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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養老保險改革從1992年開始,實行的是“養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質的退休人員實行不同的養老金制度: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實行由財政統一支付的退休養老金制度;而企業職工則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自1992年開始,雙軌制導致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養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幾年,因為調整幅度有很大差距,雖然國家對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了7連調,烏魯木齊市對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了9連調,但幾次連調的總和,尚不足機關事業單位一次調整的幅度,從而導致兩者之間的差距反而擴大到了五六千元。目前這種差距還在繼續拉大?!梆B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面臨改革。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充當了改革的領頭羊。早在2003年,烏魯木齊市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就已參照企業繳納社保的方法實行由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職工參保繳費內容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五險。與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社保內容不同,增加了養老保險項目。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工資由原烏魯木齊市人事局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管理辦法一次性核準審批確定后,交由社保管理系統統籌支付。由于退休前是事業單位職工身份,退休工資仍然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管理辦法晉升調資。由于社保接手管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卻無這類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帳戶,如果沒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社保部門往往采取拒絕調資。因此,每次涉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調整,都意味著社保、財政、人事三部門的一次博弈。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12年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相比較,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多。而由社保管理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工資并未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時調整。
二、與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差距
2009年烏魯木齊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政府津補貼。按照文件規定,僅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退休人員才能享受補貼。由于實行政府津補貼后收入幾乎翻倍,自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職工與財政撥款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收入逐年拉開了距離,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更是止步不前,其自嘲為“兩不靠人員”。
根據烏人(2013)58號文件《關于轉發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的通知》,2012年10月份烏魯木齊市機關事業單位又經歷一次全市范圍調資,調高艱苦邊遠津貼標準,在職人員人均30元,退休人員人均20元。但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資部分由誰負擔呢?經社保部門與財政部門協商,此次調資由社保部門籌資解決。
三、并軌改革建議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都要依法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以上用人單位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各地要在今年7月底前將上述用人單位及其人員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原人事部門已經開展失業保險試點工作的地區,要保證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工作的連續性,并積極做好向當地勞動部門清理移交等有關工作。各地要督促事業單位及時繳納失業保險費,按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落實所需資金。
二、規范失業保險費征繳程序
失業保險費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執行。繳費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繳費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由單位代扣代繳。繳費工資基數無法核定的,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各級勞動部門要及時告知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按月申報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額。要從統一征繳的社會保險費中,按照失業保險費應繳額的份額,及時劃入失業保險基金專戶。對于企業過去欠繳的失業保險費,要制定追繳計劃,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力爭收回欠費總額的50%以上。
三、提高失業保險統籌層次,建立省級調劑金制度
失業保險基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全省范圍內統一實行市級統籌管理。市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地區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所屬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失業保險基金的報帳單位。截止今年7月31日,縣(市、區)失業保險基金的累積結余情況,由市負責清理,并將基金累積結余數額作為縣(市、區)的失業保險周轉金;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全部解交統籌地區,并向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周轉金支出;縣(市、區)留用的失業保險周轉金,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開支項目和標準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省級調劑金制度。省級調劑金按照統籌地區當年依法應當征繳的失業保險費的2%為計算基數,由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季向省上繳;省級調劑金的支出項目按照《條例》規定執行;統籌地區的失業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在參保率和征繳率均達到90%的情況下,可申請省級調劑金,省級調劑金的最高調劑數額不超過統籌地區上繳數額的200%。省級調劑后仍不敷使用的,由統籌地區財政補貼。
四、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結構
失業保險基金首先要保證失業人員有關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同時,管好用好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免費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服務。其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支出,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服務的質量和效果,按照省物價、財政、勞動部門一起核定的收費標準,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按規定支付給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歷年結余的轉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的管理使用,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各地要嚴格執行《條例》規定,不得再從基金中提取管理費。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
五、嚴格執行失業保險待遇的計發標準
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從次月起逐月發給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按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分段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1個半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按規定享受醫療補助金待遇。即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國家、省規定的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含個人應繳部分)。其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向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比照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計算,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享受一次性生活補助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不再發給失業人員證明,不享受再就業服務優惠政策。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廈門市轄區內的下列職工:
(一)企業的職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三)境外企業駐廈代表機構的中方職工;
(四)城鎮個體工商戶的業主及其雇員。
第三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失去工作,享受本規定的失業保險待遇:
(一)依法宣告破產企業的職工;
(二)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撤消、解散的企業的職工;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產整頓企業被精減的職工;
(五)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
(六)企業辭退、除名和開除的職工;
(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享受失業保險的其他職工。
第四條 失業保險工作應當與職業介紹、就業訓練和生產自救等就業服務工作相結合。
第五條 失業保險實行統一管理辦法、統一基金管理、統一征集標準和給付辦法。
