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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0-0006-02
理學經濟倫理是適應并維護封建生產方式和扼制、反拔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義農耕文明基礎之上,與具有中國特色的封建經濟基礎相適應的道德規范體系,從總體特征來看,它與商品經濟倫理分屬于兩種不同的價值體系。它在中國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適應并促進了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之長期處于稚嫩狀態。它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在明代中葉的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國還沒有產生新的生產關系,中國的封建生產關系并不算落后,生產力仍在發展,這期間理學起著維護封建統治,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論價值,理學經濟倫理還能適應并促進封建生產方式的發展,因而具有進步性。明代中期,中國的經濟出現了歷史性的變化,新的生產方式――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出現了萌芽,面對新的社會變化,程朱的后輩理學家們不是努力建設一個合理的經濟秩序,更新社會、國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導、培育日益蘇醒和增長的新經濟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堅持天理的封建說教,企圖以扼止“人欲”為代價,用強化道德秩序的辦法來達到穩定政治經濟秩序的目的,理學經濟倫理對新生產方式的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的阻礙作用日益顯露出來。也就在這時,中國的種種問題和危機開始充分暴露,中國在世界范圍內開始趨于落后,中國封建制度仍在農業文明的發展方向上繼續緩慢行進,走向爛熟。毋庸置疑,中國社會經濟由先進滑向落后,經濟倫理沒有突破是一個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顯。歷史事實證明,理學經濟倫理不可能促進中國的近代化,隨著歷史的發展,它作為一種文化類型的存在,與封建王朝一樣被拋到時代的后面去了。
理學經濟倫理在中國歷史上的基本價值在于:促進封建小農經濟發展,阻礙商品經濟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在明代中期以前主要起著積極作用,在明代中期以后主要起著消極作用。
從總體上看,理學經濟倫理對封建小農經濟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適應了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特點,維護和穩定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法家族主義政治經濟體制。唐代中葉以來的社會變革使中國封建社會形成了這樣一種多層次的經濟結構:從土地所有制結構來看,形成了封建國家經濟、地主經濟、小農經濟等多種經濟形式和皇帝、皇室宗親、官僚貴族、官(鄉)紳地主、自耕農、佃農等多層次的社會經濟群體;從社會生產結構來看,形成了以耕織一體的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條件下的農業與手工業、商業等經濟部門之間的特殊聯系以及農民與手工業者、與商人的經濟聯系;從分配結構來看,形成了國家賦稅徭役、官吏俸祿、地主地租、工商業利潤以及農民勞動所得基本衣食生活資料等多層次經濟利益分層。理學經濟倫理把社會倫理問題與整個民族的社會心理活動糾纏在一起,將經濟與倫理相重疊,最后完全從這一思維背景中提取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信息和方法,將政治和經濟等各種矛盾作宗法倫理的化解和處理。這樣,理學經濟倫理一方面像一塊模板塑造出符合封建政治和倫理規范的經濟人格;另一方面又像一條堅硬的河床規范著經濟這條奔騰不息的河流,以防其肆意泛濫。它把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納入它的人倫道德之網,不僅給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又加上一條倫理紐帶,而且把政治上的等級關系和多層次性的社會經濟結構一體化、集權化和穩固化,從而具有極大的調節和聚合作用。
第二,適應了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社會經濟基礎。理學經濟倫理竭力推崇家庭和家族的地位,強化家族血緣宗法關系,相信這是一種最合理的生產組織形式,由此推而廣之,可以達到社會經濟關系的和諧穩定。正是中國的宗法小農經濟與理學倫理相結合,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后期經濟的繁榮。西方的經濟學家一直認為追求私利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恩格斯也強調:“自從階級對立產生以來,正是人類卑劣的――貪欲和權勢欲成了歷史發展的杠桿?!盵1] 但是理學的公利主義由于找到了自己的社會經濟基礎,因而在現實中發揮著巨大的正面作用。這個基礎便是宗法制小農經濟。因為在家庭或家族內部,成員之間休戚相關、榮辱與共,一般會更重視情感心理的需要,集體感與凝聚力都是非常強的,家庭或家族的公利確乎具有極高的地位。應該指出,小農在一定的時期是具有很大創造力的。著名的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奧多?舒爾茨指出:“小農的經濟行為在傳統農業的范疇內,他們是一種富有進取心并能對資源作最適度運用的人。傳統農業可能是貧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漸趨接近一個‘均衡’的水平。在這個均衡之內,生產因素的使用,較少有不合理低效率的現象。總之,小農作為一個經濟人,毫不遜色于任何資本主義企業家。”[2] 可以說,對于宗法制的小農經濟,只要政府能“為政以德”,努力扶植并加以保護,至少能給一條生路,他們就能夠使社會經濟繁榮,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理學經濟倫理的愿望。然而,盡管統治階級都希望有這樣的經濟繁榮,但其貪婪的剝削本性使其不可能真正持續做到“為政以德”,天災人禍總會把宗法制小農經濟推向絕境,于是農民們鋌而走險,揭桿而起。
第三,適應了封建社會的生產力狀況。這突出地表現在重農主義、均平分配原則和崇儉黜奢消費觀方面?!稗r業是整個古代世界決定性的生產部門。”[3] 中華民族屬于農業民族,和世界其他古老民族一樣,歷來重視農業生產。重農主義作為封建國家干預和調節社會分工與產業結構應遵循的倫理規范,在宋代仍然是符合中國國情、符合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對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起了積極作用。但在宋代以后,特別是資本主義萌芽產生以后,一些思想家們不加分析地一味抑“末”,則嚴重地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國在宋代及以后很長一段時期內,社會生產力都是處于停滯狀態,特別是沒有新的科學技術的刺激,新的生產方式沒有也不可能產生,社會財富的日趨集中和由此引起的貧富自發兩極分化,只能使財富進一步以更大的規模、更快的速度集中在既不勞動又不經營的寄生性的地主階級手中,農民失去土地之后,除了做佃農或淪為乞丐外別無出路,因而不僅不會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而且反而會使社會生產力受到更大破壞。理學的均平分配論對當時社會財富的集中和貧富兩極分化趨勢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把社會各等級分層的財產占有等差距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使社會各階級、各階層在財富的占有和分配上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從而保持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相對穩定,促進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短暫繁榮。
“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4] 生產力越落后,消費水平就越低,社會越貧窮,消費結構就越簡單,反之亦然。中國古代社會以男耕女織為主要生產形式,它只能提供糧食和衣料。這種小農經濟的能量即使在太平盛世又能有多大呢?吃飯曾經是中國人的頭等大事,溫飽問題至今在不少地區仍未得到最后解決??梢栽O想,中國古代在這個問題上會是多么艱難,正像經濟史告訴我們的,所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也只不過是勉強解決溫飽,倉庫里有一點余糧,而大部分時期,除少數人以外,難免啼饑號寒。歷代思想家又有多少不是以溫飽作為太平盛世的根基、禮樂文明的前提呢?因此,以溫飽為社會消費目標,絕不是一個保守的目標。崇儉黜奢的消費原則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國情所決定的,以此作為消費倫理是明智與現實的。它緩和了生產與消費的矛盾,穩定了國民經濟;確保了積蓄,備戰備荒;有利于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抑制統治階層的奢侈性消費。
第四,適應了封建社會商業發展的需要。自從有了社會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換,商業是封建自然經濟必不可少的補充部分。理學經濟倫理雖然輕商,但并不否認商業存在的合理性,其經濟倫理思想廣泛地涵攝商業行為規范。在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水平低下,市場規則不完善,加之受到種種封建特權和其他因素的干擾與阻礙,價值規律不可能自由地充分地對商品經濟發生作用。在這種情況下的商品交換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甚至欺詐性。理學提出的倫理道德法則作為一種作用于人的心理,作為實現社會經濟心態協調統一的力量,自然有利于維持封建商業的正常秩序。商人們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促使買賣的公平進行,也愿意接受理學倫理道德教條的約束。例如封建社會后期,民間商業運行中形成的組織嚴密的“伙計”制度,就是我國商人利用理學經濟倫理關于“人和”的文化資源,將傳統的宗法家族關系轉化為新的商業組合的一項創舉。商業“伙計”制度的產生,不僅給日益發展壯大的商業補充了力量,帶來了利潤,而且也增強了商界的凝聚力和穩定性,從而促進了古代商業的發展。不僅如此,理學經濟倫理還以一種特殊方式作用于封建社會中后期的商業行為,這就是商人們大都同理學有著世代相沿的“血緣”關系。他們中不少人自幼熟讀朱熹集注的科考教材《四書》,深受理學倫理的熏陶,從小就樹立了踐履儒學理想的抱負和志向,只是由于在科場中累試不第,或因家庭牽累,才棄學經商,棄儒為賈。商人與理學的這種特殊關系,足以表明商人與理學在精神上的相通之處。所以,商人們盡管埋頭于茍茍營利的生意場上,卻并沒有遺忘理學的諄諄教誨,而且當他們在商場上發跡之后,其中不少人躍躍欲展少年志,棄商學儒或捐錢入仕。這對于他們來說,既是一種社會榮譽,一種事業成功的裝飾,又是一種難得的資本,會給他們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帶來有形或無形的利益。單從倫理動因來看,正是因為理學既不否定商業的存在而又輕商抑商,所以中國封建社會商業才長期處于稚嫩狀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發展有其內在的極限。理學經濟倫理對當時社會運行機制無條件的維護無疑會阻礙新的科學技術的推廣運用,從而妨害社會經濟的突破性發展。事實上,自唐宋以后,中國農業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開辟新的土地和提高集約化的程度來實現的。到了明代中葉,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的農業經濟增長,就明顯地受到了邊際效用遞減律的影響了。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3.
中圖分類號:F276.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6260(2008)02-0051-04
一、問題的提出
對于我國合作社發展而言,存在著兩個路徑選擇:一是保持合作社性質,并不斷發展和完善;二是由合作社發展為股份合作型企業。合作社向股份合作制型企業演進的機理是,合作社面臨資本的挑戰,一人一票和資本報酬限制原則將制約其吸引資本的能力,而采取股份合作制,可以吸引外來資本(股金之外投入的額外資本)和社會資本(非社員的資本),這也正是合作制在新的條件下的創新。有的股份合作型企業還會向公司型企業轉變。我國農業的弱質性和農民群體的弱勢特點,決定了股份合作制如同合作社一樣,具有廣闊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潛力。但是,對于非農產業,股份合作制企業是一種過渡性組織形式,這是由其產權結構及其運作機制所決定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與合作社相比,允許資本參與分配,增強了吸引資本的能力,這是合作社向股份合作制企業演變的動因;同時,由于我國農村人均資源的微小化,使得股份合作制具有事實上的妥協困難①。這種演變,是伴隨著相關法律和法規建設進程而進行的。因為以市場化為導向的制度變革需要以強制力的規制形式確定游戲規則,從而保障以產權明晰為根本特征的市場要素配置,而這些制度保障都是針對合作經濟的不穩定性(脆弱性)而設計的。
隨著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從立法的基本層面界定了困擾我國基層合作社關于產權、組織等方面的法律問題,為農村合作經濟主體進入市場確立了制度保障;同時,也為我們確定了符合經濟人假設前提的邊界。那么在合作經濟逐漸趨于市場化并整體轉好的當前,其主體企業內外因素是否協調趨于穩定了呢?如果是,又通過何種模式理解并解釋這些現實因素對股份合作聯合體的影響?這正是本文所關注的內容。下面我們試圖以影響供銷社企業財務結構質量的內部財務運行因素、組織結構因素和外部影響因素等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二、文獻回顧
工業化以前,小農經濟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國和地區。恰亞諾夫(Chayanov,1925)提出農民家庭經濟單位的“勞動―消費均衡公式”。在他的“勞動―消費均衡論”里,均衡點是不確定的,它受到影響勞動辛苦程度和影響家庭需求的各種條件的限定,亦即家庭農場主的個人效用的難以測量性。這里如果換個角度思考,不妨認為恰亞諾夫是想表明農民家庭經濟具有一定的低效性。我們不難發現,現實的小農經濟中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也就是說在小農經濟及其合作經濟體內存在著不穩定性。
劉易斯(1988)的“二元經濟”論指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是由兩個不同的經濟部門組成。其中的傳統部門主要是自給自足的農業及簡單的、零星的商業和服務業,其勞動生產率很低,邊際勞動生產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負數,存在著大量的隱蔽失業。從生產方式上看,傳統經濟部門是“維持生計”的產業。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業部門的任務就是為工業輸送剩余勞動力,以廉價勞動力為工業部門創造利潤,累積擴大再生產的資本;在剩余勞動力未輸送完畢之前,農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很難提高,始終處于停滯狀態。從劉易斯的理論不難得出農業及其經濟體是工業的附庸這樣悲觀的結論。
