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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當前,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這使得“綠色金融”成為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發展的新的趨勢和潮流。近兩年貴州省把綠色金融創新作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從理念、制度機制、產品和方式、碳金融規則和標準制定等方面進行創新,特別是為防范產品創新、信貸結構調整等可能帶來的風險,貴州金融機構根據新產品和業務運作特點,分析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貴州始終堅持綠色發展,金融部門和產業科技相結合,走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生態技術、生態產業、生態金融、生態環境的有機融合。
2.省內外研究現狀
我國是較早關注信貸對環境影響的國家,各省份也紛紛開展了“綠色金融”對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南省、河南省、新疆省等。海南省為落實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任務,提出推進銀行業扶持生態省建設的建議,促進經濟與金融形成“成己為人,成人達己”的互利關系;河南省面臨“三化協調”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高綠色金融認知度、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企業征信機制、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及加強合作、鼓勵金融創新等是河南省深入推行綠色金融的可行路徑。
省外的研究對于貴州省如何開展“綠色金融”具有借鑒作用,而貴州省獨特的生態資源、地理地貌又決定了其發展不能完全借鑒省外的發展模式,“綠色金融”對發展生態貴州的研究有其獨特性。國家二號文件也對貴州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要求,“國2號”文件指出,貴州是我國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貧困問題最突出的欠發達省份。貧困和落后是貴州的主要矛盾,加快發展是貴州的主要任務。貴州盡快實現富裕,是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與全國縮小差距的一個重要象征,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一個重要標志。
3.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性分析
雖然貴州省的省會貴陽市已于2003年被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確定為全國首個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然而,從全省來看,情況仍不樂觀。貴州省是一個典型的以重工業發展為主的資源型大省,能源資源消耗加劇,尤其是礦產資源的加速開采,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規劃,未來五年,貴州省經濟要實現大跨越、大發展,全省生產總值確保實現8000億元,力爭翻一番,突破1000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接近3000美元。從目前貴州省情看,要實現上述目標,投資拉動將是主要力量。投資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信貸資金的支持能否到位,將決定投資進度和投資總量。如果投資項目違反國家節能減排政策,違背綠色環保原則,將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經濟發展動力面臨不足。另一方面,貴州雖然經濟不發達,但礦產資源和旅游資源都非常豐富,特別是旅游資源,廣泛分布的巖溶地貌構成了特色旅游的基礎??λ固氐孛苍谌澜缇哂絮r明的特色,在世界上目前已開發的15種主要自然旅游資源中,貴州占了10種,數量、類型之多,為全國罕見。無論從經濟利益出發,還是為了子孫后代的長遠利益,發展“綠色金融”都具有重大意義。
4.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困境與對策
針對目前國內及貴州省的情況來看,發展綠色金融仍有著很多困難。一,政策體制不完善。首先,缺乏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對資金的需求巨大,該產業所涵蓋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 、節能環保等產業的發展無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這些項目的回報期通常都比較長,因此綠色金融的支持是推動其發展的關鍵。更為重要的是,與傳統產業相比較綠色產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并非綠色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三,中介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當前,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對于碳交易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尚不熟悉,參與碳交易的市場主體也不明確。除少數商業銀行對碳金融較為關注以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參與,發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個理念與口號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力措施:
(一)健全綠色金融制度。
綠色金融制度是國家用法律形式確立的綠色金融體系結構,涉及綠色金融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由一系列制度構成,體現為有關的國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規、規章、條例以及行業公約和約定俗成的慣例等。在貴州金融體系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下,借鑒省內外于國外相關規則和標準來建立和健全。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具體實施制度及綠色金融監管制度。
(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市場,是指為保護環境( 包括水、大氣、森林、土壤等) 或考慮環保因素而進行的投融資活動所形成的市場,其顯著特點是綠色投融資的場所。當前國際綠色金融市場主要指的是在“京都機制”下形成的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碳金融市場,包括項目市場、自愿減排市場和配額交易市場。另外,根據市場功能分類,還可以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也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三)創新綠色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工具,是指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資金余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的條件。按傳統金融工具原生和衍生的分類,綠色金融工具也可以分為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和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兩大類。當前綠色金融市場上,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碳信用和碳現貨,由此派生出的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和結構性產品等。(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有關特定產品的其他政策也會對農藥行業的生產和銷售產生影響,并促進了農藥產品結構升級。
