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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現代化管理中內控制度是最關鍵的內容,同時內控制度也是醫院達成預期目標的基礎保障,更是降低醫療成本,確保國有資產完整性,促進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更好實現的重要手段。因此,不斷健全內控制度,合理優化財務管理,可有效規避醫院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進而達到防止經濟犯罪,科學規范會計行為,避免會計信息失真的效果。
一、當前醫院內控制度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整體內控環境薄弱
以往我國經濟體制主要為計劃經濟,而當前大部分醫院管理方式仍為經驗型管理,往往依賴于行政指揮,更注重醫療隊伍建設和醫療技術提高,對內部控制并不重視,尤其是在財務管理建設方面比較輕視。還有部分建立起內控制度的醫院,由于管理層缺乏認識,醫院工作人員素質較低等,造成執行乏力,甚至形同虛設,這些均會導致財務管理收效甚微。除此之外,由于內控制度不完善,或醫院未根據實際去創新完善內部會計制度,極易造成相關人員在實施中雜亂無章,降低內控時效性,進而無法達到會計控制作用。
(二)內部控制成本較高
醫院內控制度有效實施,其控制程序必須嚴謹合理,而在落實各項控制中又需要大量經費來維持。首先,建立內控系統時應設置控制關鍵點,以確保運行效果,達到更理想的控制效果。但通常情況下醫院領導不愿對此過多增加財務力度,嚴重限制醫院內部控制發展。其次,由于醫院工作人員過于重視個人利益,未能堅持相應原則,也會造成醫院內部控制乏力,增加內控成本。
(三)費用支出收入失控
當前,大部分醫院因資金使用監督機制的缺失,收入控制體系不健全,以及預決算松散混亂,人為操作不規范等原因,極易造成資金嚴重浪費或流失。比如,漏收門診掛號費用,免掛號直接會診等,最終導致住院診治費用跑漏或隨意退費,甚至部分醫院并未建立內控審核機制,促使大量收入無端流失。正是由于監督管理的缺乏,盡管各科室均設有收費標準,但實踐操作執行乏力,致使費用變動性、隨意性增強。同時資金使用方面主要有醫院領導層決定,缺乏相應的規章制度,存在劃撥、支配隨意的問題,容易誘發內部貪污等經濟犯罪行為。再加上,醫院閑散部門較多,人員重復安排,或是缺乏設備材料科學引進制度,也會產生大量冗費,導致成本過高。而這些問題均是醫院內控現階段面臨的最大難題。
二、建設醫院內控制度的作用含義
醫院內控制度即為保障醫院醫療活動正常開展,確保國有資產安全性、完整性,而建立的醫院內部管理體系,其旨在通過相互制約監督,使醫院業務開展最終達到財務管理預期的目標。當前,隨著我國醫療體制不斷改革,醫院要提升市場競爭力,首要任務是建設內控制度,增強內部審計職能,這樣才能有效規避財務管理違規違法等行為發生。特別是在醫療市場化背景下,醫院經營范圍逐漸擴大,醫院收入隨之增加,導致財務管理面臨著諸多挑戰,因此要有效管理國有資產,避免其出現不必要的流失,醫院方面必須建立內控制度。此外,醫院內控制度建設是內控工作開展的前提,更是醫院牽制和追究各部門會計崗位責任的主渠道,通過內控制度醫院可及時監督約束各部門財會工作,實現高效財務管理。
三、強化醫院內控制度建設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積極提高內控意識
一方面,醫院決策層要積極培養內控意識,不斷增強理論修養,及時更新觀念,以國家政策和時展為導向,有效把握醫院發展趨勢,最關鍵的是要具備風險危機意識,從思想上為醫院內控提高動力,創設良好實踐環境;另一方面,醫院要合理引進高素質的專業財務管理與內控人才,科學建立內控機構,并嚴格完善遵守內控制度。同時在實際工作中要運用創新思維,尤其是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深刻認識到財務內控對醫院發展的重要作用,以充分落實內控工作。此外,醫院必須對兩個效益進行正確定位,充分明確兩者間的關系,轉變預算管理觀念,從根本上強化醫院內控制度建設,達到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加強信息系統控制
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醫院內控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日漸廣泛,特別是醫院財務管理中信息技術的作用非常關鍵。故此,要強化醫院內控提升財務管理水平,首要任務是根據醫院發展實際加大信息系統控制力度,進一步提升醫院內控水平。信息系統管理具體指落實審核醫院會計核算流程,提高會計信息可靠性,確保財務管理系統有序運行,這就要求醫院安排專人來管理維護系統數據,并合理明確維護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同時,為避免醫院內控工作重復現象發生,醫院需針對會計業務制定統一流程,完善操作日記制,以文字形式將實際操作記錄在案,促進后期工作順利開展。此外,在醫院計算機程序中應嚴格控制各類操作的時間、內容等,特別是要嚴格規范操作人員操作流程,從各個方面提升內控效益。
(三)健全醫院管理制度
醫院必須嚴格履行國家法律法規,針對財務管理、監督及資本運行等,積極建立和嚴格執行醫院內控制度。通過合理劃分崗位職責,將不相容職務分離出來,實施責任個人制,以落實內控監督機制,并不斷強化內部審計、稽核職能,提高監督機制約束效果。嚴格遵守合法全面等原則,增強制度約束力,規避違規違紀行為,健全人事防控和財務管理機制,及時糾正偏差預防遺漏。對申請審批、記錄核算等環節進行完善規范,特別要注意加強對其的制約,實施全過程動態監控。同時醫院在制定重大規劃期間,要引導財務負責人參與其中,讓其設置安排財務機構及人員,科學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另外,則要有效合理的使用醫院資源,保證醫院財產的安全性、財務會計等信息真實性,注意對醫院不必要開支進行控制,充分履行法定責任。唯有醫院內控制度體系得到完善,才能促進醫院管理和發展。
(四)加強醫院預算管理
醫院成本核算要服務其可持續發展,避免因為核算而核算的現象。既往考核指標主要為醫療收入,這種考核相對單一、不夠全面,故還需采取成本控制、盈利能力等綜合指標考評手段,圍繞科室成本核算建立,集病種、項目成本核算為一體的核算體系,做到權、責、利一致。同時醫院全體職工應積極樹立成本管理觀,增強成本控制意識,落實全面成本管理,提高醫院運營管理效果。醫院盈利最有效的渠道是降低成本,但由于每家醫院的成本結構均不同,因此,財務管理者要根據重點明確目標成本,并結合預算單元做出合理分解,每月定期分析預算具體執行狀況,從中尋求減少浪費的突破口。但要注意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時,必須緊跟物價政策,提高收費規范化,增強監督,以規避亂收費、減少罰款等問題。門診收費水平需嚴格控制,特別是大處方要控制到位。且采購藥品設備、一次性消耗品或基礎工程中,其必須實施公開招標,對其過程和審計加大監督,確保物美價廉。同時,要合理科學的預測制定醫療成本及其計劃。基于已有成本報表上對各種費用構成做出測算,分析指標偏差的原因,制訂相應成本計劃,保證接下來的成本控制有效落實。
四、結束語
在醫院發展歷程中內部控制是實現有效財務管理的關鍵,只有不斷增強醫院內控制度建設,才能切實降低醫院經營管理成本,增強醫院醫療能力,進而在市場競爭中謀得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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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of tax collec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oblem, main show is on tax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exists the misconceptions, data collection, transfer, storage to be perfect, do not share information, personnel quality to be raised, etc. Curr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 the idea, the expansion of field data acquisition, improve the data accuracy, improve data storage method, the integration of tax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the realization information sharing, promote the information talent strategy and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and so on.