第六條 廈門市社會保障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具有行政管理職能,會同勞動、人事和民政等行政部門對全市失業保險業務實行統一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 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失業職工的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再就業訓練和生產自救等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
第二章 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的征集
第八條 失業保險基金來源如下:
(一)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
(三)滯納金;
(四)財政補貼;
(五)其他收入。
第九條 失業保險費按市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計征,由單位負擔,職工本人不繳費。
第十條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失業保險費用開支狀況,市政府可對繳納失業保險費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
第十一條 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由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并將款項及時轉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基金專戶。
第十二條 單位因經濟困難暫時確無繳納失業保險費能力的,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緩繳期最長為6個月,緩繳期滿后,應當如數補繳失業保險費及其利息,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第十三條 單位因破產、解散等原因終止,在清算企業財產時,應優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應繳的失業保險費。
第十四條 失業保險基金及其管理費不計征稅、費。
第十五條 單位在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獲準成立后的30日內,必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手續;單位在招用人員時,必須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名職工建立失業保險檔案,記錄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的情況,作為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依據。
第三章 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
第十七條 失業保險基金的開支范圍如下:
(一)失業職工的失業救濟金;
(二)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補助費、喪葬補助費、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
(三)失業職工的再就業訓練費;
(四)失業職工的生產自救費;
(五)失業保險管理費;
(六)為解決失業職工生活困難和幫助其再就業確需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失業職工,應到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并經過資格確認后,方可領取失業救濟金。
第十九條 失業救濟金由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按月發給失業職工。失業職工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根據失業職工失業前連續繳費時間確定,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為廈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非民政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至150%,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滿一年不滿四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二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月失業救濟金的標準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
滿四年不滿七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二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月失業救濟金的標準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0%;
滿七年不滿十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二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月失業救濟金的標準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40%;
滿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可領取二個月的失業救濟金,月失業救濟金的標準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0%,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職工失業前連續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享受失業救濟金。
第二十條 再次失業的,已享受過失業救濟待遇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
第二十一條 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補助費、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按以下標準發給:
(一)醫療補助費:門診按每人每月十元包干使用;患重病住院,由本人向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一次性給予補助60%,但一年最多不得超過一千五百元。
(二)失業職工在領取救濟金期間死亡的,其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撫恤費、救濟費按有關在職職工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應積極組織失業職工進行再就業訓練和生產自救,失業職工的再就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由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分別按當年所籌集失業保險基金的15%提取,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第二十三條 失業職工自愿組織起來就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以領取營業執照為準),可將其應享受的失業救濟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對于資金有困難的,由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企業擔保,經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批準,借給一定的生產自救費,資金占用費按月5‰收取。
第二十四條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在失業期間分娩,生活有困難的失業女職工,經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批準,可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費二百五拾元。
第二十五條 失業職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停止發給失業救濟金和其他費用:
(一)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限屆滿的;
(二)已重新就業的;
(三)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的;
(四)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再就業訓練的;
(五)參軍、就學或出國(出境)定居的;
(六)符合法定退休年齡,可依法領取養老金的;
(七)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限內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第四章 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 失業保險基金由市社保中心集中統一管理,專戶存儲、??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健全會計和財務管理制度,并按季向市社保中心編報基金收支情況報表和上繳本季結余的失業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失業保險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必須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 成立市社會保險基金監事會,負責審定失業保險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對失業保險基金的征集、管理、支付和營運進行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監事會由職工代表、單位代表、工會和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可以聘請專家。監事會的活動方式由章程規定。監事會章程必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條 單位應當定期向職工公布繳費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三十一條 單位和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提供方便。
第三十二條 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提取5%,作為市社保中心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費。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三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不辦理失業保險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并可按未辦理人數每人每月一百元至一百伍拾元處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 單位拒繳、拖欠或者少繳失業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書發出滿30日即視為送達。被送達單位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必須按通知書要求繳納失業保險費及利息,并按日繳納欠繳額2‰的滯納金。
單位拒繳、拖欠或者少繳失業保險費的,可按欠繳數額的一倍處以罰款。
第三十五條 以非法手段冒領失業救濟金和其它失業保險費用的,追回其非法所得,并可按所領取數額的一倍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 市社保中心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違反管理制度,挪用失業保險基金,應追回款項,責令賠償損失,對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違反規定,未按時、足額地支付失業救濟金和其他失業保險費用時,應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市勞動行政部門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第二條所稱職工應獲得一個月以上的工資收入。
本規定所稱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
第四十條 本規定所稱職工不包含單位聘用的境外員工。
