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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務風險是指因涉稅行為而引發的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企業的涉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繳稅款、罰款、加收滯納金、刑責(判刑、罰金)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二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用活有關稅收政策,多繳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當前,世界經濟格局正發生日益不斷的巨變,企業面對政府政策的變動和日益復雜的內外部環境,必須適時提高企業整體風險管理水平。而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風險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環。大到企業的戰略規劃、重大經營決策,小到日常經營活動,稅務風險管理對企業的影響已越來越大。管理好稅務風險,不僅可以提高戰略規劃、經營決策的效率,而且可以為企業省稅,規避稅務風險。相反,如果在戰略規劃、經營決策初期對稅務風險考慮不足,有可能造成各種難以彌補的稅務損失。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欠缺,可能導致企業在納稅計算、申報等方面出現錯誤,給企業帶來稅務損失,甚至損害企業的形象。因此進一步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內控體系,不僅是企業高效運營的推進器,而且是大企業享受稅務機關所給予的優惠待遇的基礎。
一、 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
國家稅務總局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組建了大企業稅務管理司(以下簡稱大企業司),并于2009年5月5日頒布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大企業稅務管理司的宗旨是提高企業的納稅遵從度。其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服務方面的職責:
評價和指導企業建立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建立與大企業之間的直接溝通渠道,回應大企業的訴求;建立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不同部門和不同地區間的協調機制。做好溝通的紐帶工作,為大企業提高辦稅效率。二是管理方面的職責:制定與大企業稅收管理有關的工作規程與技術標準;建設和維護大企業管理信息平臺;組織開展對大企業的稅源分析、納稅評估;組織和指導省、市兩級進行必要的日常檢查、反避稅調查和稅務審計;根據評估和日常檢查結果與稽查部門共同制定重點檢查方案,并組織協調省、市大企業處參與重點檢查。
《指引》從以下五個方面對大企業管理稅務風險提出了指導意見:
1.引導大企業合理管理稅務風險,建立風險管理系統,提高企業自我的稅務遵從水平;
2.大企業應結合業務特征設置稅務管理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3.大企業應全面持續地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同時列出了企業應重點識別的內外部稅務風險因素;
4.大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信息與內外部溝通制度,確保稅務信息的收集和傳遞、管理層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反饋以及企業與稅務機關的及時溝通;
5.稅務總負責人和企業內控部門應做好監督工作。同時企業可以委托中介機構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相關的內控有效性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目前,大企業稅務風險調查子系統已經建成,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水平乃至企業的稅務風險高低將會被評級。風險較低的企業不需要檢查,部分企業會被要求進行自查,根據自查結果,稅務機關會進行重點檢查。對風險較高的企業則有可能進行稅務稽查。
2011年7月13日,國稅總局了《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以下簡稱管理規程),《管理規程》以“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提高針對性的納稅服務;以風險為導向,實施科學高效、統一規范的專業化管理?!睘樵瓌t,從遵從引導、遵從管控、遵從應對、遵從保障四個方面對各級稅務機關防范稅收風險、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給出了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新方向,《管理規程》貫穿了“稅收服務”的理念,而不再是一味的“稅收管理”。
據觀察,其實很多大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已經引入稅務風險管理。很多外商投資企業基于公司在全球對內部控制的要求,已經設有專門的稅務部門,并制定了稅務管理方面的程序文件,有的集團每年要花費巨資以保持較高的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民營企業應注意在這方面加強學習,努力縮短與先進企業的差距,而國有企業也有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愿望和迫切性
二、 大企業如何應對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要求
《指引》不僅為企業提高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提供了正確的方向,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企業可就已出現的重要涉稅問題向大企業司反映,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尋求大企業司的溝通和協助;另一方面,建立與大企業司的直接聯系,及時反映企業遇到的政策和實施方面的問題。
作為大企業,大都涉及業務面廣、交易類型多、稅源供應大、跨區跨境頻繁,是稅務機關重點關注的對象。如大企業未建立和實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稅務機關就會采取相應的稅收管理措施。從稅務機關的角度考慮,當企業對稅務風險管理越重視和投入,其稅務遵從度理應較高,稅收管理的風險就越低。當企業內部風險控制系統不完善,管理層不夠重視時,產生稅務違規的概率就會相對較高。為確保稅源不致流失,針對風險較高的企業,稅務機關就會啟動深入的稅務檢查甚至是稽查。
面對機遇和挑戰,大企業應認真評估自身的稅務風險管理系統與《指引》要求存在的差距,從而制定相應的行動策略。企業稅務部門應指定專職人員與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盡早解決發生的重要涉稅問題,密切跟進新稅收政策的頒布。為了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大企業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建立全面的稅務風險管理:
1.制定合理有效的稅務工作規劃。
2.在各項經營活動中全面考慮稅收因素。企業應遵循風險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則,在整體管理控制體系內,制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合理設計稅務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設置稅務風險控制點,建立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機制。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與業務流程,制定覆蓋各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合理設置關鍵控制環節,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協同相關職能部門,管理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
3.準確核算稅務事項,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必須要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要符合稅法規定。
4.及時、完整地進行納稅申報和報告。
5.妥善保存和管理稅務賬簿憑證以及報備資料。
6.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確保稅務職能和流程 得到有效執行。董事會負責確定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風險偏好、風險承受程度,批準風險管理策略和重大風險管理解決方案及稅務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審計報告。企業應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稅務風險管理要求,設置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稅務管理崗位責任制。建立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企業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7.適當利用中介機構的能力和經驗,借助他們的稅務知識。
