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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審計的本質是一種提前介入的實時審計。跟蹤審計并不是事前審計,也不是事后審計,而是審計關口前移至審計事項發生但其尚未完成時所進行的實時審計、同步審計。跟蹤審計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第一,預防性。跟蹤審計的主要目的是預防。它通過審計的提前介入,及時發現審計事項中的苗頭性問題,在問題的萌芽階段即提出建議,防范問題發生;第二,過程性。跟蹤審計是對審計事項全過程的審計。但對全過程的審計并不是全面審計或全部審計,而是對分階段有重點地對審計事項的過程進行審計。與以往強調“結果”不同,跟蹤審計更強調“過程”;第三,動態性。跟蹤審計重在“跟”,區別于以往的事后靜態審計,一定要強調出“跟”的動態性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跟蹤審計的優勢;第四,時效性。跟蹤審計“跟”的目的就是及時發現問題的萌芽,在問題沒有造成大的損失浪費與不良效果之前立即整改,及時將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第五,威懾性。此特性要充分掌握,要通過審計的提前介入,全程參與,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監督的威懾性,形成審計跟蹤的高壓態勢。
二、目前跟蹤審計工作開展中的幾點困惑
目前,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工作開展中存在幾個方面的困惑,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加大審計風險。
(一)審計監督與業務監管的界線模糊。跟蹤審計要求提前介入、全程參與監督,審計成為審計事項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由于頻繁地參與業務,很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正確的定位而侵入項目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在對建設項目的審計中甚至可能排斥監理的位置,踏足決策者的位置。審計無意中參與到審計事項的決策與管理之中。審計不能缺位、不能錯位,也不能越位。這種度的把握在實踐中給審計工作者帶來了不少困惑,經常會由于不能夠準確地把握審計監督與決策、管理、施工監理的合理的尺度而徒增審計工作量,同時也加大了審計風險。
(二)審計建議、審計整改與審計處理的博弈。跟蹤審計的特點是提前介入,重在預防,要做到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邊提高。這就要求在問題出現的萌芽階段就要發現,并且有關單位應立即整改,這不同于以往的審計的事后處罰,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損失浪費,更加避免了事后審計無法挽回損失的難題,更加科學、合理、有效。因此,跟蹤審計不同于以往審計事后下審計決定的做法,而是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頻繁地提出審計建議和審計整改要求。與審計決定、審計處罰相比較,審計的處理處罰力度有所減弱,同時由于前者的法律效力不強,一些單位并不能夠很好地執行跟蹤審計提出的要求和建議,未能做到按時按要求整改。這樣,不僅影響了跟蹤審計工作的效率,而且影響了審計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在增加了審計服務功能的同時減弱了審計的監督職能。
(三)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的權衡。加大跟蹤審計力度,必然要加大審計成本。從理論上講,跟蹤的時間越長,跟蹤的范圍越廣,跟蹤的效果越好,相應投入的審計成本也越高。但這僅是一種理想狀態。在目前審計項目多與審計資源相對不足的現狀下,如何權衡跟蹤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顯得尤為重要。在考慮審計成本的前提下,跟蹤審計達到什么樣的效果是最優選擇呢?何時跟蹤,跟蹤到什么程度才能達到二者的最優狀態呢?是困擾審計人員的一個問題。就目前跟蹤審計的開展方式來看,有全過程跟蹤審計、定期跟蹤審計和不定期跟蹤審計;從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來看,有全程介入、適時介入、重點環節介入等方式;從跟蹤審計的重點來看,則更是不一樣。哪種方式好,哪種方式能達到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的最佳組合,需要權衡考慮。
(四)審計責任與審計風險的考量。跟蹤審計要求對審計事項的全過程進行適時跟進審計。這對審計的技術方法是一個挑戰,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之后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因為是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審計人員參與了審計事項決策、管理、運行、維護等全部過程,如何合理厘清決策責任、管理責任與審計責任,需要認真考慮,加以研究。同時,在審計人員盡到審計責任的同時,又需要承擔怎樣的審計風險呢?暫不考慮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與知識儲備之間的差距而帶來的風險,由于跟蹤審計的項目周期都比較長,不同時期的跟蹤審計的重點和方式的選擇也不一樣,對跟蹤審計的認識與理解也存在差異,都會加大審計風險。
三、強化跟蹤審計的幾點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對關鍵控制點的跟蹤審計力度,做到內容突出。“重點突出”是對所有審計項目的要求,跟蹤審計也不例外。但由于跟蹤審計是對審計事項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往往容易誤解而形成全面審計。突出跟蹤審計重點,不僅有利于提高跟蹤審計效率,而且有利于厘清審計監督與業務監管之間的界線,優化審計成本效益。對一個審計事項而言,在全程監督的同時,必須突出對該事項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的監督。對于資金的跟蹤審計,應將確定資金籌集、撥付、使用過程和環節中的關鍵點進行跟蹤;對于項目,以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為例,則應在摸清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打出關鍵控制點。一般認為,建設項目關鍵控制點表現為這樣幾個環節:(1)前期決策;(2)勘察設計;(3)招標投標;(4)施工準備;(5)隱蔽工程驗收;(6)各主體工程部位驗收;(7)材料與設備的采購;(8)工程款的支付;(9)生產準備;(10)重大變更;(11)竣工驗收等。審計人員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應合理選擇關鍵控制點進行跟蹤審計,提高跟蹤審計效率。
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作為工程審計的一種模式,它通過動態監督各階段的運作, 有效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實現審計工作從靜態向動態轉變,從而更加公正、合理、及時、準確的確定和控制工程造價,達到提高工程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并有效節約資金的目的。同時,在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腐敗風險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因其適時性、效益性顯著,己成為各地審計機關開展投資效益審計的主要模式。本文就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應注意的問題作如下探討。
一、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含義和特點
1.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基本含義。所謂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就是審計機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等為依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合同、施工、材料,設備的采購計價、結(決)算等全過程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通過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蹤控制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服務與評價。
2.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特點 。與傳統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相比,基建工程項目過程跟蹤審計有其突出的特點。首先,基建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對工程造價進行的主動控制。其次,從時間角度來看,基建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事前、事中過程審計與傳統的工程結算審計的有機結合,二者相輔相成。
二、基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1.關注設計階段的審計工作。設計階段是決定建筑產品價值形成的關鍵階段。設計單位在設計方案時,往往只重視專業技術而輕視甚至忽略經濟成本。而相對建設單位而言,由于專業技術力量薄弱,通常情況下只能對工程項目的使用功能提出修改意見,很少有能力核對設計圖紙的全面性、周密性和經濟性,設計中的疏誤往往到施工時才會被發現。因此,應特別重視設計階段的審計工作。
審核設計方案。核查設計編定的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是否與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相符,有無超規模、超標準問題;設計的規模、結構、選材等方面是否進行了反復論證,是否實行限額設計;核查各專業設計的深度和廣度,有無互相沖突和矛盾之處;核查設計選材是否脫離實際,過于追求“高、精、尖”和“高、大、全”,是否在最大限度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是否做到技術與經濟有機地結合。
