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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省地稅局為更好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湖北經濟、社會科學發展,順應現代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潮流,應對稅源狀況深刻變化,從體制機制上破解制約征管質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層次矛盾,而作出的一次戰略抉擇。其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稅收征管基本程序、優化納稅服務、實施稅源分類分級專業化管理、夯實稅源管理基礎、實施稅收風險管理、強化納稅評估、加強稅務稽查、健全稅收執法監督機制、完善征管質量與績效評價體系、建設信息化支撐體系等十大方面。
新的改革是一場涵蓋全省地稅系統各個層級、每個崗位、所有業務的一次革命。這是一次治稅理念的革命,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將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績效評價、過程監督的風險管理閉環系統與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資源用于風險較高的納稅人;這是一次治稅方法的革命,實現業務工作與現代科學技術的有機融合,積極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蓋稅收征管和內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臺,全面邁進信息管稅時代;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報納稅、稅收評定、稅務稽查、稅收征收和法律救濟再造稅收征管新流程,特別是風險控制和評定將成為整個新稅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樞;這是一次部門權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做實機關、重組稅源管理機構、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原稅收征管部門的權益進行再分配;這是一次隊伍建設的革命,新的征管體制在崗位分工上體現出更加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特征,對各部門各崗位的干部在稅收業務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責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稅干部具備更高的政治、業務和作風素質。
我們常常把稅政、稽查與征管一起并稱稅務三大業務部門,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稅政和稽查既是本輪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參與者,更是實踐者和促進者。2013年3月12日召開的全省地稅稽查工作會議、3月28日召開的全省稅政管理工作會議提出,全省地稅稅政和稽查工作必須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斷提升工作水平,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順利推進。
稅政管理工作就本質來看,就是法的規定性在稅收上的綜合體現,是國家意志在稅收工作中的具體化、明確化和系統化。稅政和征管,一個是實體,一個是程序,實體需要程序去實現,程序就是為了實現實體而存在。即稅收制度是稅收征管的法律依據和主要內容,稅收征管是稅收法律法規實施的唯一載體和平臺。稅政管理工作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體制改革應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深化稅制改革,促進新征管體制發揮作用。稅收征管改革的終極目的是提升征管質效,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而稅收征管執行的就是稅收政策,因此稅收政策是否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直接決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實現。十提出,要加快改革財稅體制,構建新的地方稅體系。這就要求稅政部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在稅法框架內,根據湖北經濟發展需要,認真做好“營改增”、資源稅、房地產行業稅收和環境保護稅等稅制改革的試點工作,嚴格執行支持高新企業、現代服務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鼓勵自主創新、扶持企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結構性減稅政策,在運用稅收政策服務經濟發展上取得實效。
二是要抓住稅政管理的薄弱環節,夯實管理基礎,促進新征管體制順利實施。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稅收征管質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對包括基礎數據、稅政管理、稅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礎工作要求很高。稅政管理部門必須找準政策管理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夯實地方稅種的管理基礎,積極推進行之有效的營業稅行業管理方法,進一步抓好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不斷規范財產行為稅管理,強化非居民稅收和反避稅管理,多方尋找和核實第三方涉稅信息,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實的數據支撐和更扎實的管理基礎,促進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是要拓展稅政管理的職能范圍,參與風險評估,促進新征管體制提升質效。新的征管體制賦予稅政管理部門建立分稅種分行業納稅評估模型、對稅政管理中發現的稅收風險提出應對意見、參與具有普遍性的風險和重大復雜事項的納稅評估、為納稅評估提供業務指導等多項新的職能。
稅政部門要積極履行上述新職能,針對各稅種特點,認真梳理現行稅收政策,加快建立稅收征管風險評估模型,積極開展和指導全省納稅評估試點工作,促進新征管體制運行質效的提升。
稅務稽查既是新征管流程的終點,又是新征管體制的起點。說是終點,是因為新征管體制賦予稽查部門查處高風險納稅人的重大職責,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環節。說是起點,是因為稅務稽查成果是風險監控部門確定監控重點的重要參考,是納稅評估部門開展評估的主要參照,是檢驗征管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稅務稽查工作要真正實現服從、服務于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必須進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質效,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重點上全面適應新征管體制的要求和需要。具體來講,核心就是要實現稽查現代化。
一是稽查理論現代化。現代化稽查理論要求確定稽查部門在新時期的主要職能,即主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稅收違法行為,使惡意不遵從者依法及時受到法律懲處,維護稅法嚴肅性,營造公平正義的稅收征管環境;要確定稽查部門的主要任務,即將納稅評估部門推送的高等級風險納稅人作為必查對象,開展案件查辦等風險應對工作,主動選擇稅收流失風險較高的行業和區域開展稅收專項檢查。
二是稽查體制集約化。要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稅源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繼續完善“重點稅源省局查、大中稅源市州局查、小散稅源縣局查”的分級分類稽查模式。要穩步推進一級稽查體制改革,提升執法層次,規范執法程序、統一執法尺度,優化稽查資源配置,集中稽查力量監控重點稅源,使稽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工作效能進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隊伍專業化。要按照專業化要求,配齊配強稽查隊伍,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的方式,切實抓好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大力提升稽查隊伍的整體素質。對稽查處(科、股)的查案范圍按專業化進行分工,培養重點行業、重點稅種、重點稅源的專業化稽查隊伍,為完成好稽查工作任務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在2016年末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表示,要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設,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
此前,財政部在2016年兩會建議提案答復中表示,實施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需要構建新的稅收征管制度,建立與綜合征稅相配套的稅收征管體制。
“也就是說,要想改個稅,要先把稅收征管制度改到位?!敝醒胴斀洿髮W教授王雍君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其實不僅是個稅,包括營改增、房產稅在內的直接稅改革的前提,都涉及到稅收征管體系的建設能否取得突破?!?/p>
在多位財稅專家看來,隨著2016年末“金稅三期”工程收官,覆蓋所有稅種及稅收工作各環節的信息系統建成,目前我國已具備深度改革征管系統的條件。 配合企業與個人納稅信息系統的構建,稅務部門可能也將醞釀一系列部門調整。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完善或將成為未來稅收征管改革的一大看點,而配合企業與個人納稅信息系統的構建,稅務部門可能也將醞釀一系列部門調整。
為個人編制“稅號”
作為整個稅收征管流程的第一個環節,也是最基礎的環節,納稅人登記改革將首先發力,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正是這一改革的核心。
中國的核心稅收征管流程包括登記、納稅服務、稅務檢查、欠稅追繳、爭議解決等環節。其中,納稅人登記是整個稅收征管鏈條的基礎。
“納稅人識別號以前主要是面向企業,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在于納稅人識別號也要延伸到個人,這在正在修訂的《稅收征管法》中也有體現,未來要做的是把稅法中的規定劃為具體的政策落實?!敝袊ù髮W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表示。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未來納稅人識別號的改革可能將涵蓋兩個層次。
一是對企業,納稅人識別號將進一步完善。“現在的征管體系仍然是以省為中心的,是一個比較分散的體制。但是越來越多的企業有跨省、跨境的業務,現在的征管體系已跟不上形勢?!币晃唤咏鼑惪偩值娜耸空f。
改革方向是讓識別碼收集更多的企業納稅信息,將企業歷史的、跨區域的以及與其他納稅人相關的涉稅信息關聯。“所以,以納稅人識別碼為基礎,下一步要建立納稅人的主體文檔?!鄙鲜鋈耸空f。
所謂納稅人“主體文檔”是指為每一個納稅人建立一個數據庫,其中包含了與稅務有關的所有信息,例如如果納稅人是一家企業,那么它適用的稅種、報稅和繳稅頻率、所交稅款和所欠稅款、對額外稅款、利息、罰金的評定等,都會包括在這個主體文檔里。
第二個層面是針對個人,管理部門有可能建立個人納稅人登記中心,來推動個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建立。
“個人所得稅等改革要提上日程,而且中國還正考慮和其他經濟體交換稅務信息,所以改進個體納稅人的識別體系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鄙鲜鼋咏鼑惪偩值娜苏f。
對于自然人納入個人納稅人登記中心,上述人士透露下一步工作重點是高財富人群。這些高財富人群通常是大型企業的大股東或管理層,個人大量參與跨省、跨境交易,企業要建起來的“主體文檔”制度,針對這些高財富人群也適用。
作為企業高層尤其是大股東,個人納稅和企業納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企業很可能成為個人避稅的工具,例如壓低賬面工資,或將個人支出計入企業經營成本。所以只有將企業和高財富人群的納稅信息聯動,財稅部門才能有效監管這一人群的偷稅避稅。
“先從高財富人群入手,建立個人納稅人的主體文檔,隨后逐步擴展至其他個人納稅人?!鄙鲜鋈耸勘硎尽?/p>
部門調整提速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為推動稅收征管改革,一些部門調整措施可能也將提上日程。
“稅收征管面臨著一系列新老問題,都在倒逼總局和地方分局的格局調整?!鄙鲜鼋咏鼑惪偩值娜耸繉τ浾哒f。
比如,營改增之后,總局規模較小的問題越發突出。隨著營改增全面推開,過去地稅系統主要征管的營業稅,變為國稅部門主要征管的增值稅,國稅部門工作量大大增加。此外,我國近幾年對國際稅收合作的參與越來越深入,讓國稅總局的任務越來越多元化。也就是說,我國的稅收體系正在越來越多地體現出全國屬性和國際屬性。
“這對收征管項目的設計、監測、支持以及協調實施都帶來巨大挑戰?!鄙鲜鋈耸勘硎荆鉀Q這一問題的最優途徑是逐步增加總部的員工數量,次優途徑則是指定某些市成為“專業中心”,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監督下承擔各種全國稅收項目的政策設計及征管工作。
實際上,國稅總局擴招之勢從最近兩年的公務員招考中可見一斑。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聘總人數2.7萬人,其中國稅局全國招聘占比接近62%。
總局規模擴大的同時,是部分地方的基層稅務部門可能面臨整合。目前我國的基層稅務部門有上萬個,基層部門數量龐大,雖然有利于納稅人繳稅,并能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但也降低了稅收征管的效率,還會增加協調一致管理的難度,而且由于在基層有限的范圍內納稅人和稅務官員來往密切,還引發稅收上的尋租風險。
因此,隨著稅收征管電子服務的能力逐步提升,國稅總局醞釀將地方的小型稅務機構整合歸并。
除了數量規模上的調整,國稅總局與各地分局的部門設計上,也將順應改革,有所調整。
為了加強對兩類重點納稅人的征收管理,即大型企業和高財富人群,國稅總局在2008年就成立了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并在各地設立了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
上述接近國稅總局的人士表示,未來要進一步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的職能,并可能予以“高配”,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作為市一級稅務局的內設機構,權限較小,這樣這個部門就能以獨立的稅務機構身份來運行,針對大企業將擁有更多的征管和權限。
與稅制改革相比,稅收征管改革卻顯得相對滯后.從以往的實踐來看,我國在1983-1984年、1994年進行兩次重大稅制改革時,都沒有推出整體稅收征管改革方案與之協調.大多數專家學者在研究稅制改革時,都忽略了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然而,正如維托.坦齊所說"稅收是強調可行性的學問.一種不可管理的稅制是沒有多少價值的.理論上最完美的稅制如果所表示的意圖在實踐中被歪曲,就可能變成蹩腳的稅制".因此,在進行稅制改革和稅制優化時,必須把稅收征管納入其研究范圍,充分考慮稅收征管能力,選擇可操作的"有效稅制",使稅制改革和稅收征管均衡發展
一、稅制改革和優化有利于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優化稅制理論的精髓是,既然扭曲性稅收所帶來的效率損失是不可避免且可能很大,我們的任務就是要盡量使這些損失達到最小.在最簡化的優化稅制模式中,將效率損失降低到最小就是唯一的目標.而在較為復雜的優化稅制模式中,則應在效率損失最小化與稅收公平、社會福利的社會分配等方面尋求一個權衡點.優化的稅制是理論上的一種理想模式,是各國稅制改革追求的目標.通過不斷的稅制改革與完善逐漸向最優化的稅制結構靠攏,在這一改革過程中效率損失逐漸降低,稅收公平逐步實現,社會福利分配更加公平,使得納稅人的遵從意識不斷增強,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這樣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又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同時,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與效率
