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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解讀
商業銀行的產生源于對資金流動性的管理,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逐漸派生出其他各類業務。即使是在金融業高度發達的今天,流動性仍然是保持商業銀行順利運行的血液。銀行的流動性是指銀行能夠在特定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籌集相關資金來滿足客戶當前或未來一段時間資金需求的能力。銀行的流動性包括三個關鍵的要素:資金數量、獲得資金的成本以及獲得資金的時間。流動性風險則是指,不能滿足流動性要求給銀行經營所帶來的風險。
歸納起來,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四種情況:第一,銀行經營活動正常,金融市場整體運行穩定,只是單個銀行短期頭寸的缺乏帶來的流動性危機;第二,銀行經營面臨短期危機,例如個別銀行的壞帳突然增加,或突發的操作風險等;第三,銀行長期陷入經營危機,不斷惡化的營業虧損使得銀行面臨倒閉風險;第四,整個銀行業面臨流動性風險,特別是金融危機突然爆發。由此可見,流動性風險實際上是關系銀行正常經營的最為直接的一道屏障。以上歸納的流動性風險除了第一種情況以外,其他都涉及到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乃至操作風險等問題。雖然由其他風險誘發的流動性危機,其風險根源應該主要歸于初始的風險類別。但進行流動性管理時,必須將其他風險可能導致的流動性危機納入到流動性整體管理框架之中。
當前,新巴塞爾協定對于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都提出了指引,但對于流動性風險的管理卻沒有明確的要求。主要原因是因為不同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特點并部相同,不同規模、不同經營模式的商業銀行在流動性管理方面存在著極大的差異。例如,大銀行在金融市場獲得流動性的能力強,其流動性管理自然會更多地倚重批發性資產拆入;而小銀行受制于融資難度,自然要更注重資產方的流動性管理。同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模塊實際上也是一個相對復雜的系統,整個管理模式的開發、維護、升級和運行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其成本也并不是所有商業銀行都能夠輕易承受的。所以國外更多的中小銀行往往主動地持有充足的流動性,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現流動性危機。因此,國外中小銀行也往往成為了同業市場上的資金凈拆出方,而大銀行往往成為了資金的凈拆入方。
而在我國,商業銀行的同質性仍然較強,大銀行依靠網絡優勢吸取大量資金,因此就成為了同業拆借市場的重要資金提供者,其他商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外資銀行則成為資金的凈拆入方。2007年中國火爆的股市行情使得同業資金市場出現了一些變化,國有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商業銀行也成為了資金市場的供給方,其資金拆借由2006年的凈拆入46896億元變為2007年凈拆出的18720億元。其他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的凈拆入額分別增長了51%和169%。這表明,一方面商業銀行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流動性管理的核心,另一方面,資金往來的增強,將使得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與銀行體系以外金融活動保持著更加緊密的聯系。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衡量
傳統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先后出現過:商業貸款理論、資產變現理論、預期收入理論和負債管理理論。這些風險考量和管理的方法都產生于當時特定的金融環境,直到今日,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管理策略仍然是十分核心的管理手段。但即使不同銀行根據自身經營的特點,在流動性管理上對資產和負債方面側重有所不同,現代的商業銀行還是普遍采用了資產負債流動性綜合管理的模式。
基本的流動性風險衡量方法主要是選取一些靜態比例指標來考核銀行的流動性狀況,例如,流動性比率、本外幣的超額準備金率、本外幣的存貸款比例、非核心負債的依存度以及本外幣的流動性缺口比率等。這些考核指標簡單明了、數據匯總容易,因此迄今為止一直是商業銀行開展流動性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標。
但隨著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手段的不斷創新,更多的動態化手段也被引進到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模式中來。凈流動性資產管理法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手段。銀行可以將現有的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其中流動性資產包括已同業拆出的資金、短期公債、不會展期的貸款或是可證券化的貸款等。負債同樣也將劃分為穩定性負債和非穩定負債,穩定的負債包括活期存款的沉淀、定期存款、資本票據和股本。對現有資產和負債進行分類后,將穩定性負債超出非流動資產的部分定義為凈流動性資產(見圖1)。凈流動性資產越高,表明銀行的流動性更為充裕。如果凈流動性資產為負,則表明銀行存在這流動性缺口。
如果希望對流動性進行動態化管理,銀行還必須對未來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預測。如果銀行未來資產的增加量(主要是滿足一些貸款義務)大于未來存款的增加量,則銀行還存在著潛在的流動性需求。如果當前的凈流動性資產仍不能滿足未來的流動性需求,則銀行還要尋求其他途經,以彌補潛在的流動性缺口。
國際大銀行進行流動性測算的另一個常有手段就是“現金流量法”。該方法采取財務現金流的基本分析思路,更為明確地體現出了流動性的實質,并同時強調了現金流量的實際性和潛在性。
在實際發生的現金流量分析中,未來一段時期內即將到期的負債、固定的貸款承諾(承諾以確定投放的部分)、尚未到期負債需支付的利息和各類存款確定性的流出(主要是存款的季節性變動和其他可預測的波動)將形成確定的現金流出。而同時,即將到期的資產(主要是即將到期且不展期的貸款和到期債券)和尚未到期資產所產生的利息將構成實際性現金流入。如果實際現金流出大于實際現金流入,則銀行在未來將面臨流動性缺口。
但銀行在實際資金流動的基礎上,還存在潛在性的現金流量??勺儸F的未到期資產(主要是各類債券、可證券化的貸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達成的融資額度,這些都是銀行潛在現金流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將預測時期適當延長,計劃的存款增加量也可以被視為潛在的現金流入量。而與此同時,銀行還將面臨潛在的現金流出,例如,未固定的貸款承諾(貸款承諾中尚未動用的部分),存款的潛在流出,表外活動的凈流出(表外活動可能帶來的凈資金流動)。如果測算期相應延長,同樣要包括新增貸款計劃所帶來的現金流出。
如果實際發生的現金流量存在流出缺口,但這一缺口能夠被潛在的現金流入所彌補,則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則仍處于可控制范圍內。如果實際現金流與潛在性現金流合計仍出現缺口,則商業銀行必須就各項資金流動逐個分析,并采取相關措施,以避免流動性危機的爆發。
在流動性的測算方法中,凈流動性資產法和現金流量法都注重了未來的潛在流動性風險問題,但二者還是具有明顯的差異。一方面,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的凈流動性資產法是基于存量的分析,而現金流量法則完全是對流量的考察,現金的同一流動方向中可以同時包含資產和負債項;另一方面,凈流動性資產法仍然是表內分析,而現金流量法則包括了表內、表外的所有資金流動。隨著金融體系的不斷發展,銀行的表外業務將對整個銀行運營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而產生的各種現金流動必然會成為商業銀行現金管理的重要方面。例如,隨著各種清算、委托貸款和未固定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的擴展,勢必會對商業銀行的現金流動造成重要影響。
在以上介紹的兩種流動性風險測算法中,流動性缺口十分依賴于對未來資金流動的估計。濾波趨勢估計是比較常見和基礎的方法,例如,對于核心存款或穩定性負債的估計。但其他資產出售、從市場的籌資等方式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等諸多不確定性。并且,銀行突發性的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也會預計的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事實上,國際先進銀行對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都建有一套相對成熟的管理體系,VAR等風險測度手段已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將流動性管理中的現金流估計與其他風險管理模型對接起來,已經成為當前加強流動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例如,潛在的現金流入中,可變現的未到期資產就可以結合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的定價來估算未來的現金流入量。流動性風險測算必須要成為整個銀行風險管理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一般實施統一歸總原則,分支機構的流動性性管理必須納入到整個銀行的統一管理框架下。無論是哪一級營業機構的流動性問題,都將被視為是整個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一般包括四個組成部分:風險委員會、最高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與職能部門。
董事會下設的風險委員會負責審議、批準全行流動性風險的基本政策與管理框架,以保證全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協調一致。
最高管理層負責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組織實施,
負責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派,確保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在本行內部得到統一遵守;在獲得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授權后啟動應急方案。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審議流動性風險管理方法、量化標準、風險限額(包括各項流動性指標的限額、缺口限額);負責定期評價銀行的整體流動性狀況。
流動性風險的職能部門包括資產負債管理部、市場部和清算中心。資產負債管理部負責擬定流動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制定流動性風險衡量標準和分析方法,監測各項流動性指標和限額的執行情況;市場部負責根據資產負債管理部的授權,在全球市場及國內市場上進行資金拆借和證券買賣等業務,以幫助流動性日常管理的實現;清算中心負責銀行整體資金劃撥及市場交易的清算工作。銀行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向資產負債管理部預報大額資金收付情況。
銀行流動性管理策略可以從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來實現。資產流動性管理策略包括:資產多元化;提高資產的可變現能力;維持適量的高流動性資產。負債流動性管理策略包括:保持負債的穩定性,提高核心存款在負債中的比重;與同業、中央銀行等保持密切的聯系,以便在需要時能有效地獲得資金。另外,隨著表外業務的擴展,表外業務所帶來的流動性變化也必須納入到銀行整體流動性管理框架中。
銀行流動性管理可分為正常經營環境下的管理和應對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措施。前者主要通過定期更新的管理政策指引、流動性指標管理、流動性缺口管理、頭寸管理、銀行內部資金往來管理、流動性資產組合管理和融資指導原則等手段,確保銀行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把銀行整體流動性調控到適當的水平之上;后者主要通過預警指標、應急方案、融資能力測試等手段,達到及時發現和化解風險的目的。
流動性預警和應急方案是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一般包括三個方面:預警信號、應急計劃實施和壓力測試。
預警信號主要有:頭寸持續低于預先測算的安全值;銀行在同業市場的融資能力下降,拆借成本上升;銀行聲譽突然惡化,預見有恐慌性的擠提情況出現;支付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當銀行遭遇流動性危機時,首先要對其原因進行周密分析。對于技術性的(如資金調撥不到位、資金安排失當)、季節性的或者局部的情況,可不啟動應急方案;如果確信當前流動性緊張狀況是由于對銀行的信心出現危機,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要緊急向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風險政策委員會報告,建議啟動應急方案,并協調有關部門加以實施。應急計劃主要包括:通過媒體公布銀行真實情況,盡快穩定和恢復公眾對銀行的信心;加大銀行系統內資金調度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在系統內調劑資金余缺,及時劃撥資金;增加在同業市場上的資金融入;向中央銀行申請借款;停止債券購買,出售現券籌集資金;在最大程度保護客戶關系的原則,逐步停止貸款投放,貸款保護順序是零售貸款、核心公司貸款、一般公司貸款。
巴塞爾委員會及國內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
流動性管理的主要規定
流動性管理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2008年金融危機席卷全球,歐美許多國家的銀行雖然達到了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但仍未能抵御危機。隨著市場迅速逆轉,一些銀行流動性急劇消失進而陷入經營困境。為此,巴塞爾委員會于2008年9月《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準則》,建立了流動性風險監管制度框架,并于2010年9月《巴塞爾協議Ⅲ》,首次將流動性風險監管提升到與資本監管同等重要的位置?!栋腿麪枀f議Ⅲ》中的《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檢測的國際框架》建立了統一的國際監管標準,設定了流動性監管的兩個量化指標,即短期監管指標――流動性覆蓋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和長期監管指標――凈穩定融資比例(Net Stable Funding Ratio ,NSFR)。
流動性覆蓋比率(LCR)旨在確保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能夠在銀行監管機構規定的流動性壓力情景下,通過變現這些資產滿足未來至少30天的流動性需求。作為LCR 的補充,凈穩定融資比率(NSFR)主要引導銀行減少資金運用與資金來源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從而滿足各類表內外業務對穩定資金的需求。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要求,各成員國在 2015年至2019年實施逐年遞增的過渡期政策,由于NSFR的適用性及效果還有待進一步考察,該指標待經過進一步討論修訂后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14年2月,我國銀監會正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并于3月1日正式實施,引入流動性覆蓋率(LCR)作為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適用于資產規模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對于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資產規模小于2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不適用流動性覆蓋率監管要求。政策規定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應當在2018年底前達到100%。在過渡期內,應當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別達到60%、70%、80%、90%。2015年12月,銀監會《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信息披露辦法》,指出在2017年前,高級法銀行1要披露季內三個月末數值的簡單算術平均值,自2017年起,披露季內每日數值的簡單算術平均值,并同時披露計算該平均值所依據的每日數值的個數。此外,實施高級法銀行還應當披露與流動性覆蓋率有關的定性信息,包括流動性覆蓋率的季內及跨季變化情況、流動性覆蓋率計算中的各構成要素對流動性覆蓋率的影響、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構成情況等。對于其他商業銀行,應當至少按照財務報告的頻率和并表口徑,在財務報告中或官方網站上披露流動性覆蓋率及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未來30天現金凈流出量的期末數值。未按照要求進行信息披露的商業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視情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監管措施或者實施行政處罰。
LCR的計算方式及主要交易對LCR的影響
流動性覆蓋率(LCR) 是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與未來30 天內的現金凈流出(net cash outflow)之比,具體計算公式為:
(一) LCR分子: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
根據銀監會2015年9月的修訂后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以HQLA表示)是指在流動性覆蓋率所設定的壓力情景下,能夠通過出售或抵(質)押方式,在無損失或極小損失的情況下在金融市場快速變現的各類資產。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由一級資產和二級資產構成,其中一級資產主要包括現金、壓力條件下可動用的央行準備金和風險權重為零的證券。二級資產由2A資產和2B資產構成。2A級資產主要包括評級AA-及以上的非金融公司債、評級AA-及以上的不是由銀行自身或其附屬機構發行的擔保債券和風險權重為20%的證券;2B級資產主要包括評級為BBB-至A+的非金融公司債。一級資產計入合格流動性資產時的折算率為100%;2A級資產的折算率為85%;2B級資產的折算率為50%。在比重上,二級資產的總額占比不能超過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的40%,2B級資產占比不能超過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的15%。
《巴塞爾協議Ⅲ》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和普通股也納入了2B級資產,但是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所公布的2B級資產并未計入住房抵押證券和普通股。筆者結合監管政策和市場業務,對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進行了梳理(見圖1)。
圖1 LCR分子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構成
資料來源:銀監會、Wind資訊、中金公司研究
(二)LCR分母:未來30日的凈現金流出
現金凈流出量是指在流動性覆蓋率所設定的壓力情景下,未來30天的預期現金流出總量與預期現金流入總量的差額(以NCOF表示)。
1.未來30日的預期現金流出總量
預期現金流出總量是在流動性覆蓋率所設定的壓力情景下,相關負債和表外項目余額與其預計流失率或提取率2的乘積之和。根據穩定性的不同,不同負債在計入時給予的折算率也相應有所區分。總體來看,從存款角度,流出折算率由低至高排序為:零售存款、中小企業存款、有業務關系的運營存款(清算、托管等)、無業務關系的金融機構存款。筆者對未來30天的現金流出分項進行了梳理(見圖2)。
圖2 未來30日現金流出分項
注:定期存款或同業存放雖然規定的到期日在30天以后,但由于可以提前支取,因此也要計算相應的折算率。
資料來源:銀監會、Wind資訊、中金公司研究
2.未來30日的預期現金流入總量
現金流入反映未來30天內所產生的契約性現金流入,主要分為三個部分:逆回購和證券借入、正常履約的協議性流入(主要是貸款及同業資產業務)和其他現金流入。
逆回購與證券借入反映機構在買斷式和質押式逆回購與證券借入業務中融出的資金和融入的證券價值,逆回購交易中需要區分是買斷式還是質押式,買斷式回購交易需要區分抵押品的資產劃分,不同的資產適用于不同的折算率。質押式回購統一折算率為100%。押品用于再抵押統一折算率為0%。
完全正常履約主要包括貸款、拆借的歸還、存放同業到期、投資性工具、可提取的其他銀行的承諾等。金融機構相關的現金流入需要額外區分業務關系,零售、企業存款、國家、多邊銀行和公共部門實體的折算率均為50%。央行的現金流入折算率是100%。到期證券投資是指持倉債券恰好在一個月內到期的金額。
(三)不同交易類型LCR指標的影響
目前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主要包括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同業拆借和與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偨Y來看,機構間資金往來交易對LCR的影響需要區分交易的期限、是否含抵押券以及交易對手是否為央行??傮w而言,30天以內的資金融出對LCR的影響小于30天以上的資金融出;擔保性資金流出對LCR的影響小于無擔保性資金融出;交易對手為央行對LCR的影響小于交易對手為同業金融機構,具體總結如下(見圖3)。
圖3 不同交易對LCR指標的影響
資料來源:銀監會、中金公司研究
我國商業銀行LCR考核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我國商業銀行LCR考核總體情況
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披露的2015年末商業銀行資產規模數據,有58家商業銀行因資產規模超過2000億元而納入LCR考核,包含五大行、郵儲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31家城商行、9家農商行。2016年底納入LCR考核的商業銀行新增5~10家。以偏保守的增速估計,預計2017年或新增5~10家城商行或農商行納入LCR考核。加上因地方監管需要而納入考核的商業銀行,估計目前實際納入LCR考核的銀行數量在100家左右。隨著商業銀行資產規模的擴張,未來將有更多銀行加入LCR考核行列。
從我國現階段上市商業銀行披露的LCR來看,五大行整體接近120%或超過120%,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商行的LCR僅略高于80%,特別是城商行平均水平明顯低于100%的標準值。按照監管要求,中小型銀行需在2017年底、2018年底將其LCR逐步提升至90%、100%。
(二)我國部分商業銀行LCR偏低的原因
我國部分商業銀行LCR偏低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我國中小商業銀行過度依賴同業負債,期限錯配較為突出。比如股份制銀行的資金利用率高而流動性相對較弱,且同業負債一般都支撐著同業資產,資產負債期限錯配較為嚴重;同時,負債端對同業業務的依賴也較大,又由于同業負債本身不穩定,在LCR的計算中折算率較高,從而導致其本身的流動性覆蓋能力較弱。二是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特點導致LCR偏低,即貸款占比較高而債券占比偏低,收益權等占比較高而利率債占比偏低,貸款不能計入高流動性資產中。尤其是國有大行持有貸款在其總資產占比超過50%,股份制銀行傳統證券投資中應收款項類資產占比較高,其中以各類受益權、信用、非標等資產為主,而其持有到期、可供出售、交易的債券總量較少。非標類資產類似于貸款,不能計入LCR計算的高流動性資產中,使得LCR分子偏低,進而LCR偏低。
LCR考核的影響分析
(一)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巴塞爾委員會推出的流動性監管框架和一系列標準,旨在實現銀行自給自足,糾正對批發市場同業拆借資金和集團資金的過度依賴等問題。流動性監管標準的加強,將壓縮部分商業銀行在短期負債和長期資產之間的套利空間,有助于推動商業銀行回歸傳統的業務模式。雖然強化流動性監管標準可能對銀行體系盈利產生影響,但將有利于提高存款人利益保障程度?;谏衔膶ξ覈虡I銀行LCR偏低的原因分析,在LCR及其他流動性考核下,商業銀行可能會采取以下應對策略:
1.增大LCR計算公式的分子:對高流動性資產需求增加
按照規定,我國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等債券可按市值的100%計入優質流動性儲備資產,AA-級以上工商企業債券(即非金融機構債)可按市值的85%計入優質流動性儲備資產。因此,流動性覆蓋率較低的國內中小銀行可能會增加對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地方債的配置。同時,為了限制銀行相互持債,《巴塞爾協議Ⅲ》規定商業銀行債(包括CD)不屬于優質流動性儲備資產,這可能會抑制其市場需求,對商業銀行債的發行和流通帶來一些不利影響。
2.減少LCR計算公式的分母:提高資金的穩定性,以長期融資替代短期融資來降低未來30天資金凈流出,一般存款的爭奪更為激烈
《巴塞爾協議Ⅲ》對個人和小企業存款設置的到期流失率較低(5%~10%),大中型企業存款略高(20%~40%),而同業負債(存款和拆入)所設定的流失率最高(25%~100%);通過限制同業負債的規模、占比、用途,進而相應降低商業銀行吸收同業負債的積極性。同時,由于個人存款穩定性優于中小企業存款及金融機構存款,可能促使大中型銀行加大對個人存款業務的爭奪,也意味著商業銀行傳統的吸儲壓力與競爭加劇。由于定期存款可能提前支取而不能計入長期穩定負債,相比之下,活期存款由于成本更低可能更受銀行追捧。此外,不可提前支取的大額存單由于穩定性好,也是很好的負債工具,因此越來越多的銀行更加積極地發行大額存單。
3.降低期限錯配:商業銀行經營成本及流動性管理成本上升,流動性定價需更加精細化
由于流動性指標受限,商業銀行可以借助同業存單等同業產品來調節(發行1個月以上的同業存單可以提高發行銀行的LCR),將同業存單在LCR較低的銀行與LCR較高的銀行之間交易,并通過同業存單產品發行成本的變化來對流動性進行定價。這也就意味著 LCR考核所引發的流動性溢價可以納入內部定價中,有助于完善不同流動性產品的區別定價,提高商業銀行發展流動性、節約型業務的積極性。從這個角度說,LCR考核對于銀行產品設計和偏好及其分行內部定價競爭會有一定影響。
(二)對債券市場的影響
1.不利于當下流動性次中心的網狀結構,容易導致考核時點的流動性沖擊或缺口
現階段我國回購市場中最主要的回購方式是質押式回購,融出方收到質押券不能算作分子HQLA,在30天以內的質押式回購融出情況下:一是對于本身有頭寸融出的機構而言,如果LCR的分子分母同時減少,那么 LCR大于100%銀行的LCR會小幅提高,而LCR小于100%銀行的LCR會小幅下降。二是對于先融入后融出的機構而言,LCR的分子分母會同時下降,這一過程會導致LCR低于100%銀行的LCR下降??紤]到現階段我國銀行間資金拆借有二級中間商的網狀模式特點,即大行融出資金給中型銀行,中型銀行作為中間商再融出資金給中小銀行或非銀機構,在此過程中中間商銀行的LCR會下降,從而不利于流動性的傳導,因此中間商銀行在季末融入融出的意愿較弱,容易導致流動性沖擊。
2.LCR可以通過同業存單或回購交易來調節,但因考核從嚴而定價更高
LCR考核目的在于提高流動性覆蓋率。從負債端的角度看,零售客戶、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其他非金融機構的存款折算率是逐步增加的,有助于中小銀行減少對批發性融資的依賴。實際業務中,銀行可以通過發行1個月以上的同業存單或債券提高自身的LCR,即可以通過存單或回購在資金富余銀行與資金緊張銀行之間買賣/轉移,從而達到階段性提高LCR的目的,但需要滾動發行。
從同業存單發行的角度看,現階段同業存單有較多優勢:一是計入應付債券,無需繳準;二是相比于同業存款,不存在提前支取問題;三是相比于零售存款,批發性融資效率較高;四是目前尚未納入同業負債口徑,不受127號文同業負債不能超過總負債1/3規定的約束。因此,同業存單深受融資銀行(發行人)的喜愛,是中小銀行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擴張利器(相當于從大行借入準備金)。從LCR計算的角度看,商業銀行可以用同業存單替換同業存放(同業存放計入分母流出可降低LCR),有助于提高LCR指標,因而未來商業銀行同業存單發行意愿較強,且銀行有動力把同業存放轉化為同業存單。
從同業存單持有的角度看,雖然同業存單流動性好、收益性較高、不太用擔心違約,深受投資者喜愛,但受制于流動性考核從嚴,如不考慮價格因素,持有意愿本身或許會下降:一是由于同業存單不計入HQLA,對于商業銀行持有人而言,持有同業存單不如一般的債券更不如利率債;二是貨幣市場基金因同業存單不可提前支取且市值計價,對其持有偏好轉向保守。
從整體來看,未來同業存單的發行意愿較強,但持有意愿或將下降,將影響同業存單的供需進而體現在其發行利率上;而同業存放發行意愿下降,但持有意愿或小幅上升。此外,如果未來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并且按照《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要求納入監管之后,負債端的同業存放向同業存單的轉化或將更為顯著。
3. 同業業務期限錯配受擠壓,影響同業鏈條的擴張,中小
銀行減少對批發性融資的依賴
實施LCR考核之后,由貨幣基金、同業存單所衍生出的一些同業套利模式也將受到影響。比如套作同業理財、委外和債券,從同業存單到同業理財、再到債券,一般情況下,每個環節都存在正利差,因而銀行有動機發行同業存單去購買同業理財,在同業理財規模增加之后也會增加對債券的配置需求,這也是過去同業理財快速發展的原因之一。而對于一些同業業務較多的銀行而言,傳統的同業業務采用期限錯配,即借短買長,比如借入短期資金去支撐一個月以上的資產,從而會降低LCR。因此,LCR的考核也會使其同業業務資產負債的期限錯配空間受限(見圖4)。
圖4 同業業務鏈條
4. HQLA存在缺口,對高流動性的利率債形成一定利好
伴隨著我國LCR考核指標的不斷提升(未來將從80%逐步提升至100%)、更多中小銀行因規模超過2000億元而被納入考核,以及監管方面更加重視流動性考核,上市銀行(主要是股份制銀行)的HQLA缺口較大,若以100%要求,HQLA缺口近萬億元;城商行、農商行因其經營結構原因,LCR考核壓力差異加大,有的相對輕松、有的壓力較大,合計的HQLA缺口在千億元的量級。
基于對國內上市銀行中全國性銀行的靜態測算,若要滿足LCR考核,則我國上市銀行的HQLA缺口約在5000億~10000億元,如果不降低分母,相應需要增加分子中高流動性資產的規模。2017年LCR標準從80%提升至90%,那么股份制銀行2017年將有2000億~3000億元的HQLA缺口。由于高級法銀行2017年起由季末考核變為季度內日均考核,大型銀行或將因此收緊回購尤其是信用拆借資金的融出,股份制銀行高流動性資產的缺口或將小幅擴大。由于2018年LCR考核指標將從2016年季度末時點的80%提升至季度內日均簡均的100%,若用現在的口徑靜態測算,對應的HQLA缺口將擴大至6000億~10000億元。五大行盡管現階段LCR均值在120%~130%的區間,但由于LCR的考核更為嚴格,疊加2018年即將實施《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因此也會強化持有HQLA。
城商行、農商行中HQLA缺口的差異較大,主要由于不同機構對同業業務的依賴度和資產穩定性不同。對于那些依賴同業業務擴張的機構來說,LCR考核壓力將會較大,也要求其分子端增加對高流動性資產的配置。但對于那些資產規模相對較小,且業務較為均衡的機構來說,LCR考核壓力并不大。因此,總體上城商行、農商行的HQLA缺口相對較小,大約在幾千億元。
面對HQLA缺口,商業銀行一方面增加HQLA配置,即增加類資產、類資產,如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地方債等。而同業資產因為不計入LCR分子,對LCR考核沒有幫助,甚至占用資產配置額度,并且也是近期監管的重點,預計同業資產后續的發展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
從整體來看,LCR旨在保障商業銀行在嚴重壓力環境下,有足夠的無擔保的高流動性資產以覆蓋未來30天的現金凈流出需求,避免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流動性風險積聚情況發生。由于現階段部分銀行流動性在未來標準提高后達標存在一定困難,因而考核從嚴可能會對商業銀行的負債結構、資產配置、資產與負債的期限錯配以及流動性產生一定的影響,進而可能對債券市場資產配置產生影響。
注: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自商業銀行產生以來,流動性風險如影隨形伴隨著商業銀行的整個經營過程中。因此,如何解決流動性問題成為全球金融領域面臨的共同難題。尤其是在中國最近出現的銀行業流動性不足的情況嚴重影響中國金融業的整體穩定,再次將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問題推向風口浪尖。本文認為2013年中國銀行業出現的普遍的流動性不足暴露出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缺陷,我們應該更加重視對于商業銀行(特別是我國的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的管理,從自身實際出發對流動性風險進行研究和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本文將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實際特點,探討我國當前股份制銀行存在的流動性管理方面的問題并提出相關政策改進。
二.國內外研究背景及動態
2.1 國內外流動性風險研究綜述
20世紀80年代初在世界性的債務危機的背景下,Diamond和Dybvig(1983)發表了銀行擠兌、存款保險和流動性》即D-D模型,指出商業銀行作為中介機構一方面在為存款人提供活期存款合約同時向借款人提供期限較長的貸款,商業銀行作為這樣一個轉換中心把短期流動性負債轉換為非流動性資產,這種轉換為存款人提供了一種流動性存款合約并最終為金融市場創造了流動性,但其中流動性負債與非流動性資產的轉化導致銀行承擔了相應的流動性風險,這就是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姚長輝(1997)認為銀行流動性風險的產生存在表面原因和深層原因。表面原因是由于資金的來源和運用不匹配造成銀行的流動性風險,深層原因則是銀行的流動性與盈利性存在矛盾很難兼顧。另外商業銀行自身的資產負債結構、央行政策導向和金融市場發達程度都對商業銀行流動性有相當大的影響。傅一書(1998)認為在防范銀行所面臨的其他風險的基礎上,強化流動性風險的防范意識,合理進行資產負債期限結構的匹配以及制定切合實際的流動性管理計劃,提高資本充足率和中央銀行政策支持措施,從而能夠對流動性風險從更深層次進行防范。Duffle和Alexandre(2001)通過建立流動性風險模型研究銀行最小交易成本與保持流動性關系,說明流動性資產與非流動性資產處理的選擇問題上,如果目標是要保持流動性就應先處理非流動性資產,如果目標是交易成本最小化就應先處理流動性資產。
2.2 國內外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研究綜述
2.2.1 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的三個階段
商業銀行從產生到發展的幾百年間,其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也隨之不斷發展,由資產管理理論發展為負債管理理論、直至目前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其中資產管理理論,包括商業貸款理論、資產轉換理論、預期收入理論三個階段。其共同的特點是從商業銀行的資金使用方面來對流動性風險進行管理。商業貸款理論主要觀點是銀行只能將資金進行短期貸款而不發放長期貸款以防范流動性風險。資產轉換理論則認為為了應付提存所要求的流動性,商業銀行可以將其資金的一部分投資于流動性較高的證券上。預期收入理論認為,銀行資產的流動性主要取決于借款人的預期收入,在預期收入比較穩定的情況下即使長期貸款也可以安全收回。而負債管理理論則主張銀行通過主動負債來獲得流動性但該理論不足之處在于主動負債依賴外部借入資金會增大銀行的經營風險。由于資產管理和負債管理都存在各自的缺陷,將二者有機結合便演變出了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該理論認為應將資產管理和負債管理并重,針對資產與負債的缺口對銀行資產負債結構進行動態調整。
2.2.2 微觀層面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研究
