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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事實表明,良好的交通環境能夠減少交通事故的數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與交通環境存在密切的聯系。而安全的交通環境離不開及時、準確、全面地交通環境監測工作。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支撐,是交通、環保等相關部門實施環境質量監督、考核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的科學依據。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推動和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事業的開展和發展。
1環境監測對交通運輸行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業作為國家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一樣地面臨著嚴重的環境保護問題。公路建設施工期和運營期帶來的環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響沿線地區的環境質量,加劇其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的惡化,并且公路對沿線環境的改變是長期存在的,甚至對某些特殊環境造成的破壞是難以恢復的。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水體影響、大氣影響、噪聲影響和生態影響。因此,根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路建設中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 ”制度,特別是要開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監測工作,將公路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降至最低,實現公路建設和地區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1]。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保監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環保長效管理的主要基礎。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識別交通活動對基礎設施周邊自然生態和公眾健康造成的環境影響,增強環保監管效果,促進污染治理設施有效運轉,減少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交通設施沿線生態環境。
2國內交通環境監測現狀
2.1交通運輸行業部級環境監測現狀
隨著交通運輸事業快速發展,我國的交通環保管理和法律法規體系也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在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環保監理和環??平绦麄鞯确矫娑既〉昧碎L足發展。在已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對建立監測制度、組建監測網絡、制定監測規范等均作出了規定和要求[1]。
國家和交通運輸部為了緩解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更科學有效地對交通環境進行監測和監控,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頒布的《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交通部環境監測工作條例(試行)》明確規定了交通環境監測的實施辦法;2008年交通運輸部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對各類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進行環境監測;2011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繼續探索環保新道路,繼續加強環境監測、應急、信息等基礎能力建設,擴大環境監測網絡覆蓋范圍,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探索開展生物多樣性監測和生態遙感監測工作,提高環境應急監測水平,增強環境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指出交通運輸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強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增強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建設部省兩級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監測考核體系,逐步形成對國家高速公路沿線、三峽庫區、環渤海、長江口和珠江口等區域的交通環境監測網絡;2011年頒布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十二五”發展規劃》中也明確提出,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網絡是健全交通環保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學、層次合理的行業節能環保監測網絡,初步形成運行規范的全國交通運輸環保統計和公報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發的《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在統一行業認識,實現頂層設計和全局指導的基礎上,近一步明確了要“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統計監測考核體系”,“積極開展區域性和主體性試點、生態建設和修復試點、環境監測網絡試點等工作”。
但是,從整體上看,環境監測管理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環境監測工作還不能為交通環保工作的開展提供足夠的支撐。
2.2交通運輸行業省級環境監測發展現狀
從 2000 年開始,部分省市開始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站,但由于行業監測還沒有賦予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也就沒有財政資金來源,只能通過第三方有償服務來保證業務開展,所以,各省行業環境監測站發展不盡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數幾個省份的環境監測站發展較為順利[2]。
山西省為加強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先后下發了《山西省交通基礎設施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暫行)》(晉交科教〔2006〕401 號)、《關于加強高速公路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晉交科教〔2009〕36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晉交科技〔2012〕28 號)等文件,多次開展公路建設項目環保專項檢查,重點加強了施工期環境監測和環保措施及設施的按時落實,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有關行業污染防治及節能減排的問題,有效推動了行業環保事業發展[3]。
湖北省的交通環境監測工作起步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業環境監測站,并根據交通運輸部相關文件精神和行業環境保護需要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規范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在交通運輸部下發的《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交環發[2008]112 號) 基礎上,湖北省交通運輸廳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豆芾磙k法》明確了“湖北省交通環境監測中心站”的職能,主要負責省內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工作,并以環監站為實施平臺,對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和科學化的指導。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下發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3完善交通環境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
十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同時明確要求“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更好的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這正是交通運輸行業實踐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全行業綠色發展評價體系的重大戰略舉措。
