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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1完善知識產權服務方式
當前,從國際的發展趨勢來看,知識產權服務業不僅僅是單純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她可以衍生到各個相關領域,將知識產權服務業與委托人的整體戰略發展相結合,需要將市場環境和發展決策與知識產權服務業綜合起來進行研究。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應用,要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綜合運用多元化的知識產權服務業方法和管理方法,利用先進的思想理念、法律意識和知識產權管理方法進行綜合決策,從委托人的長遠發展目標和整體的利益進行考慮,綜合委托人多方面的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和社會發展環境,從多角度和多層次對委托人的綜合知識產權狀況和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進行總結,是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未來的主要發展趨勢。
2增強委托人群體的知識產權服務意識
提高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和應用狀況,要加強委托人對于知識產權服務業的重視程度??梢酝ㄟ^理論學習和實踐不斷豐富廣大委托人對知識產權服務業知識,并鼓勵和引導委托人將知識產權服務逐步融入到企業的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樹立知識產權服務業的良好形象,提高其影響力,幫助委托人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另外,延邊州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將知識產權服務業融入到社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將延邊州的知識產權服務業常態化,讓委托人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服務業的功能和作用。
3提高知識產權服務業人員專業理念
雖然當前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人員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綜合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發展目標和市場需求,其專業化程度仍然不足,知識面單一,面臨著綜合性人才缺乏的困境,不利于較高層次的業務的開展。因此,應當不斷豐富知識產權服務業人員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加強培訓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體系和應用技術,提高從業人員的自身素養和專業化水平,在知識產權服務發展過程中更好的運用自身的知識和專業技能。同時,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業內部和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協會,應當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從制度和工作素養上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防止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為委托人建設一支專業素養高、職業操守到位、專業理念領先的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隊伍,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
4健全知識產權服務業相關法律法規
良好的組織環境和制度建設環是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不斷應用和推廣的必要條件,是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組織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基礎。應當加強延邊州知識產權體系、知識產權工作管理體系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幫助知識產權服務業在更見詳細、準確的制度環境下運轉,根據當前的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狀況和市場經濟環境制定知識產權服務業組織機構的運作準則和基本制度,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體制不斷完善;應當盡快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監督工作和行業協會的建設,對當前延邊州的知識產權服務業加強指導和監督,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的普及化和規范化。同時,對于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發展趨勢而言,需要不斷加強延邊州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的獨立性和自主發展性。
知識產權是依法由國家特定的機關,對個人或企業的發明創造進行可識別性標記的方法,具有法律保護的效力。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尤其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各企業間的競爭趨于白熱化,以知識和技術創新能力為核心的知識產權的管理逐步成為各企業重視的關鍵內容之一。雖然各個企業都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也積極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予以完善,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何在企業現有的資源和經濟條件下,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效,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成為各個企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健全的機制和完善的法律體系。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較晚,相對來說法律法規及相關機制的建設還不完善,有關企業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還在不斷的調整和完善過程中。另外,現有的有關企業知識產權的《專利法》、《商標法》等立法較為分散、雜亂,在實際的運用過程中一些不足逐漸暴露,例如專利審批期限時間過長,審批費用過高等。
(二)知識產權重視度不高,相關投入不足。目前,大多數企業的領導管理層將工作的重點放在了能夠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而對于知識產權這種隱含在有形產品和無形市場中的不能直接產生量化效益的無形資產,缺乏足夠的重視,加上部分領導管理者及生產者知識產權意識的薄弱,嚴重影響了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另外,由于缺乏對知識產權的足夠重視,導致企業在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上投入的過少,包括資金、人力等各個方面,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的相關設施建設不完善;專業人員配置不合理等,導致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的成效不大,存在著流失的風險,不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三)監管與執法力度薄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的監管與執法力度薄弱,在其日常的工作中,缺乏對知識產權嚴重侵權犯罪行為的防止措施和指控。加上部分執法人員業務能力的限制,無法對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問題進行有效的處理,甚至有的職能部門存在工作作風問題,存在“門難進、事難辦”的現象,辦事效率和效果低下,使企業無法信任相關的管理機構,在企業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無法利用合法途徑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
(四)專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匱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集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知識為一體地綜合運用的管理工作,需要管理人員具備綜合的專業知識才能夠勝任。但從目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來看,我國的專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匱乏,無法滿足現代化企業的發展需求。雖然專利工作人員不斷增加,但是能夠有機結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的專業人才偏少。有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是由缺乏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其他管理崗位的人員兼任,由于非專職人員,其主動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技能的積極性和動力不足,導致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成效偏低。
二、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和法律體系。首先,國家層面要切實發揮職能部門的領導協調作用,強化宏觀管理,建立具有權威性、高效性、統一性的知識產權管理協調機構,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協作,制定合理的政策。其次,建立與企業直接溝通渠道和預警機制。建立直接溝通渠道有利于企業與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與協作,及時對重大知識產權事件作出反應,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的成效。同時建立預警機制,針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再次,有效整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等諸多方面,其管理分別屬于工商、知識產權局、版權局等不同的行政管理機構,為了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成效,可以按照工業產權劃分管理職能,實行專利審查授權和商標注冊集中管理,加強工業產權的審理隊伍的建設,并強化其行政執法力量。
(二)加強企業自主管理的水平。首先,重視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戰略,把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及有效的利用作為一個整體戰略來綜合考慮,并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企業發展戰略中,貫徹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當中,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其次,健全知識產權管理職能組織機構。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工作部門,在企業內部形成集信息收集、追蹤、分析、評估、知識產權申報、管理、糾紛處理等為一體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及時有效的檢索和查詢企業的知識產權信息,同時建立與政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保持聯系與合作的渠道,保障企業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
(三)強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企業應完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招納、任用、管理和評價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首先,在專業人才培養方面,企業可以與高校建立合作關系,建立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基地,并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增強培養能力和水平。其次,對企業現有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廣泛開展知識產權普及型教育,包括知識產權獲得、戰略咨詢、權益保護、糾紛處理、合同簽訂等方面的法律知識以及掌握國內外知識產權規則與實務等管理方面的知識,并構建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終身學習體系,確保其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滿足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嚴重制約了知識產權積極作用的有效發揮,相關職能部門及企業應綜合考慮,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切實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的效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的綜合效益。
