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0 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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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其它:
(1)關于借款是否可以作為出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無禁止性規定。然,
《貸款通則》規定:
“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的有效期分兩種情況
1、只有借款時間,并未約定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即可以在兩年訴訟時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認為債務人經濟狀況惡化,無力償還欠款時隨時向人民法院提訟;
2、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兩年內。 注意事項:
由于借條是發生借貸關系的憑證,因此,借條的持有人就是當然的債權人。在借款時寫下了借條,但在還款時卻在債權人找不到借條的情況下,債務人把錢還了回去,這種做法既不符合民間帳目清好弟兄的習俗,又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犯了大忌,一旦債權人否認收到還款的事實,反而以借條為證據向債務人、乃至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債務人還款的主張,債務人在舉證不能的情況下,就要承擔敗訴的后果,豈不冤枉?!
因此,在此情況下,可以繼續跟債權人索要借條,或讓其給書寫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的數額為某某元的還款的收條,以做為還款的證據,即使將來發生以借條為由繼續向債務人要錢的狀況,也完全可以憑借手中掌握的收條對抗其惡意欺詐。
正規借條范文
借條
今年全區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總的思路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精神,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財政改革發展實際,以服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主要目標,牢牢抓住對外宣傳、對內培訓兩條主線,著力在重點財政法律法規宣傳、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財政法治文化建設上下狠功夫,深入推進財政“六五”普法工作,為財政改革與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開展形式多樣的財政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積極開展“法律四進”活動,明確宣傳主題,確定專題內容,集中開展財政法規政策的社會化宣傳,不斷增強財政普法工作的覆蓋面和親和力,把財政普法與財政管理有機結合,在財政管理實踐中宣傳財政法規政策,在普法中推動財政管理規范化水平的提高。
1、繼續開展“財政宣傳月”特有品牌宣傳。集中宣傳財政部門行政執法程序和辦事流程,各項財稅政策以及在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就業再就業等方面的財政惠民政策。深入開展財政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高校”活動。
2、積極推進法治文化建設,不斷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滲透力和感染力。繼續堅持“領導學”、“領學”、“互學”等主要學法形式,切實提高財政干部的法制意識和能力。加強財政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對財政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財政干部學法、依法、用法,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對政府機關財務人員的法律培訓和宣傳,讓他們了解有關財政業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知識,促進他們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為財政改革發展夯實基礎。
3、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創造性地開展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熱點問題和新頒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傳媒,利用“12.4”法制宣傳日、各種紀念活動、主題活動等時機,通過法制文藝、普法專欄、廣場咨詢、政風熱線等多種形式,有組織、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法制宣傳教育系列活動,大力宣傳財政法律知識,弘揚財政法治精神。
(二)切實抓好財政法制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財政干部法治意識
領導干部、中層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是我區財政法制培訓教育的三個重點。
1、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落實干部教育培訓法律課程設置制度。堅持重大決策和資金安排的合法合規性審查,保障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實施領導干部“述法”制度。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考核體系。領導干部要帶頭開展財政法制調研,參加各種財政普法宣傳活動。
2、要結合工作實際,提高財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將按照法治財政建設的要求,邀請法制專家指導開展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和行政指導等工作,認真組織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財稅政策,開展企業稅費負擔研究、重大稅收政策調整對我區經濟影響的調研工作。要保證全年每人自學時間、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40學時。為檢驗學習效果,保證學有所獲,適時組織法制學習測試,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知識競賽活動。
3、要抓好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培訓
實行行政執法人員崗前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制度。明確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執法,新申領行政執法證人員必須通過考試方可領證。領取行政執法證件人員,必須報名參加司法、法制和人事部門組織的法律培訓,考試成績報局辦公室備查。每年參加為期15天的法律知識更新學習。
三、工作要求
各區財政部門要根據市財政局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積極開展普法工作“回頭看”,對照市財政局考核驗收標準,認真自查,分門別類地做好普法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對沒有完成的工作,抓緊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及時補課,確保財政“六五”普法規劃中確定的任務全部落實到位。市財政局在各單位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中期檢查驗收,并評比表彰一批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更好地推動“六五”普法規劃全面落實。