世界稅制改革的實踐表明,許多國家以復雜的稅制去服務于眾多的政策目標,結果實際執行的稅制往往不同于稅法意義的名義稅制,實際效果也大大偏離了政策初衷.這種情況在我國也很突出.因此,試圖利用稅收工具實現過多的社會經濟目標是不現實的.稅收作為政策工具有其局限性,并不是萬能的.如果賦予它過多的額外的目標,本身也不符合優化稅制的思想,反而會使稅制變得極其復雜.如過多的稅種、過高的稅率、過多地對納稅人的區別對待和繁雜的稅收優惠的形式和數量等.都是直接造成稅制復雜的因素.對過窄的稅基征收高稅率不僅違背了有效和公平課稅的要求,而且也鼓勵了逃稅,啟動了過多的稅收優惠待遇降低了納稅人的奉行.所有這些因素都增加了稅收征管的難度,降低了稅收征管效率.反之,擴大稅基、降低稅率、減少繁雜的稅收優惠形式和數量,則會降低征管的難度,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有利于稅制優化,實現經濟社會目標
一般而言,稅制本身包含的區別對待特征越少,稅率越低,稅收優惠越簡單,稅收征管中的漏洞和隨意性就越小,可操作性就越強,稅收成本就越低,就更有助于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韓國和墨西哥就是采取了更寬和更加簡單限定稅基,加上更加統一的稅率結構的稅制改革和優化的措施,促進了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為此,世界銀行把通過簡化稅基的確定加強稅收征管作為稅制改革的目標之一
二、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提高有助于稅制改革與優化的發展
稅收征管是整個稅收理論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因為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能夠使稅務部門高效率地貫徹和執行稅法,使稅收職能真正發揮出效能與作用.也就是說,如果僅有稅率、征稅對象、征稅依據等稅制要素是不足以使稅收發揮其功能與作用的,還必須有稅務部門的征管行為,才能夠真正發揮稅收的各種職能作用。稅收征管對稅制改革與優化具有約束作用.稅收制度是通過稅收征管作用于稅收分配的,稅收征管充當了稅收制度與稅收分配之間的中介.嚴密而有效的征管,有利于稅制的貫徹執行,并能及時發現稅制規定中的不完善之處.相反,超前或滯后的征管會成為稅制正確實施的絆腳石,阻礙稅制改革與稅制優化的過程.如世界銀行2006年11月發表的《全球納稅情況總圖》指出,許多國家稅務征管要求過于苛刻,遵從征管已成為企業的重負.如規定公司年平均報送35頁的納稅申報表,每家公司處理稅務事務平均耗時約322小時.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差異較大,巴西的企業填報年申報表要花2600小時,而瑞典的企業平均只需花68小時.復雜的稅收征管體制效率低下,勢必導致稅收收入下滑,無法體現其真實稅負,不能實現稅制改革和優化的目標。
雖然稅制改革與優化會受到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制約,但是政府的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技術進步、法制的健全、稅務人員素質的提高以及管理制度更加科學規范,政府的征管質量和效率會逐漸提高.而政府稅收征管質量與效率的逐步提高則會給稅制改革與優化的選擇提供更廣闊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
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課稅采用分類所得稅模式,實行源泉扣繳的方式.它不能就個人各項所得的高低實行統一的累進稅率,難于體現公平稅負,也不利于對個人總收入水平的調節.所以很多學者主張我國采取綜合所得稅制模式.然而,在稅收征管上,綜合所得課稅模式比分類所得課稅模式要求更高.國際稅收發展的實踐表明,綜合所得課稅模式要求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準確掌握納稅人各項收入;推行非貨幣化個人收入結算制度;建立電腦管理資訊網路,實現與銀行、工商、公安、海關等部門的聯網.而我國目前尚不具備這些條件,這就造成了部分不透明、不公開、不規范的"灰色"或"黑色"個人收入的存在,妨礙了稅務部門對個人所得稅稅源的確定和稽核管理,而且大量現金交易也使許多個人收入游離于控管之外.隨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以及相關配套改革的完成,征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課稅模式會逐漸向綜合所得稅模式過渡,這樣,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在調解收入、促進公平方面將充分發揮作用,從而使整個稅制結構更加完善,進而促進稅制改革和優化的實現稅收收入是理論稅制、稅收政策導向及稅收征管水平等因素的函數.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條件下,稅收征管的水平對稅收收入顯得尤為重要.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稅法規定與實際課稅結果都存在差異.如果理想的稅制超越了現存的征管水平,漏征率比重很大,稅收收入大大低于應征稅款,則稅制的目標就難以充分實現.隨著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稅收的綜合征收率已經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10年間提升了20個百分點.具體到作為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其征收率則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11年間提升了28.28個百分點.這是我國近年來稅收收入持續高速增長的原因之一.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使得實征稅款與應征稅款的差距逐漸縮小,當初稅制設計的目標逐漸顯現。
三、稅制改革、優化與稅收征管均衡發展的對策
綜上所述,稅制改革、優化與稅收征管存在兩個層面的關系.一方面,完善科學的稅制可以為稅收征管創造良好的實施基礎;另一方面,有效的稅收征管是實現稅收制度政策目標的必要手段和保證.無論從哪一個層面看,客觀上都要求稅收制度與稅收征管相互協調,均衡發展.也正是因為稅收在幫助促進政府政策目標的實現方面雖然可以發揮積極作用,但同時要受到稅收征管能力的限制并存在一定的代價,決定了稅制在確定其政策目標和繁簡程度時,應當以已經或可能達到的稅收征管能力為前提.明確二者的關系,有助于我們充分認識稅收征管對于稅制改革和優化的重要性,它對于我們實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稅制改革和優化方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無論是在稅制改革和優化時,還是在優化征管、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時,都應該綜合考慮二者之間的關系,使稅制改革和優化與稅收征管均衡發展,更好地實現稅收政策的經濟社會目標。(一)應對稅制進行改革與優化
稅制改革與優化應遵循法制化、簡化稅制、便利征納的原則.首先,要盡快完成稅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稅收基本法應包括各級政府開征新稅種、調整已有稅種的程序、納稅人的權利等內容,逐步健全稅收實體法,將所有稅種完成立法手續.以維護稅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完善稅收程序法,使稅收執法程序法制化.其次,簡化稅制,以便于征收管理.一項法律要得到恰當地執行就必須既適應環境又便于執行.如果將太多的社會和經濟政策目標融入稅法,就會造成稅制的復雜,既不便于納稅人也不便于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如果發現他們難以正確確定其納稅義務,就不會自覺遵守稅法進行稅收的自我評估.同樣,如果稅基設計不合理,或者規定了許多減免和扣除等,就會使執行碰到困難.在健全稅收實體法過程中應盡量使稅制簡化.簡化稅制不等于實行簡單的稅制,更不是說稅種越少越好,而是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稅收的本質、特點及作用,科學、合理地設置稅種.我們應注意兩方面的工作:一是作為具體體現稅制主要形式的稅法,必須全面、系統、協調、簡明、清楚,易于理解,易于執行.在不同稅種和同一稅種的稅法規定中,既不要含糊不清,模棱兩可,也不要拖泥帶水,冗長繁雜,更不能存在自相矛盾或重疊等問題.以免出現年年補充解釋、層層補充解釋和"打補丁"的現象.二是稅種和稅基、稅目、稅率以及計算征收制度等的選擇與確定應具體,符合客觀實際.只有這樣,才能增加稅法的透明度、易懂性,便于社會監督,嚴格執行,減少稅收漏洞,降低征管成本,以充分發揮稅收的雙重作用
(二)優化稅收征管,為稅制改革與優化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一、稅收征管改革的目的與意義
稅收征管是國家稅務征收機關,根據稅法、征管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依法對稅款征收過程進行的組織、管理和檢查等一系列操作。稅收征管是我國稅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環節,對于監督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維護國家稅收和財政安全有積極作用。從宏觀層面上來看,通過實行稅收征管改革,對我國稅務工作產生了以下影響:
首先,執法的規范性得到了提高。通過稅收征管改革,強化了征管工作中監督部門的地位與作用,有利于征管期間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項操作規定完全按照稅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來開展,對于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起到了很好的促進和規范作用。其次,提高了征收率。在早期的稅收征管工作中,由于法制觀念等因素的影響,稅款的實際征收數與法定征收數之間往往存在很大差距,給稅收工作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通過一系列的改革,縮減了實征數與法征數之間的差異,保證了稅收收入。再次,降低成本,提升服務質量。通過稅收征管改革,在不斷降低納稅成本的基礎上,可以實現稅收總量的提升,從而可以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的納稅服務,間接提升了稅務部門的形象。
二、當前稅收征管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1.稅收征管改革的不穩定性
通過稅收征管改革,能夠確保其征管模式與現行的稅收政策相適應。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的復雜性,導致稅收征管在具體的實踐中也遇到了許多新的問題。在改革的不同階段,稅收征管改革的作用效果也表現出較為明顯的不穩定特性,在強化稅收管理方面沒有體現出應有的優勢。在國家稅務部門制定完宏觀的稅收征管改革方針后,基層部門由于自身對征管客觀規律的掌握不深刻,導致在具體的改革落實過程中存在盲目性和局限性。例如,有的稅務部門提出了“以科技促管理”的改革口號,但是在后期具體的改革實施過程中,卻并沒有引進相應的信息化技術設備,最終導致稅收征管效率得不到提高。
2.改革期間沒有進行成本控制
由于對征管的內在客觀規律掌握不深刻以及對稅收征管改革認識的局限性,以及稅收征管改革不斷調整呈現出的不穩定性,因此近年來沒有建成有效的控制機制來控制稅收成本,致使征納雙方都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終導致了稅收征管效益銳減。具體實施當中,稅務部門根據稅收管理的規范化、信息化要求,調整機構設置,這樣做導致了稅務部門機構和人員的“內耗”;再者由于存在稅收征管信息不對稱和征管信息交叉采集的問題,導致了稅收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三、解決稅收征管改革問題的具體措施
1.明確崗位責任,嚴格依法行政
首先,根據稅收征管工作的具體內容,制定一套與之相契合的獎懲激勵制度,以此來激發稅務征管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通過明確崗位責任,將責任落實到人,提升稅收征管人員的責任意識,這樣一來,不僅能夠確保稅收征管工作嚴格依法開展,而且可以提升稅收征管隊伍的整體素質。其次,加強稅收征管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執法能力。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進行,原有的工作內容也發生了轉變。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的一線人員,不僅需要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同時也必須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品質,并且通過定期開展技術培訓,使征管人員能夠及時掌握稅收征管改革的具體內容和工作方法,從而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2.強化信息資源整合,實現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系統的應用,能夠極大的提升工作效率,實現涉稅信息共享。因此,早在2001年的稅收征管改革中,國家稅務部門就將實現信息化建設列入了《稅收征收管理法》中。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現階段的信息化技術逐漸趨于成熟和完善,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應用優勢也逐漸彰顯。通過進一步提高信息化系統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應用,減少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確保稅收征管實現現代化,保證稅務信息的安全與質量,從而為實現稅收征管工作效率的提升起到推動作用。
3.轉變納稅服務思想,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在稅收征管改革過程中,提升稅務機關的服務水平也是改革中的一項重要任務。從本質上來說,稅務機關與國家其他公務機關一樣,都屬于服務性質的單位,通過開展征管改革,要求稅務部門進一步明確納稅服務思想,并且根據納稅人的需要,建立內容完善的服務制度,從而確保稅收征管工作的高質量開展。在現行的國內稅收環境下,樹立納稅服務思想,既是適應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進一步推動稅收征管改革的必然需要。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096(2013)03-0010-05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發生變化的。這個變化過程由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循環系統中發揮其職能和作用。共和國成立之初和以后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在稅收征管方面實行過多種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勢下,為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應對之進行較為深刻的變革和創新,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指導稅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國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的確立與嬗變
一般來說,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動準則”。[1]稅收征管制度包含著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征納雙方應共同遵循的稅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等涉稅規程和行動準則。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為范本、模本、變本的式樣。……是研究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的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1]稅收征管模式是把解決征管問題的方法總結歸納到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除離不開其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管理體制、稅收制度、征管對象的選擇等外,更與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圍和規模較大的稅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間接滲透著稅收征管制度的調整與完善、稅收征管模式嬗變與梳理的過程。
