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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革命使社會治理活動成為一種職業活動。歷史進入19世紀中期,由于英國政府采納了東印度公司的管理經驗,因而出現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務活動成為正式的職業活動。到了20世紀,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為職業活動被世界各國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人們普遍把行政管理當作專門的職業化的社會治理活動加以看待。然而,在社會治理活動職業化的過程中,馬克斯•韋伯的官僚制理論曾經影響行政管理活動主要從屬于科學化、技術化的原則,導致這一職業的倫理規定喪失了生長的空間,行政倫理學的研究也一直處于空白狀態。直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美國出現“新公共行政運動”這一要求變革社會治理方式的思想運動,行政倫理的研究才引起人們的關注。由此可見,關于社會治理的倫理思考是與人類追尋后工業社會治理方式的進程一道啟動的?,F在,公共管理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對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公共管理者的職業活動應當是怎樣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倫理關系基礎上的社會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職業活動比以往任何時候的治理活動都更加依賴倫理的引導和道德的規范。
一公共管理活動的職業體系
公共管理的職業體系是職位和崗位的結構體系。與以往的管理體系一樣,職位和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體系中的具置,規定了公共管理的權力、職能及責任和義務。職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縱向關系而言,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橫向關系而言。無論是私人部門還是公共部門,都是由職位和崗位構成的職業體系,直接從屬于管理的原則。以往的社會治理體系在行政管理的名義下所形成的職業體系也從屬于管理的原則。但是,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公共管理卻發生了根本變化。它在管理的意義上告別了以往治理體系的權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僅僅滿足于科學化、技術化原則的職業體系,而是在倫理原則的基礎上科學構造職位和崗位的職業活動體系。正是這一點,決定了同樣由職位、崗位構成的公共管理職業體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對于公共管理的職業活動來說,“命令—服從”的行為模式為真正意義上的“分工—協作”的行為模式所取代。
職位和崗位都是職業體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的不同不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內容方面。對于內容來說,公共管理的職業活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職業關系。雖然在一般的意義上,這些職業關系可以歸結為權力關系、法律關系和倫理關系三大類。在現實的社會治理過程中,這些關系總會以極其具體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動之中。公共管理的職業關系越是具體,就越是包含著道德的內容。比如,當職業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與其職務、崗位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職守、忠實地履行職務以及崗位上的責任和義務;當職業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團結協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當職業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與其對象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處事、真誠服務,以求得廣泛的合作……這樣一來,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協作的體系,在內容上則是道德行為的表現。盡管都是在管理,但傳統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實質性內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則把形式與內容統一起來,擁有了倫理本質。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著權力關系,所以,權力關系賴以生成的等級系列依然會存在。當然,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已經實現了對等級關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等級關系改造成以組織層級為前提的等級系列,從而使個人之間在人格、權利等實質性方面達致平等。盡管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以組織層級為前提的等級關系只是形式上的,卻反映了權力關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著權力關系的地方,都會程度不同地存在著等級。只要公共管理還需要權力,它就不能消除這種“等級”。因此,作為個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這一合作體系中也會遇到處理上下級關系的問題,并且會成為他進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動的基本內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體需要執行上級命令和維護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組織需要處理與政府的關系、服務于社會和維護社會利益。無論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體,還是社會中的公共管理組織,對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會出現偏差,特別是如何把握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必定是一個時時都會碰到的難題。公共管理中存在著無法完全解決的利益矛盾甚至沖突。盡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卻不能無所作為。事實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務定位中所派生出來的一切主動性、積極性,都會外化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處理這些矛盾和沖突的實際行動,進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種社會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這一點,從根本上說,就是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識。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夠對自己的職業表現出充分的自覺,按照自己對其職業特殊性的正確理解去處理上述各種矛盾和沖突,他就會無愧于公共管理這一職業,并且總會達致最佳的從業效果。
在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對于官吏的要求長期存在著爭論?!肮俦疚弧蔽幕乃悸吩诮K極追求中是要無條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則反復申述“民貴”“君輕”的主張。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謂“貴”與“輕”的爭論。但這種社會治理方式往往是通過間接的、迂回的途徑來認識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與實現之間存在著“時滯”。特別是那些已經實現了職業化的社會治理者,缺乏積極回應公共利益要求的熱情,往往表現出我們稱為“”的那種對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業社會的歷史轉型的過程中,在人們期求更為進步的社會治理模式的過程中,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靈活的、積極的和主動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對于公共管理來說,新型的社會治理體制和制度是其賴以展開活動的前提和基礎。但是,與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職業并不只是簡單地充作體制和制度的構成因素和實現途徑,而是體制和制度的必要補充。由此看來,統治型社會治理倡導官吏忠“君”愛“民”。在君民之間出現矛盾和沖突的時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貴“民”輕“君”。這兩種選擇都要求官吏在“君”與“民”之間作出選擇和取舍。在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得以發生的歷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沖突是無法調和的。所以,矛盾之中會出現上面兩種對立的主張,要求官吏在兩者之間擇其一。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官員和公務人員以體制和制度作為行為選擇的終極標準,被動地接受體制中的程序驅使,對人民、對公共利益表現出極度的冷漠。他們在公共部門中工作,與在工廠中工作一樣,都具有工業社會特有的色彩,屬于形式化了的職業活動。與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職業活動發生在合作精神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文化的時代。在這種條件下,社會在整體上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沖突。因為,一切矛盾和沖突主要來源于不同的認識和理解。如果通過交談和討論能夠取得共識、消解矛盾和沖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職業活動就是運用權力促進交談和討論。
二公共管理者的職業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來源于人的社會角色。只有了解和確定人在社會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為在何種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個公務員做出的某件事可能會被人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個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卻不被人們認為是不道德的。對一個人進行道德評判,在很多情況下,是因為我們先行對他的社會角色作出了定位。我們說一個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為與他的社會角色偶爾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為與他的社會角色經常不一致。在一般情況下,偶爾不一致能夠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經常不一致則會招致他人的批評和鄙視,甚至遭到他所在群體的排斥。
人在社會生活中可能會同時扮演著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與生俱來的,如血親關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個人成長過程中必須接受的,如做學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個人選擇的結果。職業作為人的最基本的社會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選擇的結果。就是說,普通的社會角色是在人的成長過程中自然生成的。一個人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能夠理所當然地形成應有的角色意識,并且準確地扮演自己所承擔的社會角色。職業角色則不同。它需要人們通過自覺的選擇和主動的學習,才能夠獲得準確的定位。
人們選擇職業有著復雜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人們選擇某一職業,可能因為生活的需要,可能來自生存的壓力,可能出于興趣愛好,也可能屬于理想追求……當人們定位職業角色時,會在職業導師的引領下進入職業角色,也可能會在職業活動的實踐中逐漸找到職業感覺。但是,所有從事職業活動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覺的職業選擇和積極的職業學習,才能夠使自己融合到職業中去,成為真正的職業活動者。這個過程,就是從業者在職業序列中準確地找到他所從事的職業位置的過程。職業活動的舞臺是職位和崗位。職位、崗位是人的社會角色的明確化、具體化和固定化,是職業化了的社會角色。同時,明確化、具體化和固定化的社會角色,在每一職位和崗位上都會有著明確的責任和義務。人類社會活動職業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現在越來越明確、越來越具體地規定職業活動中職位、崗位的責任和義務,即通過組織結構、制度規范和活動程序等等方式,為每一職位和崗位確立起明確的、具體的責任和義務。
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無論是公共領域還是私人領域,只要是職業活動和組織行為,都會通過職位和崗位來明確界定人的責任和義務,有效地配置權力。這也是近代社會“理主義”組織行為模式中最為典型的形式,但該行為模式沒有注意到人的職位和崗位直接地構成人的多元社會角色中的一種。就是說,任何一種職業,任何一類專業化社會活動,任何一個組織行為體系,都不僅以整體的形式構造組織化的人的社會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組織成員個體那里擔負著社會角色,甚至首先在個體那里成為社會角色中的一種。對于人來說,每一個職位、崗位都不僅是特定的組織行為體系中的責任和義務,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個社會的責任和義務。
