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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款并加征緩稅利息;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內銷征稅,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應追回退(免)稅款。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加工貿易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內銷,并免于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屬于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偩旨捌涫跈嗖块T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海關對申請內銷的邊角料根據報驗狀態歸類后適用的稅率和審定價格計征稅款,并免征緩稅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貿易出口應稅商品或不予退(免)稅商品的征稅制度對進料加工、來料加工以及國產料件、保稅進口料件區別對待,沒有一視同仁,這顯然不利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的發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企業使用國產料件的積極性,從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貿易產品的國內增值率。其次,雖然加工貿易料件與制成品內銷制度中規定“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但未明示該規定是否也適用于制成品,從而使得企業可能利用加工貿易方式規避國家對某些制成品的進口限制,在國內銷售該類產品。最后,根據規定,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內銷的制成品,其補稅時的完稅價格按制成品的成交價格審定;而區外企業內銷制成品時,則按料件的原進口成交價格或與料件相同或類似的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定。一般情況下,制成品的成交價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價格,而且根據“關稅升級”理論,制成品的進口關稅稅率也要高于料件的進口關稅稅率。因此,這種差異顯然對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不利。
總之,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并且其稅收管理涉及稅務與海關等多個部門,從而導致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因此,在引導我國加工貿易順利實現轉型升級的前提下,我國各相關部門應協調統一加工貿易稅收制度,在盡可能保持稅收中性的基礎上,合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從而確保我國加工貿易制度的健康發展。
[摘要]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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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為政之要,唯在得人。海關作為國家進出境的監督管理機關,行使著把守國家經濟大門的職責??v觀海關近些年發展狀況,雖然在征收關稅、打擊走私、配合經濟調控等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面對經濟快速增長的新形勢和加入WTO后的沖擊以及海關中出現的隊伍塌方、執法腐敗等狀況,也間接暴露出在人事管理方面的弊病。筆者將結合海關人事工作某些現狀,從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強化績效管理等三方面入手,談談自身對于人事行政改革的一些粗淺認識。
一、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營造合理的人才流通渠道
做好人事行政改革首要環節就是從機制上建立健全相關人事制度,要求打破以往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殘存的不合理的條條框框,改革和創新現行的人才培養機制、使用機制,改變傳統的用人模式。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要做好內設機構的職能分解、職位設置和職位說明、要求,做到科學合理,使之成為人員進、管、出的根本依據。在完善相關管理措施方面要著重注意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公務員公開招考錄用制度,加強干部選拔機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真正選拔一批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到政府部門,并為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充分發揮其才干。(二)進一步加強調節機制,制定實施任期制、交流制、末位淘汰制、待崗培訓等制度,創造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性循環機制?!傲魉桓?戶樞不蠹”,自然法理如此,人事工作亦然。(三)以完善監督機制增加自我的約束力,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適應市場經濟,樹立競爭意識。
引入競爭機制是人事行政改革的重要內容。打破以前在干部頭腦中固有的“鐵飯碗”思想,樹立鮮明的競爭意識與憂患意識,使其時刻明確自身所負職責,積極要求上進。在人才使用上要重水平、重能力,不搞照顧分配,發現人才大膽使用,敢于讓優秀年輕干部挑重擔,在重點敏感崗位擔當重任,形成有利于優秀干部脫穎而出的機制,促進政府人才資源高地的形成和發展。鼓勵人們投入競爭,必須堅持競爭的平等公正。競爭的條件必須同等,確定優勝劣汰的辦法必須公平,這是由競爭的本質所決定的。要鼓勵人們投入競爭,對競爭優勝者的“承諾”必須兌現。對競爭優勝者“承諾”在于,一是能滿足優勝者所以投入競爭的需求,進一步激發其積極性,發揮其聰明才智,積極工作,多作貢獻;二是使人們看到自己的需求,自身的價值,完全可以靠自己的拼搏努力取得與實現,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投入競爭,使更多的人才脫穎而出。競爭——兌現——再競爭——再兌現,造成一個鼓勵競爭的良好環境。
三、在動力機制上以績效為導向,實現激勵手段的多樣化
20世紀中后期以來東盟與中國雙邊經貿合作碩果累累,雙邊貿易總額以年均約20%的速度增長。2005年東盟成為中國的第四大貿易伙伴,是中國在發展中國家中最大的貿易伙伴,同時,中國也成為東盟第五大貿易伙伴。但從中國與東盟的競爭關系來看,由于雙方都處于相同或相近的經濟發展水平層次上,產業結構與出口結構在相當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憑借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生產服裝、紡織、鞋類以及組裝類電子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東盟商品的主要出口市場集中于美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而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與東盟相近,在一定程度上,仍像東盟國家一樣,產業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上,市場也主要依賴美國、日本、歐洲市場。經濟結構和市場的雷同使得中國與東盟之間相對比較優勢較小國際貿易論文,存在著爭奪世界市場的矛盾。因此本文基于中國與東盟的競爭關系,以雙方十五年多邊貿易額數據為基礎構建變量,采用VAR模型對中國對外貿易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并且首先研究了東盟貿易出口商品要素密集度結構,按照要素密集度對東盟出口商品進行分類,以便詳細分析東盟不同要素密集度的商品對中國對外貿易造成的影響以及針對不同類別的產品提出相應的對策。
2 貿易商品要素密集度結構分析
2.1 貿易商品的分類
對制成品進行詳細分類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一種常用的方法是通過區分資源密集型、勞動密集型、規模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差異程度進行分類,但是會導致許多類別的產品重復出現,因此這種分類方法不是很明確,很難進行具體的分析。另一種則是按照技術密集度將制成品分為高技術含量、中高級技術含量、中低級技術含量、低技術含量制成品,雖然這種分類較為細致,但沒有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具體情況,利用這種分類方法對東盟制成品貿易狀況進行分析就不夠合理。
