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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民間借貸一般是指處于官方正規金融體系以外自發形成的民間個體之間的資金借與貸活動之總稱。民間借貸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廣義的民間借貸是各種民間金融的總稱,狹義的民間借貸指民間個人之間的借貸活動。本文主要研究廣義的民間借貸。
廣義的民間借貸,按其組織形式,大致可分為三種形式:一是無組織無機構的個人借貸和企業融資;二是有組織無機構的各種金融會;三是政府沒有認可的有組織有機構的各種融資形式。民間借貸按其從事的活動性質劃分,可分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前者不合法但合理、對社會有益的金融活動,后者是不合法、不合理、對社會有害的金融活動。
民間信貸大多興盛于亞非拉等發展中國家,主要是金融市場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產物。國內外許多研究對非正式金融現象及成因做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有一些研究數據涉及到鄂爾多斯的民間借貸,但很少有研究系統的介紹和分析鄂爾多斯的民間信貸問題。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鄂爾多斯民間信貸問題進行較全面的闡述:鄂爾多斯的經濟發展概況、鄂爾多斯民間借貸現狀、特點與成因、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問題對經濟發展模式的吻合性以及其對經濟發展的有限負面作用。
一、鄂爾多斯民間信貸的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機構多、數量大
融資服務功能是典當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會功能,是典當行的社會交易功能,在鄂爾多斯民間融資中,“典當行”和“投資公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2000年對典當行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向經貿委移交后,鄂爾多斯典當行發展迅速,至2008年6月末,全市典當行由2000年的1家發展到15家及27家分支機構,注冊資金1.79億元。此外,專事民間融資活動的類似融資機構還有很多,據調查,到2008年6月末,經鄂爾多斯市工商部門注冊的投資公司414家,注冊資金82.47億元,擔保公司159家,注冊資金7.8億元,委托寄賣商行46家,注冊資金499.46萬元,小額貸款公司1家,注冊資金1億元,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公司總計635家,注冊資金93.1億元。
(二)業務發展迅速,規模大
由于民間融資形式多樣且大多無法通過正規統計渠道進行統計測算,因此鄂爾多斯市民間借貸的規模一直沒有準確權威的數據統計,目前根據注冊機構的注冊資金發放情況調查測算,2008年末鄂爾多斯市的民間借貸機構借貸資金總額達到220億元左右,約占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貸款余額的28%和34.4%;然而另外根據一份對企業、家庭及個人的問卷調查測算,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規模達到410億元,約占同期全市本外幣各項存貸款余額的66.72%和71.65%。
(三)民間借貸利率水平總體較高
民間融資利率的市場化程度較高,基本趨勢是隨行就市,并參照銀行貸款利率的變動隨時變化,集資集股的利率還要考慮資金使用的回報率。據調查,企業和家庭的民間融資利率主要集中在月利率為10‰-20‰和20‰-30‰這兩個區間,并且民間融資利率與企業規模、融資規模沒有顯著相關性,只是與行業有一定的關聯。從總體利率執行結果來看,家庭民間利率大約在20‰-30‰,其中農戶借款利率一般在20‰-30‰之間,個體工商戶融資利率相對較高,在20‰-30‰,中小企業集資的利率一般在20‰左右,以典當和投資公司為媒介的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達到了50%。據調查,融資機構吸收存款的利率一般維持在20%左右,最高的達到25%。
二、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情況有如下特點
(一)民間融資具有明顯的地區差異性
在經濟相對落后的旗區和經濟水平中等的傳統農牧區,民間融資依然保持著傳統的自由借貸和民間集資的形式,而在經濟相對較發達的地區,由于煤炭以及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表現的非常高而且極為普遍,其融資的形式更趨向于組織化、規?;母黝惾谫Y機構以及類似私人錢莊這種融資形式。據調查,鄂爾多斯民間融資較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東勝,準格爾旗和伊金霍洛旗,其融資需求主要體現在解決推動私營經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以及房地產、采掘業的投資需求方面。
(二)借款期限靈活、用途廣、手續簡便
一、民間融資發展的現狀及特點
民間融資作為一種資金資源的市場配置行為和一種金融服務的補充形式,對經濟金融運行的影響日益深刻。近年來,我國民間融資不斷增長,日趨活躍,在發展中呈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一)民間融資增長快,規模不斷擴大
近年來,我國民間融資發展速度加快,借貸規模不斷擴大。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在國家緊縮貨幣政策的影響下,商業銀行的資金面趨緊,許多企業將資金需求轉向依賴民間融資籌集,民間融資出現大幅增長。2005年我國民間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占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幣貸款的5.92%左右。而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的民間融資現狀調研顯示,截至2011年5月末,全國的民間融資總量約3.38萬億元,考慮到統計誤差,實際規??赡芤?.38萬億元還略有擴大。而在民間融資非?;钴S的溫州,人行溫州市中心支行的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規模為800億元,2011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市場規模約1100億元。這意味著約1年時間,又有300億元資金涌入民間融資市場。在此期間,專業民間融資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數量及貸款余額呈現快速增長。截至2011年6月末,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數量達到3366家,貸款余額2875億元,2011年上半年累計新增貸款894億元。同時,另一民間融資機構——典當行2011年1至6月實現典當總額1180億元,同比增長38%。
(二)民間融資成本不斷上升,利率水平參差不齊
2005年以來,民間融資活動的日趨活躍,直接導致了民間融資成本——利率的攀升。
首先,利率水平逐年上漲。除了親朋好友之間一些無息借貸或低息借貸之外,民間融資的利率一般至少比正規金融的利率要高50%以上,其中民間生產性借貸一般是年息10%一30%,企業的民間集資大多是年息10%,都遠遠超過了銀行及信用社的貸款利率。2003年至2010年間,監測到的利率水平一直在13%至17%的區間內波動。2011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綜合利率水平為24.4%,折合月息超過2分,比2010年同期上升了3.4個百分點,這一民間借貸利率水平處于階段性高位。
其次,利率差異化特征明顯,彈性較大。各地利率水平不一致,即便同一地區不同的借貸活動中融資利率也有較大差異。
(三)民間融資來源不斷拓展,融資方式多樣化
早期的民間融資主要以信用借貸為主,但隨著民間融資活動的日趨活躍、融資規模的日漸增長,融資方式呈現出多樣化特征。其中,居民民間融資方式變化不大,主要以口頭協議和借據為主,借貸手續也比較簡單。而企業民間融資形式趨向多樣化,除了借貸、股權投資、集資等傳統的融資方式外,還興起了以實物為媒介的融資,如賒銷、貨款延期支付形式等。此外,專業民間金融機構的發展也豐富了民間融資方式。隨著政策的放開,各地陸續成立了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專業民間金融機構,可直接發放貸款或可為客戶提供擔保。這些機構往往具有專業人才,具體操作較為商業化,手續較完備。該種融資方式占比逐步擴大,正成為民間融資發展的重要力量。
(四)民間融資主體多元化,資金活動呈現地域性
從民間融資資金供給方看,參與主體包括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主、農戶乃至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涉及各行各業、各個階層。2011年7月人行溫州市中心支行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溫州市大約89%的家庭個人和59.67%的企業都參與了民間借貸。
同時,民間融資資金籌集與運用呈現出明顯的地域性特征。在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隨著財富不斷增加,積聚了大量的民間資本,形成了較為集中、活躍的區域性的民間融資市場,如浙江溫州、內蒙古鄂爾多斯、陜西神木等地。以溫州為例,從民間借貸城鄉分布情況看,溫州縣及縣以下地區的民間借貸總額約占全市民間借貸總量的80%左右。
(五)民間融資周轉率高,資金期限短
民間借貸期限不確定,隨借隨還,流動性強,資金周轉率高。借款短則兩三天,長則十多天,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最多不超過一年。不過,近年來,隨著民間借貸主體和借貸用途的變化,民間借貸期限有向長期化發展的趨勢,一些借貸由過去的幾天、幾個月,發展到現在的一兩年,甚至更長時間,這個現象值得注意。
二、民間融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民間融資作為一種社會信用的補充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和“三農”的資金困難,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但隨著民間融資規模和范圍的不斷加大,民間融資中潛藏的風險也不斷積聚,不僅阻礙了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還將對地方經濟金融造成一定沖擊。目前民間融資發展中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民間融資缺乏有效約束,容易引發糾紛
民間融資隨意性大、規范性差,容易引發一些民事、經濟糾紛或訴訟案件。目前,大部分民間融資仍通過打借條或口頭協議的方式進行。據調查顯示,在借貸過程中簽訂正式借貸合同的只占民間借貸總戶數的十分之一,且多數合同內容不規范,部分合同只注明還款日期和還款金額,貸出資金者、借款日期和利率等信息基本未在合同中體現。民間借貸手續不完備,一旦出現違約,極易引發法律糾紛。溫州市中級法院統計數據就顯示,2011年3-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628件,比2010年同期多出474件。換言之,平均每天有近30起民間借貸糾紛產生;案件總標的額高達9.31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出3.15億元,平均每天有近1000萬元的糾紛產生。
(二)民間融資利率水平偏高,加重企業負擔
從緊貨幣政策和旺盛的資金需求使得民間融資活動趨于活躍,導致民間融資利率水平顯著上升。2011年6月溫州民間借貸綜合利率水平達到24.4%。在正常利息范圍內的民間融資,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短平快”項目來說是雪中送炭。但高息甚至超高息,則使借款企業還款壓力大,嚴重影響著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近兩年來,中小企業利潤空間受到擠壓,資金日趨緊張。許多中小企業轉向民間融資市場,民間融資利率“水漲船高”,高額的利息成本使企業不堪重負。一些企業因難以承受日益增長的民間高息負債,企業經營風險不斷加大,最終出現無法償付高成本民間借貸而破產倒閉的情況。
(三)民間融資風險較大,監管難度大
民間融資參與者眾,涉及面廣,操作方式不規范,其分散性和隱蔽性使相關部門難以監管。民間融資的不斷增長,使大量資金長期在體外循環,游離于常規的金融監管之外,也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對應的民間借貸的風險控制手段又很單一。在此背景下,很容易發生非法集資、高利貸、地下錢莊及詐騙等非法行為,對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甚至有可能引發系統性或區域性的金融風險。
(四)民間融資活動的隱蔽性,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的實施
由于民間融資活動的自發性和隱蔽性,未納入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減少了貨幣政策的可控性。同時由于民間資金的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間融資主體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素質所限,易受一些行業高利潤的誘惑,導致民間資金流入受限制行業,如一些門檻低、短期內能看到收益但高能耗、高污染和技術水平低的行業和項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果。此外,一些地區民間資金積聚形成規模巨大的投機力量,有可能導致經濟發展失衡。
(五)民間融資相關法規缺失,制約其規范發展
當前關于民間融資法律規范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相關法規缺乏協調性,對民間融資沒有明確統一的界定。一些法律之間的相關內容有沖突。例如,符合《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民間融資行為,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以下簡稱《取締辦法》)和《貸款通則》就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而遭取締。實踐中,不同國家機關對同一案件引用不同的規定,可能作出截然相反的處理,如在惠民吳云水“集資事件”中,當地法院認定其工廠與當地居民之間的借貸行為合法有效,而檢察機關卻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吳云水進行立案。二是相關法規缺乏可操作性,民間融資合法性判斷標準模糊。尤其是民間融資、社會集資與非法集資的法律界限模糊。《刑法》和《取締辦法》嚴厲禁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以及集資詐騙行為等非法金融業務行為。但由于法律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實踐中難以準確把握合法民間融資行為的界定標準。在孫大午案件中,法院對于其行為的定性,曾引起了極大的社會爭議。2009年吳英案的判決結果依然引發了公眾、專家等廣泛的爭議。三是法制不健全,嚴重制約民間融資的良性發展。我國尚未出臺專門針對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民間融資仍處于“灰色地帶”。亟待制定相關政策法規,讓民間融資活動有法可依。
三、規范民間融資的對策建議
如前所述,近年來隨著民間融資的越來越活躍,問題日益顯現,風險逐漸積聚,對經濟金融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引導和規范,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僅對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而且對我國的金融改革和經濟發展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完善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
