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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內部控制規范披露發展歷程
2006年6月6日,國資委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要求中央企業圍繞風險管理策略目標,制定內部控制系統。2008年5月22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上市公司從2009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同時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2010年4月15日,上述五部委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范圍擴大到在主板上市的所有公司,并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2012年8月15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為穩步推進主板上市公司有效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決定在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推進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2014年1月3日,證監會同財政部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定》,規定需要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時應遵照執行。
此外,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和國家審計準則均要求審計人員關注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況和有效實施情況,為出具審計報告提供依據。
2015年我國上市公司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
本文選取深市、滬市交易所上市公司為樣本。所需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來自深交所、上交所和巨潮網網址,并手工整理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結論、審計意見和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報告以能否在深交所、上交所和巨潮網網址查找到為準。樣本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樣本總數量為2631家公司。
1.2015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及審計報告披露基本情況分析。
經統計,2014年度,258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總體披露比例為98.29%, 其中,按照規范披露的公司為2088家,占比為80.74%;內部控制評價結論整體有效的上市公司共2549家,占比為98.57%;。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2262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范圍,占比87.47%;27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占比10.60%。
2014年度,204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總體披露比例為77.88%。其中,142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規范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69.50%;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共1965家,占比為95.90%;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非標意見的上市公司共84家,占比為4.10%。其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共58家,占比2.83%;保留意見共2家,占比0.10%;否定意見共21家,占比1.02%;無法表示意見共3家,占比0.15%。
2.內部控制評價及審計缺陷披露情況分析
在201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214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445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343家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內部控制缺陷,共披露2345項內部控制缺陷。其中,重大缺陷96項,占比4.09%;重要缺陷77項,占比3.28%;一般缺陷2165項,占比92.32%;未區分缺陷等級的內部控制缺陷7項,占比0.30%。在這343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345項內部控制缺陷中,披露了具體內容的內部控制缺陷838項,占比35.74%,缺陷內容主要涉及資金活動類缺陷、財務報告類缺陷、組織架構類缺陷。;
201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導致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共計53項,否定意見報告共21家,導致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共計53項。所涉及的業務活動/事項主要為資金活動類缺陷、財務報告類缺陷和資產管理類缺陷。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1.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容流于形式,缺乏符合企業披露的實際動機。
從以上的分析和數據我們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已經開始重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但是很大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量依舊不高,流于形式,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仍占少數,僅少部分承認存在重要或者重大缺陷,即使在報告中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一般也只是簡單地帶過,很少涉及實質性的缺陷問題,信息含量較低,很難真正為各利益相關者提供對決策有用的增量信息。這也體現企業缺乏披露內部控制的積極動機。與遵守相關規定向投資者公開企業信息,提高企業形象給企業帶來的收益相比,披露內部控制的成本過高。一方面會在投資者范圍內造成很多不良的影響,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使其在投資者心中的形象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在內部控制缺陷披露過程中也極易造成公司商業機密的泄露,更可能導致公司經營失敗等。因此企業基于收益成本原則,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持消極態度。
2.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缺乏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
近年來,盡管對于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得到企業越來越多的重視,但是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仍然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內部風險控制觀念弱化,缺乏正確業務流程的指導和風險管理體系的保障以及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股權的集中導致董事會與管理層的相互重疊,導致控制權過于集中,很難形成法人治理的權利制衡機制。這些缺陷使內部控制制度無法在企業得到完全有效的執行。
3.內部控制披露相關法律的司法約束不足,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管。
上交所及深交所頒布的內部控制指引是根據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而制定的,雖然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執行,但是內部控制指引畢竟只是行政監督性質的規定,并無法律效力。因此由于缺乏對違法違規事件責任人的事后處罰,對違法違規行為難以形成威懾力,其司法約束力明顯不足。
如何加強和完善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1.規范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體系,激勵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積極性。
監管機構應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的內部披露體系,對其內部控制的評價方法、范圍、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及披露方式做進一步詳細清晰的規定,使投資者等相關內部控制報告使用者能從中得到更多有用信息,從而使披露規范的上市公司能夠享受聲望提高等帶來的好處;此外,監管機構應正確引導上市公司,提高其對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其積極性。
2.加強企業內控控制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完善治理結構及內部控制執行。
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強化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觀念,優化股權結構,建立起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管理層之間制衡的機制,強化責任意識,保證內部控制發揮應有的功效。從而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控制環境,使企業內部控制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使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成為上市公司自覺自愿的行為。
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法律,增強司法約束力及外部監管作用。
我們可以在某些方面借鑒像美國頒布的《薩班斯法案》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增強其對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行為及違法行為處罰的司法約束力。從而使外部監督機構在檢查監督過程中對上市公司的行為能夠做到有法可依,增強司法約束力。同時,外部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的監管力度,建立起完備有序的稽查機制,對于披露虛假信息、隱瞞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上市公司以及出具虛假內部控制審核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落實處罰,加大上市公司及注冊會計師的違約成本。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本文將公司治理細化為四個部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分別探究這四個方面可能對內部控制產生的影響。