經過十多年的稅收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上已達到一定水平,但距離稅收業務高度信息化處理的最終目標還相距甚遠,主要表現在稅務機關內部還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稅源信息庫,以加強稅源監控;外部還不能與工商、銀行、質監、審計、國稅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形成社會性的全方位、高效率的稅收征管。
1 當前稅收征管信息化應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稅務人員信息化意識和理念還很淡薄,片面地認識和理解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內涵。部分稅務人員把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僅僅理解為外在的機構和人員的重新組合,也有稅務人員把稅收信息化建設當成是單純的技術問題來看待,技術開發和業務需求之間存在被割裂的現象。
1.2基礎數據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報稅軟件中,目前普遍重視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專用發票等涉稅數據的收集,而對于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銀行存款等大量相關數據基本沒有或無法采集。因此對企業整體納稅情況的評估和對稅源變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據,信息管理與應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數據傳遞、存儲技術不完善
(1)數據傳遞不及時。
地、市局為單位的數據庫集中還沒有實現,絕大多數地區是以縣局或以基層局為單位建立數據庫,大量而分散的小數據庫需要通過網絡并經過數據庫復制技術,才能將基層的征管數據逐級傳到市地局,不僅時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夠準確。
(2)一方面由于各級在思想上對數據安全重視不夠,另一方面受社會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統內技術力量、管理體制、資金等條件的制約,無法形成完整、嚴密的管理體系。其三,稅務系統目前尚未建立災難備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大量數據將徹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地稅、工商、銀行、國庫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備實現稅務與相關部門間的網絡互通和信息交換的條件,無法實現信息共享。
此外,整個征管信息化系統多個應用軟件在不同領域自成一體,形成了“信息割據”的局面。目前大量的日管信息無法實現跨區域交流共享。
2 促進稅收征管中的信息化應用的建議
2.1樹立稅收征管信息化的新理念
稅務機關應該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究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和“一體化”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理順工作機制,將信息化建設的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一體化管理。稅務人員必須樹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紙介質條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礙,全面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數據采集領域,提高數據準確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稅收征管相關業務數據的采集中,不能僅僅采集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要采集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包括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嚴把質量關,要把保證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性作為一項硬指標,在引導稅務工作人員及干部充分認識數據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建立基礎數據采集二級、三級審核和考核機制,進行嚴密考核,保證稅收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工作的質量。
2.3改進數據存儲手段
(1)搭建高質量數據平臺,深化數據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統完整的數據管理制度,規范一線操作人員及各級數據管理人員的操作行為,減少或者杜絕垃圾數據產生,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區市一級稅務機關內部設數據管理中心,負責信息系統的數據規劃,監督數據的采集、加工的全過程,做好系統運行后數據使用價值的研究,深度開展數據分析,使用系統數據能夠得以充分利用。
(2)盡快落實網絡、數據安全措施。
在落實防火、防盜、防雷電等相關初級保護措施的同時,要通過建立各級技術層次的安全體系,利用網絡系統、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機制設置,拒絕非法用戶進入系統和合法用戶越權操作,避免系統遭到破壞,防止系統數據被竊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錯功能的服務器和具有雙機熱備份技術的硬件設備,出現故障時能夠迅速恢復并有適當的應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員的操作規范,采取身份認證、密碼簽名、訪問控制、防火墻等技術手段,加強內部網絡和數據庫安全管理。
2.4整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1) 實現稅務部門內部的信息共享。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必須走一體化道路,實行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建立起一個包含網絡、硬件、數據標準以及軟件一體化的建設平臺,實現數據信息的集中處理。應該盡快實現不同主體硬、軟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統應用的集成度,減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資源共享。
(2) 實現與其他公共部門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級推進”的方式來完善我國信息交換的保障體系。一是以登記信息交換為基礎,構建登記信息的電子信息交換平臺,重點是做好國地稅之間、稅務與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信息交換。二是以納稅人銀行資金信息共享為重點。進一步實現儲戶實名制,使稅務部門能抽取出所有銀行的數據,利用金融部門的優勢,發揮其對稅源監控的協作能力。三是以代碼的唯一性為最終目標,實行公民和企業代碼統一制和代碼終身制,從根源上強化稅源監控、降低監管成本。
2.5推進業務流程重組
(一)成立機構,提供風險控制組織保障
為適應崗位風險全過程、動態化、常態化、預案化的控制要求,成立了“崗位風險控制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XX縣國家稅務局崗位風險控制工作實施方案》,分別由縣局領導兼任組長和副組長,各科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法規科、監察室、征管科為工作牽頭科室,全面負責對崗位風險控制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統籌管理和監督落實工作,集體研究全局性的工作思路、意見和工作部署。
“崗位風險控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崗位風險控制工作辦公室”,由分管局長擔任主任,各科室負責人為副主任,各科室分局分別確定一名具體負責人員擔任小組成員。為保證崗位風險控制工作的嚴肅性,保證各崗位人員職責清晰,根據崗位調整的需要,我局于初分別對“崗位風險控制工作領導小組”和“崗位風險控制工作辦公室”成員及時進行調整。
(二)整章建制,規范風險控制管理程序
為加強稅源管理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深化防范崗位風險,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市局《關于深化崗位風險控制工作的意見》和《濟南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行政管理崗位風險控制工作的意見》,2014年,我局制定了《XX縣國家稅務局查考問一體化風險控制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嚴格確定了“收集風險信息—網上布控督辦—崗位人員自查—季度復審復查—風險通報—嚴格考核問責”的工作程序?!掇k法》主要通過“組織領導”、“控制方法和程序”、“防范結果的運用”對崗位風險控制工作的組織形式、考核范圍、考核標準及程序、考核問責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同時,縣局成立崗位風險復審復查工作組,工作組成員由各職能科室、局相關人員組成,按季對各單位崗位風險控制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復審復查,并形成書面《崗位風險控制復審復查報告》,向崗位風險控制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二、標本兼治,構筑風險防范控制堤壩,做實事先準備
(一)營造氛圍,增強全員風險管理的意識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苯陙恚揖譃榱思訌婏L險防范,密切結合國稅系統實際情況,從人員意識、案例宣講、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方面著手,加強風險教育,有效提升全員風險防范、管理和控制意識。
1、深入淺出,多形式開展崗位風險教育活動
堅持每年年初邀請縣紀檢部門的廉政教育培訓專家,在全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防范職務風險”主題專題講座;多次舉辦風險警示活動,2015年,我局組織全體中層干部到XX縣看守所參觀,聽取犯人現身說法,用實際案例觸動干部職工心靈;通過“夜校”形式觀看了“警示錄”和“警示錄”。另外,廣泛發動全體人員,通過專題展座談會、演講比賽、有獎征文等活動,興起全員識風險、全員避風險的良好風氣。
2、普及常識,組織編寫《崗位風險防控手冊》
我局組織專業人員,結合系統實際,認真編寫了《崗位風險防控手冊》一書。此手冊主要分為“稅務機關風險”和“企業風險”兩大部分內容。在“稅務機關風險”篇中,主要圍繞歷年來發生在系統內部的違法案件,詳細地闡述了“”、“瀆職罪”等犯罪種類,對犯罪成因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并逐一提出了防范對策。在“企業風險”篇中,通過對具體案例的深入分析,從企業的角度明確了風險所在,對今后風險管理與控制起到了一定的指導意義。
3、征集素材,建立廉政教育基地
突出風險管理宣教的直觀性、形象性和警示性,創新教育載體。發動群眾,群策群力,在全局開展廉政風險格言和系統內瀆職犯罪案例征集活動,在各個基層單位征集格言條,案例個。共制作格言警示12條,案例展板14個,全部放置和裝飾于教育基地,供本系統人員和社會各界群眾參觀。2015年6月,我縣孝直分局廉政教育基地被縣紀委評為全縣廉政教育示范點。我局組織全員分5批次到進行了參觀學習,有效提升了同志們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
(二)全員查找,大力開展風險點梳查活動
風險點查找是認識崗位風險的第一步,近年來,我局大力開展了全員崗位風險自查活動,先后梳理崗位123個,查找風險點217個,通過多種多樣的風險點查找,使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一是透視環節,通過案例查找。針對以前年度風險點查找上存在的不夠準確、不夠到位的情況,將引起崗位風險的一些稅務案例和典型進行解剖,逐一列出案件的風險點、風險源以及防范措施,作為全員風險查找教材。同時,制作風險查找模板,分環節、分節點,按照崗位職責、操作規程、所涉規章制度等標準,提出風險查找基本需求,指導全員查找崗位風險點。
二是反省重點,橫向結合查找。在個人自查定位自身風險基礎上,業務相關崗位和部門之間互查共同風險點。如稅務登記設立執法項目,既涉及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崗,也涉及稅源管理部門的調查核實崗,兩個部門的兩個崗位共同查找在錄入信息、資料審核以及實地核實等環節的各個風險點,逐一明確到崗位。