職位和崗位具有二重性,與之相對應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有同樣的二重性。一方面,責任和義務屬于特定的職業和組織行為體系;另一方面,責任和義務又屬于整個社會。對于每一職位和崗位上的從業者來說,他的職位、崗位及其責任和義務,在職業活動和組織行為體系內會以職務的形式出現,在面向其直接歸屬的行為體系之外時,則以職業的形式出現。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職務與職業在從業者這里只是社會角色的二重歸屬。在從業者與他人的聯系中,職務與職業都是直接的。因此,當管理主義組織行為模式成為職務—職業—社會之間的單線聯系模式的時候,責任和義務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內容。我們在近代以來的社會治理中,時時處處都可以看到社會治理者只對社會治理體系負責而不對社會治理活動的對象及后果負責的情況。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級官員只對上級官員負責,政府所有的官員都只對政府負責。只有政府才對社會負責,政府官員喪失了直接對社會負責的責任和義務的向度。政府對社會負責,卻很少對它的官員負責。因為,政府的官員僅僅是政府的“雇員”,以至于政府的官員在政府中也時常會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職業活動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況,把單線的責任、義務模式改造成雙線的甚至多線的責任、義務模式。還以政府為例,公共管理的職業活動要求政府官員一方面對政府負責,另一方面直接對社會負責;同樣,政府既對社會負責,也對其官員負責。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官員不僅僅是雇員。他們在直接對社會負責的過程中獲得了在政府體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資格。如果說,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視其官員為雇員的結果就是使他們成為政府行政執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條件下的政府則使政府官員成為擁有自主意識的人。這就是兩者的根本區別。若把這種區別變成革新現實社會治理模式的動力,不容置疑的起點則是在理論上把握職位、崗位及其責任和義務的雙重直接關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職業行為
職業活動規定著人的行為。一個人從事的職業和開展的職業活動,決定了他會有某種定型化的、重復的和連續的行為。他的行為總和構成了他的職業活動的基本內容,進而證明著他的職業角色。從表面上看,人的行為與職業的關系是被決定或被規定的關系,即職業決定和規定著人的行為。但是,這種決定與被決定、規定與被規定的關系,僅僅具有行為形式方面的特征。從實質上看,它是反向決定和反向規定的關系,即人的行為決定職業。特別是在充分自由地選擇職業的情況下,人與職業之間的聯系就是人的行為選擇的結果。考察人的職業角色可以發現,有的人選擇了某一職業后能夠迅速地進入角色,而有的人雖然從事某種職業活動相當長時間,卻始終游離于這個職業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從業者。這種與職業角色的“和合”與否體現在人的行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為決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從業者。對此,筆者認為是“行為決定職業”。
在職業活動中,人的行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為實質卻會各異。對于那些行為規范和評價標準無法量化的職業活動來說,在同樣的職業行為之間會存在著天壤之別。這種情況在社會治理的職業活動中表現得尤為典型。因此,當人們選擇了社會治理這種職業的時候,還只是獲得了形式上的職業規定,實質上的職業規定則涵育于他在社會治理活動中的行為表現。就是說,社會治理者的職業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職業行為所決定。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過人自己的行為選擇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內容。人愿意做什么樣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決定。只有當自己的愿望轉化為行為,他才能成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對于做人來說,既然人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選擇做什么樣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夠用自己的行為來證明自己能否成為某個職業的合格從業者。
自從有了職業活動,人的職業角色就開始由人的職業行為來決定。然而,在近代以來的整個工業社會中,職業活動的形式方面總是受到制度性的強化,使人的行為更多地表現出被決定的特征。同樣,在與工業社會相適應的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社會治理職業活動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喪失,也使治理者的行為主要顯示出受決定的一面。這種現象并不能否證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人的社會角色和人的職業角色的決定意義。相反,它證明了人的行為的受動性、被決定性和被規定性是由于歷史造成的,是工業社會的歷史條件限制了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人的社會角色和人的職業角色的決定性作用。隨著工業社會的結束和后工業社會的到來,人的職業活動在形式方面的規定開始弱化,在實質方面的規定受到強化。人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選擇日益顯示出決定性的作用。與后工業社會相適應的公共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會治理職業活動的主體—公共管理者的行為選擇的意義。
公共管理職業的一切實質性的內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為直接決定的。如果說選擇公共管理職業的行為決定了從事公共管理活動的形式的話,那么當一個人成為公共管理者的時候,怎樣扮演自己的職業角色,怎樣證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則取決于他的職業行為。公共管理者在職業活動中的某一行為或許多行為,都不能決定其職業角色。決定其職業角色的,只能是貫穿著服務精神和體現著服務原則的、穩定和持續的公共管理職業行為。公共管理者的職業行為是公共管理的服務本質得以實現的途徑。公共管理體系的結構和制度安排無論怎樣貫穿著服務精神和體現著服務原則,都不是服務的現實。只有通過公共管理者的具體行為,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才能夠轉化為現實。對于公共管理者來說,他的職業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規范,他的崗位服務和任職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權力結構決定。當然,一些特殊崗位和特定職務也會由法律作出規定,但對于公共管理體系而言,卻不是基本現象。職業和崗位、職務方面的法律規定與權力規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為中將以綜合統一的形式出現。這一點也是公共管理行為區別于以往社會治理行為的基本特征。
在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社會治理行為主要體現著權力意志;在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會治理行為應當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為既不是權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顯現。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職業和崗位、職務上的權力規定和法律規定統一起來,作為公共管理的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體實踐中,權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為的前提和依據。權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試圖達到的是實現服務的精神和服務的原則。這樣一來,我們在公共管理者的行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為旨歸的、權力和法律的綜合統一。它在根本上結束了“權力歸結為法律”或“法律受權力統馭”的爭論。
根據《辭海》的解釋,“公”的中文含義為“公共;共同”,與“私”相對。《禮記·禮運》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即為此意?!稘h語大辭典》中,“公共”意為“公有的,公用的,公眾的,共同的”。因此,自古以來,“公共”的中文語義強調多數人共同或公用。也有人認為“公眾”一詞有兩個起源:一是起源于古希臘詞匯(pubesormaturity),強調個人能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慮他人的利益。同時意味著具備公共精神和意識是一個人成熟并且可以參加公共事務的標志。二是源于古希臘詞匯(Koinon),英語詞匯“共同”(common)就起源于該詞,意為人與人之間在工作、交往中相互照顧和關心的一種狀態。在古希臘社會里,公共是一種所有成年男子都可以參加的政治共同體,其主要職責是建立一些永久的標準和規則,目的是為了獲取最大之善。因此,從起源上看,“公共”更多地意指社會層面的非個體性,在古希臘政治社會里與早期民主相關聯。這也應證了,隨著時展,當代的“公共”概念已發生很大改變,公共成為政府和政治的同義詞的觀點。
哈貝馬斯考察了另外一種公共性起源。在哈貝馬斯的理論中,公共性或公共領域不是指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共部門,而是指一種建立在社會公/私二元對立基礎之上的獨特概念,它誕生于成熟的資產階級私人領域基礎上,并具有獨特批判功能。關于公共性的演變,哈貝馬斯認為,自古希臘以來,社會有明確的公私劃分,公代表國家,私代表家庭和市民社會。例如在古希臘、羅馬,公私分明,所謂的公共領域是公眾發表意見或進行交往的場所,那時雖有公共交往但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公共領域。在中世紀,公私不分,公吞沒私,不允許私的存在,公共性等同于“所有權”。直到近代(17、18世紀)以來,在私人領域之中誕生了公共領域,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受到國外對這一問題研究的啟發,國內也有學者從社會領域分化的角度分析公共性的產生。他們認為,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國家與市民社會,政治生活與經濟活動具有對應的相關性。整個近代社會發展史的客觀進程,都在于使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日益分化,這樣一來,整個社會就成了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整合體。在社會分化為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過程中,國家的職能也開始了分化的歷程,除出現了國家職能的多樣化趨勢,其中統治職能與管理職能是最為基本的兩大職能。由于國家統治職能是在統治集團和被統治集團的關系中實現的,所以,雖然它表現出一定的現代公共性的內容,但本質上是與公共性相悖的。而在管理職能中,公共性則是其最為根本的特性,甚至可以斷言:歸咎于管理職能的是一個純粹的公共性的領域。因此,社會領域的分化引發國家職能的分解,從而導致公共性的彰顯。
在論及公共性在近代的演變時,國內外學者都傾向于用“公共性喪失”一詞。一種觀點認為,在近代功利哲學和市場經濟的趨利傾向共同催生下,古希臘公共性的含義進一步喪失,現時情況是,“通過集體的方式尋求更大的善已被個人的計算、功利以及成本和利益所替代。政府的目的在實踐中已是私有的福利(privatewell-being)。我們憑借官僚、技術和科學的手段來決定福利、幸福和功用。這里沒有公共的原初含義,有的只是原子個人的集合體;這里沒有公共利益,有的只是許多私人利益的聚合體?!彪m然美國公共行政對于如何實現公共性有過幾種理論,包括以利益集團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多元主義視角);以理性選擇人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公共選擇視角);以代議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立法的視角);以消費者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提供服務的視角);以公民權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公民權視角)等,但這些理論都不能真正代表公共。真正的公共理論架構應是以憲法為基礎,公共概念必須建立在公民權、仁慈和愛之上,此外還需要聽證系統和程序的保持及發展,及對集體公共群體和弱勢群體的關懷,等等。
哈貝馬斯也認為,隨著資產階級社會的發展變化,出現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哈貝馬斯理論中的公共性一詞,可以譯成公共性,也可以譯為公共領域,二者沒有實質差異。但傾向于用公共性指稱政治層面,而用公共領域指稱社會層面?!P者注),由此導致公共性喪失。“兩種相關的辯證趨勢表明公共性已經瓦解:它越來越深入社會領域,同時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也就是說,失去了讓公開事實接受具有批判意識的公眾監督的政治功能。”在這里,哈貝馬斯把公共性的喪失歸于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相互滲透(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在我看來,關于“公共性”本源及演變,其實離不開整個社會環境的變化背景,這一背景包括社會的、經濟的和政治的因素。首先,最早意義上產生的“公共性”代表一種樸素的全民性,如古希臘民主制。其次,在古代社會,由于沒有明確的公/私領域劃分,在政治領域,代表國家權力的“公”吞沒了“私”,在經濟領域,表現為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全面控制,因而公共性等同于國家權力。再次,按照哈貝馬斯的看法,直到近代,“公”與“私”才截然分離,各有自己的獨有領域,與此同時,經濟領域盛行自由主義和市場經濟理論,在政治領域采取國家放任主義,公共行政在政治與行政“二分法”的影響下,熱衷于對純粹管理技術和效率的追求,從而形成對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和公共價值的沖擊,于是就有新公共行政學強調公平與參與及同期的政策分析理論中的民主因素等。最后,現代社會“公”與“私”出現相互融合的趨勢,經濟領域表現為國家干預與自由經濟并存,而在政治領域,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成長壯大,社群主義盛行,引發大規模的公民參與和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性”問題再一次被重視起來,此時,突出“公共性”不僅是公共部門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公民社會外力推動的結果。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內涵
