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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我國全面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為保證改革實施到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涉稅事項的處理。本文主要對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取得和處置的會計處理進行分析,以期有助于消費型增值稅實行后企業固定資產的核算。
一、消費型增值稅下取得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按照取得的不同方式分別確定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照《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購進”包括外購、接受捐贈及接受固定資產投資;“自制”包括自行生產建造、改擴建及安裝固定資產。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企業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其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消費型增值稅下,由于購進固定資產支付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所以,有關會計處理將發生變化。
例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一般納稅人)購入需安裝的設備一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30 000元,增值稅5 100元(假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抵扣要求,下同)。支付運費1 000元。安裝設備時,領用原材料價值2 000元,購進該批材料時進項稅額已抵扣,支付人工費用2 500元。上述款項均以銀行存款付訖。設備安裝完畢投入使用。
支付設備價款及運費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30 9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 170
貸:銀行存款36 100
領用安裝材料,支付人工費用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4 500
貸:原材料 2 000
應付職工薪酬2 500
安裝完工交付使用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35 430
貸:在建工程 35 430
例2,2009年1 月1 日,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乙公司購買一套大型設備,合同約定價格為2 000 萬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額支付。該大型設備成本為1 560萬元。在現銷方式下,該大型設備的價格為1 600萬元。假定乙公司發出商品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為340萬元,甲公司于當天支付增值稅額340萬元。
2009年1月1日甲公司的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 16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 40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4 000 000
貸:長期應付款20 000 000
銀行存款 3 400 000
可見,由于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及其以后的折舊費用將會相應減少,從而增加企業利潤,并減輕流轉稅稅負。
(二)自制固定資產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
1.自制固定資產領用本企業自產產品或委托加工產品。若企業在新增固定資產過程中領用本企業自己生產的產成品或委托加工產品,增值稅轉型前,按產成品的售價核算銷項稅額,并按賬面成本與銷項稅額之和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增值稅轉型后,則應將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其賬務處理應為借記“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自制固定資產領用一般貨物。增值稅轉型前,建造固定資產領用一般貨物(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支付或負擔的進項稅必須轉出。會計分錄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增值稅轉型后,建造固定資產領用一般貨物不須轉出增值稅。建造固定資產領用的一般貨物和一般生產或銷售領用一般貨物的會計處理一樣,其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會計分錄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
(三)接受捐贈固定資產
企業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應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接受固定資產投資
企業接受的固定資產投資,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通知》規定,納稅人發生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例3,甲公司注冊資本為4 500 000元。2009年2月5日,接受乙公司一臺設備投資。該設備原價為900 000元,已提折舊300 000元。該投資占甲公司注冊資本的10%。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600 000元,稅款102 000元。
甲公司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6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2 000
貸:實收資本450 000
資本公積 252 000
二、消費型增值稅下處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銷售自用固定資產
消費型增值稅下,銷售固定資產與銷售一般貨物一樣計算并交納增值稅。在固定資產清理時,必須同時考慮增值稅。按照《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區分情形征收增值稅。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抵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前納入擴抵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試點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擴抵試點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下,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已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時計算確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4,某企業銷售一臺生產用的舊設備,該設備2009年初取得時的原價2 000 000元,進項稅額340 000元。該設備已提折舊200 000元,2011年初出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1 600 000元,增值稅款272 000元。
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 2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 000
貸:銀行存款 2 340 000
每年計提折舊:
借:制造費用 100 000
貸:累計折舊 100 000
出售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1 800 000
累計折舊200 000
貸:固定資產 2 000 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272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72 000
借:銀行存款1 872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 872 000
借:營業外支出 2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0 000
例5,某企業轉讓2009年后購入的八成新小轎車,固定資產賬面含稅價360 000元,已提折舊6 000元,轉讓價366 000元,未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小轎車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不屬于本次增值稅轉型的固定資產范圍,因此仍執行原政策。
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354 000
累計折舊 6 000
貸:固定資產360 000
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 366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366 000
計提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 7 03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7 038[366 000÷(1+4%)×4%×50%]
同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4 962
貸:營業外收入 4 962
需要注意的是,銷售固定資產的銷項稅額是否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要依不同情況而定。如果所銷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是含稅價,收到價款時將其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同時將增值稅款借記“固定資產清理”,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者將二者合并做一筆復合分錄。當然,如果所銷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是不含稅價,則增值稅銷項稅額不通過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傊?這一環節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方的應是不含增值稅的價款。
(二)固定資產改變用途
1.固定資產用于非應稅項目或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如果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應在當月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即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予以轉出,借記“固定資產”,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固定資產用于對外投資或捐贈。對于企業將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或分配給股東、或無償贈送他人等都應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公允價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納稅人發生上述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三)固定資產出現報廢、毀損、盤虧
當固定資產出現報廢、毀損時,原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固定資產凈值乘以適用的增值稅率確定。
當固定資產盤虧時,原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查明原因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況的固定資產核算不受增值稅轉型的影響:
1.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租入固定資產核算。包括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我國把租賃列為應稅勞務,出租人為納稅義務人,其中融資租賃視為金融業務,租賃業視為服務業,均適用營業稅。
2.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若新增固定資產屬于不得抵扣范圍,如非生產經營用,則應將價稅合并全部計入固定資產價值;若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允許抵扣,而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綜上所述,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納稅人購進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進項稅額能夠在發生的當期抵扣,相對于轉型前來說企業的增值稅額明顯降低,稅負得到降低。同時,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因不再包含購進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而相對減少,從而導致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每期提取的折舊額以及企業管理費用降低,雖然造成企業所得稅有所增加,但企業凈收益和稅后收益率明顯提高。