本文主要借鑒Lall(2000)在分析發展中國家制成品競爭力時使用的分類方法,Lall根據研發投入的密集度對產品按照技術構成進行了分類,但使用的是STIC標準,而東盟的外貿數據主要都是HS標準論文開題報告范例。為了分析方便,本文根據世界海關組織編制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簡稱《HS》),把貿易商品按照HS根據不同的要素密集度分為五類:
1、初級產品(PP)
2、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RB)
3、低科技密集型產品(LT)
4、中等技術密集型產品(MT)
5、高科技密集型產品(HT)
2.2 東盟貿易出口結構變化
表1 近年來東盟貿易出口結構變化
年份
初級
資源密集
低科技
中等技術
高科技
1994
2.64
12.44
6.87
6.03
19.14
1995
2.29
10.91
6.28
6.58
19.75
1996
2.08
10.83
5.87
5.99
20.41
1997
1.98
10.96
5.59
5.78
21.04
1998
2.23
11.08
6.31
6.30
24.80
1999
2.01
10.56
6.06
6.36
26.84
2000
2.07
10.99
5.70
5.78
26.51
2001
2.18
11.47
5.90
6.19
24.81
2002
2.05
10.97
5.86
6.65
25.19
2003
1.94
11.48
5.77
7.62
25.10
2004
1.77
11.63
5.36
7.62
24.54
2005
1.65
12.85
4.72
7.62
23.57
2006
1.58
14.17
4.53
7.87
23.09
2007
1.63
13.37
4.70
7.63
23.25
2008
1.15
14.05
報關員實務課程是國際貿易專業的核心課程,主要講述海關的法律法規、進出口商品歸類與稅費計算以及各類進出口貨物的報關要點及通關程序,并在運用這些知識的基礎上,掌握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填制,處理綜合性的實務問題,是一門具有較強實務性、操作性的課程。在當前具有報關員資格從業人員相對短缺和大學生就業難度增加的背景下,不斷地更新和完善授課內容,保證教學內容的實效性,對于培養學生的報關技能,增強其就業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報關員實務課程教學內容調整的必要性
自1997年我國實行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以來,該課程基本都是選用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的書目作為授課教材的。由于相關國際貿易慣例和國內法的不斷更新和完善,該教材內容基本每年都會進行調整和修改,因而報關員實務課程的教學內容也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其內容變動主要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是我國海關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例如《海關法》、《關稅條例》以及《原產地條例》等,國內法的修改對報關員實務課程教學內容的影響面較廣,涉及到報關與海關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管制制度、報關程序、進出口商品歸類以及稅費計算。但是,由于這類內容的變動在教材中均有明確和具體的展示,所以比較直觀,授課時也比較容易掌握。
二是相關國際慣例的修訂和國際貿易實務的發展變化,主要影響報關單填制的相關內容,對應于國家報關員資格考試中的報關單填制、報關單改錯以及綜合實務題。這類內容的變動在教材中一般不會直接體現,所以往往是教學難點和重點。以下本文就該因素所引起的報關員實務課程教學內容的調整進行探討。
二、報關員實務課程教學內容的調整
(一)調整報關單相關欄目填制方法的教學內容
國際商會銀行委員會推行實施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600號出版物)及《國際標準銀行實務》(簡稱ISBP681)對于跟單信用證方式下單據的繕制規則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和完善,其中以商業發票和海運提單等運輸單據的繕制要求變動最為實質,因此報關單相應欄目的填制方法及注意事項應成為授課重點,使當前的教學內容跟上國際貿易的實際發展趨勢。
1.商業發票的繕制規定對于報關單填制的影響。ISBP中對于商業發票商品名稱、數量以及金額的規定會引起報關單相關欄目的填制方式的變動。
(1)發票的商品名稱與數量。發票是實際出運貨物的清單,ISBP第60條規定“發票中的貨物描述必須反映實際裝運(actually shipped)的貨物”,該項規定直接影響到報關單件數、毛重、凈重、數量及單位、總價等欄目的內容。在貿易實際業務中,ISBP該項規定主要適用于分批裝運的情況。
于是出現了發票貨物數量與提單貨物數量矛盾的現象,報關單商品數量欄的填寫內容應為10還是20成為學生們困惑的問題,也是新舊慣例下報關單欄目填制內容變動的一處。根據報關單分單填報的原則,每批貨物應填寫一張報關單,因此應當根據各批貨物的實際情況分別填制多張報關單,即每張報關單的相應欄目必須與每批貨物一致。也就是說,上例中報關單數量欄應填10,件數、毛重、凈重以及總價欄的內容均應與其對應。需要指出的是,報關員資格國家統考中已出現過有關該考點的題目,應引起教師的重視。
(2)發票的金額。根據ISBP第60、64條的規定,發票除了必須顯示信用證要求的折扣或扣減,還可以顯示信用證未規定的與預付款或折扣等有關的扣減額。按此規定,發票與信用證所顯示出的預付款項或折扣可以有所不同,在該情況下,報關單總價欄應與進口方實際承擔的費用一致,即進口報關單總價金額應計入進口方已付的預付款項或調出給予進口方的折扣。如果海關以發票金額與信用證所標明的貨物價值不符為理由而啟動海關估價程序,報關單位可以依據該項規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海運提單的繕制規定對于報關單填制的影響。UCP600在第20條a款規定:“信用證要求的裝貨港名稱應在裝貨港欄中表明。如果很清楚貨物是由船只從收貨地運輸,且有裝船批注表明貨物在‘收貨地’或類似欄名下顯示的港口裝載在該船上的話,也可在‘收貨地’或類似欄名下表明”。例如,ICCR229中的一個案例:信用證要求清潔已裝船提單,提單應表明由愛爾蘭港口運往香港。受益人提交了表明以下內容的提單:
前段運輸:Verena B輪,接收貨物地:都柏林,海輪:Tyne,裝貨港:南安普頓,卸貨港:香港,交貨地:香港,裝船批注:XX日于都柏林裝上Verena B輪。
但是,在該情況下,報關單裝運港欄目應該填寫信用證所顯示的“都柏林”還是提單所顯示的“南安普頓”應是授課重點和難點,而闡釋該項規定的產生背景對于學生解決問題是有幫助的:UCP600的該項規定主要適用于國際海洋貨物運輸實務中現在廣泛采用“兩用”格式的提單,即可以用于港對港海洋運輸,也可以用于聯運或多式聯運。這樣格式的提單上除了有裝貨港、載貨船名和卸貨港欄目外,還有前段運輸方式、收貨地和目的地或交貨地欄。UCP600之所以做出上述規定,主要可能因為如果信用證規定的裝貨港和/或卸貨港是小型港口,但在遠洋運輸中,班輪公司的基本??扛垡话愣际切┲拇蟾劭?,大多數中小港口之間沒有直航航線,或者大型遠洋船舶在這些小港口根本無法靠岸。
就報關單裝運港欄目填寫方法而言,如果提單表面裝船批注中記載的裝運港名稱與提單裝運港欄目記載的港口不同,以裝船批注為準,也就是說,報關單運港欄目填寫的港口名稱應與裝船批注中的港口名稱一致。
(二)補充信用證外其他支付方式的教學內容
中圖分類號:F323.2 文獻標識碼:A
一、 問題的提出
國際物流就是組織貨物在國際間合理地流動。這種物流方式中有一個不可忽視的重點就是貨物在國家間流動的時候,必須經過國家的大門:“海關”,并且需要辦理一系列手續才能繼續流動。貨物通關效率高則貨物可以快速通過“海關”這個節點,如果通關效率低,就會使貨物在進出口港口滯留的時間長。貨物通關效率的高低并不是簡單地取決于海關的作業速度,而是取決于包括海關、港口、商檢、貨主在內的多個部門的協調程度和整個系統的效率。所以對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的因素進行合理適當的分析又是十分必要的。
二、 貨物通關效率影響因素概況
國際物流中的貨物通關過程本身就是一項系統工程,由于涉及的范圍廣,相關操作人員數量大,所以影響其效率的問題也是十分廣泛的,宏觀上看,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的主要問題為法律法規環境、外部環境、組織因素、商業過程四個方面。微觀上看,則包括風險管理問題、系統問題、資源管理、數據管理問題、機構間的問題等具體方面。
三、 貨物通關效率影響因素分析
從影響要素概況中可看出,貨物通關效率涉及的問題很多很雜。如何為企業和海關抓出重點并做好分析是關鍵所在。筆者認為貨物通關效率有關的最主要以下幾方面因素,這些因素是貨物通關效率優化的主要對象,也是文章研究的重點所在。
1.通關環節分析
我國通關環節與國際標準的申報、審單、查驗、放行四個環節一致,但與其它國家相比,又有自身的特點。分析如下:
(1)在體制上長期采取由計劃經濟時期延續而來的“串聯式”的辦事方式,即只有在有關單位進行申報后,海關才會進行審單,只有審單之后,海關才會處理查驗環節,查驗符合標準再予以放行。這種模式手續復雜,環環相扣,前一道環節中存在的問題會對下一道環節產生重要影響,經常導致很多貨物在港口延誤最佳售賣時機。
(2)在結構上,我國大部分海關實行的是貨物運抵港口后才能開始辦理各種通關手續,不允許人們進行事先申報,預先估價或預先分類。
(3)在貨物通關手續的辦理地點來看,我國海關通關手續一般是“多站式”,即客戶需要分別到海關、檢疫檢驗、港口、稅務部門辦理各種手續,遞交各種不同的單據。