在股東大會方面,股權集中度越高,越有利于企業的集中管理。在董事會方面,如果董事會規模大,董事具備不同領域的專業背景,將有助于公司決策。而且,獨立董事會增強董事會的獨立性,減少執行董事和管理層合謀的可能,增強內部控制的有效程度。董事會會議召開越多,董事對公司事務越積極,內部控制的有效程度也會相應提高。在監事會方面,監事會會對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增強內部控制的有效程度。在經理層方面,兩職兼任會導致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權責不明,削弱了董事會的監管作用,不利于內部控制的實施。
因此,本文提出假設1:股權集中度與內部控制正相關。假設2:董事會規模與內部控制正相關;獨立董事比例與內部控制正相關;董事會會議次數與內部控制正相關。假設3:監事會規模與內部控制正相關。假設4:兩職兼任對內部控制產生不利影響。
(二)樣本選擇
本文選擇2014年數據,除去ST公司、不完整的數據等,得到樣本,通過SPSS20進行分析。
(三)變量定義
1.被解釋變量定義。本文將內部控制得分作為被解釋變量,決定選取從內部控制目標入手,構建內部控制評價模型。
選取總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營業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現金含量、投資資本回報率計算內部控制經營得分,資產日常損失、資產減值損失、對外擔保比、關聯方占用比計算內部控制資產安全得分,可持續增長率、銷售增長率、長期資產適合率、托賓Q計算內部控制戰略得分,CPA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計算內部控制報告得分,罰款支出比和是否受處分計算內部控制合規得分,并將各項得分進行加減計算,得到內部控制總得分(Y)。
2.解釋變量。本文將假設中的股權集中度(X1)、董事會規模(X2)、獨立董事比例(X3)、董事會會議次數(X4)、監事會規模(X5)、兩職兼任(X6)作為解釋變量。
3.控制變量。本文將企業規模作為控制變量考慮,以排除這一因素對內部控制的影響。
(四)模型設定
本文通過構建方程Y=a+bX1+cX2+d
X3+eX4+fX5+gX6+hC,進行回歸分析。
三、實證結果
本文的回歸結果如表1:
回歸結果中調整R方為0.25,擬合結果一般,但是Sig為0.00,回歸結果是有意義的,并且D-W值為1.95,不會因為自相關影響結果,且容差顯示不存在多重共線性的影響,滿足線性回歸的條件。根據回歸結果,得到解釋變量和內部控制之間的關系為:
Y=-57.29+5.78X1-0.24X2-22.23X3+0.04X4+2.31X5-2.33X6+3.90C
從這一結果可以得出:股權集中度、監事會規模與內部控制在1%的顯著水平上正相關,符合本文假設;兩職兼任與內部控制在1%的顯著水平上負相關,符合本文假設;獨立董事比例和內部控制在1%的顯著水平上負相關,與假設不符,可見我國某些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并未發揮其作用,影響了回歸結果;董事會規模、董事會會議次數與內部控制關系不顯著。
四、結語
一、上市公司加強內部控制的必要性
在當前資本市場上,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控制自身經營,以最大化的實現經營收益、創造價值。內部控制是上市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幫助企業嚴格控制成本和實現企業的經營效率最大化。其重要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上市公司對法律法規的遵守
為了保證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國家和相關部門頒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規以規范上市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相關從業人員的行為。例如,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內容的要求,上市公司在日常的會計記錄中,保證相關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如果不能建立相關有效的內控措施來達到這一要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報告很可能因為不合格或者違規被相關監管機構處罰或者處分。
2.保證上市公司對自身經營情況的良好把握
上市公司在進行經營決策時,需要對以前的相關數據等進行分析。管理層要想掌握一手資料必須適當的內控措施對相關數據進行保存和歸檔,否則就會出現數據流失等現象。比如,電子化的數據操作系統就比文檔類的更加可靠,對數據資料保存的系統化程度也更高。
3.保證上市公司經營的有效性
上市公司要想在競爭異常激烈的資本市場獲得一席之地,必須在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做好嚴格的內部控制。其內部控制主要內容有對生產、經營成本的控制,對人力資源使用效率的控制,對管理費用的控制以及對營業利潤合理分配的控制等。
4.提升上市公司整體價值
上市公司的隊伍非常龐大,其內部控制水平也強弱有別。通過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和公司業績的分析可以發現,對于內部控制有效的企業,其公司業績和整體的受信任程度也相應較高。而對于那些在內部控制上表現頗令人擔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的市場價值也往往較低。所以,內部控制與上市公司價值是相輔相成的。
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現狀
1.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水平參差不齊
上市公司魚目混雜,表現在內部控制水平上也是良莠不齊。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經營方面常常有更多的控制措施,使得在很好的控制生產經營成本的同時,獲得更大的利潤和收益。但是對于那些沒有掌握很好的內部控制技術的上市公司,公司整體的內部控制意識不強,公司員工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并沒有很高的認同感。另外,愿意披露公司內部相關信息的上市公司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往往較一般上市公司高。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上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性。
2.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施度不高
在我國,雖然很多上市公司制訂了名目繁多的內部控制體制,但是實際上的執行效果卻令人擔憂。其原因主要是多數的內部控制執行者將過多的注意力放在內部控制體制上,但是在其實際執行上卻不太關注,導致嚴重的本末倒置。另外,還有一方面是因為相關的被監管對象對內部控制的實際效果并不理解,內部控制機制形同虛設,大多流于形式。有的即使大家對其很熟悉,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獎勵措施激勵被監管對象按照其導向行為的方向發展,使得最后的結果也不盡如人意。
3.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缺乏正確的認識
許多人認為內部控制就是指內部的牽制。將主要的工作精力放在對人員的控制上,而對內部控制的制度卻不重視。另一方面,有的管理人員認為內部控制只需要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研究而忽略了制定的控制的實際執行情況。這兩方面的觀點都是及其片面和不正確的,都會導致內部控制不能發揮其最大的有效性。
三、上市公司如何加強內部控制
1.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管,強化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有效與否對資本市場的合理運營起很大作用。因此,必須制訂相關性更高的法律法規,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管。另外,注冊會計師在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或者審閱業務時,應該小心謹慎,認真求實,一旦作出相應的審計報告或者審閱報告,便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于信息使用者在考慮到注冊會計師獨立第三方的身份時,在很大程度上會選擇相信注冊會計師的出的結論,因此需要加大注冊會計師在該方面的法律責任,以促進其更加出色的完成相關的任務。
2.建立合理有效的獎勵機制,激勵相關人員認真履行責任
對上市公司而言,根據相關需要設定的內部控制系統必須落實到每個人的實際行動中才能起到作用。一定程度的獎勵機制可以很好的促進相關業務人員對內部控制措施的遵守。例如,在相關企業,對相關材料出庫單實行定期的核查,來檢查是否存在相關負責人是否出錯的情況。對不同的考核結果,對出錯率小的負責人,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以促進其它員工在工作時的積極性。
3.全面提升管理人員素質,制訂切實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
只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的內部控制措施才能對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作出實質性的貢獻。想要完成這樣一項任務,需要管理人員在管理知識、計算機編程等多學科門類的綜合知識。上市公司應該加大在提高內部控制方面的投入,定時開展相關的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素質,或者招攬更多在這方面的人才,各個方面共同努力,相信最后一定可以取得想要的結果。
4.提升上市公司積極參與內部控制的意識,加大文化宣傳
只有在一個各個組織管理部門都熱心參與內部控制的環境中,制訂好的內部控制系統才能更好的發揮其強化公司內部管理的作用。因此,必須切實提升上市公司積極參與內部控制的決心和毅力。上市公司應該對相關內部控制系統多加進行宣傳,從內部控制的作用和用途著手,利用文檔、海報、郵件等途徑在公司內部傳達,或者還可以在網上信息公告,像社會公眾進行宣傳以增加社會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的信任程度。
四、小結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與否與公司業績有很大的關系。上市公司加強其內部控制水平能夠保證上市公司對法律法規的遵守、保證上市公司對自身經營情況的良好把握、保證上市公司經營的有效性以及提升上市公司整體價值。但是,縱觀當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現狀,則存在很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內部控制水平參差不齊且內部控制實施度不高。為了達到較高的內部控制水平,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管,強化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建立合理有效的獎勵機制,激勵相關人員認真履行責任。另外,上市公司應該全面提升管理人員素質,制訂切實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提升上市公司積極參與內部控制的意識,加大對內部控制的文化宣傳。
參考文獻:
[1] 羅毅.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初探[J].時代金融.2011(18)
一、引言
保險公司在具體的事情方面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是需要進行風險預估的,這樣才能避免公司由于過度承擔責任導致經營失敗。美國國際集團(AIG)由于過度冒險而遭到大批客戶的拒絕,給公司發展帶來了極其不利的影響,這就說明科學合理的進行風險承擔,才是保險公司經營之本。
保險公司經理人的決策行為一般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一個是內部治理,一個是外部監管。內部治理的有效性就在于經理人可以為股東提供最大化的財富值,而外部監管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穩健發展,保證經營風險在可控的范圍內。因此,經理人的決策收到雙因素的制約,同時兩者存在互補關系,為公司的健康良好經營保駕護航。
二、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及風險的概念