在對國內外關于“公共性”起源和演變問題的相關論述做一番考察之后,我們仍然不得不面臨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即什么是“公共性”?什么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在沒有給出自己明確的答案之前,我們發現,對公共性問題的闡述可以有很多角度,不同學科也有不同的認可。僅從公共行政與哲學等角度對“公共性”的內涵進行闡述的觀點,就可以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1.作為一種分析工具的“公共性”。該理論認為,“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現代政府活動基本性質和行為歸宿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況下,是指政府作為人民權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權力的執行者,應按照社會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從保證公民利益的基本點出發,制定與執行公共政策。具體表現為:從基本理念上講,“公共性”指政府組織應著眼于社會發展長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由此,衡量政府活動是否達到公共性的基本標準是,公共政策及其執行是否堅持和維護了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否在輿論中充分體現和表達了公民的意志,政策與執行的出發點是否超越了政府的自利傾向,而考慮更為普遍的社群利益和社會長遠利益等。在道德層面上,“公共性”應是每一個政府公職人員的職業態度、觀念和信仰。它要求公職人員以此信念竭誠為民服務,明確政府組織與公職人員的行為必須在道德上、倫理上滿足公共性的基本要求,并在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防止部門和個人偏私的利益驅動。在政治過程層面上,“公共性”意味著在涉及公共物品提供等集體行動上,存在著有效的決策參與通道和決策選擇機制。在這里,“公共性”的獲取及其保證,具體化為政府政策利益導向的選擇過程,它包含政府的政策制定與執行是否具有開發性,以使公民能夠充分了解有關政策的信息,并能夠與政策制定者進行磋商;公民的利益能否通過民主的程序得到表達與整合;公民依靠怎樣一組規則來決定政治決策的選擇,決定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提供等。在政府的財政活動中,評價“公共性”價值是否滿足的核心要素,應是政府提供各種類型的公共物品行為和與此相關的政府收支行為的基本取向和政策目標,以及相關的財政制度和規則的安排(注:孫柏瑛:《公共性:政府財政活動的價值基礎》,《中國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
2.作為一種公共精神的“公共性”。這種觀點認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內涵可以歸結為公共精神?,F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應包括四個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來源;法的精神,它意味著政府的一切活動應受到預先確定并加以宣布的規則制約;公正的精神,即承認社會公民應具有平等的權利并不受公共權力所侵害;公共服務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務應盡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過程應平等、公正和透明。這四種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動中的實現方式應是:逐步實現政府與公民平等化;行政權力既受到保護又受到制約;行政活動既有效率又有責任;公共行政是由民眾驅動的、積極的、合作主義的、參與的過程,等等(注:張成福:《論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中國行政管理》1995年第5期。)。
3.作為一種最新理念的“公共性”。把“公共性”看成是公共管理的最新理念:它揭示了管理目的的公益性,強調了為公眾服務的出發點;它明確了管理的范圍是那些公共事務,揭示了管理所依據的權力為公民所授予,因而其行使必須接受公民的監督,以公民認定的是非為是非,不能違背公民的意志;它體現著行政過程中的責任,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對其后果無條件承擔責任;它強調了行政過程中必須有公民參與,強調注意聽取公民的意見,這就要求行政過程中的公開性與透明性;它強調公共行政的結果必須取得公民的認可,這就要求有向公民報告的制度,工作一定周期后,政府應按程序向公民報告,以接受公民審查并予以通過,等等(注:劉熙瑞:《理念·職能·方式——我國地方行政機構改革面臨的三個轉變》,《人民論壇》2000年第7期。)。
4.作為一種價值基礎的“公共性”。該理論認為,由于行政體系的價值基礎是其公共性,因而政府的制度安排所要重建的價值觀念就在于明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也就是說,政府把自我表達存在的公共性作為至高無上的原則,政府的組織機構、行為方式、運行機制、政策規范等,都無條件地體現出其公共性。政府組織是掌握公共權力的實體,但這個實體卻沒有自己的獨立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也不是任何一個社會集體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的代表,它所體現出來的是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和政治要求。政府價值公共性最直接的表現是政府的規范體系和行政行為系統的公正性,而且這種公正性是一種制度公正,是包含在行政行為機制之中的,有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體系提供的,是一種制度安排(注:張康之:《行政改革中的制度安排》,《公共行政》2000年第4期。)。
5.作為一種公平與正義的“公共性”。針對傳統公共行政過分追求理性與效率的傾向,新公共行政主張:(1)社會公平。強調所有公民平等的政治和社會機會。它同樣代表著對所有公民而不是對公共機構負責,以及對公共部門經決策和實施項目負責。(2)代表性。盡管大眾并沒有影響代表決策的直接權力,但相信代表性肯定是新公共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不是唯一的激勵因素,需要考慮其他價值觀的積極參與。(3)響應性。主張政府需要更多地響應公眾的需求。(4)參與。新公共行政提供在公共事務中廣泛程度的公民與公務員參與。(5)社會責任感。公共管理者被視作以公眾的利益而不是他們的自我利益去創造高效率同時又是平等的服務(注:參見[美]張夢中等《尋求社會公平與民主價值》,《公共行政》2001年第3期。)。
6.作為一種理性與法的“公共性”。這里指哈貝馬斯重點探討的資產階級公共性的本質。他認為,“公共性應當貫徹一種建立在理性基礎上的立法”,從而“公共性成為國家機構本身的組織原則”。他進一步提出,在資產階級哲學那里(霍布斯、盧梭、洛克和康德),公共性等同于理性,甚至是良知,依靠公共輿論表達出來。而在法哲學那里,公共性需要法律和道德元素支撐,所以“康德所說的公共性是唯一能夠保障政治與道德同一性的原則。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則,又是啟蒙方法”。而“默格爾根據18世紀的范型把公共性的功能界定為統治的合理化”。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哈貝馬斯指出了公共性作為市民社會獨立領域的批判力量和促進資產階級統治合法化的獻身精神(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綜合起來,有關“公共性”內涵的觀點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倫理價值層面上,“公共性”必須體現公共部門活動的公正與正義。其次,在公共權力的運用上,“公共性”要體現人民和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第三,在公共部門運作過程中,“公共性”體現為公開與參與。第四,在利益取向上,“公共性”表明公共利益是公共部門一切活動的最終目的,必須克服私人或部門利益的缺陷。第五,在理念表達上,“公共性”是一種理性與道德,它支持公民社會及其公共輿論的監督作用(哈貝馬斯)??傊?傾向于把“公共性”作為公共部門管理活動的最終價值觀,在此之下,才有公正、公平、公開、平等、自由、民主、正義和責任等一系列價值體系。
盡管在公共性問題上,不同時期、不同角度的理解存在差異,但對于公共管理,基于它是一種為實現公共利益而進行的公共部門管理活動,我們把這種管理活動的公共性內涵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公共管理主體的公共性。國家、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共同構成公共管理的主體(這里的國家、政府與社會都是從狹義的意義上說的)。作為公共管理主體,這些組織具有不同于其他私域組織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現在組織的代表性、行為的公務性、宗旨的公益性、權力的法定性等方面。二是公共管理價值觀的公共性。與一般意義上的管理把如何經濟地和富有效率地實現管理目標不同,公共管理的價值觀更主要體現在平等、正義、公平、民主、倫理以及責任心等方面。私人管理建立在個人本位主義和自利性本質之上,把追求個人效率或利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取向。與其迥然不同的是,公共管理注重在民主政治理念上去實現公眾的高度參與、社會公平以及承擔為公眾謀求福利的責任。三是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權力是政治社會的基石,是理解一切政治現象的基礎。就如霍布斯所言,“契約,沒有刀劍,就是一紙空文”。恩格斯也認為,國家本質上是同人民大眾相分離的公共權力。公共管理是管理主體運用公共權利實現管理目標的社會活動,因此,公共權力是公共管理活動的后盾和基礎,公共力的公共性充分體現了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四是公共管理對象及目標的公共性。公共管理的客體或對象是公共事務,即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無疑它們均具有鮮明的公共性。公共管理主體對公共事務的管理首先從公共問題入手,公共問題是公共管理的邏輯起點。同時,由于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最終要達到的目標或宗旨是實現社會公眾的公共利益,因此,公共事務、公共問題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正是公共管理公共性的題中應有之意。
四、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與社會性的異同
“公共性”作為公共管理的一種基礎性內涵,與公共管理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治理活動之間存在怎樣的聯系,這是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涉及到我們對于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價值取向,即它是實證的過程還是規范的研究,或是兩者兼而有之。
我們認為,就總體而言,作為公共管理的本質內涵,公共性與社會性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在階級與國家產生之前的原始社會時期,公共性與社會性在最廣泛意義上是一致的或領域是重合的;隨著階級與國家的產生,國家成為公共性的代表,公共性逐漸從社會領域中凸顯并獨立出來;而在階級與國家消亡之后,公共性與社會性又再次融為一體。因此,本文所討論的公共性,是指處于從階級與國家產生到消亡這一歷史時期的特定概念。另外,從上述公共性的自然發展過程可以得出,社會性是公共性的存在基礎,公共性則是社會性的特殊體現;社會性具有量的規定性,公共性則有質的規定性。隨著人類社會不斷發展,公共性將不斷擴張與壯大,最后發展成為社會性。
1.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區別
首先,從概念的定義上看,社會是具有多重性含義的。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社會有兩層意思,一是指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質條件而互相聯系起來的人群。我們平常所說的社會,既可以指最廣義的“人類社會”,也可以指狹義的社會性事務,如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教育、文化、衛生等事務。因此,理論上對社會這個概念作界定并不簡單,從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定義社會。認為,物質實踐創造了社會,社會本質上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生產關系總和起來就構成所謂社會關系,構成所謂社會,并且是構成一個處于一定歷史發展階段上的社會,具有獨特的特征的社會?!?注:孫曉莉:《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與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9頁。)
政治科學常用的社會概念,最初在思想家眼里是與國家等同的,例如盧梭就把國家、社會共同體和社會契約混用起來。直到19世紀以后,大多數資產階級理論家才開始把社會當作與國家對立的社會領域,即市民社會或公共社會。摩爾根較早指出,“我們可以在這里提出一個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態都可歸納為兩種基本方式,此處使用方式(plan)一詞系就其科學意義而言。這兩種方式的基礎有根本的區別。按時間順序說,先出現的第一種方式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社會。這種組織的基本單位是氏族;第二種方式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國家。這種組織的基礎或基本單位是用界碑劃定范圍的鄉或區及其所轄之財產,政治社會即由此而產生?!?注:(美)摩爾根:《古代社會》,楊東莼等譯,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6頁。)把社會性看成是人的本質屬性,并認為社會的產生先于國家,因而國家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性不能如早期思想家所認為的那樣可以等同或渾然一體。
其次,在公共管理實踐中,公共與社會各有所指。平常說的“小政府、大社會”模式,是我們區分政府所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實際體現,表明在政府與社會二元對立的情況下,政府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所代表的社會性相互關系的狀況。一般而言,公共性表示一種權力或權威,而社會性則代表公開性、參與性和非國有化等意思。
2.公共性與社會性的聯系
其主要表現在于:公共性來源于社會性,在一定條件下它們是一致的,比如在非階級社會里,公共性實際上和群體性是等同的。然而,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從根本上抽象并升華了社會性(群體性),比如建立在契約之上的“公意”,體現出公共管理區別于其他管理的本質特征。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公共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社會性。二者的聯系具體表現在:
首先,從起源看,早期的思想家對公共性與社會性是分不清的或認為等同的,表現在政治上就是國家與社會根本混淆。如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于人類生活的自然需要。國家就是達到正義或公道的手段。在這里,他是把國家與社會等同起來,混淆了兩者界限。因此他的國家充其量是群體的結合,因為還沒有出現與人民相分立的公共權力(注:鄒永賢主編:《國家學說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頁。)。直到亞里士多德那里,才區分了國家與社會,認為國家起源于社會,是社會自然發展的結果。恩格斯肯定國家源于社會說,同時指出,“在這里,國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從氏族社會本身內部發展起來的階級斗爭中產生的”(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頁。)。因此,我們認為,國家所代表的公共性與整個社會所代表的社會性是具有產生的異時性的。
其次,從哲學意義上講,社會性與公共性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公與私是相比較而存在的,公共性與私人性也是如此。只是公共性與私人性并沒有截然分開,二者有交叉之處,即所謂“公中有私(局部和個人),私中也有公(共同事務和利益)”(注:夏書章:《現代公共管理概論》,長春出版社2000年版,第3頁。)。正是公共性與私人性及二者交叉的部分構成了廣義的社會性。與此同時,公共性作為共性是對社會群體中的個性的一種提煉和升華,是建立在一定條件(契約等)基礎上的群體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識表達,因此,公共性脫離了社會個體的雜亂無章和無序,成為一定團體的集中意志。還應看到,在發展趨勢上,隨著社會自治的完善和國家作為統治工具的最后消亡,公共性與社會性將再次趨同,達到終級目標的社會性,實現古人所稱頌的社會大同。如《禮記·禮運》所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惫残耘c社會性由混沌統一到分離對立,再到在新的社會領域內的統一,體現了公共性與社會性及其相互關系具體的和歷史的辯證演進過程。
再次,在具體實踐中,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以社會性為參考坐標。表現為公共部門的活動越是接近社會,其公共性越明顯;越遠離社會,其公共性越弱。如公共管理從權力中心向社會中心轉變,從管理中心向服務中心轉變,管理原則從對上負責向對下負責轉變,如此等等,其結果都使公共管理活動更趨向民主,更能保障公平,并盡可能給公眾帶來效益。
五、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與社會性關系問題研究的現實意義
公共性與社會性是各有其特定內涵的復雜概念,同時二者的異同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國家(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系,由此我們可以用它們作為分析現實問題的理論工具,從而使得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不僅具有理論上的意義,更有實踐上的方法論意義。
關鍵詞:公共行政管理 倫理基礎 研究
當今時代,我國正處在社會變革和轉型的重要時期,社會上難免會出現很多不正常、不和諧的因素,這就需要有與之對應的價值尺度進行引導。公共行政管理在其中會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是實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并不是最終目的,實行行政管理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利益,傳達人民的呼聲。但是,近年來我國的公共行政管理只重視效率而忽視倫理的問題日益凸顯,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行政管理的發展。要加強公共行政管理,應該重視對其倫理基礎的研究。
一、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倫理
公共行政管理的過程并不只具有技術性,所有的管理過程中都蘊含著價值觀念和倫理觀念,所以公共行政管理不僅是一種制度層面和技術層面的問題,還應該體現一定的倫理結構。所謂公共倫理指的是一種社會價值取向,其核心是公共理性,公共倫理對公民的精神建設與道德取向具有決定作用。
公共行政管理既屬于結構的范疇,也屬于道德的范疇。有學者甚至認為制度本身應該屬于一種道德觀念。也有學者認為,國家之所以存在是為了推動美好生活,所以其行為肯定要關注道德層面。由此可見,公共行政管理總是與“公共”二字聯系在一起。在“公共”范圍中,公共的利益是核心,所以公共行政管理應該時刻關注公共利益。
二、公共行政管理應堅持的倫理原則
關于公共行政管理應該堅持的倫理原則不同的學者進行了不同的表述,有的學者認為公共行政管理應該堅持效率至上的同時也要兼顧社會公平。也有學者提出了優秀行政官員應該具備的素質是能夠處理好某些相互矛盾的道德原則,這些行政官員應該具備以下幾種素質:堅持原則,果斷采取行動;果斷對有分歧的問題進行處理。我國也有學者提出了公共行政管理所堅持的倫理原則,主要包括社會利益至上、公平公正以及勇于負責。無論如何,公共行政管理是不能夠離開社會倫理基礎而存在的。而行政工作人員自身的道德水平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公共行政管理水平。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公共行政管理應該堅持的倫理原則主要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持維護公共利益
在我國,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代表,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所以政府應該堅持為民服務,把維護公共利益放在首要地位。從事公共管理的行政人員首先應該堅持社會公共利益至上,不能濫用權力,不能把個人利益放在公共利益之上。行政工作人員在進行行政決策之時,首先要考慮的是這一決策是否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如果堅持維護了公共利益,那么這一行政決策在促進社會進步方面會發揮積極作用。除此之外,行政人員的行政權力也應該受到道德的制約。行政權力在行使之時必須堅持公共利益至上。行政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時具有的非公共行為往往是導致行敗的一大原因。行敗后果的嚴重性是不言而喻的。、權錢交易等等都是嚴重違背行政倫理原則的。所以,行政權力在行使之時也應該堅持維護公共利益。
(二)促進社會信任
國家行政人員以及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是公共管理的主體,與社會公民有密切聯系的公共事務是其客體。所以,有必要在國家行政人員和公民間建立起一種政治信任,這樣公共行政管理才能夠順利進行。換言之,政治信任是行政權力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政治信任建立起來了,行政人員與人民群眾之間沒有了隔閡,那么行政管理法規等就能樹立起權威性,從而有助于公共行政管理的進行。除此之外,促進信任也有助于減少了公共部門與公眾之間的誤會和猜疑,增進交流。
(三)促進社會的公平競爭
堅持一定的社會倫理原則,公共行政管理就必須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承擔行政管理活動所產生的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的公平競爭,也是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表現。
社會的公平競爭對社會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例如有助于促進社會行政效率的提高;有助于促進創新,增強行政人員的士氣;有助于促進行政機構及時對顧客需求做出反映。社會的公平競爭對于反對腐敗、反對等等不良的社會風氣。要促進社會的公平競爭,行政管理機構就應該引進競爭機制,在錄用新人員、進行獎勵和懲罰等方面,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杜絕不正之風的產生與盛行。
三、倫理學視角下的公共行政管理
從倫理學的視角觀察,公共行政管理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一)公 正
這一特點主要體現是公共行政人員在對待公眾時應該堅持做到一視同仁,大公無私,而不是厚此薄彼。以社會保險為例來說明,情況相同的人在減免稅款、領取救濟金以及享受照顧時應該按照法律規定享有同等待遇。
(二)合 法
官員在進行公共行政管理的過程中,其采取的決策與行動應該具有合法性。首先,其不能不遵守法律的規定而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其次,他們的行為必須與大眾價值取向相符合。
(三)正 義
公共行政管理在執法辦事的過程中應該堅持正義。首先,要平等對待每一位公民;其次,政府應該對個人所處的環境和個人特殊的需要進行充分考慮。
(四)對社會公眾負責
從倫理視角下觀察,對公眾負責是公共行政管理的一大特點。其表現為:政府部門應該把自身的活動向公眾作出解釋,而且要按照標準對活動的理由進行詳細說明,讓公眾認識到這一決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公共行政管理與公共倫理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加強行政管理不可避免要關注公共利益,要受到公共倫理的制約。所以,公共行政管理應該受到公共倫理的約束,堅持一定的公共倫理原則,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堅持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堅持促進社會信任、堅持促進社會的公平競爭。只有在堅持公共倫理的基礎上,行政權力才能被合理利用,公共行政管理才能發揮有效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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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祝建兵,陳麗琴;行政道德責任:理論定位與實現機制[J];行政論壇;2003(03)
一、技術主管部門實行監督、指導,項目經濟部明確責任
由于大量的工程文件材料產生于生產活動的全過程,加強對基層單位的管理勢在必行。今年年初,我公司生產技術質檢部門,針對竣工資料整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加強了對工程資料的管理與領導,從工程開工準備階段抓起,從每一道工序形成的資料抓起,負責對基層各項目經理部實行監督、指導與檢查。項目經理明確了具體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程序,把工程資料的質量列入項目經理部考核中去,運用經濟手段確??⒐べY料與工程建設同步,以適應"監理制度"。生產技術質檢部門的同志深入工地,了解工程與資料的實際情況,對薄弱環節及時分析、解決。對竣工資料的整理提出具體要求,幫助有關人員掌握竣工資料整理的具體做法,確??⒐べY料達到規范要求。
二、編寫"通知",統一規范表格
生產技術質檢部門針對竣工資料中存在的問題,今年四月份編寫了"通知",發放了市政工程常用的規范表格樣本。在建設部建城(1994)469號文和68號的基礎上,對原有表格進行了補充,增加了隱蔽工程報驗單、施工方案報審表以及監理工程師指令回復單等,且必須有監理核驗意見,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準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同時組織了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了學習,使基層各項目經理部對規范表格和要求有統一的認識。
三、提高竣工資料質量的建議
本人在竣工資料管理、單位橫向交流與互查工作中,發現市政企業竣工資料某些方面確實有待提高。提出建議如下:
一是否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好的市場經濟和壞的市場經濟的分水嶺
社會保障不僅僅是一項經濟制度,它還是并且主要是一項社會制度,社會的基礎建設。社會保障不僅僅是一種經濟補償、經濟支援。它更是一種社會補償、社會關懷、社會支援。對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的失利者、弱勢群體和邊緣群體而言,社會保障表示了社會對他們的承諾和保護:不論他們遇到多大的困難和風險,社會承諾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和起碼的尊嚴。
但是,在我們大力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時候,人們注意到了充分認識和高度肯定市場經濟的巨大優越性,這當然是必要的,卻對社會保障制度的獨立價值和作用強調不夠,因而對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的關系認識模糊。就人的需要而言,好的市場經濟應該能夠普遍地滿足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的需求,但這卻是單靠市場經濟制度本身難以做到的。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資源配置的經濟制度,它的核心是自由競爭,市場競爭的規律是優勝劣汰。由于每個社會成員的自身稟賦包括受教育水平、體能和工作能力不同,社會資源和發展機遇各異,在分配領域中必然損益有別,從而造成社會的貧富差距,并引發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一部分國有企業被兼并破產,還有相當部分企業因嚴重虧損而面臨困境,由此出現了規??涨暗南聧徍褪I現象,一些國有企業的職工以及部分離退休人員的生活發生困難,一部分人甚至跌落到貧困線以下,而大量財富卻向少部分人手里集中。社會保障是政府通過法律和制度手段,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對社會成員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給予必要的救助和保護,以滿足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安排。它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權,進而為實現每個人的發展權提供基礎條件。通過建立醫療保障制度、社會救助制度、實施失業者職業技能培訓等措施,保障人的發展權利,拓展人們的發展空間。因此,社會保障是實現公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重要方式。
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不同。社會保障制度是人們通過達致社會合作而形成的一種公共品。在這里,人和人之間是非競爭的關系。而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弱者,都有可能遭遇危險,又都需要維護自己生存和發展的權利。社會保障就是人們達成的風險共擔、同舟共濟的契約和道德承諾,個人與社會之間有了這個相互承諾,人與人之間才能擺脫那種“豺狼式”的狀態;人與社會之間才能擺脫那種只向社會索取,不向社會貢獻的關系。只有這種社會承諾建立起來了,市場規則、法律規定才可能被遵守。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規則、法律規定都以人與社會之間的公平契約為前提。所以,市場經濟和法制雖然都是和諧社會的基礎,但都離不開公平契約這個基礎。