但是,舒爾茨(1964)提出了相反的意見,他認為,農業可以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源泉,“對于農業能否成為經濟增長的一臺強大發動機,已不再有任何懷疑了”。但是,他強調只有現代化的農業才能對經濟增長做出重大貢獻,而使用傳統要素的農業無法做到這一點。所以,舒爾茨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把傳統農業改造為現代化的農業。
故而,大家可以知道小農經濟的弱項――脆弱性,難以妥協;也知道小農經濟的發展前途――適度的集約,現代化。那么,讓我們來看一下我國的現實情況:我國農村的基本國策是家庭承包制,而且保證30年不變,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村經濟仍舊沒有跳出小農家庭經濟的圈子。但是,我們同時也注意到促使小農經濟變化的一個因素――合作經濟。我們知道,任何資本的產生和發展,都是需要依靠生產資本的集約和商品流通的,這同樣適用于將傳統農業改造為現代化的農業,而合作經濟以及供銷社基層社和農村的天然聯系,無可退讓地擔當了這樣一個角色。從合作經濟在我國發展的近況來看,合作經濟的實體企業已逐漸在適應市場經濟,并借助我國對于農村的傾斜政策,獲得新的發展,而這種新的發展的一個最基本的效應,就是促進農村商品物資流通、擴大人員的就業和提高農村產業深化和現代化。
在看到合作經濟的優點時,我們也要看到合作經濟的弱點,那就是因為基層社的主體還是農民或面向對象是農民,所以基層社本身還帶有一定的“脆弱性,難以妥協”傾向;另外,由于制度等因素的慣性制約,基層供銷社本身還帶有“低效”性質。
當前涉及財務結構質量的研究較少涉及合作社企業財務問題,近期文獻中,李心合、葛志興(2000)指出財務結構的合理性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但財務結構分析一直局限于幾項傳統指標的淺層次分析,遠遠不能適應現代企業多角度分析的需要。此外,張新民、王秀麗(2003)提出與企業財務狀況質量特征有關的概念體系至少應該包括資產質量、資本結構質量、利潤質量和現金流量質量,并從上述方面對企業財務狀況的質量特征進行了研究。
我們注意到,就國內相關領域的研究看,盡管有些研究也涉及到了合作社企業財務問題,但大多不夠深入或局限于傳統財務指標的定性研究,其背后隱含的深層聯系并沒有揭示出來。
三、對影響合作經濟企業財務結構質量因素的分析
我國合作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與其他國家不同,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其發展經歷了“三上三下”的曲折路程。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合作經濟便遇到了重大挫折,20世紀90年代,全供銷社系統曾經連續8年虧損,直到1999年,供銷社系統的經營狀況才開始逐漸好轉。我們認為,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化,供銷社系統的經濟實體會成為真正的具有市場特征的運行主體。
(一)樣本選擇
近年來,盡管我國合作經濟的發展進入一個相對較好的時期(國家加大了對農業的傾斜),但是,從其轉型的時間和效果來看,還存在著不穩定性,基于這樣的考慮,我們主要考察供銷社系統內各省的匯總情況,選擇樣本的期間定在全系統經濟穩定發展時期。由于相關因素限制,我們僅獲得了全國供銷社系統2004年和2005年的統計數據,共獲得以省供銷社系統為對象的60個樣本。
(二)指標說明
企業的財務結構質量表現在很多方面。基于本文的研究目的,更主要是出于對供銷社系統企業財務結構質量穩定性考慮,在進行變量選擇的時候,主要是從內部財務運行因素、組織結構因素和外部影響因素三個方面進行選擇。
財務質量(CWZL):以基層社的全國平均值設置啞變量,超過平均值為1,否則為0。
利潤(LR):考慮到基層社的實際情況,選用傳統的利潤來進行表征。其中按照基層社業務的分類設計其輔助指標農資利潤和棉麻利潤來計算利潤總值。
內部財務運行因素:一般情況下,企業的財務運行穩定應當是實際資產利用程度高,長期資金比例適宜。這里將相關因素分為兩組:待處理流資損失(LZS)、不用固定資產(BYG)和流動負債金額(LFZ)、長期負債(CFZ)。我們認為,由于合作經濟的業務周期等客觀因素以及相關制度的影響,這些指標能比較現實地從短期和長期資金的結構反映其運行的財務穩定性。
組織結構因素:供銷社系統的資金結構一般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即供銷社資本、社員社股金和社員股金,這里我們把社員股金同供銷社資本的比例稱之為股權集中度(JZD),并以之來表征供銷社組織結構中的股權控制傾向。供銷社的社員股金從單個資本量來看都是比較小的(其中基層社中凈資產基本集中在10萬~50萬元之間),很難產生簡單再生產的規模效應,所以社員股金比例的加大,無論從產權的意義,還是從利益分配權的索取,及至經營機制的轉變,都有著相當的現實意義。
外部影響因素:對于以往和現在的供銷社基層社而言,來自制度的因素始終存在并一直影響著其運行。這里將收到的地方資金(CZJ)和地方收取的費用(DFF)作為外部影響因素。
(三)研究方法、結果及探討
對我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內部財務運行因素、組織結構因素和外部影響因素三個方面因素使用SPSS軟件進行了描述性統計分析。具體結果見表1。
從表1中可以看出:
財務質量和利潤、地方財政資金、地方收取費用、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在0.05水平上顯著,這些都支持了我們在設置這些變量因素時的邏輯方向;但是我們同時注意到它們的相關系數都不大,這可能同宏觀統計數據歸聚后信息量減少有關。
長期負債和所有因素關系都顯著,這說明長期借貸資金的比例是影響財務結構質量穩定的重要因素。就現實狀況而言,供銷社系統的平均權益比例2004年、2005年分別為1.695和1.013,這從事實上證明了這點。
地方資金和地方收取的費用是我們提到的影響財務結構穩定的外部因素,它們的存在表明了制度的影響。在市場經濟還不完善的現狀下,對于合作經濟主體的政策支持力度(資金的供給和索?。聦嵣现苯佑绊懼献鹘洕黧w的生存和發展。
更為突出的是股權集中度同財務質量、利潤、長期負債和地方收取的費用在0.01水平上顯著,這表明,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經濟主體企業的宏觀運行穩定同股權的控制傾向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充分說明了我國從規制層面確定產權主體的經濟意義我國合作經濟法的一個主要貢獻就是為合作經濟主體賦予了法律上的保障,這里同樣說明了這一點。。
四、結語
上述研究表明,在經濟轉型的現實國情下,合作經濟企業運行的穩定性是同其主體企業內部財務運行因素、組織結構因素和外部影響因素等主要方面緊密聯系的。尤為顯著的是股權的明確對于合作經濟發展穩定的重要性日益顯示。對地方資金和地方收取的費用的分析表明,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要逐步鞏固既有的改革成果,要充分認識到現代企業的產出功能除受制于投入要素的功能外,還受制于系統自身結構狀況和外部因素影響。
總之,在企業乃至整體產業投入向產出的轉換過程中,結構狀況必然會影響其轉換效率,進而引起系統產出功能的非線性變動。因此,重視結構研究,改善結構質量,才能提高系統產出功能,才能進一步優化合作經濟的結構質量,增強合作經濟發展的穩定性。
參考文獻:
李心合,葛志興. 2000. 財務結構分析的新思路[J]. 浙江財稅與會計 (6).
劉易斯. 1988.二元經濟論[M]. 北京: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42.
舒爾茨. 1987. 改造傳統農業[M]. 北京:商務印書館:104-106.
張新民,王秀麗.2003. 企業財務狀況的質量特征[J]. 會計研究 (9).
CHENNERYED H B. 1988. Development economics manual[M]. London:288.
The Stability of Cooperative Enterprises Operation in China:
Study of Quality Factors of Financial Structure
ZHANG Heng LI Changan2
在金融與經濟的基本關系問題上,首先表現為經濟發展對金融起決定性作用,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經濟的一種產業,是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產生并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的;商品經濟的不同發展階段決定著同期的金融狀況,金融只有為經濟發展服務并與之緊密結合,其發展才有堅實的基礎和持久的動力。因此,探討我國農村金融制度的改革軌跡,必須深入剖析我國農村經濟演進的屬性、特點及規律。而研究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律及屬性,應以該領域成熟的理論如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和著名學者林毅夫、溫鐵軍、費正清、張杰等的研究成果和國外經濟學家如貝克爾的理論等作為研究的指導。
由于我國的社會單元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因此家庭才是當地政權生活中負責任的成分。因此,對我國小農家庭的研究就成為分析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的一個基礎性因素,換句話說,不了解和掌握我國農村家庭的屬性和特點,就不可能深刻理解農村借貸制度變化的根源。改革開放以后,我國農村家庭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落后地區的農村農戶,特別是中西部經濟落后省份的農戶;另一種是東南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已實現了城鎮化與工業化的村鎮農戶。本文以前者為研究對象。
農村家庭的生存經濟特征與農貸格局的形成
我國農村問題有其特殊性,現有的主流理論無法予以整體解釋。幾百年以來,我國農村社會長期維持著小農格局,農戶的普遍心態是保持溫飽無憂,大都傾向于自給自足,當家庭預算出現赤字時,首先想到的就是賺取非農收入即傭工收入,其次是謀求熟人借貸,最后是國家對小農家庭提供的信貸支持。國家其所以要為農戶提供信貸支持,是因為國家政權與農村社會都依賴于增長緩慢的農業剩余,農民以這種剩余為生存基礎,國家靠這種剩余而運作,國家政權攫取與小農生存之間維持著脆弱的均衡關系。
當農村人口不斷增加,對剩余依賴程度不斷提高,或國家政權的周期性擴張對農村剩余攫取壓力不斷上升以后,一旦遭遇天災人禍,這種均衡關系的脆弱性就會顯現,此時,維持小農溫飽無憂的生存狀態,以防崩斷國家與小農之間的微弱均衡關系,這正是國家農貸體系建立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也是自西周以來,數千年間國家農貸體系周期性廢止與重立但其性質與格局卻沒有多大改變的主要原因??梢酝茢?,小農家庭追求以生存與安全為目標而不是產出最大化,這種生存經濟決定了大部分農貸只能由熟人或國家來提供,一般的金融制度安排是無所作為的。
農貸供求結構的特征與農貸供給渠道的決定
我國農貸需求的非生產性特征
我國家庭自古以來就崇尚宗族和崇拜祖先,維護小農家庭穩定性的成本絕大多數體現為對祠堂的修繕以及婚禮喪俗費用的支出。今天的我國農村因婚喪支出而告貸的家庭不在少數。改革以來的情況同樣表明,即便是致富了的農民,也把大量資金用于購置修繕房屋、修建祠堂以及其他宗教建筑,而不是投資生產。對于許多農民而言,收入增加以后,大多傾向于尋求炫耀性消費(一般為非生產性支出),以便引起鄉村和家族中其他農戶的羨慕,這種炫耀性消費在農村的普遍流行說明了中國的農村經濟尚處幼稚或不成熟時期,與之相適應的農貸制度也必然是初級的和不成熟的。這同市場經濟與現代金融制度是不相關的,因為后者崇尚效率與節約(成本最低)。我國小農家庭資金需求的非生產性特征決定了農村信貸的互、友情性和高利貸性質,民間的高利貸多半不是以改良生產條件或以保障良好的生產過程為目的。這種農貸資金是不可能通過正規或商業性金融來滿足的。
我國農貸供給結構的特征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正式與非正式的信貸市場十分狹小。一方面,正式貸款被嚴格限制于生產用途,其期限與生產周期相近,這種生產性信貸供給約束無法滿足農戶的信貸需求;另一方面,非正式貸款幾乎都用于突發、大額以及明顯的特殊消費如喪葬婚嫁等,貸款提供者一般為親朋好友,屬于友情借貸,一般不計息,非正式貸款通常不增加農業貸款中的凈流動資金。而正式農貸資金的缺口又不能由非正式信貸提供,這就是我國農村信貸市場上長期延續的供求結構,這種正式與非正式信貸市場的分割是我國農貸供求結構的最主要特征。由于友情借貸等非正式信貸占據了絕大部分農貸市場份額,又主要用于非生產性用途,因此,我國農貸市場長期以來是一種非生產性市場。
農村家庭收入等式
我國小農經濟的收入等式是農業家庭收入加非農傭工收入,后者是前者不濟時的產物和補充,且非農收入傾向于增加農業的流動資金,同時與農戶的借貸傾向具有明顯的替代效應,這種情形再一次證明,我國小農經濟的性質和小農的行為特征決定了農戶的金融缺口(生產性與非生產性資金需求)的彌補,只能依賴非正式借貸、非農收入的增加以及國家的正式借貸支持,如目前的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貸和政府的小額信貸,這些信貸相當于古代國家的賑貸,而商業性質的正式借貸在我國小農經濟基礎上不存在發展的條件。
農村商業化非正式信貸供給困難
同其他欠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村的商業性非正式信貸交易不發達的原因之一是私人貸款者的地位在法律上一直沒有確認,多數情況下被視為非法;另一原因是對大多數農戶而言,缺乏可作為抵押貸款的財產,最主要的土地租約的轉讓還未得到官方認可。因此,我國農村經濟的特點決定了不可能有私人性的農村金融的普遍出現,或者說我國的家庭經濟支撐不起商業性的農業信貸。從理論上講,與私人性農村信貸相適應的農業經營方式應當是經營性的,而不是生存性和安全性的家庭經營,因此,我國農戶的信貸需求仍將長期遵循以下邏輯次序:在農業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時,首先尋求非農收入增添家庭流動資金,其次則是友情借貸和國家信貸支持,最后在迫不得已時求助于高利貸。而標準的商業性農貸對于我國的絕大部分農戶而言則仍然是一種不可及的金融制度。
農村家庭的有效保險與農貸制度決定
在我國農村,由于不存在常規性的家庭外社會保障體系,家庭仍在很大程度上對其成員提供著保護,以抵御所面臨的不確定性,這就意味著家庭仍然是一個相當有效的保險機構,因為家庭組織中的利他主義要多于其他組織。
對我國小農家庭而言,這種利他主義是維系其存在的一個重要因素。顯然小農家庭的利他主義特征和西方現代經濟制度的利己主義難以兼容,但我國現存小農家庭制度實際上是人們長期權衡了破與立的機會成本之后的一種理性選擇,雖然個人主義與利己主義是現代經濟制度的一種激勵源泉,但他需要更多財富與收入的支持??梢酝茢啵寒斝∞r家庭的財富與收入提高到一定水平時,人們之間相互依賴就會下降,小農家庭的保險功能也會隨之消失。從這種意義上講,如果能夠確認農村的正常金融需求是以個人主義行為和利己主義動機為基礎的話,那么政府需做的就是想方設法讓農民積累財富和提高收入,讓他們逐步具備提出正常金融需求、從而有能力利用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的條件。而目前農村家庭的有效保險與低收入水平只能與傳統的金融需求和信貸制度如官方借貸、友情借貸以及高利貸相伴隨。
以上分析得出結論:我國農村現代金融制度的建立需要以農村小農家庭經營方式的轉變及正常金融需求為基礎。因此,當前我國小農家庭的生存經濟性、缺乏產出最大化的市場經營性、農村經濟增長的緩慢性和農地制度改革的困難性,決定了我國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的漸進性變化軌跡,即在農戶農業收入不足以維持生計時,農戶會尋求非農收入、友情借貸和國家信貸支持,甚至在迫不得已時會求助于高利貸,只有農民收入的提高和積累更多的財富,標準的商業性農貸才具備產生的條件,才能談得上正常的農村金融制度的確立問題,金融制度安排才有必要。因此,我國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的道路慢長,不可能一步到位。從根本上看,我國農村金融制度的改革進程取決于中央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政策對農村經濟的實際促進作用的發揮程度,最終取決于解決“三農”問題的政策制度實施的經濟效果。
參考文獻:
1.林毅夫.中國的農業信貸與農場績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另一些人設想,既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行以勞力替代資本,既然中國有應付人口資源失衡的傳統辦法,有否可能以傳統小農經濟的行為準則為主實行中國現代化道路呢?