《管理規程》頒布以后,大企業應主動與稅務機關的大企業管理部門溝通,獲取更多的稅收政策的相關信息,同時積極反映稅收法規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進一步考慮分析簽訂稅收遵從協議的利弊及對自身稅務風險的影響;大企業在根據《指引》制定內部風險管理機制的同時,應參考《管理規程》設置適當的內部稅務監控指標。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整體管理的一部分,應該把稅務風險管理融入到企業現有的內部控制體系中,并且予以有效的執行。
三、 關于國家稅務局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評估系統的一點建議
《指引》和《管理規程》的相繼頒布,表明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在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方面已經邁出了堅實的步伐,而且充分體現了“稅收服務”的理念。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建立在稅務風險評估基礎之上的,因此筆者認為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評估系統顯得尤其重要,建議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在建立和完善稅務風險評估系統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對稅務風險評估系統的影響:
1.企業所處行業及經營環境不同,其稅務風險必然不同;
2.企業業務經營范圍的變動必然影響其稅務風險;
3.對企業采取的征管措施不同,可能影響評估數據的正確性,進而影響風險應對策略;
4.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變革時期,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稅務法規變化快,稅收政策的變化比較頻繁,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時,應剔除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變化對企業造成的影響;
5.稅收執法風險的影響;
6.稅收計劃任務考核方式的合理性;
企業的稅收管理是企業在稅法規定的允許范圍內,通過合法形式使企業的稅收得以減輕,將企業的利潤最大化,而且根據對企業理財、投資、經營以及生產等活動的事前安排、協調與預測來實現節約稅源,從而使企業的稅后利益達到最大化。
一、加強大企業中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一)保證國家稅收利益的安全
加強大企業中稅收風險的管理,能夠使國家稅收利益的安全得到保證。許多大企業都是跨國企業,如果發生了稅務風險,會使國內內資企業受到沖擊,導致我國稅收的收入流失情況嚴重?,F如今,經濟全球化進程發展加快,我國的外資企業數量日漸增加,大量的國內企業出現了境外投資、并購以及重組的行為,基于此,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對社會的發展以及企業自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保障投資者利益
大部分的大企業都是上市公司,大企業的穩定運行不僅對證券市場的穩定至關重要,也是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障。大企業如果出現稅務風險,既會讓投資者失去了信心,也會造成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三)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
想要使稅收征管的效率得以提升,就要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要想得到加強,就要在稅前預防稅務風險,促使稅務管理的重點得以前移,這樣就提升了稅務風險自控能力,提高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四)保證國家稅源
國家稅收來源多數來自于大企業,加強對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可以保障國家稅款收入,由于大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以及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因此大企業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了較大的力量。而且大企業的社會影響較大,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可以給中小企業起到榜樣示范作用。[1]
二、大企業中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
(一)缺乏稅務管理力度
在大企業的稅務管理部門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自主處理復雜的稅務問題的能力較弱、工作人員較少而且素質不高、層次較低。許多大企業的業務量十分龐大,業務范圍也十分廣泛,分支機構較為繁多,這就導致相關的稅務人員對于大企業的財務核算狀況比較生疏,缺乏對大企業的業務流程以及生產經營狀況的了解。
(二)稅務風險管理的模式較為單一
現如今很多大企業盡管建立了相關的稅務部門,但是對于解決稅務爭議、處理與相關部門的關系、繳納稅款以及執行納稅的申報等并沒有設立詳細的崗位。大企業內部的稅收機構既不管理經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也不參與大企業中重要的經營活動,對于稅務風險不監控也不跟蹤。稅務管理控制稅務風險體系缺乏制度化以及系統化,就導致大企業臨時、被動的應對因稅務出現的漏洞,使稅務風險增加。
(三)稅務風險的意識較弱
一直以來,大企業決策層的主要精力是在企業的研發、銷售以及生產上,沒有重視風險的管理控制。企業決策層認為稅務的相關問題是關于財務申報以及核算的問題,只要不做虛假的申報以及假賬就不需要稅務方面的管理,無需考慮企業戰略。在大企業的風險管理機制中,很少建立稅務控制的制度,對于稅務風險的因素也很少考慮,相對于財務管理基礎而言,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基礎較為薄弱,現階段,我國大力加強檢查企業的稅收情況,企業稅務風險出現以后,很多大企業才開始注重稅收風險管理,主動的關注稅務風險。[2]
三、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實現企業與稅務部門的有效溝通
稅務工作人員要隨時掌握與了解稅收政策發生的變化,這樣雙方對于稅收政策有偏差的理解才可以及時消除,尤其是在處理一些新生事物或者界定較為模糊的事物時,要主動的征求稅務部門的專業性意見,杜絕出現稅務風險。
(二)使稅收風險意識得到強化
強化稅收風險的意識主要為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在企業平時的經營活動過程中,要對交易對象以及合作伙伴的納稅信用以及納稅的主體資格情況有一定的關注,避免對方將稅務風險轉嫁過來,使經營成本得到增加,還可以通過對方納稅的情況對其誠信情況以及經濟實力有所了解。
(三)使涉稅人員的專業素質得以提升
要想使涉稅人員的專業素質得以提升,一方面,大企業的管理者要意識到稅務職能的重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獎懲機制,提升稅務人員在學習以及工作上的主動性以及積極性,使稅務人員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超強的業務能力管理以及扎實的專業知識。另外,稅務人員不僅要對稅收政策的規定以及變化有詳細的了解,還要不斷強化稅收人員的稅務責任意識,避免由于工作上的失誤而造成的稅務風險。另一方面,大企業要制定專門崗位的專業技術培訓的計劃,使涉稅人員能夠學習到豐富的與稅收相關的知識,對于他們掌握與了解最新稅收政策十分有幫助,還會使涉稅人員運用稅務知識的能力得以提升,從而使大企業稅務的風險得以防范。
(四)使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在企業內部,完善以及健全建立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可以使大企業有序正常的經營得以保障,防止由于制度的缺陷而造成的稅務風險。要做好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前期考查的相關工作,與大企業的業務特點、管理結構以及經營模式有機的結合,制度的主要內容包含生產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對外投資、資產管理以及經營模式等,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要體現出稅務風險管理,在業務流程的控制以及經營管理中,將防范稅務風險制度化。[3]
四、結束語
盡管很多大企業的主觀想法是遵守稅法的法律法規進行合法的納稅,但是由于稅務管理的涉稅事項較為復雜,而且稅務事項較多,所以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稅務風險。在互動、互信以及透明的前提下,大企業要與相關的稅務機關共同建立可以防控稅務風險的機制,使稅務風險管理以及大企業內部控制的不足之處得到有效的彌補,有利于大企業控制稅收風險以及減少納稅的成本,這也是使征納矛盾得以解決的具有科學性以及合理性的重要舉措,對全面構建稅收風險的管理機制十分有幫助。這樣不僅能夠促進企業的迅速發展,還使稅收的征管質效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大企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遠比中小企業更加復雜,如果發生了涉稅問題,不但會使大企業經濟負擔加大,還會讓大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對大企業的聲譽也有影響。
參考文獻:
[1]吳超.關于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思考[J].現代國企研究,2015,16:48.