【參考文獻】
按照增值稅的基本原則,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對于納稅人的生產資料中的非固定資產項目,如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動力包裝物等,都允許扣除。但對于購入固定資產,如廠房、機器、設備等是否扣除,如何扣除,則不盡相同。
1.消費型增值稅。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購置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已納增值稅稅款一次性全部扣除。也就是說,納稅企業用于生產的全部外購生產資料都不再課稅之列,全部中間產品都不在課稅的范圍內,只對最終消費品課稅。這樣,就整個社會來說,課稅對象實際上只限于消費資料,故稱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可以徹底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加速設備更新,推動技術進步。
2.收入型增值稅。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的已納增值稅款款。這樣,就整個社會來說,其課稅基礎與國民生產總值扣除折舊后的余值相當,即與國民生產凈值相當,課稅的依據相當于國民收入,故稱為收入型增值稅。這樣類型的增值稅,同消費型增值稅近似,也允許對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已納稅款進行扣除,只是扣除的時間和方法不同。消費型增值稅將外購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已納稅款一次性扣除,收入型增值稅則只允許在應納稅款的所屬期內扣除固定資產當期折舊費用中的已納增值稅款??梢詮氐紫貜驼鞫?有利于加速設備更新,推動技術進步。
3.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外購生產用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款。課稅的依據既包括消費資料,也包括生產資料,相當于生產的固定資產和各種消費產品的生產總值。這樣,就整個社會來說,課征的范圍與國民生產總值一致,故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從稅制本身來看,生產型增值稅存在著較大缺陷,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因此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增值稅部分存在重復重征稅問題。生產型增值稅下,企業外購生產用固定資產時支付的增值稅,在使用期內以折舊形式構成產品的成本。產品收入包含產品成本,也就包含了以折舊形式存在的已支付增值稅。按照產品收入計算銷項增值稅,也必然再次對已支付的增值稅額計征增值稅,顯然是重復計征了增值稅。
二、適應不同的生產結構和經濟形勢,各類型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不同
生產用固定資產價值隨著固定資產使用而逐步轉到生產的產品成本中,這部分轉移的價值即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并在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企業一般以取得固定資產的歷史成本作為計算基數,而歷史成本包含了外購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這樣計算出來的折舊也包含了已支付的增值稅的分攤額。
【例】甲公司2008年4月以銀行存款購入生產用設備1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4000元,增值稅4080元,該設備預計使用期限2年,報廢時無殘值收入。
1.消費型增值稅。設備的原始價值為24000元,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月折舊額1000元。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1)購買時:
借:固定資產 2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080
貸:銀行存款 28080
(2)每月計提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1000
貸:累計折舊 1000
2.收入型增值稅。設備的原始價值為28080元,其中包含4080元的增值稅。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月折舊額1170元,其中包含了170元的增值稅。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1)購買時:
借:固定資產 28080
貸:銀行存款 28080
(2)每月計提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 1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
貸:累計折舊 1170
3.生產型增值稅。設備的原始價值為28080元,其中包含4080元的增值稅。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月折舊額為1170元,其中包含了170元的增值稅。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1)購買時:
借:固定資產28080
貸:銀行存款 28080
(2)每月計提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1170
貸:累計折舊 1170
三、我國應實現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
1.購買固定資產買價的增值稅處理。固定資產的買價是指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發票賬單上列明的價款。但是按照稅法的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額是不能包含在購買價款中的。如果買價是含稅的,應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折算為不含稅的價款。如果進行大批大量購買,供貨方給予了一定的商業折扣,而且價款和增值稅開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應該按照商業折扣后實際支付的金額也就是發票金額為購買價款。同時按商業折扣后的金額計算應支付的增值稅。
2“.營改增”后對運輸費用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交通運輸業分為“營改增”之前和“營改增”之后。交通運輸業在“營改增”之前,不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范圍,而屬于應繳納營業稅。但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支付了運輸費用,可以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比例進行計算,并可以抵扣計算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除了按7%可以計算抵扣的增值稅外和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一并可以計入外購存貨的采購成本。交通運輸業進行“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屬于增值稅提供的應稅服務征稅范圍。稅率為11%。根據“營改增”的規定,對于發生的運輸費用不再按7%進行計算抵扣,而是憑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把發生的運輸費用全部計入外購存貨的成本。
3.已經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特殊情況下的會計處理。如果對于進項稅額已經進行了抵扣,但以后改變了固定資產的用途,例如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方面,應當在當月按照扣除后的固定資產的凈值和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出進項稅額,這就是不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例1:天方藥業有限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5月1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從國內北京購進不需要進行安裝的設備,設備的買價的金額為240萬元、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40.8萬元,為購買設備支付的運輸費的金額為10萬元,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1萬元、裝卸費2萬元。假設該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是1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凈殘值為12萬元,在2014年5月31日該固定資產用于職工集體福利了。天方藥業有限公司,2014年5月1日購進固定資產和支付的運輸費用取得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是可以進行抵扣,因為該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梢缘挚鄣脑鲋刀愡M項稅額=40.8+10×11%=41.9(萬元),購買固定資產機器設備的初始確認成本=240+10+2=252(萬元)。會計業務處理:借:固定資產———機器設備252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19000;貸:銀行存款2939000。2014年5月31日該固定資產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應當在當月按照扣除后的固定資產凈值和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該增值稅屬于不能抵扣的進項稅。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所以固定資產的凈值還是252萬元。需要轉出的進項稅額=40.8+10×11%=41.9(萬元),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41.9,萬元。相關的會計處理:借:固定資產———機器設備4190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19000。
(二)小規模納稅人對外購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處理
如果購買固定資產的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有沒有取得增值稅發票或完稅憑證的,在采購固定資產過程中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進行抵扣,而是一律計入外購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例2:假設華駿車輛廠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4年5月1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從國內北京購進不需要進行安裝的一臺設備,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為240萬元、增值稅為40.8萬元,購買固定資產支付運輸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萬元,增值稅稅金1.1萬元、裝卸費2萬元。在2014年5月31日該固定資產用于集體福利了。華駿車輛廠屬于小規模納稅人,購買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不能進行抵扣。2014年5月1日計算購買設備的固定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240+10+2+40.8+1.1=2939000(萬元)。會計業務處理:借:固定資產———機器設備2939000;貸:銀行存款2939000。2014年5月31日該固定資產用于集體福利了,由于購買該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沒有進行抵扣,所以后來該固定資產用于職工集體福利,也不需要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處理,不需要進行額外的會計處理。
二、增值稅對自營建造固定資產初始成本計量的影響
企業的固定資產除外購外,還需要自行建造一部分固定資產,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包括為建造固定資產領用的各種工程物資和各種原材料成本,及購建固定資產消耗的人力費用等使固定資產達到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合理和必要的支出。
(一)一般納稅人對自營建造固定資產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購買的物資時,需要區分是購建一般的固定資產,還是購建的是不動產。如果企業自建的是一般固定資產,其為建造固定資產購買的工程物資而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領用的生產用材料也不需要增值稅的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但是如果自建的是不動產,屬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為自建固定資產而購買的工程物資而支付的增值稅是不能進行抵扣的,應當計入購買的工程物資的成本,領用時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領用的生產用原材料需要做增值稅的進項稅額轉出的業務處理,也計入工程成本。
