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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隨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國內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對其更加關注,然而它的退出機制在其各種操作運行中發揮了無法比擬的重要地位。因為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如果我們生硬的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發達國家的運營方式應用在國內市場上,恐怕不會帶來經濟效益,反而會帶給市場運行較大的反沖力。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含義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以非上市公司為投資對象的基金。從投資方式來看,它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被投資方通過私募股權籌集資金,用于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增加營運資本、并購重組或改善企業財務狀況等。該類基金通過資金的募集、投資,最后依靠被投資公司上市、兼并收購或股權回購等方式退出,從而完成了整個基金運作的全過程,進入到基金的下一個生命周期。目前全球范圍內著名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專業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如黑石、凱雷、德州太平洋集團等;另一類是國際著名投資銀行和金融機構下屬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摩根士丹利、高盛、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旗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現狀
在如今的經濟全球化、經融市場自由化的形式之下,以及中國近幾年經濟的飛速發展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市場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兼并與收購,已經使中國市場成為亞洲的活躍私募股權投資市場之一。據清科研究中心的數據:
2013年上半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共新募集完成70支可投資于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資金額共計62.02億美元,數量與金額繼續2012年以來的下降趨勢;從新募基金的幣種和類型來看,人民幣基金與成長基金仍舊占據市場主流,房地產基金募集踴躍;從投資情況來看,2013年上半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投資活躍程度創兩年來新低,共發生私募股權投資案例180起,其中披露金額的147起案例共計投資80.37億美元,能源及礦產行業、互聯網行業頻現大宗交易,中西部地區持續獲得投資者青睞;由于境內IPO仍未開閘,IPO退出僅在境外市場發生6筆,上半年退出市場以并購退出方式為主,共發生全部退出案例35筆,其中并購退出占14筆。
三、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的現狀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始于20世紀80年代,隨著投資渠道的不斷創新,資本主義市場的不斷發展,我國通過不斷的學習國外的先進技術,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與私募股權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
IPO作為最理想的退出機制,是我國大部分私募投資者的第一選擇,但是上市后的退出必須要有雄厚的財力或者發達的發展市場作為發展的基礎,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可以面向中小型的高科技企業市場。股權轉讓、管理層的收購、兼并與收購等在我國都有迅速的發展,這對于改善企業的產權制度、完善和建立合理的公司發展機制有著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通過兼并與收購方式退出的也占有很大一部分。再者,隨著《企業法》的出爐,進一步完善了破產清算制度,使得私募股權投資通過清算退出也可以很好的得到運用。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對比
近些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國內迅速發展,目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主要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IPO方式。
通過IPO方式退出能使企業獲得較其他方式更為可觀的收益,一般可達投資金額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較高的情況下,目標企業公開上市的股票價格相應較高,基金公司通過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所持股份,可以獲得超過預期水平的高收益。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融資額高達15億美元,其投資者軟銀、高盛約獲得超過34倍的收益率。但該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上市門檻高,二是IPO所需時間長,三是面臨風險大。
(二)股權轉讓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其所持有的企業股權出售給任何其他人,包括所投資企業的控股股東或該企業管理層。選擇股權轉讓方式的企業一般達不到上市的要求,無法公開出售其股份。股權轉讓包括股權回購和兼并與收購兩種方式。股權回購通常是一種比較保守的退出方式,回購對象通常包括控股股東和企業管理層。股權回購方式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中占比約為20%,是一種重要的退出方式。兼并與收購退出方式通常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股權收購,另一種是資產收購,資產收購通常不需要承擔企業的債權債務,但它可能會存在稅收負擔過重的情況,而股權收購程序相對簡單,但需要承擔并購企業的債權債務。兼并與收購將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三)內部收購方式
這包括管理層收購(MBO)、員工收購、企業收購三種不同的形式。內部收購方式是一種不太理想的退出方式,一般情況下私募股權投資協議中會設置回購條款,這其實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日后變現股權預留的退出渠道,當被投企業發展達不到預期目標時,為確保已投入資本的安全性而設置的退出方式。內部收購退出方式的手續相對比較簡單,成本也比較低,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
(四)清算退出方式
破產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失敗后的一種退出方式,它是投資者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由于早期我國立法不健全,私募股權投資以該方式退出困難重重。2006年8月27日,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案使選擇破產清算方式退出的私募股權投資有法可依。隨著該法的不斷完善,破產清算制度將進一步規范化、合理化,將會更有利于私募股權投資的適時撤資。
五、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存在退出路徑過于單一、相關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咨詢服務機構和合格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人才隊伍等問題。
首先,退出路徑相對單一。由于通過IPO方式退出能夠取得相對較高的收益率,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歷來都將IPO作為首選退出方式。對IPO的過分依賴會增加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宏觀經濟情況的過度聯動,進而會增加退出風險。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其他退出方式的數量也在增加,但是這并未從根本上動搖IPO方式退出的主導地位。這除了與IPO方式退出高收益率有關,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產權交易機制不夠完善,從而導致規范交易平臺的缺乏和信息的嚴重不對稱,這就大幅度降低了通過并購和重組方式退出的可能性。股份回購模式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上相對較少,這是因為股份回購對被投資公司的現金流有較高要求,并且被投資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對公司自身非常了解,不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這導致股權回購的溢價水平相對較低。破產清算模式出現較少是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我國發展的時間還相對較短,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降低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破產退出的系統風險,除此之外,與破產清算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破產清算過長的周期也導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會在企業真正破產之前退出。
其次,我國現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方面的法律不夠健全。我國還沒有成型的《創業投資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也不夠完備,它只是針對某些創司制定了相關的規則,而未能對創業投資行為進行法律規范。
最后,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涉及公司戰略、資本經營、投融資等諸多專業知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過程中對專業知識有很高的要求,這就要求該行業的人才不僅需要具有足夠的專業素養,還必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目前我國國內這種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還處于稀缺狀態,這與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時間短和該行業門檻比較高有重要關系。當前我國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的人才大多是從其他行業轉過來的,這些人才在專業知識、實踐經驗方面相對缺乏,并且難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握全局,運籌帷幄。該行業的另一部分人才是從國外引進的,這些人才往往不能按照中國國情因地制宜地運作和退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后續人才不能跟上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我國國內學者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研究特別是對其退出機制的研究還處于初級階段,國內缺乏既有實戰經驗,又能夠潛心設計實施方案和政策的業內專家。這導致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教學的人員多是現學現教,知識缺乏系統性、專業性和實用性。
六、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政策建議
針對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優勢和劣勢、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現狀以及退出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從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介機構的大力發展和培養行業專業人才四個方面來規范和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
(一)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實現不同市場之間要素的雙向流動
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適應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融資需求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需要。首先是要完善IPO市場,鼓勵企業上市特別是通過創業板上市。要逐步完善創業板制度建設,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創造相對寬松的條件。創業板應該強化自身定位,主要針對高科技和高成長性企業,上市審核時也應該更多地從擬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角度進行考量。監管機構需要加強創業板信息披露力度,實現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信息的陽光化和規范化,增強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人的監管力度,促進投資銀行承銷能力和服務水平的提高,從而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提供更為規范的平臺。其次,促進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升降流通,也即經過新三板市場“培育”過的企業在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后,可以進入創業板和主板等,而在主板和創業板表現過差的上市公司可將其退到新三板市場甚至進行退市,這種優勝劣汰機制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內部結構治理和降低市場風險。因此,加強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實現“升降有序”,是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核心所在。
(二)建立健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法律保障
首先,在稅收政策方面,應借鑒國外經驗,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更多的優惠政策。我國雖然已在稅收優惠和出口優先方面給予高新企業諸多優惠,但是政策實施的力度和效果都不及發達國家。只有全面的優惠政策才能有效鼓勵廣大投資者參與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去,才能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我國的高速發展,進而帶動市場流動性,提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效率。除此之外,現有的《公司法》、《證券法》已經不能滿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發展的需要?!豆痉ā分袑ι鲜泄炬i定期的規定,旨在規避投機者,鼓勵價值投資,減少普通投資者投資風險。但這一規定對私募股權投資造成了實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能迅速退出企業,還需要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并需面對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在外匯管制方面,我國應該給予私募股權投資企業一定的政策傾斜,這不僅有利于緩解我國外匯占款而導致的人民幣升值壓力,更有利于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現境內外流通。