前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健全和完善,在經濟實力提高的同時,國家對稅收管理方面的問題更加重視。對于我國大企業而言,對于企業生存和發展,與良好的稅務管理和合理規避稅務風險有著緊密的聯系,尤其是面對當下激烈的市場競爭,對于企業來說,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每個企業都面臨的嚴峻問題和考驗。在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中,企業應對稅務風險的合理規避和妥善解決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很多企業高層人員也并沒有高度重視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這樣不僅會使企業發生巨大損失的幾率增加,也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
一、我國大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
針對大企業的經營管理來說,面對各種的風險類型都會比小型企業多得多。以稅務風險來說,由于大企業的經營規模較大,跨地區經營是很常見的事情,這樣就會增加大企業的經營難度,呈現出經營范圍廣、復雜程度高的特點。還有很多大型企業具有進出口業務,跨境經營的模式使企業面臨的風險顯著提高,由于每個國家對稅收管理上的標準不同,就會產生相應的稅種問題、稅率問題等??偟膩碚f,大企業的經營發展中針對稅收管理更為復雜和繁瑣,涉稅方面種類多、會計處理方式難度高、適用的稅收政策也更加復雜??偟膩碚f,大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分為兩個層次,包括了稅務經濟風險和稅收法律風險。其中,稅務經濟風險主要是由于企業自身沒有很好的意識到企業面臨的市場需求現狀,對經營范圍沒有準確的評估,致使沒有很好的服從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導致大企業本身的稅務風險提高,承擔了更多的稅務負擔。其次,稅收法律風險是以我國現行的與稅收相關的法律、政策和規定等為基準,而企業的納稅行為出現了違法、違規的現象,比如偷稅漏稅、逃稅、不納稅等違法行為,從而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使企業聲譽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二、大企業面臨稅務風險的原因
(一)企業管理的主觀因素。
首先,由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稅收管理方面不夠重視,缺少防范意識。目前很多大企業的重要環節多為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這些能帶來高額經濟利潤的方面是很多企業高層都著力關注和大力發展的重點,就使得企業在整個生產決策體系中忽視了企業稅務管理工作和稅務風險防范工作的建設。由于沒有健全的稅務管理制度和完善的風險規避體系,使整個企業置身在險象環生的環境之中。其次,我國很多上市公司存在營私舞弊的現象。有個別人為了獲取最大化的自身利益,而對企業利潤和股市交易進行暗箱操作,進行惡意炒作或者對企業的經營業績進行故意粉飾等,這樣給企業帶來了極大的稅務風險,嚴重則會產生違法現象,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
(二)企業經營的客觀因素。
同小型企業相比,大企業面臨的經營業務類型更多、涉及范圍更加廣泛,因此面臨的稅務風險也就更多。并且,由于大企業涉及更多的稅收政策和法律條文,一旦國家出臺新的稅收政策,那么企業依法納稅的各項標準都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從客觀上來說,會影響企業無法正確把握住相關政策和法規的中心理念,而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同時,很多大企業也沒有進行妥善的稅務籌劃,操作行為的不當會使得企業出現偷稅漏稅行為,影響企業的良好發展。
三、稅務風險管理在大企業中的重要性
首先,大企業加強稅務風險管理能夠確保國家的稅收收入。針對我國的現階段國情來看,大企業是我國主要的稅收來源。大企業的社會影響廣、經濟實力強,其良好的納稅行為對國家的稅收收入有很好的保障和支撐作用,對我國的財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貢獻。加強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提升大企業的稅務管理能力,改善和規范大企業依法納稅行為,對全國各繳稅企事業單位的納稅行為起到了良好的帶頭作用。其次,良好的稅務風險管理能夠提升國家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納稅回收周期,提升企業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自控性,提升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能力。最后,投資者根本利益也有了根本保障,進一步穩定了我國市場供給需求狀況。我國很多大型企業都是屬于上市公司,良好的企業運行和經營產生了社會影響非常重要,更關系到了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性。
四、加強大企業稅務管理的手段
(一)成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部門。
稅務風險管理部門對于大企業來說就相當于一個強大的后備軍,為企業的良好經營和正常發展營造了安全的經營環境和氛圍。因此,大企業更有必要專門建立一個屬于企業內部的、獨立的、專門針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部門或中心小組,重視企業依法納稅行為,樹立企業整體員工對稅收管理的正確認識,確保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能夠有效、有序地進行。
(二)建立健全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在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必須有一套完整、健全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作為保證,這樣才能在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收風險管理。大企業的稅務事項涉及到的人員、部門、財務和技術等因素的范圍都是非常廣泛且種類繁雜的,因此企業的管理層和決策層就很有必要制定完善稅務風險體系來明確工作的責任,加大工作的執行力度。
(三)完善稅務風險信息管理機制。
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是一系列的、環環緊扣的整體工作體系,要保證風險管理能夠對信息實現有效收集、整理、分類、分析和執行工作,確保企業內部的各個部門對稅務信息有正確的認識,并能夠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同時,企業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保證企業內部稅務人員規范納稅行為,全面提升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員工的職業素養,調動工作的積極性。
結論:
綜上所述,通過對大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的思考,認識到了我國眾多大企業的經營發展中針對稅收管理上更為復雜和繁瑣,涉稅方面種類多、會計處理方式難度高、適用的稅收政策也更加復雜的問題,因此面對的稅務風險會更高。而進行良好的企業稅務風險防范,能夠提升企業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自控性,提升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機制建設,進一步提升大企業的稅務管理能力,改善和規范大企業依法納稅行為,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2009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引》主要是為了加強對大企業的事前稅務管理,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引導大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而制定的,具體工作就是要引導企業建立全方位的稅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引導企業進行自我管理。
《指引》從組織機構建設、風險識別、風險應對、信息溝通、監督改進5個方面建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完整構架,以參與企業制度建設的方式提前介入企業納稅管理環節,實現稅務管理環節的前移。《指引》輔導企業提前防范稅務風險,變發現型控制為預防型控制,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實現自我遵從。可以看出,《指引》倡導的稅務管理從事后轉向事前,從管理轉向服務。
二、稅務風險控制需要全方位納稅服務