任何經濟活動的有效運行都需要法律法規的保證、規范和約束,民間融資的發展也不例外。完善民間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是規制民間金融的關鍵舉措。
1、明確民間融資的法律地位。
前述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有關內容存在一些沖突,導致對民間融資的認定標準把握不一。因此,應盡快研究出臺民間借貸管理條例,修訂《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協調立法,為民間融資構筑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以規范、約束和保護正常的民間融資行為。
2、完善民間融資立法。
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出臺《民間借貸法》、《放債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確定民間借貸的定義、適用范圍、期限、管理部門及其職責、合理的稅負、糾紛處理適用法律規定等,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和正常民間融資的界限,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打擊高利貸,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逐步走向契約化、規范化。出臺民間融資管理登記辦法,實行民間融資網上登記備案等方式,從而準確地了解民間融資活動的基本情況,便于防范和打擊各種非法融資行為,規范民間融資市場,有效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還可盡快出臺小額貸款公司的實施細則及規范民間融資的一些具體制度,使相關法律法規更具可操作性。
(二)加強對民間融資的金融監管
對民間融資進行有效的監管是其實現規范化發展的關鍵。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進一步規范民間金融運行。
1、明確監管主體。
正規金融市場的監管十分有針對性,從產權上看,民間金融的監管也可參照正規金融監管方式,明確民間金融監管主體,則可相應化解一些難題和矛盾。根據各部門現有的職責規定看,目前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以及政府工商、金融辦都不是民間融資的監管主體。我國民間金融監管可以嘗試分設分管各種形態的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同時發揮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加強地方政府防范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責任。
2、構建監管網絡。
結合我國民間融資的特點,應該培育和建立一個包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自我約束和社會監督四者協同配合的監管網絡。
3、完善監管方式。
民間融資監管方式應靈活多樣,如政府監管主要應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依靠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活動起到規范保障作用;行業監管則通過制定行業行為規范準則和懲罰監督機制來進行行業自律,有效防范民間融資風險。同時,由于民間融資形式各種各樣,民間融資主體及其活動在各地區和各領域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明顯差異,因此,應采取分類監管、區別對待的方式進行監管。此外,針對民間融資復雜多樣的現狀,監管還必須事前防范和事后懲罰并重。
(三)拓寬民間融資渠道
面對巨額的民間資本,需要疏導,提供豐富多樣的投資渠道,給其以合理出路,才能化解相應的風險。這就要求我們逐步放開金融市場,疏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實現資本要素的自由配置,也就是打破現有銀行的壟斷體制。2010年5月我國了《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信用擔保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意見》還明確提出,規范設置投資準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但《意見》的具體落實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
(四)構建民間融資監測機制
監管機構應建立完善的民間融資統計、監測制度。對民間融資行為進行登記備案,定期開展調查、統計,采集有關數據,特別是要準確監測民間融資的規模、融資方式、利率水平、資金來源及運用等,及時了解、掌握民間融資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適時向社會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并可選擇一些民間融資較為活躍的企業和鄉鎮作為重點監測點,長期進行調查監測,加強分析,有效防范、化解潛在的金融風險。
(五)推進金融機構創新和制度創新
規范發展民間融資,應打破國家對金融業的壟斷,有步驟地向民間資本開放金融業。通過必要的金融資源整合,將民間金融從“地下”引上正規發展道路。通過制度創新引導民間融資規范化,可考慮放寬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的相關條件,也可在信用社向地區性商業銀行轉制改造過程中,組建允許民間資本參股的區域性中小商業銀行,探索大規模民間資本借助資本市場介入中小商業銀行的途徑,開辦民間資本控股的民營銀行試點。進一步探索發展新興金融組織、建立多層次金融體系等舉措,構建與我國當前經濟結構相匹配的金融體系和組織,促進金融體系建設步入良性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JEL分類號:E62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2-0104-05
浙江臺州是股份合作制的發祥地,是全國民營經濟最為發達、民間融資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近年來,臺州民間融資呈現出組織化、信息化趨勢,從早期各種形式的“會”逐漸向專業化程度更高的融資組織演變,同時還出現了依托互聯網的新型網絡借貸公司。為了解在本輪穩健貨幣政策和流動性收緊的背景下,臺州民間融資發展的最新情況,人民銀行臺州市中心支行對此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民間融資的主要模式
模式一:親友圈互模式
親友圈互模式是指建立在一定的親緣、地緣、商緣等關系基礎上,親朋好友之間的融資方式。這種方式一般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體現的是借貸雙方之間的互,因此,借貸雙方關系具有不穩定性。借貸關系可能隨時終止或互換。
這種模式的主要形式有:親友情的救助救急型借貸,主要是為解決臨時的生產性或生活性資金需求。如生產中缺少部分生產資金、生活中遇到生病等意外情況,親戚、朋友間發生的借貸,這種方式的借貸利率一般很低甚至零息。有業務往來的朋友圈互助型借貸,主要是發生在業務上有一定往來的朋友之間的借貸,以解決其暫時的資金周轉困難。親友圈的投資型借貸,相較于前兩種形式,這種形式的資金借貸更多地以一定的盈利為目的,其借款的利率相對稍高,但這種借貸關系不連續、不連貫。親友圈互融資模式是當前臺州民間借貸的主流,所占份額達到九成以上。
模式二:職業化逐利性模式
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是指一些組織機構個人以收取高額利息為目的,并以民間借貸作為營生手段的融資方式。這種模式主要形式有:有組織跨界經營的融資形式,如典當行、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物資調劑商行等,這些機構都有一個公開合法的身份,在成立之時有明確的業務經營范圍,但在實際運行中往往超范圍經營,更多的是依靠“資金掮客”從事民間融資業務。個體高利放貸形式,在調查中發現,在臺州存在很多高利放貸者,這些人擁有大量的資金,并對當地的形勢非常了解。平時帶著現金直接上門詢問企業是否需要資金,以收取高額利息作為其營生手段。非法集資,近年來,出現一批專門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集資人。甚至有少數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集資;集資人許諾以超出銀行利息數倍的高額回報,一些群眾紛紛冒險參與,也有人利用自身廣泛的人際關系和較強的活動能力,低息吸收資金后再以高息轉借給別人,充當融資掮客。從中賺取利差。
二、民間融資的規模測算
(一)基于理論模型的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國際上對民間融資規模的統計和測算,通常的是采用對“未觀測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測度。我們采用NOF方法,從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所創造的生產總值與其所獲得的貸款的不匹配程度這個維度來測算民間融資的規模。假定社會經濟主體創造產值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用貸款與GDP的比值來表示,定義為“單位GDP貸款系數”。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與全社會經濟主體平均的單位GDP貸款系數的差值反映產出與融資的不匹配程度,該差值與這部分經濟體創造的GDP的乘積即為民間融資總額。由于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貸款、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單位創造的GDP并非現成的統計指標,我們對現有數據進行了整理匯集,并按一定標準進行分割,通過公式計算,得到全市民間融資余額約為1552億元(如表2)。
(二)基于抽樣調查的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首先,測算企業民間融資規模。根據不同規模的樣本企業分別計算樣本企業的戶均民間融資額,再按照企業戶數計算企業的民間融資總額。這里的企業戶數采用2008年經濟普查的處于營業狀態的企業數,根據工商注冊企業數的增長率換算得到2010年企業戶數(如表3)。
測算得到企業民間融資余額約為516億元。由于樣本中的小型企業多為銀行貸款客戶。導致小型企業樣本的貸款與民間融資比過高。從而使得這種方法計算的企業民間融資總額偏小。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對樣本數據進行適當調整,綜合判斷企業民間融資余額約在300-400億元之間。
其次,測算居民家庭民間融資規模。通過分別計算個體工商戶和農村住戶樣本的戶均民間融資額,再按照各自的總戶數測算居民家庭民間融資總額(如表4)。
測算得到居民家庭民間融資余額為1467億元。由于農戶樣本分布范圍多集中于城市邊緣,這部分農戶收入較高、融資需求較大,以及用個體工商戶代表非農戶,這兩方面原因可能導致測算的居民家庭民間融資額偏大。經適當調整,我們判斷居民家庭民間融資余額約在1200-1400億元之間。
(三)基于典型調查的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為區分親友圈互和職業化逐利性這兩種不同運作模式的民間融資,我們單獨對民間融資中的職業化逐利性模式進行了測算。該測算主要采用典型調查法,據臺州市黃巖區某多年從事民間借貸的業內人士估算,當地專業從事民間融資的個人、組織和機構當前的民間融資額大概在9億元左右。黃巖區的民間融資活躍程度,相對于玉環、臨海等較為活躍的縣市來說,在全市居于中游位置。考慮到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主要依托中介機構或組織,我們根據中介數量比例進行測算,涉及民間融資的中介主要包括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寄售商行、調劑商行、典當行等,全市合計707家,黃巖區43家,占比6.08%,按比例放大得到全市專業化民間融資規模約148億元。根據我們對臺州轄內各縣市的GDP規模、存貸款規模、存貸比、現金出入情況的對比分析,上述規?;竞侠?,綜合判斷全市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余額約在100-150億元之間。
(四)關于民間融資規模的驗證與結論
1、民間融資總規模。通過兩種方法測算2011年6月末臺州的民間融資規模,一是基于NOF理論模型得到的數值是1552億元,二是基于抽樣調查得到的數值約為1500-1800億元,前者落在后者區間之內,兩種方法相互驗證,因此,我們認為這個數值區間是合理的,最終判斷全市的民間融資總規模約為1500-1800億元,區間中值為1650億元。
2、民間融資兩種模式的規模比例。通過典型調查
法測算得到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規模約100-150億元,區間中值125億元,軋差所得親友圈互民間融資規模約1350-1700億元,區間中值1525億元,兩者比例約為1:12.2,可見親友圈互民間融資是民間融資的主要模式。
3、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2011年6月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3300.41億元,全市民間融資余額約1650億元,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約為0.5:1。我們曾對2005年末全市民間融資余額作過測算,當時的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約為0.65:1,說明臺州的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總體趨于下降。這里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正規金融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民間融資陽光化?!笆晃濉逼陂g,全市正規金融機構或組織的大量增加引導和吸收了部分民間的資金進入正規金融體系。二是正規金融的發展速度超越經濟發展速度從而壓制了民間融資的發展空間。
三、民間融資的運行趨勢及特點
(一)需求:民間融資較為活躍,主體差異明顯,戶均額度呈放大趨勢
調查顯示,樣本中41戶(69.49%)居民家庭近半年發生過民間借貸行為,企業為25戶(60.98%),融資現象普遍且活躍度相對較高。從民間融資規模來看,戶均額度呈放大趨勢,其中,企業戶均民間融資余額為354.2萬元,是2009年戶均融資余額的3倍之多:居民家庭的戶均融資余額為18.48萬元。不同主體活躍程度差異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居民家庭民間融資活躍程度高于企業,調查顯示居民家庭活躍度比企業高9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企業借貸手續較復雜。而且資金借出者難以真實了解企業經營狀況,更多的是傾向于把資金借給知根知底的企業主個人,與臺州當地3家城商行或者小額貸款公司絕大多數對小型企業的借貸是直接對接企業主個人相印證:非工業企業活躍程度高于工業企業,其中非工業企業融資活躍度為66.67%,高于工業企業13.73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工業企業一般視需求確定生產量,在接單后開工生產,經營狀態較穩定,資金需求平穩,可事先尋求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支持,而非工業企業由于臨時性資金需求較多,更多尋求融資效率較高的民間融資來解決:小型企業活躍程度高于中型企業。其中小型企業的借貸活躍度為64.71%,高于中型企業21.85個百分點,主要由于小型企業通過正規渠道融資難度較大、可得性低所致。
(二)途徑:親友圈互融資主流地位強化。實體企業轉向經營資金現象有所顯現
