅火工程技術等方面,對消防經濟學研究工作滯后,使消防工作在消防成本預測與投資方面不能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需求。因此,明確建筑的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和各系統單位面積成本,有利于加強公安消防監督執法者對投資者進行消防投資的說服力度,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者的執法水平,保障建筑總工程中的消防投資額度,避免消防投資的隨意性出現,最大限度地提升建筑物消防工程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典型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成本分析
按照規范的規定,建筑物消防工程主要包括防火分隔、鋼結構防火噴涂材料、室內裝修防火要求、消防電梯、避難營救設施、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水幕系統、氣體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通風空氣調節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電源及其配電、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聯動控制系統[1]。
本文通過對單位面積的消防工程成本進行計算,得出住宅樓居住部分、商住樓居住部分和商業部分各自的總工程單位面積成本、防排煙系統單位面積成本、消防給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以及自動報警系統單位面積成本,計算方法為:
單位面積消防工程成本=消防工程總金額÷建筑面積 (2.1)
由于水系統單位面積的成本樣本方差較大,說明樣本數據波動大,無法用平均值來估計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因此,采用線性回歸法對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和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進行分析:
回歸分析是一種處理變量之間相關關系的數理統計方法,在工程技術經濟領域中常利用回歸分析技術分析變量間的數量變化關系。如果變量 X 與預測對象值 Y 成線性關系,那么就可以利用一元線性歸回分析來進行預測對象的預測。線性回歸方程[2][3]:
Y=a+bX (2.2)
式中:a、b—回歸系數。
求解:
式中:Xi、Yi—給定數據序列中的變量值(i=1、2、3……n)。將求出的a、b值代入式(2.2)求相關系數:
式中:Yi’—利用線性回歸方程(2.2)計算得出的變量Yi的預測值。
2.1 住宅樓居住部分消防工程成本分析
通過對所收集的20棟住宅樓消防工程造價資料進行整理,按照公式2.1計算得出各住宅樓居住部分單位面積的總消防工程成本(元/)以及各消防系統成本(元/),詳見表2.1。
根據表2.1,可得出各項成本的最大值、最小值、算術平均值和樣本方差,計算結果見表2.2。
通過對住宅樓居住部分的各項單位面積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9.9~56.2元/之間。
(2)防排煙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為2.1元/左右。
(3)自動報警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為5.5元/左右。
(4)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5.2~51.1元/之間。
嘗試采用線性回歸法,對住宅樓居住部分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和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進行分析,發現二者存在較好線性關系,關系式為: y=-0.0003x3+0.0292x2+0.2975x+10.054(R2=0.9137),擬合曲線圖如下:
2.2 商住樓消防工程成本分析
商住樓是指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的建筑物,一般是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通過對所收集的19棟商住樓消防工程造價資料進行整理,根據商住樓的商、住兩用這一特性,將商住樓消防工程造價分成居住部分和商業部分兩方面,分別計算單位面積的總消防工程成本(元/)以及各消防系統成本(元/)。
2.2.1 商住樓居住部分消防工程成本分析
根據式2.1,計算得出商住樓居住部分單位面積的總消防工程成本(元/)以及各消防系統成本(元/),計算結果詳見表2.3。
根據表2.3,可得出各項成本的最大值、最小值、算術平均值和樣本方差,計算結果見表2.4。
通過對商住樓居住部分的各項單位面積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10.4~59.4元/之間。
(2)防排煙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為4.8元/左右。
(3)自動報警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為6.6元/左右。
(4)水系統成本一般在5.8~35.9元/之間。
嘗試采用線性回歸法,對商住樓居住部分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和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進行分析,發現二者存在較好線性關系,關系式為: y=9.8×10-5x5-0.0098x4+0.3544x3-5.6810x2+41.475x-97.440(R2=0.9188),擬合曲線圖如下:
2.2.2 商住樓商業部分消防工程成本分析
根據式2.1,計算得出商住樓居住部分單位面積的總消防工程成本(元/)以及各消防系統成本(元/),計算結果詳見表2.5。
根據表2.5,計算得出各項成本的最大值、最小值、算術平均值和樣本方差,計算結果見表2.6。
通過對商住樓商業部分的各項單位面積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得出結論:
(1)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42.9~91.2元/之間。
(2)防排煙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為11.4元/左右。
(3)自動報警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5.1~32.6元/之間。
(4)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一般在30.5~78.0元/之間。
嘗試采用線性回歸法,對商住樓商業部分水系統單位面積成本和總消防工程單位面積成本進行分析,發現二者存在較好線性關系,關系式為: y=1.6×10-5x5-0.0041x4+0.4093x3-19.954x2+476.15x-4410.9(R2=0.9153),擬合曲線圖如下:
3 消防系統主要消防設施與管線等輔助設施的成本比例分析
3.1 防排煙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成本比例分析
防排煙系統主要設施包括各型號送風機、排煙風機、風閥、風口等設施,輔助設施包括各尺寸管道、支架等。本文通過對15套防排煙系統造價數據進行數據擬合,得到主要設施與系統總成本的關系,具體結果見圖3.1。
對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因主要設施與總成本間可擬合成一條斜率為1.4473的一次函數,所以可計算得出防排煙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的比例大約為2.24:1。
3.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成本比例分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要設施包括各類報警設備,輔助設施為電線、電纜、線管、橋架等,筆者通過對14套自動報警系統造價數據進行數據擬合,得到主要設施與系統總成本關系,具體結果見下圖3.2。
對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因主要設施與總成本間可擬合成一條斜率為1.6631的一次函數,所以可計算得出自動報警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的比例大約為1.51:1。
3.3 消火栓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成本比例分析
消火栓系統主要設施包括水泵、消火栓、穩壓設施等設備,輔助設施包括閥門、管材、支架等。筆者通過對14套消火栓系統造價數據進行數據擬合,得到主要設施與系統總成本關系,具體結果見下圖3.3。
對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因主要設施與總成本間可擬合成一條斜率為1.7476的一次函數,所以可計算得出消火栓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的比例大約為1.34:1。
3.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成本比例分析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主要設施包括水泵、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信號閥、穩壓設施等設備,輔助設施為其他管材、管件等。筆者通過對14套消火栓系統造價數據進行處理,得到主要設施與系統總成本關系,具體結果見下圖3.4。
