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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案例教學;刑法教學;運用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方法,與傳統教學方法不同,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客觀真實性、較強綜合性、深刻啟發性以及突出實踐性等鮮明的特點。當今學術界普遍認為該教學法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該法學院院長蘭德爾廢除了過去那種整堂課都由教師講授,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的傳統教學方法,而代之為案例教學法。但也有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案例教學法是起源于上世紀的二十年代,在哈佛大學商學院的倡導與宣傳下,課堂之上采用了一種形式新穎的案例形式的教學模式,選擇的案例均來源于商業經濟管理活動的真實事件,通過這種方式,有利于培養和促進學生主動參與到課堂的討論之中。
刑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是理論聯系實際的有效途徑,有助于提高教學質量及人才培養質量。怎樣通過案例教學來提高刑法課堂教學的效率成為極其重要的任務。
一、重視案例教學在刑法教學模式中的作用
我國以往的刑法課堂教學中,案例教學實踐當屬于薄弱項目,傳統的課堂教學中,填鴨式的教學模式,信息交流模式的單一性,教學傾向于法學理論,造成了學生只能被動的接受這些抽象乏味的理論知識,用這種教學模式培養出來的學生往往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但應用理論知識的能力不強,也就是所謂的實踐能力較差,往往遇到了一個真實的案例卻不知如何解決。在近年來的刑法教學模式改革中,因為案例教學模式實現了教與學之間信息交流的雙向互動、充分發揮了學生的學習主體作用、發揮了教師的指導作用,該種教學模式在教學實踐中越來越受到重視。
(一)可以充分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教師在教學中起的是傳授和指導的作用;而學生則是知識的接受者,是整個學習過程的主體,教師以學生的學為中心進行教授知識。只有充分調動師生雙方的積極性,在教學過程中,需要將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地位有機地結合起來,也只有這樣,教學質量才能提高,教學才稱得上成功。選擇與生活實際密切相關的案例運用到課堂教學上,讓學生進行自由討論和交流,這樣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主動性。
(二)樹立學生一種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識
刑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法學部門法學科,學習刑法學當然離不開案例教學。案例教學其實就是一種開放性的、動態的教學模式,這種教學模式的優點就在于通過讓學生分析討論一些典型的案例,讓學生接觸真實的事件,學生也就有了實踐的機會。通過對具體案例的思考,促使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從而是學生樹立一種解決問題的意識,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有利于提高教師水平和課堂教學效率
教師可以在課堂之中運用案例進行教學,這種新穎且形象生動的教學模式可以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和動力,一味強迫學生進行分析和討論問題,而無法從實踐中得出自己的看法。以最少的時間付出換取最大的學習成果,提高教學效率,達到教學效率的最優化,這就是刑法案例教學最大的優點。案例教學之前,教學老師要做好組織和準備工作,所以這就要求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并且還得掌握豐富的理論知識,具備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相互融合的能力,能夠站在該門學科研究的前沿領域,挑選出一些合適教學的案例。這也就促使教師要通過不斷地學習,來提高自己的專業操作水平和業務實踐能力。應當注意的是,在這個過程也極大地調動了教師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讓他們為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而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嘗試。在整個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的個人素質也得到了提高。
二、刑事教學案例的運用
案例的運用一般包括刑事案例展示、組織學生討論、總結評述和學生提問四個步驟。展示案例是運用該教學法的前提和基礎,它要求教師事先對案例的選擇進行準備。組織討論是重要階段,總結評述是關鍵,學生提問是升華。一個成功有效的教學案例至少要經歷這四個關鍵階段。在選擇案例時,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準備:
首先,案例的選擇應做到課堂教學案例與實踐教學案例并重。課堂案例,顧名思義,就是在課堂中所講授的案例,既可以是教師在課件中準備的案例,也可以是臨場發揮、信手拈來的案例,還可以是學生提問引出的案例??傊灰谡n堂時空之下所舉之案例,都屬于課堂教學的案例,課堂教學案例的舉授是傳統案例教學法的關鍵所在。
其次,在案例選擇時,要做到真實案例與虛擬案例相結合。[4]真實案例是發生于社會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學生們學起來會感到親切,容易引起興趣和共鳴。與真實案例相對的是虛擬案例,它的作用在于對真實案例的補強。虛擬案例具有較好的知識延展性,可以根據教授內容進行展開和創作。此外,它還可以涉及到一些未發生但有可能發生的疑難案件。
(一)案例展示
事先呈現案例可以說是案例教學的前提和基礎。要想讓學生在討論時有話可說,就必須事先讓學生知道案例,同時必須告知學生需要思考什么樣的問題,以便使學生在思考問題時有一個大概的方向,這也起到了引導學生的作用。呈現案例的方式多種多樣,最普遍使用的方式是給學生發送紙質文字資料。這種方式比較直接,學生也容易接受,但缺點是成本有點高,有些學??赡軟]有這筆項目支出,教師僅靠自己力量也無法滿足需要。隨著多媒體技術在教學中的廣泛應用,運用多媒體呈現案例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其優點是直觀、簡潔,運用得當可能會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可由于缺乏像紙張那樣的載體對文字加以固定,只能允許學生在課堂上進行討論,不利于學生們下課后對疑難問題搜集資料。另外,教師口述也未嘗不是一種好辦法。因為學生想聽明白案例就必須得從頭開始專心致志的聽,他們在聽的過程中就可以對案例進行簡要的分析了,這樣更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二)小組討論
小組討論是案例教學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實踐證明案例教學的成功與否都直接與組織討論這一環節存在很大的關系。一個好的案例教學必須有組織地分析討論,討論得越深入、辯論得越激烈就越能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就越能鍛煉學生的邏輯分析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全面提高對問題的認識能力,就越能收到好的教學效果。在這個階段,學生可以就案例中的問題自由發表自己的言論,表達自己的觀點,可以贊同、質疑、批判其他同學的觀點,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觀點。在這個階段,教師需要注意的是自己只是處于引導者的地位,學生才是討論的主體,教師不能過早表達自己的觀點,因為如果教師這樣做,就會使那些與老師觀點不同的學生,沒有勇氣再發表自己的觀點,那么就會導致討論過早的結束。但是,需要強調的是,討論不是亂論。良好的學習氛圍不能被不嚴肅的亂紀行為破壞,因此,筆者建議討論的時候一定要分小組進行,以便教師可以在講臺上清楚地監督到每一位同學。
(三)總結評述
總結評述階段是案例教學的關鍵階段,它是指在組織學生討論階段結束后,教師對這次討論的問題的總結性陳述階段。在這個階段,教師應該把握全局,學生們在討論中就案件的問題所在提出的對各種觀點做全面點評。同時,教師應該對所討論問題所涉及的理論背景、觀點給予交代和評述,使學生能夠知其然更能夠知其所以然,加深學生對刑法理論的理解。另外,教師還應該就本次討論中出現的問題給學生提出改進的方式,當然,成功之處也應當給予表揚。
(四)學生提問
那么,是不是在教師做出總評后,一堂案例討論課就結束了呢?此時,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學生提問。正如哲人所言發現問題有時比解決問題還難。在這個環節,學生可以針對有疑問的問題自由地向老師提問。只有發現問題才能說明學生真正對某些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老師應該逐一回答學生的疑問。這一環節可以使整個案例討論得以升華,也集中體現了師生在教學中的互動關系,讓討論課在充滿知識與和諧的氛圍中結束。
三、選擇刑法教學案例應注意的問題
刑法案例教學法成敗的關鍵在于案例的選編和運用。因此,當我們在選擇案例時,應當抓住所舉案例與刑法教學內容的關系,著力注重所選案例的特點。對此筆者認為,優秀的教學案例應當具備如下特點:
(一)針對性
刑法案例的選編應根據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的需要,有的放矢。我們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可能使用與上課內容無關的案例。這一點就要求老師在選取刑事案例時應避免選取的刑事案例所涉知識點過于分散,這樣容易導致學生注意力的分散,不利于其清晰明了地掌握課堂的重點及難點。如在學習律師偽造證據罪,重慶李莊案可以起到針對性的效果,便于學生充分的理解該法條的內涵。
(二)典型性
刑法案例的選編要注重案件事實與所蘊含法律理論知識、法律規則具有密切聯系。而且力求真實,真實的案例易激發學生深厚的學習興趣,學生感興趣就會開動腦筋思考問題,積極發言,課堂學習氣氛活躍。但應當注意的是,案例的典型性在于案情與法律規則內涵的相關性,而不在于案件所產生的新聞效應。因此,不能僅僅憑新聞效應來選取刑事案例。如對于故意殺人罪,現實中報道的各類殺人案件也需經過嚴格篩選才能作為教學案例,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媒體為了奪取大眾的同情心,可能對案件事實進行過分夸張的報道,這類案件自然不能作為案例教學。