目前,在國內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還需不斷探索和研究。我們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市場體系、完善投資的中介服務體系、不斷創新投資股權的退出方式。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從而推動我國的經濟增長、增強國際競爭力。
參考文獻: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現狀
在如今的經濟全球化、經融市場自由化的形式之下,以及中國近幾年經濟的飛速發展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市場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兼并與收購,已經使中國市場成為亞洲的活躍私募股權投資市場之一。據清科研究中心的數據:
2013年上半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共新募集完成70支可投資于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資金額共計62.02億美元,數量與金額繼續2012年以來的下降趨勢;從新募基金的幣種和類型來看,人民幣基金與成長基金仍舊占據市場主流,房地產基金募集踴躍;從投資情況來看,2013年上半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投資活躍程度創兩年來新低,共發生私募股權投資案例180起,其中披露金額的147起案例共計投資80.37億美元,能源及礦產行業、互聯網行業頻現大宗交易,中西部地區持續獲得投資者青睞;由于境內IPO仍未開閘,IPO退出僅在境外市場發生6筆,上半年退出市場以并購退出方式為主,共發生全部退出案例35筆,其中并購退出占14筆。
三、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的現狀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始于20世紀80年代,隨著投資渠道的不斷創新,資本主義市場的不斷發展,我國通過不斷的學習國外的先進技術,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與私募股權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
IPO作為最理想的退出機制,是我國大部分私募投資者的第一選擇,但是上市后的退出必須要有雄厚的財力或者發達的發展市場作為發展的基礎,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可以面向中小型的高科技企業市場。股權轉讓、管理層的收購、兼并與收購等在我國都有迅速的發展,這對于改善企業的產權制度、完善和建立合理的公司發展機制有著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通過兼并與收購方式退出的也占有很大一部分。再者,隨著《企業法》的出爐,進一步完善了破產清算制度,使得私募股權投資通過清算退出也可以很好的得到運用。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對比
近些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國內迅速發展,目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主要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IPO方式。
通過IPO方式退出能使企業獲得較其他方式更為可觀的收益,一般可達投資金額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尤其是在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較高的情況下,目標企業公開上市的股票價格相應較高,基金公司通過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所持股份,可以獲得超過預期水平的高收益。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融資額高達15億美元,其投資者軟銀、高盛約獲得超過34倍的收益率。但該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上市門檻高,二是IPO所需時間長,三是面臨風險大。
(二)股權轉讓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其所持有的企業股權出售給任何其他人,包括所投資企業的控股股東或該企業管理層。選擇股權轉讓方式的企業一般達不到上市的要求,無法公開出售其股份。股權轉讓包括股權回購和兼并與收購兩種方式。股權回購通常是一種比較保守的退出方式,回購對象通常包括控股股東和企業管理層。股權回購方式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中占比約為20%,是一種重要的退出方式。兼并與收購退出方式通常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股權收購,另一種是資產收購,資產收購通常不需要承擔企業的債權債務,但它可能會存在稅收負擔過重的情況,而股權收購程序相對簡單,但需要承擔并購企業的債權債務。兼并與收購將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三)內部收購方式
這包括管理層收購(MBO)、員工收購、企業收購三種不同的形式。內部收購方式是一種不太理想的退出方式,一般情況下私募股權投資協議中會設置回購條款,這其實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日后變現股權預留的退出渠道,當被投企業發展達不到預期目標時,為確保已投入資本的安全性而設置的退出方式。內部收購退出方式的手續相對比較簡單,成本也比較低,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
(四)清算退出方式
破產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失敗后的一種退出方式,它是投資者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由于早期我國立法不健全,私募股權投資以該方式退出困難重重。2006年8月27日,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案使選擇破產清算方式退出的私募股權投資有法可依。隨著該法的不斷完善,破產清算制度將進一步規范化、合理化,將會更有利于私募股權投資的適時撤資。
五、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存在退出路徑過于單一、相關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咨詢服務機構和合格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人才隊伍等問題。
首先,退出路徑相對單一。由于通過IPO方式退出能夠取得相對較高的收益率,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歷來都將IPO作為首選退出方式。對IPO的過分依賴會增加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宏觀經濟情況的過度聯動,進而會增加退出風險。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其他退出方式的數量也在增加,但是這并未從根本上動搖IPO方式退出的主導地位。這除了與IPO方式退出高收益率有關,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產權交易機制不夠完善,從而導致規范交易平臺的缺乏和信息的嚴重不對稱,這就大幅度降低了通過并購和重組方式退出的可能性。股份回購模式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上相對較少,這是因為股份回購對被投資公司的現金流有較高要求,并且被投資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對公司自身非常了解,不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這導致股權回購的溢價水平相對較低。破產清算模式出現較少是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我國發展的時間還相對較短,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降低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破產退出的系統風險,除此之外,與破產清算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破產清算過長的周期也導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會在企業真正破產之前退出。
其次,我國現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方面的法律不夠健全。我國還沒有成型的《創業投資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也不夠完備,它只是針對某些創司制定了相關的規則,而未能對創業投資行為進行法律規范。
最后,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涉及公司戰略、資本經營、投融資等諸多專業知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過程中對專業知識有很高的要求,這就要求該行業的人才不僅需要具有足夠的專業素養,還必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目前我國國內這種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還處于稀缺狀態,這與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時間短和該行業門檻比較高有重要關系。當前我國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的人才大多是從其他行業轉過來的,這些人才在專業知識、實踐經驗方面相對缺乏,并且難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握全局,運籌帷幄。該行業的另一部分人才是從國外引進的,這些人才往往不能按照中國國情因地制宜地運作和退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后續人才不能跟上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我國國內學者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研究特別是對其退出機制的研究還處于初級階段,國內缺乏既有實戰經驗,又能夠潛心設計實施方案和政策的業內專家。這導致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教學的人員多是現學現教,知識缺乏系統性、專業性和實用性。
六、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政策建議
針對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優勢和劣勢、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現狀以及退出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從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介機構的大力發展和培養行業專業人才四個方面來規范和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
(一)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實現不同市場之間要素的雙向流動
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適應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融資需求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需要。首先是要完善IPO市場,鼓勵企業上市特別是通過創業板上市。要逐步完善創業板制度建設,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創造相對寬松的條件。創業板應該強化自身定位,主要針對高科技和高成長性企業,上市審核時也應該更多地從擬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角度進行考量。監管機構需要加強創業板信息披露力度,實現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信息的陽光化和規范化,增強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人的監管力度,促進投資銀行承銷能力和服務水平的提高,從而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提供更為規范的平臺。其次,促進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升降流通,也即經過新三板市場“培育”過的企業在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后,可以進入創業板和主板等,而在主板和創業板表現過差的上市公司可將其退到新三板市場甚至進行退市,這種優勝劣汰機制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內部結構治理和降低市場風險。因此,加強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實現“升降有序”,是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機制的核心所在。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時機權衡
第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預期標準。通過出售被投資企業的股權來取得豐厚的投資回報,在其投資企業的股權時,對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價值進行過科學計算并制定了預期收益標準,會在被投資企業達到自己的預期標準后出售所持有的股權。第二,被投資企業的業績。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報表漂亮必然使企業的投資價值不斷上漲,作為企業投資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享有的企業股權價值必定會水漲船高,這說明被投資企業有很高的投資價值,會吸引很多的投資者來購買企業的股權,如果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一個高價位將手中持有的股權出售必定獲得豐厚的利潤,考慮公司以后的業績下滑加上后期的風險等問題,所以很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仍然在這個時候退出。
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
一、引言
近年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規模在我國呈現出井噴狀發展,并逐漸成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新寵。從2006年至2011年期間,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融資總量從14,196.27US$M直線上升到38,875.52US$M,增長額為24,69.25US$M,增長幅度為173.8%。對于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方來說,他們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收益,而退出機制是關系到私募基金投資產業是否成功的重要問題,因此退出策略從一開始就是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方在開始篩選企業時關注的焦點。從目前的實踐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渠道主要有公開市場上市(IPO)、兼并收購、通過MBO的回購、企業清算或破產四種方式。