就社會發展而言,好的市場經濟應該能夠促進社會穩定,實現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這也不能單靠市場機制本身,而要靠市場經濟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結合才能做到。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特點是優質資源向能夠獲得最大效益的方向流動。這些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以及中西部地區的優質資源——青壯勞動力、財力和物力迅速向城市、向工業、向發達地區集聚,“三農”問題積累日甚,地區差別繼續擴大,社會發展難以平衡。社會保障具有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通過社會保障基金在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間的轉移支付,使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向低收入者傾斜,從而調節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維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以促進社會公平,實現社會穩定,社會保障不僅是一種重要的利益平衡機制,而且也是市場運行和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支撐。
社會保障制度可以保證社會基本生活水平的穩定性,推動有效需求適度增長。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積累社會保障資金,形成個人收入不確定部分的補充,當宏觀經濟大局、微觀經濟態勢發生不期而至的變故,人們面臨失業、退休、生病和出現事故傷殘等難以抗拒的風險時,社會保障提供了相對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滿足基本需要。從而恢復和保持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適度增長。社會保障制度改善了人們的收入預期,提高了人們的安全感,有利于擴大消費需求,從而減少經濟波動對人們的影響,有利于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從長遠看,21世紀前20年既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機遇期,也是進入老齡社會的風險期。我國是在剛剛進入低水平、不全面的小康社會情況下,迅速跨入老齡社會的發展中國家。而這一時期又是以獨生子女勞動力為就業主力軍的階段,我國的就業結構、消費結構面臨重大調整,這都將影響經濟發展的活力。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障制度是協調代際分配關系、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關系的重要制度,對于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可持續發展、保持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保障是相對獨立的社會體制,它包括經濟制度,但并不限于資金籌集和發放,管理和運營,不僅僅是現金保障,還包括服務保障、權益保障、組織保障乃至精神保障。因此,簡單地說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夠準確的,正如不能把政治制度、宗教制度看做“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樣。盡管這些制度都要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配套、相適應,但社會保障制度畢竟有自己的獨立體系,不能歸結為“市場經濟體制”。
二社會保障的首要功能:為社會公平提供制度基礎
中國有13億人口,又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以并不充足的財力解決世界上最龐大人群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一項空前艱巨的偉大事業。特別是中國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背景,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各種社會制度,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收入分配制度、財稅制度、社會管理體制等等都在發生重大調整,在這種情況下,政策供給不足、滯后并且前后不一致,難免經常發生。
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設的大力推進,確實是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伴隨的。但這一點并不意味著社會保障必定是依附于市場經濟的。事實上,不搞市場經濟,也要搞社會保障,但社會保障的獨立地位卻一度被有意無意地掩蓋了。仿佛只是為了配合國有企業改革,為了給企業卸掉社會包袱、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才需要搞社會保障。后來,又仿佛是為了解決下崗失業職工安置問題,為了解決農民工問題,才需要搞社會保障。這樣一來,社會保障好像只是為了解決一時的具體問題,它作為一項長期的基本的制度安排的意義被淡化了,其社會功能被忽略了。
在財力不足的情況下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又希望這項制度能夠自我運行,著重考慮經濟效益是可以理解的,從效率的角度講也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繳費多的人國家財政和企業單位給予的補貼也多,而少繳費則少補貼,不繳費則無補貼。這樣一來,在個人收入差距本來就在迅速拉大的背景下,社會保障制度不但沒有起它應該起的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反而在不經意間助長了差距拉大的趨勢。
長期以來,社會保障考慮的對象范圍主要限于城市居民,廣大農村除少數有條件的地方自行實施了局部的、有限的社會保障以外,全國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供給基本付諸闕如。例如,在城市實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000萬城市貧困人口得到了這張“安全網”的有力保護,但在廣大農村至少也有3000萬貧困人口翹首以待的同樣的制度性保障卻遲遲不能出臺,在城鄉差距迅速拉大的背景下,這種制度安排不但沒有起它應該起的在城鄉居民之間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反而在不經意間助長了城鄉差距拉大的趨勢。
社會保障制度有利益的層面,也有價值的層面。它的價值追求本來是為了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如果社會保障的理念不明確,只講“效率”,只追求經濟效益不追求社會效益,它就可能陷在利益的計較中,模糊了方向。實現社會公平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首要社會功能與核心價值關懷,因而是這項制度的靈魂。
從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健全的國家和地區的實例看,盡管不能簡單地說社會公平程度一定與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程度成正比,但大體上還是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確具有一定的相關性。例如英國,在1994—1995財政年度,初始收入分配中,20%高收入家庭與20%低收入家庭的平均收入相比,二者相差19.8倍,但是經過收入和消費稅收以及社會保障等福利制度的調節之后,最終收入差距縮小到3.7倍。再比如芬蘭,如果單看收入差距,大致在120歐元—1800歐元之間,為15倍,與月工資(200—3000)差距相一致。但月工資在1600歐元以上者不享受國家養老金,月工資在200歐元—1600歐元之間者,享受國家養老金的數額逐步減少,大約從每月440歐元減到0.月工資在2000歐元以上者,不享受住房津貼,月工資在200—2000之間者所享受的住房津貼也逐步減少。這樣調整下來,雖然月工資收入相差15倍,但享受養老金的差距卻在720歐元-1280歐元之間,僅為1.7倍。
世界各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因種種原因,而存在巨大的差異。但這項制度是有共同理念基礎的。這個基礎就是社會公正的理念。在市場經濟社會,如果沒有起碼的社會公正,這個社會不可能是一個文明的現代社會。所以,從“貝弗里奇報告”到北歐社會的“均等化原則”,從“基本需要”到“基本權利”,社會公正的基本理念得到了維護,從而社會保障也從市場經濟的陪襯,政府緩和社會矛盾的工具,變成了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
在和諧社會建設中,要求社會保障發揮的作用主要是促進社會公平。社會的公平正義顯然主要依靠包括稅收制度、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各項社會制度的共同作用,其中,社會保障制度是當仁不讓的主要功能承擔者。當然,社會保障制度發揮好了對促進實現社會公平的作用,也就同時可以對和諧社會建設的其他方面做出相應的貢獻。
三適度公平就是底線公平
對于社會公正,過去主要是從社會倫理、社會價值的層面去理解的。自羅爾斯提出“作為社會公平的公正”以后,社會公正落實到了經濟利益調節和補償、社會差距的縮小和社會機會的平等這樣一個更具體的可操作的層面。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不同的社會保障制度類型,在實現社會公平的能力和作用方面具有明顯的差別。選擇什么樣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選擇什么樣的社會公平。它要受一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諸多因素的影響。正確的提法應該是公平和效率的統一和兼得,是社會發展與社會公平的均衡和協調。
在科學研究和政策設計中,“度”是重要的。沒有“度”就沒有科學,就沒有政策。一個國家,政府和社會的責任是確保每一個公民,當他的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時,不至于淪為貧困、無法就學和不醫而亡,也就是保持作為一個公民的起碼的體面和尊嚴。在我國,至少在目前乃至未來一個較長的歷史階段,所謂適度公平其實就是底線公平。底線公平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
“底線公平”是一個確定和描寫社會公平度的概念。依據社會保障的基本理論,這個度是指“基本需要”。但從確定社會公平度的要求看,“基本需要”會隨著經濟發展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它對經濟發展水平比較敏感,伸縮性較大,因而不夠穩定,也不太容易定義。應該并且還可從“基本需要”中找出更具穩定性的“需要”——“基礎性需求”,它包括:(1)解決溫飽的需求(生存需求);(2)基礎教育的需求(發展需求);(3)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的需求(健康需求)。這就是人人躲不開、社會又公認的“底線”。
“底線”劃分了社會成員權利的一致性和差異性。底線以下部分表現“權利的一致性”,底線以上部分體現權利的差異性。從而,底線公平可以定義為:所有公民在這條“底線”面前所具有的權利的一致性。
在經濟水平比較低時,政府要守住底線公平這條線,以確保每個公民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在經濟水平提高以后,政府仍要守住底線公平這條線,以防止社會保障水平繼續剛性上升。在底線以上,政府的責任是調節貧富差距,加強稅收能力,而不是搞“福利國家”政策。就市場機制而言,底線以下不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領域,而是公共財政確保的領域,底線以上要靠市場調節。政府調節和市場調節的關系是解決社會保障剛性問題的關鍵。底線公平,不僅適用于經濟水平較低的發展階段,而且適用了經濟水平較高的階段?;蛘哒f,它應該是確保社會保障健康持續發展——在現在,走向擴面和公平,在將來,防止過度公平和過度福利的——最關鍵的機制。這就是“柔性調節機制”:“底線”以下部分,是政府和社會的責任,是必保的,剛性的;底線以上的部分是可以用市場機制由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去承擔的,是柔性的。
四以底線公平為核心理念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底線公平概念和柔性調節機制,不僅可以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礎教育制度、大病統籌和醫療救助等制度的加速推進和完善提供理論論證,還可以為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為社會保障的擴面,為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新的視角和方法,從而有助于推動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打開新的局面。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做出了全面部署,強調“要以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理順分配關系、發展社會事業為著力點,妥善處理不同利益群體關系,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其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一個重要的著力點,對于促進實現社會公平,形成和諧的社會關系具有重要作用。而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目前群眾要求最為強烈的是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將更多的社會成員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承認,多年以來,盡管我們做了很多努力,但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是太窄。到2005年底為止,納入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只有1.7億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只有1.4億人,而失業保險只覆蓋1億人左右,這種情況造成了嚴重的社會不公平,并且已經成為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隱患。“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增加財政的社會保障投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層次,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特別是首次明確要求要“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些重要措施將對加速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起重要作用。
目前,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迫切要做好以下幾件事情:
第一,盡快地把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中來。從和諧社會建設的角度來看,農民工的問題要予以高度重視。農民工和城里人同工但是沒有一樣的待遇,這種不公平感就會特別真切。把農民工納入社保體系問題,有些地方已經做了一些探索。比如,上海市、大連市專為農民工設計了一個不同的制度,但還需要配套和完善。
