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6 09: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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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突出“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政府投資審計、企業稅收專項審計”四項主題,繼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加大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力度,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發現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
二、審計項目安排
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為龍頭,以經濟責任審計、企業稅收專項審計、政府投資審計為重點,統籌安排好年審計項目,積極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計重點
(一)強化監測預警功能,扎實做好年度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把關注和防范財政風險作為首要任務,按照上級審計機關及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堅持預算執行審計與其他審計相結合,深化預算執行審計,推進財政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預算管理,提高財政績效。同時,重點抓住黨委、政府關心和群眾關注的與財政預算密切聯系的項目和資金,搞好有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充分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運行的預警功能。
(二)強化制約監督功能,不斷創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落實經濟責任、促進和提高管理水平為重點,進一步創新方式,深化和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是根據授權安排,及時完成有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二是根據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對部分任職時間較長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三是協同區委組織部、區考核辦,選擇部分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單位,開展科級黨政領導干部用人權、理財權、履責權的“三權聯審”工作;四是按照授權,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對部分鎮(辦)黨委書記、鎮長(主任)開展同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積極構建紀檢監察、組織、審計間的信息平臺,為區委、區政府管理、監督、使用干部提供依據。
(三)強化檢查查處功能,繼續抓好企業稅收專項審計。根據區政府授權,繼續開展企業稅收專項審計,審計范圍包括工業企業、建筑業、服務業等。同時,搞好土地使用稅專項審計調查。通過企業納稅審計,增強全社會納稅意識,構建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環境。
1.理解與認識不夠,無法體現出經濟責任審計特性。盡管與財務收支、內控等審計類型相比,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程序區別不大,但是在審計內容、審計范圍和審計評價上還是存在不小差異。實務工作中,審計人員因對財務收支審計“駕輕就熟”,往往會習慣性地將經濟責任審計按傳統套路實施,由于概念不準、目的不清、能力不足造成審計思路錯誤,最終形成的報告,多以詳舉例外事項和財務評價為主,篇尾再稍加點綴“述職政績”,即算完成“大作”,本應重點關注或體現審計對象履職管理思路、決策成效等“軟指標”,卻常常因“行業不熟、宏觀意識不強”而被忽視掉,致使審計證據不充分,審計發現淺嘗輒止,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審計結論與實際出現偏差,進而誤導報告使用者,或是招致被審計對象不滿,甚至回擊。
2.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無法勝任內審工作要求,執業能力不足。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受關注度高,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能力,不僅要熟悉財務知識,還應掌握宏觀經濟管理知識,精通政策法規,具備良好的口頭和書面表達,以及綜合分析能力等。但僅就目前而言,內審人員由于業務素質不過關、綜合能力差,對問題定性把握不準,經常出現“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或“以偏概全”的審計結果。這些事由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權威性、嚴肅性,也使審計隊伍的公眾形象暗淡許多。
3.現實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滯后性,注定讓審計實效“打折扣”。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多是因屆滿、調動、免職等情況下在離任時進行的。盡管一再主張“離任必審”,但在組織程序上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極易使審計陷入被動,甚至尷尬。主要表現在:第一,查出的問題,因離任者已經調離,與原單位沒有了經濟關系,處理難度大;第二,查出的問題大多拖而不決,最終不了了之,需要追究責任的因顧及到其已調離或提升,往往不置可否,使審計變成了走過場。因人事體制慣性加大了審計工作的負擔和難度,使其無法施展拳腳,直接限制或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發揮應有作用。
4.經濟責任界定難,評價難度大。根據目前管理現狀,任何一級的領導干部都未界定其職責范圍、管理目標和應負責任的界限,導致評價無充分依據,責任很難確認。對于大多數的審計事項,諸如投資失敗、決策失誤、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定性多靠審計人員的職業主觀判斷。上述問題,除去管理體制、機制不順導致外界質疑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外,其他均與“人”相關,總體而言,由于“工作勝任能力”、職業素質等原因導致審計質量偏低的,與審計人員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有很大關系。作為內部純業務機構,內審部門既無干部任免權,亦無處理處罰權,有的僅是披露與建議,因而審計人員的能力與素質問題應當擺在首位去解決。唯有當審計質量提升,樹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品牌后,審計才能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得到明顯改善,成為日常監督上不可或缺的一環。
提高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思路與對策
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類型最大的不同在于對企業領導干部任職情況的監督和評價,既然主題是監督,那么審計的出發點必然落在任期內的決策是否有效、管理是否規范上,最終得出經濟責任是否能夠解除的結論。要提升審計質量,就必須站在管理者的視角上做好這篇文章,唯有此,才能找到解決質量瓶頸的最佳對策:
1.謀劃全局,充分做好審前準備。必須重視審前調研的作用,多方面搜集素材,了解并熟悉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背景、業務特性,避免出現說“外行話”的尷尬;重視審計方案的作用,要圍繞經濟責任來合理確定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審計目標等,打破傳統審計的部門分割,切實調配人員,在審計方法上進行創新和改進;要善于與干部管理、紀檢監察、財務計劃等職能部門進行有效溝通,提前掌握被審計對象的資料信息、舉報材料和其他相關情況,降低重大漏審風險。