3.2是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落實國務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要求“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出“不斷增強環境保護能力,全面推進環境監測、信息等環境保護工作能力標準化建設”。
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相關法規政策,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法規政策,更好地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更好地落實行業發展規劃,加快綠色交通運輸體系的構建。
3.3是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的需要
為了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工作,交通運輸部于 2008 年 4 月下發了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各類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進行環境監測”,2013年初委托開展了《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管理體系與建設標準研究》,涉及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試點工作也正在實施過程中[5]。
但是,現有環境監測多參考環保行業的標準和執行規范,對于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站建設內容和規模、監測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業監測標準和規范。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管理的政策法規還不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體系還不完善。
4建議
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在監測技術方法,監測數據質量、監測站點建設等方面缺乏行業標準和規范,缺乏相應的交通環境監測方面的法規政策。這必然影響了行業監測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導致行業環境監測結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2.環境監測在節能減排中發揮的時效作用
2.1我國環境監測系統的發展
現在我國從80年代就開始注意環境問題,我國環境監測的發展也已經有50多年歷史[3],因而建立的環境監測體系也較為成熟,但是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之處。我國不僅僅在國家級層面上設立了環境監測總站,還設立了省、市、縣三級監測網站,從事環境監測業務的人員也不斷增加,而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也不斷提高。除此之外,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的設備也越來越精良,也在逐步實現環境監測的智能化,同時也向著信息化的方向不斷邁進。除了“硬件”配備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環境監測技術是指針對環境污染問題而設立的,融監測和預防于一體的技術。首先我國環境監測系統實現了對大氣、水、城市噪音等污染的全面監測,也成為我國污染物減排的三大支持體系之一,為我國減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貢獻。
2.2我國環境監測系統發揮的作用
首先,我國環境監測系統能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上報,從而可以通過相關媒體使公眾及時了解我國目前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例如,當環境監測系統收集大氣中PM2.5的監測數據后,形成一定的報告,公眾在獲得了該報告后會針對目前的大氣狀況進行不同的生產、生活安排。其次,環境監測系統收集到的數據可以成為我國制定相關政策法規的依據。我國環境法規的制定要根據具體的國情,這樣才能有的放矢,以求通過最小的公共成本取得最大的社會效益。此外環境監測也是我國環境法規的實施狀況的一種反饋,并能為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執法依據。再者,環境監測行為有利于社會公眾的環保行為。尤其當監測數據曝光后,會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可能反省自身行為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提高自身的環保意識。對于商品生產者或者決策者而言也可能做出一些環保反應,例如:在以后的生產經營決策中可能會考慮消費者環保意識、加大環保建設投資,抑或更注重樹立自身的環保形象,尤其是對于污染型企業可能產生更顯著的影響。從這個角度出發,環境監測能起到促使企業從污染型向環境友好型的轉變。[2]最后,環境監測有利于我國社會進步。良好的生存環境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環境監測可以幫助民眾及時發現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并對將來的發展趨勢進行一定的預測,同時尋找解決環境問題的有效措施,以促進社會穩定有序的發展。
3.有效的環境監測措施探究
綜上所述,環境監測工作是我國實現節能減排的一項基本工作,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有力保障。為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實施,本文在此對如何有效地實施環境監測進行了以下初步探究。
3.1完善環境監測法規,明確政府責任
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境監測網絡,但是在環境法規方面,多是以監測對象為客體的,很少有針對監測主體自身的法規,要更好的實施環境監測工作,首先要完善相關法規,更要明確在環境監測過程中的政府責任。在環境監管過程中要嚴格、規范地執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以保障環境監測結果的規范性和準確性,進而才能更好地發揮環境監測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除了立法的角度,政府更應該轉變環境監測理念,明確監測過程中的責任。而且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環境狀況,各環境監測站點的工作也應該有所偏重,各級政府各司其職,才能保證環境監測工作順利有效的進行。
3.2提高環境監測質量,完善監測體系
環境監測體系是節能減排的主要支撐體系之一,是節能減排決策的重要信息源,只要保證環境監測有效性的前提下,才能確?;澞軠p排工作實施的科學性。要提高環境監測質量首先要加大對環境監測工作的投入,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要想實現更好的監測效果就需要引進先進的配套設施,所以資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在設施的引進上,除了要考慮引進大型的、自動化、智能化的裝備之外,還要考慮針對不同環境和不同污染問題的小型的、便攜式的配套設施,將生物、光電等高科技技術不斷的應用到其中,實現先進技術和先進設施的結合,從而實現對環境的全面監測。對于整個監測體系而言,環境監測網絡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雖然我國目前已經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三級監測網絡,但是近幾年環境污染事件依然頻頻被曝光,這同時也暴露了我國環境監測體系存在的漏洞。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監測體系首先要保證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進而要增加網絡監測站點的數量,做到對環境的無死角監測。除此之外還要對不同的環境污染類型設立相應的監測網絡,以及時應對各種環境污染事件。
1 環境監測工作在環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1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和手段。隨著環境監督工作的法制化、定量化和科學化的不斷加強,環境管理需要科學準確的數據和資料作為制定環境保護措施的依據,而環境監測工作的日益科學化和準確化使數據的準確性和代表性逐漸滿足了環境管理的需求。因此,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基礎,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權威的監測數據,使環境管理更加科學、公正。
1.2 環境監測為環境政策、法律、法規和環境質量標準的制定提供科學的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都要以環境監測數據為基礎,如環境保護的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和其它政策和決策的制定等,都要依賴于環境監測的數據。
1.3 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實施過程中的作用。各級環保部門在開展環境管理、環境執法和事故處理等工作時,都要以環境監測數據作為管理的標準。
由此可見,缺乏環境監測數據的支撐,環境法律法規的制定、部門的決策、環保部門的管理都難以具有科學性,很難具有成效。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手段,環境監測的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水平。