2013年受政策影響最大的產品是草甘膦。自2012年年初以來,草甘膦的價格逐漸上升,直到11月達到峰值。這是與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將禁用分不開的。這一禁令使草甘膦的生產成本提高,環境保護成本提高。此外,由于嚴格的環保核查,一些設施陳舊的生產企業被迫停產。這兩個因素降低了草甘膦整體產量。為了避免2008年草甘膦泡沫的重演,中國農藥工業協會草甘膦協作組向相關管理部門提供了草甘膦行業的實際情況。
另一個受到政策很大影響的是中國的第二大出口產品百草枯。由于中毒和自殺案件增加,農業部聯合三部委的1745號公告將于2016年7月1日起完全淘汰百草枯水劑。自2012年5月以來,已停止對生產百草枯原藥和制劑的新工廠的驗收工作,并已停止登記新增百草枯母藥和水劑產品的登記和生產許可。從2014年7月1日,撤銷百草枯水劑登記和生產許可、停止生產,而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登記、允許專供出口生產。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統計是加強經濟和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性基礎工作,真實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統計數據對于區委、區政府正確分析形勢、實行科學決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也是維護政府統計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深入開展統計法律行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對于提高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關注度,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法規意識,促進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履行職責、優化統計工作環境、規范統計工作秩序、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升統計服務水平都會起到積極作用。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區統計執法檢查動員會議的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到加強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列入黨政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的學習培訓內容,融入到普法考核驗收工作中,精心組織,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法規意識,為統計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注重特色,突出重點,大力推進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是保障統計工作的根本依據和準則。在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中,要圍繞《統計法》和《處分規定》開展宣傳,重點是圍繞新修訂的《統計法》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不斷提高社會各個參與主體的統計法律意識和貫徹落實統計法的自覺性、主動性,使《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各項要求能落實到統計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
要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在平時的學法用法活動中,把《統計法》和《處分規定》作為領導干部“兩月學一法”的內容,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系,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領導干部開展《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的責任意識,自覺依法領導和支持統計工作,切實維護統計工作的獨立性。
要進一步加大統計人員統計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統計人員是推進依法統計的主體,要在統計系統內部深入持久地開展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學習宣傳,開展學習《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知識競賽和征文評比活動,不斷提高統計人員掌握統計法律法規的主動性,提高其基本法律素質,提高依法統計、依法辦事的水平和能力。
要加強全社會特別是各類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統計工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關聯千家萬戶,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法規意識對于統計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納入到全社會年度法制宣傳的整個工作中去,全面謀劃,精心組織,運用多種形式,利用一些重要的節日,采取社會各界群眾喜聞樂見的方法和措施,開展廣范圍、全覆蓋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各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社會公眾進一步明確其在統計活動中的責任和權利,自覺主動地履行統計法定義務,為依法開展統計工作打下良好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
三、加強協調配合,積極營造貫徹落實統計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
深入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既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也是一項緊迫任務。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以這次統計執法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營造依法統計的良好氛圍。
要集中力量,統一時段開展《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宣傳教育活動,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通過舉辦學習班、專題討論、征文評比、知識競賽、開設宣傳櫥窗、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等多種形式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推動統計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持續掀起學習宣傳統計法律法規的熱潮,為順利推進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學習教育,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當前金融系統發生的許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數都是因個別員工法律和規章制度意識不強,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給國家造成了損失,而且也毀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認真學習《合同法》和農業銀行《信貸新規則》,信貸崗位的員工,就不能熟練掌握信貸各環節上的操作規程,就有可能在調查、審查、貸后管理等工作各環節出現偏差,而帶來信貸風險的發生。作為從事文秘工作的人員,如果不學習《保密法》,不熟悉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實際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發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小學生學習憲法心得體會450字(一)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通過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