1建國初期的稅收征管制度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一直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為了恢復國民經濟、穩定金融物價、平衡財政收支,國家采取統一稅政,對稅收實行統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體制。1950年公布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明確規定全國統一征收的14種稅,其管理權都集中在中央。這種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權限是當時特殊歷史條件下所必須的,對建國初期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響,處于“放權”與“集權”的游離不定之中。當時,為了適應統一財政體制和稅收管理體制,在稅收征收模式上,對納稅人特別是國有企業推行“專管員進廠,各項稅收專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稅收管理的主要目標是適應當時的國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對私有經濟和公有經濟就采取“寬嚴不同,繁簡不同”的措施,減少公有制企業的繳稅程序,對私有企業也按照其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態度,采取了不同的稅收管理辦法。由于當時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雖有所調整,但一般來說仍比較單一,稅收的主要課征客體是占公有制絕大部分的國營企業,由于國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中央政府調控,采取統收統支,企業少繳稅的情況也比較少。由此可見,稅收制度單一,征收對象范圍較窄,而且偷、逃、抗、騙稅現象較少,稅收管理的任務側重于“征”和“管”,相比較來稅,稅務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較少,“專管員進廠,各稅歸口管理,信息不對稱、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專管員“一言九鼎”、權力較大的弊端[1]。
上述稅收征管制度雖然在推行時,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20世紀50年代的稅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稅收征管模式變化缺乏“頂層設計”,使征納雙方對新的征管形勢很難適應;科學化、規范化程度及征管質量也難以提升;稅收管理機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輕稽查”的傳統方式;稅收專管員直接開票的稅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和合法的稅收權益的保護,使稅收征管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處于“不合理”狀態,同時也弱化了稅務干部人員配置,淡化了稅務稽查工作職能,使稅務機關主要業務部門之間出現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現象[2]。
2改革開放后的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
改革開放后,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對當時的稅收征管模式進行反思并推動其改革。20世紀80年代初,先后實行了二步“利改稅”,實行新的工商稅制,稅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中的比重穩定增長,納稅人與政府的稅收分配關系也逐步規范。但是,納稅人偷、逃、抗、騙稅現象卻增長較快,如果采取以前“專管員進廠”的模式明顯不能符合新形勢下的稅源變化,創新稅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勢所趨。在一些地方試點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檢查三分離”或“征管、檢查兩分離”的管理方式[3],逐漸形成了既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的稅收征管新體制,解決了傳統征管體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經濟發展和中央財政收入增長的問題,為隨之而來的稅收管理變革奠定了基礎。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又確立了“申報、、稽查”三位一體的征管模式。旨在放棄稅管員戶管制度,把納稅人申報納稅、中介機構的稅務和稅務機關的稽查管理有機結合,形成一個相互補充、相互制約的整體[4]。
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發展,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實行了“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為適應當時征管改革的需要,針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責任”問題,突出了“強化管理”的內涵,實施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這就是現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評介
從現行征管模式實施的實際情況看,與以往的稅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內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的法定義務。在傳統的稅收征管改革實施過程中,一般由稅務干部上門征收稅款,對一些單位尤其是重點納稅大戶,都有專管員負責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專管員戶管制度,規定納稅人按照稅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申報納稅。其初衷是要劃清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逐步提高納稅人按期申報的納稅觀念。與此相適應,全國各地逐漸形成了稅務組織體系,稅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發展迅速[6]。
(2)確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現代治稅理念。在稅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務型政府或機關是與時俱進的理念。作為稅務部門除了國家公布的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外,還要及時稅收行政規章和稅收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持續地宣傳、輔導和答疑納稅人提出的有關涉稅審批、辦稅流程和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稅信息和問題,按照集中、實用、方便納稅的原則為納稅人提供高效的辦稅服務場所,充分發揮實體辦稅服務廳和網絡辦稅服務廳各自的作用,使登記、申報、繳納稅款、咨詢、發票管理和復議訴訟等涉稅事項可以集中辦結,不斷地為納稅人提供有效的、有針對性的服務。
(3)運用稅收信息技術,逐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適應征管改革的要求,總局組織設計開發金稅一期、二期工程,現正在試點運行和開發金稅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建立一個全國范圍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稽核系統,達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目的,杜絕增值稅的流失,有效保障現行增值稅制度。同時,各級稅務機關都自行開發、使用一些稅收征管軟件,進一步防止稅收流失,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4)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資源,持續加強稅務稽查力度。原有的稅收征管工作存在著重征收、輕稽查的做法,在稅務機關組織內部形成了強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現行征管模式強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稅務機關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力量,為稅務稽查工作配備了素質更高的人員和優良的辦公環境以及辦案設備。在稅務稽查部門內部,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環節設置職能,按崗位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逐步實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責任制、雙查制和稽查錯案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稅務稽查工作力度不斷增強。
(5)突出從源頭治稅,強化管理職能。為對原“30字”征管模式進行糾偏,凸顯從源頭緊抓稅源,提出強化管理的工作內容。“強化管理”的初衷是為彌補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來的。因為原模式只強調“征收”與“稽查”,缺少“管理”的相關內容。新模式的提出,不僅僅是補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發展和完善了新形勢下稅收管理的基本內涵。既是對稅收管理方面的總要求,貫穿于稅收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也是從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礎上闡述的。稅收征管要實現科學化、精細化的戰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實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們對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由淺入深、逐步認識和理解消化的過程。如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發揮稅務的作用、重視稅務稽查工作等。但是,這個模式實施狀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對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效率產生影響,最終表現出來的效果遠遠沒有實現所希望達到的目標。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確體現納稅人自主申報的主體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單方面強調“自行”,而不是“自主”,沒有完全體現稅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納稅人在納稅申報上的“當家作主”地位。在稅務機關任務緊、工作量大、管戶多且納稅人不及時申報的情況下,由于存在著對稅務干部準期申報率的內部考核,往往有替納稅人申報之嫌疑;未能明確促進稅法遵從的根本目標,過于強調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目標;未能整體體現信息化對征管的支撐作用,各自開發自己的外掛征管軟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納雙方的稅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確強調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辦公場所(主要指辦稅廳)的集中,是特指場所和管理事項的集中。隨著信息化發展,電子申報和繳稅的普及,場所集中的概念已經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納稅人自行繳納還是稅務機關上門征收?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還是小概念等,存在著模糊認識。我們認為,就其實質來說,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體概念,不是稅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國際上,具體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經評估和稽查后的強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確定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征管模式后,在具體的征管過程中,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的稅款占整個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絕大多數份額。在新型的征納關系和信息化條件下,以稅務機關為主體的征收概念發生實質性的轉移?,F征管模式中將納稅人自主繳納的行為定義為征收,本身與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說該提法仍保留了以稅務機關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跡。
3“重點稽查”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問題
“重點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稅務機關主要任務是實施稅務稽查,并規定稽查人員要達到一線人員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經過十幾年的征管實踐,這一要求不僅未能實現,而且暴露出一些諸如國地稅重復稽查、大征管中的評估與稽查如何銜接與定位等問題??傊?,稅務稽查的威懾力還未充分發揮。
4體現“強化管理”的兩項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稅收管理員“一人管多戶、各稅統管”的屬地化管戶制度已不能適應納稅群體日益增長、經營方式日漸復雜的需要,尤其是難以對跨國、跨地區經營的大企業集團管理到位。稅收管理員過多地承擔了大量事務性工作,真正用于評估等稅源管理方面的時間、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員長期固定管戶,也不利于從機制上消除“吃拿卡要報”的現象。二是對納稅評估定位不夠準確、程序不夠規范,至今也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納稅評估工作規程之內容的評估規范性要求,仍然是難以突破“摸著石頭過河”的傳統思維和做法,未能有效發揮引導和促進稅法遵從的作用。
三、積極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
針對多年來圍繞稅收征管模式爭論不休的實際情況,有必要進行反思。如果新的稅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襲著傳統的思維定式而沒有實行“頂層設計”;如果沒有把稅收征管系統看成是一個有機整體,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稅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認為,體系是指若干有關事物互相聯系互相制約而而構成的一個整體[1]。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勢下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和基本內容,把稅收征管視為一個系統工程不斷完善。
1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來,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稅務系統“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信息化管理,開展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和信息管稅工程建設。各級稅務機關“自下而上”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實施了一系列加強管理的新方法、新舉措,稅收工作面臨新的形勢,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成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1)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新的階段性特征,對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稅收征管體系建設,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要求,形成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的主體地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稅收方面的體現就是構建新型的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使稅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強社會管理和創新之中。面對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須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服務。