據調查,截止至2011年10月22日,我國共有269家企業在深圳創業板市場實現IPO,其中,有VC/PE支持的創業板企業共有147家,其背后的147家投資機構共實現323筆退出,平均賬面價值投資回報倍數為8.90倍。創業板市場儼然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重點關注的市場。為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會親睞于創業板市場?解決這一問題顯得尤為迫切。
二、國內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選擇
(一)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
私募股權投資是過去20多年來美國經濟蓬勃發展的驅動力。近幾年來(截止2007年底),美國私募股權投資以IPO方式退出的數量正在逐年遞減,2000年以前,私募股權投資主要以IPO方式退出,2000年以后,IPO方式退出呈下降的趨勢,每年平均僅達到50家。私募股權之所以不愿意采用IPO方式退出的原因是在美國IPO退出方式的費用十分昂貴。在美國納斯達克的籌資成本是最高的,一般占籌資成本總額的13%-18%。
相反,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第五次兼并浪潮的開始,美國私募股權投資更多地采取兼并收購(M&A)方式退出。從數量上看,美國私募股權投資的公司M&A也是逐年增多,趨向于平穩。采取M&A的直接原因是相對于IPO而言,采用M&A方式需要支付的費用比較低,執行過程也較為簡單,深層次原因在于兩方面:一是M&A可以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在較短的時間內收回資本,繼續尋找前景更好的項目進行投資。二是通過M&A方式可以迅速擴大高科技公司的規模,以形成強大的市場競爭能力。所以在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更傾向于IPO方式和M&A方式,以M&A方式為主要退出機制。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的選擇
據調查,截止2002年底,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被投企業只有4%上市,收購兼并10.9%,回購6.4%,清算5.2%,而剩余70%以上的創業投資資本被固化在項目上不能退出。2004年深圳中小企業板正式開盤,設立中小企業板為中小企業搭建了進行直接融資的市場平臺,也改善了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環境。2005年,據調研結果顯示有超過七成的項目退出方式為股權轉讓,且以投資企業回購所占比例最多,超過兩成的項目實現IPO退出。2006年和2007年宏觀經濟的繁榮和股市走強迎來私募股權IPO退出的春天,在2006年這一年的時間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發生了53比退出交易,其中23家通過IPO方式成功退出,占所有退出交易的43.4%,而在2007年第一季度的比例甚至達到94.1%的高峰。2009年10月30日,我國創業板市場正式上市交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轉而投向創業板市場,創業板的成立為私募股權投資帶來了新的契機,標志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撤回投資的渠道更廣。通過二板推出的閘門正式打開,創業板市場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IPO退出渠道。
就我國目前來看,IPO退出方式在我國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大的,企業上市使得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額在不斷地擴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至此成功的退出私募的領域。在2011年,在世界各大交易所中,除去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數量為50筆外,深圳創業板市場是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第二大主要的IPO退出市場,退出案例數高達31筆,但是從賬面投資回報水平分析,深圳中小企業板的退出案例平均回報為5.70倍,深圳創業板為5.80倍。深圳創業板市場的創立給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提供了很廣闊的空間與有效的途徑,創業板的推出有效的催生我國PE的投資,使得我國企業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加快了企業資金循環并且促進持續融資、有利于私募股權投資結構的優化、為企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但和國外發達國家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相比而言,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很不全面,關鍵在于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較短,很多人都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較為陌生,而且我國的創業板市場剛剛成立幾年,不管從操作層面還是監管層面都尚不成熟,公開上市退出仍存在較多的障礙,比如:創業板市場上市成本較高,時間長,公司要花費很大的精力與物力。其配套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和完善,使得創業板市場沒有較好的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所給予一定的保障和服務,創業板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推動作用有待進一步的考驗。
三、完善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板IPO退出機制的建議
結合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我國證券市場應該充分吸取國外在設立創業板市場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完善我國的創業板市場,使得其更好地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IPO退出提供條件。
(一)完善創業板市場
2009年創業板的推出吸引了大量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二板市場上市實現順利退出,并且獲得巨額利潤。然而這種巨大回報的背后卻隱藏著一些問題,創業板首發獲得高額收益在很大方面是由于高溢價的發行,而且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民營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其一般規模較小、業績波動較大,相對于主板來說存在更大的投資風險。因此,我國創業板市場的運作應當充分借鑒國外先進國家二板市場的成功經驗,不管在發行標準、制度設計還是風險特征、估值水平等方面都要與主板市場、中小板市場有所區別,同時監管機構應當制定更加完善的監管規則和信息披露制度,而且又應當有所創新,從而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渠道更加成熟和順暢。
(二)完善創業板市場上市規則
2012年5月1日,深交所正式并且實施《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此規則豐富了創業板退市標準體系、完善了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明確了財務報告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又不予以糾正的公司將快速退市、強化了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刪除原規則中不再適用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章節、明確了創業板公司退市后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等六個方面的內容。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創業板上市比較安全、方便與快捷,同時建立靈活的退市和轉板機制,使得創業板能夠真正的發揮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
(三)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中介服務體系
完善的資本市場中介服務體系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順利退出也是必不可少的。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商業銀行、券商等的引導和監管,以創造良好的中介環境;此外,還應該建立起專門為私募基金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例如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會、知識產權評估機構、風險企業評級機構、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和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提高中介服務人員的職業素質也是必不可少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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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隋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實務[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郭靜: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含義較為廣泛的投資方式,指用于購買企業非上市股權的投資,包括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基金等多種投資形式。私募股權投資采取的基本運作方式是,先低價買入企業的控股權,經過幾年的運營和重組使其升值,再通過將企業出售或上市來獲利。迄今,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KKR公司、凱雷投資集團、得州太平洋集團和黑石集團是其中的佼佼者。
《卓越理財》:相對于證券投資市場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存在哪些投資優勢?您認為哪些因素促使一些投資者在4000點時撤出股市轉投PE?
郭靜:相對于證券投資市場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存在以下投資優勢:1.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可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因而,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內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它的投資更具有隱蔽性。近段時間做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越來越多,而很多資金都是從二級市場轉移過來的。盡管目前行情不錯,但是私募股權投資的收益比二級市場的收益更高,只要做成一筆,就能收獲原始投資的好幾倍。因此,在證券市場達到4000點,很多投資者從二級市場投資獲利完成原始積累后,紛紛開始轉向。
《卓越理財》:投資者如果想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郭靜:個人投資者如果想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須至少具備以下條件:1.需擁有大量資金: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至少要有1000萬的資本才可以參與投資。2.能夠承擔較高的風險:據不完全統計,私募股權投資每投資10個項目,只有2-3個是成功的,其余不是退出就是不掙錢。私募股權投資奉行在高風險中尋找高收益,可以說,PE具有先天的“高風險性”。3.資金投資期限需保證: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于中長期投資。
《卓越理財》:投資者可通過哪些方式參與到私募股權投資中,分享巨額回報?在這一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哪些風險因素?
郭靜: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托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基金卻處于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個人投資者一般須以購買私募信托的方式參與股權投資,第二種、第三種的方式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一般個人投資者很難參與。
參與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以下三個風險因素:
1.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體資格非法或存在瑕疵。嚴格意義上講,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集合委托理財業務屬特許經營行業的業務范圍,應當由金融機構依法律、規章的規定以及主管機關的審批,依其經營范圍各自辦理不同的理財業務。在此法律規則下,其他個人、機構若從事受托理財業務的則存在法律瑕疵。即民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主體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機構,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財機構,其業務主體資格存在瑕疵。一旦出現糾紛,投資人甚至基金公司、基金經理的利益存在較大風險。
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投資協議非法或存在瑕疵。民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訂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不受法律保護的約定。如不少私募基金為了吸引客戶,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本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這一行為不排除被司法機關界定為無效,定性為變相的高息攬存、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
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侵害投資者權益的風險。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建立健全,且信息披露要求遠不及公募基金嚴格。這就不排除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將嚴重侵害投資人利益。
《卓越理財》:就中國本土市場的情況而言,私募股權投資還需要突破哪些制約其發展的“瓶頸”?