對所得結果進行處理,嘗試將主要設施與總成本的數據進行趨勢預測,發現無法得出一個較精確的擬合曲線,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多種多樣,如:市政管網供水壓力是否滿足規范和實際的要求而考慮是否需設置消防水泵,而消防水泵的增設與否直接關系到主要設施的投入大??;建筑使用性質、建筑高度、建筑面積的不同造成主要設施、管網布置存在很大的差異;建筑物中需布置自噴設施的部分(如走廊、大廳等)與不需布置自噴設施的部分(如辦公室、商鋪等)面積之比不同。還有其他因素影響建筑物自噴系統的主要設施與輔助設施的比例,本文在此不做更加深入的分析。
4 結論
(1)住宅樓居住部分單位面積的消防成本在20元/左右波動。
(2)商住樓居住部分、商業部分單位面積的消防成本在25元/和70元/左右波動。
(3)消防水系統投資額一般占總消防工程投資額的50%以上,因此,該系統對建筑物消防投資的影響占主導地位。
(4)防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火栓系統中的主要設施成本占各系統總成本的比例分別約為69%、60%和57%。
(5)本文通過對江西省50棟典型民用建筑的消防工程造價資料進行分析,所得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為公安消防監督執法者、安全與消防工程師、不同層次的消防投資決策者提供幫助,而今后樣本數量和種類的增加可以對消防工程成本進行更深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1] 黃文藝, 劉碧峰等. 消防及安全防范設備安裝工程預算知識問答[M]. 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4.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屬于建筑工程風險,建筑工程周期較長,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多,風險較大。雖然參與工程的各方均有風險,但承擔風險的大小卻有所不同。具體來講,在一個工程中,在建設工程決策階段,業主承擔主要風險,投資決策失誤意味著整個項目的失敗。在工程建造過程中,建筑企業承擔的風險遠大于業主。正是這個原因,建筑行業中增大了建筑企業的索賠權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投資風險;二是非建筑企業原因造成的社會風險和客觀風險,如地震等自然災害,這種風險一般難于預料和防范;三是主觀類風險,這里特指不講誠信的欺詐類風險。
二、風險的識別
應該看到,任何建筑企業在承攬工程時不可能不承擔風險,但如何承擔風險,承擔多大風險,以及如何化解風險是一個建筑企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怙L險之前必須對其進行識別,風險管理實際上就是一個識別、確定風險和化解風險的過程。
建筑工程風險識別有以下特點:第一,個別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點不同,投資方不同,地區間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環境的差異,工程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反映在合同風險中,建筑企業應對投資方擬建工程的意圖和投資方誠信度作出專門考察,認真研究其項目風險的個別性。第二,風險的識別是由人來完成的,無論是專家團還是領導層都面臨本身專業知識和社會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因此,在風險識別時,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鑒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要盡量對風險評級,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風險清單。第四,對風險結果的不確定性要作出適當的預測,且不要過于樂觀,因為它是隨時間和事態的發展而變化的。
總之,只有在充分認識擬建項目風險的特點后才能正確評價風險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風險識別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法進行判斷。風險評價尤為重要,在準備合同文件和談判之前,風險評價是必須的,其結果將會直接影響風險對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上,風險評價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經濟目的,要對不誠信類風險高度重視和充分評價,因為許多投資方誘使建筑企業墊資承攬工程項目,待工程竣工后,這類投資方或長期拖欠工程款或將工程出賣轉讓抵押等,并不打算給付工程款。這類事件在國內發生不少,給建筑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
三、對策與防范措施
盡管施工企業面臨的經濟糾紛原因很復雜,企業發生經濟糾紛有其必然性。但通過對施工企業經濟糾紛的調查分析,我們認為,施工企業只要提高自身法制觀念和聘請法律顧問,由此達到減少施工企業經濟糾紛發生的機率,從根本上預防企業陷入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做得到的。當前急需解決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加強施工企業法制教育與培訓
在建立規范有秩序的現代企業制度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是加大對施工企業經營者(包括項目經理)的法制教育,提高施工企業的法律素質。有的施工企業經濟糾紛不斷、屢屢敗訴,企業資產嚴重流失,從反面告訴我們,提高企業經營者法律素質是減少不必要的經濟糾紛發生的關鍵,也是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內涵擴展的重要內容。若不提高經營者的法律素質,施工企業陷入重大經濟危機的重大案件仍會發生。因此,要把企業經營者是否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作為考核、相關的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知識,作為繼續教育和選拔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針對施工企業經營者的現狀,把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強化教育的重點,使施工企業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具備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問題
通過大量事實證明施工企業經濟糾紛頻頻敗訴往往是合同本身或履行過程中存在重大問題。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1)合同沒有歸口管理,企業內部沒有專門合同管理機構;(2)忽視對對方作資信調查,沒有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3)合同條款不完備,在簽訂重大合同時缺乏法律論證;(4)對合同專用章、空白介紹信缺乏管理。
2、完善企業內部法律管理制度
這正是由于施工企業缺乏內部法律管理機制造成的。無數事實表明,內部法律管理松懈,漏洞百出的企業,就好像一個沒有籬笆圍墻的果園,隨時都會發生果子被人偷摘禍害。由于市場經濟的復雜性,以上幾個問題往往涉及到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內部經營部門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水平。當前,建立企業內部法律管理制度要做到以下五點:
(1)加強企業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制度,達到減少企業決策失誤的目的。企業聘請法律顧問直接參加企業有關生產經營的決策會議,對重大經營決策或重大項目,再聘請法律事務部門的人參加;(2)加強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企業簽訂合同有效性和合同的履行率。制定“公司經理和三總師合同會簽負責制”、“重大合同履行報告制”、“企業對外擔保管理和對內承包辦法”、“企業對外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等制度;(3)加強企業財務結算的管理制度,堵塞資金管理方面的漏洞;(4)加強企業內子公司、分公司注冊登記和項目經理信譽等級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內部管理的統一性和有效性;(5)加強糾紛管理制度,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經濟、民事經濟糾紛管理辦法》、《企業對外爭議和經濟糾紛管理辦法》等制度,并根據發展需要,及時制訂或修改相關規定。將企業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建筑施工企業法律顧問是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管理層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施工企業在相對合理和小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生產的保障系統。其作用不僅僅是處理糾紛,更多的是著眼于事前防止經濟糾紛的發生。