一、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引導,開拓渠道,努力為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創造條件。
今年再就業工作的主要特點是數量大、問題多、任務重。一是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適齡勞動力人數進一步增加。二是再就業資金有存在一定缺口。為了確保完成省市下達的再就業各項指標任務,確保社會的穩定,我們準備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足額籌集再就業資金,確保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進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的下崗職工,將全部出中心,轉入失業。因此,為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我們首先要保證再就業資金足額籌集到位。計劃今年要實現籌資300萬的目標,以確保下崗職工出中心時經濟補償金等項費用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同時還要確保出中心后的下崗職工按月領到生活費,從而確保下崗職工出中心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這部分人員的穩定。
2、加強宣傳引導,轉變就業觀念,確保下崗職工再就業率達到75%以上。
為實現這個目標,我們準備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宣傳,引導下崗、失業人員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具體要采取領導訪談、典型報道等多種形式,教育引導下崗失業人員要認清形勢,正視現實,自己地轉變就業觀念。同時,要積極鼓勵他們通過非國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單位、臨時性、彈性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實現就業。
二是強化就業培訓,努力提高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本領。今年計劃舉辦各類技能培訓班10期,培訓下崗職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訓促創業,以創業促就業的漸進就業局面,確保再就業率逐年增加。
三是積極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計劃聯合街道辦、縣總工會、縣婦聯、共青團、廣播電視局等單位組織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通過采取在公共場所開設就業專場、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齡偏大、技能偏低、競爭力較弱的下崗、失業人員盡早實現再就業。
四是抓住我縣項目建設大發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機,積極宣傳,引導用人單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為下崗、失業人員創造就業崗位,進一步拓寬他們的就業領域。
3、加大力度、落實對下崗職工的各項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再就業的有關精神,今年準備制定出臺《關于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實施辦法》,對自謀職業的下崗職工從政策上給予支持和優惠。調動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利用政策,自我創業。同時,還要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以規范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管理,這項工作我們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準備再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四月底出臺實施。此外,為使上級制定的各項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得到貫徹落實,我們還準備聯合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導,確保上級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為下崗、失業職工實現再就業創造寬松環境。
二、以實現“兩個確?!睘橹攸c、不斷完善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今年的社會保險工作,我們準備緊緊圍繞確保離退休費和失業保險金按期足額發放這個目標,努力做好五項工作:
1、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努力實現廣覆蓋的目標。在鞏固現有參保人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宣傳和規范管理工作。抓宣傳,重點是抓好城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參保的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參保對象對參加社會保險重要意義的認識,逐步增強他們的參保意識。今年爭取在城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參保數量上,得到進一步擴大,為今后的擴面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抓規范管理,一是要抓好為中斷養老保險關系的職工辦理"接續卡"工作,為他們繼續參保創造便利條件;二是要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登記工作,及時向地稅局提供情況,為擴面征繳提供依據。今年,我們爭取新納入參保人數要達到1000人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覆蓋率繼續鞏固在100%;國有、集體企業養老保險覆蓋率達要到96%以上;城鎮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養老保險覆蓋率要達到市局規定指標;失業保險覆蓋率鞏固在100%。
2、抓好離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發放工作,社會化發放率保持在100%。從工作程序上,我們要堅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養老金支付的預測,每月20日前做出當月的發放計劃,25日資金到位,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同時,要認真做好對養老金發放的跟蹤調查工作,堅決杜絕人員死亡后繼續領取養老金現象的發生,確保養老保險金發放工作萬無一失。
3、認真做好征繳基數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實現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與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繼續把對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的核定和稽核工作當做一個重要環節來抓。通過核定和稽核確定出準確的繳費基數,為地稅部門征繳社會保險費提供及時可先輩的依據,防止少繳、漏繳現象的發生,切實保證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做到應收盡收。年內對參保單位的核定面要達到100%,稽核面要達到35%以上。努力爭取實現全年社會保險金的征繳與支付達到大體平衡。
4、鞏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總結上年醫療保險制度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要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機制,并認真抓好落實。同時,我們還要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年內,醫療保險基金征繳額要爭取達到1200萬元,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并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此外。進一步擴大醫保工作的覆蓋范圍,年內使參保的人數達到18000人,做到應保盡保。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我們還要在服務管理和降低開支方面進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藥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努力使他們提高服務質量,今后還要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通過競爭改善服務,降低開支。二是要加強對醫保工作的稽核和嚴格外地轉診的管理。在嚴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堅決防止不應有的醫療費"流失"現象的發生,從而達到降低開支,保證治療的目的。三是加強對享受公費醫療的離休人員、二等以上傷殘榮軍、省以上勞模醫療費的開支管理,認真做好烈屬及帶病還鄉傷殘軍人醫療費減免工作,使兩項費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萬元以內。
5、繼續做好失業保險征繳和管理工作,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及時足額發放,社會化發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業保險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登記制度,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做到"無障礙接收"。二是保證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及時足額發放,確保他們的生活。三是根據市場需求和失業人員的愿望,有針對性的開展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再就業競爭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務工作。上半年準備對失業人員再就業情況進行一次跟蹤調查,根據失業人員的實際需要,通過人才勞動力市場等各種渠道,定期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信息,努力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
三、拓寬渠道,廣開門路,努力解決高層次人才匱乏與低層人才過剩的問題,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開發、引進高層次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規劃,有針對性實施人才戰略。今年,我們準備,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我縣的《人才規劃》,明確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導方針、目標規劃和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計劃、有目標、循序漸進地開展,使其真正成為我縣“人才戰略”的基本規范,以保證現在人才與經濟的發展大體相適應。
二是政策引導,努力培養和招攔有用人才。在高層次人才工作上,我們將堅持開發與培養為主、引進與吸納為輔的原則。引進人才要緊緊圍繞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本著“政策引導,引進急需,放眼未來”的原則,重點吸納和引進教育、農業、工業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養人才,要著眼于各行業的未來需求,通過聯合辦學、成人教育、脫產學習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有一定基礎和實踐經驗的現有人才,使他們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增長知識,成為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我縣實際,近期內要把培養人才,作為解決我縣人才匱乏問題的主要途徑。