民間借貸資金來源主要是民營企業和居民家庭的閑置資金等,以在親朋好友圈之間流動為主。從以上對臺州民間融資規模的測算結果來看,通過親友圈的資金約為1525億元,通過職業化渠道的資金約為125億元。問卷數據顯示,融入資金方面,體現親友圈借貸的“其他個人(不含股東、本單位職工)”、“其他企業”的融入方式共占樣本總融入資金額的79.34%,這一比例較2009年下半年上升31.38個百分點;融出資金構成中以“自有資金”為主導,占融出資金總量的比例高達94.98%。從借貸資金來源可以看出親友圈互的融資模式是民間融資的主流并有強化的趨勢,同時也反映出在當前通脹壓力顯現、銀行存款“負利率”現象下,民間資金追求保值增值的意愿強烈。
值得關注的是,民間融資市場上也有部分資金來自銀行貸款,有的企業在當前經濟不景氣的形勢下。通過經營信貸資金賺取利差,民間融資成為了代替或部分代替實業經營的盈利方式。如一家樣本企業,資產總額3200萬元。融出資金余額1018萬元,其中有150萬元融出資金系“通過銀行等非民間融資渠道借入的資金”。應關注相關風險。一旦企業融出資金未得到償付,不僅會企業自身生產經營帶來不良后果。也將牽涉到銀行信貸資產質量。
(三)用途:民間借貸行為總體合理,少數高利轉借、賭博等非常規用途有上升苗頭
調查顯示,現階段民間融資用途總體趨向于合理。居民家庭借款主要用于個體經營以及一般性生產經營,選擇用于“個體經營”的占總生產頻數的43.86%。其中農村住戶側重于“購買修建房屋”、“農業生產”、“生活支出”三大類,個體戶借款用途則集中在“個體經營”、“購買修建房屋”和“償還欠款貸款”方面。企業借貸主要用于資金周轉、臨時性資金需求以及初創期投資的資本金,選擇用于“流動資金”周轉占比為57.14%,選擇用于“過橋資金”和“企業初創期”也均高達17.86%。主要體現民間融資是一種臨時性輔助功能,也是企業初創期外源融資的主要方式。
不容忽視的是。一些非常規用途的民間融資給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近年來,一些非法組織或合法機構非法從事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活動,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給地方經濟帶來較大負面影響。2011年上半年,臺州立案非法集資案件起數及涉案金額分別是去年同期的3.25倍和2.79倍。特別是近期發生的溫嶺市石塘鎮“日日會”爆發倒會現象,涉案數千人、金額上億元。這些資金主要用于高利轉借、房地產投資投機、股票期貨以及賭博等,一旦風險爆發,影響惡劣、危害較大。
(四)成本:利率重心上移、結構差異較大,居民借貸利率與銀行利率呈反向關系
從樣本情況看,居民間融資平均利率為15.64%,企業間借貸平均利率為15.95%。但相比2009年下半年,民間借貸利率重心上移,其中企業借貸利率分布變化不大,個人借貸成本則彈性較大,居民家庭樣本借貸月利[1‰,10‰]區間比重由67.82%下降至43.9%,而[10‰,20‰]利率區間分布則由17.33%驟升至56.1%。從人民銀行臺州中支民間借貸利率監測數據來看,2011年臺州民間借貸利率也呈上升態勢,6月份民間借貸加權平均利率為23.07%,比去年同期上升566個基點,增幅高達33.02%。同時,利率結構差異較大,其中反映農戶及企業等一般社會主體間借貸的普通借貸利率為17.45%。而反映融資性中介機構與一般社會主體間以短期墊資為主的隱蔽借貸利率則高達30.36%。
總體上看,民間融資短期化現象明顯,且居民家庭借貸利率與融資期限的關系與銀行呈反向關系。由于居民家庭民間借貸風險相對企業較低。主要體現資金的使用效率??紤]到短期資金借貸關系結束后很難較快找到下一借貸對象,資金閑置導致短期綜合成本較高。而長期借貸關系則代表穩定的收入預期,故利率與期限出現反向關系。企業借貸利率則與銀行一致。體現資金的占用成本,與借貸期限呈正向關系。
(五)風險:總體違約率較低,但交易方式相對原始
調查顯示,民間融資風險基本可控,違約率相對較低。企業樣本中96%的借貸能按期償還,居民家庭樣本中92.68%的借貸款項如期償還,只有少數出現延期償還,但均未出現不能償還借款的現象。然而,民間融資的交易方式仍相對原始,借貸手續極其簡單、不夠規范。多數僅憑口頭承諾或一張借條即可成交,
且極少對借貸期限、借貸利率以及還款方式進行明確。僅有8%的企業樣本和8.33%的居民家庭樣本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在交易條件上,很少通過第三人擔?;蛞晕镔Y、房產證等實物作抵押,絕大多數僅憑信用交易,分別有84%的企業樣本和76.2%的居民家庭樣本通過該方式交易,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四、對民間融資的評判
(一)作用非常關鍵:民間融資是民營企業的“孵化器”
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結構下,民間融資對民營經濟部門生存和發展的意義十分重大。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和優序融資理論表明,企業在初創期除了依賴于自身積累為主的內源融資,民間融資可能是其最重要甚至唯一的外源融資渠道,融資順序上民間融資也必然先于銀行貸款。因為民間融資與民營經濟主體“短、小、頻、急”的融資特點能夠更好地匹配,特別是親友圈互的民間融資利率不高、期限靈活、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性。尤其適合小微企業和個體經濟部門的融資需求;而以銀行為代表的正規金融則出于成本考慮往往“親大疏小”,民營企業在初創期規模小、實力弱,幾乎得不到銀行貸款,即使成長期的民營企業。其貸款的成本高、可得性低,獲得信貸支持也較為有限。因此,民營經濟的發展不斷內生出對民間融資的需求,而內生的制度往往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也更匹配民營經濟的融資需求。
(二)成本并不高昂:民間融資平均利率大體合理
傳統觀念往往將民間融資等同于高利貸。實際上,無論從民間融資自身還是與銀行貸款的比較來看,民間融資的總體成本并不高昂。從民間融資內部結構比例看,親友圈互模式這種主流的民間融資體現的是互幫互助,利率并不高,而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的利率較高,其中也存在媒體曝光較多、利率奇高的非法集資和高利貸,但這部分民間融資并非主流、占比較小,因此總體來看,民間融資的平均利率大體上還是合理的。從民間融資與銀行貸款的成本比較看,雖然銀行貸款的名義利率與民間融資利率相比有優勢,但其他的諸如審批時間、非常規手續費、搭售理財產品等隱性成本推高了銀行貸款的實際成本,更重要的是,對于小微企業和個體經濟主體來說,銀行貸款的可得性較低,因而導致民間融資這種便捷快速的融資渠道被市場所認可,民間融資這種反映真實資金成本的利率水平為市場所接受。
(三)風險總體可控:民間融資風險應區別看待
利率就是對資金風險的定價。民間融資作為一種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其利率基本不受政策管制影響。能夠全面反映資金供求的風險水平。從利率與風險的對應關系看,民間融資中親友圈互這種主流模式的利率不高,民間融資整體平均利率大體合理,因此。民間融資總體風險仍是可控的。具體來講。親友圈互模式民間融資在實際運行當中的利率不高,而且其借貸關系依靠地緣、親緣、商緣等維系,同時具有借貸雙方信息對稱、道德約束較強的特征,因此這部分民間融資的風險不大,反而有利于幫助借款主體度過暫時性的資金困境,實現持續性的生產經營,對維護社會穩定有正面作用。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中,非法集資實質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的“圈錢”行為,高利貸則大大增加借款者的財務負擔并容易引發資金斷鏈,這部分民間融資才是風險的主要根源,但其僅僅是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中的一部分,在全部民間融資份額中占比較低。因此,必須對民間融資風險總體可控有一個清晰、客觀的認識,同時也應區別對待不同形式、不同風險的民間融資。
(四)流向有悖政策:民間資金或進入宏觀調控限制行業
由于民間融資處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其不確定性會削弱甚至抵消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盡管民間金融的利率與央行的基準利率走勢是一致的,但是,民間融資的流向可能與央行的政策相悖。由于民間資金的自發性、盲目性、趨利性、不可控性等特征,使得其往往不受國家政策導向的控制,而流入一些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目標行業,如房地產業、“兩高一資”等行業,一定程度上削弱和抵消了宏觀調控的成效,不利于調控目標的實現。
五、政策建議
(一)創新金融組織體系,著力培育新型金融組織與金融業態
一是大力發展貸款公司、金融消費公司、住宅金融公司等金融業“專賣店”。引導設立該類組織有益于對市場進行細分。二是培育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糧食基金會等新型微小金融組織。三是引導設立新型金融業態。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風險投資基金(VC)、私募股權基金(PE)等。
(二)優化現有金融結構,著力發展服務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的金融機構
一是鼓勵發展注重服務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的銀行機構。二是應借鑒招商銀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獨立、專業、專注的運行模式,創新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支持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制度與模式。
(三)解放思想尊重事實,著力規范現有隱性的民間融資機構
對職業化逐利性模式,引導規范是主方向,逐步引導能正常運轉隱性民間融資組織陽光化。對親友圈互模式,適當寬容是主基調。在完善法律、借貸環境的基礎上對其適當寬容。
(四)精準打擊非法集資,著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與社會穩定
一是建立完善的“舉報制度”,應完善跟蹤制度。從速處理,使之成為掌握非法集資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二是完善人民銀行監測體系。對民間借貸進行定期調查,了解民間融資最新形勢,及時反饋信息。三是健全由公安、法院、經貿、工商、人民銀行等多部門組成聯合查處機制。
(五)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著力營造民間融資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是建立民間融資方面的綱領性法規,如《放貸人條例》。二是修訂完善現有《貸款通則》、《民法通則》等相關條款。明晰合法民間融資行為的界限。三是制定配套實施細則。明確放貸人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現金管理、反假幣、金融統計和監測等方面的義務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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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民間融資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民間融資指的是出資人和受資人之間,在國家金融機構以外獲取到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作為金融服務的一種補充形式,民間融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小企業籌資難問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運行和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隨著民間融資范圍、規模的擴大,民間融資的風險和問題也不斷暴露出來,對經濟的發展也造成了不利影響,具體如下:
(一)缺乏約束,糾紛較多
由于民間融資大的規范性差、隨意性較大,容易發生一些經濟糾紛、民事糾紛。這主要是因為民間融資很多都是通過口頭協議、打借條等方式,并沒有簽訂書面的借貸合同。根據調查顯示,在民間融資過程中,簽訂了書面借貸合同的大約占有10%的比例,且借貸合同的內容也存在問題,不少合同沒有明確約定還款金額和還款日期,借款利率、借款日期、貸出資金者也沒有在合同中注明。加之借貸手續不規范,在違約時,容易引發借貸雙方的糾紛。以某市中級法院的統計數據來看,在2012年4~6月,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共有2723件,比去年多了512件,案件標的高達9.68億元。
(二)利率偏高,企業的負擔較重
從目前來看,我國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企業融資環境更加惡劣,刺激了民間融資的發展,民間融資利率也呈現出不斷攀升的趨勢。如果民間融資利率水平比較合理,對于企業來說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民間融資的利率較高,則會導致企業經營利潤減少,加重企業經營的負擔。中小企業在籌資受阻的情況下,必然會向民間融資轉移,而民間融資的利率則會自然而言地提高。不少企業由于負債經營的規模較大,而出現破產倒閉情況。
(三)風險較大,政府監管不力
由于民間融資的參與者較多,操作過程也不規范,其隱蔽性和分散性增加了政府監管的難度。在民間融資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大量資金處于循環狀態,脫離了金融監管,導致民間融資監管手段的單一化。因此,民間融資很容易出現高利貸、非法集資、詐騙、地下錢莊等問題,破壞了常規金融監管秩序,甚至導致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
(四)具有隱蔽性,影響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
民間融資活動具有隱蔽性和自發性特點,國家金融監管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管理,貨幣政策的調節作用受到限制。同時,民間融資具有逐利性、盲目性和融資主體素質較低等問題,在高利潤的引誘下,民間資金可能會向非法行業投資,如一些短期內效益較好的技術水平低、高污染、高能耗項目和行業,對國家宏觀政策形成沖擊。再者,地區性的民間資金還容易形成一股強大的投機勢力,破壞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五)法律法規不健全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并沒有專門針對民間融資的法律。二是相關法規的協調性較差,民間融資的界定模糊。如《民法通則》《貸款通則》《合同法》中對民間融資的相關規定存在沖突。三是法律法規的操作性較差,合法民間融資的判斷標準比較模糊,特別是在非法集資、社會集資、民間融資等法律界限上沒有明確的認識。
二、民間融資規范化發展的對策
針對以上這些問題,為了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有序運行,需要對民間融資進行規范化管理,具體方法如下:
(一)完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是保證經濟活動有序發展的重要前提。因此,為了促進民間融資的規范化發展,首先應完善法律法規,明確民間融資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盡快頒布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活動進行有效監管。在充分論證基礎上,出臺《放債人管理條例》《民間借貸法》等,對民間融資的定義、期限、適用范圍、合理稅負、管理部門的職責、糾紛處理的方法進行闡述,明確界定民間融資、非法集資的接下,規范民間融資活動。對于高利貸行為應進行嚴厲打擊,防范和處理非法融資活動,促進民間融資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還應該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統一管理,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加強金融監管
