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3 09: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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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立經濟責任制是為了貫徹責、權、利相統一,其核心內容是將權利和義務相結合,明晰責任。建立健全高校經濟責任制,旨在通過制度化建設,將高校的各項經濟活動納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進一步促進資金使用的規范化,增強資金安排的計劃性和科學性,從而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復和無效的建設,堵塞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漏洞。高校建立經濟責任制,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必然選擇,是維護學校良好經濟秩序的有力保證,是高校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有力手段,是建立和完善面向社會自主辦學和建立自我約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高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對促進高等教育的發展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二、當前高校貫徹落實經濟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識不夠到位。經濟責任制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復雜而又艱巨的工作,關系到學校的經濟秩序和財經活動,關系學校改革和發展大局的事情。但長期以來,有些學校的經濟管理工作者存在對經濟責任制認識模糊,對高校落實經濟責任制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造成對經濟責任制工作不關心、不重視,甚至認為只是財務部門的事情而與己無關,把經濟責任制工作當成額外負擔;有的認為,經濟責任制工作抓不抓無所謂,作為學校只要把教學和科研搞上去就行。這些問題的存在,關鍵是思想上沒有認識高校落實經濟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工作不夠到位。主要表現在:在組織領導方面,有些高校還沒有把經濟責任制擺上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只把這項工作完全推給財務部門。還沒有真正形成“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下級向上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和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在責任分解方面,有的沒有進行責任分解,沒有明確領導班子的每位成員的責任;高校中層領導干部涉及的崗位較多,學校對他們在經濟方面有些權力和職責不明確,存在責任交叉和責任空檔,出現“有利大家爭,有弊大家推”的現象;有的甚至只明確權力,沒有明確責任,根本不把經濟責任制當回事。在經濟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方面,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程序,甚至有些高校根本沒有建立經濟責任制考核和責任制追究制度,采取既不考核也不追究的態度。
(三)措施不夠到位。目前各高校雖然建立了以校長為主的各級經濟責任制,但這些經濟責任制措施不具體,大多數只是把相關職能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加以明確或匯總,往往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沒有把落實經濟責任制看作是促進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高校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辦學效益和教學質量提高的重要舉措;有些高校的領導對落實經濟責任制只停留在口頭上,沒有具體落實到實際行動中。
(四)監督不夠到位。有些高校對落實經濟責任制,只滿足于開會作布置、發文提要求,缺乏深入細致的思想發動、幫助指導和督促檢查;沒有真正在組織上形成一套抓經濟責任落實的體系,常常是上級有了要求,才抓一下,上級不作要求,就沒有人去理睬。高校內部的監督機構,如審計、紀檢等部門是在校長領導下的二級機構,其領導由校長任命,其工作對校長負責。這種“內部人”的監督機制,對校長經濟責任缺乏應有的牽制和約束機制。制度執行應達到的監督作用往往是表面化和形式化的。經濟責任審計大多還是采用先離任后審計的形式,審歸審,用歸用,審用分離;從保護干部的角度出發,發現問題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監督只是停留在口頭上。
(五)獎懲與追究不夠到位。目前各高校對落實經濟責任制工作的好壞沒有明確的評價標準,沒有形成一整套客觀、公正、可靠的評價機制。既沒有指定考核機構,也沒有組織專門的考核人員對經濟責任制工作進行考核,有的高校出現了責任問題也視而不見,沒有組織力量予以調查,往往是不了了之,責任追究成為空談。
(六)管理者的素質不夠高。多年來,高校經濟工作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經濟工作在低水平徘徊,經濟管理工作者的素質相對較低。表現為:一是業務素質低,缺乏必要的經濟管理知識,缺乏敏感性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二是職業道德水準低,對不正之風不能堅持原則,經濟責任意識不強,財經法紀觀念淡薄。
三、高校落實經濟責任制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高校各級經濟責任制。高校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應以責為依據,責權利結合為原則,使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在經濟工作中按規定行使權力,按規定承擔責任。經濟責任制應貫穿于高校整個經濟循環過程。具體包括日常預算收支的經濟責任制;經濟政策和財經制度制定與調整的經濟責任制;財務管理體制確立與改變的經濟責任制;財務主管人員任用和變動的經濟責任制;國有資產完整與保值增值的經濟責任制;重大支出項目安排和對外投資的經濟責任制。
各高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基礎上,建立健全校領導、財務處長、各有關部門、二級單位財務主管人員和基層財會人員等各級、各部門經濟責任制及多層次的管理體系。通過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逐級實行經濟責任制,明確校內各級人員在財經管理工作中的權利和責任,增強單位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意識,使各級人員能按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在經濟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使學校的財經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做好各級經濟責任人的崗前培訓,提高責任意識。健全與科學的制度是由人來制定的,再好的制度也必須由人去執行,否則,難以發揮其效應。因此,校內各級領導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的各級財經法規、制度,了解并掌握學校事業運行規律和財會工作規律,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一是使其具備在工作中必要的經濟、財會、法律知識,懂法和依法辦事的必要條件,強化其在財經工作中的法制觀念,做到在實際工作中始終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依法辦事,對日常預算收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對重大財務收支堅持謹慎論證、集體討論決定制度;二是深化其對經濟責任制重要性與必要性的認識,增強對高校落實經濟責任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經濟責任的主體意識,履行好各自在經濟管理中的職責。
(三)做好財會人員的素質能力培訓工作,加快財會隊伍建設。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財會隊伍建設,按干部管理權限配備、選用具備法定從業資格的財會人員;圍繞中心工作,合理設置財會工作崗位,按擇優聘用的原則,適當補充高學歷、高職稱的專業人才。重點崗位要配備骨干人員,要建立定期輪崗制度,確保財會人員的合理流動。鼓勵和支持在崗各級財會人員參加不脫產或半脫產的各種培訓,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遵紀守法的法制教育和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技能,全面提升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
對于二級單位的財會人員,從財務負責人到一般會計人員,都應采取學校委派制,全校所有的會計人員都必須對學校直接負責。學校財務處每年應安排充足的時間組織校內財務主管和會計人員參加后續教育,并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業務學習和政治學習;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獎優罰劣,充分調動財會人員愛崗敬業、當家理財的積極性。
(四)加強預算管理,規范學校管理行為。高校財務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加大學校在教學、科研方面的投入力度,控制各種消費性和公務性支出,引導學校資金的合理流向。為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做到“誰簽字,誰負責”。
為規范校內經濟行為,學校必須將各二級核算單位(獨立核算的校辦企業除外)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各二級核算單位必須執行學校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辦法,并定期向財務處報送有關報表,財務處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二級核算單位的賬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二級單位不得截留或瞞報收入、坐收坐支、虛列支出。
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按規定的程序由財務處統一報經上級主管部門、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巧立收費項目、自定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不得使用自制票據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制的票據,建立票據使用、繳回、結存登記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及時足額地將預算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專戶,待財政部門審批返還后,才可作為事業收入,用于彌補教育經費的不足。
高校應加強對銀行賬號的管理,禁止私自開設賬戶,財務處要肩負起對銀行賬號統一管理的責任,堅決杜絕亂收費、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的行為。