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鉆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并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盡快熟悉浩如煙海的法規體系知識,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同樣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應有規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就要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如國家法典中的《憲法》、
作為我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于我國公安消防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避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和西方先進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相比較,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起步較晚。同時,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發展,社會經濟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斷提高,現行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促進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有必要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細致地探討,并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尋找對策,從而不斷促進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
一、當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我國法律體系中處于弱勢地位
在我國憲法中明確規定,我國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必須嚴格依據我國國家機關組織法。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作為我國公安消防特別行政法,對國務院、國家各級政府機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等國家機關在消防行為上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是,目前在我國國家機關組織法中,根本沒有對國家機關的消防行為做出明確規定的組織法。這樣,在執行消防法的過程中,許多國家機關會借口國家機關組織法中沒有消防法的內容而拒絕執行,在這樣的情況下,消防法對于國家機關來講就是一紙空文。
(二)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嚴重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
和西方先進國家適時進行法律修改不同,我國法律法規修改嚴重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其主要原因是,我國法律法規的立法程序相當復雜,無論是制定法律法規,還是對法律法規的修改,都相當困難,制定法律法規往往要經過繁瑣的手續,持續數年才能制定完成,對于法律法規的修改同樣如此。并且制定好的法律法規頒布后一旦開始實施,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便不再發生變化,這樣一來,就會導致我國的法律法規嚴重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作為我國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制定、頒布和實施的過程同樣如此。
例如:隨著社會經濟和建筑技術的快速發展,現代高層建筑已經成為城市建筑的主力軍。但是,在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中,涉及到現代高層建筑消防設計以及施工要求的內容尚不健全,導致現代高層建筑消防設計與施工無法可依,同時又和原來的消防法律法規相沖突的現象。
(三)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執行力不足
在我國,由于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人大于法的現象仍然存在,在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執行的過程中,常常出現由于主要領導的干涉而無法執行的現象。同時,由于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監督的是國家機關、團體以及各種類別的企事業單位,這樣也導致了我國消防法律法規在執行上存在著一定的難度。通常情況下,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規定執行的國家機關、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如果不能進行限期整改,通常只是對主要領導或者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并且大部分時候處罰力度也相當低。特別是在一些機關單位中,相關責任人一般不是單位的主要領導或者法定代表人,這樣就出現了法律責任和消防責任相互脫節的現象,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嚴肅程度帶來了一定的沖擊。
二、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改變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弱勢地位
正是因為我跟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職權時主要依據我國國家機關組織法。因此,為了保證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對國家機關的約束力,避免國家機關和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發生不必要的沖突,確保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順利執行,必須切實改變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弱勢地位,按照我國實際狀況以及消防工作的特征,制定對國家機關具有約束作用的消防組織法。在消防組織法,必須明確各級黨政國家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之間的關系,通過法律的手段實現對國家機關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限制和約束。