(三)啟發性
一、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的概念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了《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下簡稱《規定》),首次以文件的形式確定要在我國建立案例指導制度。但是,《規定》并未賦予指導性案例法律約束力,在實際的審判工作當中,法官不夠重視指導性案例,導致指導性案例未能充分發揮其對個案審理的指導與參考作用。此外,《規定》也沒有要求在裁判文書中要援引指導性案例,這使得它的指導作用無法在裁判文書中得以體現,也不利于公眾對指導性案例在實際審判工作中的適用進行監督。
基于以上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案例指導制度進行性質上的升華,賦予指導性案例法律約束力。因此,筆者提出了“司法案例指導制度”這一概念,具體而言,它是指:在司法領域選擇典型的案例作為指導性案例,并賦予這些案例法律效力,使這些案例對法官裁判案件產生強制性的約束力的司法制度。當然,這一制度可以運用于刑事司法領域、民事司法領域、行政司法領域等,但是由于筆者的理論水平有限,如果對上訴所有司法領域都作判例機制研究,恐力所不及,故筆者僅就在刑事司法領域構建司法案例指導制度加以研究。故本文所指的“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是指:在刑事司法領域選擇典型的案例作為指導性案例,并賦予這些案例法律效力,使這些刑事案例對法官產生強制性約束力的刑事司法制度。在這一制度下所產生的“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不同于案例指導制度中的“指導性案例”僅僅對法院的裁判活動具有參考或知道價值,它將會對今后法院處理同類案件的裁判具有強制的約束力,并且可以將其作為裁判的依據,直接引用到判決文書中。
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與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不盡相同。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只能在制定法絕對缺失(不存在)或者相對缺失(過于模糊)情況下才能創制,產生法律效力,其所包含的裁判規則或原則在法院處理同類案件時才可以被直接引用,而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中判例產生法律效力不以成文法的缺失作為前提,判例是一經創制則立即產生約束力。[1]
二、構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的必要性
在以制定法為特色的現代中國刑事法律制度中,構建帶有些許判例法色彩的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應該說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工作,它將包含許多重要觀念的改變和制度的革新。但是筆者認為,這樣的變革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將會在保持制定法傳統的同時,引入判例法當中的一些靈活有益的裁判方式,來完善我國的刑事法律體系,具體而言,構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的必要性包括以下幾點:
1. 彌補制定法缺陷的需要
我國作為成文法國家,一直將制定法作為正式的法源,其最大的優點在于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制定法的確定性,而確定性對于刑事法律而言十分重要。刑法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要求定罪量刑的前提是刑法對此要有明確的規定。因為在刑事司法領域所涉及的都是較為嚴重的危害行為,行為人將對此付出金錢、自由甚至是生命的代價,如果刑事法律不具有確定性,后果將變成任何人的任何行為都極有可能成為刑法制裁的對象,刑法最終會成為統治者消除異己的工具,而不再是維持社會穩定,維護人民權益的保障書。但是,由于制定法自身所具有的缺陷:缺乏具體性、周延性、應變性,使得它的確定性只能是相對的。[2]
筆者認為通過構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的途徑來彌補這些缺陷,使刑事法律最大限度地達到確定性,較其他彌補方式會有以下的優勢:一是彌補的及時性。指導性案例是針對當前所產生的問題而做出的,是司法實踐的產物,并不是單純的學者思考的產物,能直觀地將社會現存的問題反映到法律當中。二是彌補具體性。拉倫茨曾指出,“大部分的法律都是經過不斷的司法裁判過程才具體化,才獲得最后清晰的印象,然后才能適用于個案。”[3]運用指導性案例來對刑法條文進行詮釋,使得刑法條文更加具體、明確、便于理解。三是適用的便利性。指導性案例包含了案件事實、判決理由等,法官在審理同類案件是可以通過比較而迅速地獲得結論,有利于提高審判效率。四是彌補的漸進性。指導性案例對于制定法缺陷的彌補是漸進的,隨社會之發展而不斷豐富,其強調法律在時間流轉中的連續性,以防止法律發展過程中新法與舊法之間的斷裂,使兩者平穩過渡。
2. 保障刑事法律適用統一的需要
保障刑事法律適用統一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低要求。從理論上講,在同一種法律體制下,遵守同一部法律,任何法官審理同一案件都應當得出統一判決。然而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因司法裁判尺度不一造成的同案不同判現象已絕不是屈指可數。事實相同的案件在不同的法院,甚至在同一個法院的不同法官手中,往往會出現南轅北轍、大相徑庭的判決。而人們有時僅關注裁判的結果,不會深究影響裁判結果的其他因素,對于案情相同或相似的案件產生截然不同的裁判結果,顯然就很難被他們接受,這就嚴重損害了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
筆者認為規避這一問題的最佳途徑是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原因在于:一是適用廣泛。凡是法律存在缺陷或漏洞的地方,都可以通過建立判例的方式予以彌補。二是規則的具體性。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中所確定的法律規則要比制定法所確定的規則更注重對具體問題的分析,它產生于個案的特殊背景之下,更具有現實的價值。三是體系的開放性。刑事司法實踐是不斷發展的,而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是基于公正、自由、平等、高效等法律價值基礎上的,也是不斷開放的,并以不同的歷史條件為轉移的。四是先例約束的強制性。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要求法官對于相同或相似案件,必須同等對待,除非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這使得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中所確定的法律規則對法官裁判案件產生強制約束力,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的產生,維護刑事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與公正性。
3. 規范司法自由裁量權的需要
在事實認定方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主要表現為法官在證據采信以及特殊條件下的證據調查方面的自由取舍的權力;在法律適用方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主要表現為法官在法律規范的選擇、法律責任的確定以及法律責任幅度的確定等方面的自由取舍的權力。英美法系和一些大陸法系國家,案件的事實認定權和法律適用權往往是相分離的,個體法官往往只承擔其中一部分職權而不包攬全部,而我國法官集事實認定權和法律適用權于一身,所以我國法官享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再加上我國現行《刑法》中許多規定都比較抽象、籠統,比如在數罪并罰中確定量刑幅度所規定的“最高刑期之上,總和刑期之下”具體應當如何認定等問題,均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循,這就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在裁判刑事案件過程中有了較大的使用空間??剂课覈淌滤痉ǖ膶嶋H情況,我們可以看到,當前所出現少數法官因腐敗、徇私或司法水平不高等原因導致對案情相同或相似的案件作出不同判決的司法不公現象,往往正是法官借助于這種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所實現的。
筆者認為在我國的立法制度尚不完善、法官整體素質不夠高的大背景下,要減少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的現象,構建并實施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不失為一種好方法。這是因為按照遵循先例的要求,對于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必須適用相同或相似的規則,其裁判結果必將與先例大體保持一致,于是這就增強刑事司法的統一性、公正性。并且,這種制度的建立將使法官在司法活動中受到比法律本身更加具體的先例規則的約束,并從先例中領悟到處理同類問題的思路和方法,這在無形中提高了法官的素質,從而達到降低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機率的效果。
4. 節約刑事司法資源和提高刑事司法效率的需要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刑事訴訟活動的各個階段都規定了嚴格的訴訟時限,然而在刑事司法實踐當中,卻常常出現刑事案件超期羈押和超審限的現象,嚴重降低了刑事司法效率。探尋出現這種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對疑難復雜的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沒有統一的標準,又不允許法官依據之前的判例進行處理,缺乏一套成熟的實踐技術。