(五)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明晰產權關系。加強資產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對于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為經濟性資產,要進行科學、嚴密的可行性論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批,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對于校辦產業應經常性地進行清理與核對,明確學校對校辦產業的貨幣或非貨幣投入,進而明晰學校與校辦產業之間的產權關系。校辦產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按照企業的“兩則”和“兩制”的要求,進行嚴格的成本核算。凡使用學校資源,包括學校事業編制的人力、財力、技術成果、儀器設備、房屋場地、水電通訊等均應合理計價,向學校交費。國家對校辦產業減免的稅金,體現了國家政策對教育的支持,學校應有支配權。校辦產業應按有關規定向學校上交利潤或分成。
(六)加強對經濟責任制的監督檢查。高校應努力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并使之成為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機制。各高校應設立專門的機構或指定專門人員對經濟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教育主管部門也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高校經濟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這種內外結合、切實可行的監督檢查制度能較好地保證經濟責任制正常、有序地運行。
(七)強化國家審計,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國家審計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國家審計機關應不定期地對高校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設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制,對決策失誤、違法亂紀的行為要追究責任。
高校的監察、審計機構是監督學校財經運行、保障學校經濟活動健康有序發展的部門,建立健全高校經濟責任制必須充分發揮其內部審計的作用。利用內審力量,建立健全日常審計制度、專項審計制度和各級經濟責任人的離任審計制度,將審計結果進行公布,審計結果要與其經濟、行政利益直接掛鉤。對于內審發現的問題,學校應嚴肅查處,重大問題必須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拖延耽誤。同時,對內審工作也應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一旦發現有該審的未審、該作處理而沒處理的問題,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鐵路內部審計的范圍延伸
現代內部審計在審核、評價財會工作的同時,著重向管理方向延伸。拓展鐵路內部審計范圍是現代內部審計發展與鐵路企業管理的邏輯必然與現實需要,鐵路內部審計包括財務收支審計:財務收支審計檢查和評價鐵路部門、鐵路單位財政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與合規性,著重檢查這些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法規,是否符合鐵路有關規章制度要求,是否有虛假,并檢查和評價鐵路單位各種報表、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鑒證賬款是否相符;建設項目審計:鐵路固定資產投資由眾多工程項目組成,建設項目審計是對鐵路固定資產投資有效的監督手段;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是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分離的產物,包括經濟合同審計、資產經營責任制審計、離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對鐵路單位或項目的財務收支或經濟活動的效益性進行審查,評價效益優劣和有關方面的經濟責任,提出意見,以促進改善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內部控制評審是鐵路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評價鐵路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從而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提出建議。
二、鐵路內部審計的作用分析
鐵路走向市場以及在鐵路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以及鐵路產業發展的客觀需求。鐵路運輸業經濟效益由長期盈余變為多年低迷,雖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與產業特性等客觀因素,但缺乏高效的“免疫系統”(內部審計監督)也是導致其效益下滑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定性要求市場主體具有高效的內部約束和監督機制,相應,鐵路走向市場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是其必然選擇。
隨著鐵道部深化改革,全面推行資產經營責任制,這是促進鐵路發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舉措,審計監督成為其必要組成部分。鐵路內部審計是鐵路內部為檢查和評價其活動和為鐵路服務而建立的一種經濟監督與獨立評價系統。一方面,鐵道部部門內部審計通過對下屬鐵路企業的績效評價,開展事前、事中與事后審計,建立起資產運行過程中的預警機制以及經營動態信息的反饋機制,以保障鐵路國有資本的安全與完整、保值與增值;另一方面,隨著鐵路內部市場機制的引入以及產權關系的進一步理順,鐵路企業強化了資產增值的內在壓力,加強單位內部審計監督的需求上升,其重要性也日漸突出。
鐵道部確立的“網運分離”改革方向,目的在于達到政企分開、企業重構以及在鐵路內部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鐵路企業的公司化改造、資產重組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客觀上要求高效的績效考核、評價、信息反饋與內部監督體系以及需要對企業經營業績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鑒證與評價。
三、鐵路內部審計的發展要求
目前運輸方式的多元化,使得運輸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連續幾年的虧損使資金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資金籌措、資金運轉更加困難。這也給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審計部門必須圍繞鐵路運輸的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努力工作,為推進“兩個根本轉變”,增收節支,扭虧為盈,確保實現經營目標作出貢獻。為此,審計部門應作好以下工作:
1.強化審計監督,搞好財務收支審計
在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過程中,審計部門要針對目前許多單位在經營中存在的“四亂一散”問題,加大執法力度,強化財務收支審計,促進規范經營和科學管理。既要重視對各單位的審計,也要加強對各單位所屬科室車間與班組平時的檢查、監控。完善分局下屬各單位聘任兼職審計員工作制度,兼職審計員要利用熟悉本單位情況的優勢,加強對科室車間與班組執行財經紀律的監控;分局審計部門在加強對兼職審計員工作的指導和聯絡的同時,集中力量,對個別虧損嚴重、特別是因經營管理造成虧損的單位,進行重點審計解剖、分析。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截留收入,亂發勞務費,侵吞國家財產等問題,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2.促進經營責任制落實,堅持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廠長(站、段長)任期經濟責任是企業經營責任制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廠長(站、段長)在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對廠(站、段)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著重在任期目標的完成,財務收支的合規、合法等方面進行審計,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分清責任,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3.拓寬審計領域,加強對新的經濟現象的審計調查
在鐵路企業面向市場,拓寬市場,參與競爭,強化營銷的過程中,一些新的經濟現象、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出現,成為企業的熱點問題,如:養老保險基金、住房基金、醫療改革基金、對外聯營投資等。審計部門要抓住重點,進行專項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履行監督職責,保證專項資金的專項用途。
4.開展多元審計,促進多種經營健康發展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多種經營近年來有了較大發展,為鐵路事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但在經營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如:部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漏洞較多,對外投資草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由此,審計部門除對這些單位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重點幫助經營單位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人們對審計本質的認識,據其深刻程度,大約可劃分為三大階段,即從“查賬論”到“過程論”再到“監督論”。也可以說,在審計本質認識上已發生兩次大的飛躍:
第一次是從“查賬論”到“方法過程論”的飛躍。
第二次是從“查賬論”和“方法過程論”向“經濟監督論”的飛躍,但這種變化并非質變。
筆者堅定地認為,審計在本質上是一種確保受托經濟責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經濟控制。換言之,審計活動實際上是一種控制活動;審計行為實際是一種控制行為。而以審計在整個經濟系統中的作用來看,它實際是一種特殊的控制機制。筆者將這種審計本質認識論稱為“經濟控制論”或“經濟控制觀”。
之所以說審計的本質是控制,是因為審計本身就是作為控制手段而產生的,它與控制之間有著天然聯系和親密無間的血緣關系。“經濟控制論”的提出與確立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它更深刻、更準確地揭示了審計的本質。
第二,可以此為基礎構建全新的審計理論結構,促進審計理論的發展。
第三,有利于將控制論、信息論和系統論等科學新成就有機地運用到審計理論的研究之中,創造出更豐滿的審計理論;第四,更有利于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使其更好地為社會經濟服務。
審計理論結構基點及其要素
審計理論結構的構建基點可有三種選擇,即審計假設、審計目標和審計本質。筆者認為在需要大力發展審計理論的現階段,選擇審計本質作為整個審計理論結構的構建基點更為恰當。主要理由是:
(1)只有準確地揭示了審計的本質,才能把握住審計理論的發展方向。
(2)只有在審計本質認識上有所創新與突破,才能帶動整個審計理論研究的發展有質的飛躍。
審計的本質乃特殊的經濟控制。以此為出發點,筆者構建審計理論結構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需要研究審計這種特殊的經濟控制存在的基本前提,這在理論上即屬于審計假設的范疇。
第二,控制與目標緊密關聯,審計這種經濟控制必須有其特定的目標,因此,審計理論結構中應有審計目標這一要素。