《指引》要求企業實現稅務規劃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使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對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及其他稅務管理事項等都能符合稅法規定。如果在事前對以上稅務工作事項都能夠妥善處理和控制,這樣將能夠最大限度避免“用法過度”現象發生。在稅務總局對企業的納稅服務方面,表現為事前服務與引導,協助企業完成納稅申報繳納以規避稅務風險。
從申報繳納稅款的準確性角度,企業稅務風險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企業少繳稅,可稱為“用法過度”,即稅務人員對稅法理解錯誤造成少繳稅款,甚至偷稅、漏稅等,此類風險涉及到要補繳稅款,加收罰款、滯納金等,嚴重者可能觸及刑罰;二是企業多繳稅,可稱為“用法不足”,即稅務人員對稅收政策理解偏差而多繳稅款,稅務人員過度謹慎而對稅收優惠運用不足等。此類問題從性質上不屬于觸犯法律,但卻使企業的經濟利益無端流出。因此,從納稅服務角度,稅務機關應當提供相應服務以避免企業“用法過度”的頻繁發生和“用法不足”的大量出現。
三、摸索中的《指引》仍有不足
《指引》的頒布,為企業提供了稅務風險管理服務,體現了稅務總局對于大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視和管理趨勢,也從自我管理方面為大企業提供了風險管理的規范或者參照,也是大企業風險管理的一種創新和嘗試。但是,在納稅服務的“用法不足”方面,《指引》仍有部分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一)事前引導有待加強
由于稅收屬地管理、企業過于龐大等原因,目前多數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尚未實現完全統一、集中管理,稅務機關也未對企業進行統一指導,主要參與的是事后檢查,導致大企業不能全面了解稅收法規的立法本意、執行細節,也難以有效進行稅企溝通;稅收政策出臺頻繁,有時法規條例的修改幅度較大,而相關部門對于政策的解釋未及時到位,導致企業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理解偏差。這些都不利于企業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穩妥的企業就會少用法律政策避免稅收爭議。
(二)信息不對稱影響工作進展
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是針對大企業進行分類管理和服務的新方式,需要大企業全力配合才能更好地開展并達到預期效果。大企業司在建立初始由于人員有限、基層管理職責尚未步入正軌等原因,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方式正處于摸索階段,稅務管理工作需要逐步推進。各企業在原有征管方式不變的情況下,還需完成大企業管理機構的工作要求,盡管大企業管理部門設立目的是為企業提供更優質服務,但現階段稅務局仍需不斷進行宣傳并逐步推進服務工作,稅企之間亟待建立互相了解、互相信賴的關系,否則將影響稅務機關納稅服務的開展和企業利益。
(三)政策執行標準不一
由于稅收屬地管理因素,主管稅務機關成為稅務征管工作的主要參與者,許多政策的執行都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斷為準。同時,由于個人對政策理解的角度不同,部分有爭議的政策問題難以得到一致解決,這也從納稅征管方面阻撓了一部分大企業期望建立稅收集中管理制度,不利于大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不利于稅收政策的執行和稅務風險的全面控制。
(四)政策制定過程參與性不足、不夠透明
大企業作為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政策的出臺或者修訂將直接影響大企業的重要利益。但是,目前大企業一般都只能根據出臺后的政策進行學習研究并遵照執行,很少參與到政策制定過程當中。政策制定后的效果難以控制,這樣將導致政策制定目的和結果脫節的可能性。
四、稅企共同改進
針對以上不足,筆者認為可以嘗試在以下4個方面改進,從而能更好地為大企業完善納稅服務。
(一)加強稅企研討、事前引導
可以考慮加強對企業的稅收政策輔導,尤其是對大企業定期進行集中輔導或研討,再由大企業對各自成員企業分頭進行內部輔導。此種方式可以減輕稅務機關政策輔導的工作量,同時有利于企業準確理解稅收政策;考慮加強政策的超前輔導,特別是在法規出臺前或剛出臺時,及時與大企業進行溝通和輔導,尤其是全新實施的或者大幅修訂的法規條例,提前鋪墊有利于法規的準確執行和良好實施。
(二)提供有效納稅服務,牢固建立稅企互信
稅企互信的建立需要長期過程,尤其像大企業司這樣新建立的部門,需要通過一段時間的工作才能讓大企業了解該部門定位、部門職責。大企業只有全面了解與企業利益息息相關的事項,才能更好地配合大企業管理工作,更好地為履行依法納稅義務鋪平道路。
(三)妥善處理爭議
對于因理解不同而導致對政策執行結果不同時,特別是重大問題,稅務局應開通有效的問題反饋渠道。盡量將爭議解決在納稅申報之前,避免稅金繳納入庫退庫的反復,同時,補充制定稅務爭議解決辦法,完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確保企業合法權利得以行使,這也是企業用足稅收優惠的法律保障。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18-0145-01
1 概述
所謂的企業稅務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總的來說當前大企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大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應當繳納的稅務而沒有繳納或是少繳納的行為,以至于大企業可能面臨著補稅、罰款以及接受相關法律處罰的后果;而另一方面是大企業沒有了解相關的稅務政策,沒有了解相關的優惠政策,出現多繳納稅款的現象而使大企業承擔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2 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具體措施
2.1 建立和健全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機制
《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中明確指出“公司應設置稅務部門”的條例,而對于大企業自身的管理而言建立相應的稅務管理機制將對企業自身的管理起到積極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可以促進管理部門與高層的溝通協調工作,國家應該支持和鼓勵大企業成立稅務管理部門,幫助企業建立相關的溝通機制,積極地引導大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2.2 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體系
加強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關鍵在于應該根據大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建立和完善大企業的稅收管理服務體系。稅務管理部門應該為大企業提供優質服務資源,不斷優化稅收服務的內容以及不斷地健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來適應大企業的發展需求,稅務管理部門與大企業之應當構建和諧的合作關系,做到相互支持,實現稅企之間間合作共贏的征納關系。
2.3 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企業稅務風險已成為制約大企業整體發展的一大因素,對于大企業的稅務管理而言,一方面相關部門應當要確定企業風險管理目標,深化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建立和健全稅務風險防控機制,把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作為企業整體發展規劃與管理的重要內容。全面加強稅源監控意識、組織風險評估小組、定期開展納稅評估等工作來確保監管的效益,各大企業要積極地發現和總結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涉稅風險并且進行客觀的分析評估,根據稅務風險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對策。另一方面,大企業要以信息化技術為手段,企業要有效地利用現有稅收信息系統建立相關的稅收信息平臺,各大企業可以借助多種渠道收集稅收的相關信息,并對所采信息進行具體分析和有效利用。