嚴格把好圖紙審核關。圖紙審核是事前審計的重要環節。通過對各類施工圖紙的技術經濟指標審核分析,盡可能的將各專業暴露出來的問題解決在招標之前,能大大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同時也為工程量實物清單的實施提供技術保障。圖紙審核主要包括:設計總說明的內容是否完整、清晰,各類設計是否符合招標合同要求,土建、水、電、暖等設計是否合理、配套,有無相互沖突和矛盾之處。
2.跟蹤審計工作的定位。跟蹤審計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定要正確扮演自己的角色,務必保持審計獨立性,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在開展跟蹤審計過程中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越俎代庖,大包大攬。審計的職能是監督和服務,特別是在事前審計過程中切記要正確處理好與基建管理、財務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關系,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二是將跟蹤審計工作等同于傳統的事后審計,將工程造價審計工作與工程建設的其他工作隔離開,只關注工程造價,不能動態地監督全過程各階段運作是否正常,也就不能為工程建設提供合理、有效的審計建議,從而形成審計風險隱患。因此,跟蹤審計工作一定要定位準確。
3.跟蹤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傳統審計工作重點放在事后對數據和文字資料的審核上,審計人員很少深入施工現場,不了解新工藝和新材料而可能會導致審計結果失真。再加上部分審計人員對全過程跟蹤審計理論和方法缺乏了解,思想還停留在傳統審計模式,從而使跟蹤審計工作流于形式。因此,要高效地開展跟蹤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樹立崇高的工作責任感和職業道德,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審計制度,讓審計人員充分了解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理論,制定出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和實施細則,才能保證跟蹤審計有效實施。
4.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由于建設項目具有獨特性、復雜性和多樣性的特點,因此應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項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跟蹤審計方案,使審計方案切實可行,真正對審計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5.設置審計查證作業關鍵控制點 。根據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理論,工程造價的形成與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內的各個階段都密切相關。因此開展跟蹤審計時,應當以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為主線,對建設工程全過程實施跟蹤。為了保證跟蹤審計質量,應對建設工程全過程中對工程投資有較大影響的環節予以重點關注。在實施審計時,可在設計、招投標、簽訂合同、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竣工驗收、變更簽證、索賠和竣工決算環節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制訂各環節跟蹤審計細則,確保建設項目投資得到有效控制。
三、結束語
跟蹤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方式,已經在大中型建設項目審計中采用,只要我們準確進行審計定位,把握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原則,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質量保證體系,把握跟蹤審計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就會使跟蹤審計工作有效地進行開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1-0168-02
傳統的基建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在工程項目竣工后對項目結算進行事后監督,往往造成“于事無補”,反而落得“秋后算帳”的尷尬局面,因而從源頭上防止建設資金的虛報冒領和揮霍浪費,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成為了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基建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的首要選擇。怎樣完成這一重任呢?在高校自身審計力量相對薄弱的情況下,建立有效的跟蹤審計模式,規避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的審計風險,控制工程造價,是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面臨的難點問題。
1 目前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主要模式及缺陷
建立何種跟蹤審計模式,一般需考慮以下三點因素:
(1)內部控制制度的情況。內部控制由5個部分組成: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督??刂骗h境包括態度、能力、意識以及管理者的行為;風險評估是管理層確認、分析及管理那些對目標達成有影響的風險的過程;控制活動是一系列的政策和程序,他們確保企業執行必要的措施,以監控企業目標實現的風險;信息和溝通包含企業內部信息的鑒別和流動,它在某種程度上使得員工能夠發揮他們的作用,并承擔他們的責任;監督與管理層評估企業內部控制質量的過程有關;內部控制的5個組成部分是緊密聯系的。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這對選擇什么樣的跟蹤審計形式很重要。如果一個建設單位有良好的內部控制,有一支扎實的基建管理隊伍和過硬的內部審計力量,可以選擇松散型的跟蹤審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關節點進行介入取證。否則,就要實行緊密型的全過程跟蹤審計。
(2)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重視程度。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固有風險是建設項目本身所存在的風險,控制風險與內部控制相關,這兩種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法消除的。審計人員為了降低審計風險,只有降低檢查風險,采取更加嚴格的檢查措施,通過選擇緊密型跟蹤審計,對建設項目進行“貼身”式監督,隨著建設項目的深入而一步步降低檢查風險,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3)審計成本。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與以往的事后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內容和環境上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它的廣泛性、全程性決定了開展跟蹤審計的成本要比以往的審計模式高得多。同時,緊密型的跟蹤審計要求人員幾乎時刻在現場,其成本也比松散型的跟蹤審計要高一些。在目前跟蹤審計效益還不能有效計量的情況下,對跟蹤審計形式的選擇,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審計成本。
目前,在高校工程建設中廣泛開展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大致分為兩種:
一種是緊密型跟蹤審計模式,即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要求審計人員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合同、施工等各環節直到最后竣工結算,都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人員吃住都在施工現場,時刻監督。這樣審計成本較高。
另一種是松散型跟蹤審計模式,即重點環節跟蹤審計方式。審計人員從工程的某個關鍵點作為切入點,在每個關鍵環節,審計人員進行跟蹤審計,而不需要時刻在現場。這種審計模式往往由于跟蹤的不及時或“過于緊密”,會造成審計風險較大。
由于跟蹤審計的類型不同,勞動和技術手段也不相同,因此不同的跟蹤審計模式的收費標準就不同。目前,在武漢地區松散型的跟蹤審計計費一般不支付基本費用,僅按審減額的5%-10%收費;緊密型跟蹤審計模式一般參照《關于調整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房地字[2000]51號文)的標準,跟蹤審計基本費用按文件標準計算金額的50%-100%計費,也有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0.1%計取,結算審計費用按審減額的5%-8%計取。
同時,這兩種跟蹤審計模式都是建立在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基礎上的審計模式。相比較于傳統的事后結算審計而言,無論哪種跟蹤審計模式都有明顯的進步之處。但高校作為這兩種審計模式的行為主體,當學校內部控制設計合理,執行有效時,其發揮的作用就明顯,一旦學校內部控制設計不當,執行有漏洞時,其效果就會打折扣。
高校的國有事業單位性質和資金來源以國家拔款為主的特點決定了高校建設資金的使用最終應由國家審計機關審計,否則會造成國家審計的缺位。因此,在高校建設領域,建設項目審計還需要高校主體外的國家審計力量的介入,這樣有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也有助于防范建設項目中的風險。
2 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設計