構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可以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能夠及時澄清法律的模糊地帶,減少人們對刑事法律規范理解上的爭議,使法官及時裁判案件,降低審理的時間成本。另一方面,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給法官審理同類案件提供了可以依據的標準,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只需要找出相似的刑事司法指導性案例即可按照其所包含的標準進行裁判,這就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勞動,既節省了精力又保證了判決的精確性。[4]再者,這種制度通過上下級法院對同類案件的同類判決,可以達到有效減少當事人上訴和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效果,從而節約刑事司法成本和社會資源,從另一個方面提高了刑事司法效率,而把更多的刑事司法資源投向更為復雜的或者暫無前例的重大疑難案件之中,使刑事司法資源得到合理的配置。
5. 提升刑事司法判例地位的需要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對制定法一直以來都十分重視,而對判例的關注卻不夠。而判例是法官審理案件的經驗結晶,每一個判例都凝聚了法官很多的智慧,每年成千上萬的判決書就是我國一項非常寶貴的法律資源。但在目前的體制下,這些資源基本處于閑置狀態,沒有充分發揮出其對刑事司法實踐活動的積極的推進作用。在這樣的背景下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既是對法官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肯定和尊重,又是對司法資源有限性的清醒認識和對法律制度可持續發展的理性把握。[5]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推行這種制度可以維系司法知識傳承的命脈,可以激活刑事司法判例的內在活力,提升其潛在的制度創新、知識傳承以及人才激勵效應。另外,典型的刑事司法案例必然包含了法官許多的勞動成果,如果這個案例的影響力僅僅止于該案,而不能對之后發生的同類案件發揮作用的話,就顯然是對有限的司法資源的一種浪費。所以,我們需要建立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將這種具有價值的司法裁判的影響力擴大到同類案件之中,有效利用這種資源,并且使優秀法官的經驗、智慧,超越個體進而轉化成全社會的法律財富。
三、結語
塑造公正與高效的現代型刑事司法儼然是社會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不僅要求我們要在刑事司法實踐中進行改革,更要求我們在刑事司法制度上要有創新。構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是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的一個大膽設想,基于上文對于構建該制度必要性的論述,筆者希望我國可以形成以刑事制定法為基礎,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為補充的刑事法律體系。以制定法來保持刑事法律的主體結構,以刑事司法案例指導制度來豐富刑事法律的基本內涵,兩者相得益彰,使刑事法律體系更為完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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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立新.論我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建立[J].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學報,2009,9:23.
[3][德]卡爾·拉倫茨.陳愛娥譯.法學方法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20.
[4]鄧修明.刑事判例機制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260.
三臺縣位于四川盆地中北部,綿陽市東南部,轄區幅員面積2659.38平方公里,轄13個鄉、49個鎮、1個街道辦事處,932個村、110個社區,全縣戶籍總人口141.4萬人,是全省典型的丘區農業大縣、人口大縣。
囿于自然地理條件和人口規模,三臺縣農村人口占比較大,全縣城鎮化率為37.5%,低于全省12.9個百分點,相當比例的農村地區人均占有資源少,產業基礎薄弱,交通不發達,脫貧攻堅任務較為艱巨。2014年全縣共識別貧困人口超過8萬,有建檔立卡貧困村140個。同時,三臺縣也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全縣范圍內南北差異、東西差異較大,約30%的貧困村、貧困人口聚集在南路鄉鎮。
近年來,三臺縣針對南部貧困區域發展滯后、訴求多元、問題交織,靠單兵突進、單點改革難以奏效等實際情況,搶抓省農村改革綜合試驗區、市丘區農村扶貧攻堅示范區(簡稱綜改區)建設契機,通過整合資源、創新機制、主動探索,集成實施農村產權抵押融資、定向頒發經營權證、“三變”改革等15項省市縣改革試點,著力探索產業發展與貧困戶增收互促發展新路子,實現了精準扶貧與區域發展融合互動。綜改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4年的7600元增長至2018年的15166元,保持年均13%的增速,9個貧困村4862名貧困人口提前實現脫貧摘帽,相關改革經驗被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電視臺專題報道。
二、做法
(一)構建“雙區”疊加推進機制,形成市縣聯動、三方共建的工作格局
堅持綜合改革與脫貧攻堅“雙區”疊加、互促互動,充分發揮政府、社會、群眾三方作用。
一是市縣齊抓共建。建立市、縣、鄉、村、社齊抓共建,五級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市、縣分別組建主要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和前線指揮部,落實2名縣級領導任副指揮長常駐前線指揮部一線指揮,選派3批170名市縣機關干部到指揮部掛職或村任第一書記(副書記)和鄉鎮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
二是社會各方支援。明確社會投資、群眾投入等以獎代補政策31條,策劃包裝項目180余個,引進鐵騎力士、可士可、牡豐、梓商等農業龍頭企業18家,累計吸納社會投資3.2億余元。與清華大學、中國農大、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等院校合作,建立專家工作站和遠程教育培訓基地,成功納入中國工程院“村鎮規劃建設重大課題”調研點,形成專家咨詢與技術支撐的“區校合作”新模式。
三是群眾主動參與??h財政設立300萬元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基金,吸引65名在外務工人員回鄉成功創業。制定《綜改區項目推進辦法》,對村民籌資修建村社道路、維修塘庫堰渠、自建農業設施等分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補助,明確“村民籌資額度達到項目總投資30%以上的,可采用村民自建方式進行”。
(二)構建“雙輪”驅動建設機制,形成規劃引領、建管同步的發展態勢
堅持規劃引領、建管同步,實現“輸血”“造血”雙輪驅動。
一是多規合一。堅持“丘區風貌、新村功能、農家情趣、現代品質”于一體,聘請清華大學、中國農大等規劃機構,同步編制示范區總體規劃和道路交通、農田水利等4個專項規劃及11個鎮鄉的總規和控規,明確城鎮、產業、生態三類空間布局。開展擴權強鎮試點,加快構建“鄉—村—社”三級管控體系,推動規劃落實。
二是整合項目。堅持資金用途、管理權限、實施主體“三個不變”,采取“一個部門牽頭、一張圖紙設計、一個標準驗收”,授權綜改區指揮部“雙審雙簽”全程把控。3年累計整合實施各類涉農項目46個、資金9.96億元,建成縣鄉道路74公里、村社道路355公里;整治渠道450公里,新建山坪塘90口、蓄水池60口,新建高標準農田近萬畝,實現水網、田網、路網、電網“四網配套”。
三是創新服務。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實行土地“三權分置”,探索定向頒發土地經營權證500余宗,引導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新培育家庭農場、專合社148個,連片建成甜橙、藤椒等基地3.5萬畝。探索“互聯網+定制農業”,建成1個區域電商創業孵化中心和20個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實現電商交易額516萬元。開展政府購買水稻植保公共服務試點,作業面積2萬余畝,畝平直接創收92.1元。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開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試點,組建農村資金互助協會5個,累計發放借款260余萬元;與農商行合作創設“產業扶貧貸”,落實300萬元分險基金,由銀行放大10倍進行放貸,撬動社會投入1.8億元,帶動農戶1000余戶,被評為2017年“四川省十大金融創新案例”。
(三)構建“雙帶”同步受益機制,形成多方合作、長期共贏的脫貧路徑
堅持“帶動貧困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貧困戶持續增收”,通過“產業+扶貧”,推動精準脫貧、同步收益、多方共贏。
一是四方分成互惠共贏。引導農戶以土地入股組建甜橙種植專合社,引進可士可公司發展甜橙產業。專合社委托公司代建代管基地三年,盛產后由專合社統一經營管理,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并按1元/斤保底價回收,收益按照農戶、公司、專合社和村集體四方“7:1:1:1”分成。目前已建成甜橙基地2000畝,入股農戶1200戶(貧困戶172戶453人),盛產后可帶動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二是股權量化精準扶貧。采取土地、資金入股等方式組建水產養殖專合社,發展臺灣泥鰍凈水面養殖。探索創新財政支農方式,整合財政補助資金量化到合作社成員,整合扶貧產業周轉金和社會幫扶資金作為貧困戶集體股本,集體股本收益80%由貧困戶按人分成,20%建立脫貧鞏固基金。目前已發展泥鰍養殖和稻鰍共育基地350畝,帶動68戶貧困戶戶均增收1500元以上。
三是代養代管無本增收。與鐵騎力士公司合作,在試點村建立以貧困戶為主體的合作社,通過綜改區“產業扶貧貸”和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解決合作社代養場建設資金,公司提供雞苗、飼料、設備、技術,合作社負責雞苗代管代養,雞苗成熟后由公司按3.15元/只支付代養費,優先安排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參與管理,促進貧困群眾參與產業發展并實現“無本增收”。目前已建設金雞代養場6個,出欄土雞80萬只,代養收入252萬元,帶動農戶220戶(貧困戶200戶),戶均增收7800元。