(2)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適應稅源狀況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稅源狀況產生了重大影響。稅源狀況的深刻變化集中反映是納稅人的數量急劇增長。據統計,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國稅務登記的納稅人3 353萬戶,全國稅收管理員277萬人,人均管戶數量在100戶以上,沿海發達地區甚至達到人均1 000戶以上[8],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相繼涌現。納稅人的經營方式、經營業務不斷調整、日益復雜,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增強,涉稅訴求多樣化、服務需求個性化的趨勢日漸明顯。這些都給稅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資源配置等帶來深刻影響。
(3)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順應現代信息革命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當前,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為我國依托現代技術手段加強稅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機遇,也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嚴峻的挑戰。企業經營和管理的電子化、智能化趨勢日益明顯,規模龐大、交易復雜的電子商務飛速發展,使稅收征管的復雜性越來越強。雖然近些年來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但信息管稅水平不高,現有信息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來源渠道還不通暢,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日益加劇。
(4)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推進我國稅收管理國際化的必由之路。稅收征管是稅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與世界經濟已經成為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稅源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跨境稅源管理成為新課題。
2確立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
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是全面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具體來說就是要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降低稅收流失率和征納成本 2012年7月,全國稅務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會議在安徽合肥召開,會議提交并討論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稅法遵從度。提高稅法遵從度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稅務機關率先遵從稅法,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管理權力,促使稅法得到公正執行;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提高自主申報納稅的質量。通過提高稅法遵從度,既要減少納稅人的稅法遵從風險,也要減少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和廉政風險。
(2)提高納稅人滿意度。稅務機關通過優質服務、規范管理,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增進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滿意,提高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服務與管理行為的認可程度。
(3)降低稅收流失率??s小稅收實征數和法定應征數之間的差距,提高稅收征收率,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體現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遵從稅法的程度,同時也反映稅務機關服務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納成本。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和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實“兩個減負”,即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和基層人員額外的工作負擔,并提高稅務行政效率。
3規范稅收征管體系的基本內容
在稅收征管目標確立后,針對現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結合征管實際情況,應加強稅收征管體系基本內容建設。
(1)進一步明晰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市場經濟發展中“經濟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確立稅收征納雙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從稅法既是對納稅人義務履行的要求,也是對稅務機關義務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進行征管制度設計,開展征管活動。真正把納稅人看做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負有依法履行自主申報納稅的義務,享有稅務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利。稅務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征稅,不能從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應通過建立稅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
(2)強化稅收風險管理。把風險管理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不是獨立強調“集中征收”或是“重點稽查”,而是實行稅收風險分析監控,依托信息技術平臺,通過對涉稅信息進行分析比對,識別可能存在稅收流失風險的納稅人,進行風險等級排序后推送到相關部門進行應對,并對應對結果進行管理和評價。對稅收風險不同的納稅人可采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和稅務稽查等應對手段,識別和消除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有效防范和避免稅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管理。對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對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的管理權限、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對管理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稅收管理的集約化水平?!?4字”征管模式強調的“強化管理”更多關注的是“源頭”管理和屬地管理,而對征管流程中易出現的稅收“跑、冒、滴、漏”沒有從專業化管理的視角加以足夠重視,因而應加強分類分級管理。分類管理是在按納稅人規模、行業,反避稅、出口退稅等特定業務的基礎上,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納稅人按照納稅服務、稅收分析、評估與稽查等涉稅事項實行管理;分級管理是將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理調配,并相應設置專業化的機構,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
(4)進一步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稅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術的先進生產力改進稅收工作,實現稅收管理的現代化[9]。在稅收征管改革的過程中,應統一規劃,克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的“信息孤島”,發揮信息技術的整體優勢,即準確把握信息革命發展趨勢,充分應用信息技術科學發展成果,大力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為稅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不斷提升稅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業務引領作用,堅持征管業務與技術的協調發展,推動稅收征管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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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的征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對照國家稅務總局“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稅收征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征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納稅申報管理上的問題
建立納稅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征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稅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稅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稅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稅人監控不力。
(二)稅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稅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稅務稽查對納稅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稅務稽查操作規范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稅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范,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范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征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干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稅收征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為納稅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稅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離不開良好的稅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并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稅務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稅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稅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稅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后,納稅人辦稅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稅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稅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范、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稅,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上。
(五)征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后,由于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稅源變動情況、經濟稅源調查、重點稅源戶管理、漏管戶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征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征管資料管理不夠規范、實用。近年來,在征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稅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稅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幾點思考
針對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關鍵要在“轉變觀念,優化要素,強化職能,夯實基礎,搞好配套”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征管改革的認識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征管改革對提高稅收管理水平、防止稅款流失、堵塞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推進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稅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征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稅人對征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