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經歷了傳統的事后結算審計,正在推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但是,由于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缺陷以及國有資金的大量集中使用,需要國家審計的參與。因此,在實施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應建立以學校內部審計人員為主,以社會審計為補充,通過國家審計的最終介入,建立起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國家審計相結合的新的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
以高校內部審計力量為主體進行緊密型跟蹤,委托社會審計機構輔之以松散型跟蹤,國家審計機關在高校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基礎上,對工程造價進行事后檢查式的復審,從而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工程造價審計和財務審計相結合、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高校建設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模式。
這樣筑起了跟蹤審計的“三道防線”,即由內部審計機構對建設過程實施跟蹤審計,在結算審計時,對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編制、審查通過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把第一道關。當內部審計力量較弱時,可以聘請相關的社會專門人才參與到工程跟蹤審計中,共同把好第一道關。由社會審計人員參與工程跟蹤審計過程中,結算審核時,在內審機構審核的基礎上審計,把第二道關。最后由國家審計機關實施審計把第三道關。
3 新的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特點和優勢
(1)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特點。
①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結合。內部審計人員始終站在第一線,社會審計人員按節點情況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國家審計人員在前二者的工作的基礎上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②緊密型跟蹤和松散型跟蹤相結合。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緊密型跟蹤審計,有利于掌握第一手數據資料,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性。社會審計人員通過松散型的跟蹤審計掌握工程狀況,提高審計效率。
③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內部審計人員和社會審計人員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國家審計人員是事后審計,將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結合在一起。
④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通過內部審計人員的詳細審計,社會審計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有重點的詳細審計,和國家審計人員在前兩者審計基礎上的抽查審計,體現了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特點。
⑤財務審計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相結合。國家審計機關事后以財政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附帶對工程造價的確定、結算情況進行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則以建設工程造價審計為主,對建設工程過程中的財務情況進行審計。
(2)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優勢。
①充分發揮學校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國家審計的職能。學校內部審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目標、規章制度、職能分工、業務流程、經營情況都非常了解,熟悉學校的內部情況和管理狀況,但由于自身能力有限,缺乏專業技術人員,往往無法獨立開展跟蹤審計活動。而社會審計人員具備專業技術力量,但對學校的內部狀況不了解,無法高效的開展項目審計工作;國家審計人員由于時間、精力有限,同時各個高校都進行大規模的建設,使國家審計人員更加顯得缺乏,對高校審計項目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國家審計部門通過對學校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人員的跟蹤審計結果進行監督與復審,提高了工作效率,發揮了國家審計的威力,而又不用面面俱到。這樣就充分發揮了三者的職能。
②優勢互補確保審計質量。學校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國家審計都有優勢,社會審計擁有各種工程審計所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借助社會審計的力量可以彌補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力量的不足,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更好的實現總體目標。內部審計人員實施緊密型的跟蹤審計,整天在現場實時監督學校建設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行為,及時發現問題,做好跟蹤審計記錄,提供管理建議;但由于學校內部審計人員和社會審計人員都在跟蹤審計第一線,有時提供咨詢建議,甚至參與到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容易導致角色混淆。國家審計人員通過事后的復審,可以起到監督檢查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作用,對跟蹤審計工作和審計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必要時可以將社會審計納入“黑名單”。這樣,可促使跟蹤審計人員有效履行審計職責,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又由國家審計起到最后把關者的作用。
③有利于降低審計成本,節約審計資源。社會審計進行松散型的跟蹤審計,不必派人24小時跟蹤審計在現場,可以將節約出來的審計人員安排其他的審計任務,避免了審計資源的閑置。另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始終在工作現場,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學校也相應節約了審計費用,降低了審計成本。
參考文獻
[1]尹維吉力.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精要[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一、建立跟蹤審計成果形成和利用機制,擴大和提升跟蹤審計成果
跟蹤審計重在解決問題并提出適用對策,因此,必須建立跟蹤審計成果形成和利用機制,要將審計成果的導向性作用體現于審計管理的全過程,多層次、多形式、多途徑確保審計成果的及時和有效轉化;要針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多層次提供審計成果,審計成果要讓使用者好用、有用、能用。
要發揮跟蹤審計的建設性作用,成果的實效性是前提,在跟蹤審計實施過程中,分階段、分類別,以報告、專報、信息、公告,甚至研究報告、新聞稿等多形式產出審計成果是確保成果實效性的有效方式;跟蹤審計強調促進性,利用相關職能部門、媒體與公眾等各種渠道,多途徑、有選擇地運用審計成果,共同推進問題的及時解決。
審計信息是反映審計成果的重要途徑和載體,審計機關編寫信息,將詳實、可靠的信息上報給各級政府,有助于管理部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和做出科學的判斷。編寫好審計信息,有助于擴大和提升跟蹤審計成果,達到為宏觀決策服務的高度,有效發揮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建言獻策功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應結合審計重點內容和項目實際情況,注重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和對涉及體制機制問題的深入研究分析,從保障項目順利實現建設目標、維護財政資金安全及效益等角度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
二、跟蹤審計報告的特點及現實要求
1.跟蹤審計報告的特點。
一是要“突出重點”,就是要突出跟蹤審計目標和審計事項的重點,貼近需求,進行審計報告的綜合分析與撰寫。二是要“抓住特點”,就是要深刻把握某項審計工作的主要特點,并圍繞這些特點開展綜合分析和評價。三是要“選好切入點”,審計報告的撰寫必須以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切入點,做到事半功倍,努力提高審計信息的親和力與認同感。四是要“側重關注點”,審計報告必須服務于審計工作主體,針對不同階段的審計內容體現不同的關注點。
2.跟蹤審計報告的現實要求。