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為工程承包人負責施工建設,工程發包人負責價款支付的一種協商合同。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基本建設工程是其標的;書面式要約式合同是其性質;具備建筑行業從業資格、具有相關技術設施裝備、擁有法定注冊資金的建筑單位是其主體。此外,建筑工程合同還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違背相關利益,國家有權干預、監管合同內容及執行狀況。
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形態較多,如有分包糾紛,“陰陽合同”糾紛等,現階段常見的糾紛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質量糾紛。
建筑工程施工建設完畢后,由于工程質量不符合建筑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或因無法安全使用而導致人身及財產受損,是最為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形式。引發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需查明并落實責任。如工程發包方出現勘察、設計不科學不合理、工程設備及材料不合格,都會引起工程質量問題,由此類原因導致的質量糾紛,發包方需承擔責任。如承包方在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人員方面出現問題,進而引發質量糾紛,承包方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經濟糾紛。
建筑工程中因經濟因素產生糾紛,主要體現在計價方式及工程結算上的糾紛。計價方式及結算方式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已明確,但如施工環節涉及到新增工程或產生工程變更,此時合同中規定的相關價格及計算方式就不符施工實際,從而造成糾紛產生。除此之外,如合同中體現的造價與建筑工程實際造價不符,或因外部因素(施工環境、政策環境)影響而導致設計變更出現,此時會產生價格差價,在這部分差價的補償方面也極易引發糾紛。
(三)工期糾紛。
另一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是工期糾紛,工期糾紛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工程無法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付,在此過程中產生了經濟損失。引發工期糾紛的原因也體現在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兩方面。一方面,工程發包方在場地、原料、資料、設備及資金提供上未按合同中的有關約定執行,或在建設工地征用、拆遷、補償方面進展不順,都會導致工期拖延,承包方因窩工、停工產生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人員、施工設備上組織不力,也會引起工期滯后,致使糾紛產生。
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處理上,應遵循以下幾個要點:第一,涉及建設工程價款,實行優先受償權。如建設單位在工程價款支付不及時引發糾紛,施工單位可以申請拍賣已建工程,獲取折價補償。第二,應用抗辯權。第三,明確并落實各方責任義務,根據合同中規定的各方的責任及義務,確定責任歸屬方,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防范上,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范合同評審環節。
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之前,應按照程序先行開展合同評審,邀請專業法律人員共同擬定工程合同。對合同條文加以逐條對比,確定其符合《招投標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地方政策條例的規定。簽訂合同后,確認其合法有效后加以履行。涉及到大項工程,要嚴格審查合同條文,重點關注權利義務不相匹配的相關規定,保障建筑企業經濟效益及社會聲譽。
(二)做好合同對方資質、信用的調查工作。
首先,針對大項工程建設,要參考《合同法》關于該類工程的規定,確定建筑工程項目具備國家批準立項資格及建筑工程可行性報告;其次,調查工程業主建設執照、經營范圍、建設資質、法人代表、資金狀況、投資情況等要素;確保其到位、屬實;再次,對分包人的相關資格、等級、經營方式及范圍、法定代表、委托、資質信用、施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加以綜合審查,確保其合法、有效。
(三)強化合同履行環節的監管。
建筑合同在履行環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實時監控,做好各方面的協調溝通,創造合同履行的良好環境。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數據、基礎資料要及時收集并整理,以便為糾紛處理提供數據憑證。建筑合同的履行過程,盡量采用文字記錄的形式加以明確,并爭取合同各方,如工程設計方、工程施工方、工程監理方、工程業主及相關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簽字確認。此外,還要密切監控工程分包方,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符合合同規定,避免其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缺陷,導致企業經濟及聲譽受損。
(四)依托法律監管,及時跟進工程款的回收。
施工單位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務并將工程交付后,應按照建筑合同的規定及時回收建設工程款項,保障建筑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在工程款項的回收上,建筑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筑合同的要求,采取合法途徑。在工程款項回收方式上,盡量采用非訴訟的方式進行,如實際需要,再借助訴訟方式加以催收。此外,要及時支付建筑材料供應方及建筑分包人的款項,避免款項糾紛波及建筑企業的社會聲譽。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projects for internal contracting mode of operation, i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perating vitality, ensur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important means, has become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one of the common phenomenon. But in internal contracting process to tak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void risk, to reduce the economic disputes due from the unnecessary loss, and to ensure the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harmony.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al engineering experience, how to prevent project contractor for economic dispute brings to the enterprise problems such as the loss of the concret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words: project contract; Economic dispute; Risk; Prevention;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 F7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工程建設的加快,建筑施工企業點多面廣,一般施工企業就有幾十個在建工程,隨之內部承包項目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經營方式。內部承包項目模式極大的調動了內部項目承包人的積極性,也減少了公司的經營成本,為公司的做大做強起了關鍵作用。但在目前,建筑市場還不是很規范,競爭激烈,企業內部機制等尚不完善,企業內部承包同時給企業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例如有些項目承包人在外面使用項目部章賒取材料,簽訂租賃協議等,由于承包人未支付該款項,致使公司承擔責任;有些項目承包人挪用工程款或在工程款不到位的情況下,拒付、拖欠民工工資,造成民工到企業、到政府集體上訪,給企業造成不良的影響;有些項目承包人由于對工程成本沒有進行測算,盲目承包工程,當工程進展到一定進度時發現虧本,就不肯再干下去,由于建設單位催進度,施工單位怕影響聲譽,最后只好施工單位收拾爛攤子;有些項目承包人工程質量意識差、進度慢、實力不夠導致建設單位領導對該施工企業印象極差,造成招投標不能入圍,不但影響了企業的聲譽,還給企業帶來了極大損失等;因此,企業對項目承包不采取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在這種經營模式下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根據自身在實踐中的經歷,就如何防止項目承包人因經濟糾紛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這一課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此談一些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嚴格評審,選好項目承包人