2 環境監測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能力建設基礎薄弱。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缺口較大,實驗用房嚴重不足。部分的省、市、縣環境監測站都存在儀器設備缺口,個別的市監測站甚至沒有氣相色譜儀,基本的有機物監測都存在問題;大部分縣的常規監測能力存在不足。全國部分的省、市、縣環境監測站都不具備滿足實驗室規范管理的實驗用房等基本條件,甚至有的省轄市因缺乏實驗用房,無法拓展正常工作需要的新增監測能力。
2.2 工作經費缺口較大。地方財力的不足和國家經費的不足,使環境監測正常的業務經費難以保障,個別的省轄市和部分的縣級財政根本沒有把監測工作正常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環境監測站的日常開支只能靠微薄的創收來維持。近幾年,監測工作量增加了很多,經費卻沒有相應的增加。國家和省財政加大了對各級環境監測站的能力投入,有的項目需要地方具有相應的配套資金,而部分縣級環保局無法爭取到地方配套資金,只能采用全體職工集資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更有個別的市、縣由于配套資金難以落實,被迫放棄國家或省里的能力建設投資。
2.3 監測人員素質不高。受人員編制和人才引進政策的影響,環境監測站只進了少量的干部,正規高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難以進入。加上監測站部分優秀的人才和技術骨干被提拔到別的位置,造成監測站的人才斷層、專業和學歷不合理等問題,監測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
3 加強環境監測管理的建議
3.1 為環境監測提供法規和政策支持。國家和政府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約束,使環境監測工作有法可依、監測人員能夠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工作。
以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管理體系為目標,制定環境監測條例,對環境監測能力的提高、數據質量進行嚴格的要求;對部門和社會監測力量進行統一的監督,加強溝通協調和實施環境保護監測信息的統一;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提供大力的支持,加強機構設置、工作經費、人才引進等方面的保障,為環境監測的科學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3.2 加強監測人員培養,提高監測隊伍的整體素質。培養人才、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保持技術骨干隊伍的穩定是加強監測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和根本性的措施。人才是監測能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要完成艱巨的監測任務、不斷的創新監測能力,要靠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進行支撐。監測站要從環境管理的需要出發,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培養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的人才,切實地提高監測隊伍的素質。
3.2.1 對現有和新進的監測人員加強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滿足對項目的深化和環境應急監測測的需要。
3.2.2 通過增加人員編制和其他渠道,引進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優化技術結構。
3.2.3 建立有利于發現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的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監測人員的潛力,鼓勵監測技術人員和優秀人才立足本職崗位,發揮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監測科研的能力。
3.3 加快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按照國家對各級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要求,環保部門應該制定指導性的文件,對環境監測工作提出要求、加強監督、開展檢查、采取措施、認真地考核。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按照級別和類別的不同制定達標建設計劃,將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納入政府環保目標,以確保各級環境檢測站的綜合能力得以提高。
科技的進步,對環境監測的技術要求不斷提高,環境監測站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利用現代化的計算機網絡為環境監測服務。利用計算機建立和加強環境監測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測信息的采集、整理、統計、傳輸和綜合分析的能力,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傳輸和監測技術的網上查詢,也可以為環境管理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就目前情況來看,針對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的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規定“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為貫徹這一規定,于2004年12月07日頒布生效《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地下水環境監測作為較為新興的行業,其監測過程也是一個逐步探索和完善的過程。這不僅是要求在技術上的進步在管理上的完善,更要求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1.2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共享不及時
技術的進步是地下水環境監測的依靠、法律法規的健全是地下水環境監測的保障。除此之外,環境監測的信息共享是有效緩解地下水問題的重要途徑。我國的地下水環境監測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相關監測方面的信息共享卻成為制約其進一步好轉的關鍵所在。相關網絡技術建設不完善,導致了水環境監測信息不及時,監管和治理不同步,導致之前的大量工作都成為了無用功。
1.3地下水環境監測系統還需升級完善
監測信息的共享不及時,其實就是地下水環境監測系統不完善的一方面表現。就目前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的總體情況來看,我國絕大多數省市的地下水環境監測都處在各自為戰的局面。很難在極大范圍內形成系統的監測網絡。加之相關地下水監測配置上存在漏洞和缺失,導致整體水環境監測系統存在著各式各樣的漏洞和問題。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系統還需全面細致的升級完善。
1.4諸多地下水環境監測人員素質技能有待提高
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尚屬新興行業。除了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系統不完善、信息共享差外,具體從事地下水監測的人員素質和綜合能力也是參差不齊。有相當一部分人員的素質技能需要進一步培訓提高。相比較前面集中存在的問題,都是可以通過切實可行的辦法進行彌補和改善的。可是具體從事地下水環境監測的人員的整體素質,才是關乎于地下水環境監測數據準確性的關鍵所在。因此,相關工作人員的素質的培訓提升也是當下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2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的主要方面
不同國家對于水環境的監測有著不同的標準和措施。根據《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我國目前對于地下水環境監測從地下水位水溫水質和開采量等方面展開。
2.1地下水位的監測
地下水位的監測,在地下水環境監測中是最為基本且最重要的一項。地下水位的高低,可以非常直觀的對地下水環境的近況作以粗略預判。例如天下泉城濟南,其地下水位的高低直接影響趵突泉等泉水的噴涌。通過地下水位的高低即可非常明確的判斷出近期地下水環境的近況。在對地下水位進行測量的過程中,主要用到的方式是測盅方式,主要工具是電接觸懸垂式水尺。
2.2地下水溫檢測
地下水溫的監測也是地下水環境監測的其中一項。往往一些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在其溫度上都會有所變化。地下水溫的監測相對簡單,目前用到的測量工具是各種溫度計。當然在一些特殊的測量中就需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測量工具。如半導體傳感器、水質傳感器等等。
2.3地下水質監測
地下水質監測是地下水環境監測中最為重要的一項。水質的好壞直接關系著工作人員對于地下水環境監測結果的判斷。地下水環境的監測除了人力監測意外,還需要結合實驗室分析。往往是人力采取樣本,實驗室對樣本進行化驗分析。由此,這也是在整個地下水環境監測中設備要求最高、人員素質技能要求最高的一項。其檢測結果將是地下水環境問題的有力證據。
2.4地下水開采量監測
地下水開采量也是地下水環境監測中必須的方面之一。其監測的設備和方式與地下水質相比,就簡單的多。主要是采取電位差發、抽水試驗法等進行。