四是內股外租保底分紅。農戶以土地入股成立旅游度假股份合作社,引進四川牡豐公司發展油用牡丹產業,集中打造“九龍山•牡丹谷”鄉村旅游景區。利用農村土坯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政策,采取統一規劃、政府補助、眾籌集資、入股招租等方式,將農戶閑置房屋流轉整合,建設集休閑、旅游、居住為一體的客棧式居民點或農家樂,發展鄉村旅游業。公司支付入股農戶400元/畝保底租金,并將當年景區收益的30%按照入股農戶、村集體、貧困戶“7:2:1”的比例進行二次分紅。目前已帶動入股社員人均增收1390元。
(四)探索“雙盤”聯動合作機制,形成資源整合、創新利用的發展模式
堅持“盤活農村資源要素、盤活群眾參與意識”,全面開展“三變”(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改革試點。
一是盤活閑置資源資產。在綜改區36個村組建集體經濟、土地、勞務、旅游(度假)、置業等5大股份合作社110個,吸納21000余名群眾入社。其中,土地經營權入股4500戶、25000畝;勞務合作社入社7400余人,承攬藤椒、麥冬、蔬菜、油用牡丹種植采收和泥鰍養殖等勞務業務,實現勞務收入500萬元、帶動人均增收3134元。
二是激活農村內生動力。以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為著力點,建立公司制、股份制、合作制等不同類型的集體經濟組織,探索資產運營型、資源開發型、服務創收型、產業帶動型、土地經營型等發展新路徑。依托五大股份合作社,以“百企幫百村”為契機,投入幫扶資金物資近1200萬元,大力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股東)”模式,吸納困難群眾就近就業9300人次,通過入股分紅“找錢”、有償服務“掙錢”、盤活資產“生錢”三種方式,增強農村造血功能,實現村企共建、互利共贏,逐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三是規范產權交易機制。構建以“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為核心、“鎮村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為基礎的“1+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系,制定農村產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規則和流程。開展省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試點,設立300萬元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資金,發放產權抵押流轉收益貸款1540萬元。依托產權(股權)交易平臺,將資源向全社會推介,綜改區流轉交易土地11萬畝,實現股份制、規?;洜I耕(林)地6萬余畝。
三、啟示
三年多來,綜改區用自己的堅持和努力,取得了區域發展歷史未有的巨大進步,在基礎設施、環境改善,特別是產業發展上有了一定的成效和經驗。同時,還需要注意以下破題丘區脫貧、助力鄉村振興的三個核心方面: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指行政執法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以及其他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時,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違法事實的情節、違法事實造成的后果已經涉嫌犯罪,根據法律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立案偵查的案件。檢察院的立案監督則是確保行政機關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和確保公安機關對上述類型的案件依法立案,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立和違法立案的法律監督,也就是對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的立案監督。
一、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現狀和公安機關的做法和處理
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主要針對各種市場經濟中的犯罪行為的犯罪成本過低執法不嚴問題。根據原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數據,2003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37489件,移送司法機關僅45件;各級版權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案件23013件,移送司法機關僅22件。根據2006年10月份全國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座談會提供的數據,2003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688年,2004年、2005年增至1202件和1034件,分別比2003年增長75%和50%1。根據以上數據可知,經過近幾年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工作的開展,已經出現了增長的現象,但是總體來說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尚處于低概率。
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行政機關不予以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的原因。在現實中,行政機關在辦理涉嫌犯罪的行政執法案件時,雖然內部有相應的法律監督部門,但是不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的時常發生。其原因有以下幾種:1、出于私心或者因為腐敗原因。涉嫌犯罪的案件往往在一線辦案單位的辦理階段就被消化成一般的違法案件;2、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導致案件的從輕處理。行政機關在辦案時使用的都是相關的行政類法律、法規、規章,對刑事法律的掌握較為生疏,一旦沒有完善刑事法律的知識更新,極易在辦案過程因為忽略導致將涉嫌犯罪的案件作為一般行政案件處理;3、在辦理行政案件完結時人為地直接“以罰代刑”、“以賠替刑”,省卻了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這個步驟,造成對犯罪分子的放縱,在某種程度上,極大地破壞了刑事法律懲處體系的完整性和威懾性。
(二)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犯罪案件的后不立案、立而不偵原因。依據相關的數據顯示,公安機關對于行政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率和偵破率均屬于較低水平。究其原因共有以下幾點:1、公安機關負有提高破案率的內部壓力,立案后的偵破率均作為考核的指標,雖然有犯罪的事實發生,但是在不能快速偵破的案件面前,會存在暫不予立案的做法;2、某些辦案人員素質偏低,對法律問題,罪與非罪問題的把握不準確,對于是否應立案把握能力不足;3、立案后偵破率低,少數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的辦案指導思想存在偏差,特別是欠發達地區的公安機關經濟偵查部門對“沒有油水”的案件并不熱衷,存在立案后拒不偵查的現象。4、存在行為或則受外部因素的影響,區域性的地方領導對于打擊經濟類型的犯罪問題較為敏感,認為會影響地方經濟建設的打擊,利用行政手段干預了公安機關的辦案,在某種程度上容忍了經濟犯罪問題的嚴重性。
三、檢察院的立案監督的規定和實際運行機制
(一)檢察院的立案監督的法律規定:現行法律文本中關于刑事立案監督的規定有《憲法》第129條,《刑事訴訟法》第8條和第87條,《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72到379條,《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修正)》第164條,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工作問題解答》等。幾乎都是原則性的規范,實際的可操作性不強?!读鶛C關規定》有較為詳細的規定,也是實踐中使用得最多的條款:“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的,公安機關在收到《通知立案書》后,應當在十五日內決定立案,并將立案決定書送達人民檢察院。在上述時限內不予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予以糾正。公安機關仍不予糾正的,報上一級檢察機關商同級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報告同級人大常委會?!薄读鶛C關規定》雖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情形作出了應對的規定,但是上述規定均較為柔情,缺乏剛性,也沒有賦予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違反上述相關規定后的相關懲處或者追究責任的規定?!蛾P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也是加強“兩法”的銜接,并明確規定由人民檢察院和監察機關加強對案件移送情況進行監督,但是依然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賦予檢察機關對各部門違反移送的相關規定時,反制的約束力和反制措施相當有限,極大地了監督職能作用的發揮。2010年頒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對立案監督的相關措施的進一步規定,橫向比較其他規定,是對以往相關規定的一種詳細化解釋,但是并沒有脫離以往的桎梏,依然是指導性意見較多,可操作規定較弱。
(二)檢察院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立案監督的途徑和實施程序:
據江蘇省南京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2年以來,張小雷等人依托錢寶網網絡平臺,以完成“廣告任務”可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巨額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目前,檢察機關已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中晉公司”集資詐騙案