項目承包人是施工項目管理實施階段全面負責的管理者,在整個施工活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協調各方面關系的橋梁、紐帶,是各種信息的集散中心,是施工項目責、權、利的主體。作為對施工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承包人素質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企業的形象和信譽,決定著企業經營效果的好壞。選好項目承包人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看為人處事。通過各種渠道去了解其有無不良記錄,為人處事是否講信譽、誠信。二是看能力和實力。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都存在質量、安全、進度、經濟效益、資金等多方面的壓力和風險,項目承包人必須要有未雨綢繆的能力,有經濟實力,并能處理工程項目上的各種復雜問題,獨立承擔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三是看協調能力。工程項目管理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行業,項目承包人必須要有較強的協調能力,為項目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環境。四是還要有承包過類似工程項目的經歷,項目管理班子成員綜合素質要好。
二、抓好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控制
1、加強質量管理。項目承包人承包工程最終目的是為了盈利,必然在施工過程中產生偷工減料的行為,施工單位督促項目部在材料進場驗收,現場管理等方面都把質量放在第一位。通過加強管理,堅決杜絕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及施工粗糙,不按圖施工的行為,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2、加強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對企業經濟利益至關重要,發生一起重大的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就是幾十萬,因此安全防范的措施必須到位,要辦理好施工現場人員的民工工傷保險,派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管理,全項目部人員參與,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3、加強進度管理。項目進度的快慢直接影響公司及承包人資金的回收,有利于工程的良性循環,公司督促項目部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進度。遇政策處理等問題影響進度時要及時書面報告向建設單位匯報、協調,確保工程承包項目在合同工期內完成。4、加強成本控制。實踐表明,凡是給企業造成較多的經濟糾紛的承包人,大都是管理混亂、成本消耗高的承包人,還有承包人盲目追求中標,不測算成本,在項目實施中才知道虧本,導致承包人無能力實施,這樣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壓力,因此做好工程成本的測算預控和階段性的控制是至關重要的。開標前根據市場行情的人、材、機、稅金、管理費測算出工程成本,確定最低的投標價,在開工前根據市場行情測算準確成本,將建筑材料、人工、機械列出。施工過程中對照測算的成本進行了解,確保公司心中有數。
三、加強工程資金管理,防止挪用資金
實行項目承包后,工程資金失控也是造成企業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些承包人協調能力還可以,誤導業主把工程款打到承包人個人賬戶上,如果承包人資金不到位的工程較多,會產生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挪用本工程款支付其他本工程賒欠材料、人工、機械費用較多,造成經濟糾紛,影響企業利益和信譽。因此無論怎樣的承包人,工程款必須進公司賬戶,再由公司審核后支付給承包人,對于承包人信譽差的,要監控工程資金流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選擇承包人和投標工程時,對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工程,不能選擇沒有經濟實力和能力的承包人施工,否則會產生很多的經濟糾紛。
安全問題一直是建筑工程項目的重中之重,建筑物結構的安全性能對于整個建筑項目來講都影響巨大。因此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全壽命經濟分析絕不能只考慮到建筑項目的經濟問題,同時也要兼顧到建筑項目結構的安全性能問題,特別是由混凝土耐久性不夠所引發的建筑結構安全性能下降的問題。對建筑工程進行全壽命經濟分析的最終目的就是保證工程在結構安全的前提條件下,使得項目的全壽命凈收益可以達到最大或者是全壽命的費用LCC值最小。
一、全壽命經濟分析
(一)全壽命經濟分析的內涵
全壽命經濟分析(也就是LCCA)的本質就是要從工程的全壽命周期的角度來考慮整個工程的造價以及成本問題。它的最終目的是要實現整個工程項目壽命周期中的最大化收益或者說是最小的成本投入。全壽命經濟分析是對建筑項目管理的一種指導手段。從投資決策的科學性角度上來看,全壽命經濟分析是指導人們自覺全面且綜合性的考慮到項目的造價以及運營維護的成本,從而從多個可行方案中選擇出最佳的投資方案。從設計方案的合理性上來看,全壽命經濟分析可以指導設計者選擇出更為合理的設計方式以及更加合理的建筑用料,這樣不但可以保證建筑的設計質量,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筑項目的全壽命周期成本。從環保以及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上來看,全壽命經濟分析可以在建筑項目全壽命周期的各個環節上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并通過一些節能節水的設施以及符合國家無污染的環保型建筑材料來達到環保的目的,提高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社會效益。從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角度上來看,全壽命經濟分析可以使施工方案的評價、工程合同的策劃以及最終施工方案的確立更加的科學合理。
(二)全壽命經濟分析的主要特點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全壽命經濟分析具有以下幾點特征:
1、全壽命經濟分析是包含了整個建筑項目的壽命周期,從決策階段一直到項目廢除階段,它涵蓋了整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考慮的時間范圍更長同時也更加合理。
2、全壽命經濟分析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整個建筑工程項目全壽命周期總利潤的最大化或者是總成本的最小化。(全壽命周期成本主要是包括工程項目的初始造價以及工程完成之后運營過程中的費用以及維護成本)。
3、全壽命經濟分析不但可以作為建筑工程項目決策過程中的一個分析工具,同時它也在工程的規劃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運營維護階段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以及結構壽命
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的時候,西方的一些發達國家逐漸發現有些建筑,特別是那些基礎性設施開始出現耐久性的問題。美國許多地區的混凝土結構建筑,在建成不到三十年甚至是更短的時間之內就出現了嚴重的劣化現象。和西方的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大規模的土木工程建設時間還比較短,但是建筑工程耐久性的問題卻日益嚴重。根據國家統計局過去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大部分的建筑物在使用二十五到三十年之間就需要進行大修,處在環境比較惡劣條件下的建筑物的使用壽命只有十五到二十年,有的甚至堅持不到十年就需要進行大修。像橋梁、港口等一些基礎性的設施,其耐久性問題更加嚴重。許多工程在建成幾年之后就開始出現鋼筋銹蝕、混凝土開裂的情況。
由于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不足導致的經濟損失是非常巨大的。目前我國正處于大規模建設基礎設施的時期,這些設施起碼要使用幾十年甚至上百年。但是如果因為混凝土耐久性的問題致使建筑需要經常大修,那么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社會影響已經遠非過去所能比擬的。但是在工程建設期間為了提高建筑結構安全性以及耐久性所付出的的成本對于整個工程造價來講比例并不算大。因此,對于整個工程來講,利用全壽命經濟分析來合理確定使用壽命以及結構耐久性的設計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