(二)大力加強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是建設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全面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建設的需要,同時還是保障全體公民生命和安全的需要。加強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第一,必須大力加強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立法進度,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制定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立法規劃,促進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立法進程,保證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和我國的社會制度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保證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和消防隊伍建設相適應;第二,要大力加強消防立法機制建設,按照民主以及公開立法的原則和方法,建立專家消防立法機制,公開征求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爭取反映他們最根本的利益。第三,要努力完善當前實施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現行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當前社會發展的需求,在不違背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的基礎上,制定和完善和現行消防法律法規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確保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內部互相協調,互相統一。第四,要認真分析當前消防方面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特別是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必然帶來設計理念、建筑風格以及消防安全技術的變化,特別是在高層建筑以及現代化工廠消防方面,更是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難題。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保證消防法律法規的與時俱進,保證消防法律法規能夠符合經濟發展的形勢,參考西方先進國家在消防法律法規建設上的經驗很有必要。
(三)努力提高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執行力
在我國,要想提高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執行力。主管領導首先必須大力加強自身的政治思想修養,充分認識到消防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程序辦事,決不可凌駕于消防法律法規之上。在國家機關、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中,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必須是其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責任人,從而確保法律責任設定和職責設定相一致,保證在發生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時責任追求的嚴肅性。
前言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是我國法律體系中非常重要的有機組成之一,它的構建和進一步的健全完善,有利于我國公安消防機關有效依法履行其職責,有利于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大災難性事故的發生,也有利于社會公共秩序的有效維護,更有利于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的有效有力保護。然而,與世界其他發達國家的消防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進行比較,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起步是比較晚的。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得到確立和快速地發展,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也在持續地提高,也就使得目前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與時代的發展越來越不適應了。在這種國情下,為了能夠有效地促使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得到完善,筆者認為十分有必要加強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進行仔細深入地分析研究,發現其中的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從而推動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向前發展,最終得以完善。
一、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所存在的問題
(一)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仍然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
我國的憲法明確地規定,我國行政機關在行使相應的職權時必須絕對嚴格地按照我國的國家機關組織法的規定執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屬于公安消防特別行政法范疇,在所有的各個級別的國家行政機關中都對消防行為做了十分明確的規定。然而,到現在為止,在我國的國家機關組織法當中,并沒有出臺與國家機關的消防行為相關的組織法。如此這般,造成了消防法在具體的執行過程當中,出現了有的國家機關會因在國家機關組織法中沒有相應的消防法內容,而拒絕執行的情況。因此,出現這種情況時,消防法在那些國家機關面前就成了一紙空文。
(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比較來看,顯得比較滯后
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較,他們很多能在很大程度上根據經濟的發展情況適時地修訂相關法律,而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的修訂就顯得相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究其原因,就在于法律法規的立法在我國的程序較復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要經歷相對繁雜的手續,一般都要經歷數年才能完成。此外,制訂完成的法律法規在頒布后,在較長的時間內都不會發生變化。因此,致使我國有些法律法規相對滯后于國家經濟的發展。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作為我國法律法規體系中的組成部分之一,它的制定、頒布、實施以及修訂也是如此。比如,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高層建筑已成為現代城市中的主要建筑了,然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針對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內容比較不健全,造成了部分無法可依的現象。
(三)在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中執行能力低下