跟蹤審計是以預防性和建設性為主要目的的一種全新的審計監督形式,“提前跟進、全程跟蹤,立足服務、著眼防范”是其基本的工作思路。因此,跟蹤審計報告必須堅持科學的審計信息觀和質量觀,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內容和數據要客觀準確,扎實可靠,經得起實踐推敲和檢驗。二是審計報告反映問題目標要明確,主題要鮮明,反映的問題屬于應當從體制上來研究解決的,就應當明確提出從體制上研究、解決的意見或建議;反映的問題是帶有普遍性的,意見或建議就應當突出普遍性;反映的問題屬于應當立案查處的,就應當明確表示立案查處的意見或建議。三是要注重宏觀性、全局性。關注宏觀性、全局性問題是國家審計報告的基本特征之一,更是跟蹤審計被審計對象、審計目標和審計報告的使用對象特殊性所決定的。四是要突出典型性、傾向性。跟蹤審計報告應從政策、機制和制度上提出對策意見,反映具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審計意見和建議應具有宏觀性和建設性。五是要重視現實性、針對性。跟蹤審計報告反映的情況針對性強,切中時弊,恰到好處。六是要有前瞻性、預見性。前瞻性是建立在研究現實問題的基礎上,進而提出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加強制度建設的有針對性的建議。七是要注重時效性、有效性。跟蹤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當考慮對當前的工作是不是指導意義,是不是對促進當前的工作有參考價值。如果所反映的問題雖然“內容無限真”,但反映遲緩,錯失良機,就會成為“明日黃花”,使信息失去使用價值。八是意見和建議要具有可操作性。跟蹤審計報告要讓大多數人能看懂,所提出的審計意見或建議具有可操作性,被審計單位一看就知道怎么做。
三、跟蹤審計報告的撰寫重點
1.跟蹤審計報告的立腳點要宏觀、反映內容要大氣,主要反映項目建設和運營中的主要問題、主要矛盾。較為微觀、金額太小的問題可以考慮不寫進報告。
2.跟蹤審計報告要全面,要有總體概念,要用數據去分析和反映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既要有絕對數,也要有相對數、相對比率等。
3.跟蹤審計報告要形成幾個明確的觀點,不能簡單羅列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從全局的角度分析存在的問題。所提建議針對性要強,不能大而化之,缺乏具體內容。
4.審計查出的問題要明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了、怎么辦”這幾個方面內容。是什么,即要查清問題的基本情況。為什么,即要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怎么了,即要了解這個問題產生的影響。怎么辦,即要從制度上提出如何防止問題的發生。
四、跟蹤審計報告的文字表述要求
按照《國家審計準則》有關審計報告內容要求,并考慮跟蹤審計報告使用者的特殊需求,在編寫跟蹤審計報告時總的要求是:文字簡明扼要,問題定性準確,依據充分可靠,評價和結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處理意見適當。具體編寫時,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文字簡練、語言通暢。力求文字精煉,語句通俗易懂,結構嚴謹、脈絡清晰。二是觀點鮮明、定性準確。對問題的披露,要體現法律、法規的鮮明要求,準確評價問題的是非大小和情節輕重。三是證據確鑿、結論公正。審計結論要重證據,無論對人、對事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科學態度。四是邏輯清晰、環環相扣。文字表述符合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和人們思維的一般習慣,符合邏輯性、層次遞進性,環環相扣。
具體起草跟蹤審計報告時應注意:一是總體評價或總體情況要在審計范圍內,即“審什么評價什么”。二是問題要歸類,一般表述格式為:抽查的總體數據、有問題的數據、所占比例、典型案例。三是整改意見要分出層次,一般包括“被審計單位重視、采取措施、糾正了違規問題、完善了制度、人員培訓或加強了業務和財務知識學習”等內容。
五、問題定性和審計建議的基本要求
1.審計查出問題的定性要求。
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尤其容易在基本建設程序、招投標、工程管理、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出現問題,而且情況相當復雜。對建設單位來說,既有內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有主觀上的原因,又有客觀的原因。因此,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首先要弄清問題是什么,即問題的事實、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問題的性質,金額的大小和輕重、可能的危害和影響,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切忌偏聽偏信,輕率地下結論。其次明白為什么,即建設單位或者項目參建單位產生問題的主觀因素、客觀因素,內部原因、外部原因。第三分清重要性。依據產生問題的危害和影響,確定審計處理的基本考慮,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態度,絕對不能主觀臆斷、不能存在主觀夸大或縮小的成分,防止審計結論出現偏差。
跟蹤審計的程序機電安裝工程的跟蹤審計的程序為:確定審計人員‐審前調查‐編制審計方案‐實施審計‐提出審計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最終審計報告。跟蹤審計的特點機電安裝工程的跟蹤審計具有動態性、效益性、全面性以及建議性等特點。通過在工程的現場進行審計工作,動態實時的跟進工程的進展情況,關注工程的支出,可以有效提高機電安裝工程的效益。此外,對于全過程的全面的跟蹤審計使得審計內容更加全面,給出的審計報告所提出的審計建議更具有建設性的意義。
跟蹤審計在機電安裝工程中的定位合理的定位跟蹤審計,需要避免兩個方面的傾向:一是跟蹤審計部門的非獨立性,二是跟蹤審計部門對于施工過程的過度干預。前者使得跟蹤審計無法順利進行,不能對于安裝工程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后者則會影響施工的質量和效率,影響工期的進度。為此,在實踐中,通過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賦予其獨立審計的權限,同時,為了避免對于施工過程的過度干預,又要求審計部門在獨立審計的基礎上,對于工程施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建議的方式向有關部門匯報。建立跟蹤審計制度建立跟蹤審計制度,對于跟蹤審計的實施辦法、規范、審計人員和工程監理以及施工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加以規定,有利于跟蹤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理順跟蹤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跟蹤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關系錯綜復雜,理順跟蹤審計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關系,有利于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進行,也有利于跟蹤審計部門充分發揮審計與監督的作用。
跟蹤審計模式的確定對于機電安裝工程的跟蹤審計,其模式可以有兩種選擇:全面審計和局部審計。選擇哪一種模式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中,審計介入的時間和地點來決定。通常,如果工程投資較小、工期較短,那么可以采用重點審計模式,而工期較長、投資較大的工程,則采用全程審計的模式相對更好。跟蹤審計重點內容的確定確定了機電安裝工程審計模式之后,進一步確定審計的重點內容和重點階段,以促進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集中審計力量,抓好工程項目中的關鍵環節。跟蹤審計費用的確定跟蹤審計部門的設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由建設單位內部人員組成,二是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組成審計部門對于特定的工程進行審計。
在建設單位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下,通常委托獨立的第三方執行跟蹤審計。在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對于跟蹤審計的費用加以合理的確定。合理的確定和支付跟蹤審計費用,是調動跟蹤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以及提高審計的質量的關鍵。目前,在國內尚無統一的跟蹤審計的費用收取標準,不過在沿海地區,江浙滬一帶已近各自出臺了一系列的關于工程造價服務的相關標準,比如浙江省于2009年出臺的《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基準收費標準》等。跟蹤審計的費用標準可以在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加以改變。由于跟蹤審計的時間長,內容多,因此往往費用也要高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收費標準。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各建設單位可以結合具體的實際以及以往的經驗,確定機電安裝工程中跟蹤審計的費用標準,確保給出的費用標準可以有效的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促進跟蹤審計工作有效進行。
作者:徐大軍 單位:江蘇興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隨著我國民生工程建設腳步的不斷加快,政府投資項目日漸增多。作為國家資金使用管理的關鍵,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是保障國有資金安全使用的重點。在傳統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多采用竣工結算審計方式對投資項目進行設計。這樣的設計方式極易造成審計內容的遺漏及資金流失,影響了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為了保障國有資金的有效使用、保障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及施工質量,現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應采用跟蹤審計方式開展審計工作。以跟蹤審計優勢對政府投資項目投資立項及施工過程中各階段經濟活動進行審計,保障投資資金的有效使用、保障經濟活動真實合法,維護政府投資安全、提高投資效益。
一、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意義