郭靜: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尚存在操作細則的空白,發揮其作用還需破解相關制約。
從利用私募股權資金的公司數量和融資規模方面看,2007-2011年這五年期間,山西省通過私募股權融資的公司共有15家,融資總額為8.36億元,占五年內資本市場融資總額的0.4%。2007年獲批成立了全國首支能源基金——山西能源產業投資基金,首期規模100億,存續期15年。2011年2月由山西省中小企業基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四家單位發起設立了第一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藍天私募股權投資基金。2011年11月30日,山西省內注冊的首只大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同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晉中正式落地。由此國內一批私募管理機構已對落戶晉中表現出極大興趣,該基金的成立,將加速山西下一步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集群”戰略。
從政策和配套措施方面來說,山西省高度重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相關部門已經有所行動。首先,山西證監局制定了《資本市場支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實驗區”建設專項行動方案》,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進行了全面的布局和規劃?!斗桨浮诽岢鰧ⅰ帮@著提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重”,“十二五”期間,培育不少于20只規模在10億元以上的大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資金500億元。其次,山西省已經在私募股權基金的環境建設上拿出了實際行動。山西證監局已在晉中市創建資本市場示范區,并在晉中集中建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集群。2012年4月,晉中市出臺了《晉中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發展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的指導意見》,針對落戶晉中的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制定了包括財政獎勵、辦公用房、行政服務、人才引進等在內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同時,證監局協同山西各級政府進一步優化金融服務環境,通過制定多種優惠政策,鼓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幫助企業改制上市工作。山西通過完善融資平臺建設和加大融資對象的培育,將有效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的良性發展。
二、山西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的問題
首先,從投資意識上來說,全省上下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認識不夠,理解不透,參與和利用私募股權投資的意識不強。
其次,從融資規模上看,山西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模小、數量少,從而導致省內企業得到私募股權投資的機會很少。由圖可以看出,2007至2011五年內山西省通過私募股權融資額為8.36億元,僅占其資本市場融資總額的0.4%,而同樣是私募股權融資,安徽省5年內的融資總額為30.95億元,湖北省為21.35億元,湖南為67.81億元,河南省12.88億元,江西省為47.20億元;這一系列數字表明,山西省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狀況在中部地區處于末位,雖說給資本市場帶來了希望,但是并不明朗,發展仍在起步階段。相比沿海地區,私募股權基金這種投資形式則更為落后。
圖1 2007-2011五年內私募股權融資額
資料來源:wind資訊
再次,從人才資源方面來說,山西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才嚴重匱乏。山西省在全國來說是個相對落后的省份,經濟環境發展不充分,資本市場發展不夠,工資水平也相對較低,幾乎沒有吸引專業人才的有力條件,這是山西省金融人才十分缺乏重要原因。
第四,從中介機構服務角度而言,山西省為私募股權投資服務的中介機構不發達。山西省缺乏能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服務的中介機構,鮮有本土的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專為上市公司和私募股權投資服務。
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促進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政策建議
對于山西省來說,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首先,從根本上來說,要轉變山西人的投資觀念,理順發展思路。全省上下要從開辟經濟發展新路徑、建立新機制、尋找新動能的角度認識私募股權投資,提高利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機制,以政府資金為引導,大力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第二,在山西省建立私募股權投資中心,充分利用山西龐大的民間資本并結合國有資本,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打造成資本市場對山西省經濟轉型貢獻的中流砥柱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直接的融資工具,比企業上市融資具有更大的實用性和廣泛性,可以集中優勢人力物力財力,通過借助外力更好更快完成山西的經濟轉型。第三,在山西省內加強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才的培養,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制定優惠人才政策吸引一批私募股權投資人才來晉工作,聯合省內高校開展金融人才培養“千人工程”。 第四,山西省要積極培育出自己本土的中介服務機構,并且樹立起自己的品牌,為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壯大提供各種優惠政策。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是最主要的中介機構,負責提供咨詢、評估以及談判等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市場上不容小視的一部分,他們通過專業的服務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事業做出巨大的貢獻。第五 ,山西省要建立多元化的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渠道,完善退出機制。要充分利用“新三板”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這種退出渠道更有益于私募股權投資者。因為高新技術企業雖然研發周期較長,但資金需求量并不大,并且通常會在技術或產品推向市場的當年實現井噴式的收益。隨著“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做市商和轉板制度的陸續推出,私募股權基金在“新三板”中的退出渠道將會更加安全,私募股權基金在新三板的資本運作中必將有更大的作為。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的渠道募集資金,對非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日后通過上市、并購等方式,出售所持有的股權并獲利的實體或行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未上市的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正因為如此,在歐美發達國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現狀及投資市場分析
(一)發展現狀
1.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深化并演變為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促使全球股市大跌,全球經濟下滑。受其影響,2009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整體呈下降趨勢。今年新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數量和金額均較2008年同期有所減少。
2.私募股權投資傳統行業比重加大
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我國部分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已傾向采取更加保守和謹慎的投資策略,多投向那些收益較穩定,抗風險能力較強的傳統行業。從今年第一季度統計數據來看,無論是投資金額還是投資數量占比都較2008年同期有大幅增加,體現投資機構為應對當前復雜而嚴峻的市場變化而對投資策略做出相應改變。
3.私募股權投資策略趨向多樣化
2007年以來,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最明顯的趨勢之一就是投資策略趨向多樣化。過橋資金和對已上市公司的投資案例數明顯增多。同時,來自夾層資本和重振資本的投資更是從無到有,表明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投資策略已開始呈現多元化的格局和趨勢[1]。
4.相關法律法規逐漸完善
私募股權發展的政策環境逐漸成熟。在政策基本面上,200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制定的《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適時推出創業板、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和民間投資領域,落實和完善促進創投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當前,創業板市場大幕已經拉開,這更引發了本土私募基金的投資熱情。
(二)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分析
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市場私募股權投資出現下滑態勢,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延續了去年走勢,投資規模與投資金額均大幅下降。機構投資策略趨于保守,多選擇具有較強防御能力的,抗周期性強的傳統行業進行投資。目前的經濟環境帶給私募股權機構的是危機與機會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機構不得不面對金融危機帶來的投資組合貶值以及高負債,需要通過停止投資新項目、加速出售現有資產等現金籌措手段來渡過難關。另一方面,由于資金鏈緊張,廣大待投資企業估值下降至較低水平,金融危機的沖擊同樣篩選出不少優質企業,投資價值依然保持較高水平[2]。
根據china venture數據統計,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12起案例分布在7個行業。其中,制造業依然為主要投資行業,投資案例數量5起;農林牧漁業次之,有2起投資案例。在投資金額方面,農林牧漁、制造業、金融業投資金額較高,均超過1億美元。從以上數據來看,私募股權投資總量較2008年下滑明顯,且投資于傳統行業的比重加大。
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戰略研究
(一)根據行業發展確定投資項目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私募股權的投資特點,其投資往往傾向于風險較低的項目,且偏好于后期投資。且在當前全球金融危機是影響下,行業進行不同調整,私募股權投資者要尋找有價值的項目,所以行業調研就變得具有十分意義。從不斷的經濟數據來看,我國的經濟正在復蘇??梢?這正是私募股權投資的絕佳機會。同時,考慮到由于我國經濟政策對行業調整的影響,不同行業都在這場金融危機中進行著不同程度的產業調整。因此,在投資前對不同行業的分析研究及預測就顯得必不可少。
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可以基于行業現狀及中國經濟發展規律,參照國外經濟發展歷史,融入中國的現實國情來分析判斷,對相關行業的預測其可能的發展未來,并對行業和國家政策主題進行從行業到企業的逐步分析從而確定有價值的投資對策,并通過業務伙伴來獲得投資對象的相關資料對投資項目進行篩選。
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著不同的行業團隊,借助于其專業的投資經驗和知識,可以對投資行業有充分的了解。在宏觀經濟研究的基礎上,首先對目標行業的發展和相關特性進行研究,進而確定行業內部的市場占有份額較大的企業作為其投資對象,在此分析過程中應對產業結構,產業組織以及產業的經濟技術特點進行分析來確定投資目標的有效價值。在投資產業選擇上應注重長短期綜合考慮,既考慮到當前的利益,又要重視該產業未來發展的潛力,以及抵抗經濟波動的能力強弱,綜合分析,謹慎投資。
(二)上市公司私有化投資
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不斷擴大,全球金融市場持續低迷,這對全世界的金融市場無疑是一次信心的考驗。我國的a股市場也受到一定的波及。由于我國經濟刺激政策執行力度不斷加強,經濟刺激已經開始顯現效果,從公布的數據來看,我國的股票市場已顯現復蘇跡象。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允許投資證券類資產。目前,在我國上市的公司無疑是該行業中的重要力量,其企業長期價值很高。隨著我國經濟困境的擺脫,在相關行業復蘇時這些公司應當是行業復蘇的“龍頭”,顯然這種投資的安全性較高,同時也會由于經濟的復蘇而收不菲。所以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說,上市公司私有化是一種很有利的投資戰略[3]。
首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找到由于金融衰退而顯示超值投資的上市公司,其投資的途徑是要約收購或吸收合并方式收購上市公司,進行退市私有化。其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利用其掌握的資源優勢和先進的管理方式,通過資源整合,戰略調整,組織重組等手段幫助私有化的上市公司改善管理,提高企業價值和市場競爭力。最后,采用適合的方式,上市或出售以完成整個投資活動退出并獲得投資收益。