加強金融監管是保證民間融資規范化發展的重要方法,具體如下:一是明確監管的主體。民間融資監管可以借鑒正規金融市場的監管方式,在明確監管主體的基礎上,劃分監管主體的職責。從目前來看,正規金融市場底的監管主體主要包括中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金融辦、工商管理部分等。對于民間融資的監管可以通過相應的民間監管部門來完成,結合地方政府對民間融資進行有效監督,加強地方政府對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金融風險的責任。二是拓展監管網絡,建立起社會監督、自我約束、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的四級網絡體系。三是完善監管的方式,在金融監管上可靈活選擇多種方式,加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處罰,防范金融風險。
(三)拓寬融資渠道
在民間融資利率較高的情況下,企業應拓寬融資渠道,合理選擇籌資方式,才能減少企業經營風險。這就需要加強我國金融市場建設,打破銀行壟斷體制,實現資金的自由流動,創造平等準入、公平競爭的金融市場環境。
(四)完善民間融資的監測機制
在民家融資監管方面,還應該完善民間融資的監測制度和統計制度,對民間融資活動進行登記,定期進行統計和調查,對民間融資規模、利率水平、融資方式、資金來源和運用等情況進行分析,掌握民間融資的情況,為社會提供信息服務,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五)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和機構創新
為促進民間融資的規范化發展,應打破金融業壟斷的現狀,逐步開放民間資本市場,使其轉化為正規的市場化運作。從我國經濟發展現狀出發,探索出與之相適應的經營組織和體系,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民間融資對企業的發展以及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民間融資的隱蔽性、自發性,加之國家監管不力,導致民間融資存在很多問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因此,為了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必須對民間融資進行有效監管,促進民間融資規范化發展。
一、A市民間借貸的基本情況
(一)銀行仍然是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主力軍
在調查的20戶小微企業中,2015年三季度通過銀行、民間借貸及其他渠道發生的企業融資金額累計達16620萬元。從本次調查結果來看,金融機構貸款余額15520萬元,較上季度減少2305萬元,下降12.93%;民間融資余額1100萬元,較上季度減少1600萬元,下降59.26%。民間融資占比繼續縮小,為融資總額的6.62%,較上季度下降6.53個百分點。轄區企業沒有通過互聯網金融公司借入或借出資金的情況。
(二)民間融資利率略有下降,融資成本依然偏高,全為短期融資
2015年三季度,民間融資利率略有下降,融資成本依然偏高,平均月利率為14.25‰,較上季度下降0.82個千分點。其中,工業類企業民間融資成本為月利率17‰,較上季度上升0.1個千分點,融資成本仍高于平均值。所有融資皆為短期借款,融資期限有延長的趨勢。累計發生融資5筆,其中,2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3筆借款期限為1~6個月。借入渠道更加分散,依次主要從“民間融資中介”、“股東或內部”、“其他個人”和“其他民間融資”獲得借款,占比分別為40%、20%、20%和20%。全用于“過橋資金”和“流動資金”所需,分別占60%和40%。
(三)民間借入資金協議形式、擔保方式分別以借據、合同和財產、第三方保證為主
從民間融資的協議形式來看,主要為正式合同和借據。調查顯示,2015年三季度民間融資協議形式為正式合同、借據、口頭約定的筆數占比分別為60%、20%和20%,各協議融資量占比分別為29.17%、58.33%和12.5%。從民間融資的擔保形式來看,主要為財產擔保和第三方保證,本季度民間融資擔保形式為“第三方保證”、“財產擔?!焙汀盁o擔保,僅憑信用”,分別占比40%、40%和20%。
(四)民間融資償還情況與上季度不變,還款潛在風險上升
從企業民間融資還款情況來看,轄區企業民間融資40%的能夠“全部按期償還”,20%的為“尚未到期等其他情況”,20%的為“有過延期情況,但大多能按期償還”,20%的為“大多不能按期償還”??傮w還款情況與上季度基本不變。因多數民間融資企業當前經營狀況不佳,加上融資成本上升、融資成本承受力下降,且經營困境短期內不會改變,民間融資還款潛在風險有上升趨勢。再因企業融資過橋資金所需居多,且轄區已有個別投融資公司出現不能按約支付民間融資本、息的情況,密切防范一旦資金鏈吃緊企業還貸風險和融資償還風險加倍顯現的緊迫性日益突出。
二、當前A市民間借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查顯示,民間借貸具有獨特的融資優勢,諸如借貸方式簡便、借貸條款約定比較靈活、民間借貸利率的高收益集聚了大量社會閑散資金,使資金需求者向社會尋求資金支持成為可能。但是,民間借貸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加以規范。
(一)民間借貸案件數量快速遞增
隨著民間借貸的蓬勃發展,民間借貸訴訟案件發案數量快速遞增。民間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借款合同多采用普通借條、口頭協定的方式,借貸合同規范性不強,加之利息較高,還款壓力較大,一旦借款人信用意識不夠強,極易產生民間借貸糾紛。我們在A市中級人民法院,隨機抽取了2013年的26個民事裁判文書作為樣本,發現26起民事案件中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6起,占民事案件的23%。由此可見,民間借貸訴訟案件所占民事案件的比重較大。
(二)易導致非法集資活動
民間借貸利率一般高出銀行貸款利率2-3倍,有的甚至超出4倍。由于缺乏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范,高額的利息收入促使很多人假借融資之名,進行非法集資。由于非法集資的手續不規范,且涉及人員較多,金額較大,一旦不能到期償付,容易引發突發性,極大地危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今年以來,A市陸續收到有關單位的情況報告,同時從輿情監測中了解到多則可疑信息,并就此開展了融資擔保公司全面的風險排查和專項整治,目前正在處置“中盛投資”事件。
(三)外部監管難度加大
一是資金監測難度較大。民間借貸活動的當事人,如農戶、個體工商戶、企業、典當行和投資公司,一般都不愿意向外界透露民間借貸數量和方式。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想透露自己的隱私,企業是怕影響和銀行之間的信貸關系,典當行和投資公司則是為了逃避監管,從而導致監管部門難以及時掌握民間借貸的真實情況。二是監管措施有待完善。調查顯示,A市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尚未出臺涉及民間借貸健康發展與陽光化運作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尚未成立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民間融資服務中心和及類似組織,因此,有關部門往往只能被動地處理違約事件,難以及時、有效地發現、控制和化解民間借貸風險。
三、對策建議
(一)完善民間借貸法律法規
關于民間融資,我國并沒有專門的立法加以規制?!睹穹ㄍ▌t》、《合同法》、《刑法》以及一些司法解釋都有涉及,較為零散而不成體系。因此,建議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明確民間借貸的定義、主體、資金來源、最高限額、利率、監管部門、法律責任等內容,使賦予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清晰界定合法活動的范圍界限,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內健康發展;同時,嚴厲打擊非法融資和金融詐騙活動,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證金融市場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二)有序引導民間資金“脫虛入實”
民間借貸風險的積聚,很大程度上源于虛擬經濟的過渡膨脹。從長遠來看,民間借貸“正能量”的有效釋放,關鍵在于“脫虛入實”,在實體經濟中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隨著國家穩增長政策的出臺,相關行業和領域相繼對民間資本放開了限制。建議下階段人民銀行加強與地方政府經濟、金融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共同規范、引導民間資本有序發展,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使目前正在暴露風險的民間借貸資金轉化為有益的產業資本。
(三)切實完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與民間借貸問題的交織重疊,導致了民間借貸風險的進一步加劇。負債率高的中小微企業一旦發生資金鏈斷裂,就很可能成為民間借貸的典型案例。因此,對于眾多亟需資金支持的中小微企業而言,一方面堅持在信貸資源配置上繼續給予適度傾斜,通過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滿足其多樣化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加快推進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業務發展,促進民間資本與民營企業的有效對接。
關鍵詞 民間融資現狀 問題 對策
一、甘肅省民間融資的現狀
(一)當前甘肅省民間融資的存在形式及特點
1.貸款融資。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主要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籌集資金,主要貸款形式是從各大商業銀行獲得的“打捆貸款”(打捆貸款的主要優點是將一些因收益不高或者沒有收益而不方便向銀行貸款的項目與一些未來具有明顯收益的項目結合在一起向銀行申請貸款),為城市各方面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
2.發行企業債券。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發行的企業債券即所謂的“城投債”,是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第二大籌資渠道?!俺峭秱笔窍鄬τ诋a業債券而言的,又叫“市政債券”,主要是以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其最終信用主體是地方政府,所籌資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3.發行中期票據。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甘肅國投”)于 2009 年 8月 26 日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期限為“3+2”年利率為 3.8%的100億中期票據資金。此次中期票據試點是以省政府信用為基礎、以優質企業資產做抵押、拓寬中央政策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的有利嘗試。甘肅國投主要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兩個方向:一是主用于全省公路和鐵路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二是用于省內大型及重點工業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及節能減排項目。
4.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指以某一項目的資產、相關權益或未來收益作抵押取得融資的一種行為。項目融資的具體方式體現為 BOT、TOT、BT 等經營形式,甘肅省主要采用的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如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該公司作為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的首家中外合資企業,充分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及發展理念,為蘭州市城市污水處理及供水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和技術方面的支持。此后,雁灘、西固、鹽場污水處理廠也采用BOT模式,特許經營期限為25年,共計融資3.63億元,減輕政府的經濟壓力;另一方面,通過中外合資可以帶來大量國外資金,加快蘭州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速度。
(二)甘肅省不同市間融資渠道及協議方式的對比分析
(三)甘肅省不同市間融資規模的對比分析
隨著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借貸目的的變化,白銀市民間融資金額也呈增大趨勢,少則三五千,多則數萬元,2013年民間借貸金額約在31.8億元左右,(其中城鄉居民0.98元,私營企業2.05萬元,個體工商戶1.07元),比2012年增加2800萬元,其中城鄉居民870萬元,私營企業1070萬元,個體工商戶860萬元。
至2013年6月,慶陽市民間融資金額約為42.25億元,較2012年同比增加31.11億元,是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總額的2倍多。全市主要有四種民間融資的類型,其中,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3.74億元,當年累計發放貸款10.47億元;擔保公司擔保貸款2726筆15.1億元,當年累計發放擔保貸款2543筆11.06億元;典當行典當余額0.82億元,當年累計發生典當業務471筆、1.48億元。
截至2013年定西市民間融資總規模為24.8億元。具體用途主要有農村日常生活支出、購買、修建房屋、經商和辦企業等。
到2013年為止,平涼市民間融資總額約為26.94億元,農戶間相互借貸總額為0.75億元,在銀行、信用社有貸款的860戶農戶向銀行、信用社等貸款額為1.85億元,銀行信用為民間借貸總額的62.6%。農村微小企業在銀行、信用社的貸款為11.8億元,農村微小企業通過民間借貸融資額為12.54億元,民間融資總量已超過在金融機構的貸款量。
二、甘肅省民間融資的優勢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甘肅省民間融資相較于正規金融的比較優勢
與正規金融相比甘肅民間融資存在借貸手續簡便、利率靈活、信息成本低、監督成本低等方面有很多優勢。
1.借貸手續簡便。與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相比,民間金融的借貸手續比較簡便,中間環節少,資金來源主要是居民的閑錢,借貸對象是在比較熟悉的親戚、同村或鄰村村民及朋友之間,建立在對雙方對彼此人品、信譽有充分的了解的基礎上,無需擔保人,小額借貸直接發生,但大額借貸由于存在一定的風險,通常需要借貸雙方都熟知的中間人作擔保,簽訂協議,但無需任何抵押品。
2.利率靈活。民間融資的利率非常靈活,借貸利率由雙方根據市場供求情況協商議定,如果當時資金供給趨緊或借款人急需用錢,則利率較高;反之利率較低。同時借貸雙方的關系也會影響利率高低。
3.信息成本優勢。民間金融大都建立在借貸雙方相互認識并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借貸信息通過親朋好友、合作伙伴傳播,建立在長期互相信任的社會關系之上,與正規金融的較高的信息搜索成本相比,存在很大的信息成本優勢。
4.監督成本優勢。民間金融交易中借貸雙方持續的社會關系大大減少了貸款者對于借款人的監督成本?!昂媒韬眠€,再借不難”充分體現了信譽在民間借貸中的重要性。道德約束降低了借款人的違約風險,也降低了貸款人的監督成本。