2.注重細節,抓好審計基礎工作?,F場工作是審計質量的重中之重,必須嚴格從精細入手,嚴格按照內審規范和程序來操作。編制審計底稿時,要做到事實清楚,要素齊全,定性準確,描述含糊不清,或有疑義的,堅決要通過底稿復核程序予以完善;審計報告環節,要把握重要性原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沖淡報告核心主題,要按照審計發現的責任劃分來組織素材;要堅持客觀公正,報告字句要經得起推敲,既要實事求是披露問題,又要真實全面反映責任人功績;要加強綜合分析,堅持把查處問題與完善制度結合起來,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完善干部監督管理制度和企業管理的建議,提高審計成果的利用層次。
但是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往往因為時效性不強而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不利于對領導干部在任期間的表現進行審核與評估。
文章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現狀進行了分析,進而提出了改善的途徑,對于提高經濟會計審計責任的時效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針對領導干部在任期間的工作狀態以及所做出的業績進行考核與監管,完善領導干部的監管機制,確保國家經濟運行的安全性。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最為重要的就是時效性,一定要針對在任期間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否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將失去應有的價值,不僅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同時也威脅到國家經濟運行的安全性,不利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開展。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過程中需要注重時效性,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現狀
時點指標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證。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主要目標就是對其在任期間的業績以及能力進行考核與評估,而經營目標運行的最終結果是進行判斷的最好依據。主要對資產運行狀況、財務效益以及償債能力等指標進行分析與研究,以此來衡量其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但是所有這些指標的衡量都需基于一個時間點,以其在任期間為評判的依據,由此反映出各種經濟事項的真實性。但是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在時間點上卻無法有效的掌控,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比較常見。
雖然在某一固定的時間點所發生的經濟事項都是真實存在的,但是也僅是反應在其離任以前所發生的事項,審計所得出的結果已經失去了意義,因為事情發生過了但已經無法阻止了,所以失去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價值,增加了審計風險。
資產追回難度系數較大?;谏弦徊糠值年U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時間點上存在滯后性,往往都是事后才得出審計結果,而此時對應審計事項的領導干部已經在新的崗位任職并且可能已經升遷,所以此時得到審計結果的意義已經背離原有的意圖,對于國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難以追回。出現這一問題的原由都是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滯后性所導致的,所以經濟責任審計的時效性至關重要。
整改建議和措施難以落實。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時效性無法保證,在領導干部離任后才得出審計結果,通過審計結果所發現的問題都是離任的干部在任期間存在的狀況,而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還需要現任領導干部來實施。這在執行力方面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所以經濟責任審計的滯后嚴重影響到企事業單位的健康穩定發展,長期下去在責任界限上會逐漸模糊。此外,這種現象也助長了部分領導干部的僥幸心理,認為離任后才會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所以在廉潔奉公方面缺乏自律性,不利于單位的整體改革與發展,失去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真正意義。
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的途徑
從制度上保證審計獨立性。審計獨立性是審計工作客觀、有效開展的前提。經濟責任審計涵蓋了領導干部任期內的所有經濟活動行為的各個方面,具有審計內容廣泛、時間跨度長、涉及事項多、需關注的層面多等特點。由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評價、監督領導干部任期履職情況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應從制度上為審計獨立性提供有力保證,以確保開展相應審計工作時不受外界因素干擾。
開展定期和不定期任職期中審計。為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時效性,應該對領導干部在任期間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工作。根據領導干部的任職期限劃分為若干個階段,每個階段都定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對于有重大事項或者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開展不定期審計,這樣可以對領導干部在任期間的工作狀態進行準確而客觀的評價,及時發現在任期間存在的問題并且及時改進,有利于單位的長久發展。此外,還可以開展離任審計,將其作為任中審計的延續,二者相互結合,可以更加有效的防范安全隱患的發生,對領導干部形成一種威懾力,可提高自身的自律性,從而促使其廉潔奉公,保證國家資產安全,真正體現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開展必要的后續審計。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借鑒常規審計開展必要的后續審計工作,并將后續審計作為制度確定下來。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可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并通過后續審計的方式來監督和評價所采取的改進措施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從而避免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審計結果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利用。
適當利用其他審計結果。在對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的前提下,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適當利用其他審計的工作成果??梢試L試通過評價社會審計的工作質量來適當利用其工作成果,依據其所指出的薄弱環節和發現的問題線索,確定審計重點區域,進行調查、核實,以提高審計效率;通過利用社會審計工作成果和審計工作底稿的信息資料,幫助審計人員進行判斷。
可以適當利用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常規內部審計的結果,來了解其經營管理狀況及內、外部相關因素,了解任期內相關經濟指標的變化和發展趨勢。此外,離任審計作為任中審計的延續,可以利用任中審計的審計成果,在其基礎上開展工作,以更加全面、有效、及時地評價和界定任期經濟責任,并起到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節約審計資源的作用。