3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分析
在對地下水環境的監測中,很多情況下都是配合著精密的專業儀器進行的,其中的監測技術更是多樣且靈活。一個出色的地下水環境監測人員都能夠根據不同的監測需要迅速的選擇所需的監測技術。本節就針對地下水環境監測,對其過程中使用的主要技術進行分析。
3.1抽出處理技術
我國地下水環境監測在世界范圍內起步較晚,在剛剛建立水環境監測部門開始,就最早使用的技術手段之一就是“抽出處理技術”。在確定污染類型或者處理成本后選擇使用。在具體處理中,主要又細分為物理化學、生物方法和綜合法。物理法主要是采用吸附法、重力分析法、過濾法等?;瘜W法主要是采用離子交換法、氧化還原法等。這些技術都屬于P&T技術。
3.2物理處理技術
物理處理技術主要是采取物理方法,進行動力控制、屏蔽和被動三種收集方法。在物理技術處理中與OTTEcolog00地下水監測記錄儀結合,可更好的監測水位、水溫數據,并采用一體化無線傳輸,再結合OTTHydras3數據平臺進行數據的接受處理和遠程控制。
3.3水動力控制技術
水動力控技術是合理利用物理原理,對收到污染的水源進行清潔和監測。主要方法是根據水層的分布,對不同的水層進行抽水或者注水,從而達到分離水體的目的。從而將分離出來的水體進行進一步的化驗分析監測。盡管水華發生多在地表水,但水動力控制技術依舊具有明顯的優勢,在處理這一類水環境問題時往往采取表層流場控制、選擇層泄水、人工層解等方式。
3.4原位處理技術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監測方法的科學化,原位處理技術應運而生。其具體的措施也不是唯一的,也有很多方面的劃分??煞譃闈B透性反應墻(PRB)技術、土壤氣相抽(SVE)技術、空氣注入修復(AS)技術等。
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征可概括為擴大和完善環境監測網絡,確保監測點位的代表性,立足環境監測數據準確有效、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加大污染源排放及抽查力度,強化污染防控的主動性。加強風險源管理,提供突發性事件的預防性,提高數據綜合評價能力,突出環境監測服務公共性。
1.2環境監測任務更重
環境監測工作要對水、氣、聲進行精準監測,而且要對土壤、生物、振動、輻射等進行深度監測。以衡東為例,重點污染源監測頻次提高到半年1次、每季度1次;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系統增加了定期對比監測要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點位在原有洣水城關斷面、湘江大浦斷面的基礎上,新增了湘江石灣斷面、新塘斷面,洣水楊林、高湖斷面、永樂江草市斷面和白蓮水庫等。
1.3環境監測法規要求更嚴新
《環保法》對環境監測內容、過程、結果和評價等方面都有著明確規定,既要求監測單位要認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還明確了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連帶責任和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質量監督和環境保護部門要依照相關法規,監管第三方監測單位建立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完善和提高技術資質,向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監測單位的主要技術人員須有合法人員身份和相關技術資格。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環保法規規定,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都可依法合規監督單位及其人員的監測行為。
1.4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更多
環境保護部于2015年2月出臺《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更是吹響了監測服務體系改革的號角。在環境保護領域日益擴大、環境監測站任務快速增加和環境管理要求不斷增加的情況下,環境監測社會服務化的趨勢不可逆轉,環保系統監測機構和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共同發展的新格局成為必然。
2目前基層環境監測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2.1環境監測技術手段有待提升
人工現場采樣,實驗室化驗分析為主要手段的傳統監測技術,數據準確程度受采樣人、采樣時間、采樣地點、實驗室化驗分析人員技術水平高低的影響。對于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目前只有國控重點污染源安裝了在線監控,其余排污企業仍以人工監測為主,不利于實時對排污企業監管。對于縣城幾萬人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取水口沒有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只靠人工監測,不能及時反應水質變化。另外應急監測儀器缺乏,對于突發污染事故反應能力差,不能及時提供有效數據,不利于科學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
2.2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有待提高
以衡東縣的環境監測站為例,通過了市、縣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和復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質量控制體系。但是由于實際中未按要求層層落實到位,采樣點位不具代表性,采樣頻次不符要求,實驗室化驗分析未按規范,有時數據不能反映真實情況,與同期在線監測數據相差較遠,與人們的真實感受相差較遠。除了技術層面的因素,其他原因有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質量意識不強、質量內控制度未有效運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未建立等等。
2.3監測服務市場化有待加強
現在基層環境監測工作仍以環保系統監測站為主承擔。但是基層環保監測站地位不高,經費保障不暢,需要依靠服務性監測創收保證職工待遇,維持運轉,依靠政府提供監測服務的思想還未轉變。所以對社會化監測服務的進入還持觀望態度。但基層環保監測站存在技術裝備不足,人員能力薄弱,監測經費短缺的問題。技術裝備、人員能力與資金保障這
3方面因素相互影響
加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本身的日益復雜化、精細化、系統化,使得當前基層環境監測工作難以完全滿足環境管理工作的需求。
3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環境監測管理對策
3.1提高基層環保系統環境監測站的地位
保障運行只有提升基層環保系統監測站的地位,保障監測機構的運行經費,才能改變基層環保系統監測站以服務性監測業務創收為主的工作局面,才有可能引進更多的社會監測服務機構進入監測主戰場;才能吸引本科甚至研究生更高層次的環保專業人才進入基層環保監測系統,提升整體素質;才能激發基層人員鉆研監測技術,不斷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保證和綜合分析水平,推動先進的環境預警體系的形成。
3.2厘清基層環保系統監測機構和社會監測服務機構的職責定位
對于服務性、公益性監測可探索有序放開,但監督性監測絕不放松。這有利于使環境監測機構逐漸擺脫行政干預,真正成為市場主體,增強環境決策的科學性和嚴肅性,為政府提供更優質的環境監測服務。這更有利于基層環保系統監測機構從繁重的服務性監測事務中逐步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承擔履行政府部門監督性監測職能,為打擊實企業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等違法行為提供有力證據,發揮好環境執法尖兵作用,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3.3加強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運行
建立環境監管信息平臺衡東縣雖已建成有縣城污水處理廠、紅獅水泥爐窯煙氣、縣城空氣自動監測站等在線監控系統。但在線監控系統安裝的對象有待進一步拓寬。比如涉及到生態補償的地表水斷面監測、縣城鎮居民飲用水源安全的取水口斷面、存在重大污染和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排污口斷面等都要安裝。同時要將這些個體自動化數據引入到環境監管信息平臺,進行統一實時監控,及時預警。根據中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使用規定,污染源在線監測設施建設和運行經費,符合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要求,可以從排污費中、排污權費中提取一定比例,在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與預警系統的建設、運行管理、相關培訓等方面進行補助,進一步完善在線監測網絡系統運行保障。
3.4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
嚴格環境監測行為在自身的管理上,基層環境監測站一要對技術人員加強法規教育,提升守法工作意識,自律個人的環境監測行為,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偽造數據的行為。對于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環保部門可以采取定時、不定時等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舉措,對市場主體環境監測工作進行考核,并引入績效考核機制和公眾監督,確保環境監測承擔者行為合法合規,對于在環境監測過程中違法相關規定、出現差錯事故的,基層環保部門依照情節嚴重程度可以向上級環保部門舉報相關違法行為,提出吊銷監測資質、清退出環境監測市場的建議,維護基層環境監測市場有序、規范。