1.自營建造一般固定資產。企業如果自建的是機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屬于一般固定資產,不屬于購建不動產。自建機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一般固定資產時購入的各種物資,按購買工程物資支付的買價和包裝費、運輸費等,計入“工程物資”,增值稅進項稅額單獨計入“應交稅費”。例3:天方藥業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擬自營建造一條生產流水線,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9月1日購入工程用材料一批,買價50萬元,支付的增值稅稅額8.5萬元,款項已有銀行存款支付。9月3日領用50萬元工程材料用于生產流水線的建造。9月5日領用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實際成本10萬元。9月30日結算工程工人工資30萬元。工程并于當日完工,交付使用。由于天方藥業建造的是一般固定資產,購入的工程用材料支付的增值稅可以進行抵扣,同時在9月5日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已經抵扣的增值稅也不用做轉出處理。因此該生產流水線的構建成本=50+10+30=90(萬元)。
2.自營建造不動產的固定資產。企業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屬于不動產,按稅法的規定不屬于繳納增值稅的納稅范圍,為自建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購買的工程物資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計入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例4:天方藥業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擬自營建造一棟倉庫,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9月1日為購建倉庫而購入工程用材料一批,買價5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8.5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9月3日領用50萬元工程材料用于倉庫的建造。10月5日領用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實際成本10萬元。12月31日結算工程工人工資30萬元。倉庫并于當日完工,交付使用。由于天方藥業建造的是不動產的在建工程,為倉庫購入的工程用材料支付的增值稅不可以進行抵扣,應計入建造的倉庫成本。同時在10月5日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已經抵扣的增值稅因為原材料改變了用途,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需要做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需要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0*17%=1.7(萬元)。因此該生產流水線的構建成本=50+8.5+10+1.7+30=100.2(萬元)。
關于進項稅抵扣
(一)進項稅的抵扣范圍
1.納稅人發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準予抵扣: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下同)固定資產;用于自制(含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凡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
2.不可抵扣的范圍:納稅人外購和自制的不動產;將購進固定資產用于非生產經營用(如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免稅項目或者非應稅項目等);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固定資產以及其他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另外還應注意,該可抵扣進項稅固定資產雖為動產,但不包括應征消費稅的汽車和摩托車。
3.我國目前采用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制度,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進行計稅扣稅的重要憑證。轉型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計量也同樣要依據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和時限進行全額抵扣。
4.固定資產的抵扣僅限于增量固定資產,考慮到存量固定資產的進項稅的抵扣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較差,稅務總局僅將新增固定資產納入可抵扣范圍。
(二)進項稅的抵扣方法
1.納稅人發生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實行按季退稅,年底清算的辦法。
2.目前我國增值稅轉型實行的是稅收增量限額退稅的方法。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企業必須要有增值稅的稅收增量。即納稅人當年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超過當年新增增值稅稅額,當年沒有新增增值稅稅額或新增增值稅額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留待下年抵扣。納稅人有欠交增值稅的,應先抵減欠稅。
進項稅抵扣的涉稅核算
(一)會計科目
1.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科目,并在該明細科目下增設“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等專欄。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或應稅勞務等而支付的、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肮潭ㄙY產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耙训挚酃潭ㄙY產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已抵扣的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
2.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企業,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新增增值稅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專欄,該專欄用于記錄企業以當年新增的增值稅額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二)賬務處理
1.外購固定資產時所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款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務,可采用與購買存貨相一致的會計處理方法: 借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對于隨固定資產購置發生的運費,在取得貨物運費發票,經國、地稅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按稅法規定準予抵扣的部分直接計入增值稅“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其余部分轉入固定資產的價值,會計處理方法與物資采購的會計處理方法一致。
【例1】甲企業從國內乙企業采購機器設備一臺給生產部門使用,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購進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0.5萬元,取得合法發票,均用銀行存款支付。甲企業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504,65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85,350 (5,000*7%+85,000)
貸:銀行存款 505,000
2.對于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接受投資、捐贈等形式取得固定資產時的交易可作為“視同銷售行為”進行處理。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增值稅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 (接受投資取得)、“應收賬款”(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方式取得)。
【例2】甲企業接受丙企業捐贈轉入的機器設備一臺,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
新準則釋讀:根據2006年2月份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五章第二十七條,“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顒铀纬傻摹е滤姓邫嘁嬖黾拥?、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利得”是新會計準則引入國際會計準則的新概念之一,它與“收入”的區別關鍵只差一個字――“非”日?;顒赢a生的?!敖邮芫栀洝笔瞧髽I非日?;顒赢a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新準則將其歸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增加當期的所有者權益。舊準則接受捐贈時記入“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年底再轉入“資本公積”等科目,但“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在2006年10月30日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已經取消了,而是將其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待應交所得稅金額轉入“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甲企業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500,00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85,000
貸:營業外收入585,000
【例3】甲企業以自己生產的成品成本450萬元,計稅價570萬元,換取丁企業設備一臺,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570萬元,增值稅96.9萬元。
新準則釋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其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這種情況是一種較為特殊的購銷活動,應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在會計實務中,雙方都要做購銷處理,根據各自發出的貨物核定銷售額,計算應繳納的銷項稅額。收貨單位可以憑以物易物的書面合同以及與之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予以抵扣。甲企業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5,700,00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969,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7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69,000
結轉存貨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4,500,000
貸:產成品4,500,000
【例4】戊公司因購貨原因于2007年1月1日產生應付甲公司賬款100萬元,貨款償還期限為三個月。2007年4月1日,戊公司發生財務困難,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經與甲公司協商進行債務重組。雙方同意以戊公司生產的吊車用作甲公司的生產經營,該設備成本50萬元,公允價值(計稅價)為80萬元。假設甲公司未計提壞賬準備,戊公司向甲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80萬元,增值稅13.6萬元。
新準則釋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該準則最大的特點就是公允價值的使用和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不是計入權益,因此采用新準則以后,債務重組中債權人應當按照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其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債權人應當將相關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債務重組損失(若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應先沖減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債權人甲公司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800,00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136,00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64,000