參考文獻: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以來,湖南省出臺了系列推進知識產權建設的政策意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水平大幅提高,保護狀況明顯改善,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普遍增強,知識產權工作取得長足進步,為建設創新湖南、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奠定了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堅實基礎。同時,由于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不順,仍面臨知識產權大而不強、多而不優、保護不夠嚴格、侵權易發多發、影響創新創業熱情等問題,亟待研究解決。中國知識產權指數報告指出,2015年湖南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排名全國31個省市區(不含港澳臺)第12位[1],比2015年湖南GDP全國排名落后3位。隨著湖南知識產權強省戰略的持續推進,梳理、完善、優化、布局我省知識產權政策,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建立知識產權治理的省政府綜合協調機制
當前我省的知識產權行政體制可以說是“行散且神散”,管理部門有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多個廳局,專利、商標、版權等仍然分散在不同部門。知識產權管理涉及面廣、擴散性強的特點,決定不同部門“各自為戰”的履職方式容易導致創新發展難以形成合力,建立高層次的、有權威的協調機制勢在必行。
在近期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革中,難以一攬子實現知識產權管理大部門制。在省級層面,建議整合現有的協調機制,升級改革為“湖南知識產權強省綜合協調委員會”。其職能應為貫徹中央部署,設計頂層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統籌涉外事宜,決策重大事項,協同推進知識產權政府與社會的共治。在委員會的層級和隸屬關系上,該委員會隸屬于省政府,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統領、負責創新驅動戰略和知識產權強省戰略的綜合協調。委員會由相關廳委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省知識產權局,具有協調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督促其他相關部門履行知識產權管理職能,推進對外跨地區合作。委員會下設“湖南省知識產權綜合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全省知識產權行政許可事項和服務項目,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在市級層面,支持長沙市繼續推進“三權合一”的管理體制改革,建議株洲和湘潭按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建設的要求,設立獨立的、集中管理的知識產權局。其余市州參照省級層面,成立相應知識產權強市(州)綜合協調委員會。
中遠期策略,建議全省逐步將工商行政局商標管理職能和新聞出版廣電局版權管理職能劃入知識產權局,建立“三權合一”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在國家層面,建議修改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為建立“三權合一”國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體制提供法律依據,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系。
二、健全有利于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管理的科技政策
知識產權的科技政策主要包括創造、運用和管理三類。
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制定中長期“專利導航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引導全省專利布局方向,服務規劃計劃決策;細化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制定減免中小企業專利規費的政策;組織實施專利“百強企業”工程,引導行業龍頭企業制定專利發展戰略。
在知識產權運用方面,大力推進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向日本政府一樣認定一批技術轉移機構,賦予其專利申請、維護、轉移和轉化的職權;建立技術轉移報告制度,要求財政資助、非科研項目完成后5年內,向社會公開專利許可情況,對于5年內未實施許可的專利,允許中小企業申請獲得免費許可權。
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建設,構建湖南基礎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開放知識產權基礎信息庫,定期重要產業知識產權預警報告,降低全社會知識產權創造風險。
三、深化有利于提升農業競爭力和制造業的知識產權產業政策
湖南是制造大省和農業大省。不同行業知識產權儲備大相徑庭,需要采取差異化的政策手段。當前,我省已進入由農業大省向經濟大省跨越、由工業化中期向后期邁進、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換的階段,“新常態”下,產業轉型升級的要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提升農業知識產權水平。借鑒美日經驗,設立專門的企業創新研究項目扶持資金,改變現有農業龍頭企業重生產、輕研發的政策取向。實施“三農”精準扶貧計劃,完善農業產業組織和市場秩序,以“合作社(農協)+地理標志(商標)+企業+農戶”的模式,推動農業商標和特色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工作。
另一方面,筑牢制造強省優勢。鼓勵企業做“百年產品”“百年老店”,在軌道交通、工程機械、新材料、航空航天裝備等優勢產業領域,積極參與甚至主動引導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在電力裝備、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等有產業基礎的領域,加快完善技術、產品安全和質量標準體系,力爭參與制定國家標準和對接國際慣例。
四、完善有利于構建內陸開放型經濟的知識產權貿易政策
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的“十三五”規劃目標,要求我們必須加快推進知識產權戰略,轉變貿易發展方式。
我省知識產權貿易政策呈現出“四大轉向”特點:從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等政策工具逐漸轉向允許和鼓勵知識產權貿易;從注重知識產權進口逐漸轉向進出口均衡發展;從知識產權技術引進逐漸轉向注重消化吸收;從政府注重管理逐漸轉向注重服務市場。應從戰略高度樹立“知識產權貿易第一貿易”的理念,大力促進知識產權商品進出口,鼓勵企業購買國外專利、版權、品牌等知識產權,鼓勵企業通過海外并購、設立海外研發中心等途徑獲取知識產權,鼓勵湖南有條件的高科技公司和品牌企業向國外輸出專利、品牌、版權等,開展知識產權轉讓與許可。強化湖南海外知識產權保護與維護,嚴格遵守知識產權國際規則,支持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布局與維權,在“走出去”戰略中更加注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五、構建有利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知識產權金融財稅政策
實施金融財稅政策更有利于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在金融政策方面,其主要幫助知識產權實現預備期價值的匯聚和后期價值的轉化。我省純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份額較小,融資產品類型單一,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尚未建立。建議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提高知識產權融資效率,提高市場性金融機構的參與度,引導商業性銀行開展相關金融服務,吸引市場化資本納入知識產權融資體系。
在財政政策方面,還存在財政投入不足、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政府采購不明顯等問題。建議進一步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加大對專利審查、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知識產權研發及應用環節的投入。進一步健全財政性資金采購我省自主創新產品制度,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收購和訂購,審核購買國外產品,扶持國防自主創新采購等。
【關鍵詞】開放式創新;知識產權管理;管理
開放式創新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創新的“專屬權”問題。在全球化發展趨勢中,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競爭關系的不斷加劇,企業的知識產權競爭已經不再局限于企業的內部,而是需要從開放式創新的組織邊界以外來獲得更多的資源,從而創造更多的知識產權價值。開放式創新必然會影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行為,需要企業進行全方位戰略的轉變。
一、開放式創新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影響
(一)知識產權管理內容復雜化。從知識產權生成的渠道上看,開放式創新推動了這種生成渠道的創新,由傳統的單一的制度創新發展成為外部綜合資源和機制的創新,渠道得到有效的拓展。這種本質上外部市場化的生產渠道是開放式創新得以完成的關鍵,也使得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變得復雜化。在開放式創新的模式下,企業必須要重視的一項工作就是“技術合作”。對于企業來說,技術創新就成為一項十分復雜的過程,上游供應商、科研機構、用戶、政府等行為主體都成為企業技術創新的關聯主體。在復雜的環境變遷中,每個要素和主體對技術合作和創新的影響是不同的,企業必須要對外部的技術資源進行評估和選擇。因此,企業的知識產權的載體形式多樣,其管理內容必然會變得復雜化、多元化。
(二)知識產權管理成本重心轉移。在傳統的創新模式中,企業獲得知識產權的最終目標是獲得知識產權技術帶來的“壟斷性利潤”,形成競爭保護的壁壘防止競爭企業的“入侵”。因此對外部的技術和知識價值采取的客觀謹慎的態度。然而,在開放式創新的模式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點是如何利用外部的知識產權而獲利,因此就需要加強對知識產權進行價值化管理運作。這樣,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本重心發生轉移,由傳統上對知識產權的研發和控制性成本轉移到對外部知識產權及其各個相關方面的評估上。
(三)對風險管理的要求提高。在開放式的創新模式中,企業必須要跨越一定的組織和知識價值的邊界,獲得更多的創新資源,這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提高了價值創新環節的風險管理要求。在外部缺失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的條件下,企業之間的復雜化的內、外競爭關系就會形成一個十分混亂的狀態,企業很容易喪失知識產權。尤其是企業的技術流動明顯,風險的因子作用力明顯,對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提高。
二、開放式創新下企業知識產權的相關戰略模式
(一)知識產權許可戰略模式。知識產權許可模式就是指產權的開發或者是許可方將知識產權按照合同授予被許可方允許其使用的活動。在這種模式之中,交叉許可是其重要的形式之一,就是知識產權的兩個或以上的權利人允許對方使用的情形。這種交叉許可實際上就是通過資源的合作創造來實現雙贏,目前在美國的高科技公司中這種模式比較常見。
(二)知識產權聯盟戰略模式。在實踐活動中,企業的知識產權聯盟實際上就是專利的聯盟,在聯盟內部有利于企業對知識產權進行維權,同時也能實現成果共享,提高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利用行業的資源來獲得更多的知識產權應用資源。
(三)知識產權合作開發戰略模式。知識產權的合作開發就是指企業之間利用特有的組織形式進行技術的合作創新,實現資源的優勢互補。合作開發的戰略模式在廣義上是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各種技術成果轉化,狹義上則具體指企業與科研院校進行的共同研發。這種戰略模式在我國目前已經引起關注,很多企業開始謀求向這一模式轉變。
(四)知識產權免費開放戰略模式。知識產權的免費開放模式是在知識經濟時代下企業獨立創新和合作創新平衡關系的一個產物。在信息技術的條件下,企業必然會利用各種信息經營的系統獲得相關的知識產權的信息,因此也將會更多地關注如何利用技術領先和專利的組合去實現創新。這四種戰略模式是開放式創新下企業知識產權受到影響后企業的經營行為所考慮的戰略范式,在實踐中,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外部資源的環境條件來選擇適合的模式,并采取有效的策略去經營這些戰略,才能有效提高自身的綜合經營效益。
三、開放式創新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