答案仍然是行不通。小農經濟在我國的古代封建中,是一種對生存挑戰的最佳適應方式,但這絕不等于說小農經濟是一種完美的生產方式和經濟組織形式之體現。恰恰相反,這是生存環境極為嚴峻,龐大的人口爭奪有限生存資料這種經濟環境下的必然產物。傳統小農經濟雖有適應國情的諸多優點,但也有不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諸多缺陷,約可歸為:一,受家庭生產要素微小規模的限制,每個小家庭的生產能力很小。單個農民家庭除有簡單勞動的生產要素優勢外,其他如資金、技術、生產資料等均相當匱乏,往往只能進行簡單再生產,難以擴大再生產。二,農民家庭的文化、水平極低,保守、閉塞,生產技術難以提高,也難以接受先進技術。三,每個小農家庭作為單獨的經濟單位,只從家庭利益出發行事,且往往只顧眼前之利,不顧(或無法顧及)整體與長遠利益。整體小農經濟內部、小農家庭之間如一盤散沙。農民的分散個體商品生產,難以適應新的市場需要,也難以與含量高的產品在市場上的有力競爭。四,小農付出的勞動極為艱苦繁重但收益甚微,生活水平低下,這既嚴重制約了它的產出力,又嚴重制約了它的消費水平。總之,傳統小農經濟很難憑借單個家庭的力量改進自身處境,更不可能去實現和全社會的現代化了。我國的農村改良事業的前輩曾將小農的特點歸為“愚、貧、弱、私”,真可謂切中要害。
正確的取向,應該是學習利用包括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內的世界先進生產力和組織形式之長,又充分發揮中國傳統經濟及其行為準則的優點,改進其不足之處,行兩者之長,去兩者之短。具體而言,即必須用現代工業、科技、組織、管理的改造傳統小農經濟不能適應中國現代化的需要的一面,重建農民家庭經濟。在這種改造中,發展和壯大現代工業,實現大工業和農業的互補、協調發展和一體現代化;在這種改造中,實現勞力密集優勢與現代科學技術的結合與互補。這個思路絕非憑空想像,近代的豐富經驗和慘痛教訓,已為我們提供了可貴的借鑒。以下僅從經濟組織形式和適用技術兩個方面,以近代長江三角洲區域的歷史經驗檢討之。
1 近代大工業與小農經濟的相互關系與協調發展
近代長江三角洲地區,由不同類型的大工業和小農經濟相互關系所引發,出現過小農經濟得到局部改進,大工業和農村經濟一體近代化發展的雛形。雖然這些工農關系的形式尚處于遠不成熟的“初級階段”,常常被舊事物所遮蔽乃至摧殘,但對中國現代化來說其意義重大。這些形式可歸納為:
第一種形式,近代工業與小農戶通過市場,形成產品相互供求關系。這主要表現在大機器工業—紗廠和用機紗織布的農戶間的經濟聯系。對紗廠而言,農民是自己最大的主顧;對農民而言,紗廠是家庭生產原料的供應者。農民用機紗織布,大大提高了土布的生產數量,改善了產品規格,明顯增加了市場的競爭力,使土布在數十年時間內有力地與洋布進行了競爭,避免了農民破產。而農村土布之發展,又大大增加了對原料機紗的需求,直接促進了紗廠的發展。
第二種形式,商業資本介入土布生產。不再由生產者而是由商人大批量地購買機紗,發放給農民;農民按商人要求生產,產品交給商人,領取工資或實物。最后由商人將布分類整理,投放市場,這大量存在于江陰、常熟、常州、無錫等地。在一些地區,商人還將織機發給無財力織布的農民按其要求定織,以擴大生產。
第三種形式,近代紗廠與手工織布工場、農民個體織戶、近代機器染織廠組成的新型產業組合。紗廠向織布手工工場或小型織布廠出售特制的“盤頭紗”,工場直接發給農戶,這可以用省去農民一道工序,直接上機織布。分散的農戶將布織成后交給工場初步整理,最后送至城市上的大型染織廠精加工,上市銷售。這種形式以江陰至上海之間最典型。各地亦不乏由手工工場加工后直接上市者。
第四種形式,由地方紳士、商人、農民等共同組成農村農副業生產運銷合作社,集體購買部分生產資料或設施,共同生產共同銷售。這種形式廣泛存在于吳江等地的蠶桑業中,在農村織布業中亦可見。
第五種形式,由大紗廠發起,向社會各界集資,組成墾殖公司,招募農民,以公司加農戶的經營形式墾荒植棉,為紗廠提供原料,這體現在淮南鹽墾事業上。
第六種形式,繅絲工廠直接改進農村蠶桑業,以期獲得優質蠶繭。這體現在無錫的永泰、乾甡等大絲廠扶持建立蠶種場、培訓各類蠶桑改良人員、控制繭行、大力組織農村蠶桑改良合作社等舉措上。
第七種形式,各界人士(地方政府、士紳、農村改良機構等)共同組織農民,成立蠶桑絲改良生產合作社,在農村建立最先進的機器繅絲廠,形成從原料到精加工工業的近代合作生產組合。這體現在江蘇女蠶校對吳江震澤開弦村的改良事業上。
第八種形式,農業改良機構租賃、改良絲廠,使其成為專為農民服務的,并代農民將產品銷往國際市場。這體現在江蘇女蠶校對無錫玉祁、吳江平望、吳江震豐三所絲廠的改造事業上。
從以上近代企業與農戶生產的不同形式的相互關系中,我們可以隱約看到農村傳統經濟向現代過渡的一個由“低”向“高”的演進過程。這里所謂“高”“低”,系指生產、經營組織結構的變化和整體功能的強弱。
在農戶以獨立生產者身份在市場上購進機紗并自行加工出售的階段,農民與大工業企業是在市場上相遇的,兩者之間僅僅是一種出售購買關系。盡管農村手織業的興衰在總體上與紗廠的贏虧密切相關,但二者并無生產組織上的任何直接關系。個體農戶會因各自的資金多寡、農業豐欠等原因,形成對機紗購買量的諸多不穩定性。在商人資本介入織布生產后,盡管紗廠仍然不能直接施加于農戶,但商人批量購紗,又批量收布,使紗廠與農村土布間的關系增加了穩定性。特別是許多地區出現的紗商布商系于一身的現象,使紗廠售紗、商人購紗與土布生產幾乎聯為整體。當發展到農民織戶、手工工場、染織工廠與機器紗廠間的生產聯系時,實際上已在某種程度上形成了大工業與農民手工業、城市與鄉村組成的縱向一體化生產的雛形,小農家庭生產已被納入了現代生產體系之中,成為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并對這個體系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大絲廠改造農村蠶、桑、繭生產,是另一種類型的城市—鄉村構成的縱向一體化生產雛形。與上述形式不同的是,這是一種工業、農副業之間的一體化。大工業資本為了獲取優質原料,將工業資本直接用于改造千百年來的傳統生產方式,以工業企業—合作組織—農戶經營“統分結合”的方式生產面向國際市場的產品。這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值得深入的頗具特色的經濟形式。
在張謇發起參與的淮南鹽墾事業中,我們看到了更值得注意的現象,即:以現代大工業企業為核心,聚集大量社會資金,以小農為基本單位,組成墾殖公司開發沿海灘涂,種植棉花為大工業生產原料。這可以說是長江三角洲出現的第三種類型的工農業一體現代化的雛形。在這種生產形式中,工業企業、農墾公司、農戶之間不僅在經濟利益上而且在生產組織上已聯為一體,小農戶已成為近代工業和農墾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細胞。這種一體化的更深層意義在于,它不僅是為工業企業本身的利益而設計之,而是考慮到為廣大無地少地的農民提供一個生存途徑,體現出中國傳統思想精華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的民本、民生精神。當然,并非所有墾殖公司均抱如此目的,各公司的經營最后亦頗不成功,但客觀其成敗得失的經驗教訓,對今天仍有意義。
無錫、吳江等地出現的由政府、社會各界、科技機構等各種力量組織農民進行合作生產,并引進先進設備為農副業服務,更多地具有“橫向一體化”的工農業生產組合色彩。這在中國的經濟轉型中也具有開啟意義,實際上已成為我國今日工業“半壁江山”的鄉鎮工業的前驅。
雖然形式、層次不同,但我們可從各類大工業與農戶經濟的相互關系的內部挖掘出一些共同特點,這就是:利益互補,利于民生;生產要素互補,實現生產的最佳組合;工農互補,城鄉共同發展。
經濟的基礎是農業,人口的主體是農民,這既是中國的歷史特征,也是中國近代到當代的基本特征。中國現代化的根本問題是農村、農民、小農經濟的現代化問題。長江三角洲雖是歷史上較有發展區域之一,但農民生活仍然貧困。為了謀生他們在農業之外發展起各種家庭手工業和副業,但生產方法的陳舊和資金的短缺,工副業發展頗為局限。只是在近代,在國外先進機器工業導入中國以后,依靠先進原料如機紗,依靠先進技術去養蠶植棉,再依靠生產組織的改進,才使農民的家庭工副業得以進展。沒有大工業的推動,這種歷史性變化是難以發生的。
就家庭生產這種中國古老的經濟組織形式來分析,也是在不斷改進和發展的。從江陰、常熟、南通、常州等地的事例中可看到,近代長江三角洲的農民家庭經濟已發生了重要變化。僅從紡織業看,它早已突破了自種棉花、自紡自織的古代模式。在產品的物質構成上,由全系家庭內部生產物構成,變為利用大工業品為原料。在生產要素的取給上,由基本由家庭內部解決,變為必須部分經過市場交換,或通過商人、手工工場發給。在最終產品的完成方面,由家庭獨立完成,變為與工場或工廠共同完成。在生產組織形式和經濟關系上,由純粹家庭形式變為家庭與工廠面手工工場的某種聯合。盡管上述變化只是初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農民家庭紡織已融合進了社會化的生產和交換之中,突破了家庭經營范圍的局限性,成為兼取傳統與現代之長的經濟形式的雛形。
大工業在帶動農民家庭經濟發展的同時,本身也獲得了立足發展的條件。農村手織業的發展過程為近代紗廠造就出廣闊的市場,而蠶桑業的改進和棉花種植的改良,又為工業生產提供了優質原料。市場和原料是企業生存最基本的外部條件,從這個意義上看,沒有農業、農民家庭手工業和副業的發展,中國近代工業的生存發展也是不可能的。
2,重視適用技術、中間技術,大力推行節省資本、能源、又能充分吸收勞動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廣可由家庭分散進行的技術與行業。
日本的小野旭教授將后進國的技術引進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直接引進先進國家所開發的最新技術設備。但后進國一般勞動力豐富,工資低而資本短缺,使得這類以密集資本代替密集勞力的高技術難以發展,其經濟、社會效益都不佳。這導致了第二種技術的引進。其特點是,對最先進技術加以改進,并將某些先進技術和設備加以重新組合,使之能適應后進國的資源配置,這種改良技術或改良設備,資本~勞動比例和勞動生產率明顯低于第一類技術,但由于充分利用了后進國低工資和充裕勞力的資源優勢,從而節約了大量資本,其獲取的利潤反而較大。第三類,針對后進國的生產力實際水平和可能接受的價格水平,選擇外國先進技術或設備中的某一部分予以引進。這類引進技術設備本身無從發揮其原設計的整體效用,但對后進國向適于國情的新技術之轉化、改進生產效率會起重要作用。由此看來,對于所謂后進國家追趕先進國家的特定階段,適用技術的含義是,向世界先進學習,吸收最有利于自己的、與自己國情最匹配(要點是適應本國的資源與生產要素狀況)又能發揮本土優勢的技術,根本優點是能夠以最低代價取得最大效益。
人們可能會認為,對近代中國的小農經濟而言談不上什么主動引進適用技術問題。但如果從農村手織業技術改進的整體發展過程來看,經過一個從無意識的甚至被動的到主動和有意識的過程,確可發現存在著密切結合國情的適用技術引進推廣的趨勢。它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農民放棄土紗用機紗織布;織機的改進;手紡與紡紗工具的變化和改進。
近代中國農民放棄自紡土紗而用機(洋)紗織布,國內學界的主流看法是大機器工業對小農經濟家庭手工業破壞的第一步,其實國內外早有學者提出異議[1] 。筆者亦認為此說不盡妥當。當機紗剛開始進入中國時,確使農民手工紡織業受到沖擊,但以后的進展,與其說農民自紡土紗是由于洋紗排擠而衰,不如說是農民主動放棄自紡,歡迎機紗。原因是,機紗較土紗更利于農民織商品布。在農民自紡土紗時,一個農婦用紡車一天至多可紡紗半斤,“每三小時至四小時所紡之紗只能供一小時之用”。[2] 而一架織機織布除需紗外,還至少要一個人做輔助工作。如此,若要連續織布,這已超過普通農戶全家主輔勞力的利用的最大限度。土紡成為能否連續織布的最大瓶頸。當織布完全利用農閑時間,而土布市場需求量不很大時,紡紗與織布的矛盾并不突出,農戶可在農活多時少織布,當紗供不上織時,也可以停機。但當市場需要旺盛時,農戶的商品布生產力就受到重大限制。土紗還有不利于織布之處,“抗張力薄弱,用作經線時長度有限,因而所織之土布每疋長度都很短,織工為了短短的每疋布就要經過調紗、穿綜、度經等費事的工作,不勝其煩”。而這一切問題在使用機紗后均可解決。也正因為如此,農戶使用機紗后,土布生產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有極大提高。直至抗戰前,盡管外國紡織廠和中國紡織廠的機織布生產能力和產量已極大增加,但農民手織布產量仍在全國的布匹總量中占73%左右[3] ,對農村經濟的影響極大。
農村織戶放棄千百年來自紡紗使用機紗,在我國技術史上有劃的意義。它表明,只要運用適合中國國情的技術,就既可以充分發揮中國本土資源之特長,又可以提高傳統生產的效率,從而提高社會生產力。在這里我們看到的,并不是將大工業直接搬到農村中去,而是農民經濟和城市工業的結合,小農的傳統家庭勞動力密集型生產方式和近代先進大機器工業生產方式的有機地結合。它不僅使充分利用勞動力的優勢繼續得以發揮,而且提高了棉布的產量和質量,以最低的經濟成本,最少的社會代價,取得了最大的效益。
機紗得到廣泛應用后,在農村紡織業中緊接著發生了織布機的技術改良。在織布機的改進和推廣應用方面,也直接體現出可以以適用技術與傳統生產組織相結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產力,即新技術與勞動力密集相結合,利用家庭生產優勢,既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又充分發揮了人的勞動能力。