三、基于混凝土耐久性的全壽命經濟分析
一般來講結構全壽命經濟分析取決于結構的劣化,也就是說,對其進行分析是需要準確的預測出結構的劣化狀態,從以往的經濟評估中來看,大多數的工程都采用了確定性的方式,所采用的數據一般都是來自預測或者是估算得到的結果,但是再精確的估算與未來的實際情況也不可能十分吻合,尤其是影響建筑結構耐久性因素的隨機性以及模糊性很強。這些不確定因素以及人們對于結構劣化認識的程度還比較局限等原因,導致了項目經濟效果的評價具有很高的風險性甚至會出現決策失誤的情況。
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對混凝土耐久性進行了很多的研究,但是從目前的技術水平上來看,仍然不能準確的預測出建筑物若干年后的結構性能。目前相對來說比較可行的方法就是利用與時間相關的可靠性結構管理系統,來對建筑物的結構進行定期的檢測,并根據實際的檢測結果來進行結構的性能分析。一旦發現問題則要及時的采取相應的維護措施。同時也要將其記錄在案,結合以往的數據進行分析,更新建筑結構劣化的預測方法,及時調整建筑結構性能的劣化模型曲線。 由于對建筑結構性能檢測以及分析的投入也很可觀,因此要對之后的建筑結構檢測制定相應的方案,并對其進行費用――效益分析。明確好結構的最低性能要求以及相關的安全標準。在每次的檢測修復之后,都要及時更新最優的維修計劃。這種基于可靠度的維護管理系統,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有效的計劃實施維護措施,爭取在整個建筑物的壽命期內不但可以滿足建筑結構安全性能,同時也可以最大程度減少建筑單位的投入成本。除此之外,對建筑結構修復時機的選擇以及修復的程度也會對全壽命經濟分析產生一定的影響。
結語:
現如今,我國各項設施都處于基礎建設的時段,特別是一些大型的基礎性建筑項目,因為投資相對較大、應用的技術比較復雜,所以對環境的影響較為嚴重。因此,在進行建筑項目全壽命經濟分析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混凝土結構耐久性的問題。因為,混凝土耐久性的問題大多是出現在項目完工若干年以后,所以對于混凝土耐久性的關注以及壽命期的成本分析,建筑項目全壽命分析要有一套與之相適用的法規。另外,作為建筑項目投資決策以及運用管理的重要依據,全壽命經濟分析對整個建設項目的決策、管理以及維護等各個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前言:
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和風險控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工程造價出現問題,建筑工程的投資效益也會大大降低。因此,企業唯有加強對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和風險控制,才能夠有效的降低工程造價中的風險,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與此同時,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又對工程造價控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企業要想做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要加強工程造價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目前,社會市場經濟和法制建設逐漸完整,這就要求要實行并且不斷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為了更好控制以及調整建筑工程項目運行情況,必須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內容,只有掌握好其核心內容,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與此同時,合同管理能夠規范建筑工程建設的主體行為,能使合同雙方按照合同內容完成各自任務,履行自己的義務以及有效處理各種糾紛。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還可以提高建筑單位在國際的競爭力。綜上所述,隨著我國建筑工程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的管理得到了重視,很好的維護了建筑市場的秩序,得以保證工程能夠順利完成。
二、工程造價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2.1合同能夠影響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
合同體現了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也說明了監理師和工程師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合同完成各自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權利。因此權利、義務都會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
2.2 合同是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依據
合同是為了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就會直接影響到另一方的權益,按照合同規定,違約方就要承擔責任。根據合同規定如果有一方違約,就要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補償受害方。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也是工程竣工結算的保證。
2.3 合同管理是貫穿工造價的重要過程
從合同規定的時間來看,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圖作為施工管理將圖紙變為實體建筑的重要過程,包括了準備施工、進行施工、竣工等各階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貫穿著整個造價過程。
2.4 合同管理包括相關造價和實施階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訂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確定合同價款方式等原則和方式,在保證工期!質量前提下,建筑單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價,防止出現經濟糾紛現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計量管理、工程結算管理等。
三、建筑工程造價中的風險
3.1沒有確定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體
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體沒有確定,也會給工程造價帶來一定的風險。其中,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體包括:業主和施工企業等。在這些利益共同體當中,有的會為了自身的利益,找各種理由和另一個方產生經濟糾紛,再加上一部分企業沒有簽訂受到法律保護的合同,這就使得在產生糾紛的時候,企業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從而增加了工程造價。
3.2不完善的工程造價資料
防止工程造價的增加的有效措施就是完善工程造價資料,但是大部分的企業在進行工程造價的時候,他們所使用到的資料都并不完善,這就形成了工程造價的風險,從而增加了工程造價。其中,導致工程造價增加的不完善資料有:工程定額表的不完善、施工設備資料的不完善、施工人員資料的不完善和工程造價規章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四、工程造價風險控制的措施
4.1確保合同能夠及時、有效的簽訂
企業就必須要在施工的前期階段,及時、有效的與工程招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這樣才能夠有效的防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當中,因工程造價增加而出現經濟損失的狀況。與此同時,合同簽訂雙方還應該在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當中,依照合同上的規定履行各自應盡的義務和權利。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從很大程度上去避免工程造價的風險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
4.2 監督合同履行情況
合同的監督是一個動態過程,是督促雙方認真履行合同的一項措施。在合同即將結束時,管理人員對資料進行整理,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與合同管理質量有關,決定是否能夠實現合同檔案的規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內容中還包括對合同履行情況與實施情況進行對比,獲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準確與全面的評價,達到吸取教訓、總結相關經驗的目的,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據。