私募股權投資本身是一個新興事物,它的發展需要經歷一段時間的摸索,作為私募股權的投資者,要有足夠的耐心和足夠的理性,來共同促進其健康發展。盡管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還比較嚴峻,但是中國的經濟較世界來說仍保持較高水平增長,基本消除股市泡沫,并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逐步成熟,有越來越多的機構將參與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活動,促進pe的長期發展,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將更顯活躍。
參考文獻
作為高科技產業的主力軍,高科技中小企業已經成為繁榮經濟、擴大就業、調整產業結構、推動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與傳統企業不同,高科技中小企業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高成長和技術更新快、運營周期短等特點,所從事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等活動對資金的依賴程度極高。不過由于高科技中小企業本身規模較小、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難以上市籌資;同時由于缺乏可作抵押的固定資產,也很難從銀行取得所需貸款,因此近年來高科技中小企業一直受到融資問題的困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高科技中小企業必須尋求更加合理的融資方式。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對于高科技中小企業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可成為一種新的具有很大優勢的融資方式。首先,私募股權投資關注企業的成長性,高科技中小企業一般都有著較高的成長性,這使得二者具有很好的契合性。其次,私募股權投資在提供貨幣資本的同時,還可為企業提供管理、技術和市場等方面的支持,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企業價值。再次,私募股權投資是連接企業與資本市場的橋梁,在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過程中,高科技中小企業可以與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產權交易市場等不同層次金融資本市場發生有機聯系,這使得高科技中小企業可獲得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內外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當時,歐洲學者第一次對歐洲大陸發展私募股權投資的迫切性和可行性進行了理論總結。90年代以后,各國學者對私募股權投資進行了大量研究,私募股權投資的理論體系正在逐漸形成。關于私募股權投資與高科技中小企業的關系,Martin Kenney(2000)研究了硅谷歷史及硅谷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的歷史,認為硅谷地區創業文化和創業經濟形成的前提條件是因為硅谷存在大量電子技術、半導體技術、信息技術和這些技術的創新,以及硅谷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與大量私募股權投資家和創業企業家的存在。Allen N. Berger和Gregory F. Udell(1998)運用相關經濟學原理分析了私募股權投資對于中小企業融資的作用,即私募股權投資可以通過融資中介對信息不公開的中小企業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同時不稀釋中小企業的股權結構。然而,我國學者在高科技中小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這一問題上,研究不多。盡管已有部分學者提出了類似觀點,但未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余學斌、甘紅蓮和龔娟娟(2007)分析了我國中小高科技企業的融資特點及現狀,同時指出,風險投資對中小高科技企業支持力度不足,應將風險投資與國家創新目標結合起來。張金偉和姚薇(2008)指出私募股權投資(PE)的發展不僅有利于中小企業及民營企業的發展,還有利于高科技企業的創立和高科技的產業化。陳家洪(2009)也提出了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對于高科技企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向群(2010)的實證研究發現,私募股權投資有助于提升公司價值和公司績效,其行為可帶來公司融資結構的優化。
總之,私募股權投資作為一種新的直接融資方式,可有效解決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同時高科技中小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企業價值。但是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還處于發展初期,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有利的政策壞境仍未形成、資本市場不夠健全,這些都成為了高科技中小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所面臨的問題和障礙。
三、促進高科技中小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的措施
為了有效地解決高科技中小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所面臨的問題,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及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提出了如下相關政策建議:
(一)制定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私募股權市場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體現了“支持創業”的投資取向。2007年6月1日,我國《合伙企業法》的正式施行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提供了組織上的選擇和保證。2008年10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2008]116號文件轉發的《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了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設立、運作以及監管等問題。另外,《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的修訂,也為推動我國私募股權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日趨完善的法律環境。
但是,在現有的法律規范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仍是依照其組織形式(如公司制、有限臺伙制、信托制)援引各自法律而設立,并沒有統一的管理規范。此外,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合伙企業法》等只是確定了有關私募股權投資的原則性規范,仍然缺乏私募股權投資的基礎性規范。因此,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迅速發展的情形下,制定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勢在必行。建議我國盡快制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法》或者《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法》,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統一管理提供法律依據。同時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要明確關于私募股權投資的基礎性規范。
(二)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高科技中小企業使用私募股權投資
目前,我國出臺的有關政策包括:《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商務部關于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審批事項的通知》、《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等。這些政策法規的出臺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環境。但是,筆者認為國家應該在財政政策、稅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繼續加大扶持力度。例如,制定稅收優惠政策給予獲得私募股權投資的企業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實行必要的稅費減免,以及對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政府補貼等,這一系列優惠措施的施行都可鼓勵與引導私募股權資本流向最需要資本支持的高科技中小企業,促進高科技產業的發展。
(三)開拓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渠道,實現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來源的多元化
2008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明確了全國社?;痖_展股權基金投資的相關政策,規定全國社?;鹂梢酝顿Y經發改委批準的產業基金和在發改委備案的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總體投資比例不超過社保總資產的10%。2010年9月,中國保監會下發了《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明確提出“保險公司可以出資人名義直接投資并持有企業股權,也可以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的方式間接投資企業股權”。這部細則的出臺,使得保險資金成為繼社?;鸷笏侥脊蓹嗍袌錾系挠忠恢А吧姟薄?/p>
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現有的私募股權投資資本金額仍然較少,無法滿足眾多高科技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因此必須繼續拓展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渠道,實現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來源的多元化。
1.繼續放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等機構投資者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限制。在國外,養老基金、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作為合格的機構投資人占私募股權基金的較大比例,而目前在我國,只有社?;鸷捅kU公司允許一部分資金進入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對銀行、證券公司等機構投資者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限制尚未放開。如果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經驗,適當放寬對這些機構投資企業股權或私募股權基金的限制,則能增加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總量。
2.努力吸引民間資本。民間資本是中國資本市場和私募股權市場的巨大潛力所在,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對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既可為民間大量的資金提供新的投資渠道,也可擴大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
3.充分利用政府資金。政府的資金力量雄厚,可以拿出其中一部分資金參與和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創立和發展。事實上,近年來各級政府都在這方面作出了努力,建立了多支產業引導基金。例如:2009年9月25日北京股權投資發展管理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7月23日旗下的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也正式成立。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作為一支基金的基金(Funds-of-funds),將投資北京地區的基金和企業股權。
4.積極吸引外商進入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特別是投資具有發展潛力而又急需資金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這樣不僅可以引進大量的國外私募股權投資資本,而且還可帶來國外先進的風險投資管理經驗。
當一個包含民間資本、金融機構、政府資金和國際資本的多元化、多層次的私募股權投資網絡建立起來時,私募股權投資便具有了豐富的資金來源。
(四)建立積極有效的退出機制,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對高科技中小企業的融資
資金的循環流動對于私募股權資本尤為重要,退出機制的暢通與否不僅關系到私募股權投資的成功與否,同時也關系到高科技中小企業是否能夠吸引私募股權投資的參與。在國外,經過多年發展形成的包括企業上市(IPO)、柜臺交易、產權交易、并購市場、資產證券化和內部市場等的多層次無縫鏈接的資本市場,為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提供了發達健全的退出渠道,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而在我國,目前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單一,大多以企業上市為主,但對于那些剛剛步入擴張期或者成熟期的高科技中小企業而言,主板市場門檻太高,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導致私募股權投資難以退出并制約了私募股權市場的長遠發展。因此,應當借鑒國外較為成熟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經驗,并結合我國國情,根據不同的組織形式、交易產品和交易規則,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形成多元化的退出機制,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私募股權投資,使更多數量、更大規模的私募股權投資投入到高科技中小企業,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五)加強高科技中小企業自身管理,為引入私募股權投資創造條件