中國歷史上使用了數千年的舊式織布機,是一種雙手投梭的腳踏木機,一般稱之為投梭機。這種織機生產效率低,一人一個工作日平均只可織布一疋,布面規格大體限于門幅一尺左右,長度二十尺左右。約1896年前后國內開始出現改良織機—手拉機(投梭機)。它把原來的投梭機從雙手投梭改成一手拉繩投梭,另一手執筘打緯。用手拉機織布,布幅寬度不受手投力限制,布幅可至二尺。手拉機出現后在不少地區很快推廣應用。[4] 投梭機改為手拉機的過程及其在中國的普遍推行有幾點值得注意:其一,舊式織機的改良是在機紗于中國廣泛應用后才開始的,除手拉機外,國內有多處改造舊式織機的事例,幾乎同時出現;手拉機的推廣得到了官方半官方和商會等方面的幫助;它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之后在土布的市場廣為擴充時被大量使用;這些都大致說明,手拉機的出現絕非偶然,它是使用機紗后農戶織布工效提高、市場需求擴大、而舊式織機不能在量與質方面滿足新需求的產物。其二,手拉機對舊式織機的改良是針對中國國情,有選擇地學習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結果。手拉機的來源途徑尚須詳考,據現有資料,一途是由中國人從日本引進,另一途可能是中國人自己在學習國外的基礎上發明創造而成。不管哪種渠道,都是針對中國國情的人力豐富而又要提高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近更有參究西法獨出新意者,即如鄞縣王姓精于織造之學,能以舊機作新式東洋等布,專用女工,不籍汽力”[5] 等類記載,透出了發明者的創新意圖和社會作用。手拉機對投梭機改進的關鍵是增添一個裝置—飛梭,飛梭節省了人力的無效勞動,卻更好地發揮了人力的技巧,增加了人工生產的功效。手拉機在中國出現時,動力全鐵織布機早已從國外進入,并在大城市的紡織廠中開動了。它沒有也不可能在農戶中使用。連稍后出現的腳踏鐵輪機在農戶中的使用也遠較手拉機為少,這是手拉機適于中國農民需要的證明。中國引進飛梭手拉機的情況幾乎和當年日本引進織布機飛梭時如出一轍,日本學者將其作為引進適用技術的成功案例:京都府派了三名見習生赴法國里昂學習,他們于1873年回國時帶回了佳卡德飛梭。值得深思的是,他們并未將最新式的動力織機帶回國,帶回的是已經發明了140年的過時的飛梭。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三人當時的判斷標準是,回國后自己能否制造。動力織機的制造在當時的日本是不可能實現的,而木制飛梭由木匠就可以簡單制出,且可以將它安裝到日本傳統工藝的織機上。[6] 其三,若純用機紗作原料,手拉機工效較投梭機提高50%~100%,[7] 該機價格低廉,20世紀初年大約每架5~6元[8] ,比舊式木機只高出少許。農戶一般可能買得起。[9] 正因為方便價廉,手拉機推廣很快,19世紀末20世紀初僅江南織區就有寧波、硤石、江陰、常熟、松江、上海等地出現手拉機織的改良布。[10]
手拉機興起不久,在1900年~1905年間,又出現了鐵木機(即腳踏鐵輪機)。鐵木機是由日本傳入的,后國人廣為仿造。與手拉機比較,鐵木機的特點是工效更高出50%~100%,用雙腳踏板帶動織機,所有織布工序都靠鐵輪轉動帶動。所以它也是適宜中國國情的技術引進,受到歡迎。但鐵木機的價格較昂貴,1906年在湖北的售價要銀元60元[11] ,后幾年在高陽50元左右[12] ,較手拉機高出10倍左右,普通農戶難以問津;此外,鐵木機織布較手拉機費力,一般婦女難勝任;這些,都影響了它推廣應用的程度,農村中主要在北方的商品布生產中心的部分農戶中得到使用。在南通,它的推廣主要在30年代后,亦限于近城郊區。鐵木機主要用場是城鎮中的手工工場,乃至在織布廠中與動力機器混合使用。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種改良手拉機,或稱之為改良扯梭機。它何時出現不確知,可能會在鐵木機之后。它的工作效率較手拉機又提高三分之一。這大約是進一步適應家庭資金、勞力規模較小,難以使用鐵木機的農戶的技術改良。
最后看看手紡與紡紗工具的變化。盡管大機器機紗生產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手紡,但仍有問題值得注意。在廣泛使用機紗后,由于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環境、運輸等有頗多差異等因素,直至抗戰前,手紡仍相當規模地存在。即便在一些靠近大城市和紗廠的商品土布中心,手紡紗也遠未消滅。手紡紗之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本條件下勞動力的充分利用。據30年代河北省定縣的調查,農村從事紡紗者多為婦女,從十余歲到七十余歲均有。青年女子紡紗是為了賺些體己錢,老婦則是為了解悶,消磨時光。對不能干或無活干的婦女來說,紡紗是一種最合適的工作,,她們不干也要吃飯,能賺一文總比不賺好,如此“干活”,自然不較人工與時間支出 的費用。只要賣紗線的錢多于買原料棉花錢,就是賺了。以自己種的棉花紡紗成本更少。正如有學者分析指出的,這種家庭副業沒有任何成本上的限制,不管產品的售價低到何種程度他們還是可以和國外生產的機制產品進行面對面的競爭。[13] 對紗廠主來說,機紗價格不可能低于原料、工資、利潤和流通費用。趙岡等還指出,“自從機紗流行以來,鄉間的三錠及四錠紡車便絕跡不見,而最原始的單錠紡車反而有人繼續使用?!盵14] 而這,也與單錠手紡車的使用與農戶以最低成本充分利用勞動力有關,“效率最低的單錠紡車能夠存留是因為它適合于那些沒有機會成本的邊際勞動力,而效率較高的多錠紡車,因所需勞動力的機會成本核算太高,反遭淘汰。”[15] 不過,勞動力的充分利用并不限于家庭這一種形式??箲饡r期,由于機器紗廠生產能力受到影響嚴重,急需解決紗的生產供給困難,于是使用廣泛使用人力紡紗。此時多錠人工紗機發揮了優勢。1929年,海門邢廣世曾發明新式紡紗機,“用人力,每人可使200錠,同時可容一人至二十人工作”[16] 。但未獲推廣??箲饡r在四川的手工工場中大量使用了“七七紡機”。浙江余姚則大量使用“余姚式紡機”。余姚機錠子從64至120錠不等,每天可紡紗4至7斤。[17] 這表明,在必要時,使用適用技術,人工紡紗也有潛力可以發揮。
適用技術在近代中國運用的更有說服力的例證表現在繅絲等手工業中,有學者已有精湛研究,恕不贅述。[18]
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國家,勞動與資本在生產上的替代問題對經濟發展的關系極大,我國有些學者對此予以高度重視。但在不同的行業中,以及在同一行業中,資本與勞力如何替代,何種比例的替代為最佳點,是應深入研究的問題。從中國近代農村家庭棉紡織業的技術變化中,初步看來有以下幾點:一是通過一定的適用技術,資本與勞動力相互替代確實產生過,并對生產力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二是這種替代不是簡單的資金與勞力的分配劃分問題,而是建立在傳統積極因素的充分發揮及正確吸收世界先進文明的基礎上,這使兩者能在中國國情中最有效地自然融合。其核心作用是利用了傳統小農經濟合理性,又利用外來先進對之改進,提高了它的生產效率。三是這種替代是同時從幾個途徑、幾個層面進行的。在各方謀求自身利益的驅動下,通過市場,大工業和小農經濟、商人商業資本與小農經濟、小農經濟本身產生了經濟關系,由此產生出不同生產方式、不同生產要素配置的生產組織間發生原料、產品等的交換,適用技術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長江三角洲近代化過程的經驗,概括而言,就是外來先進事物和本土優勢相結合,通過雙方的相互適應、相互改進和相互配合補充,最終達到工業和農業、城市和農村協調發展和“一體近代化”。所謂“一體近代化”即:對小農經濟而言,既能充分發揮傳統優勢,又能在經濟組織形式上作適應新形勢的改良,采用適用技術,實現勞力密集生產下的生產效率提高。對城市大工業而言,是在以農民和農村經濟為原料和市場的經濟交換過程中建立和壯大自己的發展基礎??纱笾職w納為四點:
一,高度重視、充分發揮中國國情下形成的生產要素的特長,尤其須重視世界上數量最多、價格極廉的勞動力這一生產要素,而絕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將其視之為阻礙“生產率提高”的負面因素。我國傳統的工業、農業密切結合的“兼業型”家庭經濟,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值得高度重視的形式。其優點是,第一,家庭成員從事家庭勞動是不計工資代價的,由此可實現勞動力的最廉化。第二,家庭勞動可以用合理安排處理日常生活和農業、工副業之間的時間安排,以獲得在單位時間內的最大量產出。第三,家庭勞動有利于節省工業生產用地和高額能源耗費。第四, 家庭經營不存在處理失業、勞資糾紛、社會福利等社會性問題。農工兼業,可在很大程度上減輕其中一業不景氣所帶來的損失,將經濟失利造成的巨大風險和社會矛盾消解在無數個兼業家庭之中。
二,上述家庭兼業經濟當然不是回歸到古代的頗大程度“自給自足”式的小農經營中去,而是以現代的工業、技術、組織、管理的辦法改造、重建農民家庭經濟。近代史上發生的大工業與農戶,大公司大企業與農戶,城市與農村經濟間的“縱向一體化”,各種形式的協調與組合等新型經濟形式,是值得重視的。它們可以發生在原料生產與產品制造部門之間,也可以發生在產品的初級加工與精加工之間??梢园l生在農副業與工業的范圍內,也可以在純工業純農業的范圍內。在農村內部、農戶經濟之間,還可以實行生產、加工、銷售的“橫向一體化”,通過縱、橫一體化,將農戶經濟納入大工業、大農業、大商業的國民經濟體系中去,使千家萬戶以極低成本核算生產的初級產品經過精加工,輸往國內以至國外市場。
三,重視適用技術、中間技術的發展,大力推行節省資本和能源、又可較多地吸收勞動力、并有可能分散生產的技術和行業,而不能一味貪大求洋。歷史上大工業以先進設備生產機紗,經過農民用改良織機加工制成布,僅為一例。
四,近代大工業將為農民和農村服務作為自己最主要的業務之一,而不是相反,以“盤剝”農村經濟求得一時發展。只有這樣,在中國這個農業文明社會中,工業才有長遠發展前途。
然而,極其令人痛心的是,盡管在中國近代化過程中出現了適應國情的殊為珍貴的初級形式和經驗,但最終并未發展壯大,形成一條為國人所公認和共同致力的中國早期現代化道路。其原因大致為:一,帝國主義的侵略,從兩方面對中國早期現代化道路產生直接的破壞作用。近代中國的大工業與小農經濟的互補關系,是建立在對同一產品的不同工序間的加工(如機紗與手織布,手織布與精染加工布),或同類產品不同層次的產品(如低檔手織布與高檔機織布)關系上,共同的市場或互補的市場使雙方均能獲益,是協調關系的基礎。但外國列強憑借在華掠奪的種種特權,既霸占了很大部分的機器工業品市場,又霸占了很大部分的農村手工業品市場。洋貨對技術含量低、更新換代慢的手工業品破壞尤大。導致我國農村手工業首遭重創后,機器工業聯帶受到影響,造成“一損俱損”之局面。明顯的例子,是土布受洋布沖擊后,民族紗廠工業的機紗銷路大受影響,迫使紗廠改變經營方向,將產紗為主改為兼營織布,使機器紡織工業與農民手織業的互補協調關系變為排擠和競爭關系。而帝國主義的軍事侵略特別是日本1937,全國陷于戰火之中,直接打斷了中國近代化進程。
二,農村封建土地制度造成的土地分配關系嚴重不均,使廣大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土地—的缺乏問題更形尖銳。小農經濟提高生產、改善生活的難度大為加劇,農村手工業難以大規模發展,并必然造成大機器工業品的國內市場和農村手工業市場同時狹小、互相制約的局面。
三,國家缺乏正確的宏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和合理的經濟政策。后,中國喪失主權的獨立和完整,是使歷屆政府無從對國家行使有效經濟管理職權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外國砲火轟擊下中國國門被強迫打開,數千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農業國家的方略無法繼續,在經濟的巨變中政府不知如何處理完全不同的新形勢。但新出現的農村經濟與大工業的相互關系,若無國家產業政策的協調、經濟政策的支持保護,在外國機制品的沖擊下必難以持久。不妨和日本作一簡略比較。日本政府在明治維新后不久,由于要發展新興資本主義工業的需要,確定了“以土養洋”的經濟發展戰略,主要依靠傳統產業生絲等的出口,換取外匯購買國外新式設備。從1870年起在50~60年時間內,生絲一直占日本出口商品總額第一位,為進口機器和原料提供了約40%的資金,對其經濟向現代化的轉變起了關鍵作用。而日本生絲產業的發展,得力于國家力量、教育科技界力量。蠶絲產銷業力量緊密配合,其中國家的正確引導之功尤大。在生產組織上,形成大工業與小農生產的縱向一體化,以及小農生產之間的橫向一體化;在生產技術上采用適度技術;而政府的各項政策保障和扶持,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19] 反觀中國政府,在一個世紀的早期現代化過程中,始終未確立起一個經濟發展戰略目標,不知怎樣結合中國國情和優勢,吸取外來先進以發展自己。中國歷史上一直是世界生絲出口主要國家。直至1905年以前,中國生絲出口量及在世界市場的份額均明顯超過日本。但由于沒有相應產業政策的保障、支持,1906年后,中國被日本超出,喪失了國際市場上的優勢地位。1905年,中國生絲尚占世界主要產絲國生絲出口的59. 46%,至1930年只占21.76%。日本則由40.54%上升至68.04%。[20] 中國無錫、吳江等地雖然也出現在過出絲廠與農戶間在原料、加工間的縱向聯合,但它的出現要比日本晚數十年,此時中國蠶絲質量已有嚴重問題,在世界市場上已遠遠落后于日本。而這種聯合,完全由民間自發形成,絲毫看不到政府的作用,其影響作用是很局限的。