從總體上來分析,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不高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消防執法的任務量也日益猛增,現有的執法力量不足以滿足。以2012年鄭州市的消防狀況為實例,2012年市區人口為425萬,各類各級的企業事業單位總共有近十萬家,全年共發生火災近1300余起,全年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檢查了近萬家單位,然而全市的消防監督人員不過近百人,顯然消防執法人員不足。消防執法的任務量是十分巨大的,要有效完成如此巨大的執法量,需要大量的消防執法工作人員和執法機構的完善作為前提,當然,還必須要有完備的技術條件和足夠的物資條件以及大力的財力扶持。2.依然存在地方行政干預的問題。首先對于公安消防機構來說,它是由公安部直接領導的現役制的軍隊,但在具體執法時,它有時還存在人情網和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干預。由于消防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所處的不同位置和所擔任的不同責任,就造成了他們在定位消防目標、消防思維方式以及具體的消防工作方法等等都有比較大的差別。另外還存在某些經營者、企事業單位與政府之間有著各種關系,造成了一些領導把消防執法與經濟發展相對立,對一些有悖消防法律法規并且還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不能及時做出關停、限期整改等等處罰。其次,還存在小部分執法者,由于本身的職務和地位,又深受封建特權觀念等思想的毒害,將自己凌駕在法律之上,做出一些篡改執法、歪曲法律等等事情,進而做不到公正執法,甚至縱容一些不法行為繼續進行。3.因執法手段的單一,造成難以實施強制性的行政措施。一方面,在當前的法律中,對于消防行政處罰執法權力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在《消防法》中,規定了諸如沒收違法所得、停產停業、扣留物品等強制性措施的執法主是公安機關或者是申請法院執行。這就造成了公安消防機構在面對當事人或單位拒絕執行時,由于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權力而不作為,而在很多時候法院也會由于種種原因而不受理這類強制執行的案件,使得難以根治部分安全隱患,長此以往,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力度和權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另一方面,由于在申請法院執行時,其程序繁瑣,所耗的時間也較長,造成了行政效率較低。以一個行政處罰決定來說,從判決到執行完成,至少也需要好幾個月時間,而對于處罰對象來說,很多時候都是在發現有安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情況下,才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仍在營業,相應的危險就在進行當中,一旦發生,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形成了極大的威脅。
二、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的相應解決措施
(一)大力提升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力度
在我國,為了提升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有效執行力度,首先主管領導或部門必須加強其自身的政治思想自我教育,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位,嚴格要求自己依法辦事,決不將自身凌駕于消防法規法律之上。在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中,負責消防安全的必須是單位法人或者是主要責任人,以保證職責設定和法律責任設置能夠一致,以確保在發生違背消防法律法規時能夠有效地追究責任。
(二)大力提升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由于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相應職權時的依據主要是基于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法。所以,為了確保中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針對國家機關的執行力度,避免消防法律法規與國家機關發生沖突,以保證中國的消防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必須大力提升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消防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法律約束國家機關。在消防組織法中,必須將公安消防機構與各級黨政機關之間的關系加以明確,實現利用法律手段對國家機關有悖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加以有效地約束和限制。
一、學習測繪法律法規的必要性
2007年3月1日開始,在我國測繪行業建立職業資格制度,即注冊測繪師制度,隨著我國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推行及社會的發展,對測繪專業人才的養提了更高的要求;測繪人才不僅要具有扎實的測繪專業知識,更要熟悉測繪法律法規,依法從事測繪活動,具有較高測繪管理能力。因此《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的學習是很重要的。
同時在測量教學中,學生通常接觸的多是技術層面的東西,測繪專業的學生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律、管理的概念和理論,這也使得他們難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式各樣的法律法規,具體如何實踐運用,更無從談起。而系統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是將來做一個懂法、守法,依法從事測繪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的重要前提?!稖y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特別是學習一些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為其他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用所學內容能夠解決測繪管理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學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或許上學期間有的專業課工作中接觸不到,但是這門課學習的知識在不管學生畢業以后是否從事的本職工作,在工作中都是用得到的。
二、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的教學現狀
對于高校來說,測繪專業大多設置在以理工科為主的高?;蚓C合性大學里,課程體系往往注重技術課程輕視管理課程,對測繪法律法規、管理、社會等方面的知識重視不夠,很多高校測繪工程專業沒有開設《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相關課程,有些高校即使開設了相關課程,但也是選修課,課時安排少,對課程重要程度認識不夠,影響教學效果。同時雖說《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知識更新較快課程,但課程涉及的教材卻不多,知識陳舊。另外該課程也缺少實踐教學環節,因為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夠培養學生組織管理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對學生來說,近些年來因高校擴招和適齡學生減少等緣故生源受到影響,被迫降低招生標準,導致學生素質參差不齊。從學生的現狀來看,大部分學生學習缺乏主動性,學習目的性不明確。思想上以自我為中心,不善于合作,有時盲目沖動。很多學生不想或者不愿意學習,在思想上存在抵觸心理,而這門課涉及到許多法律法規、管理的知識,內容枯燥,學習的積極性不高,在教學中很難達到所希望的教學效果。