貸:應收賬款 1,000,000
銷項稅的涉稅核算
1.對于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消費型增值稅固定資產專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消費型增值稅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或分配給股東、或無償贈送他人等都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 “長期股權投資”、“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按貨物的成本價,貸記“產成品”等科目;按同類貨物的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可抵扣增值稅的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已記入“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銷售時計算確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消費型增值稅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進項稅額未記入“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但按稅法規定在銷售時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銷售時計算確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如應征消費稅的汽車和摩托車),應參照財稅[2002]29號文規定:納稅人以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等固定資產,進行銷售或對外投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例5】某企業轉讓其八成新小轎車,固定資產賬面原值30萬元,已提折舊0.5萬,轉讓價30.5萬,未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不考慮城建稅及附加稅。
會計處理:
⑴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295,000
累計折舊5,000
貸:固定資產 300,000
⑵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305,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05,000
⑶計提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11,730.76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1,730.76(30.5÷(1+4%)×4%)
⑷交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1,730.77
貸:營業外收入 5,865.38
銀行存款 5,865.38
注:舊企業會計準則將減半后的差額記入“補貼收入” ,新會計準則指南新的156個新會計科目中,取消了該科目,將其減半的增值稅記入“利得”――“營業外收入”中。
⑸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借: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1,730.76
貸:固定資產清理 1,730.76
進項稅額轉出的涉稅核算
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如果相關固定資產用于非應稅項目,或用于免稅項目和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以及將固定資產用于不適用范圍的機構使用等,應將原已記入“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的金額予以轉出,借記“固定資產”,貸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6】承例1,若甲企業以此項固定資產專用于免稅項目。
借:固定資產:85,350
貸: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85,350
期末結轉
1.如將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減未交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
【例7】期末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未交增值稅2萬元。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20000
2.期末企業以當期新增增值稅稅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新增增值稅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已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科目。
總結
企業自營建設中的固定資產不僅包括生產機械、運輸工具等生產所必須的設備,還包括土地附著物,主要是指建筑。前者稱為用于生產的可動固定資產,后者則是用于生產的不動產固定資產。我國頒布了《增值稅暫行條例》與《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之后,又于2008年頒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這些有關增值稅的法律都對企業自營建設中的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計算做出了規定。首先,增值稅一定要有專用的發票或者其他專用憑證才能收取,不然不能收取。其次,企業自營建設中的固定資產只代表用于生產的動產固定資產,并不包括其他。再次,用于生產的不動產固定資產不能以及其他自建工程不收取增值稅。最后,對消費型增值稅的收取只對一般納稅人起作用,一般來說,即使是小規模納稅人,只要取得了固定資產支付,那么增值稅的額度依然需要計入到固定資產的價值當中去。所有這些關于增值稅的規定都為企業自營建設中固定資產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提供了依據與準則,在進行會計核算時需要嚴格遵守這些規定,以免產生錯誤。
二、企業購買所需物資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企業在進行自建時需要購買建設所需的物資,一般的形式都是企業購買之后,各單位來領取。這些購買的物資的實際成本應該進行核算,核算的項目主要包括物資的買價、運送物資的費用、公司支付的保險費用等,這些項目會成為核算稅收的依據,一般詳細登記在“工程物資”中借方這一欄,而對這一欄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主要分為三種情況,那么具體的處理方式也就有三種。第一種情況就是企業采購的物資全部都用于工程建設中,這些物資都是用于生產需用的動產,而且明細非常清晰。根據稅法的規定,用于生產的動產固定資產允許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銷售生產用動產固定資產也是增值稅增收的項目之一。因此,所購的生產用動產固定資產不應該計在工程所需的物質成本之內。第二種情況就是企業采購的物資全部用于工程建設,這些物資都是都用于生產需用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明細非常清晰。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自建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不允許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銷售生產用不動產固定資產并不是增值稅的應稅項目。因此,所購的生產用不動產固定資產應該計在工程所需的物質成本之內。第三種情況就是企業采購的物資沒有明確是動產固定資產還是不動產固定資產,分類比較模糊。針對這種情況,首先要做的就是對物資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認證。在建設過程中,若領用的物資是生產用動產固定資產,則按照第一種情況來處理;若領用的物資是生產用不動產固定資產,則按照第二種情況來處理。
三、領取企業內部物資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企業內部物資就是指企業自行生產的產品,正好這些產品又可以用于企業自營建設。這種物資并不是獨立的,所有權沒有脫離企業,因此在進行會計學的核算時,這些物資不應該做銷售處理,自然也就不能確認其收入。關于這種物資是否需要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為憑證,一般分兩種情況來看,也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第一種情況就是企業將企業內部的物資全部用于生產需要用到的動產固定資產,明細清晰。這種業務并不在增值稅稅法規定的銷售范圍之內,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為憑證。但是有時候也需要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為稅收憑證,但是這一項目的所有抵扣聯與記賬聯都需要在企業當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需要按照將產品的實際成本借記在“在建項目”科目中,而對“庫存物資”進行貸記。第二種情況就是企業將企業內部的物資全部用于生產需要用到的不動產固定資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一定要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為憑證,在進行稅務申報之時,需要按該產品的銷售價格來計算。根據增值稅稅法規定,將企業內部的物資全部用于生產需用的不動產固定資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時,該產品在增值稅的銷售范圍之內。在進行會計處理時,要將企業內部被領用的自產產品的實際成本與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借記在“在建項目”科目中,而對“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進行貸記。
四、施工完畢后剩余物資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在施工完畢之后,可能存在一些沒有使用或者使用后還有剩余的物資,針對這些物資的處理方法及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售出剩余物資,剩余物資售出后,產品的凈損益如果是利得,那么需要記載在營業外收入之內;如果產品的凈損益屬于損失,那么需要記載在營業外支出之內,一邊計算企業所得稅。關于企業銷售剩余物資手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憑證,需要分兩種情形來看。第一種就是物資在建設時用于自營建設等生產用動產固定資產之上,那么需要開具發票作為憑證。第二種就是物資在建設時用于自營建設等生產用不動產固定資產之上,需要考慮兩個問題,即購買物資之時并沒有做增值稅相關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與增值稅的稅負是否公平。一般來說,這種剩余物資不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憑證,也可不進行申報。第二種情況就是將剩余物資重新利用,轉化為生產所需要用到的原材料來使用。如果物資在建設時用于自營建設等生產用動產固定資產之上,由于在購買之時已經進行了增值稅的認證抵扣,那么就不需要在將它轉出來,直接將其記錄在剩余物資中的“原材料”賬目中即可。如果物資在建設時用于自營建設等生產用不動產固定資產之上,根據增值稅稅法的相關規定,在稅法上不允許進行抵扣的進項稅額在此時可以進行稅務抵扣。但是在實際的會計處理中,這一項工作非常復雜,容易產生錯誤,因此,不建議抵扣原進項稅額,直接按照剩余工程物資的賬面余額記錄在“原材料”賬目中即可。
一、增值稅轉型概念及必要性
增值稅轉型是指將不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生產型增值稅變為可以抵扣外購設備類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消費型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轉型允許在當期的銷項稅額中全部扣除當期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從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頒發的文件看來,并不是所有的固定資產均能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只有滿足相關要求的外購固定資產才得以抵扣其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而且從增值稅全面轉型開始,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開始實行的是“全額抵扣”,而不再是試點地區的“增量抵扣”以及退稅的辦法。其中只有滿足下面條件的固定資產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
(1)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2) 使用年限超過2年并且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