(二)優化要素,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優化征管要素,即優化納稅主體、征收主體和服務主體,其實質就是健全稅收服務體系,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創造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是積極改進稅收宣傳的途徑和辦法,優化納稅主體。建立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除設立辦稅服務場所外,還要建立稅法公告制度,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收信息。因此當前加強和改進稅收宣傳,關鍵要健全和延伸稅收公告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現行有效的稅法信息、納稅指南,對政策法規的變動、變更及時公告,促進納稅意識的提高??刹扇≡谵k稅服務廳設立“稅法咨詢窗口”、開通公開咨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稅收政策,以暢通納稅人了解稅法的渠道,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二是深化“文明辦稅,優質服務”活動,優化征稅主體,明確服務主體。稅務部門征稅的對象是納稅人,服務對象也是納稅人。要在強化稅務人員的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同時,重點簡化辦稅手續、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辦稅程序,養成文明、熱情的辦稅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辦稅環境。通過快捷、準確、規范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務事宜辦理等服務工作,加深征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強納稅人對稅務部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適應改革需要,下大力氣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突出稽核查帳技能、計算機應用能力、稅收會計知識等方面的內容培訓,提高稅務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強化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增強稅收聚財職能和監控能力,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敗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為標準。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為依托,不斷強化稅收聚財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1、鞏固和完善納稅申報管理機制,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一是要完善納稅申報管理制度。簡化申報手續,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程序。歸并統一申報表格式,設計簡便易行、填寫方便的申報表,方便納稅人。二是對外強化申報制約機制。試行分類管理的申報管理辦法,把納稅人按申報情況分為A、B、C三類,與日常稅務稽查工作相結合,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納稅申報不正常的納稅人,加強日常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促其盡快走上正軌。同時,強化“以票管稅”,對不能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嚴格發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報準確性。加強對零申報、負申報等異常申報現象的稽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堵塞稅收流失漏洞,四是積極推行電話申報、郵寄申報、遠程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手段,方便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
2、建立嚴密科學的稅務稽查體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稅務稽查是組織收入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立新的征管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根據“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規范稽查行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二是堅持分類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按重點稽查、日常稽查(調帳稽查和實地稽查)、專案稽查等方式實施稅務稽查,加大申報稽核力度,增加調帳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學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補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學合理的質量指標的考核,如人機選案的準確率、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率、案件審理的規范率、稅收違法行為處理的準確率、重大案件結案率等等,促進稽查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四是繼續充實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實稽查人員,并在財力上向稅務稽查作必要的傾斜,盡快實現以計算機手段為基礎,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為支撐的稅務稽查手段的現代化。
3、適應征管改革的新形勢,積極探索新的稅收計劃管理辦法。在稅收計劃的編制中,應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逐步淡化計劃,使組織收入與經濟增長相適應,力求改變以往那種基數加增長比例、按支出來定計劃的做法,使稅收計劃管理更趨科學合理。
(四)夯實基礎,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實征管基礎工作,是提高征管質量的基礎,也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1、以強化監控為重點,盡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體系。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條件。在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做到正確處理硬件投資與軟件開發以及開發與使用的關系。一是要根據新機制的要求,加強計算機軟件開發,確保統一、共享、正確的稅收征管軟件的正常運作。二是要突出監控重點,積極運用計算機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的征管運行機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計算機全方位應用到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會統核算、數據分析、稅務稽查、稅政管理、綜合查詢等稅收征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上,并依托計算機對其進行全程監控管理,體現計算機網絡的運行實效。三是要健全計算機軟、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計算機綜合利用效率。
2、加強征管基礎管理。內部進一步健全各項征管制度,規范征、管、查業務流程、工作程序和銜接、協調制度,提高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形成以效率為中心,網絡為依托,稽查為重點,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對外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和制度,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加強對漏管戶和重點稅源戶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稅源。
3、規范征管資料管理,提高征管資料的利用效率。當前要在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基礎上,重點把工作轉移到對檔案資料的簡化、規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崗收集,按類整理,按期歸檔”的原則,以計算機管理為主,部分手工為輔,減輕手工勞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適應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繼續深化兩項配套改革:
稅收征管改革同其他任何一項改革一樣,總是需要不斷完善的。目前征管工作中較為突出的問題是,由于機構設置和內部分工欠合理,對納稅戶缺乏有效的動態控管,管理相對薄弱,進而導致征管查鏈條脫節、計算機依托職能難以完全奏效、稅務稽查基本未能實現原定目標。
(一)管理被動,基礎不實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往往因更多地強調為納稅人服務和加強稽查而忽略了對納稅戶的日常管理,稅務機關有些承諾服務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是以犧牲管理為代價的,放棄了必要的檢查、執法職責。一些地方經濟形勢較好,經濟發展較快,收入任務完成相對較為輕松,從而也掩蓋了征管中一些漏洞和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只是坐在辦稅服務廳依據納稅人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征稅,企業申報什么就受理什么、申報多少就受理多少,基本上收的是“自來稅”。管事與管戶脫節,導致基礎資料不全,基礎管理工作薄弱,對納稅人申報的基本資料是否完整和準確沒有進行核實,也無法進行核實,稅收基礎工作的質量大打折扣。由于征收和管理基本上都是柜臺式服務,稅務機關與企業日常聯系斷檔,征收人員和管理人員對納稅人的戶籍資料缺乏動態的跟蹤調查,管理只是被動接受資料,沒有控制稅源的有效手段,一些地方通過停供發票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目前審核評稅往往也只是流于形式,對納稅人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理性很少結合實地調查資料進行綜合分析,難以發現納稅人申報中存在的問題。稅務管理人員不掌握納稅企業的實情,在征管過程中不能隨時發現問題,稅務機關不能掌握收入主動權,對納稅人的控管難以到位,從而導致漏征漏管戶增多,出現較多的零申報、失蹤戶、漏管戶,助長了偷逃稅的蔓延。
(二)分工過細,協作不夠,銜接不暢,忙閑不均
征收、管理、稽查專業化分工,分權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來發展方向。在目前情況下,單獨就某一項業務來看,工作效率也確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職能分工還沒有完全理順,存在協作不夠、銜接不暢的問題。稅收管理的職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機構,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疊,有些又相互脫節,征收環節與管理環節職責既獨立又交叉,職責界定劃分有一定困難,征管查3個環節之間協調配合能力弱,信息傳遞不暢。管理環節的信息不是進行加工分析后及時、準確傳遞到征收環節,而是原封不動地將所受理的資料反饋給征收環節;征收環節也未及時準確傳遞到稽查環節,相互銜接不夠。征、管、查分離的原意是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稽查,實踐中卻變成征管與稽查相互脫節,征收環節錄入的基礎數據、資料不完整,不足以作為稽查選案的依據;而稽查查出的問題,責令調整賬面留抵稅款,往往也由于與征管脫節而導致征、管、查3個環節均未對調賬事項進行督促檢查,造成稅收流失。
現行機構設置和內部崗責分工與改革前相比,內部制約有所強化,但由于分工過細,效能也有所降低。辦事程序增多,一方面使納稅企業辦稅需到幾個窗口,另一方面也使稅務機關工作量增大,每個分局都覺得很忙。與分工過細相聯系,征收與管理主要忙于事務性工作,未能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征收與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雖越來越規范,但由于缺乏“管戶”的要素,規范卻不實用,工作量增加較多。征收與管理的不少工作流于形式,責任不明,征管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問題。一般納稅人年檢工作量大,多的地方每月年檢達400來戶,且集中在中下旬,工作不可能深入,由于年審不嚴格,這項工作也只是流于形式。發票購銷工作量太大,納稅人在辦稅相對集中的時間購買發票有時需排隊等候;稅務機關在發票驗舊售新時只是審查是否用完、開具是否規范、是否單頁填寫等表面錯誤,至于已開具的發票是否已做賬計算銷項稅金則未審核,未能整體聯系起來進行分析,因而也就不可能發現虛開、代開等問題。
分工過細、缺乏協作,必然導致忙閑不均,包括不同人之間的忙閑不均和同一個人不同時段的忙閑不均。一個人只做自己份內事情而不管別人的事情,結果同量的事情需要更多的人員。
(三)信息不真,依托不住
現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按理應該成為整個征管活動的基礎。管理分局相當于信息中心,前承征收分局,后聯稽查分局,辦理稅務登記等管理事項按理應深入企業調查核實所附資料是否屬實后方能審批,目前由于人手少,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的窗口服務實際上是登記制而非審核制,企業申報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性很成問題。企業發生變更事項,一些重要事項如法人代表變更、經營地址變化等有時會來辦理變更登記,其他信息發生變化則往往不來變更,導致信息不準;有的企業幾年都不來換證、年檢;有的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后,只是停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對已發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未下戶清理,也難以清理;有的企業需要發票時才到稅務機關聯系申購,平時很少與稅務機關打交道,企業通信地址變化后就失去了聯系,稅務機關無法調查,稅務機關與企業的聯系只能通過登報、公告等形式,缺乏一對一的稅企聯系。稅務機關征稅與納稅企業逃稅構成一種博奔關系,在稅收征管基礎不實、納稅人的準確信息不為稅務機關所掌握的情況下,稅務機關由于信息不對稱在博奔時經常處于不利的地位。
稅務機關的信息數據目前采用手工輸入微機的辦法,原本就不完備、不準確的資料在手工輸入時又可能發生錯誤。計算機內的信息既有錄入員手工輸入的錯誤,也有企業申報不實的錯誤,信息資料可信程度不高。信息失真和不全,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也就難以發揮出來,存在“依托不住”的問題。事實上,目前計算機應用水平僅停留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以及稅收會計核算,只用于錄入、輸出、開票等淺表層次,多數地方的計算機未發揮應有的作用,缺乏對經濟稅源的嚴密監控和對涉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其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數據處理和交換功能、監控功能遠末發揮出來,有的地方完全將計算機作為備查檔案的存儲工具,計算機使用后變成兩套資料、兩份工作,增加了一份額外的工作量。
(四)為納稅人服務不到位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既有缺乏管理對象、稅源不清楚問題,也有少數辦事環節不健全、部分服務承諾得不到落實、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稅務機關不了解真實稅源,納稅企業不了解稅收法規。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沒有從實質上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目前各地征收比較集中,一些地方由于征收和管理分離以及各自內部分工過于專業化,納稅人為解決涉稅問題往往要跑不同的科室,給納稅人辦稅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一些地方目前未設專人負責稅務咨詢業務,納稅人對此有意見。稅收政策咨詢分散在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各科室,既增加了各科室的工作量,企業也覺得不方便,企業對政策變化不能及時了解。企業反映,通過上網(中國稅收咨詢網)了解政策,信息往往滯后1-2個月,解決的辦法可以在辦稅服務廳設咨詢服務臺安排專人答疑;設專線電話負責稅收政策咨詢;出稅務旬刊(每10天一期):設立網址,及時最新稅收政策,進一步幫助納稅人準確處理稅務事項。一些企業反映自身缺乏甄別具體稅收政策是否適用本企業的能力,需要稅務機關給予一對一的“保姆式”服務;要求基層稅務機關將不合理的稅收政策及時向上級反映,為企業排憂解難??偠灾瑢{稅人的服務水平、質量、深度都存在不少欠缺。
(五)重點稽查和日常檢查不能實現預期目標
現行征管模式強調重點稽查、以查促管,實際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征收和管理受理的資料可信程度低。目前征收、管理都實行窗口式服務,對企業動態資料掌握不及時,對企業靜態資料了解不全面,對納稅戶底數掌握不清,稽查選案軟件雖然設置了銷售額、稅負率、連續數月稅負畸低等許多參數,但由于基礎資料失真、不全,不能有針對性地選案查案,稽查選案缺乏準確性,主要采用人工選案方法,稽查能否有的放矢查到點子上,基本上取決于稽查人員的個人經驗和素質。二是稽查脫離了征收與管理系列,將大量的精力用于應付專案檢查,上半年忙檢查結算,下半年忙專項稽查,此外還要受理大量的舉報案件和應付外地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無法進行日?;楹歪槍χ攸c稅源企業開展稽查,通過稽查來促進企業正常申報在目前沒有做到。三是稽查人員沒有實行分類管理、劃片稽查、專業稽查,對不同的行業沒有實行稽查人員相對固定化、專業化。稽查人員對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不熟悉,對企業的成本消耗定額不了解,只能對一些不很復雜的行業實行稽查。管理環節的檢查也是浮在面上,僅就票面、賬面進行審核,只是審查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是否規范、有無漏項、金額抬頭、“¥”“圈”關門是否正確,而事實上近年來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手段日趨復雜,真正的問題主要出在真票假開上,需要審查資金有無支付、需要盤點庫存貨物是否實際存在。實際上絕大多數的企業沒有被稽查出問題的風險,久而久之勢必會助長納稅人的偷逃稅心理。