四,嚴重缺乏對中國最主要的特點—占有量居于全球22%的人—的作用的重視和對策。這里只講對農民的教育。人口既是一種消耗資源的主體,又可以成為一種生產要素,重要條件之一是勞動力要掌握一定的生產技能和知識。傳統小農經濟的改進不提高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但在中國近代化過程中,大約只有很少數人對此有充分認識,并在幾個縣范圍內進行了農村改良試驗,作用十分有限。
五,社會經濟認識的重大不足。對改進小農經濟和農村手工業的重要性,對農村經濟對全國經濟現代化的重要作用,近代中國的某些經濟學者和社會改良及教育界人士有相當充分的認識,進行過很高質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和社會實踐工作??上н@些認識和作法沒有在教育、研究、經濟、政府及各界形成共識。在中國現代化的方向和途徑上,缺乏一個有巨大影響的、能為多數人接受的理論。占主導地位的,似乎是相反的觀念:小農經濟、農民家庭手工業是現代化的對立面和障礙物,只有破壞它才可能建立現代大工業。這類觀念,在當時的報刊中屢見不鮮。顯然,這對在革新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宏揚其積極因素,建立現代經濟與傳統經濟有機結合是十分不利的。在民國時期的政府經濟建設政策中沒有相應措施也就不奇怪了。
中國社會經濟的現代化取決于多種復雜因素。本文對長江三角洲部分地區近代經濟演變過程中傳統經濟與現代經濟的相互關系問題進行初步討論,目的是認識我國早期現代化的本土特色,并嘗試從歷史經驗的角度探索現代化道路與國情的關系。由于僅僅涉及有限方面,自不能以偏代全,成為對中國現代化發展的普遍概括。應該看到,在不同時代,隨著生產力、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社會經濟水平的不同,“傳統”與現代經濟、工業與農業的關系也會發生變化,尤其是相互關系的聯系渠道和具體形式會變化。能夠與農村、農戶發生直接關系的工業部門只能是部分的。以高資本代替勞動的“高精尖”產業對提高我國經0濟實力,加強國際競爭力亦必不可少。工業與農業之間、城市工業與農村工業之間,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也有利益矛盾和沖突的一面。盡管如此,筆者認為,人們在高度重視并極力推行最發達國家經驗和模式的同時,仍需對一向被視為落后的、甚至是當作現代化阻力的我國傳統經濟的積極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注意土洋結合、兩條腿走路的問題,注意工農業的協調發展、高技術產業與普通技術產業、勞動替代型產業與資本替代型產業等的互補問題,等等。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今天的國情。今天的國情盡管較歷史上有所變化,但在一些根本特點上是一脈相承的。而傳統正是國情的某種沉淀和體現。從這個認識出發,中國不可能也不應該重復一些西方國家“現代化發展”所走過的老路,何況愈來愈多的西方人士也正認識到,需要對已走過的路進行反思,更何況當前中國的生態環境已不允許我們再走類似之路。
最后,我想以一位先哲—梁漱溟—在60余年前的一段話作為結語。我想,雖然已過去了半個多世紀,但梁先生的一些主要思想仍對今天極富啟迪意義。他在談到中國從“傳統”向“現代”社會過渡時,認為中國應該走一條既不同于傳統式的、又不同于西洋式的經濟發展之路:“這一條不同的路,便是從農業引發工業,農業工業為適當的結合,以鄉村為本而繁榮都市,鄉村都市為自然均實的發展?!@正是中國今后一定的路線,自然而然要走上去的。......我敢斷定,中國工業要在農村復興中興起,而今以資本主義方式經營于都市者,必無好轉之望......中國的工業化,必將走一條不同的路,他是要從鄉村生產力、購買力輾轉遞增,農業工業疊為推引,逐漸以合作的路,達于為消費而生產,于社會化的進程中,同時完成分配的社會化?!盵21]
注釋
[1] 參見趙岡 陳鐘毅〈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史》第二卷,導言。
[2]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頁195。
[3] 嚴中平:《中國棉紡織史稿》,第265頁。
[4]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頁397。
[5]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頁401。鄞縣王姓是否確為手拉機,還是一種其他改良織機,尚待考。
[6] 參見:[日]南亮進:《日本的發展》,對外貿易出版社,1989。
[7]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頁404~405。
[8]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第406頁。又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頁198,鐵木機價格約值洋10~15元。
[9]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頁198。又
[10]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第398頁。
[11]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第198頁。
[12] 吳知:《鄉村織布的一個》,第11頁。
[13]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第191頁。
[14]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第197頁。
[15] 參見趙岡 陳鐘毅《中國棉紡織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第197頁
[16] 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三卷,第683頁。
[17] 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四卷,第322頁。
[18] 參見徐新吾:《中國近代繅絲工業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二、三章;吳承明《近代中國工業化的道路》、《論工場手工業》等。
儒家思想是貫穿中國古代幾千年歷史的重要思想,儒家思想對中國古代社會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中國古代的法制建設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響,比較典型的就有“春秋決獄”“憫囚制度”等,禮與法的碰撞與融合造就了古代法制的獨特魅力。儒家思想是我國重要的傳統文化思想,不僅對古代,對現代也有著重要的影響。
一、儒家思想對刑法的影響
1.先禮后刑,重禮輕刑。禮法并用是中國古代法律的一個重要舉措,可以說禮在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有著重要的地位。為什么說禮的作用重要,是因為禮在中國古代社會中調整社會的多方面,其中主要體現在政治、經濟、軍事、婚姻、司法等方面。在諸多學說中,儒家最為推崇禮的作用,因此在儒家大師的文章中對禮有較為詳盡的論述。其中《荀子•榮辱篇》曾說:“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得其宜。”在《禮記•曲禮》中也曾有這樣的論述:“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紛爭辯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笨梢?,禮的作用影響社會的方方面面,在社會中產生巨大的影響。相反,如果禮在古代社會中得不到維護,那么社會秩序就會陷入混亂,犯罪頻發,社會的穩定性根本得不到有效的保證;婚姻之禮受到破壞,夫婦之道不存,之事頻發;喪葬之禮受到破壞,則貪生畏死者眾矣;君臣之禮受損,則諸侯割據,國家分崩。這就是為什么在我國古代一直倡導禮法并用、德主刑輔、明刑弼教在國家社會中的作用。從這一側面就可以看到禮在社會中的巨大作用。古代就有“禮防”的論點,主張的是禮在禁止犯罪方面的作用,這也從另一側面反映出古代的學者也十分重視禮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禮在社會中之所以地位重要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即禮是為了得到廣大民眾的認可,可以在廣大民眾的心中形成統一的價值觀,可以更好地預防犯罪,即可以起到“禁于未然之前”的作用。而法律則更注重對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進行處罰,通過嚴酷的手段對犯罪者進行懲處,即“人心違于禮義,然后入于刑法”。禮和法雖然都是行為標準,但在儒家看來,二者有先后與重輕的區分。刑用于規制人的行為,通過嚴酷的刑罰讓人產生懼怕之心而不敢去違背法律;而禮雖然也可以規制人們的行為,但是卻不如刑對人們有那種威懾力,旨在強調人們自覺自律,主動遵守社會規范。在禮、刑到底適用誰的問題上,儒家學者繼承了三代時期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觀點,即社會中的不同階層在犯錯之后適用的懲罰制度是不同的,貴族適用禮,庶民適用刑。同時從親屬間的犯罪的規定來看,儒家思想認為親屬之間應該互相包庇,在漢律中的“親親得相首匿”就是一個很好的印證。宣帝四年的詔書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禍患,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于心,仁道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漢書•宣帝紀》)不只儒家大師提倡容隱原則,連皇帝也支持下屬官員互相容隱犯罪,看起來荒誕悖理,但是合乎中國古代家、國相通,君、父、忠孝相連的傳統觀念。隨著社會的發展,禮在歷朝歷代中都有著體現,法律所容隱的范圍被不斷發揚光大。2.對古代刑法典的總體滲透。儒家的刑法思想主要是通過儒家經典巨著而滲透到刑法典中去的。儒家經典巨著對古代刑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春秋決獄”。所謂“春秋決獄”,是指利用儒家的仁愛思想,滲透到刑事判決中來,以其作為量刑的依據。其次是“引經注律”,就是依據儒家的經典巨著對法律條文進行注釋和解析。單純地從時間上來看,上述兩者是沒有什么區別的,但是隨著漢代以來儒家思想的發展,“春秋決獄”在整個社會正在被廣泛的應用,而且也進一步促進了據經解律的興盛及別具風格的法律制度的深度發展。東晉之后,個人注釋法律的行為正在逐漸的縮小,但是在此前包括據經解律在內的諸多法律方面得到長足的發展,促進了唐朝《唐律疏議》和明、清律學進一步發展,導致一些重要律法方面的著作的出現,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使儒家思想在以后朝代的立法中越來越受到了重視。再次是“納禮入律”,指通過對法律進行修訂,把儒家經典中和法律相關的原理和其對法律的基本看法,滲透到法律編纂中去。這種做法其實早就已經有了,持續的時間很長,但是到了唐朝以后這樣的做法才被真正的完成,但是并沒有因為《唐律疏議》的問世而結束。在唐朝以后,特別是程朱理學出現之后,將儒家的思想直接寫入法律中還在持續的發展和進行,但是《唐律疏議》的完成基本上標志著“納禮入律”的完成。刑法的儒家化在唐朝達到較高的形態,同樣法律理論也在唐朝達到了最高,以后的朝代都在仿效唐朝的刑法模式,自己創新的并不多,在刑法思想上也是大致相同。儒家思想對刑法的滲透最主要是因為修訂法律的學者本身受到儒家思想巨大的影響。他們掌握建立篇章規制、修改法律制度的時機,他們可以隨心所欲,無所顧忌地將儒家經典的精華思想滲透到法律條文中去,直至儒家思想將法律制度全部滲透。
二、儒家思想對經濟制度的影響
1.儒家文化影響下的中國經濟的被動性。儒家思想認為“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鬃诱J為,所有的利益、富貴都是不可追求的,是否富貴在于天命,而不在人為。這種觀念的產生與我國封建社會經濟制度相關。我國封建社會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小農經濟下,人們的經濟狀況會因為天時和地利的影響而變動?!皻q美則穰,歲兇則惡”。這種觀念的形成,影響著國民經濟的發展。2.儒家文化影響下的經濟增長動力。儒家的“禁欲主義”不支持人們去追求財富,對經濟利益和富貴都持否定的態度;這種禁欲主義也使人們對勞動成果并不珍惜,不能完成大量的資本原始積累,進而再生產。所以,就造成了經濟增長緩慢,人們并不熱衷于追求更大的財富,而是滿足于現狀。儒家的禁欲實際上是經濟發展動力的絕棄。3.儒家文化影響下的中國經濟文化。我國最早發明了造紙術、指南針和其他具有里程碑式的技術,并且我國是最早使用紙幣的國家。但是,我國一直未能形成發達的貨幣經濟。儒家文化影響下,人們一直不太注重經濟效益,很少有機會成本的概念,很多都以道德來衡量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很少有人認識到小農經濟造成的巨大浪費,為社會生產力提高和經濟發展而促進新經濟現象誕生的社會土壤十分貧瘠。
參考文獻:
[1]諶琦.儒家思想對中國古代刑法的影響[J].商品與質量•理論研究,2011(1):112.