4.3重視合同文本形式與內容
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中,合同文本必須具有科學性以及規范性,這樣可以方便合同的執行,也會大大減少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合同文本錯誤對合同質量執行有很大的影響,對建筑施工的開展以及建筑市場的規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為建筑施工中常常發生的經濟糾紛事件。在擬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對建筑工程實際情況調查分析,保證合同的有效性!真實性!實用性和科學性。在合同中訂立工期時間、雙方權利及雙方義務、責任分配、索賠要求等,將這些內容書寫在合同上,與此同時,保證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4.4施工的設備以及材料的管理
4.4.1施工材料的采購
采購施工材料的時候,要嚴格的比較各個商家之間的材料價格,然后在確保材料質量的情況下,挑選一家價格比較低廉的商家進行材料的選購;挑選施工材料的時候,要對.施工材料的合格證和出廠證明進行審核,以確保施工材料的可用性
4.4.2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
為了保證合同質量,建筑工程單位必須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進行培養,提高其專業水平。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進行強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需要建筑單位嚴格篩選人才,招聘專門的管理人員,要求管理人員不能與其他兼職一起進行,并且對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更好的為建筑單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單位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有助于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合同管理內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時效性。
4.4.3對建筑工程的變更進行嚴格的控制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當中,有時候會出現工程變更的情況。如果這個時候,企業不能對工程的變更進行嚴格的控制,那么就會導致工程造價的增加,從而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資效益。于是,在工程變更的時候,企業就要對其進行嚴格的控制。
結語:
加強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對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僅能促進工程項目質量安全合理平衡分配,而且能夠加快城市發展步伐,進而推進我國經濟建設速度。工程造價合同管理是維護雙方權益、對承包人與發包人權益與義務的契約,起到規范市場秩序的作用,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
參考文獻:
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爭議內容和案件事實錯綜復雜,涉及法律適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較多,審判實踐中因司法理念和對法律精神的理解差異,處理難度增大,各地法院在審判中的司法標準不統一。對于建筑施工企業,應該適應形勢,及時掌握經濟糾紛發生的原因、實質,準確選定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盡早處理糾紛并消除不利影響。
若建筑施工企業遇到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時,應正確應對和妥善處理,盡最大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經濟損失,防止造成不利的社會影響,本文就此進行論述。
一、主責單位要切實承擔起應對、處理對外有關債務問題的責任,盡最大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經濟損失。
(一)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及其所屬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法律事務部門的有關要求。
無論形式上的債務主體為集團公司本部還是子公司(包括集團公司或子公司的分支機構、臨時機構等),應對、處理對外債務問題的主責單位均為實際上享有和履行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子、分公司,直管項目部、指揮部等)。主責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要求,積極履行應對、妥善處理相關對外債務及由此引發的各類經濟糾紛的責任、義務。
(二)對于已進入訴訟(仲裁)程序的我方被訴(裁)的各類經濟糾紛案件,主責單位領導要積極應對、妥善處理。
對于其中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單純我方欠款糾紛,應力爭以當事人和解或法院(仲裁委)調解方式結案,避免或減少訴訟(仲裁)成本等支出。對于法院(仲裁委)依法出具的此類調解書或判決書(裁決書)等生效法律文書,我方作為債務人應當自動履行相應義務,
(三)避免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對于我方被采取保全措施(銀行賬戶被凍結等)的案件,相關單位應當在接到法律文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案件處理方案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門。同時,主責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局法律事務部的指導意見;辦案過程中,進展情況及時報局法律事務部。
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如不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將導致的后果及應對措施。
(一)不自動履行義務將導致的法律后果。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如不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會產生如下后果:
1、被執行人不自動履行給付義務,承擔加倍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p>
2、不自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可能被罰款。
《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并可以予以罰款:(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钡?15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3、被執行人拒絕報告財產狀況,可能會被罰款,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可能會被拘留。
《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4、部分執行案件可能會影響經營開發工作。
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在人民法院網均可以查詢。近幾年以來,集團公司或所屬子、分公司在投標過程中,已有數次被業主單位要求解釋出現執行案件的原因,這對于企業經營開發工作,已經造成不必要的不利影響。
(二)正確應對、妥善處理我方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
近年來,由于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的急劇變化,各類市場主體間的經濟糾紛案件大量增加,生效法律文書被自動履行的難度加大,因此,各地法院均加強了案件執行力度。面對這種形勢,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相關責任單位應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并妥善處理。任何消極、逃避或者對抗的處理方式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將因此增加無謂的經濟損失,付出不必要的代價,以至造成不利的社會影響。