三是立足我縣實際,大力開發鄉土人才。作為農業大縣,我縣在今后一個時期,還將需要大量的基層實用型農業人才。因此,我們還要繼續堅持開發鄉土人才。在建立鄉鎮人才勞動力服務站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實發揮其承上啟下的作用,努力在我縣建設一個以縣為龍頭、鄉鎮為樞紐、村為觸角的三級鄉土人才網絡體系。同時,加大對鄉土人才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他們的典型示范帶動作用,促進我縣農業家村經濟快速發展。
2、在解決低層次人才和社會富余勞動力就業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
一是強化就業服務功能,大力開展人才交流和職業介紹,努力解決大中專畢業生和社會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積極開展求職登記、就業指導和招聘洽談活動,增加市場集日,由現在的每月8日、18日兩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場集日。盡可能多地為求職人員創造機會。
二是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把合同簽訂、鑒證、社會保險、就業培訓、勞動人事等業務與市場用工、求職溶為一體,使人才勞動力市場成為“一站式”服務機構,以方便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辦事。
三是加強對外聯絡,廣辟就業門路,努力擴大勞務輸出。在鞏固現有國內外輸出客戶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拓新渠道,爭取年增輸出量達到10%以上,以緩解縣內就業壓力。
四是積極開展就業指導與培訓。逐步建立公共就業服務制度,今年主要對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實施重點幫扶,實行免費就業培訓,力爭幫扶上崗率達到80%以上。
四、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規范管理、強化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條例》、《干部任用條例》和《考核獎懲暫行辦法》,嚴格按程序做好股級干部任免、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工作,通過嚴格考核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調動各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善謀事、會干事、干成事”干部隊伍。
2、加強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年內主要抓好四項培訓:一是新任股級干部培訓,培訓率要達到100%;二是公務員骨干培訓,按上級需要完成培訓任務;三是公務員英語培訓,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歲以下公務員的初級培訓任務,并爭取98以上通過考試達到合格標準;四是法律知識培訓,與有關部門配合,爭取全面完成市下達培訓任務。
3、嚴格政策、程序,認真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審與聘任工作。繼續堅持兩個回避的考核、評審原則,堅持量化考核與述職答辯相結合的考核、評審辦法,確??己嗽u審結果的客觀公正。同時要嚴格按程序組織好各類職稱的資格考試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實學的人員盡快走上相應崗位。
五、加大以個體私營企業為重點的執法監察力度,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的管理。
1、加強對非法中介組織的檢查,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今年要對非法中介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欺詐行為,對干擾市場秩序的非法中介組織,要給予行政處罰,對屢糾不改的要堅決給予取締,確保我縣良好的用工環境和秩序。
2、繼續深入開展就業證、勞動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和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專項檢查,全年檢查各類企業不少于300家。努力規范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
3、繼續貫徹落實《河北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全力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按省市要求力爭實現全縣勞動合同制度在我縣各類企業的全覆蓋。主動與工商部門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用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同時,要繼續抓好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進一步規范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
4、充分發揮仲裁員隊伍的作用,加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力度。進一步加強仲裁員隊伍的建設,根據需要調整專兼職仲裁員,同時要搞好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辦案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全年勞動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5%以上。小陳老師工作室原創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引導,開拓渠道,努力為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創造條件。
今年再就業工作的主要特點是數量大、問題多、任務重。一是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適齡勞動力人數進一步增加。二是再就業資金有存在一定缺口。為了確保完成省市下達的再就業各項指標任務,確保社會的穩定,我們準備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足額籌集再就業資金,確保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進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的下崗職工,將全部出中心,轉入失業。因此,為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我們首先要保證再就業資金足額籌集到位。計劃今年要實現籌資300萬的目標,以確保下崗職工出中心時經濟補償金等項費用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同時還要確保出中心后的下崗職工按月領到生活費,從而確保下崗職工出中心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這部分人員的穩定。
2、加強宣傳引導,轉變就業觀念,確保下崗職工再就業率達到75%以上。
為實現這個目標,我們準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宣傳,引導下崗、失業人員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具體要采取領導訪談、典型報道等多種形式,教育引導下崗失業人員要認清形勢,正視現實,自己地轉變就業觀念。同時,要積極鼓勵他們通過非國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單位、臨時性、彈性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實現就業。
二是強化就業培訓,努力提高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本領。今年計劃舉辦各類技能培訓班10期,培訓下崗職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訓促創業,以創業促就業的漸進就業局面,確保再就業率逐年增加。
三是積極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計劃聯合街道辦、縣總工會、縣婦聯、共青團、廣播電視局等單位組織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通過采取在公共場所開設就業專場、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齡偏大、技能偏低、競爭力較弱的下崗、失業人員盡早實現再就業。
四是抓住我縣項目建設大發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機,積極宣傳,引導用人單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為下崗、失業人員創造就業崗位,進一步拓寬他們的就業領域。
3、加大力度、落實對下崗職工的各項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再就業的有關精神,今年準備制定出臺《關于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實施辦法》,對自謀職業的下崗職工從政策上給予支持和優惠。調動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利用政策,自我創業。同時,還要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以規范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管理,這項工作我們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準備再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四月底出臺實施。此外,為使上級制定的各項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得到貫徹落實,我們還準備聯合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導,確保上級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為下崗、失業職工實現再就業創造寬松環境。
二、以實現“兩個確?!睘橹攸c、不斷完善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今年的社會保險工作,我們準備緊緊圍繞確保離退休費和失業保險金按期足額發放這個目標,努力做好五項工作:
1、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努力實現廣覆蓋的目標。在鞏固現有參保人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宣傳和規范管理工作。抓宣傳,重點是抓好城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參保的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參保對象對參加社會保險重要意義的認識,逐步增強他們的參保意識。今年爭取在城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參保數量上,得到進一步擴大,為今后的擴面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抓規范管理,一是要抓好為中斷養老保險關系的職工辦理接續卡工作,為他們繼續參保創造便利條件;二是要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登記工作,及時向地稅局提供情況,為擴面征繳提供依據。今年,我們爭取新納入參保人數要達到1000人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覆蓋率繼續鞏固在100%;國有、集體企業養老保險覆蓋率達要到96%以上;城鎮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養老保險覆蓋率要達到市局規定指標;失業保險覆蓋率鞏固在100%。
2、抓好離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發放工作,社會化發放率保持在100%。從工作程序上,我們要堅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養老金支付的預測,每月20日前做出當月的發放計劃,25日資金到位,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同時,要認真做好對養老金發放的跟蹤調查工作,堅決杜絕人員死亡后繼續領取養老金現象的發生,確保養老保險金發放工作萬無一失。