第三,控制目標的實現必須依賴特定的控制手段與控制方式,因此,在以“經濟控制論”為基點構建的審計理論結構中必然有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一要素。
第四,控制系統的運作和控制手段與方式之作用的發揮又必須通過符合特定質量要求的信息流動來實現,而且還須有約束與引導審計行為的控制規范(或標準),因此,審計信息與審計規范也自然構成審計理論結構之要素。
基于這種思路,筆者提出的審計理論結構由(1)“審計本質”、(2)“審計假設”、(3)“審計目標”、(4)“審計信息”、(5)“審計規范”和(6)“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樣六個要素構成。相應形成六大審計理論板塊,即“審計本質論”、“審計假設論”、“審計目標論”、“審計信息論”、“審計規范論”和“審計控制論”。該審計理論結構各要素之內在聯系是嚴謹的和符合邏輯的?!皩徲嫳举|”要素處于該結構的最高層次,起著統馭整個審計理論結構的導向的作用:“審計假設”要素介于“本質”要素與“目標”要素之間,作為前提條件,支撐起審計理論結構大廈,具有基石作用,同時,又指導審計目標的確立。“審計目標”要素直接決定和制約著“審計規范”、“審計信息”與“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三個要素的選擇與確定,反言之,這三者都是直接服務于如何保證審計目標之有效實現的。當然,它們本身還得反映“審計本質”和“審計假設”的要求。
由此可見,該審計理論結構的建立是合理的,它是一套完全渾然一體、首尾相應的命題體系。
審計目標
“Accountability”一詞在我國20世紀8O年代有多種譯稱,如責任、受托責任、經管責任、經濟責任和責任性、責任制等。筆者在1989-1990年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綜合各種譯稱之優點并結合審計、會計之特點,將其譯稱“受托經濟責任”,并運用到博士論文之中,得到我的導師李寶震教授和閆金鍔、閆達五、楊紀琬、楊時展和郭道揚等多位會計、審計大師的贊同和充分肯定。隨后,“受托經濟責任”這一概念在我國審計與會計界得到廣泛。
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存在是審計產生、發展之首要前提。審計的本質目標就是確保受托經濟責任(Accountability)的全面有效履行。不確立這一目標,審計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受托經濟責任的基本涵義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則經管受托經濟資源和報告其經管狀況的義務。由此,我們可將受托經濟責任劃分為行為責任與報告責任兩大方面。從這一定義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受托經濟責任的實質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則)行事,其就是一系列的特定要求。從這些特定要求的來源看,它們來自委托人群體對受托人理想行為的期望與要求。由于委托人群體中的成員來自社會的方方面面,因而其期望與要求實際代表或反映了某種社會需要。從角度看,由于委托人的這種期望與要求是從低級向高級、由簡單到復雜不斷發展變化的,因而受托經濟責任的內容也是由單一到多樣不斷擴展著的。
從行為責任方面,受托經濟責任的主要內容是按照保全性、合法(規)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社會性以及控制性和環境性等要求經管受托經濟資源,它們分別構成受托經濟責任的某個方面,即保全責任、遵紀守法責任、節約責任、效率責任、效果責任、社會責任以及控制責任和環境責任等;從報告責任方面來說,受托經濟責任的主要內容是按照真實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編報財務會計報告或年度報告以全面反映行為責任的履行情況。
審計正是作為保證受托經濟責任之全面有效履行而存在的一種特殊的經濟控制手段或機制。審計師通過其獨立、客觀、公正的檢查,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予以確認,看其是否符合“全面有效”之目標要求,一旦發現偏離此目標要求之情形,即通過審計反饋進行直接或間接的糾偏,以促使受托經濟責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審計假設
審計作為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現象,它的產生與發展必有其基本前提與約束條件。揭示這些基本前提與約束條件既是審計科學的首要任務,也是發展審計理論的必然要求,這也屬于審計假設研究的范疇。筆者認為,審計的基本假設可有五項,即:
①責任關系假設。
②正當懷疑假設。
③可確認假設。
④獨立性假設。
⑤有效性假設。
這五項假設代表了決定審計事物產生與發展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前提與條件,反映了審計最本質的東西。
(1)關于“責任關系假設”
該項假設認定各種受托經濟責任的確立與解除必須由獨立的第三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定,充任這種第三者的人叫審計人,他所實施的行為活動就是審計。因此,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存在是審計產生的基本前提或首要前提。
(2)關于“正當懷疑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是,由于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的責任履行過程是全面有效的,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提供的說明其責任履行狀況的經濟信息都是真實、公允和可信的,因而,必須對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狀況及其表達信息之可信性進行審計。因此,“正當懷疑假設”的關鍵意義是明確了審計的直接原因,為實施審計明確了目標、提供了依據。同時,從“正當懷疑假設”中還可合乎邏輯地推導出審計上的一些重要概念或觀念,如應有審慎態度或應有審計關注,在權責劃分基礎上建立內部控制等。
(3)關于“可確認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是,假定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可以通過收集、評價相關證據、驗證相關信息而得到確認。這包括三層意思:
第一,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是可以確認的。
第二,這種確認是通過收集與評價相關證據以驗證表征責任履行狀況的信息來實現的。
第三,為實現此種確認,必須要求確立審計標準,并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
這一假設非常重要。正因為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狀況是可以確認的,審計標準的制定,審計證據的收集與評價以及審計程序的實施才具有實際意義,否則,也就失去了實施各種審計手段之依據。因此,“可確認假設”是審計準則理論、審計程序理論與審計證據理論之基礎,也是審計中運用概率理論之前提和確立審計師責任界限的依據。
(4)關于“獨立性假設”
審計的獨立性是審計機構和人員排除干擾及個人利害關系,秉公實施檢查并提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的一種特性。獨立性是審計之最根本的特征,是審計的靈魂。失去獨立性之審計也就不可能成其為審計。
“獨立性假設”的基本涵義就是假設審計機構和人員始終能保持其地位、精神、操作以及倫理上的獨立,并有能力排除各種干擾與約束,進行獨立審計。該項假設的重要意義在于確立了審計的本質特征,使之區別于其他檢查活動,成為一種自成體系的檢查活動,成為一門獨立的。該項假設是公認審計準則和審計職業道德中有關獨立性要求及道德行為概念的基本依據。
(5)關于“有效性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在于假設審計師與管理部門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利害沖突,即使有時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礙審計行為的有效實施。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審計師與管理部門之間存在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利害沖突,那么,審計的獨立性就沒有保證,即使實施了審計,也失去了審計的本來意義。因此,“有效性假設”的確立為實施有效審計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也進一步鞏固了“獨立性假設”的地位。
以上五項假設相互聯系,結為一體,共同構成了整個審計與實務的基本前提與條件。“責任關系假設”確立了審計存在的基本前提:“正當懷疑假設”解釋了審計直接原因:“可確認假設”提供了實施各種審計手段的基本依據:“獨立性假設”確立了審計的本質特征;而“有效性假設”則是實施有效審計的堅強后盾。
效益審計
審計在實現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即“兩個根本轉變”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是幫助實現兩個根本轉變的最重要的手段或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沒有健全有效的審計手段,兩個根本轉變的完成是不可能的。兩個根本轉變的共同核心是效益問題,由此決定了經濟效益審計在促進兩個根本轉變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應當發揮決定性作用。為了更好地適應兩個根本轉變的需要,更好地發揮效益審計在其中的作用,應當對效益審計的和重點作出必要的擴充和調整,即應當建立并實施“利潤目標導向審計”和“投資報酬率導向審計”相結合的新型效益審計,并促進審計重點由財務向效益的轉變。在財務審計中應當把企業經營成果(利潤)和投資報酬率同時予以披露,并對企業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重點予以關注。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本不應該是一個問題,但隨著國有企業審計環境的變化,它又似乎成了一個問題。筆者認為,國有企業的審計環境主要由經濟因素、民主因素、因素、文化因素和審計職業因素等構成。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應該擁有審計權,其基本依據在于:
①國際審計慣例的要求。
②保證和促進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的需要。
③國家審計與審計固有差異所決定。
④充分的法律支持。
國家審計如何實現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筆者提出了五個方面的選擇思路,即:
①國家審計應把國有企業審計作為重點來關注。
②通過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法律制度,明確界定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在國有企業審計上的職責權限,使兩種審計協調配合,共同強化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
③按照國有企業分類改革戰略,劃分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對國有企業審計權的實施范圍。
④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審計的重點逐漸由財務合法性和合規性轉向效益性,建立并實施“利潤目標導向審計”和“投資報酬率導向審計”相結合的新型效益審計。
⑤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企業制度與現代審計的關系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既定方向?,F代審計與現代企業制度之間存在深刻的內在聯系。主要表現為建立基礎的一致性——財產(資源)的委托受托經營。以法人財產制度和有限責任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建立在財產(資源)委托受托經營關系基礎上的。在此種關系中,委托人是財產的終極或原本利益所有者,而受托人是作為企業法定代表的經營者、管理者和決策者;委托人作為出資者對企業財產擁有終極所有權,而受托人作為經管者則對出資者投入的資本(財產)擁有法人產權,即獨立運作的經營權。