3 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實施,新的歷史背景下的大企業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然而,當今的大企業經濟發展卻面臨著稅務風險的問題,一度影響了企業的形象,制約了企業的整體發展,也因此,大企業的經濟發展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當前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大企業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而加強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的方法在于三個方面,即建立健全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體系以及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相關的稅務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要求,加大稅務管理宣傳、全面貫徹和落實大企業稅收的風險管理,全面保證大企業稅收管理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從而促進我國稅收事業平穩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近年來,國際上很多大公司因為對稅務風險的防控不嚴而出現稅收上的麻煩,國美、蘇寧、創維、娃哈哈、中國平安等諸多國內知名公司都曾先后深陷其中,企業經營和聲譽都遭受了不小的損失。2009年,我國某上市公司在接受稅務部門的例行檢查時,被指上年度的經營與納稅存在違規情況,稅務部門對該公司進行了為期4個月的稅務稽查。期間,該公司受到客戶和眾多股民的質疑,不僅公司的融資計劃難以執行,公司股價也在多個交易日持續下跌。由此可見,加強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已經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而是非常現實的迫切問題。大企業在正確的會計處理上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以合法的票據入賬
購買材料要取得正式發票,這是每個財務人員都很熟悉的事情,但是有一些經濟業務因為發生不頻繁,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法要求的合法票據不甚了解,導致企業因此被稅務機關處罰。例如,企業對符合稅法規定允許稅前列支的對外捐贈,因未取得捐贈專用發票,導致企業稅負加大。因此企業財務人員要加強對原始票據的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要求對方重新開具。
二、公司費用要與股東個人消費費用分開
在一些企業中,財務人員往往對發票的抬頭不重視,認為只要是合法的票據就入賬,這就給稅務稽查帶來風險。例如,公司出資購買房屋、汽車和手機等,權利人寫成股東個人,而不是付出資金的單位。在費用報銷中把股東個人消費也混入到公司費用中去,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為股東從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費用。
三、對費用發票內容嚴把審核關
目前國家稅法對費用列支有如下規定,財務人員要對費用內容進行嚴格審核,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1.國家規定企業與企業或企業與個人發生經濟業務往來時,會計部門必須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或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方可入賬,但是國家也照顧企業在實際操作中所面臨的困難,即確定無合法票據而又支出的費用(如青苗補助),應按“真實、合法”的原則,依據提供的佐證材料確認支出,并允許稅前計入相關的成本費用。但是企業財務人員不能濫用此規定,把其他一些白條列入成本費用中。
2.國家對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都做了嚴格的定義并規定了扣除限額,企業財務人員要對此要熟悉,比如,企業銷售人員買禮品送給客戶,一般會計人員只知道要入招待費,卻忘記了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廣告費扣除標準要比業務宣傳費高,一些財務人員為了多稅前列支,把一些宣傳費也計入廣告費科目,其實,廣告費有嚴格的列支標準,發票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廣告業專用發票,要由專業的經工商部門批準的機構制作,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3.對某些特殊費用,企業財務人員要多學習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相關文件,掌握核算原則。如企業女職工婦科檢查費用應視同企業職工一般的體檢,檢查費用由企業職工福利費開支,不得列入勞動保護費。
四、財務人員要關注部分會計科目的年終余額
1.其他應付款科目。國家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就要求企業財務人員會計核算時要關注報銷發票是否為專用收據。
2.應付賬款科目。企業財務人員要對公司財務賬上掛賬多年的應付賬款要及時進行清理,如超過三年未償還的要納入當期所得稅額。
3.應付工資科目。企業財務人員往往不太關注應付工資科目,但是稅務人員卻對此關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了兩種扣除方法,一是計稅工資、薪金制,另一種是效益工資、薪金制。稅法規定實行計稅工資辦法的企業,納稅人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稅務部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只能允許扣除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超過部分只能有企業自行解決。與之相對應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也必須按計稅工資標準的2%、1.5%和14%計提。納稅人實際發放的工資額低于計稅工資標準的,按其實際發放數扣除,與之相對應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必須實際發放的工資額2%、1.5%和14%計提。因此企業財務人員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關注應付工資科目。
五、部分業務核算時要關注稅法相關特殊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對收入做了詳細的規定,但是有些業務收入確認,財務人員不易掌握。如企業基本建設、職工福利領用本企業的產品、商品時,要按銷售價確認銷售收入,同時按照產品、商品成本結轉銷售成本。對于以本企業產品換對方企業產品時,財務人員都知道當本企業產品出去時,要做銷售處理,換入產品做購進處理。但是當換入的是雙方的固定資產時,往往忘記這也是稅法規定的視同銷售,換出資產價值要并入當年所得稅額。另外企業財務人員也要區分國債利息收入和轉讓收入的劃分,國家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但是企業如果把國債投入到交易市場所取得的轉讓收入要并入企業所得稅額。當前,企業面臨越來越復雜的經濟業務,財務人員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新知識,特別是最近財政部頒布的新準則,只有掌握好會計知識,才能為企業當好家、理好財。
參考文獻:
(一)ERP給企業帶來的效益
將IT技術應用于企業管理,西方國家走過了一條漫長的道路。到目前為止,世界五百強的企業中80%都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統,使用了統一的管理軟件??梢哉f,企業管理信息化已徹底改變了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的管理方式,極大地提升了它們的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成為各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備利器。
實踐證明,企業實施ERP管理,能有效地降低庫存、降低成本,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二)ERP在中國企業同樣發揮著提高效益的作用
海爾采用了SAP公司的ERP系統對企業進行流程改造。經過近兩年的實施,海爾的現代物流管理系統不僅很好地提高了物流效率,同時海爾的物流速度大為提高,訂單量因此得以增加,增幅在50%以上。外部使用B2B采購平臺,100%的供應商訂單從網上獲得,網上付款達80%以上。僅此一項,每年可為供應商節約上千萬元費用。實現了信息替代庫存,國內零部件的庫存量在3天以內就可以保證每天數十萬臺產品的生產。
聯想集團全球有44個獨立核算單位,每個月有2萬個訂單、20多億元營業額、4 000多筆采購、4 000多筆費用,采用ERP系統后同樣大的業務量、44個核算單位的月報表在月末結賬后只要半天時間就出來,整個集團15個獨立核算的事業部、179個利潤中心、32個職能部門、 1 400多個成本中心的統計合并報表在月末結算后的第5天就可以出來。這些不靠ERP系統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同時平行流動的管理模式是不可能實現的,也是難以想象的。
(三)我省大企業應用ERP的現狀
大企業在我省經濟發展中貢獻卓著,體現了黑龍江的經濟實力,支撐著黑龍江的經濟發展。據統計,我省重點監控與服務的600戶大企業中,已經實現企業信息化的占86%,多數企業使用ERP管理。
2008年,中石油集團將自行開發的FMIS系統成功升級 7.0版,該系統是中石油及其下屬各單位專門用于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軟件,該系統功能強大,并集成了B/S系統,方便員工操作使用,有效地促進了管理質效的提升。
藍星石油有限公司大慶分公司采用了浪潮公司專門針對石油化工企業開發的通軟Prolution2002 C2軟件,使公司全部產品成功通過ERP系統進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