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抵扣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金,此類增值稅的征收具有以下的弊端。一方面,其造成了對固定資產的重復征稅,不利于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越高,重復征稅越嚴重。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資產中所含的增值稅不予以抵扣,提高了企業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成本,不利于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從而不利于產品的出口。消費型增值稅則允許外購固定資產時,將其所含增值稅金作為進項稅額一次性抵扣。雖然消費型增值稅并非嚴格意義上的增值稅,但是從固定資產的整個使用過程來看,法定增值額的總和等于理論增值額的總和。另外,由于我們可以使用發票來衡量購進固定資產的多少,在進項稅額的計算上更為客觀且便于操作和管理。于是消費型增值稅成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選擇,也成為我國增值稅的改革方向。
二、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主要影響
l、促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量的增加,升級產業結構
在生產型增值稅制度下,企業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額不能抵扣,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作為課稅基數的法定增值額不僅包括納稅人創造的新增價值,還包括己納稅增值稅的固定資產折舊,因而對固定資產存在重復征稅。資本有機構成越高的行業,重復征稅越嚴重。生產型增值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業引進高新技術和設備的積極性,不利于產業結構的升級與發展。增值稅轉型消除了重復征稅因素,使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企業得到更多進項稅額的抵扣,減輕了企業設備更新換代所帶來的稅收負擔,從而有利于刺激企業改進技術,采用先進設備,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2、引起投資方向的改變,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消費型增值稅對投資的刺激力度較大,這可能導致企業通過對外增加籌資或者依靠企業內部積累而減少利潤分配來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最終會導致企業資產負債率和權益負債率的上升。在“生產型”增值稅下,高新技術企業和基礎產業的發展會受到較大的抑制,而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徹底消除因固定資產含稅而導致的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稅務負擔,明顯地起到鼓勵資本向資本密集型和高新技術產業流動的作用。
3、降低固定資產投資風險,增加效益
任何一種生意的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也是如此,可能虧錢也可能盈利,因此它也具有風險性。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盈利是和投資風險成正比的,如果盈利多的投資肯定風險也比較高。相反,如果盈利比較少的投資風險也就比較低。在增值稅轉型以來,固定資產的投資收益率也直接受到了影響, 因為兩種不一樣的增值稅模式在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成本和固定資產的折舊額不相同。兩種不同模式的增值稅產生的投資收益差額不相同, 自然企業投資的風險也不一樣。經過理論研究證明,消費型增值稅的政策對企業的投資帶來的風險比較小。
4、增強企業出口貿易的競爭力
在改革之前,我國出口產品中蘊含了部分來自于固定資產所含進項稅金的增值稅額,即在國際市場中,我國出口產品的價格中仍然是含稅價格,從而使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處于被動地位。另外,對于國內市場,由于進口產品在進口國家實施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下已經得到徹底的退稅,而國內企業的同類產品卻沒有同樣待遇,同樣使我國企業處于行業的不利地位。綜上,可以看出在現行的增值稅制下我國企業處于全面下風,但是,在改革之后,我國出口產品就實現了徹底退稅,從而具備了與同行國際企業平等進入市場的資格,提高國內企業競爭力的同時也可促進企業擴大出口貿易,推進我國整體出口貿易的發展。當然,國內產品也因此擴大了進項稅的抵扣范圍,降低產品成本和企業稅負,同樣可以有效的提高國內產品與同行國際產品間的競爭力。
三、應對增值稅轉型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議
增值稅轉型對行業和不同企業的稅收影響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對于需要購進大量機器設備,進行技術革新的行業和企業,稅收減負作用顯著,而對于其他行業和企業來說,增值稅稅負就不會有明顯變化。
1、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長期投資計劃
增值稅轉型是我國當前形勢下提出的一項減稅政策,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制定固定資產長遠投資規劃,要從戰略的高度,以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為導向,以構筑核心競爭能力和加快產品結構調整為目標,長遠計議、精心規劃。首先,要對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存量固定資產的配套情況和技術水平進行深入而系統地分析,準確理解和把握增值稅轉型的稅收優惠政策,掌握好固定資產投資的輕重緩急節奏,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謀取市場優勢;其次,明確投資方向,促進產品結構優化調整。投資資金要向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項目傾斜,對市場潛力大、技術含量高的項目給予優先投資。對效益低下及國家產業政策限制或不鼓勵發展的項目要減少投資或不投資。
2、采購時盡量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轉型會對企業投資產生正效應,使企業存在擴大投資和設備投資的政策激勵,從而對企業收益產生影響。但需要注意的是,對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動產以外的購進固定資產(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用于自制固定資產(含改擴建、安裝)的購進貨物或增值稅應稅勞務,只有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享受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政策。如果購進時不能分清固定資產用途的,也必須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明確購進固定資產的用途后,再最終決定是否能夠進行增值稅迸項稅額的抵扣。因此在采購固定資產時盡量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才能獲得新增機器設備投資中所含增值稅的進項稅金的抵扣,才能享受此項政策所帶來的優惠。
3、完善企業增值稅的管理體制
我國自1983年1月1日起,開始試行增值稅。1994年稅制改革時我國選擇了很少被其他國家采用的生產型增值稅。由于生產型增值稅具有重復征稅、抑制企業資產更新等弊病,2004年7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國家先后在東北三省行業和中部六省行業推行了增值稅轉型試點,2009年1月1日起,國家決定在全國所有地區和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至此,我國增值稅統一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相關的會計業務處理也有了相應的變化。本文舉例說明消費型增值稅下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的涉稅業務處理。
一、固定資產增加的業務處理
根據財稅[2008]170號文件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如果可以提供有效的扣稅憑證,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和自制的固定資產(包括改擴建、安裝)的進項稅額可以自銷項稅額中抵扣。有效的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指的是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
(一)購進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1] a企業于2009年1月3日,購入一臺生產用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500萬元,增值稅額85萬元,支付運輸費2萬元,運費取得了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固定資產無需安裝,以上貨款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資產5 018 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1 400
貸:銀行存款5 870 000
(二)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2] b企業于2009年2月4日接受甲企業捐贈卡車一輛,當天辦妥手續。甲企業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為2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不考慮所得稅及其他相關稅費。
借:固定資產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34 000
(三)接受投資轉入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3] c企業于2009年3月5日接受乙企業投資轉入設備一批,經雙方確認價值為80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表明增值稅額為136萬元。機器已交付使用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8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360 000
貸:實收資本——c企業 9 360 000
(四)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4] d企業2009年4月6日用一批材料換入新設備一臺。該批材料售價6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表明增值稅額1.02萬元,換入的新設備公允價值7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表明增值稅額1.19萬元。d企業支付補價1.34萬元。假定該項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借:固定資產7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 9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6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 200
銀行存款 11 700
(五)債務重組取得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5] e企業2009年1月1日賒銷一批商品給丙企業,價稅合計10萬元,當即收到一張面值為10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2009年5月7日丙企業發生財務困難,經雙方協議擬進行債務重組。丙企業以設備抵債,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該設備公允價值8萬元,增值稅額1.36萬元。
借:固定資產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600
營業外支出 6 400
貸:應收票據 100 000
(六)自制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例6] 2009年6月8日,f企業購入自制設備用物資一批已驗收入庫。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5萬元,增值稅額0.85萬元,貨款已支付。7月9日,f企業開始自制設備,領用上述購入的物資。8月1日,領用本企業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價款2萬元,增值稅額0.34萬元,領用本企業生產的產成品一批,產成品按售價計算為10萬元,增值稅1.7萬元。8月16日,f企業將自制完工的設備交付生產使用。
1. 6月8日,購入自制設備用物資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 500
貸:銀行存款 58 500
2. 7月9日,領用自制設備用物資
借:在建工程——自制設備工程 50 000
貸: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50 000
3. 8月1日,領用原材料和產成品
借:在建工程——自制設備工程 20 000
貸:原材料 20 000
借:在建工程——自制設備工程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000
貸:庫存商品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000