三是集中初審,縱向反饋查找。全局按業務流程匯總評查崗位風險,組織科室負責人和業務骨干,對包括12個單位和146個崗位在內的《崗位職責說明書》集中初審,按照稅收執法、行政管理環節的節點分布,整理匯總同崗不同風險點,梳理不同崗位共同風險點,逐一確定各崗位的風險點,提出評價意見。將評價意見反饋各崗位人員,各崗位人員對照檢查后再反饋修改意見。
(三)甄別信息,提升風險識別分析層次
1、千方百計,完善風險識別。由于風險往往處于潛在和深層狀態,掌握正確的風險識別方法非常重要。為此,我局完善了三種風險識別方法:一是附表分析識別法,利用增值稅申報附表監控稅負率、利潤率、沖減收入、存貨奇大,貨幣資金、應收應付等異常風險點;二是物流偏差識別法,結合實地巡查,掌握企業的主要生產要素占比和主要原料的投入產出比,測算企業的實際生產能力于申報銷售情況的差異,查找風險點;三是外部信息比對識別法,通過外部信息比對系統、投資部門、社會傳言等信息,梳理有價值的風險點。
2、利用微機,全方位做好涉稅分析。充分調動信息化手段,從海量的數據中,挖掘出風險點。一是開展信息采集,我局采集了636戶企業的生產要素信息1280條、申報信息7632條、附表信息2544條、發票信息11448條,建立了縣級數據倉庫;二是確定風險分析項目,結合數據分析指標確定了稅負率、成本利潤里、物流偏差、電費與收入彈性、存貨異常等18類風險指標;三是建立風險輸出模型,將風險分析的內容、指標、方法固化,借助數據庫的命令,并按月輸出。四是將“疑點信息庫”作為發現疑點和風險的渠道之一。疑點信息庫是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子模塊,是稅收執法督察決策支持平臺的前期項目。疑點信息庫的推行對加強執法監督,健全稅收執法內控機制,規范稅收執法具有重要意義。疑點項包括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稅款核定、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等多方面業務的13個疑點項。針對查出的問題,我們不斷完善內部崗責體系,優化業務流程,健全制約機制,充分發揮疑點信息庫防范風險的治本功能。
三、由內及外,風險防控全面覆蓋,落實事中內容
(一)強化布控巡查,風險防控全面覆蓋
風險布控,是國稅局崗位風險控制中的最為重要的良策之一。為此,我們從稅收征收管理信息、企業生產經營信息、稅務機關監控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入手,進行企業風險采集整理和統計分析,內容分行業特點、信用等級、納稅遵從度等進行稅收風險點梳理。在兩個試點企業中,共采集信息5類71條,確定風險點3大類8個。
1、全面采集風險信息,及時組織布控
布控工作人員在具體操作中,主要完成以下“四個結合”。一是結合本單位的預警系統、納稅評估系統、稅收執法信息管理系統等,篩選發現的問題指標,和日管、稅收執法督查發現的問題,并進行科學的分析,設計出合理的風險布控點;二是結合風險管理部門的風險信息,建立起與風險管理部門的日常配合機制,集中收集風險信息以及反饋建議;三是結合風險信息的情況,提升布控人員的風險意識,并對現場布控人員的布控情況進行績效評估,提升風險識別以及布控的針對性;四是結合本單位的布控一體化應用平臺,即“崗位風險控制模塊”的流程控制,積極開展縣局、分局“兩級風險布控”,實現上下聯動、聯防聯控。2014年以來,我局累計在一體化應用平臺發起縣局層面的風險布控26條,分局層面的風險布控5條,內容涉及征收管理、稅收政策、發票管理、公文處理等多個崗位,涉及工作人員275人次。
2、認真解除風險布控,確保布控質量
對于本單位來說,確保布控質量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對于處在相關工作崗位的工作人員來說,結合所收到的布控通知里確定的時間、內容、范圍以及布控解除的工作標準后的第一時間就開展調查,貫徹落實布控的反饋工作。其次,發起布控的工作人員結合自己的監督職責,對下屬所反饋的情況進行核實,要求反饋的信息要有實際的數據,不能夠因為一句話或者是表面現象就下定論。再次,相關人員結合自己的工作責任,致力于強化對布控工作的巡查及其質量的審核,確保所制定的每一項布控措施都能夠落到實處,促進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3、回頭看,堅持按季度開展復審復查
深入落實“查考問”管理辦法,我局崗位風險復審復查小組堅持于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對稽查局和5個管理分局崗位風險控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復審復查。復審復查的內容主要為上季度崗位風險布控內容以及日常工作中發現的疑點信息,通過復審復查,有效減少了執法的隨意性,避免了亂作為和不作為。今年,我局稅收執法正確率始終保持100%。
4、開展稅收風險疑點信息庫的核實工作
——領導重視,迅速部署。接市局文件通知后,局領導對疑點庫上線工作高度重視,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立即成立以分管局長為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推行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為疑點庫上線運行和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強化措施,全力推行。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疑點信息庫上線運行的背景、意義、要求,參照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疑點信息庫V2.0版用戶手冊及初始化設置說明等資料,設置調查人員的權限角色,并在模擬環境實施基本操作演練。
——研究疑點,扎實做好稅收疑點信息庫調查核實工作。根據我局接收的11類指標,逐個研究疑點項設計說明,充分做好案頭分析,確保疑點庫信息核實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2015年,我局共承接市局下發的兩次疑點庫核實任務,共涉及11個問題的651條記錄,經過核實,共發現存在問題記錄512條,占總問題總數的78.65%,問題都已及時處理。開展了外部風險管理試點工作,確定了兩戶企業為試點企業,從風險采集、風險點評估、出具管理建議書三個具體管理環節入手,積極探索外部風險控管制度建設,力求管理制度化、長效化。
(二)開展風險點評估,分類制定措施
召開專題會議,從稅款流失、法律責任、管理責任等方面對試點企業存在的風險點進行風險評價,并告知企業可能存在的涉稅風險點和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風險評估等級,制定分類管理措施,對于低風險點,及時幫助企業分析產生原因及防范措施,提醒企業整改。對中等風險點企業,采取督導自查和特別納稅調整的方式。對高風險點企業,采取納稅評估的方式,處理稅收風險。
(三)出具風險管理建議書,提升控管實效
根據風險點等級及時對試點進行布控巡查,做好風險反饋和管理建議。重點針對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涉稅業務,闡述企業存在的風險,出具了《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建議書》,指導企業內部形成規范的涉稅機制,從而達到讓納稅人重視涉稅風險和防范稅款流失的雙重目的。同時,及時向縣局管理科室上報《稅收征管服務建議書》,提升控管實效。今年以來,通過開展外部風險制度控管,兩家試點企業共補繳稅款171萬元。
四、強化事后監督考核,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一)獎罰分明,強化內部考核
1當前稅收征管信息管理與應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思想認識上的誤區
稅務人員信息化管理意識和理念還很淡薄,片面地認識和理解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內涵。部分稅務人員把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僅僅理解為外在的機構和人員的重新組合,卻忽視了對稅收管理理念、方式和內容以及稅收管理運作程序等多方面深層次的變革要求。也有稅務人員把稅收信息化建設當成是單純的技術問題來看待,技術開發和業務需求之間存在被割裂的現象。
1.2基礎數據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報稅軟件中,目前普遍重視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專用發票等涉稅數據的收集,而對于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銀行存款等大量相關數據基本沒有或無法采集。因此對企業整體納稅情況的評估和對稅源變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據,信息管理與應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數據傳遞、存儲技術不完善
(1)數據傳遞不及時。
全國只有極少數地區實現了以地、市局為單位的數據庫集中,絕大多數地區是以縣局或以基層局為單位建立數據庫,大量而分散的小數據庫需要通過網絡并經數據庫復制技術,才能將基層的征管數據逐級傳到市地局,不僅時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夠準確。
(2)數據安全隱患大。
一方面由于各級在思想上對數據安全重視不夠,另一方面受社會信息化發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統內技術力量、管理體制、資金等條件的制約,無法形成完整、嚴密的管理體系。其三,稅務系統目前尚未建立災難備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大量數據將徹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國稅、地稅、工商、銀行、國庫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備實現稅務與相關部門間的網絡互通和信息交換的條件,無法實現信息共享。
此外,整個征管信息化系統大大小小的30多個應用軟件在不同領域自成一體,形成了“信息割據”的局面。目前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數據外,大量的日管信息也無法實現跨區域交流共享。
2促進稅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建設的舉措
2.1樹立稅收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
稅務機關應該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究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和“一體化”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理順工作機制,將信息化建設的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一體化管理。稅務人員必須樹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紙介質條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礙,全面樹立信息化稅收征管理念。
2.2拓展數據采集領域,提高數據準確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稅收征管相關業務數據的采集中,不能僅僅采集與稅收征管直接相關的數據,還要采集與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相關的數據,包括納稅人的銀行存款動用、商業往來、財務報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嚴把質量關,要把保證數據的真實和準確性作為一項硬指標,在引導稅務工作人員及干部充分認識數據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建立基礎數據采集二級、三級審核和考核機制,進行嚴密考核,保證稅收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工作的質量。
2.3改進數據存儲手段
(1)搭建高質量數據平臺,深化數據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統完整的數據管理制度,規范一線操作人員及各級數據管理人員的操作行為,減少或者杜絕垃圾數據產生,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區市一級國稅機關內部設數據管理中心,負責信息系統的數據規劃,監督數據的采集、加工的全過程,做好系統運行后數據維護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時要與業務部門配合,加強對數據使用價值的研究,深度開展數據分析,使系統數據能夠得以充分利用。
(2)盡快落實網絡、數據安全措施。