二、圍繞服務發展,提升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質量水平
2013年,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密切關注宏觀經濟走勢,全面落實“六個注重”,廣泛宣傳財政支持“八項工程”的各項財稅政策和新頒財稅法律法規,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
(一)扎實開展“財政宣傳月”活動。要繼續做強做優“財政宣傳月”這一普法品牌,明確宣傳主題,市區財政聯動,以財政支持“八項工程”的各項財稅政策為宣傳重點,圍繞推動科學發展主題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大力宣傳關系經濟轉型升級、科技創新、農業現代化、文化建設、民生幸福、社會管理創新、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建工作創新工程等方面的財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開展送法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高校等系列法規政策宣傳活動,努力使社會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財政,推動各項財政政策的有效落實。
各區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注重創新和實效,緊緊圍繞宣傳月主題,制定宣傳月方案,匯總本地區財政支持“八項工程”的相關惠民、惠企政策,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財政法規政策宣傳活動,將各項財政惠民、惠企政策宣傳到位、落實到位。
(二)積極開展日常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各級財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日常業務工作,拓展宣傳陣地,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手段,積極開展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熱點問題和新頒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傳媒,利用“12.4”法制宣傳日等時機,通過普法專欄、廣場咨詢等多種形式,有組織、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法制宣傳教育系列活動,大力宣傳財政法律知識,弘揚財政法治精神。
三、加強法制培訓,增強財政干部法治財政理念
2013年,財政法制培訓工作要以領導干部法制培訓和各級財政部門法制工作人員培訓為重點,著力提升財政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財政改革,推動財政發展、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
(一)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思維養成。要繼續堅持和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中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力度,增強各級財政部門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意識。
(二)抓好鄉鎮財政干部法制培訓。要及時總結以往開展基層財政干部法制培訓的經驗和不足,進一步結合基層財政業務特點,完善教學方案,組織基層財政干部重點學習行政、財稅法律法規及相關財政政策等知識。要重點抓好鄉鎮財政干部法制輪訓,市局將組織全市鄉鎮財政干部法制培訓工作。各區財政局要分別組織好本轄區鄉鎮財政所干部和所屬財政所一般干部的法制培訓工作。
(三)全面落實日常法制培訓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密切關注經濟發展形勢和最新財政法制動態,通過專家授課、案例討論、基礎知識考核等多種方式開展日常法制培訓工作,及時更新財政干部的法律知識,尤其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對新上崗執法人員,嚴格執行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執法的制度。積極參與省財政廳組織的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全市財政部門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財水平。
四、實施品牌戰略,打造財政法治文化建設新亮點
2013年,各級財政部門要堅持實施財政法治文化品牌戰略,在以往取得法治文化建設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完善財政法治文化傳播體系,努力打造財政法治文化建設的新亮點,充分發揮財政法治文化的滲透力、感染力和影響力。
一、抽查情況
二、回頭看工作中發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分析回頭看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部分單位負責人法律法規意識薄弱,財務管理不到位;個別單位未健立健全單位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部門和鎮鄉在執行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時走樣或執行不到位;在災后重建過程中,因建設項目多,任務重,很多基層財務人員被市級部門調走,鎮鄉的財務專業人員得不到及時補充,只好用其他崗位的非專業人員從事財務工作,加之非專業人員不具備專業知識,又未得到專業培訓,致使財政政策不明,會計基礎工作差,財政管理水平達不到要求;部分單位多年未對資產進行清理,加之歷史原因,部分資產產權不明,造成資產管理混亂;由于票據管理力度不夠,市面上的假票、歪票流行,一般人員無法識別,再加上現金管理不規范,因而為小金庫提供了便利。
三、已采取的有效措施
小金庫治理需要連根拔已經成為共識,基于此,我市在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回頭看工作的同時,積極構建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制:一是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收入管理,使小金庫成為無源之水。二是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支出管理,從出口上控制小金庫;三是建立健全小金庫懲防體系,通過深化改革,強化監管,大力推行公共財政陽光運行,積極探索根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四是將小金庫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內容
此外,我辦還積極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1、加強宣傳財政法律法規政策,加大財會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截止目前,財政法規科已完成八百余人的培訓工作。
2、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財政法律法規意識,進一步提高財務、財政管理水平。
3、積極培養和充實財政隊伍后備人才。
4、把會計基礎、財務管理工作作為部門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健全獎懲制度。
5、建議審計部門堅持離任審計制度,并把會計基礎工作、財務管理作為審計的一項重點內容。