(二)甘肅省民間融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我國關于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截至目前為止,我國雖然也已經出臺了許多與民間融資相關的法律,但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于國家銀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間借貸在利息方面的限制。加上民間金融變化速度之快,相關法律法規未及時跟進,導致了法律監管體系的不完善,存在諸多漏洞。
2.非法民間借貸現象比較嚴重。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回報,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他們利用普通民眾急于投資的心理和對豐厚利潤的期待,以民間借貸高利息回報為誘餌,打著民間借貸融資的幌子,實則行集資詐騙之實,導致了很多投資人被騙的案例。這些例子一方面反映了民間借貸的盲目性將嚴重威脅著我國金融系統的安全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另一方面也間接反映出我國在民間借貸監管這方面還存在比較大的漏洞。
3.“高利貸”現象普遍存在。民間借貸在其發展過程中出現高利貸化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對資金需求越來越大的同時,國家卻采取了緊縮的貨幣政策,使得銀行五大量閑余借貸基金,如此巨大的資金供需差異導致利率的升高。但當貸款人還滯后還款期和無力償還時,放貸方就會通過非法手段暴力討債,造成許多諸如貸款者背井離鄉、家破人亡的現象,引發了組多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4.民間融資運作不規范,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民間融資缺乏正確的引導及有效的監管政策限制,同時我國在民間融資法律制度建設以及監管上都存在缺位現象,導致其運作不規范。而銀行負利率,進一步促使民間資金難以找到出口,從而導致民間融資很容易就轉變為高利貸,甚至變成非法集資活動。 特別是近幾年來,全國各地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呈逐步增加的趨勢。
三、促進甘肅省民間融資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法律保護機制
建立健全法律保護機制,允許民間融資公開發展,對解決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發展普遍存在的融資難問題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引導民間融資正確發展,充分發揮其拾遺補缺的作用,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明確民間融資的合法性,對資金來源和運用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賦予其合法地位,使民間融資由“地下”走向“地上”,使其公開化、合法化、陽光化。同時也加強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力度,防止一些非法集資者混水摸魚,危害社會。
(二)改善融資方式,推進有抵押融資
改善融資方式,推進有抵押融資,增強投資者信心。例如蘭益學生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 BOT 融資方式,即產權方將某個項目經營收益權授予投資者,投資者從中獲取回報模式。
(三)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必要的監測體系
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必要的監測體系,對轄區內的民間融資總量、利率水平、資金來源和運用情況進行及時監測;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機制,增強民間融資主體的法制意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同時加大對非法融資活動的打擊力度,凈化民間融資市場健康發展。
(四)健全和完善民間借貸監測管理體系
建全已經建立的監管網絡體系,同時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度,形成政府、人民銀行、銀監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多個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民間融資監督體系,明確界定民間借貸與“高利貸”“地下錢莊”,規范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非法融資行為,取締非法金融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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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在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緩解社會就業壓力、促進市場繁榮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央政府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也出臺了一系列推進政策。但由于我國還處于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制度和機制的不完善、不健全決定了目前政府政策只能逐漸地改變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短期內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中小企業融資依然存在“麥克米倫缺陷”。面對客觀現實,對中小企業來說,最好的策略就是從主觀條件入手,從自身做起,提高融資效率,以此來緩解融資難問題。
1 鄭州市中小企業融資狀況
鄭州市中小企業,其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例一直以來都在85%以上,是鄭州經濟發展的支柱力量。但和其他中小企業一樣,鄭州市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樣遇到了融資障礙。鄭州市中小企業局曾對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中的制約因素做調查,結果顯示排在第一位的是資金短缺。2000~2005年企業資金情況統計也有力的說明了這一點(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2000~2005年間鄭州市中小企業的資金情況總體上說在逐步的好轉,但仍不容樂觀:企業中感到資金緊張的比例較高,并且遠高于感覺資金充足企業所占的比例;景氣指數6年來始終小于100,處于不景氣狀態。這表明鄭州市中小企業資金短缺情況較嚴重,融資難是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
鄭州市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是內部融資,其中小型企業更依賴于內部融資,二者的均值達到78%;其次是銀行信貸融資;此外還有親友借款、商業信用等融資渠道。股權融資雖是主要的直接融資方式,但在鄭州市中小企業融資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綜上所述,資金短缺、融資方式單一且主要依賴內部融資是當前鄭州市中小企業融資現狀的最大特點。企業融資是為了滿足企業戰略調整、產業擴張、現金周轉等方面的需要。企業的融資方式決定著企業的融資結構和融資效率,而融資效率又直接影響著企業融資目的是否可以有效的達到。鄭州市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狀況的效率如何,需要通過理論分析來評價。
2 中小企業融資效率分析
2.1 融資效率的界定
研究企業的融資效率,就是分析企業融資過程中所采用的融資工具融通資金的質和量兩方面效率的狀況,并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的融資效率做出綜合評價。結合效率的含義,企業融資效率的高低體現:第一,企業能否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及時融通到所需的資金。投資主體提供資本所要求的最低收益由市場條件所決定,所以企業對融資方式的選擇也受市場條件的影響。企業的融資效率從其自身角度來看,就是在一定市場約束條件下多種融資方式的選擇問題。以最低的成本,及時、足額地籌集到所需的資金是企業高融資效率的體現。第二,企業所融通的資金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企業利用一定的融資方式融通到的資金并不是企業融資過程的終點。企業融資效率與資金的使用率、所投資項目的效益直接相關,融資效率的高低要考慮融資主體使用資金的收益性或增值性。
2.2 中小企業融資效率分析
這里采用模糊集中意見決策法對各種融資方式的融資效率進行評析。鄭州市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是內部融資、銀行信貸、民間借貸和商業信用?,F階段股權融資雖然所占的比重較小,但它卻是企業直接融資也將是未來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所以將其作為評價對象。這樣所確定的評價對象集U={U1,U2,U3,U4,U5}={內部融資,銀行信貸,民間借貸,商業信用,股權融資}。企業融資效率的影響因素很多,這里選取主要的五個因素:融資成本、資金利用率、融資主體自由度、融資機制規范度和融資風險。下面對各融資方式進行單因素比較分析。
(1)融資成本。效率的微觀含義表明,融資成本與融資效率成反比,融資成本越高則融資效率越低。從融資成本角度來說,股權融資的融資成本在各種融資方式中是最高的。因為目前在我國上市資格還是稀缺資源,企業申請上市的相關費用很高,上市后還要聘請專業的法律和會計機構作評估進行信息披露。據統計企業上市實際發行費用占發行額的1.84%~3.98%。民間融資成本一般稱其為黑市利率,基于民間融資的高風險,黑市利率很高。銀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資利率,而且銀行信貸合約一般由銀行和企業直接談判達成,靈活性強,但與內部融資和商業信用相比,銀行信貸的融資成本還較高。內部融資是企業將自己的利潤轉化為積累,這種融資方式表面上不需要付出代價,但實際上也有成本問題,如機會成本。商業信用是一種“自然性籌資”,它伴隨商品交易自然產生,不需辦理手續,一般也不附加條件,若沒有現金折扣或企業不放棄現金折扣,以及使用不帶息應付票據,企業利用商業信用融資并不產生融資成本。但由于商業信用所籌得的資金一般較少,所以從企業長遠發展來說,其實際總成本大于內部融資。
(2)資金到位率。從資金到位率角度評價融資效率,上述的融資方式中內部融資的資金到位率是最高的,只要公司決策者做出了決定,將企業利潤留在企業內部,這是沒有障礙的。商業信用作為自然性籌資方式,只要協議達成即可交易,資金到位率僅次于內部融資。民間借貸同商業信用相似,協議一旦達成,資金到位非常迅速,但和商業信用相比民間借貸有資金周轉的時差。銀行信貸資金中,信貸資金到位率一般不高。在我國資本市場成熟度不高的情況下,股本募集不足經常出現,股權融資的資金到位率很低。
(3)資金使用的自由度。企業對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資金,自由支配的程度是不同的。企業內部融資資金在所有融資方式中自由度最高。股票融資的資金的自由度也較高,在實際操作中,只要及時披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可以隨意更改資金投向。銀行信貸融資資金使用自由度要低于股票融資,因為在借款協議中,一般對資金的使用方向都有明確的規定,并附有違規處罰的條款。民間借貸的出借者更關注借貸的歸還和高額的利息,對資金的使用過程不甚注意,且由于能力限制也無法跟蹤監控,相對于銀行信貸而言,企業對民間借貸資金的自由支配程度要高。商業信用不涉及資金的流動,且發生在專項交易中,所以資金使用的自由度最低。
(4)融資機制規范度。融資機制規范度也就是資金市場的成熟度。機制規范的資金市場融資渠道多、風險小,融資效率也就高。目前我國資金市場還處于不成熟的狀態。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中小企業遇到資金問題時大部分靠銀行貸款解決,所以銀行信貸制的規范度最高。股權融資發展歷史短,還處于不成熟階段,但它作為較為正規的融資渠道,其機制規范度較高。民間借貸是種非正規的融資方式,借貸發生時主要靠當事人雙方的約定,規范度較低。商業信用一般約束條件較少,更多的是信用道德制約,規范度和民間借貸相當。內部融資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前,可以說無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由于有公司法和新會計制度的約束有所規范,但是其規范程度仍最低。
(5)融資風險。融資風險是指資金使用者使用不同來源的資金可能承受的損失。由于股權融資和內部融資都不需要償還本金,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不會產生因不能償債而產生的各種風險和不利影響,所以相對于其他債務性融資方式來說二者的融資風險較小,但從控制權損失的角度講,股票融資風險遠高于內部融資。民間借貸由于缺乏正式的法律法規保護,從而無法訴諸于法律的保護,所以對資金借出者來說風險較高,但從資金借入者角度,民間融資風險要低于銀行信貸融資。銀行信貸借錢還錢都按協議、規定辦理,逾期不還被罰款、被凍結存款,以后也得不到后續的貸款資金。商業信用融資的期限較短,如不能及時地償還應付賬款將失去信譽,以后的交易也很難達成,所以其融資風險介于銀行信貸和民間融資之間。
將各種融資方式在單因子下的選擇進行排序,可得如表2所示的結果。
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不僅僅是建立在單因子分析的基礎上,還應該是建立在對以上各種影響因素權衡基礎上的綜合比較?;谝陨系某醪脚袛?,下面采用模糊數學中模糊集中意見決策方法對各種融資方式效率進行評價。評價的結果雖然是已經量化了的數據,但只能定性說明效率的高低。根據表2的分析結果,對以上五種融資方式在不同范疇的融資效率進行單因素效果排序。將單因子排“第一”的賦值為“4”,即Borda數為4。依次類推,“第五”的賦值為“0”,即Borda數為0??煞謩e計算出U的Borda數,B1(U1)=4,B2(U1)=4,B3(U1)=4,B4(U1)=0,B5(U1)=4,所以B(U1)=16;同理,B(U2)=8;B(U3)=8.5;B(U4)=8.5;B(U5)=9。將Borda數的綜合效率排序,有B(U1)﹥B(U5)﹥B(U3)=B(U4)﹥B(U2)。按Borda數集中后的融資效率排序為:U1,U5,U3=U4,U2,即中小的企業融資方式選擇排序首先是內部融資,其次是股票融資;商業信用和民間借貸對中小企業而言效率相當,排第三;最后是銀行信貸。
(一)流入房地產行業民間資本的規模
調查顯示,民間融資占樣本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的比重不斷上升。2006、2007、2008年和2009年1季度,日照市20家主要房地產企業資金融入民間資金額分別為9.31、12.71、13.46和10.31億元,分別占其資金來源總額的21.37%、22.88%、26.05%和27.01%。
(二)融資期限短于全部民間融資
2006、2007、2008和2009年1季度,日照市全部民間融資加權平均期限分別為152、183、186和198天;而同期流入房地產業民間融資的加權平均期限分別122、126、147和156天,分別比同期全部民間融資平均期限短30、57、39和42天。
(三)流入房地產行業民間資本的利率狀況
從調查結果來看,流入日照市房地產行業的民間資本的利率水平低于整體民間融資利率,但呈逐漸上升趨勢。2006、2007、2008和2009年1季度,全市流入房地產業民間融資的加權平均年利率分別為17.68%、18.36%、19.13%和19.28%,分別低于同期全部民間融資加權平均利率0.93、0.89、1.23和1.28個百分點。
(四)融資方式多以現金為主,且多簽有書面合同