4. 8月16日,自制設備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170 000
貸:在建工程——自制設備工程 170 000
二、固定資產減少的業務處理
固定資產減少時涉及增值稅的業務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涉及進項稅額轉出,一類涉及銷項稅額。
(一)涉及進項稅額轉出的業務處理
財稅[2008]170號文件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條例第十條(一)至(三)項所列情形的,即發生了(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等三種情形時,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里的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后計算的固定資產凈值。
[例7] 2009年7月10日,g企業將4月5日購進的生產設備一臺轉為基建處作房屋和辦公樓基本建設使用,購入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6萬元,增值稅額1.02萬元,殘值率為4%,預計使用6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已提折舊
=6-6×96%×3÷(6×12)= 5.76(萬元)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5.76×17%=0.979 2(萬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 57 600
累計折舊2 400
貸:固定資產60 000
借:在建工程67 392
貸:固定資產清理57 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9 792
如果企業將所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或發生非正常損失,或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等,應跟據固定資產凈值計算“進項稅額轉出”,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待處理財產損溢” 及其他有關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等科目。
(二)涉及銷項稅額的業務處理
涉及銷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業務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二是增值稅條例所規定的視同銷售行為。
1.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例8] a企業于2009年8月11日轉讓1月3日購入的生產用設備一臺(見例1),原值5 018 600元,進項稅額851 400元,已提折舊50 000元,該固定資產售價6 000 000元,增值稅額1 020 000元。已經收到全部款項。
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4 968 600
累計折舊50 000
貸:固定資產 5 018 600
出售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7 02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6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020 000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 031 400
貸:營業外收入1 031 400
2. 視同銷售固定資產的業務處理
增值稅實施細則第四條明確規定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八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并且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納稅人發生細則第四條規定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例9] h企業于2009年9月12日購入電腦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300萬元,增值稅額51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2009年12月25日,企業將該批電腦通過當地紅十字會捐贈給希望小學,批該電腦已提折舊2萬元,捐出時支付清理費2 000元。
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2 980 000
累計折舊 20 000
貸:固定資產 3 000 000
支付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2 000
貸:銀行存款 2 000
計算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506 6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6 600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
借:營業外支出3 488 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 488 600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或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利潤分配”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及其他有關科目,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不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并結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主要參考文獻
[1]王紅,李繼志. 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處理[j]. 中國農業會計,2009(8):55-56.
[2]張譯文. 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問題探討[j].新會計,2009(8).
[3]余蓉蓉,孟澌. 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會計處理及財務影響淺析[j]. 財會通訊:綜合版,2009(6):111-112.
自2009年我國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后,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產生的增值稅可以進行抵扣,這是我國歷史上單項稅制改革降低稅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影響很大,對企業的籌資、投資、稅收以及財務核算等均有很大影響。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固定資產核算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降低時是否繳納增值稅,而固定資產升高時是否可以將其增值稅抵扣掉。
一、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初始確認、計量的影響
(一)自建固定資產初始入賬成本的確定
增值稅轉型對自建固定資產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是否能夠將企業購進物資所產生的進行稅額抵消掉,所以應當詳細分析工程物資的主要用途。一般情況下,企業的工程物資有建造房屋、安裝設備這兩種。但是,企業把工程物資用在房屋的建設中,這種應稅項目是屬于非增殖稅的,所以是不可以將進項稅額抵扣掉的,仍然要把它歸在工程物資成本里;但是,是能夠抵扣儀器設備中的工程物資所產生的進項稅額的。例如:某公司自己生產了一大型的設備,為項目購進了專用物資200000元,繳納增值稅34000元,具有增值稅的專用發票。購進的專用物資均用在機械設備項目中,工程已經竣工并且付諸應用,會計處理為:(1)購進物資時:借:工程物資200000應交稅費-進項稅額34000貸:銀行存款234000(2)領用原材料、物資時:借:建設中的工程200000貸:工程物資200000(3)竣工時的交付使用:借:固定資產200000貸:建設中的工程200000
(二)外購設備初始入賬成本的確定
在生產型增值稅政策下,企業購進固定資產過程中,應當在銷項稅額中將其產生的進項稅額抵扣掉,這樣一來,企業在購買儀器設備的時候就要承擔非常中的稅負。為了減小企業所承擔的稅負,政府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不能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產生的進項稅額這一規定刪除了,這樣一來,納稅人就能夠抵扣掉購進儀器設備產生的進項稅額。依照修訂過的增值稅條例,通常納稅人購進設備的進項稅額,應當對其進行單獨確認,不用再將其算到固定資產成本,所以就會減小固定資產入賬的價值。比如,某企業購進一臺機械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價款為300000元,增值稅為51000元。具有合法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所有的交易均通過銀行存款來支付。在不考慮運輸費的情況下,增值稅轉型后:借:固定資產300000應交稅金-進項稅額51000貸:銀行存款351000此外,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的是,為了彌補增值稅轉型造成的某些稅收漏洞,新的增值稅條例中明確規定,和企業中技術升級更新沒有關系、并且容易與個人消費品混淆的消費產生的進項稅額是不能抵扣的,比如游艇、小汽車以及摩托車等等。所以,就這種固定資產來說,會計核算和增值稅轉型之前是一樣的[1]。
二、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后續計量的影響
(一)影響固定資產的處置
1.非正常損失的固定資產:這種固定資產指的是因管理不到位而導致的資產丟失、變質、霉爛、被盜等問題。但是,增值稅經過轉型后,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所產生的進項稅額能夠被抵扣消除,所以,固定資產的不能抵扣掉的進項稅額就包含進了非正常損失額度中。對于不能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應當根據其適用稅率、凈值進行相應的計算,并利用“應交稅費-進項稅額轉出”將該科目轉出去。在還沒有轉型增值稅前,固定資產購進時的進項稅額并沒有抵扣掉,一旦造成了非正常損失,就沒有必要核算進項數額的轉出了。2.看作銷售的固定資產:轉型增值稅之后,視同為銷售的固定資產包括了無償捐贈給別人、分配給股東、個體經營以及投資等應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將委托他人或者自己加工的固定資產用在個人消費、集體福利以及非應稅項目等等。在轉型增值稅前,沒有將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抵扣掉,所以,在對視同銷售的固定資產進行處置時,是不用計算它的銷項稅額的。3.固定資產的出售:企業在出售固定資產之前,應當先清理固定資產,然后處理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接著將對固定資產出售的收入進行處理,最后處理固定資產的清理損益。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的出售是具有很大影響的,具體體現在處理固定資產出售收入的過程中。在轉型增值稅后,能夠抵扣掉購進固定資產時的進行稅額,出售固定資產時也會對銷項稅額計算。與銷售普通貨物相同,企業中固定固定資產的銷售業要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但是在生產型增值稅征收模式中,是不征收固定資產銷售產生的增值稅的。經過修訂之后的增值稅條例,在判斷固定資產出售產生銷項增值稅的稅率時主要是依據一般納稅人在購進固定資產時是否抵扣掉了進項稅額來進行的。所以,轉型增值稅之后,對出售時已經用過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根據實際的情形來合理征收增值稅。
(二)影響固定資產的折舊
折舊指的是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內,根據合理的方法來有效分攤應計的折舊額。在增值稅轉型之后,處理固定資產產生進項稅額的方法是不同的,進而導致了固定資產的原價或者說成本產生一定的差異,而固定資產的成本對其折舊是具有一定影響的,因此增值稅轉型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著固定資產的折舊。增值稅經過轉型后,企業能夠抵扣掉購進固定資產產生的進項稅額,進而使得固定資產的成本減小。這樣一來,與增值稅轉型之前相比,固定資產折舊也會有所降低[2]。
三、面對增值稅轉型,企業應當采取的應對對策
(一)企業應當對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速度進行合理的規劃
應為增值稅應繳納稅額與銷項減進項相同,所以企業應當對購進固定資產的時間進行合理的規劃,防止銷項稅額不夠減、過剩等問題的發生。應當確保固定資產投資的穩定性,對其分批更新,并且通過稅收的優惠政策來提高企業的收益。
(二)盡可能地所要增值稅專用的發票
增值稅經過轉型之后,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將購進固定資產時產生的進項稅額抵扣掉。所以,企業在購進固定資產時,應當盡可能地所要增值稅專用的發票,哪怕購進固定資產時還未明確其用途,也應當先索要發票,等到明確了固定資產的用途之后再決定是否對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三)盡可能地在一般納稅人處購進固定資產
為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在購進固定資產時,在小規模納稅人未提供更加優惠條件的情況下,應當盡量不向其購買固定資產。盡管提供固定資產的小型納稅人可以去稅務機開設專門的增值稅發票,但是在普通納稅人處買進的固定資產更加劃算[3]。
