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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傳染病防控的前哨,在疾病群體防控、傳染源控制及易感人群重點保護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并為傳染病的有效防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1-2]。本文通過總結和分析目前基層社區在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探究出現的原因,并提出相應對策,從而進一步完善與發展基層社區的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間本社區傳染病防控工作檔案及工作記錄,并結合國內外社區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相關資料,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分析。
1.2 方法
在社區各科室人員中隨機組成調研小組,對社區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內容進行分類,對日常傳染病控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最后提出相應方面的對策。
2 社區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社區人員缺乏對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認知和重視
經調查分析,部分社區工作人員尚未對傳染病日常防控工作的性質及地位形成清晰的認識,這主要源于單位日常工作思想培訓開展不到位,工作制度及工作規范尚未針對實際工作性質及影響作出具體的調整,模糊的認知導致部分工作人員日常服務中傳染病預防意識不強,不能充分迎合當代社區傳染病管控工作的基本思想。
2.2 社區經濟與防治管理工作的矛盾
服務和管理水平與經濟效益之間的矛盾是國內社區傳染病控制單位主要的矛盾之一,低收益極大地影響了社區傳染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難以維持和擴大社區傳染病的防控力度,長期局限于一些能夠實現經濟收益的防控管理服務之上,醫療設備支持不足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服務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也直接影響了日常疾病管控工作質量。
2.3 社區服務管理人員配置不合理
社區服務管理人員的配置問題主要是基層衛生服務人員數量少和質量低[3]。現有的部分衛生服務者多為中短期聘用的臨床工作人員,大多數人員并未接受過系統的公共衛生教育及傳染病防治培訓。人員配備不合理會直接導致日常傳染病的防控工作不能有序、規范開展,服務工作者綜合素質不高,則綜合服務質量難以提升。
2.4 防控服務不規范
良好的傳染病預防服務需要扎實的理論作為基礎,還需要貼合社區實踐的服務工作付諸實踐,而社區傳染病控制服務在我國尚屬一項新的衛生服務項目,較短的實踐期間未能為國內社區疾病控制服務工作積累下足夠的實踐經驗,導致日常工作服務不規范。
2.5 服務體系不健全
經研究發現,社區傳染病的防控服務主要偏重疾病治療,進而弱化并忽視了疾病的預防工作。盡管防治管理工作依照衛生服務“六位一體”的模式開展,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醫院的緊密聯系會使日常疾病的防控工作偏重于疾病治療方面。
3 社區傳染病防治管理對策
3.1 重視宣傳教育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社區服務人員宣傳教育工作[4],系統調查內部疾病防控工作人員總體工作認知情況及服務能力,制定相應的宣傳方案,并針對性制定一對一的服務教育方案,由專人定期為所有工作人員實施教育與培訓; 另外,還應強化社區整體傳染病的防控服務宣傳教育工作,幫助社區群眾建立“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傳染病防控理念,鼓勵社區群眾積極參與到日常傳染病的防控工作中來[5]。
3.2 完善管理體系建設
制定切實際、具體化、科學性強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機構、??圃O置、人員培訓以及采購供應等切實可行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績效管理,制定合理的獎懲措施,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3.3提高管理水平和專業素養
設置專業的管理小組,針對傳染病管理設置相應的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疫情監督小組、應急治療小組等,提高管理效率,并對其定期做專業培訓,明確每位成員工作任務及負責項目,做好相關工作,避免工作中出現錯誤。同時加強“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系統”應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疫情報告效率的同時避免了傳統報送中卡片的遺失。
3.4強化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加強感染管理工作,并與其他部門高度配合,發揮防治感染的作用,加強醫院感染控制硬件設施的建設,規范社區醫院、鄉村衛生所(室)和個體診所醫療廢物的管理[6],合理處理醫療廢品,減少安全隱患。
3.5 加強衛生監督與法制建設
加強法制教育,定期組織社區醫務人員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相關知識,增強依法監督意識,提高衛生執法能力,在加大監督力度的同時, 按照監、幫、促的工作原則, 對社區的傳染病預防工作進行技術督導, 真正發揮衛生監督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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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紅洋.社區傳染病控制工作存在問題與對策研究[J].中國保健營養旬刊, 2013, 23(6):1612-1613.
[3]宋萍,羅羽.我國傳染病護理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護理管理雜志,2010,10(5):345-346.
1存在問題
1.1肺結核患者在治療過程中,使用抗結核病藥品為全球基金結核病控制項目提供,使用方法為聯合用藥。治療過程在嚴格按照項目服藥要求操作下,在從事結核病防治中,發現未成年患者(
1.2肺結核患者在診斷明確,住院接受抗結核治療,治療藥品和方法均與結核病控制項目要求一致,在醫院已完成1個月強化期治療,但患者轉入結核病防治項目規范治療時,又重新使用項目規定藥品和使用方法,造成強化期抗結核病藥品重復使用,加重患者肝、腎功能負擔,尿酸顯著增高和谷丙轉氨酶異常情況 ,延長服藥療程。
1.3醫師在患者在接受抗結核治療前,服藥前對服藥后可能出現藥物副作用和治療期間注意事項交代不清,造成個別患者不予醫師配合,督導患者服藥面臨許多困難[2],不堅持規律用藥,對結核病治療時間長不理解,服藥后身體出現不適感覺和病情稍有好轉,即認為已治愈而自行停藥。有患者服藥期間不注意生活細節,不戒煙并大量飲酒造成肝功能損害而中斷治療。
1.4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①患者對結核病傳染方式不了解、不理解,造成患者有恐懼心理,對肺結核能否治愈心存疑慮,直接影響患者治療疾病信心和治愈效果。②患者家屬及身邊人員對肺結核的傳播途徑不了解,不知怎樣預防肺結核傳染,對肺結核病患者采取排斥態度,增加了患者心理壓力,不利于患者治療和身體康復。③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只限于每年"3.24"結核病防治宣傳日,沒有真正起到和發揮作用,群眾并沒有掌握到結核病防治知識。
2對策和建議
2.1結核病控制工作繁重而艱巨[3]。對未成年人(
2.2肺結核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如果治療期間在醫院已經抗結核治療,治療藥品和方法均與核病控制項目要求一致,并醫院已完成1個月左右強化期治療,患者轉入結核病防治項目規范治療時,應慎重重新使用項目規定藥品和使用方法,避免強化期抗結核病藥品重復使用,加重肝、腎功能損害,延長服藥療程。建議:患者如在醫院已經開始抗結核治療,且治療藥品和方法均與核病控制項目要求一致,在醫院已完成1個月左右強化期治療的基礎上,進行結核菌痰檢驗,如果菌痰檢驗陽性,根據項目要求,再增加2個月個月強化期治療,如果結核菌痰檢驗陰性,就應延續醫院的強化期治療,避免因強化期抗結核病藥品重復使用,造成肝、腎功能損害和延長服藥療程。
2.3患者在開始接受抗結核治療時,醫師應告知患者服藥療程較長,可有效殺死結核菌,防止復發。醫師對服藥期間可能出現藥物副作用要預先告知,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鼓勵患者堅持規律用藥,不能因服藥后身體出現不適和病情稍有好轉,即認為已治愈而自行停藥。建議:管理督導肺結核患者服藥的醫師,在患者服藥期間應做到,送藥到手,看服到口;密切觀察,掌握患者服藥后身體狀況,對出現不良反應的患者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并做好相應的對癥處理。由于在治療過程中肺結核病典型癥狀消失快(如咳嗽、咳痰、發熱和盜汗等癥狀),但并非肺結核病已經治愈,因此,管理患者的醫師必須熟練掌握結核病防治知識,告知患者,肺結核病只要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全程的治療原則,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2.4健康教育是治療肺結核的重要因素[4] 做好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建議:①做好肺結核患者的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有利于醫務人員對肺結核患者的管理、督導;可以減輕患者對肺結核能否治愈心存疑慮和恐懼心理,增強患者對肺結核病的認知,使患者懂得服從醫囑,配合治療。指導患者要有規律生活起居,改變不良的衛生習慣,堅定肺結核病一定能夠治愈的信心。②對患者家屬、及身邊人員進行結核病宣傳教育,使其了解、掌握肺結核病防治知識,對肺結核病患者不采取排斥態度,幫助患者消除緊張、焦慮心理,穩定患者情緒,鼓勵患者堅持服藥完成治療。③強化廣大群眾的結核病防治知識,采取經常性、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樹立起正確的健康理念,掌握結核病防治知識,改變不正確的生活方式,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盡早發現并治愈每一例結核病患者,降低患者復發,保護易感人群,達到有效遏制結核病流行和發展的目標。強化對肺結核患者治療過程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是及其必要的。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2001--2010)》2006--2010年實施計劃[M].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6.