3、認真做好征繳基數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實現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與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繼續把對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的核定和稽核工作當做一個重要環節來抓。通過核定和稽核確定出準確的繳費基數,為地稅部門征繳社會保險費提供及時可先輩的依據,防止少繳、漏繳現象的發生,切實保證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做到應收盡收。年內對參保單位的核定面要達到100%,稽核面要達到35%以上。努力爭取實現全年社會保險金的征繳與支付達到大體平衡。
4、鞏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總結上年醫療保險制度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要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機制,并認真抓好落實。同時,我們還要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年內,醫療保險基金征繳額要爭取達到1200萬元,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并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此外。進一步擴大醫保工作的覆蓋范圍,年內使參保的人數達到18000人,做到應保盡保。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我們還要在服務管理和降低開支方面進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藥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努力使他們提高服務質量,今后還要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通過競爭改善服務,降低開支。二是要加強對醫保工作的稽核和嚴格外地轉診的管理。在嚴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堅決防止不應有的醫療費流失現象的發生,從而達到降低開支,保證治療的目的。三是加強對享受公費醫療的離休人員、二等以上傷殘榮軍、省以上勞模醫療費的開支管理,認真做好烈屬及帶病還鄉傷殘軍人醫療費減免工作,使兩項費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萬元以內。
5、繼續做好失業保險征繳和管理工作,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及時足額發放,社會化發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業保險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登記制度,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做到無障礙接收。二是保證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及時足額發放,確保他們的生活。三是根據市場需求和失業人員的愿望,有針對性的開展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再就業競爭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務工作。上半年準備對失業人員再就業情況進行一次跟蹤調查,根據失業人員的實際需要,通過人才勞動力市場等各種渠道,定期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信息,努力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
三、拓寬渠道,廣開門路,努力解決高層次人才匱乏與低層人才過剩的問題,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開發、引進高層次
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規劃,有針對性實施人才戰略。今年,我們準備,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我縣的《人才規劃》,明確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導方針、目標規劃和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計劃、有目標、循序漸進地開展,使其真正成為我縣“人才戰略”的基本規范,以保證現在人才與經濟的發展大體相適應。
二是政策引導,努力培養和招攔有用人才。在高層次人才工作上,我們將堅持開發與培養為主、引進與吸納為輔的原則。引進人才要緊緊圍繞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本著“政策引導,引進急需,放眼未來”的原則,重點吸納和引進教育、農業、工業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養人才,要著眼于各行業的未來需求,通過聯合辦學、成人教育、脫產學習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有一定基礎和實踐經驗的現有人才,使他們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增長知識,成為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我縣實際,近期內要把培養人才,作為解決我縣人才匱乏問題的主要途徑。
三是立足我縣實際,大力開發鄉土人才。作為農業大縣,我縣在今后一個時期,還將需要大量的基層實用型農業人才。因此,我們還要繼續堅持開發鄉土人才。在建立鄉鎮人才勞動力服務站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實發揮其承上啟下的作用,努力在我縣建設一個以縣為龍頭、鄉鎮為樞紐、村為觸角的三級鄉土人才網絡體系。同時,加大對鄉土人才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他們的典型示范帶動作用,促進我縣農業家村經濟快速發展。
2、在解決低層次人才和社會富余勞動力就業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一是強化就業服務功能,大力開展人才交流和職業介紹,努力解決大中專畢業生和社會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積極開展求職登記、就業指導和招聘洽談活動,增加市場集日,由現在的每月8日、18日兩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場集日。盡可能多地為求職人員創造機會。
二是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把合同簽訂、鑒證、社會保險、就業培訓、勞動人事等業務與市場用工、求職溶為一體,使人才勞動力市場成為“一站式”服務機構,以方便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辦事。
三是加強對外聯絡,廣辟就業門路,努力擴大勞務輸出。在鞏固現有國內外輸出客戶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拓新渠道,爭取年增輸出量達到10%以上,以緩解縣內就業壓力。
四是積極開展就業指導與培訓。逐步建立公共就業服務制度,今年主要對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實施重點幫扶,實行免費就業培訓,力爭幫扶上崗率達到80%以上。
四、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規范管理、強化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條例》、《干部任用條例》和《考核獎懲暫行辦法》,嚴格按程序做好股級干部任免、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工作,通過嚴格考核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調動各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善謀事、會干事、干成事”干部隊伍。
2、加強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年內主要抓好四項培訓:一是新任股級干部培訓,培訓率要達到100%;二是公務員骨干培訓,按上級需要完成培訓任務;三是公務員英語培訓,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歲以下公務員的初級培訓任務,并爭取98以上通過考試達到合格標準;四是法律知識培訓,與有關部門配合,爭取全面完成市下達培訓任務。
3、嚴格政策、程序,認真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審與聘任工作。繼續堅持兩個回避的考核、評審原則,堅持量化考核與述職答辯相結合的考核、評審辦法,確保考核評審結果的客觀公正。同時要嚴格按程序組織好各類職稱的資格考試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實學的人員盡快走上相應崗位。
五、加大以個體私營企業為重點的執法監察力度,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的管理。
1、加強對非法中介組織的檢查,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今年要對非法中介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欺詐行為,對干擾市場秩序的非法中介組織,要給予行政處罰,對屢糾不改的要堅決給予取締,確保我縣良好的用工環境和秩序。
2、繼續深入開展就業證、勞動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和推行職業資
格證書制度的專項檢查,全年檢查各類企業不少于300家。努力規范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
3、繼續貫徹落實《河北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全力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按省市要求力爭實現全縣勞動合同制度在我縣各類企業的全覆蓋。主動與工商部門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用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同時,要繼續抓好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進一步規范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
4、充分發揮仲裁員隊伍的作用,加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力度。進一步加強仲裁員隊伍的建設,根據需要調整專兼職仲裁員,同時要搞好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辦案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全年勞動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5%以上。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由于本次調增離、退休金時間正值我市實施養老保險基金全額繳撥的第一個月,為保證全額繳撥程序順利接軌,同時保證調增的離退休金按全額繳撥的要求,在當月發到離、退休人員手中,凡實行全額繳撥的單位,7月調增的離退休金不進入當月統籌支付月報,由市社保中心根據各區(縣)和局總公司上報的2000年1月份統籌月報中離退休人數,按離休每人每月65元、退休(含退職、退養)每人每月30元預撥。預撥基金按政策規定調整后,經各級社保機構審核,按實際支付金額多退少補。從8月起,調增的離退休金由所屬經辦機構根據市社保中心編制下發的程序自動生成并按全額繳撥要求按月支付。
二、仍實行差額繳撥單位調增的離退休金,進入7月統籌月報。調增金額填入月報第45欄“調整機制增加額”中,按差額繳撥月報程序企業于8月5日前、經辦機構和行業牽頭單位于8月10日前逐級上報,市社保中心于8月16日撥付。根據差額繳撥月報填報規定,本次調整增加的離退休金,自2000年12月起一并并入當月月報第39、40、41、42欄中。
三、為保證調整的金額準確匯總,市社保中心編制下發《2000年北京市城鎮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明細表》和《2000年北京市城鎮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匯總表》(以下簡稱《明細表》和《匯總表》,表樣附后)。實行全額繳撥的企業及匯總單位將7月調增的離退休金在《明細表》和《匯總表》中填列后,于8月1日前隨8月月報報區(縣)社保機構和局總公司,區(縣)、局總公司審核匯總后,將《匯總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報市社保中心。