(1)內部治理。現在市場的發展促進了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雖然對公司的發展具有益處,但是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因為利益不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也就不盡相同,經營者也有可能不考慮所有者的利益,于是就有了公司內部治理的問題。內部治理結構多半是由高層管理人員、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相互作用中產生的具體問題,從對公司治理的研究看,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從股權結構方面來研究,將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的多少進行分類,然后運用股權集中度、績效等對股東的利益進行合理分配,讓大股東享受到更多的經濟效益,這樣的安排有利于股東之間的監督,也有益于建立激勵機制。第二就是從資本結構方面研究公司治理,就是根據資本結構分清公司債權債務關系,然后進一步理順公司治理機制。
(2)外部監管。外部監管就是從外部治理的角度來管理公司,外部環境直接影響著公司的決策,包括法律、政治和社會的規則等,這些都極大的影響著內部的規章制度和文化形成,也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制約。我國學者對外部監管進行了深入了研究,認為至少包含契約文化、產權保護、政府治理等多方面內容,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內部治理的問題,就需要結合外部環境制定適合內部治理的方案,協調好公司內外之間的關系,促進金融行業的有序良好的發展。
(3)風險。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公司,就勢必要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可以將風險分為一般風險和保險公司特有的風險。其中,一般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等,而保險公司特有風險是指承擔風險以及與準備金相關的各種風險。
三、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關系分析
(1)內部治理對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影響。股東和保單持有人的之間產生的沖突是保險公司內部矛盾之,在完全市場的條件下,保單持有人如果可以掌握很多有關保險公司內部的信息,就可以預測風險,假設公司的管理者經營目標是是實現公司財富最大化增長,那么保險公司在市場上的評估值,和本身投資的成本就沒有直接聯系。但是這是一種假設情況,不太適合保險公司的內部實際。保險公司股東和保單持有人之間導致的風險是股東道德風險,因為他們之間的風險和收益呈現了明顯的不對稱,股東更加偏好風險,希望財富能夠達到預期目標,且因為股權決定權益,本身具有激勵作用,所以股東很可能選擇更高風險的項目,這就與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是內部治理的基本問題。此外,保險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之間也會產生沖突,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在薪酬和業績的刺激下,管理者有可能不會顧及股東的長遠利益,而追求短期可以獲得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無形中增強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
(2)外部監管對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影響。外部監管是由于政府的各項措施對保險公司的約束,對風險承擔有以下影響:保單持有人本身處于弱勢地位,且投資分散,需要有一個部門對保險公司實施監管,這就是政府相關部門需要承擔的責任;監管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同時也保障了保單持有人的部分權益,對保險公司追求高風險的投資活動給予有效的限制,保證了公司的穩定發展。
(3)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的關系。經過對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外部監管與風險承擔進行研究,很多學者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研究結論,就是如果外部監管強度增大,那么內部治理的程度就會變弱,也就是保險公司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管之間存在著替代效應,這種效應的表現也是比較明顯的。當外部監管力度大時,內部治理的替代效應就大,保險公司面臨著較低的風險;相反,保險公司則會加大風險。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保險公司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何有效地管控這些風險,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對于保險公司的健康經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公司需要平衡好內部治理與外部監管的關系,兩者之間的替代效應,會保險公司的風險承擔也產生著影響,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人也要協調內外之間的關系,以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內部控制是指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企業內部控制是以專業管理制度為基礎,以防范風險、有效監管為目的,通過全方位建立過程控制體系、描述關鍵控制點和以流程形式直觀表達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范。
一、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存在的問題
作為社會公眾企業的上市公司,承載著股東財富增值的期望,承擔著眾多的社會責任,加上監管部門要求下的信息透明,以及市場約束力的增強,使企業內部面臨著較多管理上的重點和難點。近幾年,我國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體系的實施及評價等方面都有了積極的發展,如大部分上市公司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提高了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組織了內部控制的梳理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管理;企業風險防范認識進一步加深;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開始編制并披露內控評價報告,推動內控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然而,就我國上市公司內控管理現狀而言,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內部控制環境不完善
在企業內部控制五要素中,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良好的內部環境對于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一些專門的委員會,制定了相應的議事規程,但是由于股權高度集中和國有資產所有者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弱化了董事會、監事會的監督作用,公司治理結構不適當。另外,企業組織結構、企業文化和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的缺陷,也不利于內部控制發揮作用。
(二)風險意識薄弱
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水平低,風險意識不高,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主要表現在:缺少科學有效的風險評估機制,風險控制方法落后,多數企業的內部控制側重于事中和事后控制,而對風險的事前預測和控制涉及較少。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公司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公司將面對更大的環境變化和生存風險。然而,從中國上市公司的現狀來看,普遍存在著對形勢和市場認識不足、過于自信與樂觀以及想當然的盲目擴張現象,其風險意識沒有提到應有的高度,更缺乏有效的辨認、分析和管理風險的機制,導致不少上市公司應變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較差。
(三)缺乏有效溝通,信息流通不暢
目前,中國大部分上市公司或多或少存在著公司內部、與監管部門之間信息溝通不暢的現象。具體表現在信息的上下向溝通中,普遍存在信息傳遞過程遲緩,信息在層層傳達時發生歪曲,甚至遺失等現象;而且由于信息反饋機制不完善,上向溝通受阻,使上層管理者無法迅速獲得第一手信息;由于下向溝通不及時,使得上層決策者以及管理者的最新信息沒有及時傳遞到每一位員工,使公司決策沒有及時得到落實。
(四)監督機制不健全
在當前經濟發展階段,中國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真正建立監督部門,上市公司中的監事會也沒有起到其應有的作用,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成員沒有達到應有的職業素養和專業素質的要求,甚至一部分監事會成員都是由公司管理層領導兼任,這樣就從根本上限制了其作用的發揮,還有一些上市公司只是讓內部審計部門充當監事會的作用,他們的監督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二、對于加強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建議及思考
(一)建立有效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明確的權利制衡關系
一是改進“三權”制衡的體系,明確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以及監事會的權力;二是切實保障兩權分離。我國法律應該嚴格限制董事會與經理層的重合,并且應將重合的比例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同時也應該加強董事會的建設;三是加強董事會在內部控制體系中的作用。
(二)加強風險管理
強化風險管理,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股權集中度較高,其風險管理也就顯得更為重要。首先,上市公司的所有員工都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只有意識到了風險,才會主動加強內部控制,采取措施控制風險。其次,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應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風險預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約束機制,并且在技術上制定風險回避、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散等管理策略,以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同時,還要合理客觀地評估企業現狀和風險。上市公司更應密切關注內控指引的建設與更新,以正確把握政策要求,減少不必要的成本。同時,還要通過建立內部監督機構對企業高風險區域經常進行檢查,來及時發現已存在的或潛在的風險。
(三)完善信息溝通系統
1、政府部門應積極以制度形式建立健全強制實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準則和指南,規范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明確誰為內部控制信息負責和出臺相應的處罰措施。
2、企業內部也應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和清晰的業務流程,合理地對公司各個職能部門和人員進行責任分工、控制和考核,對每一個部門的責任和利益明確界定,防止權力重疊,也避免出現權力真空。通過匯編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圖、權限指引等,促進企業各層級員工明確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正確行使職權。開設信息反饋渠道,確保員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以及時報告和解決。