環境保護工作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作為環境保護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相輔相成,只有將兩者有效的協調起來,才能真正的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別是在新形勢下,更要實現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協調統一,運用科學的方法實現二者的職能,為環境保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1.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職責與關系
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環境質量的好壞,二者有著不同的職責和表現形式,同時又有著相互促進的密切關系。
1.1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職責
環境監察主要是負責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對環境現場的執法工作,是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和指導,對違法環境保護法規的相關現場進行監督和檢查,然后進行相應的處理。環境監察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的工作,除了對環境現場的管理以外,還會參與環境污染事故、核安全設施的檢查意見自然生態環境的監察等等。
環境監測也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主要是負責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監督工作,其中最重要的職責是對排污單位進行調查,掌握環境污染的最新動向,并通過對監測數據的分析和研究,推測出環境質量的發展趨勢。同時,還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技術對重點污染源進行監測,及時的制作監測報告,為環境的管理和保護提供依據。可見,環境監測是要對環境問題進行監督和評價,制定相應的環境質量評價報告,進而為污染的治理和環境的保護提供有力的支持。
1.2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關系
就環境管理體制而言,環境監察是監督執法體系,而環境監測是技術支持保證系統,兩者是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約的。環境監測能夠提供有效的環境質量數據,為環境監察提供了依據,同時,環境監測還可以對環境監察的效果進行衡量。環境監察對數據的要求推動了環境監測的發展,由于環境監察對數據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極大的推動了環境監測的效果??梢?,環境監測為環境的監察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保證,只有對環境監察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才能實現化境監測的價值。離開了環境監測的支持,環境監察也無法進行,只有將兩者有效的結合起來,建立開學合理的機制,才能夠實現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
2.新形勢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的必要性
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充分的協調好兩者的職能,進而充分的發揮對環境保護的促進作用。
2.1提高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效能的保證
在當前的環境保護工作中,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機構缺乏配合,出現各自為政的局面,不利于最大效能的發揮。因此對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聯動,可以實現對資源的優化配置,使兩個部門相互協調和配合,形成強大的合力,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反映能力。一方面可以明確環境保護的明確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另一方面可以相互支持和配合,實現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數據信息的共享,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環境保護和管理,實現了執法效能的最大發揮。
2.2環境保護工作創新的需要
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這就需要調整戰略,采取有效的措施應對新局面。由于當前環境污染問題復雜,環境保護工作任務艱巨,因此需要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一起來應對復雜的局勢。實現二者的聯動,可以發揮兩者的最大優勢,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支持和執法力度,是應對當前環境問題的必然選擇。
3.新形勢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方略
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要講究策略,因此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促進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
3.1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科學發展關系
二者的科學發展關系依賴于完善的法律體系,因此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要把完善法律法規放在工作的首位,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能夠有法可依。因此在今后對環境法律進行修訂時,要根據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規律和特點進行修訂,使兩者統一與環境保護的工作中,做到環境管理與執法工作的協調統一和相互配合,進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3.2提高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運行的可操作性
要提高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運行機制的可操作性,要明確分工,必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同時又要互相協作、互相支持與配合。在工作職責上既不能互相交叉.又不能相互脫節,否則,就會導致互相推諉,不利于工作的落實。其次要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與聯系,做到及時的反饋和交流,提高信息的利用率。環境監測機構必須提高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針對性,及時將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傳遞到環境監察部門,環境監察部門也要將實施的行為結果及時通報環境監測部門,以及時地獲取環境監測的技術支持。此外,為了加強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系,要定期召開相關會議,共同協商事宜,只有這樣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才能夠有效的結合起來,實現協調有序的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3.3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工作協調發展的新模式
環境監察工作要以環境監測工作為基礎,堅持科學發展觀。在深入研究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內部與外部工作規律的基礎上,要克分利用好環境監測的科學資源,發揮監測工作技術優勢,及時地把握環境監測工作的新特點、新動態、新技術,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而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斷互動推進。
總之,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是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徑,因此相關部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動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實現二者的相互配合,進而為環境保護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實現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金波,俞巍.關于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有效途徑的探索[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07).