2006、2007、2008和2009年1季度,日照市房地產業以現金方式流入的民間資金分別有1241、1011、1264和1130筆,占比均達到99%以上。同期,全市房地產業融入民間資金簽訂合同的分別為1215、986、1248和1124筆,分別占97.20%、97.33%、98.50%和99.38%。
(五)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行業的主要形式
一是保值存款型民間資本流入。據調查,房地產開發商為解決臨時性資金缺口進行的民間融資活動,是民間資金進入房地產業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單筆金額較大,資金回報率在10%―20%之間,以項目建成預售或獲得銀行貸款為還款保證。據調查,全市流入房地產行業的民間融資中約有60%以上采取了這一形式。
二是預先預售型民間資本流入。在項目開工取得預售資格條件下,以公開的形式,收取部分購房戶定金,承諾在同期價格上給予一定優惠,并在樓層、戶型上有優先選擇權。據對日照市20家主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調查顯示,60%的購房者愿意主動選擇這種購房方式,房地產開發商對其價格優惠一般在5%―10%之間。
三是賒購鏈條型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開發商在開工后,采取賒購建材的方式占用民間資金,以緩解自身的資金壓力,這也是當前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業的途徑之一。從調查的全市20家主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況來看,多數企業的建筑安裝材料中約有30%―40%是以賒購方式購入的。
二、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行業的效應分析
(一)正面效應
1. 充實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2008年上半年,國家實行從緊貨幣政策,各家金融機構普遍壓縮對房地產企業的信貸規模; 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不斷蔓延、經濟下行風險不斷加大,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難度進一步增加,部分房地產企業甚至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在銀行貸款跟進受阻的形勢下,民間資本的流入對保持房地產行業的平穩發展和社會經濟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2. 促進了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業,充實和拓展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房地產業開發投資帶動了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進而對經濟發展起到一定的拉動作用。
(二)負面效應
1. 增加民事糾紛及社會不穩定因素。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業具有“無序”特征,存在市場不規范、法律無法保障等缺陷,容易引發各種融資糾紛及社會不穩定因素。
2. 引發銀行信貸風險。流入房地產業的民間資本一部分來源于銀行個人消費貸款或抵押貸款,是部分具備貸款條件的個人將獲得的貸款以個人資金投向房地產。此外,部分房地產項目開發商自有資金少,依靠民間資本前期投入,后期由銀行貸款陸續跟進,容易出現民間融資風險捆綁銀行貸款、民間融資風險轉嫁為銀行貸款風險的現象。
3. 推動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民間資本流入房地產一般是在土地招投標、工程建設等前期階段,這一階段的成本投入對商品房價格決定起關鍵作用。一方面民間資本對開發商高價參與土地招標提供了資金支持;另一方面開發商借入的民間資本成本較高,兩者對土地交易價和商品房成交價的不斷上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2008年,在金融危機肆虐、全國房地產行業整體陷入低迷的背景下,日照市商品房價格仍然逆勢上行,全年商品房成交均價為每平米3354元,同比增加187元,增長5.9%。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民間融資的法律約束,合理引導其規范發展
民間融資一般都在私下進行,金融監管難以涉及,這使得大量資金長期在體外循環,游離于常規的金融監管之外,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因此,建議盡快出臺規范民間融資發展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的資金投向、借款方式、期限、利率水平、爭議的處理及收益的稅收調節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使民間借貸有法可依,走上規范化軌道。同時,建立民間融資監測及風險預警制度,定期采集民間融資的有關數據,加強對民間融資主體、規模及利率水平的管理,以及時掌握民間融資的利率、投向、規模等變化情況,為制定政策提供依據,提高宏觀調控的政策效果。
(二)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和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保證其嚴格執行住房貸款相關貨幣政策規定,確保在房屋封頂后發放按揭貸款。一方面,減少信息不對稱對購房者的影響,降低購房者的風險。另一方面,對自有資金少、應收賬款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要限制對其發放貸款。要把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作為監管和調控重點,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加強對房地產企業及所屬產業鏈企業的風險監測,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防止房地產行業風險向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轉移。
(三)構建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分散房地產融資風險,防止房地產泡沫
一、浙江省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現狀分析
民間融資是中小企業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它往往伴隨著中小企業成長,相互依存,共同發展,有著強烈的共生關系,有著高度的共生性。一方面民間融資在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使得各類風險頻發,帶來各類非法集資案件,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盡管中央始終加大對民間融資的支持力度和管理力度,但民間融資難仍是中小企業的共同難題。而隨著其規模的擴大,由于缺乏與國家產業調控政策相呼應的當地產業政策指引,民間金融因其滯后性及一些行業高利潤的誘惑,極易導致風險的發生。因此,民間融資風險問題不徹底解決,嚴重影響浙江省經濟的發展。浙江省經濟結構中有80%以上是民營中小企業,占浙江省所有企業數量的比例極高。然而浙江省多數中小企業融資卻十分困難,融資渠道主要是通過親友借貸和民間借貸,這種方式占據了總數的50%,而這種方式帶來的高風險導致中小企業運行的風險較大,甚至將一些企業推向破產的邊緣。
(一)浙江省民間融資形式。
民間融資是一個相對概念,是相對于正規金融中的借貸而言的。民間融資一般可以分為三種形式:①民間借貸,主要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企業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②民間中介借貸機構,例如擔保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③企業內部集資等。
(二)浙江省民間融資的特點。
浙江省中小企業數量大,民營經濟發展迅速、民間的資本豐裕。浙江省民間融資呈現如下特點:
(1)民間借貸的資金來源和流向的多元化,民間借貸的資金主要來源是民營中小企業和居民閑置資金、間接流入的銀行信貸過程中的資金等。民間借貸主要流向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房地產等項目的投資;
(2)民間融資缺乏法律保護和監管缺位。民間借貸具有分散性和隱蔽性,對其監管難以深入進行,沒有法律保護和監管約束,隨意性較強。民間借貸通常具有較高的利息收入,“高利誘惑”往往能積聚大量社會資金,也匯集了較高的信用風險,容易演變成“非法集資”;
(3)民間融資利率高。浙江省民間借貸利率普遍比較高,月息5分的民間借貸年利率已高達60%,遠遠超過央行規定的同期基準利率4倍上限。
二、浙江省民間融資形成原因以及風險類型
近幾年來,浙江省民間借貸危機事件頻發,浙江省多地屢次出現企業經營者因無力承擔民間融資的高息而“跑路”的現象,從中反映了民間融資風險之大。民間融資的風險,我們從內因和外因兩部分進行分析:
(一)內因引起的風險。
由于民間融資自身具有隱蔽性、不規范性、極易造成民事糾紛等問題,所以民間融資比較無序,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十分不利。內因引起的融資風險有信息閉塞風險和利息風險。1、信息閉塞風險。由于民間融資的地域、人員、區域等的不確定性,民間融資具有相對的隱蔽性,所以導致了市場中有一定規模的私下交易、不規范的手續、簡單的擔保、沒有憑證、無法讓人掌握真實情況。同時,民間融資市場不透明,隱藏了潛在的借款矛盾風險。所以,民間融資市場內部引起的風險是十分嚴峻的。2、利息風險。利息風險包括“約定利息要合法”“、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定”等內容。借貸關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利率的約定也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而過高的利率是違法的。正規金融的發展限制了民間融資的發展。由于正規金融的門檻過高,而民間融資對于人們的要求較少,所以人們一般會選擇采取民間融資的方式,而民間融資的高利率加重了對中小企業的負擔,使中小企業無法正常發展。
(二)外因引起的風險。
由于民間融資的形式多樣化,所以需要專門的部門來實施監管,也需要多種措施來保證民間融資的進行。而缺少了針對性的監管,所以造成了由外因引發的融資風險的形成。這導致了部分抱有僥幸心理的人鉆法律漏洞進行民間融資。民間融資過程中也會經常發生背信棄義的事情,這都是由于人們沒有法律意識,融資憑證往往只是一張字據,有些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而且民間融資過程中也伴隨著糾紛的發生,權責不分,違約的情況也就越來越多。缺乏監管,民間融資容易滋生非法集資。外因引起的風險主要包括主體風險以及監管風險。
1、主體風險。主體風險主要是指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且要求借款人出具字據,防止上當。民間融資許多都是朋友、親戚之間進行的,民間融資的操作方式十分簡單,手續不健全,且形式比較隨意,往往只要立一張字據就可以了。而民間金融組織的內部管理并不科學,主要依靠管理者的經營、信用和權威,而這種模式容易引發攜款潛逃、轉移等事故,而且高利率的民間融資,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負擔。
2、監管風險。由于沒有專門針對民間融資設立的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所以民間融資無序的狀況一直沒有得到緩解,民間缺少專門的金融立法,民間融資長期處于灰色邊緣,游走于法律之外;缺乏有關部門監管,導致民間融資長期在體制外循環,從而轉化成非法集資。這都是由于監管的不足所造成的風險。
三、浙江省民間融資風險控制方法
(一)解決內因風險
1、在現代金融中,信用評價與公開機制都發揮了各自很大的用處,起到了很好的樞紐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場機制從而來配置各種金融資源的信用體系,是民間融資發展且能夠繼續發揮其作用的前提。因此,我們可以在信用管理系統上做一番研究,可以通過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系統,從而來更好地優化我國經濟環境。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實現信用管理體系:一是通過建立健全的規范、約束限制信用行為的法律體系;二是建立健全的促進企業與個人自覺履行承諾的誠信體系,要加快建立健全的面向個人與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包括信息采集、信息處理、信息交流、信息咨詢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一點需要特別強調,那就是社會信用信息系統的網絡化、統一化建設與使用,形成有利于社會共享的信用信息平臺。另外,作為一個新生不久的事物,民營金融機構因為各種如規模小、實力不足等原因,所以往往缺乏能力,不能建立自己的健全的信用信息系統,相應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需要政府與金融部門來為其提供,讓民營金融機構來了解企業和經營者個人,還要同時加強對公眾的誠信教育和法治化建設,維護公正守信的社會秩序,為民間金融健康、更加順暢地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三是通過幫助債權方評估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違約風險幾率,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信用交易成本。
2、放寬民間融資管制。通過民間機構來多元化發展我國的金融市場。民間融資需要支持鼓勵,增加民間資本的更多的投資方式,減少其產業準入的條件,增加民間投資項目的選擇范圍。民間融資與銀行融資具有良好的互補作用,能夠更好地完善我國的資金籌集市場;另一方面,銀行融資的主體壟斷性很強,在國家方面,受到的監管非常多,卻不能夠很好地滿足社會多變性所產生的不同需求,而民間融資卻沒有這個限制,能夠根據其多變性來改變自身服務,更好地轉變我國金融機構的市場化。所以,我們要更加支持鼓勵民間融資,降低產業準入條件,為民間融資創造更有利、更好的條件。
(二)解決外因風險
1、優化民間融資的公司治理結構。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的風險,需要建立完整健全的治理結構。民間融資是一種比較私人的行為,私人產權一旦融入市場后需要得到合理的科學管理和使用,相應的就需要有完善的公司管理結構。
2、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應對民間融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做出明確的規定,且針對其實際的情況做出詳細具體的法律規范,央行已經明確表明,民間金融是正規金融的合理有效的補充,民間融資是有法律依據的;關于規范民間融資合同,可以從融資規模、融資對象的特定性等多方面對民間融資來加以規定,限定民間融資的各個條件、范圍和其操作流程,明確民間融資中融資人的行為規范,確保民間融資各類信息傳遞的暢通。針對民間融資合法與不合法性的行為,應該制定相應的法規規范進行判斷;加強民間融資的檢測分析,及時掌握民間融資規模大小的變化、利率高低的變化、資金來源的變化以及運用的情況,將這些都納入經濟運營監控體系。
3、允許地方監管制度存在差異性。民間融資在各個區域的差異性非常大,因此不同區域地方的監管機構應結合當地經濟的實際情況和當地民間融資的固有模式再制定有針對性的、有效的監管模式。這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民間融資擁有很強的人緣性,民間融資的參與者一般都是處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并且與借貸參與者之間存在很強的人際關系。
主要參考文獻:
[1]柴慶嬌.浙江省民營中小企業民間融資風險及管理規范研究[J].CommercialAccounting,2013.11.