由上述分析可知,通關時各個環節間的協調程度和各個環節自身的效率是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的重要因素。
2.海關監管與風險管理
海關監管與風險管理對于貨物通關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因為良好的貿易環境和有效的貨物通關需要海關監管與風險管理,但相對應的,海關監管與風險管理越簡單,當然通關的物流過程會越快捷。所以說海關監管與風險管理在影響通關效率方面是辯證的。
海關監管對通關來說意義非常重大。我國以往的監管模式主要是在傳統的海關貨、征、統的三大業務體系的條塊分割下形成的。這種監管模式下海關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各環節之間的條塊分割把貨物流動的連續過程分割開來,無法系統監管;審單和貨管權力各集中于某一個部門,缺乏制約;風險管理手段落后;監管手段單一,以人工操作為主等。解決海關監管現在存在的問題并構造與現代物流發展相適應的先進監管模式顯然有助于貨物通關效率的提高。
海關風險管理是通過分析海關監管對象對海關監管可能構成的風險因素及程度,使海關管理更加科學有效的一種方法。實施風險管理是在通關監管領域正確把握把關與服務動態平衡,實現通關效率與監管質量同步提升,解決好日益增長的通關工作量和現場人力不足矛盾的形勢下,實現有效監管和內部監控的唯一有效途徑。可見,風險管理對貨物通關意義重大,而現階段高效風險管理的研究對提高貨物通關效率來說,是重點因素之一。
3.海關制度
對于守法企業提供一定的便利,實行便捷通關制度對于貨物通關效率來說,有較大的影響?!氨憬萃P” 就是海關為進出口物流提供簡單、方便和快速的通關程序。海關要做到科學監管、措施到位、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要求,首先就應該在通關制度上進行改革和創新。
某關區目前通過年檢的AA類企業有111家(含27家便捷通關企業),A類企業292家,B類企業4582家,C類企業17家,D類企業6家。AA類及A類企業僅占8%。隨意截取2005年4月23日的通關數據。當日共有455家企業向天津海關申報了1419票貨物,其中AA及A類企業占了申報票數的58%,統計美元數的35%??梢钥闯鯝A及A類企業業務量在通關環節所占比例較大,做好他們的工作是通關改革成功的關鍵。為了計算簡便,現假設每票貨物按照常規制度通關的平均耗時是14小時/票;而對A類及以上守法情況較好的企業采取便捷通關制度通關的平均耗時是6小時/票。則通關對比時間如下表所示。
可見,實施合適的海關制度,給予守法企業一定的優惠通關措施可以大幅提高通關效率。
4.通關要素
通關要素主要指的是海關的硬件設施、報關系統設施等,好的報關系統和服務平臺能大大的提高通關效率,而我國通關要素方面整體水平還是和發達國家有所差距,這也成了制約我國貨物通關效率的一個重點因素。
我國僅有少量海關運用了電子報關系統;并且電子商務應用過少,甚至空缺;是在一站式服務方面,我國暫時涉及的有關部門過多,單據繁雜,極大的影響了通關效率。只有多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依據本國國情,開發出適用的先進的通關要素,才能為通關效率的提高提供物質基礎。這也是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的重要因素。
5.人員素質
現代化的海關需要高素質人員來運營管理,人員素質達不到要求會大大影響到貨物通關效率,而我國在人員素質方面與其他國家是存在差距的。
(1)我國海關人員隊伍龐大、人員結構老化、文化程度偏低。截至2002年,全國海關共有45000余人,其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僅占25 %左右,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而且有些海關關員對部分行業特別是新興產業不熟悉,影響海關的服務與監管。
(2)進出口商、報關員素質不高,造成報關單制作差錯不絕。許多貨物在經過審價、征稅程序后,通過查驗環節,發現有大量的錯報,使審價、征稅人員重復勞動,致使海關工作效率低下,使正常貨物的通關速度得不到有效保障和提高。
現代化的海關制度終歸需要由人來執行,自動化的信息系統需要人來操作,在海關通關中,人員素質也是影響通關效率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四、結束語
文章對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的重要因素進行了詳盡的分析,為企業和海關改革提供了切入點;為口岸規劃提供了基礎;針對這些因素,通過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利用一些優化模型對貨物通關效率或國際物流整體效率進行優化研究是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作者單位:王婧 西南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甘蜜西南交通大學物流學院
【中圖分類號】G64.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3)4-00-03
上海海關學院2007年開設財政學本科專業(關稅方向),2008年轉為稅務專業,并因具有鮮明的關稅特色而入選教育部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1]五年來,稅務專業在專業定位、培養目標、培養方案、課程體系、關稅特色課程群、實踐教學模式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其中,關稅特色課程群體系的創建為稅務特色專業建設奠定了堅實的課程和專業基礎。在此,回顧總結特色專業和關稅特色課程群創建的經驗,旨在推進稅務國家特色專業建設成為國家優勢專業。
一、學院學科專業建設的組織機構進一步完善
學科專業建設是大學的發展之本。為全面推進學科專業建設工作,學院成立了學科專業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全院學科專業建設工作。各系成立系級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具體落實學校學科專業建設等方面的有關精神,形成學科專業建設的院、系兩級管理機制。同時,學院實行專業帶頭人制度。專業帶頭人是指在專業建設中,學術造詣深,能把握本專業發展方向,在本專業發展建設中有較大成就,并以其為核心而形成學術梯隊、教學團隊,能夠帶領學術梯隊、教學團隊為專業發展共同努力的教師科研人員。其職責主要包括:制定本專業發展規劃;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教材、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本專業教學團隊建設;組織本專業畢業生論文工作;組織本專業檢查評估的相關工作等。[2]
學院目前實行學科專業建設院、系兩級管理機制和專業帶頭人負責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學院、系部、專業帶頭人以及專業教師在學科專業建設中的職責分工,為加強學科專業建設提供了組織保證。
稅務國家特色專業在2008年獲批之時,學院尚未推行專業帶頭人制度,但學院是按照專業帶頭人的標準選定項目負責人,并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該項目負責人組織稅務教學團隊有序進行特色專業建設,實現稅務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的預期目標。在2011年學院實施專業帶頭人制度時,該項目負責人被選為稅務專業帶頭人,既實現了稅務特色專業項目負責人到稅務專業帶頭人角色的平穩轉換,也保持了稅務專業建設工作的平穩有序開展。
二、稅務特色專業的定位和培養目標進一步明確
特色專業是高校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過程中,在辦學理念、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模式、培養質量等方面具有顯著特點,有較強辦學實力和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專業。在高等教育日益大眾化的今天,建設特色專業就是要求高校針對人才市場需求的差異性,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實行“差異化經營戰略”,形成“百花齊放”與“錯位競爭”的人才培養格局。
1.稅務特色專業定位更加科學
根據學?!傲⒆愫jP,服務社會”的辦學定位,明確稅務專業的指導思想是“培養關稅特色鮮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稅務專業人才,將稅務專業辦成有水平、有特色、受歡迎的國家特色專業?!辈⒃诖嘶A上,制定稅務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建設規劃,從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與課程體系、師資隊伍、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教學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稅務特色專業建設。