Mckinney(1977)提出流動性的線性規劃模型通過對最糟糕情況的數據分析來測算小銀行的流動性需求。Kane(1979)指出許多大型商業銀行運用負債管理理論的思想,通過主動負債進行流動性管理,但此舉也擴大了其流動性敞口因而增加了銀行經營的不穩定性。Duffle和Alexandre(2001) 通過建立流動性風險模型研究銀行最小交易成本與保持流動性關系,指出當面臨流動性緊張的情況下在流動性資產與非流動性資產的處理上存在不一樣的選擇。Kashyap(2002)提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決策模型。Thomas和wang(2004)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來應對流動性沖擊。
2.2.3 宏觀層面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研究
微觀層面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著眼于研究通過改善商業銀行自身的經營管理來應對流動性風險。而僅靠銀行單獨來應對風險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銀行業系統的流動性問題,必須進行宏觀政策干預。而宏觀層面的流動性管理研究,則主要是從制度層面提出應對風險的機制,包括暫停支付機制、存款保險制度和最后貸款人制度。
1. 暫停支付機制
主要通過經驗數據測算出銀行的一個風險臨界值,當市場情況接觸到臨界值時,銀行應立即采取暫停取款人的提款要求。此機制的理論基礎來源于D-D模型(1983)的主要觀點,該模型提出存在無擠兌的高效率均衡和發生擠兌的低效率均衡,而低效率的擠兌均衡結果往往比簡單持有資產更糟,此時實行暫停支付可以防止擠兌均衡的出現。
2. 存款保險制度
D-D模型證明當存款者發生恐慌時出現的擠兌是存款者的預期變壞造成的,可以通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或為銀行存款提供政府擔保等方式改變這種預期,避免擠兌出現。Mcculloch和Yu(1989)研究了存款保險制度中政府扮演的角色。而Ely(1986)則認為,D-D模型中沒有考慮到道德風險的因素,存款保險能夠避免擠兌風險的前提是存款保險人本身有足夠的償付能力。否則,這種銀行擠兌風險不能從根本上被消除。
3. 最后貸款人制度
Bagehot(1873)系統地研究并提出了最后貸款人制度,指出各國的最后貸款人的角色由中央銀行承擔。由于完全依靠市場還能夠完全應對流動性的沖擊,而最后貸款人在流動性問題發生時為商業銀行提供短期貸款,從而為商業銀行的穩定經營提供了保障。Repullo(2000)研究了關于最后貸款人職能的最優配置,他認為中央銀行應該在較小的流動性問題出現時作為最后貸款人;而當出現嚴重的流動性問題時應由存款保險人承擔最后貸款人的職責。
2.3 流動性風險的度量方法
1. 財務指標法
即運用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計算衡量流動性的財務指標,分析銀行流動性的狀況。常常運用存貸比率、現金比率、核心存款與總資產的比率和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等進行綜合衡量。
2.市場信號體系
財務指標法著重于從資產負債表項目之間的關系中獲得行流動性狀況的信息,而市場信號法則是銀行經理通過觀察市場對銀行的反應來捕捉銀行流動性的信息。例如,通過分析存款的變化、證券價格的變化、銀行發行債務工具的溢價、資產變現成本、在中央銀行的借款情況等來綜合評判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3.線性規劃法
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要求合理配置銀行的資產和負債,而線性規劃法是討論如何有效配置資產的一種方法。相關文獻也廣泛存在,例如出現較早的理論研究由Kalman (1 967)通過線性規劃模型說明如何對銀行資產管理最優選擇作出決策。但線性規劃模型僅考慮了證券組合的風險而忽略了資產負債的匹配性和交易成本等其他不確定性因素。
4.VaR法
VaR風險價值方法將杠桿、相關性和當前頭寸的組合風險納入風險度量模型,是一種科學的度量方法。巴塞爾委員會對VaR方法的應用也提出了書面規定,在2004年全面且正式推廣運用VaR對資本充足率提供計算基礎。Engle(1982)提出了更能夠模擬現實情境的基于ARCH和GARCH模型的VaR法。此外,針對涉及較長周期的風險投資組合有學者提出了長程VaR的估計,目前常用的是平方根法則。
三.對于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思考
從上述國內外研究背景和動態來看,國外對于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研究所提出的相關理論均是建立在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體制基礎之上的。在我國,流動性風險雖然也有相當的理論研究基礎,但是并沒有太多理論學者關注我國中小股份制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及應對問題,相關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理論研究仍舊缺乏。而我國隨著金融市場的改革與發展,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市場上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我國金融市場的特殊性意味著一味借鑒國外的管理模式并不會適應我國國情。本文從當前的銀行業普遍存在的流動性問題為出發點,來研究和總結現有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國內外相關理論,并從中汲取養料提出針對于中小銀行的流動性管理建議。(作者單位:湖北大學商學院)
參考文獻:
[1]Diamond和Dybvig.銀行擠兌、存款保險和流動性,1983.
[2]姚長輝.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影響因素分析[J].經濟科學,1997(4)
[3]傅一書.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問題研究[J].經濟問題,1998(10).
[4]金煜.中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計量與管理框架. 復旦大學博士論文.2007.
[5]Duffie,Alexandre.Liquidity shortages and banking crises.Journal of Finance,2001(2).
[6]Mckinney Gorge W Jr.A Perspective Oil the Use of Models in the Manag of Banks Fund.Journal ofBank Research,1997.
3.對流動性的監管兼顧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
比如,美國聯邦儲備局對商業銀行實施流動性監管時考慮的5個因素中,除了一個因素涉及資產的變現能力外,其余四個因素均與負債流動性管理有關,包括:存款的構成及其穩定性、對利率敏感性資金的依賴程度及借入資金的頻率和數量、負債結構、融資能力。
綜上所述,各國監管當局都從本國實際出發對銀行經營活動進行限制,要求其在維持盈利性的基礎上保持適當的流動性資產或減少一定的流動性負債,同時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鼓勵銀行增加長期負債,減少短期資產。流動性比例管理的范式是一個指標體系,但流動性比例畢竟只是銀行流動性風險的預警指標,對流動性指標的監管并非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的全部,銀行自身有效的流動性管理措施才是防范流動性風險的關鍵。
我國對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相關規定
如前所述,各國對流動性的監管分成兩種做法,一是法律或監管機構不規定具體的比例要求,由銀行自行決定流動性比例,監管機構則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以及應對政策、措施進行監管;另一種做法是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了具體的監管比例要求。
我國《商業銀行法》對流動性監管采取了后一種做法,《商業銀行法》第39條第3款規定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第4款規定銀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與商業銀行法相同,但《商業銀行法》沒有對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做出界定。2006年出臺的《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中對銀行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做了明確的解釋,并要求外資銀行參照適用。
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建立了更為完善的流動性監管指標體系,在保留原流動性比例的基礎上,增加了核心存款比例和流動性缺口率的規定,要求分本外幣同時計算考核,并對指標含義進行了解釋。但總的看來,該規定仍有待細化,且只要求外資銀行參照適用。
完善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建議
(一)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的缺陷
與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和主要發達國家流動性監管具體制度規定相比,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存在以下三點不足:
1.單純考核時點數,容易助長銀行冒險行為。
現行監管規定一是缺乏反映外資銀行不同時點的流動性指標,現有監管指標仍按月末或旬末余額考核,而未突出具體某一時點流動性考查,而巴林銀行李森正是利用此一監管漏洞逃避監管,在特定考核時點上達標并不等于整個考核期內都達到流動性標準。而且單純考核時點數必然助長被監管者的僥幸心理,引發機會主義行為,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危害更大。
2.評價外資銀行負債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指標過少。
在法規層面,現有監管指標中流動性相關的僅有流動比率一項,而隨著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出現,銀行的流動性已經不僅僅是資產搭配問題,而且還體現在銀行從市場獲取額外資金的能力上。作為衡量銀行流動性狀況的指標,應成為衡量資產保值變現能力和負債充足與否的綜合指標。盡管《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通過引入核心存款比例和流動性缺口率建立了同時涵蓋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的更完善的流動性監管指標體系,但只是要求外資銀行參考適用,此處監管剛性相對不足。
3.監管剛性有余而靈活性不夠。
單純以比率方法監管流動性的缺點是過于僵化,不夠靈活,具體而言:一是其暗示不同資產負債項目的流動性可以確切決定,而忽略了當市場信心和利率、匯率等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特定資產負債流動性可能大幅波動的事實;二是比率監管本身就是一種靜態分析,沒有考慮銀行業務的動態特性。
因此考查流動性應結合每一銀行的特點,綜合考慮各種影響流動性因素做出公正準確的評價。這也正是美、歐等國以定性指標分析為主的原因。
(二)入世過渡期后完善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立法建議
1.督促外資銀行建立完善科學的流動性預測系統,運用先進的流動性管理方法。
現階段,銀監會應督促各外資銀行建立和完善適合自身特點的流動性監測系統。引導外資銀行研究影響自身流動性的各項因素,并加以量化,設定合理的系數,同時,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建立科學的預測模型,使流動性預測規范化、系統化、科學化。外資銀行不僅要加強對存款流動性需求的預測,更要注重對資產流動性需求的預測,為流動性的科學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
此外,運用狀態處理法,制定外資銀行流動性應急方案。針對銀行自身短期危機、銀行特有的長期危機和整個銀行系統的長期危機三種危機狀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在危機狀態下,要保證管理的協調性,并明確責任分工,使相關人員了解在任何一種危機狀態下應采取何種措施。
2.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流動性供給。
為完善我國流動性監管制度,除了設計合理的監管體系外,還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大力發展貨幣市場,為銀行流動性監管創造條件,并準許符合審慎監管條件的外資銀行進入我國貨幣市場。當前我國立法中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各項法律相互之間缺乏制度設計協調,使設計良好的一部法律,在現實中無法有效實施,違背了立法者初衷。因此,在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方面,我們也要考慮完善相應配套措施,這里主要考慮完善和發展貨幣市場。
3.進一步完善流動性指標考核體系,構建定性分析與定量考核相結合,以流動性比例監管為主體、銀行期限缺口管理為補充的二元制流動性監管體系。
(1)在我國同母國簽訂的雙邊監管合作協議下對外資銀行子行、合資銀行與分行流動性監管責任明確劃分。在母國與東道國簽訂雙邊監管合作協議的前提下,應當考慮外資銀行子行、合資銀行和分行等不同組織形式在法人資格以及監管規則適用時的區別。具體而言,對在我國注冊的外資銀行子行和合資銀行,應當適用我國外資銀行法的有關審慎監管措施規定;而對于外資銀行分行,由于其是外國法人,應由其母國監管當局在并表基礎上實施監管。但考慮到母國監管當局在對銀行流動性實施并表監管的困難,加之母國監管當局認可我國規則是雙方簽訂監管合作協議的前提,故應由我國監管當局即銀監會承擔監管外資獨資銀行、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流動性的責任,換言之,法定流動性比率對外資銀行的三種組織形式統一適用。
(2)完善現有流動性監管比例指標。具體措施一是增加對流動性負債的考查,明確規定外資銀行適用《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的有關規定,正式引入核心負債監管指標,即核心負債與負債總額之比,并要求其不低于60%;二是在考核期限上實行期末余額與月平均、旬平均、周平均余額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預防和減少外資銀行的機會主義行為;三是引入“風險遷徙”概念,既考核外資銀行某一時點上的流動性比率,又關注一個時期以來流動性水平的動態變化,堅持流動性風險水平的絕對量和相對變化兩手抓,兩手硬。
一、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制度框架概述
中國銀監會結合《巴塞爾協議Ⅲ》和國情,對現行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了充實和完善,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掇k法》提出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定性要求,促進我國銀行業建立全方位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控制體系,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此外,《辦法》構建了多維度、多情景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監測體系及工具。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及時獲得或者無法以合理成本獲得充足資金,以償付到期債務或其他支付義務、滿足資產增長或其他業務發展需要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既可能來自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以及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其他類別風險向流動性風險的轉化,也可能來自市場流動性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負面影響,即由于外部融資市場深度不足或市場動蕩,導致商業銀行無法及時以合理價格變現或抵押資產以獲得流動性支持。
《辦法》中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這部分的內容構成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的整體框架。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有效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確保資產負債錯配程度保持在可承受的流動性風險水平內、具有多元化和穩定的負債、具有與自身流動性風險水平相適應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并具備充分的外部市場融資能力。制定有效的流動性風險應急計劃。商業銀行應當具有與可承受的流動性風險水平相適應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確保其滿足壓力情景下的支付結算和資金流出需要。
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健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治理結構。2.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流動性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應當包括完整的現金流測算和分析框架,能有效計量、監測和控制現金流缺口4.完備的管理信息系統。
《辦法》中的“流動性風險監管”這部分的內容構成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和監測體系的整體框架?!傲鲃有燥L險監管”規定了四項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融資比例、貸存比和流動性比例。提出了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明確了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方法和手段?!掇k法》最后是四個附則。