(四)對于上市公司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企業應當增加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一個成本,國家應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力度,使得注冊會計師能夠更為謹慎地執業,并保持執業的規范性和獨立性。
參考文獻
一、公司治理下內部審計職能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
在組織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是否被準確定位?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是不可能存在的,盡管首席審計官(CAE)一直確認他們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但行政報告路徑大相徑庭。一部分向首席執行官(CEO)報告,還有一部分向首席財務官(CFO)報告或首席風險官(CRO)報告。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要進入股東、董事會和高管層這一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如果內部審計只是在較低層級的受托責任關系中發揮作用,那么就不屬于公司治理的范圍,內部審計也無法在治理中發揮作用。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受到威脅
我國現狀是企業組織形式改革還不夠完善,現今的企業除了少數的股份制企業等管理體制比較現代化的體制制度設置審計委員會,大多數國企以及中小企業甚至連內部審計委員會都沒設置,即使設置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或直接為管理經營者服務,有失審計的獨立性。
二、經營管理下內部審計職能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是風險管理戰略的一部分
組織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經常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評價業務流程、戰略以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判斷決策是否與組織的目標、道德、文化、及風險偏好相一致。但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內部審計人員是都具有正確評價潛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因為他們必須對組織的業務有深入的了解,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必須“跳出審計的圈子”,通過與管理部門深入的合作,了解決策內涵,從而體現內部審計的增值的價值所在。
(二)內部審計已經成為經營管理專屬的工具
在經營管理的審計視角下,管理者之所以推崇內部審計,是因為他們希望組織的一切活動都處于掌控之中。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傳統內部控制方法,如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記錄報告控制、全面預算控制、實物保護控制等,核心工作都是糾錯、防弊,以確保企業各項工作按計劃進行。
三、內部審計同時服務于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的協調分析
內部審計該服務于經營管理還是公司治理?鑒于經營管理、公司治理視角下內部審計的問題,本文認為內部審計應同時服務于兩者,需要找到兩者的接洽點。這個接洽點的具體可以體現在內部審計職能設計上:內部審計職能應分設兩個部門機構,一個部門用來監督經營管理直接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其職能是監督管理層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另一個部門用來直接服務于經營管理,隸屬于管理層和第一個部門,其職能是監督總公司及下屬子(分)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同時具有"例外原則"的權利(例外原則是指在服務于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管理層有違背理論的事件,可以直接越級上報第一個部門或內部審計委員會)。
(一)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的優越性
1.明確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的地位
在組織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能被準確定位。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直接用來監督經營管理部門由于直接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其職能明確為監督管理層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內部審計也必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直接進入股東、董事會和高管層這一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在實務中體現為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上,是向CFO或CEO報告,內部審計顯然進入了經營管理的受托責任關系中。同時內部審計人員可以"跳出審計的圈子",通過與經營管理層的深入合作,了解決策內涵,從而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正確評價現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降低企業風險
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開始轉變他們的專注焦點,越來越專注風險、風險管理和治理。分設兩個部門使權責分明,不僅可以迎合利益相關者和潛在投資者而且可以有效的減少侵吞國有資產現象,還可以為職業經理人這一必然選擇鋪平道路。
3.體現審計獨立性的本質和受托責任關系
依據審計本質的理論的解釋,獨立性的審計本質是保持投資者和經營者利益最大化的控制器。而投資者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將經理們的報酬與其經營業績掛鉤進行激勵,但這又會加大經理們虛報業績,侵害投資者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投資者在對經營者進行激勵的同時,必須對經營者進行必要的約束。單獨設置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的部門機構以及內部審計的“經常、及時、有針對性”等特點能更好的約束管理層,更好的服務于公司治理。同時設置單獨的服務于公司經營的內部審計能更好的服務于公司經營,使組織的一切活動都處于掌控之中以減少不確定因素對經營管理的影響。
(二)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的局限性
1.組織機構擴大,企業成本增加
同時設置兩個部門機構既服務于公司治理又服務于經營管理使組織機構擴大使企業成本增加。但從成本收益的原則出發,減少潛在威脅的可能性無疑是減少了企業成本,而且大大減少了經營管理層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所以我認為內部審計職能設計的結果雖然使組織機構擴大增加企業成本,但利大于弊。
2.產生多頭領導的局面
例外原則要求在服務于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管理層有違背理論的事件,可以直接越級上報內部審計委員會,而忽視了現有經營管理層的存在,可能遭受管理層的排擠,同時對兩個領導負責可能產生多頭領導的局面,增加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的困難度。我認為可以規范內部審計職能規章制度的角度來解決,對例外原則做出明確的規定。
3.增加內部審計人員工作難度
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尤其是直接服務于經營管理的的職能部門,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正確評價潛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而且在深入了解組織業務的過程中需要具備一定的企業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也技能。同時要求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對例外原則應用的分辨能力。
參考文獻:
集團公司為了維護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保證經濟信息的真實可靠,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該體系必須充分發揮集團母公司財務調控功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風險。
(一)建立集團內部的重大經濟決策控制制度,規范子公司行為
1.資本運營制度。如投資、籌資。對外經濟擔保、簽訂經濟合同等。資本運營管理影響集團公司的發展方向,母公司應集權管理,但要給予子公司適當的分權,即母公司可賦予子公司一定限額的管理權,超過權限范圍,一律由母公司集體研究決定。同時母公司應建立健全子公司對外投資及籌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制度,并重視跟蹤管理,規范子公司的行為。
2.資金管理制度。為降低資全成本,控制企業的負債規模,改善企業的債務結構,母公司應當建立以現金流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落實資金管理責任通過依法設立的內部金融機構,或借助銀行網絡,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對企業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降低風險。
3.資產管理制度。在此是指狹義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資產的產權變動及或有產權變動實行限額審批制或備案制。對子公司資產的現狀、存量、增減變動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資產狀況報告,并根據財務制度,制定合理的折舊方法等等。
(二)制定企業一般性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制度
針對經營活動中的購入、銷售、收款、付款、理財等各環節及有關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貨幣資金收支、費用標準制度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操作程序控制。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授權與審批制度、財產的實物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財務檢查與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及會計基礎工作等。
二、建立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收支預算是集團目標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將企業集團的決策目標及其資源配置規劃加以定量化并使之得以實現的內部管理活動或過程。集團公司根據企業發展規劃提出一定時期內的總目標,據以編制公司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并將各項指標分解下達給各子公司。通過預算明晰企業經營者各部門和各個員工的權限和責任區域,從而強化財務控制功能。