高科技中小企業要引入私募股權投資,企業本身也需要作出努力。私募股權投資關注的焦點是企業產品的市場潛力和投資回報。高科技中小企業要想成功吸引私募股權投資,就應該樹立長期經營的戰略思想,規范公司治理結構,明確產品的市場定位,建立清晰的財務體系,努力改善生產經營,使企業具備獲得私募股權投資資本的條件。同時,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應積極學習私募股權投資的相關知識,了解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方式等,適時抓住機遇,尋求合作機會,以獲得私募股權投資的支持,從而發展壯大自己。
綜上所述,通過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的努力,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定會取得飛速發展,而高科技中小企業利用私募股權投資進行融資的環境和機制也會逐步得到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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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股權投資及私募股權二級市場
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并將該資金投資于非上市公司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其往往通過私募股權基金的方式來運作。由于私募股權基金份額是由特定對象認購的,且該基金投資的對象也是非上市公司股權,這從根本上就決定了其缺乏流動性的特點。傳統意義上,對于私募股權投資而言,其從所投企業退出的渠道主要有IPO、并購、回購等方式,這其中最為理想、回報最高,也是當前國內最為主要的退出方式便是IPO,但在國內能夠IPO的企業畢竟有限,由此通過并購、回購等方式退出也是一種選擇。另外,對于私募股權基金的購買者來說,由于其是采用非公開方式運作的,基金購買者都是特定的對象,具有較強的“人和性”,其實現變現也存在較大的困難。
隨著私募股權投資的不斷發展,其參與者不斷增加、投資規模也不斷擴大,而其缺乏流動性的特性也逐步暴露出來,傳統的退出渠道難以滿足市場需求,而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尤其在經濟下滑、資本市場蕭條時,這種情況更為明顯。在這樣的背景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應運而生。所謂私募股權二級市場,是指從已存的有限合伙人(LP)手中購買相應的基金份額或是從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手中購買私募股權基金中部分或所有的投資組合的市場。從該定義來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交易標的主要有兩類,即私募股權基金中的基金份額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非上市企業的股權。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出現和發展為私募股權基金份額的持有者和私募股權基金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并且還出現了專門投資于該市場的投資基金,這不僅給私募股權投資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還給投資者帶來了新的投資方式。由此可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完善和發展對私募股權的發展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形成動因及其主要參與者
探討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形成動因,還需我們首先來研究私募股權基金的基本運作模式。實踐中,私募股權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企業的形式存在,其中由有限合伙人(LP)認購出資或者基金份額,普通合伙人(GP)作為基金的發起人和管理人對基金進行管理和運作。一般來講,私募股權投資是一項中長期的投資,其存續期一般為3~5年,有的甚至更長。在該段時間內,不僅LP很難從中退出,私募股權基金也很難從所投企業中退出。但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LP或者GP基于種種動機需要出讓基金份額或者投資組合是十分常見的情況。例如,LP基于流動性需要或者同GP之間出現無法協調的矛盾等原因,希望退出該基金;投資基金本身基于投資組合的需要希望出售所投企業股權或者基于業績鎖定的原因,希望能退出所投企業。這便在事實上形成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供給方。此外,成功的私募股權投資往往有著十分誘人的回報,在私募股權基金成立并運作一定時間后,新的投資者希望能進入到有潛力的投資項目中。隨著PE深層次的發展,專注于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出現,并形成了一定的規模,這些都在客觀上形成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需求方。在私募股權投資尚處于較低層次的發展階段時,流動性較差的缺陷尚未完全顯現出來,通過“私下接洽”的方式基本上能滿足供需雙方的需求。但隨著私募股權投資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前的模式難以為繼,那種通過私下的接洽來完成交易的方式,既缺乏效率又不規范,很難在滿足現實的供需要求。于是,一個具備高效的供求信息平臺且相對規范的場所——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出現便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中的參與者主要包括私募股權基金的持有者(LP)和私募股權基金本身,這就是參與者中的賣方;買方參與者主要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中又可分為專注型購買者及非專注型購買者。此外,在成熟的私募股權交易中,還有專門的中介服務機構,如財務顧問、法律顧問等,由他們來就買賣過程中的專門問題提供服務,確保交易的正常進行。具體到我國的實踐中,私募股權交易中的賣方主要是個人參與,機構參與者十分有限。這一問題的根源在于我國當前階段的私募股權投資中,銀行、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受到法律上嚴格的限制,尚無法參與到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中或者即使可以參與但也受到十分嚴格的限制,這從根本上決定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中的賣方很難出現這些機構的身影。這種情況的存在也客觀上導致了現階段我國私募股權交易的零碎化,難以形成規模化的交易。在買方主體中:個人投資者及已有的私募股權基金是主要的參與者。另外,隨著私募股權的深入發展,目前也出現了專門針對二級市場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這種基金的成立目的就是專門從事收購私募股權基金份額和投資組合。同賣方主體一樣,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參與者中仍然缺乏專門的機構投資者,而機構投資者往往具備更完善的投資機制、更強的價格發現能力。機構投資者確實子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發展進度和水平。單純從買賣雙方的參與者來看,我們國家當前階段的私募股權投資還處在發展階段,同國外成熟資本市場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在國外成熟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中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參與者主體都是各類機構,個人參與者較少。例如,在買方主體中母基金、投行、養老基金、各類其他基金會等占據主體地位。這些專門機構的存在,對于活躍市場、提升流動性方面發揮出了極大的左右,深刻影響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發展和走向。從其他的方面來講,我國同國外成熟的市場相比更是差距巨大,到目前為止我國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仍然還在醞釀中,也沒有成型的法律規范,具體的交易制度更是無從談起。
三、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私募股權投資本身就處在起步階段,在加上我國所特有的資本市場環境,導致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存在著種種的困境,其發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約,無論是從理論層面還是實踐層面至今都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相較于國外成熟市場的運作,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及其私募股權二級市場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缺乏立法層面的法律支撐
一直以來,我國沒有專門規范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法規,對私募股權投資的規范散見于其他法律法規中。例如,2006年新修訂的《合伙企業法》中明確了有限合伙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合伙制私募股權投資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信托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信托制私募股權的運作提供了法律上的規范和支持。此外,《證券投資基金法》中有關私募股權基金是否納入監管的修訂意見也仍然在探討當中,但由于爭論較大,其目前仍然很難對私募股權進行有效的監管和約束。由此可見,目前我國對私募股權投資尚且缺乏完善的法律規制,更多的是散見于各類法律法規中的規定且還不成熟。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始終處于監管的盲區,缺乏有效約束的私募股權投資往往又會阻礙著其自身的進一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尚且如此,我們就更不用談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法律規制了。我國當前階段的二級市場不僅沒有法律法規的規范,就是行業協會之類的組織尚且都沒有完善的建立起來,行業自律性的規范也尚在萌芽之中。
(二)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交易尚無成熟的交易制度
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雖然在最近幾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仍處于起步階段。那么,以私募股權基金中的基金份額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非上市企業的股權為交易對象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各項交易制度建設就更為滯后和不完善了。在我國現有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雛形中,其性質到底為何目前仍沒有形成共識,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定位是單純信息交流市場還是提供交易服務的市場,實踐中仍沒有形成統一的模式。在歐美國家,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已經完善的建立了起來,并形成了一些列成熟的交易制度,其主要業務囊括了大宗交易、交易執行等交易服務,還包括信息匹配、市場數據提供以及詢價等信息交流服務。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尚處于發展階段,即使建立起統一性質的私募股權二級市場,該市場在短時間內也很難達到國外市場的成熟程度。除了成熟、統一的二級市場建立較為緩慢之外,在具體的交易制度建設方面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例如,私募股權交易過程中的估值問題;信息披露問題;監管問題;投資者準入問題等等都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中予以明確,從而確保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私募股權交易缺乏專門的中介服務機構
由于我國私募股權發展程度較低,且個人參與者過多、缺乏機構的參與,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交易的零碎化,在加上交易雙方對財務顧問、法律顧問等中介機構的作用缺乏正確的認識,一直沒有形成具備專業水準的中介服務機構。而中介結構在估值、撮合交易、協助交易等方面卻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們的存在能夠極大的便利交易、確保交易的安全,可以說具備專業水準的中介服務機構的存在對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建立和發展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中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發展聯盟
雖然我國當前階段的私募股權交易還是以較為原始的松散、私下的交易方式為主,但近年來隨著私募股權的深入發展,實踐中也出現了諸如由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等機構發起成立的“中國PE二級市場發展聯盟”這樣的組織,其匯集了國內外眾多的PE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行業協會等機構,其目標就是打通成員之間的溝通協調渠道,最終實現PE二級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此外,其還將自身定位為一個交易平臺,并了PE二級市場的交易規則。該平臺不僅可以給參與者提供交易機會,其還借鑒國外經驗對在該平臺上的交易標的進行估值,并協助交易的完成。該平臺的出現,對私募股權參與方來說,既為其提供了交易場所又可以起到規范交易行為、規避市場風險、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隨著私募股權投資的進一步發展,相信該聯盟一定會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不斷自我完善,為將來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形成和發展提供十分有益借鑒和經驗積累。