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以項目竣工后的事后決算審計為主,這樣的審計方式造成了審計人員脫離了具體的建設過程,影響了審計人員對問題的發現。即使在決算審計時發現了問題,其實損失已經造成。由于政府項目投資較大、建設周期較長,因此問題發生后極難改變,進而造成了、資金流失等問題,影響了國有資金的使用安全、影響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現狀,運用跟蹤審計方式能夠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各個階段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及時做出正確的處理,保障國有資金安全、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在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管理中應加快跟蹤審計方法的運用,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減少項目損失、監督項目的實施,實現民生工程投資建設目標。
二、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
(一)明確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方式
根據政府投資項目的特點,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主要通過事前審計、事中審計、事后審計實現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在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中應明確跟蹤審計方式及要點,以提前介入的審計、全過程的跟蹤監督,及時發現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施工中的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利用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規范、監督項目施工管理工作,促進政府投資項目投資建設目的的達成。通過明確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方式,使審計單位能夠根據跟蹤審計方式對投資項目進行分析與評測。針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及審計需求開展審計工作,促進跟蹤審計目標的實現。
(二)根據跟蹤審計需求建立審計管理體系
為了實現跟蹤審計目的、提高跟蹤審計工作效率、規范跟蹤審計工作,在實施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前應建立科學的、完善的審計管理體系。根據政府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跟蹤審計工作內容及重點。以針對性、適用性為基礎建立科學的審計管理體系,指導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在審計管理體系的建立中,還應將審計管理工作目標、內容分解落實到各個崗位,以此指導審計人員的具體工作,實現跟蹤審計管理目標。
(三)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內容與重點
1、投資階段的審計重點
投資階段的審計工作是對項目資金、項目法人、招投標工作以及合同管理等工作的審計。針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特點,對資金落實情況、法人確定機制、資金籌集與責任制度等進行審計。同時,針對項目勘察、設計、建立以及招投標活動中的審計需求開展審計工作,避免暗箱操作等情況損害國家利益、避免串通舞弊影響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開展。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招投標實現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投資項目投資階段審計目標,并確保項目施工前準備活動滿足施工需求,保障政府投資項目施工管理基礎工作的落實。
2、建設施工階段的審計分析
政府投資項目施工階段的審計工作是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管理、施工進度、使用材料以及變更等事項的審計。通過對內容控制體系建立與執行情況的監督審計、通過施工過程中進度及資金情況的審計、通過對造價執行情況的審計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保障投資資金的安全與使用。在施工階段的審計中,跟蹤審計人員應著重對項目資金的撥付、管理及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并根據工程造價對資金使用效率進行監督審查。通過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管審計保障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滿足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需求。
3、竣工結算審計的分析
由于投資階段審計與施工階段審計工作的執行為竣工結算審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因此竣工結算審計工作量也較傳統竣工結算審計有著較大的減少。通過結算編制依據、各項定格套用情況餓審計、標底及工程量計價清單執行審計、工程款項審計等工作,實現跟蹤審計目的,保障審計工作質量滿足審計工作需求。
(四)注重跟蹤審計評價,提高審計能力及審計質量
在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執行中,建立有效的評價體制是保障審計效果、實現審計目標的關鍵。在審計工作開始前應針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審計工作管理體系及管理目標建立績效評價與審計工作評價體系。通過評價體系的建立對跟蹤審計管理體系、審計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評測與評價,了解跟蹤審計工作開展中的實際情況及存在問題。通過評價結論及跟蹤評價及時發現跟蹤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實現跟蹤審計管理體系改進、審計能力提高的目標,預防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造成的資金安全隱患。
三、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的附加作用
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不僅能夠保障政府投資資金的安全、保障投資項目施工質量,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的科學開展還能夠促進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提升、促進監理工作職能的有效發揮。通過跟蹤審計工作提高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對質量、資金管理人士,促進施工單位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以跟蹤審計使施工單位財務管理與施工管理更加 協調的開展工作,為保障項目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奠定了基礎。而且,在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通過審計內容、審計工作能夠提高建立單位對施工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強化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過程中各環節的關注,進而保障項目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通過動態的跟蹤審計對工程項目分時段、分內容的開展動態化審計工作,提高施工數據的審計質量,避免短時間處理大量數據造成的誤差及漏洞,保障政府投資項目的順利開展。
四、結論
針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公共建設項目管理需求,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管理中必須強化審計工作的開展。利用跟蹤審計方法提高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管理能力,保障國家資金的有效使用。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多樣性特點,審計部門還應強化自身審計能力。針對政府投資項目特點加快審計人員的培訓與培養,通過科學的跟蹤審計與管理保障政府投資項目的順利開展。在跟蹤審計活動中,審計單位還應建立評價評測體系,通過評價評測體系對跟蹤審計活動進行實時評價,及時發現審計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保障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
近年來,隨著高校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的增加,科研經費總量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科研經費收支已成為高校財務收支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科研經費管理漏洞也日益顯現。為了加強審計監督、規范科研經費支出行為和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各高校開展了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
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和特點
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作為由事后結題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的一種審計方法,在審計實踐中,有著自己的優勢和特點。
能夠強化對科研經費預算的監管
科研經費監管的核心就是預算及其執行,它是規范經費合理使用的依據和基礎。跟蹤審計人員在項目爭取的階段能夠指導項目人員編制科學合理的預算,實現全額預算和細化預算,項目立項后,嚴格規范預算的調整程序,并以預算為依據,監督經費的支出,有效地強化了預算的監管。