現代與現代審計也是建立在財產(資源)委托受托經營關系上的。此種關系即會計、審計理論上所謂的受托經濟責任關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即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在此種關系中,委托人將其財產(資源)托付給受托人并賦予其相應的行為指令(示)、報酬和權力;受托人接受委托并對其承擔特定的經濟責任(如管好用好受托財產)。對現代企業而言,此種受托經濟責任關系實際上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法人財產制度與有限責任制度基本要求的邏輯延伸。
在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中,委托人希望受托人能夠誠實地、令人滿意地履行受托經濟責任,不僅要求實現其受托財產(資本)保值,而且要實現其財產(資本)的增值;而受托人也具有向委托人交待或表明其在誠實地、認真地履行受托經濟責任,以便繼續獲得委托(投資)的內在需要與動機?;谑芡腥说男枰c動機產生了會計的需要,即借助于會計來反映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具體表現為:
(1)通過會計確認、計量與記錄,反映和控制受托經濟責任的具體履行過程,即經管受托財產的過程。
(2)通過會計報告總括地反映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在實踐中,后者對于委托人來說更為重要,它是委托人了解受托人責任履行狀況的最基本的依據。
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證受托人會計反映的真實公允性(Truth and Fairness)或可信性(Credibility),產生了對審計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于審計來控制受托人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過程和狀況,以及受托人提供的會計報告的質量(即真實公允性或可信性)。在現實生活中,由于與受托人,特別是經營管理活動存在著法律上、空間上和時間上的分離性,以及專業知識障礙和時間、成本方面的若干限制,委托人往往不能直接控制受托人的責任履行過程和會計報告之質量,必須借助于一個獨立的第三者來實現這種控制,這即審計產生的重要原因。而受托人為了表明其責任履行情況并取信于委托人,也愿意接受此種控制。按審計動因理論中的“人理論觀”(Agency theory)受托人通過審計可獲得至少四方面好處:
(1)解除(脫)受托經濟責任。
(2)提高企業的社會聲譽。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企業干部任免的重要環節,已經逐漸顯現其特殊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是提高企業領導責任感和正確、客觀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內功過是非的重要衡量條件。為保證企業正常運營,需要企業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大監督力度。切實規范經濟責任審計,保障責任經濟審計更加完善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已經是眾多企業人共同關注的話題。那么,如何能夠更好的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為企業未來的后續發展營造良好運營環境?針對此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
規范經濟審計責任首先要規范審計操作程序。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要依據我國依據頒布實施的《審計法》開展,與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機結合,將企業內人事部門下達的審計委托書為依據,審計部門應該組建聯合審計組,對審計工作進行工作方案的編制。在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時,要將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目標和審計要求進行明確。劃分審計組長和審計員職責,結合審計工作方案的內容下達審計通知書。通知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審計工作開展前的各項資料準備妥當。
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將證據的收集、鑒定等作為工作的重點,并且要求所有參與會計資料提供的人員或者經辦人簽字確認,保證審計證據能夠真實、可靠,落實責任。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是嚴謹的態度和嚴肅的作風。
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關系到企業未來的發展。為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就要保證每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嚴密謹慎,對每一次的經濟責任審計都要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責任制,在審計內部還要將內部兩級審計復核制度運用到其中,審計負責人和審計人員要在制度、數據、文字等各個方面嚴格把關,而且每個審計項目切忌個人單獨進行研究,所有項目都要進行集體研究,最終下達審計結論。這樣做的目的在于提高審計的嚴謹性,同時也保證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三、加強審計執法程序的完善度
制定健全的審計執法程序,加強執法建設,并建立審計責任制度。將審計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保證有錯案時能夠有根據的將責任落實到人。例如審計人員或者審計工作發生一定問題時,可以按照建立的審計責任制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以及行政賠償等處理。審計工作要有特定的部門進行復核。我國依據對審計法和審計準則進行了統一的規范,各地審計機構要根據本地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與之相符合的審計執法程序。用制度的形式來規范每一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并對整個過程實施全程跟蹤。根據審計項目的各個階段制定操作標準,來規范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同時,審計組一面也要出具書面保證書,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依法執行其審計監督功能。若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的現象,應當負法律責任或行政責任。
四、建立客觀的評價體系,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為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正常進行,取得客觀、公正的審計結果,要使審計工作獨立于其他管理。審計工作易受其他因素的影響而增加了審計工作的風險。我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已經指出“審計機關中經費要單獨列項”。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是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應建立一套健全、客觀、公正的責任評價體系。通過評價體系,正確的分析審計工作,進一步降低審計評價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同時,還要針對同行業內不同工作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一套分類考核指標,并在實踐中不斷對其進行完善和修改。
要將傳統思想中對審計的獨立性所定義的單獨性進行更新。獨立性不同于單獨性。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客觀、公正都來自于獨立性。因為審計工作很容易受到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已經指出“審計機關中經費要單獨列項”。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審計質量,能夠進一步確保審計結果的公正、客觀。
五、科學的利用審計方法
對于審計技術,應該做到靈活運用,科學利用。傳統的審計法包括審閱法、核對法、順查法、逆查法,通過將傳統的審計方法與科學的審計方法,例如抽查與詳查、比率分析、經濟指標計算等,進行有機融合,再采取必要的計算機信息技術綜合的進行比較與分析,能夠得出更加正確的審計結論。
六、結束語
審計工作是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服務的。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先決條件。審計工作的目的在于嚴肅財經法紀,維護國家正常的財政秩序,我們在重視審計結果的同時,更應該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將審計工作的每個環節和所涉及到的各個方面,都做到嚴謹嚴密,嚴格按照審計程序依法執行審計監督職能,凈化企業財政環境,為企業的未來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是我們的共同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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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突出審計重點,完善審計方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確定審計重點,規范審計內容,完善審計方法。要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一致性、重要性和全面性的原則,依法做出審計評價,分清領導干部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兑庖姟凡⒎謩e對縣(市)區、鄉(鎮)黨委書記,縣(市)區、鄉(鎮)長,市和縣(市)區直黨委、政府部門以及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進行了界定和規范,努力做到“四個結合”,即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預決算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查處大案要案相結合。注意運用已有的審計資料,力爭一次審計出多項成果,提高審計工作整體效率。
三是規范審計程序,提高審計監督工作的質量。建立審計公示和審計工作監督制度。審計機關要規范審計程序,科學制定審計方案,完善審計內容,客觀公正地做出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時,要實行審務公開。嚴格實行審計工作責任制和審計過失追究制。要主動移送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和案件。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部門、單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認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被審計單位拖延、推諉、阻礙審計實施或因審計手段限制難以查清的疑難問題,審計機關可視情況請紀檢監察機關、司法部門介入。建立審計決定跟蹤落實制度。審計機關要對各單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定期進行跟蹤督查。被審計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其執行,必要時可通報批評。對仍不執行的,審計機關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報請紀檢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做出相應處理。
