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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 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 已經從1998 年的1600 萬元上升到2006 年的10.53 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 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
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 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 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 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 年2 月20 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 月6 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 年底,這3 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 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 位, 建信基金排名20 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 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 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 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 已經從1998 年的1600 萬元上升到2006 年的10.53 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 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
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 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hi138/Com]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 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 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 年2 月20 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 月6 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 年底,這3 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 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 位, 建信基金排名20 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 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 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④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托管業務服務?;鹜泄芤筱y行在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清算網絡、監控手段、整體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銷售和服務。商業銀行龐大的儲蓄網點、豐富的儲戶資源、先進的網絡設備、良好的信譽等軟硬件條件,不僅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銷售平臺,而且商業銀行擁有完善的清算結算網絡系統、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和完善的系統結構,完全可以承擔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在基金托管業務服務過程中,一定要采用先進的技術,發揮銀行的優勢,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
⑤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前基金托管業務存在的很大問題是商業銀行托而不管,過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監督管理基金規范運行,避免發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性,同樣是商業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⑥加強銀行基金業務人員的培訓,在基金銷售過程中進行專業化的服務。由于基金是新業務,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商業銀行人員難免對基金業務產生陌生感,對基金業務銷售和托管過程中需要具有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 因此加強崗前培訓、人才引入和員工業務素質學習才能保證證券基金業務的順利開展。參考文獻
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不斷引進新的機構投資者,如證券投資基金、券商、社?;稹fii、企業年金、保險基金等,這些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中所持有的份額越來越大。根據2004年的數據顯示,證券投資基金2004年投資股票的資金達1 602.52億元,整體機構投資基金規模接近2 500億元,證券投資基金占機構投資比重的64%,2004年滬深兩市股票流通市值約為10 630.52億元,證券投資基金持股市值占滬深流通市值的15.1%。由此可見,機構投資者(尤其是證券投資基金)在市場上是一股非?;钴S的投資力量。本文試圖通過對我國目前最大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對上市公司治理的參與狀況進行分析,闡明證券投資基金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障礙,進而提出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參與公司治理的對策。
一、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途徑與程度有待提高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參與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徑是行使作為股東的投票權:(1)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方案上的投票否決,如2003年基金聯盟對抗招行發行百億可轉換債券的風波、2002年中興發行h股計劃風波和2000年深萬科b股增發停發事件中證券投資基金作為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治理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方案的干預;(2)對于股權之爭,基金可以通過公開征集授權委托權反映小股東的意見(如勝利股份股權之爭)這種方式參與公司的治理;(3)對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否決。我國未施行流通股東分類表決制之前,在股市非流通股占總股份50%①以上,流通股東是無法通過與非流通股股東“同權”表決權來維護自己的投資利益;在實施了公司重大事項社會公眾股東表決制度②之后,其中對于上市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東通過的要求要達到參會流通股2/3以上,雖然基金是最大的流通股股東,但根據截止到目前的資料來看,基金對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方案投贊成票占絕大多數,基金在參與公司治理中對公司的股改方案投反對票甚少(持股基金對上市公司三愛富的股權分置方案的表決中投了反對票,這是目前第一家因遭到基金公司反對而被否決的上市公司)。③我國上市公司仍然存在著一些損害投資人利益的事件,如公司重大事項不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等等,由此可見,我國基金對上市公司治理的參與程度和制衡機制上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 對基金在參與公司治理中障礙的分析
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對上市公司的實施有效的監控?;饏⑴c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形成對上市公司實行一種有效制衡的機制(股東與董事會、管理層、監事會之間的相互制約機制),是否能形成有效制衡則取決于基金的持股是否有規模效應,市場環境和基金的投資目標的實現是否允許長期持股,是否與上市公司之間存在有利益沖突。然而,在基金參與公司治理確存在多方面障礙因素。
1. 我國股市的市場環境欠缺,阻礙和抑制基金及其投資者長期持股,影響了基金參與上市公司治理。(1)上市公司的總體質量不高,市場信息透明度不高,使投資者只能通過短期持股防范股市的非系統性風險。投資者持股的主要依據是上市公司的業績以及是否具有成長性,但由中聯財務顧問和國資委有關專家對1339家上市公司共同進行的一份上市公司業績評估調查顯示,中石化一家的凈利潤就占全部上市公司凈利潤的25.44%,而占上市公司總數不到7%的前90戶上市公司,其凈利潤占全部上市公司凈利潤的90%④。業績集中表明投資者只有通過精選個股來長期持有,但由于市場信息透明度不高,基金持股有限⑤,使基金參與公司治理的規模效應無法體現,投資者只能通過短期持股防范股市的非系統性風險。(2)市場沒有做空機制、沒有指數期貨、指數期權等產品有效的防范系統性風險,整個市場的系統性風險無法進行套期保值,持股者最優的策略可能就是選擇短期持股。從2001年起就開始提出解決全流通問題,直到2005年5月股權分置正式啟動,期間整個市場主要面臨的就是非流通股的解決如何進行、何時進行的系統性風險,兩個市場也從2001年指數振蕩向下。2001年~2005年深證成指每年的變動率分別為-30.03%、-17.03%、26.11%、-11.85%和-6.65%,2001年~2005年上證指數每年的變動率分別為-20.62%、-17.52%、10.27%、-15.40%和-8.33%;深證成指由2001年年末的3325.66跌到2005年年末的2863.61點,上證指數由2001年年末的1 645.97跌到2005年年末的1 161.05點⑥。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投資者沒有其它的選擇只是一個短期持股策略,從市場的振蕩中獲得收益。
2.市場對基金經理業績的考核以及基金管理費提取的方式,制約了證券投資基金對所持股票公司治理的參與。(1)基金的本質是受托形式的專家理財,市場及基金管理公司對專家理財能力的考核短期化使基金經理行為短期化。一方面,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是以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為主⑦,特別是qfii、社保基金等其它機構投資者作為基金的持有人集中持有時,基金為防范高比例贖回風險,基金的資產配置要具備相當的流動性。另一方面開放式基金按照凈值進行交易,基金的凈值在市場上每日都是公開的,基金的凈值及其基金凈值動態變化情況成為市場及基金管理公司對基金經理理財業績考核的依據,也促使基金經理更加重視資產的短期收益。(2)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費是根據其基金凈值來提取,因此基金經理人往往是以最大化其基金凈值為目標。目前基金凈值的大小主要與較高的資本利得有關,因此基金對股票最基本的偏好是股價的增長率,基金經理人根據市場熱點頻繁調整所持股票,縮短了持股時間,抑制了基金對公司治理的參與的積極性。
3.證券投資基金與持股公司之間可能存在著的利益沖突,抑制了基金對上市公司治理的參與。證券投資基金的公司與持股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表現在兩方面:(1)證券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成為基金對上市公司的治理參與的障礙。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屬于契約型,是非法人的基金組織形式,其治理結構的目的就是形成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受托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人)幾方面者的制衡機制,有效保護相關各方的利益。但在我國的實踐中,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基金托管人地位不獨立,作為基金發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又在發起過程中被選聘為基金管理人,最終形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方獨大⑧?;鸸芾砉镜闹饕蓶|目前的控股股東主要是證券公司,由于證券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的保薦人、股票的經銷商或包銷商、財務顧問等,勢必會影響在證券公司控股下的基金的持股以及對公司重大事項的投票權的行使。(2)基金管理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會影響基金對上市公司治理的制衡機制。上市公司既是基金的合法投資者,又是基金的合法投資對象,上市公司可以通過持有基金來影響基金對上市公司的制衡機制。
三、 促進證券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治理的有效參與的對策
1. 改善我國股市的市場環境,促進基金及其投資者長期持股。(1)建立完善的股市進入和退出機制及其市場披露制度,使市場具備優生劣汰的機能,使上市公司的總體質量得到提升,使基金愿意長期持股。隨著股權分置的推進和全流通股的實行,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公司治理的規模效應凸現,一方面要發揮其在治理公司的有效制衡作用,另一方面還要建立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防范大股東損害其它中小股東的利益。(2)完善市場交易工具,通過金融工具制衡市場。要盡快推出股票的融資融券業務,積極推出股指期貨、股制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使投資者可以利用衍生品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有效的防范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促進基金及其投資者長期持股。