近年來,我國的城市社區建設已初具規模。城市社區建設這一概念是在我國體制轉軌的大背景下被提出來的,“努力促進新的社會結構和管理體制的形成,配合人們在思想文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進步,重塑‘以人為本’的現代社會”。[1](p2)在新形勢下,對社區的管理不能沿襲以往的方法,由此產生了社區治理這一理念。社區治理強調的是治理主體多元化,這就把社區業主推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發展趨勢
“治理”這一提法有其獨立的豐富內涵:“作為社會——控制論系統的治理,政策結果不是中央政府行為的產物,中央可以通過一種法律,但是在隨后執行的過程中,它要與地方政府、保健機構、自愿部門、私人部門等發生互動關系,相應,后面這些制度間相互間也要發生互動。中央政府的凌駕地位不存在了,政治體系日益分化,我們生活在‘沒有中心的社會’,即以多個中心為特征的多中心國家中。政府的任務是使社會——政治活動具有能動性,鼓勵出現多種多樣的解決問題和分配服務的安排。這種新的互動模式種類眾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關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業家精神的合資企業。社會——控制論研究方法強調了處于中心的行動者進行管理時所受的限制,聲稱不再有單一的權威,替代它的是:每個政策領域特有的多種行動者;這些社會——政治——行政行動者之間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標;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門、私人部門以及自愿行動部門;行動、干預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樣化和新出現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動式的社會——政治管理方式的結果。[2](p92-94)近年來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對政府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要求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不再是單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著一種新治理。傳統意義上的公共行政強調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門、非營利部門、非政府組織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強調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眾多行動者組成的一個關系網絡,和眾多行動者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3](p12)治理理論與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論。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從統治到治理的轉變;2.公共治理主體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3.公共治理的研究對象有了巨大的擴展;4.公共治理機制和手段的巨大變革。”[4](p91-92)社區治理的理念來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為單一的社區管理主體,而現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轉變,使得治理主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企業、社區部門和社區居民都可以成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不同主體在對社區事務的管理中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相互合作,共同為社區建設出力。如果這一套治理體系能夠良好運作,必然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實際操作中還要一邊摸索一邊前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各治理主體之間職責界限模糊,甚至對自身的角色定位認識不清。在這里要重點討論的,是社區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問題。
二、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的比較。
我們現在所說的社區業主,主要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購買房屋全部產權的購房者。舊城改造是城市建設整體規劃的重要部分,拆除舊房屋建造新房屋則是舊城改造的主要內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區,城市里的社區基本上就是以這些商品住宅小區為主。小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相比,不同點主要表現在:
1.以往的社區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單位福利分房性質,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現在的小區是商品化住房,業主購房都是個體行為,業主之間互相不認識。
2.以往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機構對社區進行管理,而現在這些機構已經淡化,應運而生的業主委員會擔負起了管理社區業主的責任。
3.以往社區的公共服務由單位統一提供,現在住宅小區的公共服務由物業公司提供,物業公司根據其工作內容和性質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
可見,從傳統社區向住宅小區的轉變,不僅是人們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發生了變化,更是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方式的轉變。以前實行的以“單位制”為主的管理模式隨著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新的社區形式作為新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是符合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問題。
社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對社區業主提出了要求。社區業主作為跟社區部門、物業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體,理應很好地發揮自己在社區中的作用。但在實際生活中,社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矛盾很大,此類新聞也是屢見不鮮。
從上面總結的社區業主與以往社區居民的不同點中可以看出,現在的社區業主之間沒有工作上的聯系,加之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壓力大、生活節奏快,人們總是很忙,人情淡漠,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區的其他成員更是不會主動去結識交往,這就造成了社區業主之間聯系不緊密,缺乏把自己當成社區治理主體的覺悟。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是社區自治發展的標志,但由于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很多方面還不成熟,而且業主委員會是民間性組織,號召力似乎不強,許多業主對于委員會的職能性質都不了解,支持委員會的工作就更無從談起了。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也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目前社區里的矛盾問題,最集中的就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往往是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收取了較高的物業管理費之后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于是拒絕繳納以后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則認為他們收取的管理費都不足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了,這樣一來,后果一般是物業公司不再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社區環境變得越來越惡劣,業主深受其害。
(三)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問題已經不容忽視了,那么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究竟扮演著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經提出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毫無疑問,業主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部門有著平等的地位。但在實際操作中不能發揮出業主應有的作用,這促使我們對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進行反思。
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社區治理理論的組成部分,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必然要經歷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間可能會產生很多以往沒有遇到過的新問題?!熬C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的發展與演變,可以將其概括為三種模式或三個階段:1.行政型社區——政府主導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區——政府推動與社區自治結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區——社區主導與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由第二個階段向第三個階段的發展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5](p136-137)在這個發展演變的過程中,社區業主對自身的主體地位缺乏足夠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以往的社區管理模式中,社區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們在思想上已經形成了對管理者的依賴?,F在的社區沒有了所謂的上級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進行管理。而靠自己進行管理,又沒有明確的管理方法和標準,于是更多的人選擇不管理,對公共事務不聞不問,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別人也無權過問。這樣一來就導致了社區業主對社區事務的普遍不關心,即使出現了會影響到自身利益的問題,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就不會主動去尋求解決方法,從眾心理在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還有就是單位制解體,盡管凸顯了人們的自主性和個性,但也會造成人與人之間聯系的不緊密,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人們缺乏內聚力,對社區公共事務漠不關心也就不足為奇了。業主委員會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業主們的理解和支持,當然其根源還是前面提到的社區業主之間缺乏內聚力。同時,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職責界限模糊,對自己應負的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也是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妥善解決的原因。