(一)創新知識產權管理的商務模式。創新知識產權管理的商務模式,對于企業來說就是要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和管理。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中,大部分的企業已經意識到商務模式的重要性,甚至看到了它能夠發揮技術創意所達不到的驚人效果。企業創新知識產權的商務模式就是建立開放式商務模式,其核心在于與其他的企業建立“共同性發展關系”,就是指企業的核心管理人員將知識產權資產管理上升到公司的戰略層面,將其作為一項盈利資產進行管理。因此,企業就需要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經營以借此獲得更多的價值。例如,戴爾公司利用某軟件的優勢性的知識產權,通過許可的方式對其進行轉移,獲得了明顯的知識產權轉讓的費用,或者是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質押權來進行知識產權的資產風險投資,為企業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二)規范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體系。對于企業來說,開放式創新模式導致了知識產權管理內容復雜化、多元化,對風險的管控能力要求也在提高,因此,企業必須要規范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體系,從制度性的管理的角度對知識產權流動的內容進行綜合的管理。寶潔公司、博奧生物等企業在這個方面形成了示范性的管理內容,建立了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很多企業受到知識產權法律糾紛困擾的同時,這些企業卻利用管理的手段將可能性的法律糾紛徹底解決,盈利效果十分明顯。因此,企業應該重視對知識產權流動中各種風險因子進行制度化創新管理,利用風險評估制度、風險投資制度等充分評估知識知識產權資源流動可能對企業造成的各種影響,針對這些內容利用制度的手段進行綜合優化配置,知識產權的轉化效率提升,又有效規避了此項活動帶來的風險。
(三)完善知識產權的評估系統。開放式創新的模式最明顯的特征就是對企業內部和外部資源的共同利用,對于外部資源要對其進行客觀、準確地評估其價值和風險,因此,對于企業來說,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管理,就需要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的評估系統。企業可以利用信息技術的手段對企業外部的各種可用的知識技術進行選擇,結合內部的資源基礎和對技術的應用能力進行評估,找到與自身發展戰略相匹配的技術內容,獲得更多的經濟價值。具體來說,企業必須要建立評估系統必須的人力、技術等資源基礎,對評估對象的范圍、特點要求等進行全面評估,在合作的過程中要充分評估各種知識產權必要部分、自有部分和急需部分。同時,鑒于知識產權的動態性發展特性,企業的評估系統應該滿足這個實時性、專業動態化評估的要求,以獲得等多可觀的收益。
(四)培育、利用知識產權管理的中介機構。我國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已經成為國家的戰略性發展內容,在這其中,各種服務中介機構的數量在增多,服務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對于企業來說,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的管理中介機構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一方面,相關的部門應該利用政策、法規等手段培育和鼓勵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加強對相關的人才的培養,優化服務機構的行業服務環境。此外,在另一方面,企業應該有效利用各種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源,降低管理的成本,利用其專業性管理優勢來為自身知識產權創新發展服務,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的綜合水平,而這也符合開放式創新的模式要求。
綜上所述,新時期企業的發展已經邁入到開放式創新的范式階段中,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中,開放式創新模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內容復雜化、管理成本重心轉移、風險管理要求提高這三個方面?;谶@些影響變化,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模式主要有知識產權許可、聯合經營、合作開發等內容,因此,企業要想利用開放式創新的范式條件實現全新發展,就需要創新管理的商務模式、規范制度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的評估系統,并利用相關的中介機構來提高自身知識產權管理的綜合能力,不斷實現創新發展。
【參考文獻】
[1]朱乃肖,黃春花.開放式創新下的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初探[J].改革與戰略,2012(02)
[關鍵詞] 知識產權 綜合實力 指標體系
隨著國家間和企業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知識產權已成為國際競爭和國內競爭的制高點。當今由于世界范圍活躍的技術轉讓和發展中國家的自身努力等,使得全球的技術水平更加趨于一致,世界范圍的競爭變得更加激烈起來。許多國家都在實施或著手制定以專利戰略為主的知識產權戰略,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增強其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競爭力。在這種形勢下,深入了解國外發達國家關于知識產綜合實力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僅對我國構建一套適合自己的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指標體系非常重要,更對迅速提高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和科技競爭力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分析評價的指標較多,不同的指標從不同的角度揭示知識產權信息。許多國家和知識產權咨詢機構都建立了自己的一套分析指標體系,本文主要介紹了在知識產權領域研究居于世界前列的日本和美國關于知識產權綜合實力評價指標的研究,以此作為借鑒,為我國的知識產權綜合評價的深入研究服務。
一、日本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體系介紹
日本作為一個在知識產權領域居于世界領先地位的國家,以高度中央集權化的管理、完善的知識產權體系為特色。1998年12月,日本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制定委員會成立,其成員由企業界人士、人、學者、新聞界人士等各界人士組成,該委員會是日本的權威知識產權咨詢機構。1999年3月底,日本特許廳公布了《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該指標是日本特許廳總務課根據“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制定委員會”的研討結果制定的。制定該指標的目的在于統一評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的標準,使各企業能更加客觀地評價本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應用狀況,以提高經營者的知識產權意識,從而改善知識產權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力。日本特許廳的《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由戰略性指標和定量性指標構成。
1.戰略性指標分為以下五大戰略
(1)經營戰略:①經營者的知識產權意識;②知識產權業務的經濟效率。
(2)技術戰略:①推行獨創性技術開發;②在研究開發中運用知識產權。
(3)知識產權信息戰略:①健全知識產權信息管理體系;②利用知識產權信息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實施解決糾紛對策。
(4)國際戰略:①在外國獲得戰略性專利權;②培養國際化知識產權工作人員。
(5)法務戰略:①確保解決糾紛的人才;②知識產權風險管理。
此外,知識產權評估指標共有100項具體核查事項。其中1~35項是企業經營戰略的內容;36~56是企業技術戰略的內容;57~71是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戰略的內容;72~86是企業國際戰略的內容;87~100是企業法務戰略的內容。
2.定量性指標
(1)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數量;(2)專利收支額;(3)專利實施率;(4)侵權糾紛案的件數;(5)知識產權相關獎金的最高額。
從日本特許廳的《知識產權管理評估指標》可以看出,其指標貫徹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可以得到一點啟示:我國構建知識產權綜合實力評價指標體系也應貫徹知識產權工作的全過程,這樣才能完善的評價知識產權的綜合實力。
二、美國CHI Research專利評價指標
美國是當今世界創新能力最強而且也是最注重知識產權能力建設的國家。完善的知識產權體系給了美國科技創新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先進的科技也促進著美國的知識產權體系更加充實和完備。美國有許多知識產權咨詢機構,比如美國摩根研究與分析協會(Mogee Research & Analysis Association)、美國知識產權咨詢公司CHI等。本文主要介紹CHI專利評價指標。
1.CHI專利評價指標介紹
早在1970年代早期,CHI便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一起研發出全球第一個科學成果指標,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編寫出版的《美國科學與工程指標》報告了采用CHI的專利指標體系。OECD科技指標系列手冊即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冊中的《專利手冊》也介紹了CHI指標的概念和計算方法,并指出CHI的指標最初主要針對公司設計,但同樣適用于國家、地區。
CHI專利評價指標包含以下7個:
(1)專利數量(Number of patents):一家公司從1987年到當前年份所獲得的專利數量,用來評估該公司所從事技術活動的程度。
(2)專利平均被引用數(Cites per patent):平均每個專利在統計年份里被引用的次數,例如,2002年可以開始統計平均每個專利在2001年中被引用的次數。該指標用來評估一個公司的專利影響程度。
(3)當前影響指數(Current Impact Index):指在技術領域里,一家公司前5年所獲的專利在當前年份中平均被引用數,除以在該技術領域里美國所有的專利在當前年份中平均被引用數。用來反映專利質量和實際的技術影響力。如果兩者相等,那么當前影響指數即為1;如果當前影響指數大于1,說明該公司的專利在技術上有較大影響;反之小于1,則說明影響較小。
(4)技術實力(Technology Strength):專利數量乘以當前影響指數。通過對專利數量規模進行質量加權來描述公司的專利組合力量。
(5)技術生命周期(Technology cycle Time,TCT):評估公司創新的速度或科技演化速度。如果一項技術的生命周期較短,代表該公司是基于較新技術為基礎進行技術創新。TCT具有產業依存性,即TCT會因技術領域不同而有所差距。相對熱門的技術其TCT較短,如電子產業TCT約3至4年,而制藥產業平均TCT約為8至9年,造船產業TCT可能長達15年。
(6)科學關聯性(Science Linkage):一家公司所擁有專利的平均引用論文或研究報告的篇數。用來評估該公司的專利技術的科學前沿程度。該指標也具有產業依存性,會因產業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機械領域的平均值可能為0,但是高科技生化產業可能高達15。
(7)科學強度(Science Strength):專利數目×科學關聯性。評估一家公司使用基礎科學建立該公司專利組合的程度和公司在科學上的活躍強度。
以上7個指標中,除了TCT之外都是正向指標,即計算出來的數值越大越正面,而TCT是一個負向指標,數值越大代表創新速度越慢,即越為負面。CHI Research利用上述七個指標,來分析一家公司所擁有的專利組合質量,并且使用這7個指標作為基礎,不僅可以評估公司無形資產的價值,而且更可以評估公司的技術實力以及公司的價值,更進一步的利用特殊公式來評估該公司的未來股價走向。
2.專利記分牌(Patent Scorecard)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主辦的《企業技術評論》雜志,在CHI專利評價指標的基礎上,選取了其中的技術實力(綜合指標)、專利數量、當前影響指數、科學關聯性、技術生命周期5個指標組成《專利記分牌》。自2000年起,《企業技術評論》雜志根據CHI的數據庫和研究成果,每年發表一次名為“專利記分牌”的統計結果。為在美國專利申請量最大的150家公司分為航空、自動化、生物技術制藥、化學、計算機、電力、半導體和電信共8個高新技術領域按照技術實力(專利數量×當前影響指數)排定名次,把科學關聯性和技術生命周期作為參考,以此清晰地分析世界各大公司在美國知識產權市場的競爭態勢。
三、結束語
本文介紹了日本和美國的知識產權綜合實力評價指標體系,力求為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評價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礎,服務于構建一套成熟的知識產權綜合實力評價指標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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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知識產權是對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它包含了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地理標志、設計專有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法律所確認的權利,是企業不可缺少的重要資源,是關系到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因素。誰在某個領域擁有了自主知識產權,誰就能在這一領域取得控制權。但是知識產權無形性的特點決定了其容易受到侵犯,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間競爭日益加劇,而為數不少的企業由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淡漠,忽視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沒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現象嚴重,直接影響到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造成了其參與國際國內競爭的能力不足,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以在自主知識產權的競爭成為企業競爭焦點的今天,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際,必須積極思考如何在創新的同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管理和保護自己的智力成果。