2. 改變基金經理業績的考核方式,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對所持公司的治理的介入。建立基金經理層的長期激勵制度,推出適合于基金運作的股票期權計劃,使基金經理行為長期化,同時隨著我國上市公司質量的提高,市場透明度提高,基金參與公司治理的信息成本下降,更加會刺激基金長期的持股并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3. 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1)要完善基金的法律法規⑨,形成受托人、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制衡機制,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2)明確基金只是委托理財的形式,基金持有人才是基金真正的所有者,基金持有人除具有相應基金份額的收益權之外,還有基金資產附帶的投票權、表決權等權利。因此基金對持股公司的有關事宜進行表決實質上是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基金持有人行使表決權,基金應向有關基金持有人披露行使相應權利的決策程序,并定期披露。(3)對基金與被投資公司存在的直接利益沖突(基金與上市公司相互投資)或間接利益沖突(基金的主要股東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上市保薦人、股票承銷商、財務顧問等)的情況,基金應就利益沖突情況和處理方式向市場和基金持有人進行披露。
注釋:
①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2006年4月28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61.5%,流通股占38.5%;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2005年12月30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56.2%,流通股占43.8%。
②2004年12月證監會《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試行公司重大事項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制度,即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配股、發行可轉債、重大資產重組、以股抵債、附屬企業到境外上市等對社會公眾股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除經全體股東大會表決通過,還要經參加表決的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③張東臣,“缺乏充分溝通基金否決三愛富股改引發五大思考”,.cn,2006年2月5日、2006年2月6日。
⑦根據中國銀行證券研究中心《2005年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統計報告》(中國證券報,2006年1月6日),截至2005年底,我國共有218只,其中開放式基金164只,占基金總量的75.2%,募集資金規模為4 067.95億元,占募集總規模的83.3%,其中股票方向募集資金規模為3 367.37億,占開放式基金募集總規模的82.3%。
⑧陸一:“基金業制度存在七大真空”,中國證券報,2006年2月18日。
⑨陸一:“有的放矢完善基金法律法規”,中國證券報,2006年2月24日。
參考文獻:
1.李季,王宇.機構投資者:新金融景觀.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第一,混業經營是中國金融業應對來自國際金融市場壓力的需要。根據我國加入WTO的相關協議,外資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將逐步進入中國。相對于我國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在信息共享、全面服務、融資便利等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中國金融業將受到更多的外來沖擊和影響,金融業融合會從外部波及到我國金融市場。對每一個境外金融機構在中國的分支機構來說,它們的業務決不會像中國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那樣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事實上的不平等將使中國的金融機構在激烈的競爭中面臨不利的環境。
第二,混業經營有助于降低我國金融體系的風險。從目前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的結構來看,信貸資產、投資與證券類資產、其他資產的比重大約是77:3:20,而且在信貸資產中有70%左右投向了效益普遍欠佳的國有企業。與西方主要國家的商業銀行相比,在資金實力和盈利能力方面都存在相當大的差距,財務狀況令人擔憂,風險抵御能力較弱。對我國商業銀行來講,擴大業務領域不失為改善財務狀況的一條有效途徑。由于混業經營的業務多樣化,使其具有內在穩定的特征,可利用內部補償機制來穩定銀行的利潤收入,因而混業經營對于改善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防范金融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三,混業經營具有規模經濟效應(Economy of Scale Effect)。資產專用性很低的一個隱含結論是,銀行業和證券業之間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很強。金融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然壟斷的性質,即金融業的要素平均成本曲線是一條很平緩的U型,它的最低點(即廠商的長期生產點)所代表的產量(即其提供的金融服務的多寡)要比普通行業最小平均產量大得多。這就是說,金融行業是一個明顯的規模報酬遞增行業。因此,兼具資產專用性低和規模報酬遞增雙重特征的銀行業與證券業內的廠商極容易侵入對方領域,以實現自身的規模經濟效應。
二、我國金融業實行混業經營的現實可行性
1.業務方面?!渡虡I銀行法》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商業銀行可經營保險業務,商業銀行在這一領域有較大的發展空間。1999年人民銀行允許證券公司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短期資金拆借、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允許小比例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貸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事的債轉股業務,實際上也是把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交叉經營。這為金融業混業經營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2.機構合作方面。1999年,中國銀行和平安保險公司簽署業務合作總協議,工商銀行與華夏證券公司簽署了全面業務合作協議,2000年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最近招商銀行和太平洋保險公司簽署了戰略合作伙伴協議。中國國際信托投資集團也擁有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所有這些為金融業混業經營邁出了新的一步。
3.整體實力方面。從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金融混業經營必須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業務能力。在最新一期英國《銀行家》雜志公布的一年一度的全球十家大銀行排名中,中國工商銀行排第10位,農業銀行排第20位,中國銀行排第21位,建設銀行排32位,交通銀行排130位,招商銀行排222位,光大銀行排300位,華夏銀行排593位,廈門銀行排919位,充分體現了我國銀行業與國際銀行業爭雄的實力。從銀行的管理、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上來講,我國商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巨頭相比,雖然還有不小的差距,但從規模和整體實力上看,我國商業銀行還是有一定開展混業經營的基礎的。
三、我國金融混業經營的政策選擇
目前,世界金融業混業經營主要有兩種模式:
一是全能銀行制。德國、瑞士、荷蘭、盧森堡等采用這種方式。這種模式銀行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典型的是德國的銀行制度。德國銀行原則上可以經營所有的銀行業務,包括全面的存款、貸款、證券、結算、租賃等各項業務。它的融資范圍包含了從商業銀行、私人債券、國際債券的發行等各種業務,服務對象面向社會所有行業,包括貿易、工業、各種類型的公司、個人和公共部門。
二是銀行持股公司制。英國、法國、日本以及近年來的美國采用的就是這種銀行制度。這種制度下的各銀行在總行基礎上,設立不同的控股機構分別經營不同的業務。其特征是對外是混業經營,對內則是分業經營。美國、日本的商業銀行的全能化是通過近年來金融機構兼并和金融業務的綜合化不斷擴張實現的。
這兩種模式都融合了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優點,既有非常龐大的規模、很強的競爭能力,又有極強的抗風險能力。因此在國際金融自由化的前提下,投資銀行通過并購、相互持股、相互滲透等各種方式實現與商業銀行的融合,實行混業經營,的確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具體講,我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進程可分為三個階段:
1、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的部分業務?!渡虡I銀行法》第三條,2001年《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等法規規定了允許商業銀行從事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和部分保險業務。根據這些法規的規定,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商業銀行業務。
《商業銀行法》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商業銀行可經營保險業務。商業銀行在這一領域有較大的發展空間。1999年人民銀行允許證券公司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短期資金拆借、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允許小比例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質押向商業銀行借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事的債轉股業務,實際上也是把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交叉經營。這為金融業混業經營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2001年7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實施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共計二十九條,對中間業務的概念、可開辦的業務范圍、準入制度、審批程序和收費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最為重要的就是明確商業銀行在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后,可以開辦金融衍生業務、證券業務,以及投資基金托管、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稌盒幸幎ā穼⒅虚g業務的準入制度按業務的風險程度分為審批制和備案制兩種。種種跡象表明,我國政策已經從法律制度上保證了銀行向證券業務延伸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一、我國資產證券化進一步推進存在的機遇
(一)資產證券化試點的成功為我國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取得了很大的發展。2005年12月15日,國家開發銀行第一期41.7727億元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建設銀行30億元“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成功發行交易,標志著中國第一支規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在境內正式開展。截止到2006年11月31日,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總規模約471.5億元,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為129.24億元,涵蓋了銀行、電信、交通、電力、地產等諸多行業。
我國的資產證券化法案也有了較大的完善,這也是我國之所以能夠比較順利開展資產證券化的原因。
(二)政府的高度重視對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開展起到推動作用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各國的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均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在過去幾年里,我國政府都積極組織人力、物力對資產證券化進行研究,并在法律等政策上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先后頒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關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設計的抵押權變更登記有關問題的試行通知》,此后又有一連串的法律出臺,為規范我國資產證券化給了法律上的保證,推動了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開局。在“十一五”期間,我國將會繼續落實“國九條”,豐富資本市場投資品種,勢必會對資產證券化給予很大的支持。
(三)對外資銀行的全面開放有助于我國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開展
2006年12月11日,我國銀行業正式全面對外資銀行開展,外資銀行的介入對我國銀行業的發展提供了一種全新的管理模式。國外一些銀行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方面具有比較先進的經驗,國外先進的發展模式會隨著外資銀行的進入而被引入,區對我國具有借鑒作用。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中存在的障礙
(一)缺少長期合理規劃指導
2006年12月份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行,表明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已經開始放閘,對于房地產信托基金的研究和呼吁也是越來越高,市場上各個商業主體都在根據自己的利益來籌劃即將要開展的證券化產品。下個階段,資產證券化尚且缺少一個長期的合理的戰略安排。
(二)存在著法律、制度問題