一是落實普法責任。根據縣普法辦精神,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及時制定了《縣財政局2020年普法工作計劃》。局黨組把普法工作與財政業務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開展財政業務同時開展普法宣傳。根據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的情況,及時調整分管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落實普法責任。
二是規范決策程序。積極發揮局黨組領導核心作用,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三重一大、末位表態等集體議事決策制度,通過黨組會議研究局機關重要事項、年度財政計劃、黨風廉政建設等,自覺接受監督。
三是開展學法用法。按照縣普法辦通知要求,及時上報名單,組織干部職工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除組織單位職工參加集中學習外,鼓勵干部職工開展自學,積極運用學習強國、干部網絡課程、法宣在線等開展法律法規和法治建設方面的學習,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法、經濟責任財政規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知識等,及時開展法宣在線學習和考試。
二、開展業務培訓、規范財政執法
一是堅持持證上崗。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確保財政法規正確實施,加強財政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現有一線財政干部能夠實現持證執法。上半年,因全縣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積極組織新進人員參加全縣行政執法資格統一考試,及時上報和更改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考試通過1人。
二是開展業務培訓。通過組織參加財政大講堂、財政業務培訓、財政法規政策學習、財政內網學習等方式,組織開展業務學習,以案說法、以案促審,安排業務人員參加上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政人員業務素質和財政能力。
三是同步開展普法。根據年度財政項目計劃分步實施財政項目,堅持邊財政邊普法,實施財政監督同時開展普法宣傳,宣傳財政法規、財經法規、法規政策等,財政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處置,規范財政程序和財政行為。
三、強化普法宣傳、推進政務公開
一是設置普法專欄。在局機關醒目位置制作擺放展板,樹立“科學財政促發展、依法財政惠民生”的理念,積極提高法制觀念,促進依法財政。
2、把法制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推動在文明單位創建活動中,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精神文明創建的重要內容。大力弘揚社會主核心價值觀,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治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財政系統普法教育工作
1、高度重視、精神組織“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把主題活動作為重要載體、突出宣傳憲法,大力宣傳憲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推動“六五”普法各項工作開展。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開展黨組中心組憲法專題學習,推動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深入學習宣傳財政法律法規和財政政策。密切聯系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實際,加強學習宣傳與財政中心工作特別是財政改革與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財政政策。配合國家財政法制改革進程,進一步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各單行稅法等各項財政法律制度;圍繞財政各項惠民工程,進一步學習宣傳各項重大財政政策,全面推進財政管理和各項財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3、進一步創新普法教育形式。創新“法律六進”的內容、形式和載體,及時總結和推廣“法律六進”工作的成功經驗。將法律六進工作融入“三下鄉”、“四進社區”、“連心、強基、模范”三大工程等便民利民中心活動。大力開展網上普法,積極組織參與“百萬網民學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好專題普法活動。
三、總結“六五”普法成果
(一)立足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1、積極響應縣普法辦號召開展“與法同行,服務發展”主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以服務項目建設、服務產業結構調整為重點,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2、圍繞加強社會和諧穩定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社會矛盾化解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開展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宣傳教育,推進“兩型社會”建設以及金融危機下財政事業發展等有關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平穩發展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努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3、圍繞加強經濟社會管理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社會管理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突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目標,積極加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口計劃生育、婚姻家庭、資源環境、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等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及其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財政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努力提高執政為民、理財為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4、圍繞加強公正廉潔執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公正廉潔執法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努力提高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圍繞深化“法律六進”活動,加強普法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重點開展“法律進機關”、“法律進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要積極組織法制小電影、法制小板報、法律小常識、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的法律宣傳活動。