[2]梁慰.河南省民間融資風險與控制研究[J].中國商貿,2013.5.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8)06-0086-03
民間融資是一種基于民間信用關系的資金供求往來。相對于正規金融而言,民間融資是一種游離于國家金融體系之外的融資方式。當前,在我國經濟多元發展格局和銀行信貸資金局部供給短缺的情況下,民間融資已經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融資途徑之一。民間融資的發展對于彌補縣域正規金融機構業務經營不足,緩解資金需求矛盾、促進民間經濟發展等有著積極的一面,但同時也會給經濟的發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我國縣域民間融資的特點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縣域民間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中小企業及三農經濟獲得流動資金和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當前縣域民間融資呈現出以下特點:
1.規模不斷擴大,借貸主體多元化。近幾年來,縣域民間融資發展迅速,總體規模不斷擴大,借貸資金的用途由偏重生活消費和臨時急需轉向投資辦廠和經商,借貸金額由單筆百元升至萬元甚至幾十萬元以上。借貸的主體不僅包括農戶、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主,而且涉及到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民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由于資金需求大、獲得銀行貸款支持不夠,因而選擇民間借貸這一融資方式,日益發展成為民間借貸市場的主角。
2.額度和期限在不同融資主體中存在明顯差異。單個農戶借款的額度較小,一年在1000一5000元之間;個體工商戶借款的額度較大,一年在3-20萬元之間;企業集資額度一年在10-480萬元之間。[1]融資期限不同,農戶借款是臨時性的,主要用于婚喪嫁娶、修房蓋屋等,期限一般在3-6個月;個體工商戶借款季節性較強,期限一般在6-9個月;企業集資期限不固定,一般在一年以上。
3.融資利率水平較高。大部分民間融資利率總體水平高于銀行、信用社同檔次貸款利率。民間融資利率一般在10%-20%之間,有時高達35%,高出銀行同期利率幾倍甚至數十倍。農戶融資在親戚朋友之間,一般沒有利息,個體工商戶融資利率在年息10%-20%之間,中小企業融資利率在10%-15%之間。[2]民間融資利率呈現三個方面的特點:一是受季節性變化影響,一年中春季和冬季利率高、夏秋兩季利率低;二是大額民間融資利率低,小額民間融資利率高;三是農村欠發達地區利率高,城鎮和城鄉結合部地區利率低。
4.融資程序日趨規范。過去民間融資一般僅憑口頭承諾或紙條借據即可。現在不僅需要正式簽約立據,在合同中詳細說明借貸金額、期限、利率、違約責任等內容,金額大的還需用房屋等作抵押。一些地區還產生了民間借貸經紀人,他們為借貸雙方溝通信息、評估項目、代辦手續、收取押金、承擔責任,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民間融資的發展。
5.資金來源渠道多樣化。一是工薪階層閑置現金,這部分供求關系形成有兩個方面:一方面親朋好友相借形成,另一方面是由于近年利率持續走低,資金擁有者想尋求更高的收益。二是企業老板,這部分融資主要是供給貧困者,多數是用于生活。三是農民閑置現金,主要是親朋之間相互借貸。四是富裕程度較高者,以盈利為目的發放貸款,通常利率較高。
6.資金的壞賬率較低。民間融資的糾紛較為少見,借款人的信譽顯得較高,流動比較順暢,欠錢不還的現象較少出現。主要原因是由于資金緊張,一般情況下借款人都不會損害自己的信譽賴賬不還,以免以后斷了唯一的融資渠道。
二、我國縣域民間融資活躍的原因分析
1.縣域資金供求失衡。以中小企業發展帶動區域經濟發展是目前縣域經濟發展的主流模式。隨著中小企業規模的增加,縣域資金需求也不斷增長。然而,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加快了改革步伐,經營重心向大城市、大企業集中,對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信貸投入減少。特別是商業銀行信貸政策日益嚴格,信貸結構調整步伐逐漸加快,對縣域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逐步弱化,這些都使得縣域資金供求失衡,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了較大的發展空間。
2.民間融資自身的特點符合縣域經濟需求。一是手續簡單、方便快捷,抵押擔保要求低。民間融資只要借貸雙方自愿,達成一定的契約,履行簡單的手續,甚至是口頭協議就可成交,融資方式方便、靈活、快捷、使急需資金的融資單位寧可負擔高利率,也選擇民間融資。二是方式多樣化,可滿足貸款擔保需求。民間借貸除現金外,還增加了存單、債券甚至房地產等不動產內容。三是期限靈活。在中小民營企業發達的縣域,銀行貸款多以短期為主。而民間借貸期許多期限為一年或一年以上,成為中長期資金供給的有效補充。民間融資的這些特點剛好滿足了以縣域經濟“急、少、快”的資金需求特點。
3.縣域投資渠道狹窄。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個人擁有的財富不斷增加,特別是靠發展特色產業富裕起來的農戶和個體工商戶,生產銷售具有很強的季節性,在生產經營淡季,流動資金大量閑置。同時,由于縣級金融市場還不發達,縣以下鄉鎮缺少證券投資,加之存款利率較低,物價指數較高,儲蓄存款收益下降,對資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從經濟利益角度考慮,民間借貸可以獲得比在金融機構存款高得多的收益。因此,在利益的驅使下,這部分富裕資金流向了民間借貸。
三、我國縣域民間融資的積極作用
1.能夠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民營中小企業貸款難是普遍現象,無論在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落后地區都是如此,而這種情況又很難通過正規金融渠道得到緩解,因此民間融資為一些求貸不能的民營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解了燃眉之急。這些經濟主體既可通過民間融資解決創業資本的不足,也可通過民間融資補充追加資本。發展民間融資,拓寬了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了民間投資,促進了我國民營經濟進一步健康發展以及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進一步發展、健全。
2.能夠優化資源配置。民間融資具備的信息優勢可以使放款者在小范圍內綜合和深入地對投資項目的風險大小、潛在的發展前景和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進行分析,并選擇一個風險和收益相對合理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因此,在正規金融發揮作用缺位的前提下,民間融資為實現資源在小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提供了條件。
3.能夠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我國的融資結構中間接融資占有絕對地位,這是我國金融結構性偏差的一個主要表現。民間融資規模的擴大,使一些原本需要通過銀行信貸來解決的資金需求得以通過民間融資渠道來籌措,這在客觀上緩解了銀行的信貸壓力,分散了銀行的資產經營風險特別是信用風險,同時也改善了社會融資結構,有利于維護國家的金融和經濟安全。
四、我國縣域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
1.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有的民間融資只是打了借條甚至口頭約定,即便打了借條,對借款的利率等要件規定也不盡詳細甚至沒有規定,發生糾紛時,負有舉證責任的融資人將承擔對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另外,個別企業集資式的民間融資潛在風險較大,一旦企業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借款,容易引發集資糾紛。
2.容易導致重復建設,不利于國家對限制性產業的調整。參與民間融資的資金只考慮盈利性,不考慮國家宏觀政策,往往集中投向短期內利潤率較高的行業,造成重復建設。另外,資金需求旺盛、信貸渠道不暢的項目,往往是國家宏觀調控重點限制的產業,如果大量民間資金投放到這些項目上,無疑會抵消宏觀調控的階段性成果,不利于國家對限制性產業的調整。
3.缺乏監測及有效約束,影響金融穩定。民間融資缺乏專業指導和嚴格的金融監管,如果任其無約束地擴張和盲目抬高利率,易演變為亂集資和高利貸,擾亂金融秩序。融資規模的擴張、融資鏈條的形成、融資龍頭的出現,造成融資企業之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加劇了融資風險隱患,滋生金融腐敗。目前已經有個別民間借貸經紀人暗中低息吸進資金,高息貸出,有了較為固定的交易場所、穩定的資金來源和貸款對象,有可能逐漸演化成為非法的地下錢莊。
4.高利率高風險。民間借貸雖能解決臨時困難,但因其利率遠高于銀行貸款利率,企業財務支出進一步增大,農民負擔愈發沉重,負面影響更大。
5.減少了國家的稅收。民間借貸的利息收入,不像儲蓄存款利息稅那樣由金融機構直接扣除,而是個人之間的私下交易,這樣就造成了利息稅的漏繳,擾亂了國家的正常經濟秩序。
五、規范我國縣域民間融資發展的對策建議
1.整合縣域金融資源,緩解縣域資金供求矛盾。一是鼓勵部分郵政儲蓄資金有償轉讓給農村信用社;二是調整人民銀行資金運作政策,適度增加對農信社再貸款額度,適當調整資金使用周期;三是繼續完善和發展農村政策性金融,形成農村政策性與商業性金融分工明確、各盡其責、共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格局;四是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等,分散農村信貸風險。
2.出臺規范民間融資發展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主體雙方的權力、義務、交易方式、契約條件、期限利率、稅收征收、違約責任、權利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確,以規范和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走上正常的運行軌道。
3.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完善監測系統,定期采集有關數據,加強對民間融資動向的監測和調研。當宏觀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和地方經濟運行中出現一些熱點或突發性因素時,及時組織力量開展專題調查,給銀行業、企業和民眾作出風險提示和“窗口”指導。對于民間借貸中出現的嚴重違反國家利率政策、利用民間借貸幫助和支持“黃、賭、毒”等破壞經濟建設、影響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的行為,要采取強硬措施,堅決予以打擊。
4.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許多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真實,導致融資困難,應通過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信息真實等措施,提升信用度,贏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支持。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滿足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對其貸款要簡化手續,同時鼓勵中小企業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間閑散資金,拓寬民間融資渠道。