目前常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就是合同主體的嚴格性,建設工程合同主體一般只能是法人。發包人一般只能是經過批準進行工程項目建設的法人,必須有國家批準建設項目,落實投資計劃,并且應當具備相應的協調能力?!墩袠送稑朔ā返诙⒍邨l規定,承包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而且應當具備相應的從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無營業執照或無承包資質的單位不能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只有具有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才能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享有相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經濟義務。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由經濟法規確定,一般法律規定一定條件或規定一定程序成立方式予以確認。這種確認包括:鄰里憲法和相關法律由國家各級權利機關批準成立;依照法律和法規由國家各級行政機關批準成立: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或經濟組織章程由經濟組織自身批準成立;依照法律、法規由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向國家有關機關申請并核準登記而成立:由法律法規直接賦予一定身份而成立等各種情形。未取得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的組織不能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不能從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依法成立的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也只能在法律規定或認可的范圍內參加經濟法律關系,超越法律規定或認可的范圍的經濟法律關系不再具有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不受國家強制力保護。資質等級低的單位不能越級承包建設工程。但由于建筑市場管理尚不規范,以聯營、承包、掛靠等形式使一些不具備相應建筑資質的企業、無建筑資質的企業甚至一些自然人也成為施工方。
建筑工程質量關乎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乃至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了確保城市規劃的實施,規范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了一系列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其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必須由計劃管理部門批準,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施工企業必須具備法定的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嚴格禁止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司法實踐中,違反上述規定的合同都將被確認為無效。施工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原則上不應依據合同約定確定工程價款。
二、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相應對策
(一)關于建設方不具有建設工程立項、規劃和施工批準手續,或者施工方不具備承攬工程相應資質的工程價款結算。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立項、規劃和施工批準手續既是建筑施工的法定前提條件,也是判定建筑工程是否合法的標準:施工企業具備相應的資質是承攬工程和簽訂承包合同的法定條件。因此,對于訴訟前建設方未取得上述手續,或者施工方未取得相應資質的,由于承包合同違法性的瑕疵不能彌補,已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無效。
其中,對于建設方不具備建設條件,而施工方具備承攬工程相應資質的,實踐中往往建設方隱瞞違法事實,沒有履行告知及依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系先合同義務的違反。因此,建設方應對合同無效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此情況下,以公平角度考慮,施工方得到與訂立合同時所預期的工程價款較為公平、合理,即其應得到工程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利潤等。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對工程結算的計價標準和方法有明確約定,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結算價款。鑒于施工方對建設方違法建設的事實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對導致合同無效,其主觀上亦存在一定過錯。因此,對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損失,按照過錯相抵原則,施工方不應得到全額支持。
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多數建設企業較為注重工程設計與施工等階段的造價控制,忽視對招投標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事實上,工程招投標階段的造價控制水平,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的整體效果,因此加強此環節的工程造價管控研究,有著必要性。
1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控制工程造價的意義
目前,建筑工程造價管控,采取的是動態化管控方式,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包括前期階段、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等,其中招投標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為事前控制,對實現工程造價控制目標,有著積極的作用。
2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造價控制的影響因素
2.1招投標文件編制的質量
招投標階段工程造價控制中,招投標文件是主要影響因素,文件編制的質量,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控制效果。招投標文件編制中的質量要求與工期要求等,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高低。文件的科學性與的完善性,對造價控制,也有著直接影響。
2.2計價方式
目前,建筑市場多采取定額計價方式,是由投標單位按照工程招標方所給出的工程量清單,基于自身的施工水平,進行工程報價。此方式和定額計價方式相比,能夠確保雙方的經濟效益,有著積極的作用。
2.3評標方式
可以說評標方法直接反映了招標方的價值取向,也是業主選擇工程承包商的主要依據。在實際評標工作中,是由“人”來負責此項工作,個人因素對招標有著極大的影響,因此評標方法是否合理,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控制效果。
3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造成控制的策略
3.1加強招投標文件編制質量的把控
針對招投標階段工程造價控制的影響因素,采取加強招投標文件編制質量把控的方式,做好工程造價把控。首先,要注重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把控。按照建筑工程相關規范,做好文件審核,檢查招標文件的明確性,避免用詞不準確,使得承包商曲解文件要求,造成工程造價失控,引發經濟糾紛。同時需要明確材料設備的相關描述是否詳細,以免承包商使用質量較差的材料。除此之外,需要審核合同條款內容。其次,控制工程量核算的質量。在編制的過程中,利用BIM技術,發揮其技術優勢(如圖1所示),從建筑3D模型中,直接將工程量清單導出,減少人工核算量,提高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控制價核算的準確性,使得招標價格和合同造價更為合理,避免項目超出概算情況的出現。某工程利用BIM技術,開展投資項目跟蹤審最后,加強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的把控。招投標是建筑工程常采取的模式,此環節常見問題較多,從工程造價角度來說,需要加強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的把控,為投標單位制定工程報價,提供基礎保障。在此階段,若招標文件存在瑕疵或者出現多個工程量清單版本等情況,極易造成工程經濟糾紛,增加工程造價,影響雙方的利益。
3.2采用合理的招標控制價
由于我國建筑市場不夠完善,還存在著圍標與陪標等情況,合理設置招標控制價,可以有效的引導投標單位投標,避免發生上述問題。事實上,若招標控制價設置的較低,則難以準確選擇優秀的投標單位,若價格設置的過高,則極易造成上述問題。基于此,需要結合工程現象實際情況與施工技術方案等,做好綜合分析,再確定招標控制價。深度到市場內部,做好深度調查,以保證定價能夠和市場價格相互符合??傮w來說,需要重點把控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與現場勘察的質量,做好市場價格實時監測以及合理預測,避免價格數據發生錯誤,影響工程造價的控制。
3.3加強評標管理