三、如何講好這門課
1.理論聯系實際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理論教學主要采用多媒體等現代教學方法與傳統教學方法相結合,在理論教學中注意與實踐教學相結合、與其他課程教學相結合。在對測繪法律法規的教學中多采用案例教學法、討論教學法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在對測繪項目管理的教學中可結合具體工程實例,使學生身臨其境,深刻領會。課程的實踐教學可以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自己去調查測繪法律法規在測繪管理中的應用,以一個具體的測繪項目為例,指導學生完成標書撰寫,合同訂立,技術設計、總結,經費預決算,測繪產品檢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在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針對學生的理解情況,任課老師可以適當的補充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量標志等測繪基礎知識,是學生將理論基礎和法律法規聯系在一起。
2.增加實踐教學環節
《測繪法律法規》屬于理論課程,所以會有點枯燥,可以適當的增加一些實踐環節,比如說演講、辯論,案例分析等,提高同學們的學習熱情。
3.強化案例教學
在當前信息化測繪時代,對于測繪專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強化案例教學不僅有利于加深學生對于測繪管理理論的理解,還能提高學生將所學理論運用到實際測繪過程中的能力。將近年所出現的一些典型的測繪管理事件作為案例,如國外個人或機構的在我國境內的非法測繪事件、無資質測繪事件等,讓學生對學習測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更深刻的認識。
4.從教師自身做起
對于高校教師來說,大部分都是直接從高校到高校,沒有實際的工作經驗,或是工作經驗太少,沒有真正涉及到測繪的法律法規,這也是好多大專院校不開設這門課的原因,所以對于教師而言,要增強對測繪法律法規的學習,同時多接觸實際的測繪工作,深入到測繪單位內部進行學習,并查閱相關資料和文獻,增加自己的知識儲備。
四、結束語
我國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推行對測繪專業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測繪人才不僅要具有扎實的測繪專業知識,更要熟悉測繪法律法規,并具有較高測繪管理能力。因此《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教學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要對該課程的教學充分重視,培養出適應現代測繪技術和管理要求的測繪復合型人才。
參考文獻:
1 改進觀念,增強信心,提高對學習培訓重要性的認識
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是衛生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徑。按照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加強衛生監督管理的要求,所有相關從業人員都必須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這是從事有關行業工作的必備條件之一。通過培訓對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進行講解,使經營單位和經營者了解到,進行在崗人員衛生法律法規和相關衛生知識培訓,既是衛生部門的責任,更是企業和服務單位的管理人員的責任。按照衛生法律法規規定衛生監督部門主要代表國家行使監督、督促檢查的責能,各單位有責任而且是必須做好的一項衛生管理工作。所以對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相關衛生知識開展集中培訓主要對象為各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為做好本單位衛生管理提供必備的知識儲備。培訓的目的要把管理人員、負責人所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具體日常管理中去,同時用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去指導和培訓本單位下屬的從業人員。根據行業實際,有的集中培訓到單位負責人,有的培訓到班組長,還有的培訓到全體從業人員。其次,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和相關衛生知識,使單位的衛生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務的衛生質量檔次也上去了,跟上市場發展的步伐和消費趨勢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們通過聯系實際,結合衛生知識的講解,使經營者認識到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與提高服務檔次、水平,提高企業效益是相一致的,引導他們把貫徹衛生法律法規融入日常的自身管理中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參加學習培訓,不僅是知識的傳遞和交流,同時也是監督部門與各行業、各單位之間,行業單位與單位之間的情感交流,更是行業單位與單位之間信息和經營交流。
2 服從工作大局,樹立四種意識
當前我縣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促進大開發大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各方面協調發展、健康發展是縣政府提出的一個奮斗目標,也是當前我縣的工作大局。服務行業也要自覺服務,服從整個工作大局,為優化投資環境作貢獻。為服務于大局,引導廣大經營者自覺樹立四種意識。(1)大局意識。服務行業是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搞好服務經營不僅要著眼于自身內部經營管理活動搞活,而且要有大局觀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搞好經濟建設大環境。(2)服務意識。服務行業服務為先,提高服務質量是搞好經營基本保證,在這方面,每個單位的經理、負責人都有深切地體會,但同時需要強調的是,既要注重經濟效益,更要考慮社會方面的效益。(3)法制意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的經濟,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保護合法經營,反對和取締違法經營,所以,一定要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要守法經營,首先要通過學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消費者要明白消費,經營者也應該明白賺錢。(4)衛生意識。餐飲服務行業和公共場所目前主要體現大眾消費,與群眾的健康關系密切,所以一定要有衛生意識。要加強衛生管理并建立落實衛生規章制度,這樣才能有效防止疾病的傳播,特別是防止食物中毒和職業性中毒的發生。
3 學以致用,落實到行動中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有企業不斷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在這個轉軌時期,國有企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都發生著一系列變化,在這些變化中會計監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保證國有企業順應我國經濟體制,實現自身的快速健康發展,我們應該對轉軌時期如何構建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問題進行探索。