二、借鑒巴塞爾協議提出的流動性風險監管定量標準
巴塞爾銀行委員會出臺了《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原則》和《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從而構建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全面框架.在強化資本監管標準的同時,首次提出了全球統一的流動性風險監管的兩個定量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LCR)和凈穩定融資比率(NSFR)。
引入的流動性監管框架將著重解決金融危機中凸顯的資本流動性問題。主要涉及有兩個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和凈穩定融資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兩個比率的計算都涉及對不同類型的資金來源進行分類、分層,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的換算,以更為準確地反映銀行資產負債表的流動性情況。流動性覆蓋率衡量銀行是否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性資源來提高銀行應對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凈穩定資金比率衡量銀行是否運用更加穩定、持久和結構化的融資渠道來提高其在較長時期內應對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三、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四大指標和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
(一)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四大指標
1.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是確保商業銀行在設定的嚴重流動性壓力情景下,能夠保持充足的、無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并通過變現這些資產來滿足未來30日的流動性需求。其計算公式為:
優質流動性資產是指滿足本《辦法》規定的基本特征,在無損失或極小損失的情況下可以容易、快速變現的資產。流動性覆蓋率的標準不低于100%,其意義:確保單個銀行能夠將變現無障礙且優質的資產保持在可以通過變現來滿足30天期限的流動性需求。
2.凈穩定資金比例。凈穩定資金比例目的是引導商業銀行減少資金運用與資金來源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滿足各類表內外業務對穩定資金的需求。其計算公式為:
可用的穩定資金是指在持續壓力情景下,能確保在1年內都可作為穩定資金來源的權益類和負債類資金。所需的穩定資金等于商業銀行各類資產或表外風險暴露項目與相應的穩定資金需求系數乘積之和,穩定資金需求系數是指各類資產或表外風險暴露項目需要由穩定資金支持的價值占比。商業銀行的凈穩定資金比例應當不低于100%,其意義:用于度量銀行較長期限內可使用的穩定資金來源對其表內外資產業務發展的支持能力。
3.存貸比。存貸比計算公式為:
商業銀行的存貸比應當不高于75%。
4.流動性比例。流動性比例計算公式為: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比例應當不低于25%。
(二) 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
《辦法》提出了涵蓋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情況、負債的多元化和穩定程度、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等多個維度的流動性風險分析和監測框架及工具。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多情景、多方法、多幣種和多時間跨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控和監測指標體系。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參考指標,即監測工具主要有:流動性缺口;流動性缺口率;核心負債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戶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業融入比例重要幣種的流動性覆蓋率。
流動性缺口是指以合同到期日為基礎,按特定方法測算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內外有關項目未來一定期限的現金流量,并將現金流入與流出相減獲得的差額。流動性缺口率是指未來一定期限內商業銀行流動性缺口與同期內到期的表內外資產的比例。核心負債比例是指商業銀行中長期、較為穩定的負債占總負債的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戶存款比例是指商業銀行前十大存款客戶存款合計余額占各項存款的比例。最大十家同業融入比例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同業拆借、同業存放和賣出回購款項等業務從最大十家同業機構交易對手處獲得的資金來源占總負債的比例。重要幣種的流動性覆蓋率是指對某種重要幣種表內外項目單獨計算的流動性覆蓋率,主要用以監測商業銀行重要幣種的短期流動性風險水平。重要幣種是指以該幣種計價的負債占商業銀行負債總額5%以上的貨幣。
(三)新監管標準的特點
1.監管指標結合國內外,監管對象標準一致
監管指標結合國內外,既引入國際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又保留了符合國情的監管指標?!傲鲃有愿采w率主要監控的是銀行短期的流動性風險,而凈穩定融資比例則關注長期流動性風險?!便y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曾表示,“銀監會參照國際上新的流動性要求,引入這兩個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同時,保留了以前跟中國國情吻合的監管指標,比如說存貸比和流動性比例,這樣就形成了一套多維度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體系?!?/p>
中外資銀行監管要求相結合,標準一致。此次金融危機后,各國普遍加強了對外資銀行流動性自足能力的監管?!掇k法》統一了對中外資銀行具有共性的流動性風險監管要求,以建立覆蓋中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完整制度框架,同時針對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做出了一些規定。此外,針對我國商業銀行跨境經營和集團化發展的趨勢,《辦法》還進一步強調了銀行集團的并表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并規定對重要幣種應單獨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
2.擴大流動性監管的風險覆蓋面,加強全面的風險管控能力
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率兩項指標區別于傳統的流動性比例、凈流動性資產和資本金等傳統概念,新指標計算幾乎涉及資產負債表內外業務的各個方面對資金流變動的潛在影響。
凈穩定融資比例主要用于保障各種衍生品、表外風險暴露和業務的融資至少具有與它們流動性風險狀況相匹配的能夠滿足最低限額的穩定資金來源。目的是防止銀行在市場繁榮、流動性充裕時期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鼓勵其對表內外資產流動性風險進行充分評估。
3.前瞻性分析;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
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率是達到獨立又互補的兩個監管指標,前者要求在壓力情境下,銀行的流動性能夠至少堅持30天,后者要求銀行一年以內可用的穩定資金大于需要的穩定資金,反映了銀行資產與負債的匹配程度。前者可以加強銀行短期流動性管理,避免出現流動性危機,后者則可鼓勵銀行未雨綢繆,減少短期融資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提高監管措施的有效性。
關于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及工具全面已經闡述。
為了緩沖上述兩個指標對銀行的沖擊,監管當局設定了寬限期,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最遲應于2013年底前達到流動性覆蓋率的監管標準,2016年底前達到凈穩定融資比例的監管標準。日前,新上任的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需健全科學的流動性考核體系,嚴格執行存貸款指標日均考核要求,嚴禁通過發行短期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規避監管要求、進行監管套利。加強對國際流動性新監管指標的理解和應用,切實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檢測的國際框架.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2-0035-05
流動性監管制度的基本理論
(一)流動性的概念
流動性是指以適當價格獲取可用資金的能力,包括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若資產能以較少價格損失迅速變現,則稱資產具有流動性;若銀行能以同類銀行支付的可比利率借到資金則其負債具有流動性。銀行信譽特別是市場對這種信譽的認可程度是影響銀行流動性的關鍵因素。
銀行流動性不同于銀行清償能力,銀行清償能力是指銀行資產大于負債,凈資本為正值,只要銀行有足夠時間,就可以將資產變現,清償所有的負債。而流動性是銀行能隨時滿足所有客戶提款要求的能力。清償能力與流動性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在一定條件下流動性問題還可能轉化為清償性問題。
(二)流動性測度指標
1.存量比率。根據各國銀行法的規定,將銀行資產按不同流動性程度分類,使“流動資產”與資產總量或某些在未來特定時期必須償付的負債相對應,以此測量、比較、評價銀行整體流動性。其優點是簡單易行,潛在缺陷包括:一是該方法有效的前提是資產負債表資產方流動性程度可以事先確定,即內在假定流動資產質量和價值固定并具有隨時在市場上轉換的能力。問題在于由于公眾信心和市場條件的可變和易變性,對資產進行嚴格分類事實上非常困難;二是固有的靜態特征,不能動態描述銀行業務活動。
2.現金流量。以傳統現金流量分析為基礎,強調銀行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搭配并以此約束業務經營活動。其缺點在于操作復雜,一要掌握大量有關資產負債期限的資料,且計算分析繁瑣;二是即使表面上各類資產負債期限結構搭配理想,若由于不可預料原因導致資產過度集中,在需要時無法變現,同樣會導致流動性危機。
3.存貸比例。貸款是流動性最低的資產,存款是銀行資金的主要來源。存貸比例越高意味流動性越差,存貸比越低則表明其尚存一定流動性,因為銀行還能以其穩定的存款來源發放貸款。
該指標也有很大局限性,一是忽略貸款和存款構成,即使存款結構和貸款比例相同,但如果貸款期限和風險不同,也會導致銀行流動性差異很大。例如,一家銀行貸款質量高,可交易性強,而另一家銀行貸款期限長,風險大,則兩家銀行流動性截然不同。存款也是如此,期限長的定期存款要比其他存款穩定,被提取的風險也較小,但單一的存貸比率難以反映這種差異,更重要的是,銀行業務領域已經極大拓展,新的發展需要我們拓寬視野,不再局限于簡單的存放款。此外,貸款總量指標忽略了貸款本息現金流量的時間性,與到期還本付息貸款相比,分期償還貸款產生現金的速度快得多。
4.對潛在流動性的測算。銀行一定程度上可通過積極的資產負債管理提高其獲得新資金來源的能力,潛在流動性是抵御流動性風險的重要因素,但難以提供準確的定量方法。影響借款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銀行聲譽、歷史情況、市場環境以及長短期利率絕對水平和相對走勢等,但這些因素難以定量表征。對外資銀行而言,如母行為上市銀行,可考查其股價變動,如母行為非上市銀行,則可考查其負債融資時的信用評級結果。監管當局有必要提醒外資銀行預留足夠流動性,因為一旦市場信譽和地位出現問題,當其的確需要補充流動性時,市場所能給予它的支持將驟減。
流動性監管的國際標準:巴塞爾委員會有關規定
巴塞爾委員會的成立與銀行流動性管理失敗直接相關,因而其成立以來始終高度關注流動性問題。1997年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以下簡稱核心原則)對流動性管理進行了初步規范,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一是明確流動性管理的目的,即確保銀行有能力充分滿足其合同承諾;二是歸納了有效流動性管理的關鍵因素,包括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統、中央流動性控制、對不同情況下凈融資方案的分析、融資來源的多樣化以及應急計劃等5個方面;三是監管者應要求銀行為保證充足的流動性管理其資產、負債和表外合同;四是要求銀行自身既要關注資產流動性,也要關注負債流動性。在《核心原則評價方法》中,巴塞爾委員會一是強調流動性管理應分別處理本外幣,二是給出了良好的銀行流動性管理的要素,包括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統、中央流動性控制、對不同情況下凈資金需求的分析、資金來源的多樣化、壓力測試和應急計劃。
在《核心原則》有關規定基礎上,巴塞爾委員會2002年2月頒布的《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的穩健做法》,從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度量和監測凈融資需求、管理市場進入、應急計劃、外匯流動性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以及監管者的作用幾方面對流動性監管的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規定,從操作層面更全面、準確、深刻地闡釋了對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和監管的目的、主要方法和操作規范。
各國銀行法有關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規定
在金融全球化大趨勢下,《巴塞爾協議》和以“國民待遇”為基礎的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兩股潮流并行不悖,互相促進,在這一進程中各國銀行法對內外資銀行的審慎監管規定逐步趨于一致,流動性監管標準也不例外。但外資銀行同內資銀行的運作模式、風險程度、監管要求畢竟有重要區別,且不同組織形式的外資銀行基于法律地位的差異也應區別對待,因此各國銀行法對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政策存在一些差異。
(一)主要國家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具體規定
1.美國。
最初沒有設定流動性監管的正式指標或比率,監管當局評估流動性時主要考慮如下定性因素:存款構成及穩定性、對利率敏感性資金依賴程度及借入資金頻率和數量、負債結構、資產變現能力、融資能力。此外,亦通過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來了解評估銀行流動性管理成效,具體評價標準和等級劃分見下表:
伴隨監管經驗的積累,美聯儲在定性評價考核基礎上,設計了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體系,對不同規模的銀行流動性比率要求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流動性指標,對銀行的適應性也各不一樣,規模越大的銀行,其流動性管理能力越強,相應指標考核值設定越低。
2.英國。
《1987年銀行法》規定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基本要求是:8天內流動性缺口不超過10%,1個月內流動性缺口不超過20%。這種規定的實質是采用現金流量法,因而操作比較復雜。
外資銀行的流動性問題一直為監管當局關注,英國金融服務局(FSA)對吸收存款機構的流動性比例沒有統一的規定,其通常以與銀行管理層磋商的方式對其流動性控制情況進行監控,通過考核銀行的資產變現能力和負債結構,在現金流量分析的基礎上,對銀行的流動性現狀和需求作出估價。經過與每個銀行的雙邊會談,在銀行法確立的最低標準之上確認一個指導性指標,盡管沒有法律效力,但實際上各銀行都非常重視。
3.法國。
法國銀行法規委員會可以頒布各項資產負債率,以確定銀行有充足的流動性。在實踐中一般采用兩種基本比率監測銀行流動性,一是短期流動性比率,原則上銀行流動性資產與短期負債之比不低于60%,并按月考核;二是長期流動性比率,原則上銀行貸款總額不超過其全部自有資金的3倍加中長期負債,并按季度考核。
4.德國。
根據德國《銀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銀行必須隨時保持足夠的流動資金,它包括隨時準備支付的現金和隨時準備轉賬的存款貨幣。銀行監督局在《關于銀行自有資本和清償能力的原則》第二條中規定:為保持有足夠的流動資金,銀行發放的長期貸款、購買的長期債券等,與銀行的長期資金來源如長期存款等的比率必須保持在某一限度以下。第三條規定銀行利用外來資金投資于不動產或難以動用的資產時,要遵守某些特定的限額。
從定量考核角度分析,銀行監管當局要求短期加權資產/短期加權負債≥1。如果一家銀行達不到銀行監管當局有關自有資本和流動資金的要求,它必須及時報告并申明理由。如果監管當局認為某銀行情況特殊,也可以破例允許它超過規定到某一限度,但一般來說,監管當局會要求該銀行必須在某一期限內達到要求。如果到期仍達不到要求,則銀行監管當局將凍結銀行的利潤,不準分紅,或者禁止銀行繼續發放長期貸款投資于不動產或股票等。
5.日本。
日本《銀行法》沒有設立法定的流動性比率,而由大藏省對銀行存貸款率、流動資產比率、營業用不動產比率、自有資產比率、分紅率五個指標進行監管指導。流動資產一般包括現金、同業存款、貨幣信托、同業拆借、貸款、有價證券、購入票據等。在檢查評估時,一要檢查流動資產與總存款比率是否達到30%;二要檢查存放比率,按規定不超過80%。
(二)各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規律
1.監管當局普遍重視銀行流動性監管。