四、結語
增值稅轉型不僅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減稅政策,更是積極財政政策中十分關鍵的一部分,所以企業應當緊抓此次機會,享受增值稅轉型這一優惠政策。而增值稅轉型嚴重影響著企業固定資產的核算,然而,隨著增值稅轉型完善,其對固定資產核算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正在慢慢減小。
參考文獻:
[1]周會林.解析增值稅轉型對固定資產核算的影響[J].中國證券期貨,2012,07:172-173.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738(2011)05-0060-05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2008年12月19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財稅[2008]170號)。財稅[2008]170號規范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等涉稅會計處理。本文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2006年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對消費型增值稅下常用固定資產取得和處置的會計處理進行分析。
一、消費型增值稅下取得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應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企業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應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為購進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在取得貨物運輸發票后,按照稅法規定準予抵扣的部分直接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企業外購固定資產包括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兩種方式。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指固定資產購入后不需要安裝可以直接交付使用。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以固定資產購置時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等作為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例題1】盛和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3月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300000元,增值稅額為5l000元,另支付運雜費l0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30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000
貸:銀行存款
352000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指固定資產購入后需要經過安裝才能交付使用。這種固定資產應以購置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及相關費用作為固定資產價值,具體包括買價、稅費(關稅、車輛購置稅等)、包裝費、運雜費以及固定資產安裝過程中的安裝成本等。
【例題2】盛和公司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買價為25000元,增值稅額為4250元,安裝設備時領用生產用材料價值1000元,購進該批材料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0元,支付安裝人員工資2000元.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支付設備價款時:
借:在建工程 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250
貸:銀行存款 29250
領用安裝材料、支付工資時:
借:在建工程 3170
貸:原材料 100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應付職工薪酬 2 000
設備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28170
貸:在建工程 28170
3.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可能以一筆款項購人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如果這些資產均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并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則應將各項資產單獨確認為固定資產,并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Ⅲ。
【例題3】2010年4月21日,盛和公司向乙公司一次購入三套不同型號且具有不同生產能力的設備A、B和C。盛和公司為該批設備共支付貨款5 0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00元,保險費17000元,裝卸費3000元,全部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假定A、B和C設備分別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公允價值分別為1560000元、2340000元和13000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A 1506000
――B 2259000
――C 125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0
貸:銀行存款 5870000
4.超過正常信用期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
如果購入的固定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則應按所購固定資產應付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應支付的價格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例題4】2010年1月1日,盛和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乙公司購買一套大型設備,合同約定價格為2000萬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 El等額支付。該大型設備成本為1560萬元,在現銷方式下該大型設備的價格為1600萬元。假定乙公司發出商品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為340萬元,盛和公司于當天支付增值稅額340萬元。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16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4000000
貸:長期應付款 20000000
銀行存款 3400000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包括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
1.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自營建造是指企業自行經營、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自營工程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原則上應包括建造企業發生的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支出。具體包括工程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有關稅金及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工程借款費用、工程用水電費、設備安裝費、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及其他應計入工程成本的費用。
【例題5】盛和公司自建廠房一棟,購入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5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稅額為85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設。工程人員應計工資100000元,支付的其他費用30000元。工程已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585000
貸:銀行存款 585000
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585 000
貸:工程物資 585000
支付工程人員工資、其他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 13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0000
銀行存款 30000
工程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715000
貸:在建工程 715000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出包工程是指企業向外發包,由其他單位組織經營、正在施工的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出包工程建造的固定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價款作為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一般情況下,出包單位應預先支付給承包單位一定的預付工程款,然后每月根據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工程完工后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例題6】2010年3月2日,盛和公司將一幢新建廠房出包給乙公司承建,按規定先向乙公司預付工程價款400000元,以銀行存款轉賬支付;2010年7月2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收到乙公司的有關工程結算單據,補付工程款172000元,以銀行存款轉賬支付;2010年7月3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經驗收后交付使用。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預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4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
補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172000
貸:銀行存款 172000工程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572000
貸:在建工程 572000(三)接受捐贈固定資產
企業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應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例題7】盛和公司接受一臺商捐贈的設備一臺,根據捐贈設備的發票確定其價值為400 000元,發生的運費、包裝費計2 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402000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400000
銀行存款 2000
(四)接受固定資產投資
企業接受的固定資產投資,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題8】盛和公司注冊資本為4500000元。2010年2月5日,接受乙公司一臺設備投資。該設備原價為900000元,已提折舊300000元。該投資占盛和公司注冊資本的10%。乙公司向盛和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600000元,稅款102000元。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6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2000
貸:實收資本 450000
資本公積 252000
二、消費型增值稅下處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銷售自用固定資產
消費型增值稅下,銷售固定資產與銷售一般貨物一樣計算并交納增值稅。財稅[2008]170號規定: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下企業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該項固定資產原取得時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已計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銷售時計算確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題9】盛和公司購人一臺生產用機床,含稅價為585000元,當即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lO年,凈殘值為零,直線法計提折舊。設備使用3年后,盛和公司因轉產將其售出。轉讓價為468000萬元。該機床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假設該機床分別購置于2009年1月1日前后,會計處理如下表:
(二)固定資產改變用途
1.固定資產用于非應稅項目或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肖費
對于企業將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用于非應稅項目或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如果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計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應在當月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即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予以轉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題10】盛和公司將2010年5月1日購入的一臺生產用設備轉為福利部門使用,購入價40000元,增值稅6800元,該設備已累計提取的折舊額為3000元。
盛和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40 000―3 000)*17%=6290元
借:固定資產 629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290
2.固定資產用于對外投資或捐贈
對于企業將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或分配給股東、或無償贈送他人等都應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公允價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題ll】盛和公司于2010年9月通過當地民政部門向玉樹災區捐贈2010年1月購進的一臺機器設備,賬面原值為10000元,累計折舊為400元,捐贈時支付清理費500元。盛和公司的會計如下:借:固定資產清理 9600
累計折舊 400
貸:固定資產 1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 2132
貸:銀行存款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32
借:營業外支出 11732
貸:固定資產清理 11732
(三)固定資產出現報廢、毀損、盤虧
當固定資產出現報廢、毀損時,原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固定資產凈值乘以適用的增值稅率確定。
當固定資產盤虧時,原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轉出。查明原因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題12】盛和公司2010年4月1日購人一臺生產用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6800元,已抵扣。7月27日,公司發生火災,該機器設備被大火燒毀。
盛和公司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40000
貸:固定資產 4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 68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800
借:營業外支出 468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6800
我國于2009年起對增值稅的管理實行了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型。依據財稅〔2008〕170號《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固定資產”僅限生產經營設備。
增值稅的轉型對固定資產的核算有一系列的影響,具體情況解析如下:
一、購入工程物資的核算
增值稅轉型后,企業購入工程物資的核算需要區分是用來建造不動產(房屋、建筑物)還是用于建造動產(生產經營用設備)而分別處理。
(一)購入工程物資用于不動產的建造
如果購入工程物資是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則購入工程物資時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需要計入工程物資的成本。
【例1】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3月10日購入工程物資一批用于建造廠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200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34 000元,另支付運費6 000元,款項已經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借:工程物資
240 000
貸:銀行存款
240 000
(二)購入工程物資用于動產的建造
如果購入工程物資是用于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等動產,則購入工程物資時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不計入工程物資成本。
【例2】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3月15日購入工程物資一批用于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300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51 000元,另支付運費9 000元(已取得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款項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借:工程物資
308 37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 630
貸:銀行存款
360 000
二、在建工程領用存貨的核算
(一)房屋建筑物工程領用存貨
1、領用生產用原材料
房屋建筑物工程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則購入原材料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予以轉出。
【例3】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3月20日建造廠房,領用生產用原材料100 000元,該原材料購入時發生增值稅進項稅額17 000元。
借:在建工程
117 000
貸:原材料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 000
2、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
房屋建筑物工程領用自己生產產品,屬于視同銷售行為,需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4】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3月20日建造廠房,領用自產產品成本300 000元,計稅價格40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368 000
貸:庫存商品
3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 000
(二)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領用存貨
1、領用生產用原材料
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領用生產用的原材料,其購入原材料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
【例5】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4月5日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領用生產用原材料50 000元,該原材料購入時發生增值稅進項稅額8 500元。
借:在建工程
50 000
貸:原材料
50 000
2、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
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不屬于視同銷售行為,不需要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6】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4月5日建造生產經營用設備,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成本100 000元,計稅價格12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貸:庫存商品
100 000
三、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生產經營設備
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7】A公司和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2009年4月10日,接受B公司作為生產設備的固定資產投資,合同中約定該設備的價值為320 000元,該價值是參考此生產設備的市場價格及相關因素后確定的。B公司投資后占A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5%,A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00 000元,B公司向A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320 000
一、引言
增值稅轉型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一項宏觀調控政策,目的在于降低稅負、鼓勵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我國增值稅轉型于2004年首先在東北老工業基地試行,后在中部6省26市推廣實行,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普遍施行。近幾年有不少學者對增值稅轉型的效應及其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進行了廣泛探討和分析,取得了許多積極的研究成果。黃明峰,吳斌(2009)通過對實施增值稅轉型的中部6省26市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發現,消費型增值稅減輕了企業稅負,為固定資產更新創造了條件,整體上帶動了投資規模的擴大,但不同行業受到的影響不同,固定資產比例較低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受到的影響較小,從長期來看其規模會因此而相對萎縮。李成、楊斌(2007)從資本使用者成本角度,通過計量分析發現,增值稅轉型導致資本使用者成本降低了14.5個百分點,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因此大約上升12個百分點。王洪海(2007)的研究認為,消費型增值稅較生產型增值稅更有利于促進投資,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的企業在轉型前后的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存在顯著差異。紡織行業曾是陜西省第一大行業、第一利稅大戶和創匯大戶,具有良好的紡織工業發展基礎。但是19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陜西紡織行業的發展停滯下來,棉紡織行業勉強維持生存,與終端市場靠近的印染、針織、毛紡織等行業被淘汰出局。陜西風輪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樹生認為,影響陜西省紡織工業發展的最主要原因是投資嚴重不足。1990年代后,陜西省紡織工業固定資產年均增長速度一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資金的嚴重缺乏制約了企業的技術改造、規模擴大和產品的升級改造。那么增值稅轉型是否對陜西省國有紡織企業擴大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產生有利影響,成為值得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本文借鑒前人研究成果,建立固定資產投資與增值稅轉型之間的關系模型,運用面板數據分析方法,分析增值稅轉型對陜西省國有紡織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產生的影響,一方面為陜西省紡織企業提供一些有益的發展思路,另一方面為我國消費型增值稅實施效應的研究作出一些補充。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增值稅轉型將消除生產型增值稅存在的重復征稅因素,減輕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有利于鼓勵企業投資,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诖?,本文提出假設:
假設1:增值稅轉型將與陜西國有紡織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存在正向相關關系
2008年底,陜西省國資委對原唐華集團下屬5家國有紡織企業進行政策性破產重組,為陜西紡織行業發展帶來新的契機,對其他國有紡織企業來說,這也是難得的發展機遇,因此,本文提出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