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管理,切實加強資金安全和資金使用效益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組織、分級負責”的原則,扎實開展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審計。
(一)各單位按照審計分工和管理權限開展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覆蓋率100%。繼續推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加大跟蹤審計工作力度,保持在建省、市(與市局簽訂年度綜合目標責任)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覆蓋率100%。
(二)配合做好農村公路審計工作,及時糾正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水平。各單位要按照省審計廳要求,做好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自查工作。
二、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審計
繼續做好各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重點檢查各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加大對部門預算執行力度檢查,加強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本單位的行政效率和效能。
2013年,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完成下屬事業單位、協會等單位2012年度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各縣交通運輸局、各直屬單位按照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完成下屬企事業單位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三、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貫徹落實《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加強內部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積極開展任期年度和期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探索審計結果運用的新模式、新途徑和新方式,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干部管理監督、促進單位發展目標有效實現的重要作用。
四、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積極開展省廳專項補助資金專項審計,組織完成省廳補助客運場站建設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管理等專項審計調查。積極開展全市貨物港務費征收及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調查。各單位要加強對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績效、資產管理的審計監督,促進預算編制科學、
地處秦巴腹地的漢陰縣,南依巴山,北枕秦嶺,鳳凰山橫亙東西,漢江、月河自西向東穿境而過。在這三山夾兩川、總面積1347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活躍著一支國家審計監督小分隊――漢陰縣審計局。他們愛黨敬業、忠于職守,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傾力打造審計精品,為助推區域經濟和社會科學發展,不懈地奮斗著、奉獻著,成為陜西省審計系統先進集體,審計機關的一面旗幟。
善抓質量鑄精品
提高審計質量,關鍵在人,重點在依法審計、科學審計。漢陰縣審計局為規范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建設項目規范化管理,制定了《漢陰縣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和《漢陰縣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注重將審計工作方案的審計目標具體化,在分析被審計單位情況基礎上圍繞目標確定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嚴格控制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質量,積極推行審計執法責任制、審計執法過錯追究責任制、審計執法承諾制、限時辦結制,不斷增強審計執法的透明度,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他們還實行了審計組長、股長、主管副局長、局長和審計業務會議等多級復核制和審計案卷質量評比制度,把住了審計質量關。每年年終他們都要集中所有審計案卷,組織人力,依據審計準則,逐條對照檢查、精益求精,相互檢查、吹毛求疵,盡力從審計案卷中尋找出存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以確保每個審計項目都達到質量過硬。對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的主審人,在責任制考核中給予加分,實施物質獎勵。該局審計工作的激勵機制、質量約束機制執行有力,有效調動了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積極性和創造性。從2005年起至今年,漢陰縣審計局每年都有一個審計項目被省審計廳評為省級優秀項目,可謂是一支善于鑄造精品的審計小分隊。
善打硬仗求發展
從事審計工作就如同在沒有硝煙的戰場上戰斗,能不能打硬仗、打勝仗,是衡量一支隊伍是否全面過硬的試金石。漢陰縣審計局牢記以人為本,重視隊伍的全面建設,“軟實力”不斷增強。近幾年始終用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強化審計“免疫”功能來引領審計航向,越是艱險越向前,立志為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贏得不朽戰績。他們對有關審計事項,不搞瞎子摸象、倉促上陣,而是從實際需要出發,選擇合理方式認真開展審前調查,掌握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和與審計項目有關的資料;審計判斷和審計評價意見的表達,堅持基于客觀立場、以審計結果為基點、實事求是,不以主觀愿望行事,不為他人意見所左右,公平正直,不偏不倚;辦理審計事項客觀公正、恪盡職守,為伸張正義、構建和諧社會而竭盡所能。他們先后完成了對縣疾控中心、縣民政局、蒲溪鎮、澗池鎮等單位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應負責任的違規違紀金額131萬元。特別在對蒲溪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攻堅戰中,不畏艱巨,不懼復雜,精巧設計審計方案,精密實施審計步驟,精細周到地協調溝通,連續作戰,現場審計歷時2個月,最終打贏此仗,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2萬元,收回個人欠款7.6萬元,促使蒲溪鎮建立健全了精細化經濟管理制度,落實了整改措施。現如今蒲溪鎮經濟和社會建設,正健康向前發展。
健全領導機制,是完善經濟責任制度,夯實工作基礎的首要環節,中央兩辦《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下發后,我市及時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審計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了實行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并對難以進行評價的審計結果進行責任認定。市審計局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萍鄉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確定、安排、實施、工作質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而具體的規定,為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規范審計行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健康實施
我市出臺了《萍鄉市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這兩個實施辦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一是通過制定辦法,建立上報和審批制度,完善計劃管理,科學組織等有效措施,使經濟責任審計特別是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臨時委托項目逐年減少,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針對過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規范等問題,出臺了《萍鄉市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規定,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原則上任期內必審一次?!镀监l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縣(區)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5部門聯席會共同研究商討確定,再由同級審計機關上報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擬提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臨時提請的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出具委托書,由審計機關依法組織實施。
二是審前準備階段注重審計調查。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具有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風險大的特點,搞好審前調查極其關鍵。因此,在制度設定上注重要求審計人員把握好三點:首先了解、熟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線;其次對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再次在實施審計之前,聽取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及建議,以確定審計重點。