可以實時監控和審核科研經費的支出
在過去的科研經費報銷審核中,由于經費監督機制不健全,再加上管理人員及項目負責人認識上的問題,虛報冒領、資產流失等現象比較嚴重。跟蹤審計監督的介入,可以有效地規范科報銷手續、嚴格預算執行和控制經費的開支。并通過財務、科研和審計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實時監控科研收支的情況。
為項目結題審計創造有力的條件
由于傳統事后結題審計對經費收支存在的疑問點只能詢問課題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肯定對自己的行為找出各種各樣的解釋和辯解,同時限于內審條件和成本的限制,難以查實轉出資金的真實去向。而跟蹤審計可以有效避免這一現象的出現。
從總體上看,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擁有以下特點:
范圍全面性。傳統的科研項目結題審計是以審查科研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一種審計,而科研項目跟蹤審計則涉及到整個科研項目全過程的方方面面,包括對項目的預算、資金的收支、資產管理、項目效益、項目進度等進行全方位的審計。
過程的動態性??蒲薪涃M全過程跟蹤審計要貫穿于項目的全過程,審計人員必須及時地、動態地掌握科研項目的各種信息,才能使審計延伸至各個環節,及時查錯防漏,實現有效地杜絕經費浪費和資產流失的目標。
內容系統性。傳統的項目結算審計的內容,主要審查資金收支問題,而跟蹤審計的內容則非常廣泛,各階段、各環節之間存在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關系,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系統地、全面地看問題,認真嚴謹地執行審計規范,不放過任何可疑的問題。
科學把握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重點
1、申報立項階段重點
由于高校老師一般不具有專業的財務知識,預算管理及觀念淡薄,項目預算往往精確性低,與實際所需成本支出偏差較大,造成數據的失真。所以跟蹤審計人員重點協助項目負責人按照不同項目的具體要求逐項編制預算,保證其科學性、合理性和全面性。
加強對科研合同的審計,尤其橫向課題的合同條款,重點關注雙方的資金撥付、資產采購管理、知識產權的歸屬等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審查有無虛設課題或重復申報課題的現象等等。
2、項目實施階段重點
項目實施階段是跟蹤審計監督的關鍵環節,也是最有效最難控制的階段。此階段的審計重點是以批復的項目預算為依據,嚴格審核各項明細支出。如:人員費的支出有無支付給有工資收入的課題組成員和代領現象,人員費是否直接撥付至領款人個人銀行賬戶;購置設備儀器的名稱、型號、數量是否符合預算批復,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采購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明確了固定資產歸屬,是否辦理了相關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等;招待費、差旅費和辦公費是否符合預算開支范圍、使用標準,支出是否真實合法,票據是否正規、真實,支出內容是否合理;會議費是否有會議通知,票據日期是否與會議召開日期一致;審核外協費支出協議,協作研究內容、經費分配以及產權歸屬問題等條款是否真實合法,協作單位是否具備相關的資質能力,是否與項目組成員有經濟利益關系,是否憑合法有效憑據辦理轉撥手續,有無轉入非協作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的現象;專家咨詢費是否根據咨詢形式以及專家職稱級別執行相應的補助標準;項目收入是否按照項目合同的約定如期足額劃入學校賬戶;預算變更調整是否按照規定履行了相應手續等。
3、項目結題階段
項目結題階段主要審查經費決算表是否經過財務、科研部門的審核,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和完整。結余經費是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辦理結賬手續,是否對固定資產進行了清理。同時審計人員對科研經費使用情況及其經濟活動的效益性進行檢查評價,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建議。
三、有效捕捉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關鍵點
科研經費跟蹤審計的實施過程與科研過程同步進行,通常情況下跟蹤審計不能影響科研進展。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抓好跟蹤審計關鍵點,成為跟蹤審計的重要保障。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科研項目跟蹤審計隊伍
科研經費跟蹤審計時間長,內容復雜,審計風險大,審計質量控制難,沒有相應的技術手段和人員素質作為保障,就難以達到跟蹤審計的目的和效果。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具備全面的財務管理、物質采購管理、必要的法律法規知識,同時還要有較高的判斷分析能力和邏輯推理思維能力。因此審計人員要加強后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向其他高校學習先進經驗,改變單一的知識結構,提高綜合應變能力。
做好與各個部門的協作配合
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涉及到科研、財務、資產、招投標等部門,正確處理好與這些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同關系,對于跟蹤審計工作能否達到預期目標和效果至關重要。這就需要建立溝通和協調機制,共享信息資源,使各部門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監督的合力,使跟蹤審計能夠充分地發揮審計職能,不斷深化審計監督和管理。
完善規范跟蹤審計的管理制度
高校應根據國家相應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科研工作實際,制定科學規范、操作性強的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辦法,明確科研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范圍、基本程序及相關部門職責,使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總之,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各個環節,提前發揮審計的監督、協調和服務作用,并貫穿科研經費管理的始終,確??蒲许椖繄绦幸幏逗涂蒲薪涃M有效運行,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中圖分類號] F23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2-0031-01
0 引 言
工程項目涉及諸多領域,項目建設具有一定的繁瑣性和復雜性,從而導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也較為復雜。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不但要審計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還要審計投資安排是否符合相關產業政策;不但要審計工程項目的合理性,還要審計工程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財經法紀情況以及財務收支情況等。所以,工程項目審計人員需要在掌握財務、審計、工程設計、現場施工、工程管理、預算等相關知識的基礎上,合理運用跟蹤審計標準,以提高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水平。
1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分析
1.1 跟蹤審計標準的內涵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指的是對工程審計客體,如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在從事工程相關工作中的行為進行約束的規范。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工程審計客體行為進行評價的基準。通常而言,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工程審計人員的檢查與評價。為了確保審計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工程審計人員在評價工程審計客體行為時,需要參照一定的標準,通過比較工程審計客體的具體行為和審計標準之間的差別,合理評價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如果沒有跟蹤審計標準,就難以確保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計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內容。所以,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規范,共同構成了跟蹤審計標準。
1.2 跟蹤審計標準的功能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主要具有3個方面的功能。①為規范審計客體的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規范審計主體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確立了一套科學的審計行為模式,對審計主體行為進行合理指導,提高審計工作的規范性與公正性。②充當工程項目審計控制的手段。工程項目審計標準反映了對被審計單位的要求與期望,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行為的直接依據。對被審計單位而言,跟蹤審計標準是一種監督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標準不斷地調整自身行為,以符合工程項目審計的既定標準,通過相關審查。③降低工程項目審計成本。跟蹤審計標準不但為審計人員提供了審計指導依據,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更加有效,還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規范化的操作要求,促使被審計單位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從而降低了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量和審計成本。