問題的產生也許是在磨合期間無法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就成為了過渡的關鍵。既然現在社區業主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作為社區治理主體的作用,那就應該在實踐中將其定位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在實踐的過程中努力將業主群體往治理主體的方向引導,并讓其認識到社區事務與自身利益有著密切關聯性。
三、努力引導社區業主發揮其治理水平
將社區業主放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這就需要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相應的措施,將業主向治理主體引導。
(一)強化業主委員會在社區中的作用。
我國傳統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級機構管理社區居民,而且人們的思想方式受其影響很深。既然這樣,完全可以順應這一思維方式,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地位,強化其作用。業主委員會雖然是民間性組織,也不是對社區的業主進行上對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強調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委員會是通過民主程序推選出來的業主代表組成的,跟大家是同樣平等的身份,這就不會出現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閡。業主們有什么困難,遇到了什么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反映,委員會幫助業主解決問題。在這一點上,業主委員會可以填補在沒有了傳統管理者之后人們心理上的缺失,業主們通過委員會解決了困難與問題,自然會感激業主委員會,在心理上對其產生認同后,要擁護委員會就是順理成章的了。所以,業主委員會必須強化自身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當業主們還對自己的治理主體地位認識不清時,業主委員會就應該站出來,代表廣大業主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社區中要選出大家都信賴的、人際關系較好的、熱心為大家服務的業主代表來組成業主委員會,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業主委員會運作的規章制度,切忌三分鐘熱情,要切實把每項工作都落到實處,并一直堅持下去。其次要加強業主委員會與廣大業主的聯系,獲得業主的支持。這一點在實際操作上有很大困難,由于前面已經說過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對所居住社區的公共事務漠不關心。還是必須依靠業主委員會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產生問題和發生矛盾時,委員會才能證明其是存在的,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體現出業主委員會的存在。
(二)加強社區業主間的內聚力。
社區業主的內聚力不強,是業主不團結,對社區公共事務不關心的根源。如果在這方面有所強化,許多問題解決起來會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異,社區業主也許很難在同一時間聚集到一起,這也給他們的溝通造成了一定困難。加強業主之間的聯系,可以先從老人和孩子著手。退休在家,平時無事可做的老人們完全可以加強聯系和溝通,業主委員會可以組織老人們參加一些有益身體健康的活動,加深對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間互相來往多了,會影響整個家庭與其他家庭的來往,慢慢地就可以把業主們聯系起來。孩子們也是,平時經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間的聯系自然就會越來越緊密。社區業主之間的聯系緊密了,內聚力自然就會加強。業主們對社區公共事務就不會再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而是真正感覺到自己是這個社區的一分子,社區的大小事務都與自己息息相關,也樂意參與到社區的管理中來,負起自己那份責任,這樣,社區業主達到社區治理主體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強社區業主的內聚力,要做的還有很多,而且這肯定是一個需要花費較長時間的過程,不能操之過急。
(二)業主應加強與物業公司的互動。
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是當前的主流。盡管物業公司是企業,但由于其主要業務是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如垃圾清理、安全保衛、綠化維護、車輛管理等,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也在業主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所以物業公司是為社區業主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當前普遍存在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還是由于物業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實際服務與承諾時的標準不相符,收取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相符等。由于物業管理的質量與業主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特別是經濟上的聯系,使得業主與公司之間的問題十分復雜且敏感,一旦出了問題,雙方都不愿意承擔責任,致使本來也許并不嚴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矛盾也變得不可能解決了。當前我國的物業公司發展較快,但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很突出。社區要找到一家負責任講信用的物業公司并不容易。撇開客觀因素,業主自己應該做到的,是重視最初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擬訂的標準執行,如果物業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合同上規定的標準,業主應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業主應時常監督物業公司的運作,及時溝通,出了問題立刻解決,盡量不要拖延,以保證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業主與物業公司的互動加強了,一些潛在的發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夠被消除,雙方都深入了解對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業公司與業主都是社區治理的主體,所以就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監督,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出現矛盾問題盡快通過協商解決。當然,企業性質的物業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在經濟利益與提供的服務之間找到平衡點也非易事,所以業主們在監督物業公司工作上必須付出更多,而一個有威信和號召力的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替業主們擔負起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的責任,這也證明了社區里建立一個有威信有號召力、負責任,能真正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
(四)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傳統的社區管理主體,在當今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別是在我國。政府應該為社區建設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有限,政府必須協助社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特別是要解決區內居民的就業問題。為了將社區內黨政組織、企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這三類組織統一調動起來,使之為整個社區的利益和目標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擔當起協調者的角色,理順城市社區各行各業之間的關系”。[6](p135)社區其他治理主體都是通過政府授權才可能成為治理主體的,所以政府在社區工作上起到的總領性作用是無可取代的。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相當于減輕了業主的負擔,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確自己的責任。政府還應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為社區建設提供良好的大環境。對物業公司的監督管理應該有法可依,一些社區部門目前還沒有法律地位,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這些部門的發展,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有利于社區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這同樣也有助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綜上所述,社區業主作為社區治理主體之一,在當前還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為治理主體的作用。因此,應該在實踐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確自己擔負的責任,強化其責任意識,使其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促進社區建設快速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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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成福,黨秀云.公共管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一是領導到位。成立了××縣蠶桑局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張卿、××、劉文君三名副局長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
二是部署到位。在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推進會后,我局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行動員、安排、部署,形成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強大合力。出臺了《關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城鄉環境容貌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確保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更具操作性。
三是責任到位。針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社區、社區所在單位、社區各住戶以及社區各小區的聯系單位的職能職責不是很清楚的情況,幫助社區、聯系鄉鎮明確了各清掃保潔范圍,完善了“門前三包”責任管理制度。并把此項工作作為本年度職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
四是宣傳到位。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干部帶動、街頭、企業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鄉環境整治的目的意義,并組織全局干部群眾參加了縣上組織的“萬人大掃除活動”、每周周末的“文明勸導活動”和每周三的“門前三包勸導活動”。
五是保障到位。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擠出資金2.7萬余元專門用于環境綜合治理。
六是督促到位。邀請縣級領導對我局所負責的新南社區進行現場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同時,局組織人員對我局所負責的新南社區一小區堅持每天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巡查,對整治較為突出的問題,通知責任人實行限期整改。