“合作”一詞源于拉丁文,其原意是指成員之間的共同行動或協作行動的意思。
合作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普遍現象。人類要生存,要與做斗爭,就需要合作,正如呂氏春秋所言:“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衛,肌膚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從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卻猛禁悍,然欲裁萬物,制禽獸,服狡蟲,暑濕燥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備而以群聚耶?群之可聚也,相與之利也?!?/p>
合作的范圍是廣泛的。經濟、、文化等各個層面都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合作。
合作的收益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合作會增加物質性的收益。主要表現是:其一,合作增大了規模,有助于產生規模效應;其二,合作使合作者之間容易產生外部性等,從而有助于實現聚集效應。另一方面,合作會增進精神性的收益。其一,合作是實現人的自我價值的前提條件;其二,合作有助于消除人類精神上的某種不確定性,團隊使人具有了某種歸屬感和安全感。
分工是產生合作的基本前提。分工有不同領域的分工。經濟領域內的分工是產生經濟合作的前提;社會領域內的分工是產生社會合作的前提;知識領域內的分工是導致知識專家們合作的前提;等等。不同類型的分工會導致不同類型的合作;不同水平的分工也會導致不同水平的合作。人類的合作水平最終取決于分工的水平。社會化大合作的前提是社會化大分工。
由于分工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之源,所以,選擇合作是人類理性的最終體現。一方面,人類會面臨分工的不斷深化;另一方面,人類應不斷推進合作。分工和合作共同構成了人類演進的兩大動力。
但分工并不必然會導致合作或有效合作的產生,這里關鍵取決于合作收益的分配制度建設。約翰·泰勒指出:“認為分工為經濟共同體的契約提供了充分原因則是社會最深的錯誤觀念之一。分工并沒有為經濟共同體的契約提供原因。它僅僅描述了需要契約的條件。兩個人合力架一根橫梁要比一個人單干容易得多,但兩人并不會因此就會一起架梁,除非有一種情況,即每個人都承認對方對于架好的棚屋擁有一部分權利?!奔s翰·泰勒所強調的是:要實現合作,不僅要求能夠通過合作增加合作者們的總收益,而且能夠保證在收益的分配上使所有合作者都能受益。所以,要建立有效的合作,其一,共同體內部應充分認可成員之間的相關關系;其二,應充分尊重成員間的相互需求。
合作具有傳承性。馬林諾夫斯基說:“一切組織和一切協調行為都是傳統的綿續性的結果,并且在每個文化中,都有其不同的形式?!雹偬K珊·溫認為:“建立社會組織所根據的概念構成任何一群人的認識遺產的一個重要部分。這個遺產代表關于如何組織生產的好幾代人的知識,因此是任何一個國家所有的、用來追求經濟的‘資本’的最有價值的形式之一?!雹?/p>
合作的難度與成員個數成正比例。奧爾森指出:“組織成本是集團中個人數量的一個單調遞增函數”。③諾思和托馬斯也指出:組織“費用多寡往往直接與必須參加協議的人數有關”。④
誠信是保證合作有效性的重要條件。誠信的維持在自律和他律兩個方面。自律靠靈魂的自覺,而靈魂的自覺又需要靈魂的恐懼感來維持。他律靠制度,社會的法治化是提高誠信度的有效途徑。人治的隨機性本質上是破壞誠信的,而法治才是誠信建設的根本。
合作的路途有:血緣、地緣、業緣,其中血緣是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徑。血緣合作是人類最早期和最初級的合作形式。血緣合作可以滲透到地緣合作和業緣合作中。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血緣合作方式也會不斷得到改進。但基于地緣和業緣的合作將會更加廣泛化。
家庭是人類最基本的合作形式。家庭合作不僅僅使家庭成員獲益無限,而且也使社會獲益無限。所以,家庭的出現實是人類合作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等各種類型的合作組織,是合作形式進一步發展的結果。在未來社會,人類的合作形式會更加多元化。
合作的最根本決定因素是生產力,但合作本身又是總體性原因的結果。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因素將綜合合作本身的演進形式。經濟是合作的基礎條件,制度和體制是合作的保證條件,文化是合作的靈魂和實質。
中國農民合作難,既是一個真命題,也是一個假命題。
中國農民合作難是真命題的理由是:首先,中國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天然缺乏社會化的大分工,社會化分工的缺乏必然導致相應社會化合作的缺乏;其次,鄉村熟人社會的特征和相應人治的傳統并不能使契約關系得到普遍發達,從而弱化了分配的激勵功能;再次,儒家倫理文化所體現的現世主義風格使人的精神趨向一種短期情結,從而也不利于合作的長期化和陌生人之間的合作。
中國農民合作難是假命題的理由是:首先,雖然小農經濟天然缺乏社會化大分工,但小農經濟具有自給自足式的家庭內部的自然分工,這種分工有助于合作的家庭化趨勢;其次,鄉村熟人社會和人治傳統使合作更具家庭化特征;再次,儒家倫理文化更有利于培植家庭合作。
中國農民的合作是中國農民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農民的現代化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一個層面是生產者自身的現代化,其解決的主要手段是。一個層面是生產工具的現代化,其解決的主要手段是技術創新。一個層面是生產組織的現代化,其解決的主要手段是合作化。
另外,農民的合作是解決農民分散的根本手段,所以,合作會改變中國農民的弱勢,從而最終會使社會結構向更加均衡化方向發展。
從經濟層面看,中國農民合作化建設的重點應在流通領域。,中國農民的生產結構仍是以小農經濟生產形式為主。這種生產形式的最大特點是規模小,分散和生產結構的同構,類似于分散的細胞。要建立現代化的生產合作,就必須改造這種自給自足的小農生產形式。但在中國,這種小農經濟結構的改造仍是一項長期和艱巨的任務。所以,中國農民要建立現代化的生產合作形式也就更為困難和缺乏經濟基礎,這也就客觀決定了應將流通領域內的合作成為合作建設的重點。另外,從目前中國“三農”的現狀看, “小生產”和“大市場”如何對接也是一個突出的。所以,一方面,順暢的流通系統會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的有效性,最終會使社會各方受益;另一方面,流通又直接刺激生產,促使生產形式的變革和發展。
他組織應成為中國農民合作化建設的主要手段。合作建設有兩條路徑:自組織和他組織。自組織是指合作自發生成,由內生的因素決定。他組織是指合作靠外部力量推動,由外生的因素的生成。一般來說,組織成本越小,合作越傾向于自組織。其中確定性是影響組織成本的重要變量。因為確定性是形成預期穩定的關鍵,而預期的穩定性又直接影響著合作的有效性。生產和流通相比,生產的確定性要高于流通,所以生產的合作更傾向于自組織,而流通的合作更傾向于他組織。由于中國小農經濟的生產結構決定了中國農民的合作重點只能在流通領域,這也就客觀上決定了中國農民合作化建設的主要手段只能是他組織。
政府應成為推動農民合作的主要力量。一般來說,他組織主體主要有三種類型:政府、社會服務組織、優秀的個人。從中國目前發展的現狀看,三種他組織主體,只有政府相對具有較大的規模優勢,同時,又具有先進的手段;所以,政府應成為農民合作化建設的主要推動者,同時應輔之以社會服務組織和優秀的個人組織者。在將來,隨著合作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政府的他組織主體地位可逐漸讓位于社會服務組織和優秀的個人組織者。農民合作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完成從以血緣為主的傳統合作形式轉向符合化大生產的合作形式(不再以血緣為主,而是以契約為主)。以血緣為主的傳統合作形式對中國的曾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自有其許多獨特的優勢。但血緣畢竟屬于熟人社會的范疇,市場本質上是陌生人的世界,有的只是契約和貨幣。所以,中國發展市場經濟,就必須對這種以血緣為主的合作形式及傳統進行改造。但傳統又具有遺傳性和慣性,同時,任何傳統的改造又不能脫離現實的生產力基礎。對此,中國農民的合作,一方面應充分利用傳統以血緣為主的合作的優勢,并努力使之更加完善;另一方面,應積極促進傳統合作形式向現代合作形式轉變,并且這將是一項長期任務。
農民的法治化是推動農民合作建設的必要制度條件。法治化導致規則化和有序化,規則的有序導致合作預期確定化,而預期的確定化又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證條件。人治只導致不穩定和隨機,其后果只能是合作走向短期化和家庭化(血緣化)。
以文化創新推動中國農民的合作化建設。中國傳統文化對合作的作用學界有不同觀點。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有利于合作。一是中國的禮治傳統。他們認為法治建立在人與人相持之勢上,而禮治建立在人與人相系之情上。而相持就是不合作、或有條件的合作,相系就是合作,或無條件的合作。二是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儒家社會強調義務,而不強調權利,教人相容不要相違,不用規定人際關系,不拿刑罰做事后消極制裁。三是中國上就存在類似的合作的組織。戴藹廬在談到歷史合會組織時,指出:其起久行遠,行之數千百年而不弊,此類組織無南北,咸甚發達。至合會之制,則具勤儉儲蓄之性質者有之,相互保險之性質者有之,扶危濟困之性質者有之。其信用之穩定,組織之密,之巧妙,今日合作制度未敢多讓。而其名目則因地而異殊為繁多:如集合、邀會、聚會、請會(山東)、打會(安徽)、糾會(浙東)、約會(湖北)、做會(廣東)、賒會(云南)等。王宗培認為:合會制度肇始于中產階級,并由其推廣至無產階級,已成為中國社會最通行的合作?;谏鲜銮闆r,法國人戈蒙(Jean Gaumant)甚至認為“各國合作組織所代表的合作思想,與孔圣人的教訓是一致的,仁義禮智信,也就是世界合作的道德。”⑤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不一定有利于合作運動。梁漱溟指出:“可是就中國人的性情說,他有一個缺點,就是沒有團體生活習慣,缺乏組織能力,不會商量辦事。所以對合作社不甚合適。中國人頂愛關門過日子,所謂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是中國人頂現想的社會;這就與合作不合了。”⑥ 任子正等人則認為中國的民風和勞力者治于人的傳統也對普及合作動動產生負面。這里筆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本質上只有利于中國農民的傳統合作,即以血緣為主以及衍生的各種合作,而不利于以契約為主的陌生人之間的合作。對熟人是誠信,對陌生人是機會主義。所以,中國要建設完善的市場經濟,要引導農民走向現代合作形式,就有一個文化適應。經濟、政治、文化三者是一份有機的“套餐”,三者只有相互適應,才能和諧發展,才能使社會在均衡中演進。對此,筆者認為,在中國應大力吸收有利于農民合作的西方文化。一方面,我們要努力改造傳統文化,使之取得和社會化大生產相適應的現代形式;另一方面,我們不能盲目清高,應當充分吸收一切先進的文化成果,以推進中國農民的合作建設和中國的現代化建設。在文化創新上,應堅持:一要解放思想,要敢于大膽放棄一切不利于中國發展的陳舊觀念和落后傳統;二要實事求是,應當符合中國國情;三是要體現以人為本,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是人,而不是其它;四是要堅持發展是硬道理,這既是中國問題的出發點,也是中國問題的歸宿。
以民主化推進合作化。合作的前提是平等,同時,合作本身又體現著成員間權利和義務的一種約定和分成。所以,民主化是合作的重要條件。這里的民主化建設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應建立和健全合作組織內部的民主化管理制度;二是應為合作組織的成長提供一個民主化的環境;三是應完善基層政權的民主化管理程序。
大力加強中國農民的誠信建設,這是解決中國農民合作難的一個重要手段。中國農民具有天然的機會主義情結。從歷史傳統來看,首先,落后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使人天生具有機會主義傾向。農業中人與的博弈不同一起人與人的博弈,缺乏反向的互動制約,從而間接有利于產生一種“搶收搶種”的機會意識,并進而發展成為一種機會主義心態;另外,嚴酷的生產環境和落后的生產條件也容易誘發農民的機會主義心態。其次,中國封建社會的人治傳統也是滋生機會主義的溫床。再次,中國文化的現世主義風格又進一步強化了機會主義行為。從現實中國社會的發展看,我們正處在一個轉型階段,轉型本身就是一個秩序的重造過程,所以轉型也就意味著一定程度的混亂和無序,而混亂和無序又會更進一步加劇機會主義。機會主義是誠信的死敵,所以,我們應充分認識到中國農民合作化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是一項總體性和系統性的浩大工程。
公正觀對農民的合作有影響,但不是決定因素,決定因素是利益。從總體上看,中國農民應是理性的利益追求者。所以,合作化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要建立和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賀雪峰在談到中國農民合作問題時,講到如下一個例子:在荊門調查農田水利的時候,遇到一個村民小組因為有農戶不出畝產10元的抽水錢,而導致畝產減產20%(有的田塊減產更是超過50%)。對此,他得到的結論是:“農民不是根據自己實際得到好處的計算,而是根據與他人收益的比較,來權衡自己的行動,這就構成了農民特殊的公正觀:不在于我得到多少及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從我的行動中額外得到好處。而在任何一個社會,都總是會有極端自利的少數和極端無私的少數,這兩個極端不能代表農民的平均水平。構成農民平均水平的公正觀,大致就是以上特殊的公正觀。這種公正觀無力處理極端自私的少數人(即以上實例中不愿出錢抽水的農民),因而就無力解決農村社會的公共物品供給問題,搭便車行為將公益破壞掉了,所有人都受到損失。”⑦對此,筆者認為,農戶不愿出抽水錢可能與上述賀雪峰所說的公正觀有關,但這樣的公正觀又確實讓人想不通,實在是一種非常愚笨的表現。所以,更多的原因可能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可能與農民社會的低信任度有關,把錢交給別人是不放心的,“兩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二是可能有些農民不是不想獲利,而是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缺乏理性的計算和判斷;三是還要看反映情況的人的有關背景,是否存在有意扭曲信息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不能排除的;四是具體組織者是否存在腐敗,如有則會引發農戶的抵觸情緒;五是可能也與收益的分配制度不健全有關;六是上述事例只能代表特殊情況,并不能據此得出一般結論,現實中也有許多與此相反的事例??傊?,在一般情況下,經濟利益是一切問題的核心,觀念是為利益而服務的。觀念對行為有一定的反作用,但觀念本身又是行為追求利益的工具。公正觀對利益的追求有影響,但利益本身才是農民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所以作為一個理性的農民,選擇合作,還是不合作,利益是最重要的決定因素,觀念則次之。而解決利益問題的關鍵,就是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
注釋:
①[英]馬林諾夫斯基:《文化論》,90頁,北京,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
②[美]奧斯特羅姆等:《制度與的反思》,159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
③[美]曼瑟爾·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38頁,上海,生活·讀書·新知三聯出版社,1995。
④[美]道格拉斯·諾斯、羅伯特·托馬斯:《西方世界的興起》,2頁,北京,華夏出版社,1989。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與完善,農業的發展受到了廣泛的重視。土地流轉是推動農業發展和規劃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途徑。經過土地流轉,土地規劃會更加合理化,土地的流轉也在一方面促進了人才的流動,所以土地流轉對農業和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筆者通過對土地流轉相關問題的研究,分析了目前我國土地流轉的大致情況,提出了新時期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逐一分析解決措施,對土地流程的完善和農業發展提供價值。
1.新時期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分析
土地流轉現象在政府劃分土地后一直存在,發展至今,已經基本形成了統一的規模和形式。筆者通過分析研究,發現新時期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租賃普遍成為土地流轉的主要方式
以租賃形式進行土地流轉是新時期我國農村土地流轉最基本的現狀之一。隨著城鎮化的不斷發展與完善,這無疑推進了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快速發展,與此同時也為農民提供了大量的就業途徑。而外出打工的收入不僅高,更不會因天氣等人為不能控制的而減損,相比較而言工作具有穩定性,所以極大部分勞動力流入城鎮。大量的土地被擱置,只能通過租賃方式轉租給其他人,從中獲取一定的租金。這一方式對比變賣更具有靈活性,所以成為了土地流轉的主要途徑。
1.2 土地流轉的價格更加合理化
近些年來,隨著農業的發展,土地流轉的價格也更加合理化。土地租金的上漲,一方面體現了土地資源的重要性,也能提高農民對農業的重視程度。如果價格過低,則會導致勞動力對土地資源不夠重視,不會精心地對待農業耕作,會導致農業發展緩慢,而上漲土地流轉的價格則會提高農民對農業發展的關注程度。但是如果價格過高,又會打擊了農民對服務第一產業的積極性。目前我國土地流轉的價格較為合理,能夠使農民重視農業發展并積極地參與其中。這對農業的發展進程和效率都會有積極作用。
2.現階段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問題分析
土地流轉發展至今雖然形成一定的模式,但是不能否認的是仍然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發現問題時解決問題的基礎,筆者通過分析,探究出現階段我國土地流轉存在的待完善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2.1 土地流轉的程序流程不夠完善
我國現階段土地流轉的程序還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土地流轉程序和手續不規范。一方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的地區由鄉、村組織代替農戶越權對外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合同主體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這是造成土地流轉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大多數農民在進行土地流轉時,都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只是口頭協議,隨意性較大。有的雖然簽訂了流轉合同,但條款不齊全,也未進行鑒證和公證。流轉手續不完備,將使流轉雙方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影響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2.2 土地流轉過程中缺少資金支持
由于農業耕作周期長等因素,農民很難積累大筆資金用于投資農業,包括租賃土地,購買種子化肥等一系列費用。經濟問題不能被妥善解決,就難以實現農業的發展?,F如今缺少資金流動是土地流轉的主要問題之一,而農民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無外乎包括求助親友以及政府等,而大部分農民的經濟水平往往很低,如果因天氣等原因制約小農經濟的發展,則會使農民完全喪失償還能力,如此循環農民的經濟負擔會越來越重,甚至還會引起民間糾紛等問題的產生。