需要說明的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應該包括企業的微觀保護和外部的宏觀保護(如法律、政策等)。本文是站在企業的角度探討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
二、目前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原因分析
1.人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漠是導致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根本原因
知識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信息、技術和知識是公開的,但權力是壟斷的,利用他人的知識必須要征得其同意并支付報酬。過去,人們習慣于無償使用他人的技術。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后,雖然有些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相關知識有了一些了解,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但仍然普遍缺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主要表現在:第一,企業的領導者往往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所面臨的形勢估計不夠,對自主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競爭價值估計不足,總是一味重視企業的有形資產,而忽略了比資金、設備更為重要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第二,有的企業在對外宣傳報道、經驗交流活動中,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差,泄露自己企業還沒有取得合法專有權的技術或經營秘密,導致無形資產的流失。第三,由于“跳槽”人員的法律意識淡漠,不少“跳槽”人員在流動過程中,為了得到“新東家”的器重或作為今后工作的資本,將缺乏有效保護措施的原企業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帶到新企業以提高自己的身價。加之作為“新東家”的企業管理者知識產權意識的淡漠,合法經營意識差,也順理成章的接受了這些本屬于其它企業的無形資產。有些企業甚至采取非法手段,通過“挖人”來竊取其他企業的商業或技術秘密。導致了這些企業知識產權的大量流失。第四由于交易方業務人員法律意識淡漠,把在正常業務交往過程中了解到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有意無意的泄露給第三人或自己使用。
2.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機構及制度的不健全是導致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直接原因
目前,國內許多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處于松散狀態,知識產權管理無機構、無制度的現象十分普遍。首先,表現在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基本思想。大多數企業還沒有形成建立具有靈活反應能力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管理需要的,合理高效的統籌協調知識產權事宜的工作機制的基本思想。因此不能形成貫穿于企業科研、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其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機構的職責不明確,管理人員缺乏,管理工作表面化。有的企業雖然開展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也大都限于一般性的管理,并沒有真正做到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有的大中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和管理人員的數量與企業規模很不相稱;有的企業知識產權的專業人員缺乏,整體管理能力和工作手段不足,與日益繁重的知識產權工作不相適應;而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既未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也未配備專職的知識產權專門人員。第三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差。一些企業雖有專門的管理制度,但是缺乏可操作性,使得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起不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作用。
三、企業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的建立
知識產權的流失現象已經成為目前困擾我國企業的現實問題之一,因為這些流失的無形資產一旦被其他企業申請保護并取得專有權就成為這些企業與自己競爭的砝碼。企業因此會蒙受巨大的財產損失,嚴重影響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甚至威脅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以企業除了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國家各級知識產權機構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外,還應創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內部環境。因此,建立有效的企業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已勢在必行。
1.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乏是目前制約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因素。所以企業應加強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第一,企業領導者或決策者要加強自身學習,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在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改變過去對待知識產權的落后被動的觀念,真正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列入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拓寬知識產權宣傳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第二,企業應通過定期召開知識產權工作會議或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題活動等多種形式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等專業人員的培訓,切實樹立其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以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第三,通過宣傳、培訓或企業文化建設等形式使普通員工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促使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自覺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另外通過精神的、物質的或兩者相結合的手段密切企業與員工的合作關系,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2.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機構及管理制度
(1)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并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工作機構的設立和人員的配備是企業全面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前提。機構的設立和人員的配備數量應該與企業規模相適應,既要避免人浮于事,又要保證工作質量。知識產權保護客觀上要求有較強的專業意識和專業知識的人來實施,所以企業應培養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隊伍,使其在掌握相關技術的基礎上,還能夠熟練掌握和駕馭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提高知識產權制度的運用能力。同時管理人員職責分工明確,避免互相推諉。
(2)企業知識產權專門機構應制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以及具體實施策略。首先在了解各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長短利弊的基礎上,選擇對本企業最有利的保護方式,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策略。比如對企業的一項新技術,是作為企業的技術秘密保護起來,還是申請專利加以保護;申請商標權時,是申請一個商標還是同時申請多個類似的商標;企業是否轉讓或許可其他人使用自己辛苦打造出來的商標;是否要打入國際市場以及如何打入國際市場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3)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制度。企業知識產權專門機構應制定企業內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制度,并將其納入企業科技開發、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使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文件化、程序化、規范化。具體可通過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如企業章程、員工手冊、企業內部保密制度等規范各類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要有完備、詳細的檔案管理和廢棄資料的銷毀規定。最終使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保護。
(4)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職務成果的權屬協議以及在勞動合同中設置保密條款。針對不同級別的員工,設置不同要求的保密義務,對于高級員工的流動,設置競業禁止條款,使員工明確自己在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方面的職責和法律義務,避免企業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被泄露,更好地維護企業利益。
(5)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規范與交易方或合作方簽訂保密協議,避免因企業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被對方泄露甚至使用給公司造成損失。
3.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的監督及預警機制
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專項負責人,監督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知識產權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通過市場監控手段,及時發現侵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并及時進行取證及保存證據工作,采取和解、行政、司法等措施,積極實施維權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整體發展目標
企業的整體發展目標是企業在做了大量的市場調查以及各方面的企業發展規劃以后制定出來的。因此,在考慮企業知識產權計劃時也應該充分考慮企業的整體發展目標。許多高新技術企業都明確了企業整體發展目標和始終貫徹的企業文化。如佳能的“我們將以領先技術創造出最優秀的產品,我們有這樣的義務和責任”,以及柯達的“人人都會用”等美好的企業愿景和企?I文化。由此可見,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要想發展,首先就要有明確的發展目標以及有自己特色的企業文化。其次,根據這類企業整體發展目標和企業文化特點,為企業的高新技術制定相應的近期發展規劃和遠期發展計劃。在合適的時機利用企業有限的資源,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發展以及堅持企業文化的前提下,盡量的抓住每一個知識產權的發展時機,將知識產權計劃作為企業的整體計劃的一個重要部分來進行制定和落實。