在落實防火、防盜、防雷電等相關初級保護措施的同時,要通過建立各級技術層次的安全體系,利用網絡系統、數據庫系統和應用系統的安全機制設置,拒絕非法用戶進入系統和合法用戶越權操作,避免系統遭到破壞,防止系統數據被竊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錯功能的服務器和具有雙機熱備份技術的硬件設備,出現故障時能夠迅速恢復并有適當的應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員的操作規范,采取身份認證、密碼簽名、訪問控制、防火墻等技術手段,加強內部網絡和數據庫安全管理。
2.4整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1)實現稅務部門內部的信息共享。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必須走一體化道路,實行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建立起一個包含網絡、硬件、數據標準以及軟件一體化的建設平臺,實現數據信息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局兩級的集中處理。應該盡快實現不同主體硬、軟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統應用的集成度,減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資源共享。
(2)實現與其他公共部門信息系統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級推進”的方式來完善我國信息交換的保障體系。一是以登記信息交換為基礎,構建登記信息的電子信息交換平臺,重點是做好國地稅之間、稅務與工商、技術監督部門的信息交換。二是以納稅人銀行資金信息共享為重點,進一步實現儲戶實名制,使稅務部門能抽取出所有銀行的數據,利用金融部門的優勢,發揮其對稅源監控的協作能力。三是以代碼的唯一性為最終目標,實行公民和企業代碼統一制和代碼終身制,從根源上強化稅源監控、降低監管成本。
2.5推進組織結構的調整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中的組織結構調整應以把傳統的結構龐大的稅務機構體系改造成一個以信息化支撐的扁平的稅務機構體系,從而降低過去較高的稅收征管成本、改變信息傳遞的失真現象。按照屬地管理及分類劃片管理的原則,在市區設立一個直屬于市國稅局的征收局、稽查局,同時根據城市區域的大小,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設立若干個管理局;縣(市)城區及其周邊地區設立直屬于縣(市)國稅局的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而不再另設其他征管機構。對于農村鄉鎮,按照機構收縮的原則,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適度地保留一些跨行政區劃的綜合性稅務分局。
2.6推進業務流程重組
(一)堅持按經濟規律收稅。堅持不惟需求訂計劃、不惟計劃抓收入的指導思想,不斷加強稅收與經濟的分析工作,讓稅收收入都建立在可靠的稅源基礎之上,讓收入計劃成為指導我們抓收入的一個抓手。要堅持收入服從政策、政策服務收入的工作方法,以稅收政策為準則,讓政策成為組織收入的指南。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不以收入規模論英雄,切實把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一個以考核稅收政策執行、實現應收盡收為主要目標,以考核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為主要內容的定性與定量相統一的收入評價體系,真正把稅務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堵塞稅收漏洞上。
(二)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增長。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生產要素流動,優化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經濟結構和布局,推進襄樊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為地方稅收提供豐厚的經濟稅源。要按照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部署和要求,用足用活、全面落實好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勵全市優勢產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以及縣域經濟、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高效益,大力培植地方經濟稅源,不斷壯大全市經濟總規模,做大做強全市經濟“蛋糕”。同時大力支持涉及“三農”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其服務業發展,并對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破壞性的產業、行業、企業加大執法力度,相應保護和發展循環型、環保型、生態型產業和企業,不斷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組織收入原則。嚴格遵循“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制止和防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嚴格執行稅收政策,不斷提高稅收政策落實的準確率和到位率,充分挖掘收入的潛力,繼續保持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努力擴大地方可用財力規模。要嚴明收入工作紀律,嚴禁私設稅款過渡戶,不準延壓稅款,嚴防收入混級混庫,確保各項目、各稅種、各級次收入平衡穩定增長。來源于:
二、加快推進信息標準化建設,著力依靠信息化手段改善民生
(四)夯實辦稅服務廳信息標準化建設。按照面向納稅人、面向社會、面向信息化的要求,進一步夯實辦稅服務廳信息標準化建設。要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崗責考評體系,梳理、整合、規范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管理工作流程,實現辦稅服務廳業務工作流程標準化。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人員行為規范、服務承諾、票款結報制度、崗位監督制度、票稅比對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形成完備的管理制度體系,實現辦稅服務廳制度管理標準化。統一建立辦稅服務廳辦稅公開目錄及運作程序,統一編印配發對外政策宣傳和納稅服務手冊,以辦稅服務廳為主陣地,將各級地稅機關政務公開及“稅務八公開”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實現辦稅服務廳辦稅公開標準化。統一制定城區辦稅服務廳和農村辦稅服務點必備的辦稅硬件設施及軟環境建設基本標準,在軟環境建設上,要重點從環境優美、儀態標準、功能多樣、程序便捷、公開透明等五個方面不斷改進,實現辦稅服務廳軟、硬件設施標準化。
(五)加快全市征管數據大集中步伐。以實現全市征管數據大集中為重點,加快信息標準化建設步伐。重點完成系統集成建設和市局機房改造,完成全市三級網絡線路擴容,整合全市征管信息數據,實現所有稅費征管業務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在全市推廣稅收精細化管理平臺,加快流程再造、業務整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各項業務,形成信息標準化基礎上的新的業務模式和流程。
(六)圍繞稅收信息一體化提升信息標準化應用水平。圍繞稅收信息一體化管理,進一步整合稅政、征管、法規、計統、社保、發票等主體應用系統,使之納入一體化管理,以征管信息系統的標準和流程為依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修訂業務崗責體系,制定全市信息標準化操作規范,以業務一體化促進信息一體化,進一步優化和規范征管業務工作流程,使各項流程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以業務整合推動稅收管理信息化資源整合。擴大第三方信息應用的范圍,加強與技術監督、公安、交通、測繪、國稅等部門的信息比對,逐步實現同有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的數據交換,擴充地方稅源庫。制定征管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建立系統日常運行保障機制,建立數據質量監控機制,積極探索征管數據日常監控體系,清除垃圾數據,杜絕虛假信息,確?!傲悴铄e率”。年內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運用gps技術測量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的方法,提高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加大稅收惠民政策落實力度,著力讓黨的陽光普照民生
(七)著力落實好扶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優惠政策。就業是社會弱勢群體面臨的最大難題,是民生之本。要認真執行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重點在資格上把好下崗再就業優惠證這個關口,在程序上簡化手續、限時辦結、搞好服務,在管理上抓好跟蹤監控,保障政策執行到位。要認真執行稅收起征點調高政策,重點做好納稅人起征點的調查、測算、評估、評議、公示,防止出現該征不征、不該征的征收,特別是針對農村、邊遠鄉鎮的分散、小型個體經營戶,達不到起征點的堅決不能征,嚴禁因收入任務而加重弱勢群體的稅收負擔。要加大扶助社會弱勢群體方面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基層落實優惠政策的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優惠政策執行到人、落實到位,真正讓黨的政策之光普照民生,溫暖納稅人。
(八)大力落實民政福利型企業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要落實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重點從有保險、有崗位、有收入的“三有”環節嚴格把關,促使企業為殘疾人交納保險、安置崗位、保證收入,鼓勵企業招聘、錄用殘疾人。同時抓好殘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要落實好民政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激勵企業擴大社會就業的積極性,引導和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
(九)認真執行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稅收政策。社會公平和正義是民生的期盼,關注民生應該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要重點加強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的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積極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要切實抓好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對經營收入100萬元以上的私營業主、高收入行業、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經理、高管人員等建立高收入個人檔案,加強收入監控,落實雙向申報制度,并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軟件應用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嚴格按照市局“一戶一檔、終身負責、檢查監督、市局備案”的管理要求,突出加強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要突出加強飲食行業稅收管理,著力改變飲食行業稅負偏低的狀況。
(十)切實規范涉農稅收管理?!叭r”問題是最大的民生問題。要切實規范加強涉農稅收管理,建立農村稅收征管直通車,凡向涉及向農民征收稅款,都要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審核備案,做到嚴肅政策、嚴格程序、嚴明紀律、注意方法。凡是涉農稅收優惠政策,該兌現的必須兌現到位,比如針對農村交通車輛車船稅該兔的必須兌現。凡是涉及農民利益的農村基礎設施、農民建房、引水等政府民生項目,要積極參與,全力支持。要加大涉農稅收優惠政策宣傳、檢查、考核力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序透明、服務到位,嚴禁加重涉農稅收負擔。要以貫徹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契機,抓好一法一條例的貫徹落實,認真落實好關于扶持農、林、牧、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抓好??捣鲐汓c的扶貧濟困工作,做好扶貧幫困獻愛心活動。來源于:
四、全力抓好社保費征繳工作,為保障民生加固一道安全網
(十一)進一步規范稅式管理。充分發揮稅收管理的整體優勢,實行社保費與稅收一體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的征管體制,實現社保費日常管理的“七上”,即上稅收管理員手冊、上每月稅費收入通報、上征管質量檢查報告、上執法監察報告、上稅務檢查稅務處理決定書;上黨風廉正建設目標責任書;上執法檢查報告。做好社保費年度結算工作,結算面達到100%。
(十二)不斷推進依法治費。依法治費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2010年要重點解決執法錯位、缺位和欠位的問題,逐步實現由被動執法向主動執法轉變,解決放棄加收滯納金、罰款、強制執行等執法權的問題;由無據可依向有法可依轉變,解決地稅執法依據不足和勞動部門不作為的問題;由執法缺位向執法到位轉變,解決執法主體不明的問題,嚴格執行省政府230號令。
(十三)優化繳費服務環境。要進一步完善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預約服務制、績效考核制、舉報監督制;要加快推進委托代征、委托代繳、刷卡繳費等多元化申報繳費服務方式;推行“五零”服務制,即登記零差錯、程序零障礙、用語零違禁、服務零投訴、保費零錯收;要推行一票征收,方便繳費人,減少費收成本;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打造數字社保,確保市區今年與勞動部門聯網成功。
(十四)積極協助勞動部門做好擴面工作。繼續發揚地稅部門積極溝通、善于征管的優勢,主動做好與勞動部門的配合與銜接工作,確保擴面征繳率達到95%以上。要借助稅收管理平臺,主動向勞動部門提供未參保戶信息。要以稅費同征管為基礎,認真做好新增參保戶的檔案管理工作。要以分類管理為依托,切實做好新增參保戶繳費能力的認定工作,以確保擴面征繳的真實性。要以精細化管理為重點,牢牢掌握新增參保戶的費源分布狀況,實行重點征收和重點欠費大戶的動態管理工作。
五、大力優化稅收服務,為服務民生營造一個優越環境
(十五)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把納稅人的需要作為第一需要,把納稅人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納稅人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在稅收制度制定、稅收政策執行、管理流程設置、納稅事宜辦理等方面,堅持以納稅人為中心,充分為納稅人著想、分憂、解難,努力形成尊重納稅人、感恩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保護納稅人的良好風氣。年內要舉辦2-3期由企業財務人員及老總參加的稅法培訓會,為納稅人學法、知法、守法創造有利條件。
(十六)不斷探索個性化、人性化的稅收服務方式。要延伸稅收宣傳觸角,從學校做起,從農村做起,與市婦聯、共青團、教委等幾條戰線、幾個戰場統一行動,協同作戰,以提高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突出民生問題,為弱勢群體享受優惠政策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在繼續抓好辦稅廳規范服務工作的同時,加快建設“電子辦稅廳”(為納稅人服務平臺),大力推行網上納稅申報、網上繳稅。建好“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襄樊地稅網站建設,積極做好政策、稅務咨詢等服務項目,方便納稅人咨詢。進一步推進稅務、政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與納稅人辦稅密切相關的行政事項、稅收政策規定、審批程序和辦事標準,提高辦稅的透明度。要建立科學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納稅服務質量監督與考核。要暢開言路,暢通監督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年內至少召開三次由納稅人及社會各界代表參加的開門納諫會,廣泛征求群體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稅收服務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十七)在“兩個減負”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認真清理、簡并、統一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各類財務報表,以及基層稅務機關報送的各類統計報表,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稅環節,促進信息共享,加強考核管理,真正把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不必要負擔減下來。要重點在鄉鎮農村稅收、個體稅收和信息標準化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兩個減負”的具體辦法,把一些不必要的征管資料和無用信息減下來,真正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工作量。要面向納稅人實行“五個一”工作法,即一窗式服務、一戶式管理、一網式辦稅、一站式辦結、一次式檢查,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要大力探索源頭減負的具體舉措,積極建立“兩個減負”的長效工作機制,防止負擔反彈,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六、強化稅收執法責任,著力防止不當執法行為侵害民生
(十八)認真落實稅收執法“兩制”。以認真學習掌握總局關于地方稅收執法責任制“一個范本”、“兩個辦法”和市局關于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為基礎,明確崗位職責,讓地稅干部明白自己應該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要負什么責任,在全系統全面執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著力解決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以全面規范干部執法行為。
(十九)切實規避稅收執法風險。在全面規范稅收執法行為的同時,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加強對執法行為的事前監督、執法環節的事中監督和執法過程的事后監督,不斷加強稅收執法檢查,提高自我防范和糾錯能力,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偏差,做到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手續全部合法,切實規避稅收執法風險。
(二十)建立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要以稅收執法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基礎,在《公務員法》框架內,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對象、范圍、標準、程序、時限,建立健全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讓責任追究形成一個規范,變為一個常態。市局要組成一個包括法規等相關部門在內的稅收執法監督工作委員會,實行季度例會制,對重大稅收執法過錯實行集體認定,明確法規、監察、人事部門在過錯認定和責任追究中的職責,使各業務職能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檢查與過錯責任追究相銜接,將責任追究滲透到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執法檢查、稅務稽查、發票管理等稅收業務工作的全過程,形成對稅收執法重大過錯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十一)嚴格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各單位要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為主線,按照有責必問、有錯必究的原則,通過加強執法檢查、稅務稽查、執法評議考核等途經,對干部執法過錯責任嚴格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地稅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擅權要追究”。同時制定《襄樊市地稅局行政問責暫行辦法》,定期不定期對工作事項落實和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考核,對各崗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不力的人和事,嚴格按黨紀、政紀、稅紀進行問責,以提高工作落實效力。要堅持在責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充分發揮責任追究的積極作用,把責任追究轉化為工作的推動力和落實力,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七、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建設一支重視民生的和諧地稅隊伍
(二十二)著眼于加強稅風建設,讓地稅干部更加近距離地關注民生。作風體現稅風,直接影響對于民生的重視和關注程度。2010年,各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干部,都要從轉變作風、優化稅風開始,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轉向基層,深入基層,關注民生。局領導要求三分之一,至少五分之一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基層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市局機關科室下基層檢查指導工作,必須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做到有工作事項、有情況分析、有對策建議,有落實結果,真正引導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轉向基層,推動工作落實。認真總結市直高新分局機構改革試點經驗,按照“征管業務流程化、組織機構扁平化、管理方式集約化”的原則和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區機構改革。同時,繼續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確保繼續榮獲全市“平安單位”稱號。
1、重復征稅嚴重,導致物流企業成本過高。1991年我國社會物流總成本相當于GDP的24%,2003年縮小到21.4%.盡管有所下降,但這一比例仍然比美國、日本等物流發達國家要高出1倍多[1].我國現階段物流企業物流運作成本過高,除物流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外,稅收成本也是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稅收政策帶來的過高成本體現在重復納稅現象嚴重和企業內部所得稅合并兩個方面。
外包是現代物流企業的特色之一,而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在納稅時除運輸費用外,其余費用均不能在外包收入中扣除,這就使得對除運輸費用外的外包中的其他應稅行為進行了重復征稅。例如,在物流企業中,倉儲通常要占到15%-20%[2].如果物流企業將某一地區的倉儲業務外包,該企業與外包企業就不得不分別對這同一項業務同時納稅,這種重復征稅會給企業帶來相當大的額外稅收負擔。中國物流業重復納稅的現象嚴重,中遠、中儲和華運通等多家物流企業都曾向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反映這一問題。
與外包特色相比,發達的運送網絡更是現代物流企業的獨家競爭優勢。發達的運送網絡首要要求便是覆蓋面廣,但依現行稅收政策,企業在繳納所得稅時,各地分公司均需作為獨立納稅人在所在地繳稅,各分公司之間不能合并納稅。這使得企業集團內部盈虧無法互補,無疑增加了物流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形成了運送網絡覆蓋面越廣,則企業所面臨的稅負可能越重的局面,使得現代物流企業競爭的優勢無形中成為了稅收籌劃中的劣勢。
2、流轉稅計稅基數不合理,阻礙物流一體化進程?,F行稅收政策對物流系統中人為分割過多,使得現代物流無法發揮其整體優勢和規模效益。例如,我國現行營業稅制規定,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和裝卸搬運歸入“交通運輸業”稅目,稅率為3%;郵電通信業,稅率為3%;業、倉儲業、設計、咨詢等歸入“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兼營不同應稅項目,應分別核算,否則從高適用稅率。而在實踐中,物流業務是集成化的?!拔铩庇缮a者到消費者之間需要一定的時間和多種渠道,而這期間包括運輸、倉儲、裝卸、配送,甚至包裝等等不同的過程。如果按照現行稅制,人們不得不把物流企業一體化運作的各個環節人為的拆分開來,這不但不利于物流企業開展一體化運作,還有可能制造一個納稅的漏洞,使得一些物流企業傾向于將適用較高稅率的營業收入轉移到較低稅率的應稅業務中去,造成物流企業之間稅賦的不平等。