隨著上海海關學院對教育思想、辦學模式、辦學定位、辦學特色等重大問題認識的不斷深入和辦學實踐的發展,學院對學科專業布局結構進行進一步調整,形成以管理學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等學科交叉融合、互相支撐、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現代海關學科專業體系。而在升本初期,學校通過在本科專業目錄下自主設置海關專業方向和特別課程體系的方式來體現海關特色,形成了基本覆蓋海關主要業務領域的海關類課程體系和海關類專業體系。由于受到種種因素的制約,這種特殊的專業設置方式很難從根本上滿足培養海關特殊人才的需要。因此,2010年學院向教育部申請海關管理專業,并獲批,成為全國唯一開設海關管理本科專業的高校。而且海關管理專業于2013年列入國家特設專業和國家控制布點專業(120406TK)。[ 3]為此,學校對所有本科專業進行大幅度調整,將稅務專業調整為非海關專業,學生就業由面向海關轉為面向全社會。
這種轉變將使稅務專業定位發生根本性變化。本項目組調研了多家高校和企業,聘請了多位海關、稅務方面的專家對稅務專業的定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重新論證。同時,在本校稅務專業畢業生和在校生中進行廣泛調研。普遍認為稅務專業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應該不僅限于海關而應該有更廣泛的社會適應性。因此,“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為財政、稅務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培養關稅特色鮮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稅務專門人才”成為稅務專業的最新定位。
2.稅務特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一步優化
根據學校發展定位和社會人才需要,稅務專業確定以“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素質教育理念,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專業建設為依托,以課程建設為基礎,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關稅特色鮮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性專業人才。在此基礎上,稅務專業按照“厚基礎、重應用、顯特色”的培養方案,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模式,完善課程結構體系。
在2008年財政學專業轉為稅務專業和入選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之際,對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適時調整。一是系統梳理所開設的關稅特色課程。將專業必修課《關稅理論與制度》細分成《關稅理論與政策》、《關稅制度》;將《海關估價》、《海關商品歸類學》、《原產地地規則》等關稅技術類課程由海關共同課調整為專業必修課;二是優化專業課程體系結構。增設稅收類專業課程,如《稅收會計》、《稅收籌劃》、《稅務實務》等專業必修課。同時,調減財政類專業課程,將《國家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與資產評估》等財政專業必修課調整為稅務專業選修課。
在2010年稅務專業轉為非海關專業之時,圍繞新的專業定位對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主要包括:一是加強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和文學多學科的交叉融合,注重綜合素質教育。增開管理學類(會計、財務、審計等課程)、法學類(法律基礎、經濟法、海關法等課程)和文學類(財稅專業英語和第二外語等課程)課程,夯實綜合素質教育;二是強化稅務專業執業技能培養。在重視理論教學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稅收實務類教學,如增設稅務、稅收會計、稅收籌劃、海關商品歸類實訓等實踐教學,培養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同時,開設了基礎會計、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審計、財務會計模擬實訓、計算機審計等財會類課程,強化稅務專業的財務會計基礎和技能,提高應用型人才的實踐能力;三是鼓勵稅務專業學生輔修第二專業和第二學位,培養跨學科復合型專業人才。在修訂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時,注意與審計學、法學、國際商務、海關管理等專業相協調,創造跨學科跨專業學習的條件,培養復合型人才。[4]
三、稅務特色專業的課程體系進一步優化
專業建設是依托,課程建設是基礎。也就是說,高水平的專業必須要有與其人才培養方案相適應的課程體系。[5]稅務專業根據“厚基礎、重實踐、顯特色”的人才培養方案,逐步建立起“平臺+模塊”的課程體系。具體包括四個平臺10個模塊,如圖1:
這種課程體系能夠滿足稅務人才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綜合教育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三大模塊”體現了人才培養的“厚基礎”。前期課程設置趨同有利于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培養復合型人才的綜合素質;“實踐教學模塊”體現了人才培養的“重實踐”。讓學生多參與科研和實踐創新活動,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實踐能力;“海關基礎課和關稅特色課程平臺”凸顯了人才培養的“重特色”,培養學生系統的海關學科知識。幾年來,稅務專業進一步將“平臺+模塊”式課程體系豐富細化為“以經濟學課程群為基礎,以稅務課程群為核心,以管理學和法學課程群為補充,以關稅特色課程群為特色的稅務專業特色課程體系?!?/p>
而專業特色是通過特色課程進行凝練和體現的。因此,創建關稅特色課程群是稅務特色專業建設的重要基礎和標志之一。
1.探索創建關稅特色課程群的過程
幾年來,以稅務特色專業建設為依托,開展一系列關稅特色課程群的探索建設工作,目前關稅特色課程群基本框架體系基本完成,而且已經初見成效。隨著稅務專業定位、人才培養方案的發展變化,關稅特色課程群的創建過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梳理優化關稅特色類課程的結構。重點是將分散在不同教學模塊的不同性質的關稅類課程進修重新整合,形成關稅特色課程群的雛形。(見圖:2中:關稅特色課程體系(1));第二個階段是完善關稅特色課程群的框架體系。主要有“前伸與后延”兩種方式,“前伸”就是進一步挖掘關稅理論、制度和關稅技術的理論基礎,加深學生的專業理論底蘊,增設了《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和《海關商品學》等理論課程;“后延”就是開發關稅技術類實訓課程和案例教學課程,培養學生的關稅實踐和創新思維能力,增設了《海關商品歸類實訓》、《世界海關組織遠程教育系統》、《報關原理與實務》、《海關查驗技術專題》等實踐類課程。(見圖2中:關稅特色課程體系(2));第三個階段是集聚關稅特色課程效能,提高教學質量。主要是抓特色課程建設精細化。一手抓舊特色課程改造,一手抓新特色課程開發,同時注意關稅特色課程的內在銜接問題,如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材、教學方式等。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正處于該時期。
2.建設與關稅特色課程群相適應的師資隊伍
師資隊伍是特色專業和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的重要保障。否則,無法將海關行業辦學的資源優勢(專業品牌、行業專家、學術科研、產學研結合等)真正轉化為專業的特色與優勢。[6]因此,學校非常重視稅務特色專業師資隊伍建設。一是在引進高層次人才、教師進修培養、聘請海關兼職教師等方面都向特色專業傾斜,形成了結構合理(專兼職、職稱、學緣、行業背景等)、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二是學校健全基層教學組織,形成學院、系、教研室三級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三是稅務專業實行課程責任教師制度。課程責任教師就是課程教學的設計者、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具體指導本課程任課教師的教學工作和本課程的考核與教學效果分析評價等工作,是教學質量保證的重要基礎環節。稅務專業已經構建起以課程責任教師為基礎,學院、系、教研室四級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目前,關稅特色課程的任課教師全部具有海關工作經驗,其中4名教師是海關商品歸類技術委員會委員和中國報關員統一考試委員會委員,另外聘請2名海關兼職教師,基本形成一支與關稅特色課程建設基本適應、梯隊結構比較合理、理論與實踐教學能力較強的師資隊伍,保證特色課程的教學質量。
3.編著出版關稅特色系列本科教材
關稅特色課程在國內其他高校中很少開設,目前缺乏此類課程的教材和相關教學參考資料。積極參與學院特色教材編寫計劃,歷時近5年,本專業教師先后編著出版了一套關稅特色系列本科教材5本,包括《關稅理論與政策》、《海關稅收制度》、《海關商品歸類學》、《海關估價》、《原產地規則》,填補了國內該領域本科教材的空白。目前,已經啟動編寫關稅特色課程實踐類、案例類教材項目。
4.很抓關稅特色課程建設質量