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需要著力處理好幾個主要關系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必須解決當前稅收征管實踐中存在的協作不夠、控管乏力、信息失真、稽查低效、服務欠缺等主要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則在于正確處理好稅收征管中的幾個主要關系。
(一)正確處理改革與穩定的關系,立足現實,面向未來,積極穩妥地推進稅收征管改革
征收管理的目的是貫徹執行稅法和規章,征管是否有效的主要標志是稅法或規章與實際的稅未征收是否一致,稅法是不是得到完全準確貫徹執行,是衡量征管改革成敗和效率高低的主要標志。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既要朝著這一基本目標積極邁進,又要考慮現在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在鞏固的基礎上逐步完善,這就要求我們既要堅持面向未來、積極改革的原則,又要堅持立足現實、相對穩定的原則。
過去由于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執法隨意,依情依權而不依法,不能做到稅法面前人人平等,這是舊的征管模式的最大弊端。而建立新的稅收征管模式后,以規范的稅收專業化分工管事制度代替專管員管戶制度,形成了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從而為依法治稅和實現征管目標奠定了重要基礎,這是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取得的最重要成果。征管改革的模式大方向是正確的,方法是有力的,效果是明顯的。當然,這一新模式運行時間還比較短,配套條件(包括稅務人員素質、社會環境、軟硬件設施)還跟不上,致使新模式在運行中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是正?,F象,不能因為存在某些局部的不完善和一些錯失就否定整個改革成果。新征管模式抓住了根本,如果所存在的非根本性問題能夠通過深化改革,用適當的方式加以解決,那么這一模式就是有生命力的。因此,我們的工作重點應當對新模式進行鞏固、完善和提高,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要敢于并善于發現存在的問題,積極想辦法加以克服,面向未來,積極創新,使改革具有前瞻性。
但是,征管改革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對外涉及廣大納稅人,對內事關所有稅務人員,模式一旦確定,應當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可朝令夕改,要避免因模式變動過于頻繁而造成稅務人員人心不穩、納稅企業無所適從。對征管模式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不能視而不見,但要全面分析問題的表現及原因,在采取措施加以改革的同時,從全局出發,實事求是,立足當前,面向未來,逐步解決,而不是推倒重建。
(二)正確處理分工與協作的關系,合理分工,加強協作,避免忙閑不均
在深化征管改革的過程中,要按照管理學的基本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分工協作,相互制約。各個崗位的職責要明確,同一業務的不同環節應根據需要分別設置不同的崗位,以保證崗位間的相互制約。與此同時,要建立崗位之間的協作機制,面向納稅人的崗位可推行綜合崗位,一人多崗,同時處理多種業務,以方便納稅人。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應當遵循精簡高效的原則,可以將目前征收環節和管理環節不需下戶調查、只是受理服務的窗口業務歸并合一,成立征收服務分局(名稱可進一步斟酌),設立六大類型服務與管理窗口,受理稅務登記、申報征收、發票管理、違章處理、政策咨詢以及其他涉稅事項。每一類型的窗口不過于細分具體的辦事環節,但應根據該類業務工作量的大小合理設置多個服務崗位,既有建立在分工基礎上的責任制,又有在遇到集中辦稅事項時統一指揮、協同作戰的靈活性。避免出現稅務人員忙閑不均和納稅人較長時間排隊辦稅的現象。
(三)正確處理管戶與管事、管稅的關系,強化稅源控管
稅源監控作為全部稅收管理工作的起點和基礎,貫穿于稅收征管工作的全過程。如果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稅源的規模和分布情況,不能及時掌握納稅人經營情況、經營方式、核算方式和稅源變化情況。我們的征管工作就會出現極大的盲目性。國稅系統主要承擔流轉稅的征管任務,以企業納稅人為主,稅源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稅務機關選派人員對重點稅源實行長期跟蹤監督、專業化管理,才能比較全面、深入地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如何強化事前管理,變被動收稅為主動管稅,使稅務人員自覺加強對納稅戶納稅情況的跟蹤管理,及時了解企業經營變動情況和納稅情況,在納稅出現異常情況后及時開展調查和催報催繳,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具體的解決方法有多種模式,可通過在征收、管理、稽查系列內部分工增加“戶管”職責(如深圳市地稅模式);可通過按地域設立分局專門從事對納稅戶的管理和檢查(如南京市國稅模式)。管事與管戶有機結合,通過采取分類管理、劃片巡查,加強對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解決稅務機關對企業信息不了解的問題,對取消專管員制度后形成的管理真空進行彌合,可以說是對傳統專管員管戶制度的“否定之否定”。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制度與專管員管戶制度有相似之處,片管員、戶籍管理員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專管員的實質,時間一長則難以克服片管員與納稅人“合謀”尋租行為。稅源的控管與日?;榧纫⒁庑畔⒌你暯樱惨⒁夥稚⒒闄嗔?,發揮制約機制,實現分工制衡,同時也要注意工作輪換,避免重蹈專管員固定管戶的老路。
(四)正確處理計算機使用與發揮管理主體的主動性之間的關系,提高計算機使用效能
任何有效的管理都必須建立在全面準確的信息基礎之上。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為依托,就是以計算機作為信息處理的基本手段。這種依托的可靠性取決于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如果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信息不完整、不準確,那么計算機就不能起到依托作用,就不能節約時間和減輕勞動量,反而會造成巨大的資金浪費、時間浪費及人力浪費。因為如果數據不準確,要么信息系統實際上無法提供有用的管理信息,要么在以后使用數據時需逐次進行數據準確性的甄別、選擇,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如何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信息全面準確,如何在數據采集時就做到確保數據的準確性,是今后征管改革的基礎性工作。計算機的采用及其網絡化對提高稅收管理的速度和質量有重要作用,這毫無異議。但不少發展中國家的稅收征管改革實踐證明,計算機是重要的,但不是萬能的,不能以為有了計算機,稅收征管中的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必須重視發揮管理人員的主動性,解決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問題。
對于納稅人申報資料不實的問題,要通過加強對企業的專業化管理加以克服。這就要設立專門從事稅源控管的機構,實行地段包干或行業管理,責任到人,掌握稅源和納稅申報情況,加強稅源企業的跟蹤管理,實行一戶一檔,變被動收稅為主動監管,提高納稅申報率和申報準確率;實行片管、段管或行業專業化管理的稅源控管方式,以全面補充、糾正納稅戶申報的信息資料;加強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加強對稅源的調查、分析、預測、管理和監控;堅持“誰受理收集誰整理歸檔”的征管資料歸檔分工原則,及時、準確地將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和稅收控管過程中掌握的信息錄入計算機,便于征收、控管、稽查之間的信息傳遞與使用。
對于人工錄入造成錯誤的問題,要著眼于改變人工錄入的做法,從技術上設計出能“原汁原味”、快速準確地錄入納稅人申報資料的辦法,盡量不采用人工輸入的方法進行數據采集。目前涉及全部納稅人的數據主要有申報信息、財務報表信息、發票購買與使用、抵扣方面的信息,要盡量減少人工采集數據的比重。就申報信息來講,可以采用多種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或其他只需申報較少數據項的稅種,可以采用電話申報的方式:對需輸入數據項較多的申報,可以采用互聯網申報,也可以由稅務機關開發簡單的輸入程序,讓納稅人在自己的計算機中輸入相應的數據,再使用申報磁盤的方式申報,或采用機械化的數據采集方法進行數據采集,如采用光電掃描識別的方法,或公布各稅種的申報數據格式,要求納稅人按此格式申報電子數據文件(可以通過磁盤或計算機網絡提交)。對財務報表信息、發票購買與使用、抵扣等方面的信息,也可以采用類似的方法進行采集。與此同時,建立必要的事后復核制度,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建議在重要業務操作中實行對賬制度,在所有業務操作(或大部分業務操作)中建立每日核對工作日志的制度。與稅款有關的業務均應進入稅收會計核算體系中,稅款的入庫要與國庫對賬,要定期與納稅人進行有關應征稅款、入庫稅款等內容的對賬,發票銷售也要實行對賬制度。
(五)正確處理納稅人主動申報與加強稅務稽查的關系,提高稅務稽查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納稅人自覺主動、在集中地點申報是征管改革的最大成效,對于理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關系,方便納稅人,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征納關系有重要意義,是稅收征管改革的基礎,這一做法要堅持。但如果缺少通過有效的日常檢查和重點稽查所形成的核實機制,受經濟利益驅動,納稅人自己申報的資料很難做到準確。正確處理日常檢查和重點稽查的關系,要求重視日常檢查。過去的征管模式偏重于稅收稽查而忽視日常稅收管理,強化稅源控管工作后,要防止放松稽查的傾向。在以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為基礎的模式下,以查促管是保證納稅人如實申報的重要手段,稅務稽查始終都是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稅務稽查主要忙于專項檢查,日常稽查沒有真正發揮以查促管作用,未結合征管的基礎資料進行選案稽查,而且檢查多浮在面上,稽查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可能出現的逃稅漏洞不清楚,稽查效果不佳。在征收、管理環節加強對稅源的控管后,征管基礎資料準確性、完整性的提高為稽查準確選案創造了條件,稽查的重點應轉到日?;樯蟻?。為了更好地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應加大重點稅源的稽查力度,對一般納稅企業應根據管理和征管環節有關信息資料進行選案稽查,外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協查可由負責稅源動態控管的部門承擔。為了提高稽查的質量,有必要對稅務稽查分工實行相對專業化,安排一個人或一個小組長期負責某一行業或地段的納稅企業,使稅務稽查人員成為某一類納稅企業的查賬行家,全面了解納稅人的深層次問題,掌握足夠、準確、及時的信息。使稅務稽查有的放矢,避免稽查的盲目性。
(六)正確處理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優化稅收服務
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納稅人具有自覺主動地遵照稅法、依法納稅的義務,同時也享有憲法所賦予的各項公民權利,如有權了解稅收法律、政策,對其中不明確之處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給予明確解答;對證稅人員的涉稅決定,納稅人有權要求復議直至提起訴訟;納稅人有權通過其民意代表或社會輿論工具揭發征稅人員構私舞弊、侵害納稅人權益的行為。與此相對應,稅務機關有責任或義務向納稅人宣傳稅法、政策,解答疑問;在進行征稅時有責任讓納稅人了解自己的權利和不履行或拒絕履行納稅義務的后果;對納稅人的復議申請必須給予答復,對起訴要以平等的身份應訴,稅務機關對自己造成的失誤要承擔經濟責任,比如對多收的稅款不僅要退還而且要支付利息。同時,稅務機關作為國家執法機關也享有法律賦予的強制執法權,對納稅人拒絕履行納稅義務進行偷稅甚至抗稅的行為具有有效的處置權。關于實現優化服務的目標,目前納稅入反映較為迫切的是解答政策疑難問題。大中城市可考慮在市局設立類似于110這樣的稅收政策總咨詢中心,由各業務處室派員輪流值班,接受納稅人有關稅收政策的咨詢、對普遍性的問題要出版旬刊(最好是網絡電子版)進行解答。這樣不僅可以方便納稅人,提高服務質量,對提高稅務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有幫助,他們必須通過認真研究才能回答納稅人的問題,因而解答問題的過程也是業務學習和提高的過程。
三、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幾種思路
我國的稅收征管改革較長時期都是束縛于征收、管理與稽查之間相互制約的思路上,普遍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近年來,許多地方在強化稅收管理方面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或改變機構設置,或調整機構內部分工,重點解決管理環節薄弱的問題。為了克服現行征管模式運行中的主要問題,正確處理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中的幾個主要關系,筆者認為,總結分析各地征管改革模式的利弊得失,有如下幾種思路可供選擇參考。
(一)征管查專業化分工,稅源監控職能一分為三
按照這一思路,機構設置的總體格局為設立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根據情況可考慮增設涉外稅務管理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局,將征管查三大系列的工作重心轉向強化稅源控管職能,實行分類管理,堅持管事與管戶結合。加強基礎管理。目前深圳市地稅局采用的就是這種模式,在管理局、征收局、稽查局內部分別增設具有“管戶”性質的科室加強稅源的控管,并根據稅源控管的職責分解收入任務考核指標。具體來說,對無證經營戶和已辦稅務登記而不申報或逾期申報、虛假申報、零申報、異常申報的個體戶由征收分局管理科負責控管和查處,著重強化管理職能,負責所轄納稅戶的征收以及檢查管理職責,并由征收局承擔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個體戶和零散稅收的稅收征收任務。對已辦各種經營證照而未辦稅務登記證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管理局稽查科負責控管和查處,管理局著重強化巡查職能,充實調查科調查力量。對已辦稅務登記證而不申報或逾期申報、虛假申報、零申報、異常申報或失蹤以及有拖欠稅款行為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稽查局負責控管和查處,著重強化戶籍管理職能,并由稽查局承擔相應區域企業、事業單位的稅收征收任務,稽查局各業務科采取行業管理或劃片管理、以查促管、以管促收、管查結合的控管方式,強化稅收征管手段。
這一思路適合在少數征管基礎較好的大中城市試點推行,對于專業化分工已經比較徹底的地方,推行這一模式不涉及機構調整,符合相對穩定原則,可以避免重新設置機構涉及權力再分配問題,人動范圍限制在最小范圍,實行起來最簡單。稅收征管模式增加分類管理、劃片巡查的內容,既有別于過去的專管員固定管戶制度,又能有效解決目前因責任不明而產生的對納稅戶疏于管理、稅源狀況不清的問題,強化專業化原則得到一定程度的貫徹。但缺點是各局都承擔對納稅人的日常管理檢查工作和收入任務,分工不十分明確,會加大市局對各職能分局的協調難度;各系列一線管理人員的權利擴大,管與查之間的協調與制約以及廉政監督機制會削弱;三個系列之間按企業稅源類型界定控管職責,各系列所轄稅源均遍及全市,涉及地域范圍廣,控管難度相對較大,各系列對具體的納稅企業也可能由于在界定時出現分歧而導致漏征漏管或多個系列重復巡查控管某一戶企業從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煩擾;優化為納稅人服務的原則難以得到貫徹;由于分工模糊,信息采集和處理分散進行,會造成信息集中的困難,信息準確原則很難實施。
(二)征管查專業化分工,管理細化,強化服務