1、中國資產證券化存在的法律問題制約資產證券化發展。(1)《證券法》本身對資產支持證券規定模糊。中國現行《證券法》的調整范圍是以發行證券企業自身整體信用為支付保證的,從而傾向于對企業經濟狀況的信息僻陋和監管;而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的未來收益能力為支付保證的,其監管法規應著重于金融資產的轉讓、融資機構的設計和擔保等方面。(2)關于SPV的企業性質和法律地位還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如果采用公司制特別目的的載體,那么《公司法》對于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做出了嚴格限制,這一方面要取決于公司股東的經濟性質,只有全部股東均是國有身份的有限責任公司才能發行公司債券,另一方面,對發債公司的凈資產額做出了嚴格限制。(3)在信用增級方面存在法律障礙。因為中國的《企業破產法》規定,擔保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但超額擔保的部分屬于破產財產,從而一旦發起人破產,債權對于超額擔保的部分具有追索權。而且中國的《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不能為保證人,因此像美國那樣由政府機構為住房抵押證券提供擔保是不被允許的。(4)在資產支持證券化的投資主體方面存在法律障礙。在西方國家,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主體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風險規避型投資者。但是中國目前對于金融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基金和養老基金的投資方向有著明確的法律制約。例如,在中國的現行法律下,商業銀行就不具備購買資產支持證券的資格。
2、中國實施資產證券化涉及的會計問題。(1)真實銷售的確認問題。按照目前的《企業會計制度》對有關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原則來看,在證券化資產的轉讓過程中,帶有追索權和剩余權益返還的情況就處于灰色區域,缺乏法律保障;對于發起人可能是證券化資產的管理者證券化資產更有可能作為擔保融資處理,難以被確定為真實銷售。(2)合并報表問題。按照當前《企業會計準則》的合并報表規定,由發起人自己設立的特別目的的載體屬于合并報表的對象。這就限制了證券化資產的表外處理。而《試點規定》僅規定,發起人對SPV具有控制權的,應當將其納入合并會計報表。這一點即模糊也不充分。(3)會計要素的計量方法問題。雖然傳統會計準則利用穩健性原則部分彌補了歷史成本法的局限,但是仍然不能充分反映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現行價值,也不利于管理者根據融資環境的變化來調整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三)資產證券化規模增長迅猛,而銀行證券化動力不足
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總規模為471.5億元,增速迅猛。2006年全年證券交易額為62億元,較2005年的成交額1.2億元,為過去的50多倍,這也與我國2006年資產證券化的發行量急劇增加具有重要的關系。雖然交易量、交易額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其所占發行總額的比重依舊很低,大約為23.6%,交易市場不活躍,交易冷清。其主要原因是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動力不足。
銀行資產證券化動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
1、具有較高的資本充足率。開展資產證券化的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為商業銀行釋放風險資本金,提高資本充足率。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最低要求平均在10%以上。2007年1月1日,我國商業銀行對風險資產的資本金都已符合這個要求,而目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比較高。因此就這一功能來說,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動力并不大。
2、資金充足遏制銀行證券化動力。近幾年來,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改革不到位,居民對未來風險和收入預期的不確定性,現期消費不足,居民儲蓄率不斷升高,據資料顯示,1995年、1997年、2005年我國的國內儲蓄率分別為42%、40%、51%,呈增長勢頭。如此高的儲蓄率使商業銀行并不缺少資金;同時,巨大的國際貿易順差,1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致使外資的流入對我國造成資金充盈,流動性過剩。商業銀行資金充足使其沒有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必要性。
3、銀行沒有合適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現有的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都是以住房按揭或大型企業的優質貸款作為標的,與發達國家相比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來源過于單一。優質資產的證券化并不能滿足商業銀行分散風險的需要,商業銀行發展這種類型的資產支持證券并不積極。同時在他們看來,住房抵押貸款被認為是優良資產,證券化之后會使銀行喪失更多了利息收入,縮小資產規模,這與其追求資產規模相違背。目前形式下商業銀行更希望對其不良資產進行證券化,而不良資產證券化并不適合當前試點形式下開展,很難成為主流。因此當前商業銀行缺少合適的基礎資產來進行證券化。
4、交易規模小、市場冷清。首先,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建設處于起步階段,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和交易僅限于銀行間市場,商業銀行仍然是相關產品的主要投資者,投資主體單一化的局面與債券市場日益多元化的機構投資者結構極不相稱;其次,在不同監管體系影響之下,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處于分割狀態,銀行類機構尚無法參與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銀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單一,缺乏流動性,規模有限,交易冷清。
5、缺乏專業人才。證券化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強,專業化高,程序復雜的融資工具,需要大量既有實踐操作技術和經驗,又有豐富的理論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在我國當前“試點”階段,市場對該專業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可是真正具有該素質的人才卻相對顯得比較匱乏,人才的稀缺是造成商業銀行證券化動力不足的又一原因。
(四)投資主體缺乏,產品需求不足
1、政策的限制,很多機構投資者不能涉入證券化交易。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主體范圍得到進一步擴大,一定程度上活躍了產品交易市場,但我國目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主體仍然比較缺乏。目前國內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者大多集中在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投資者中,銀行和保險資金還沒有被允許涉入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領域。短期內投資基金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需求力度有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虧空巨大、入不敷出;保險公司在保費收入連年增長的背后,是資產質量的普遍下降甚至虧損,同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還受到投資領域的限制,難以成為資產支持證券的主要投資者。
2、缺乏個人投資者。近來,個人投資者也出現在了證券化交易市場,但數量微小。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證券化產品在風險評估上要求一定的專業性,個人投資者沒有能力對自己投資的證券進行分析、判斷、風險規避和投資組合,無法大量選擇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投資。二是目前證券化產品不能進行回購操作,投資者在購買了該產品后只能持有到期,如果投資者急需資金,在目前二級市場成交不活躍不能立即找到下家的情況下,投資者會面臨很大的風險,從而提高了個人投資者進入的難度。
三、對進一步推進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建議
(一)從監管和法律體系上推進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展
1、對分散的監管體系做出改進,明確究竟應該分業監管還是混業監管,做出規劃??紤]到和證監會在業務上有交叉,應該讓兩個市場融合起來,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監管機構,打通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增強產品流動性。
2、完善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制度體系。我國目前無論是《證券法》、《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還是《企業債券發行與轉讓辦法》等,對資產證券化都無明確的規定。SPV作為證券化運作的核心機構,應當享有特殊的法律地位;證券化運作中資產的“真實出售”、SPV與發起人的“破產隔離”、證券的發行和流通問題也應由法律做出明確的規定。許多國家和地區為了便于證券化業務的開展都相應出臺了各自的資產證券化法規和條例,我國也應當結合金融市場發展的特點并根據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具體要求出臺一部《資產證券化條例》,為今后開展各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積極開展擴大基礎資產范圍的試點工作
由于資產證券化本身有其涉及到多方面的復雜性,產品本身以及涉及到的相關緩環節等很多方面也是我國市場創新的。同時資產證券化市場在我國從法律環境、監管環境、市場環境以及投資者認知等各個角度來看都有其特點,不能簡單套用國際市場作法,更不能紙上談兵般地創造出缺乏可行性的監管規定。鑒于此,建議下一步工作中,首先明確進入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池的選擇標準,建立更加嚴格的審核與評估機制,對進入證券化市場的基礎資產進行認真審核;其次要大力擴大基礎資產的范圍,只要符合選擇標準的資產都應該鼓勵進行證券化,如銀行汽車貸款、助學貸款、信用卡貸款等的證券化,待時機成熟時,也可以考慮企業貸款、不良資產的證券化。
(三)加強市場基礎建設
為提高市場效率,勢必打造完善的市場平臺,政府要做好主導角色,主動建立風險定價標桿,加強基礎市場建設,完善市場和投資產品評級。投資產品市場上的各種產品通過風險、收益等方面的綜合比較,以市場行為的方式形成不同收益與風險的投資產品序列產品和結構,使投資者能夠進行符合自己風險偏好的投資。
(四)培養能夠符合開展資產證券化的專業化人才和市場投資者
具體來講目前促進銀證合作的對策:
1.商業銀行先進的資金匯劃清算系統,可以為證券公司提供高效的異地資金匯劃服務,滿足證券市場資金流量大、匯劃要及時的特點,同時也可優化負債結構。從動態的角度分析,資本市場的發展會影響商業銀行的負債結構,即資本市場的分流會引起社會公眾存款(對公和儲蓄存款)的減少,而在銀行證券清算的體制下,流向資本市場的資金又會流回銀行,所以銀行的同業存款增加,問題的關鍵是商業銀行能否抓住機會,目前我國上市股票、企業債券、投資基金等證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交易主要通過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資金清算與交割完成。證券交易所和分布在全國各地的證券公司就成為證券發行和交易資金的集散地,按《證券法》的規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部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單獨立戶管理,嚴禁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如果商業銀行能證券公司和投資者的三級資金清算,就可實現儲蓄存款和同業存款的相互轉換,使資金此進彼出,保持相對穩定,沉淀的清算資金和此業務帶來的派生存款,將會增加銀行的資金頭寸,獲得大量的低成本負債,帶來可觀的收益。在證券市場的發行上,商業銀行可以為證券承銷提供匹配服務,發行股票、債券、基金等,利用商業銀行的網點為證券公司收繳發行資金,遠期銀行還可以分設投資銀行業務部或者成立控股投資公司,為企業改制、上市、資本運營、公司理財服務。同時商業銀行可以針對證券公司要求保證金賬戶必須與其自營賬戶分開的規定,進行創新,推出銀證通等金融工具,通過銀行的委托系統,借助于券商的席位,為股民提供開戶、查詢、清算、銀證自動轉賬以及證券委托交易的服務。
2.基金托管業務?!蹲C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作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所有募集資金要在銀行開立專門賬戶,因而基金申購的辦理和基金持有人所得紅利的發放都需通過托管銀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穩步發展,新的證券投資資金將不斷出現,基金品種將不斷增加,商業銀行作為證券基金的托管銀行,資金和結算量必然大幅增加,可以給商業銀行帶來大量的無風險的手續費收入,還可以間接地開發資本市場上存款客戶的市場空間。所以商業銀行要把基金托管業務作為一項重要的表外業務,認真研究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市場發展趨勢,開發相關業務支持軟件的開發?!堕_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可以買賣開放式基金,也可以自行設立投資基金,這進一步拓寬了銀證混業合作的空間。
3.短期拆借以滿足券商對短期頭寸的需求。證券經營機構因為清算資金在途或承銷發行股票而造成短期的頭寸不足,商業銀行可通過短期拆借滿足券商的這種需求,并借以優化資產結構。1999年10月12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國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證券等7家證券公司獲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短期資金拆借、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同年10月28日,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安信通過銀行間同業市場與中國工商銀行成功地進行了一筆國債回購業務,融入資金用于基金安信的投資運作。這是證券投資基金首次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標志著《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和《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已進入實質性運作階段。截至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拆入拆出資金以及股票質押融資,解決短期資金余缺,已經成為銀行間市場主要的資金需求者,2000年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凈融入資金達到3989億元,國有商業銀行凈融出資金5114億元。同時我國券商總權益與總負債比不到1:10,相對于國際成熟資本市場券商1:27的總權益與總負債比,尚有相當大的融資空間。