(二)尋找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機會
對于大部分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他們的知識產權發展機會都比較多。因為高新企業的立足之本就是產品中的高科技含量。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該加大科研力量的投入,做好知識產權發展環境的相關規劃。同時積極進行高新技術科研的創新研發工作,對于科研創新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依此逐漸調整企業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的發展模式,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進入一個良性循環中,進一步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三)分析企業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
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都有其一定的目標和備選方案。而對于具體的知識產權發展方向的選擇,要通過對企業自身的技術創新方向以及外部的企業整體發展趨勢等,選擇更為適合企業整體發展的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發展計劃。因此,客觀詳細的分析企業的內部知識產權發展條件和外部的知識產權發展需求,對企業正確的進行知識產權的發展規劃同樣有著重要的意義。
(四)全面評估知識產權計劃備選方案
備選方案給出了知識產權計劃的幾種選擇情況,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對著幾個知識產權發展備選方案進行評估。首先成立專家小組,利用經濟學理論中的邊際分析或者成本效益分析法進行理論意義上的綜合評估。在組成專家小組人員的選擇上,可以發揮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力資源優勢,進行一些企業管理部門和企業科研部門等多個部門優秀人才,對其進行一些簡單的企業其他運作模式的培訓以及對知識產權相關理論的一些培訓。然后組成專家小組對備案進行企業各個領域不同專業角度的詳細評估。主要的評估形式首先采用無記名投票式的方式進行知識產權發展備選方案的初步選擇,然后把這些投票結果進行集體匯總。對投票匯總出來的各個備選方案的評估結果再次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之后重復這一過程,直到最后剩下一個最為合適的知識產權發展方案。同時在知識產權發展計劃選擇問題上,企業領導階層的遠見卓識同樣能夠起到顯著的作用。我國有很多高新技術企業都是由一些有著獨到見解的企業家進行大膽的嘗試創新而大獲成功的。然而這種類似于冒險嘗試態度的高新技術發展規劃本身的收益和商業風險是成正比的。
二、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大多數的高新技術產業,都有專門的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知識產權部門。而這類部門可以根據其具體機構構成進行分類:首先是總部集中管理的知識產權分部;其次是知識產權部與技術部結合進行管理;最后是法律部門的一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而實際中,由于知識產權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性,大部分的企業都采取總部集中管理的管理方法。例如國外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都屬于總公司專門的知識產權部門經理進行統一管轄。這類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整個企業的管理機構中都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與技術部和經營部共同構成了企業的發展運行核心。而同時與生產部和財政部一起組成了企業的組織管理核心。
(一)IBM知識產權的管理
IBM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就是第一種情況。企業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總機構。而在管理總部之下還設立有專門的法務部和專利部。法務部主要負責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事務,而專利部主要負責與企業知識產權有關的專利類管理事務。企業對企業內部知識產權采取的是中央集中式管理制度。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總部統一進行企業內部所有知識產權的管理事務。如在企業內部出現的總公司或分公司員工完成的發明、著作以及其他成果的知識產權都應該歸企業總部所有,牽涉的這類情況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有企業總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而保障這種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合法性的是員工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關于類似情況處理規范合同“有關信息、發明及著作物同意書”。同時IBM各個子企業也要同企業總部簽訂“綜合技術協助契約”。通過這兩種協議的共同制約,詳細而規范的規定了協議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以及享受的權利。以這樣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來進行企業內部的所有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的統一管理和調配。而這樣的管理方式能夠很好的提高企業內部所有知識產權資源的利用效率。同時也能提高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的管理效率,減少企業的知識產權類無形商業秘密泄露的問題。
(二)華為知識產權的管理
華為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形式主要是第二種情況。在華為公司的內部,主要有一個專門負責管理公司內部大小知識產權的專業專職機構“知識產權總部”。而且華為公司對該部門的資源傾斜相較于其他部門來說,非常的明顯。在知識產權總部中,有專門的從公司管理高層挑選出來的適合指揮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在這個部門領導之下,還細分為多個不同功用的科室。
三、對于知識產權相關人員的管理
(一)對于知識產權人才的管理
企業中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的研發經過都是,有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人才進行了夜以繼日的工作付出換來的。知識產權的管理固然重要,但作為這類知識產權的研發者們也要有足夠的重視。如,我國的華為公司,管理部門中的知識產權總部就要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人員的管理工作。如負責為這類知識產權人才的選拔標準,以及知識產權人才科研方向,和企業內部的高新技術頂尖的專門人才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進行簡單的培訓,通過對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研發人員素質的嚴格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效率。
(二)對企業內部普通人員的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15-0003-02
1 裝備制造業的概念及其特點
通常認為,裝備制造業是為國民經濟進行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提供生產技術裝備的行業的總稱,即“生產機器的機器制造業”。是為滿足國民經濟各部門發展和國家安全需要而制造各種技術裝備的產業總稱。包括金屬制品業、通用裝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器裝備及器材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裝備制造業七個大類。從裝備制造業的概念和分類可以看出,裝備制造業具有以下特點:
(1)范圍廣、門類多、與其他產業的關聯度強。裝備制造業不僅涉及到機械加工業,還涉及到材料、電子和機械零配件加工等配套行業。因此裝備制造業的發展可以帶動一大批相關產業的發展,并為各行業提供現代化設備。
(2)裝備制造業是事關國家經濟安全及綜合國力的戰略性產業。裝備制造業的發展水映出一個國家在科學技術、工藝設計、材料、加工制造等方面的綜合配套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個國家的技術實力、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因此,發展裝備制造業事關國家經濟安全及綜合國力的提升。
(3)裝備制造業屬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產品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大。隨著信息技術、材料技術、先進制造技術和其他技術在裝備制造業中的普及應用,越來越多的裝備制造產業已經步入高新技術領域,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日益增大,成為了國民經濟行業中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型產業。
(4)裝備制造業屬勞動密集型產業,可為社會提供大量就業機會。裝備制造業屬組裝式工業,與流程式工業相比,可以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同時由于裝備制造業與其他的產業關聯度較高,其上下游產業的發展也可增加相應的就業人數,對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安定團結具有重要的作用。
2 我國裝備制造業發展現狀
經過近些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的裝備制造業已經形成了門類齊全、規模較大、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產業體系。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水平顯著提高,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部分產品技術水平和市場占有率躍居世界前列。特別是在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實施以來,我國裝備制造業在發展規模、自主創新、新產品開發、產品結構調整、市場占有率、產業鏈形成等方面均取得了更大進展,我國已經成為裝備制造業大國和“世界加工廠”。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裝備制造業大而不強、自主創新能力薄弱、基礎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復建設、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困難等問題依然突出。特別是受近兩年國際經濟形勢影響,我國裝備制造業持續多年的高速增長勢頭明顯趨緩,部分行業或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滑,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在這種情況下,部分有遠見的企業著手尋求真正意義上的核心競爭力,并將目光轉移到創造性的自主發展上來,進而關注自主知識產權。
但是受整個國家教育、經濟、技術基礎和法律基礎以及企業自身經營規模、管理水平、技術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等因素的影響,我國裝備制造業的知識產權現狀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隨著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專利申請數量雖有較大幅度增長,但總體專利質量仍然不高,且存在大量“垃圾”專利;(2)大多數企業,甚至部分國有大中型企業創新能力較弱,甚至沒有自主核心技術;(3)有關創新激勵和知識產權促進政策不夠完善,不能有效激發企業或科技人員的創新活力;(4)知識產權法制環境不夠健全,造成知識產權侵權成本很低而維權成本很高;(5)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尚不完備、專業人才不足,不能為企業提供很好的知識產權服務;(6)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仍很薄弱,特別是部分高層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重要性的認識不足,使得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難以開展。
3 知識產權戰略對裝備制造業的意義
知識產權作為一個企業、地區和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標志,其重要性越來越受到企業的普遍認可。對裝備制造業而言,制定并有效運用知識產權戰略,對加快企業以及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我國裝備制造業目前仍處在奮力追趕期,市場競爭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更能凸顯其價值。裝備制造業企業通過知識產權戰略,能夠優化企業資源配置,引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防止企業無形資產流失,充分發揮知識資源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內外成功企業的大量經驗證明,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其增強核心競爭力和市場競爭優勢的關鍵。