實行差額繳撥的企業將7月調增的離退休金在《明細表》和《匯總表》中填列后,于8月5日前隨月報一并報經辦機構和行業牽頭單位,經辦機構和行業牽頭單位審核后,填寫《匯總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報市社保中心?!秴R總表》中12欄金額合計數與月報表中45欄數對應。
四、全額繳撥單位由于7月調增的離退休金已提前預撥,故《匯總表》中7月匯總數不再進入月報中統計,只做為市社保中心與區(縣)社保機構、局總公司結算預撥金額的依據,市社保中心將根據《匯總表》中預撥金額與實際金額的差額進行多退少補的結算。
五、由于本次調整增加的離休金做為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領取原標準工資100%退休金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2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全額繳撥單位其增加金額部分填入《北京市基本養老金支付月報增減變動表》第9、13欄中一次性支付。差額繳撥單位其增加金額部分填入7月月報表第44欄“建國前工作補貼”中一次性支付。
社會保障基金作為國家依照相應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制定,為執行社會保障制度而創建的專款專用資金,成為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根基,也成為百姓的養老基金。由于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逐漸提高,人口老齡化壓力逐步擴大,保障需求持續提升,令社會保障基金監管中的現狀及問題愈發明顯。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現狀
我國當前社會保險監管制度是通過行政監督為主,經由審計監督以及社會監督為輔相結合的社保基金監督方式。當前時期,審計監督成為國家審計部門以及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內部的審計部門,肩負監督社?;鹭攧盏氖罩闆r。社會監督通常包含了工會組織、企業團體乃至社會輿論監督等有利于監控社會保險收支狀況及管理狀況。
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中的問題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在社會統籌方面較難實現長期平衡
當前時期,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在社會統籌中較難實現長期平衡,通常僅可把控當前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無法控制未來或許會產生的經濟危機乃至人口老齡化問題,因為我國未來人口老齡化的狀況,一定會有眾多人員進入養老金領取行業,這一收支不平衡的狀況,也會為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形成眾多問題。并且,個人賬戶存在收支平衡時間過長的狀況,較易遇到通貨膨脹等問題,因此假如我國出現一些較大的金融或經濟問題,則會令養老金個人賬戶無法規避貶值風險。并且,對于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的模式來講,社會中低收入或者負擔過重的人群并不能透過預提本身積攢的保險金確保退休后的生活基本所需。
(二)機制轉軌當中具有龐大的資金欠缺
對于我國當前狀況而言,我國社會保險機制透過現收現付的形式,逐漸靠向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融合的方式。不論透過資金流動機制,還是以其他層面而言,這一過程中均具有以一代人為基數的龐大的資金欠缺,目前勞動者不僅需為自己繳費,還需為已經退休的上一代繳納以此充足的基金,以便將資金的缺口補充完整,以便確保這一機制的有效循環。
(三)社會與經濟的發展造成的不穩定因素
由于企業出現倒閉、破產、重組等狀況,從而令勞動者出現下崗、待業狀況,從而形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壓力隨之增大。在這一狀況中,社會保險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狀況會導致社會統籌入不敷出,從而令收入分配具有較大差距。
(四)政府財政收入支持較難到位
國務院對于社會保險的政府財政投入而言,雖然頒布了一些政策,可是因為未明確財政基金來源乃至相應投入的方法及力度,令政府財政支持并不理想。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的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體系
社會保險法作為我國社保方面的首要法律,建立了一個社會保險法律的旗幟,其所指定的相應社會保險政策均需以此為準繩,不斷給予完善。我國當前存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乃至失業保險等,養老保險又包含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所有險種共存,并且我國本身狀況繁瑣,并不能通過一部保險法完善所有,這則需制定各類不同相符的細節規定,以便令社會保險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制定執行有效的社會保險監管制度,確?;鸬耐晟啤.斍拔覈琅f不具備專門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而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僅在決定及辦法中體現。所以需盡快將相應制度給予完善,確保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能夠有效執行,將收支兩條線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以便能夠令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源頭進行獨立和分開。為基金的監管給予法律依據,并且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確?;鸨O管具備法律依據,確保百姓的權益有所保障。
(二)不斷完善社會保險運轉機制
將經辦社保的部門進行統一,將社保信息進行整合,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部門,提升服務效率,提高社會保險形象,提升政府滿意度。與政府其他機構相結合,創建統一的信息平臺,以免避免重復參保、冒領社保基金等違規行為。打造統一的政府服務平臺,將財政、審計、銀行等信息進一步整合,提高溝通增進聯系,將工作中的問題進一步分析,對各部門進行工作尤為有利。
(三)提升社會保險審計監管人員素養,提高社保監管服務能力
提升社保基金監管人員的準入標準,聘用具備保險精算、審計稽核、法律、金融投資等方面的人才,提升監管能力。公開挑選具備相關專業的社保基金人才,學習把握社會保險的運作流程和所有社會保險法律政策,執行資格制度,注重法律,令所有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真正落實。對審計監管人員執行實踐與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定期組建考核、學習與培訓。提升審計監管團隊的責任意識,提高審計監管人員的使命感,強化反腐教育,保障審計監管團隊能夠健康化發展,確保社保基金監管落實到實處,減少社保基金監管的風險,確保社?;鹄娴淖畲蠡?。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只有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力度,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才可以確保百姓老有所依,保障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參考文獻:
[1]李鯤.社?;鸨O管存在的問題[J].價值工程,2010
在我國,事業單位屬于國家機關編制,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指令,沒有自主的生產收入,活動經費都是從政府財政支出中劃撥出來的,其存在的目的更多的是服務社會。我國的政治體制不斷的改革,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進入了一個瓶頸期,無論是資金、技術還是人才管理模塊,都陷入了流轉不通的僵局,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進步與發展。
1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管理模式落后
事業單位的人才選拔都是依靠考試來進行的,一般在考試環節,其競爭還是較為公平的,然而在面試環節,關系戶就有比較大的優勢,可以說,事業單位考試是對個人能力與家庭實力的雙重考驗。并且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是“只進不出”,基本上是鐵飯碗,而且其工作多數不過是走走過場,很少深入到基層,真正做到體察民情,為人民服務。即使是在政治工作透明化的今天,事業單位的管理仍處于較為陳舊的管理模式中,工作成果不夠透明化。
1.2缺乏相應的鼓勵與約束機制
事業單位本身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質,涉及到的是一些較為基層與專業的社會活動,但由于晉升渠道不透明,工作人員努力并不代表他能夠擁有更好的結果,使其逐漸形成懶散消極的工作態度。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升職不是看其工作能力,工作成果,而是在其與單位領導和評審人員的關系。這樣一來,就導致人力資源管理條例缺乏約束力,更不要說激勵性了。
1.3績效考核流于形式
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中最大的問題就是績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第一,大家對于工作的態度抱著完成任務,沒有積極的工作觀念;第二,由于單位整體工作風氣不佳,績效考核成果大多不真實,誰也不會難為誰,能通過標準就好??偟膩碚f,績效管理就是一種缺乏管理的形式化的考核方式,平時不考核,年終考核內容條例不清,大家都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敷衍了事。
2提高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質量的對策
2.1創新管理模式
想要突破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瓶頸,就必須突破原有的管理模式,改變管理理念,重視人才,加強績效考核,以成果論英雄,將擁有專業知識技能、真正有公益心、能夠為人民服務的職工提,給予更高的權利,肅清風氣,作為單位學習的標桿,帶領事業單位步入新的發展階段。人力資源管理對于加強事業單位建設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須落實管理制度,加強績效考核,明晰考核時間和考核內容,重視績效考核成果。此外,還應該建立相應的激勵和約束制度,用以規范職工的行為,提高其工作積極性。
2.2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事業單位一般都是專門從事某一領域的工作,比如林業站、疾控中心等,需要相關專業的技術人才,因此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時,應該引入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才,形成良好的內部競爭機制,定期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職業素質,同時,對一些重點工作進行不定期考核,查探工作進度,督促職工認真工作。比如,環保社會的建設,事業單位設置了專門的農村環保能源管理崗位,這就要求該崗位職工要擁有專業的環境保護知識,招攬人才時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限制條件,及面試時專業知識的考核,進而選拔出較為合適的職工。
2.3讓晉升渠道透明化
晉升渠道的透明化是突破人力資源管理瓶頸的主要手段,靠關系晉升是影響職工工作態度與工作成效的最根本原因,這股風氣必須從上往下進行整頓,讓管理者感受到壓力,才能更好地監督職工完成自己的工作。通過績效考核讓管理者掌握職工工作態度與工作能力的信息,幫助其正確評估職工的貢獻,給予相應的薪酬獎勵,同時也可作為職稱評選的依據,讓所有人明白評選活動的公平公正,努力工作。
3結語
事業單位本身的性質形成了單位疏于管理、人心不齊的局面,就目前我國的政治形勢而言,事業單位是很多人考公務員不成退而求其次的選擇,或者被當成一塊跳板,真正干實事的人比較少。要想推動事業單位的發展,突破瓶頸期,就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管理,讓單位人員真正明白事業單位的作用與存在的價值,深入基層,回到人民群眾中去,了解人民的需求,以自己的專業技能來幫助更多的人,在國家的政策與資金扶持下,過上更好的生活,切實解決我國教育、衛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問題。
主要參考文獻
[1]陳妍.淺談新形勢下媒體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瓶頸與對策[J].科技展望,2014(13).