此外,由于國家規定具有運輸許可證的正規運輸公司才能去稅務局購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以至于為了運輸發票抵扣的增值稅稅收政策,一些功能相對單一的物流企業紛紛改名為運輸企業,一些綜合性的物流企業也把運輸業務單獨分離出來成立名義上的運輸公司。這不但阻礙了物流業的一體化進程,在某種程度上還破壞了物流業已建立的一體化業務,使物流業整合的效果削弱,不利于我國物流產業的發展。
3、內外兩套稅制,阻礙了企業間的公平競爭。發展我國的物流產業,政府必需重點扶持以國營或民營為主的內資物流企業,培育我們自己的品牌,這才是我國物流產業長足發展的根本。然而,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的差異使得我國剛剛起步原本已不占優勢的內資物流企業又被外資企業落下了一大截。內外企業稅賦統一問題是近年來呼聲最高的稅改焦點之一。現行稅法規定,新辦的內資交通運輸企業可享受一免一減半企業所得稅,新辦倉儲企業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一年;而經營貨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則可以享受生產性企業兩免三減半的所得稅稅收優惠。這樣的稅收傾斜政策當初的確在引入外資方面做出了貢獻,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它在完成了特定時期的使命后,如今已開始產生負面影響,這對于我國內資物流企業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促進我國物流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調整
1、調整流轉稅政策。(1)要合理確定物流企業營業稅計征基數。物流企業將承攬的運輸、倉儲等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其他項目支出后的余額,為營業稅的計稅的基數。營業稅基數將除運輸費用外的其他項目的外包支出列入可扣除項目,可以從根本上解除物流企業在外包環節重復納稅的問題。(2)要統一物流業主要業務的稅率,避免納稅環節上存在的漏洞。例如可以將交通運輸業和倉儲業的稅率進行統一。統一后的稅率建議按5%征收營業稅。雖然物流業是微利性行業,毛利只有4%至5%[3],但考慮到如果按照新的營業稅基數計稅,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稅收收入,故針對物流企業的營業稅率不應再降低。(3)針對增值稅政策對現代物流的不適應,應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征稅稅率與稅收抵扣扣除率之間的較大差異。我們應當縮小運輸業營業稅稅率與增值稅可抵扣率之間的差距,以使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利益共同體不復存在,消除其進行違法操做的動因,從根本上解決在物流綜合服務中的暗箱操作問題[4].二是物流企業領購運輸發票的限制。國家稅務總局采取的措施是起草稅改方案,并啟用《全國物流業專用發票》。全國物流業專用發票的啟用將會解決綜合性物流企業增值稅發票的抵扣問題,進而降低物流成本。
2、統一所得稅,規范稅收優惠政策?!敖y一所得稅”有兩層含義:一是允許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由總部統一繳納所得稅;二是統一內外物流企業所得稅負。2004年8月5日由九部委聯合的《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中指出物流企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的跨區域分支機構,凡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統一核算,不設銀行結算賬戶、不編制財務報表和賬薄的,并與總部微機聯網、實行統一規范管理的企業,其所得稅由總部統一繳納。統一繳納所得稅的稅收政策可以使企業進行內部盈虧互補,進而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也使得具有一體化服務的現代物流企業可以充分的發揮它發達運送網絡的優勢,有利于促進物流企業培養發展大型的運輸網絡。
【正文】
現代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轉軌時期,甚至起著關健作用。在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制度的完善過程中,即要注重制度的重構,也要重視征管體系的完善,更要理順各項配套措施的作用,促進現實制度逐步向理想化轉化。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制度的體制性設計的完善既要符合效率良好、社會公平的目標,又要便于稅務部門的具體實施,應滿足兩個方面的均衡:一是經濟效率與管理效率的均衡,這是實現有效稅制的基礎;二是綜合效率和公平的均衡。
在綜合所得稅制模式下,個人所得稅仍將實行扣繳為主的征收方法,但扣稅憑證的開具,工薪所得、紅利、股息、利息所得應按年進行,勞務報酬所得應按次進行,而絕不是納稅人有需要才開具。與此同時,還需要健全費用扣除制度,調整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設計稅率,減并稅率級次,規范稅收優惠政策,拓寬稅收征收范圍,從而為該制度的順利推行提供完善的環境。
二、加強稅務機關的執行程度
1、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
對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監管最終落角點在于人,要提高個人所得稅扣繳全員全額的質量,必須要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首先要提高稅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可以增加稅收執法的規范性,減少社會失范現象的存在,從而為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依法申報提供公共的心理基礎。其次,要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技能,更多地體現在對現代經濟運作情況的適應程度和對稅收法規掌握的熟練程度,只有增強業務知識,掌握現代化的征管手段,才能發現扣繳申報中所存在的問題。
2、實施納稅人編碼制度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制度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全員”,“全員”信息收集的一個可行制度就是納稅人編碼制度。其是指對所有有收入的個人實行納稅號碼固定終身的制度。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實行編碼化管理,賦予納稅人與居民身份證相統一的終身有效的個人稅務登記號,全面進行個人信息的統一登記,這是全面掌握個人收入及納稅情況的前提條件。納稅人的一切經濟活動都應由交易雙方通過電腦自動輸入其稅號。這將有利于扣繳義務人有關人員信息的采集與動態維護,并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逐步擴大檔案管理的范圍,直到實現全員全額管理。
3、建立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
信息報告對確??劾U義務人和納稅人申報的真實性起到高效監控的作用。
鑒于我國當前稅務信息化建設已初具規模的現實條件,將我國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做如下構建。
4、實行雙向申報制度
稅務機關應逐步建立起以“雙向申報”納稅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支持,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雙重檔案體系為依托的集中征管、重點稽核的征管模式。同時,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的所得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代扣代繳稅款,本人應自行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以扣繳義務人申報的資料檔案、納稅人檔案和納稅申報表三者為依據,通過對雙方申報資料的相互比較,如提供的收入、納稅信息進行交叉比對和評估分析,審核其申報資料的真實性,糾正并處罰不真實的納稅申報,倒逼扣繳義務人如實按全員全額的要求申報扣繳數據。
5、實現信息化建設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息的掌握與傳遞,加之個稅征收范圍廣、信息量大,因此,以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為依托是必然之舉。
按照一體化建設的要求,個人所得稅與其他稅種具有共性的部分,應由核心業務系統統一開發軟件,個人所得稅個性的部分應單獨開發軟件。在軟件應用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嚴格管理,大力協調,密切配合,充分發揮現代信息網絡的作用,讓納稅人編碼制度真正產生實效,也讓扣繳義務人在稅務機關的監督下真正按全員全額的要求申報納稅。
三、提高扣繳義務人的申報遵從程度
1、完善社會信譽約束機制
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人們投資、消費等行為信號與各自納稅行為的對比,在嚴格執法、嚴懲涉稅違法、失信行為的基礎上,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評估體系,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履行申報義務的情況進行恰如其分的評估,并給予相應的級次評定。同時定期將稅收信用評定的相關信息資料充實個人社會信譽約束體系,實現稅收信用信息資料查詢的信息化、社會化、公開化。
2、建立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和個人資產實名制
首先,應當建立納稅人的財產登記制度,要求納稅人的所有財產均需到相關部門登記備案,明確納稅人財產來源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與此同時,應加強對個人實物收入的管理,對納稅人獲得的工薪之外的實物按市場價值計入應稅所得,將納稅的財產顯性化,進一步拓展稅源。
其次,對個人的金融資產和不動產應逐步實行實名制度。
如此一來,納稅人財產信息可以較低的交易成本被稅務機關所知曉,從而對扣繳義務人的扣繳信息產生外在的約束力,使其不得不實現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3、推行非貨幣化個人收入結算制度
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行非貨幣化個人收入結算制度,減少現金流量,廣泛使用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從根本上解決多開戶、化名存款、收入來源不清等問題,堵住稅源流失的漏洞。同時,實行銀行電腦信用制與稅務電腦申報制管理聯網一體化,使稅務征收機關能夠掌握個人收入的真實情況,使個人隱性收入、多元化收入均納入征稅范圍,防止扣繳義務人的調整申報數額的自由空間。
參考文獻:
[1] 陳春:《當前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難點及對策》,《經濟論壇》,2006年第11期。
一、對現行納稅申報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 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 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 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 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 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 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 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稅源管理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有關法律、法規對稅收收入的來源渠道,通過一系列規范的、現代的方法和手段,進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蹤和納稅控制,以及分析預測稅源發展變化趨勢,以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力度,有效地防止稅款的流失,保證稅收收入實現的一系列稅收管理活動。強化稅源管理是近期稅收征管工作的一個全新領域,稅源管理是管理技能方面的提升,相當于中國稅務的能力工程。強化稅源管理是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根本出路。