(2)有利于提升裝備制造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我國裝備制造業起步較晚、基礎較弱,在發展初期主要是走技術模仿與引進的路子,但是單純的模仿并不能獲得裝備制造業的真正發展,根本的出路仍在于自主核心技術的研發和掌握。而裝備制造業作為基礎性產業,關乎國家經濟命脈,其發展對于國家的戰略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3)有利于帶動全社會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由于裝備制造業涉及范圍廣、門類多,且位于國民經濟的底層基礎位置,因此開展裝備制造業的重大項目研發可以帶動相關領域的技術研發,從而帶動全社會科學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而裝備制造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也必然會對產業下游企業乃至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產生示范和影響。
(4)有利于提升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v觀世界工業強國無一不是裝備制造業強國,裝備制造業在發達國家的工業總量中均占有較大比重。這就導致了裝備制造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發展水平直接反映出一個國家在科學技術、工藝設計、材料研制、加工制造等方面的綜合配套能力,并決定了該國國民經濟中資源配置的效率、產出水平的高低和其他各產業的競爭力狀況。因此裝備制造業在知識產權戰略促進下的發展對于我國綜合國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4 促進裝備制造業的知識產權對策
4.1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知識產權社會保障機制
(1)推進知識產權興企興業工程。出臺政策鼓勵規模以上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明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過項目扶持等手段鼓勵企業從事自主創新研發工作;鼓勵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創新聯盟;支持企業通過購買、許可以及兼并、貿易等方式獲取知識產權,著力打造產業技術高地。
(2)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懲治力度,依法懲治各類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要對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案件高發的領域和地區開展集中整治;同時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努力形成多元化的維權援助機制。
(3)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建立行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參與增值性知識產權信息開發利用,在更大程度上實現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共享共用。
(4)加強行業內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特別是國際科技合作與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建設,降低企業研發風險,提高企業應對和處置知識產權糾紛的能力。
(5)加強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和扶持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申請、資產評估、交易轉化、司法鑒定以及維權訴訟等服務業發展,為推動裝備制造業知識產權工作、促進裝備制造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6)大力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訓,提高企業內部高層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和研發技術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和相關知識產權知識,努力培養一支數量足、素質高、結構合理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4.2 鼓勵裝備制造業企業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內部機制
(1)提高企業內部對知識產權的認知意識,特別是要加強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研發人員對知識產權重要性的
認識。
(2)建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包括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制定完善的知識產權工作程序和系統的知識產權培訓計劃等。
(3)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并將其作為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助推企業全面發展的核心戰略納入企業研發、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
(4)建立和完善的企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包括信息情報收集機制、分析處理機制和預警機制等等。
(5)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激勵和獎勵機制,鼓勵研發人員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實現員工個人利益和企業發展
雙贏。
(6)建立系統的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綜合利用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形式切實加強企業核心技術與知識產權的保護,并且建立各種應急機制。
(7)加大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力度,做好知識產權的創造、實施、轉讓、許可以及投融資等一系列工作,使得知識產權能為企業帶來實際的利益和好處。
4.3 結合實際,發展特色裝備制造業
裝備制造業是戰略性產業,是地區科技實力、經濟實力和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因此發展裝備制造業一定要充分認清自身優勢和特點,認真分析本地區經濟、科技、教育等的基礎條件和傳統產業發展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要突出優勢、強調特色、重點發展、全面帶動;要依托本地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技術力量,形成產學研結合的良好機制,加強地區特色傳統裝備制造業關鍵技術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整合區域內技術優勢,形成技術聯盟,共同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特色技術領域和產業技術高地,確保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確保本地區裝備制造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地區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在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是與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可持續發展并列的國家重要發展戰略。自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以來,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得到大力推進和深入實施,然而,在實踐中還存在將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相混淆、等同或分離的誤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還未充分發揮出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厘清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之間的關系,對更好地發揮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至關重要。
一、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補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確權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全面發展;由確權保護到全面發展,彼此構成了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確權保護
知識產權法制是保護知識產權的各類法律制度的總和。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支配創造性智力成果、工商業標記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1]知識產權權利人對知識產權享有支配的權利,知識產權屬于一種對世權、支配權。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劃界實際上就是對知識產權的確權,確定將哪些客體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體系之中。知識產權法制通過有效地調整因確認知識產權歸屬、知識產權內容公開、授予知識產權權利人獨占、許可或轉讓等權利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實現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法通過確認智力成果權,明確了智力成果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從而激發智力勞動創造者的創造熱情,促進科技進步,使知識產權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全面發展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為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增創競爭優勢并扼制競爭對手,掌控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綜合手段,謀求實現最佳社會經濟效益的具有深層次、全局性、競爭性、對抗性的方略和舉措。知識產權戰略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全面發展指明了方向,徹底改變了以往法制對知識產權單一保護的狀況;知識產權戰略以優化創新資源配置為核心,注重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的綜合能力;知識產權戰略針對所面臨的形勢及其競爭目標,引領創新主體以全面籌劃和掌控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綜合手段來參與競爭,從而贏得戰略發展的主動權。相對于知識產權法制而言,知識產權戰略實質上是對如何有效實施知識產權法制的總體謀劃,它突出了知識產權全面發展的戰略運籌。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
從黨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到黨的十七大明確要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實現了從單純強調“保護”到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面協調和科學發展的新跨越。知識產權法制側重于對實現知識產權確權的切實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側重于對實現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戰略目標的總體推進,為知識產權法制保護的有效實施指明了方向,彌補了知識產權法制在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再創造方面的不足。因此,知識產權法制確權保護是實施并實現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和支撐,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法制的航標,發揮著引領知識產權法制不斷健全與完善的作用,兩者相輔相成、互為支撐、系統推進,拓展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方向。知識產權戰略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方位的運籌,涵蓋了知識產權從創造到其運用價值實現的全過程,構成了知識產權立體式發展的體系,是對處于平面(基礎)層面的單一法制保護的有效拓展延伸。知識產權法制與戰略構成的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對提升知識產權價值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動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攻防競爭的戰略謀劃;維權保護是手段,攻防競爭是目標,彼此構成了保護與競爭的互動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