健全領導機制,是完善經濟責任制度,夯實工作基礎的首要環節,中央兩辦《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下發后,我市及時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審計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了實行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并對難以進行評價的審計結果進行責任認定。市審計局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萍鄉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確定、安排、實施、工作質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而具體的規定,為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規范審計行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健康實施
我市出臺了《萍鄉市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這兩個實施辦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一是通過制定辦法,建立上報和審批制度,完善計劃管理,科學組織等有效措施,使經濟責任審計特別是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臨時委托項目逐年減少,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針對過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規范等問題,出臺了《萍鄉市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規定,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原則上任期內必審一次?!镀监l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縣(區)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5部門聯席會共同研究商討確定,再由同級審計機關上報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擬提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臨時提請的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出具委托書,由審計機關依法組織實施。
二是審前準備階段注重審計調查。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具有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風險大的特點,搞好審前調查極其關鍵。因此,在制度設定上注重要求審計人員把握好三點:首先了解、熟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線;其次對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再次在實施審計之前,聽取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及建議,以確定審計重點。
三是審計實施階段找準審計重點和切入點。我們在出臺文件操作規程設計上注重抓了以下審計重點:(一)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情況及地方經濟發展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定與執行情況;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工商企業發展情況。(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三)有關部門的管理情況。(四)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五)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委托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根據審計重點這一主線,我們摸索了幾個審計切入點:第一從測試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入手,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綜合性測試,找出薄弱環節,從而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第二從有關重大經濟決策的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入手,篩選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親自決策的重大經濟事項作為審計重點;第三從被審計單位干部任期內制定下發的重大經濟政策性文件入手,作為檢查執行和貫徹國家經濟政策情況的切入點;第四從集體和個別座談了解入手,選擇群眾關注度高的重大經濟活動作為審計工作的審計切入點;第五從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部門提供的材料及群眾舉報線索入手,確定領導干部個人違反財經紀律及廉政規定的審計切入點。
四是審計終結階段搞好審計結果報告。審計結果報告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成果體現,而審計報告又是審計結果報告的基礎,因此寫好兩個報告是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能否達到預期目的的關鍵。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作用
近幾年來,我們與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一直在審計成果利用上反復討論研究,不斷探索創新方法和經驗,在今年4月出臺的《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中對審計結果的利用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并同步出臺了《關于在干部選拔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意見》。該意見中明確規定:按照“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的原則,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實行“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制度,并單獨出臺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辦法的做法在全省屬首創,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好評,《中國審計報》、《江西日報》、《審計與理財》對此專門進行了報導。
(一)堅持“凡動必審”,是指對按照《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在辦理提拔、交流、調整等任免事項時,必須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二)實行“考審同步”,是指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干部考察工作結合起來,在考察成果中直接體現、利用審計結果。(三)推行“市縣聯審”,是指對擬提拔為縣級領導干部的鄉鎮和縣(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由市委組織部委托市審計局直接派出審計組或派人員指導縣(區)審計局審計組對提拔對象進行審計,審計組直接向市審計局負責并報告工作。(四)做到“先審后提”,是指對擬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需在正式任職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在推行“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的基礎上,對運用審計結果又作了進一步具體規定。
(一)審計部門應及時向組織部門提交審計結果報告,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審計評價。審計評價應當肯定領導干部在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并指出被審計單位和領導干部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問題,準確界定領導干部應當負有的責任。