在新的時期下,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環境監察、監測貫穿于環境保護的始終,具有較強的監督功能,只有認識到環境監察、監測的重要性,切實做好環境保護,才能真正體現環境監察與監測的重要意義。各級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是環保部門實施環境監管的先鋒隊,其能力的強弱和職能協調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區域環境質量的優劣、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關系到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環境監察是以環境監測為基礎,利用環境監測的科學資源,充分發揮監測工作的優勢,全面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從而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和發展。
一、新形勢下的環境監察與監測
環境監察是環保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依法對轄區內排污者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和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查處,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的征收工作,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生態破壞事故的調查并參與處理。承辦有關與職能相對應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及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答復工作。對轄區內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轉情況進行巡查監督,確保環境設施正常運轉,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
環境監測是實施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環境保護監督職能中的主要技防監督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對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及有關環境要素進行監測,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分析發展趨勢;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國家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督監測,及時編報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為執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提供依據;承擔建設項目“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環境工程竣工驗收監測;承擔本轄內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仲裁監測;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驗證性評價;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環境質量狀況;編制環境監測年鑒,參與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有關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等。
二、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相互作用
環境監測與環境監察都是依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從事環境行政行為。它們之間互相依存、互相制約。
環境監測為環境監察提供反映環境狀況的的有效信息,同時又是衡量環境監察效果的標準,環境監察依賴于環境監測的技術支持,同時又是衡量環境監測數據價值的重要標志。環境監測的具體監測行為服務于環境監察工作,環境監察的具體行為依賴于環境監測。而且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性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環境監察行為的成敗。
環境監察部門是行使行政權力的政府機關,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而環境監測部門則是科技事業單位,具有技術性強的特點。在實際工作中,環境監察是從監督管理的角度直接對公眾的環境行為進行干預和制約,是一種行政執法行為。而環境監測則是從服務的角度運用科學技術方法對環境進行監測和評價,是一種科學技術活動。在工作人員的資質要求上,環境監察人員主要側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掌握;而環境監測人員則側重有關專業科學技術和技能的運用。
因此,離開環境監測,環境監察將無的放矢而成為形式;另一方面,環境監察對環境監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環境監測發展的強大動力。這種互相依存、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系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運作秩序,推動工作協調有序發展。
三、建立科學的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機制
從我國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來看,雖然可以滿足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單方面的工作需要,但在立法時沒有根據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的相互關系統籌考慮其整體效能,導致兩個機構在具體工作中配合不夠,往往形成單打獨斗的工作局面。建立科學的工作機制,才能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增強聯系,增加工作透明度,共同協商和討論工作計劃。這樣,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才能協調有序地進行,才能出現環境保護行政管理與執法的新局面。
1.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信息通報制度
如環境監察向環境監測部門提交排污申報核定季度(年度)報表,環境監察基礎數據匯總報告,排污費征收季度(年度)報表等。而環境監測部門則向環境監察部門提交環境監測報表,環境質量通報,工業污染源動態通報,環境質量報告,環境年鑒等。
2.建立常規性和應急性監測工作程序
對于常規性監察工作,環境監察部門可根據轄區環境的基本情況,形成年度監測計劃,委托環境監測部門進行例行監測,環境監測部門則應按計劃要求及時呈報工作結果;環境監察部門遇有環境應急事件急需監測時,可向環境監測部門提交應急監測單,環境監測部門則要毫無條件地安排監測,并提供有效數據。
3.建立互動工作機制
環境監察部門要積極參與制定環境監測課題及特種目地的監測任務,與環境監測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反映環境質量狀況的各種監測指標;環境監測部門則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環境監察現場,從環境監察的角度了解和掌握區域環境狀況和規律,以使環境監測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4.建立“自助餐”式監測模式
環境監察部門可配備簡易的現場監測設備,并委托有培訓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或有關院校對環境監察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實施現場即時監測,如噪聲級測量,煙塵黑度測試,常規水質化驗等。監測數據經監測部門審核把關后,可作為環境監察依據。
四、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工作協調發展的新模式
進一步促進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的協調發展,環境監察工作要以環境監測工作為基礎,在深入研究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的內部與外部工作規律的基礎上,要充分利用好環境監測的科學資源,發揮監測工作技術優勢,及時地把握環境監測工作的新特點、新動態、新技術,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斷互動推進。
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從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協調發展的需要出發,堅持環境監測工作為環境管理服務的方向,環境監測工作是環境保護最基礎的工作之一,是開展環境監察管理工作的支撐。環境監察工作應以依法、高效、及時為目標,實現依法行政。環境監測工作要以說清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規律為目標,努力提升環境監測的現代化水平,更好地為環境管理服務。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有序地開展,凸顯環境保護工作生機和活力,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和發展。
參考文獻
二、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環境監測所提供的信息和數據是環保部門控制環境問題、改善環境現狀的重要依據和必要支持,也是環保部門執行和決策的行動方向。因此,確保環境監測所得出的數據和信息具有代表性、準確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就需要完善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也就是說,環保工作的權威性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于監測機的管理工作。所以環境監測的過程不僅應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與流程規范嚴格執行,還必須以此建立適應自身的工作管理體系。顯然,質量控制工作是整個環境檢測過程中的全面質量管理。環境監測工作中最重要的管理內容包括:保證環境測數據的準確、可靠以及所有的活動與相關措施。因此,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工作的現狀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便開始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必須肯定的是,在這二十幾年間,我們在環境監測工作中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隨著更多工廠的建立和更多污染物的排放,現有的環境監測力度已經無法跟上企業對環境的破壞速度。但是,我們的環境監測工作卻絲毫沒有因為這種緊迫感而有所改進,那么問題出在哪兒了呢?