據上海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012年7月以來,徐勤等人利用中晉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通過投放廣告等方式進行公開宣傳,以“中 晉合伙人計劃”名義設立虛假股權私募基金產品,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涉嫌集資詐騙犯罪。為規避查處,有關涉案公司支付業務員高額返傭,由業務員向投資人承諾 10-25%的年化收益。目前,法院已對該案開庭審理。
“龍炎公司”非法集資案
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立案偵查,2015年2月以來,杭州龍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定方等人在自有資金短缺并且明知返利模式必 然虧損、無法持續履約的情況下,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并以虛夸投資項目、虛假宣傳公司上市等方法騙取投資人信任,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涉嫌集資詐騙犯 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2018年1月8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宣判。
“京金聯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據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立案偵查,2014年6月以來,王燦等人利用京金聯武漢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借款項目和基金為名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目前,檢察機關已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臻紀文化傳播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據重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馬永彤等人利用重慶臻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向社會宣稱其在全國范圍內簽約藝術家為其提供字畫等藝術品,鼓吹 這些藝術品的增值潛力大,打著購買后委托公司銷售分紅、第三方公司團購增值等幌子,以支付“預付定金”方式定期分紅、到期回購返本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 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嫌犯罪。2017年8月,重慶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宣判。
“善心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據湖南等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6年5月以來,張天明等人利用廣東深圳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拉人頭”等方式發展會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目前,該案已開庭審理。
“五行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2017年5月,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對宋密秋及其控制的“五行幣”系列傳銷犯罪團伙進行查處,潛逃境外4年多的宋密秋被緝捕 回國。經查,2012年以來,宋密秋等人長期在境內外從事傳銷犯罪活動,先后推出“云數貿聯盟”、“中國國際建業聯盟”、“云訊通”等十余個傳銷平臺,假 借“愛國、慈善、扶貧”的旗號,以銷售“原始股”“虛擬貨幣”等為名,以動態、靜態收益為誘餌,采取“拉人頭”方式不斷發展人員加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 活動犯罪。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一川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據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吳宗霖等人利用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及“幸福100云購在線”平臺,以投資“一川幣”并進行虛擬積分交易 可獲“靜態獎金”、發展人員可獲“動態獎金”等為誘餌,引誘人員參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國人際網”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所謂“嚴密的檔案法治監督”,就是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嚴格履行《檔案法》賦予的監督職能,依法對檔案事務和檔案行政相對人進行科學的監管。
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以往依法監管檔案事務和檔案行政相對人來說,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做得并不好,是方法簡單,效果一般。主要的監管方法就是實施檔案行政監督檢查(簡稱“行政檢查”),也就是我們檔案部門常說的檔案執法檢查。就是這單一的方法其效果也不理想,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市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存在的問題就更多。據對河南檔案執法檢查現狀調研,一般一個縣(市、區)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每年大約只對其八分之一的單位進行了檔案行政執法。顯然,這個執法力度,是很不夠的。從實地調研和平時掌握的情況看,全省縣(市、區)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檔案行政執法確實是個軟肋,個別縣(市、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時一年連一次檔案行政執法都沒有”。[2]即便是對很少一部分被檢查的單位,“但面對違法事實,在履行法定職責時,往往過多考慮到單位與單位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礙于情面,在實施行政處理時,常常是避重就輕、厚此薄彼,處理結果也往往不盡如人意,大多以責令整改為主,致使個別單位出現改了又改的現象,檔案行政處理停留在淺層次上”。[3]很顯然,這些現象的存在離“嚴密的檔案法治監督”和應有的“檔案法治治理能力”都有很大的距離。
要改變上述現狀,落實國家檔案局提出的檔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標,就應當加強對檔案行政監管的研究,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管,將科學監管落實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具體的檔案行政行為中,以增強檔案治理能力。而科學有效的監管既是檔案治理能力提升的體現,也是檔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是實現檔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研究課題之一,本文就此做一些探索,以期為我國檔案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建設提供借鑒和參考。
2 實施科學有效監管的方法與途徑
實施科學有效監管的方法與途徑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2.1 分類監管。一般來說,檔案行政管理就是對產生與管理檔案的組織機構的檔案事務進行監管?!皺n案事務由管理體制、組織機構架構、運行模式及物質保障等形式性要素和管理制度、歸檔范圍、保管期限、利用服務、安全設施等實質性要素構成?!盵4]但是,由于產生與管理檔案的組織機構千差萬別,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也有社會團體組織、民營企業,等等,由于這些組織機構的性質不同,其檔案工作的內容也不相同,因此,對它們既不能夠,也不可能用某種相同的單一方式進行監管,應當進行分類,選擇不同的監管方法,以適應不同類別的組織機構的特性。
2.1.1 對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檔案事務的監管,要全方位地從嚴監管。也就是要對其檔案管理體制、組織機構、運行模式及人財物保障、檔案管理制度、歸檔范圍、檔案保管期限、檔案利用服務、檔案安全設施等方面按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標準規范進行全面嚴格的監管。對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的檔案事務之所以要全方位地從嚴監管是因為其形成的檔案不僅對當地社會具有保管利用價值,對國家也具有保管利用價值;而且其檔案工作和檔案管理所需經費是由公共財政負擔的。因此,“對國家機構形成的檔案及檔案工作的監管要嚴于對社會組織形成的檔案及檔案工作的監管,這既合情也合理”。[5]