(二)組織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報告歸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提拔、交流、調整的重要依據。經審計,沒有發現問題或存在一般性問題但不影響正式任職的,予以正式任職;問題較嚴重的,經查實后,取消任職決定,交由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紀檢、組織等有關部門應對審計中發現和反映的主要問題進行核查。經查實后,根據問題性質、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一、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概述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由審計機關接受國家干部管理和監督機關的提請或委托,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國有企業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其所在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重大的籌資、投。資、分配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的活動。國資委2004年8月的第7號令《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負責人對下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的;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失職、瀆職的;其他直接違法違規行為。
開展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一是能夠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通過財產清查,找到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促進企業有針對性的加強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的效益;二是有利于維護財經紀律,加強對企業負責人的監管;三是有利于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當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統一的審計標準,可操作性不強
我國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的時間不長,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評價標準、經濟責任的劃分以及審計報告的格式等沒有形成統一的規定,國家的相關制度和具體的審計標準也都不完善。目前我國還沒有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做出切實可行的操作規范,缺少統一的操作標準,不同的審計組織或者審計人員對待同樣的審計問題可能會做出不同的評價,影響其客觀性和公正性。另外,經濟責任審計中對經濟責任的界定存在很大的分歧,現任責任和前任責任的界限,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的劃分,主觀責任和客觀責任的區別等這些問題都有待解決。同時,經濟責任的量化也很困難,比如領導能力的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無法量化也給審計帶來了困難。
(二) 先離任后審計,審計時間滯后
當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側重于事后審計,失去了審計的應有的目的性和時效性,有的責任人已經調任、提拔或者退休,審計部門才接受委托對其進行審計,造成了“先離任后審計”的局面。審計時問的滯后導致審計結果應有的價值得不到發揮,干部的任用和審計結論脫節,任用在先,審計結果在后,審計結果作為人事部門提拔和考核干部的依據失去了意義,也使審計的監督職能的發揮受到了限制。
(三) 審計關系復雜,審計獨立性不強
國有企業的責任人隸屬關系比較復雜,有的企業領導由集團公司選拔,有的是任命,還有的集團的領導者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再加之國有企業往往經歷改制、兼并、重組等資本運作的過程,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更加復雜。另外,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往往有密切的利益關系,在審計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干擾,面臨很多壓力,有時顧于人情,審計時就事論事,走形式,回避重點領域,將經濟責任審計混同于財政收支的審計,使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威脅,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四) 審計資源不足,審計風險大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往往是由上級下達指令或者是組織人事部門臨時委托,審計時間不固定,具有突發性的特點,經濟責任審計的受托人常常面臨時間緊任務重的局面。審計人員人手少,時間緊迫,很難有充足的時間去進行詳細的調查。審計前的準備工作不到位,還有些離任者所在的企業不積極配合,提供資料不全面,或者為了追求業績,授意財務人員粉飾財務報表,而審計人員為了趕進度,往往不能進行全面系統地審計,很難發現其中的問題,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提升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水平的對策
(一) 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用好審計結果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就是要及時合理的利用審計結果,但當前多數情況是先離任后審計,失去了審計結果的時效性。因此,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制定“先審計后離任”的政策,將審計結果當做提拔和調任的依據。組織部門在有干部的調任或者提拔意向之前,可以先行調離原崗位,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利用審計結果,綜合其他因素做出決定。對于辭職、免職、退休等情況,可以先離崗后審計,但人事手續要在審計結果出來后辦理。國家相關責任部門要盡快制定審計、離任、新任3個環節的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審計的作用,達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二) 完善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的發生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緊、任務重,制定一套完整的審計程序,確定審計的范圍、內容、目標和方法以及相應的標準,保證審計質量至關重要。經濟責任審計要進行充分的審前調查,全面搜集信息資料,利用訪談等手段,確定重點關注的項目。在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全面細致的審計程序,在實施的過程中要注重組織和管理工作,注意審計細節,嚴格按照審計方案規定內容和操作程序實施審計,避免審計程序流于形式,要加強對審計過程、審計結果的復核,以減少審計差錯。另外,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的真實和完整,盡量降低審計風險的發生。
(三) 多管齊下。建立審計聯席會議制度
審計部門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要加強與紀檢、組織、人事部門的聯系,建立起有審計、紀檢、組織人事部門等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在經濟責任審計的整個過程中做到及時溝通,信息共享,統一安排,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在實際工作中,審計部門可以利用組織部門掌握的領導干部的考核情況,推進審計工作的深入,同時組織部門利用審計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參考依據。另外,審計部門可以利用紀檢等監督部門掌握的群眾舉報或反映問題的疑點,確定審計重點,找出原因和癥結,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也為紀檢部門加強權力監督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
(四) 建立和完善評價標準和操作辦法