1.環境監測部門重視力度不足
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開展的工作過程中,相關部門對環境監測本身重視度不足。有些部門在執行質量管理工作時,僅僅是為了完成工作安排,草草了事;有些部門則是為了政績,走過場,套形式,在審查相關環境測量數據時,篡改數據內容,謊報各項信息指標,嚴重影響了環境監察部門對該地區的環境污染判斷,使得環境監測部門在質量管理過程中面臨更大的難題。
2.專業人員少,質量意識薄弱
再好的質量管理體系如果沒有正確的質量監測觀念和專業人員也是無濟于事。目前為止,我國從事環境監測的專業人員和研究學者極少。后備力量的缺少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帶來了嚴重的挑戰。即使是在這些專業人員當中,也有一大群素質低下、質量管理意識薄弱的人存在。他們在現代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中起到的作用就太小了。
3.質量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如果沒有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在執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時候就會存在分工不細,分工不全的問題,這樣松散的制度就會使得某些員工失去參與監測工作的積極性?,F有的質量管理制度還有另一個問題:缺少監督和反饋環節。沒有強硬的監督和及時的反饋,環境監測的效果就不能被最大化利用,這就會導致相關部門在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時得出錯誤的結論。換句話說,在這種制度下,相關部門不能根據環境監測數據進行最有利的方案調配和執行,以至于無法解決該地區的環境問題。就目前為止,我國并沒有系統性地針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而形成專門的法律法規。環境監測部門在執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時,如果沒有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就很難在監測質量管理過程中做出最正確的決定。這在很大程度上就阻礙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
環境監測技術獨有且科學的機制是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前提。只有在核心環境監測技術的支配下,才能不斷完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環境監測部門要科學地發展環境監測技術,注重對環境監測儀器的檢查和研究,尤其是監測儀器的各項技術規則和驗證數據。根據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完善相應的管理模式,構建明確的用人和審定制度,注重對監測技術的驗證工作,保持穩定的監測水平,提高工作質量和監測效率。
2.培養專業的環境監測技術人員
對在職的環境監測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學習,組織環境監測人員進行內部交流,相互溝通協調。開設專門的監測技術培訓班,傳授給環境監測人員最先進的監測技術和監測方法。另外再同時開設質量管理班,在傳授專業監測技術的同時,培訓監測人員的管理意識。與此同時,還需要對監測人員進行技術評估和專業考核。通過考核機制,促進監測人員技術進步,營造積極的工作氛圍。在高校開設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學科,引進高學位人才,為環境監測部門提供儲備力量。同時,自我研發或則從國外引進更先進的監測儀器和監測技術,使環境監測技術進步的同時也能滿足時展的需要。隨著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豐富,環境監測人員和監測項目的逐漸增多,對監測人員的能力要求也越來越高。這時就需要我們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式和考核方式進行創新,使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得到有效提高。
3.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進入本世紀以來,我國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為了實現綠色發展就需要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設。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監測部門就能通過法律手段增加環境監測的力度,提高環境監測的工作效率。通過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規范監測人員的監測行為以及監測標準,對監測機構監測人員和監測設備進行統一的質量規范,利用同樣的標準使環境監測更有執行力度。這樣一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就得以加強。
4.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需要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首先,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機構明確分工,根據工作人員的個人能力不同,將不同的工作任務下發給每一個工作人員,做到人盡其職。在明確各自分工的情況下,發生問題的時候才能避免推卸責任的情況發生。這樣一來,監測機構才能夠準確地找出錯誤并作出及時的調整。其次,完善的管理制度要能保證監測工作的有效執行。質量管理和監測技術的合理運用和相輔相成能增加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力度。在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下,將環境監測機構自身發展的特點和監測技術相結合,創建合適自身發展規律的環境監測質量體系。除此之外,有效地運行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需要檢測機構能夠通過管理層對監測體系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方案進行解決,從而不斷完善質量體系。最后,檢測機構需要認真落實質量管理體系的具體工作,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并進行日常監督。在做好管理的審批、審核的同時,能及時在各人員和各部門間反饋各種信息,以促進機構內部的質量控制,使環境監測質量體系得到正常有效的運行。
隨著全球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當前形勢下,最重要的問題也是最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就是環境的問題,這個問題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關注,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迫在眉睫,是我們不能忽視的問題。對環境的監測是我們警醒環境保護和對環境執法的很重要的依據,我們想要保護環境,那么就需要對環境進行檢測,換言之,環境監測就是我們保護環境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如果我們不對環境進行檢測,那么對于環境保護的和環境管理的工作就是沒有條理的,就是不清晰的,可以很明確的說,如果沒有提前的環境監測,那么下面的一切工作都是寸步難行的。因此,環境監測在環境的保護中式不可缺少的一步。
在當前的形勢下,我國對于保護環境的意識還不夠強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著很多知識性的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下面我們具體分析一下在環境監測中存在著哪些問題?