這一模式也是構建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涉外稅務管理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局的總體格局,但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的職能與第一種模式有較大不同。將過去管理局的所有窗口服務職能合并到征收局,征收局在現有的業務中增加發票銷售等業務。將過去征收局的稅源監控業務、稅收管理業務、中心稅務所業務并入管理局,管理局按區下設若干分局,實行屬地管理,承擔對地域內企業專業化管理,對大中型企業按行業設置管理崗位,對小型企業和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合伙企業按片設置管理崗位,并承擔現有管理局的其他業務?;榫职葱袠I大類設置業務崗位,適當減少人員,將日常稽查、發票協查、日常舉報稽查職能劃給管理局的各分局,稽查局承擔重大案件的處理、各分局交來的疑難案件的處理,建立科學的稽查選案程序,對重點稅源進行規律性的稽查,對納稅人申報不實起威懾作用。建立稅務咨詢中心,全面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咨詢中心可按“專家會診”和日常咨詢相結合的辦法組建;設立專門咨詢錄音電話,上班時間由專門人員值班解答或記錄,下班時間開通語音電話,一般性政策問題、辦稅程序和手續等問題,可由咨詢員當場解答,解答不了的,要記錄并反饋;每周規定時間(如3個或4個單位時間),解答政策咨詢等比較復雜的問題,帶普遍性的問題可通過辦旬刊的方式書面答復,旬刊逐步實行電子網絡化;咨詢工作由市局各業務處室(包括流轉稅處、所得稅處、涉外稅政處、征管處、進出口管理局、辦公室)派員承擔,日??傋稍冸娫捲O在辦公室,各直屬局及其分局也相應完善咨詢服務工作,與市局聯網配合;監察室負責受理涉及稅務人員的違規舉報。完善信息輸入方法,由人工錄入改為機器輸入。
該思路的主要優點在于征管查專業化分工的格局基本不變,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征管改革的總體部署,保持并完善了集中征收的辦法,堅持了面向未來、積極改革原則;在專業化分工比較徹底的地方推行這一模式,由于機構調整的范圍不大,不會造成大的工作波動,可保持機構的相對穩定:通過調整管理局、征收局、稽查局的業務范圍,進一步明確分工,將對納稅人的窗口服務交由一個局負責,通過設立綜合服務崗位,一人多崗,有利于減少人員以充實稅源控管第一線,也可解決忙閑不均問題,有利于縮短辦稅時間,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能;在管理局內按區設置若干分局,實行屬地管理,按行業或按地段設崗,可使強化專業化管理原則得到貫徹,因而能夠最大限度地解決疏于管理問題,使稅收征管模式既具有前瞻性又適應當前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使管事與“管戶”、管稅得到兩優結合,按區設置分局也有利于加強與區級政府的聯系,爭取區級政府對稅收工作的支持;通過設置咨詢機構,可全面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這一思路也為將來進一步改革留下足夠的空間,如果運行無效,也容易恢復企業集中管理、個體分散管理的做法。這一思路的缺點是將來的征收局全面承擔窗口業務,工作時間固定、工作事務多;而管理局、稽查局面對納稅人,任務彈性大,在人員安排時,多數人不愿意選擇征收局,需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堅持專業化工作的基礎上建立輪崗制度。
(三)內外有別,管查合一,按區設局,集中征收
這一模式是設立涉外稅務管理局,將目前管理局所有的窗口服務劃歸征收局,征收局只承擔對納稅人的窗口服務、檔案管理、統計信息管理、稅款征收,將中心稅務所劃入各區管理局。征收局通過在市區設置中心申報大廳和若干辦稅服務廳實行集中征收,分別固定受理若干區局所轄納稅戶的稅款申報繳納業務,并承辦主要的柜臺式受理服務業務,設置六大服務窗口,即稅務登記類窗口、申報征收類窗口、發票管理類窗口、違章處理類窗口、咨詢服務窗口、其他涉稅事項窗口,分別受理相關涉稅業務,負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等服務性管理工作,對市區征管信息數據進行集中處理分析。將來逐步實現全市范圍的“通城辦稅”,即可在任何辦稅服務點來處理稅收事宜,類似銀行的通存通兌,全面方便納稅人。按區設立三個管理局,實行屬地管理,主要承擔稅源監控職能。
這一思路的優點是將柜臺式征管受理業務與稅源動態控管業務相分離,有利于明確管理責任,解決征管機構設置相對集中與經濟稅源比較分散的矛盾。在市區集中征收模式形成后,市區按地域范圍設置的若干直屬分局,職能轉換為動態管理和稅務檢查,以對納稅戶的動態監控管理、管理性稽核、稅務稽查和個體零散稅收征管為主,同時承擔稅收征收任務的職責。在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模式下,稅收收入任務完成得好壞與稅務機關對稅源控管和稽查有直接關系,把稅務機關的管查業務與柜臺受理業務分離,按區設局負責稅源控管與檢查,可以加強對轄區內稅源尤其是重點稅源戶的跟蹤管理和監控分析,及時掌握重點稅源戶的生產經營狀況、稅源動態變化和收入進度等情況,在此基礎上組織收入有利于解決淡化責任的問題。按區設局也有利于爭取當地政府對稅收工作的支持。管查同局,將稅源控管與稽查設在同一局內,日?;榈尼槍π暂^強,因為管理環節的許多信息并不完全能轉化為計算機資料,在計算機不能作為依托而只能作為手段的情況下,稽查局完全獨立容易造成管理信息的浪費,以區設局的機制使管理與稽查有了直接的聯系,可以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該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各區局集管理權與稽查權于一身,權力過分集中,如果內部管理與稽查的分工制約機制不嚴格、規范,則容易產生專管員制度下的種種弊端。這一模式的另一個缺陷是征收局與各區局之間存在業務交叉,分別承擔一部分管理業務,盡管原則上征收局承擔受理窗口服務性管理事項,各區局負責稅源動態控管工作,但不少管理事項涉及兩個局之間的銜接,如按區設置的若干直屬分局負責登記、變更、換證等事項的清查和督辦,其信息需反饋給征收局具體辦理,銜接不好容易產生征管漏洞。這一模式也不完全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防止設置綜合性的區分局和堅持專業化分工協作的改革方向。對于已經實行專業化分工比較徹底的地方來說,實行這一模式由于存在稅務人員大規模重新調配問題,涉及過多的人事調整,且要將運行不久的模式重新推倒重建,不符合相對穩定原則,會造成相當大的副作用,從而影響工作。
一、新的征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對照國家稅務總局“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稅收征管模式要求,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現行征管運行機制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納稅申報管理上的問題
建立納稅人“自核自繳”的申報制度是新的征管運行機制最重要的基礎,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目前納稅申報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由于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以及業務技能方面有一定差異,出現了納稅申報不真實的問題,突出反映在零申報、負申報現象增多等;二是內部納稅申報制度不盡完善,手續繁雜,環節較多,對納稅人監控不力。
(二)稅務稽查的地位與作用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并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做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并沒有充分體現:一是稽查力量相對不足,財力投入較少,稽查手段和裝備有待改善。二是實際工作中“重征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稅務稽查的職能不夠明確。只重視了稅務稽查對納稅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而忽視了其對執法行為監督制約和對行政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能。三是稅務稽查操作規范還不盡完善,稽查工作缺乏應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稅務稽查,在實際操作中還不夠規范,某些環節(如稽查選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亟待提高,各環節的有序銜接制度要進一步健全,選案的隨意性,檢查的不規范性,審理依據的不確切性,執行的不徹底性等問題還比較普遍,影響了稽查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計算機開發應用上的問題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所謂現代化征管,計算機的開發應用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實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三是內部計算機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計算機綜合應用水平較低,部分干部的計算機水平較差,也制約了稅收征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為納稅人服務上存在的問題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建設全方位的為納稅人服務體系。要使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離不開良好的稅收專業服務。但目前,這一服務體系并未完全建立起來:一是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雙方平等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稅務干部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稅收宣傳手段單一,社會效果不明顯,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納稅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稅收宣傳途徑和辦法。三是管事制實施后,納稅人辦稅環節多、手續繁等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稅務部門內部各項辦稅程序、操作規程要進一步簡化、規范、完善,真正把“文明辦稅,優質服務”的落腳點體現在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上。
(五)征管基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礎管理仍相對簿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實施后,由于缺少了專管員,信息來源途徑、稅源變動情況、經濟稅源調查、重點稅源戶管理、漏管戶的監控等問題成為管理上的難點。二是內部各項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規程還不盡完善,各環節之間的銜接協調還不夠緊密合拍。如部分崗位出現人少事多的現象,影響了征管效率與質量。三是征管資料管理不夠規范、實用。近年來,在征管資料的建立與完善方面,各級稅務部門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廣了檔案化管理,檔案資料從賬、表、單、冊越來越齊全,程序、系統也越來越繁雜,但實際工作中資料的利用率卻很低,實用性也不強,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納稅人應接不暇,這與“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用現代化技術手段簡化和減輕手工勞作、寓服務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幾點思考
針對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認為,當前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關鍵要在“轉變觀念,優化要素,強化職能,夯實基礎,搞好配套”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征管改革的認識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征管改革對提高稅收管理水平、防止稅款流失、堵塞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推進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稅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征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稅人對征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
(二)優化要素,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優化征管要素,即優化納稅主體、征收主體和服務主體,其實質就是健全稅收服務體系,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創造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是積極改進稅收宣傳的途徑和辦法,優化納稅主體。建立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除設立辦稅服務場所外,還要建立稅法公告制度,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收信息。因此當前加強和改進稅收宣傳,關鍵要健全和延伸稅收公告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現行有效的稅法信息、納稅指南,對政策法規的變動、變更及時公告,促進納稅意識的提高??刹扇≡谵k稅服務廳設立“稅法咨詢窗口”、開通公開咨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稅收政策,以暢通納稅人了解稅法的渠道,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二是深化“文明辦稅,優質服務”活動,優化征稅主體,明確服務主體。稅務部門征稅的對象是納稅人,服務對象也是納稅人。要在強化稅務人員的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同時,重點簡化辦稅手續、環節,建立科學、規范的辦稅程序,養成文明、熱情的辦稅行為,營造良好有序的辦稅環境。通過快捷、準確、規范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和稅務事宜辦理等服務工作,加深征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強納稅人對稅務部門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適應改革需要,下大力氣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突出稽核查帳技能、計算機應用能力、稅收會計知識等方面的內容培訓,提高稅務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強化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增強稅收聚財職能和監控能力,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敗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組織稅收收入為標準。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為依托,不斷強化稅收聚財職能,確保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1、鞏固和完善納稅申報管理機制,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一是要完善納稅申報管理制度。簡化申報手續,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程序。歸并統一申報表格式,設計簡便易行、填寫方便的申報表,方便納稅人。二是對外強化申報制約機制。試行分類管理的申報管理辦法,把納稅人按申報情況分為A、B、C三類,與日常稅務稽查工作相結合,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納稅申報不正常的納稅人,加強日常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促其盡快走上正軌。同時,強化“以票管稅”,對不能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嚴格發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報準確性。加強對零申報、負申報等異常申報現象的稽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堵塞稅收流失漏洞,四是積極推行電話申報、郵寄申報、遠程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手段,方便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