(一)預算編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要進行上下溝通,一般要經過預算指標的提出、綜合平衡、審議下達、控制執行。信息反饋。預算調整等若干環節,形成最終預算,經企業最高決策層審批后,成為正式預算,逐級下達各部門執行。
(二)預算確定后要實行動態跟蹤、實時監控
為了保證預算管理的有效實施,子公司要做到月度有簡要說明;季度有分析,中期向集團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不斷調整偏差,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實現母公司對子公司經營活動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管理在公司日常運營中的作用。
三、完善激勵、約束制度
企業集團的最大優勢在于整體性,要使其得以充分發揮,需結合于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制定利潤分配制度及獎懲分明的業績考評制度,將獎勵與懲罰、激勵與約束有機地結合起來。
(一)利潤分配制度
授權經營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本的投入者,其利潤分配是集團利潤分配的核心內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對應的是按股份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母公司在制定分配方案時,要兼顧母子公司利益所得。子公司稅后利潤既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母公司,使集團的長遠發展有一定后勁,同時也要保證子公司業務增長需要和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調動成員企業及其員工積極性、創造性與責任感。合理的利潤分配制度會提高集團的財務資源配置效率。
對于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應根據子公司經營規模,實行總量控制;建立健全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檢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資獎金計提原則,在計提工資金額范圍內自主分配。
(二)業績考核評價辦法
1.確定適當的國有資本保值增直率。集團公司可根據同行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標準值及企業三年的經營狀況,結合市場以及企業的具體實際;確定適當。切實可行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為主,以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利潤增長率、銷售增長率等為輔構成的考核指標體系,全面考核企業的績效。
3.制定精確、公平的激勵機制。集團公司需系統分析、搜索各類與激勵有關的企業信息;綜合分析,制定科學的、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合理的激勵機制;該機制要與集團公司年初下達的各項考核體系相結合,明確將目標考核同總經理的年薪掛鉤,建立風險金制度;激發子公司員工的競爭意識,充分發揮人的潛能。
四、健全財務信息監控制度
(一)財務報告及重大財務情況通報制度
財務報告是最為核心的信息報告載體與來源途徑。要充分發揮財務信息的決策價值與控制功能,總部必須以制度的形式從信息質量標準、報告標準、內容結構以及組織程序等方面確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報告規范,包括財務信息質量標準、財務信息報告標準、財務信息報告結構內容、財務信息報告組織程序等。
(二)內部財務分析制
健全企業財務分析制,要形成月有簡要分析,季有分析,年度有財務狀況說明書。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及時評價企業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糾正偏差,解決問題,以保證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委派制
為切實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集團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或財務總管。其職責在于負責組織、領導派駐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參與子公司重大經濟決策,建立健全和完善于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對子公司各類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委派人員的人事、工資、獎金、福利由集團公司負責。
(四)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公司為了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可靠,監督、評價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必須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1.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強化集團公司資產控制為主線;必須對子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并對一定金額的工程項目、對外投資、經濟合同等進行專項審計。
2.實行常規的年審制度。年度終了,對子公司全年的經營情況全面審計,根據審計報告,確認各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成果,考核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兌現獎罰。
一、引言
目前有關公司治理與績效相關性的研究主要見于以下三方面:第一,股權結構與公司績效的相關性。國外學者主要有正反兩方面的觀點,利益趨同論認為股權集中型的公司相對股權分散型的公司具有較高的經營成果和市場表現;利益侵占論認為股權分散型公司績效要優于股權集中型的公司。國內學者許小年、王燕(2000)的研究表明,國有股所占比重與公司績效呈負相關的關系;陳曉、江東(2000)發現,國有股與公司績效負相關關系只存在于競爭性強的行業;周業安(1999)、于東智(2001)的研究結果表明國有股比例和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巢秀梅(2009)發現,股權集中度對中國民營企業的治理績效具有一定的積極影響。第二,董事會與公司績效的相關性。國外學者對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會的規模、領導結構、獨立性等方面。國內學者以李維安(2006)的研究為代表:控股股東性質、行業因素會對董事會治理水平產生一定的影響,公司治理績效與董事會治理水平之間呈現一種倒U曲線關系。第三,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的相關性。國外有學者發現,上市公司CEO的薪酬不僅高,薪酬結構所體現的激勵效果也很明顯;Kaplan(1989)和Smith(1990)的研究表明,經理人員持股對公司的經營績效具有激勵效應。我國學者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與公司管理層持股比例之間基本不相關。但部分學者的研究卻發現,成長性較高的公司,經營績效的提高與經營者因股權激勵而增加的持股數量顯著正相關。
二、研究設計
(一)模型構建典型相關分析是研究兩組變量之間相互關系的統計分析方法。采用主成分分析提取成分的原則,將兩組變量各自通過線性組合成典型變量,原來兩組變量之間的相關,轉化為研究從各組中提出的少數幾個典型變量之間的典型相關,從而減少研究變量的個數。實際應用中根據典型相關系數的顯著性檢驗和典型變量所包含的信息量,確定保留前若干對典型變量。典型相關分析方法的數學原理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設隨機向量X=(x1,x2,…, xp),Y=(y1,y2,… yq),X,Y的方差矩陣為:Cov=XY∑=∑11∑12∑21∑22。其中,∑11是第一組變量的協方差陣, ∑12、∑21是第一組與第二組變量的協方差矩陣, ∑22是第二組變量的協方差矩陣。為了研究兩組變量X與Y之間的典型相關關系,做出二者之間的線性組合:U=a'X=a1x1+a2x2+…+apxpV=b'Y=b1y1+b2y2+…+bqyq。在x,y及∑給定條件下,即是求a,b使U與V之間的相關系數:r=cov(U,V)/達到最大。對所求得的典型變量,還需檢驗其顯著性,只有通過檢驗的典型變量才能用來進行經濟分析。典型相關系數顯著性檢驗,主要采用的是巴特來特(Bartlett)關于大樣本的χ2檢驗。
(二)變量選取 本文主要從治理結構和治理行為兩方面建立指標體系(表1)所示。前3個指標側重從治理結構方面考察治理,后3個指標側重從治理行為方面考察治理。公司績效主要指標體系如(表2)所示。其中,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報酬率和每股收益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總資產周轉率反映公司的營運能力;凈利潤增長率反映公司的發展能力;資產負債率反映公司的償債能力。
(三)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本文隨機選取了滬深兩市280家上市公司為樣本,考慮到治理的時滯性,選取2008年的治理數據和2009年的績效數據用于實證分析,數據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部分數據由公司年報整理而成。另外,鑒于典型相關分析是基于協方差矩陣或相關矩陣來進行的,這里的相關矩陣實際上是Pearson 的積差相關,反映的是變量之間的線性相關關系,本文在實證分析前已經對適度指標進行了正向化處理。
三、實證結果分析
(一)相關性和顯著性分析 運行SPSS13.0統計軟件,調用CANCORR程序進行典型相關分析,得出典型相關系數及其檢驗結果,如(表3)和(表4)??梢园l現,第一組典型相關系數較高,且典型變量的典型相關性比較顯著(Sig小于0.05),表明相應典型變量之間密切相關;因此,本文將選取第一組典型變量作為分析依據,用“公司治理”變量組解釋“公司績效”變量組。
(二)典型變式分析典型系數是觀測變量轉換為典型變式的權數,由于典型變量是多個觀測變量的線性組合,所以典型系數相當于偏回歸系數。本文根據SPSS輸出結果,采用標準化的典型系數給出第一組典型變式U1、V1,如下所示:
U1=-0.609X1-0.310X2+0.07X3-0.049X4-0.734X5+0.693X6
V1= -1.797Y1+0.526Y2+0.637Y3-0.04Y4+0.54Y5+0.346Y6
由典型變式可知,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有X5、X6、X1,典型系數分別為0.734、0.693、0.609,說明公司治理中影響公司績效的主要因素是擔保率(X5)、關聯交易比重(X6)和股權集中度(X1);典型變量V1與Y1呈顯著相關,說明在影響公司績效的因素中,凈資產收益率(Y1)占有主要地位,其次V1與Y3、Y5、Y2中度相關,說明每股收益、凈利潤增長率和資產報酬率也是反映公司績效的重要指標。
(三)典型結構分析 結構分析是依據原始變量與典型變量之間的兩兩簡單相關系數給出的,該相關系數也稱為典型負載系數,它是典型系數的一個補充信息。由(表5)知,X5、X6、X1與治理的第一典型變量U1均呈高度相關,說明擔保率、關聯交易比重和股權集中度在反映公司治理方面占有主導地位;同時,X5、X6、X1與公司績效的第一典型變量V1中度相關,說明擔保率(X5)、關聯交易比重(X6)和股權集中度(X1)是治理中影響公司績效的主要因素。公司績效的第一典型變量V1與Y1、Y3、Y5、Y2的相關系數均較高,體現了凈資產收益率(Y1)、每股收益(Y3)、凈利潤增長率(Y5)和資產報酬率(Y2)在反映公司績效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第一對典型變量之間中度相關,導致治理中X5、X6、X1 變量與公司績效的第一典型變量V1呈中度相關,而公司績效中的Y1、Y3、Y5、Y2與治理的第一典型變量U1也呈中度相關,這種一致性反映了公司治理對績效的影響。綜合實證分析結果,可以得到公司內部治理與績效的典型相關示意圖,如(圖1)所示。
(四)模型解釋力分析 冗余分析包括組內代表比例和冗余指數,前者也稱第一典型冗余,表示一組變量的方差被其自身典型變量解釋的百分比;后者稱為第二典型冗余,表示一組變量的方差被對方典型變量解釋的百分比,也是交叉的總方差共享比例,其大小表示一對典型變量分別能夠對另一組變差相互解釋的程度大小。其計算公式為: (某側的) 冗余指數= 典型相關系數的平方×(本側) 代表比例。冗余指數越大,表示一對典型變量分別解釋對方組原始變量的能力就強,典型變量的代表性就越好。從(表6)可以看出,典型變量U1和V1較好地預測了對應的那組變量,而且交互解釋能力也比較強。來自公司績效變量組的方差被內部治理的典型變量U1解釋的比例為33.0%;來自內部治理變量組的方差被公司績效的典型變量V1解釋的方差比例為33.4%。