2.3 土地流轉使農業趨向市場化而侵害農民利益
土地流轉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已經從最開始的一對一租賃,轉變為一對多租賃模式,具體表現在一位承包大戶會大面積的租賃土地進行農事耕作,而一般說來他們付給的租金也會相對更多,而通過一對一租賃形式進行土地流轉的農民不得不用高價租土地,這雖然會使得土地的市場價值提升,但卻給農民帶來了極大的經濟負擔與壓力。土地流轉模式的改變使農業不斷趨向市場化,這樣的結果一方面會使農民的利益直接受損,而承包大戶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就會陷入一個循環模式。另一方面,農民冒著高風險卻賺的微博的收入也會打擊農民進行農事耕作的積極性,這樣也會阻礙農業的進一步發展。
3.新時期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問題的對策分析
土地流轉的完善對我國農業和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土地流轉發展至今存在一些問題,在認清楚問題的情況下,我們要積極采取相應的措施去解決,只有掃除了阻礙其發展的因素,才能使土地流轉飛速發展。筆者通過分析研究,列舉出以下解決對策,為土地流轉的進一步完善提供參考價值。
3.1 加大對土地流轉程序過程的規范力度
對于土地流轉程序流程不完善問題,政府要加強土地流轉程序和登記管理,只有加大管理和排查力度,才能使流程規范化。同時也要要求土地流轉的相關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做好登記和備案工作。增加人們進行土地流轉的安全感,擴大流轉規模,同時也可以使政府掌握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便于制定正確的政策措施。同時,加強土地流轉的合同檔案管理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合同檔案是土地流轉的原始文字依據,必須得到妥善的管理。各地農業承民合同管理機構要對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查、鑒證和指導,同時還要注重提高合同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2改善實行小額貸款的實施方式用來降低農民的經濟負擔
農民經濟壓力過于沉重,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小農經濟的發展。而銀行出臺的小額貸款政策,雖然名義上為了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但實際上農民進行小額貸款過程十分困難,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作為抵押是不能進行貸款的。我們知道農民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他們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進行交付抵押,由于資金的限制會對土地流轉產生阻礙。如果銀行能夠降低小額貸款發放的困難程度,讓更多的農民有能力去貸款進行土地租賃,降低了農民的經濟負擔,他們會選用優質的種子和化肥進行耕種,從而保證了農產品的質量。這不僅對小農經濟水平的提高有促進作用,也會極大地推動農業的發展。
3.3 對失地農民建立福利保障機制
現如今我國對農民的福利體系雖然已經足夠完善,可是大部分是面向全體農民,卻忽略了失地農民更需要受到資助。對失地農民單獨提供幫助,能夠緩解他們的生存壓力。例如,為失地農民增加最低保證金的數額,并呼吁社會各界對失地農民伸出援手。加大失地農民就業的機會,為他們提供就業平臺,讓他們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生活的經費,這樣不僅能夠緩失地農民的生活壓力,還能使政府減少對失地農民進行資助和管理這方面的精力。還可以增加失業保險這一項目來對失業農民進行經濟補貼。
結語
土地流轉現象從政策出臺后一直存在,也會一直發展下去。土地流轉對農業的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土地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如果能得到合理的解決,不僅會提高小農經濟水平從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也會促進農業的快速發展從而帶動經濟發展。所以完善土地流轉的程序流程,使土地流轉過程中各項工作合理化,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讓農民更多精力投入到農事工作中去,對促進我國農業的快速發展具有最重要的意義。(作者單位: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新興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中圖分類號: F32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4)-02-58-1
1 農業機械化給農業生產力帶來巨大變化
在我國這片土地上生活的農民,以前種田靠的是黃牛,上糞用的是背斗,無論狂風暴雨,日復一日的汗流浹背,以至于累彎了腰卻還是吃不飽,穿不暖。但是自1978年我國正式開展了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農民有了一種新的經營土地的模式。為了更好的去種植自己負責的土地,農民開始關注農業機械化的重要性。農業機械化作為科學技術的典型運用,是農業生產力高低的重要標志。為了大力提升農業生產力,黨和政府及時制定并出臺了扶持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一系列政策,自此農業機械化正式步入正軌。農業機械化促進了我國農村經濟的進步,農村經濟的強化又提高了我國的農業機械化水平,彼此之間相互促進。如今,農業機械化已經成為我國絕大多數農民脫貧致富的一個途徑。
2 農業機械化對農業經濟的貢獻
農業機械化大大的提高了農業的生產率。農業機械化的推廣與發展,逐步實現了機械替代畜力的目標,比如在農業生產的運肥和耕地、播種和打碾等農作環節中,農業機械的工作效率極為明顯,尤其是對大規模收割機的推廣應用,使收割和脫粒以及篩選這三項集為一體,與人工對比可提高效率25~30倍。在緊張忙碌的秋收作業過程中展現了巨大的魅力。農業機械的推廣運用和發展不僅可以提高農民朋友們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而且大大減少了農作業所花費的精力和時間,減緩了農民在農作上繁重的勞動,挖掘出人們農閑時間的剩余價值,農業經濟得以恢復和發展。
農業機械化使農作物抗御天災禍事的能力大大提高,保證了農業經濟的穩定性。以前的農業生產力落后,農民基本上是沒有辦法去應對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的,生產極為不穩定。而如今,農業機械化的大力發展使農業生產力大幅度提高,主要表現在抗御天災以及爭搶農時等方面。其中,旱作機械和灌溉機械可抗御旱災,植保機械可抗御作物病蟲害,聯合收割機可抗御雹災和糧食發芽霉變等特殊災害。另外,類似推土機一類的農業工程機械在農業水利和防護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我國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農業機械化對于先進農業技術的推廣是一個重要前提,農業機械化也是現代農業發展重要的物質基礎,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一座里程碑。農民是推進農業機械化的主體,加快農業的機械化,可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農業的生產率,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村經濟在整體經濟中所占的比例。農業機械化對于鞏固我國農業的地位,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也同樣具有重要的作用。
農業機械化將會成為我國又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拉動農業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的農業機械化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農機產品的質量以及農業技術還不夠完善。隨著我國經濟不斷騰飛,傳統農業必將轉向現代農業,將會不斷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將會加快轉移步伐,隨著農民努力擺脫繁重體力勞動愿望的加強,必將加大對農機的迫切需求。農業機械化不僅可以提高農業生產部門的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為農業的規?;瘎撛鞐l件,更重要的是它創造的間接經濟效益,大大促進了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加大了我國對農業生產的投入,對農業經濟的發展大有裨益。
3 我國農業經濟未來的發展模式
我國的農業機械化必將逐步走向成熟,農業經濟必然提倡走生態之路,提倡有限資源合理利用,可持續發展。另外,有利于農業經濟的品種必然會朝著集約化方向發展,小農經濟終將淘汰。政府也會通過一系列措施推廣新品種的研發與推廣,也可能會采取入股的方式建立示范基地,使其不斷向農業的規模化方向發展。
4 結語
整個農業的建設過程中,農業現代化是與農業機械化緊密相連。我國農業經濟正處于不斷的發展之中,所以要用一個辨證的眼光去看待發展過程,既要反對不顧客觀實際的冒進主義,又要避免消極等待?;厥孜覈r業機械化歷程,既有成功的經驗,也包含了失誤的教訓。在對農業現代化的建設中,我們在認識上要始終保持積極的態度,杜絕回避,鼓勵正視解決,絕對不能低估農業機械化在農業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 宋宜清.我國農業機械化現狀及發展趨勢[J].農業與技術,2010(25).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1月15日
中國作為傳統的農業大國,在幾千年的農業發展中孕育和造就了獨特的農業文化。農業文化以宗法家庭為背景、小農經濟為基礎,內涵豐富、貫穿古今,滲透于各個行業、領域和階層,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和核心。可以說,農業文化所蘊含的思想和價值觀對人們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具有強大的影響力,這種影響同樣也體現在農產品的品牌建設上。因此,在農產品競爭由產品競爭逐步轉化為品牌競爭的時代,如何克服農業文化對品牌建設的阻礙和制約就顯得至關重要。
一、農業文化的內涵
從狹義角度來看,農業文化指形成于農業生產方式基礎之上的觀念體系,涉及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思維方式、哲學理念、倫理道德、人生態度、國民性格等。其中,農業生產的技術形態(進行農業生產的手段和方法)和社會組織形式(在生產過程中生產者的分工與協作關系),構成農業生產方式的基本內容。
在技術形態方面,人力和畜力的付出是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動力來源,而簡單的手工工具則是必不可少的技術手段。在社會組織方面,血緣家庭既是社會的細胞,又是相對獨立的從事農業生產的主體。一方面農業生產的穩定性和持久性使得血緣家庭千年不衰,另一方面血緣家庭的延續又為農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組織保證,二者之間相互加強,形成了家庭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而農業文化則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進行的觀念建構(張磊,2006)。
二、農業文化對農產品品牌建設的制約
1、經驗性之思維方式的制約。農業生產要有收獲,既取決于天時、地利等自然條件,又依賴于生產者自身的能力。勞動者在平時生產中所積累的直接和間接經驗是以后生產中不可多得的財富及憑借的基本依據。在經驗農業基礎上形成的經驗性思維方式,特點便是注重經驗的吸收、借鑒,輕視對事物深層的原因、本質的理性探析和概括。從目前來看,農產品品牌的發展相對落后于工業產品品牌,因而在農產品品牌打造過程中習慣采用工業產品品牌培育的相關經驗、成果并受其約束,缺乏根據農產品特點、各地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以科學和理性的思維研究農產品品牌建設,從而適用性較差。
2、義利對立之倫理道德觀念的制約。在重“農”抑“商”的中國農業社會里,重“義”輕“利”觀念作為正統觀念長時間得以延續。隨著中國社會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由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轉變,由于缺乏基于工業社會和商品經濟所形成的契約關系和商業道德意識,人們追求“利”時往往輕視“義”,突出表現為誠信的缺失。在建設農產品品牌的時候,最具代表性的行為有兩種:一是合同履約率低。對農產品而言,生產大多以農戶家庭為主體,而銷售則大都通過簽訂契約由中間商進行。農戶在農產品市場價格高于契約價格時往往不執行購銷約定,私自出售,而中間商在市場價格比契約價格低時則拒收拒購,或者壓級壓價等;二是以次充好,制假售假。據媒體報道,國內很多“進口水果”其實都是國產的,只是貼著“進口標簽”而已。
3、中庸取向之哲學觀念的制約。農業生產的典型表現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帝王世紀?擊壤之歌》)。人們的活動領域比較有限,交往主要在宗族親屬中進行,重“和”與“仁”的相互關系造就了“中庸”觀念,其負面效應是對創新意識的摧殘,突出表現為技術創新不足。農產品競爭的核心是技術競爭,通過技術創新提高農產品品質是建立品牌的內在要求。我國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由于缺乏冒險和創新的精神,往往強調模仿,致使農產品的科技含量非常低。
4、皇權意識之政治思想的制約。在古代中國,皇權意識作為小農經濟的產物構成了政治思想的主要內容,高度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制度則成為封建社會政治的基本特征。直到現在,政府仍然高度集權,掌握著眾多的資源,并通過資源的調控和分配來影響社會中其他主體的價值選擇與判斷。品牌的實質是生產經營者向消費者傳遞某種產品信息的自發性的市場行為。但是在我國,農產品品牌培育并不完全是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自發的市場行為,而是緣于政府的部署和推進。在自上而下政治運動式的品牌建設熱潮中,創建品牌農產品被各級政府當作政治任務來完成。近些年來農產品品牌數量的迅速增長并不是市場選擇而是政府行政權力干預的結果。
5、講求實用之人生態度的制約。農業生產講求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則。這種狀況使人們的一切行為和思想活動以取得實際功效為目的,由此形成了過于“實用”的心理,注重短期而非長期效益。在農產品品牌的培育方面,很多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認為農業品牌效益優勢不明顯,投入多且創建難度大,因此他們的理念和行為仍以產品經營而非品牌經營為核心,最看重的仍然是農產品是否能夠賣出去。
6、自我封閉之民族性格的制約。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的生產方式,其典型表現是“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潛夫論?敘錄》)。當今農產品競爭,已經由單個產品的比拼轉變為與其相關的整條產業鏈甚至是整個產業體系的比拼。有時,產前、產后環節比產中環節即農業生產過程更重要。而我國的現狀是產前、產中、產后環節相互脫節,難以形成合力。同時,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生產規模小、經營分散、農民合作組織化程度低,使農產品品牌存在一定的分散性和分割性,同一區域一品多牌現象比比皆是,各品牌之間各自為政,甚至惡性競爭,沒有抱團形成合力集中打響品牌。
三、推進農業文化創新,促進農產品品牌建設
1、形成科學思維習慣,合理借鑒工業產品品牌建設經驗。在分析國內外工業產品品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各地獨特的自然資源、悠久的種植和養殖方式與加工工藝、悠久的人文歷史淵源,在充分利用農產品“自然”和“人文”差異化的前提下,找出農產品品牌建設的內在規律,通過與眾不同的品牌設計和宣傳推廣,塑造獨具特色的農產品品牌。
2、堅持義利合一觀念,以誠信促進農產品品牌發展。堅持義利合一的觀念,一方面既要肯定謀利對品牌建設的激勵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求自覺地把利益的追求納入道德的軌道,做到誠信經營。為此,一要將誠信意識滲透到品牌建設的全過程;二要順應市場經濟潮流,從缺乏責任心和商業道德缺陷的傳統文化氛圍中掙脫出來,自覺地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三要加強與貿易伙伴的精誠合作,重合同,守信譽。
3、改變因循守舊觀念,以技術創新為農產品品牌建設提供內在支撐。通過樹立激勵創新、鼓勵探索、包容個性、寬容失敗等觀念,推進技術創新,逐步提升品牌農產品的科技含量。趙興泉(2006)認為,采取的措施包括:積極推進以提高農產品質量為核心的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引進、培育良種,優化品種結構;積極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農業企業家、農業科技人員、農民的整體素質等。
4、改變“權力本位”思想,明確農產品品牌培育中政府的角色。農產品品牌建設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必須明確政府在其中的角色,避免越俎代庖,以行政權力代替市場機制。羅高峰(2010)根據呂鴻德(1996)政府倡導者角色的理念、賈愛萍(2004)政府規劃者角色的理念、McCarthy and Norries(1999)政府扶持者角色的理念、埃里克?喬基姆塞勒(2001)政府服務者角色的理念、王玉蓮(2008)政府管理者角色的理念,提出農產品品牌建設中政府要起到倡導者、規劃者、扶持者、服務者、管理者五大角色的作用,為農產品品牌培育提供完備的扶持系統。
5、改變過于追求實用觀念,注重農產品品牌建設的長期性。品牌建設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來講,是一個長期且非常艱難的過程。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要將品牌經營而不是產品經營作為核心理念,針對目標顧客確立品牌定位,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以提升品牌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6、培育合作觀念,共同打造農產品品牌。一方面可以通過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形式,使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對于區域內一品多牌的農產品,單一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一定要形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觀念,嚴格遵循統一的農產品技術標準和相關規范,確保質量統一,抱團宣傳和推廣,共同打造農產品品牌。
主要參考文獻:
一、農產品物流現狀分析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我國政府自然把農業問題作為工作的重點方面,伴隨著我國《物流業調整與振興規劃》的出臺,國家同時了我國物流業振興的九大重點工程,其中,農村物流作為九大重點工程之一赫然在列,作為農村物流核心內容之一的農產品物流隨之受到關注。