七是整治到位。我局積極配合社區和所聯系鄉鎮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同時,狠抓了絲綢大院的整治,采取單位出一點,市民出一點,企業拿一點的辦法,共同籌資約5萬余元,集中打造絲綢大院。目前,我局所聯系的社區和鄉鎮的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級領導表揚。
一是領導到位。成立了**縣**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三名副局長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
二是部署到位。在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推進會后,我局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行動員、安排、部署,形成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強大合力。出臺了《關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城鄉環境容貌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確保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更具操作性。
三是責任到位。針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社區、社區所在單位、社區各住戶以及社區各小區的聯系單位的職能職責不是很清楚的情況,幫助社區、聯系鄉鎮明確了各清掃保潔范圍,完善了“門前三包”責任管理制度。并把此項工作作為本年度職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
四是宣傳到位。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干部帶動、街頭、企業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鄉環境整治的目的意義,并組織全局干部群眾參加了縣上組織的“萬人大掃除活動”、每周周末的“文明勸導活動”和每周三的“門前三包勸導活動”。
五是保障到位。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擠出資金2.7萬余元專門用于環境綜合治理。
六是督促到位。邀請縣級領導對我局所負責的新南社區進行現場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同時,局組織人員對我局所負責的新南社區一小區堅持每天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巡查,對整治較為突出的問題,通知責任人實行限期整改。
七是整治到位。我局積極配合社區和所聯系鄉鎮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同時,狠抓了絲綢大院的整治,采取單位出一點,市民出一點,企業拿一點的辦法,共同籌資約5萬余元,集中打造絲綢大院。目前,我局所聯系的社區和鄉鎮的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級領導表揚。
中圖分類號:C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6)11-0057-02
多中心治理理論是由美國學者埃莉諾?奧斯特諾姆提出的,這一理論主張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公共事務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治理的目標是實現“多贏”,即網絡結構中每個參與者都能夠獲取各自的利益所得[1]33。
一、多中心治理理論在我國的應用領域
(一)運用多中心治理理論解決教育問題
多中心治理理論最初引入我國是用于解決教育問題,曲正偉指出多中心治理體制在我國義務教育治理中具有適用的合法性,提出了保持各中心之間均衡和突出政府責任主要性的多中心治理體制[2]9。付小倩等從建設主體、建設路線、制度創新三個方面出發提出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多中心思路,為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優化、深化提供了有益借鑒[3]106。
(二)運用多中心治理理論解決我國環境問題
劉芳雄最早運用多中心治理理論解決環境問題中,對于溫州企業忽視環境保護責任的現狀,提出了以“多中心治理”理論為指引,運用市場機制,通過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的合作解決溫州環境問題[4]139。對于我國城市地區的霧霾問題,劉菲提出構建多中心治理模式,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健全社會的參與機制,實現由傳統到“綠色”的環境治理模式轉變[5]1-2。
(三)運用多中心治理理論解決我國農村事務治理問題
對于農村公共物品在供給總量、供給結構上存在的問題,李瑩瑩提出以多中心治理理論為指導,改革農村公共物品單一的供給主體,構建政府、市場、第三部門組織三位一體的多元化供給主體[6]1。張海濤以多中心治理為視角,探尋鄉村治理的新模式,提出了發揮第三部門、農村民間組織和行業協會在政府治理中的補充作用,形成多個中心相互協作治理局面,形成村級治理的“善治”局面[7]1。
(四)運用多中心治理理論解決我國城市社區治理問題
對于我國社區居委會一支獨大格局的負面影響,劉偉紅提出了發展其他社區組織,提升社區組織發展的職業化、專業化程度,形成多中心的公益物品供給格局,以打破社區居委會的絕對優勢狀態[8]88。對于我國城市社區存在的問題,史敏應用“多中心”治理,提出落實治理主體多元化,培育社區自主治理組織、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熱情,理順政府與社會組織、社區組織的關系,通過不同平臺促使居民參與社區治理中[9]1。
二、多中心治理理論在我國應用存在的問題
(一)偏離純粹意義上的“多中心”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多中心治理理論中治理主體多元化是指公共部門、企業、非營利機構、個人均可參與公共事務的治理,并以平等的地位處理公共事務以及協調各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而在我國學者建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大多是指以政府為主導,在此基礎上發揮企業、福利機構、公民個人等治理主體的作用,這種“多中心”趨勢,偏離純粹意義上的“多中心”,表現為在政府這個軸心的周邊圍繞著幾個不完全依附、部分自治的治理主體,這種模式主要是在政府指導下,各層級主體發揮相應的治理作用,層次化清晰,不同主體之間相互聯系較少,這種現象是根據多中心治理框架來尋找我國與之相對應的元素,通過協調政府職能與各級主體達到治理平衡,偏離了純粹意義上的“多中心”。
(二)與我國國情結合得不夠緊密
多中心治理理論主要是在美國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下提出的一種治理模式,以美國聯邦制國家結構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設計的,盡管我國公民社會發展水平大幅提升,民主、法治觀念日益深入,但在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權利運用的民主化程度、社會組織運行的自主化程度、政府權力分配的合理化程度方面,都與理論最初要求存在差異。作為一種非本土化理論,我們在應用該理論時,不能完全照搬而要與我國國情結合,雖然我國學者做出了相應的努力,但這種結合還不夠緊密,大多學者停留在理論層面的介紹,未能建立起實踐性的理論框架體系,理論的本土化推進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三、提升多中心治理理論應用水平的對策建議
(一)注重理論應用角度的自發性
奧斯特羅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論強調自主組織、自主治理,多中心主體之所以能夠以平等的地位和權利參與公共事務的治理,主要取決于他們的行動團體是多元主體的自主組織,在自組織的過程中不同主體會以平等的地位協調彼此之間的利益關系和處事原則,這一過程確保了多元主體地位的平等性。
學者項麟通過在北京“浙江村”為期6年的深入考察和了解,對浙江村自有的一套治理模式進行了研究,從最樸素的事實中發掘我國社會存在的自主治理。浙江村的社區生活以由親友圈和生意圈構成的系為基礎,每個人都有一個“系”的關系網,兩個圈子重疊的部分是核心系,人們靠親友圈來組織平常的生活,多人與個人多向投資格局促使不同的親友圈、系之間交叉重疊,增強了一些人糾紛調解和經濟能力以及在各自朋友圈的聲望,這些人影響范圍深遠,波及到它原來的系之外,這種機制促進了“大人物”的產生,這些主體構成了浙江村社區生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浙江村的生意交往中人們通過掌握對方的底細減少風險,親友圈在其中發揮著積極的中介作用,例如:在A的系中他與B是親友關系,B與C又是親友關系,那么A在與C開展生意合作時可以發揮B的連接與監督作用。廣泛的親友圈不僅可以對對方進行監督,還可以對其失信行為進行懲罰和糾正,人們在親友圈與生意圈的互動中鎖住客戶,一個系的人共享這組具有鎖住能力的親友圈。浙江村內不同的關系之間構成了關系叢,使人們有很強的互相幫忙意識,認為互相幫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A幫了B的忙,C又來幫A的忙,因此幫助別人實質上是在給自己的“關系叢”投資,“助人者人助之”,這個“人”在村內所包含的主體是相當廣泛的,同時浙江村內的生活透明度極高,如果不幫會遭人閑話,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人們互相幫助的積極性。村內的大人物主要提供大院、市場等公共場所和調解內部糾紛,是社區組織的核心,大人物和小人物各做各的生意,內部關系的編織構成大人物的權威基礎,對于不能解決的糾紛都要找大人物進行調節,同時大人物也樂于為人提供服務和幫助而不計回報,這樣反過來也能提高他在關系叢中的威信。浙江村的這種自主治理模式不僅加強了和外部經濟體的“聯結”,促進了自身社區的持續發展與擴張,也積極改變著外部社會的經濟格局。這樣源于社會內部自發性的自主治理是與多中心治理理論相符合的,從這種自發性的角度出發引用多中心治理理論,發揮治理理論的指導作用以解決我國社會組織自主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完善我國社會環境內部的自主治理模式是需要廣大學者加強研究的地方。
(二)提升治理理論與我國國情的結合程度
多中心治理理論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上,主張多種制度規劃相結合,強調治理主體多元化,對社會管理中遇到的集體行動困境做出良好的響應,這與我國公共事務管理本身層次多,復雜性強的現狀相吻合,為解決由政府單一管理造成的集體行動困境提供了思路,對我國公共事務治理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但不同國家國情不同,即使是同一地區不同組織之間的具體情況還會有所差別,所以在引用針對美國國情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論時必須對其進行本土化的改造,使構建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符合我國實際。
學者陳剩勇、馬斌在《溫州民間商會: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析―溫州服裝商會的典型研究》一文中對多中心治理實現的制度機制進行了研究,作者指出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主要以公用的草地和山地等“公共池塘資源”為研究案例所得出的自主治理理論,在分析溫州民間商會的自主治理時,顯然還應在特定的制度環境之下做一定的修正和本土化的建構[10]33。溫州民間商會是相關業內人士為在行業混亂無序,政府無力解決的環境下發展起來的,以其良好的自主治理績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作者根據奧斯特羅姆自主合約治理的八項原則:分享資源單位的個人或家庭之邊界界定清晰;使用、供給與當地具體情況相適應;集體選擇安排;有效監督;越“規”的分級制裁;低成本如論壇式的沖突協調機制;對組織權的認可;分權制組織[1]17。分析了溫州民間商會的生發機制―制度基礎和內在邏輯、溫州服裝商會―制度變遷與自主治理機制的演進、溫州民間商會的制度困境及其發展出路,最后總結與探討了自主治理與政府作用。這樣一種從我國具體國情出發應用多中心治理理論,分析及解決我國社會自主治理的生發機制及存在問題的方法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較強的理論指導意義,需要廣大學者進行廣泛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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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張海濤.多中心治理:勞務輸出地區鄉村治理新模式――以四川省南充市為例[D].重慶:重慶大學,2013.