學校形成系、院、市、國家四級精品課程建設的制度。稅務專業確立了以精品(重點)課程建設為抓手,統籌規劃,整體推進的專業與課程建設規劃,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推進課程建設工作,也使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形成良性循環。首期納入關稅特色課程群的特色課程已經全部入選市級、院級精品(重點)課程(見表2)。目前,稅務專業集中精力建設市級精品課程《關稅制度》,準備沖擊國家級精品課程。同時,扎實建設市級重點課程《海關估價》、《原產地規則》與院級精品課程《海關商品歸類學》,力爭培育更多的市級精品課程。此外,認真做好關稅特色課程群二期特色課程的建設工作,創造條件入選院級精品(重點)課程。
四、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及對策
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使稅務專業的關稅特色得以進一步凝練和顯現。由于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無經驗可循,目前仍有諸多不足,需要繼續建設和完善。
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學院“特色強?!钡霓k學思路及“特色興專業”的發展規劃,在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中應注意如下兩大問題:
1.關稅特色課程群的自身建設問題
正如本文前述,關稅特色課程群正處于第三個階段,就是要通過精細化建設每門特色課程,最后集聚成為關稅特色課程群的整體效能。這也是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過程中最關鍵最困難的時期,是由量變到質變升華的關鍵時期。繼續堅持“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的原則。一是著力改造舊的特色課程。根據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的整體需要,及時調整舊特色課程的教學計劃,更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手段等,進一步提高舊特色課程與關稅特色課程群整體的適應性和配套性;二是注重開發建設新特色課程。根據關稅特色課程群整體建設的需要,不斷研究開發新的特色課程,并加強新特色課程教學目的、教材、教學計劃、師資隊伍等建設,從而保證關稅特色課程群整體建設的配套性和可持續發展;三是尤其要注意協調不同關稅特色課程之間的內在銜接問題,使不同關稅特色課程在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方式等方面相互區別、相互交叉、相互補充,形成合力,實現打造稅務專業特色之目標。
2.學院發展對稅務特色專業建設的影響問題
目前,我國高校是按專業培養人才的。專業建設水平就代表了高校人才培養的質量。而特色專業是是一種高標準、高水平、高質量的專業,已經產生較好的辦學效益和社會影響的專業,是在高校辦學思想指導下和長期的辦學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特色的專業??梢?,特色專業建設既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高校辦學實力、辦學水平和辦學特色的集中體現,也是高校可持續發展的根本。[7]上海海關學院是海關總署的直屬院校,有60年的海關辦學經驗和海關學科專業的積淀,培養了大批的海關專業人才,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知名度,堅持“立足海關,服務社會”的辦學定位和“特色強?!钡霓k學思路,應該把推動行業優勢資源轉化作為學校發展的重要抓手,盡早將行業辦學優勢轉化為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形成海關學學科品牌和專業特色優勢。
而稅務專業則應發揮“訂單式”人才聯合培養模式的優勢,推進關稅特色課程群建設。稅務專業屬非海關專業,但必須緊緊依托海關辦專業特色。首先是借力于“訂單式”本科人才聯合培養模式,探索在招生和就業環節實行社會化,而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實行“訂單式”聯合培養的局部性“訂單式”聯合培養模式。同時,要借力于稅務專業碩士研究生“訂單式”人才聯合培養模式。[8]通過建立專職與海關兼職教師師資隊伍、實踐教學基地和指導教師、產學研踐一體化等,把海關行業的教育教學資源優勢轉化為學院的辦學優勢和專業的特色教學資源優勢,提升辦學實力,打造國家品牌稅務專業。
當然,特色專業建設是一項復雜而漫長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很廣,而關稅特色課程群是稅務特色專業建設的重要基礎和標志之一,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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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出口退稅制度回顧及簡要評價
從1985年開始,我國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1988年,我國確定了出口退稅制的原則,即“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原則。1994年我國實行稅制改革,在此次稅制改革中規定了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的政策,繼續堅持“征多少、退多少、末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原則。出口退稅政策對于規范涉外稅收制度、支援貿易體制改革、扶持出口企業迅速成長,擴大出口創匯以及促進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外貿的增長與出口退稅的增長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特別是1998年,我國為了抵制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及周邊國家匯率相繼貶值所帶來的出口負本論文由整理提供面影響連續三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使綜合退稅率達到15.51%,接近征稅水平,在國際經濟普遍下滑的情況下仍然增長了0.5%左右。這與出口退稅的積極效應的關系密切。另外,出口退稅制度對于優化產業結構也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我國出口退稅政策亟待解決的問題及其相應的對策
1.出口退稅率整體偏低,部分行業的退稅不反映其實際國際競爭力
從1999年7月1日開始,我國增值稅的出口退稅率有四種,分別是17%,15%,13%和5%(具體規定略)。而我國增值稅的法定稅率是17%,13%,7%(農業生產環節免稅的農產品等商品的收購單位有10%的扣除率,只需向稅務機關繳納7%的稅款)。如果不考慮財政來自出口退稅企業的增值稅實際收入低于應征收入這一因素,則出口退稅率和增值稅法定稅率基本上是吻合的,即采用的退稅模式是“征多少,退多少”的模式,這種退稅模式算是一般性的保護和鼓勵政策,對部分行業的退稅并不反映其實際國際競爭力,沒有用足WTO規則中允許的出口退稅的條款,出口退稅率整體還是偏低。筆者認為農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應該,高于7%,以促進中國農產品走向國際市場。
實施“走出去”戰略應立足于目前各個產業對外開放程度和國際競爭力差別的現實,在保護產業和鼓勵出口的政策方面,要進行有差別、有層次的政策選擇。具體而言:首先,對一些因資源條件等“先天因素”限制而需要長期保護的薄弱產業,如農業(指初級農產品的出口),應采用“少征多退”的模式保護和鼓勵出口;其次,對一些發展層次較低的技術密集型產業,如機械、電子、汽車行業、醫藥行業,以及一些對外開放程度低、國有經濟比重高,但屬于有利于優化我國產業結構和外貿出口結構,具有,高附加值、高創匯率、高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一定競爭力和潛力的產業,如石油行業、鋼鐵行業等,加入WTO后將有較大沖擊,所以應采用“少征多退”的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模式保護和鼓勵出口;再次,對于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盡管附加值和技術含量相對低下,但在國際市場上已形成一定出口競爭力,創匯率較高,加入WTO后將有利于其出口的產業,如紡織、服裝、食品加工和普通日用消費品工業、玩具制造業等原則上可以采用一般的保護和鼓勵政策,在退稅模式上可以選擇“征多少,退多少”的模式;最后,對于一些稀缺的天然資源或其有戰略意義的資源的出口不應鼓勵,應采用“多征少退或禁止出口的措施。如天然牛黃、麝香、石油原油資源等。基于我國所處的階段性實物相對過剩,而不是資本過剩的現狀,所以,“走出去”首先表現為加工貿易向境外的擴張,而非資本的境外擴張。
2.實際稅負不公的根源是出口退稅政府缺乏統一性
目前,我國出口退稅政策的一個明顯的缺陷就是缺乏統一性,即相同的出口商品由于企業的性質、類型、成立的時間,以及貿易方式不同,出口退稅的政策存在差異,造成實際稅負不公的現象。主要表現在:第一,出口退稅政策的“內外資”企業不統一及“新老三資”企業不統一;第二,生產企業無論執行“免、抵、退”還是“先征后退”辦法,其出口貨物按增值稅退稅率與征收率之差計算并轉入出口成本的進項稅是以出口貨物離岸價為計稅依據的,而外貿企業收購并出口的貨物,轉入出口成本的增值稅進項稅是以購進價格為計稅依據計算的顯然生產企業出口環節實際稅負重于外貿企業。這顯然有悖于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也有悖于WTO要求的非歧視性原則。