第二,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2002年至2004年初不到兩年的時間里,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中征地5600萬畝,4000多萬農民失去土地。到目前,失去土地的農民不會少于5000萬人。這兩年上訪告狀的群體一部分就是失地農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會保障問題解決得不好。從全國來看,浙江省有一些地方例如嘉興市解決得比較好,對農民實行了比較全面的社會保障,標準也還比較符合當地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從全國來講,這方面還缺乏比較規范的制度安排,還處在探索的過程中。
第三,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在靈活就業人員中,一部分是下崗失業職工,這幾年又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一部分大學生,一部分文化水平、技能水平比較高的在信息產業、文化產業就業的人員,也采取了靈活就業的方式。靈活就業人員的收入有時多,有時少,有時有,有時沒有,不大能夠連續地按照固定的比例繳費。所以對待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設計更好的、更加靈活的制度,也是一個比較迫切的問題。
第四,在農村普遍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不一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低一些。因為農民有承包地,可以種點糧食、蔬菜。從補差來看,各地農村也有差別,平均起來,實際補差每個貧困人口一年100元—200元就可以了。亞洲開發銀行認為有27億元就夠了。這是按農村貧困人口是2700萬計算的。那么,即使多算一點,標準再高一點,54億元或者再多一點,大致相當于用于城鎮低保的100億元左右,就可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問題。所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可不可以實行的問題,實際上有些省已經搞起來了。
第五,大力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我國衛生和醫療體系存在的嚴重問題是資源分配不公平,大體上說,80%的醫療資源分配給了城市,其中又有80%的醫療資源給了大城市,廣大農民缺醫少藥,“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遠甚于城市居民。2003年,中央決定在農村試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但籌資標準太低。2006年,總理在“兩會”上宣布把籌資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中央財政出20元,地方財政出20元,農民個人出10元),并要求迅速推廣,到2008年基本普及。這項重大決策結束了農民健康問題沒有制度性保障的歷史,盡管目前的籌資水平仍然不高,但還是得到了廣大農民的熱烈歡迎。
底線公平概念和柔性調節機制,由于區分了不同的需求層次,明確了政府、社會和個人的責任,劃分了市場機制和非市場機制的界限,因而對于解決上述問題可以提供有益的啟發。但以下幾個關系需要進一步明確:
第一,擴面和標準的關系。
現在我們提的“廣覆蓋、低門檻”從總體上講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我們畢竟是個窮國、人口大國,社會保障又是人人都需要的,起碼在半個世紀以內標準都不能高?!皬V覆蓋、低門檻”實際的效果是門檻也不高,覆蓋也不廣,這里面的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門檻低了覆蓋面就寬了的問題。比方說在工傷保險這種事情上應該有不同的門檻嗎?我們時常發生農民工受了傷賠償只相當于城里人的幾分之一,“門檻”高固然不利于擴面,但問題的核心是不公平,保障過分和保障不足同時存在,有保障和無保障同時存在。解決的辦法,按照底線公平的思路,就是優先把處于底線以下或瀕臨底線的群體的基礎性需求保障起來,城鄉并舉,貧富兼顧,逐步解決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問題。
第二,政府責任和個人責任之間的關系。
在整個社會保障問題上,政府責任和個人責任之間怎樣建立起一種平衡的、協調的關系?正好像現在減免了農業稅,政府就必須承擔農業稅減免之后原來靠農業稅支持的那些社會事業怎么辦的責任。例如,原來靠農業稅養老的那些“五保戶”、鄉鎮養老院何以為繼?農民工的問題也是這樣,農民工群體脫離了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也就脫離了傳統土地保障的范圍,他們與城鎮其他勞動者一樣,面臨著城鎮就業生活中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各方面的社會風險,客觀上也就有進入社會保障網絡的需要。政府既然承諾了可以自由流動,那就承擔與自由流動相關的責任。面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就不能怕外資不來,不怕私企承擔不了。為什么外資可以進來廉價地剝削中國的民工,為什么私企可以無限制地搞原始積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責任個人化,就等于相應地承認了外資不給中國職工交納社會保障金、私企不給職工參保的合法性。中央已經明確提出利用外資的合理性問題了,中國私企的原始積累已經搞了20多年,也應該離開這個階段了。所以,政府沒有必要再擔心嚇跑了外資和私企,而容忍他們推卸對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責任。
第三,企業責任和個人責任之間的關系。
前幾年,對失地農民的經濟補償一般只是一次性貨幣補償,且不說補償標準普遍偏低,不足于保障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即使補償稍多一點,也不能據此應付失業、疾病、養老等風險。最近,四川成都市和浙江許多地方都提出變一次性貨幣補償為制度性社會保障,廣東省政府要求凡開發商不能對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就不批準征地,這叫“即征即?!薄M瑯拥览?,任何企業,不論外企、私企,還是國企,只要雇工,就應該提供社會保障,這叫“即雇即?!被颉凹雌讣幢!?。事實上,前一段時間在農民工問題上普遍存在只用工不保險的現象。不論是從尊重人權還是維護公平出發,只有承諾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用人單位才有資格雇用農民工。
第四,強制和自愿的關系。
伴隨著水利工程在我國建筑工程中的發展,基礎灌漿施工技術的應用范圍也越來越廣泛,因此我國對該項技術的研究也逐步重視起來,從之前單純的利用該技術,到現在主動研究與開發,考慮實際施工條件與技術的融合,經過不斷的努力,已經對水利工程中基礎灌漿施工技術的專業水平有所提升,作為水利工程中的重點工作內容,對其更加深入的研究還在繼續。
1水利工程中在不同條件下基礎灌漿施工技術的應用
1.1巖溶地段的灌漿施工
對于巖溶地段,還要區分有無填充物存在,如果該地段有填充物,灌漿施工相對很困難一些,還需要根據其實際的情況來決定施工技術方法的采用,例如巖溶的深淺程度和巖溶的大小等;如果沒有填充物在巖溶地段,就可以根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對相同類型的工程所用的灌漿施工技術進行施工。
(1)高壓灌漿技術。利用比較高的壓力灌漿技術達到使填充物壓實的目的,并且對高壓水泥灌漿不進行沖洗,以增強地基的穩定性以及抗滲性。高壓灌漿的沖力還對土層產生的一定的劈裂作用,使水泥在土體中以條帶狀形式存在,從而形成網格結構,使壩體的穩定性更強。
(2)高壓旋噴灌漿技術。在巖溶地段有時會利用高壓旋噴灌漿技術,主要的施工過程是使用帶有特別形狀噴嘴的灌漿管鉆至土層中預設的地方,利用高壓泵的沖力將水泥砂漿噴入周邊的土層中,因為水泥砂漿噴射過程中速度比較快,產生的巨大沖擊力是土層結構受到破壞,同時鉆桿一邊定速旋轉一邊慢慢升起,利用這種方式使土層與水泥砂漿充分均勻的混合在一起,硬化后形成具有一定的圓柱體結構的柱,從而保證地基的穩固性。
(3)在淺層巖溶中基礎灌漿施工技術的施工過程。在淺層巖溶中存在的巖溶一般體積較大,會暴露在周邊或者較淺的地方,施工中需要把這些填充物移至別的地方,然后再回填水泥然后灌漿。
(4)在深層巖溶中基礎灌漿施工技術的施工過程。對于深層巖溶的界限是50m,當深度超過50m時,旋噴灌漿法或花管法都無法順利完成灌漿,這時需要在巖溶周圍進行灌漿,將水泥與填充物在巨大的壓力作用下一起固化,這樣就可以逐步完成灌漿了。
1.2大吸漿量情況灌漿施工
一般,水利工程只需要2個小時多有就可以完成巖縫灌漿工作,每單位灌漿工作使用石灰用量比較小,一般在120-22-kg/m范圍內。對于正常情況下的灌漿施工,我們采取正常的工序即可。但是有時候施工過程可能會遇到大吸漿量的情況,給灌漿施工帶來很大的困難,我們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證這種情況下灌漿施工的順利進行。我們分析出現大吸漿量現象出現的原因,主要為施工區域地層結構條件較差,導致水泥漿可能會外溢或流失。一般,我們對出現大吸漿量情況的處理主要遵循這幾個原則:(1)控制水泥漿流動速度。在灌注過程中,為了使水泥漿加速沉淀,,需要對注入率進行控制,一般情況下,需要保持在10-15L/min以內,減緩漿液的流速,如注入率減小至相對低的水平時,要采用加壓的方式控制注入率的水平,直到灌漿最終完成。(2)降低壓力。灌漿過程有時可以采用漿液自行流動的方式,或者降低一定的壓力進行灌漿,當漿液凝固不再流動時再增加灌漿壓力,然后繼續正常工序施工即可。(3)間歇性灌漿。根據不同的地址條件及工程質量要求的標準不同,可以采用間歇性灌漿的方式,即將灌漿過程分為多次進行,控制每次灌漿后的中斷時間,并且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2-10h的時間。當然這種灌漿方式可能不會達到標準設計壓力的要求,需要在完成間歇性灌漿后繼續進行低壓灌漿,經過一定時間的凝固后,再復灌掃孔,直至達到預定要求。
1.3在嚴重漏水的條件下進行灌漿
水利工程在我國具有著發展速度快、發展空間廣闊的特點,但是需要我們引起注意的是,在我國水利工程獲得飛速發展的同時,國內可以用來建設水利工程的地基卻是越來越少,所以,基礎灌漿技術在我國獲得了更大范圍上的應用同時,更加注重基礎灌漿技術與地質條件的適應性。在水利工程中,灌漿技術是進行地基處理中比較常用而且十分重要的工程措施,廣泛地應用于大壩壩體的加固處理與防滲工程中。水利工程的特殊要求使得它們的地基必須經過處理,才能達到水利工程必須有的防滲與穩定的各項性能要求。
也正是因為如此,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水利工程的施工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基礎灌漿施工技術成為了水利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研究課題之一。
2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水利工程中的具體應用
2.1灌漿施工技術在巖溶地段施工的應用
2.1.1采用高壓灌漿進行巖溶地段的施工。處理巖溶的時候通常運用不沖洗高壓水泥灌漿,也就是為了達到使填充物擠壓密實的目的,采用比較高的灌漿壓力進行處理,借此提高其穩定性與抗滲性。除此之外,高壓灌漿還具有劈裂作用,能夠讓水泥以條帶狀向土體中穿插,并形成網格狀的包裹,大大提高了壩體的穩定性。
2.1.2采用高壓旋噴灌漿進行巖溶地段的施工。高壓旋噴灌漿施工技術的實施,需要利用一定的機械設備將灌漿管送至到土層中,這個位置要進行準確的把握。到達指定位置后,利用高壓裝置將漿液向四周噴射,漿液噴射到土層中以后會有流動,由于這種高壓作用,會對土層造成一定的破壞力,從而使土層可以與漿液有效的融合在一起。在噴漿的過程中,輸送漿液的鉆桿慢慢的向上提升,同時不停的旋轉,這樣的話,在以鉆桿為中心的區域就會形成一個均勻的圓柱體,土層和漿液混合后會有一個很高的強本文由收集整理度,使地基的穩固性增加。
2.1.3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淺層含泥巖溶中的運用。淺層含泥巖溶主要表現為大規模的巖溶露出在周周或者埋藏較淺,這時候首先要把填充物挖出,而后將水泥進行回填,最后進行灌漿的處理。
2.1.4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深層巖溶中的運用。深層巖溶是指埋深超過五十米的巖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使用以往的常規做法將會非常的困難,那么我們可以對巖溶的四周實行灌漿,在填充物和泥漿固化之后,在溶洞的位置實行鉆孔灌漿作業。
2.2水利工程中的大吸漿量情況的灌注方法
通常來說,在水利工程中的巖縫灌漿一般會在1-3h內結束,單位耗灰量也會小于或者等于120-220kg/m。這時候,只要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就可以。然而對于有時候會出現的巖縫大吸漿量導致灌漿難以結束的情況,需要采取相關措施來解決。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就是特殊的地層結構條件會導致水泥漿從附近的地表溢出或者沿著某一個固定的通道逐漸流失。
對于這種情況應該遵守以下幾個施工原則:
2.2.1采用限流措施。限制注入率不大于10-15l/min,以減小漿液在裂隙里的流動速度,促使漿液盡快沉積。待注入率明顯減小后,將壓力升高,使注入率基本保持在10-15l/min的水平,直至達到灌漿結束標準后結束灌漿。
2.2.2采用降壓處理方法。采用降低壓力甚至是自流的方式來進行灌漿處理,等待漿體凝固并且不能流動之后在逐步恢復灌漿壓力,按照正常工序進行處理。
2.2.3采用多次灌漿的處理方法。所謂的多次灌漿就是將灌漿的過程分成多次進行,中間會根據實際情況間歇,達到一定的時間要求就要停止作業,在規定的時間過后再次進行灌漿,這個時間間隔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制定,但是通常情況下是在二到八小時之內
2.3灌漿施工技術在嚴重漏水的情況下的運用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現嚴重漏水的情況一般有兩個誘因。第一是水利工程的建設選址在可溶性巖石地區,這樣的地質條件極容易形成喀斯特溶洞以及溶溝,并出現嚴重漏水的情況。運用常規的灌漿手法不僅收效甚微,而且成本巨大,因此有必要采用其他的解決方法。
2.3.1采用模袋灌漿的處理方法。模袋灌漿就是將漿液灌注到模袋中,模袋額材質一般都是尼龍等具有一定的耐磨性強度大的材質。利用這種灌漿技術,通過壓力的作用,可以將模袋中的水分擠壓出去,而砂石等物質會留在模袋中,這樣的話水灰比就會有所降低,并且在模袋的束縛下,砂石不會流動,凝結的時間變短,提高了固結的強度。由于模袋具有很好的拉伸性能并且耐磨性能好,所以能夠適應各種不同的變形,在溶洞的填塞上非常有利。
2.3.2采用充填級配料進行處理。通俗來說,就是用比較粘稠的水泥沖灌礫石與粗砂,在礫石的沖灌過程中要注意礫石的使用直徑應該是從小到大的。假如在此之后仍然沒有很好地的收效,則可以用比較粘稠的水泥沖灌級配料。這時候的級配料應該包括:砂石、礫石以及土等具有粗細不均顆粒的混合料,可以形成自然的反過濾層。級配料灌入的數量應當靈活掌握,既可以是200kg,也可以1000kg。充填粒料的目的,主要是希望用某一級礫石在窄縫處形成“架橋”,迅速將縫隙在中途堵住,以便于形成反濾層,最后將通道堵死。
中圖分類號:U445.55+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水利工程中,灌漿技術是進行地基處理中比較常用而且十分重要的工程措施,廣泛地應用于大壩壩體的加固處理與防滲工程中。水利工程的特殊要求使得它們的地基必須經過處理,才能達到水利工程必須有的防滲與穩定的各項性能要求。也正是因為如此,在水利工程中對建筑物的地基處理是需要特定的技術,這樣就可以去除地基很多天然的缺點,可以增加基礎地基的硬度、穩定性抗滲性能等方面;另外在水利施工中基礎處理是一項很隱蔽的工作。因此就要求專業人員在施工時一定要嚴格的遵照施工的各項要求進行施工避免問題的出現制定出經濟有合理的施工措施。