4.搭橋貸款。對于一些準備發行股票的公司或者準備配股的上市公司,因為其項目已經立項,開工在即,但是通過證券市場募集到的資金沒有到位,這時券商為拓展投資銀行業務,尤其是作為股票的承銷商或者推薦人,以自身作為擔保向清算資金的清算銀行提出向擬上市公司或者擬配股、增發新股公司發放搭橋貸款,銀行為了穩定清算業務、同券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加上此類貸款有券商擔?;蛘咄顿Y銀行用自有資金也提供融資服務,風險較小,所以也愿意發放此類貸款,但其用途僅限于項目的前期投入和資產重組。投資銀行是高扛桿金融機構,搭橋貸款可以有效解決券商在拓展投資銀行業務中的資金需求。目前銀證合作拓展搭橋貸款業務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有關規定:凈資本額達不到綜合類證券公司凈資本最低標準(人民幣2億元)的證券公司不得為他人提供擔保;有條件提供擔保的證券公司必須在會計報表附注和凈資本情況的說明中詳細披露其擔保事項;證券公司提供的擔保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額的20%;嚴格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關于禁止股票承銷業務中融資和變相融資行為的行業公約》,禁止在股票承銷過程中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證券公司不得為以買賣股票為目的的客戶貸款提供擔保。
5.銀行合作,拓展杠桿融資。在券商的指導下,可以探索收購公司以購并后的資產及其收益作為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來籌集購并所需的資金。目前商業銀行還不可以直接參與信托投資和股票投資業務,但是商業銀行可以和投資銀行合作,開展項目融資、企業財務顧問、資產重組等投資銀行業務。商業銀行通過投資銀行拓展項目融資,根據項目的建設周期,分階段、分批為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能源、交通、市政設施提供融資。
6.銀證合作推進資產證券化。國際銀行業發展的一個趨勢是銀行開始主動經營資產負債表,因為銀行核心存款增長的速度遠遠低于資產市場發展的需要,銀行就通過轉移表內資產或者主動負債,通過資產或者負債的出售與購買來主動地經營資產負債表,改變資產負債結構,通過資產證券化轉移表內資產已經成為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重要工具,截至1998年底,美國有35%左右的消費信貸余額已經被證券化,如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應收款、小企業貸款、設備貸款等,同時國際融資總額中80%是通過各種有價證券融資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種越來越多,銀行信貸資產也逐步走向證券化,使得銀行貸款、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聯結并交叉在一起。我國資產證券化也在逐步啟動,可以積極探索以消費貸款和房地產、大型成套設備等貸款抵押品及其收益作為擔保,進入直接融資市場發行證券,降低風險,優化資產負債結構。(1)住房貸款證券化,這是其發展到一定規模的必然要求,因為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長達15~30年,而目前我國儲蓄存款7萬多億,可大部分都是5年期以下的存款,銀行資金來源的短期性和房貸長期性之間矛盾突出,根據國外經驗,當該項貸款余額占銀行信貸總資產的比重超過25%時,銀行將面臨流動性風險,而證券化是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流動性的最佳途徑。目前我國沒有信貸二級市場,貸款在銀行之間的轉讓很困難,隨著我國房改的深入,個人住房貸款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將面臨流動性不足的問題。商業銀行可以和證券公司合作,積極探索以抵押擔保證券、抵押轉支付證券和資產擔保證券等方式把抵押貸款標準化、證券化,以證券交易方式轉讓貸款債權,借以增強個人住房貸款的流動性;(2)不良資產證券化。券商可以發揮其投資銀行功能,充當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財務顧問,協助商業銀行做好信用增級等前期準備工作,幫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資產證券化設計。
7.銀證合作,通過資本市場補充和充實銀行資本金,優化資產負債結構:(1),發行普通股、優先股,彌補資本金不足問題;(2)發行長期資本債券,增加附屬資本,改善資本金構成;(3)發行短期債券,解決流動資金不足問題;(4)銀行委托證券機構承銷大額定期存單,推進存款證券化。這樣通過主動負債,主動經營資產負債表,供求、資產負債的數量與期限可以有效匹配,削弱資金來源的波動性和支付壓力,降低經營風險。
8.券商自營股票質押貸款。2000年2月13日,人民銀行與證監會出臺文件,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部分機構投資者以自營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作質押向商業銀行借款。股票質押貸款流動性強,貸款規模受券商資本金比例的限制,風險小、收益穩定,而且利于商業銀行和券商建立合作關系,所以商業銀行應該支持證券公司以在證券交易所流通上市的自營人民幣普通股票或者證券投資基金作為質押,向商業銀行貸款。
9.其它,銀行積極探索與風險投資基金的合作;與期貨商合作,積極開拓面向期貨商的和融資;以獲得證券承銷資格、具有資本市場業務權利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橋梁,銀證在債轉股、股權轉讓、拍賣、上市等方面進行合作。
二、關于銀保合作
隨著我國保險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其對商業銀行的保險存款形成了巨大的沖擊:(1)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從原先只能存入銀行發展到可以購買國債、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入市;(2)保險公司采取由總公司集中運用資金的方式,要求加速歸集各級保險機構銀行賬戶上的資金,保險資金停留銀行的時間大大縮短;(3)保險公司為了擴張業務,普遍采取了以各商業銀行營銷保險業務的比例確定保險存款留存各行的比例。同時,對于商業銀行而言,由于競爭的加劇尤其是資本市場的發展,使得傳統業務盈利空間收縮,迫使銀行必須積極發展保險等中間業務,這也是商業銀行服務客戶和防范信貸風險的需要。因為一方面,具備參保意識的客戶希望能夠便捷地辦理保險手續和交付保費,而這一點通過客戶在商業銀行開立的賬戶就可以實現。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發動信貸客戶參加保險,可以減少貸款本息損失、防范信貸風險。
從客觀條件上看,銀保合作的時機也基本成熟:(1)保險市場正處于高速成長時期,保費年增長率在30%以上;(2)由于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不斷得到證明,保險法的廣泛宣傳,利率的下調和利息稅的開征使得人們購買儲蓄保障型和投資保障型險種的積極性不斷提高;(3)保險法規定企財險只能由保險公司或者符合規定并經批準的機構辦理,保險營銷員不能辦理企財險,保險公司也不能向個人支付企財險手續費,這為商業銀行發展保險業務提供了法律保障;(4)由于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保險業務量猛增,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和業務人員尚不足以滿足保險業務的開展,因而保險公司通過委托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以其代辦處或者點的名義保險業務可以彌補這個不足。截至目前我國已有國內五大保險公司和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及部分股份制銀行在內的10家銀行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其中大多數保險公司(銀行)都有一個以上的合作伙伴。合作的范圍包括按揭貸款保險、信貸保險、代收保費、代付保險金、代銷保險產品、融資業務、資金匯劃網絡結算、電子商務、聯合發卡、保單質押貸款、客戶信息共享等。
目前銀保合作中存在的問題是:(1)商業銀行與保險業合作還處于初級階段的關系,雙方對增加收益、爭取存款、服務客戶、防范風險、增強競爭實力等方面的意義認識不足,保險公司更多的是把銀行定位于重要的資金代收渠道和依賴銀行發展客戶,導致了對相關業務的忽視,比如長期就未把保險業務放在主體業務之內;(2)商業銀行在銀保合作業務開展上消極被動,缺乏一套激勵機制,少數銀行員工利用手中掌握的行內客戶資源和業務手段,私自辦理保險業務,手續費被員工個人拿走或者在小范圍內私分,有的基層行辦理業務由行里組織,但手續費不入帳,集體瓜分;(3)目前商業銀行的業務人員普遍缺乏必要的保險業務知識和營銷知識,對保險法規、準則和管理辦法、管理制度、精算知識缺乏了解,對保險產品的功能、特點、標的勘測、操作規程和營銷技巧等知識掌握不夠,無法根據客戶的特點推銷保險產品;(4)商業銀行未能根據保險法規和商業銀行的業務功能進行金融工具創新;(5)以往銀行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財產險,而壽險業務相對較少,這主要是因為財產險具有法定保險的性質,主要面向單位,加之費相對較高,因而其業務額大大超過壽險。而壽險則屬于商業保險范圍,客戶自主選擇的余地較大,不易于推銷,且其面向個人的險種一般只側重于意外險和養老保險,市場的現實需求不大,因而成為銀保合作保險業務開拓的“瓶頸”。
目前促進銀保合作的對策:
1.銀行可以充分利用商業銀行信譽、人才、技術、網點和資金優勢以及廣泛的客戶資源和業務資源,積極與保險公司合作,發展保險等業務,保險公司收付費,拓展表外業務。銀行通過開展保險業務能從保險公司賺取傭金,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大,傭金將有可能成為銀行利潤的重要來源,使銀行能大量回收網點建設成本。銀行通過與保險業開展合作,能擴大并穩定銀行自身的客戶群,提高客戶的忠誠度,可以起到提高競爭力與擴大發展空間和領域、支持核心主業發展的作用。同時雙方在消費信貸等領域的合作,使保險成為銀行化解一部分貸款風險的有效手段。在將來我國放松混業經營限制后,為銀行發展自營保險業務提供人才、業務和制度等方面的儲備。
2.商業銀行通過與保險公司在資金拆借、推出保險貸款新產品等方面的合作,可以優化資產結構,開拓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空間,大幅度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貸款質量和經營效益。
3.銀保合作拓展保險業務時,要根據市場原則確定合作中的手續費費率、保險存款留存比例、業務統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以及其他服務項目,互惠互利,在合作中實現共贏。商業銀行要建立起保險業務的內部激勵機制,建立保險手續費收入和營業費用支出、個人收入掛鉤的辦法,從費用支出機制和個人收入上推動基層行大力開展保險業務。建立行內協調、各部門聯動的保險業務組織管理體系,使此項業務與其他業務相互帶動、相互促進。商業銀行可以從多渠道引進保險專業人才,同時與保險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培訓本行從事保險業務的員工,從人力資源上保證銀保有效合作。
4.商業銀行可以擴大保險業務的品種,把企財險和儲蓄保障型、投資保障型壽險列為發展重點;繼續加強為保險公司和客戶的服務,在代收保費的基礎上,把服務項目擴大到代付保險金、子女教育婚嫁保險金等;開發信用聯接型保險產品,比如可以與壽險公司合作,推出壽險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允許商業銀行的壽險單作為貸款的權利質押憑證,借以達到既發展消費信貸服務,又促進保險業務的“雙贏”目標,也可以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出與信用卡有關的保險產品,由保險公司為信用卡持有者提供免核壽險保單,持卡人可用信用卡支付保費;可以從企業理財、個人理財業務的角度,結合本行業務對保險業務進行組合包裝,以“套餐服務”的形式推出更多的保險產品。
5.銀行和保險公司可以合作進行金融工具的創新,比如可以探索推出保險貸款。在保險公司承保的條件下,商業銀行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如果借款人失去了清償能力,銀行根據貸款5級分類確認為損失后,由保險公司按約定比例代償本息。這種貸款擔保方式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相比,在發生貸款損失后,銀行更容易從第二還款來源收回貸款,所以能更好地滿足銀行資產風險管理的要求,這是在保險業務和商業銀行貸款業務領域內的工具創新,有利于商業銀行保全資產、優化信貸資產質量、減少不良貸款、提高商業銀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在拓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銀保可以積極合作,進行業務創新,比如對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對抵押人出現意外傷亡喪失還款能力的人壽保險、對借款人因保險合同約定的因素而不能履約借款合同的保險,尤其是履約保險等都是很有前景的業務。
三、關于銀行與財務公司、擔保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的合作
1.銀行與財務公司的合作。我國的財務公司主要為企業集團服務,負債業務以接受定期存款和拆入資金為主,同時也發放貸款、從事證券業務、進行外匯買賣、提供投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業務。從業務范圍看,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的內部銀行。近幾年,大型企業的集團化組建帶來的資本聚集效應,以及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強化了公司資本從銀行業的游離程度,更多的大型企業集團將逐步建立財務公司,取代一部分銀行業務。但是,對于跨地區、跨行業、跨國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來說,由于其內部治理結構復雜,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資金清算和銷售貨款回籠等對銀行的結算業務產生了更大的需求,尤其是隨著經營風險的增大,企業集團將資金從下屬公司逐步集中到總部,實行收支兩條線,對資金實行集約化管理,商業銀行以其結算網絡和結算經驗的優勢,可以與財務公司合作,建立一套嚴密科學的核算管理體系。同時,在我國金融市場不斷發展成熟的過程中,大型企業集團對以存貸款為主的傳統金融業務的需求呈現下降趨勢,而對以項目融資、債權保理、法律顧問等知識密集型投資銀行業務需求上升,商業銀行必須從簡單的信貸服務轉向綜合性的公司理財,發展技術密集型的金融產品。
商業銀行可以根據財務公司的特點進行創新,在標準化管理的前提下,量體裁衣,提供個性化金融產品:(1)集團賬戶的建立。當企業集團總公司與下屬公司都在同城,企業集團總公司設立財務公司,該財務公司和下屬公司在分行分別開設賬戶,財務公司的賬戶可以反映所有下屬公司賬戶余額,下屬公司使用本公司帳戶的資金受到財務公司賬戶余額的制約,這種方式可以使集團隨時把握所有下屬企業資金的狀況;(2)公司的異地網絡結算。這種方式適合于企業總公司和下屬公司不在同城,總公司下設財務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異地下屬公司均需在商業銀行開設對公賬戶,財務公司需將異地下屬公司的資金及時回調總部或者向下屬公司撥付資金時,可通過商業銀行的異地匯劃網絡進行,商業銀行要保證異地結算的快捷、安全、可靠:(3)商業銀行可以協助大客戶建立系統內部銀行或者財務公司,構建集團內部虛擬資金市場,建立起規范的內控制度,徹底改變集團內部成員單位對集團資金的無償占用,強化其內部資金的集團統一管理,為財務公司及其集團培養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從源頭上與財務公司加強合作。從財務公司角度分析,由于財務公司不是當前直接融資投資熱點,其增資擴股難度大,難以及時募集到合適的股本,通過與銀行合作可以在相當程度上克服這一問題;(4)有的企業集團甚至可以將財務管理業務以多種形式外包給銀行。銀行也可以積極利用自己的優勢,作為外包商,承包公司財務資金業務。因為金融領域的一大外包業務是公司財務資金外包業務,將公司的財務資金部門或者部門的財務、現金和資金管理中的一部分通過簽訂契約的方式外包給銀行管理。銀行職能從存貸中介職能向投資理財職能轉化。公司充分利用銀行的規模優勢有效管理財務資金,可以精簡機構,降低經營成本,增加經營的靈活性和銀企之間信息的對稱性,進而促進金融交易的發生。