三是審計實施階段找準審計重點和切入點。我們在出臺文件操作規程設計上注重抓了以下審計重點:(一)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情況及地方經濟發展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定與執行情況;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工商企業發展情況。(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三)有關部門的管理情況。(四)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五)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委托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根據審計重點這一主線,我們摸索了幾個審計切入點:第一從測試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入手,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綜合性測試,找出薄弱環節,從而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第二從有關重大經濟決策的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入手,篩選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親自決策的重大經濟事項作為審計重點;第三從被審計單位干部任期內制定下發的重大經濟政策性文件入手,作為檢查執行和貫徹國家經濟政策情況的切入點;第四從集體和個別座談了解入手,選擇群眾關注度高的重大經濟活動作為審計工作的審計切入點;第五從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部門提供的材料及群眾舉報線索入手,確定領導干部個人違反財經紀律及廉政規定的審計切入點。
四是審計終結階段搞好審計結果報告。審計結果報告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成果體現,而審計報告又是審計結果報告的基礎,因此寫好兩個報告是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能否達到預期目的的關鍵。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作用
近幾年來,我們與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一直在審計成果利用上反復討論研究,不斷探索創新方法和經驗,在今年4月出臺的《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中對審計結果的利用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并同步出臺了《關于在干部選拔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意見》。該意見中明確規定:按照“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的原則,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實行“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制度,并單獨出臺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辦法的做法在全省屬首創,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好評,《中國審計報》、《江西日報》、《審計與理財》對此專門進行了報導。
(一)堅持“凡動必審”,是指對按照《萍鄉市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在辦理提拔、交流、調整等任免事項時,必須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二)實行“考審同步”,是指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干部考察工作結合起來,在考察成果中直接體現、利用審計結果。(三)推行“市縣聯審”,是指對擬提拔為縣級領導干部的鄉鎮和縣(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由市委組織部委托市審計局直接派出審計組或派人員指導縣(區)審計局審計組對提拔對象進行審計,審計組直接向市審計局負責并報告工作。(四)做到“先審后提”,是指對擬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需在正式任職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在推行“凡動必審、考審同步、市縣聯審、先審后提”的基礎上,對運用審計結果又作了進一步具體規定。
(一)審計部門應及時向組織部門提交審計結果報告,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審計評價。審計評價應當肯定領導干部在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并指出被審計單位和領導干部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問題,準確界定領導干部應當負有的責任。
(二)組織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報告歸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提拔、交流、調整的重要依據。經審計,沒有發現問題或存在一般性問題但不影響正式任職的,予以正式任職;問題較嚴重的,經查實后,取消任職決定,交由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紀檢、組織等有關部門應對審計中發現和反映的主要問題進行核查。經查實后,根據問題性質、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中圖分類號:F23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7-115-03
一、開展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
1.明確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內容。公安現役部隊內部審計工作在公安部審計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部隊中心任務,按照“強基礎、促規范、增效益、重質量”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經濟效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公安現役部隊審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一起對承擔一定經濟責任的支隊級以上單位和部門主管或分管經濟工作的領導干部,依法對其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對其決策行為、管理行為以及行為效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所進行的審計監督。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要包括對在職領導干部任現職兩年以上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提升、調動、免職或退出現役的領導干部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經濟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實的領導干部的專項經濟責任審計等。
針對不同單位、不同部門、不同類型的領導干部,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職責確定其經濟責任中經濟決策、經濟執行、經濟管理、經濟報告行為和與審計內容相關的遵守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以被審計領導干部直接決策、管理、批辦的經濟事項為主。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國家、部隊財經政策、法規情況;履行工作任務和部隊全面建設的保障狀況;重大經濟決策、重大經濟事項的程序和效果;所有經費的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預算(計劃)的制定、調整、報批、執行情況;工程建設、有償服務和裝備、物資、器材采購情況;實物資產管理情況、家底經費、債權債務變化、遺留問題清理處理情況;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和涉案財物管理情況;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單位廉政建設和本人廉潔自律情況及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各級領導干部自接受任命之日起就開始對本單位履行其所擔負的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針對經濟責任要正確區分幾種相關的責任,如財務責任和管理責任、歷史責任與現實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等。
2.充分認識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完善公安現役部隊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吨腥A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公安部審計局關于《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都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審計部門的重要職責,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也是公安現役部隊的明確要求。近年來各級部隊歷次黨委擴大會議都強調:“抓好工作落實,必須建立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嚴格的責任制”,為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重要的法規依據,為全面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起到了推動作用。因此,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完善公安現役部隊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必將有力地促進各級部隊軍事經濟監督管理的全面建設。
3.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公安現役部隊軍事經濟監督管理的迫切要求。為適應公安現役部隊建設發展的需要,各級部隊在后勤保障方式、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何在新時期強化后勤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關鍵在于各級領導干部的管理能力。審計實踐證明:同樣的單位、同樣的地理條件、同樣的經費標準,哪個單位領導敢管會管,哪個單位經費使用效益就高,就能在現有財力內有所發展,有所作為;哪個單位領導瞎管亂管,哪個單位經費使用效益就低,甚至會出現違法亂紀問題。所以規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他們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科學的評價和監督,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行為提出改進意見,從而支持領導干部開拓創新、銳意進取,促使領導干部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增強向管理要效益的自覺性和緊迫感。
4.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促使領導干部恪盡職守,謹慎決策。新時期部隊經濟活動逐漸步入市場經濟后,自成體系、自我運轉的封閉狀態被打破,人們價值觀念的變化和利益關系的調整,必然對部隊主管經濟工作的領導干部帶來沖擊和影響。經濟運行中各級領導干部所擁有投資、立項、分配等經濟決策的權利及所承負相應的經濟責任都有了相應的擴大,各種決策的風險性也隨之增大。與此同時盲目決策帶來的不必要損失的現象屢見不鮮,有少數領導干部不能適應新的形勢,管理能力較差,想管不會管;還有少數領導干部事業心責任感不強,會管不想管;也有極少數干部,瞎管亂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有極個別干部,貪污受賄,淪為腐敗分子。這些問題說明,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是審計工作為宏觀軍事經濟管理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公安現役部隊審計監督是高層次、綜合性的軍事經濟監督活動,就領導干部而言從任職之日起就考慮自己的經濟行為要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必須自覺地對自己的經濟行為進行約束,恪盡職守,謹慎決策,并充分發揮自身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其所擔負的經濟責任。同時,要促使領導干部自覺學習市場經濟和軍事經濟管理知識,更新管理觀念,科學管理決策,嚴格遵紀守法,成為部隊政治素質好,適應能力強,敢管家,會理財的明白人和清正廉潔的帶頭人。