這一結論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通過立法或頒布各項規定,明確流動性監管的重要性和嚴肅性;二是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的監管由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當局承擔,監管機關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監督銀行的資金管理政策。
2.流動性監管側重于指導性,硬性指標規定較少。
要確保流動性監管有效,必須注意監管針對性與靈活性緊密結合,這要求監管當局對銀行流動性監督檢查時考慮銀行所處具體環境和所面臨風險,對法定比率適當調整。例如美聯儲在其所制定的駱駝評級制度中,具體評估因素和評級標準均是定性的,沒有定量的要求。英聯邦國家監管當局流動性監管也少見正式的比率或指標。相比之下,在西方各主要工業國中,日本和法國較多使用定量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從總的趨勢分析,各國監管當局以考核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和利率期限結構搭配是否合理兩個方面為基礎對其流動性系統評價,同時注意每個銀行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提高針對性與靈活性。
3.對流動性的監管兼顧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
比如,美國聯邦儲備局對商業銀行實施流動性監管時考慮的5個因素中,除了一個因素涉及資產的變現能力外,其余四個因素均與負債流動性管理有關,包括:存款的構成及其穩定性、對利率敏感性資金的依賴程度及借入資金的頻率和數量、負債結構、融資能力。
綜上所述,各國監管當局都從本國實際出發對銀行經營活動進行限制,要求其在維持盈利性的基礎上保持適當的流動性資產或減少一定的流動性負債,同時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鼓勵銀行增加長期負債,減少短期資產。流動性比例管理的范式是一個指標體系,但流動性比例畢竟只是銀行流動性風險的預警指標,對流動性指標的監管并非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的全部,銀行自身有效的流動性管理措施才是防范流動性風險的關鍵。
我國對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相關規定
如前所述,各國對流動性的監管分成兩種做法,一是法律或監管機構不規定具體的比例要求,由銀行自行決定流動性比例,監管機構則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以及應對政策、措施進行監管;另一種做法是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了具體的監管比例要求。
我國《商業銀行法》對流動性監管采取了后一種做法,《商業銀行法》第39條第3款規定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第4款規定銀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锻赓Y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與商業銀行法相同,但《商業銀行法》沒有對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做出界定。2006年出臺的《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中對銀行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做了明確的解釋,并要求外資銀行參照適用。
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建立了更為完善的流動性監管指標體系,在保留原流動性比例的基礎上,增加了核心存款比例和流動性缺口率的規定,要求分本外幣同時計算考核,并對指標含義進行了解釋。但總的看來,該規定仍有待細化,且只要求外資銀行參照適用。
完善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建議
(一)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的缺陷
與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流動性監管國際標準和主要發達國家流動性監管具體制度規定相比,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存在以下三點不足:
1.單純考核時點數,容易助長銀行冒險行為。
現行監管規定一是缺乏反映外資銀行不同時點的流動性指標,現有監管指標仍按月末或旬末余額考核,而未突出具體某一時點流動性考查,而巴林銀行李森正是利用此一監管漏洞逃避監管,在特定考核時點上達標并不等于整個考核期內都達到流動性標準。而且單純考核時點數必然助長被監管者的僥幸心理,引發機會主義行為,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危害更大。
2.評價外資銀行負債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指標過少。
在法規層面,現有監管指標中流動性相關的僅有流動比率一項,而隨著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出現,銀行的流動性已經不僅僅是資產搭配問題,而且還體現在銀行從市場獲取額外資金的能力上。作為衡量銀行流動性狀況的指標,應成為衡量資產保值變現能力和負債充足與否的綜合指標。盡管《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通過引入核心存款比例和流動性缺口率建立了同時涵蓋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流動性的更完善的流動性監管指標體系,但只是要求外資銀行參考適用,此處監管剛性相對不足。
3.監管剛性有余而靈活性不夠。
單純以比率方法監管流動性的缺點是過于僵化,不夠靈活,具體而言:一是其暗示不同資產負債項目的流動性可以確切決定,而忽略了當市場信心和利率、匯率等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特定資產負債流動性可能大幅波動的事實;二是比率監管本身就是一種靜態分析,沒有考慮銀行業務的動態特性。
因此考查流動性應結合每一銀行的特點,綜合考慮各種影響流動性因素做出公正準確的評價。這也正是美、歐等國以定性指標分析為主的原因。
(二)入世過渡期后完善我國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立法建議
1.督促外資銀行建立完善科學的流動性預測系統,運用先進的流動性管理方法。
現階段,銀監會應督促各外資銀行建立和完善適合自身特點的流動性監測系統。引導外資銀行研究影響自身流動性的各項因素,并加以量化,設定合理的系數,同時,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建立科學的預測模型,使流動性預測規范化、系統化、科學化。外資銀行不僅要加強對存款流動性需求的預測,更要注重對資產流動性需求的預測,為流動性的科學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
此外,運用狀態處理法,制定外資銀行流動性應急方案。針對銀行自身短期危機、銀行特有的長期危機和整個銀行系統的長期危機三種危機狀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在危機狀態下,要保證管理的協調性,并明確責任分工,使相關人員了解在任何一種危機狀態下應采取何種措施。
2.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流動性供給。
為完善我國流動性監管制度,除了設計合理的監管體系外,還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大力發展貨幣市場,為銀行流動性監管創造條件,并準許符合審慎監管條件的外資銀行進入我國貨幣市場。當前我國立法中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各項法律相互之間缺乏制度設計協調,使設計良好的一部法律,在現實中無法有效實施,違背了立法者初衷。因此,在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方面,我們也要考慮完善相應配套措施,這里主要考慮完善和發展貨幣市場。
3.進一步完善流動性指標考核體系,構建定性分析與定量考核相結合,以流動性比例監管為主體、銀行期限缺口管理為補充的二元制流動性監管體系。
(1) 在我國同母國簽訂的雙邊監管合作協議下對外資銀行子行、合資銀行與分行流動性監管責任明確劃分。在母國與東道國簽訂雙邊監管合作協議的前提下,應當考慮外資銀行子行、合資銀行和分行等不同組織形式在法人資格以及監管規則適用時的區別。具體而言,對在我國注冊的外資銀行子行和合資銀行,應當適用我國外資銀行法的有關審慎監管措施規定;而對于外資銀行分行,由于其是外國法人,應由其母國監管當局在并表基礎上實施監管。但考慮到母國監管當局在對銀行流動性實施并表監管的困難,加之母國監管當局認可我國規則是雙方簽訂監管合作協議的前提,故應由我國監管當局即銀監會承擔監管外資獨資銀行、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流動性的責任,換言之,法定流動性比率對外資銀行的三種組織形式統一適用。
(2)完善現有流動性監管比例指標。具體措施一是增加對流動性負債的考查,明確規定外資銀行適用《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的有關規定,正式引入核心負債監管指標,即核心負債與負債總額之比,并要求其不低于60%;二是在考核期限上實行期末余額與月平均、旬平均、周平均余額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預防和減少外資銀行的機會主義行為;三是引入“風險遷徙”概念,既考核外資銀行某一時點上的流動性比率,又關注一個時期以來流動性水平的動態變化,堅持流動性風險水平的絕對量和相對變化兩手抓,兩手硬。
(3)引入流動性“缺口管理法”。由于《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流動比例為靜態方法,只提供流動性考核的靜態觀點,有必要正式引入流動性缺口管理法,對流動性進行測量,所有資產負債按到期時間排列,對每部分不匹配的余額加總。借鑒國外經驗,設立流動性缺口監管指標,規定流動性缺口為銀行90天內表內外流動性缺口與90天內到期表內外流動性資產之比,該比率不得低于10%。
這一監管規定的制度邏輯是:流動性比例設定了對各類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的最低標準。對某一特定銀行,可能達到前述最低標準的基礎上,按照缺口管理法設定更高、更具體的流動性限制余額和比例。
(4)將流動性監管基點建立在各外資銀行加強自身流動性管理上。在前述措施的基礎上,外資銀行法應賦予銀監會定期檢查評估外資銀行流動性管理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權力,確保外資銀行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有效,使管理層確信有關政策持續地發揮作用。這種方法對大型國際性外資銀行流動性監管尤其適用,因為后者流動性管理很大程度上依賴臨時性資金來源或高利率敏感性負債。監管者必須明確,唯有銀行自身有效的流動性管理措施才是防范流動性風險的關鍵。
參考文獻:
[1]Josepf.F.Sinkey:Commercial Bank Management(5thed.)Prentice-Hall,Inc.P172
[2]許建華.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國際比較及監管指標體系構想[J].國際金融研究,2000(9):50-51
[3]孟龍.市場經濟國家金融監管比較[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5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1003-7217(2011)05-0015-05
一、引言
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隨著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順利完成,其他商業銀行改革全面深化,我國銀行業整體實力不斷提升。但是,我國銀行業尚普遍存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產品創新、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相比金融開放后進駐的外資銀行存在一定的差距。隨著利率市場化步伐的加快、外資銀行經營領域的逐步放開,以及以巴塞爾協議Ⅲ為代表的更高的監管標準的實施,我國銀行業的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和息差空間都將面臨極大的沖擊。為實現我國的金融穩定與安全,迫切需要加強銀行業效率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通過此類研究發掘提升我國銀行業效率和競爭力的途徑。
二、文獻綜述
X-效率最早由Leibenstein (1966,1980)提出,用來描述那些不追求規模或范圍效應的單個公司的技術和配置效率[1]。后由Frei, Harker & Hunter (1997) 正式界定,認為 X -效率是除規模和范圍影響之外的所有技術和配置效率之總和,是關于整合技術、人力資源及其他資產來生產給定產出的管理水平的測度[2]。目前,銀行效率的研究大都以 X -效率為基礎,但因測度方法、指標選擇和樣本期間的差別導致效率水平實測結果的差異。就國內商業銀行效率的實證研究來看,普遍存在樣本期間太短的問題。
銀行效率的影響因素是多方面、多層次和系統的,相關研究結論難以整合為一個系統框架。Demirguc-Kunt & Harry Huizinga (1999) 認為銀行規模、稅收與管制以及金融結構等是銀行效率的主要影響因素[3]。Bonin (2005) 認為非利息收入對傳統銀行的 X -效率改善具有積極作用[4]。Ta-Cheng Chang (2006) 認為資本充足率、總貸款占比等是銀行效率的主要影響因素[5]。Sok-Gee Chan (2010) 認為銀行融資所產生的債務對銀行效率產生消極影響,監管的寬松度和資產收益率與銀行效率正相關[6]。國內學者鄭錄軍、曹延求(2005)認為集中型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機制是影響我國商業銀行效率的關鍵因素[7]。龐瑞芝、張艷等(2007)認為銀行資產質量、人均營業費用、清償能力和上市是銀行效率的四個主要影響因素[8]。何蛟和傅強等(2010)認為財務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上市、完善公司治理對效率的提升有積極作用。已有研究就效率影響因素的提取來看,缺乏系統性考量[9]。本文結合影響銀行效率的結構性因素進行提取,力求有所改善。
三、我國商業銀行的X-效率測度
(一)測度方法與變量選擇
選擇非參數法中的數據包絡分析法(DEA法)測度商業銀行 X-效率。投入變量包括正式員工人數(X1,其價格為P1)、實物資本(X2,其價格為P2)和可貸資金(X3,其價格為P3)。產出指標包括有效貸款(Y1,剔除掉不良貸款)、利息收入(Y2)、非利息收入(Y3)和凈利潤(Y4)四項??紤]到我國中小商業銀行規模短期內難以達到國有銀行資產規模, DEA模型選擇了投入導向,評價在給定現有產出水平下的投入最小化問題。
(二)樣本銀行與樣本期間
選取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作為樣本,所有樣本銀行2009年底資產總額占到了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的85%以上。選取2001~2009年的投入產出數據作為樣本數據。數據主要來源于bankscope數據庫以及各銀行年報。
(三)測度結果
利用DEAP2.1軟件求解銀行的 X -效率,并對效率值依照銀行的資產規模加權平均,參見表1。
財經理論與實踐(雙月刊)2011年第5期2011年第5期(總第173期)謝朝華,卿 楊:我國商業銀行的X-效率及其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2001~2009年
圖1 樣本銀行國有均值、股份制均值與總體均值折線圖
我們發現:我國商業銀行 X -效率整體上呈曲折上升趨勢,從2001年的0.749到2009年的0.875,樣本期間銀行 X -效率值提高了12.6%。其中股份制商業銀行 X -效率逐年穩步上升,2009年達到0.94的高效率水平。國有商業銀行 X -效率波動較大,2003年和2007年效率值較之前一年下降明顯。股份制銀行 X -效率2001年和2002年低于國有商業銀行,2003年以后顯著高于國有商業銀行。
四、我國商業銀行 X -效率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一)因素選擇
銀行效率的影響因素是多方面、多層次和系統的,綜合國內外銀行效率影響因素研究成果以及我國商業銀行的自身經營特點,系統提列出六個效率的影響因素:
1.產權因素-流通股占比。產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通過決策程序和激勵約束影響銀行的績效。隨著國有銀行股改成功,前后產權結構上的差異對銀行效率的影響值得探查。本文選用流通股占銀行總股份比重來考察產權結構對銀行效率影響,用 CSR表示。
2.治理因素-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股權集中條件下大股東對自身利益的關心能促使其更加關心銀行的經營業績,注重管理,盡可能減少浪費,優化資源配置,從而提高銀行的效率。同時股東之間的制衡與協調能有效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但是股權的高度集中,勢必減少小股東的話語權和民主決策中的權重,影響決策的代表性。本文通過第一大股東持股份額在銀行總股份中所占比重來測度公司治理對銀行效率的影響,用OCR表示。
3.資產因素-不良貸款率。商業銀行資產質量反映銀行對信貸資金的利用有效程度及抗風險性。諸多研究顯示高額不良貸款導致銀行面臨巨大經營風險,使得銀行的有效產出減少,貸款收益降低,進而影響銀行效率。本文選取不良貸款率來考察資產質量對我國銀行業效率的影響程度,用BLR表示。
4.創新因素-非利息收入比。伴隨著新技術應用的擴大和新型低成本金融服務業務的開展,銀行的創新能力有助于銀行降低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但是對銀行效率直接影響程度未知。本文選取非利息收入比重來體現銀行創新程度,考察創新能力對銀行效率的影響。該比重越大,說明銀行對傳統業務依賴性越弱,表外業務開發能力越強,因而金融創新性越強,用NIR表示。
5.配置因素-流動資產占比。資產配置是銀行對其持有的資產負債的種類、數量和結構等進行組合管理的成果,體現出銀行成本控制、產出優化和整體流動性的把握能力,理應是影響銀行效率變化的一類重要因素。一種觀點認為,銀行的流動資產配置越高,盈利性相對越弱,最終導致銀行效率也就越低。而另一種觀點認為,銀行的資產流動能力強弱反映了銀行對資源配置的能力,銀行資產流動性越強,說明銀行實施積極的流動性管理方略就越有效,資產配置質量高,經營效率自然也就高。本文選取銀行流動資產/(銀行存款+借入資金)來測度銀行的流動資產配置對效率的影響,用LAR表示。