四、結論
本文運用典型相關分析,研究了公司治理與績效的相關性,得到以下結論:在反映公司治理的因素中,擔保率(X5)、關聯交易比重(X6)和股權集中度(X1)最為重要;另外,凈資產收益率(Y1)、每股收益(Y3)、凈利潤增長率(Y5)和資產報酬率(Y2)則是反映公司績效的主要指標。并認為,公司治理與績效之間呈中度相關。其中,擔保率(X5)、關聯交易比重(X6)和股權集中度(X1)是影響公司績效的主要因素,因此,企業必須合理規劃股權結構,避免過度擔保和非公允關聯交易,以減少公司治理對績效的負面影響。
*本文系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行為監控體系研究”(項目編號:09YJA630101)及2010年遼寧省教育廳項目“我國上市公司治理風險與公司績效相關性研究”(項目編號:W2010308)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1]李維安:《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與治理績效的實證分析》,《管理世界》2004年第2期。
[2]李維安、唐躍軍:《公司治理評價治理指數與公司業績》,《中國工業經濟》2006年第4期。
[3]施東暉:《股權結構、公司治理與績效表現》,《世界經濟》2000年第12期。
二、農業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
美國COSO(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委員會于2004年了《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報告,這份報告拓展了美國COSO委員會在1992年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報告(1994年又提出了該報告的修改篇),其更有力、更廣泛地關注于企業風險管理這一更加寬泛的領域。公司不僅可以利用這個企業風險管理框架來滿足它們內部控制的需要,還可以借此轉向一個更加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在該報告中,COSO委員會提出了企業風險管理的八個要素,分別是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筆者認為,農業上市公司可以根據這八個要素,形成一個連貫的、相互聯系的風險管理整合框架來應對其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市場競爭風險、政策體制風險和企業內部風險。
三、農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內部控制環境不完善
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還處在發展初期,股權結構異化,公司治理結構也是有形無實。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的職責權限界定不明確,公司董事長同時兼任總經理的現象屢見不鮮,部分公司董事會成員與管理層領導班子高度重疊。
(二)風險評估機制不健全
風險評估是識別、分析、評價風險的過程,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由于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時間不長,很多農業上市公司在風險評估環節比較薄弱,其面臨的風險僅憑管理層的經驗判斷,風險評估方法不健全、不合理,評估結果不可靠。
(三)控制活動執行不到位
近年來,我國農業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建立了較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內控失效的現象時有發生,“三鹿問題奶粉事件”、雙匯“瘦肉精”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
(四)信息與溝通體系不健全
很多農業上市公司對市場反應遲鈍,沒有建立有效溝通渠道,信息傳遞不通暢、不及時,導致決策失誤、相關政策措施難以落實。例如,三鹿公司奶粉的質量問題就存在信息與溝通不暢,因在事發三年前就已知道,卻一直未把此信息傳遞給最高決策層。
(五)內部監督不力
我國農業上市公司基本上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董事會下面基本上設有相關的專門委員會。但是,內部審計隊伍人員缺乏,絕大部分的內部審計人員是從會計崗位轉過來的,知識面較單一,缺乏與生產、經營、管理相關的知識和經驗,使得內審工作多從憑證和賬面查找問題,難以發現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內部審計不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例如,登海種業(002041)、永安林業(000663)的內部審計未對整個業務流程進行審計監督,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有待增加、素質有待提高。
四、完善農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優化內部控制環境
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是企業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有效實施的重要基礎。優化內部控制環境首先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農業上市公司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組成的內部控制基本組織框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界定上述主體的職責權限,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明確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通過董事會對公司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在股東大會賦予的職權范圍內對公司進行管理和決策;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在董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落實董事會的相關決議。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并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為了進一步構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提高董事會決策的效率,細化董事會治理結構,公司在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各專門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決定。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相關要求制定《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對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決策程序、目標都詳盡地闡述。公司應成立專門的內控小組,專門負責內控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公司審計部全面負責監控內部控制實施及日常工作。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構建公司基本的組織架構和授權、監督體系,保證公司法人治理的高效運轉。
(二)健全風險評估機制
農業屬于高風險行業,農業上市公司要強化風險意識,建立責權分明、相互制衡的風險控制體系,防范化解風險。充分吸收專業人員,組成風險分析團隊,根據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結合行業特點,通過調查問卷、專題討論、行業分析、流程梳理等方式展開風險評估的工作,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風險數據庫;準確識別公司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根據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各類風險的應對策略。避免企業高管因個人風險偏好給企業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三)有效貫徹各項控制活動,落實風險管理
控制活動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針對自然災害風險,農業上市公司要加強病蟲害監測站點和預警機制的建設,對可能出現的病害、蟲害、雨水和臺風等自然災害未雨綢繆,制訂全方位的自然災害防范和風險把控工作計劃,不斷加強防治病、蟲害技術,提高抗風險能力。除了以上應對自然災害措施,公司還可通過購買農業保險,有效轉嫁自然災害風險,最大可能挽回經濟損失。對于農產品生產成本快速增加的風險,公司采購部要盡量了解所采購的原材料知識、市場行情、動態等,及時獲得原材料價格波動的信息,進行相應采購政策的調整。通過發揮采購管理的主動性,在保障原材料供應的同時盡力降低企業采購成本,多方詢價、比價、議價,降低原材料價格波動給公司帶來的影響。對于農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公司將積極加大對客戶的開發力度,利用公司擴大規模、技術領先、服務和品牌優勢等核心競爭力,穩定提升產品質量,給客戶提供滿足需要的產品和服務,以便達到穩定老客戶、創造新客戶的銷售目標,以應對產品價格波動的風險。此外,還可以采用訂單農業、期貨工具和控制財務杠桿等措施。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農業上市公司要將質量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嚴格執行并貫徹與產品品質控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斷加強質量管理,培養質量管理人員,同時借助第三方檢驗機構支持完善公司的質量管理,通過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及質量控制體系,實施質量體系認證、食品安全體系認證,以及建立產品可溯源體系,將公司產品的安全管理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個工作崗位,保證產品質量,避免公司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對于政策性風險,農業上市公司要密切關注國家宏觀政策變化動向和趨勢,加強各產業發展的前瞻性研究,以產業政策和市場變化為導向,及時調整經營思路和應對措施,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確保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系,以盡量減少因政策變化對企業的影響。還要加強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實行科研、生產、營銷的一體化運作,有效拉近科研與市場間的距離,促進品種研發更加貼近市場需求;將研發與市場有效對接并予以制度化,使研發方向更加符合市場需求;將研發品種的市場推廣效益作為對研發人員考核與激勵的重要指標之一,增強產品的綜合競爭能力。公司在高速發展進程中,為了全面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一方面要引入更加科學有效的決策機制和約束機制,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人才對戰略的巨大支撐性作用,強化管理層團隊的管理能力和素質水平,完善員工培養發展體系的建設,突出培養創新型技術人才和復合型管理人才,持續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技能,以高素質的管理層團隊和優秀的員工團隊來強化執行力。同時,公司也應積極從外部引進行業內的生產、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先進人才,快速彌補公司人才缺口,為保證各模塊快速平穩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對于緊缺的崗位,內部也可采用競聘的形式,通過公平公正的程序,使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脫穎而出,極大拓展員工的職業通道。公司通過整合性的人力資源策略,對外部引進和內部調配的人才進行績效激勵,可保證人才的持續穩定性,實現人才體系的良性循環。