知識產權法制在強調對知識產權確權保護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所謂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是指依照國家制定并頒布實施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進行調整,是將法律與制度結合起來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一種手段。知識產權執法是對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有效手段,而知識產權的執法權限和執法手段需要知識產權法律賦予。法制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是加速知識產權運用的基礎和支撐,如只有有效阻止和打擊商標侵權、專利侵權、著作權侵權和假冒偽劣知識產權產品的行為,才能規范市場秩序和鼓勵創新,才能更好地實現知識產權的社會經濟價值,才能更好地促進知識產權的再創造和可持續發展。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的維權保護正是激勵知識產權由創造走向運用的保障,知識產權維權保護使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地位得以鞏固、使知識產權的運用價值得以實現,從而激勵人們致力于創新、創造,支撐知識產權可持續發展,從而使知識產權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攻防競爭
知識產權攻防競爭是指權利主體以知識產權競爭為核心目標,進行全局性競爭謀劃,以對抗競爭對手并贏得競爭優勢的一種策略。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根本目的在于推進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戰略是以知識產權防御策略和進攻策略為核心切入點的知識產權維權,從而最大限度地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發揮知識產權財富資源的作用。如在國際經貿中通過主動運籌知識產權對技術的壟斷與反壟斷、知識產權對市場的控制與反控制、知識產權對貿易的限制與反限制等一系列策略和舉措,把知識產權特別是核心知識產權提升到引領和駕馭現代經濟發展的新高地,充分體現出知識產權的獨特優勢和市場價值,進而成為搶占技術制高點和市場制高點的核心競爭力。為達到有效維護知識產權并贏得競爭優勢的目的,知識產權攻防競爭通常是一種交叉結合、協同推進的策略。權利主體通過知識產權進攻策略拓展自身合法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對競爭對手加以制約或設置壁壘,實現以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或自主標準長期占領市場,實現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的目的;同時,通過知識產權防御策略建立堅固的防線,防御競爭對手采用知識產權進攻或反進攻手段所形成的限制。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保護與競爭的互動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是通過維權保護手段來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有利于激勵創造,促進知識產權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但畢竟單一的維權保護手段還不足以對知識產權運用產生強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背景下,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還僅僅停留在滿足于靜態的維權保護手段,則無法取得國際市場競爭的制高點。而知識產權戰略則是在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手段的基礎上,前瞻性地運籌知識產權攻防競爭的策略來加速對知識產權的轉化運用,并贏得競爭優勢,發揮知識產權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核心作用。實踐表明,知識產權運用是自主創新的落腳點、知識產權創造的主要目的和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重要途徑,如果不能對知識產權有效運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保護也就失去了意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知識產權法制是維權保護的基礎,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拓展延伸,更是深層次的維權保護手段。因此,建立一個知識產權法制保護與知識產權戰略運籌協同推進的互動體系,將是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實現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戰略之策。
三、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融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規范管理是系統運籌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彼此構成了互融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
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是指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制的規定,對知識產權立法、執法、司法等制度的全面實施和健全完善,所開展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是知識產權確權和維權的有效保證。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其側重點是在制度層面上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把握,為知識產權工作的有序開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滿足知識產權確權和維權對法律的需求。筆者認為,知識產權規范管理不僅是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法制的顯著標志,而且更重要的是對屬于國家戰略性資源的知識產權寶貴財富的最大的發崛和集聚,對發展知識經濟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有著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
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是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部署,在知識產權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全方位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所開展的以知識產權攻防策略為主導的一系列活動。當今,國家核心競爭力越來越表現為對智力資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調控和運作,表現為對知識產權的擁有、運用能力。知識產權戰略以激勵創造為基礎、有效運用為目的,依法對知識產權進行系統運籌。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遵循市場規律,通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建立有序、規范的知識產權競爭機制,使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實現知識產權效能的最大化,進而提高知識產權經營者的市場競爭力。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管理與運籌的互融關系
以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建設為核心,以服務高新技術產業、提升傳統產業和培育特色新興產業為主線,以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機制和發展環境為重點,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優化制度資源、發揮市場作用、促進誠信競爭、增強核心競爭力,為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強區工程為契機,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戰略在我區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政府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政策引導,構建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積極引導、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進一步提高每百億元GDP專利授權數、發明專利申請數和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大力培養和造就一支較高素質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提升服務全區科技創新整體水平。圍繞創新體系建設,完成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知識產權的產業化進程,著力培育有利于區域發展的自主知識產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增強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二)近三年具體目標
1.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圍繞創新驅動引領轉型發展,進一步修訂加強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和保護的政策和措施,將知識產權納入科技進步、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和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
2.增強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專利申請量、授權量持續增長,發明專利占專利申請量比例明顯提高,每百億元GDP專利授權數和發明專利申請數分別達400件和320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28件。注冊商標申報件數位列全市前茅。
3.加速知識產權產業化進程。積極引導、推動、扶持一批專利技術產業化企業,提高企業專利技術實施率、專利產品占工業產品產值的比重和自主知識產權在工業經濟中的比重,鼓勵企業及時轉化自主知識產權專利。重點支持6項專利技術實現產業化,扶持培育4個高新技術企業依靠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實現產值上億元。幫助企業組織實施省、市級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新增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示范企業40家以上。
4.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完善執法協調機制,積極開展聯動執法和專項維權行動,務實開展維權托管、專利保險等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調解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嚴肅查處冒充專利和假冒他人專利等行為,依法維護和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進一步遏制侵權盜版等現象。
5.強化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切實將《專利法》、《質量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列入“六五”普法內容,不斷創新宣傳形式,拓寬宣傳領域,做到經?;⒅贫然?,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制觀念,營造和濃厚尊重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6.完善知識產權服務功能。發揮區生產力促進中心職能,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效能,加強對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服務管理。加快建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鼓勵龍頭企業發展知識產權聯盟。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預警機制,支持和引導行業開展維權活動,增強企業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
7.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力度,知識產權培訓人數達500人,新培養企業知識產權工程師60名,知識產權后備人才10名。整合資源,充分發揮高校學科優勢,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平臺,選派企事業人員到高校學習知識產權工作,提高對知識產權政策把握、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