2、建立嚴密科學的稅務稽查體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稅務稽查是組織收入的重要保證,也是建立新的征管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根據“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規范稽查行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二是堅持分類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按重點稽查、日?;椋ㄕ{帳稽查和實地稽查)、專案稽查等方式實施稅務稽查,加大申報稽核力度,增加調帳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學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補收入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學合理的質量指標的考核,如人機選案的準確率、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率、案件審理的規范率、稅收違法行為處理的準確率、重大案件結案率等等,促進稽查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四是繼續充實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實稽查人員,并在財力上向稅務稽查作必要的傾斜,盡快實現以計算機手段為基礎,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為支撐的稅務稽查手段的現代化。
3、適應征管改革的新形勢,積極探索新的稅收計劃管理辦法。在稅收計劃的編制中,應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比例,逐步淡化計劃,使組織收入與經濟增長相適應,力求改變以往那種基數加增長比例、按支出來定計劃的做法,使稅收計劃管理更趨科學合理。
(四)夯實基礎,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實征管基礎工作,是提高征管質量的基礎,也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1、以強化監控為重點,盡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征管體系。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條件。在計算機的開發與應用上,要堅持做到正確處理硬件投資與軟件開發以及開發與使用的關系。一是要根據新機制的要求,加強計算機軟件開發,確保統一、共享、正確的稅收征管軟件的正常運作。二是要突出監控重點,積極運用計算機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控,真正體現計算機網絡在新的征管運行機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計算機全方位應用到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會統核算、數據分析、稅務稽查、稅政管理、綜合查詢等稅收征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上,并依托計算機對其進行全程監控管理,體現計算機網絡的運行實效。三是要健全計算機軟、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實現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共享,提高計算機綜合利用效率。
2、加強征管基礎管理。內部進一步健全各項征管制度,規范征、管、查業務流程、工作程序和銜接、協調制度,提高征管各環節的整體效能,形成以效率為中心,網絡為依托,稽查為重點,各環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對外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和制度,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加強對漏管戶和重點稅源戶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稅源。
3、規范征管資料管理,提高征管資料的利用效率。當前要在征管資料檔案化管理的基礎上,重點把工作轉移到對檔案資料的簡化、規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崗收集,按類整理,按期歸檔”的原則,以計算機管理為主,部分手工為輔,減輕手工勞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適應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繼續深化兩項配套改革:
1切實花大力氣提升干部業務素質。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具有一定專業業務素質的工作人員去完成,強化便民便商服務需要高水準、高效率地開展一系列稅收、宣傳、咨詢、評估、稽查、調研工作,從而自然需要業務素質較高的工作人員去實現,這就對稅務干部的素質要求更高,需要具備豐富的財會、統計和稅收知識,還要具有一定的稅收工作實踐經驗和敏銳的判斷能力,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質量。質量得到保證,才能真正做到便民便商服務,實現好、維護好廣大納稅人的利益,體現“執法為民”。因此,要切實花大力氣加強基層工作和隊伍建設,按照加強“五個建設”、“實現“五項目標”的工作思路,大力推進基層建設,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升干部業務素質。
2務實地大力實施信息化建設,推行網上登記,網上咨詢,網上認證,網上報稅。首先,進一步建設并完善金稅工程,集中力量解決目前金稅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和非技術問題,將金稅工程的覆蓋面擴大到包含國稅、地稅的整個稅務系統,使所有具備一定條件的納稅單位都納入金稅工程。擴展稅收征收管理平臺的外延,實現工商、財政、稅務、國庫、海關、商業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網,建設一個先進、可靠的部門間信息交換網絡。其次,建設面向納稅人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及網絡技術,構建“電子稅務局”,為納稅人及相關部門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準確、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各種涉稅服務,包括網上辦理稅務登記、電子申報繳納、網上咨詢服務、網上舉報投訴等。
一、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現狀分析
2009年,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達3949.35億元,占總稅收收入的6%,占全國財政收入的5.76%,占全國GDP的1.04%,可以看出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收入水平任然處于較低水平。除了目前的分類所得稅制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之外,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征管效率也不容樂觀。近年來,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流失率常維持在50%以上的水平,說明個人所得稅的實際征收額與理論稅額有較大差距,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效率亟待提高。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1.稅收征管法律的不健全,征收過程中出現“逆征收”的情況。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實行源泉扣繳為主,自行申報為輔的申報制度。鼓勵年應稅所得額超過12萬的高收入者自行申報,但是由于稅務機關無法清楚掌握納稅人的具體收入情況,不確定納稅人是否申報,以及申報數額、項目是否屬實,因此對高收入者的征管效率低,往往造成高收入者的偷逃漏稅。而工資薪金階層往往實行源泉扣繳,不容易出現偷逃漏稅。因此,容易出現對高收入者不征稅,而稅負主要落在中低收入者身上,不僅沒起到縮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反而出現“逆征收”情況,加大收入的差距。
2.信息化管理不健全,缺乏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當前各地區自己花費人力物力建立個人所得稅信息系統,而全國性的聯網仍然沒有建立起來。納稅人沒有統一的稅號,仍然是在哪里取得收入就在哪里申報。而對于那些自由職業者,如果納稅人不主動申報納稅,稅務機關也很難查證。另外,由于我國個人所得稅是由地方稅務局征收,各地很多都使用自行開發的征稅軟件,個人所得稅管理無法實現全國聯網,也沒法統一。稅務機關和其他相關部門,如海關、工商、銀行等缺乏信息交換與信息比對,也加大了稅務機關的征管難度。另外,電子報稅統一征收系統標準,數字不夠準確。
3.稅收征收部門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低,隊伍龐大,征稅成本高。由于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中包含大量個體工商戶,稅源分散,稅額較小,納稅意識淡薄,自行申報率低,給稅務機關帶來較大的工作量。而由于經費不足、交通通信設備差等原因,對很多個體工商戶的監管和征收還處在定額定率征收的低級階段,工作效率低。另外,稅收部門的工作人員隊伍龐大,而且大部分都并非是稅收、財政、會計、計算機等相關專業的人員,對稅收的征收和管理能力低,加大了稅收的征收成本。同時隊伍的龐大同樣帶來了巨大的辦公設備支出,也增加了征稅的成本。
4.征管質量不高,逃稅現象嚴重。由于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眾多,稅源隱蔽分散,個人收入來源渠道多樣,稅務機關無法監控隱蔽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加上社會整體的納稅意識還很淡薄,因而個人所得稅是我國征管難度最大、逃稅面最寬的稅種。目前還沒有完善的、可操作的個人收入申報法規和個人財產登記核算制度,加之流通中大量的收付交易以現金形式實現,在實踐中也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制約和保障,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納稅人支付各種應稅所得時,還做不到完全嚴格的扣繳。
5.納稅宣傳不夠,納稅意識淡薄。由于長期以來我國的工資薪金階層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源泉扣繳,納稅人在領取所得時得到的是已經由所屬單位財務部門代扣代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純收入,無需再自行繳納。年應稅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也想法設法通過一系列方法和手段減免或逃避納稅義務。因此,納稅人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意識非常淡薄,應當對其進行宣傳和稅收征納方面的教育,提高自覺納稅的意識。
三、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改革建議
1.建立一套嚴格完善的稅收征管法律制度,減少各種優惠減免措施,增強執法的剛性和嚴肅性。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稅收法律和稅制改革,并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監督和管理,鼓勵高收入者依法自主申報納稅,健全稅務服務,為納稅人節稅提供服務和幫助。減少各種優惠減免措施,避免高收入者利用優惠措施達到偷逃稅的目的。
2.盡快建立并完善個人所得稅信息化建設。(1)推行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可以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個人稅號,如個人的身份證號,由稅務機關聯網管理。納稅人的各種收支、納稅情況、社會保險費等都與該稅號掛鉤。納稅人如不按時繳納稅款或偷逃稅的,一經查實,稅務機關可以依其情節嚴重程度修改其信用額度并計入其個人稅務檔案。(2)加強稅務信息化建設。推廣計算機在個人所得稅管理中的應用,開發全國統一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系統平臺。稅務部門應通過整合現有資源,加強內外協作,既要做好與國地稅內部的縱向聯網,也要做好與海關、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網,在切實加強計算機應用安全的基礎上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另外,應引進精通計算機的高素質人才,對現有干部進行培訓,從整體上提高稅務干部的信息化辦公能力,從而更好地控制住稅源,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力度。(3)開發統一軟件,建立自我納稅評估機制,提高納稅評估信息采集的質量。根據納稅評估工作的新要求,盡快統一研發全國性的納稅評估軟件系統。從而更合理地整合現有的“CTAIS”、“金稅工程”等系統,并自動選定評估對象、讀取數據、進行數據測算,促進整個納稅評估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有效地監控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同時,建立自我評估機制,主要實行自我管理,稅務機關僅進行簡單的監督和檢查。對從事金融、演藝等高收入職業的納稅人實行重點監督、重點征管。
3.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稅收征管隊伍,提高征管人員業務水平,熟練掌握稅收政策法規,充實稽查力度,廣收案源信息。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稅收征管隊伍,首先需要適當增加專業稅務人員,完善稅務機構設置。未來的稅收征管過程中,除了需要較高的專業素質外,征管人員也將通過數據庫系統掌握更多個人及其家庭收支等隱私情況,要求提高稅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4.加大打擊偷逃個人所得稅的力度,建立個人稅收違法與查詢系統。在今后的稅收征管中應加大對偷逃稅的懲罰力度加快建立個人稅收違法和查詢系統。通過建立個人稅收違法和查詢系統,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違法行為和處罰措施公布于眾,從而有效加大納稅人偷逃稅款的隱形成本。對個人偷稅行為,除進行罰款等以上相應的處罰外,甚至應計入個人的稅收檔案和誠信檔案。同時,應在全社會大力提倡誠信納稅,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氛圍,將是否誠信納稅確定為在選擇交易對象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從而規范納稅人的納稅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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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四合”心得體會
2018年,是我國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關鍵之年。這一年的7月20日,國地稅實現了24年分離之后的再合并。針對國地稅合并,總局王軍局長提出了全體稅務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確保改革積極平穩扎實如期落地。合并以來,我按照王軍局長的“四合”要求,深入領會精神,做好事、帶好隊。
先凝“心”。通過個人自學、領學宣講、黨課輔導、交流討論等,把“四合”學習討論活動引向深入。通過建立干部職工對共同事業追求的認同,把稅務黨員干部的心緊緊地凝聚在一起。在稅務二所,努力營造“稅務是一家”的濃厚氛圍,增進思想認同和文化融合,引領全所干部建家、愛家、護家、興家。把“四合”的情與理、知與行傳遞到每一名黨員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八暮稀比诘氖侨诵模鄣氖橇α?。團結就是力量,黨員干部的心齊了、氣順了,改革將無堅不摧、無往不勝。針對機構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開全所會議,研究今后的工作應該怎么搞。針對我們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夠好的地方,請同志們多提意見。營造共同謀事、成事的氛圍。
機構合并以來,納稅人的滿意度上升了,干部職工的榮譽感增強了。實踐證明,稅務機構改革,是一項利民、利稅、利企、利國的好方案,稅務部門堅決擁護,完全贊同。在今后我們二所全體干部職工將在縣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勇于擔當,精準操作,確保改革積極平穩扎實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設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