目前,我國建筑行業采取的評標方法,主要包括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等。為了能夠加強此環節的把控,可以做好以下要點的把控:1)做好技術標評審。做好施工方案與進度計劃等的對比,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做好施工技術合理性分析,避免出現“喊口號”情況,采取暗標評審方式;2)注重詢標。若能夠有效落實詢標工作,則可以在將不合理報價準確的排除,對提高評標效率,確保雙方的權益,加強工程造價控制,有著積極的作用,因此需要相關人員注重此項工作。
4結語
若想全面提升招投標階段的工程造價管控水平,需要完善管控體系,嚴格把控造價上下限,對投標單位的資質與信用水平,做好全面的評估,加強招投標文件編制質量的把控,以加強工程造價控制。
參考文獻
引言
在我國的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我國的建筑行業開始越來越重視對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業市場環境越來越復雜,整個建筑工程的承發包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也越來越多而且也越來越不明確,所以這就需要利用合同來對這些不明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讓建筑工程承發包雙方避免糾紛,保障雙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維持建筑行業市場的穩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業的經濟往來中一種利用合同形式對雙方行為進行約束的管理模式。企業的經營質量以及合同與合同管理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的合同管理就是企業將自己作為當事人而確定的一種合同形式,根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訂立與履行、變更與解除、轉讓與終止、審查與監督以及控制的相關行為的總稱、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其中審查、監督以及控制是整個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與模式。合同管理在整個過程中必須是一種全過程的、系統的以及動態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過程就是一種通過洽談與草擬、簽訂與生效開始到失效的整個過程,系統性管理就是對于涉及到合同條款的相關內容通過全系統與部門對其進行系統管理,而動態性對合同的整個履約過程的變化進行系統的分析,對于各種變化因素進行分析,進而對合同進行及時的修改與變更、補充、中止或者終止的相關行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項目需要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對項目施工做了明確的規定,工程各項施工內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規定來開展,以確保施工的質量與進度。若疏忽了對工程合同的管理,則會使得工程進度與質量失控,增加施工風險。若能夠有效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則能夠避免上述問題,同時還能夠為各類施工糾紛,提供法律依據。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類別
3.1控制型風險
基于控制程度來劃分工程合同管理風險,則可以分為可控型風險與不可控風險。對于可控制型風險,在進行合同管理時,要采取規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關流程,來解決合同爭議以及信用評價等問題,進而最大限度上確保工程合同主體的經濟利益。而不可控型風險,主要是指合同簽訂時,受到經濟與政治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簽訂或者履行等,對此則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來降低風險的不利影響。
3.2管理風險
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承包人往往在來不及認真分析招標文件及報價測算的狀況下,便進行了投標,由于沒有切合自身能力進行投標,一旦中標,承包人將會面對很大的經濟風險。同時,在合同的簽訂問題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現象。市場經濟的性質決定業主占領主導地位,而經驗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備良好的恰談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條款時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細節,導致在項目一開始承包人便處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組織沒有健全的管理體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談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監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須要做的就是重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這是進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過程中,必須按照標準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來制定合同,對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還必須按照國家建設部的示范文本來制定合同,采用相應的標準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規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經濟糾紛的產生。在進行建筑工程合同內容的制定時,相關的合同擬定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調查,對自己所負責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須讓合同的內容具有一定的預見性,而且所擬定合同的每一項條款都必須有著清楚詳細的解釋,以免產生歧義或者日后產生糾紛。
4.2構建系統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開展中,具有一定的復雜性,相關工作單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體質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員自身的工作能力,構建系統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對于各項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實施者以及相關責任與義務進行明確,保障有章可循。在相關合同管理制度的構建過程中,要對具體的建筑工程責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體的工作制度、相關工程的進度款審查等制度與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來。在相關合同簽訂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關人員要對具體的工程內容與具體的負責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要對具體的合同內容進行詳細地說明與解釋,通過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體的管理質量。
4.3適時合理應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對一些棘手的問題,可以合理地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現的風險,降低損失。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應以協商解決為主。在協商解決未果的狀況下,充分收集相關證據,在有效的時間內,合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發包方往往會借助自己在市場中的有力地位,對承包人有意或無意地進行壓榨,經常會出現部分款項沒有結算,而拒不認賬的狀況,針對諸如此類的狀況,如協商未果,在證據充分的狀況下,承包人應及時的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結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種不確定風險因素的影響較大,對此則需要加強對風險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人員隊伍的建設,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統,進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風險,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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