[2]楊偉偉.淺談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相關問題及解決對策[J].勞動保障世界,2015(z1).
一、鄭州市導游薪酬模式現狀及其影響
(一)鄭州導游薪酬模式不合理的具體表現
目前州導游和其它大多數城市一樣可以分為兩類:專職導游與兼職導游。這兩類導游目前的薪酬結構是:(1)固定工資。專職導游的固定工資一般在千元以下,兼職導游一般是沒有固定工資的。(2)帶團津貼。帶團津貼大致為每團每天幾十元、百十元不等。(3)小費。海外入境旅游團游客支付小費比較普遍,而國內不多見。(4)“回扣”(或傭金)?!盎乜邸笔谴蠖鄶祵в螁T收入的主要來源。(5)有些旅行社還要求導游交納接待游客的“人頭費”。
據查,導游“回扣”(或傭金)等收入主要是由“停車費”、購物返點、自費項目返點和增加的景區門票返點幾個部分構成。(1)停車費。根據行規,30人以上大巴只要??康劫徫稂c,無論游客是否購買,導游都可以獲得“停車費”。(2)購物返點。購物點將會按其成交額返還給導游一定比例的傭金。(3)自費項目和增加自費旅游景點的返點。項目或景點的門市價與折扣價是有差額的,約占門市價的30%-50%,這部分差額成為導游收入的又一來源,一般和客車的司機平分。作為導游主要收入的傭金或小費,基本上沒有保障;同時導游要承擔淡季“短暫性失業”而帶來的收入滑坡風險;在晉升和福利上,導游也比不上別的行業。
(二)鄭州導游薪酬模式產生的影響
1.對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影響。導游為了獲取更多的灰色收入,在帶團游覽規定景點時走馬觀花,熱衷于帶團重復購物。同時,由于旅游地企業和經營者必須支付高額回扣, 因而不得不抬高景點門票和商品價格,并將回扣的損失轉嫁到游客身上,為降低經營成本,旅游企業忽視對基礎設施的更新和維護。這些都都使得旅游目的地形象嚴重受損。
2.對旅行社及旅游接待企業的影響。旅行社企業為爭奪客源,展開低價爭奪,一些旅行社推出了“零團費”甚至“負團費”旅游產品。為彌補低價帶來的損失,旅行社企業不得不以旅游回扣的多少作為選擇合作伙伴的主要依據。
3.對導游職業形象和素質的影響。導游素有“民間外交大使”的別稱,然而,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 有的導游人員致力于研究如何使游客更多地購物,而不是把提高服務質量放在工作的首位,時間久了,導游水平越來越低,導購水平越來越高, 導游員變成了導購員,嚴重損害導游在游客心中的形象和地位。
4.對旅游消費者利益的影響。公開、公正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游客消費多少就應當得到相應等級與數量的服務,但導游人員從游客消費中拿走了一部分作為回扣,旅游企業只能扣除相應的那部分服務,導致游客利益嚴重受損。
二、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目標與路徑
(一)鄭州市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目標
從目前來看,導游薪酬水平與薪酬結構的不合理性是鄭州市難以形成一支優秀的導游隊伍的直接誘因。導游薪酬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標在于如何通過導游薪酬結構、水平的設置達到有效激勵導游服務、提高導游職業水準,為實現鄭州旅游產業持續發展和旅行社健康成長,培育一支優秀的導游隊伍,提升導游服務的質量。
導游薪酬制度改革的標準包括:效率:即要提高導游的工作熱情、效率、質量;控制線路成本,提高線路利潤;公平:即要公平對待;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合法:即要遵守我國《勞動法》、《導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鄭州市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難題和障礙
第一,從旅游者的角度來看,旅行社推出非常低價格的團費實際上是要求旅游者通過購物或加點來彌補缺口,但旅游者并不知情;第二,既然旅游購物是導致旅游市場混亂的重要環節,也是導致導游薪酬模式不合理的重要原因,那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協會采取何種手段來對旅游購物點進行監管;第三,旅行社競相低價競爭,擾亂正常的競爭秩序,是否有對應的法律和法規對這種“零團費”、“負團費”以及低于成本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干預;第四,針對“專職導游”和“兼職導游”并存的情況,是否可以對導游進行薪酬模式的分類管理;第五,參照直銷管理的法律、法規,是否可以對導游參與購物和加點的傭金比例進行限制;第六,從旅行社行業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如何幫助旅行社通過優化質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形成合理盈利模式的外部輔助措施,比如旅行社掛靠現象如何治理等。
(三)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主要路徑
第一,以旅游市場為突破口。從長期來看,隨著旅游者消費經驗的增加和居民收入的增長,旅游行為模式便存在改變的可能性,也將會有旅行社盈利模式改變的可行性,有了旅行社盈利模式改變的可能性也會決定導游薪酬模式改變的可能性。第二,多管齊下。導游薪酬管理“牽一發而動全身”,是一個系統性工程,不僅涉及到導游隊伍的管理問題,而且與導游服務密切相關;它不僅需要相關政府規制的介入,而且還要相應的行業協會、旅行社、導游服務公司(中心)、旅游接待點進行配合。第三,逐步推進。長期來看,要解決導游薪酬問題,改革措施的開展與實行則有賴于旅游行政部門、旅游協會、旅行社、消費者的共同努力。
三、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建議
鄭州市導游薪酬模式改革的內容框架與機構分工可分為四個部分:導游管理模式更新、旅行社市場秩序監管、導游薪酬模式改革和旅游購物市場監管。
(一)加快推進導游管理模式更新