5.拓寬融資渠道,增加融資方式。一是建立多類型的信用中介管理公司,如信用中介公司、貸款擔保公司等,不僅為金融機構,也為其它部門提供征信、法律咨詢和信用擔保服務,支持和引導民間融資的正規化運作。二是打破單一的融資方式,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債權轉化股權、應收賬款買斷等多種形式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三是組建以主要吸收民間閑散資金包括民間借貸資金參股、為中小客戶服務、市場化運作為特征的社區銀行,鼓勵創建風險投資公司、典當行等多層次的融資機構,引導中小企業正規、合法地進行融資。[3]四是建立行業投資信息、區域投資信息制度,為融資雙方牽線搭橋,鼓勵民間信息服務中心、投資咨詢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信息服務,減少民間融資的分散性和盲目性。
6.逐步開放民營金融市場。在當前國有商業銀行處于經營成本和效益優化考慮紛紛退出農村市場之際,考慮讓機制靈活、經營規范的民間金融組織以“民營銀行”等身份進入市場應該是一種長遠取向。在制定好游戲規則、提升準入門檻的基礎上,輔之以行之有效的金融監管,同時完善相關金融法制建設,建立金融機構退出機制,開放民營金融市場將是可行的。
參考文獻:
在國家實施穩健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背景之下,當前企業融資新的方式層出不窮,舊有的融資方式也發生新的變化,企業融資方式呈現多樣性特點:既有傳統的主流融資方式,諸如銀行貸款、股本投入、內部集資;也有近年興起的融資方式,諸如票據融資、資本市場融資、民間融資、集團內部相互融資、典當融資等;同時還包括隱性的外源融資方式,諸如企業相互拖欠、企業間專業分工合作、商業信用等。多元化融資對傳統銀行信貸融資產生了一定的替代效應。
從我們對50戶企業資金來源構成考察情況看:截至2005年6月末,銀行貸款、資本金、企業自籌資金、股票債券、集團公司內部融資、預收應付款、其它方式等融資占全部資金來源的比例分別為37.9%、26.8%、3.5%、0.9%、2.1%、26.6%、2.2%(見圖1)。與2002年相比銀行貸款和資本金的占比下降,集團內部融資、預收應付款和其他新融資方式占比上升。(見圖2)。
圖1:
圖2:
具體考察銀行貸款,發現其中的本地貸款、外地貸款、票據貼現占比已經發生變化:2005年6月末分別為79.1%、8.2%、12.7%(見圖3),而2002年為92.1%、0.6%、7.3%,相比外市貸款和票據融資占比分別上升了7.6和5.5個百分點,本市貸款占比下降13個百分點。
圖3:
縱觀企業融資方式的變化,呈現如下特點:
(一)銀行貸款占比下降,跨區域貸款增多,但仍為企業融資的主渠道。從50戶企業融資情況看,2005年6月末銀行貸款余額148.9億元,占企業全部資金來源的79.2%,比2002年減少了10個百分點,雖然貸款仍占較大比重,但企業對銀行的依賴度下降。
在銀行貸款比重下降的情況下,跨區域貸款卻明顯增長。在調查的50戶企業中,2004年末有10戶企業與外埠金融機構建立信貸關系,比2002年增加7戶,2005年6月末貸款余額12.2億元,占了全部貸款的8.2%,比2002年增加11.5億元,占比增加7.6個百分點。如承德鋼鐵公司2004年從外地銀行貸款3.7億元,比上年徒增1.6億元,通過外地股份制商業銀行辦理承兌匯票10億元,比上年增加1.3億元,是在本地銀行票據融資的2倍。
(二)票據融資受到青睞,成為規模企業重要的融資方式。據調查,河北省票據貼現融資截至2005年6月末達到578億元,比年初增加7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9億元,增長38%。調查的50戶企業,2005年6月末票據貼現18.9億元,占到貸款余額的12.7%。票據融資、貼現之所以受到銀企的歡迎,并且成為金融機構在信貸權限上收后的主要信貸投放渠道,占用銀行資金少、風險小、上級行容易審批是其主要原因。加之利率低、手續簡便,在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中票據融資呈現旺盛的發展勢頭。如唐山市金融機構1-5月份累計辦理承兌匯票貼現125.7億元,相當于同期累計信貸投放的32.5%。中國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2002、2003、2004年銀行承兌匯票結算額分別為1.2億元、2.5億元、4億元,占到當年銷售額的20%、40%、60%。
(三)民間借貸持續升溫,成為民營中小企業破解融資難題的現實選擇。通過對河北省417戶企業問卷調查,發現有223戶企業發生過民間借貸行為,占企業數的53%。去年融入民間資金額45088萬元,占其銀行貸款的7%。照此推算,河北省企業民間融資總規模在440億元左右。在本次調查的50戶企業中,截至今年6月末民間融資增長迅猛,達5640萬元,比2002年增長了7.3倍。受商業銀行“雙大”信貸政策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很難從國有商業銀行得到貸款,只好另辟蹊徑,民間借貸成為十分現實的選擇。如調查的赤城縣,礦產資源豐富,在鐵礦石價格暴漲的利益驅動下,去年投資1.45億元新建8個鐵礦廠,僅引進民營資金就有1.06億元,占總投資的73%。目前,民間融資正從“地下”走向公開,呈現融資主體多元化,資金用途投資化,期限、利率市場化的特點。可以說,民間融資的興盛反映了企業對資金的渴求程度,同時也昭示著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以及金融改革的迫切性。
(四)企業內部集資方興未艾,集資方式呈現多樣化特征。一是入股型集資。職工向公司繳納股金,年終公司以高息返還職工,一般年利率為12%到18%;二是競爭性承包集資。公司內部以小組、車間、科室為單位,以出資多少競聘負責人,年終根據企業效益情況分紅結算;三是期貨型集資。主要出現在以銷售煤炭、礦產品的公司,出資人一次性繳納給公司資金后,約定公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將產品出售給出資人;四是招工型集資。公司招錄工人時,限定每人繳納2000元-5000元不等的保證金;五是社會型集資。一般以高息向公司內部和社會集資。調查的50戶企業中有9戶企業進行了內部集資,2005年6月末集資總額為26625萬元。
(五)集團公司內部相互融資漸成趨勢。伴隨企業重組、改造,集團公司增多,關聯企業間資金相互融通使用現象呈上升趨勢。其突出的優勢是利率低、快捷方便。一般在國家基準利率上再下浮10%,一般用款三天內即可撥付到賬。在被調查的50戶企業中,集團公司內部融資的戶數今年為9戶,比2002年增加了6戶,到2005年6月末融資金額70725萬元,比2002年增加48999萬元,增長2.24倍。如張家口煤礦機械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并入中煤集團公司,到2005年6月末共向集團公司融資15100萬元,最長期限為13年。
(六)企業拖欠有增無減,成為企業緩解資金緊張的常規方式。主要表現方式:一是產品緊俏行業可以取得購貨方預先付給的預收款項;二是以企業信用作擔保在購進原材料時的欠款形成應付款;三是占用職工工資形成企業的應付工資。2005年6月末,50戶企業應付、預收款為104.2億元,比2002年增加56.8億元,占融資總額的比例為26.5%,比2002年高8.7個百分點。其中鋼鐵企業通過預收、應付方式取得資金的最多。
(七)資本市場融資不溫不火,發展緩慢。河北省資本市場發展緩慢,企業上市數量、市值和融資額十分有限。截至2004年末,全省共有上市公司41家(去年新增上市公司僅為5家),境內外融資總額66億元。調查的50戶企業中,上市公司2家,2003年、2004年從資本市場融資2.6億元和3.6億元,分占全部資金來源的1%和0.9%。由于五年來股市持續低迷,加上入市門檻過高,使得企業上市融資的內動力銳減。
(八)典當融資成為企業融資的一種補充方式。調查的唐山市上半年共辦理典當業務732筆,典當金額為8200萬元。在金融主渠道弱化、民間融資轉移、直接融資市場門檻高的情況下,企業選擇典當融資實屬無奈之舉。如唐山市向東棉紡織品有限公司因資金緊張,在銀行告貸無門情況下,用產成品向典當公司抵押融資56萬元。
(九)個人消費貸款間接流向生產領域,“私貸公用”暗渡陳倉。調查發現,不少民營企業主以個人名義用抵押、質押、擔保方式謀得貸款,既享受了消費貸款較低的利率優惠,又把資金用于了生產經營,形成事實上的“私貸公用”。調查的遷安市,通過個人消費或無用途組合貸款間接投向企業的資金規模有9.8億元,約占其金融機構各項貸款的12%。
二、企業融資新趨勢給宏觀調控與金融管理帶來的影響
企業融資的多元化,是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主體多元化應運而生的,是企業在銀根抽緊和宏觀調控背景下的順勢而為,也是市場規則作用下實現資本優化配置的必然結果??v觀西方發達國家,企業融資結構的選擇在“啄食順序理論”指導下,無論是以英美為代表的證券融資方式,還是以日德為代表的銀行融資為主的模式,無不呈現出融資方式多元化并相互滲透、相互競爭的發展趨向。我國企業融資方式的變遷,將會對經濟活動產生深遠影響,也給金融管理提出了新課題。
(一)積極影響:
1、企業融資的多元化,分散了銀行的信貸風險。在銀行主導型融資體系下,企業產生的行業風險、經營風險、政策風險等等諸多風險無一例外的通過信貸途徑向銀行傳導和轉嫁,成為金融風險產生的重要隱患。企業融資的多元化發展,減少了銀行的承貸壓力,降低了銀行貸款在企業融資總額中的占比,從而減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2、企業融資方式多元化,有利于資金優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主要表現:一是很多新興融資方式的資金使用效率較高。如票據使用量的增加,使資金流轉加快,減少了企業資金占用,通過背書轉讓就可完成結算,在資金緊張時,可以通過票據貼現取得資金。又如企業集團內部融資,靈活調劑子公司之間的資金余缺,提高了企業內部資金的利用效率,節省了財務費用。二是不同的融資工具之間可以功能互補,有利于優化社會資金的配置。如民間融資、內部調資、異地融資等方式具有信息靈、速度快、手續簡便的優勢,在捕捉商機方面優于正規金融機構,彌補了正規金融靈活性不足的缺憾。
3、企業融資的多元化,有利于企業信用意識的提升,從而推進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相對于銀行貸款,其他方式的融資需要企業有更高的信用度和美譽度。而對缺乏誠信的企業很難在市場上獲得融資,這樣會促使企業按市場規則辦事,增強誠信,從而改善全社會的信用和投資環境。
(二)消極影響:
1、融資渠道的多樣化削弱了金融對經濟的調控能力。主要表現:一是金融調控對部分融資方式缺乏有效調控手段。如民間融資和集團公司內部融資脫離了銀行體系,金融調控鞭長莫及;異地融資和“私貸公用”比較隱蔽,屬于宏觀調控的盲點;票據融資和典當融資屬于外部調控力度較弱的融資方式,這些融資方式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對國民經濟的調控能力。二是由于民間融資、異地融資的逐利性較強,相當一部分投向了國家宏觀調控限制的行業,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宏觀調控的力度,成為受控行業投資反彈的潛在因素。
2、企業集團內部融資的快速發展,會使金融機構失去部分優質客戶。大集團公司并購的企業多是某區域的優質客戶或朝陽企業,隨著其內部融資的漸長,使企業在當地銀行的貸款需求明顯降低,造成銀行多年培植的優質客戶流失,大大降低了銀行的盈利空間。
3、企業融資方式多樣化,增大了銀行信貸管理難度。企業通過民間融資、外埠融資和“私貸公用”得到的資金,具有一定的隨機性和隱蔽性,銀行難以了解其真實的資金來源運用情況,增加了銀行信貸管理的難度。
4、部分融資方式存在違規操作,容易擾亂正常金融秩序。集資、企業相互拖欠和民間融資等融資方式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規范,容易形成亂集資、三角債和高利貸等問題,“私貸公用”則本身就屬于違規信貸操作,這樣會直接或間接地形成社會金融風險,進而影響區域金融穩定。
三、規范企業融資行為的政策建議
(一)鼓勵企業發展內源性融資,積極創造條件為企業內外部融資提供更多的路徑選擇。對銀行貸款以外的多種融資方式,要因勢利導,加強政策扶持,做到合理利用和有效監管。要通過完善法規、健全中介組織、規范交易規則,加強規范和管理,以發揮各種融資渠道特有的優勢,以能建立起結構更為合理有效的投融資體系。比如,對已經從“地下”走到“地上”對民營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作用的民間融資,盡快制定出臺《民間融資管理條例》,成立民間融資中介組織,實現居民儲蓄向民間資本的有效轉化,同時將民間融資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為民間融資構筑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