一、當前我國城市社區治理的基本現狀
從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很多城市在社區治理實踐中都進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創新,至此各地區此基礎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鮮經驗,基本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街居治理新格局,初步實現了政府依法行政管理與社區依法自治的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具體而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與基本經驗可歸納如下:
1、初步實現了城市公共部門依法治理與城市社區依法自治的銜接與互動。自2011年以來,我國很多城市進行了街居管理體制改革的嘗試,力圖規范街道辦事處與社區的角色職能,讓社區自治組織從行政性事務中解脫出來,全力做好居民自治工作街道辦事處集中做好行政工作。
2、突出了民生導向加快了社區公共服務供給。民生建設是社會建設與社區治理的突破口。近年來,我國城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工作,以街居公共服務改革為突破口,城市公共服務向社區延伸和下沉加快。當前,我國城市區和街辦兩級在加快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通過設立區、街辦、社區三級公共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站,加快了行政和其他便民服務下沉社區的廣度和力度。
3、高度重視社區公共文化建設。社區公共文化是社區治理的軟實力之一,是社區發展的動力基礎,是一個社區區別他社區的本質表現。近年來,我國不少城市在大力打造社區環境文化的基礎,上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通過開展一系列居民喜聞樂見的群眾文化活動,不斷增強社區發展的軟實力。
二、當前國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在利益沖突與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的社會轉型時期,承擔著社會治理使命的我國城市社區,受傳統街居管理路徑和居民素質的影響,在社區治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還需要我們以與時俱進的實踐精神不斷地發展與完善。
1、社區承擔了太多社會事務職責,但管理權力卻未得到相應調整。各條線在社區各設一套班子,對社區服務建設總量不少,但因是“小而全”,相互之間沒有實現充分整合。如民政部門重視對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服務,衛生部門大力推進社區衛生康復治療服務;文化部門提倡社區文化設施的充分使用,教育部門要求發揮社區教育功能等等。這些社區服務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和重復性,這其實是舊管理體制條塊分割的矛盾在社區管理體制未得到充分完善時期的表現。對社區服務資源的優化整合,將是進一步完善社區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發揮社區服務功能的關鍵問題。
2、政府部門在社區管理中存在“越位”問題。有些政府部門仍在行使本應由社區企業行使的職能,有些政府部門承攬和包辦了許多本應由社會自治組織辦理的事物,街道辦事處直接領導和管理居民委員會工作的現象還較為普遍的存在,街道辦事處還時常干預社會中介組織行使社會職能。
3、社區治理的規章制度不完善。社區治理要發揮合力功能,必須有一系列的規范、制度、秩序與運行機制。既要確定各組織及其成員相互交往和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又要規范對越軌者寬容的限度。我國城市社區治理制度設計的主要缺陷在于:一是對作為區政府派出機構的街道辦事處,還沒有明確界定其行政服務和管理的范圍;二是區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分別受各自條條的領導,按條條的指令行事,與街道辦事處之間的關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往往造成在社區事務上相互推諉扯皮;三是社區內的各種社會組織也沒有形成有效的行為規范,讓社區成員來共同遵守。對于社區行為越軌者,社區組織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適當而有效的懲罰;四是社區治理的運行機制尚未形成條塊結合的監督機制,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權力過于集中,對它們的工作質量和一些不正之風難以進行監督與制約。
4、社區管理工作人員隊伍薄弱,整體專業化程度偏低。改革開放以來,由于人力資源“下沉”基層社區的動力基礎與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我國社區社會工作者嚴重不足,社區人才總量缺乏。一方面,城市社區依然存在著不少街居干部由老、弱、婦組成的狀況,已不能適應社區治理的新需要,迫切需要文化層次較高,經過專業培訓,懂得現代社區治理,熟悉市場經濟的社會工作者等各類人才來充實城市的社區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許多青年人不愿意到社區工作,即使是那些通過“一居一大”等方式到社區工作的大學生們,也只不過把社區作為自己的“跳板”,很少有安心社區工作的。
三、解決社區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妥善解決上述問題,是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我認為,在社區治理過程中,應著重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
1、深化社區體制改革。深化社區體制改革的重點是認真轉變職能,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會”,進一步理清和街道辦事處職責定位和相互關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職能,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確立街道辦事處對轄區治理負總責的地位;另一方面要從深化“服務”入手,充分調動轄區居民和非政府組織開展社區工作的積極性,使街道辦事處對社區是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資金上的支持和政策上的引導。尤其要徹底廢除街道辦事處隨意向居委會下派任務的制度根源,使街道與社區之間的指導與被指導關系真正落到實處。
2、轉變政府職能。要進行社區治理首先就是要轉變政府職能。轉變職能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的職能,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下改上不改”的現象,社區治理才能取得成效。就馬村街道辦事處的工作實踐來看,各個職能部門還是把街道辦事處看做是自己的下一級政府,想方設法的推卸責任但是卻要攬權。而街道辦事處自己的人員配置都有限,最后就把工作又壓給社區。所以社區治理的頭等大事就是政府部門職能轉變,這也是最關鍵、最困難的一環。
3、建立“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模式。在下放工作職能的同時,要明確社區工作經費撥付標準,社區為有關職能部門代辦業務時,可以按規定向服務對象開展有償服務??偟目磥?,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存在四種方式:一是政府部門只出人不出錢,政府部門向社區派駐人員完成部門職能。二是政府部門只出錢不出人,政府部門籌資向社區居委會“購買服務”,社區居委會招聘人員完成。三是政府部門向社區居委會放權,社區居完善城市社區治理的對策委會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務。
1信息技術是城市社區創新管理的手段
2017年8月4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4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到7.51億,手機網民規模達7.24億,手機網民占比達96.3%。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逐步得到廣泛應用,對社區治理的影響日趨明顯。釘釘(DingTalk)是阿里巴巴集團專為中國企業、政府、團隊打造的免費溝通和協同的多端平臺,提供PC版、Web版和手機版,支持手機與電腦間文件互傳,主要有免費商務電話、DING、消息已讀未讀、團隊組建等功能,結合搭建在釘釘平臺內部的微應用,提升企業溝通和協同效率。在貴州省貴陽市政府采用釘釘軟件進行管理的大環境下,本文以貴陽市白云區大山洞社區為例,探索如何通過釘釘更好地實現社區的創新管理。隨著城市社區承載的功能越來越多,必須要不斷創新社區管理模式。我們要適應新形勢,以現代信息技術為引領,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于社區治理的全過程。借鑒一些基于互聯網開展的在線調解、協商談判等做法,善于運用新技術提高糾紛化解水平[1]。“十三五”規劃提出了要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改進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發展目標。因此,創新城市社區的精細化治理模式不僅對社區自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對城市整體的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F階段,城市社區管理已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個戰略性問題。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逐步提升社區管理水平,必須進行全新的管理,為社區管理工作帶來便利和啟示,進一步加強社區信息化管理工作,探索互聯網環境下的社區管理模式創新,構建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型社區。
2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社區形態不斷呈現多樣化。多種因素的交錯疊加,給社區治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1)社區社會事務繁雜,缺乏及時的管理與監督。社區服務工作總量多且分散,缺乏及時的管理與監督。及時有效管理與監督社區服務資源,將是進一步完善社區管理模式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發揮社區服務功能的關鍵手段。(2)社區工作人員年齡老化,專業化程度偏低。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老齡化現象嚴重。社區管理非專業化現象嚴重,人們對社區服務與管理的專業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城市社區管理缺乏溝通和交流平臺。目前社區硬件設施普遍落后,嚴重制約了社區發展。雖然也有如大山洞社區壓縮辦公空間建設多個供老人、小孩交流與活動的空間,但人們認識上存在偏差,缺乏溝通交流,居民缺乏教育,社區與居民關系疏遠,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意識較弱、渠道較少[2]。(4)社會參與社區建設程度較低。社區網格化管理強調問題及時收集和反饋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居民實際需求及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熱情,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管理的積極性并不高。社區作為管理部門,基本是在職能范圍內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完成上級交派的各種任務,而由于人員和精力有限,在主動引導、激勵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方面做得不夠,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渠道不多。(5)社區治理過程中信息化技術運用不夠廣泛。當前開展的社區各項治理任務基本靠群眾的反映和政府部門的實地巡查,對信息技術的應用不夠充分[3]。
3解決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對策
信息技術的發展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也給社區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社區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涌現,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很難保持有效性和持續性[3],要依托信息技術實現社區管理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參與決策等[4]。
3.1實現多方整合,提升社區服務管理水平