1.推進導游分類管理及其職業化。兼職導游和自由職業導游一律納入導游服務中心(公司),在注冊、考核基礎上簽訂兼職服務協議;而對全職導游的管理,也要發揮諸如鄭州市導游服務中心等機構的管理職能,并由市旅委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文,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規范職業導游的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管理等,依法建立勞動關系或派遣關系,從而推動導游職業化進程。
2.建立導游信譽檔案和年度星級制度。制訂和試行《鄭州市導游年終積分考核管理辦法》,將導游實訓情況、帶團服務質量、游客滿意度、游客投訴情況以及參加行業比賽的獲獎情況等作為參考類別設定相應分值,依次授予1-5星導游。
3.實行“雙管齊下、三駕并驅”的導游管理模式。首先,逐步將全市社會(自由職業、兼職)導游納入導游服務中心(公司)的管理范圍,而旅行社導游管理工作則慢慢精簡,旅行社根據業務需要向導游服務中心(公司)購買兼職導游服務,并從中選拔優秀導游充實旅行社的全職導游隊伍。由此筑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公司)的“雙管”機制。其次,在“雙向管理”的同時,實行導游身份認定、導游服務考核、導游星級評定三項制度,對導游隊伍進行規范化、誠信化和標準化管理。
(二)加強整治旅行社市場秩序
1.加強旅行社等級評定與管理。可以借鑒飯店業星級評定管理工作,配合旅行社年檢工作,出臺《鄭州市旅行社(導游服務公司)等級評定標準》,即能夠綜合反映出旅行社誠信度和服務質量的一套等級標準體系,并作為鄭州市的地方標準,具有法律效力。由此,游客可以根據旅行社所掛的星級標志來判斷其服務資質情況,進而方便參團選擇。
2.進一步整治旅行社掛靠現象。旅行社掛靠現象是加劇旅行社競相降價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要改革導游薪酬模式,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旅行社盈利模式的轉變。
3.促進“純玩團”與“購物團”的信息披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應用到包價旅游中,旅游者有權知曉包價旅游服務的內容、規格和費用,特別是“購物游”中,有權知道購物點的數量、類型和至少購買的金額等內容。旅游者有權選擇參加“純玩團”或者“購物團”。一旦信息披露,就會減少旅游者和導游雙方的“暗地爭斗”。
4.制定旅游價格指導制度?!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彼?,對低于成本的包價旅游線路的監管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能夠對旅游線路的成本進行初步核算的話,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競相開展的降價競爭行為。從實際可行性考慮,可以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旅游行業協會來公布行業內旅游價格與質量總體合理的旅行社的某條包價線路,可以讓消費者在進行旅游選擇時作為參考。
(三)加快導游薪酬模式創新
1.合理劃分導游薪酬的層次標準。根據不同的標準確定導游各類形式的薪酬水平,以體現導游薪酬層次。(1) 基本工資:對專職導游來說,工資水平標準主要體現在其資格等級上,與初級、中級、高級和特級導游的晉級制度相掛鉤。(2)導游津貼:對專職導游來說,一般要少于兼職導游;同一類型的導游津貼還要依據導游本身的服務等級、旅游線路的長短,甚至旅游團隊的性質來確定導游津貼高低。(3)服務小費:這是游客對于導游優秀服務的額外獎勵,主要依據游客滿意度支付。(4) 傭金分成:建議實行“回扣”傭金化、傭金顯性化,將傭金納入旅游接待點與旅行社的契約與帳務上,而旅行社按所獲傭金大小給予導游一定份額的獎勵性分配,同時加強導游的監管與獎罰制度。
2.優化導游薪酬的類型組合。根據導游從業特點,不同職業類型的導游薪酬結構是不一樣的。(1)對于專職導游,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出團津貼;服務小費:建議按照4:3:3比重在地接導游、司機、全陪間進行分成;傭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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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般與旅行社的分成比例在20~50%左右;福利:繳納“四金”或“五金”。(2)對于兼職導游,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出團津貼;服務小費:建議按照4:3:3比重在地接導游、司機、全陪間進行分成;傭金分成:一般與旅行社的分成比例在10~30%左右。
3.完善導游薪酬獎勵制度。(1)有效的導游晉級制度與薪酬水平調整相結合。規范職業導游的勞動服務關系,確保職業導游的職業安全與勞動報酬;為導游資格或服務晉級的導游發放更高等級工資或津貼;為年度評價優秀導游進行獎勵并晉級。(2)設置多層次、多類型的導游津貼,實行有效的導游獎懲機制。(3)規范旅行社與導游傭金制度。建立嚴格的旅行社與導游誠信監督機制,以及公開、合法的傭金收受制度。
4.探索實行小費制的可行方式。現行小費制有三種:一是游客根據導游服務質量,自由選擇;二是將小費打包在包價團費中,變相強制;三是在實行“星級導游”評定的前提下,將導游的資料公開化,如果旅游者指定高星級導游則加收一定“優質導游費”。旅游者在事前具有選擇權,事后則須承擔相應義務,具有事后強制性,這或許是適應當前實際情況和今后發展要求的最佳選擇。
(四)加強旅游購物市場監管
1.明確旅游購物質量與價格問題的追訴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旅行社在旅游購物中實際擔當了一個旅游商品商角色,因為他在旅游者購物中獲得了傭金,參照商場對于產品價格與質量的“三包”責任以及旅游購物發生價格與質量問題追訴的可行性和方便性,旅行社理應承擔第一責任人的義務。
2.旅游購物點分類監管。旅游購物是旅游市場混亂的主要原因,也是導致包括導游薪酬等系列問題的癥結所在。在這種背景下,我們唯有通過加強對旅游購物點的監管,凈化旅游購物市場環境,才能解決包括導游薪酬在內的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