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按照風險的大小,將銀行貸款分別以下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貸款,其中后三項構成我國的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我國目前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尚處于試點階段,發展程度相對較低。根據Wind數據統計,自2004年到2014年,我國資產證券化總計2500億元;相比較美國市場,差距十分明顯。
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不足及相關建議
1.技術體系方面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由于其特殊性質,使得其業務具有高度技術化,與其他金融創新相比,專業化更強,所以在進行證券化操作時,需要強有力的技術保障體系。所以說,技術支撐體系方面的建立和完善能夠有效地推動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但是,我國現今在技術體系方面的建設很薄弱,沒有建立完整的體系且存在層層阻礙,要想發展證券化首先需要解決技術體系的不足。
(1)資產重組。在我國,相比其他金融創新,投資者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熱情不高,對其認知需要一定的過程。所以說,在組建資產池時,需要放入有一定內資價值且產生一定現金流的資產作為保障,必要時需要將一定的優質資產放入進行捆綁,以此來吸引國內投資者。并且在構建資產池時,選擇的資產證券化品種應該以相對簡單且具有相對較高的保障的品種,因為風險系數較高且結構復雜的品種對投資者的吸引力相對較小支持。此外,在設計證券化時,應該根據投資者的相應偏好情況相機設計。
(2)破產隔離。破產隔離對證券化極其重要,決定了證券化的成敗。設立法人SPV,然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是實現破產隔離的一個關鍵方法,SPV的設立與發起人是相互獨立的,不具有產權聯系。SPV所包含的資產以及由資產產生的現金流一定要保證有效性,SPV對要進行證券化資產必須能夠完全控制。除此之外,SPV并不進行其他經濟活動,不得利用發起人的資產進行抵押擔保、兼并重組等一系列重大經濟活動。我國目前注冊的資產管理公司大部分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SPV,要想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不良資產證券化,就應該按照市場機制在建立SPV時,完全按照一定條件進行。
2.法律制度體系方面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非常復雜的過程,設計領域非常廣,包括擔保、證券、破產等多方面,并且交易結構必須保持嚴謹、有效,相應的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障;此外,市場上各部分參與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劃分也需要法律來進行規范。在此,本文建議:
(1)設立適合的特殊目的載體SPV。在國外,SPV是風險獨立的,并且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它的唯一目的僅限于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進而達到實現標的資產的“真實出售”的最終目的。SPV的組織架構中應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條款:①SPV業務單一,僅進行特定的資產證券化交易和與此相關的其他業務。②SPV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無其他負債。③一般情況下,SPV不能與其他實體合并或兼并,除非合并之后的實體也同樣符合遠離破產的要求。④SPV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具有否決權,SPV申請破產清算必須獲得獨立董事的贊成。
(2)完善金融法規、發展多層次的金融市場。①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擴大市場需求。商業銀行證券化資產進入市場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要想保證他順利進入市場就必須有一個發育健全的二級市場來保證其流動性和變現能力。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相對較為完善,機構投資者是資產證券化最重要的投資者。但是,我國資產市場相對比較落后,所以在我國資產證券化投資上,個人投資者占據半壁江山,結構上與西方發達國家差距很大。所以說,在我國需要有序地放寬機構投資者的準入條件,一方面引導投資基金,使其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活躍起來;另一方面應繼續放開保險資金的融資渠道,允許該部分資金對證券市場進行投資,大力培育和發展保險公司、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和合格的境外投資者等機構投資者,政府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給予機構投資者一定的資金支持,使機構投資者逐漸成為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主體。②建立健全擔保制度。研究得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能夠在美國等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取得巨大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在財政方面給予極大地支持,以及在信用建設方面的支持。在美國,又相對完善的三大抵押貸款公司和資金清算公司為資產證券化過程提供較為完善的服務。但是,由于體制原因,金融改革和國企改革并不順利,市場上的投資者對不良債權往往望風而逃,結果造成市場需求嚴重不足。所以,在我國應該建立“還款儲備”,由國家作為出資方對債券還款提供準備,出資作為對債券還款的準備,財政部門可以通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注冊資本作為還款儲備,進而來提高商業銀行的信用。
3.信用體系方面
信用環境對資產證券化影響很大,信用環境的好壞可以直接影響著證券化進程是否能夠順利的進行,所以必須要盡快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為了適應資產證券化運作的要求,需整頓信用秩序,實施信用工程,完善信用制度,培養社會化信用體系,引導個人和企業加強信用管理。為此本文提供以下幾個方面參考:
(1)完善個人信用體系。考慮到我國當前的市場情況,歐洲一些國家的個人信用管理模式在我國相對來說比較適合,建立一個以中央信貸登記機構為主體的國家信用管理體系,該體系的建立首先由中央銀行進行帶頭,進而通過銀行間市場、地區間、行業間的關系網建立一套國家系統進行個人信息的登記、查詢等。由市場上,具有合格資格的參與者以付費的形式獲得相關信息,各參與者必須建立風險隔離的內部機構負責系統數據的搜集、查詢等,必須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另外,國家還應該建立相應的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增加失信者的失信成本。
影子銀行(shadow banking)是在過去30多年發展壯大的,但直到次貸危機發生之后才被人們所關注和重視。本次金融危機的爆發和惡化,被普遍認為與影子銀行的過度擴張有關。盡管影子銀行在推動金融市場發展,加快金融產品創新等方面作用重大,但影子銀行的高杠桿性、不受監管的特征也會引發監管套利、系統性風險等問題,因此,加強影子銀行的監管已經成為后危機時代全球金融監管的重要議題之一。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紛紛針對影子銀行提出了監管改革法案和政策引導。而反觀我國,盡管受本次金融危機的沖擊較小,但影子銀行體系及業務已經得到了飛速發展,其蘊含的風險也在逐步顯現,比如溫州危機、泗洪高利貸危機等??梢哉f,影子銀行的發展及監管問題不僅僅是全球金融監管的熱點議題,更是我國金融發展不可回避并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影子銀行的范疇界定
(一)影子銀行的概念
影子銀行或影子銀行體系是對傳統銀行體系以外的各種金融機構或中介的一種形象的稱謂,并非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該概念首先是由美國太平洋投資公司保羅麥卡利提出的,用以指稱那些不受監管或者監管較少,與傳統銀行相對應的金融機構。美聯儲主席伯南克在一個演講中提到影子銀行,認為影子銀行之所以被如此稱謂,主要是因為它們提供了與傳統商業銀行相對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競爭、相互滲透的關系。而且相較而言,影子銀行的杠桿率更高,透明度更低。此外,其他國際金融組織和監管機構也針對影子銀行的特點,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界定。而在我國,學者和機構從不同的視角對于影子銀行進行了界定,比如有學者認為影子銀行是行使部分傳統商業銀行的功能,但運作機制和交易方式卻與傳統商業銀行完全不同的金融機構、中介和工具的總和。對于影子銀行的界定眾說紛紜,原因在于影子銀行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監管機構和公眾對于它的認識不夠具體和深入,而且它的運作方式和機制比較復雜,所以對影子銀行的界定很難形成統一的意見。筆者認為,從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影子銀行可以界定為,游離于傳統銀行監管體系之外的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以及傳統銀行應用影子銀行工具和運作方式的金融工具和產品。
(二)影子銀行的特征及風險
1.影子銀行所受到的監管相對較少。與傳統銀行往往受到高度監管相比,影子銀行受到相對較少的監管。在金融危機發生之前,由于影子銀行的運作工具和機制等都較為復雜且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導致影子銀行體系的大多數機構都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并未引起金融監管機構的足夠重視。美國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在《影子銀行和金融危機》的調查報告中也強調了這個特性,將之稱作是影子銀行的“類銀行金融行為”。這些行為在傳統商業銀行系統外進行,其中很多不受管制或者受到輕度管制。
2.影子銀行與傳統銀行相比較少受到監管這一事實,必然意味著監管套利會在一定程度上引發對影子銀行的需求。因此,不斷增強的銀行監管幾乎必然增加對影子銀行的需求。一方面,被高度監管的銀行無法提供跟不監管或輕度監管的影子銀行一樣廉價、便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另一方面,導致傳統銀行可能轉換身份,從受嚴格監管的機構轉變成監管較少或不受監管的影子銀行,或者轉換業務形式,設計出不受監管的業務和產品形式。
3.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的存在,會誘發系統性風險。傳統銀行和影子銀行聯系非常緊密,一方面,影子銀行通常將傳統銀行作為業務運行的一個鏈條,利用傳統銀行為其提供流動性等支持;另一方面,傳統銀行也會利用法律漏洞規避法律的流動性和資本要求,利用影子銀行從事高風險、高收益的業務活動,這意味著影子銀行和傳統銀行之間會產生風險傳遞,而且由于影子銀行不受監管或監管較少的事實,會誘發它們采用高杠桿手段進行經營,并通過技術手段分散風險,導致風險不斷累積,從而誘發系統性風險。
二、后危機時代影子銀行監管的國際法制改革
次貸危機之后,國際社會從不同層面和不同角度對金融危機進行了各種反思,并相應提出了各種金融監管的改革法案和建議,影子銀行的監管問題也因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如何彌補金融危機暴露出的監管漏洞,構建完善的影子銀行監管法律制度,是各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監管組織關注的重點話題。
(一)歐盟
1.建立系統性風險監管協調機構,負責宏觀審慎監管。金融危機重創了包括歐洲在內的全球經濟和金融安全,凸顯了系統性風險監管在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性,有鑒于此,歐盟從宏觀監管體制層面出發,設立歐盟系統性風險委員會(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而歐盟系統性風險委員會的設立,正是歐盟為了彌補宏觀監管體制的漏洞而成立的一個新機構。歐盟系統性風險委員會由歐洲中央銀行牽頭設立,成員包括歐洲中央銀行行長、副行長及歐盟所轄的27個成員國的中央銀行行長。系統性風險委員會又下設一個由8人組成的指導委員會,包括歐洲中央銀行成員3人,歐洲銀行管理局、歐洲證券監管局、歐洲保險和職業年金管理局局長各1人,歐盟委員會成員1人,歐盟經濟金融委員會主席1人。設立歐盟系統性風險委員會的主要目的在于監測并評估影響整體金融穩定的風險。具體職能是在歐盟層面上負責宏觀性的審慎監管,監控和評估在宏觀經濟發展以及整個金融體系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威脅金融穩定的各種風險,識別并對這些風險進行排序,出現重大風險時發出預警并在必要時向政策制定者提供包括法律方面的各種建議和措施,執行預警后的相關監控措施,與IMF、FSB以及第三世界國家開展有關合作。
2.擴大金融監管范圍,加強對影子銀行的風險管理。導致本次危機爆發的原因之一,就是影子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膽大包天”和“胡作非為”,所以,加強影子銀行的風險管理也成為本次歐盟金融監管改革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修改《資本金要求指令》,提高金融機構風險門檻。歐盟于2009年7月對《資本金要求指令》作了進一步的修改,提高交易賬戶、銀行證券化業務、再證券化業務的監管要求,包括提高資本金、加強信息披露程度、限制銀行的再證券化投資業務等。(2)擴大金融監管的監管范圍,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納入監管范圍。具體而言,針對管理資金超過5億歐元或者管理資金超過1億歐元、依靠金融機構借貸維持的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建立全面監管,防止投資基金規避監管的現象發生;加強對沖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監管,并鼓勵其采用上市的方法公開籌資,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3)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本次金融監管改革對于信用評級機構的業務范圍、透明度、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條件。要求信用評級機構必須進行統一登記注冊,并接受歐盟證券和市場管理局的監管;加強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信用評級機構在具有充分透明度的情況下才能對金融產品進行評級。此外,為了更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還加大了對信用評級機構違法的處罰力度。