五、對我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建議
面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近年來的迅速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問題。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也大體上知道了問題的所在,基本上明確了未來我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發展方向。由此,未來需要我們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法律法規的完善
當前,國家對私募股權投資本身就沒有形成統一的法律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很多情況下仍處于“灰色”運行的階段。因此,私募股權的發展首先要在立法層面予以完善,只有私募股權投資本身在法律層面上有了定論,與之相關的二級市場才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此外,當前階段我國的法律對私募股權投資的限制過于嚴格,私募股權投資及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相對來講是新生事物,在起步階段應給以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只有在較為寬松的環境下其才會有發展的空間。由此,國家應逐步放開對銀行、社保等機構的投資限制,并建立政府引導基金,鼓勵其參與二級市場的交易。
(二)專門交易市場的建立
私募股權二級市場是私募股權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也是私募股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私募股權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專門的二級交易市場的建立,即是現實的需要也是私募股權發展的必然。專門的二級市場其不僅是信息的交流平臺還是專門的交易平臺,這樣會極大提高交易效率、減低交易成本,還方便了監督管理。因此,專門交易平臺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具體交易規則的制定
私募股權的交易缺乏必要的交易規則,在交易模式、估值、交易流程等方面沒有較統一的規則,這對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的發展不利。實踐中,由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等機構發起成立的“中國PE二級市場發展聯盟”在成立后就了相關的交易規則,當然由于其還處在發展階段,很多規則并不完善。在這方面,我們完全可以借鑒國外成熟市場的做法。比如,可以極大提高交易流動性的做市商制度,經國外市場檢驗過的部分估值模型等等。當然,這些具體的交易規則還需在我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自身發展的過程中得以驗證,最終形成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規則制度。
(四)中介機構的發展
中介機構在私募股權交易的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財務顧問、法律顧問等專門的服務機構對交易雙方順利完成交易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引導和規范參與私募股權二級市場交易的中介機構,對于活躍市場、保證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等都會起著積極的作用,在強調完善法律法律、建立專門交易市場及具體交易規則的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作為交易參與方的中介機構的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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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這些年在我國得到快速發展,但是在該行業相關的系統理論探討上還相對缺乏,而在私募股權投資上如何進行有效的價值評估是現階段一個焦點性的話題。從我國開啟相應的創業板塊以來,不僅為私募股權投資的基金的退出渠道給與了極大的豐富,而且還帶來了對市場私募股權投資相關的價值評估的大幅度的攀升的現象,而對于這種投資行為來講,其不僅使其中蘊藏的較大的非理性因素得到充分展現,而且對私募股權投資的收益率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對私募股權投資進行合理的價值評估是現階段給與解決的首要問題。
一、私募股權投資概念
(一)私募股權投資的含義
投資于企業的權益資本可以分為公開交易和不可公開交易兩個類型,其中不可公開交易的權益資本就是私募股權。私募股權投資就是運用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它的特點是投資大回報大、同時面臨的風險也很大。私募股權投資的核心觀念是通過投資的方式使得資產增加價值,然后通過售賣從中獲得利益。
(二)私募股權投資的主要類型
私募股權投資通常是由專業的投資中介進行投資管理的,它是一種組織程度和專業程度相當高的投資方式。目前私募股權投資的運轉機制已經變得相當成熟。私募股權投資可以分成幾種不同的投資類型,主要有如下幾種:
1.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通常是經過專業的管理人員把資本投資到一些初創階段的高科技企業或者具有競爭力發展迅猛的企業的一種權益性投資方式。風險投資一般的投資額占據公司股份的10%-25%,但是風險投資風險非常大,同時風險投資帶來的回報也非常大。
2.直接投資基金
直接投資基金一般投資一些傳統產業中處于擴充階段且競爭力較強的未上市的企業。直接投資基金的投資額占公司股份的10%-25%左右,一般不以控股作為投資目標。直接投資資金通常會給企業提供一些增值服務,幫助企業成功上市,進而從中并購或者回收部分股份來收回投資,達到投資目的。
3.收購基金
收購基金主要是針對一些具有一定發展規模的企業,通過對企業的重組和改進,使企業的價值增加,然后再通過出售或者企業上市的形式從中獲取經濟利益。收購基金具有交易規模大的特點,收購基金的交易通常會超過10億美元。和其他私募股權投資不同,收購基金以取得企業的控制權為目標,通過對企業資源的整合和合理配置,使企業提高價值。
4.夾層基金
夾層基金主要針對已經完成初步股權融資準備上市的企業,它是指處于優先債權投資和股本投資之間的一種投資方式。夾層基金一般采用債權的方式,是充分融合債權與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夾層基金投資比較靈活,投資決策也比較快速。因為夾層基金投資的稀釋程度沒有股市大,并且夾層基金投資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隨時做出調整。
5.重振基金
重振基金主要針對一些資金緊缺,急需資金來幫助企業擺脫財務困境的企業。投資后,重振基金通過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改善和重組,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幫助企業順利走出財務困境。
法律沒有明確對私募股權投資的類型進行界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產生于私募股權投資的歷史過程中,目前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日漸模糊。不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具有不同的長處和優勢。
二、私募股權投資價值評估的意義及特征分析
私募股權投資在通常情況下,把基金作為其資金募集的載體,然后再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給與相關的運作管理。對于私募股權投資來說其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概念特征,私募股權在一定條件下與相應的公眾股權形成對立關系,對于私募股權來說它主要是針對安歇沒有上市或者是死人公司的股權來說的,而公眾股權主要是針對那些已經上市的公司或者是公眾公司等。而所謂的私募股權投資與風險投資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和聯系,所謂的風險投資主要是針對那些以科學技術為發展方向以及還處在早期階段的企業之間的投資行為,而對于私募股權投資來說,其在具體的范圍上要比風險投資要廣,而對于那些已經成熟的企業來說也可以成為私募股權投資的相關的標的對象。對于私募股權投資的具體特征來講,其主要表現了獨特的廣泛性和私募性,這也是相關的資金募集對象所具有的性質和特點,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主要是通過相應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通過一定的非公開的形式向相關的結構投資者或者是個人進行相應的資金募集,而在募集的過程中相關的銷售和贖回環節都是通過雙方在私下情況下來完成的。私募股權投資還具有資金來源廣泛的外在特征,其主要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有錢人、杠桿并購資金以及相應的風險基金等。隨著我國當前對相應的保險公司以及商業銀行的限制放寬,因此,私募股權投資相關的募集渠道也在不斷的向多元化發展。另外對于私募股權投資來講其主要的投資對象不是那些上市公司,而是一些非上市公司,但是在具體的外在表現上來看這些公司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未來發展空間。而在具體的私募股權投資過程中一般都是把這些公司作為其主要的投資對象。私募股權投資作為一種以中長期為主的投資行為,其在具體的應用上缺乏相應的流動性?,F階段還沒有相關的交易市場來進行那些非上市公司的買賣交易。并且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屬于中長期投資行為,在具體的投資當中面臨著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并且在具體的退出上就會發生風險因素的存在,與此同時,在私募股權投資也帶來了也存在著較高的風險因素。
三、私募股權投資當中價值評估的影響因素分析
首先,在企業價值具體的評估過程中,需要對企業的成長性、盈利狀況以及經營風險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和分析,并且還要對安歇具有隱性價值的相關方面給與高度的重視。比如相關企業的管理素質、員工技能狀況記憶具體的工作態度等。其次,價值評估技術的特征表現。對于那些還沒有形成企業狀態的新技術或者創意來說,由于在未來的發展存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因此沒有能夠和評估標的形成有效對比的相關因素,因此不能使用市場法對其進行相應的評估分析。對于那些還處在不同階段并且具有不同運營狀態的標的企業來說,去在采用的具體的估值方法上也會存在一定的差別。最后,相關投資企業的具體的收益狀況因素的影響。對收益預期造成影響的因素有很多,從總體上來看主要包含企業的行業狀態以及未來的發展狀況,協同效應狀況以及相關的宏觀經濟狀況等,由于其在具體的環境和投資企業所存在的差異性,對具體的收益預期在具體的判斷上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性,而導致最終的估值結果也會產生差異。
四、私募股權投資企業價值評估風險的具體防范措施
(一)合理項目團隊的構建
由于私募股權投資的企業價值評估在具體的業務上比較廣泛,其中需要運用很多學科的專業知識,如果僅僅是依靠個別評估人員的話是很難實現價值評估效果和目的的,對于相關的信息分析而言,其受到專業知識的限制很難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因此,在具體的分析結果上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偏差,從而在具體的技術上可能會帶來一些風險。因此,在具體的私募股權投資價值評估業務當中需要運用團隊的力量才能實現,從多專業和多角度充分分析相應的信息內容,從而達到對評估任務共同完成的目的。項目團隊的合理配置要具有合理的結構,主要包含年齡結構的合理、能力機構的合理以及相關的內在知識結構的合理等方面內容。所謂知識結構的合理是指在團隊的所有成員當中,應該具有相應的多學科的背景環境,并且還要具有多學科方面的專業知識。而年齡結構的合理就是團隊在具體的組成上,應根據需要由不同的年齡階段的人員來組成。而所謂的能力結構上的合理是指在整個項目評估團隊當中,其成員應由不同能力水平的人員來組成,對人員的能力結構進行合理搭配,從而能夠更好的讓團隊成員從事與其實際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環節,對分析的效率和深度進行有效的提高。另外,作為一個合理的評估團隊來說還要具有相關的外部專家網絡,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在具體的評估對象上存在著越發復雜的專業技術知識,在有些情況下還會達到一些評估人員在具體的認知上海沒有達到的領域,因此,一些相關專家的意見和建議,能夠更好的幫助評估人員進一步加深心理的分析和理解,在一定情況下評估任務的有效完成離不開相關專家的幫助。
(二)在具體的評估結果上的分析
在企業具體的價值評估過程中,在對其進行假設的時候其對最終的評估結果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所存在的各種假設在具體的對評估結果所產生的影響的程度上卻存在差異性。為了能夠更好的推動相關的假設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并機一部促進相關信息揭示的合理性發展要求,需要對那些對相關的評估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假設進行仔細、嚴格的檢驗和驗證。因此,在具體的驗證過程中需要運用相關的敏感性分析方法對那些假設進行有效的檢驗,還可以通過敏感性分析的有效運用,對相關的假設所存在的合理性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相應的取舍,從而達到有效防范和降低風險成本的目的。
(三)對相關的評估人員的管理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0.59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China's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very fast.But in China some private equity funds' cash flow chain management is terribly poor. Therefor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of limited partnership or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ystem by international laws of China's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the break of the cash flow chain.