一.環境監測工作的當前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對于環境監測的工作還不是很成熟,但已經初步取得了不少的成績,就拿現在說吧,我國已經在一定的范圍內建立了以常規監測、自動監測為主要的監測技術的監測系統,還擁有2300多個的環境監測站以及將近50萬人的環境監測的大隊伍,但是因為還不成熟,所以依然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1.我國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
我國對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頒布了不少,但是卻沒有一部法律法規是專門規定環境監測方面的,現在唯一執行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就是國家環保局頒布的《環境監測管理方法》,但是這部管理法的內容太概括,沒有具體的管理事項,這部法律是在2007年9月1日實施的,這部法律對當前的環境形勢已經沒有太大的實用性了,它已經跟不上環境監測的發展了。因為只有這一部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現在來說還沒有太大的意義了,所以在當前沒有一部相對統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環境監測的工作,使得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確,使得環境監測的工作沒有一個完整的法律來作為保障,這樣就造成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鉆了不少法律不完善的空子。
2.我國沒有統一的、完整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的標準和方法
現在,我國建立了不少的關于環境監測的管理部門和相關的工作單位,例如,除了國家的檢測局外,還有農業部、水利部、科技部、環保局等以及一些地方的相關的管理部門都已經對環境監測的工作作為重點之中的重點,這些部門都進行著各種各樣的關于環境監測的調查以及研究一個合理的方案,環境監測的工作現在處于一個多管理,無法律,多部門的不同的管理規范之中,最終導致了國家檢測局得到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數據也不統一。
3.環境監測的硬件的設備不夠先進、活動的經費不充足
環境監測工作的進行是要依靠先進的環境監測的儀器,如果沒有先進的儀器和先進的設備的投入使用,那么就不能夠順利的進行環境監測的工作,使得上級分配的任務一直無法進行,處于原地踏步的狀態,即使我們有先進的技術人才,也沒有辦法順利的完成上級分配的任務。上面說到的我國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不夠強烈,環境監測的技術還不成熟,所以,我國境內普遍存在環境監測的設備不充足,技術人員的技術不夠先進等問題,對于環境監測的設備的造價是非常高的,環境監測的工作本來就經費不充足,所以造成一些老化的設備沒有資金改善,先進的設備沒有資金購買的狀態,這就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影響了我國環境的發展。
4.關于環境監測工作中的監測數據的不真實、沒有紀律性
在當前的形勢下,我國的環境監測的機構主要是政府部門,所以對于環境監測的監測的結果有很濃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為了地方的政績而謊報環境監測的數據和環境監測的結果,這樣就直接影響了環境監測的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二.對于這些問題相關的應對策略
1.我國應該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的重要地位
環境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所以我們應該從實質上解決,首先我們應該盡快的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律上嚴格的要求。我們還應該高度的重視環境監測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頒布一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依據的關于環境監測的專門的法律,完善環境監測工作制度的建設,讓環境監測涉及的相關部門和從業人員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員都有法可執。
2.快速制定相對統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的標準和方式
我國的相關的對環境監測的部門應該積極的參考國際的統一標準,加快制定統一的環境監測的標準,這樣才能更好的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的工作,提高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的可執行性?,F在,我國還在使用舊的標準,沒有和國際達到一個統一,這樣就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先進性,不得達到與世界接軌。
3.大量的投入資金,重點放在環境監測的建設上
各個地方的環境監測站是監測工作最實質的地方,這里所得到的環境監測的數據是最真實的、可靠的。所以對于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是必須走的一步。所以我們應該加大資金的投入,這樣就需要得到各個部門的認可和支持,然后我們還要換取先進的思想,在思想上做調整,多方面的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的各個方面。還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引進市場體制,增強對環境監測的積極性。
4.建立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
(1)監視性監測。也稱常規監測或例行監測。主要是對不同功能區內的水、氣等環境要素所進行的長期的定點、定期監測。其目的在于通過監測,了解和掌握環境污染的現狀及變化趨勢,評價污染治理的效果,判斷環境質量的好壞。
(2)研究性監測。也稱專題監測。主要是指為確定、研究從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的遷移變化趨勢、發展規律,以及對周圍環境的污染范圍,污染強度,對人體、生物體的影響和危害程度等所進行的監測。
(3)特定目的監測。主要指為了確定污染事故的影響和提供解決糾紛的技術仲裁結論所作的監測。
2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應對策略
2.1我國應該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技術的重要地位
環境保護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所以,我們應該找出最根本的原因來解決實質性的問題,首先,我們應該盡快的建立起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法律法規政策,在法律的基礎上嚴格要求環境監測技術的規范性。我們還應該高度的重視起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因為在整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技術起到關鍵性作用,國家應頒布一些具體的關于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法等專門的法律法規政策,并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制度的建設,使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收到法律的保護,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政策中的內容對不法人員執行法律。
2.2制定相對統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和方式
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部門應該以目前國際上的標準進行制定,與國際接軌,吸收國外成功的環境監測技術,對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制定應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統一,這樣一來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規范章程來執行,這樣做不僅能提高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可實施性以及執行性還能使環境監測技術進行統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執行標準還是原有的舊模式,沒有與國際上的標準達到統一,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開展和實施,也與世界的環境監測技術脫節。
2.3大量的投入資金,重點放在環境監測技術的建設上
我國每個城市所建立的環境監測站都是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實質的地方,環境監測站故名思議就是在對環境進行監測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數據,前提是必須是真實可靠的,最后匯聚到環境監測站,不難看出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是必須的,只有將環境監測站建設的完善,才能保證環境監測技術得以發揮出應有的水平。所以,我們應該投入大量的資金去建設環境監測站,這就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認可,然后吸收先進的思想,從根本上作出改變,政府可也以與社會各界多方面接觸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技術以及其他領域。建立環境監測站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及范圍內進行,實施市場體制,這樣可以無形中增強對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2.4建立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