所謂農產品物流是指為了滿足用戶需求,實現農產品價值而進行的農產品物質實體及相關信息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的物理性經濟活動。
農產品物流與單純的城市物流相比環節更多,同時涉及的具體人員的理論與知識結構也更加復雜,因此維持物流鏈條的穩定性成為了農產品物流順暢運行的重要前提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國農產品物流渠道上下游的各個主體之間大多為純粹的市場交易關系,因此很難形成長期、穩定的關系;另外,國外發達國家農產品物流的顯著特征是渠道短、環節少、速度快、成本低、效率高,而與這些發達國家愛相比我國農產品物流鏈條則顯露出中間環節多、反應速度慢、成本高、穩定性差等方面的缺陷。以上這些都決定了現實操作中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不穩定的因素較多,這些不穩定的因子也成為了限制我國農產品物流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瓶頸。
二、關于穩定農產品物流鏈條
所謂穩定的農產品物流鏈條是指通過創新農戶組織形式、中間商組織形式的方式,謀求在整個農產品物流鏈條的相關產業中實行聯合,各個節點重新定位各自的功能,積極謀求與上下游交易伙伴的合作,培養長期、穩定的物流鏈。
三、穩定農產品物流鏈條形成的制約因子
針對涉農供應鏈的不穩定性的研究方面,張晟義認為根據對涉農產業鏈階段影響的明晰性,不確定源即穩定農產品供應鏈的制約因子主要可界定為四類:第一類是社會經濟因素,包括政治及政策因素,如農業保護政策、農產品保護價、農用物資價格等;第二類是自然因素,包括生物遺傳特性、水土光熱資源、病蟲害源等;第三類為行為因素,涉及涉農鏈各節點(包括農戶)的行為模式和風格;第四類為需求因素。
而在企業間構成的供應鏈穩定性研究方面,牟政和穆東認為供應鏈作為一個網鏈形式的開放系統,其正常運作的關鍵就是網鏈上各個環節的成員企業自身運作狀況和企業間的銜接狀況,具體說來即:整個供應鏈系統由成員企業組成,因此系統的穩定性由成員企業自身的穩定性和企業間關系的穩定性兩方面構成,在不確定的環境下若該供應鏈系統仍能保證滿足客戶訂單需求,則可稱該供應鏈系統是穩定的,否則就是不穩定的。
農產品供應鏈橫跨農業、工業、流通三大產業,起到了打破傳統農戶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作用,目前已經發展為了一個開放性的網鏈系統,穩定農產品物流鏈條形成的制約因子在宏觀角度主要分為兩個方面: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
1.內部環境。所謂內部環境主要包括農產品物流網鏈上各個環節的成員的內部運營能力以及各個節點間的連接情況。所謂內部營運能力主要是指網鏈上各個成員自身的軟硬件條件,應變的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能力;而各個節點之間的連接情況則主要是指網鏈成員間彼此的信息傳遞能力、彼此互信度以及彼此關于利潤分配的博弈等方面。
2.外部環境。農產品物流鏈條作為一條開放的網鏈,其穩定性肯定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筆者認為這其中比較典型的包括以下四類:(1)社會政治因素,包括政府政策、社會穩定情況等;(2)經濟因素,包括經濟運行的健康狀況、經濟發展的潛力等;(3)科學技術因素,科學技術史第一生產力,科技對于產業的穩定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4)自然因素,包括氣候和天氣的影響、自然災害的頻度等。
四、結語
一個國家缺少了穩定難以發展,一個產業鏈缺少了穩定同樣難以成器,為了更好的發展我國的農產品物流,實現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分布在我國農產品物流鏈條上的各個環節的群體都應將眼光放得更加長遠,正確處理好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關系,理性應對內外環境對于農產品供應鏈穩定的影響,著力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長期、穩定的農產品物流鏈條,增強物流鏈條的穩定性以及可控性,這不僅將促進物流鏈條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長遠經濟利益的實現,同時也必將對我國新型農產品產業鏈的形成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促進了整體社會效益的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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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一體化是在生產力、城市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從而促進城鄉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變化過程。是城鄉人口、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相服務,逐步達到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上協調發展的過程;是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深化農村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選擇;是優化經濟結構,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舉措。然而任何地區在城鄉一體化實踐過程中,都面臨農村社會保障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兩個瓶頸因素的制約,只有這兩個制約因素得以解決,其他諸如,城鄉規劃布局一體化、產業分工一體化、城鄉服務功能一體化、城鄉社會事業一體化、城鄉社會進步一體化等才能實現。
一、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
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產要素,是農業生產必需的物質條件和自然基礎,隨著我國工業化與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在我國農村,大部分農民沒有退休金,其養老保障由其所承包的土地承擔,所以就農民來說,土地具有承載功能、養育功能和資源功能,是農民就業保障、生活保障和傷病養老保障。如果土地被征用不僅意味著農民喪失了農業生產的基本資料,也喪失了能提供社會保障的基本財產。失地農民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化過程中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對于大量的失地農民來說,在土地被征用后,現行補償辦法主要是貨幣補償、招工補償、社會保障補償等。每種補償方式都各有特點,但也有各自的局限性。貨幣補償,只是一種生活指向性的安排而非就業指向性安排,而且現行的補償標準較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之間的分配不盡合理,農民的利益往往會遭受損失;招工安排是計劃經濟的一種安置方式,不適應用工單位市場化改革的趨勢;只有社會保障方式才是保障失地農民利益的最好方式。
目前中國城市化水平達到45%,還有55%的人口生活在農村,即以中國現有13億人口計,尚有7.15億農村人口。近年來由于大批耕地流失,現在還剩下18億畝多一點的耕地。這樣算下來,農村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積大約為2.5畝。以平均每畝耕地一年帶來800元收入,2畝半耕地不過帶來人均年收入2000元左右,抵不上城市居民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收入。在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條件下,耕種土地的收入可以解決農民的吃飯問題。但是,由于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的經營模式成本高、數量小從而導致其作為一個生產單位的競爭能力降低,難以實現高效農業和標準化農業,致使農產品的價格低廉且不穩定。雖然在農村每個人都可以分到一塊土地,但是農民種地之后的收入并不能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的基本需要。尤其是,當農民由于年老或者疾病喪失勞動能力之后,其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滿足他們的最低生活保障,導致了城鄉之間生活上的巨大差距。所以只有啟動社會保障程序才能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這是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前提條件。
近年來,全國各地根據中央要求和國務院安排全面啟動了社會保障工作。學術界對建立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爭議頗多。關于如何剝離土地對農民的社會保障功能是一個老問題,已經有許多理論和政策建議。有些學者認為通過城市化建立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這個思路合乎邏輯,但是國家現行建立的對城市人口提供社會保障的賬戶,有的地方能持平,有的地方連現收現付都做不到。這樣連繼續維持都有一定的困難,又怎么能夠為7億多農民提供社會保障?客觀上指望讓政府來給7億多農民提供保障也是不可能的。因為農業產值只有大約15%,農業人口卻是55%。以百分之十幾的產值作為財稅基礎,提供55%人口的公共品需求,那是絕對做不到的。
建立村社制度是建立最低成本的保障制度的基礎。在實行大包干的時候,國家行使“退出權”的具體方式,是將土地所有權交與村社,同時放棄對農業的支持和對農村公共品的開支,村社是所有權主體和公共品的提供者。村社是財產主體,直接對政府負責,為農民提供社會保障。具體的改革辦法可采納國土資源部現行的試點經驗。一是允許村社土地以作股的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把各種基礎設施項目產生的有長期保證的收益,以股息方式返回村社作為專門的社保資金。二是允許村社土地以租賃方式參與工商業開發,把回收的租金用于建立農民的社保。如果國家需要征地就不應該是對農民征,而是對村社征。村社把所征土地得到的資金用于專門建立村內合作型社?;稹H绻谡鞯刂贫雀母镏腥匀痪S持國家壟斷一級市場的特征,那就應該把征收和買價之間的差價,交由國家建立“無地農民社保基金”?;鹕鲜谢蛲顿Y產生的收益,專門用于無地農民的社保開支,如果有盈余可以再建立醫療設施。否則農村社保問題無法解決,土地的保障功能問題也只能長期延續。
二、農村現行土地制度
自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實行的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在過去的20多年中,為解放生產力,推動農村乃至全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這項制度延續至今,其進步意義逐漸弱化,阻礙作用卻日益凸顯。傳統的小農觀念、小農機制、小農模式,已嚴重阻礙了農業生產率的提高。一是小農觀念阻礙了農業技術的應用。二是農業生產時常面臨自然災害和市場競爭的雙重風險,抵御如此巨大的風險,對一家一戶來說是很不現實的。三是在農業產業化大生產進程中,以土地小塊分割占有為特征的小農機制制約著土地潛力的進一步發揮。
從長期來看,我國要實現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新突破,必須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土地制度。建立中國現代農村土地制度,探索和尋找土地集體所有制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實現形式,必須盡快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從經營體制層面的改革推進到產權層面的改革。土地股份合作制就是將股份合作制引入農村土地經營體制而形成的一種新型的產權結構和運行機制。
農村土地實行股份合作是近年來農民在實踐中創造的一個新事物,盡管各地的做法不同,但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將村社集體土地與村社集體經營性資產一起折股量化,明確每個農民的股份,經營收益按股分紅。它的主要特點是,在村社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的基礎上,將農戶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設置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有的按當地確定的不同類型土地的標準參考價格作為依據,有的是經評估確定土地價值,然后折價作股。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按農業人口無償配給,土地股份不能抵押、買賣,經董事會同意可以在本村社范圍內轉讓。股東按其所占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股和資產股的總股數參與收益分配,實行一人一票制。二是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它的主要特點是,將原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給農戶的承包地經營權作股,組建新的股份合作組織,對入股土地實行統一規劃、開發和經營。股份合作組織直接經營或者代表股東與企業簽定合同或進行租賃。三是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參股。它的主要特點是農戶以承包地折價參股。
農村土地股份制是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產權分解為土地股權、經營權和使用權,讓農民擁有土地資產的股權,集體經濟組織掌握土地經營權,土地租賃者享有土地使用權。這種權力制衡關系可實現土地股份制與土地經營租賃制的結合。土地量化為股權,均等分給農民,這樣,農民成了土地的所有者;集體經濟組織變成了經營者。所有權主體和經營權主體互相換位。過去集體所有、農戶經營的雙層體制被改良更新為農戶所有、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的新雙層體制。農民憑集體成員身份分享股權這一制度安排,使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與其生產要素功能分離開來。集體組織把土地作為資產來經營,適應了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是農村土地市場得以發育、成熟的起點和基礎。這一新型的土地制度,具有產權清晰、利益直接、風險共擔、效益明顯、操作簡便等特點。因此,以股份制改造后的“集體”,不是對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否定,而是“集體”的新生,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實現形式。 股份制改造后的土地集體所有制,顯著不同于目前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因為農民的集體成員權益或者農民作為土地集體所有者的身份以股權的形式得到了明確表達和實現,集體的每一個成員都在價值形態上對集體土地享有可以辯認和流轉的份額。股份制改造后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實現了集體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與生產要素功能的分離。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可以以效率為原則,創設物權性質的農村土地使用權,這有利于土地流動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
三、現代土地制度的建立
如何推動農村土地產權股份制改革,在我國農村建立現代土地制度,必須堅持因地制宜、一切從實際出發的方針。建立現代土地制度要有一個歷史過程,我們要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尊重民心民意,尊重群眾的創造,不斷深化配套完善農村的制度。
1、明晰土地產權關系,明確土地產權主體。以法律為依據,將“集體”界定為鄉(鎮)、村和村民小組三級,保證集體享有土地的所有權,明確集體的法律地位,保障和實現完善的集體土地所有制。同時賦予農民永久的土地使用權,并在集體與農民之間建立新的契約關系――土地承包關系,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進一步明確集體委托與農民的權利與義務。突破傳統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下的經營形式,將傳統的集體與農民之間對土地的租賃關系轉變為委托關系,并通過合同的形式明確權責,得到法律的保護。通過合同關系,將農村集體與農民的關系定格為市場的關系,以便更好適應以競爭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環境。
2、應當慎重決定土地股權的界定和再分配問題。土地股權問題是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問題,這直接決定了農民股份的多少以及公平與否。建議按照集體土地和戶籍關系的管轄范圍,在村社集體組織內部按人口來界定和分配土地股份權,以體現農民在同一地域內對土地的收益享有平等合法的權益。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問題,新增的人口如果沒有承包到土地的情況下,可以參加集體組織的再分配以保障基本生活。在并不解除農戶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礎上,去世的農村人口不再參加土地股權的分配,從而保證農村土地制度穩定性和收益分配的公平性。
3、促使土地產權的價格化,建立現有農業土地產權的價格市場,引入土地價格的評估機制,通過市場競爭科學地確定農村股改土地的市場價格。股份制改革實際上以資本合作為基礎,無論是在決策過程中還是在分配形式上均強調資本本位,符合土地市場發展的趨勢。因此,實現土地產權的價格化實質上是土地產權資本化。通過價格評估確定土地產權股份的劃分和流轉,決定在決策過程中土地資源的流向和收益分配環節中收益分配的問題。
4、在農村中通過股權主體投資成立農業股份制公司,確定土地資源增值的經營主體。明晰土地產權股份、確定產權價格后,通過公共選擇將土地劃分為適合個體經營以及規模經營兩種類型。這樣在不宜規模經營的地區可以維持小農經濟滿足落后地區的需要,逐漸推進改革,以免激進的改革帶來負面影響;又可以在適宜規模經營的地方通過土地產權的合理轉讓建立農業股份制公司,吸引工商業資金投入農業,促進農業與現代化市場經濟接軌。允許承包權長期不變并自由轉讓后,外來資本就會進入農村土地市場,從農民手中購買或租賃承包經營權,集中土地進行規?;a,實現農業集約化經營,進行高效化、標準化運作。
5、保護農村耕地,限制農業用地的用途,保證農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股權化以后的農村農業用地原則上應以農業生產、開發為主。農地轉為非農用地的,必須由國務院統一規劃、批準,以確保農村土地合理、合法地使用。國家應不斷完善土地政策,通過修改《土地法》和《土地承包法》等,對非法征地、低價征地、無償圈地、以公共利益征地后又改變土地用途或賣給開發商、肆意違反法律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禁止城市房地產開發商進入農村圈地,建立對地方各級政府的監督體制,確保地方政府嚴格、有效執行國家的措施。將農業股份制公司的組織形式引入我國土地產權制度的改革中,為我國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設想,不僅可以建立新型的農村生產模式,發展農村第三產業,提供大量的工作崗位,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出路問題,還可以實現農業規?;ㄔO,引入農業高新技術,提高農村土地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