“釘釘”政務移動辦公系統集即時消息、公告、定位簽到、考勤、日志、審核、視頻等功能于一體,從管理和服務入手,建立了信息收集、受理、監督等方面的工作規范和機制,積極發揮了基層黨員、愛心媽媽、青年志愿者、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社區干部與職能部門人員等的作用,形成了社會服務管理問題有人報、事件有人管、處置有反饋、結果有監督的工作局面[5]。實現各級各部門“溝通高效化、聯動智能化、反饋便捷化、信息數據化及監督全程化”,將全社區相關部門干部和職工納入“釘釘”監督管理體系中,跟蹤督查基層干部社區責任落實?;卺斸數男畔⑵脚_變革社區管理和服務手段,滿足各類群體不同層次的社區服務需求,比如轄區有企事業單位328家、個體工商戶2224戶,可以組建相關的工作平臺,既是宣傳政策、通知公告平臺,又搭建了相關單位、個體交流溝通的橋梁,已讀未讀一目了然,精準關懷,減少了社區人員的工作量,利用“授客學堂”對現有人員進行培訓,促進現代化社區建設。
3.2通過釘釘搭建一體化、多層級管理交流平臺
我國的社區規模大,社區居民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渠道不暢通。通過釘釘搭建的平臺為社區治理帶來了新的契機,拓寬了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通道。推動與扶持公民參與模式,轉變以政府為中心的一元化思維方式,充分肯定公民在社區中的作用,促使公民參與社區中的各種公共事務并與政府部門進行良性互動,使許多利益沖突在基層就得到解決[6]。在信息高度發達的時代,及時準確獲得和傳遞各種信息,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釘釘為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和事務搭建了新的平臺、拓寬了參與渠道,成為提高居民參與度的有力手段。釘釘是基于手機號碼認證的平臺,社區發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社區自治組織,通過釘釘搭建“社區—小區—樓棟—個人”的一體化、多層級管理平臺,總的管理員由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各小區或樓棟設置一個子管理員,居委會利用該實名平臺支持和鼓勵社區內諸如業主委員會、各種自治團體的溝通交流,也可以鼓勵以樓為單位建立加強宣傳、教育、溝通的群和平臺?;谠撈脚_可以社區各類信息公告,組建不同層級的交流平臺,實現各類事務數據的收集、統計[7]。
3.3通過釘釘搭建社區的各類活動平臺
信息技術的普及應用,成為社區建設工作不斷深入、人員素質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的必要手段,有效滿足了市民咨詢、救助、服務、娛樂的日常需求。比如大山洞社區爭取上級各部門的支持搭建了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平臺,成立了大山洞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工作領導小組、大山洞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家長委員會、兒童委員會等組織,為招募和管理專職和兼職的人員隊伍、專職愛心媽媽和青年志愿者隊伍、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等人員,可以開發人員招募和管理系統。
3.4完善社區服務工作機制,創新社區服務體制
高效和迅捷的溝通工具可以提高社區的工作人員溝通效率。探索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釘釘+”模式,重塑工作流程,創新服務群眾模式,提高效率,有效推動了各項工作。通過“釘釘”把社區管理、城市管理、違建巡查、城管等工作分發下去,實現隊伍建設“全覆蓋”。利用釘釘平臺中消息、DING等功能,打破多層級管理模式,一線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相互直接反饋信息和接收指令,逐步形成“信息、解決問題、核查反饋”的工作流程,結合社區開展的社區兒童幸福家園推出“日照料”“周活動”“月家訪”“建臺賬”“延時制”的工作機制,利用釘釘中的簽到、日志、微活動、微社區等活動信息、反饋工作情況,保障家園的規范運行。比如大山洞社區推出“日照料”“月家訪”“延時制”的工作機制,專職愛心媽媽可以通過日志提交每日輔導和照顧兒童的情況,以供其他愛心媽媽查看。創新社區服務體制,健全“五項機制”,建設陽光之家。
3.5加強釘釘信息平臺建設,預防和疏導社區矛盾
加強釘釘信息平臺建設,一是搭建問題溝通交流的平臺?;鶎由鐣展芾斫K端由社區向前延伸到網格,基層干部可以通過不同的溝通交流群和報送日志等及時發現問題,將事后介入變為事前掌控。二是搭建及時處置和監督平臺。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及時準確掌握基層發生的各類事件和不穩定因素,解決群眾遇到的問題和難題,對報送的事件要求處理人員及時報送處理結果。三是搭建決策支持平臺。依托這一管理體系,可以更加精確地了解網格內突發事件、群眾需求等信息,實現了動態過程中的“底數清、情況明”,實現精細化、規范化、信息化和科學化管理,為工作決策提供了更加直觀、便捷、實時的信息參考[5]。
4結語
隨著互聯網普及,信息技術和人類生產與生活交匯融合,對社區治理、人民生活都將產生很大影響。以后將繼續探索釘釘及相關微應用集成的平臺應用,與現有系統進行整合,抓住信息技術發展帶來的機遇,開創社區創新發展的新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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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各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加強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我街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極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生產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備的完好狀況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作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5、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風險辯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6、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7、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8、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9、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執行情況;
10、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害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制定和執行有關政策措施,實施安全許可證制度,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行為,落實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茶園街道安全生產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
四、職責分工:
1、街道安辦負責全街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與監督;負責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2、街道綜治辦負責指導、監督煙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3、街道城管辦負責指導、監督建筑施工企業、城市基礎設施、液化氣市場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4、街道經濟辦負責指導、監督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5、街道精神文明辦負責指導、監督學校及學校周邊、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6、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指導、以及防范職業病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上述各部門要加強對職責范圍內易受臺風、洪水、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的指導與監督,制定工作方案,確定主要聯系人。
五、實施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5月初)。各社區(經合社)、街直各部門要根據實施意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全面抓好落實。
2、企業自查自改階段(5月份)。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能夠短期內整改的,務必于5月20日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要制訂應急預案,必須加強監控監測,嚴防發生事故。
3、督促檢查階段(5至6月份)。各社區(經合社)、街直各部門要督促各自管轄范圍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情況,督查主要內容包括:⑴上級文件貫徹落實情況以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⑵隱患治理工作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⑶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⑷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各社區(經合社)、街直各部門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并在6月13日前將有關情況報街道安辦。
街道辦事處于6月初組織督查組,全面督促檢查各單位、各行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4、重大隱患整改跟蹤督辦階段(7月初至9月底)。各社區(經合社)、街直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重大隱患整改情況的跟蹤督辦,及時掌握重大隱患的整改銷號情況,實行重大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對一些危害程度大、整改時間較長,可能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導致企業靠自身力量難以排除的以及其他性質嚴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重大事故隱患,由街道掛牌督辦,一抓到底,直至徹底根治銷號。
5、“回頭看”再檢查階段(10月至12月底)。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社區(經合社)、茶園派出所、火車站派出所、火車站工商所、街直各部門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這次安全生產排查治理工作作為減少隱患、遏制事故的重要舉措,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各社區(經合社)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深入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擔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開展好本單位自查工作。街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團結協作。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國家好處至上、消費者好處至上”,以“三個自覺抵制”為目的,堅持卷煙運營戶“自律”與本能機能部分“他律”相結合的市場監管形式,經過增強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建設,不斷提高運營戶誠信守法認識,提高運營戶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治理的才能,努力構建規范有序的卷煙運營次序,促進我街煙草經濟繼續不變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的
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建設應努力完成以下目的:
1、無出售“假、私、非”等違法卷煙的行為;
2、無低價競銷、惡性競爭等不規范運營行為;
3、不發生向無《煙草專賣零售答應證》的運營戶和不合法煙販供應卷煙的行為;
4、無無證運營、擅自轉、借、出租、生意答應證的行為;
5、按期完成卷煙銷售方案;
6、使運營戶獲利程度逐漸提高。
三、工作內容
(一)深化推進運營戶誠信自律組織建設
在區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的精心指導下,在街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的詳細指導下,以村、社區為單位穩步推進運營戶誠信自律組織建設。