1.3 跟蹤審計標準的特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具有可操作性、約束性、明晰性以及可靠性等特點??刹僮餍允枪こ添椖扛檶徲嫎藴誓軌蛴糜诰唧w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能夠根據審計標準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工程審計跟蹤標準在客觀上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一系列的行為規范,約束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的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易于理解,沒有歧義,在審計工作中能夠被準確地運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法律法規的客觀體現,在實際運用中不因人為因素而改變。
2 跟蹤審計標準的具體運用
2.1 內部控制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內部控制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首先,審計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是否完善。在跟蹤審計中,根據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規定,審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全部制度文件,評估其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是否存在需要建立卻未建立的控制制度,以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完備、嚴密、健全。其次,在工程項目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遵循了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既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行為。
2.2 概預算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工程項目概預算,是根據相關圖紙、設備規格表、各種收費標準、概預算指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測算出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概預算是確定與控制項目投資、衡量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考核工程建設成本、編制投資計劃、簽訂施工合同以及控制施工圖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查概預算編制的合規性,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概算定額、概算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對概算的構成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時,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工程量是否按照既定的概算指標與概算定額進行計算,分析工具、材料、設備等的購置費估價是否準確,分析運雜費等費用的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預算單價套用定額與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間接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間接費的費用率和計算基礎的確定是否合理。
2.3 會計準則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關鍵詞:
跟蹤審計;電力審計;應用
一、在電力審計工作中加強跟蹤審計的意義
在改革開放政策的強力推動下,我國社會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各領域的現代化建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這也就對電力領域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F階段的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相較于以往呈現出規模更大、功能更強、項目投入資金更多、涉及面更廣、管理更復雜的特點,使得電力審計工作面臨的外部環境更加復雜。電力審計工作信息化環境的形成,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審計風險,審計工作中舞弊造假的隱蔽性也更強,這些都增加了電力審計工作的難度?;诖朔N情況,全面加強跟蹤審計的應用,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審計工作之間的緊密聯系,實現全程跟蹤、動態監管,強化對每一環節財務資金運行的有效監督約束,對于及時發現在電力審計工作中存在的違規操作、不良行為等,并及時予以制止,保障電力審計工作的實效性,促進工程建設安全、高效、廉潔、環保地運行,提高電力企業資金的有效利用率,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二、跟蹤審計在電力審計中應用的不足
1.跟蹤審計隊伍建設滯后
跟蹤審計在現代電力審計工作中的確能夠發揮出十分巨大的作用,但跟蹤審計需要提前介入審計項目,跟蹤審計的全程跟蹤監管需要依靠較大的人力、資金、時間成本投入才能得以保證,同時對于審計隊伍整體的專業素質也有著較高的要求。但當前的實際情況是,許多審計單位與部門在跟蹤審計隊伍的建設上投入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在基層審計隊伍中掌握財務、工程、法律等專業相關知識,且能夠應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審計工作的人才十分缺乏。另外,審計隊伍整體的人力配置也存在著不足,加之審計部門在專業化培訓的組織上不到位,審計隊伍難以有效滿足跟蹤審計工作開展的實際需要,導致一系列矛盾得不到有效解決。
2.審計計費方式不合理
目前,審計機關開展跟蹤審計,一部分工作通過組織社會中介機構來完成,這就面臨著審計費用如何計算和列支的問題。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跟蹤審計大多按基本審核費加審減額比例提成的方式計費,于是就出現跟蹤審計工作做得越好,過程中問題糾正得越多,最后竣工結算時審減收費就越少的情況。
3.跟蹤審計潛在風險較多
跟蹤審計是一個動態性的漫長過程,期間所需要進行調節與把握的環節眾多,而電力工程建設本身也具有著一定的復雜性,工序相對繁瑣,其中可能影響跟蹤審計質量的因素也相對較多,因此,跟蹤審計人員根據跟蹤審計過程中了解的情況和自身經驗所提出的審計建議往往難以充分保證其可靠性與時效性,一旦外部環境發生變化,審計建議的價值便可能大大折扣。同時,由于部分電力企業在實際作業中配合不積極,導致一些重要的審計建議得不到落實,這也增加了審計人員所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三、新形勢下做好電力跟蹤審計工作的有效策略
1.在跟蹤審計中采取審計要員制度
電力工程項目設立了控制中心,對工程項目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把精英人才派到施工前線,輔助和管理相關工作的完成。工程項目部是成本管理中心和成本的載體,在審計管理模式上必須改變傳統審計模式,把指揮控制中心對工程項目部的管理連接起來,采取總部審計委派員的方式,長期到各工程項目部開展審計工作,并以此為基礎,加強跟蹤審計專業化隊伍的建設,培養和引入掌握電力工程、財務、法律等專業相關知識的綜合型人才,擔任審計要員的崗位,以充分滿足電力審計工作的實際需求,并更好地解決審計工作中發生的各類問題。
2.合理確定審計的計費方式
針對審計計費方式不合理的問題,應加強對審計計費標準的調整,在開展電力企業的跟蹤審計時,除關注勞動投入與審減金額等取費的參考因素外,還應加強跟蹤審計過程中監管,將審計績效納入到跟蹤審計的取費指標當中,按照審計過程中實際解決的問題與其所能夠產生的效益與價值合理確定取費額度,以此來避免為增加經濟效益而不明確指出審計中所發現的問題的情況發生,既保證跟蹤審計工作的質量,也保證審核單位的經濟效益。
3.加強審計風險的預判與防范
面對電力企業跟蹤審計工作中的風險性因素,必須要加強審計單位及審計人員對于風險預判與防范的能力,應立足于跟蹤審計動態性、周期長的特點,制定長期的審計工作開展方案,并制定全過程、精細化的跟蹤審計風險防范機制,從電力企業工程建設與電力企業運行的各個環節與細節因素著手,對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發生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與整合,形成風險因素數據庫,并結合實際情況判斷各類風險因素發生的幾率,針對發生幾率較大的風險因素預先制定防控方案。此外,對于跟蹤審計人員也應加強其對于電力工程建設相關知識的培訓,尤其是發電機組等核心設備的造價、安裝成本、施工規范流程與要點等更應有明確的把握,從而提高跟蹤審計人員對施工條件與審計環境變化等因素的應對能力,并保證審計人員所提出的審計建議能夠具有可靠性與及時性,并且要增強審計人員的溝通協調能力,保證實際作業中與電力企業負責人的良好協調,獲得電力企業積極的配合,確保跟蹤審計工作的良好開展??偨Y:本文首先針對電力審計工作中加強跟蹤審計的意義進行了分析,之后就當前跟蹤審計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不足進行了探討,并進一步嘗試針對新形勢下如何做好電力跟蹤審計工作提出了幾點建議,希望能夠為我國電力審計工作的高質量開展提供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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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紅茹.關于跟蹤審計的幾點思考[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3(13).