2.1.2 對于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機構則重點監管那些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安全和民生的組織機構的檔案事務。對于這部分組織機構檔案事務的監管,也應當分為兩類:其一,對于那些由公共財政支持的社會組織機構的監管基本上涉及其整個檔案事務,對其檔案事務的監管內容應當是全面的,可近似于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檔案事務的監管。對其監管內容應包括檔案事務的各個要素,既有實質性要素也有形式性要素。之所以對這部分組織機構檔案事務的監管要實施近似于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檔案事務的監管,是因為它們形成的檔案不僅對當地社會具有保管利用價值,對國家也具有保管利用價值,而且其檔案工作和檔案管理所需經費是由公共財政支持的。其二,是對非公共財政支持的社會組織機構的檔案事務的監管,對其的監管不應當涉及全部檔案事務。對其檔案事務的監管內容則應是重點的,而非全面的。主要應當注重對實質性要素的監管,而對形式性要素不做強制性的統一要求,甚至可以不管。之所以對其注重對實質性要素的監管,是因為它們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安全和民生。對它們的監管,主要應當限定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性、禁止性條款上。對其在檔案事務上是否履行了其應盡的義務,是否有違反禁止性條款的行為發生進行監督。只要其不違反禁止性條款的規定,履行了義務,具體如何實施形式性要素,則是其自己的事情,?n案行政管理部門無需監管,也無權監管。因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許多企業與社會組織已經采用了不同的檔案管理體制、組織機構架構、運行模式。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既無力也不應當要求其采用與政府機關相同的形式要素。如果非要強制其按相同的形式要素來管理檔案工作,則實際上是一種亂作為。
2.1.3 對于其他一般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機構,則應當采取一般的宣傳、培訓、指導等的監管方式。對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機構檔案事務的監管,傳統的宣傳、培訓等共性的監管方法仍然行之有效。當然,這些監管工作并不一定非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來做,這些監管工作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高校、檔案學會協會、檔案館、檔案中介等專業機構提供。檔案行政管理機構需要做的是,做好宣傳、培訓的計劃、內容、標準與要求等,選擇合適的專業機構,并對其履約情況進行嚴格監督”。[6]
2.2 協同監管。檔案工作與各行各業的工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只靠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單打獨斗”難以起到應有的監管效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單獨進行監管的精力十分有限,而且效果很一般,并且在許多方面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管都難以觸及。因而,應當采取協同監管的方式,形成合力,實施“大監管”。檔案協同監管體系建設的最終目標是通過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鼓勵檔案事業有序健康發展,有效防范各種不利于檔案事業發展的因素,著力促進檔案事業各參與主體的規范及自律機制,推動我國檔案事業朝著更加專業和高效的方向發展。探索建立多主體間協同治理協同監管的運行方式和機制。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2.2.1 建立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為主,聯合管理組織機構的監管協調機構,增強監管合力。以“專業分工、條塊分割”為特征的傳統檔案行政監管體制,暴露出各個部門壁壘、協調成本高和監管漏洞等諸多弊端,難以適應快速多變的信息化社會對檔案事務的監管需求。當前,順應信息化時代要求,強化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不同行業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合作和協調,構建無縫隙、一體化的“整體型政府”已成為當前公共行政改革的新趨勢。[7]對檔案事務的監管也應順應這一趨勢,在進一步細化各個部門監管職責的基礎上,著力構建跨部門的協同監管體制。建立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為主,聯合管理組織機構的主要部門(如國資委、工商局、民政局等)為成員的監管協調委員會,制定協調監管策略、方法,統籌協調監管檔案事務。盡快設立聯席會議,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共享機制、信息披露機制和違法違規行為協查機制,開展跨部門綜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
2.2.2 構建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分工協同監管的模式。檔案事務的協同監管不僅需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多主體各司其職,共同參與,更需要各主體之間圍繞共同目標凝聚共識,依法依托統一協同的監管平臺,互聯、互通、互動、互助,形成有機的協同監管體系。第一,在建立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為主,聯合管理組織機構的監管協調機構的基礎上,建立多種形式的協同監管交流協商機制。轉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單打獨斗”的傳統監管模式,通過多種形式的對話和協商,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商討檔案事業發展中遇到的矛盾與問題,研究解決策略,促進檔案事業協同監管各主體間的充分溝通,彼此尊重,凝聚共識。第二,依法規范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各自對檔案事務的監管邊界,明確各自的監管責任,積極主動地協同監管,特別是要注意管好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管檔案事務的結合部,消滅“?糲潞凇保?不留漏洞,不留空白地帶。第三,加強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具體監管工作的互動互助。通過一定的溝通平臺,實現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效互動,為對方和雙方檔案事務的結合部的監管范圍執法提供信息,互動幫助提高檔案事務監管執法的精準度。
2.2.3 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和公眾參與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的協同監管作用。面對眾多的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機構的檔案事務,僅僅依靠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單一的監管主體,顯然很難監管到位。因此,應當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和公眾參與監管,通過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社會第三方力(包括檔案學會、檔案中介機構等)和社會公眾“三位一體”監管機制進行合作協同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的協同監管作用。
2.3 創新監管??茖W監管的動力是開拓創新,對檔案事務監管的創新,主要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2.3.1 改變監管理念,實施陽光監管。其一,建立檔案行政監管權力清單制度,公開監管權力與事項。凡是涉及檔案行政監管權力的,要在清單中一一列出,每一項監管職權都必須明確列出與之對應的職責,以及相關的責任追究內容,做到有權必有責,權責相對等,防止檔案行政監管權力的異化。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都要把監管事項、內容、依據、標準等一一列出。按照政務信息公開的原則,充分向社會公開。并對監管對象按照公開的監管事項及時進行監管。其二,加強社會力量監督。要保證檔案行政監管權力清單的實施效果,還應當加強社會力量監督。要讓社會群眾參與到檔案行政監管權力清單制度的運行過程中來,增強社會群眾對檔案行政監管權力清單的認同感。加強輿論宣傳,積極營造社會群眾監督檔案行政監管職責履行的氛圍。拓寬社會公眾參與渠道,搭建各種平臺,鼓勵引導社會群眾參與監督檔案行政監管權力清單制度運行的全過程,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督格局,更促使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監管。
2.3.2 改革監管方式,采用多樣監管。一是激勵型監管。激勵型監管,是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使用物質和精神誘因方式和手段間接引導檔案行政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以實現其既定的政策目標的行政活動方式。激勵型監管容易使被監管的檔案行政相對人接受而自愿實施特定行為從而實現監管目標。二是協商性監管。協商性監管是指為了實現檔案行政管理監管目標,“監管主體與被監管主體或第三方組織在對話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制定監管政策和目標,并圍繞目標的實現以契約或其他形式明確各自權利義務且付諸實現的監管方式”。[8]協商性監管極好地體現了合作治理理念。協商性監管的優勢在于:各方主體能夠更為廣泛地直接參與;創造性地解決監管問題的機會;避免訴訟的潛在可能。三是行政指導。檔案行政指導是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針對特定的檔案行政相對人采用輔導、協助、勸告、建議、示范、告誡等非強制性的方法或手段,促使檔案行政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從而實現一定的檔案行政目的的行為。相對于其他監管方式,被監管的檔案行政相對人對是否接受指導具有行為選擇上的自主性。檔案行政指導以其簡便、靈活的特點,充分發揮出補充替代、協商疏通、引導促進、預防抑制的作用,不但彌補了檔案法律法規的某些空白,而且充分調動了檔案行政相對人的積極性。