(四)加強信息與溝通體系的建設
為確保農業上市公司內部各層級信息及外部信息的暢達,公司要建立暢通的內、外部溝通渠道??赏ㄟ^內部局域網、辦公電子化系統等現代化信息平臺,通過總經理信箱的反饋、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等形式來完善公司內部溝通渠道的建設,提高執行能力和工作效率,確保工作目標的達成。在與外部客戶、合作伙伴和投資者的關系方面,公司要建立起完整透明的溝通渠道,公司可通過在其門戶網站及時公告各項信息,公開電話、郵箱地址,還可通過走訪、研討會等形式有效地加強公司對外的信息交流與反饋。通過這一系列舉措,在完善溝通的同時也可發揮對公司管理的監督作用。
一、引言
股利政策是關于公司稅后利潤在股利與公司內部留存收益之間的分配選擇,是公司經營中一項重要的財務決策,是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因此,其必然受到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影響,不同的內部治理機制產生不同的股利政策。另一方面,股利政策雖然取決于內部治理狀況,但通過分析股利政策可以透視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合理的股利政策有助于降低甚至消除成本,使管理者盡量將股東利益最大化作為自己的行動準則。即恰當的股利政策可以作為一種約束機制,有效協調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有利于緩解甚至可能解決公司治理問題。
作為公司治理基礎,股權結構對公司內部治理的運作方式和效率都能產生極其重要的影響,不同股權結構下的治理結構產生不同的股利政策。我國關于內部治理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分析,幾乎都是在2005年股改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利”的條件下進行的,如今股改已基本完成,對于股改后的研究幾乎還是一片空白。股改后我國股權狀況發生了質的變化,所有股票實現了全流通,所有股東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礎,這將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發生重要變化,那么是否會使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發
生變化呢? 本文就此進行分析。
二、國外發達資本市場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與股利政策相關性分析
(一)所有權結構
大量研究表明,股權集中度是影響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股權分散時,外部投資者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夠了解,根據股利信號理論,高股利支付率可以向投資者傳遞公司具有良好發展狀況的信息,因此公司一般都傾向于采取高股利支付率;再者,根據成本說,由于單個股東持股比例較低,對公司的監督成本大于其收益,因此一般情況下,股東沒有動力對公司進行監督,而寧愿通過高現金股利減少管理者手中的自由現金流量,以降低成本。而股權集中時,比較成本與收益,控股股東有動力也有能力對公司運作進行監督,公司一般由大股東控制,其對公司的經營狀況比較了解,于是無須通過股利向外界傳遞信息;所以股權相對集中的公司,股利支付水平一般較低。
在德國,首先,銀行持有10%左右的公司股票,從而以大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治理;再者,銀行是中小股東股票的“保管銀行”,可以代中小股東行使權。根據德國《股份公司法》,企業法人投票權力不能超過25%,而代表公眾股東的銀行的投票權卻不受限制,因此銀行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有突出作用。擁有股東和債權人雙重身份的銀行,有動力也有能力對上市公司的運營進行監督,股利政策的監督作用相對較小,因此其股利支付水平不高。
(二)董事會
作為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機制,董事會能對經理層產生重要影響,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德國,上市公司實行“雙重董事會”制度,即包括理事會和監事會,且監事會的地位高于理事會。監事會有任免理事會成員的權力,監事會成員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各一半組成,監事會成員不能兼任相當于經理人角色的理事會成員,因此監事會的監督作用較強,能夠有效降低成本。另外,這種機制安排便于信息傳遞,能夠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相較之下,股利政策所發揮的治理效率并不高,因此德國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支付率較低。
(三)債務政策
債權融資的杠桿效應有利于限制管理者的隨意行為,促使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一致,從而有利于減少成本。但過多的債務融資可能使企業的現金流發生短缺,更甚者可能陷入危機,銀行為了保證資金回收,通常會限制企業的投資、股利發放等決策,因此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越高,其股利支付率越低。在德國,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舉足輕重,銀行向公司提供各種貸款,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高,銀行作為債權人和股東參與公司治理,雖然較好地貫徹了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但也限制了其股利發放水平。
通過對德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分析,可以發現,股權結構對股利政策制定的影響作用貫穿始終,股權結構是股利政策制定的根本影響因素。且綜觀德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發現,雖然其股利支付水平較低,但股利政策穩定,且以現金股利為主。
三、現時期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與股利政策狀況
(一)股權高度集中
股權分置改革使所有股票實現了全流通,所有股東具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礎。由于股改方案大都采用對價支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大股東(原為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比例有所減少,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然而,針對我國2005年已完成股改的299家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發現,這些公司2006年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仍高達38.56%,股權結構仍然高度集中,即公司仍然處于大股東控制之下,可能按照大股東的意志決策。
(二)無效的董事會
我國的董事會類似于德國的“雙重董事會”制度,但又具有中國特色。我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大部分都是內部董事,且由原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和行業內高級經理組成,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現象普遍,董事職業化程度不夠,且也沒有確立職業經理人觀念;其次,我國的獨立董事由于建立時間短,且基本上都是由大股東推薦產生,所以獨立董事基本上都是聽命于大股東,缺乏獨立性。另外,我國的監事會形同虛設,監事會采用集體工作制度,監事會成員無法獨立開展工作,起不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三)資產負債率偏高,但銀行監督無效
我國的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偏高,且近年來有逐年升高的趨勢,2003―2004年都超過了45%,2006年甚至高達68.16%。但作為最大債權人,銀行對公司治理的參與卻受到限制,且由于銀行本身也處于改革初期,內部治理尚不完善,因此對上市公司的監管缺乏力度。
四、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現階段的內部治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與此相對應,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制定上較股改前并沒有太大變化,每股現金股利2004年為0.112元,2006年為0.095元,并沒有顯著變化,股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體現了控股股東的意愿,而不是建立在公司發展的基礎上。
(一)股利政策不穩定,且缺乏連續性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決策受控股股東和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較大,公司發放股利不是以公司的長遠發展為目標,而更多體現了控股股東的意愿,或者僅僅為了迎合政府的相關規定,而置公眾股東的利益于不顧,因此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頻繁多變,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中僅有519家公司在2005、2006年連續兩年支付現金股利,且幾乎沒有公司保持相同的股利支付率,所以在我國股利政策不具有信號傳遞的作用,反映不出公司治理狀況。
(二)股利支付方式多,現金股利不是主要的支付方式
我國上市公司采取的股利形式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現金加股票股利、現金股利加轉贈股本、股票股利加轉股本、現金股利加股票股利加轉股本等多種。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上,現金股利是主要的股利形式,然而我國1393家A股上市公司中,2005年僅有639家分配現金股利,2006年僅有747家,近乎多半的公司不發放現金股利。依靠發放現金股利來降低成本,改善公司治理在我國基本上還行不通。
五、借鑒國際經驗,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與股利政策
(一)完善董事會結構,加強監事會的監督職能
我國董事會結構可以參考德國的模式,重組董事構成,讓股東、雇員和債權人共同組成董事會,為保證股東利益,股東董事應占絕對多數。為保證各位董事成員享有共同的權利,股東董事由股東推薦,雇員董事由全體雇員民主選舉產生,債權人董事由債權人推薦,如此有利于企業信息交流,并對高層經營者有一定的監督制約作用。同時,加強監事會的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同樣由股東、雇員和債權人組成,但為了防止企業遭“內部人控制”,提高經營效率,保護債權人利益,可適當考慮債權人在監事會中的占有比例。
(二)加強銀行信貸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現階段我國的股權高度集中,但基本上都是國家或法人控股,銀行不占有股份,公司資產負債率雖然很高,但銀行不參與公司治理,對公司缺乏有效的監督,從而造成資金使用低效,銀行資金回收率太低。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可以借鑒德國模式,加強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參與角色,并為公司提供融資、咨詢等方面的支持。
(三)健全高管薪酬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的積極性
有效的薪酬激勵,可以促使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一致,有利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這是增加股利發放的收益源泉。在日德等發達國家,高管薪酬普遍與公司經營業績掛鉤,從而充分調動了管理者的積極性。目前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管理機制混亂,薪酬與公司經營狀況脫節,從而出現了大量經營者消極怠工現象。我國應借鑒德國模式,健全薪酬激勵機制,激勵管理者的經營管理熱情,從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