(二)立足于結合財政管理職能,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1、結合各類財政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及其他紀念日開展活動宣傳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紀念活動,廣泛開展主題宣傳。
2、結合財政行政執法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法治政府建設年”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執法檢查、法治政府建設年、法治單位等創建活動,深入宣傳財政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
3、結合社會管理與服務職能及管理社會的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三)立足于普法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鞏固擴大傳媒宣傳陣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現代媒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財政機關“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其總結驗收情況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充分展示我縣財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經驗成果。
2、加大《財政信息》法制宣傳內容,以今年新出臺實施和與民生緊密聯系的法律法規為宣傳重點,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學法守法。
3、充分挖掘群眾身邊的法制素材,結合長陽文化特色,以案說法,寓教于樂,不斷增加學法用法的效果。
二、緊緊圍繞貫徹落實《法治建設綱要》,大力推進財政法治建設
1、加強貫徹落實《法治建設綱要》和《法治建設綱要實施意見》。大力加強《法治建設綱要》學習宣傳。大力宣傳法治建設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重點內容和方法步驟,努力營造推進法治建設的輿論氛圍。
2、積極參與縣普法辦開展的“法治縣、法治單位”創建活動。
3、建立健全法治建設工作機制,為法治財政建設提供有力保障。不斷建立健全落實工作協調機制,相互聯系機制、情況通報機制、檢查督辦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經費保障機制等一系列工作機制。
4、建立健全考評體系和激勵機制。
以“六五”普法為抓手,創新財政普法形式,持續推進財政普法工作。一是深化普法內容。按照規劃綱要部署,深入宣傳學習《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擔保法》等基本法律,深入宣傳《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等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宣傳學習《預算法》、《政府采購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經法規,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宣傳和營造法治文化。二是突出普法重點。積極向領導干部普法,加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養;積極向財政干部尤其是基層財政干部、執法干部普法,提高財政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處理事務的水平;積極向廣大財會人員普法,增強遵守財稅法規制度的自覺性。三是擴大普法方式。放大財政局網站宣傳功能,全天候向社會公眾宣傳財政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對財政法規制度和財政政策的了解;繼續做優“財政講壇”,提升財政干部業務水平和法律法規運用能力;通過請進來、走出去形式,組織財政執法實務觀摩,提高普法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善于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教育,以案說法,警示違法后果。開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研討和征文活動,調動執法崗位人員思考進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的積極性,以鞏固普法活動成果。四是嚴格執行普法制度。強化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黨組中心組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學法活動,黨組成員率先垂范帶頭學習,并積極參加省、市財政部門和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各類法律學習培訓;落實好新錄用人員崗前法律考試制度、中層干部任職前法律考試制度,對補考仍未過關的,一律不予上崗、任職,促進財政法治建設走向規范化、科學化、常態化。五是健全普法架構。理順普法機制,縣財會教育中心負責財政普法培訓的組織、管理、培訓,各業務科室負責明確綜合培訓和業務培訓內容,形成職責分工明確、工作范圍清晰的普法培訓架構。
一、 立法中的問題和對策
1. 問題
在國際上,衡量一個國家的法治水平如何,不僅僅看該國立法的數量,法律制度是否齊全,更要看該國能不能把已有的法律制度有效地貫徹,實施下去,是否有一套科學完整的監督機制監督法律的實施,目前我國的監督立法與實施是個薄弱環節,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a.條款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不強
這種狀況導致解釋空間過大,監督手段弱化,給權力濫用者和腐敗分子以可乘之機。
比如在預算監督立法中,1995年施行的《預算法》規定了各級權力機關和各級政府對預算監督的職責權限以及法律責任,但內容比較原則,籠統,沒有體現在預算的事前,事中監督,同時也缺乏操作性;對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方面沒有做出具體規定,導致“小金庫”屢禁不止,大量國家財政資金流失。[2]
b.缺乏實施財政監督的程序性法規
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相輔相成,密不可分,而我國在財政實體法上有一些相應的法律法規,但是在財政監督的程序方面卻沒有與之相對應的規定,這樣會導致監督效果的不明顯,不合理甚至違背立法者的初衷,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c.事后監督中懲罰措施和力度不夠
比如我國稅收監督中,稅收法律和法規規定的懲罰措施和力度不夠,導致國家大量稅收流失,在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中,采用轉移,隱匿等手段或者利用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逃稅,騙稅的事件時有發生。
又如,在法律責任規定中,缺乏懲治力度,只對違反預算行為者做出給予一般行政性處分的規定,如對挪用公款游山玩水,揮霍浪費行為,按違紀處理或者一罰了之,這既是預算約束軟化的表現,也是財經違法違紀行為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3]
d.地方財政監督的需要未充分考慮
比如新《會計法》只規定財政部及派駐機構才有查詢被查單位銀行存款的權利,而地方財政部門卻無此權力等等,與地方財政部門所要承擔的財政監督工作明顯不適應,使地方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缺乏法律依據,造成地方財政監督工作弱化。
2. 對策
a.合理規定財政監督的手段和程序
不可否認,強化財政監督的力度,加大對違法事件的懲治力度,是完善財政監督法的當務之急,否則,監督職能的作用發揮不出來或者根本不利于財政開展監督工作,關鍵是要把握好限度,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上相應地提高對違法行為的懲治標準,從而真正發揮財政監督的功能,以期達到威懾的效果。