一、轉軌時期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對會計監督體系的重視不足。我國很多國有企業的管理者缺乏重視并健全完善會計監督體系意識,這種意識的淡薄使其并沒有把會計監督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納入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事務中去,使得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難以充分發揮自身功能。目前我國的國有企業在改革方面具有很大的自,在改革過程中企業應該加大對會計監督體系構建的重視程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并完善會計管理規章制度,提高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二)會計監督體系和監督功能不完善。單位內部監督、社會審計和政府部門監督形成了對我國企業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單位內部監督的工作人員是在企業管理者的管理和指派下進行監督工作的,與企業管理者是上下級的關系,因此這種監督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社會審計監督中會計師事務所與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復雜,行政色彩濃厚,監督的獨立性有限;政府部門監督中監督分工不清,職責不明確,使得部分政府監督失去威懾力,監督效果也并不理想。(三)會計監督法律法規不健全。法律法規是會計監督體系充分發揮自身功能的重要保障,在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國與會計監督有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主要的法律《會計法》只是為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大致的方向,卻沒有提出具體的細節和做法,對會計監督管理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沒有詳細的分析解答,缺乏實用性和操作性。此外,《會計法》制定較早且并沒有隨著會計行業和企業結構的發展而進行調整完善,很多法律內容已經不符合當前實際,從而導致《會計法》的監督力度不足,存在法律漏洞,使企業的會計工作常出現違法違規的現象。
二、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策略
(一)重視會計監督工作。國有企業的管理者要想實現會計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就應該意識到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要逐步完善企業中會計監督機制的相關制度和流程,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轉變觀念,加強對財務和會計管理知識的學習。通過對相關法律的研究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會計管理計劃和體系。管理者要積極與相關會計監督機構交流與合作以加強會計管理技能的學習和相關信息的交流,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二)遵循會計監督體系構建的原則。國有企業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應該遵循合法性原則和時效性原則。1.合法性原則監督人員在構建會計監督體系中根據相關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利,在相關會計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在這個過程中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中的工作規范和原則,這不僅使內部監督充分發揮了自身職能,而且還保證了國有企業構建和運行的合法性。2.時效性原則企業管理者要想對公司的發展做出正確的決策就需要真實、有效的信息收集,因此企業的會計信息十分重視時效性。國有企業在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時要保證其時效性。(三)加強會計法律法規的建設。構建與運行會計監督體系需要遵循合法性原則,我國當前的相關會計法律和財務法律還不夠健全,在執行的過程中容易出現法律漏洞,企業會計監督工作中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保證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時的合法性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需要我們對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健全與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規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有效,為會計監督機制的完善和順利進行提供了保障。在建設會計法律法規時應該考慮到各個層面的會計監督人員,并針對他們各自的職能和分工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對他們的監督工作行為和流程進行嚴格的規定和限制,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一旦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有相應的嚴厲的懲罰措施,以保證法律的權威性和會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結束語
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在轉軌時期還存在著會計監督體系沒有被重視、會計監督體系和功能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在構建國有企業監督體系的過程中應該做到重視會計監督工作,遵循構建原則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
作者:劉茂盛 單位:甘肅普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當前是一個經濟全球化的時代,煤炭行業的發展要與時俱進,跟上時展的腳步。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于高質量的煤炭需求也越來越大,而煤炭的傳統利用方式嚴重破壞了國家生態環境,給居民的生活帶來很多不利之處。要想不斷優化我國煤炭的能源結構,國家政府必須充分認識到煤炭清潔利用的重要性,要不斷加大煤炭資源清潔化利用的力度,積極完善各項相關的法律法規,頒布有針對性的政策方針,不斷促進我國煤炭行業清潔煤技術的應用發展,推動整個行業穩定持續的發展。
一、煤炭清潔利用發展現狀及困境
(一)我國煤炭清潔利用的發展現狀
為了不斷提高煤炭開發利用的質量和效率,有效保護社會社會生態環境,促進整個行業穩定持續的發展。我國在煤炭清潔利用上開展了大量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工作,掌握了一定了技術基礎。我國清潔煤技術的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較,還是存在一定的距離的。其中我國煤炭洗選加工技術已經較為成熟,開始大量的開發生產動力煤。當前我國的原煤入洗比例比較偏低,僅僅達到30%,如果排除掉煉焦精煤產量達0.1Gt/a,那么動力煤的入選比例還會降低。我國在燃煤發電商主要采用的還是含灰、硫高的煤,只存在極少數的發電機組應用洗后的動力精煤,這勢必會造成更多的環境污染。隨著國家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潔凈煤技術得到了大大的改善,環保節能的型煤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其中生活型煤技術和市場發展最為成熟。
(二)煤炭清潔利用遇到的困境
我國煤炭清潔利用遇到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煤炭清潔利用的管理問題。由于在清潔煤技術未能得到科學的普及,在產業化市場上推廣力度不夠,社會大眾未能充分認識到煤炭清潔利用的重要性。同時清潔煤產品的提供與用戶的鍋爐煤質不相互適應,降低了用戶使用的積極性,無法滿足用戶的各項需求。清潔煤產品的服務體系不夠健全,管理理念較為落后,清潔煤產業發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約。