一、當前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管理的手段跟不上形勢的需要。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經濟形勢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市場經濟下各種經濟成份都存在,國有、集體企業的改組、改制、收購、合并、解散、破產、撤銷等股份制企業的分合經營、連鎖經營,私營個體經濟的大力發展,使納稅人、納稅地點及生產經營、稅源基礎等處在不斷變化之中,而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的應對措施相對滯后,忽視了稅源管理的基礎工作,以及征、管、查之間的相互配合。稅務管理大都體現在辦稅服務廳內,稅務機關對轄區內的稅源心中無底,與納稅人、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不順暢,未能達到稅源信息集中、信息共享的目的。造成了稅源底數不清及國家稅款流失,使組織收入工作陷于被動,增加了工作的壓力。
(二)新征管模式運行存在一定缺陷。實施新的稅收征管模式后,管事制取代了管戶制,但就目前情況而言,由于基層一線人員的崗位、職責不夠明確,各環節之間不夠協調,工作脫節,互相扯皮,導致管理工作不完全到位,新模式的管事功能沒有發揮出來,而以前的舊模式所具有的對稅源和戶籍的監控力度卻明顯弱化了。具體工作,對稅務檢查、稽查的對象、范圍數量、時限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邊遠地區稅收以及零散稅源,非正常戶,流動稅源的管理,大有鞭長莫及和力不從心的感覺,從而使稅源管理出現了“空檔”,稅收出現“死角”。
(三)稅務機關與其他職能機關協調配合不力。實施稅務管理不單靠稅務機關,也需求各級黨政機關、金融機構、工商行政部門、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支持。但是現行法律沒有對稅務機關與這些部門配合、協調的程序作出明確而具體規定。盡管新的稅收征管法對有關金融和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配合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當稅務部門在對納稅人實施行政處罰措施時,稅務部門書面通知銀行扣款,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往往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的難度,同時國稅往往與地稅之間缺乏必要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增大了征稅成本,影響了稅收征管質量提高。
(四)稅務人員素質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新的征管模式、當前的經濟形勢及目前稅務系統要做好“三篇文章”對稅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世界經濟一體化、網絡化、信息化也要求稅務干部能夠熟悉和掌握電子計算機知識和相關的法律、經濟知識,然而目前的現狀是稅務干部整體素質顯然還很難與時代同步。由于干部整體素質不是盡如人意也使之對稅源管理很難進行有效控管。
二、加強稅源管理,提高征管效率的具體措施
(一)堅持依法治稅
1、堅持公正執法
進一步加強國家宏觀調控和法律秩序。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只有堅持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的原則,反對偷逃稅的行為,才能為一切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一個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是一個地區招商引資及經濟發展的“無形資產”。通過依法治稅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推進企業改革,形成的良好稅收經濟環境,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加大行政監督力度,防止和查處行政執法和管理過程中的“不作為”及各類腐敗問題,把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2、打擊違法
在繼續強化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人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稅法護法隊伍的同時,要切實加強各級國家機關(含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對依法治稅工作的監督力度,克服監督權虛置的現象。當然要建設稅收法治系統工程,僅靠國家機關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廣泛參與。要鼓勵、支持社會各界人士對破壞稅收法治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對踐踏稅收法治的行為,全體公民都有權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進行檢舉、揭發;在對舉報有功的公民予以精神嘉獎的同時,大幅提高物質獎勵的數額
(二)加強質量管理,實現管理的精細化
實行過錯問責制。一是細化考核指標,制定考核實施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稅收征管綜合質量考核指標,重點抓好征管質量稅務登記率、按期申報率、申報準確率、按期入庫率、清繳欠稅率、滯納金加收率、欠稅增減率、延期申報(繳稅)程序完備率,并結合當地實際,細化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辦法,統一考核標準。首先,重組稅收業務流程。結合稅源精細化管理和納稅服務等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和重組稅收業務,簡并、簡化內外工作程序和手續及審批環節,提高稅收征管整體效率,讓管理員從繁重的審批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投身于對納稅人的日常管理。二是以機考人,以機管人,將各種考核指標制作成軟件,通過計算機自動生成,排除考核數據指標的人為因素,提高征管質量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盡可能實現比較客觀的征管質量考核。三是加大考核力度,過錯必須問責。對稅源管理質量的考核要做到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兌現,一年一獎懲,以征管質量的好壞來評估考核稅源監控工作,并與職務升遷、經濟利益直接掛鉤。考核達標的,給予適當的獎勵;出現過錯的,必須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理。
(三)依托信息化,加強科學管理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商、國稅、地稅、公安等部門間的信息傳遞,聯席會議等制度,在條件成熟時,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促進各部門信息資源使用效能的最大化,隨時掌握區域內稅源變化情況,掌握稅源管理工作的主動權,做到稅源分布—目了然,監控管理有的放矢;二是要建立“市、縣區、鄉鎮、村或街道”四級協稅護稅網絡,為真正形成一個有效的協稅護稅機制,建議制定協稅護稅或者稅收保障相關法規或制度,依法明確有關部門和個人協稅護稅的義務及法律責任,對拒不履行或不當履行協稅護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同時,通過建立稅收違法案件舉報有獎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協稅護稅積極性,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打擊稅收違法犯罪的行列;三是要將稅源管理工作作為國稅機關內部征收、管理、評稅、稽查各部門具有共同責任的工作加以落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各部門信息傳遞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特別是要解決征收人員不了解稅源情況、管理人員不了解征收情況的現象,改變以往納稅資料傳遞滯后、稅款征收管理變成事后監督的情況,通過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應用程度,實現征收、管理、評稅、稽查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及時發現稅源管理中的問題,通過納稅評估、日常檢查、調查等方式加以解決,切實做好稅源的事前、事中、事后監控管理。
(四)制度建設
1、加強稅務登記管理。管好稅務登記是加強稅源管理的首要環節。要嚴格執行稅收征管法及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要建立戶籍管理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健全對納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的稅務登記管理,實行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逐步實現網絡化管理,便于稅務機關調查納稅人的經營活動,及時準確地掌握稅源的各類信息
2、加強納稅申報管理,發揮辦稅服務廳審核計稅的作用。辦稅人員在受理申報時要仔細審核申報數據的邏輯性,比對申報數據的一致性,初步判斷納稅人申報真實性。要認真審核納稅申報資料和數據填寫的完整性,及時錄入計算機系統,為納稅評估提供基礎數據。
3、開展納稅評估。一是健全評估制度。二是完善評估方法。三是依托信息技術,研發推廣納稅評估軟件,提高評估質量和效率。明確納稅評估的工作職責和評估過程的規范管理,定期公布評估結果,對評估結果進行評價考核。四是定期開展評估業務培訓,交流評估經驗,增強評估人員的責任心,提高評估人員能力。
(五)完善機制。
1、稅源管理必須落實到人,做到管戶到人、管事到位。
稅收管理員制度絕不是過去專管員制度的簡單回歸,更不是要回到“管戶制”,而是在專業化分工的基礎上,加強對納稅戶信息綜合分析,強化監控,完善管事制度的重要措施。稅收管理員三不管,即不管稅款征收,不管減免稅審批,不管立案涉稅案件的查處。稅收管理員將稅源管理職責落實到戶,負責所管轄稅源戶的日常管理職能,包括日常檢查、信息采集、資料核實、納稅服務等,負責核實企業稅務登記信息、納稅申報信息等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采集如企業工藝流程、工資計算方法、主要耗材、投入產出比、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實時變化情況等活信息。管理員負責所管納稅人的信息采集、資料收集,并整理、立卷,錄入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對稅源實行后臺監控。
2、區分不同類型的納稅人,建立不同的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分類管理。
一是對重點企業的稅收管理,應建立重點企業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重點監控、網絡管理。負責重點企業監控的稅收管理員既要懂財務管理,又要精通計算機應用,要善于運用計算機管理手段實施監控;二是對一般企業的稅收管理,應建立一般企業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劃片集中征收管理。一般企業人員相對較為集中,地點穩定,稅源可靠。這類企業適于電子申報、電話申報等納稅方式,實行稅款集中申報征收管理。一般企業的稅收管理員要負責推行建賬建制,據實征收;三是對個體零星稅收的管理,應建立個體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源泉控管,綜合治理。由于這部分納稅人分散、經營規模小、稅源難控管,可將其分為固定業戶、集貿市場戶和臨時經營戶三類進行管理。稅收管理員對固定業戶,實行戶籍管理、源泉控管。對集貿市場,實行部門配合,綜合治理。在對固定業戶、集貿市場的管理中,可應用稅控收款機,控制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經營收入。稅收管理員對臨時經營戶可實行實地查驗,跟蹤監控,要及時進行稅收清算,防止稅源流失。為了調動稅收管理員的積極性,考核其工作業績,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稅收管理員績效考評系統,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進行崗位分析,合理劃分崗位級別,建立激勵機制,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在強化稅源管理力度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當代稅源管理新論》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課題組人民出版社