(二)美國
1.建立新的監管協調機制,應對和防范系統性風險。為了應對和防范系統性風險,美國成立了新的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新增設的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由財政部部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部部長、美聯儲主席、新設的國民銀行監管機構主席、新設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局長、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主席、聯邦住房金融局局長和一個由總統任命經參議院認可的具有保險經驗的專業人士,以及五位不具有投票權的成員,包括金融研究室主任、聯邦保險管理局局長和州銀行、證券、保險證券監管機構的代表。在此建構下,現有的貨幣監理署和儲蓄監理署合并,用以監管全國性的銀行機構;由美聯儲負責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一些地方銀行。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識別和處理危害國家經濟穩定的系統性風險。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各個聯邦監管機構在法律起草和制定、檢查、報告、執行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溝通;為屬于不同聯邦監管機構的大型機構的監管問題提供討論平臺;有權從各個金融機構收集相關信息,并就監管中的問題和風險向國會提供年度報告。
2.加強對影子銀行業務的監管。影子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各種紛繁復雜的金融衍生品,而金融衍生品恰恰未處在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之內,所以當危機來臨之時會導致市場極度動蕩、投資者遭受巨額損失。鑒于此,《多德-弗蘭克法》特別對金融衍生品監管作了規定。該法規定,由證券交易委員會和期貨交易委員會負責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并協同制定監管規則;將大部分的場外衍生產品通過交易所和中央清算中心進行交易和清算;對從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施加保證金、特別的資本比例、交易記錄和職業操守等監管要求,以控制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此外,授予監管機構更大的權力,可以處罰那些幫助客戶欺騙公眾和第三方的市場交易者,并可以對逃避清算的行為進行加倍處罰。
3.加強風險隔離,防止影子銀行與傳統銀行之間的風險傳遞?!抖嗟?弗蘭克法》引入“沃克爾規則”,規定銀行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和對沖基金的規模不得超過銀行股權的3%,并要求銀行將自營交易和類似的投資活動從加入存款保險體系的銀行機構中分離出來,要求銀行將信用違約掉期、商品和股票互換交易等高風險的衍生產品剝離到特定的子公司,但允許其保留為對沖自身風險進行的利率互換、互換交易、外匯互換等交易。
(三)金融穩定理事會
次貸危機之后,金融穩定理事會(以下簡稱FSB)逐漸成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主體,并成為加強全球影子銀行監管的主要執行機構。FSB于2011年4月相繼了一系列加強影子銀行監管的重要文件,比如《影子銀行:范圍界定》、《影子銀行:進展和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影子銀行:加強監督和管理》等文件。從上述文件可以看出,FSB意圖加強影子銀行的政策建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從宏觀和微觀視角,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FSB建議各國從系統性風險監管的宏觀角度和微觀審慎監管角度,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加強對本地區影子銀行的監管。從宏觀監管的角度,主要目的在于為監管機構從整體上掌握影子銀行的數據信息,并為監管機構提供必要的預警信息,有助于評估非金融部門和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和融資脆弱性。而從微觀監管的角度,可以通過市場調查數據、公開出版物等渠道獲取金融產品的具體信息,以便于測算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的規模與風險。
2.多管齊下,采用綜合方式加強影子銀行。FSB認為影子銀行體系是由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組成的,采用單一式的監管方式無法有效的監管影子銀行,所以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必須采用不同方式。監管政策也應兼具靈活性和前瞻性,同時還應充分考慮金融市場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從廣義上講,對影子銀行的監管措施主要分為四種:(1)間接監管方式。即通過規制、調整傳統銀行和影子銀行之間的互動,從而降低影子銀行對于傳統銀行的風險傳遞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同時,有利于阻止傳統銀行為了降低資本要求或流動性監管標準而通過影子銀行進行的監管套利活動。(2)直接監管方式。即加強對影子銀行體系本身的監管,從根本上減少影子銀行機構對于金融市場的風險。(3)業務監管。即由監管機構監管影子銀行的金融業務,以降低影子銀行的金融業務、金融工具、金融產品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保證影子銀行體系的健康運行。(4)宏觀審慎監管。即從宏觀角度監管和識別對影子銀行所引起的系統性風險,比如采取措施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等。
三、我國影子銀行監管的法律制度構建
關于對我國影子銀行的界定和范圍,不同的學者或機構存在一定的爭議。而且由于某些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并未納入我國金融監管的范圍,所以,對于我國影子銀行體系的具體規模和表現形態尚不得而知。根據IMF于2011年的《中國金融體系穩定評估報告》顯示,我國影子銀行體系主要包括三類:一是非正規金融部門。具體包括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未納人金融監管范圍的地下金融。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截至2012年12月末,我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080家,貸款余額5921億元,全年新增貸款2005億元。二是私募基金。據統計,2012年我國共計369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比2011年全年的235支同比增幅57.0%,為歷史最高,其中披露金額的359支基金共計募集253.13億美元。三是各種金融理財產品。截止到2010年,中國尚有7049款理財產品,資金數額達到1.7萬億元人民幣。而按照FSB關于影子銀行體系的界定,我國影子銀行體系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私募基金、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評級機構以及各類理財產品等。以上影子銀行機構雖然有部分已經納入金融監管范疇,但是鑒于影子銀行體系的巨大規模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因此加強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就成為后危機時代我國金融監管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建立宏觀監管體系,完善系統性風險監管
由于影子銀行涉及主體眾多,其金融產品和業務可能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的金融行業,導致傳統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無法因應影子銀行監管的現實需要。鑒于此,在宏觀監管體制方面應著重完善以下兩個方面:
1.引入功能監管的理念和模式,逐步改革現行的機構監管模式。所謂功能監管,是指根據金融體系的功能以及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來設計金融監管制度,以實現對金融業跨機構、跨行業、跨產品的協調監管。也就是說,功能監管重點關注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而非金融機構本身,它是一種跟機構監管模式相對應的監管模式,有利于克服機構監管模式以金融機構本身為監管重心的弊端。以金融理財產品的監管現狀為例,中國銀監會負責監管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和信托投資產品;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專戶理財;中國保監會則負責監管萬能保險、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而貨幣市場基金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共同監管。金融理財產品的監管現狀清晰地呈現出我國金融監管是以“一行三會”為主體的機構監管模式。盡管該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離金融行業之間的風險,但由于金融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基本相似,金融監管部門卻只能根據各自行業的特點制定金融監管規則,所以,金融創新產品的發展事實上模糊了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之間的界限范圍,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監管重疊和監管套利等問題。但考慮到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監管改革并非可以一蹴而就,所以建議對機構監管模式進行漸進式改革,即在現有的監管框架的基礎上,在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逐步引入功能監管的理念和措施,調整《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基礎金融法律的相關內容,實現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2.建立系統性風險監管協調和監測機制。美歐等國為了防范影子銀行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建立了系統性風險監管協調機制。針對我國現行的機構監管模式,建議成立影子銀行監管協調委員會負責監控和防范影子銀行的風險。具體來言,由國務院牽頭設立,按照功能監管的模式對金融機構和產品進行監管,監管成員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商務部、發改委、財政部等監管主體委派的專家組成。同時,將影子銀行體系納入宏觀監管體系,開發和完善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工具,對其中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影子銀行機構建立逆周期性監管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
(二)加強微觀審慎監管,消除監管缺漏
近年來,我國越來越重視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監管力度和監管措施都有所加強和改進,比如加強了對小額貸款公司、信托公司的監管。但影子銀行監管仍然存在部分機構監管空白和監管重疊等現象。因此,需要進一步從微觀層面加強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
1.擴大監管邊界,減少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針對我國現存的金融發展實際,將游離于金融監管邊界的影子銀行體系及業務納入到金融監管體系之中,明確監管主體及其監管職責,特別應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工具的監管,促進監管標準趨同,防范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
2.加強影子銀行的信息披露監管。一是明確影子銀行信息披露的主體和內容,要求影子銀行機構遵守相關的會計和交易信息披露的監管規則,披露隱蔽的交易信息、投資方信息等;二是明確影子銀行信息披露的監管主體,可以將影子銀行監管協調委員會作為影子銀行信息披露的監管主體,具體負責監督影子銀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三是影子銀行監管委員會應提高監管透明度,建立健全嚴格的處罰機制,遏制金融市場主體因過度逐利而忽視潛在風險的短期交易行為。
3.加強影子銀行的公司治理。一是改革影子銀行的高管薪酬體制,建立影子銀行高管的問責制;二是提高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市場準入要求,通過對管理人資質的要求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
4.建立金融風險防火墻制度。金融風險防火墻具體包括兩種:一是建立影子銀行和傳統銀行之間的防火墻,避免影子銀行的風險傳遞給傳統銀行;二是建立非正規金融和正規金融體系之間的防火墻,禁止正規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從事非正規金融業務,阻斷兩者之間的風險傳導通道。
(三)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完善法律監管
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條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因此,以上非銀行金融機構被全部納入銀監會的監管范圍。但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現狀來看,仍然存在大量監管較弱或者不受監管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比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因此,應該著重完善相關立法,加強對上述影子銀行機構的監管。
2006年是我國保險業極不平凡的一年。國務院頒布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23號文件后,市場運行環境得到改善,市場發展潛力進一步釋放,保險創新不斷推進,保險市場與整個金融市場的良性互動發展進入新階段,行業發展進入最好時期,呈現出“發展速度加快、業務質量改善、經濟效益提高、市場秩序好轉”的良好局面。一年來,保險業從服務構建和諧社會全局和金融業改革大局出發,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應對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市場穩健運行,防風險和促發展各項措施取得明顯成效,發展的政策環境逐步優化,實力顯著增強,在經濟社會發展和金融改革中的影響大大提高。
一、2006年保險市場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險業整體實力顯著加強