2.潔凈煤技術問題。潔凈煤技術主要包括了信息技術、工程技術以及標準技術。其中信息技術決定了企業運行管理的效率,工程技術決定了企業生產潔凈煤產品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標準技術決定了企業產品的質量標準。由于現階段我國的潔凈煤技術管理缺乏一定的經驗,國家煤炭信息網絡還不夠標準規范,無法及時的傳播各種信息技術,引導社會企業積極的應用潔凈煤技術。在工程技術上存在的問題是產品與用戶鍋爐煤質不適應,用戶無法體驗到最好的服務。在大型選煤、型煤關鍵設備上,我國仍然需要從國外引進,自身的技術有待進一步的改善,加強設備的生產和開發利用。
二、煤炭清潔利用法律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煤炭清潔利用法律制度的現狀
煤炭潔凈煤技術被廣泛運用在各個國家的環境問題解決上,它能有效提高煤炭開發利用效率,降低煤炭利用對環境造成的各種污染。隨著我國宏觀發展戰略的不斷深入改革,潔凈煤技術受到了國家政府的高度重視,被認定為可持續發展和實現兩個根本轉變的戰略措施之一。我國的煤炭清潔利用發展過程中,在1994年國家就建立了煤炭工業潔凈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次年開始組建了國家潔凈煤技術推廣應用領導小組,在1997年國家國務院進一步的批準了《中國潔凈煤技術九五計劃和2010年發展綱要》。潔凈煤技術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包括了眾多學科,被廣泛應用在各個行業領域。它的開展應用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幫助,因此,政府必須不斷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第三十五條有明確規定:國家大力支持和提倡各煤礦企業以及其他企業積極發展煉焦、煤建材、煤電聯產以及煤化工等,要科學合理進行煤炭的精加工和深加工。煤礦企業要合理進行煤炭洗選加工,開展綜合開發煤泥、石煤、煤層氣以及泥炭等。在2001年,國家政府頒布了《國家計委關于對潔凈煤技術發電示范工程項目實行優惠政策的通知》,該項政策有效的調動了社會企業采用潔凈煤技術的積極性。
(二)煤炭清潔利用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1.國家政府立法目的存在偏差:在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它們的目的要不就是為了保護環境或者保護社會大眾的健康,要不就是為了促進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的共同協調發展。我國在環境保護理念上主張二元論學說,即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要注重環境的保護。在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環境保護法》第一條有明確規定:要積極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防范和治理污染和其他公害,促進人類和諧的發展,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然而在實際的煤炭清潔開發利用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在制定的相關法律制度和政策中,都強烈表達了對經濟效益的追求,而一旦出現了經濟利益和環境利益相沖突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往往會選擇經濟利益為重,忽視了環境的保護,這就導致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無法發揮出真正的作用。對整個社會生態環境帶來一定的破壞,無法起到良好的帶頭榜樣作用,促進煤炭行業穩定持續的發展。
2.法律法規的具體可實施性不夠。在我國煤炭清潔利用制度上,存在太多的原則性規定法律條例,而具體性條款又偏少。整個法律體系只存在一個大致的框架,各種指導性的法律法規文件,而具體可實施的條款細化不夠。由于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法律制度嚴重缺乏可實施的法律法規條款,難以真正發揮出法律的約束和監督作用,法律法規的實際效力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法律變成了一個形式,無法正確引導社會企業進行清潔煤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我國政府部門作為能源戰略和政策方針的制定者,承擔了重要的引導和指揮責任。社會企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給予一定的指導,然而在當前我國的能源的法律法規上,制度制定不夠完善,嚴重缺乏具體可實施的激勵條款,法律法規與社會大眾的利益不存在密切的聯系。這種現象直接導致在法制社會建設過程中出現各種障礙。國家的法律法規得不到切實落實,那么如何去引導企業去建設節約型社會,加強員工的環保節能意識,積極應用清潔煤技術。
三、煤炭清潔利用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修訂、制定法律法規,使約束條款具體化
國家在煤炭清潔利用法律制度上,要不斷的修訂完善各項法律法規,使約束條款更加的具體化。政府要不斷加強對整個煤炭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制定完善的煤炭清潔生產利用制度,規范各項煤炭清潔生產技術的應用,明確具體的實時細則,努力建立起健全的標準體系,在技術應用推廣上建立獎懲和問責機制,不斷激勵更多的煤炭企業采用潔凈煤技術,提高煤炭開發利用的效率,促進生態環境的和諧穩定的發展,與此同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頒布要得到切實落實,要不斷加強執法人員的執行力。國家政府要合理的修訂我國的部分法律條款,保證社會經濟與科學技術的共同發展,大力發展清潔煤技術。
(二)完善政府對煤炭清潔利用的引導和支持
國家政府要充分發揮出自身的引導作用,在各項煤炭清潔利用政策上給予企業大力的支持。首先要制定出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那些積極應用清潔煤技術的企業,在稅收制度上給予更大的優惠和激勵措施,不斷提高煤炭企業的采用清潔煤技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優惠政策制定上一定要通過多次召開公開聽證會,對于各方面的意見要綜合考慮,在經過科學合理的評估后,方能進一步決定最終的政策制度方案。與此同時,要想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就必須加強對社會企業各項指標的調查和監督,確定它們是否滿足國家對于煤炭清潔利用企業的優惠政策。要想社會企業積極投入到煤炭清潔沒技術的開發利用上,政府可以通過合理提供相應的技術財政補貼,大力支持企業投入資金去研究清潔煤技術,這樣有利于清潔煤技術的推廣應用。清潔煤技術補貼的制定要綜合考慮成本的差異,補貼的力度剛好可以激發起企業的開發清潔煤技術的興趣,充分發揮出技術補貼的作用,要注重其持續性和穩定性,始終讓企業保持高漲的熱情,積極去創新應用清潔煤技術,引進更加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培養更多的技術型人才。
(三)完善并加強政府監管的法律義務
國家政府相關部門除了要發揮出自身的引導和支持作用,還要不斷加強政府監管的法律義務,要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落實各項制度政策的實施。在社會企業應用清潔沒技術的過程中,監督其是否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作業,調查企業在煤炭利用過程中是否產生大量的污染物,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的破壞。政府部門對于企業的違規操作要嚴懲不貸,按照法律制度進行各種處罰,從經濟性的罰款,到行政許可、行政拘留、吊銷營業執照等,要促進整個煤炭行業穩定持續的發展,營造和諧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