我們現在可以考慮借鑒國際上多數國家的成功經驗及習慣做法:對所有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及委托外貿出口,一律實行“免、抵、退”法,取消出口額占季度全部銷售額50%的規定,凡是一個月內有末抵扣完的進項稅金都得退還,并對其計算辦法、管理程序及配套措施等做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對外貿收購出口應采用“免稅采購”、“免、抵、退”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先征后退”并存的方法;對一部分信譽好、管理佳的國有大型企業準許“免稅采購”或者“免、抵、退”;對新成立的外資企業、小型外資企業以及“免稅采購”的企業超額出口的部分則實行在征退一體化基礎的“先征后退”。
3.稅款大量流失,其中很大部分是出口騙稅造成的
部門之間行為缺乏防、調和監督、稅收管理技術的落后以及公民納稅意識的淡薄,從而造成現在比較嚴重的騙取出口退稅現象。
部門之間行為缺乏協調與監督突出表現為征稅機關和退稅機關分離的問題。由于部門利益的不一致性,使得征稅機關對于可以用來作為退稅憑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責任心不強,因為大量的虛開發票不僅不會對其部門利益帶來任何損失,而且還會給部門內的某些人員帶來好處。加之我國稅務管理方面的技術落后,計算機全國聯網還沒有實現,使得征稅機關和退稅機關之間以及退稅機關和管理出口的海關等部門之間信息交換的不對稱,這就為騙稅打開了方便之門,造成騙稅一時失控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會造成退稅機關的工作積極性不高,拖欠退稅款的現象也十分普遍,嚴重影響了退稅的效率和出口企業出口的積極性。因此,我們要想改革“征退分離”的局面,協調部門之間的利益,那么加強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是遏制騙稅犯罪的有效手段。筆者建議:首先,應加強稅法、外貿形勢等相關知識的教育和宣傳工作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使公民真正理解“符合型”退稅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從而獲得實施政策需要的群眾支持。其次,實行出口退稅“誰征收、誰退稅”的辦法,即出口企業出口前一環節已負增值稅額的征稅機關也是退稅機關,具體事項由出口企業所在地的國稅局負責辦理通過計算機聯網,出口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可將該企業已負增值稅額從實際征收機關的稅款賬戶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轉出,直接退還給企業?!吧僬鞫嗤恕蹦J降钠髽I,其應多退部分由中央財政負擔,由所在地國稅局辦理。再次,盡快實現計算機全國聯網,建立全國綜合信息庫和納稅申報的電算化稽核制度,通過計算機的交叉審核和邏輯審核及時發現征收和出口環節的問題,使“征、退、管”各方的信息交流順暢起來,從而有效防止出口騙稅現象的發生。最后,建立一種激勵約束機制。一方面,鼓勵各部門支持退稅政策,可以考慮未來從出口企業的創匯收入,拿出一部分補償稅務機關的稅收損失,獎勵海關等管理機關;另一方面,建立“滯退金”制度,規定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的時間期限,超期賠償納稅人的時間價值損失從而保障納稅人的權益。超級秘書網
4.再談財力制約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退稅數額是根據當年的財政狀況由預算安排的,預算具有“事先性”,退多退少是由國家當年的財力決定,并通過計劃額度形式下達,而不是根據出口的實際需要。在實際操作中不僅總量落后于外貿的發展速度,而且結構上出現出口口岸地區額度的分配不均,造成大量拖欠退稅款,財政積累的風險加大。按照我國分稅制的設計,增值稅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享,而出口退稅的稅額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這使得中央財政負擔過于沉重,使出口退稅與地方的利益、責任脫鉤,不利于調動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所以,應增加出口退稅方面的頂算資金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并建立“滯退金”制度,提高退稅效率;恢復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出口退稅的機制,并將進口環節增值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以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第一,提高科研意識,夯實科研基礎。一是增強科研意識??蒲心芰κ呛饬恳粋€國家級質檢中心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作為擁有兩個國家級質檢中心的檢驗機構,我們始終把提高職工的科研意識放在首位。近年來我們不斷修改科技工作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努力增強職工的科研意識,保證科研工作健康、快速發展。目前已基本實現由被動研究新課題到積極主動開展科學研究的積極轉變。二是提高職工科研素質。通過加強培訓考試、技術比武等形式,強化職工技術水平,針對我所人員緊張的狀況,去年至今已外派100多人次參加各類技術培訓,所內培訓500多人次,基本實現了一專多能,一人適應多崗的要求,同時大大提高了科研能力,目前實驗室檢驗人員均參加一項科研攻關項目。三是加強科技人才培養引進力度。為了快速提升科研水平,在積極培養原有人員的同時,打破原用人機制,引進高素質人才。自去年以來共引進碩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2名。目前生態紡織品檢驗中心本科以上學歷達到100%,研究生學歷達到65%。同時外聘兩名博士生導師作為技術指導,使我所生態紡織品指標檢測水平得到極大提高。
第二,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建設國內一流、與國際接軌的實驗室。一是自去年以來,為進一步提高實驗室能力,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多方籌措資金,壓縮其他方面的開支,加大檢測設備資金的投入,共計新增設備投資600多萬元,購置多臺精密儀器,為提高檢測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礎。二是在加強設備能力投入的同時,強化檢測手段的提高。改造了原有的實驗室環境,使實驗室布局和流程更加合理。更新檢驗流程管理軟件,建立所內局域網,方便職工迅速獲得最新科技信息。引進和聘請高素質科研人才,開展多項高、精、尖檢測項目的研究。三是不斷推進檢測能力的跨越式發展,檢測領域從一般領域向生態領域,檢測項目從常規項目向高端安全環保項目發展,尤其是生態紡織品檢測項目由以前的70%提高到目前的95%。去年參加的德國布來梅國際棉花中心組織的4次比對試驗,結果均為滿意。每年纖維和紡織品兩個專業參加的國家認可委的能力驗證試驗也都取得滿意結果。
第三,積極參與立項,推動科研成果創新。一是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到目前已完成《化學纖維回潮率試驗方法》、《棉纖維成熟度系數試驗方法》兩個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參與《甲殼素纖維》、《羊毛直徑檢驗方法》兩個國家標準制定,參與制定《針織口罩》、《化纖針織內衣》等5個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制定。二是科研立項獲得可喜的進步,近兩年我所分別有兩個國家局立項,六個市局立項,改寫了我所的歷史。今年我們爭取再接再厲,認真研究新課題,加快科研步伐,爭取參加更多的科技研究工作。
健全工作機制,實現科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第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一是所黨支部高度重視,把科技工作視為纖檢事業長足發展的助推器,為了進一步加強科技工作,2010年特制定了《科技管理工作辦法》、《科技工作實施方案》以及《人員培訓實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科技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了科技工作管理辦公室,負責科技工作的具體實施。強化了所技術委員會的職能,提高了解決技術工作中難點、疑點問題的能力。分別成立了纖維檢驗攻關小組、生態紡織品檢驗攻關小組為主體的科研團隊,保證了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了科研工作的新氣象。 目前有《萊賽爾纖維》、《海藻纖維與其他纖維的定性定量分析》兩個項目在國家檢驗檢疫總局立項,有《紡織品揮發性物質檢測》、《甲殼素纖維與其他纖維定性定量分析》等6項科研項目在市局立項。