新形勢下經常性地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能夠及時發現并糾正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疏忽和失誤,為審計對象提供相關信息,而且對主管經濟工作的領導干部建立一種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對他們運用經濟權力,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促使他們盡職盡責,提高駕馭經濟活動和拒腐防變的“兩個能力”。通過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作出準確、客觀的評價,彌補干部考核時的評價不全面、不科學之處,起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作用。
二、新形勢下如何開展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1.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監督合力。公安現役部隊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政策性強,涉及面寬,難度較大,而有些審計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實踐中遇到了不少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把這項工作搞得更加扎實穩妥,卓有成效,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研究對策,完善制度,增強監督合力,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當前,有的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還存在模糊認識,認為審計誰就是與誰“過不去”,不太愿意接受審計;有的職能部門認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的事,“與己無關”,不太積極配合。解決好這些問題,一是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二是要定期公布審計成果。不僅要反映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更要大力宣揚審計發現的先進典型,不斷擴大審計影響,使廣大官兵進一步認識審計、理解審計、支持審計,創造良好的審計氛圍。三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軍政主官經常過問,加強指導。四是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審計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盡職盡責地當好骨干,主動向有關部門通報黨委下達的審計任務,共同領會好黨委意圖;主動請有關部門參與研究實施方案,保證計劃嚴密可行;主動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便于及時得到處理。各級干部、組織、紀檢、財務等部門要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份內”的工作,積極選派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的干部參加審計。同時,認真研究,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對德才優秀的干部,干部部門要列入重點培養使用計劃;對成績突出的干部,組織部門要按條令規定給予獎勵;對有嚴重違紀問題的干部,紀檢部門要按黨紀黨規給予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干部,司法部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黨紀、政紀、司法和審計監督的整體效能。
2.進一步注重質量,提高審計效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至關重要。審計扎實穩妥,評價客觀公正,結果處理得當,就能起到教育干部、穩定部隊、調動積極因素的作用;反之,就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和后果。因此,各級審計部門一是要堅持量力而行。根據有關規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結合部隊實際,統一制定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報經公安部審計局批準后,以審計任務書的形式,將審計數量層層分解,確定適當的審計對象。二是堅持質量第一。各級審計部門必須確立數量服從質量的觀念,每審計一名領導干部,都要事實清楚、責任分明、評價公正、建議合理,確保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經得起檢驗。三是改進審計方法。尤其要加快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算機軟件的開發與運用,以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四是嚴格質量檢查。各級黨委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在審計立項、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審計結果處理上實施全程審查把關。上級審計部門對下級審計部門要經常進行審計質量檢查,督促各級審計部門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保質保量地完成年度審計任務。
3.堅持依法審計,正確行使職權。依法審計是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原則。各級審計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正確行使審計職權,切實糾正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例如在問題認定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審計執法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等。這種現象直接影響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際效果。解決這些問題的主要對策:一是各級黨委要把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依法治警、從嚴治警的重要措施來抓,堅決支持審計部門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對干擾審計工作、甚至打擊報復審計人員的人和事要敢于進行批評教育,嚴肅處理。二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主動、真心誠意地接受審計,虛心聽取審計意見,認真改正工作中出現的缺點或錯誤,以實際行動支持審計部門嚴格執法。三是各級審計部門要緊緊依靠單位黨委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配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對審計發現的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四是要加強對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各級審計部門要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報告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同時,組織力量有重點的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后續審計,對認真落實審計意見或決定的,要給予通報表揚;對拒絕或者拖延執行審計意見或決定的,要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以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提高審計監督的權威。
4.明確審計主體構成 不斷完善審計規范?!豆铂F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明確指出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構成都宜采用以審計部門為主,干部、紀檢、財務等部門配合,按照黨委下達的審計任務,合理分工,各有側重,共同完成好此項工作。審計部門在執行審計任務時所要達到的審計目的就是找到各種證據來證明被審計人履職程度,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并使黨委及時了解掌握審計對象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便于指定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結果的處理工作,目的是為了從根本上加強對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通過監督各級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來客觀公正地評價其領導經濟工作的業績,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嚴格遵守財經法規,自覺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潔。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一項新課題,作為一項軍事經濟管理與監督的重大改革,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逐步實現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今后要進一步以《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為依據,吸取審計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擬制統一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準則,明確對審計部門及其審計干部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以及在組織實施審計、反映審計結果、審定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書和作出審計決定時應當遵循的標準,從而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審計工作的隨意性,預防和減少審計風險。各級審計干部要嚴格遵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范,自覺用審計規范約束自己的審計行為。各級審計部門對審計干部遵守審計規范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大力表彰嚴格遵守審計規范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違反審計規范的問題,做到賞罰嚴明,保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運行。