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環節是關鍵環節,能否制定完善、科學的評價標準成為經濟責任審計成敗的關鍵。目前,我國相關部門還沒有出臺操作性較強的評價標準,很多評價都是指導原則性的。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和實施統一的評價體系,規范審計內容,盡量確定經濟責任量化標準,而不是只有定性評價,可以設置評價指標體系,從業績完成,會計信息質量,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決策完成情況等多角度、全方位進行評價,利用統計學的方法,對經濟責任進行客觀、公正、科學分析判斷。
(五) 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切實保證審計質量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
**縣于1998年首次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2001年成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2002年成立**縣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分局;2003年制發了《**縣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確定和執行程序》、《**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部門職責》、《**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規則》四項制度,對經審項目計劃安排、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移送管理、審計成果運用等作了明確規定;2005年制發了《**縣2006年至2010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明確了我縣一段時期經責審計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審計重點等內容。
2007年至2009年,全縣共審計26名科級領導干部,查出各類違規金額2056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2946萬元,審計決定收繳財政47萬元。提出審計建議72條,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72條。經責審計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強化干部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縣審計局始終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工作方針和做“優”經責審計的工作思路。一是形成整體合力。在縣經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經責聯席成員單位協作聯動作用,積極整合審計執法資源,確保審計工作有力有序進行。二是立足整頓提高。結合新時期干部監督管理需要,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決策、職務廉潔性要求、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等方面的延伸審計,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職情況,促其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全力推動執政能力建設。三是提高服務水平。從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處、審計問題的整改、規范管理幾個方面加大力度,對領導干部履職中查出的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審計建議,把審計監督、干部管理和黨紀政紀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為宏觀決策服務。
同時,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我縣經責審計工作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科學審計理念還沒有完全貫徹落實到位;經責審計缺乏科學統一的評價標準體系;審計理論研究水平偏低;現代審計技術的推廣運用進度遲緩;審計結果運用不夠夠充分,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二、努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全面轉型
做好今后一段時期的經責審計工作,要更加注重創新審計理念、規范審計評價、推進績效審計、強化結果運用,積極構建全縣審計工作大格局。
㈠探索科學評價辦法。全省已確定楚雄州審計局、大理州永平縣審計局和省經濟責任審計局作為經責審計評價辦法試點單位。今后一段時期的經責審計工作,要在探索評價辦法上大膽嘗試,逐步完善。力求做到“三突破三到位”。一是要突破既有的定性評價為主,輔之以簡單統計指標量化分析的評價方法,確保定量方法為主、定性方法為輔的評價模式逐步到位。大力推行AO(現場審計實施系統)輔助審計,將項目的數字化水平納入工作考評。二是要突破評價內容難統一,評價指標難選擇,評價方法難確定的瓶頸問題,確保評價指標的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逐步到位。三是要突破實踐的盲區,積極借鑒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評價標準和辦法,確保能夠滿足對干部考核、監管的需要逐步到位。
*縣于*年首次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年成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年成立*縣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分局;*年制發了《*縣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確定和執行程序》、《*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部門職責》、《*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規則》四項制度,對經審項目計劃安排、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移送管理、審計成果運用等作了明確規定;*年制發了《*縣*年至*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明確了我縣一段時期經責審計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審計重點等內容。
*年至*年,全縣共審計26名科級領導干部,查出各類違規金額2056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2946萬元,審計決定收繳財政47萬元。提出審計建議72條,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72條。經責審計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強化干部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縣審計局始終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工作方針和做“優”經責審計的工作思路。一是形成整體合力。在縣經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經責聯席成員單位協作聯動作用,積極整合審計執法資源,確保審計工作有力有序進行。二是立足整頓提高。結合新時期干部監督管理需要,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決策、職務廉潔性要求、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等方面的延伸審計,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職情況,促其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全力推動執政能力建設。三是提高服務水平。從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處、審計問題的整改、規范管理幾個方面加大力度,對領導干部履職中查出的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審計建議,把審計監督、干部管理和黨紀政紀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為宏觀決策服務。