國家開發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在總部全面實施信息化的帶動下,也成功上線了國內高端ERP產品:ERP-NC。而國開行的核心業務采用新加坡SI公司開發的SYMBOLS*8.3系統。兩個系統通過會計科目形成接口,實現了將管理、分析、核算三項內容予以邏輯和物理性質的分開,同時將基礎數據進行拆分,從而保證管理、分析、核算對數據的共享。
二、ERP對稅收的影響
(一)正面影響
首先,有效提升企業依法納稅遵從度。企業成功上線ERP系統后,實現了財務與生產銷售的銜接,由于系統有嚴格的單據審批流程,保證了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銷售訂單一經形成,產品發出后即實現銷售收入,同步生成增值稅等各稅種稅金,加上ERP系統的權限設定保證稅金的不可更改性,為依法誠信納稅提供了可靠的技術支持。
其次,便于稅務機關日常檢查。ERP系統整合了企業的所有資源,換言之,只要獲得了該系統的所有數據就掌握了企業的各個階段經營狀況,其中包括涉稅信息。這就為稅務部門的日常檢查提供了便利,稅務人員可以清楚地掌握企業的業務流程,經過合理分析來判斷企業是否存在涉稅問題。
再次,減輕稅務稽查工作量。相當一部分軟件企業在開發ERP系統的同時,也和稅務部門合作開發出稅務稽查查賬系統,稽查工作人員將數據帶回,再將數據導入到查賬系統的數據庫,利用查賬軟件進行查賬,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稅務稽查的工作量。
(二)負面影響
首先,企業采用ERP系統后,企業邏輯關系不平都由計算機做出了相關的提示,信息流的數據真實性不能從其他部門得到較方便的驗證,特別是基礎數據不真實或者惡意篡改的,無疑增加了稅務人員檢查發現的難度。
其次,一些企業借口ERP數據上傳和資料統一歸檔,變相逃避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監管。調研中,我們發現很多企業的分支機構在進行財務核算時,將數據上傳到總機構,由總機構進行統一管理,致使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在管理和檢查過程中,看不到原始數據或資料,對此采取跨區域調閱資料,必將增加稅務機關的工作量、工作時限乃至稅收成本。
再次,由于大企業內部的管理部門較多,企業ERP系統設立的多庫并行方案更增加稅務管理難度。很多企業往往不是一個數據庫,相應的接口也非常多,這就為企業偷逃稅創造了便利條件。
三、加強對應用ERP系統大企業稅收服務管理的建議
一是全面了解掌握企業ERP系統特點,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使用不同的ERP系統建立大企業信息系統資料庫,在深入分析企業業務流程基礎上,梳理各系統的薄弱點,隨時與企業溝通,防范企業產生稅收風險。
二是建立稅企聯動機制,派員進駐企業財務核算部門,并定期培訓企業稅務管理人員和相關涉稅業務人員,同時,把出臺、變化、廢止的相關稅收政策及時通知企業,并指導其在ERP系統中進行相應的調整。
中圖分類號:F810.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7-119-02
一、引言
從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到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對企業的風險防控要求被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眾多企業尤其是國資央企都在積極制定或者完善自身的內部風險防控制度。作為內部風險防控制度的重要一環“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被越來越多企業了解和推行,企業的稅務管理不再僅僅是“照章納稅”,“防范風險”成為了稅務管理的新要求。正如國稅局的《指引》中提出的,“大企業應根據需要設置與企業財務部平行的稅務部門和配備專業稅務人員。企業內部稅務人員應深度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包括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與重組、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使經營決策從一開始,就能保持正確運作,有效控制稅務風險,從而達到企業稅負最優化目標。”對于大企業集團來說,多層次的管理結構,復雜的內部公司構成,對于實行有效的稅務風險內控而言是極大的阻礙。本文將從實例出發,闡述大企業集團建設稅控面臨的難點,并提出在稅務風險管理中應注重“評估為先、全程控制、多方溝通、長期跟蹤”的觀點。
二、股權交易案例回顧
不久前,筆者經歷了一樁大企業集團內部的股權轉讓交易,在該項交易中,由土地權屬問題而引發了一起稅務風險。首先為讀者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
集團公司(簡稱A集團)欲將下屬的一家全資子公司(簡稱B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另外一家關聯方集團公司(簡稱C集團),就在雙方即將簽訂合同的時候,卻發生了其他的情況:在B公司賬面上存在著近100萬元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而該土地使用權證書上標注的權屬公司卻不是B公司,而是A集團。原來B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A集團的前身(集團上級總公司的直屬分公司簡稱A分公司)下屬的幾家子公司共同投資的。1996年國家推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政策,作為國資央企的A分公司統一出資,并為統一管理的需要,以A分公司的名義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為所屬分公司、子公司的土地統一辦理了“權屬A分公司的土地證”。此時該項土地的價值開始分屬于兩家公司,A分公司的賬面上記載著該土地的出讓金,B公司的賬面上記載著該土地的占用費。
其后的十年中,B公司的股權在A分公司內部幾經轉讓,直至2007年A分公司經國資委批準改制為A集團。2006年B公司的土地使用性質發生變更,按當地政府的土地管理機關要求,重新補繳了地價差額,該筆價款補記在B公司的賬面價值上。2007年在A集團的改制評估工作中,A集團將所有土地整體評估后,將該土地評估增值記載于B公司賬面,并于2009年將100%的股權投資自下屬子公司全部上收于集團。至此,該項土地的價值僅記載在B公司的賬面上,因此出現了該資產“會計記載與法律權屬分屬于兩個法人”的情況。由于土地的法律權屬不對應,土地管理部門明確表示不允許依據股權轉讓將B公司的土地過戶到C集團,因此該項股權交易被迫暫停。
為了能夠將該項交易進行下去,必須首先理順A集團與B公司的土地關系,為此我方研究了兩個解決方案:
A方案:依據2007年的改制方案,由A集團把土地作為增資投入,變更土地權屬為B公司;再履行股權轉讓,將B公司轉讓給C集團
涉及稅種:
土地增值稅:可免。財稅[1995]48號文《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p>
營業稅及附加稅:不征。根據財稅[2002]191號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p>
契稅:不征。國稅函[2008]514號(2008年之前執行財稅[2003]184號)“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權屬對其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屬同一投資主體內部資產劃轉,對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不征收契稅?!?/p>
依照本方案,企業稅負最低,但是由于改制已于2007年結束,B公司土地評估增值當年入賬,已經攤銷了3年,對所得稅有一定的影響。無論是對2007年進行調整,還是在2010年重新做增資股權變動手續,都要對稅務部門做相當多的解釋、說明工作。
B方案:由A集團單獨將土地轉讓給C集團,直接變更土地權屬為C集團
該方案需涉及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契稅、企業所得稅,經測算總稅負高達交易金額的45%左右;對企業而言稅負相當之重。
無論執行哪種方案,對交易雙方而言都需要相當繁瑣的審批手續,因此該項交易只能繼續向后推遲。而且潛在的稅務風險,可能發生的高額稅負都是企業所不愿承擔的。
從1996年到2012年長達十多年的時間中,無論是國家的稅收法律、會計制度、國資管理制度,還是企業內部的股權結構、管理人員都發生了多次大大小小的變動;可以說紛繁復雜的歷史原因是造成本次交易稅務風險的主因,是主要的客觀因素。同時,在事件回顧中,我們發現相關的涉稅文件最晚于2003年,也就是說2003年以后企業就有條件“以最低的稅負理順土地權屬關系”,而且從2006年的土地性質變更、2007年的國資改制、到2009年的股權上繳至少出現過三次機會,可使企業完成權屬變更來解決這個潛在的稅務風險。但企業都未能把握住,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該風險還會愈加難以解決。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中的三個難點
“前車之轍,后車之鑒”,在這次稅務風險的形成和發現的過程中,我們也可以借此了解多數大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建設中面臨的難點:
1.企業現有的稅務風險內控制度建設中,一般都缺乏“對重大涉稅事項尤其是重要涉稅資產”的稅務跟蹤。對于大型的國企集團來說,內部構成復雜,經營時間長,歷史問題眾多是共性的特點。為了支持國家政策或者自身的產業調整,而對內部的資源進行整合重組,包括分公司之間,子公司之間,集團之間甚至跨集團、跨地區、跨國的資源流動都時有發生,屢見不鮮。在這些資源流動的同時,諸如稅收優惠不再適用、資產轉移視同銷售、納稅地點變動等等一系列稅務風險也就隨之產生,再加上年深日久、幾經輾轉之后,有些涉稅事項幾乎成了“無頭案”,更重要的是一些涉稅資產本身就成了稅務風險的藏身之所。這些風險一旦爆發,不僅要耗費大量資源來查清來龍去脈,而且由于時間關系,風險更是被成倍放大。
2.稅務風險控制滯后,重大事項發生時往往是企業的稅務部門最后得知。眾所周知,企業稅務風險產生于決策和日常經營過程中,在企業內部稅務風險因素中就有“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企業內部信息和溝通情況”這一重要因素。2009年上市公司中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也提出“企業稅務風險控管的重點應側重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的過程和包括環境在內的企業內部信息溝通和內部監督體制”。而對于多數企業來說“業務先行”是不成文的慣例,重大的方案、決策往往是在已經形成共識或者成熟后,才提交稅務部門審批,此時稅務部門往往已經沒有時間對復雜事項作充分的評估,而且即使發現了潛在風險提出修正意見,也會使業務部門因為要耗費大量精力和資源去返工而帶來極大的抗拒情緒?!笆虑叭狈贤?,事中評估不足,事后難于補救”形成了一個促使企業稅務風險加劇,稅務風險內控流于形式的“惡劣循環”。
3.涉稅溝通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時。對于大型企業集團來說,內部信息溝通的層級多,環節多,上傳難,反饋難是一個通病。對于一個最小的涉稅單位來說,發生的涉稅問題有可能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往往需要母公司、集團公司乃至總公司來做全盤考慮來解決。而一個漫長的溝通過程往往會使人失去耐心,因此不可避免會使一些問題被掩蓋起來。除了內部溝通外,與外部的信息交流溝通,是保證稅務人員及時了解稅務政策,解決企業外部稅務風險問題的最重要的渠道。一旦失去這個渠道,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便形同虛設。
四、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四個注重方面
根據以上的情況,作者認為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應注重“評估為先、全程控制、多方溝通、長期跟蹤”這四個方面:
1.“評估為先”就是要求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應在第一時間介入涉稅業務,在涉稅事項產生的最初即開始稅務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參考意見。只有稅務工作出現在第一環節,才有可能達到“稅務管理事前控制、稅務風險最小化”的目標。
2.“全程控制”是指不僅“稅務風險評估作為事前控制而存在”,而且要求將稅務控制延伸至具體的業務流程中去,包括合同控制、采購立項、付款控制、存貨管理、資產管理、費用發生、人工薪酬等企業全部的流程環節,都要有稅務風險管理“環環相扣、層層跟進”。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涉稅環節的疏漏。
3.“多方溝通”是要企業在內部各部門之間、集團各層級之間、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企業與其他外部相關機構之間要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和渠道,保證信息傳遞通暢。可采用的手段包括建立內部稅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借助第三方機構搭建稅務咨詢交流渠道等等。
4.“長期跟蹤”是指企業對重大涉稅事項尤其是重要涉稅資產要保持足夠的敏感性,對重要資產的涉稅流動建立跟蹤機制,使資產在購建、轉移、增值、減值、損毀、變賣、報廢各個環節都有涉稅記錄可查,有法規依據可循。無論資產的權屬在集團內部如何變化,自身的涉稅點依然明晰,就能最大程度防范稅務風險。
大企業集團是國家稅收的重點來源,自身防范稅務風險的能力越強,就越能保證企業健康有序的經營,也就越能為國家創造更多的財富;加強稅務風險管理建設,將有力地保障企業能夠走上一條“利國利民利自身”的長盛之路。
參考文獻:
1.盛立中.企業稅務風險防范與管控.上海國資,2009(6)
2.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09
隨著大企業的不斷增多以及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大企業稅收已經成為國家財政發展中的重要內容,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占有著重要的地位。它不僅是增加社會就業的重要途徑和對外貿易發展的主力軍,同時也是我國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是我國財政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大企業的實際發展中,其經營規模較大、內部機構層次復雜、業務類型復雜多樣,導致它在經營管理中存在著很大的涉稅風險。因此,要想保證大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它在稅收服務方面的合理性,有效控制和降低稅收風險,稅收機關應該不斷提高稅收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強化稅收風險管理。
一、當前我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一)機構設置不合理
當前我國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其管理體制從上層的稅務總局到下層的各個分局,主要呈現出一種上小下大、基層隊伍十分龐大的金字塔結構,其中有88%的稅收機構和稅收人員分散于各個縣級政府以下的基層地區,幾乎處理和承擔全部的涉稅事項。這種形式的資源分布和管理體制,使得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極為低下,而且經過由上到下的層層傳遞,使得稅收信息逐漸被減弱甚至是失真,如果稅務總局或者上級稅務局無法有效的監管基層的稅務機關,那么將會很難實現稅務的統一性、規范化管理。
(二)缺乏完善的稅收制度
當前,我國在稅收政策的制定方面依然存在著不完善現象,使得稅收執法工作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同時,在稅收管理工作方面,也沒有針對大企業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收征管方法,通常情況下,都是由稅務機構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經驗慢慢向前摸索,使得稅收管理工作具有較大的盲目性。因為缺乏完善的稅收政策,使得大企業稅收管理和監控的專業化、深層次以及多角度發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大企業發展需要的是較為合理、權威、標準、科學的納服務和管理方法。
二、基于納稅服務的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策略
(一)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稅收集中管理
通過相關實踐表明,實現稅務的專業化管理對大企業稅收風險防范和成本控制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應該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大企業稅收的集中管理,提升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同時,加強集中管理,還能夠廣泛積累涉及行業稅收方面的管理經驗,為制定稅收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議和依據,讓稅收管理變得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此外,對大企業實施納稅申報、強制執行以及稅務審計等納稅服務和相關的執法事項的集中管理,不僅能夠系統全面的了解大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和內部經營結構,同時還有利于提升企業稅款繳納和納稅申報的精確性和及時性,最大限度的提升稅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幫助大企業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
首先,稅務機構應該參與到大企業相關制度的建立中去,將稅收管理由原來的事后處罰變成事前預防、事后管理、事中監管等一體的稅收風險管理,幫助大企業制定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提升大企業防范風險和解決風險的能力。其次,引導大企業有效識別風險,確定大企業在經營運作、經營決策、稅務爭議以及納稅申報等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并且分析大企業發生風險的原因,進行定期的風險評估工作,結合實際的評估情況,提供針對性的建議,有效消除大企業涉稅風險。再次,在加強大企業自我管理方面擬定稅收規范手冊,指導大企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評價以及自我完善等,要求大企業必須嚴格遵從。同時設計相關的遵從模型,建立與大企業之間相互責任、相互遵從的合作關系。最后,針對那些不配合的高風險大企業,應該進行重點管控,開展專項檢查、避稅調查、稅務審計等工作,對企業內部稅務系統進行有效監管。