第二,建章立制,加強保障。自去年以來加大了科技經費的投入,除申請到的科技經費外,我們又自籌資金50萬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為激發職工科研積極性奠定良好基礎。修改了《科技工作獎懲制度》,對各層次的技術人員都提出了明確的科技工作目標,并納入考核。對申請的科研項目、完成的科技論文都加大了獎勵。制定了詳細的全年科技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計劃,按照時間表分階段突出重點,規定了階段性的工作目標,提高了可操作性。由于政策的激勵,廣大職工科研積極性空前提高,累計有20多篇論文在《棉紡科技》、《印染》、《中國纖檢》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其中姜少華同志撰寫的《真蠟染工藝的改進與研究》獲全國紡織學會科技論文二等獎。
第三,多方合作,提升社會影響力。我們在推進人才管理機制和科研模式改革的同時,與廣大科研院校、科研機構廣泛合作,開創科技工作新局面。去年以來先后與青島大學、青島市科學技術協會、即墨市科技局、紅領服飾、即發集團等科研院校和企事業單位合作,開展多項科學研究。我所是青島大學紡織服裝學院學生教學實習科研基地,通過合作,2008年以來,有多篇論文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其中《紡織品pH值的檢測和控制》獲青大學報優秀論文獎。與鳳凰印染公司合作開展的《真蠟染印染布工藝的改進與研究》獲青島科協優秀獎。近幾年連續被科協評為科技工作先進單位,多人被評為先進科技工作管理者。我所和即墨市科技局合作,在即墨服裝工業園建立科技服務平臺,工作收效很大,受到市科技局和企業的肯定。通過合作,不僅提高了我所的科研水平,而且增強了我所的社會知名度。
加大科研成果轉化力度,服務地方經濟
第一,搶抓發展機遇,占領生態紡織品檢驗最前沿。當今世界范圍內興起綠色環保潮流,人們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日益關注。針對這一大的形勢,我們結合青島本地紡織行業的特點及我所的實際情況,果斷調整檢測發展方向,提出發展生態紡織品等高端檢測項目。在建成國家棉花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基礎上,新增投資600多萬元,改造實驗室環境,引進多臺大型精密檢測儀器,籌建國家生態紡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組織開展紡織品偶氮染料、重金屬含量、致癌致敏染料等世界前沿的檢測項目。目前中心已通過驗收,生態紡織品檢測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第二,發揮技術優勢,服務廣大企業。作為集監督管理和檢測服務于一體的機構,我們積極發揮技術與設備優勢,在與縣市級質監機構緊密聯合、加強監管力度的同時,積極服務于廣大企業,使所屬企業紡織產品質量水平逐年提高,市場競爭力逐步加強。2008年,紅領集團欲通過國家質檢總局出口免檢企業,其實驗室是檢點,我所應企業要求,從實驗室設備選型、設計規劃到人員培訓、體系建立,進行了全方位的咨詢服務,使該企業在2009年順利通過國家質檢總局驗收。2007年萊西韓國獨資企業“大元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因印染損耗問題與海關產生爭議,雙方委托我所進行技術鑒定。這項工作既關系到國家稅收政策,又關系到外商的投資環境,十分敏感。我所派出有豐富實際生產經驗的技術人員,通過跟班試驗,對生產工藝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糾正其生產過程中的無謂損耗,制定了合理的印染損耗數據,得到了海關與企業雙方的認可,保護了國家的利益,同時該數據也被海關作為其他出口印染企業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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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內在聯系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地處太平洋西岸,海岸線長達18000多公里,接近陸地領土面積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萬多種,海洋石油資源量約240億噸,天然氣資源量14萬億立方米,濱海砂礦資源儲量31億噸。應當指出,海洋所蘊藏的巨大潛在資源和能力將為21世紀中國的和平崛起、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質條件。論文百事通21世紀,海洋將成為解決我國資源、人口、環境問題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和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內在聯系,已經成為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
(1)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
毋庸質疑,發展是以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宗旨。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和基礎。海洋循環經濟是在可持續意義下強調發展,不超越生態環境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其實質是一種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模式,把發展經濟看作是一個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進化過程。其過程是一個“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通過延長產業鏈,在系統內進行“廢棄物”全面回收、再生資源化、循環利用。循環經濟的目標不是高能耗、高產出、污染嚴重的物質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體協調、循環再生、健康持續的生態文明。因此,海洋生態的可持續性、高效性、和諧性和自我調節是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環境系統,是新時代人海關系和諧的前提因素。發展海洋經濟就是要實現一條從對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奪型、破壞型向和睦型、協調型、恢復型、建設型、閉合型演變的人海和諧生態軌跡,實現從只追求經濟利益的一維繁榮走向社會、經濟、生態、健康、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的多維立體繁榮。
(2)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目標。
人海關系即人類與海洋之間的關系,是人地關系的一種類型,其主要反映在人類對海洋的依賴性和人類的能動性兩方面。縱觀漫長的歷史過程,人類很早就開始了“興魚鹽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財富和恩澤。然而,20世紀開發海洋的熱潮,使得我國近海區域的一些海洋資源開發過度,環境遭到破壞,物種銳減,海洋污染逐年加重,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影響海域的綜合開發效益,難以持續利用。所以,在新時代提出了在可持續發展觀念下的新型人海關系的概念,其實是一種互利互惠,共生共長的關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這樣才能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才能永續發展。一方面,人類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資源,供人類發展利用,另一方面,人類要積極地良化海洋環境,讓海洋的生產力不斷的提高,以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需要。因此,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既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前提與必要條件,同時也是其最終目標,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二、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思路設想
必須看到,當前世界經濟中心正向太平洋轉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經濟中增長速度最快的區域。為了迎接海洋世紀的到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順應歷史潮流,體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走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體系建設道路,以人為本,以海為源,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促進人海關系和諧。
(1)加強海洋資源調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資源情況。