同時,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我縣經責審計工作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科學審計理念還沒有完全貫徹落實到位;經責審計缺乏科學統一的評價標準體系;審計理論研究水平偏低;現代審計技術的推廣運用進度遲緩;審計結果運用不夠夠充分,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二、努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全面轉型
做好今后一段時期的經責審計工作,要更加注重創新審計理念、規范審計評價、推進績效審計、強化結果運用,積極構建全縣審計工作大格局。
㈠探索科學評價辦法。全省已確定楚雄州審計局、大理州永平縣審計局和省經濟責任審計局作為經責審計評價辦法試點單位。今后一段時期的經責審計工作,要在探索評價辦法上大膽嘗試,逐步完善。力求做到“三突破三到位”。一是要突破既有的定性評價為主,輔之以簡單統計指標量化分析的評價方法,確保定量方法為主、定性方法為輔的評價模式逐步到位。大力推行AO(現場審計實施系統)輔助審計,將項目的數字化水平納入工作考評。二是要突破評價內容難統一,評價指標難選擇,評價方法難確定的瓶頸問題,確保評價指標的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逐步到位。三是要突破實踐的盲區,積極借鑒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評價標準和辦法,確保能夠滿足對干部考核、監管的需要逐步到位。
二、對審計對象進行分類。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點。為了科學安排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滿足對領導干部監督的需要,審計機關可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單位領導干部的經濟管理權限及其工作性質、經’濟活動規模、掌握財政資金量大小等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可將地市級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為六大類:第一類為掌握各縣(市、區)經濟決策權、經濟執行權和承擔當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縣(市、區)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派出機構;第二類為重要經濟主管部門,經濟活動總量較大、掌握財政資金較多、下屬單位較多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第三類為規模較大、資金總量較大的院校、醫療等事業單位;第四類為授權經營的資產經營公司、大企業集團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第五類為黨委、人大政協、群眾團體:屬下無獨立經濟組織或資金總量和規模較小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未改制企業等;第六類為市管縣屬單位正職領導干部的所在單位和各縣(市、區)審計機關。通過分類管理,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采用不同的審計頻率,對不同崗位的領導實行一屆審兩次或離任審一次等。按照黨政部門不同性質。采取不同的審計方法。對資金運作總量大、下屬單位較多,且轉移支付資金量大的重要黨政部門領導干部,以預算執行審計加經濟責任審計為主,關注全部政府性資金;對資金運作總量一般、有一定的專項資金、也有一定下屬單位的黨政部門領導干部則以財務收支審計加經濟責任審計。對一些單位較小、財政資金主要用于人頭經費和日常運轉的部門、單位領導,以財務收支審計代替經濟責任審計;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對一些管理比較規范、資金量小的單位領導,以離任交接制度代替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不同類別的審計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審計,做到既全面審計,又突出重點,講求效率,充分利用審計成果。
三、與各成員單位溝通,做到爭取主動、協商一致。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為干部任免提供依據,這就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僅只是一家部門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計劃,審計部門必須改變過去經濟責任審計是委托審計,不好作計劃、不能作計劃的觀點和被動等任務上門的做法,把制定計劃作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一個重要環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計劃時,主動與組織、紀檢等成員單位多進行一些溝通。了解年度內這些部門在干部監督和管理方面的重點及要求和干部調整動向,向他們說明年度內審計力量的分布情況。在此基礎上,制定出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然后將計劃初稿分別送有關部門,或者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系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的意見,最后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正式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并以領導小組的名義下發執行。
內部審計是相對于國家審計、社會審計而言的,在企業或組織內部為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自我約束、不斷完善企業管理、貫徹企業經營決策、實現經營目標、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而進行的一系列監督管理活動。它對于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企業的健康良性運行,起到糾正和督導的作用。內部審計具有以下目標:(1)促進實現發展戰略(戰略目標),它要求單位將近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結合起來,在單位經營管理中努力作出符合戰略要求、有利于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創造長久價值的策略選擇。(2)促進提高經營管理效率(經營目標),它要求單位結合自身所處的特定經營、行業和經濟環境,不斷提高營運活動和管理效率。(3)促進提高信息報告質量(報告目標),可靠的信息報告為管理層提供適合其即定目的的準確而完整信息,支持管理層的決策和對營運活動及業績的監控;同時,保證對外披露的信息報告的真實完整,有利于提升企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保障廣大投資人的合法權益。(4)促進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資產保全目標),資產的安全完整是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5)促進企業遵守國家法規(合規目標),守法和誠信是企業健康發展的基石,逾越法律的短期發展終將付出沉重的代價。合規性目標要求單位必須將發展置于法律允許的基本框架之下。
內部審計的地位可從審計機構的設置中得到體現,只有恰當地設置了內審機構,合理地確定內審地位,內部審計才可能有效的履行其職能,發揮其作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從目前來看,有隸屬于紀委、隸屬于總經理、隸屬于董事會、隸屬于監事會這四種模式。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將內審機構設在董事會,將有利于保持內部審計較強的獨立性和較高地位,同時也使內部審計具有一定靈活性:既便于為其委托人服務,又便于與其經營管理層聯系;既便于對管理層進行獨立的評價和監督,又便于為其管理層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傊瑢葘彊C構設在董事會,保證了投資者的目標與審計目標保持一致,有利于內部審計職能的全面發揮。
二、內部審計職能的定位
內部審計的職能,歷史有不同的認識,如查賬、監督、評價、控制、管理、服務等。應該說,這些都是內部審計的功能,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深入,一種或者兩種職能已不足以反映內部審計的作用。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早在1990年修訂并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聲明》中就指出:“內部審計是一個組織內部為檢查和評價其活動和為本組織服務而建立的一種獨立評價功能,它要提供所檢查的有關活動分析、評價、建議、咨詢意見和信息,以協助本組織成員有效地履行其職責”。評價已上升為內部審計的一項基本職能。內部審計在履行評價職能的同時,可以起到監督作用,但并不僅僅是為了監督,它還具有協助本組織人員加強控制、改善管理、提高效率等作用,而且后一種作用日益顯著。