(三)強化專門的行業化稅務管理
參考國外的先進經驗,我國應該根據當前大企業的發展情況,對其進行分類歸納,強化專門的行業稅務管理。首先,將各大企業根據一定的標準劃分,然后在針對行業類型成立相關的分析小組,分析行業發展特點和動態情況,從而有效預測行業的稅收狀況和經濟發展情況。其次,在管理大企業涉稅事項的基礎上,還要分析評價大企業的納稅環境和行為,從而制定出最佳的規劃策略,提升資源的使用效率。通過行業化的稅務管理,可以集中各稅務機關的力量,對各行業類型定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找出其中具有共性的問題,并及時與納稅人進行溝通,提高風險評估的針對性,引導大企業更好的規避稅收風險。
三、結論
總而言之,大企業稅收作為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其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占有著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們應該高度重視大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工作,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稅收集中管理;幫助大企業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強化專門的行業化稅務管理,引導企業更好的規避稅收風險,從而有效提升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參考文獻:
前款所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或者財稅〔2017〕4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企業。
企業本年度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無法判斷上一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暫按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第4季度的預繳申報情況判別。
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p半征稅政策,無需進行專項備案。
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
四、本年度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以下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一)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三)定額征收企業。根據減半征稅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征收。
(四)上一納稅年度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
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7年度第1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填報說明第三條第(五)項中“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0萬的填‘否’”修改為“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50萬元的填‘否’”。
八、《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在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廢止。
[關鍵詞] 信息化;自動化;門禁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039
[中圖分類號] F252.24;F270.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5- 0073- 02
0 引 言
首鋼京唐公司是現代化大型鋼鐵制造企業,進出廠車輛數量多、業務種類繁雜,管理難度大,為提升公司物流管理水平,提高門禁管理效率,京唐公司建立了一套電子化門禁管理系統,借助于信息化、自動化等現代化技術手段,對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實行一車一卡的管理,從而堵塞門禁管理漏洞、維護車輛進出廠的秩序并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該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對車輛信息的追溯和電子化管理,有效地減少人為因素,堵塞管理漏洞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降低了人工勞動強度;同時,本系統還與物資計量系統、三級系統之間建立接口,進行信息的相互傳遞,實現車輛放行和物資計量全過程的一體化管理。
1 系統設計原則及關鍵技術
京唐公司門禁系統的建設原則是“信息共享、集中控制、分散管理”, 系統的建設不僅是單個功能的簡單組合,而是從統一網絡平臺、統一數據庫、統一的身份認證體系、一體化業務結構等多維度的技術實現方案,是一套變革企業管理方式,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企業的解決方案。一個卡務發行管理中心、一張信息卡,一鍵式卡務管理模式,實現京唐全區域多業務管理,系統信息采用一個數據庫進行存儲,實現數據集中統一管理。
京唐公司門禁系統由中心管控平臺、前端控制系統、前端采集設備、系統局域網絡、后臺服務器等部分組成,涵蓋B/S軟件、C/S軟件、執行系統、網絡、電路、服務器等各個方面;各組成部分又包括若干子系統或子模塊。同時,門禁系統與京唐物資計量系統、三級系統等外部系統互聯實時交換共享信息,是一個具備一定規模的、比較復雜的信息化系統。
2 系統流程規劃
京唐公司門禁系視辦證中心發放的車輛信息卡為唯一有效證件。車卡分為本部車輛固定卡、外部車輛固定卡、短期卡、臨時卡,均可以設置有效期。本部車輛固定卡的發放定位為:京唐公司本部車輛發放固定長期卡;外部車輛固定卡的發卡定位為:維護單位車輛發放固定卡,有效期由卡務管理人員設定;短期卡的發放定位為:短期進出京唐公司的業務來往或車輛;臨時卡的發放定位:一次性出入廠區的車輛發放臨時卡,貨車有效期48小時、客車有效期24小時。固定卡、短期卡出入廠時刷卡放行,不回收;臨時卡進廠刷卡放行,出廠吞卡放行。載物車輛出廠需首先出示紙質出門票并接受檢查。
3 系統功能描述
3.1 車輛信息卡的辦理
車輛信息卡的辦理,由各業務部門自行統計,按照系統的要求錄入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審核不通過的返回業務部門進行信息校對;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如果不是特種車輛,直接提交辦證中心審核;如果是特種車輛,提交安保部進行特種車輛審核。辦卡業務實行層層審批、層層負責的體制,確了分工、貫穿了整體。
3.2 車輛信息卡的管理
車輛信息卡的管理主要職責集中在辦證中心,可對車卡進行延期、年審、補換、卡信息修改、出入門禁權限修改、注銷等操作。
3.3 輛進出廠管理
門禁系統在1號、2號、3號、4號及實業公司大門門禁設置監控室,為監控室裝配車輛進出門禁監控軟件和配套硬件設施。上述大門門禁實行進出廠刷卡措施,一車一卡,進廠刷卡放行,出廠先檢查再刷卡出廠的管理辦法。門禁系統響應刷卡事件,自動控制道桿的開合。門禁管理人員可通過監控軟件和配套的監控攝像頭實時監督車輛進出廠情況。按照門禁系統流程進行,職責分明,管理簡單有效。
3.4 系統接口
臨時卡預約自動生成:京唐公司計量業務的車輛眾多,若每次都在門禁系統中人工完成將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門禁系統與計量系統建立接口,對臨時進出廠區且有計量預約的車輛,門禁系統將截取其相關預報單信息自動生成臨時卡辦卡預約信息。
4 京唐公司門禁系統應用效果
京唐公司門禁系統通過與生產系統的對接,實現了在銷售、采購等業務處理的同時發預約到門禁系統,將種類繁多的業務進行分解,各專業管理人員各司其職。舒緩了進出廠交通,緩解門衛管理壓力,提高自動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財產安全。
4.1 預約機制安全快捷
京唐公司門禁系統實行臨時出入車輛辦理臨時卡的辦法。即,臨時業務的進出車輛通過業務來往的單位系統預約,來訪人員持相關證件到辦卡點辦理臨時信息卡的模式。這種模式,落實了責任,保證了業務的安全性和快捷性。
4.2 系統間建立接口,實現了信息的互通與共享
門禁系統與物資計量系統建立了接口,存在計量業務的臨時車輛可直接辦理臨時卡,無需人工預約;與三級系統建立了接口,可直接由門禁系統查看各個三級系統的發貨清單,保障了公司財產的安全。
4.3 提高工作效率,約束管理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