另外,我們還應當本著嚴謹,簡明,適用的原則,對實施監督的每個環節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便于指導財政監督工作。使得實質正義能夠和程序正義相結合。
b.細化條款,明確操作規則
為了便于操作,避免過于寬泛的解釋空間的出現,條款應當細化,以明確的操作規則來規范執法主體的行為并提供能夠相應的標準。比如,《預算法》應當對截留、占用、挪用財政款項的行為規定相應的行政、經濟、刑事責任的追究條款。
c.立足全局,協調中央和地方的利益
就國家整體立法而言,國家立法須從全局出發,實行統一立法原則,禁止各搞一套,以保證全國統一立法體系的完整性,避免法律或法規相互之間的矛盾和碰撞。同時,又不能過度壓制地方財政監督的職能,使得地方財政的有效運行受到影響。在國家統一的法律法規下,允許地方制定適合本地情況的規定??傊?,要立足全局,協調中央和地方的利益。
d.制定適應我國國情的財政監督法規
我們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問題:制定的財政監督法律制度要保證財政方針,政策的貫徹與實施;作為立法機關應充分發揮立法職能和作用,對財政監督立法應給予足夠的認識和重視,將其作為整個經濟監督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要吸收外國的立法經驗和成果,更要立足于本國實際,體現中國的特色。另外,我們要加快財政監督立法的步伐,但也要注重立法質量。
二、執法中的問題和對策
1. 問題
a.多數財政監督主體的監督工作沒有權威性
對于違反財政法的行為,監督人員缺乏強制手段,只有監督權和建議權,沒有糾正權和處罰權。另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執法機構和人員沒有把執法監督工作擺到應有的地位,重執法,軟監督。[4]
b.財政執法監督中存在著“關系網”
當今社會,“關系網”無處不在,在財政監督領域也是如此,表現為以權壓法,以情代法,以錢亂法,徇私枉法,甚至知法犯法。它嚴重阻礙了財政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增加了財政執法監督工作的難度。
c.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財政法制意識不夠
財政監督執法人員不僅需要具備一定的業務水平,法律知識和工作能力,還應當有一種主人翁意識,以維護國家利益為己任的責任感,以人民大眾的利益為著眼點的使命感。而目前我國財政監督執法隊伍在上述尤其是最后一種素質上還有待提高。
d.執法監督方面的立法滯后,缺乏具體工作規范
這一點,在前面立法中存在的問題中已經作了分析,這是立法和執法共同存在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規范,執法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2. 對策
a.建立財政稅收警察制,配置相關的執法人員
從國外財政稅收征管工作情況來看,有些國家除設常規警種外,根據本國實際需要還設立了專門的財政稅收警察,如意大利,新加坡,土耳其,肯尼亞等國分別組建負有特殊使命的特種警察即財政(稅收)警察。該種警察不同于常規警察,其職責是維持財政稅收征管秩序,對涉及財政稅收違法犯罪案件,如偷稅,漏稅,抗稅,騙稅等案件進行偵查與調查,協助財政稅收機關完成財政稅收征管任務。借鑒上述國家做法,我國也可以建立財政(稅收)警察制度,配置相應機構及人員,目的是提高財政稅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加大財政針管工作執法監督力度,保證國家財政稅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實施。[5]
b.提高全民尤其是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財政法制意識
意識指導行動,正確的意識才能為合情合法的行動做導向。為了保證財政法的實施和使財政事業健康發展,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加強財政監督法制建設,大力宣傳財政監督的重要性和依法理財,依法治財的必要性。這是糾正人們在財政活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重要措施之一。另外,也需要國家公務員自身對財政監督重視起來,從主觀上作出應有的改進和提高。
c.建立并健全財政監督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
(三)認真開展“四五”普法考核驗收自查工作。一是召開專題會議,對“四五”普法考核驗收自查工作進行部署。二是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對我局“四五”普法的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礎工作、普法制度建設情況、集中宣傳情況、普法成效和普法創新情況六個方面進行自查。三是對通過自查發現的如資料不完整等問題,積極研究和落實整改措施,推動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開展,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驗收。
(四)繼續推進依法理財,強化行政執法的監督。多年來,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為關系財政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黨委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立足內部,重視外部,內外結合的強化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對內,通過財政法制科和財政監督科,加強對本系統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不適當的行政行為。逐步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健全,促進法定職責的落實,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對外,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突破工作來抓。逐步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從制度上明確對違法實施行政行為者,該處分的處分,該清除的清除,該賠償的賠償。同時聯系工作實際,虛實結合,做到五個結合:一是將行政執法責任制與維護全縣經濟有秩序發展相結合;二是將執法責任制與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相結合;三是將執法責任制與深化政府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四是執法責任制與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相結合;五是將執法責任制與規范抽象行政行為相結合。
(五)貫徹實施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為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的觀念,改善和規范財稅自身行為,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法規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精神,結合我縣財稅工作實際,我局組織有關人員對涉及本系統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存在問題
一是法制機構和法律專業隊伍建設尚存在著相對薄弱的問題,這與我縣財稅法制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目前,我縣地稅法規科單獨設立,有3位干部,而財政法制科與辦公室合署辦公,且沒有專業法律人才。法制宣傳教育的臺帳資料不夠齊全。由于財政法制科沒有專職法制干部,平時對法制宣傳、培訓等資料收集不夠,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沒有整理資料。