三、內部審計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從以上內部審計職能可以看出,內部審計不是某一事項、某一類業務的單一審計,也不僅僅是離任審計,或是涉腐審計,而是全面審計,其審計的范圍十分寬泛。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類:
1、財務日常核算及收支審計:一般指財務報表審計,主要內容包括通過企業財務報表對企業一定時期的財務收支狀況、生產經營成果、借貨和自有資金的流向以及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全面的審計,同時還要針對企業財產物資、成本費用、債權債務、經營損益等項內容進行審計。其主要目的就是評價和監督企業收入核算是否準確、支出是否合規、成本是否合理、存貨是否真實、實物資產是否完整、長短期投資是否按規定核算、利息股利是否如期收回、債權債務是否清晰。財務日常核算及收支審計是企業內部審計最原始、最基本的內容。通過這一基本審計,可以對一定時期經濟業務、生產經營狀況及成果進行最基本的評價。
2、經濟效益審計:一般是指對企業一定時期或重要事項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的審計。通過經濟效益審計,可以核實企業提供的經濟效益數據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核算準確。通過這一審計,可以發現差距,看到不足,同時還可以針對生產經營中各個核算環節進行分析,找到增收節支的改進措施,進一步挖掘出深層次的經濟效益潛力,從而促使企業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3、內控制度審計:內部控制制度是既立足于會計,又不限于會計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及其動態改進過程。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貨幣資金控制審計;(2)采購與付款審計;(3)銷售與收款審計;(4)工程項目控制審計;(5)對外投資控制審計;(6)成本費用控制審計;(7)擔??刂茖徲嫞唬?)預算控制審計;(9)固定資產控制審計;(10)存貨控制審計。在進行具體內控審計時,要把握以預防為主,查處為輔,并注重選擇關鍵控制點進行審計。
進行內控制度審計要始終把握兩條最重要的原則,一是各項業務的內控制度是否符合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二是授權批準。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是指那些如果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舞弊的行為應分離。不相容崗位主要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授權批準是指在辦理各項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規定程序的授權批準。授權批準的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一般授權是對外辦理常規性的經濟業務的權力、條件和有關責任;特別授權是對外辦理例外的、非常規交易事件的權力、條件和責任。如重大的籌資行為、投資行為、擔保行為等。建立授權批準體系,要在以下四方面進行明確:(1)授權批準的范圍;(2)授權批準的層次;(3)授權批準的程序;(4)授權批準的責任。
4、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常對企業的主要領導(一般指總經理)在確定離任的同時,由董事會安排對其任職期間內從事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和評價。其主要內容包括:對董事會章程和董事會決議的執行、完成情況;對財政、財務法規的遵循情況;對任職期間完成考核指標情況;資產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情況;重大投資運行及收益情況;是否有與公司未結清債務等。離任審計在原有財務審計的基礎上進行了延伸,使企業領導者依法治企的責任更加明確。
5、或有事項審計: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隨著企業經營風險的日益加劇,或有事項已成為企業不得不時常面對的問題。進行或有事項的審計,也顯得尤為重要?;蛴惺马棇徲嫷闹饕獌热莅ǎ海?)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2)未決訟訴、未決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4)產品質量保證?;蛴惺马棇徲嫷某绦颍海?)向管理當局詢問:詢問或有事項的存在及其會計處理情況。盡管詢問不能發現被審計單位的有意舞弊,但可以發現其忽略的或有事項;(2)查閱會議記錄。通過查閱會議記錄,可以了解為他人債務擔保,未決訴訟和未決索賠等情況;(3)獲取聲明書。向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獲取書面聲明,保證其已按會計準則對或有事項進行了正確處理,以了解已經存在的或有事項;(4)向銀行函證。向被審計單位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函證,了解貸款擔保、應收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情況;(5)查閱會計資料。如可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應收賬款驗證其壞賬準備,了解其預計的壞賬損失是否合理;根據銷售收入驗證保修費用的計提是否充分等。
四、內部審計評價報告
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及市審計局中心工作,服務發展。牢固樹立“監督也是服務”的理念,把服務大局、促進發展作為審計第一要務,切實履行審計職能。認真抓好政府交辦和市局下達的各類工作,對市局交辦的審計事項及時反饋審計結果,提供真實、有效的審計信息資料。
二、圍繞促進依法行政,強化預算執行審計。
立足于突出發展、為民、和諧,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圍繞領導關心、社會關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對預算收入多、使用財政資金多、政府和人大關心的熱點單位、群眾關心的焦點問題加大延伸面和力度;突出審后結果的落實應用,注重從機制、體制上發現問題,在發現問題同時,進一步分析問題,提出建議,使有限的財政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用。
三、圍繞權力監督和制約要求,深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進一步加強以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2013年任中審計項目比例比2008年大幅提高,從事后監督逐步轉變成事前事中監督。積極探索按照效益審計的要求搞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四、圍繞構建和諧的要求,深化財政專項資金審計。
把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資金做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做到“六清一加強”,即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范圍要搞清,資金總量要搞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要搞清,存在問題要搞清,產生問題的原因要分析清,審計建議、整改措施要講清,同時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效益情況審計。把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和評價,保證財政專項資金發揮最大效益作為2013年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的重要目標。
五、圍繞提高審計業務能力,提升審計隊伍素質。
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主要做法