6.管制因素-凈利差。利率管制是我國商業銀行管制的主要形式。我國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收入占到全部營業收入的80%左右,是銀行收入的最重要來源。因此,我國銀行業的利率管制直接影響到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及效率。樣本期間,我國實現了利率的浮動管制,貨幣當局有管理的或有限制的浮動利率體制對商業銀行效率影響幾何值得探討。凈利差用 NIM表示。
(二)數據處理與模型建立
以我國商業銀行的X-效率作為被解釋變量,以銀行流通股占比(CSR)、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OCR)、不良貸款率(BLR)、非利息收入比(NIR)、流動資產占比(LAR)和凈利差(NIM)作為解釋變量,采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各種因素對X-效率的影響。為了消除同一年份中樣本銀行因資產規模的差異對實證結果產生的誤差,本文將各變量依照銀行各年份資產規模加權平均,處理后各變量數據見表2。
首先對每個變量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在10 % 的顯著性水平下,CE、CSR、OCR、BLR、NIR、LAR和NIM都是1階單整序列。
從回歸結果可知樣本決定系數和調整后的樣本決定系數都較高,分別為0.9864和0.9470,F統計量也較大,為24.8076,說明該模型對數據的擬合度和整體顯著程度都比較高,能充分解釋銀行X-效率變化。DW檢驗值為2.12,說明殘差序列無自相關關系。CSR、OCR、NIR、BLR、LAR和NIM六個變量都通過了10 % 的顯著性檢驗。
模型的協整關系檢驗結果如表5所示,方程中的殘差序列在1 % 的置信水平下不存在單位根,即殘差序列是平穩的,說明模型非偽回歸,銀行的X-效率與CSR、OCR、BLR、NIR、LAR和NIM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三)實證結論
樣本期間,我國商業銀行的流通股占比、非利息收入比和流動資產比正向影響其X-效率,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不良貸款率和凈利差負向影響其X-效率。依照這些影響因素對銀行X-效率的影響程度從高到低依次為:非利息收入比、流動資產占比、凈利差、流通股占比、不良貸款率、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
五、提升我國商業銀行效率的建議
1.引入戰略投資者,深化治理機制改革。
國有銀行和其他股份制銀行雖然通過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但從股權結構來看,其治理未能有根本性改觀。原因在于股東中沒有對大股東構成競爭性威脅的機構投資者,引入戰略投資者是改變現狀的最有效途徑。在有戰略投資者參與治理的情況下,通過其他相關治理制度和機制的建設就可以改善銀行的治理。
2.有效處置不良資產,加強信貸風險管理。
對于已有的不良資產要加強清收和剝離,但加強信貸風險管理,防范不良資產的產生才是提高商業銀行資產質量最根本的途徑。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不是沒有規范和系統的文件和制度,而是沒有有效的實施和監督機制。員工尋租和技術缺失是不良資產產生的主要原因,提升員工(含高管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水準和加強組織層面的激勵約束機制建設就可以提升信貸資產的質量,戰略投資者和真正的獨立董事是約束機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加強資產組合管理,控制流動性資產和貸款結構。
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應該是一個有效的資產組合,應該依據各種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征的變化作出動態的調整,以實現該組合的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流動性資產與銀行正相關就說明貸款的總體規模已經過大,流動性資產的規模過小,貸款的邊際收益要小于流動性資產的邊際收益。也說明商業銀行資產組合管理的能力亟需提高,存在資產管理的“息差依賴”和“貸款慣性”,而利率市場化和競爭的加劇必將打破這種依賴和慣性。資產組合的有效邊界就是流動性資產和貸款的結構空間,不能突破,而流動性資產創新和結構比率的把握需要高水平的金融技術人才。
4.力促創新,發掘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潛力。
商業銀行的資產包括信貸資產、流動性資產、固定資產以及無形資產。信貸資產以外資產帶來的收入即為非息差收入。我國目前主要是中間業務收入,其實質是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帶來的收入,也就是銀行的網絡和信譽帶來的收入。這種收入必須通過某種中間業務來實現,通過不斷增加的中間業務種類來實現。中間業務種類越多、業務量越大,銀行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價值利用就越充分,銀行與客戶的聯系渠道就越多、關系就越密切,銀行的生存空間就越大。但要注意員工的負荷極限和利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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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X -Efficiency and Influential Factors of China's Commercial Banks:2001~2009
XIE Chao-hua,QING Yang
資本結構是影響公司資本成本、收益分配的重要問題,影響資本結構的因素是復雜的,資產流動性則是眾多學者研究討論得出的影響資本結構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同的資產流動性與企業的資本結構之間應該存在一定的規律性特征。同時,資本結構的狀況會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而資產流動性會影響企業的收益,并最終影響企業的財務行為。因此,研究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之間的邏輯關系,對資產流動性進行較為準確的測量,建立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的關系模型,不僅有助于建立和完善資產流動性理論,而且有利于企業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財務行為的合理性。
一、研究設計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國內外現有的關于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之間相關性關系的研究結論中,存在著很大分歧。最早開始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關系研究的是Keynes(1930),他認為當企業融資成本過高或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導致企業發行的債券容易被低估時,管理層往往選擇持有更多的現金或保持更多的流動性資產,即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存在負相關關系。
Myers和Majluf(1984),Opler(1999),Dittmar(2003)依次運用優序融資理論(Pecking Order Theory)和財務科層模型(Financial Hierarchy Model)對公司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得出當企業持有較多的現金和流動資產時意味著其資產負債率較低的結論。De Angelo和Wruck(2001)則認為,高的流動性資產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資金去償付未來的債務利息。在發生財務危機時,管理層能夠變賣流動資產償還債務,從而為其控制權不受債權人干預贏得更多的時間。按照這種解釋,企業的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應該正相關。Williamson(1988)從融資成本的角度闡釋了資產流動性對資本結構的正向影響。Kim(1998)、Benmelech(2004)也都以特定的行業或資產為研究對象進行實證研究發現,公司的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正相關。
徐冬和冼國明在擴展Brander-Lewis模型的基礎上,研究寡占、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時指出,無形資產較多的公司會進行更多的債務融資。李青原、彭飛、彭小微(2008)以中國A股上市公司2001-2005年的公開財務報表數據為樣本數據來源,采用面板回歸模型對我國上市公司資產流動性與公司資本結構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發現,公司資本結構與公司資產流動性顯著負相關。
考慮到我國資本市場的相對不成熟性,以及制造業上市公司自身盈利能力較差、擁有大量非流動性資產等特點,提出研究假設:我國制造業上市公司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負相關。
(二)樣本選擇及數據來源
選取2007-201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的A股制造業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剔除樣本期間被冠以ST、*ST、PT稱號和數據缺失異常的公司后,最后選定638家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作為樣本,所有數據均來自新浪財經、巨潮資訊網站和國泰安數據庫,所用分析工具為SPSS 13.0以及Excel電子表格。
(三)資產流動性指標的建立
衡量企業資產流動性的財務指標有多種,包括流動比率、固定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較為流行的幾種方法包括基于資產交易額變化所建立的流動性指標、主因子分析法等,綜合目前各種方法的優缺點,本文嘗試建立構建測算資產流動性的新指標。
以制造業上市公司2003-2005年流動比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固定資產周轉率的歷史數據為基礎,計算二級行業的各項資產周轉率,并建立二級細分行業與各項資產周轉率的權重矩陣,最后將權重賦予到相應的上市公司2007-2010年的各項周轉率上,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制造業下二級行業的資產流動性。
新測算方法構建的資產流動性指標克服了我國證券市場資產交易額數據不易收集的缺點,充分重視了行業內部的企業差異,將制造業又根據一定的行業分類準則分為九個不同的行業。并且考慮資產結構因素,使用2003-2005年上市公司對應的歷史數據計算并建立了行業與各項資產比率的權重矩陣,充分參考了目前學術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傳統的周轉率指標上進行了一定的優化。
以上矩陣表示的是2003年至2005年間制造業下各行業的流動比率與各項周轉率的相對權重矩陣。
行分別表示制造業下細分的9個二級行業,包括食品飲料、紡織服裝、木材家具、造紙印刷、石化塑膠、電子、金屬非金屬、機械制造、醫藥生物和其他,列分別為流動比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固定資產周轉率。
最終,構建的流動性指標如下:
(四)指標選取與模型構建
具體的指標定義見表1:
綜上,回歸方程為
上式中α代表等式中的常數項,βi 為回歸系數,(i = 1,2,3,4,5),代表等式中的系數項,ε代表殘差項,INDn代表虛擬變量,在本文中是行業虛擬變量,其余符號如上所述。
二、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分析
表2是描述性統計結果。從表中可以了解到2007-2010年我國制造業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資產流動性、公司規模、盈利能力和股權集中度的整體情況。
從表2的描述性統計中看到,制造業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0年資產負債率的均值約為48.82%,而2007年至2009年的均值是49.95%,說明2010年略有下降,負債水平略為好轉。但從最小的1.1%到最大的88.66%,可以看出不同公司間的資本結構差異比較大,從側面反映了各行業對資產負債結構采取的政策不同,這表示有必要對公司所屬年度及行業進行控制。而第三行各公司的資產流動性均值0.0910和標準差0.0001,相比于別的方法例如用動態現金產生速度或者傳統的流動性測量的結果(均值和方差分別為0.0001和0.0002),表明流動性指標的新測量方法能夠比較準確地衡量各公司間的差異。另外,從表中還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相當低,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到10%,這與經濟發展趨勢大體相符,2010年以前可能是受金融危機波及的經濟不景氣所影響。同時表2還顯示出我國A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占了整個上市公司股權的60%左右,股權集中度有逐年降低趨勢。從股權結構的比例可以看出,中國的資本市場股權較為集中,表明盡管我國股市正在進行著較大的改革,但是股權結構的完善仍舊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進一步加大股市的流通性很有必要。
(二)相關性分析
為進一步研究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之間的關系,需要對各變量進行相關性分析,表3給出的是各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和回歸結果。
由表中相關系數一列可知,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顯著負相關,相關性系數為-0.179,顯著性水平為0.049,表明基于新測算方法的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的相關性關系符合假設。在引入的幾個控制變量中,公司規模與資本結構的相關性最強,相關系數為0.362。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也存在顯著的相關性,但是為負相關,相關系數為-0.203。公司的盈利能力似乎并未對資本結構造成顯著影響,相關系數的絕對值不足0.1。以上變量間的相關性分析初步證實了資本結構與資產流動性負相關的假設。但這僅是一個相關性分析,不能排除變量間可能存在內生性關系,只能說明資本結構的變動方向與資產流動性的變動方向相反,模型假設初步被驗證。對于資產流動性能否真正影響資本結構以及影響程度大小,整個模型在統計上是否顯著等問題,相關性分析并不能解決。為此,需要利用建立的回歸模型進行回歸分析。
(三)回歸分析
從表3表示的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之間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資產流動性、公司規模和股權集中度的回歸系數都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通過了T檢驗,這個結果與相關系數檢驗的結果吻合。其中,資產流動性的顯著性水平是0.049,這說明新測量方法下的資產流動性對資本結構變化的影響是顯著的,所選取的樣本基本可以代表95%以上的全體。資產流動性的回歸系數為-0.103,表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況下,資產流動性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則資本結構即資產負債率將增加10個百分點,而盈利能力對資本結構變化的影響并不顯著。
表4給出的是關于模型的擬合優度和F檢驗結果。模型的判定系數(或解釋力)調整后的R2=0.219,與給出的對比值調整后的R2=0.208相比,回歸擬合程度相對較高,說明新測量方法表示的資產流動性有一定的準確性。F檢驗在0.00%的顯著性水平下通過,說明該回歸方程總體上還是令人滿意的。
三、結論與局限性
(一)研究結論
根據回歸模型的擬合優度檢驗結果來看,回歸方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分析結果表明,用新方法測量的資產流動性與資本結構的關系顯著負相關,公司規模、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顯著相關,其中公司規模與資本結構正相關,股權集中度與資本結構負相關,而盈利能力與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不顯著。
(二)研究局限
對資產流動性提出的新測算方法雖然綜合衡量了大部分研究的觀點,結果也顯示新方法能更準確地代表資產流動性,更加符合理論假設,但是新測算方法并沒有權威性,并且只在制造業行業進行了驗證,所選取的樣本有一定的行業限制,樣本所涉及的時間跨度、受宏觀因素的影響等都可能會與研究目的出現一定的偏離,影響到研究的準確性。有限的變量也可能會影響到研究結論的準確性和應用性,本文仍舊存在一些問題亟待以后的研究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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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財務公司的流動性是指在任意特定時點銀行都能滿足其合理的流動化性需求,是一種在不損失價值情況下的變現能力,一種足以應付各種支付的、充分的資金可用能力。財務公司的流動性體現在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資產的流動性指財務公司持有的資產能夠隨時得以償付或在不貶值的條件下確有銷路。負債的流動性指財務公司能夠輕易地以較低的成本隨時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財務公司的流動性風險具體表現為:再融資風險、償還期風險和提前支取風險。再融資風險是由資產負債成熟期不相匹配引起的。由于財務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集團單位存款,具有明顯的短期性,而資金運用卻以中長期貸款為主,從而造成資產負債到期日的不一致。償還期風險主要是由信貸業務中借款延期償還引起的。由于部分借款客戶不按照合約規定及時償還本金和利息,財務公司不得不通過流動性儲備滿足集團內其他客戶存款提取或貸款的需求。提前支取風險是指大額信托存款的非預期提取和信貸額度的非預期使用。