1、以村、社區為單位,以卷煙運營戶自愿參與為前提,成立由10至15家卷煙運營戶參與的“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小組”。關于社區運營戶少的誠信自律小組組長由社區協管員負責,關于有的村、社區運營戶多的則依照10至15家卷煙運營戶成立自律小組,組長人選可由村、社區協管員提名,也可由運營戶中推舉發生小組長。
2、各村、社區自律小組組建后,應將自律小組運營戶店名、戶數和基本材料報送街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指導小組贊同,街指導要將相關材料實時報區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立案。
3、各村、社區自律小組的成立,應與自律小組運營戶簽署小組活動商定及誠信運營行為違約所須承當的責任向社會和消費者作出公開承諾(簽署誠信運營承諾書)。
(二)大力發展運營戶誠信自律活動
運營戶誠信自律小組應積極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1、自律小構成員應互動發展對本小組所管運營戶范圍內進行巡查工作,檢查本小組運營戶在執行《商定》、實行《承諾書》的狀況,并做好工作記載,對呈現的問題運營戶除就地要求整改外,還應實時向小組長匯報。
2、每周自律小組組長應對本小組所管范圍內運營戶進行一次具體走訪,對小構成員在互動巡查中反映的問題進行回訪,檢查其整改落實狀況,搜集相關建議和意見,并做好工作記載。
3、每周各村、社區協管員要對本村、社區自律小組工作狀況進行巡查工作,并對自律小組工作狀況尋求意見,對在巡查中存在的問題向自律小組組長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工作記載。
4、每月各村、社區協管員組織各自律小組組長工作大會,聽取工作狀況匯報,并將自律小組組長提出的問題反應給街道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指導小組及相關本能機能部分,街道及相關本能機能部分應協調停決實踐問題,并賜與支持和協助。
5、每月一次本轄區范圍自律小組運營戶運營狀況、執行《商定》、實行《承諾書》的狀況和排名前三的卷煙運營戶,煙草部分次月的貨源和非凡品牌供給政策。
(三)要增強對運營戶誠信自律建設的指導
1、街綜治辦要按期和不按期組織召開煙草專賣本能機能部分、村、社區協管員及局部自律小組組長參與的工作大會,聽取各村、社區協管員及自律小組組長的工作匯報,并安排和安插下步工作。
2、為了把握各村、社區自律小組工作狀況,街綜治辦將按期組織召開煙草治理所部分與村、社區自律小組的溝通會,互通訊息,交流狀況,有用協調。煙草部分對顯示突出的自律小組運營戶在貨源供給戰略上,特別是非凡品牌的分派上應賜與適度傾斜。
3、每月街道綜治辦應針對市場存在的問題,組織相關本能機能部分和村、社區協管員發展不少于兩次的綜合整治行動。
4、街道綜治辦每月將對村、社區發展自律小組活動狀況進行走訪,對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實時向區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反映,并爭奪區主管部分的支持和協助,為更好地共同自律小組組長發展好工作。
四、施行步調
(一)宣傳發起階段(6月17日至6月21日)
街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將組織、召開全街“誠信自律”建設工作大會,隨后各村、社區按區有關大會精神,認真做好工作落實,辦宣傳誠信自律宣傳欄及掛橫幅發展普遍宣傳活動。
(二)先期試點階段(6月24日至7月12日)
街道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將拔取具有必然前提的村、社區作為試點單位,由村、社區依照相關順序堅持自律小組,并組織小組運營戶成員簽署商定及社會承諾書,還根據自律商定和承諾書內容發展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治理的相關活動。
(三)具體推行階段(7月15日至10月31日)
街道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將對誠信自律小組試點單位的工作發展狀況進行具體檢查,對工作推進有力,活動發展有成效,街綜治辦將組織煙草部分指導,各村、社區協管員到試點單位進行交流和指導,并在全街具體推行。
(四)審核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街道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對各村、社區已發展誠信自律活動的小組,由街綜治辦上報區指導小組,并承受區指導小組對運營戶自律小組活動發展狀況進行具體審核驗收。
(五)總結表揚階段(12月)
由區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對村、社區發展自律小組活動,經審核驗收及格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授牌。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區要依據街道煙草專賣社區化治理工作指導小組關于“2012年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建設工作施行方案”的要求,明確工作目的工作,發展好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活動。
2、各村、社區治保主任要增強對卷煙運營戶誠信自律活動的組織指導,各村、社區協管員是發展誠信自律活動的詳細責任人,應按期發展對這項工作的檢查指導。
1、居委會面臨新的困境
目前,深圳市基本形成了“居站合一”(即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和“居站分設”(即居委會和工作站完全分開)等兩種社區治理模式。理論上,社區工作站的設立似乎可從制度設計上解決居委會的行政化問題,緩和日趨緊張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但實踐中,新的社區治理模式中的居委會又面臨了新的問題。
第一,“居站合一”模式的尷尬。理論上,設立社區工作站后,居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可以真正通過選舉產生,專心開展社區自治。然而,實踐中深圳市的幾乎所有居委會組成人員完全都由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兼任,他們在時間和精力上更多的是放在完成上級任務上,社區自治功能仍難以發揮。“居站合一”模式所反映的政府天然代表全體居民利益的思路,無疑又回到了計劃經濟下傳統意識形態的宣傳公共權力系統天然代表全體人民的老路子,否則“居站合一”模式就會產生自我矛盾。因此,從制度設計上來看,這樣的制度安排很難說是成功的。
第二,“居站分設”模式的尷尬。目前,深圳市只有鹽田區完全實行“居站分設”,這種模式在實踐中也不盡如人意。首先,社區工作站和居委會徹底分開以后,二者的角色定位存在問題。社區工作站不但承接了政府下達到社區的各項工作,而且承擔了部分本應屬于居委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居委會雖然不再承擔行政工作卻又暫未能擔當起“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角色;其次,部分居委會在社區自治的制度模式下開展社區服務,難以實現自負盈虧。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居委會資金來源存在困難時,工作如何實現良性運作?再次,由于居委會主任及委員們缺乏工作的熱情、動力和民主的習慣,居委會難以真正運作起來。部分原居委會成員在居委會脫離政府“管制”之后,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應,甚至有某種失落和無所適從感。
第三,面臨被邊緣化的可能。在“居站分設”的情況下,居委會不再承擔行政性工作,與業主委員會一樣應該同屬于群眾性自治組織。但現實情況是,居委會聯系群眾的功能似乎被抽空了,居委會存在被“邊緣化”的可能,一些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影響力大于居委會就是最好的說明。有學者指出,業主委員會在維護居民利益、推動社區自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僵化的街道——居委會體制形成了很大沖擊,如果居委會還不實現自治功能的回歸,就有可能被業主委員會“擠垮”。
2、業主委員會對社區治理的影響
隨著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物業管理的興起、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居委會自治能力的缺失,擁有住宅私有產權的業主成為了現代社區的真正主體,業主的社區自治要求日漸增強,并呼吁成立業主委員會甚至業主聯合會。在這樣的背景下,組織化、專業化的維權組織的成立就成了業主的必然選擇。
盡管業主委員會還是一個非常年輕的組織,且其自身運作還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但它作為一個新型的社區組織,在社區內的地位、作用及扮演的角色對社區居民、居委會乃至整個社區治理結構的變革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業主委員會的產生與發展不僅改變了原有的城市社區治理結構,而且還推動了社區治理體制改革的進程、為發展基層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社區組織關系的復雜性。
二、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的現狀及癥結所在
1、二者關系的現狀
面對業主委員會的興起,有人開始懷疑居委會存在的必要性,要求改革原有社區體制的呼聲不斷,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潛在沖突也隨時間的推移日漸顯現。由于居委會角色錯位,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居民開始繞開居委會尋求新的利益表達渠道。
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的利益,但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確直接影響了業主委員會的運作與業主維權的開展。業主委員會還經常受到房管部門的行政干預,這些部門本該行使對業主委員會的輔助工作,但由于業主委員會法律地位不清,這種行政輔助行為就往往演變成一種行政確認行為;反過來政府的行政干預又更加模糊了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因此,當物業公司和開發商欺騙和損害業主利益時,業主委員會很難以合法組織的身份去捍衛業主利益,其共同利益表達和權利維護的功能受到限制,從而不得不時求助于居委會。業主委員會一方面依賴居委會,另一方面又不斷挑戰居委會,而居委會角色的錯位使其不可能避免地卷入小區內部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以及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利益紛爭,其“裁判員”身份受到業主質疑,甚至最后成了業主攻擊的對象。
隨著社區工作站的成立,由于社區工作站承接了社區居委會原有的社區資源,作為“準政府組織”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摩擦開始部分地轉為社區工作站(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矛盾,其矛盾的中心集中體現在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社區資源、社區治理權、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等方面。由于目前居委會并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組織,其作為社區自治組織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還沒有完全凸現?,F實中,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仍表現為行政權與自治權的矛盾。由于《指導規則》明確規定居委會領導業主委員會,使得二者之間已經存在的矛盾更為尖銳。
2、現階段的主要矛盾
現階段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可歸納為幾個方面:
(1)圍繞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而產生的矛盾
深圳市多數業主委員會從成立開始,就難以得到居委會的支持。一方面法律上,《指導規則》出臺后,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必須得到居委會的支持,否則難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更不用說備案成立業主委員會了。另一方面現實中,目前居委會仍或多或少的以“政府”的身份參與社區治理,為了減少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所帶來的“麻煩”,居委會往往不支持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甚至以各種借口延緩或阻止其成立業主委員會。
(2)圍繞社區資源而產生的矛盾