為使上述理念落地,集團審計部門在工作中注重審計效益的提升,加大對重點工程項目、超概算項目、重點虧損項目和境外項目審計的力度。同時緊密圍繞公司發展戰略,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工程項目審計方式方法。1.以風險為導向,統籌制訂工程項目審計的年度計劃。監督在建工程項目規范運營、防范風險、確保效益是公司董事會和經營層所重點關注的。集團公司在堅持“工期超過一年的項目,每年必須審計一次”的基礎上,按照“三原則”,統籌制訂審計工作計劃。一是“重要性”原則。凡是集團公司直管項目一律由集團公司審計部直接審計,結果向公司董事會、經營層報告。二是“分層管理”原則。各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審計工作計劃由集團審計部審批后,集團審計部統一安排人力資源,項目所在地的子公司統一組織實施,審計結果必須向集團公司報告。三是“有離必審”原則。工程項目經理離任必須安排經濟責任審計,為了明確項目管理責任,只有經過審計后才能解除離任項目經理的責任。2.以制度為準繩,切實做好工程項目審前的調查、測試工作。工程項目審計的重點難點在于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及執行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因此,審計工作主要是圍繞工程合同進行的。為了規范審計流程,把握審計尺度,集團公司統一制訂了《工程項目審計規定》、《工程項目審計流程手冊》、《工程項目現場簽證及索賠審計規定》等制度,使工程項目審計規范進行。3.以《建造合同準則》執行為切入點,評價工程項目的成本控制能力。控制成本是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之一。中冶集團非常注重項目管理層成本控制能力的提升,并以對《建造合同準則》的理解和應用作為切入點,強調預計總成本對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的指導和衡量作用。一是對建造合同準則執行情況進行認真審核。除了關注項目初始預計的測算依據及其報批情況外,更將預計毛利率對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效益指標的保證程度作為評價重點,如出現毛利率低于項目預期效益水平時,審計將作為重要風險予以披露;當毛利率低于營業稅金及其附加水平時,審計將作為重大風險予以預警,以促使項目管理者更加注重項目盈虧、預算和項目管理職能履行。二是特別關注入賬工程結算與計列營業收入的一致程度。當兩者差異超過5%時,就要對其進行分析性復核或延伸審計,查找影響因素,確定其風險程度。這樣既可以督促項目部及時辦理已完工程結算,為回收工程價款創造條件,同時也有利于對項目預計毛利水平準確性的驗證,促使項目部定期修正項目毛利水平、壓縮或削減項目成本開支,確保公司在項目上的效益目標實現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將分包管理與風險防控緊密結合在一起,不僅要關注分包單位選用程序的規范性、分包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簽訂與履約擔保情況,更要認真復核分包計量、結算程序以及進度款支付、質量保證金預留等情況及其相互關系,以防控制失效、超付分包價款及相應的風險問題出現;另外,審計人員還關注分包勞務發票收取,差額納稅等涉稅事項,對沒有足額收取分包發票的事項予以披露,維護企業利益。以工程合同和項目效益為核心,評價項目的真實盈利能力。履行對業主的承諾、完成公司下達的效益目標是項目管理層,特別是項目經理的主要責任和義務,也是內部審計評價項目管理層履職能力和管理效果的重要標準。對此,中冶集團在《工程施工項目審計辦法》中明確規定,審計部門在實施工程項目審計時,要對工程項目“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項目責任目標的執行情況”進行重點關注和評價。一是在審核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及其履行情況時,必須關注合同對價款、變更、支付、履約擔保以及質量保證金比例等條款約定,同時要了解項目部在處理變更、進度款支付、業主供應材料等業務時對公司授權制度的遵守情況。另外,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項目工期延誤、質量缺陷、安全和環境等可能導致違約損失、合同糾紛及相關法律風險。二是在審核項目責任目標的執行情況時,評價項目管理機構的設置、崗位分工、風險、內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運行狀況。對項目收入、效益、工程款回收、上交款完成,現場經費控制,風險抵押金繳納等情況,特別是合同變更、成本超支等對項目效益的影響進行了重點關注,對項目盈虧的真實性予以客觀公正的揭示,避免后期出現成本反彈、效益下降的所謂“馬桶效應”。如出現項目效益目標無法實現或保證的情況,審計人員就會在審計報告中予以預警,提請管理層和項目部注意。另外,審計人員還憑借自身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提出有建設性和針對性的建議,促進項目部提升管理,進行風險預警。必要時還要和項目管理人員一起,共同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整改和補救措施,實現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和增值作用。
工程項目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隨著中冶集團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項目審計逐步規范,工程項目審計的效果和作用更加明顯。一是通過實施工程項目審計,加強了工程項目成本控制,在提高工程項目創效能力方面成效顯著。審計部門針對審計發現的項目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通過對項目預計毛利率與目標效益率的復核分析,及時披露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并通過后續審計、跟蹤督辦等措施,確保了項目成本管理的責任落實和實際效果。二是通過實施工程項目審計,對嚴格公司內控制度執行、強化項目運行過程控制和風險防范意識等方面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通過對工程項目采購、供應、分包等業務的審計和監督,促進了項目部對公司內控制度的執行和遵守,項目管理和運營的管理更加規范,工程項目的創效和抗風險能力也有了明顯的提高。三是通過實施工程項目審計,促進了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人員能力的提升。工程項目審計的開展,使得審計人員對公司業務流程、特點和關鍵控制點有了新的認識和理解,審計更有針對性,問題看得更準,建議更有價值,審計工作和審計業務質量得到了明顯提升。集團下屬子公司作為工程項目具體的執行者、操作者,在工程項目審計中充分發揮各自的審計優勢,項目審計各有特色,對集團公司的項目審計持續高效開展起到了積極有效的推動作用。中冶集團通過開展項目終結審計工作,客觀、公正地評價了項目管理與績效。公司依據《工程項目考核辦法》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結合公司內控制度,對工程項目從工程價款結算及工程款的回收、項目成本的降低、資金的上交和債權債務的清理等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項目的效率、效果,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為公司合理實施獎懲機制提供了決策依據,為工程項目經營者的最終考核與評價提供了參考依據。中國十七冶集團有限公司積極推動工程分包結算審計工作,堅持執行“分包工程先審計后結算制度”,加強分包工程結算內部控制管理。在項目經理部和二級公司對分包工程結算進行審核的基礎上,公司審計部負責對分包工程結算進行最終審計。兩年來,共對17個直管項目部、32個二級公司自管項目部分包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核,通過審減工程款為企業創效做出了直接的貢獻。中冶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通過開展虧損項目審計,找出虧損原因為管理層決策提供依據。公司在本部和子公司范圍內開展了虧損項目清查工作,按照重要性原則,選取部分項目作為審計重點。在審計中積極與項目參與各方溝通,查找造成虧損的前后端、內外部原因,向公司提示了有關項目風險,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隨著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入,工程項目審計已經從績效審計延伸至事前內控運營審計。將事后單一對財務數據的審計轉變到對項目成立之初的人員配備情況、制度建設情況、管理流程等方面合規性、合理性的審計,為項目穩健運行打下了堅實基礎。中冶天工集團有限公司對項目審計上發現的問題本著“揪住不放,緊緊跟蹤、參與整改、促進提高”的原則,跟進整改方案落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對原第三直屬項目部整合審計后,全面監督落實《原第三直屬項目部債權債務處理方案》。由于有效地追蹤整改工作,使審計的權威性進一步提高,同時也逐漸形成被審計單位主動整改的工作格局,強化了審計結果的有效利用。
單位: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