二、財務公司流動性風險影響因素
財務公司流動性風險主要受自身資產負債結構、企業集團政策、中央銀行政策以及金融市場發育程度四大因素影響。
(一)財務公司資產負債結構
財務公司的資產包括四大類,即現金資產、貸款、證券投資和固定資產。對流動性風險影響較大的主要是前三種。財務公司的負債主要由存款和借入款組成。流動性風險直接來自于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因此,財務公司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以及資產和負債總量的對應變動成為影響流動性風險的主要因素。
現金資產具有高流動性,對其持有比重過低,會導致支付困難,增大流動性風險的可能性。短期證券投資可以增加財務公司的盈利,但更重要的是,其可以增加財務公司流動性,為支付提供保障。相對于以上兩種資產,貸款資產流動性較低,較多的貸款資產,尤其是中長期貸款,會嚴重影響資產的流動性。
存款是財務公司負債的主要方式,它的期限和穩定性對流動性風險影響很大。相對來說,活期存款比定期存款流動性要求高,活期存款有隨時被提取的可能,一旦集中擠兌,必然產生很大的流動性風險。借入款是一種靈活多變的主動負債方式,對緩解流動性風險的發生有重要作用。
資產負債總量的對應關系也是影響流動性風險的主要因素。單純考慮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的合理性,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回避流動性風險的發生。如果財務公司在穩定的資金來源沒有保證的情況下,盲目擴大資產規模,特別是盲目擴大長期資產規模,則必然引發流動性危機。
(二)企業集團
財務公司產生的根源,與企業集團在體制上的依附關系,決定了企業集團的經營政策對財務公司的流動性風險會產生重大影響。集團全面加強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效率的經營政策,會導致整個集團貨幣資金存量下降,財務公司資金來源形勢嚴峻,流動性風險凸現。
(三)中央銀行貨幣政策
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與財務公司的流動性風險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當中央銀行采取擴張性貨幣政策時,財務公司較易取得資金,存款量急劇上升,客戶的貸款要求也容易被滿足,流動性風險基本上沒有發生的可能。如果中央銀行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整個社會貨幣數量和信用總量減少,資金呈緊張趨勢。此時財務公司的管理重點是滿足流動性要求,避免流動性風險。
(四)金融市場發育程度
金融市場發育程度直接關系到財務公司資產的變現能力和主動取得負債的能力,從而影響財務公司流動性。
從資產方面來看,短期證券和票據資產是財務公司保證流動性需要的工具。當第一準備不充足時,財務公司就要拋售一部分短期證券和票據來獲得流動性。如果金融市場不完備,證券或票據不能以合理的市場價格買賣,就會加大交易的成本和損失,使財務公司獲得流動性的代價太大。信貸資產轉讓為財務公司增強流動性提供了途徑。但如果貸款二級市場不發達,貸款到期前變現或轉讓的可能性很小,就會阻礙財務公司獲得流動性。
從負債方面看,財務公司主動負債能力與流動性有密切聯系。從負債方面獲得流動性,成為流動性管理的主要方法。金融創新為財務公司大量吸收資金和獲得流動性提供了各種手段。伴隨著負債業務的多樣化,負債工具的二級市場也日趨完善,活躍的二級市場不僅促進了一級市場的發展,而且為財務公司隨時獲得流動性開辟了途徑。
三、財務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建議
按照識別、衡量、評估、監控的風險管理流程對流動性風險進行管理。重點通過結合財務公司自身實際,建立合理的流動性風險指標體系和模型,科學量化流動性風險;通過采用平衡流動性管理戰略、久期管理方法和缺口管理方法,加強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
1、建立合理的流動性風險指標體系與引進動態的流動性差額分析方法。我國現有的流動性風險缺乏普遍適用的衡量標準,主要采用存貸款比率、流動性資產和全部負債的比率、現金比率、超額準備金等指標,但缺乏反映財務公司不同時點流動性狀況的指標與評價財務公司負債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指標。為此,可增加流動性指數、存款集中度和引進動態流動性差額分析方法。流動性指數衡量的是財務公司的一種潛在性虧損,這種虧損是由于財務公司因意外廉價出售其資產的價值與正常市場情況下出售資產價值之間的差異造成的。該指數越大,表明資產組合的流動性越小。存款集中度可用于衡量存款提前支取的風險。存款集中度的計算公式可采用∑Ei*Wi,其中Ei表示存款規模等級為i的存款份額,Wi表示存款規模等級為i的權重。流動性差額等于預期存款的變動額減去預期貸款的變動額,當流動性差額為負值時,表明流動性需求增強,財務公司應通過建立合理規模的流動性儲備以防范風險。流動性差額分析的關鍵環節是預測存貸款變動額。存貸款變動額是預期經濟增長率、貸款客戶預期的盈利、當前貨幣供給增長率、財務公司預期利差和預期通貨膨脹率等5個變量的函數。當流動性差額的標準差越大時,表明流動性差額越不穩定,流動性風險越大。
2、采用平衡流動性管理戰略,以資產儲備一部分預期的流動性需求,另一些則通過和往來銀行及其他資金供應商預先安排信貸額度來支持。這種策略需要安排短期借入滿足非預期和突發的流動性需求;對于長期流動性需求則加以周密的規劃,一方面通過中、短期貸款的收回及中、短期有價證券的出售獲取所需現金,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加強對存款的管理,如存款工具創新以及營造新型客戶關系,滿足長期流動性的需求。
3、利用久期來管理風險。久期的概念最早是F.R.Macaulay于1938年提出的,所以又稱F.R.Macaulay。F.R.Macaulay使用加權平均數的形式計算債券的平均到期時間。財務公司可以利用久期的定義來計算資產和負債的平均到期時間。當固定利率資產平均期限長于固定利率負債平均期限時,利率上升會導致資產的市場價格下降幅度大于負債的市場價格下降幅度,這時財務公司可通過減少較長期限資產,增加較短期限資產,增加較長期限負債,減少較短期限負債等達到防范流動性風險的目的。當利率下降時,則相反。
4、缺口管理。利用缺口監察法來分析資產負債之間的流動性差額,表示現有流動性狀態和預期流動性需要之間的關系。如下表:
表中,現有的流動性資產小于易變性負債,流動性缺口為負,即流動性不足。因此,預期的流動性資產增長要大于易變性負債的增長,其差額用以彌補缺口。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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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中出現了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局面,這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國經濟穩健增長。論文在對經濟轉型進程中流動性逐漸放大,而市場普遍表現出資金緊缺的現象進行了深入闡述,并認為產生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貨幣供給與需求不均衡。由此提出,應從控制貨幣發行量、調節供給、減少流動性錯配、平衡市場需求,以及加強金融創新、完善資金流通渠道等方面入手,逐步緩解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問題。
【關鍵詞】
流動性過剩;錢荒;中小企業
一、引言
金融是經濟的核心,伴隨著我國經濟增長,金融支持的作用越發重要。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特別是創新等導致市場流動性增加條件下,我國經濟取得了高速增長。然而,在流動性不斷放大,并推高物價的背景下,市場卻表現出資金的緊缺。單以浙江溫州為例,2012年底數據顯示,溫州規模以上企業相比2011年有高達60%的企業出現了停產、減產情況,大量企業面臨著倒閉風險,甚至出現了“跑路”潮。
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更是使中小企業融資雪上加霜。從而導致更多的資金從實體經濟領域抽逃,進入虛擬經濟領域,促使市場流動性過剩的形成。事實上,這種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現象已經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健康增長,需對此進行深入剖析。
二、文獻回顧
流動性過剩與不足是市場非均衡結果,加強相關研究很有必要。
綜合國內外諸多觀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i)余永定(2007)追根溯源,認為流動性過剩(excess liquidity)的準確翻譯應該是“過剩流動性資產”,是商業銀行所擁有的超過法定要求的存放于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和庫存現金,并提出通過計算和判斷超額準備金率、馬歇爾K值(M2/GDP)和超額貨幣存量三個指標測度流動性過剩。(ii)倪慶東(2007)指出,流動性過剩有兩層含義,一是流動性資產,通常是指可用來支付的現金或現金類資產;二是流動性能力,即獲得高流動性資產的能力。針對我國所面臨的流動性過剩問題,他認為這不是流動性能力的過剩,而是流動性資產的過剩。(iii)彭興韻(2007)從資產組合理論出發,將流動性過剩理解為在當前的利率和資產價格水平下,人們持有的短期資產超過了他們意愿持有的均衡水平,而中長期資產在其資產配置結構中又低于其意愿的水平。
余永定利用多個指標判斷流動性是否過剩,但是當商業銀行為應對擠兌風險而主動增加存款準備金時,就不屬于流動性過剩;超額貨幣存量是從貨幣交易職能角度量化貨幣供給增長率與名義GDP之間的關系,但是忽略了最優貨幣供給。
倪慶東從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能力兩個方面考慮流動性過剩,相對比較全面,但是將流動性資產僅局限于可用于支付的現金或現金類資產是不夠的,忽視了其他支付方式,并且沒有給出具體的衡量指標。彭興韻從資產組合理論出發,結合各資產的結構和期限來衡量流動性,認為流動性過剩的原因可以歸結為長短期資產的時空錯配,但是他將貨幣供應和貸款增長排除在考慮因素之內有失偏頗。
盡管現有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流動性過剩這一現象,但是由于理論視角不一樣,更多的研究是停留在定性分析上,還沒有找到一個合適指標去具體衡量流動性過剩的大小,而且受限于當時宏觀環境與經濟條件,錢荒這一話題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國內相關資料也比較缺乏。在借鑒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首度將流動性過剩與錢荒結合起來考慮,運用統計分析方法,力求能夠提出一些具有應用價值與現實指導意義的對策和建議。
三、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
流動性過剩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錢多”,而錢荒,顧名思義,就是“錢少”。為何一邊會錢多,一邊又錢少呢?看上去矛盾的兩面,在我國卻是真實的存在,這就是當下中國貨幣市場真實表現。
(一)流動性過剩表現
1.貨幣發行過多
衡量貨幣發行量的指標很多,按照流動性大小可以劃分為四個層次,即M0、M1、M2和M3。隨著我國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各種金融資產流動性在提高,不同口徑之間的貨幣轉換更加便捷,同時,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全,金融機構負債轉換為即期支付受到時間和成本的制約,因此,選擇廣義貨幣M2作為我國貨幣發行量的衡量指標是可行的,并且目前世界上各國政府大都采用了這一指標。
圖1表明,近幾年我國廣義貨幣M2發行量增長穩步,2012年末達到了97.4萬億元;同時,M2/GDP也在逐年增加。2008年受美國金融危機影響,我國M2/GDP比值最低,為1.51,2012年年末增長到了1.86。
唐雙寧(2007)研究發現,歐美等發達國家M2/GDP的比值在1.5左右,發展中國家的在1.3左右。目前我國廣義貨幣M2對GDP的比例已經處于國際最高水平,存在貨幣超額供給、流動性過剩現象。
圖1 M2、M2/GDP變化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各年年報。
2.金融機構存貸款差額日益擴大
存貸差是指金融機構存款與貸款的差額,這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慮。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貨幣發行量不斷增加,金融機構存貸款也隨之增長;另一方面人們對經濟形勢預期不夠樂觀,投資比較謹慎,寧愿選擇把錢存放在銀行,也不愿意拿出來進行投資,我國很多大型企業、普通老百姓就選擇了這樣的理財方式。與此同時,大量具有新思維、新思想、敢于創新、勇于冒險的中小企業卻由于資產有限,資信評級不高,從銀行貸不到款。2012年末,我國金融機構存貸款差額達到了28.8萬億元,大量貨幣資金滯留在了銀行系統內部,促成了現在的流動性過剩。
圖2 金融機構存貸差與存貸比變化圖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各年年報。
3.超額準備金率偏高
金融機構持有超額準備金,一方面是為了應對儲戶不可預料的提存,減少支付風險;另一方面是出于經濟形勢的考慮,等待更為有利的貸款條件或者投資機會,超額準備金率的多少一直是判斷銀行系統流動性大小的重要指標。
圖3表明,2008年以后,我國各存款類金融機構一直持有較高的存款準備金率,目前我國金融機構超額準備金率大體維持在2%左右,其中,農村信用社超額準備金率較高,尤其是到每年年底,均會出現一個小高峰。
金融機構過高的超額準備金率反映了系統內的資金沒能找到很好的流通渠道予以消化,這是我國目前流動性過剩的一個重要原因。
圖3 存款準備金率與超額存款準備金率
數據來源:根據wind數據庫數據處理。
4.存在正的超額貨幣變化率
根據貨幣交易方程式,貨幣供給乘以貨幣流通速度等于社會名義收入,也即社會實際產出與一般物價水平的乘積,而且它們的變化率之間具有穩定的關系,某一時期,貨幣供給變化率等于通貨膨脹率加上社會產出變化率再與貨幣流通速度變化率的差。
古典貨幣數量論者認為,當社會貨幣流通速度一定時,超過社會產出的貨幣供給應該反映在物價水平上。弗里德曼進一步指出,貨幣供給增長率應該等于物價上漲率。當二者不等時,則表明經濟中存在貨幣超額供給現象。在經濟分析中,可以用超額貨幣變化率(excess money,EM)來描述這一現象,即超額貨幣變化率=貨幣供給增長率經濟增長率物價上漲率。這里,我們分別用廣義貨幣M2代表貨幣供給,GDP代表經濟產出,CPI代表物價水平。
圖4表明,除2011年超額貨幣變化率為負以外,其余各年都是正數,并且在2009年到達了20.0%最大,這主要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國家隨后采取了一些列財政刺激政策,貨幣供給隨之迅速增加,出現了流動性過剩。
圖4 我國貨幣供給增長率、經濟增長率、
物價上漲率、超額貨幣變化率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各年年報。
(二)錢荒的表現
1.中小企業融資難度進一步加大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長期存在的問題,也是世界性的普遍問題,但在當前中國經濟運行中尤為突出。全國工商聯2011年公布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調查報告》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存在嚴重的融資問題,其生存狀況比2008年金融危機時候還要惡劣。據銀監會的測算,我國商業銀行貸款主要投放給大中型企業,大企業貸款覆蓋率為100%,中型企業為90%,小企業為20%,小型微型企業很難獲得國有大銀行的信貸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具有“短、小、頻、急”幾個特點,國有商業銀行缺乏對中小企業的差異化服務,而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比較滯后,多集中在地市級以上,其貸款利率一般為銀行基準利率的3―4倍,中小企業面臨著巨大的融資成本。
2013年6月17日,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致信副總理馬凱,反映當下中小企業的生存困境,緊繃的資金鏈讓眾多中小企業經營難以為繼,貸款難、融資難問題愈發突出。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更是直言,中小企業現在的危機程度反而遠遠超過2011年。
2.銀行系統遭遇6月錢荒
銀行業間為了應對支付問題,加快資金流動,彼此間通常會進行短期的資金拆借,通常是隔夜拆借或者是1―7天內拆借,這是發達貨幣市場上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利率。從圖5可以看出,2012年5月,銀行業間隔夜拆借利率最小為2.13%,交易量到達了最大5萬億元,之后便呈現出利率上漲、交易量下降的趨勢。2013年6月,銀行業間隔夜拆借利率更是飆升到了6.43%,創造歷史新高,同時資金量拆借減少到1.1萬億元,銀行系統遭遇6月錢荒。
圖5 銀行同業間隔夜拆借利率
數據來源:根據wind數據庫數據處理。
債券市場上,6月6日,興業銀行和光大銀行出現50億交割違約,爆發了黑天鵝事件;6月14日,2013年第四期記賬式貼現國債期限9個月,計劃募集150億元,實際僅獲得95.3億元的有效認購,遭遇流標;銀行業間市場招標的6個月期農發行貼現金融債,計劃發行額200億元,實際發行額115.1億元,再度出現流標;以往作為出錢方的四家大型商業銀行,此次也進場借錢。
四、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原因
從上文分析可知,我國貨幣市場上流動性總量是充足的,并且一定程度上是過剩的,但錢多的同時,中小企業感受到的卻是錢荒。目前,我國貨幣市場上出現了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現象,這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一)貨幣發行過多,但中小企業難以貸款,共同促成了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這一特殊現象。市場經濟條件下,發行貨幣應該充分考慮到現實經濟基礎,并非越多越好,而是找到一個合適的度。在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的形式下,我國依然保持廣義貨幣M2較高的增長率,明顯不合時宜,而且伴隨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各種資產之間相互轉換更加便捷,對紙幣的需求力度相對在減弱,依然強勁的貨幣供給使得流動性總量出現了過剩。與此相對應的是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匱乏,慘遭錢荒困擾。受一系列因素的影響,不少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不夠規范,缺乏信息透明度,外界難以了解企業生存發展之本,或者說必須花費較大的人力資源成本才能熟悉企業的經營狀況,于是廣大商業銀行選擇了繼續把錢貸給效率比較低的國有企業,主動關掉了中小企業通過銀行融資的大門,這樣大量中小企業不得不選擇成本更高的地下錢莊、影子銀行、民間借貸等方式進行融資。當經濟處于向上周期時,企業經濟利潤和盈利能力相對較好,可以承擔比較高的融資成本;但當經濟處于下行周期時,很多企業承受不了較高的利息壓力,不得不選擇破產甚至跑路。當前,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放緩,較高的貨幣供給帶來了流動性總量過剩,而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匱乏,難以貸款,正面臨著嚴重的錢荒,二者合力促成了眼下中國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這一特殊現象。