(四)股利政策應當穩定、連續,并以現金股利為主
我國上市公司應借鑒國外發達市場的經驗,建立穩定、連續的股利政策,增強股利的可預見性,切實維護股東利益,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F金股利是發達資本市場上所采用的主要形式,我國上市公司也應朝著這一方向發展,并適當采用高現金股利支付率。高現金股利支付減少企業的留存收益,公司到市場再融資時必受到市場的監督,并且高現金股利減少了經營者所控制的自由現金流,有利于減少成本,對改善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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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旭東(1965-),男,江蘇泰興人,石河子大學經濟貿易學院副教授
王錦華(1982-),女,河南信陽人,石河子大學經濟貿易學院碩士研究生
一、引言
我國的關聯交易問題是伴隨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而出現的,關聯交易問題一直都是我國證券市場上的焦點問題,與初步發展的資本市場和以股份制改造為核心的企業改制存在著天然的聯系。普遍認為根源在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不完善,上市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未流通股比例過大,特別是其中的國有股比例過大,在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下,所有作為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產品市場、資本市場、經理人市場和控制權市場都無法發揮作用。一方面中小股東存在“搭便車”的心理,缺乏監督積極性,控股股東則濫用控股權,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委托人的監督行為失效,企業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我國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內部缺乏必要監管和激勵機制的狀況,為非公允的關聯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從上市公司2005年報來看,關聯交易問題仍是困擾上市公司的嚴重問題,考慮到各類具體關聯交易行為在我國的嚴重程度不同,本文將重點討論四類關聯交易行為:關聯銷售行為、關聯采購行為、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行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直接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行為。
二、研究假設
本文從股權結構、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債權人等方面選取公司治理的代表變量,研究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對關聯交易的影響。
(一)股權結構與關聯交易我國由于所持股票還不能在市場上全部流通,造成以國家股和法人股為代表的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有不同的利益來源,前者主要來自公司的剩余收益,后者以股票升值為主。對于那些缺乏發展潛力的公司來講,剩余收益的取得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公司的控股股東可能會利用對公司的控制權,通過關聯交易將上市公司的資產和利潤轉移給第三方,或者將自身風險轉嫁給上市公司。股權越集中,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控制力越強,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間的問題可能越嚴重,其利用關聯交易侵害中小股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于不同控股股東的利益存在差異,控股大股東的數量越多、持有股權的比例越接近,他們之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可能會形成權力制衡,關聯交易額可能相對較小。因此,我們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越高。發生關聯交易的可能性越大,關聯交易額就越大
假設2:持股比例超過10%的控股股東數量越多,關聯交易發生金額越小
(二)董事會與關聯交易董事會由于將提供資金的股東和使用這些資本創造價值的經理人聯系起來,從而被認為是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核心。當董事會規模較大時,網絡各類的專業人才越多,外部董事憑借其法律等專業能力可以秉持獨立公正的財務監督。另外董事的報酬越高,董事越能勤勉盡責,從而保障中小股東的利益,有效的抑制非公允關聯交易的發生。封思賢(2005)進行實證研究后發現:獨立董事制度能夠有效約束和減少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和抵押現象的發生。為此我們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假設3:董事會規模越大。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額越小
假設4: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重越高,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額越小
假設5:獨立董事的年均報酬越高。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額越小
(三)監事會與關聯交易根據我國現行的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雖然法律對監事會規模有了強制性規定,但從監事會的人員構成來看,由于我國的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排除了外來人員擔任監事的可能,監事會的獨立性大為降低。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于其生計掌握在管理層手中,其他監事也大多是由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控股股東派任或者是由關聯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兼職。
假設6:監事會規模越大、監事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報酬越高,越不容易發揮出應有的監督作用.上市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額也就越大
(四)管理層與關聯交易 由于現代企業多層委托――關系的存在,信息不對稱和對管理層的監督成本較大,上市公司國有股權所有者缺位或虛位,則會造成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問題。確保管理層能夠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機制是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勵管理者的方法包括股票價格的表現和各種業績指標為標準的評估方法,管理層為了得到更高的薪酬,可能會通過關聯交易達到業績良好的外在形象。另外,由于我國還沒有形成良好的聘人機制,高級管理人員大多是由大股東聘任,代表著大股東的利益。
假設7:高級管理人員人數越多,其報酬越高。越可能通過頻繁的關聯交易提升公司業績
(五)債權人與關聯交易債權人作為上市公司發展資金的主要提供者,應該享有和股東、經營者相同的權利。從理論上講,由于債權人要承擔本息無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和股東一樣有權監督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包括監督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并在非常情況下(如破產清算時)擁有公司的控制權。
假設8: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越高。其關聯交易行為越容易受到債權人的監督,債權人越有動力采取某種積極行動來抑制關聯擔保行為的發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空間越小
三、數據來源與研究方法
為了簡化計算但又不失分析的正確性,本文只對2005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337家A股制造業上市公司進行研究。在337家上市公司中,其中28家上市公司由于數據不全、退市、無關聯交易數據等原因被排除,有效樣本為309家A股制造業上市公司。其中發生關聯銷售行為的上市公司216家;發生關聯采購行為的上市公司221家;141家上市公司存在著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行為;257家上市公司存在著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其資金的行為。在數據收集方面,關聯采購、關聯銷售、資金占用、關聯擔保數據來源于手工收集,具體參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org.cn)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報,上市公司財務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數據來源于中國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庫查詢系統(CSMAR)中的公司治理數據庫。本文統計分析主要采用的軟件是SPSSll.5。有關變量定義見(表1)。本文運用多元線性回歸的方法來考察公司內部治理機制是否能夠有效約束并減少了關聯交易行為的發生。
四、統計檢驗與結果分析
(一)多元線性回歸分析本文從解釋變量的相關性和多重共性進行分析與驗證。(1)解釋變量的相關性分析和多重共線性檢
驗。在自變量之間進行相關性檢驗時,變量SALARYM與其他多個自變量之間存在較顯著的相關性,其中變量SALARYM和變量SALARYS的相關系數為0.629。在進行多重共線性檢驗時,變量SALARYM在四個模型中方差膨脹因子的數值較大,分別為6.957、8.713、7.943、8.320,均超過了5接近10。同時,考慮到多元回歸模型中高管前三名年均報酬對關聯交易的影響不大、解釋力不強,決定把變量SALARYM從4個關聯交易模型中剔除。剔除變量SALARYM之后,關聯銷售模型和關聯采購模型、關聯擔保模型、資金占用模型的各變量的VIF值均在1.4以下,表明模型不再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2)回歸分析結果。從(表2)中可以看出,關聯銷售模型的D-W值為2,049,F值為1.659,關聯采購模型的D-W值為2.124,F值為2.459。從(表3)中可以看出,關聯擔保模型的D-W值為2.149,F值為10.672;資金占用模型的D-W值為2.069,F值為8.916。說明四個關聯交易方程都不存在序列相關性,因為當D-W值在2左右時,模型不存在序列相關性。上述4個回歸方程均通過顯著性檢驗,均在10%D~的水平上顯著,且關聯擔保模型和資金占用模型的F值較大,說明回歸模型具有統計學意義。雖然關聯銷售和關聯采購模型的擬合優度砰不大,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變量對關聯銷售的解釋力為2.8%、對關聯采購的解釋力為5.8%,解釋力較低。但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變量所傳達的信息對關聯交易的影響還是被股票市場一定程度上得到認同,尤其關聯擔保模型和資金占用模型的擬合優度R。分別為0.412和0.242。另外,考慮到解釋變量較多,以及回歸的主要目的不是預測被解釋變量的具體數值,而是研究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變量是否對關聯交易行為有影響、影響程度如何,綜合這些因素,統計得出來的結果還是可以接受的,也比較符合我國上市公司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