社區資源包括許多方面,如居民支持、辦公用房、活動場所、政府的社區政策等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居民支持。首先,居民支持某種程度上決定了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發展的前途命運,離開了社區居民的支持,任一社區組織都難以在社區繼續生存。由于居委會長期以來“行政化”的色彩過于濃厚,居民對它的認同非常脆弱。當代表著居民根本經濟利益——房產——的業主委員會出現時,居委會與居民之間那種脆弱的關系遭到了嚴重威脅,這使得居委會對業主委員會有一種本能的敵視。其次,在深圳,隨著社會分化越來越細,社區成為獨立的發展實體,社區的可用資源與辦公用房、活動場所等越來越緊張,生存在社區內的各種組織必然為爭奪社區資源而展開激烈的競爭,這種競爭也導致了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矛盾的深化。再次,當前政府的社區治理體制明顯對一貫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居委會有利,其他社區組織則難以獲得同樣的待遇,尤其是業主委員會。當政府的社區政策的天平明顯向居委會傾斜時,業主委員會的不滿情緒進一步被激化,業主委員會與居委會的矛盾也由此加深。
(3)圍繞社區治理權而產生的矛盾
如果社區內同時存在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部分功能重疊的組織實體,它們之間必然存在功能上的矛盾與沖突,并且必將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日趨激烈。例如,以業主為中心的物業管理模式和以居委會為中心的行政管理模式之間的矛盾;以財產關系、利益關系等為紐帶的居民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和傳統的街道、居委會行政管理組織之間的矛盾。
盡管國務院2003年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允許業主大會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由業主委員會選任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執行。但按照《居委會組織法》,居委會負責協助政府或其派出機關維護社會治安和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這種法律上對社區治理權的不合理安排,造成實際操作中的混亂。
(4)圍繞著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而產生的矛盾
在社區治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圍繞社區治理地位問題也產生了矛盾。從居委會的角度來說,理所當然地把社區治理歸為自己的份內事,認為自己是社區治理的主體,理應在社區治理中占據主導地位,業主委員會應聽命于居委會或直接成為居委會的附屬機構。而業主委員會則認為居委會代表政府對社區行政事務進行管理,社區依靠居委會達不到有效的自治,自己才是居民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居委會的附屬機構。居委會要求把業主委員會納入其管理框架內,而業主委員會則要求有獨立活動的保證,圍繞著雙方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問題,二者展開了激烈的較量。
而《指導規則》和《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對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權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相反加緊了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控制,如三級管理即市(區)主管部門、街道辦、社區工作站或居委會共同管理的模式,并將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納入街道辦、社區工作站或居委會的領導之下。雖然業主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維權的沖動不斷高漲,但由于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約束,業主委員會存在“成立難、維權難”的問題。這是行政權力擴張與民間自治權試圖尋求發展之間的沖突。如何合理定位二者關系成了社區治理體制改革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的合理趨向
治理理論為解決上述問題、重構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關系供了一個新的視野。治理理論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性,其主體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第三部門(ThirdSector)或非政府組織(NGO)、企業及社會自愿者,是多個主體針對社會公共事務而開展的分工合作協商的共治過程。
1、創建合作互動型關系
當前學者和政策研究者對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定位問題的幾種主要觀點,包括用業主委員會取代居委會、將業主委員會納入居民委員會之中、將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合二為一、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二者間形成競爭關系、居委會暫時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能等等。但筆者以為:雖然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有部分功能的重合,如公共衛生和社區安全管理方面,但二者在權利來源、管理邊界、職責功能、代表主體等方面都有明顯差異。二者在功能方面是互補的,所以二者并不可以相互替代或者合并。此外,二者之間競爭、沖突的關系也不可取,因為從法律地位和代表性來講都不具有對等性。
筆者認為,應建立互相合作、依賴互動為特征的合作互動型關系,以緩和社區矛盾,暢通利益表達渠道,構建和諧社區。事實證明,無論是居委會,還是業主委員會,都無法擁有獨立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安徽撌枪膊块T還是私人部門,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能夠擁有解決綜合、動態、多樣性問題所需的全部知識與信息,也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去應用有效的工具?!泵恳粋€社區組織都必須通過與其他社區組織交換信息、資源,通過相互合作來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在以居委會為單一社區自治主體的社區治理體制下,居委會難免淪為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行政管理通過居委會滲透到社區的各個方面,居委會難以擺脫其“行政化”的宿命,社區自治實質上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代替。所以,當前進行社區治理體制改革,應該在確立以社區自治為基本價值導向的基礎上,把改革現有的居委會與開發社區內其它自治資源結合起來,組成社區的自治管理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各社區組織通過密切合作來實現社區治理的目的,其中居委會負責社區公益性事務,業主委員會管理與物業或財產有關的事務。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作為社區內較為重要的兩個組織,共同構成這個自治管理系統的核心,建立合作互動的新型關系,共同構筑良性的合作型社區治理架構。
在這種良性的合作型社區治理架構下,社區治理將會在社區組織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中達到“善治”。這一新型關系不僅有利于集體選擇和集體行動的開展、有利于自下而上的居民參與,而且還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從而構建和諧社區。
2、合作互動型關系的實現途徑
(1)還權于民,合理定位國家與社會關系
根據治理理論的要求,從國家與社會層面看,應變過去的垂直式的行政隸屬關系轉為橫向的相互協作的伙伴關系,構建一種新型的社區組織網絡模式。
其一,堅持規模原則、民主原則、責任原則和理性原則相結合的社區治理原則;其二,實現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其三,確定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社區建設顧問而不是控制者的職責。變過去的行政上下級關系為橫向合作的伙伴關系。政府根據居民需求制訂社區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社區組織負責具體實施。
(2)加強制度建設,明確業主委會法律地位
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對《居委會組織法》進行修改和完善,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基層社區組織的性質、功能和建設的目標,實行政社分開,為建設和諧社區提供法律保證。2007年9月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作出應有的規定,業主大會及其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是代表和維護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公共合法權益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應該通過立法規定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成為公益性社團法人。這樣定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不僅是我國公民社會發展的必然,也是解決物業管理服務市場諸多問題的迫切需要。
(3)還原居委會的自治功能,健全溝通機制
首先,還原居委會的自治功能。構建良性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必然先要求加強居委會的獨立性,把居委會從行政體制的束縛中獨立出來,還原其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本來面目。政府可以采取購買服務的辦法,通過項目管理和契約管理,由社區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務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從居委會剝離出來的工作;居委會則回歸其“本位”,實行自治,負責收集社情民情,開展社區服務,調解居民糾紛等。
其次,要明確界定社區各組織的職能范圍。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職能范圍界定是雙方構建良性關系的基礎。社區管理中屬于物業管理的內容,如治安、清潔、衛生、綠化、車輛停放等事務可以逐步由業主委員會通過合同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而居委會則集中于社區居民事務管理與協調上,并發揮主導作用?!熬诱痉衷O”是實現社區自治、理順社區組織關系的前提。要制定法規嚴格規定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各自的職責范圍,不能貪圖一時的方便,而重新讓居委會陷入行政事務的泥潭,慎防將居委會再次變為社區工作站的再派出機構的“怪圈”。
再次,構建社區組織間的協調機制。社區組織間的協調機制的構建是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改良的重要條件,沒有一個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就不會有良好社區治理體制。只有構建好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才能增強合作,社區體制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在構建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時,要擺正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的位置。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是實現調控、制定公平合理的裁判規則,而不是過多的介入。政府只有放松對社區組織的管制,讓社區各組織自發調整彼此的關系,社區組織關系才能得到較優的組合,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良性關系才能實現。
最后,要理順社區自治組織與政府的溝通機制。目前社區治理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社區各組織與政府之間的溝通極不平衡,其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與政府的溝通尤為欠缺。政府應高度重視這一問題,盡量保持與社區各組織之間的平衡關系,使社區各組織協調發展,這才能有利于社區自治的實現。為此,政府要主動完善回應機制。深圳市南山月亮灣片區設置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做法可供“居站分設”之后社區自治組織如何行使職能作參考。這樣社區自治組織在收集到居民意見之后,就有了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即通過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居民與政府形成良性互動,也強化了政府對居民問題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