跟蹤審計標準的特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具有可操作性、約束性、明晰性以及可靠性等特點??刹僮餍允枪こ添椖扛檶徲嫎藴誓軌蛴糜诰唧w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能夠根據審計標準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工程審計跟蹤標準在客觀上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一系列的行為規范,約束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的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易于理解,沒有歧義,在審計工作中能夠被準確地運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法律法規的客觀體現,在實際運用中不因人為因素而改變。
跟蹤審計標準的具體運用
1內部控制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內部控制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首先,審計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是否完善。在跟蹤審計中,根據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規定,審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全部制度文件,評估其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是否存在需要建立卻未建立的控制制度,以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完備、嚴密、健全。其次,在工程項目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遵循了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既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行為。
2概預算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工程項目概預算,是根據相關圖紙、設備規格表、各種收費標準、概預算指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測算出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概預算是確定與控制項目投資、衡量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考核工程建設成本、編制投資計劃、簽訂施工合同以及控制施工圖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查概預算編制的合規性,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概算定額、概算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對概算的構成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時,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工程量是否按照既定的概算指標與概算定額進行計算,分析工具、材料、設備等的購置費估價是否準確,分析運雜費等費用的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預算單價套用定額與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間接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間接費的費用率和計算基礎的確定是否合理。
3會計準則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跟蹤審計是單位內審部門聯合外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監督與評價,使建設項目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得到不斷完善,促進建設項目管理質量、經濟效益和增值目標得以實現。審計工作以建設資金的流向為主線,通過對建設項目從投資決策到竣工結算的資金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和糾正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投資目標得以順利實現,提高建設資金的投資效益。
建設項目審計一般包括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和全過程跟蹤審計等。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及竣工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在2015年以前我國基本上采用這種審計方式對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監督。其主要缺陷是審計介入時點滯后、介入形式被動、審計范圍過窄,審計人員難以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工程項目的全部信息,在結算審計過程中難以避免與施工方發生爭執和經濟糾紛。跟蹤審計則由事后結算審計向建設項目的事前、事中進行延伸,這種審計方式更關注項目建設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潘萍(2008)、董林(2014)在研究中發現,與前兩種傳統的審計方式相比,跟蹤審計具有一些突出的特點:一是由被動的靜態控制向主動的動態監督管控轉變;二是從事后的造價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審計監督轉變;三是更注重協調審計、施工、監理三方之間的關系,有利于提升項目建設的質量和效率。
2.跟蹤審計的模式
周原(2008)依據介入時點不同,將跟蹤審計分為全程介入式、適時介入式和重點介入式三種模式。全程介入跟蹤審計,即從建設項目立項論證開始到項目竣工結算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是一項綜合性極強的審計工作,不僅涉及審計專業知識,還需要審計人員具備經濟管理、工程施工技術、財務管理和相關法律等方面的知識;適時介入跟蹤審計,即選擇項目建設活動中的適當時段進行跟蹤審計,要求選好介入點,抓住項目建設的重要過程;重點介入式跟蹤審計,則需要選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點環節和關鍵控制點來進行審計,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事先了解項目建設的全貌,找出潛在的風險點以及應該關注的重點環節,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全程介入式跟蹤審計一般只應用于投資規模和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適時介入式和重點介入式跟蹤審計則對中、小型建設項目和改擴建項目具有較好的適用性。
周原(2008)經過研究,提出按照參與程度可以將跟蹤審計分為管理型和建議型兩種模式。管理型跟蹤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直接參與到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對建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施工方必須依照審計建議予以糾正,周原認為,管理型跟蹤審計是審計未來的發展方向,目前的應用環境還不成熟;建議型跟蹤審計模式,即審計人員在對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過程中,實時對項目的建設活動進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但提出的建議僅供施工方和監理方參考,跟蹤審計人員不能干預施工過程。周原認為,就目前的審計環境來看,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以建議型跟蹤審計模式為主。
李會山等(2013)依據審計主體不同,提出跟蹤審計可以分為內審部門獨立跟蹤審計、社會中介機構獨立跟蹤審計、內部審計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聯合跟蹤審計三種模式。內審部門獨立跟蹤審計,即單獨由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跟蹤管理,其適用于小型零星和造價較低的建設項目;社會中介機構獨立跟蹤審計,即由單位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獨立對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一般適用于所有的建設項目;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聯合跟蹤審計,即由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聯合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其適用于投資規模重大的建設項目。
二、我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興起與發展
跟蹤審計最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興起于歐美國家。以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為代表的立法型國家審計機關開始興起“跟蹤審計”(Follow-upAudit),其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事前建設計劃審計以及投資績效審計兩個部分。隨著西方發達國家審計技術的發展和審計對象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以及審計報告使用者對傳統審計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時性越來越不滿意,“持續審計”(Continuous Auditing,CA)模式應運而生,旨在增強審計工作查錯糾弊和防范風險的能力,從而提升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我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很多學者提出要加強對交通運輸工程項目、水利工程項目等影響國計民生的重點投資項目實施跟蹤審計。2003年,國家審計署了《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實施準則》,要求對關系到國計民生或者財政性資金投入較大的建設項目,國家審計機關可以對項目從前期立項到竣工使用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2006年2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也首次將由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納入了審計監督的職責范圍,隨后,各部委也相應對行業內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提出了指導意見。2009年4月,國家衛生部下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通知》(衛規財發〔2009〕39號),對部屬(管)各醫療機構開展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目的、內容、方法提出了要求。2010年12月,國家審計署又制定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明確規定要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建設項目,要有重點地對其建設過程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至此,我國建設項目審計開始由事后的靜態審計監督逐步向事中、事前的動態審計監督轉變。
我國公立醫院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用的早期探索,大多局限于公立醫院內審機構對項目的施工過程開展跟蹤審計。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早在21世紀初就開始探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巴志強等(2006)認為,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前移,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設資金的流失。武漢協和醫院任紅路(2007)結合跟蹤審計實踐經驗認為,跟蹤審計的職能有工程造價簽證、監督與評價、提出改進建議等,并提出了醫院跟蹤審計的實施模式。杜曉霞(2005)認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推行內審、外審相結合的審計模式,是提高跟蹤審計質量和效率的有效方法。2008年,河北省中醫院、山西省中醫學院附屬醫院以及寧波市第一醫院等公立醫院也開始嘗試將跟蹤審計應用到建設項目管理中,通過招標形式選擇社會中介機構承擔建設工程的跟蹤審計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隨著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各級財政加大了對公立醫院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項目逐漸增多,投資規模也不斷加大,建設項目管理已經成為各公立醫院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诠⑨t院的建設項目具有工程內容復雜、造價成本高、建設周期長、專業技術性強、建設過程中調整變化多等特點,目前,我國大多數公立醫院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旨在有效地控制建設投資成本,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公立醫院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優越性和局限性
大多數公立醫院的內部審計人員,認為跟蹤審計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具有以下優越性:一是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能更好地控制和節約項目建設成本,提升項目管理的經濟效益;二是跟蹤審計的前期介入,可以有效地控制建設材料和大型設備采購成本;三是實施跟蹤審計,有助于審計部門和醫院項目管理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及時發現和糾正項目建設環節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施工和監理各方增強責任意識,重視項目管理,進一步增加了項目管理質量的監控力度;四是不斷完善跟蹤審計制度,可以遏制和減少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客觀上促進了公立醫院工程項目管理隊伍的廉政建設;五是實施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可以降低建設資金的投資風險。
在跟蹤審計實踐中存在的局限性:一是跟蹤審計只重視核實工程造價,忽視了跟蹤審計還具有監督評價和咨詢建議作用;二是跟蹤審計的深度難以把握,容易偏離審計目標;三是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點比較模糊,審計人員難以把握具體的介入時點進行跟蹤審計,導致跟蹤審計的效果不明顯;四是跟蹤審計相關的制度和流程設計不夠完善,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的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五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跟蹤審計,收費標準差異較大,審計取費標準未予規范,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六是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工程專業審計人員嚴重不足,影響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效果。
綜上所述,跟蹤審計的實施對建設項目的投資成本控制有積極的作用,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公立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完善跟蹤審計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將直接影響公立醫院跟蹤審計的質量?;诠⑨t院的建設項目管理復雜,項目建設過程中不確定的因素眾多。因此,公立醫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還有待完善,如:完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規范跟蹤審計流程,建立質量控制考核評估的獎懲機制,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機構審計質量的控制,更好地發揮跟蹤審計在公立醫院建設項目中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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