2.3.3 改善“技管”條件,推行智能監管。積極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化手段創新和加強檔案行政監管。搭建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之間信息溝通平臺。加快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各行各業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監管信息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全面整合各種檔案監管信息資源,為檔案行政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以提高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檔案治理能力。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立案機構的主要職能表現在:一是一審案件的審查受理與登記立案;二是立案調解;三是審判工作流程管理;四是涉訴事項的協調處理以及相關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的審查。另外還承擔訴前保全、排期開庭等任務。有的法院成立了專門的審判流程管理機構,用于加強了案件管理,同時區分了審判業務和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些法院賦予立案庭調卷、送達、書記員和陪審員管理、訴訟服務等行政性工作。
彝良縣人民法院立案庭現在的工作開展中職能發揮還存在不全面、不平衡,顧此失彼的情況。我們現在就案件分配、排期開庭、送達保全等做了一些工作,但在審判流程管理上缺乏明確統一的操作規范。刑事再審審查工作存在邊緣化問題,立案機構的再審審查職能隨著《民事訴訟法》對此的修改正在弱化,但刑事再審工作不完善,是立案職能不到位的典型表現。
二、涉訴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憲法和法律的維護,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彝良縣人民法院今年年初制定了《20__年工作意見》,是一個指導性計劃,通過完善各項制度,不斷地全力做好涉訴工作,認真解決涉法涉訴問題。
通過科學發展觀的學習,在實際中應當牢固樹立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大涉訴預防力度。一是引導訴訟群眾通過更為便捷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其他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化解矛盾。二是大力提高審判質量,強化訴訟調解和對當事人的程序保障。三是落實判后答疑制度,由案件原承辦人當面向來訪人釋明判決理由,做好服判息訴工作。四是進一步明確責任歸屬、強化責任落實。
法院室接待的、上訴、申訴與申請再審內容的來信來訪,是屬于訴的范疇,除此之外的是屬于訪的范疇。我們在實際中針對訴與訪,采取不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涉訴工作成效。最基礎的做法就是將程序內的訴從中分離出來,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對訪的內容再根據相關規定分別情況處理。
再就是工作中合理分流初信初訪與重信重訪,對初信初訪,優先受理、優先接談、優先辦理;對重信重訪,登記建檔,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對“人案分離”案件,我們注重加強協同配合,及時聯系人和向相關部門調卷審查,及時通報情況。
三、強化立案調解工作。立案調解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依法后至開庭審理前,應一方當事人請求或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組織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調解的階段是在立案之后至開庭審理之前,也包括立案審查階段的調解。
去年十月,同志批示指出:“調解優先應作為法院審判工作的一項原則,樹立調解是高質量審判的思想?!蓖鮿倏≡洪L也就立案調解工作專門批示:“對立案調解工作,一些法院已進行了成功的實踐,最高人民法院可進行部署,逐步推開。”20__年至20__年《人民法院五年工作規劃綱要》(稿)進一步明確:積極探索立案調解的規律,制定《關于人民法院立案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統籌當事人訴權保護與和諧社會建設,司法裁判與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關系,夯實人民法院的第一道防線。今后工作中,彝良縣人民法院應當運用科學發展的觀點將立案調解作為我院立案機構的重要職能,全面開展這項工作。
由于林業生態環境關系著一個地方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如何更好地應用刑罰和非刑罰處理方法對毀林案件進行處理,確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增強辦案的社會效果,是關系著林業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項大事。本文將就如何完善我國對毀林案件的刑罰和非刑罰處理方法提出粗淺的見解。
一、當前對毀林案件的處理方法現狀問題
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對毀林刑事案件的刑罰處理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罰金等四種。毀林犯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集體或他人的財產所有權,又破壞了生態資源?,F行《刑法》對毀林案件的處理方法太過于側重對被告人的懲罰,而忽視讓被告人彌補其危害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沒有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一)如果對毀林案件被告人適用有期徒刑、拘役等剝奪人身自由刑,很容易造成如下問題:1.由于毀林案件的被告人大部分是家境不是很寬裕的農民,其往往是家庭的主要勞動力,容易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難;2.增加國家的財政負擔,監獄人滿為患;3.那些因過失或無知而毀林的比較樸實農民進了監獄,精神壓力較大,容易被交叉感染,刑滿釋放后難于再社會化。(二)如果對被告人適用罰金,考慮到大部分毀林罪犯是農民這一實際情況,實際上可操作性不強。在這種刑罰體系下,必然導致國家在刑罰資源方面的投入越來越大,監獄里人滿為患,國家財政不堪重負;另一方面,較高的再犯罪率卻證明刑罰對再犯罪的預防并不能起到很高的效率。
我國《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該條規定實際上規定了我國的非刑罰處理方法有: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五種。實際上,對毀林案件被告人適用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非刑罰處理方法,往往威懾力不足。司法實踐中,除賠償損失適用較多外,其他非刑罰處理方法罕見適用。而考慮到大部分被告人的經濟情況并不寬裕,實際上賠償損失在毀林案件的適用上也不實用。
二、完善毀林犯罪的刑罰和非刑罰處理方法的建議
根據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筆者認為可以把毀林刑事案件的犯罪主體大致分為三類:(一)盜伐、濫伐林木進行牟利者,并以此為業;(二)心存僥幸者,即由于法律意識淡薄,盜伐、濫伐林木為個人使用;(三)過失犯罪者,如失火毀林案。在我國現行刑法體系下,對毀林罪犯的處理存在如下問題:(二)(三)類主體大部分是家境比較困難的農民,往往認罪態度較好,其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較小,不利于生產的開展,而且其往往是家庭生產的主要勞動力,假如被羈押的話,可能會造成整個家庭生活困難。
通過上面對毀林犯罪主體的分析,筆者認為應該對毀林案件的主體進行區分處罰,根據其社會危害性程度的輕重和人身危險性的大小,來決定刑罰和非刑罰處理方法的適用。由于森林生態資源的破壞會帶來一系列的惡果,如何合理分配社會資源,使犯罪分子得到懲罰的同時,也補救毀林行為造成的各種危害后果,達到辦案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是當前林區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大關鍵。在非刑罰處理方法的設置上,可以包括要求其對已經被破壞的林業生態環境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結合我國林業生態保護的實際,筆者對如何構建完善的毀林案件的刑罰和非刑罰處理方法體系提出以下一些建議:
(一)采用社區矯正制度。對主觀惡性較小的罪犯,如前面提到的心存僥幸者和過失犯罪者,可以由法院責令其種植林木,而不用對其進行關押。和單純對罪犯采取監禁或財產刑等刑罰相比,這樣有利于遭受損害的林區的生態環境的恢復。采用社區矯正的處理方式,一方面罪犯不用背監禁,不會喪失就業的機會,不脫離家庭生活,有利于培養其家庭和社會責任感。
(二)把附條件不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毀林刑事案件。對情節比較輕微的毀林犯罪分子,由檢察機關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賠償其造成的損失,并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采取補救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積極履行該義務,則檢察機關可以不對其進行;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履行義務,則檢察機關可以對其提起公訴,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
思想是本質,作風是表現。作風建設事關干部形象,影響社會風氣,關乎事業成敗,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不能一勞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必須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只有長期抓、務實抓,人人關注、人人踐行,才能把作風建設切實落到實處,真正打造出新風來。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轉變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作風,必須明辨榮辱,特別要大力弘揚新風、抵制歪風,讓干事創業成為主流,讓勤奮敬業成為習慣,堅持求真務實,提倡只爭朝夕,以優良的作風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論文關鍵詞 創造性 非顯而易見 技術啟示 技術問題 通信技術