三、工作重點
1.健全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充實力量,強化職能,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健全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加強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鼓勵和發展知識產權(專利)、評估、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新增1家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指導各級專利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行業骨干企業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加快區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依托高等院所和佰騰科技有限公司,建立資源共享、高效運作、服務有力的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為轄區企業及個人提供科技創新綜合。
2.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能力。落實專利資助政策,鼓勵企業積極申請各級專利和品牌商標,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競爭力名牌產品,切實提高全區知識產權整體水平。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引導和鼓勵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加快實現知識產權工作系統化、規范化目標。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推動銀企對接,促進知識產權評估、入股、許可、流傳、交易、質押、融資等各個環節有效銜接,提升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
3.加快知識產權轉化和產業化步伐。認真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投入,強化服務,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轉化和產業化政策,不斷提高企業專利技術實施率和自主知識產權經濟在工業經濟中的比重。圍繞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裝備制造等五大戰略性新型產業,加大共性關鍵技術的開發力度,培育一批專利大戶,造就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突出的企業集群,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自主知識產權高地。加大引導和扶持力度,爭取和落實各級扶持政策,積極開展專利價值分析試點,引導民間資本投入專利轉化運用,鼓勵企業實施和運用知識產權成果,加速知識產權產業化進程。
4.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和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加大科技、工商、公安、文體、質監等部門聯合執法力度,逐步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及時調解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健全和完善維權托管工作制度,加強與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大學專利培育和營運中心的聯系與協作,為托管企業提供良好的專利維權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自我保護機制,申請涉外專利,注冊涉外商標,參與知識產權戰略聯盟,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5.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搭建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平臺,充分利用轄區高校的學科優勢,整合資源,搭建知識產權人才培育平臺,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信息暢通、對接需求,為開展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程,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針對企業負責人、業務主管和專職人員,開展多層次的知識產權培訓,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工程師和知識產權人。
四、保障措施
1 概述
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不斷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制度法規日益完善,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多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邁上了新臺階,截止至2015年,我國發明專利年度申請受理量首次超過100萬件,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持續穩固。目前,我國正處于從“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的戰略轉型期,國家層面也提出了“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目標,明確了知識產權服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知識產權服務屬于技術與知識結合的服務類型,經濟附加值較高,其對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支撐社會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切實做好知識產權服務,有利于提升企業創新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有利于提高行業核心競爭力,有利于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強市的重要手段之一。
大連市作為國家首批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知識產權服務工作開展也相對較早,目前,已經探索開展出了一條知識產權顧問特色服務路徑,對提升本地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但同時也應當指出我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在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內容、服務體系、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養等多方面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作者借此文對如何構建我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體系進行相關探討研究。
2 大連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工作概述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大連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升大連市企業知識產權整體應用能力,提高科技創新活力,大連市知識產權局于2011年,啟用了大連市知識產權顧問團工作機制。該項工作依托我市知識產權專業人才資源,選擇創新能力較強、成長性較好的中小企業作為顧問對象,調研企業知識產權應用現狀,充分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工作相關解決方案,協助企業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編制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培養知識產權人才,并開展專利信息運用、知識產權培訓、政策宣傳、維權援助、專利技術轉化等多方面知識產權服務工作,提高我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綜合能力。
3 大連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特點
3.1 知識產權服務類平臺基礎功能日益完善。自知識產權顧問團工作開展以來,我市圍繞專利信息服務、專利技術轉化服務、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等知識產權顧問服務類型,先后開發建設了大連市專利信息服務平臺、大連市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大連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公共服務平臺、大連市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等基礎平臺,為我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提供了知識產權信息數據保障。
3.2 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對象數量逐年增加。自知識產權顧問團工作開展以來,先后建立知識產權顧問服務企業庫,專利信息服務QQ群,逐年吸納我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高校院所、以及我市重點行業技術領域內對專利信息運用服務需求迫切的企業成為服務對象,發展成員百余名,主要為成員提供日常專利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方面的咨詢服務,隨時解決企業在日常知識產權、專利信息運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并提供解決方案,通過加強成員間溝通交流,建立成員間的知識產權、專利信息運用方面先進工作方法和經驗的共享機制,建立網上知識產權、專利信息利用日常顧問服務長效工作機制。
3.3 采用知識產權網上平臺顧問咨詢服務與網下(現場)走訪顧問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為顧問對象提供知識產權特色服務。自知識產權顧問團工作開展以來,設立了知識產權顧問專家庫,顧問團專家成員包括政府、企業、高校院所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人員,專利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科技評估、投融資等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以及商標、版權等領域專業人員。并組織行業內相關專家,通過知識產權網上平臺顧問咨詢服務與網下(現場)走訪顧問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為顧問服務對象提供網上及網下知識產權顧問服務。近五年,實地走訪了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70余家企事業單位,提供了專利信息檢索、分析預警、專利信息運用技能培訓、專利申請、專利管理、維權援助、專利技術轉化等多方面的知識產權特色顧問服務,增加了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意識,提高了企業專利信息運用能力,為企業提高技術研發起點,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提供了專利信息保障。
4 大連市知識產權顧問服務體系的構建與完善
今后,進一步做好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工作,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顧問服務體系將對提高我市科技創新能力,帶動地方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作者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4.1 擴充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內容,完善知識產權服務功能。現階段,由于我國的專利工作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的申請授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版權由國家版權局管理,植物新品種由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管理,地理標志由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質檢總局分別負責,因此我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職能也比較分散,知識產權顧問服務范圍目前也僅局限于專利顧問服務工作,知識產權顧問服務功能有很大部分缺失。因此,我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協調各類知識產權職能部門,擴大知識產權顧問服務的內容,盡可能囊括所有知識產權顧問服務類型,完善知識產權服務功能,建立以專利信息顧問服務為核心,兼顧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等多種知識產權信息的全方位、立體化知識產權綜合顧問服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