5.規范審計程序,把握審計工作重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審計一樣,在受領任務以后,一般都經過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所特有的綜合性,使其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與財務審計有較大區別,把握住各環節的工作重點對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具有重要的作用。(1)審計準備階段。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象是各級領導干部,這就決定了開展這項工作也必須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每年所審計的領導干部要由黨委批準決定。審計部門根據黨委批準決定的審計計劃,結合被審計對象所承擔的經濟責任情況,擬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審計內容、人員分工、方法步驟、收集各相關證據的數量、質量及工作完成時間。并提前30天向審計對象所在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要求審計對象按照《審計通知書》的要求,提交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述職報告,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和有關部門準備好反映財務收支、家底、債權、債務和事業成果的報表和資料。(2)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工作進入了整個審計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要按照事先預定好的實施方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有計劃、有目的地對審計對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F代審計多是基于制度基礎,首先要考查的就是管理責任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對該領導干部的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其次是考查其財務責任時抽查會計資料的內容范圍和程序,據以對領導干部所擔負的其它經濟責任進行考查,即分別考查經濟決策情況,預算的編制、執行情況,債權債務及“家底”經費的開支情況,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和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進而明確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經費物資預算管理使用、執行財經法紀及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需要說明的是,此段工作的重點是在調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較全面的掌握領導者的業績和功過。第三是審計報告階段。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公安現役部隊各級黨委、首長越來越重視審計工作的審計結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審汁對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直接關系到審計對象工作的可信任程度。因此,我們在作出審計結論時,一定要本著對黨委、對審計對象個人和對審計機關自身負責的態度,全面、合理地分析審計證據所能作出的證明力度,客觀、公正地評價審計對象,組織專人審核審計報告和結論,以期完善審計部門的內部責任制,使報告達到“事實清楚、責任分明、評價公正、建議合理”的要求。在考慮被審計單位黨委意見的基礎上,對報告中存在的分歧進行認真復核,對報告的結構、格式及措辭嚴格把關,全面評述審計對象履行經濟管理責任和經濟決策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和經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保審計報告的質量。在征求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黨委的意見后,經派出單位的審計部門審查,報單位黨委審批。審計報告應分別報上級審計部門和干部部門存檔,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成江)
合陽縣規范經濟責任審計
合陽縣審計局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一是實現任中審計制度常規化,對管理資金數額大,下屬單位多的部門的領導干部開展經?;娜沃袑徲?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二是建立部門聯系制度,及時溝通、互遞信息,共同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三是建立審計結果利用制度,逐步施行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問題整改督辦制度,為組織部門考核選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合陽縣審計局)
富平縣扎實開展財政同級審
富平縣審計局在今年的財政同級審中注重抓好五個方面,推進該項工作深入開展。
一是突出重點。重點關注稅收征管質量和預算支出結構、預算分配的公平合理性,關注部門預算執行、政府采購執行、非稅收入改革管理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改革,關注重點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績效情況,關注政府債務情況。二是夯實內容。把財政同級審計與重點部門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政府建設項目審計成果在報告中予以反映,體現“同級審”的宏觀性。三是體現時效。與“同級審”同步實施重點部門(結合專項資金)、經濟責任等審計項目12個,做到“同級審”報告中反映的均為2009年度審計事項,切實改變以往“同級審”報告中的審計事項年度滯后的情況。四是注重整改。對去年同級財政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評價,組織“回頭看”,確保審計整改效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五是嚴密組織。堅持集團作戰,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分工任務,科學確定各項目審計組組長和成員,加強股室之間、審計組之間、主審與助審之間的協作配合,形成全局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田小玲)
戶縣審計局
學刊用刊見成效
近年來,戶縣審計局在學習型機關創建中,狠抓審計業務的學習,以審計專業刊物為基本教材,通過訂刊、學刊、用刊、取得了良好的學習效果。
戶縣審計局給所有工作人員訂閱了《現代審計與經濟》等刊物,保證人手一冊,方便自學。分管學習的局領導對每期刊物全面閱讀,然后結合實際,挑選重點篇目,每周一學習。學習重點包括政策理論、實務操作、案例分析等內容,要求學習要做筆記,并定期對學習筆記進行檢查。今年5月中旬,局里組織了一次學習效果測試,測試內容大部分選自所學刊物,考試結束后,對成績優異者給予了獎勵。通過這次活動的開展,全局干部職工形成了愛學習、比學習的良好風氣,業務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白建忠 王行軍)
柞水縣審計局
三措并舉提高審計執法質量
柞水縣審計局以開展行政執法質量活動為契機,強化審計執法監督,著力提高審計執法質量。
一是加強內部監管,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近年來該局先后制定了《審計工作責任承諾制》、《審計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責任考核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審計執法過程中各環節相關責任、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做到了內部監督有章可循,有效促進了審計人員文明審計和依法行政的意識。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
健全領導機制,是完善經濟責任制度,夯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基礎的首要環節,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相關規定,我市及時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審計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了實行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并對難以進行評價的審計事項進行責任認定。市審計局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萍鄉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確定、安排、實施、工作質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而具體的規定,為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規范審計行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健康實施。
審計是一種執法行為,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規范,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健康實施。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比其他專業審計起步較晚,制度和操作規范不夠健全,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工作實際,2008年相繼出臺了《任中審計實施辦法》、《經責審計實施辦法》,這兩個實施辦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一是通過制定辦法,建立上報和審批制度,完善計劃管理,科學組織運作等有效措施,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審計項目的確定是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的第一個關口,針對過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規范等問題,出臺的《任中審計實施辦法》規定,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原則上任期內必審一次?!督涁煂徲媽嵤┺k法》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縣(區)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5部門聯席會共同研究商討確定,再由同級審計機關將其納入年度審計計劃,上報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擬提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臨時提請的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出具委托書,由審計機關依法組織實施。這樣有效地克服了審計立項的隨意性,嚴肅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審計部門準確把握審計方向和工作目標,更好地解決審計任務重而審計資源有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