一、 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水利工程中的應用 1、 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巖溶地區的應用 對巖溶地區的基礎處理沒有成型的技術,施工人員大多是憑借著多年的基礎施工經驗或參照相同工程基礎建設的成果。對巖溶地區的基礎施工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巖溶地區無填充物的基礎施工,另一種是巖溶地區有填充物的基礎施工,在兩種基礎施工中,對有填充物的基礎施工的技術要求的更加嚴格?;A施工技術方法主要根據照巖溶的深度以及巖溶的大小來決定的。 (1) 使用高壓灌漿技術對巖溶地區實施基礎灌漿。為了使填充物更加密實,對巖溶地區的基礎一般使用不沖洗高壓水泥灌漿的方法,使用高壓水泥灌漿法處理的基礎具有很強的穩定性和防滲水性。另外,使用高壓灌漿能讓水泥以條形狀向土壤中滲透,在滲透土壤的過程中,水泥漿逐漸成網狀結構,因此,高壓水泥灌漿法使基礎有著很強的抗劈裂能力,從而使得基礎有更強的穩定性。 (2) 使用高壓旋噴灌漿技術對巖溶地區實施基礎灌漿。高壓旋噴灌漿技術是依靠機械鉆機能深入地下的特點,在鉆機的頭部安裝特殊的噴嘴,利用高壓泵將水泥漿從鉆機頭部的特殊噴嘴噴射出去,在噴射水泥漿的過程中對原有的土層進行了破壞,與此同時,高壓鉆機的頭部一邊向上提出,一邊高速旋轉,使得噴射出的水泥漿能與被破壞的土層形成混合攪拌物,待水泥攪拌物凝固了之后就會在巖溶地區形成一個比較結實的柱體,從而加固了工程的地基。 (3) 使用基礎灌漿技術對淺層含巖溶地區實施基礎灌漿。淺層含巖溶地區一般巖溶深度較淺,需要將淺層巖溶中的沙土挖掘出來,然后在使用水泥砂漿對原有較淺的巖溶地區進行回灌。 (4) 使用基礎灌漿技術對深層巖溶地區實施基礎灌漿。一般情況,當巖溶的深度在50米以時,可以把這種巖溶稱為深層巖溶,在對深層巖溶的基礎進行施工時,使用高壓旋噴技術對基礎灌漿是有一定的困難的,因此我們需要采取其他的灌漿辦法,我們可以用普通的灌漿方法對巖溶地區的周圍進行灌漿處理,水泥漿進入深層巖溶的過程中會對深層巖溶中的其他填充物進行排擠,由于所受排擠的壓力很大,導致原有填充物和水泥漿結合并很快硬化。 2、 針對吸漿加大的水利工程的灌注方法 一般來說,對水利工程中出現的巖縫灌漿會在1—3小時內結束,在對巖縫灌漿的過程中,使用水泥的數量也是有限的,一般情況,單位面積的巖縫在灌漿的過程中使用水泥的數量應該小于120—220kg/m。因此,對于一般吸漿的巖縫我們可以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但是在對巖縫灌漿的過程中,有很多巖縫會出現大量吸漿的情況,因為水泥漿始終不能保持滿足,所以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來解決這種情況。出現大量吸漿的有很多原因,但是究其根本是因為地質條件的特殊,灌注的水泥漿有可能從特殊的地理通道流到別的位置,也有可能是從灌漿區附近的地表溢出。 對于以上情況,我們應該使用一定的方法對其處理: (1) 采取限流措施。限制單位時間內對巖縫關注砂漿的體積,一般情況下,應該將灌注的速度降為10—15L/min,采取限流的目的是減小砂漿在巖縫中的流動速度,從而使灌入的砂漿快速沉淀并凝結。 (2) 采用降壓處理法。采用降壓處理法的原理是降低灌漿的壓力,從而減小砂漿流動的速度,依靠較小的壓力來維持砂漿的自流狀態,自流的過程中砂漿不斷凝結,當砂漿在巖縫中不在流動時適量增加壓力,然后可按照一般的工序進行灌漿。 轉
(3) 采用多次灌漿法。多次灌漿法就是在對巖縫進行灌漿的時候是有間歇的,每灌漿一段時間就要等待一會,像這樣保持有間隔的對巖縫進行灌漿,灌漿的間隔時間可以根據工程的具體需要來定,但是灌漿時間一般也不要大于8小時。 在這種特殊的灌漿方法對基礎進行灌漿時,一般來說,結束是灌漿的壓力往往要比預先設計的要小,在無法按設計壓力灌漿時應該隨機應變,可適當降低灌漿壓力,在灌漿一段時間之后,帶灌入砂漿凝固時,若無其他原因可按設計壓力進行灌漿。
二、 灌漿施工技術在嚴重漏水的情況下使用 在做水利工程的工程中,很容易見到基礎嚴重漏水的現象,根據以往工程經驗判斷,產生漏水的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設選點失誤,水利工程建設在可溶性巖石地區是水利工程建設點失誤的主要體現。在遇到這種工程使用常規的灌漿技術不僅消耗成本大,而且收益也小,所以我們必須采取其他的辦法對基礎進行灌漿。
1、采用模袋灌漿的處理方法。模袋灌漿法中使用的模袋具有很強的耐磨性,常用的模袋材質多為尼龍、聚丙烯等。在使用模袋灌漿的時候,模袋中裝有水泥砂漿,在模袋互相擠壓的過程中水分流失,袋中只剩下水泥及沙土,因此降低了水泥砂漿的含漿量,提高了砂漿的凝結速度。因為受到了模袋的束縛,模袋中的沙土不易流失,起到了很好的溶度阻塞作用。
2、采用填充級配料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采用的填充級配料多為水泥、粗砂及礫石,在使用歷史作為填充級配料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礫石的大小。假設在單純使用礫石的情況下仍然沒有很好的成效,則可以利用粘稠度較高的水泥沖灌級配料,水泥沖灌及配料的主要組成材料一般為礫石、礫石與沙土混合物,使用這兩種材料的目的是可以形成自然的反過濾層。在級配料的過程中,配料的材料和數量應該靈活掌握。使用粒料的主要是使用加大的粒料在狹窄處形成“橋架”,使用巧匠將縫隙在中途完全阻塞,形成反過濾層,以達到將整個通道堵死的目的。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灌漿技術存在著自身的優點,但是同時也有缺點,灌漿施工特別是在熔巖地區的灌漿施工常常要結合施工人員的經驗以及對相似工程的總結和借鑒;在大吸漿量大的地帶所用的灌漿技術雖然簡單,但是由于砂漿的擴散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增加了施工的經濟成本;在嚴重漏水的情況下選擇的灌漿基礎操作與其他灌漿技術相比要復雜很多,正確的使用灌漿技術技能起到很好的灌漿效果,同時也能減少大量的成本。我們在水利施工的工程中應該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質條件下選擇不同的基礎灌漿技術,選擇合適的基礎灌漿技術,或是把多種灌漿技術相結合,爭取使每種基礎灌漿方法在施工的過程中都發揮更大的作用。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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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在我國具有著發展速度快、發展空間廣闊的特點,但是需要我們引起注意的是,在我國水利工程獲得飛速發展的同時,國內可以用來建設水利工程的地基卻是越來越少,所以,基礎灌漿技術在我國獲得了在更大范圍上的應用同時,更加注重基礎灌漿技術與地質條件的適應性。在水利工程中,灌漿技術是進行地基處理中比較常用而且十分重要的工程措施,廣泛地應用于大壩壩體的加固處理與防滲工程中。水利工程的特殊要求使得它們的地基必須經過處理,才能達到水利工程必須有的防滲與穩定的各項性能要求。
一、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水利工程中的具體應用
1、灌漿施工技術在巖溶地段施工的應用
巖溶發育地段的灌漿一般多憑經驗或參考同類工程的實踐和灌漿試驗成果進行。巖溶地段灌漿根據有無充填物采用不同的方法處理。但是有填充物施工更加困難一些。面對有填充物的巖溶地段,應該以巖溶的深淺及大小來確定不施工技術。
(1)采用高壓灌漿進行巖溶地段的施工。處理巖溶的時候通常運用不沖洗高壓水泥灌漿,也就是為了達到使填充物擠壓密實的目的,采用比較的高灌漿壓力進行處理,借此提高其穩定性與抗滲性。除此之外,高壓灌漿還具有劈裂作用,能夠讓水泥以條帶狀向土體中穿插,并形成網格狀的包裹,大大提高了壩體的穩定性。
(2)采用高壓旋噴灌漿進行巖溶地段的施工。高壓旋噴灌漿主要是利用鉆機把帶有特殊噴嘴的灌漿管鉆進至土層的預定位置后,用高壓脈沖泵將水泥漿液通過鉆桿下端的噴射裝置,向四周以高速噴入土體,借助流體的沖擊力切削土層,使噴流射程內土體遭受破壞,與此同時鉆桿一面以一定的速度旋轉,一面低速徐徐提升,使土體與水泥漿充分攪拌混合,膠結硬化后即在地基中形成直徑比較均勻、具有一定強度的圓柱體(稱為旋噴樁),從而使地基得到加固。
(3)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淺層含泥巖溶中的運用。淺層含泥巖溶主要表現為大規模的巖溶露出在周周或者埋藏較淺,這時候首先要把填充物挖出,而后將水泥進行回填,最后進行灌漿的處理。
(4)基礎灌漿施工技術在深層巖溶中的運用。如果巖溶埋藏超過50m,那么就屬于深層巖溶。對于深層巖溶來說,假如運用旋噴法或者花管法等類似的輔助措置都有困難的時候,我們可以采用灌漿技術在巖溶周圍進行灌漿,讓巖溶的填充物在水泥的作用之下逐步受到擠壓并最終固化,最后在巖溶的溶洞位置按照逐序加密的原則進行鉆孔灌漿作業。
二、水利工程中的大吸漿量情況的灌注方法
通常來說,在水利工程中的巖縫灌漿一般會在1-3h內結束,單位耗灰量也會小于或者等于120-220kg/m。這時候,只要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就可以。然而對于有時候會出現的巖縫大吸漿量導致灌漿難以結束的情況,需要采取相關措施來解決。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就是特殊的地層結構條件會導致水泥漿從附近的地表溢出或者沿著某一個固定的通道逐漸流失。
對于這種情況應該遵守以下幾個施工原則:
1、采用限流措施。限制注入率不大于10-15L/min,以減小漿液在裂隙里的流動速度,促使漿液盡快沉積。待注入率明顯減小后,將壓力升高,使注入率基本保持在10-15L/min的水平,直至達到灌漿結束標準后結束灌漿。
2、采用降壓處理方法。采用降低壓力甚至是自流的方式來進行灌漿處理,等待漿體凝固并且不能流動之后在逐步恢復灌漿壓力,按照正常工序進行處理。
3、采用多次灌漿的處理方法。多次灌漿也就是間歇性灌漿,即一定灌漿數量或者灌漿時間為標準,達到這個標準的時候便要中斷灌漿,在等待一定的時間后繼續灌漿。至于具體的灌漿間隔時間可以根據工程的要求、灌漿目的以及地質情況等視情況不同而設定,但是通常不要超過2-8h。這種特殊情況的灌漿,結束時不一定要達到設計壓力;若無法在設計壓力下結束灌漿,可低壓結束灌漿,待凝一段時間后掃孔、復灌,復灌時爭取在設計壓力下結束灌漿。
三、灌漿施工技術在嚴重漏水的情況下的運用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現嚴重漏水的情況一般有兩個誘因。第一是水利工程的建設選址在可溶性巖石地區,這樣的地質條件極容易形成喀斯特溶洞以及溶溝,并出現嚴重漏水的情況。運用常規的灌漿手法不僅收效甚微,而且成本巨大,因此有必要采用其他的解決方法。1、采用模袋灌漿的處理方法。模袋是一種強度非常高的紡織品,其材料大多是尼龍、聚丙烯或者聚酯等,因而也具有非常好的耐磨性能。采用模袋灌漿,漿中的水分會在漿的壓力之下滲出,而漿中的沙石等顆粒卻會留在模袋中。這樣水泥的水灰比降低了,凝固時間縮短了,固結強度增強了。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得到了跨越式的發展,國家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事業也取得了長足進步。在我國各項建設事業發展進步的同時,國家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也不斷進步,這對我國建筑施工水平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雖然我國的建筑施工水平得到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實踐中還是容易發現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水平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這反過來影響了我國施工質量水平的提高。筆者在實踐中發現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的管理在發展中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而且建筑施工質量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所以筆者在研究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對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進行全面論述,并對建筑施工質量的問題提出一些解決的措施,希望可以促進筆者自身工作的進步,也可以為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的發展和施工質量的問題的解決有所幫助。
施工技術管理
建筑施工技術的管理對于整個建筑施工的發展和建筑施工質量的保障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做好建筑施工技術的管理不僅對我國建筑施工技術水平的發展有著深刻影響作用,而且對我國建筑施工技術的管理體系建設和發展都有著深刻影響,所以,筆者將從建筑施工技術管理的不同部分對建筑施工技術的管理進行論述。
圖紙會審
任何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設之前有必須完成施工圖紙的會審工作,施工的圖紙也是建筑開展施工建設的重要依據和指導。要確保建筑施工的順利進行,就必須要在施工建設之前對認真繪制圖紙,并且對施工的圖紙進行科學的會審。在會審施工圖紙的時候要認真檢查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建設單位的要求,各項指標是否符合國家的相關質量安全標準等。在會審中將施工圖紙存在的問題提出來共同討論和解決,而且要注意分析施工圖紙中的各項設計在具體施工階段可能存在的難點和問題,將這些難點和問題在會審階段提出來并盡量做好相應的解決預案,以便在問題真正出現的時候可以及時有效解決,避免對工程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造成較大影響。在會審施工圖紙的時候要盡量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全面的協商,切實了解不同主體對于施工圖紙的設計和要求,盡量在會審之后達成一致,將會審的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作為施工的重要技術資料和依據。
施工組織設計
作為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施工組織設計對施工過程和施工的質量水平都有著深刻的影響作用。要保證施工過程有科學合理的指導,就要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工作。首先,對建筑施工的順利進行科學的安排,確保整個施工的順利是符合建設要求和標準的,也能保證整個工程的進步符合預期的安排,以便確保工程能夠按時完工。認真做好建筑施工的各項資源的配置和合理安排,確保施工所需資源能夠充分發揮作用,以保障施工建設的順利進行。其次,根據建筑施工的科學順序對工程的施工建設進行安排,根據科學的先后順序安排工程的建設,先對低下的工程進行建設,再對地上的工程進行建設,先建設主體的項目,再建設圍護的項目,先做好結構的施工,在做裝修的工程,這樣不僅符合科學的施工建設順利,而且也可以使得工程建設的一些資源得到節約。第三,對施工的機械進行科學的選擇,既要根據施工的各項技術要求進行選擇,又要根據施工地點的具體條件進行選擇,不要選擇那些與實際施工地點的情況不符合的施工機械,另外,還要選擇安全系數較高的施工機械,這樣才能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也能保證施工進度的按時進行。第四,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措施的安排工作,根據施工過程的具體情況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選擇適宜的施工技術,還要根據施工人員的具體施工技術水平選擇相應的施工技術,這樣既能保證施工人員可以科學合理的采用施工技術,也可以保證工程的建筑工程的建設順利進行。第五,對施工的進度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不同的工程建設項目在不同的階段有著不同的施工進度安排,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時候要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安排施工的進度,認真遵循施工不同階段之間的銜接順序,以確保施工的進度符合科學性,也能確保整個工程的順利完工。