Key WordsInformation Technology;Limited Partnership;Private Equity Fu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理論與研究基礎
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過非公開的形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以非上市企業股權為主要的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它是由private equity firm(私人直接投資公司)管理的,以策略投資者(strategic investor)的角色積極參與投資標的企業的經營與改造。它投資未上市的新興企業,期待靠投資標的企業的首次公開招股(IPO 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大賺一筆,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以那些陷入經營困境的上市公司為目標,取得這類上市公司的主導權,然后通常會將之私有化(下市),放手改造,優化管理,再重新上市大賺一筆,然后退出的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起源于美國,簡稱私募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1976年,華爾街著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的三名投資銀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KKR,專門從事并購業務,這是最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KKR公司、凱雷投資集團和黑石集團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中國國內的一些學者吳敬璉、吳強、石勇進和張瑞彬等開始運用現代經濟管理理論,對PE的投資運作機理、契約關系和制度環境進行了研究,對于PE投資的作用和政策研究在近幾年形成了熱潮[1],但大都不涉及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國際化出路相關的問題。對國外股權投資基金的研究側重于微觀層面和“技術“層面,也出現了一些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傾向,例如夸贊PE管理者具有超人的鑒別能力是違反實證研究的,而且過分強調了PE支持高科技產業化的“歷史責任“[1]。其實,這是中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研究沒有實現國際化,中國股權投基金資管理的理論和實踐與國際接軌還有一段距離。
二、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于合法與非法的真空
中國加快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條件已經初步具備。2006年到2008年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黃金擴張時期。2006年以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訂和管理辦法的出臺,為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建立了一定的法律環境,為股權投資發展提供了旺盛的市場需求和融資的法律基礎。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中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對129家中國及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參與投資的私募投資機構數達到75家,投資總額達到129.73億美元。但現有融資工具和金融服務仍然無法滿足企業的需求,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仍然不高,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立法方面滯后了。中國對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缺乏法律規范,沒有與外國接軌。目前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法規還不完善,退出機制尚不健全,市場準入有待明確,監管體系不夠成熟等,導致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不適應產業創新的需要,在整個金融結構中所占比例過低,發展的深度和廣度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嚴格來說,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法律上沒有正式的地位。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沒有相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這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都以各種形式存在于地下,管理主體往往介于合法與不合法之間。他們只能以各類改頭換面的形式存在,即以各種委托的方式操作著巨額資金[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過去幾年中,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迅速發展,卻沒有遵守有限合伙制的國際慣例。例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自律不夠,遵守法律法規不夠;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風險防范做得不夠;在美國金融危機背景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的資金鏈管理出現了一些問題。
要在借鑒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的方向,制定或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減少不必要的融資壓抑和金融壟斷,以與國際化接軌的金融法律法規,規范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有效運行。
(一)遵守國際慣例以法律法規的完善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化
按照國際化要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由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s)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s)組成,其集合資金的方式包括基金制和承諾制兩種。基金制由投資者在加入時繳納其全部出資;承諾制不需在加入時交納全部出資,投資者只需要承諾一定的份額,在找到合適的投資項目時,再交納出資即可。[3]所以,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加快立法,爭取與外國先進國家的相關法規接軌。
1.明確界定各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目的性和組織法規
從法律上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禁止新加入的PE,為了拉客戶,給企業報價過高,不懂行業自律,破壞了商業氛圍。減少和禁止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踐中出現的各種給企業胡亂報價的現象。在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樹立正確的收益觀和科學的利潤觀,嚴格限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財務報表管理,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
2.盡快制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法》
從改革和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制度入手,完善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激勵制度。大部分在美國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出于稅收方面的考慮采取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制,確保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沒有多個層次的稅收負擔或雙重征稅,[3]采用私募股權投資融資的新型資本促進中國高科技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和中國高科技產業化。
3.建立公開、公正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程序進行投融資管理并積極促進高利潤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做大規模
以嚴格合理的程序和法律的形式,明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體的各項權能,逐步建立與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制度,確保投資者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過程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對相關企業選擇的發言權,力爭協助和發現管理良好的各類優質企業到股票市場發行上市股票融資,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變為股票上市的大型公眾公司。
(二)強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融資風險防范
新加入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的金融公司,忽略了風險,投資失敗率增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的融資風險防范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一個健康發展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的發展不但要充分利用好已經募集的資金,而且還應從外部科學、有效地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不要為了增加利潤,增加了股權投資的風險,在負債結構中,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范圍應該更廣,嚴禁保底承諾下組建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避免成為地方債的替代品[4]。為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降低和防范對相關企業的融資風險就尤顯重要。
(三)加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私募投資的資金鏈管理
美國金融危機,導致中國私募投資在資金鏈出現了問題。要預防集資詐騙,拓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定向募集資金的渠道[5],用法律界定養老基金、捐贈基金、銀行控股公司、個人投資者、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等,都可以投資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6],因而加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鏈管理,是指使得現金--資產--現金增值的循環不斷延續,維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正常生產經營運轉所需要的基本循環資金鏈條不斷裂,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經營的良性循環的過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要維持運轉,就必須保持這個循環不斷良性地運轉。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人才的國際化
積極探討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校企合作,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國際化雙語人才。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所有人或其代表進入管理層參與國內國際企業管理,引進高級管理人才,積極普及“培養雙語國際化人才”的理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斷促進著中國國際化人才培養事業的發展。
(五)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創新措施
加快私募股權投資信息化建設,建議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創新措施,促進其運行信息化,采取規范化的法律制度,通過推動私募股權投資管理信息化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引領金融科技化和信息化潮流,促進私募股權投資的信息化科技創新,提高私募股權投資服務水平和效率。
四、結論
2009年開始,最近三年里中國的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可能會重新洗牌,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按照國際慣例采用有限合作形式很有必要。無論如何,中國PE在未來數年內依然是全球范圍內的投資圣地。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們相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一定會有大的發展空間,一定會為中國公民的經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參考文獻
[1] 馮進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國內外研究綜述[J],經濟師,2008年第5期.
[2] 游筱璐、徐鵬. 中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比研究[J],決策&信息,2008年第5期,總底1期.
[3] 姚琦.中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淺析[J], 財會月刊, 2008年第3期.
[4] 王佩真、殷潔.國際視角下的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J],金融與經濟,2008年第10期.
[5] 張榮琴,發揮產權市場平臺作用拓寬私募股權融資渠道,產權導刊[J],200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