2006年,全國保費收入5 641.44億元,同比增長 14.4%,賠款和給付支出1 438.46億元,同比增長26.55%。保險公司總資產19 731.32億元,較年初增長29.04%。資金運用余額17 785.39億元,較年初增長26.2%。保險市場運行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公司經營趨向理性,又快又好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策略更加符合市場實際,在發展速度、業務質量和經濟效益關系的處理上更加理性。人保財險、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三家上市公司在發展速度、業務規模和實現利潤方面均衡發展,受到國際投資機構的認可。二是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各公司加強了業務薄弱環節的建設。如人保財險正在籌備成立專門的責任險和農業險事業部機構,進一步推動責任險和農業險的發展;中國人壽成立了縣域保險部,加大了對“三農”保險的開拓力度。三是注意處理好創新與發展的關系,更加重視創新對業務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一些公司突破了傳統的管理模式,在推進后援大集中、業務流程創新的同時,積極創新發展模式,如中國平安通過成立養老金公司,實現了壽險個險和團險業務的專業化管理。
(二)業務增長速度明顯提高,區域均衡發展好于往年
年初以來,金融產品競爭日趨激烈,保險業及時調整經營策略,進一步加大產品營銷力度,改善服務,在2005年規?;鶖递^大的情況下,業務增速有所提高,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全年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4.4%,明顯高于gdp的增長速度。各地區過去業務發展參差不齊的狀況得到改變,市場整體發展水平普遍提高。東部地區在規模較大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較快發展;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發展速度超過了東部地區,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
(三)財產險實現高速增長,壽險增長速度相對趨緩
財產險保費收入1 580.35億元,同比增長23.2%,高于去年同期10.3個百分點,也高于近五年來16%的增長速度。增長速度較快的險種有車險、責任險和農業險,增速分別達到25.4%、35.3%和33.9%。交強險占車險業務比重也提高到15.5%。財產險業務的高速增長,主要得益于車險市場秩序的逐步規范、交強險的成功實施和相關政策的協調等因素。壽險保費收入4061.09億元,同比增長11.31%。與 2005年相比,增速相對趨緩,其中銀郵業務出現了持續下滑的趨勢。壽險業務增速趨緩的原因,主要在于股市復蘇、存款加息、銀行攬儲意愿增強,以及壽險公司經營策略的調整等因素。
(四)業務質量逐步改善,行業經營效益明顯提高
全行業更加注重科學的管理和業務內涵質量的提高。從財產險看,賠付率與2005年持平。虧損的業務只有車險和保證保險,農業險、責任險和健康意外險保費收入快速增長的同時,承保利潤保持了20%以上增長。從壽險看,業務結構不斷優化,續期和新單保費同步較快增長。在新單保費中,期繳保費增長率也高于躉繳保費增長,由于市場秩序的好轉和公司內部管理的加強,行業整體效益明顯改善。
(五)專業化管理不斷加強,投資收益水平高于往年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余額為17 785.39億元,實現保險資金運用收益955.3億元,收益率達5.8%,比2005年提高2.2個百分點,為近三年最好水平。行業競爭力逐步提高,上市公司得到國際投資者的普遍認同,股價不斷攀升,中國人壽市值已位列全球上市壽險公司第一。在股票市場回暖的條件下,保險機構及時調整投資策略,把握住有利的投資時機,通過加大新股認購和配售力度、調整銀行存款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比例,保險資金的收益大幅攀升,取得了顯著的投資效益。
(六)收購銀行和控股證券,綜合經營取得實質性進展
面對金融市場即將全面開放的形勢和綜合經營快速發展的趨勢,保險公司積極參與了銀行、證券業的改革。中國人壽出資46.5億元認購中信證券增發的5億a股,成為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通過投資成為民生銀行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同時取得興業銀行1.75%的股權。此外,中國人壽與花旗集團聯合成功收購廣東發展銀行,取得20%的股權。平安集團出資49億元收購深圳商業銀行89.2%的股權,取得完全控股權,同時成為浦東發展銀行第一大流通股股東。保險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一方面為自身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保險業的科學謀劃和有效的政策協調,也為行業在金融綜合經營格局中占據了戰略制高點。
(七)保險監管進一步加強,行業風險得到有效防范
針對行業發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點,保監會2006年出臺了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政策措施,在創新監管方式的同時,加大市場調控力度,風險預警和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窘ǔ蓛敻赌芰蟾婢巿笠巹t體系,行業在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償付能力整體狀況良好。保險保障基金目前達到 80億元,行業發展的基礎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得到增強。針對資金運用規模迅速擴大、市場投資風險增加及公司內控薄弱的情況,依據制度先行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完善了風險管理制度,加大了現場檢查力度,確保了資金運用沒有大的風險發生。
(八)市場秩序趨向好轉,行業誠信建設不斷推進
針對市場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2006年對銀保業務以及車險和大型商業保險費率進行了重點規范和監管。銀行手續費惡性競爭得到遏制,車險市場競爭秩序顯著好轉,地鐵、船舶、電廠等大型商業險費率逐步回升。誠信服務創新試點穩步推進,有的地區推行誠信績效考核體系,有的地區提出誤導保單一年內全額退保,有的地區開展“投保提示”,推進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試點,行業誠信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九)保險創新實驗區積極推進,行業改革進一步深化
2006年以來,繼大連市被確定為保險創新發展的試點城市后,深圳又被確定為保險創新的發展試驗區。深圳市政府現已全面啟動了保險試驗區的工作。天津市政府提出的濱海新區金融改革創新試點計劃中,保險創新發展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創新試驗區不僅涉及產品、服務創新,而且涉及到管理體制、發展模式和監管制度的創新,是保險業加快發展、做大做強的一項重要探索,通過試驗區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將促進全行業新一輪的改革、創新與發展。
(十)行業發展實力顯著增強,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保費規模在世界排名上升到第11位,在亞洲排名有望超過韓國成為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保險市場,成為國際保險市場上的重要新興力量。人保財險、中國人壽、中國平安等三家上市公司進一步發展壯大,上半年實現凈利潤大幅度增長,中國人壽成為全球最大的上市壽險公司。2006年7月,標準普爾信用評級服務機構對我國壽險和非壽險行業的展望從“發展中”調整為“正面”,調高了對我國保險業的評級。10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年會在北京成功舉辦,向世界展示了我國保險業的巨大成就和發展潛力,進一步提高了中國保險業的國際地位和影響。
二、2007年我國保險業發展形勢展望
2006年保險業實力的快速增長為下一年繼續保持快速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展望2007年,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全面推進,經濟金融形勢穩健發展,資本市場發展進入新時期,國務院23號文件進一步貫徹落實,這些有利條件都將為保險業發展提供極為難得的環境和機遇。由于金融業開放和創新力度的加大,金融市場運行更趨復雜,保險業電面臨一些挑戰。
(一)宏觀經濟形勢繼續看好,為保險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我國gdp增長一直保持在10%左右。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可望維持較長一段時間,2007年gdp增長率有望繼續保持在9%左右。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保險市場潛力進一步增大,保險業未來的發展前景非常廣闊。從產險看,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企業和居民家庭的財富日益增長,社會各界對財產保險的需求會越來越強。特別是隨著汽車進入居民家庭的步伐逐步加快,作為產險的第一大險種,車險良好的發展前景無疑為產險的發展上了“保險”。人身險業務是我國保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險意識的增強,購買商業性人身險的人員數量和數額都將大幅增長,壽險、健康險和意外險市場的前景都非常廣闊。
(二)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保險業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
在市場全面開放形勢下,我國金融業進入了一個范圍、深度和速度都超過往年的重組改革時期,保險業既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也存在著嚴峻的挑戰。銀行證券業的改革,為保險公司認購上市銀行股權、加大在二級市場的投資規模、提高保險投資收益水平創造了有利條件,也為保險業務擴大發展空間、進入銀行證券領域業務提供了有利契機。與此同時,銀行證券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新的綜合性金融產品對保險產品的銷售產生了較大壓力。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放開后,金融機構對理財產品的競爭更加激烈,保險業務發展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三)進一步加強改善監管、防范化解風險,促進保險業創新發展
目前,利用a股市場持續好轉、投資者看好金融保險股的有利時機,中國人壽已經完成從h股到a股的發行工作,平安也即將完成a股發行上市。匯金公司完成對中再集團的注資,太平洋集團積極準備改制上市。保險公司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2007年,監管機構將進一步提高全行業公司的治理水平,創新公司治理結構思路,深化公司治理結構監管。創新監管制度,全面實施分類監管。按照公司資質不同,對風險防范比較嚴謹、管理比較先進、效益比較好的公司,實行寬松監管政策。對于風險問題突出、管理水平落后、經濟效益不高的公司,實行強化性監管政策。創新償付能力監管,研究制定既能控制風險,又能夠為公司發展留足空間的監管辦法。
(四)優化保險市場結構,進一步激活市場發展潛力
從當前業務發展看,增長速度有所提高,但市場結構還有待完善,保險市場競爭依然不充分,仍存在較大潛力。要進一步引入新的競爭因素,適度增加新的市場主體,充分挖掘市場增長潛力。一是鼓勵具有較強實力和持續注資能力的企業投資設立保險機構,推動國有銀行設立保險公司的試點,在銀行進入保險領域方面取得突破。二是關注外資保險公司發展緩慢的問題,適當放寬政策限制,鼓勵外資保險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繼續鼓勵和引導不同資本來源、不同規模的保險機構在農業險、責任險和養老保險等業務領域加快發展,擴大保險的覆蓋面和滲透度。
(五)改善公司經營效益,切實轉變增長方式
(一)公司經營趨向理性,又快又好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策略更加符合市場實際,在發展速度、業務質量和經濟效益關系的處理上更加理性。人保財險、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三家上市公司在發展速度、業務規模和實現利潤方面均衡發展,受到國際投資機構的認可。二是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各公司加強了業務薄弱環節的建設。如人保財險正在籌備成立專門的責任險和農業險事業部機構,進一步推動責任險和農業險的發展;中國人壽成立了縣域保險部,加大了對“三農”保險的開拓力度。三是注意處理好創新與發展的關系,更加重視創新對業務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一些公司突破了傳統的管理模式,在推進后援大集中、業務流程創新的同時,積極創新發展模式,如中國平安通過成立養老金公司,實現了壽險個險和團險業務的專業化管理。
(二)業務增長速度明顯提高,區域均衡發展好于往年
年初以來,金融產品競爭日趨激烈,保險業及時調整經營策略,進一步加大產品營銷力度,改善服務,在2005年規?;鶖递^大的情況下,業務增速有所提高,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全年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4.4%,明顯高于GDP的增長速度。各地區過去業務發展參差不齊的狀況得到改變,市場整體發展水平普遍提高。東部地區在規模較大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較快發展;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發展速度超過了東部地區,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
(三)財產險實現高速增長,壽險增長速度相對趨緩
財產險保費收入1580.35億元,同比增長23.2%,高于去年同期10.3個百分點,也高于近五年來16%的增長速度。增長速度較快的險種有車險、責任險和農業險,增速分別達到25.4%、35.3%和33.9%。交強險占車險業務比重也提高到15.5%。財產險業務的高速增長,主要得益于車險市場秩序的逐步規范、交強險的成功實施和相關政策的協調等因素。壽險保費收入4061.09億元,同比增長11.31%。與2005年相比,增速相對趨緩,其中銀郵業務出現了持續下滑的趨勢。壽險業務增速趨緩的原因,主要在于股市復蘇、存款加息、銀行攬儲意愿增強,以及壽險公司經營策略的調整等因素。
(四)業務質量逐步改善,行業經營效益明顯提高
全行業更加注重科學的管理和業務內涵質量的提高。從財產險看,賠付率與2005年持平。虧損的業務只有車險和保證保險,農業險、責任險和健康意外險保費收入快速增長的同時,承保利潤保持了20%以上增長。從壽險看,業務結構不斷優化,續期和新單保費同步較快增長。在新單保費中,期繳保費增長率也高于躉繳保費增長,由于市場秩序的好轉和公司內部管理的加強,行業整體效益明顯改善。
(五)專業化管理不斷加強,投資收益水平高于往年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余額為17785.39億元,實現保險資金運用收益955.3億元,收益率達5.8%,比2005年提高2.2個百分點,為近三年最好水平。行業競爭力逐步提高,上市公司得到國際投資者的普遍認同,股價不斷攀升,中國人壽市值已位列全球上市壽險公司第一。在股票市場回暖的條件下,保險機構及時調整投資策略,把握住有利的投資時機,通過加大新股認購和配售力度、調整銀行存款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比例,保險資金的收益大幅攀升,取得了顯著的投資效益。