一、前序
2008年修改的《中國專利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2010年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3節對“突出的實質性特點”規定了采用三步法的審查標準,即:“第1步:確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第2步:確定發明的區別特征和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第3步:判斷要求保護的發明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否顯而易見”;對“顯著的進步”規定了有益技術效果的審查標準,即“主要應當考慮發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術效果”。為了更好的適應通信技術的發展,如何在不斷演進的通信技術中適用創造性標準進行審查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二、案情介紹
下面作者結合一個案例來具體分析通信領域發明專利的創造性審查中所遇到的相關問題。
(一)涉案專利申請
1.涉案專利申請針對的技術問題:在移動通信網絡中,隨著低功率的基站的廣泛應用只能保證同步方案的實施,對于干擾控制、負載均衡、用戶移動性增強等領域都無法有效支撐。
2.涉案專利申請提出的解決方案:權利要求1:“一種分層網絡系統中信息交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接收基站發送的基站屬性信息,其中,基站屬性信息包括基站類型信息、同步類信息、覆蓋類信息和接入類信息中的一種或多種;根據基站屬性信息進行配置?!?/p>
(二)實審意見
審查員檢索到兩篇對比文件,并據此認為:對比文件1公開了一種基站類型信息的傳輸方法,并具體公開了通信網絡中出現了Femtocell和RS等新型基站,扇區所屬基站發送扇區所屬基站自身的類型信息。終端接收基站下發的類型信息,根據基站類型信息為業務選擇能夠為業務提供QoS保證的服務扇區。根據以上審查判斷,審查員認為:本申請上述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與對比文件1公開內容相比,區別在于:基站屬性信息還可以包括基站類型信息、同步類信息、覆蓋類信息和接入類信息中的一種或多種。
在對比文件1的基礎上,結合對比文件2和慣用技術手段可以獲得本申請提出的權利要求1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這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因此上述權利要求1不具有創造性。
三、答辯方案
下面就上述案例來具體分析如何基于信息屬性特征的分析方法應對此類案件的創造性問題。
(一)對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基站屬性信息”的理解和解釋
本專利申請說明書已公開“基站屬性信息包括基站類型信息、同步類信息、覆蓋類信息和接入類信息中的一種或多種?;绢愋托畔⒅饕糜谟脩粜^選擇;同步類信息給出同步相關的信息,包括下述信息:是否同步、是否具有GPS等高精度同步設備、如果使用分層空口同步機制,需要給出當前基站位于同步機制的第幾層;覆蓋類信息表示基站的覆蓋大小,可以直接指示覆蓋大小,也可以指示基站發射功率大小,可以為覆蓋大小等級信息或者是功率控制信息等;接入類信息主要表示基站當前的接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信息,接納能力是否已達上限;主要支持的終端移動性場景——高速移動、一般移動、準靜止等。”可知,本發明中的上述四種類型信息的內容是特定的,是針對現有的分層系統中存在無法有效地支撐同步、無法控制干擾、無法均衡負載、無法有效切換等問題而專門設計的技術手段,并非本領域慣用的技術手段。本發明正是設計了具有上述內容的類型信息,并通過基站與終端之間、基站與基站之間的專門設計的傳輸方式、配置方式等步驟實現本發明的發明目的。因此,這些類型信息和特定步驟應當被作為一個整體看待,而不應當被肢解為零散的碎片進行單獨的評論是否具有新穎性或創造性。
(二)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基站屬性信息”與對比文件1中的“基站的類型信息”的理解和區別
雖然對比文件1中的“基站的類型信息”與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的“基站類型信息”具有相似功能,但二者本質上是不同的,因為:
1.對比文件1中的“基站的類型信息”需要配合“終端駐留扇區的領接扇區所屬基站的類型信息”一同采用廣播方式被下發到終端;而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的“基站類型信息”不需要配合“終端駐留扇區的領接扇區所屬基站的類型信息”一同被下發到終端,而是如本申請說明書公開“基站可通過廣播發送基站屬性信息。
2.對比文件1無法提供對類似本發明所具有功能的“同步類信息”、“覆蓋類信息”和“接入類信息”的具體應用方式;而本申請權利要求1公開了利用這三類信息的方式以實現小區選擇、切換、功率控制機制選擇或者測量上報機制選擇。由此可知,現有技術中并沒有提供能夠將基站類型信息、同步類信息、覆蓋類信息和接入類信息這四類信息通過分層系統應用在基站與終端之間、基站與基站之間的任何技術啟示,而本發明率先提出可以將這四類信息應用于基站與終端之間、基站與基站之間。對比文件1公開的“基站的類型信息”只能從基站向終端發送,而不能在基站之間發送。對比文件1的核心是鄰小區基站屬性,而這個屬性重點體現在是否允許用戶接入,或者Relay站的傳輸受限特性,也就是后來Femto基站的CSG屬性,從而改善切換性能;本發明專利的核心是為了層間協調。
(三)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覆蓋類信息”并未被對比文件2所公開,也不是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更不是本領域公知常識
1.對比文件2并未公開類似本發明所具有功能的“覆蓋類信息”。而權利要求1公開的“覆蓋類信息”主要表示基站的覆蓋大小,可以直接指示覆蓋大小,也可以指示基站發射功率大小,可以為覆蓋大小等級信息或者是功率控制信息等。
2.本發明是針對分層網絡系統中存在的干擾問題而提出的,權利要求1公開的“覆蓋類信息”的各項具體功能就是針對分層網絡系統中存在的干擾問題而設計的,并非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更不是本領域公知常識;從技術角度而言,權利要求1公開的“覆蓋類信息”并不是慣用技術手段,其原因在于:在以往的蜂窩系統中,基站的覆蓋區域通常是網絡規劃設定的客觀屬性,終端只能根據其所在位置能否檢測到信號從而判斷覆蓋的大小,基站從不在系統廣播中給出覆蓋范圍信息,因為這對于同層覆蓋的網絡,這一廣播信息并不能代表用戶終端實際的信號感知。
因此,對比文件2、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以及本領域公知常識都沒有公開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提到的“覆蓋類信息”,也不存在任何技術啟示。
(五)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接入類信息”與對比文件2中的“用于接入的信息”的理解和區別
1.對比文件2中的“用于接入的信息”并未公開類似本發明所具有功能的“接入類信息”,從而無法用于實現基站與基站之間的空口接入。
2.對比文件2中的“用于接入的信息”只能從基站向終端發送,而不能在基站之間發送。
因此,對比文件2中的“用于接入的信息”完全不同于本申請權利要求1中提到的“接入類信息”。
綜合以上觀點可知,本申請權利要求1相比對比文件1的區別點并未被對比文件2所公開,并且這些區別點也并非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因此,在對比文件1的基礎上,結合對比文件2和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無法獲得本申請的權利要求1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本申請的權利要求1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也并非顯而易見的。因此,本申請的權利要求1相比對比文件1、2以及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的結合具有創造性。
四、問題及分析
眾所周知,無論是2G還是3G、4G通信技術,總免不了基礎步驟,例如包括:發送、接收、傳輸、配置等。雖然這些步驟的表述大都相似,可是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每種系統中的具體應用方式是存在根本區別的,可以說是大相徑庭的。究其原因:
1.是專利文件需要概括的表述具體方案,從而造成語言的概括性容易模糊其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之間的具體區別。
2.是不同的通信方式所依托的系統背景不同,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撰寫專利文件時是假設這些系統的不同已被審閱者所知悉,因而免去了大量繁瑣的背景技術介紹,但是免去的這些背景知識恰恰是不能忽視的重要區別因素。
一、通過調解,使雙方當事人思想溝通,達到緩解、消除矛盾、相互諒解的目的,促使婚姻關系向和美方向發展;
二、通過調解,進行法治、道德宣傳,促使雙方當事人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自覺承擔家庭責任,降低離婚率,確保社會穩定;
三、通過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規范的要求下重新認識自我,在自律的基礎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礎,鞏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穩定的婚姻家庭關系;
四、經調解雙方當事人不能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才判決離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質量的同時給當事人一個感情緩沖區,有充分的考慮余地。
調解是離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蹤、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離婚訴訟的,可不經調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