技術交底
不同的建筑工程有著不同的施工特點和施工技術要求等,所以在技術交底的時候也有著不同的特點。在技術交底的時候要根據不同的工程特點和技術要求來進行,仔細將工程涉及到的施工技術方法、安全措施、質量標準等內容向相關人員進行交代,以便相關人員在工程的施工階段認真按照相關的標準和要求開展工作,這樣才能保證整個建筑工程在施工的時候符合相關的標準,確保施工的質量符合標準。
工程質量
建筑工程的質量受到施工不同階段的影響,無論是施工的設計階段還是竣工階段都對建筑工程的質量起到很大的影響作用。因此,在施工的時候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要求,對工程的施工進行檢查,確保工程的施工技術措施在工程中得到合理應用。首先,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單位要對工程的質量安全把好關,堅持按照科學合理的施工進度進行施工,不能因為趕進度而減少施工的環節和施工的日程,更不能降低工程施工的成本,也不能偷工減料,確保整個質量把關的環節不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其次,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對工程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責任落實到人的頭上,這樣才能保證在施工的不同階段都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對工程進行監督,這樣也才能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也使得工程施工質量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可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避免出現無人負責的現象。最后,避免將工程施工的檢查流于形式,要注重具體可行的措施,因為對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只是手段,并不是最終的目的,目的只是保證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所以要做出具體的措施,這樣才能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達到標準。
施工質量問題處理
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不僅關系到整個建筑的使用和壽命,也關系到建筑工程的投資和回報,更關系到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必須有效保證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隨著我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使得我國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水平得到了很大進步,但是,筆者在實踐中發現我國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這些問題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限制作用,因此,筆者認為應該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下面,筆者將結合所學專業知識和實踐的經驗,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問題處理措施進行論述。
工程質量的變化情況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因此,處理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問題時要兼顧到很多方面的內容。首先,如果發現施工的工程出現了一定的裂縫,那么就要及時尋找原因,然后針對原因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如果建筑出現了一定的表面質量問題,那么就要仔細研究問題的性質,對可能產生的后果進行全面的預估,在惡果發生之前做好相應的改善和挽救措施,避免更大損失的出現。如果出現了較大的質量事故,那么就要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的警戒,避免人員進入現場受到傷害。對建筑工程的結構進行檢驗,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要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建筑工程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認真的監視,避免建筑工程的結構出現安全事故。
質量問題處理事項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質量問題,因此,要根據不同的問題采用不同的方式對工程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理。首先,面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要處理得徹底,不能將問題遺留,避免問題的再次出現。其次,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不能僅僅針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部分,還要對質量問題的周圍部分進行檢查和管理,以便將存在隱患的問題發現然后將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消除同一個質量問題對周圍產生的負面作用。第三,針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提出科學合理的處理方案,根據不同的質量問題分析其出現的原因,然后再研究切實可行的問題處理對策,根據處理對策方案處理問題,在處理的時候也要避免過于急切而忽視了細節,總之,在處理質量問題的時候要先制定相應的方案,然后循序漸進的實施處理工作,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最后,對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工作進行必要的檢驗,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是否對問題進行了有效解決,這些都需要經過檢驗之后才能得到結果的,而且對于質量問題的解決效果進行檢驗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要注重對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結果進行檢驗。
質量問題處理所需的資料
要處理好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就要認真準備好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資料。首先,要準備好建筑的質量事故相關的施工圖紙。其次,準備好相應的施工相關材料,比如材料施工記錄和其他檢驗報告等。第三,質量問題分析報告,事故情況、出現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描述、事故觀測記錄、事故發展變化規律、事故性質,區分屬于結構問題,還是一般性缺陷,是表面性,還是實質性的,是否需及時處理,還是采取防護性措施。第四,事故原因:如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溫度變形、結構裂縫是施工振動,還是隨載力不足。
結束語
建筑工程的施工技術作為影響建筑工程的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質量的重要因素,對我國建筑工程的整體發展有著深刻影響作用。雖然我國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水平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筆者在文中針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的管理現狀和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問題,論述了建筑工程的施工技術和處理施工質量問題的對策問題。
參考文獻
一、房建樁基礎工程的施工管理
房建樁基礎工程施工對于地質水文條件有嚴格的要求,所以施工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勘察工作。在施工的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操作。
1、房建樁基礎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管理。樁基礎施工前的一般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的踏勘。在施工前,應對樁基施工的現場進行全面踏勘,以便為編制施工方案提供必要的資料,也為機械選擇、成樁工藝的確定及成樁質量控制提供依據。(2)技術準備。其主要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施工方案的編制。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明確成樁機械、成樁方法、施工順序、鄰近房建物或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等。二是施工進度計劃。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確定樁基施工計劃,該計劃應包括進度計劃,勞動力需求計劃及材料、設備需求計劃。三是進行工藝試樁。為確定合理的施工工藝,在施工前應進行工藝試樁,由此確定工藝參數。
2、房建樁基礎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主要包括:對于預制樁,不論是錘擊、靜壓或是振動打樁法,打樁機械自重均較大,在場地平整時還應考慮鋪設一定厚度的碎石,以提高與打樁機械直接接觸的地基表面的承載力,防止打樁作業時樁機產生不均勻沉降而影響打樁的垂直度。一般履帶式打樁機要術地基承載力為100~130kPa。如鋪設碎石仍不能滿足要術時,則可采用鋪設走道板的方法,以減小對地基土的壓力。對于灌注樁應根據不同成孔方法做好場地平整工作。如采用人工挖孔方法,則在場地平整時需考慮挖孔后的運土道路;當采用鉆孔灌注樁時,則應考慮泥漿槽及排水溝。近年來,在大城市實行了鉆孔灌注樁硬地施工法,即在灌注樁施工區先做混凝土硬地,同時布置好泥漿池、槽及排水溝等,然后在樁位處鉆孔成樁。該法使泥漿有序排放,做到了文明施工,同時也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在沉管灌注樁施工時,場地平整的要術與預制打入樁類似,由于其沉管時亦需用錘擊或振動法,樁機對地基土的承載力也有較高的要術。
3、施工現場放線定位的管理。樁基礎施工現場軸線應經復核確認,施工現場軸線控制點不應受樁基施工影響,以便樁基施工作業時復核樁位。(1)定樁位。定樁位時必須按照施工方格網實地定出控制線,再根據設計的樁位圖,將樁逐一編號,依樁號所對應的軸線、尺寸施放樁位,并設置樣樁,以供樁機就位定位。定出的樁位必須再經一次復核,以防定位差錯。(2)水準點。樁基施工的標高控制,應遵照設計要求進行,每根樁的樁頂、樁端均須做標高記錄,為此,施工區附近應設置不受沉樁影響的水準點,一般要求不少于2個。該水準點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予以保護,不使其受損壞。樁基施工中的水準點,可利用房建高程控制網的水準基點,也可另行設置。
二、房建樁基礎工程的施工技術
1、鉆孔灌注樁施工技術。內部放有鋼筋籠、灌注混凝土樁孔的形成是靠機械設備來完成的,即為鉆孔灌注樁技術,它是一種按方法定義的樁類型。與打入樁方式不同,鉆孔灌注樁是先成孔后成樁,通過面向樁體方向移動的土體從而對樁產生動態壓力,采取適合的樁距以防止坍孔和縮徑。成孔的垂直精度是驗證灌注樁的順利實施的主要指標,可利用擴大樁機的支撐面積使樁機穩固、定期核實鉆架和鉆桿的垂直度等措施以保證其精度,成孔后必須及時拆掉鋼筋前作井徑、井斜超聲波測試等設備??刂谱o筒中心與樁位中心線偏差不超過50 mm,并檢查回填土是否嚴實,以避免漏漿現象的發生。同時為精確把握鉆孔深度,可在樁架固定后實時記錄底梁和樁具之間的長度,根據鉆桿在鉆機上的多余長度來確定成孔的實際操作深度。而當鉆孔鉆至設計預期值時,必須利用鉆桿在原位進行一定次數的清孔以保證樁基工程的質量,并且清洗操作最好在混凝土灌注前進行。
2、靜力壓樁施工技術。靜力壓樁施工技術是利用靜力壓樁機,以壓樁機的自重及樁架上的配重對預制樁作反力,將其壓入土中的一種沉樁工藝。由于靜壓樁是擠土樁,其在壓樁的過程中極易破壞土層的結果,產生超空隙水壓力。因此,在使用靜力壓柱施工技術時,不宜中途停頓,應持續進行。該技術不僅具有無振動、工藝簡明、無沖擊力、質量可靠、造價低廉、無噪音、檢測方便等優點,同時還能節約混凝土和鋼筋,降低房建工程成本,因此,非常適用于高壓縮性粘土層或砂性較輕的軟粘土層區房建。
3、人工挖孔樁施工技術。人工挖孔樁技術是灌注樁的一種,其也是灌注樁中較為特殊的一種樁基礎技術,這種技術主要是依靠人完成的,其特點主要有成本低,質量好,并且制作流程簡單,并且也不會對周圍的施工環境及生態環境造成應影響,因此在土建工程中常常說人工挖孔樁技術是一種環保健康、經濟的技術。在施工的過程中,首先應該對已挖樁底進行擴孔,其擴孔的大小根據水流量進行控制,在透水層應該注意適當進行布置環狀鋼筋圈,然后進行回填混凝土,在混凝土施工后,應按照設計的直徑進行開挖穿過透水層。對于樁孔護壁混凝土應該保證每挖一節就應該立即進行房建混凝土,然后搗實,其中混凝土的強度應該控制在C20,坍塌度應該控制在100mm,以保證其穩定性。
4、振動沉樁施工技術。振動沉樁主要是通過電動機的振動而才產生的巨大垂直力作用于地基,使地基土層達到密實狀態。由于振動時間較長,且振動效果好,因此對地基土體的作用效果也很理想。在施工中首先要在樁頂安裝固定的振動器,通過震動器的振動,在樁自身重力與振動效果的共同作用下,將樁沉入地基土層,從而帶動土層受迫振動,產生收縮和位移,這個過程就是利用了振動沉樁施工技術。在采用振動沉樁施工技術時,要注意的是開始打樁時,先采用小距離輕度錘擊,再進行連續錘擊,直到將樁打入要求的深度。
三、房建樁基礎工程施工技術的選擇原則
房建樁基礎施工技術的選擇原則主要體現在:(1)根據土層條件選擇。由于房建工程場地的實時地質條件,比如地下水位情況、樁端持力層深度、土壤成分等,會對樁的實際功能產生影響,故可依據各種樁結構的技術指標和參數,選擇適合的樁基礎類型。(2)根據基礎荷載量進行選擇。施工前估算房建上層部分給予基礎的荷載大小以設計出對應的樁,因為基礎荷載量是影響單樁承載力的主要因素。(3)根據周邊環境的進行選擇。房建工程的設樁操作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泥漿護壁的鉆孔樁的實施,因此需要充分考慮泥水、沙石的有效處理。(4)根據機械化設備的使用進行選擇。對施工單位可用的樁基礎設備進行評估,如果不能不足現有項目的需要,可就近調用,實在不行那就得考慮選購新機械。
結束語
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各種形式的房建日益增多,房建工程也日趨復雜,使得房建樁基礎施工變得日趨重要。因此對房建樁基礎工程施工技術與施工管理進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