關鍵詞:納稅申報稅收征管評析
一、對現行納稅申報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為加強申報控管,當前我國的納稅申報制度尚需稅務登記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稅務登記制度應將個人納稅者的登記監管納入其中,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加快我國納稅人識別號的全面覆蓋率,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對申報不實、申報不當及漏報的控管。
(五)改進申報服務,增強服務意識
1、對稅務登記制度的影響
網絡空間的自由性,使現行的稅務登記制度無法發揮其作用。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并據此對納稅人實施稅務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總稱。稅務登記是稅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環節,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制度是以工商登記為基礎的,納稅人在營業前必須要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以便稅務機關進行監管和核查,這也是稅收征管的前提所在??墒?,因特網是一個來去自由的空間,企業只要交納了注冊費,就可以在網上從事有形商品的交易,也可以轉讓無形資產、提供各種勞務,從而使得稅務機關很難像以前那樣借助稅務登記制度對納稅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2、對傳統賬簿憑證管理制度的影響
傳統的稅收征管和稽查,是建立在有形的憑證、賬冊和各種報表的基礎之上,通過對其有效性、真實性、邏輯性和合法性的審核,達到管理和稽查的目的。傳統意義上的稅收征管是通過審查和追蹤企業的賬簿憑證,并以此來核實企業納稅義務的履行情況。然而,電子商務發生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傳統的紙質憑證被無紙化的數字信息所取代,而且電子憑證可以輕易地修改、刪除并且不留痕跡和線索,無原始憑證可言,使得傳統的稅收管理和稽查失去了直接的憑證和信息。這樣使得稅務機關對這些信息的來龍去脈無法追蹤和查詢,也就無法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監控。
3、對代扣代繳制度的影響
電子商務使得交易中介作用不斷弱化,這樣傳統稅收征管方式中的代扣代繳制度就很難發揮作用。代扣代繳制度是建立在中介機構的基礎之上,其作用發揮的前提是必須要存在中介機構。然而,因特網使交易雙方超越了國家和地域的限制,廠商和消費者可以在世界范圍內直接交易,商業中介機構如商、批發商、零售商的作用被迅速弱化甚至取消。因此,建立在中介機構基礎之上的代扣代繳制度的作用也將隨之弱化。
(二)電子商務使現行稅收征管變得困難
1、電子商務的無紙化操作使得稅務稽查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第一、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在瞬間完成流通而且可以實現交易的無名化,這就使得資金的流向無法追蹤,稅務稽查也難以進行。第二、隨著電子支付系統的完善,納稅人可以利用離岸金融機構通過電子貨幣避稅甚至偷稅,而這時稅務稽查的信息源位于境外,稅務機關很難對有關交易進行監控,稅務稽查的力度就會極大降低。第三、現行稅務稽查主要是按照人工查賬的方式進行,不能適應電子商務高科技化的需要。最后,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發展,納稅人可以用超級密碼和用戶名雙重保護來隱藏有關信息,使稅務機關收集相關信息資料的行為變得更加困難。
2、加密措施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
數據信息加密技術在維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同時,也成為企業偷稅、漏稅行為的天然屏障,它使得稅務征管部門很難獲得企業交易狀況的相關資料。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難題。
3、電子貨幣影響傳統的征稅方法
以往稅務機關可以通過查閱銀行帳目來獲得納稅人的有關信息,判斷其申報的情況是否屬實,這樣客觀上為稅收提供了一種監督機制。然而,電子貨幣的出現使得這種監督機制幾乎失去了作用。傳統稅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過中介環節代扣代繳的,電子貨幣的存在使供求雙方的交易無需經過眾多的中介環節,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進行轉帳和結算。這樣電子商務無疑會使征稅過程復雜化,使原本只需向少數人征稅轉變為向廣大消費者征稅,從而加大了稅務部門的工作量,提高了其征稅成本。
二、解決建議
(一)加強和完善稅收征管制度
1、加強對企業及其交易活動的監督
首先,稅務機關應強制要求從事電子商務交易業務的企業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將企業網址、電子郵箱地址及計算機密碼鑰匙等網上資料提交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核定后再發給企業專用的電子商務稅收登記號,并要求企業必須將該稅務登記號展示在其網址上且不得刪改,以便稅務機關核對企業的信息是否與其申報的信息一致。同時,稅務機關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從事電子商務交易企業的稅務登記,必須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如果有泄露企業有關信息的,應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
其次,要求企業在通過網絡從事產品銷售,提供服務等業務時,應進行單獨核算,并開具經稅務機關認定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專用發票。在交易完成后,企業必須將其開具的電子商務專用發票發往銀行,銀行在收到企業的電子商務發票后才給予其進行款項結算。只有加強對企業的嚴格監管,才能堵住網絡交易中的稅收漏洞。
2、加強稅務機關與銀行、海關等單位的聯系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企業大多數是通過銀行進行資金轉帳和劃撥。因此,稅務機關應加強同銀行的聯系,委托銀行代其扣繳有關稅款。對于離線交易,由于其標的物仍以傳統的有形貨物的交付方式實現,故企業之間或者居民之間進行款項交付時,銀行可以強行從其賬戶中按“銷售貨物”代扣增值稅。而對于在線交易,由于其產品或勞務的交付是在網上完成的,故在資金結算時,銀行可以按“服務業”代扣企業的營業稅或居民個人的消費稅。此外,對于通過電子商務達成的進出口貿易,可以將其視為傳統的進出口業務,由海關負責征收稅款。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于其流動性、隱藏性強,僅靠稅務機關自身是無法實現和保證稅額的及時上繳,故稅務機關必須加強與工商、金融、海關等各單位的合作,才能保證稅款的及時上繳,防止國家稅收的流失,實現稅負公平。
3、加快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軟、硬件建設
稅務部門必須加快自身的網絡建設,盡早實現與上網企業、銀行、海關等部門的鏈接。通過網絡稅務信息,處理有關電子郵件及接受電子稅務申報,建立自動退稅系統等。同時,稅務部門應積極組織技術力量與金融機構、網絡技術部門緊密合作,加快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的研究,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管理,開發自動征稅軟件和稽查軟件,以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從而實現對電子商務稅收的有效征管。
(二)加快電子商務法制建設
解決電子商務稅收問題不僅僅依靠國家稅務部門以及相關的稅收法律制度是遠遠不夠的,政府有關部門還必須參與制定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使電子商務及其在發展過程中帶來的新生事物獲得國家法律法規的認可。從電子商務法律框架完整性的角度看,一部《電子商務法》是必不可少的。電子商務法將從整體上把握電子商務的相關概念和原則,對電子商務的各方面做出基礎性規范,解釋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基本法律問題,并用來調整電子商務主體間的法律關系,比如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安全等。而目前我國還未正式頒布一部綜合性的電子商務法案,在這方面顯然落后于不少國家和地區。比如,美國早于1995年就開始頒布一系列的電子商務相關法律,并于1997年頒布《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于1996年頒布《電子商業示范法》;歐盟于1997年頒布《電子商務行動方案》;新加坡于1998年頒布《電子交易法》;韓國于1999年頒布《電子商務基本法》;香港于2000年頒布《電子交易法令》;英國于2002年頒布《電子商務規則》??梢娢覈仨毤涌祀娮由虅站C合立法的步伐,盡快在電子商務立法上與國際接軌,從而為解決跨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鋪平道路。
三、衍生思考
(一)電子商務可能造成的國際問題
1、電子商務對國際稅收基本概念的沖擊
(1)對常設機構概念的沖擊
常設機構是國際稅收領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現行稅制判斷經營者是否應課稅的前提是經營者必須在該國設有常設機構,并取得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所得,從而由該國政府行使地域稅收管轄權對其進行征稅。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傳統的常設機構概念的適用性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一個虛擬的市場上,網上經營沒有所謂的“場所”、“基地”或人員的出現,大量消費者和廠商在互聯網上購買外國的商品和勞務,而外國銷售商并沒有在本國出現,因而根據傳統稅制的常設機構含義,是不能對外國銷售商在本國的銷售和經營行為進行征稅。
(2)對國際稅收管轄權的沖擊
電子商務的發展必將弱化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外國企業利用因特網在一國開展貿易活動時,常常只需智能服務器便可買賣數字化產品,而服務器的營業行為很難被分類和統計,商品被誰買賣也很難認定。另外,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服務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務的一方可以遠在千里之外。因此,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所得來源地的判斷變得更加困難。同時,居民(公民)稅收管轄權也受到了嚴重的沖擊。目前各國判斷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為準。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國際貿易的一體化以及各種先進技術手段的廣泛運用,使得居民(公民)稅收管轄權原則產生了新的問題,如一個企業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個國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國家。在這種情況下,稅務機關將難以根據屬人原則對企業征收所得稅。這樣,居民稅收管轄權也就顯得形同虛設。
2、國際雙重征稅問題
國際雙重征稅是一個在傳統稅制下就存在的問題,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得這一問題變得更加突出。一個極端的例子,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新加坡,這樣做的結果可能將會使你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其次,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新加坡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最后,美國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為依據,有權向你征稅。這樣,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了國際雙重征稅的問題。
3、國際避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