(二)流動性錯配嚴重,過剩與錢荒并存。我國之所以出現流動性過剩情形下的錢荒,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流動性錯配嚴重。首先,流動性期限錯配嚴重。受宏觀經濟環境影響,最近幾年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比較緩慢,平均收益率很低,而與此同時,影子銀行業務卻在悄悄發展壯大,信托、保險、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層出不窮,并且許諾的回報都很高,遠遠超過了實業界的平均收益率,于是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避實就虛”、“融短貸長”,寧愿選擇從市場上或者同業間拆借短期低息資金,購買期限長、收益高的金融產品或者發放長期貸款,也不愿意為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如果只有個別銀行這樣做,確實可以獲得比較高的收益,但當所有銀行都這樣做的時候,流動性緊缺甚至流動性危機就難以避免,2013年6月銀行系統爆發的錢荒就是流動性期限錯配帶來的嚴重后果。其次,流動性結構錯配嚴重。不少國有企業得益于壟斷因素,雖然運營效率不高,但是規模大、利潤多,資產相當雄厚,根本不差錢,即使有個別企業經營狀況不夠理想,也能輕而易舉的從銀行貸到大筆資金,吸引到足夠多的流動性,而廣大中小企業由于受各種因素制約,往往很難從商業銀行貸到款。這樣,國有企業繼續享受著流動性充足的便利,中小企業卻承受著流動性緊缺的痛苦。當經濟形勢不夠樂觀時,流動性結構錯配下的安全隱患便會集中爆發出來。當下中國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狀況正是受到了流動性結構錯配的影響。
五、結束語
我國貨幣市場出現了流動性過剩與錢荒并存的特殊現象,表面上看只是錢多錢少而已,實際上關乎我國貨幣供給與需求,這是由二者不匹配造成的。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控制貨幣發行量,調節供給,從源頭削減市場流動性。隨著金融市場不斷發展,人們投資理財渠道在日益擴大,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選擇股票、基金、債券等流通便利、收益較高的產品,對存款儲蓄的需求在相對減弱,而與此同時,電子貨幣、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壯大又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弱化了對紙幣的需求。我國出現流動性總量過剩是由貨幣發行量過多造成的,應該控制貨幣增長速度,減少供給,從源頭處調節市場流動性。
2、減少流動性錯配,平衡市場需求,解決錢荒困擾。錢荒出現的根本原因是貨幣供給一定的情況下,有效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流動性期限錯配,資金“融短貸長”、“避實就虛”,嚴重脫離實體經濟;流動性結構錯配,資金沒能流向效率較高、潛力巨大的中小企業。應該大力支持實體經濟建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減少流動性錯配問題,平衡貨幣供給與需求,徹底解決錢荒困擾。
3、鼓勵金融創新,完善資金流通渠道。流動性失衡是我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絆腳石,需要大力發展金融創新,管理好創新金融產品,拓寬資金流通渠道,有效調節市場流動性,將各個層面的資金供給與需求很好的匹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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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于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的風險。{1}該定義指出了流動性風險的基本表現形式,一是在需要融資時無法以合理成本獲得充足資金;二是不能夠迅速找到交易對手,實現融資交易;三是不僅未能履行負債業務償付對資金的需求屬于流動性風險,未能滿足資產業務增長對資金的需求也屬于流動性風險范疇;四是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業務發展過程中各類風險的派生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國家風險等最終均對商業銀行的支付能力形成壓力,即演變成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一、中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現狀
(一)依靠規模驅動增長,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單薄
依靠規模驅動盈利增長的傳統發展模式仍在影響著眾多中小商業銀行的經營政策。受客觀經營環境限制,中小商業銀行普遍資產負債規模小、業務結構簡單、復雜程度較低,且傾向于靠規模驅動效益增長,忽視了長期發展的穩健性。特別是對流動性風險驅動效益增長的積極作用缺乏足夠的重視,對通過管控期限轉換能力獲得凈息差收益的內涵式發展模式認識不足,使其逐漸淡化了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
(二)經營模式粗放,降低了獲得流動性風險溢價能力
流動性與收益性之間的負相關性,決定了流動性越強,收益率越低。商業銀行無論是在履行現實的支付義務,還是協調短期收益與長期穩健之間的矛盾,均需要通過精細化管理協調好流動性與收益性之間關系,進而獲得流動性風險溢價。多數中小商業銀行由于發展模式粗放,精確識別、計量、控制流動性風險的能力較弱,影響了流動性風險偏好的量化質量,導致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短期效益目標間的協調成本上升,降低了其獲得流動性風險溢價的主觀能動性。
(三)追逐于金融創新,影響了對流動性風險的防御能力
近年來,以影子銀行為特點金融創新發展迅速,影子銀行業務多是借用短期貨幣市場資金,投資于長期受益項目,期限錯配明顯,而且業務鏈條延伸到信托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金融租賃、特殊目的載體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影子銀行體系的存在使金融機構之間的關聯程度大大增強,很容易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金融風險的傳染性顯著增加,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最終會傳染到的傳統銀行體系。{2}中小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影子銀行業務,在業務創新過程中獲得了短期效益,但資產負債結構同業化趨勢明顯,金融杠桿上升,流動性風險的自我防御能力開始下降。
(四)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滯后,不能滿足業務發展的新要求
隨著金融創新業務的發展,識別、監測流動性風險過程中面臨大量的數據計量與分析,如流動性缺口動態分析、期限結構分析、活期存款沉淀率分析等,均需要借助先進的計量分析工具探索其特征和規律,服務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實踐。而中小商業銀行由于IT系統建設滯后,先進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應用受到限制,以備付金管理為中心的流動性管理工具仍是多數中小商業銀行的常規策略,這將成為利率市場化經營環境中制約業務創新與發展的瓶頸。
(五)流動性風險管理中忽視了流動性、安全性與盈利性的統一關系
有足夠的支付清償能力,滿足客戶的日常兌付需要,是流動性充足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另一目標是保持持續的期限轉換能力、獲得穩定的流動性溢價。即實現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的有機統一,是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實質內容。處于傳統經營模式的中小商業銀行,忽視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實質,偏離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標,影響了其在利率市場化競爭中的發展潛力。
(六)中長期流動性風險管理處于自由發展狀態
中小商業銀行因風險管理技術、能力、人員不足,將中長期流動性風險基本置于自由發展狀態。運用有效的管理工具及方法,分析資產負債錯配程度及未來各期的現金流狀況,主動導向資產負債業務發展,將其自身可承受的期限結構轉換能力控制在合理范圍之內,實現對中長期流動性風險的前瞻性管理,防止其自由發展。
二、中小商業銀行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對策
伴隨著人民銀行流動性再貸款、常備借貸便利(SLF)等流動性救援工具的創新和本輪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的下調,市場流動性漸顯充裕,為中小商業銀行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提供了較好的外部環境。
(一)完善流動性風險治理機制
首先,要從董事會層面制定符合本公司特征、金融穩定需要并得到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偏好與戰略,并將該偏好與戰略貫徹到整個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和具體的業務條線之中,并有專門的部門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和報告。{3}明確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事會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中應履行的職責,準確定位流動性風險偏好,是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前提條件,是在經營發展中保障銀行安全的屏障,中小商業銀行應從公司治理高度搭建好流動性風險管理架構。
其次,中小商業銀行應組建專門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團隊,將分散在各部門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職能集中起來,由專門的團隊實施專業化的監測和管控。這將有利于完善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效率,實現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的全覆蓋,將懂事會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戰略落實到日常經營過程中,準確監測與控制流動性風險。
(二)選擇合適的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體系
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是動態展示流動性狀況與業務發展適應程度的重要窗口,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體系,是中小商業銀行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基本保障。
實踐中,可以按照缺口管理與比例管理兩種模式設計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體系。缺口管理指標體系包括表內外現金流缺口、流動性資產負債缺口、同業業務資產負債缺口等,其目的是實現對現金流的前瞻性管理,確保任何情況下商業銀行的支付能力不下降。比例管理指標體系包括流動性缺口率、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覆蓋率(LCR)和凈穩定融資比例(NSFR)等,其目的是實現對資產負債結構的全面監測,確保資產負債的期限轉換能力不超負荷。
(三)加快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能夠實現現金流的實時監測,準確計量各個時間段的大額資金變動及現金流缺口;適時計算流動性風險管理指標,并在必要時加大監測頻率;結合流動性風險限額管理政策,實現對優質流動性資產的監測分析,為保持足夠的應急融資所需要的合格質押品提供指導,進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效率。
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應包括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功能。通過假設流動性風險壓力情景,設定風險因子,分析經營過程中面臨的流動性風險壓力,提出針對性的應急計劃,使壓力測試真正成為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的工具。
中小銀行應加快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同時,考慮信息系統的投入產出效應,選擇與自身業務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案非常重要。
(四)堅持去杠桿化,積極發展資金來源穩定的業務
經歷了2012年6月份的“錢荒”,人民銀行及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同業業務提出了回歸本質、資產負債表去杠桿化的經營要求,目的在于減少融資環節、降低融資成本,防止過度追求流動性風險溢價,并防范流動性風險。中小商業銀行應吸取“錢荒”教訓,大力發展資金來源穩定的業務,如零售業務、關系型客戶業務等,在降低資產負債表杠桿和流動性風險的同時,提高期限轉換能力,促進長期發展的穩健性。
(五)適度參與金融市場,疏通流動性救援通道
流動性風險管理就是要滿足壓力條件下的生存能力,就是要為壓力條件下實現合理成本籌資做好準備。人民銀行鼓勵商業銀行以優質流動性資產為質押,通過流動性再貸款、常備借貸便利等工具實現壓力條件下融資。因此,中小商業銀行應通過適度參與金融市場而持有包括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和高信用級別企業債等優質合格流動性資產,疏通流動性救援通道,實現壓力條件下合理成本融資,提高流動性風險防范能力。
三、中小商業銀行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有利于強化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和安全性
中小商業銀行已經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流動性風險可能成為危機金融體系安全的多米諾骨牌。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指出,2007~2008年的危機本質上不僅僅是資本減值的危機,更是流動性危機,并已經采取措施阻止流動性風險的進一步發展。也就是說,資本并不能解決銀行面臨的流動性問題,資本充足的銀行可能因流動性風險被迫清算。中小商業銀行通過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積極落實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經營政策,增強單體經營的穩健性,有利于整個金融體系運行的安全性。
(二)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有利于促進中小商業銀行內部經營管理模式創新
流動性風險管理離不開現進的IT管理信息系統,IT系統具有強大的數據分析能力并嵌入了先進的計量模型,這不僅能夠精確監測與識別流動性風險,滿足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時效性要求,還能夠引入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如通過動態控制流動性缺口導向資產負債業務發展,科學合理調整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等,這將促使中小商業銀行在流動性風險的計量與分析過程中,將先進的管理理念引入經營實踐,創新經營管理模式,進而獲得發展機遇和競爭優勢。
(三)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有利于提高中小商業銀行的聲譽價值
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可以從三個方面提高中小商業銀行的聲譽價值。首先,從監管的角度看,流動性監管指標是監管評級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流動性風險管控能力有利于銀行主體的監管評級上升。其次,從中小商業銀行自身角度看,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夠提高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促進自身信用體系良性循環,增強社會公眾信心,進而提高自身的社會聲譽。第三,從市場角度看,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可以獲得交易對手的充分信賴,進而提高自身的市場地位,拓展融資渠道,獲得更多的流動性支持。
注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4年1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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