(六)收購銀行和控股證券,綜合經營取得實質性進展
面對金融市場即將全面開放的形勢和綜合經營快速發展的趨勢,保險公司積極參與了銀行、證券業的改革。中國人壽出資46.5億元認購中信證券增發的5億A股,成為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通過投資成為民生銀行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同時取得興業銀行1.75%的股權。此外,中國人壽與花旗集團聯合成功收購廣東發展銀行,取得20%的股權。平安集團出資49億元收購深圳商業銀行89.2%的股權,取得完全控股權,同時成為浦東發展銀行第一大流通股股東。保險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一方面為自身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保險業的科學謀劃和有效的政策協調,也為行業在金融綜合經營格局中占據了戰略制高點。
(七)保險監管進一步加強,行業風險得到有效防范
針對行業發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點,保監會2006年出臺了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政策措施,在創新監管方式的同時,加大市場調控力度,風險預警和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窘ǔ蓛敻赌芰蟾婢巿笠巹t體系,行業在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償付能力整體狀況良好。保險保障基金目前達到80億元,行業發展的基礎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得到增強。針對資金運用規模迅速擴大、市場投資風險增加及公司內控薄弱的情況,依據制度先行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完善了風險管理制度,加大了現場檢查力度,確保了資金運用沒有大的風險發生。
(八)市場秩序趨向好轉,行業誠信建設不斷推進
針對市場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2006年對銀保業務以及車險和大型商業保險費率進行了重點規范和監管。銀行手續費惡性競爭得到遏制,車險市場競爭秩序顯著好轉,地鐵、船舶、電廠等大型商業險費率逐步回升。誠信服務創新試點穩步推進,有的地區推行誠信績效考核體系,有的地區提出誤導保單一年內全額退保,有的地區開展“投保提示”,推進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試點,行業誠信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九)保險創新實驗區積極推進,行業改革進一步深化
2006年以來,繼大連市被確定為保險創新發展的試點城市后,深圳又被確定為保險創新的發展試驗區。深圳市政府現已全面啟動了保險試驗區的工作。天津市政府提出的濱海新區金融改革創新試點計劃中,保險創新發展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創新試驗區不僅涉及產品、服務創新,而且涉及到管理體制、發展模式和監管制度的創新,是保險業加快發展、做大做強的一項重要探索,通過試驗區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將促進全行業新一輪的改革、創新與發展。
(十)行業發展實力顯著增強,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保費規模在世界排名上升到第11位,在亞洲排名有望超過韓國成為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保險市場,成為國際保險市場上的重要新興力量。人保財險、中國人壽、中國平安等三家上市公司進一步發展壯大,上半年實現凈利潤大幅度增長,中國人壽成為全球最大的上市壽險公司。2006年7月,標準普爾信用評級服務機構對我國壽險和非壽險行業的展望從“發展中”調整為“正面”,調高了對我國保險業的評級。10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年會在北京成功舉辦,向世界展示了我國保險業的巨大成就和發展潛力,進一步提高了中國保險業的國際地位和影響。
二、2007年我國保險業發展形勢展望
2006年保險業實力的快速增長為下一年繼續保持快速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展望2007年,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全面推進,經濟金融形勢穩健發展,資本市場發展進入新時期,國務院23號文件進一步貫徹落實,這些有利條件都將為保險業發展提供極為難得的環境和機遇。由于金融業開放和創新力度的加大,金融市場運行更趨復雜,保險業電面臨一些挑戰。
(一)宏觀經濟形勢繼續看好,為保險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我國GDP增長一直保持在10%左右。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可望維持較長一段時間,2007年GDP增長率有望繼續保持在9%左右。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保險市場潛力進一步增大,保險業未來的發展前景非常廣闊。從產險看,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企業和居民家庭的財富日益增長,社會各界對財產保險的需求會越來越強。特別是隨著汽車進入居民家庭的步伐逐步加快,作為產險的第一大險種,車險良好的發展前景無疑為產險的發展上了“保險”。人身險業務是我國保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險意識的增強,購買商業性人身險的人員數量和數額都將大幅增長,壽險、健康險和意外險市場的前景都非常廣闊。
(二)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保險業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
在市場全面開放形勢下,我國金融業進入了一個范圍、深度和速度都超過往年的重組改革時期,保險業既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也存在著嚴峻的挑戰。銀行證券業的改革,為保險公司認購上市銀行股權、加大在二級市場的投資規模、提高保險投資收益水平創造了有利條件,也為保險業務擴大發展空間、進入銀行證券領域業務提供了有利契機。與此同時,銀行證券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新的綜合性金融產品對保險產品的銷售產生了較大壓力。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放開后,金融機構對理財產品的競爭更加激烈,保險業務發展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三)進一步加強改善監管、防范化解風險,促進保險業創新發展
目前,利用A股市場持續好轉、投資者看好金融保險股的有利時機,中國人壽已經完成從H股到A股的發行工作,平安也即將完成A股發行上市。匯金公司完成對中再集團的注資,太平洋集團積極準備改制上市。保險公司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2007年,監管機構將進一步提高全行業公司的治理水平,創新公司治理結構思路,深化公司治理結構監管。創新監管制度,全面實施分類監管。按照公司資質不同,對風險防范比較嚴謹、管理比較先進、效益比較好的公司,實行寬松監管政策。對于風險問題突出、管理水平落后、經濟效益不高的公司,實行強化性監管政策。創新償付能力監管,研究制定既能控制風險,又能夠為公司發展留足空間的監管辦法。
(四)優化保險市場結構,進一步激活市場發展潛力
從當前業務發展看,增長速度有所提高,但市場結構還有待完善,保險市場競爭依然不充分,仍存在較大潛力。要進一步引入新的競爭因素,適度增加新的市場主體,充分挖掘市場增長潛力。一是鼓勵具有較強實力和持續注資能力的企業投資設立保險機構,推動國有銀行設立保險公司的試點,在銀行進入保險領域方面取得突破。二是關注外資保險公司發展緩慢的問題,適當放寬政策限制,鼓勵外資保險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繼續鼓勵和引導不同資本來源、不同規模的保險機構在農業險、責任險和養老保險等業務領域加快發展,擴大保險的覆蓋面和滲透度。
(五)改善公司經營效益,切實轉變增長方式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穩定、可預見的現金流的資產,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行為。資產證券化將相對不流動的資產轉換成市場可售證券,提高了資產流動性,提供了新的融資來源。它最早產生于美國,后來在歐洲、日本等國得到很快發展,并且正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在全世界范圍內被推廣。但是資產證券化的結構比較復雜、專業性強,因此,及時總結不良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對于化解金融風險、解決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資產證券化與不良資產
1、資產證券化的實質
資產證券化就是把缺乏流動性、但具有預期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集中起來,形成一個資產池,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并據以融資的過程。在銀行財務管理中,資產證券化是銀行貸款業務適應市場發展而自發產生的新的銀行業務,是對傳統商業銀行業務一持有貸款到期、坐等利差實現的革命性變革,屬于金融業務的一種創新。資產證券化不僅使銀行突破了金融管制體系下分業、分地區經營的限制,更重要的是提高了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分散了信用風險,增強了銀行對利率變動的敏感性,更使商業銀行開發新貸款品種的積極性也大為提高。隨著金融工程技術的日益提高,資產證券化的品種會日益增多,交易結構會日益復雜。資產證券化既是全球金融業務創新的產物。又反過來促進了全球的金融業務創新向更高層次推進。
2,不良資產產的含義
銀行不良資產是指處于不良狀態的銀行資產。所謂不良狀態就是在現實條件下不能給銀行帶來預期收益的資產狀況。就銀行信貸資產而言,是指貸款利息不能按時足額回收,甚至本金都難以回收或無法回收的狀況。我們知道,銀行資產是指銀行擁有或控制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銀行不良資產主要是針對第三類資產,即通過銀行信貸形成的資產,這部分資產也是商業銀行最大的資產項目。
二、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在我國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的時候。我國已經初步具備了實行資產證券化的條件。
1,供給條件
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是一個資產池。即由一組資產匯集而成的資產集合體。雖然單筆資產的質量是整個資產池質量的基礎,但是整個資產池的質量不是單個資產質量的簡單相加。單筆不良資產不滿足資產證券化的要求,并不意味著不良資產與證券化無緣。可以通過對單筆貸款進行分析、審核、預測回收率和回收期限。然后根據回收率對資產進行折扣,把打折后的、具有相近的回收期限的貸款匯集在一起形成資產池,資產池的價值和回收期限也就相對確定。此外,社會資金的充裕和銀行自身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迫切要求,都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提供了供給條件。
2,需求條件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有著潛在的市場需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需求決定著一種產品的生命力。不良資產支持證券作為一種全新的投資品種,只要設計合理,其信用度、收益率、安全性、流動性均較好,應該有著比較大的市場需求潛力。而目前在美國,證券化產品已經超過企業債券,且是國債的兩倍以上。這正說明了市場對證券化產品的需求,我國未來的證券化產品也會在這樣的趨勢下逐步發展,就長期而言,這是市場規律在起作用。
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對策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業務創新對于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分散風險、優化資源配置有著積極的作用。我國也確實需要通過這種方式解決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但是,在當前諸多因素的約束下,國內大規模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尚需進一步優化、完善經濟環境和制度建設。
1、技術對策
1)資產重組
目前我國的投資者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還十分陌生。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認識與接受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金融機構出售給發行人、用于組成資產池的應是有一定內在價值的、在證券化后能產生一定的現金凈流入的不良資產,必要時可以考慮用優良資產捆綁部分不良資產組成資產池。不良資產證券化品種應以高保障、交易結構較簡單為宜,高風險和交易結構復雜的證券化產品將缺乏投資者的支持。同時,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品種設計還應考慮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對金融產品的不同偏好與需求。品種設計必須多樣化,才能在利率水平、利率方式及期限等方面適應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要。從而達到不良資產迅速變現的目的。
2)破產隔離
破產隔離是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交易成功的重要因素,要實現破產隔離,重要的手段是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SPV并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使SPV(Speeial Purpose Vehicle)與發起人在產權上沒有任何的聯系。出售給SPV的資產以及由其產生的現金流必須有效。SPV對證券化資產必須能夠完全控制。除此之外,SPV一般應完全禁止進行其他活動,不得用發起人的資產設立抵押,不得發生兼并重組等。我國目前的資產管理公司遠非SPV。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就必須按照市場機制的要求建立SPV。
2、法律制度對策
1)營造成熟的資本運作機制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融資需要一套完整嚴謹的資本運作機制,降低資本市場總體交易成本。首先,制定、完善相關會計準則。在制定會計準則時要明確劃分“真實出售”和“抵押融資”的標準。規定出售性質的交易進行表外處理、融資性質的交易進行表內處理,對SPV是否需要和發起人合并財務報表以及證券化資產的定價、資產證券發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其次,修改《破產法》,對只要是公正的“真實出售”,即使事后發起人破產,破產清算人也不得對基礎資產享有追索權。最后,在稅收方面,豁免“真實出售”過程中的營業稅和印花稅,并將發起人在轉移資產時的收益和損失作為計稅依據。
2)積極培育機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