人海關系和諧,發展海洋循環經濟,首先應該著眼于開發利用新的海洋技術,加大勘測力度,發現更多資源,彌補陸地能源不足,緩解需求增長的壓力造成的環境、生態破壞。除此之外,還要反對海洋資源的掠奪式開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生物種類的多樣性,走出一條以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為基礎、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為中心、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為目的的發展道路。其次,應該明確未來海洋發展戰略,堅持生態目標與經濟目標的統一,統籌規劃與突出重點的統一,重視海洋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良性循環、海洋資源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惡性怪圈,實現科學開發與永續利用的有機結合。
(2)根據國家宏觀政策指導,部署有特色的海洋開發戰略。
從宏觀層次看,必須明確發展海洋經濟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使海洋經濟真正成為促進人類物質和精神生活質量以及環境質量提高的物質手段,由以海論海的狹窄圈子向海陸一體化發展的思路轉變;由粗放型無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向集約化綜合開發利用海洋資源轉變;由傳統海洋產業向新興海洋產業轉變;由無償使用海域、掠奪性開發海洋資源向海域有償使用、可持續發展的海洋利用開發轉變,以人為本,把海洋開發作為全局性的戰略任務進行綜合部署,促進海洋生產力方式的優化和生產關系的調整,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梢钥隙?,中國要提出以海洋資源為開發對象,以制度體制創新(如海洋資源產權制度、海洋投資機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體制、海洋管理體制等)為重點的海洋開發戰略是至關重要的。
(3)依托循環經濟基本原則,促進和諧人海關系形成。
走可持續發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們依托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和基本原則,形成和諧的人海關系。主要表現在:1.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基礎,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變廢為寶,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資源緊缺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為前提,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全面協調發展為目標,從根本上解決自然、社會、經濟和生態系統之間的矛盾。3.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再循環”的重要原則。最大可能地延長產品——廢棄物的轉化,有效延長產品的服務周期和強度,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環境同化能力,實現資源節約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4.正確處理海洋開發與陸地開發的關系。加強海陸之間的聯系和相互支援,發展既要以陸地為后方,又要積極地為陸地服務,相互依托,相互促進,海陸并舉,加快人海關系和諧步伐。
三、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支撐體系
2006年作為國家實施《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開局之年,推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新舉措,要抓住這一重要的歷史機遇,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時代步伐,構置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支撐體系,努力人海關系和諧發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經濟開發的進程中著手建立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以科技為動力的支撐體系。
(1)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
吸取世界工業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訓,在海洋經濟開發中必須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下功夫綜合治理重點海域的環境,努力恢復近海海洋生態功能,保護紅樹林、海濱濕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帶生態系統,加強海島保護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積極完善海洋功能區劃,規范海域使用秩序,嚴格限制和制止開采海砂、圍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為;有計劃有重點地勘探和開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國際海底資源。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資源,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2)建立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
對于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來說,建立法律支撐體系十分重要,有利于為全國海洋經濟大發展創造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環境。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加快循環經濟立法進程,形成配套的法律體系,建立監督有效、執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隊伍,明確消費者、企業、各級政府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明確把生態環境作為資源納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疇之內。以此推動海洋綜合管理體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規的不斷完善,逐步使海洋開發得到合理、有序、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3)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進海洋經濟開發必須建立起以內需為基點、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主線的產業結構,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各種操作機制和交易規則,站在時代的高度重視海洋事業,按照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標準統籌經濟、資源、環境三者的協調發展,把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利益調節結合起來,遵循“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開發開放價值取向,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速度與效益統一”的基本原則,實現人海關系的和諧發展。
(4)建立以科技為動力的支撐體系。
先進的科學技術是循環經濟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必須建立符合國情的循環經濟技術支撐體系。循環經濟技術體系的發展重點是環境友好技術或環境無害化技術,具體由五類構成:替代技術、減量技術、再利用技術、資源化技術、系統化技術。所以,要加強戰略性的海洋高新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以新的理論和新的方法來延長海洋經濟的產業鏈,完善和實施“科技興海”計劃,落實人才強國和科技興海戰略,鼓勵海洋科技的源頭創新,努力探索出一條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并且使涉海人力資源優勢能夠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人海和諧發展模式。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N].國務院公報,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